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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全国流动人口数量已达2.21亿,受到异地高考问题直接、间接影响的人不在少数。一边是随迁子女家长群体越来越高的放开异地高考的呼声;另一边,则是在北京、上海这些热点地区本地户籍家长的担忧与反对。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表示,解决异地高考的问题之所以难,就难在“既有要解决的问题,又有不能碰的问题。”各地要把这些矛盾处理好,在准入门槛上仔细测算好才能确定。
京沪本地人的一个普遍担心是,一旦实行随迁子女就读地高考,是否会造成大量的“高考移民”,从而导致侵犯本地学生权益的问题。但知名时评人童大焕称,这仅是为了解决随迁子女与父母一起的权利,而非为了高考洼地的教育资源。
需要厘清的问题是,随迁子女就读地高考和人们担心的“高考移民”是不同的。所谓的异地高考其实是一个专有名词,指的是不在这个地方上学却在这里参加高考。目前中国的高考移民,主要集中流向青海、海南等“高考录取率高,教育水平低”的省份。譬如有向、海南等地的“高考移民”,进行“高考移民”的人,一般并没有在这些省区接受过超过2年的教育,甚至有人接受教育的年限不过几个月,是利用其在其它教育水平相对较高的省区所取得的优势来与欠发达地区考生竞争。
而“异地高考”问题,主要发生在发达省份,最集中的在北京、上海、广东三地。“异地高考”是指由于父母向发达地区迁移,子女跟着父母去一个地方,并在这个地方长期生活,要求“异地高考”者的学籍没有问题,他们可能整个中学都是在北京、上海这样的城市接受教育,所以受的是和京沪子弟完全一样的教育,他们并不依靠在其它的应试教育压力更大的省的教育经历在和京沪本地人子弟的竞争中取得优势。
分析人士认为,杜玉波之所以强调北京、上海当地考生的权益,是因为目前中国的高考现状中,存在着高考“高地”和高考“洼地”。北京、上海等地属于“录取率高,教育水平高”的高考“洼地”。这两个地区正是目前要求解决随迁子女高考呼声最高的地方。
另一个问题是,北京、上海等地的考生权益来自于目前不平等的高考招生制度。据《北京日报》报道,2011年北京仅本科录取率就高达58.2%,比高考大省山东、江苏、广东、湖北等高出10多个百分点,比湖南、安徽等高出20多个百分点。
这种不平等的教育权尤其体现在国家重点大学的录取比例上。以2005年为例,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分配给北京的指标就有851个,分配给河南省的指标只有171个,如果以当年人口的占比而言,北京和河南考生被北大清华录取的机会相差30倍。
在分析随迁子女就读地高考改革难以破局的原因时,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熊文钊呼吁,随迁子女就读地高考改革需要顶层设计。
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教改研究室副主任王烽一直在参与高考制度改革。他透露,地方政府在利用户籍手段回避问题。“但是,如何影响了本地考生的权益,地方政府并没有给出相关的调研数据支撑。”有关随迁子女就读地高考改革的争论,都是建立在立场和理念层面上,并没有具体数据来支撑。
地 点:湖北荆州市沙市中学高三(7)班
主持人:王宏锐
正 方:易禹开 李沛灵 李 国 指导教师:潘 磊
反 方:孙维婧 黄瑞文 叶 凡 指导教师:肖蓁蓁
主持人:从1978年恢复高考制度开始,高考已远远超越了人才选拔性考试这一本身含义,它逐渐与每一个人建立起密不可分的联系。三十多年来,高考在改革与求索中前行。江西籍上海考生占海特因不满沪异地高考政策,选择辍学,成为上访者中年纪最小的一位。今年,继北、沪、粤三地相继出台异地高考政策后,这一话题再次进入公众视野。今天,我们就“开放异地高考政策好不好”这一主题展开辩论。根据规则,先请正方一辩易禹开同学陈述观点,时间为2分半钟。
正方易禹开:尊敬的主席,对方辩友,你们好。我方观点是“一线城市应当放开异地高考政策”。大有益处。理由如下:一、考生与海特只是引发这场舆论纷争的导火索,事实上,对于异地高考政策不公平的看法早已存在,而她的勇敢维权点燃了已经四泻的思想“煤气罐”,使这问题得以坦荡地展现,我们有理由也有责认去揭开隐藏其后的巨大矛盾,并自觉捍卫“占海特们”的权利;二、高考在现代社会承受了太多其不该承受的压力,教育也是如此,走得太远,过分地期许高考后的胜利果实让大多数人忘了高考的真正含义.这让我们反思:为何交纳同等税收却不能享有同等权力?占全喜一家在上海工作7年,因“超生”这一项违规,几乎一票否决了他们的户籍权力,既然落户依靠打分制“票否决”的存在本身就是草率而不公的。而现在异地高考政策给了我们一个改变这个问题的契机,所以我方支持异地高考。陈述完毕,谢谢。
反方孙维婧:尊敬的主席,对方辩友,你们好。我方认为:一线城市不应放开异地高考政策。在这场舆论舌战中,我们发现讨论的最多二字是“公平”。我方认为“公平”二字自有千钧之力,但理应建立在符合实际的条件之下,乌托邦式的公平如空中楼阁独自悬空,毫无力量。举例来说,之前中国兴起的“”运动就是为了追求绝对意义上的公平,显然时间证明了其错误的思想。由此看来,“公平”当是接着地气的,任何主观的怜悯和同情都是思维上的冲动。而目前开放的异地高考政策实际上仍有很大的限制,就像是带着镣铐舞蹈的人,其实际惠及的民众必然较少。而且大多异地高考的开放政策条件仍然十分苛刻,其有效性也会随之减弱。
正方李沛灵:对方辩友,一群戴着黑色口罩,上面印有“M”的自称“手和认识”举着奥特曼的手势对准占家,高呼“上海不要外地蝗虫”这种攻击性的言论反映出的还在于对外地人的怨怒。因为异地高考政策明显地触及到了城市原住民的利益,因此才造成之前很长一段时间随迁子女回原籍高考的现状。也正因为如此现在出台的异地高考政策正是改变这一窘境的契机。
反方黄瑞文:“资源共享”是一个听来再美好不过的词,但世上没有脱离条件而单独存在的事物,我们必须限制异地高考,这也是为了另一部分人的公平。再者,大多数人北上京南下广,随迁子女达27003,中西部地区生源锐减,影响的不只是一个家庭,而是一个庞大的地区。而现在的改革时间尚短,各地资源分布不均的现状依然存在,而异地高考的政策出台步履维艰,也注定不可能会走太远,直至彻底解决这个问题。
正方李国:如你所说,随迁子女众多,而地域性的歧视使这一教育问题戴上政治色彩,若不积极推行改革,既得利益者洋洋自得,受到人身伤害的外地人心有不甘。让我们来看看上海的户籍制度,居住证分A类和C类,A类是提供给常住居民,C类提供给通过人才引进渠道为上海引进人才的外地人。作为民工或个体经营商,需要面对的是严格的打分制甚至一票否决制的残酷现状,这本身就是不合理的“门槛”政策,实在难以逾越。众所周知,主京、沪、粤师资力量强大,教育资源丰富,为何在提倡合作的今天不能做到资源共享?
反方叶凡: 正方辩友,现在在放开异地高考政策的情况下,很可能由于教育资源分布不均,将有大量人口因其诱惑而移民沿海发达城市,对人口密度本就十分大的城市如北京,上海,广东,带来巨大压力。如交通、医疗、环境,这些问题随之而来,一旦,某方面超过负荷,城市系统即使不瘫痪,也必将影响它的发展。综上所述,我方认为不应该放开异地高考政策。
正方李国:对方辩友,我方认为现在开放的不完备的异地高考政策只是权宜之计。我们需要更完备的高考政策。但前提是社会的和谐与社会资源的的有效利用。但是当前的情况下我们无法找到一个可行的方式去解决所有问题并改善这个现状。但是也许在不久的将来会有更好社会环境和契机让我们来制定一个更好的异地高考政策。
反方黄瑞文:不知道你们是否注意到了一个问题,如果我们开放异地高考政策应该如何开放,在什么范围内开放,向那些人开放,是局部开放还是整体开放。而在刚刚实施的异地高考改革政策中,我们没能看到这样一个具体而微的计划,我想这正是它的局限性所在。
正方李沛灵: 反方辩友,全国高等教育选拔性考试,其本义乃是为国为社会输送人才,试问人才有地域之分吗?考试只是提供一个平台去展现他们的能力,若强行剥夺他们在受教育地参加考试的权利,这些寒窗十年的学子的痛苦谁去体谅?
反方叶凡:大城市人口恶性膨胀必然催生新的限制标准!据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统计,将近五分之一的网友认为异地高考无益于教育公平,要实现教育公平就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均衡的分配教育资源,改善现有的招生制度。
正方易禹开:可是现在是没有任何政府人员为之负责的,目前来看,高考成绩仍是决定学子未来道路最重要的一次考评!
反方黄瑞文:我方再次重申占海特事件是个例!而且开放户籍制度关系到上海甚至全国考生的利益,因此是不应该仓促之间开放的的,考虑到中国国情,现行的高考制度已经满足了全国众多考生的要求,因此可见其有效性。因此,异地高考制度是不可因为占海特那样个别考生的不正常情况而有所改变的。因为这关系到社会的和谐和国家的安定。
正方李国:但是对方辩友,占海特事件已经告诉我们,异地高考不是一个小问题!现在北京上海的流动人口都超过了一半,异地高考问题很有可能还会造成社会不同群体之间更大差距,如不适当放宽异地高考政策,正如对方辩友所说的,我们的社会稳定还将面临更大风险。
反方孙维婧:但统计指出,认为异地高考政策很快落实的人寥寥无几,其实现难度很大,牵扯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和事情,绝非教育部门就能单独解决的事情,我们已经看到这也并没有大的突破。
正方李沛灵:但异地高考政策已经实施!现在异地高考分步走的政策,有一定具体的时限,而且政策的实行也已经有所保障。在目前的经济社会环境下,异地高考政策如何实行,能走多远才是我们应该关注的事情。我们现在要做的是在这个良好的势头下努力建言献策而不是去怀疑异地高考的正确性。
主持人王宏锐:双方唇枪舌战间都有独到见解,但由于时间已到,最后请双方总结陈词。
正方易禹开:我方坚持认为开放异地高考是一个好政策,一个好开始。原因有下:权力如果不争取就只是一张纸。受教育权是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利,我们应在能力所及范围内去营造宪法赋予的公平社会,异地高考是重要的一步。所以当政府努力迈向这一步,我们应该认识到此政策必然有他所具备的必然性以及实效性。在资源分配不均已成现实的情况下,我们应尽量宽容地包容和接纳,冷酷无情和摆出迎接的姿势是两个不同的态度,发达的地区应当有博大的胸怀,接受同有一个求学梦的外地考生。
编者按:2003年,国务院针对随迁子女在城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提出了“两为主”,即以流入地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允许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在流入地就读。十年过去了,当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孩子开始要考高中、考大学了,“异地高考”这个问题就成为一个客观的、不能回避的现实问题。2011年3月24日,20名学生家长向教育部学生司工作人员递交了《学籍与户籍分开,以居住地和学籍确定高考地的建议方案》。这些家长都是外地来京工作多年,孩子当中大部分在北京完成了小学、初中教育,马上就要面临高考。2011年10月,他们又向社会公开了民间版的《随迁子女输入地高考方案》,并递交教育部。这份方案提出,不再把户籍作为高考报名的限制条件,高考报名资格依据学籍和父母经常居住地的标准认定。具体措施是子女随父母在经常居住地上学,至高中毕业在该地有3年以上连续学籍的,高中毕业即可在该地参加高考和录取。对于北京、上海等情况较为特殊的区域,方案中也有明确设计:随父母在经常居住地上学,至高中毕业有连续4年以上学籍的,高中毕业即可在经常居住地参加高考和录取。之后,这些非京籍家长每个月到教育部办提交公开信,希望能够得到明确答复。同时,北京、上海、广东等地的家长志愿者自发组织,在地铁口、广场等公共场所进行社会宣传,目前,已争取到接近10万人次的公众签名。民间版《随迁子女输入地高考方案》就是他们在调研、征求意见,组织专家学者、家长、媒体记者召开研讨会的基础上拟成的。
2011年8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后文中简称《意见》)。2012年9月7日,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会上表示,文件主要精神有三点:一是要积极解决。文件规定各地在年底前要出台解决办法。二是要有条件准入。家长、学生和城市都要符合条件。家长基本条件是,有稳定的工作,有稳定的住所,有稳定的收入,并且交了各种保险,是这个地方的常住人口;学生本人条件是,有可能在这里学了小学、初中、高中,也可能只是高中才来,可能高中三年都在这里,也可能高中一年在这里,因此各地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什么样的学生跟本地生是一样的;还有一个是城市条件,要考虑城市的发展需要和承载能力。三是因地制宜。各地根据流入地的具体状况,制定具体的办法,提出具体的条件。
那么,本次出台的三个条件是否能够满足异地高考的诉求,又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围绕异地高考引发的一系列问题,本期《深度报道》特邀教育政策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对此进行深入剖析。
11月24日中国广播网报道,今年是北京首次允许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京考高职,但非京籍考生参加高职招考申请,父母在北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必须符合已满6年,这把不少考生挡在门外。无独有偶,广东省教育厅前几天公布的“异地高考”,在报考条件中,除了5大条件: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持有连续3年以上(含3年)的广东居住证、在广东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就业所在地市具有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异地高考”需要跨过如此多的门槛,才能得到报名资格,可谓是“壁垒森严”。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曾对异地高考表态说,“城市应当为稳定就业者子女就学负责”, 教育部等四部委《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也指出,进一步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是促进教育公平的客观要求,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进城务工者的户籍虽不在城市,但他们为输入地政府作出了重大贡献,对于其子女的受教育,输入地政府本来就应努力担当。这是一种权责对等的契约道义,更是输入地政府应该提供的一种精神福利和公民福利。不因为户籍不同而剥夺、限制他们享受城市公共福利的机会,这才是基层政府不可或缺的公共责任底线。
可看看北京、广东的“异地高考”措施,仍有诸多不足,比如广东的“随迁子女在广东参加中考”成为报名新门槛,在地级市“异地中考”的政策尚未出台,异地高考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又加上了一个“异地中考”,无疑增加了“异地高考”的推行难度。况且“在广东连续6年”,承担的房租及生活费用,就是一个不菲的数字,这是在帮助务工人员呢,还是在变相限制其子女的入学机会呢?如果这个“高门槛”堵住考生们的报名机会,异地高考就成为了事实上的“聋子的耳朵——配搭”, “异地高考”还怎么实施呢?很多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合法权益机会,也会受到“蒸发”。
异地高考本来就是为了让进城务工人员分享公共福利,是为了满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高考权益,所以,我们希望,“异地高考”方案在考虑均衡效应、稳定效应的同时,更应该对外来工群体多一些关心和倾斜;考虑城市需要的同时,也应该在教育资源的均衡和“再分配”方面,多一些大胆探索,努力作为;考虑到“城市教育资源人满为患”的同时,也应该适当降低门槛,进行必要的公共让步,让袁部长的要求:异地高考当“为稳定就业者子女就学负责”,和教育部的要求:“坚持有利于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平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积极稳妥地推进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等掷地有声的承诺得到实实在在的落实,只有这样“异地高考”才能得到不断推进和完善。
备受关注的异地高考,该如何寻找教育公平的平衡点?各地情况不一,如何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地推进,成为考验改革政策制定者的一道艰难考题。
“试水”:京粤外地户籍考生暂不就地报名
和众多家长期待的政策不同,北京教育考试院出台的政策规定,2013年高考报名须具有本市正式户口。虽然异地高考方案并未出台,但这已表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中的非京籍考生暂不能参加北京高考。
按照国家关于异地高考政策出台的时间表,31个省区市年底前要因地制宜出台异地高考政策,解决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高考的问题。
年底期限渐近,北京市教委目前仍表示方案“正在研究中,现在不便透露”。一些进城务工人员在失望的同时仍未放弃期待,不过眼下“孩子究竟该在哪报考”,成为他们的最大困惑。
来京工作已11年的非京户籍考生家长张先生说,孩子在通州一所示范性高中就读,北京暂时不允许孩子报名,而老家的高考报名又已结束,这该怎么办?
此前,黑龙江、安徽两地的政策都打破了户籍限制,设置了异地高考的基本门槛。如黑龙江规定“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随迁子女“连续就读3年”,而安徽则只要求随迁子女在该省有完整3年学籍。这让人们对异地高考的改革寄予了更高期望。
但是,作为外来人口较多的京、沪、粤等地,推进异地高考的政策则显得较为谨慎,这表明教育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超乎想象。
难题:现实与期待缘何存落差?
有关人士最新表示,异地高考的问题和主要矛盾集中在北京、上海和广东。
由于外来人口众多,一旦全面“开闸”异地高考,将会对当地的教育资源等系列问题形成巨大冲击。因此,教育改革既要考虑改革力度,又要考虑群众的可接受度,循序渐进,不停顿、不折腾、不倒退,避免大的波折。
南京师范大学教科院副教授殷飞认为,从教育公平角度而言,考生不论户籍在哪,都有在学习地参加高考和录取的权利。但一旦打破户籍限制,又将带来“高考移民”等新的不公。加之涉及部分城市和地区的户籍优惠,改革阻力可见一斑。
对于京、沪、粤等压力大的地区而言,当前最现实的难题是,在教育资源“一池水”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如何科学有序打通闸门,既减少不均衡的落差,又不引起无谓的波澜。
改革的口子要开多大?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北京外来人口在基础教育阶段存量约47万,广东省则是339万,口子开多大,接受数百、数千还是上万名新考生,牵扯多方神经。
黑龙江省招考办副主任车行全说,开放异地高考后,黑龙江仅仅迎来189名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人数没有想象的多,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一位东部某省教育厅责任人说,像北上广外来人口多、高校资源富集的城市,压力最大;对浙江、江苏等东部地区而言,外来人口和压力次之;像黑龙江、安徽等地属于人口输出省份,压力最小,改革推进的力度也会快些,正因为各地情况千差万别,才导致目前改革推进力度不一。
教育资源的承载力有多强?北京市某区教委一位负责人对记者说,北京城区教育承载力已经接近饱和,以往投入按照户籍学生配置,而非按照激增的外来人口需求。“如把握不好尺度,幼儿园严重不足、小学入学高峰等问题难免加重,初高中阶段连带效应也将出现。”
改革推进的时间表如何确定?此前,江苏、安徽等省份明确异地高考在2013年执行,山东、江西表示异地高考方案2014年实施,这表明,异地高考的时间表不统一,“你改他不改,你早改我晚改”,影响改革的公平性和总体效果。
心声:回原籍考试不公平
丽丽是一位在北京生活和上学的孩子,就异地高考政策她说,回到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看似问题不大,但由于目前高考实行分省命题制,江苏的教材和北京大相径庭,这就意味着我这么多年辛辛苦苦在北京上学,回到江苏还要重新适应,这个转换的时间和精力对我来说是难以承受的。如果我能在北京参加高考的话,以我现在的成绩考进一本大学是完全不成问题的,但是如果现在回江苏考试,很可能只能上一个三本学校甚至是专科,这多么不公平!只是因为户籍制度,我之前的努力全白费了,甚至因为这样的高考,我的人生可能就被毁了!
攻坚:教改就要“啃”硬骨头
专家认为,推进异地高考是迈向教育公平的大势所趋,必须迎难而上。
“改革遇到困难很正常,不能因此就退缩、拖延,而应该积极应对,找准各方利益的平衡点。”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说,学籍认定最长不应多于6年,要让真正随父母务工上学的考生得到资格认定,把利用金钱、权利能够随时拿到学籍人排除。同时鉴于今明两年的特殊性,可考虑采取部分临时措施,允许补报消除公众顾虑。
针对异地高考可能引发新一轮高考移民的担忧,首都基础教育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张景斌表示,要从根本上认识高考移民和随迁子女的本质区别,前者为参加高考而移民,后者的认定前提是随迁,要求在当地高考。
南京师范大学教科院副教授殷飞认为,为了防止为子女空挂学籍、伪造虚假工作证明等问题,应推行电子学籍,进行联网核查、信息公开,并对各地招生计划指标进行动态调整。
三十年前,能不能参加高考是个问题,三十年后在哪里参加高考成了问题。让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肯定会影响本地孩子上大学的机会。本地人最理性的选择就是尽可能抵制。10月18日,北京就有20余名家长,再次到北京市教委上访,要约见教委主任姜沛民,明确反对随迁子女在北京参加高考。类似的事情也在上海发生。这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四部委解决随迁子女异地高考意见只有一个多月。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不断的上访将给地方政府产生很大压力。
但是不管本地人如何反对,地方政府都要对随迁子女异地高考作出回应和安排。就实际情况来看,随迁子女异地高考并不是各地普遍面临的问题,主要是人口流入比较集中,规模较大的北京、上海。所以,可以主要分析一下北京、上海的“双城计”,看看可能会有什么结果?
一是十分有限的放开。众所周知,北京、上海人口已经严重超载,异地高考的全面放开,一定会导致城市不堪重负,加之本地人的强烈反对,所以一定不会完全放开。如果再考虑到异地高考政策松动的政策效应,地方政府采取的态度将更为谨慎。本来两地的高考与户籍挂钩,由于户籍制度十分刚性,很多人不抱让孩子异地高考的希望,早早就做好了回原籍高考的准备。现在,政策开始松动了,有了具体的条件和标准,而且这种标准一定不会比加入户籍的标准高。因为那样的话,就没有意义了。这样,那些目前还没有在北京、上海的外地有钱人,就会通过各种途径,创造条件,让孩子能参加异地高考。几年之后,将会有一大批这样的家庭和孩子出现,两地的人口和高考压力将进一步增加。
二是马太效应的出现。因为不会完全放开,就存在向哪些人放开的问题。进城务工人员本身也存在阶层,有的是高学历、高收入,也有占大多数的从事低端职业的底层进城务工人员。四部委文件允许各地根据城市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布局和城市资源承载能力等,确定异地高考的具体条件。对于要打造中国特色、世界城市以及金融中心的北京、上海来说,毫无疑问前者才符合城市定位,而后者并不符合。考虑到目前北京、上海已经聚集了数量庞大的高技术、高知识、高收入外来群体,可能开放的异地高考名额都难以满足他们的需要,底层进城务工人员情况更不乐观。
12月9日,时代周报记者赶赴西宁,就此采访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该中心新闻发言人称,“异地高考”这个说法是错误的,他们从未说过“没有户口能在青海报名参加高考”。
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宣传部负责人王正林同样肯定了以上说法。被外界称为“新的高考报名制度青海试水”的解读,与实际情况有了很大出入。
“实际上没什么用处”
同样,2011年11月8日出台的《青海省普通高考报名录取条件补充规定(暂行)》到底有没有缓解青海经商或者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有多大的实际意义,也有待实践证明。
2011年12月12日早晨,青海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的第二节课之后是升旗仪式,10点半左右,高三年级的学生一窝蜂冲进了位于4楼的教师办公室,给班主任交高考报名表以及各种证件。这一天是学校高考报名的最后一天。
高三(四)班班主任张雪莲老师说,他们上周四接到高考报名的通知,本来只有三天时间,但是上周五因为学校举行成人典礼耽搁了一天,而周末的两天又因为和当地派出所没有协调好,需要派出所盖章的证明材料只能拖延到周一,比原计划已经推迟了一天。“今天应该都要报完。”张老师说。
余肖的母亲在小桥派出所排了很长时间队才盖上了章子。“以5年为界限。”她说户籍在当地超过5年的就直接盖章,没达到5年的又有其他手续。
张海洋的母亲心情很是忐忑。之前她拿着营业执照来给张老师看过,营业执照是5年前办的,但是让她悲痛的是,因为当时没有太在意,孩子的户口到了2008年1月才从老家河北转过来。“初中、高中都是在西宁上的。”
根据今年的政策,户口迁到当地没有达到5年的,只能报三本及高职学校。“这种学校没什么意义。”她说毕业之后也没什么工作可干。
她又去找了一趟学校负责高考报名的阎主任,阎主任告诉她,这种情况没有别的办法,报名必须按规定来。
“今年高考报名条件放松了?这个说法来自于哪里?我们怎么不知道?”阎说她收到了一份高考报名条件的补充说明,但是没有说报名条件放松了。
张雪莲老师对此也是很惊奇,她说只是在之前户籍在当地5年以上又加了一个3-5年的规定,实际上对他们来说没有太多的变化。她班上限报的学生还是有。甚至有一个班的学生知道这个政策后,今天没有来上课。“打电话了,学生心情不好。”这位老师很遗憾地说,她班上有3名学生被限报。
“三本及以下学校对学生家长没有吸引力,实际上出来也没什么用处。”一位老师对新的调整并不在意。
张海洋的母亲说,孩子的英语学得不是很好,估计考重点学校希望不大,但是希望能上个二本,但是现在只能报考三本及以下学校,这让她无法接受。这两天她和爱人跟孩子谈了,但是张海洋情绪激动,坚持要考,并且说考完了,任何一个学校都不去上,就看自己能考多少分。
外界的误读
12日早上,宣传科科长王正林坐在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5楼停电的办公室里整理资料。他给了记者从2000-2011年间的三份资料,他说从这几份资料上,就能清楚看到青海省高考报名政策的逐渐完善过程,并且希望向外界传递真实的信息,而不是像之前一样被误读。
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青海省教育厅以及青海省公安厅文件(青教招2000年007号)《关于修订关于普通大中专学校招生中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中提到:之前的规定已经不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需要,需要进行修订和调整。
其中部分内容为:凡在青海省工作并有青海省常住户口的干部、职工(或夫妻一方),其子女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大中专学校;因工作需要被机关企事业单位聘请,户口已迁居青海省的干部、职工和科技人员,其子女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大中专院校;凡户口在青海省并从事工商经营注册满5年或者5年以上的个体劳动者,其子女高中阶段在青就读的,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大中专学校,否则,不予报考……
当时规定需要考生出具户口、考生和家长的身份证、家长在青海工作年限证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随后,因为青海省高考录取分数线较大部分省份底,有部分在外地上学的学生到青海参加考试。被媒体称为“高考投机”行为,对当地生源带来了“不公平”。
在舆论压力和当地人士的反响强烈之后,2006年,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和青海省教育厅出台《关于执行青教招委字2000年007号文的补充通知》,其中解释:根据我省近几年普校招生中考生资格审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为了彻底封堵“高考移民”,切实保护我省考生的切身利益。经省招委、省教育厅研究,进行补充说明和适当调整。
在2000年的基础上,对其中的三条进行了调整。
因工作需要被机关、企事业单位聘请,户口已迁居青海省的干部、职工和科技人员,其子女户口也迁入青海省的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大中专院校。“报名时须出具上一级主管人事部门的聘书和证明”,调整为“报名时必须提供青海省人事厅颁发的聘书原件及复印件”。
凡是从外省到青海省从事工商经营、个体私营者的子女在青海省报考省内外普通大中专院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及考生本人户口一并迁入青海省满五周年。二是工商经营注册满五周年。三是考生在青海省就读高中满三年并从高中一年级起参加青海省高中会考,否则,不予报考。这就是至今还产生重大影响的条例,简称“两五一三”。实际上这一更加细致化的要求虽然对“高考移民”有所节制,但是增加了这一范围内学生的报名限制条件。
而对2000年文件中的第七条“凡户口迁入我省无直系亲属的青年,高中阶段必须在青就读满三年,可报考省内普通大中专学校”一条,停止执行。
高考限制依旧
除了个别“高考移民”在近几年的高考中还被不时爆出之外,又有了新的状况。“有些青海籍的学生在外地就学,考试回到青海。”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育人士这样说。对此,一些关系到切身利益的家长极为不满,认为这种故意的行为本身就是一种不公平。
2011年11月8日,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正式公布了《青海省普通高考报名录取条件补充规定(暂行)》,称这是青海省普通高校招生主动适应全省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配套政策,也是对之前的两份文件的报考条件的补充。
目前,国内各省市自治区高考报名时,大多要求考生具有5年以上的本省户籍。新的《补充规定》的松动主要表现在对不符合之前两个规定报考条件的学生,有了报考的机会,但是同样存在很大限制。一是考生及家长在高考报名前已在青落户;二是学籍在高考报名前已转入青海省;三是其原籍省(市、区)高考科目与青海省高考科目一致。如不一致则由省招办按照青海省高考分值进行折算。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另外,要采用其原户籍迁出省(市、区)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参与青海省内相应批次院校的录取(占用省内院校在省外的招生计划、单列计划):考生原籍同批次录取分数线低于青海省的,则按青海省录取分数线执行。
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认为此规定充分考虑了省内干部群众子女与省外落户考生的利益平衡。对不符合“两五一三”条件的省外在青落户考生在青海省内院校参与录取所占用的招生计划,省教育厅将通过调整省属高校在省外投放的招生计划比例予以解决,因为,不会对本省考生利益造成任何影响。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户籍未迁入我省,但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技工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高职(专科)分类招生考试。
二、报名办法
7月5日,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为河南高校的校长书记作了一场报告。杜玉波在报告中说,最近,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要参加升学考试的意见国务院已同意,将适时。他透露,这个意见肯定会根据城市功能定位、产业布局、城市资源承载能力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流入地连续就学的年限来确定具体方案。(7月7日《河南商报》)
这应该是自今年3月份山东率先宣布“从2014年起,凡在我省高中段有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均可在我省就地(所就学的高中段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并与我省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之后,教育部首次正式回应备受公众关注的“异地高考何时在全国实现”问题。令人欣慰的是,这个日子应该并不遥远了。高考报名本来就应该与户籍脱钩,只要不是钻空子的临时性“高考移民”,考生在全国范围内自由参加高考的基本权利,应该得到保障,我们不能为了让一部分人高考更容易,就关上大门将另一部分人排斥在外。
实事求是地说,异地高考并不能解决全部的高考公平问题,它的主要诉求甚至根本不在高考公平,而是主要为了满足人口频繁流动实际下的客观需要。非户籍学童从小跟随父母在城市生活求学接受义务教育,其中很多都是生于斯长于斯,若在国境之外都能获得他国国籍了,在国境之内却无法获得本地户籍,并因此不能继续在本地高中求学,而只能回老家参加高考,这显然是非常不公平的。它不仅在一个侧面坐实了的确存在所谓“高考洼地”,而且严重侵犯了非户籍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山东率先为异地高考打开了一道口子,示范效应明显,同时也有效形成了“倒逼”作用,加快了教育部异地高考问题的决策进程;但是,也因其并非北京那样的“高考洼地”,户籍考生本就不存在任何“超国民待遇”,因此并不具有异地高考问题的典型性和代表性。某种意义上,公众对于教育部此番异地高考意见获国务院同意,关注的重心根本不在于像山东一样竞争本就异常激烈的地方会怎样,而是像北京一样教育资源既全国最好录取分数又全国偏低的地方会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