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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履职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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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履职报告

第1篇:村委会履职报告范文

为创建“平安县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责任,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各村委会,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体系。对安全生产目标实行控制,是保证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到实处的重要措施。根据县政府下达20**年安全生产责任及我镇实际情况对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作如下分解。

各村委会、相关单位:

一、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建立正职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到位。

二、各主要领导对本行政区域、本行业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要经常召开会议探讨、分析、研究、部署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领导干部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要狠抓企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条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保障措施,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长效机制。

四、针对实际情况,继续深入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认真治理事故隐患,对已确认的危及社会公众安全和重大隐患,要整改措施,对于一时难以消除的事故隐患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因隐患失控而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五、应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文化建设,运用各种宣传工作宣传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法律法规,促进全社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素质的普遍提高。

第2篇:村委会履职报告范文

【关键词】农村卫生工作;现状;对策建议

为深入了解我镇农村卫生工作的现状,探索新形势下农村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有效途径,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通过现场查看、座谈讨论、征求意见等形势,对我镇16个村的卫生状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1农村卫生工作成效

随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全面实施,农村卫生工作越来越受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把农村卫生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近几年来,我镇农村卫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1.1基础设施不断完善通过开展“甲级村卫生室”创建及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建设等活动,各村卫生室整体环境大为改善,房屋面积基本上都达到90㎡以上,布局焕然一新。2010年,区卫生局为所有的村卫生室整体配备了标示标牌及各种规章制度。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又为村卫生室开通网络,配备电脑等设备。使村卫生室的基础实施和医疗设备逐步得到改善,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

1.2新农合基本全覆盖、基本药物制度全实施2008年,我区正式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村卫生室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的主体和基础平台,承担了大量的工作,为新农合的全面实施和推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10年,基本药物制度在我区全面实施,村级医务人员迅速转变观念,以大局为重,保证了基本药物制度的贯彻落实。

1.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全面开展2009年,我区全面推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三年来,各项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成绩有目共睹。全镇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0%以上、电子档案建档率达85%以上;健康教育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农民的卫生知识水平和防病治病意识大幅提升;重点人群的管理进一步规范,管理率明显上升;其他工作也在有条不紊的推动之中,卫生室的公卫化意识进一步加强。

1.4卫生室基本上实现统一管理2010年,我区出台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方案,按照“八通两分”的原则,基本上实现了村卫生室的统一管理目标。同时,经多方筹资与呼吁,为村卫生室人员落实养老保险,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为稳定村卫生室队伍做出了重要贡献。2存在的问题

2.1投入严重不足,设施设备落后近几年政府对卫生投入的总量较以前有了较大的增长,但相对于整体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农村人群卫生保健需求的增加,仍显严重不足。[1]由于多种的原因,农村卫生政策没有贯彻落实到位,部分卫生室基础设施差,医疗设备匮乏。近几年虽加大了对村卫生的整建力度,仍有部分村卫生室的房屋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建筑,这些房屋低矮、破败、凹凸不平,室内的东西也都是一些老古董,没有一张像样的办公桌椅,整体环境脏、乱、差。还有两个村卫生室就设在自己家中,医疗与生活场所混杂。[2]

2.2技术人才缺乏、队伍青黄不接,知识、技术老化、僵化全镇43名乡村医生中(执业助理医师2人),45岁以上21人,占50%,其中女乡村医生仅3人,完全不能适应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工作环境差、任务重、待遇低,是卫生室面临的困境,也是许多工作不能深入开展的重要因素。

2.3内部管理亟待规范2001年,我区实行机构合并,现在的一个村卫生室由过去的多个村合并而成,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不科学,导致部分村卫生室貌合神离、互不买账,还有极个别村存在几套班子的情况。部分卫生室只顾眼前利益,不思发展,没有制定详细的人员分工和合理的分配制度,对于下拨的各种经费,抱着吃光分光的态度,不提取发展基金,没有为卫生室的长远发展做打算。

2.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虽已全面展开,但没有完成预期的目标,质量也是高低不一,特别是在规范上,急需提高。思想观念没有转变,责任心不强,不认真履职,重业务轻公卫的思想普遍存在。

2.5村委会对村卫生室的管理与帮扶力度不够我区对村卫生室实行的是“村办村管”,村卫生室隶属于村委会。但村委会觉得村卫生室难管、不服管、也懒得管,于是对村卫生室的工作纪律、人员分工、工作质量、财务账目等没有进行日常监督。又因我镇财力有限,各村委会没有多余的资金,因此,管理与帮扶均不到位。3意见和建议

3.1明确政府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实践证明,将卫生服务工作全面推向市场并不明智。各级政府应明确职责,加强领导,增加卫生经费投入,尤其要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以促进公平、提高效率为原则,严格按相关标准强化农村卫生基础建设和人力资源配置,健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严格按照我区“八统两分”的要求,在“十二五”规划中更加突出卫生事业的地位和作用,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认真实施,狠抓落实。把我镇农村卫生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和政绩考核,实行督查督办和责任追究。

3.2建立高效灵活的内部管理运行机制过去的农村卫生人事制度已经很不适应目前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党政和卫生主管部门应把农村卫生人才的培养、引进和管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农村卫生工作的首要问题来抓,建立进得来,出得去的用人机制。公开招聘农村卫生工作人员,建立和完善按服务质量、工作绩效与利益挂钩的分配机制。加强乡村一体化管理力度,注重统一管理和考核,使村级卫生室的运作规范化、标准化。同时,要积极探索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保障农村卫生的稳步持续发展。

3.3加强人才队伍的培养,充实农村医疗技术力量卫生主管部门要实施农村卫生人才全面培养计划,强化村卫生人员学历教育,提高执业助理医师和执业医师从业比例。按照《湖北省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每年适当安排一部分资金专门用于乡村医生的业务培训。也可以借鉴大学生村官的成功模式与经验,在村卫生室引进专、本科学生,工作3-5年后取得执业资格且表现优秀者,可以直接进编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区级各医疗单位要积极开展卫生扶贫、卫生下乡、巡回医疗等活动,切实提高农村卫生技术水平,逐步缩小城乡卫生服务差距。

3.4规范村卫生室建设,加强对农村医疗市场的监管卫生和药监主管部门要紧密配合,合理的规划村卫生室的布局,村委会要积极想办法,多方筹资,改造卫生室的房屋条件,对于设在家中的卫生室,要规划重建,无偿为卫生室提供工作场所。要严格审查卫生室的资格,加强对药品市场的监管,打击非法行医、使用过期药品等行为,强化对卫生人员医德医风的教育,使我镇农村卫生工作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

参考文献

第3篇:村委会履职报告范文

2019年,我单位围绕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城,积极督促政法系统开展军民共创和双拥创建工作,依法维护双拥优待对象合法权益,有效提升了双拥工作水平。现将2019年双拥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评议。

一、围绕军地共建平安,开展爱民固边模范城创建

自2007年3月创建全省首个爱民固边模范村,正式打响了爱民固边战略融入地方建设发展的第一枪。率先在全市启动了首个爱民固边模范镇的创建活动,边防派出所联合当地驻军、村委会隆重举行“军警民共建爱民固边模范村”。截止目前,已先后创建9个爱民固边模范村,模范村创建率达到了36%。与此同时,边防大队、边防派出所“两级主官”分别进入了公安局党委班子和沿海乡镇党委班子,24名边防驻村民警全部兼任责任区“村官”工作。为精心组织实施“爱民固边模范市”创建活动,我市先后划拨经费1200余万元支持爱民固边工作。

二、围绕重大节日双拥,扎实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在每年的“八一”、春节等重大节日以及老兵退役,积极组织、督促政法部门认真开展双拥走访慰问,并牵头协调市政法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带着慰问品、慰问金走访慰问驻石部队,向驻石官兵致以节日的问候,积极落实双拥政策。

三、围绕军属权利保障,维护双拥对象合法权益

第4篇:村委会履职报告范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落实社区、各村及有关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健全社会化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全面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安全工作格局,为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标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辖区科学合理划分为若干网格状单元,制定完善消防安全部门联动、联户联防和考评奖惩等工作机制,在全镇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消防监管“全覆盖、无盲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

(三)工作目标。通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推动街道、镇和社区、行政村达到消防组织机构健全、消防专兼职人员明确、消防工作人员业务熟练、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完善、消防档案资料齐全、消防巡查检查制度落实、消防宣传教育氛围浓厚的工作目标。

(四)组织机构。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__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人员略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办,曹先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的整体协调、组织、指导工作。

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基本模式是: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建立三级网格管理机制。

以镇为单元划分“大网格”。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综治办、__河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和村(社区)、辖区重点单位等负责人组成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建立“划片、分包、定人”的责任制以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督办和消防工作逐级汇报机制,建立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形势研判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以村(社区)为单元划分“中网格”。以村委会和居委会为消防安全自制管理主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主任是网格中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网格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负责;村(社区)“两委”委员应确定1至2名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

人员略

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日常工作,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疏散逃生演练,负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同时要建立完善各类单位、场所、居住小区、农村院落等消防安全基础台账,并定期向镇政府报告辖区消防安全情况。

以街道、村组为单元划分“小网格”。要确定由街道主任、委员、村组长等组成的消防安全联格员,居民楼院、村组要建立由村组负责人牵头的群众性消防安全志愿组织,组织制定防火公约,在居民群众中确定消防管理员和消防宣传员,实行“多户联防、区域联防”,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我宣传、自我管理等群防群治工作。

(一)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镇消防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建立完善消防工作部门联合监管机制。__河派出所、工商所、民政、镇安办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建立完善联席会议、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__河派出所要依法落实消防监督工作职责,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加强对基层消防工作网格化建设的督促指导;社区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社区建设规划和考核评价体系;工商所要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行为,要将消防安全作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的重要审查内容,对《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需经公安消防部门出具消防安全意见的,必须凭消防部门出具的同意意见,方可办理登记;镇安办要将消防工作

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范畴,作为安全创建考核评定的重要因素。(二)落实基层有关监管部门责任。派出所要切实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区、农村警务工作,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民政办要将居(村)民委员会建设、社区建设和减灾、救灾等工作与消防工作有机结合,督促基层政权组织做好消防管理工作;工商所要结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协助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加强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镇安办要结合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及时通报__河派出所。

(三)落实社会单位、场所责任。网格中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达标创建活动;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员工到“一懂三会”(懂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火场逃生自救)的要求。

(一)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巡查。镇政府每季度组织镇安办、派出所、民政办、工商所等部门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假日期间和农业收获季节要加强防火检查;各村(社区)社每月要组织居委会、村委会成员,对居民小区(楼院)、辖区单位、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巡防队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社会单位管理人员要结合岗位职责,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难以整改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移交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处理。

(二)开展灭火应急演练。推行巡防消防一体化和“保消合一”模式,各级网格要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街道、镇要依托镇干部、民兵等,建立一定规模的灭火应急救援队伍;社区和行政村要以居委会、村委会干部为主,组建志愿灭火应急救援队伍;街区、居民小区、村组、社会单位要充分整合社会单位保安人员、消防志愿者,组建志愿消防队伍;各级网格要制定完善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灭火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快速有效处置。

(三)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要深入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继续深化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每个网格要制作一批固定消防图版、张贴一批防火标语通告、悬挂一批消防宣传条幅、发放一批消防宣传资料。特别是在边远地区、高山住户,更要加强群众消防宣传教育。

(四)开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户籍化”管理。派出所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网格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加强监管,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我评估报告备案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实施动态管理。

(五)完善消防工作档案资料。各级网格要建立完善消防工作档案资料,具体包括辖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区域图》,与责任片区或辖区社会单位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辖区各类单位、场所、居住小区、农村院落等消防安全基础台账,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包括日常消防检查记录、巡防巡查记录,隐患处置记录,隐患移交记录,火灾扑救记录等),消防宣传培训资料,应急处置预案等。

(一)加强人员培训。公安消防机构要组织专业技术骨干力量,定期对社区村社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派出所及民警,社区(村)“两委”成员等“三级网格”相关责任人、管理人、联格员分批分类开展培训,全面提升网格管理人员的消防业务水平,指导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确保相关人员熟练掌握消防网格化管理的内容和消防业务基本知识。

(二)实施督导考评。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考核评价机制,制订基层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督导考评方案,明确督导考评的形式、内容和奖惩,督促基层防控力量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充分调动和激励基层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确保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取得实效,推动基层消防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把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工作计划,放在重要位置,强化领导,细化措施,全面推进,协调发展。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地要成立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领导小组,按照方案确定的工作计划、任务和目标,各相关部门、社会单位、行政村、社区要逐级签订责任书,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具体人员,做到定任务、定时限、定标准,逐条逐项落实工作责任。

第5篇:村委会履职报告范文

一、坚定理想信念,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在任何情况下都做到政治信仰不动摇、政治立场不含糊、政治方向不偏移。深入学习并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维护县委、县政府的权威,认真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做到态度认真,立说立行。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纪律,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注重发扬民主,坚持集体决策。作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我时时处处讲政治、顾大局、重示范,注重发挥领导班子作用,注重发挥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性。带头践行“两学一做”,带头遵章守纪,带头厉行节约,工作上敢于负责、尽心尽力,生活上简单简约、积极向上。切实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使单位各项工作不偏离大局、不偏离中心,全体党员干部遵章守纪、认真工作、热情服务,机关管理、监督、协调、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二、履行岗位职责,争创良好工作业绩

(一)凝心聚力,全力完成县委、县政府部署的中心工作

1、党建工作有突破:管委会党组制定了《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党组工作规则》,机关党支部“”等活动开展正常,支部3名预备党员按期转正。单位调整充实了网络宣传队伍,____年,在市级媒体发表工作信息3条,____新闻网、____论坛、大江论坛等媒体主动发帖41条,跟帖524条; ____年党报党刊征订任务全面完成。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能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和改进作风的系列要求,没有违规党纪的行为。重视妇女、工会等群团工作,积极参与或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并提供必要的经费和人力保障。配合县文明办完成了省文明城市创建迎检工作任务。

2、综治维稳、平安创建保十年平安。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全面完成了“六五”普法工作;完善领导带班值班巡查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聘请专职保安值班值守,办公场所监控设备全覆盖,确保了日常工作和各重要时期的和谐平安稳定,连续十年实现零治安案件、零上访、零矛盾纠纷的良好局面。

3、计划生育率百分百。切实履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状规定的工作任务,单位管理的育龄妇女环孕检参检率100%,无违反计划生育行为。

4、“三送”及精准扶贫工作扎实有效。一是按照“七步法”,对扶贫户进行识别和复核,确立精准扶贫户40户(____镇____村6户,____乡____村34户)。二是开展“三清洁四整治”和“微心愿”活动,让老百姓得实惠。义务劳动开展村道整治活动,赢得了群众口碑;筹集3000元资金,关爱了12个贫困家庭。三是“三送”与精准扶贫工作同步推进。为____村争取水利项目资金2万多元,改善了____村群众的饮用水条件;筹集5000元资金为____村委会、卫生所维修办事就医场所环境;扶持____村西坑组精准扶贫户何世平开展生态鱼养殖,____乡____村骆炳金开展油茶低改,并帮助申报产业扶持资金。

5、安商服务贴心优质,创新创业任务完成。协助安商服务企业完成了企业注册登记和项目用地摘牌工作,帮助安商服务企业联系了地勘、平面设计、建筑施工企业。联系帮扶发展私营企业2家、个体工商10户,全面完成县下达任务。

6、征地拆迁工作稳步推进。坚持每天上户做拆迁户的宣传发动和思想感化工作,帮助拆迁户解决一些生产生活上的困难,增进与拆迁户的感情,拉近与拆迁户的距离,拆迁户的认识有了明显提高。

(二)强化职能建设,推动行政服务工作提质提效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发通知、给通报、与进驻单位沟通协调等方式(发通知1次,通报5次),推进了“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7月15日,县行政服务中心“三证合一综合窗口”正式启用,并颁发了第一张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为一体的营业执照,将过去由工商、质监、税务等部门分别核发征照集中到“三证合一综合窗口”一次性核发,简化了审批程序,缩短了办理时限。8月1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整合,将县城所在镇范围内个体工商户登记整建制进驻中心窗口。配合国土、编办、房管等部门,调整了中心窗口设置,组建了“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集房屋、土地、林业产权登记为主业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即将正式运行服务。

2、行政审批行为更为规范。开展了“三单一网”建设中的便民服务事项梳理、审核工作。梳理、审核、归集便民服务事项582项,完成录入582项。先后印发了《关于重申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的通知》、《____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规范》、《____县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审批系统使用操作规范》,并采取随机检查督促、发工作通报、开展岗位技能竞赛、征求办事群众意见、抓实教育培训等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要求和规范落到实处。

3、政务信息公开透明。管委会将全部行政审批事项名称、法律依据、申报材料、审批流程、审批时限等在led显示屏进行滚动公开,在大厅触摸屏上实时查询,在窗口办事指南上公开查阅。擦亮“窗口名片”,全面实行窗口亮身份、亮清单、亮标准,让客商和创业者在行政服务中心明明白白办事的同时,实时对服务者进行监督。

4、监督管理措施有力有效。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每查实一次未履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给予通报批评,取消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评先评优资格,取消当月专项考核奖励的惩处。加强检查,管委会领导带队,每天至少巡查窗口工作人员在岗在位和办事服务情况4次以上,及时制止和查处违反工作作风的人和事。

5、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有创新。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运行了报价承诺法,明确了招标控制价下浮比例,由业主直接对照下浮比例确定要约价;在____市县(市、区)中率先出台了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促进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一年来,行政服务中心共办理许可(审批)或公共服务事项31462项(件),办结率99.2%、群众满意率99.6%;集中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1500万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年完成交易项目100宗,交易总额6.58亿元,增效节资1.3亿元。

三、重视队伍打造,领导班子及机关干部思想素养工作能力不断提升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学习党的十、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群众工作有关路线方针政策以及行政服务工作政策法规等,不断用党的理论和政策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实践。同时,制定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年度教育培训计划,重点是政策法规、电子政务、服务礼仪、操作实务等方面的内容,着力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素养、实际操作能力和办事服务水平。

2加强班子队伍建设。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集体领导,重大问题由集体讨论决定。二是增进班子团结,班子成员之间坦诚相见,相互信任,相互支持。三是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若干规定,做清正廉洁的班子。四是加强机关干部管理,杜绝办事拖拉马虎、浪费水电纸张等问题,机关干部以身作则,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

四、严于律己,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本人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能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领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慎微慎独,努力为班子带好头,为干部职工做表率。严格按照廉洁自律要求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能做的,自己首先不去做。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对家属及身边工作人员从严要求,没有发生与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相违背的行为和现象。认真开展了治理干部收送“红包”和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今年以来,我委党员干部中未发现违反《廉政准则》行为,无收送“红包”现象,无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行为。

五、学法守法,依法履职办事

第6篇:村委会履职报告范文

关键词:村镇银行;贷款业务;发展模式

一、问题的提出

农业的特性注定了农业贷款存在成本高、风险高、管理难、缺乏有效抵押物等无法回避的问题,农业贷款的高风险、低收益与商业银行资金的逐利特性之间必然存在矛盾,所以农村地区资金外流、农村经济主体融资困难一直以来都是困扰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难点。

村镇银行是我国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的一项创新之举,为我国金融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其设立主要是为解决农村金融市场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的问题,所以村镇银行首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发展贷款的问题,这也是村镇银行发展的核心问题,是村镇银行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此对村镇银行的贷款业务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健康发展的模式进行研究,创新贷款模式,对繁荣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二、内蒙古克什克腾农银村镇银行概况

克什克腾旗位于赤峰市西北部,总面积20673平方公里,辖11个苏木乡镇,2处开发区,125个嘎查村,辖区总人口24.8万人,是一个以蒙古族为主体,汉族居多数,蒙、汉、回、满、壮、朝鲜、达斡尔等10个民族聚居的地区。

近几年克什克腾旗经济快速发展,2007年,全旗地区生产总值实现37亿元,年均增长24.5%,财政收入实现7.3亿元,年均增长93.5%,进入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增速百强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200元,比2006年增加1248元,增长15.2%;农牧民人均纯收入3794元,比2006年增加483元,增长14.6%。工业和旅游业的发展,成为克什克腾旗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目前,全旗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农村信用社6类金融机构。网点总数为34个,截至2007年12月末,全旗各家金融机构各项存款总额为188227万元,各项贷款余额159325万元,存贷比例为84.6%,不良贷款余额为29840万元,占贷款比例的18.7%,到2007年11月末,6家金融机构全部盈余。

2008年8月18日,由中国农业银行发起设立的两家村镇银行,湖北汉川农银村镇银行和克什克腾农银村镇银行成立,这是第一家由国有商业银行发起建立的村镇银行。克什克腾农银村镇银行位于克什克腾旗旗政府所在地经棚镇,注册资本金1960万元,员工14人,网点1个。

三、村镇银行发展贷款业务应关注的问题

村镇银行能否真正成为扎根于农村并发展壮大,关键在于村镇银行能否持续盈利,如不能盈利,支持“三农”根本无从谈起,而如果想做到持续性盈利,主要取决于贷款业务,如贷款质量、贷款规模、贷款成本、贷款收益率等,这就需要村镇银行在发展贷款业务时解决好以下问题:

(一)农村地区无网点情况下的贷款管理问题

在农村地区设立网点,其成本是非常高昂的,固定资产购置、软件系统的重新配置、人员费用、安全设施支出等,村镇银行刚刚成立,在短时期内不可能在农村地区大规模设立网点,在这种情况下,贷款如何发放和管理、贷款风险如何防范、贷款流程怎样设计,如何解决信息不对称及信息反馈不及时的问题。

(二)如何将社会效益与自身经济利益进行有机地结合

如前面所叙述的,农村地区中低收入人群的经济基础较为薄弱,贷款风险大,金融机构不愿意为其提供贷款,其往往因缺乏金融资源而丧失发展的机会,长期处于低水平的经济状态而无法自拔。大力支持中低收入人群,建立农村地区的普惠制金融体制是村镇银行的社会责任,是设立村镇银行的根本目的所在,而这就意味着部分经济利益的缺失,如何在取得良好社会效益的同时实现自身的良性发展难度很大。

(三)怎样根据农村金融的特性进行贷款产品和贷款方式的创新

农业是弱质产业,风险较高;农业贷款额度小、分散,管理成本较高;农民缺乏有效的担保和抵押物品,这些农村金融的特点在短期内很难整体改观,如果村镇银行自身不能根据农村金融的特点进行创新,是很难在支持“三农”上有所作为的。

四、内蒙古克什克腾农银村镇银行贷款模式

针对村镇银行所面临的问题,借鉴国内外的先进做法,结合克什克腾旗的经济实际,克什克腾农银村镇银行提出加快贷款业务创新,形成切合实际、便于操作的贷款模式。

(一)与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合作的贷款业务模式

克什克腾旗农牧民供销信用互助合作社联合商会于2009年1月6日成立,入会会员主要是克什克腾旗经棚镇周边乡镇拟从事野猪特种养殖的农户,入会会员达100多人。许多会员没有养殖经验,有的会员在信用社有欠款,信誉不佳,有的会员不务正业,酗酒赌博,而且该合作社尚未建立完备的销售渠道,市场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规模过大存在风险。鉴于此,克银与该商会协商,先扶持一批养殖户进行试点,贷款方式是农户之间联保。在当地村委会的帮助下,克银信贷人员对全部入会会员进行了调查,选出16户家境比较好的农户,把这16户农户按4户一组分成4组,再由每组选出1户-2户勤劳认干、生活俭朴、有致富愿望但家庭收入低无资金扩大生产规模的农户。在操作过程中,这16户农户都不愿意为低收入农户担保,而如果全由低收入农户之间担保又增加了银行的风险,所以把带1户-2户低收入农户作为贷款的前提条件,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探索如何对低收入群体进行贷款扶持。2009年8月份,商会养殖的第一批野猪出栏,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户均净收益5000元。通过本案例可以证实,在农村推行多户联保是最为切实可行的一种贷款模式方式,对低收入农户而言尤为重要。

(二)采取草场使用权抵押方式的贷款业务模式

克什克腾旗巴彦查干苏木是典型的牧业区,因牧业生产的特点,其资金需求也呈现季节性的特点。在秋季出售牲畜实现资金回笼,而后又重新购置牲畜,为扩大养殖规模牧民往往会购置更多数量的牲畜。在春、夏季,接羔、防疫、饲料储备都大量需要钱,而牧民的资金大都已用于购买牲畜,造成资金缺口较大,此时牲畜还不到出栏的时候,不能低价出售,牧民从信用社得不到贷款就向高利贷借款。就巴彦查干苏木而言,信用社的贷款往往是给一些养殖大户,由于资金量有限,许多普通牧民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靠民间借款。在该苏木,草场使用权的私下流转已经很盛行,打草场、放牧场的租赁价格已很市场化,草场使用权有了市场价值,具备了可抵押的要素,而且草场使用权是牧民最为基本的市场要素,出于害怕失去草场用益权的考虑,牧民的违约风险较小。在经过认真的调查后,2009年初克什克腾农银村镇银行把巴彦查干苏木乌宝力格嘎查作为试点,以牧民自有的草场使用权抵押贷款,与乌宝力格嘎查签订了协议,乌宝力格嘎查同意对欠贷会员的草场承包经营权进行处置,所得款项用于偿还贷款,并在嘎查内选出一名高中毕业青年作为贷款协管员。共对61户入会会员发放草场使用权抵押贷款175万元,到期贷款都能如期收回。

(三)采取公司+基地+农户方式的贷款业务模式

克什克腾旗属半干旱地区,砂壤土质,适合马铃薯的生长,所种植的马铃薯口感好,淀粉含量高,马铃薯种植及加工已成为克旗的农业支柱产业,2008年种植面积达26.5万亩。克什克腾旗丰信元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是赤峰市地区唯一一家日处理马铃薯达到400吨的深加工企业,是赤峰市市级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已具备年处理加工马铃薯35000吨,生产精制马铃薯淀粉5000吨的能力。该公司着力发展“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管理模式,2009年与289户农户签订了种植合同,基地规模扩大到20000亩,除30多个种植大户之外,其余农户的种植面积都在20亩左右,许多种植户都有贷款需求。克什克腾农银村镇银行与克什克腾旗丰信元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由银行为农户贷款,丰信元公司为贷款社员提供保证担保,并按贷款总额的10%存入贷款保证金。同时明确约定丰信元公司要对贷款户进行监督,发现风险信号及时向克银报告,贷款管理成为丰信元公司工作人员的一项工作职责,而该公司的工作人员经常和种植户打交道,能够掌握种植户的生产经营、健康状况、家庭重大变故等情况,有效地解决了贷款管理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五、内蒙古克什克腾农银村镇银行贷款模式的创新点

上述三种贷款业务依托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涉农企业等农村地区经济主体,把这些经济体和农牧民有机地结合起来,或者经济体为农牧民保证担保,或者经济体组织内部农牧民彼此担保,使之成为信用共同体,互为约束,自我管理,发展了多种类型的保证方式,同时扩大了抵押担保物的范围,创新了贷款管理的方式,在不增加网点的情况下,增加了对农牧民的金融供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牧民贷款难的问题,按照这种贷款模式,自成立至2009年10月末,克银累计发放贷款15369.63万元,贷款余额7030万元,其中“三农”贷款占比88.42%;实现贷款利息收入268.11万元,实现利润121.31万元,到期贷款收回率、利息收回率均为100%,在有力地支持了地方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业务经营步入了良性发展的轨道(见表1)。克银所取得的正面成果表明本文所提出的村镇银行贷款模式是可行的。其创新之处在于:

(一)贷款产品创新,丰富贷款品种

贷款产品创新是贷款业务创新的核心问题,只有贷款产品创新才能推动整个贷款业务的创新。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地进行贷款产品创新,逐步打造“新农村”贷款品牌。“新农村”贷款品牌共分三个系列,即农牧业生产系列、农牧民生活系列、农村基础设施系列。农牧业生产系列主要是支持农牧业生产所需资金;农牧民生活系列主要是支持农牧区家庭小作坊、小商品经营户所需流动资金,以及有一定的经济实力需要改进生活条件的农牧民的消费资金需求;农村基础设施系列主要是支持农牧区的固定资产建设。首先要发展的是农牧业生产系列、农牧民生活系列,农村基础设施系列要根据农牧区的经济发展进程和国家的一些具体政策陆续出台后方可进行,需要等待时机。在创新贷款产品时一定要注意实用性,要符合农牧民的生产生活以及借贷习惯,容易被农牧民理解接受。

(二)贷款担保方式创新,降低贷款难度

农村地区贷款难,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农民无法提供符合银行贷款要求的抵(质)押物品,所以,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贷款担保方式上进行大胆的创新。

第一,重新审视保证担保贷款。保证担保在今后很长一段时期仍将是农村小额贷款的主要贷款方式,从实践情况看,保证贷款并不意味着就是高风险贷款,关键还要看贷款的管理。因此,保证担保仍为农村小额贷款的主要贷款担保方式,但在保证形式上要力求多样性,发展多户担保、村民小组联合担保、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担保及其他保证方式,杜绝多人追尾保证担保或大户多头保证担保。

第二,扩大农村抵押担保物的范围。随着《物权法》的出台,农民可提供的抵押品范围扩大。如《物权法》中规定动产可用作抵押担保品,这样粮食生产专业户的农产品或者养殖户畜产品都可以作为抵押品,农用机械也可以用来抵押贷款。

第三,大力发展质押担保贷款。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对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方向予以明确,在一段时间内,草场以及土地的经营权将可以进行有偿流转,具有了市场价值。因此可尝试以草场以及土地的经营权质押发放贷款。同时,也要和政府沟通,由政府把对农牧业的补贴资金或其他扶持资金作为保险金来为农牧户贷款质押担保。

第四,强力推行农业保险。农业是高风险行业,为防范农业贷款风险,必须要重视保险事宜。农业保险在克旗的推广还不普及,农牧户的参保意识不强,对参保有抵触情绪,可以对借款人在贷款利率上给予适当的优惠,鼓励借款人参保。

(三)贷款定价机制创新,让利返惠于民

因为农牧业本身收益低,在加大对农牧户贷款支持力度的同时,也必须要考虑农牧户的财务费用承受能力,防止因财务支出较大,使农牧民的收益降低或导致负收益,无法形成原始积累,农牧民一直处于资金缺乏状态,形成恶性循环。这样即便满足了农牧民的资金需求,也不能达到使农牧民致富的目的,社会效益不能得到有效的体现。这就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贷款定价机制,对收益率相对较高的农产品加工、商品流通业、微小企业或城镇居民等实行高浮动利率,而对农产品种植业或畜牧养殖业实行低浮动利率,通过对高利率贷款和低利率贷款投放比例的控制,使得加权后的贷款利率保持在一个适度的水平,能够保证银行的正常收益,同时又能兼顾农牧民的收益。

贷款定价机制要坚持“区别对待、灵活多样”的原则。根据客户的信用程度、担保方式、收益情况等因素来界定贷款的风险度,风险度高的利率浮动比例要高,风险度低的则反之,对在有存款或其他金融产品综合收益较高的客户要在利率上给予适当的优惠。对农牧业户,要考虑到农牧民的特殊心理,对同一行业或同一区域的贷款客户尽量采取同样的利率,防止因利率执行不同引起农牧民的“攀比”心态,对贷款的管理和归还产生负面影响,但必须对农牧民明确,信用好的可以享受利率上的优惠,鼓励农牧民树立良好的信用观念。

(四)贷款管理方式创新,降低管理成本

农牧区地域广袤,农牧民居住分散,农牧业的生产周期长,致使贷款管理工作量较大,需要大量的管理人员,而从克旗村镇银行的实际情况看,在一段时期内不可能在农牧区内增设新的网点和扩编人员,贷款管理人员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若要解决这一矛盾,就必须进行贷款管理方式的创新,要进行两方面的尝试。一是借助农村基层组织的力量进行贷款管理,在对某一村或嘎查的农牧民发放一定额度的贷款时,由旗政府或各乡镇政府协调,与村委会签订协议,配合银行信贷人员的贷前调查,并对借款人经营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协助银行信贷人员进行贷款催收,如到期贷款收回率达到银行所规定的指标,将给予村委会一定的经济奖励;二是聘请贷款协管员。从村组内选出一个或几个有一定影响力、具有一定文化水平、诚信度较高、家境殷实的人,如高中返乡毕业生、村组长、退休教师或老干部、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等,做为银行的贷款协管员,负责配合银行信贷人员进行贷前调查,承担贷后管理责任,从银行领取一定的经济报酬。由于村委会工作人员和贷款协管员与接待人居住地较近,了解借款人的资信情况,同时可以随时了解借款人的经营情况,如有异常,能够及时告知银行的信贷人员,这样做既解决了行管理人员少的问题,又能减少因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贷款风险,管理效果会更好。

(五)贷款风险防控创新,有效控制风险

贷款风险防控要贯穿贷款调查、审查、审批、发放、收回等各个环节,既要防止道德风险,又要防止操作风险。

第一,贷前环节。必须坚持双人入户调查,实行调查人和辅助调查人制,村委会工作人员和协管人员要在调查表上签署意见;执行独立审查人制度,审查人由董事会任命,独立审查人不同意发放的贷款,有权审批人可向董事长申请重议,但不能直接发放贷款。

第二,审批环节。建立信贷授权审批机制,成立贷款审批领导小组,实行分管行长、行长、贷款审批领导小组分层次授权审批制度,对审批权限进行严格限定,不得越权审批。

第三,放贷环节。要考虑农牧业生产周期长,生产资金运动具有很强的季节性,现金流在特定的时期才会出现的特点,在确定贷款期限时要合理,不能硬性地把贷款期限定为半年或一年,要与借款人的资金回笼相一致,避免因贷款期限确定不合理而导致贷款形成不良;要根据借款人的家庭实力,收入状况等因素来确定还款方式,对还款期限长的借款人尽量采取分期还款方式,减轻借款人的一次性还款压力。

第四,贷后管理环节。一方面,要建立贷款协管员和村委会工作人员风险预警机制,要在第一时间将借款人的风险信号反馈给客户经理,以便及时采取清收措施;另一方面,客户经理要定期对借款人进行贷后检查,了解经营状况。

第五,建立贷款质量抽查制度。在内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内设专职贷款质量检查岗,采取随机抽查或全面检查的方式,不定期到户对借款人进行回访,检查客户经理调查情况的真实性,并询问借款人的还款还息情况,了解借款人的经营状况,防止出现冒名贷款或收贷收息不入账的情况。通过检查督促客户经理尽职履职,提高调查质量,加强贷后管理。

参考文献:

1、金烨,李宏彬.非正常金融与农民借款行为[J].金融研究,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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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杨育民,罗拥军,梁阿莉.农村金融制度缺失及其补偿[J].中国农村观察,2006(2).

6、赵利梅.中国和孟加拉国小额信贷模式比较[J].农村经济,2004(12).

7、杜晓山.中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实践尝试[J].中国农村经济,2004(8).

第7篇:村委会履职报告范文

村务监督是贯穿于村庄治理运作始终的一项重要功能。它是为了防止个别利益危害整体利益、维护村庄正常治理秩序、实现有效的村务管理而对村庄公共权力实施的一种必不可少的调整和控制措施。今天小编给大家整理了村监督委员会年终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村监督委员会年终工作总结范文一为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基层惩防体系,今年我村按照市、区、镇统一部署,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对村级事务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以进一步加强对农村村务的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现就今年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理顺组织关系,明确监督要求。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村级事务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整合村级纪检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等工作力量,理顺村级监督组织的关系,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综合监督职能,健全村级民主监督组织的运作机制,不断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提高民主监督水平。对村务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村务工作中违法违规和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促进监督工作代表村民利益、符合村民意愿。积极探索建立民主听证、“一事一议”制度、“三资”网络化管理等监督平台,不断提高民主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突出监督重点,强化决策监督。对村务公开事项进行事先审查,主要审查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在公开内容上签署意见或盖章。对公开事项存有疑义的,应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提出,村两委会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和处理。加强工程建设的监督。监督主要内容包括工程立项决策是否科学民主,招投标是否规范,工程质量是否合格,工程设计有无随意变更,资金拨付是否符合规定,档案资料是否健全,工程验收是否合格等。加强村干部廉洁自律的监督,监督村干部依法履行职责、为民办事,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督促村干部做好述职述廉工作;督促村干部在村级事务管理和决策等方面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对不按制度办事和违反规定的,督促村干部个人作出说明、解释和整改,并可视情向镇(街道)和有关职能部门反映。

三、严格监督程序,完善工作机制。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监督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是收集民意。根据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事项,围绕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上门走访、个别约谈、说事会等形式广泛收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确定监督事项。二是调查分析。围绕监督事项开展调查,了解、核实相关情况,查阅、收集有关资料。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及时将工作建议向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反映。三是监督落实。根据调查的结果,提出监督意见,明确分工,认真细致、客观公正地开展监督工作,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对需由村两委会落实纠正的,可由村两委会提出意见建议。四是跟踪了解。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通过询问、列席有关会议、现场察看等,了解监督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五是通报反馈。通过公告、召开会议等形式及时公布监督结果,对村民的询问质疑作出解释说明。共对老年人活动中心主体规划、圭峰公园征地及围墙建设、污水厂周边绿化工程、公厕改造,道路硬化及路灯安装、圭东小区规划及配套设施建设等民生工程行使监督职责。

四、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工作例会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例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会议。二是学习培训制度。运用以会代训、举办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不定期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教育培训,促其正确履职,依法监督。三是工作报告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半年向村党支部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四是考核考评制度。定期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其成员进行信任度测评。五是工作台账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次开展工作,都认真、如实记录,并列为村务档案,以备查阅。村务监督委员会配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做到牌子、印章齐全,制度上墙。

总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成立与运行,有利于我村村务公开、公正、透明;有利于保障群众利益不受侵害;有利于农村干部勤政廉洁,促进了农村的各项工作。村务监督委员会毕竟是新生事物,工作范围和业务界限还不十分明确,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加强对监委会成员的培训力度,使其正确行使权利,充分做到民主监督。

村监督委员会年终工作总结范文二我村监督委员会20__年在乡党委、纪委的领导和村“两委”的支持配合下,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以高度责任心,踏实的工作作风,不走虚套,明确职责,使我村监督委员会顺利开展了各项工作。下面,我代表我村监督委员会把20__年上半年的工作情况及20__年下半年的工作计划向大家作一个系统的汇报。

一、认清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职责和权利

建立村级监督委员会,有利于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有利于强化党员群众对村“两委”干部的监督,有效维护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和村干部勤政廉洁。监督委员会与村“两委”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明确工作职责,工作职权。做到相互监督相互学习,互相团结,互相支持,密切配合。

二、履行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积极开展工作

半年来,我村监督委员会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开展勤政廉洁监督工作,积极支持、配合我村“两委”的党务工作、村务工作。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监督委员会注重实绩、注重痕迹管理,集体设有监督委员会会议记录薄、意见投诉箱,委员个人设有群众意见建议记录本,监督委员会办公室设有工作职责,工作计划,按月有工作月报表,年有工作总结报告。

(二)监督委员会的几位委员,分片包干,深入农户了解和收集村民对村“两委”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在每月的例会上反映给村“两委”领导。做到能落实的尽快落实,能解决的尽快解决,让群众感到满意。

(三)要求村“两委”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利用板报按月公示。每月号召开监督委员会例会,由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分别通报本月的党务工作和村务工作的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四)由村文书公布每月的财务收支情况,并由监督委员会给予审核,看是否收支合理。

(五)监督委员会对每月的党务、财务、村务工作作一个综合性的评价考核,并填写好月报表交镇党委、纪委。

(六)监督委员会十分重视我村党风廉政建设,利用党支部活动、群众大会等对党员干部和群众进行党风、党纪、党性教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互相监督。全村名党员无违法乱纪行为。村“两委”工作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主动,办事公道,深受全村村民的好评。

(七)要求村“两委”虚心听取村民意见和建议,正确对待是与非的问题。该办理的事情及时办理,决不允许一谈而过,毫无反应。由于全村党员干部起到了模范带头的作用,加之村“两委”的正确领导,我村各项工作较好完成。为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下半年,我村监督委员会将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加强村干部的思想信含宗旨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从而提高村干部的大局意识和自主、自省、自警意识;求真务实,量力而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清正廉洁、秉公办事。

二、对每月的财务公开进行全面监督,切实抓好党务公开、政务公开。

三、加强对村干部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勤政廉政等方面的监督,开展好村干部的“勤廉双述”工作。

四、及时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及来电举报,对热点问题及时展开调查,对存在违法违纪现象的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协助上级部门做好调查工作。

五、配合村“两委”搞好其他各项工作。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由于我村监督委员会成立时间不长,加之我缺乏工作经验,能力水平有限,因此,我们所做的工作离各级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恳请各位领导在今后的工作中给予批评指导。

村监督委员会年终工作总结范文三20__年在区、镇党委、纪委的领导指导和村两委支持配合下,强化村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培训与督导,实施五有,明确职责,使村监督委员会顺利开展工作。

一、我村监督委员会按上级精神,依法选举,成立监督委员会组织机构,有五人组成,参加镇举办监督委员培训学习班,提高了委员的个人素质和工作能力,尽快熟悉业务胜任本职工作,进入工作角色。

二、实施五有

在镇纪检的督导下,切实领引监督职能,村监督委员会有牌子、有印章、有办公设备、有会议记录、有档案资料,村级事务得到了很好的监督,融洽了干群关系。

三、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督办

群众反映个别人把户口转入市内,而在村所领取土地补偿金,各别户后转本村落户的,在村两委的领导支持下:一是,安排专人张金成认真核实复查,返回不合理领取土地补偿金16多万元;二是,并到外省落实各别户土地承包权问题;三是,村投资给养车户建砂石料存放场地,村院内铺设地砖,村安排了监督委员认真到现场检查验收,确保进度和质量;四是,监督委员有着一定的工作地位,参加村两委商定村重大事项规范化;五是,大水塘动迁回迁楼地点建设问题等,动迁户多次上访,监督委员都能以大局为群众民生保持高度一致性,并做到正面向群众解答和接访工作,保持和谐和稳定。

总之,监督委员会的成立和发展一系列工作,有力地加强村级党内廉政建设,增强了村事务的透明度和群众对村工作的基本满意度,村两委的各项工作更加规范,融洽了干群关系,监督委员的工作按上级要求和发展,结合村的实际,我们在工作上还存在着不足的方面,今后我们要加以认真学习,努力工作,为和谐稳定做好贡献。

第8篇:村委会履职报告范文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教育改造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预防和减少“两类”(社区矫正对象、帮教安置对象)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促进和谐竹溪建设,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湖北省“两类”人员管理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应遵循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具体实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分工负责,民政、人社、机构编制、财政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单位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实施的原则。

第三条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帮教安置是指社会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非强制性的帮助、教育、监督和管理,使刑释解教人员巩固改造成果,继续加强思想意识改造和行为矫正,努力适应新的社会环境,遵纪守法、自食其力、安居乐业,不再违法犯罪和危害社会。

社区矫正对象包括:

(一)被判处管制的;

(二)被宣告缓刑的;

(三)被暂予监外执行的;

(四)被裁定假释的;

(五)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帮教安置对象包括:

(一)刑满释放5年以内人员;

(二)解除劳教3年以内的人员。

第四条工作任务:

(一)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刑罚正确实施;

(二)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思想和法制教育、文化教育、社会公德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使他们成为守法公民;

(三)对家庭特别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庭成员在就学、就业、生活和心理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提供帮助,促使他们适应社会;

(四)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对帮教对象进行管理和监督;

(五)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帮教对象在生活、法律、心理等安置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供帮助,促使他们顺利融入社会生活;

(六)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帮助教育,落实防止其重新违法犯罪的措施。

第五条工作原则:

(一)社区矫正遵循惩罚、教育和帮助相结合的原则;

(二)安置帮教坚持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管理的原则;

(三)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开展工作的原则;

(四)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

(五)坚持因人制宜与分类实施相结合、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矫治帮教与家庭帮教相结合,帮教安置与监所教育相衔接的原则。

第六条县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乡镇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研究分析辖区内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情况,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制定相关的工作措施。

第七条建立责任考评机制。

县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县综治委具体指导下,积极协调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制定成员单位履职考评办法,每年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考核,严格奖惩兑现。

第八条经费保障。应当安排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经费,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截留、挪用。

第二章组织机构职责及人员

第九条县政府成立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本辖区开展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日常工作由县司法局组织实施。

乡镇政府应当成立由司法所、公安派出所、民政所以及相关单位参加的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本辖区开展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

村(社区)应当成立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室。

第十条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审议批准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总体规划、阶段性工作计划;

(三)定期听取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工作汇报,协调解决相关困难和问题;

(四)监督、检查成员单位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成员单位依法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当依照职能,履行下列职责:

(一)综治部门主要职责:协助党委政府加强对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检查指导;

(二)司法行政机关主要职责:履行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牵头组织成员单位和基层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指导乡镇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日常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检查、考核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实施情况,总结推广经验,表彰先进。会同公安机关加强对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对象的监督管理;定期向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综治办收集、反馈“两类”人员动态信息。完成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公安机关主要职责:加强对“两类”人员的监管考察,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做好审前社会调查工作,定期排查“两类”人员动态信息,并按要求及时报送县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矫正对象依据具体情况依法采取必要措施;

(四)审判机关主要职责:准确适用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拟适用非监禁刑被告人必须开展审前社会调查工作,审前社会调查报告应当作为是否适用非监禁刑判决的参考依据。及时向县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抄送相关法律文书,定期向县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办公室报送“两类”人员重新犯罪信息;

(五)检察机关主要职责: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实施,每年对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开展1-2次执法检查。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相关法律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定期向县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我县“两类”人员脱漏管信息;

(六)民政部门主要职责: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对生活无着落的“两类”人员及其家属给予帮助,对“三无人员”(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中具有城镇户口且丧失劳动能力的,经审核后安排在城市社会福利机构,具有农村户口且符合“五保”条件的纳入“五保”范围。符合低保条件的,做到应保尽保。将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工作之中;

(七)教育部门主要职责:配合、加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对于符合就学条件的“两类”人员及其家属,教育部门要切实做好其就学的相关工作,无能力交相关费用的要给予减免;

(八)财政部门主要职责:将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指导社区矫正帮教安置机构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九)人社部门主要职责:将“两类”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纳入职业技能培训总体规划。依托公共职业介绍、就业培训机构,为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两类”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开展创业帮扶;

(十)机构编制部门主要职责:根据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的开展情况和上级有关规定,完善,推动司法行政部门社区矫正机构、编制、职能的核定落实;

(十一)国税、地税部门主要职责:依据相关规定,主动为符合政策的“两类”人员自主创业提供服务,减免相关税费,帮助落实政策规定;

(十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指导、协助“两类”人员自主创业,依法办理相关证照,并减免相关费用;

(十三)工会、共青团、妇联主要职责: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参与配合矫正教育及帮教安置工作,协助做好职工、青少年和女性矫正对象的矫正、帮教、帮扶工作,维护其合法权益。积极指导志愿者队伍建设,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

(十四)广电部门主要职责:负责党和国家关于社区矫正帮教安置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加强对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先进事迹的报道,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宣传工作任务;

(十五)610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对参与组织犯罪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

第十二条乡镇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依照有关规定,对“两类”人员实施管理,督促公安派出所对“两类”人员进行监管、考察;

(三)组织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考核评议,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措施,做到一季一回访、半年一考核;

(四)组织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志愿者,对“两类”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教育;

(五)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定期参加公益劳动;

(六)接受人民法院委托开展审前社会调查;

(七)建立“两类”对象矫治、帮教档案,做到一人一档;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十三条村(社区)社区矫正工作室在乡镇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矫正教育工作,对帮教安置对象落实相应帮教措施;

(二)掌握辖区“两类”人员动态,及时报告要情信息;

(三)履行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四条社区矫正工作人员。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包括社区矫正执法人员、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

社区矫正执法人员是指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公安派出所民警。

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是指经县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事业岗位,由编制部门核定编制,隶属于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专门协助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管理、教育疏导、生活救助等日常事务性管理的专职人员。社区矫正工作者实行资格准入考试制度和不称职淘汰制度。

社区矫正志愿者是指热心社区矫正工作,有一定的法律政策水平和专业知识,并经司法行政部门和志愿者组织登记,自愿无偿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社区矫正志愿者应当在同级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下,按照志愿者服务相关规定从事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违法或违反工作纪律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三章矫正对象的接收和帮教对象的衔接

第十五条社区矫正对象由其户籍地司法所接收管理。户籍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司法所接收管理,户籍地司法所应当协助、配合。

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社区矫正对象向社区矫正机构报到登记前,做好以下工作:

(一)核实社区矫正对象的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

(二)向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社区矫正法律教育;

(三)责令社区矫正对象按时到户籍地(经常居住地)司法所报到并作出接受社区矫正的书面保证;

(四)及时将有关法律文书送达社区矫正对象户籍地(经常居住地)县司法局、公安局和检察院。

第十七条县司法局收到人民法院、监狱、看守所送达的法律文书后,应当及时转交司法所。

第十八条社区矫正对象报到时,相关法律文书已送达司法所的,司法所应当予以登记,宣告执行社区矫正,告知权利、义务,发放《十堰市社区矫正对象须知》;社区矫正对象报到时,相关法律文书未送达司法所的,司法所应当先行登记,待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后再完成前款规定的其他工作。

第十九条县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公安局在接到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寄来的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等材料后,应登记造册,同时分别通知刑释解教人员户籍所在地乡镇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派出所,登记核实,建立档案。并告知家属按时到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将刑释解教人员接回;县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于服刑、在教人员刑释解教前十五日内,将上述情况告知监狱、劳教所、看守所。

第二十条户籍所在地乡镇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转交的《通知书》等材料后,应及时与有关部门和村(居)委会根据刑释解教人员具体情况,落实具体帮教安置措施。(一)对参加过失业保险且符合失业救济条件的,劳动保障部门应按规定核发失业保险金;(二)对城镇户口具有劳动能力,本人有就业愿望而没有劳动技能特长的,社保部门应将其纳入就业技能培训范围;(三)对具有城镇户口而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经民政部门审核后安排在城市社会福利机构,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民政部门应会同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其落实最低生活保障金;(四)对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它生活来源的农村籍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与民政部门以及乡镇、村委会、刑释解教人员家属共同安排好其基本生活,符合“低保”、“五保”条件的纳入相应的保障范围。

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在刑释解教人员报到后,按规定及时办理落户手续,并将其纳入重点人口进行管控。

第二十一条刑释解教人员离开监所后,应在十日内分别到当地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派出所报到登记。对刑释解教后一个月仍未报到的,民警应上门查明原因,督促其报到。对“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公安机关一经发现,应立即通知其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并将其纳入监管范围。

对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刑释解教人员,县公安机关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报告县国安办,并专门建档,列为重点人员,由县国安办牵头会同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分等级落实教育管控措施,同时与原侦查机关保持联系,共同做好教育管控工作。

第四章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社区矫正对象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时到户籍地(经常居住地)司法所、派出所报到;

(二)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管理;

(三)参加学习、教育和公益活动;

(四)定期报告自己的思想、活动情况;

(五)遵守其他监督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被判处管制的社区矫正对象,除遵守第二十二条规定外,未经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被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对象,除遵守第二十二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指定的医院接受治疗;

(二)确因治疗、护理的特殊要求,需要转院的,应当报告司法所,并经县司法行政部门批准;

(三)进行治疗以外的社会活动的,应当报告司法所,并经县司法行政部门批准。

第二十五条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社区矫正对象,除遵守第二十条二规定外,不得行使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公司、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范围是户籍地(经常居住地)的县以内。社区矫正对象有就业、经商、就学、就医、探亲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户籍地(经常居住地)的,应履行请假手续,必须经派出所同意,由司法所报县司法行政部门批准。社区矫正对象返回户籍地(经常居住地)的,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派出所报告并销假。

第二十七条社区矫正对象经批准离开户籍地(经常居住地)不满6个月的,由户籍地(经常居住地)司法所管理,暂住地司法所应当协助、配合。

社区矫正对象经批准离开户籍地(经常居住地)6个月以上、未导致经常居住地变更的,户籍地(经常居住地)县司法行政部门可以委托暂住地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管理,并办理异地托管手续。

第二十八条社区矫正对象因迁居变更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原属司法所、派出所应分别及时与迁入地司法所、派出所取得联系,经县司法行政部门批准,及时办理交接手续,由迁入地司法所、派出所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司法所应当在社区矫正对象报到登记后,会同派出所商定监督人,组成监督考察小组,制定和落实监督管理措施。

第三十条司法所应当根据风险评估情况,会同派出所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分级监督管理。对于受到奖励或行政惩戒的社区矫正对象,可以分别从宽、从严实施监督管理措施。

第三十一条司法所应当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和公益活动,派出所应给予配合支持。

公益劳动和公益活动应当安全、符合公共利益、便于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司法所、派出所应当定期会同社区矫正工作室走访社区矫正对象家庭、单位和村委会,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现实表现等情况。

第五章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

第三十三条司法所应当在社区矫正对象报到登记后实施分阶段教育。

第三十四条入矫教育包括接受社区矫正意识教育、行为规则教育。

第三十五条常规教育主要包括:

(一)组织社区教育资源定期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思想和文化教育、法律和道德教育;

(二)分析社区矫正对象的个性特点、日常表现、矫正需求,制定不同的矫正方案,进行个别教育;

(三)聘请和组织社会专业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心理咨询服务,进行心理疏导,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四)定期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加强法制教育、文化教育、责任教育、亲情教育。对未完成法定义务教育的社区矫正对象,应当协调教育部门,帮助其完成法定义务教育;

(五)组织和协调社会团体、社区矫正志愿者,调动社区矫正对象的亲属、单位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教育帮助活动;

(六)组织公益性活动,以辖区内的敬老院、基础性公益事业建设为阵地,鼓励社区矫正对象参加非营利性机构、社团的服务活动或者为社区(社会)提供服务;

(七)矫正对象应每月向基层司法所汇报思想,内容应涵盖学习情况、思想状况、生活情况、下一步的学习需求、生活、工作及生产安排等。

第三十六条司法所应当在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前两个月实施解矫教育。

解矫教育包括社会发展形势教育、公民道德、遵纪守法教育等。

第六章社区矫正对象的考核奖惩

第三十七条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完善考核奖惩制度,对社区矫正对象认罪悔罪、遵纪守法、学习劳动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励和惩戒。

第三十八条社区矫正奖励分为行政奖励和司法奖励。

行政奖励种类有:表扬、记功。

司法奖励种类有:减刑、假释。

第三十九条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社区矫正满3个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予以表扬: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服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教育;

(二)积极参加思想和法制教育,完成规定的教育课时,成绩良好;

(三)积极参加公益劳动,超额完成规定的任务;

(四)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社会公益活动。

第四十条社区矫正对象有下列立功表现之一的,可以记功:

(一)检举、揭发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二)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

(三)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四)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

(五)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四十一条社区矫正对象认真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考验期的,可以依法缩短相应考验期。

第四十二条社区矫正对象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有考验期的,应当依法缩短相应考验期: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第四十三条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符合法定假释条件的,可以假释。

第四十四条社区矫正惩戒分为行政惩戒和司法惩戒。

行政惩戒种类有:警告、记过、治安罚款、治安拘留。

司法惩戒种类有: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撤销假释或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执行。

第四十五条社区矫正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警告、记过、治安罚款或治安拘留:

(一)未按时到司法所报到登记的;

(二)不遵守社区矫正规定,故意逃避监督管理或对抗教育的;

(三)违公德,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公共利益的;

(四)应当给予行政惩戒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别予以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撤销假释或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执行:

(一)重新犯罪的;

(二)发现余罪漏罪的;

(三)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四)应当撤销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其他情形。

第七章社区矫正的终止

第四十七条被判处管制、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社区矫正对象,其矫正期限为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实际期限。

被宣告缓刑、裁定假释的社区矫正对象,其矫正期限为缓刑考验期或者假释考验期。

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其矫正期限为在监外执行的期间。

第四十八条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社区矫正对象被生效裁判认定为有罪、决定数罪并罚的,原社区矫正终止执行。

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社区矫正对象被生效裁判认定为无罪的,原社区矫正继续执行。

第四十九条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终止矫正的,司法所应当书面告知理由、时间,由社区矫正对象签收,并以适当形式公开宣布终止社区矫正。

第五十条司法所应当在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前30日内开展终止矫正考核鉴定,报县司法行政部门审核。

第五十一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司法所应当在执行期满30日前出具书面鉴定材料,由县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后上报原批准机关。

原批准机关应当在暂予监外执行期满10日前,作出是否续期的审批决定,并将决定送达社区矫正执行地的县司法行政部门。

第五十二条社区矫正对象正常死亡的,由医院出具死亡证明,县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死亡的社区矫正对象属于暂予监外执行的,县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单位。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由法院作出的,县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及时通知原审法院。

第五十三条社区矫正对象死亡、被收监执行终止社区矫正的,司法所应当在档案中注明理由、时间,并附相关的证明材料。

第八章帮教安置工作制度

第五十四条帮教前移制度。县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办公室每年要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到监狱、劳教所、看守所进行帮教,了解本辖区的服刑、在教人员的思想、改造情况,掌握回归后就业意向,介绍当地政治、经济形势,宣传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教育服刑、在教人员安心改造、重新做人,早日回归社会。协调教育、民政、妇联及乡镇人民政府解决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就学问题,帮助稳定家庭婚姻关系,动员家庭成员定期探视。

第五十五条登记、建档制度。县、乡两级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派出所对刑释解教人员要逐人登记造册,开展帮教工作,建立个人档案。

第五十六条分类帮教制度。对于表现差、有违法犯罪倾向、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刑释解教人员,实行重点帮教,由公安派出所负责,司法所、村委会配合;对于其它的帮教对象实行一般帮教,由司法所负责,村委会配合。帮教类别由县级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刑释解教人员通知书进行初定。帮教期间变更帮教类别由乡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呈报县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第五十七条解除帮教和延长帮教制度。对帮教对象满五年无重新违法犯罪的,应及时解除帮教,并填写《解除帮教意见书》;对帮教满五年仍表现不好,有违法犯罪倾向的,要延长帮教,并填写《延长帮教意见书》。解除和延长帮教,由乡镇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报县级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刑释解教人员个人档案,自解除帮教之日起保留十年。

第五十八条移交制度。对不在户口所在地就业的刑释解教人员,原户籍所在地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要及时将其有关帮教情况向本人就业部门移交,保持帮教工作的连续性和衔接性。

第五十九条定期排查、回访制度。在坚持经常性帮教工作的同时,要定期排查、回访,并将情况上报县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九章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运转机制

第六十条信息共享机制。由县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建立“两类”人员信息库。

(一)信息采集:

县公安局负责提供“两类”人员刑事拘留和受治安处罚人员信息;提供刑满释放5年、解除劳教3年内人员及重点刑释解教人员和收监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信息,提供强制戒毒人员信息;

县检察院负责提供“两类”人员脱管、漏管情况信息;

县法院负责提供“两类”人员中重新犯罪情况信息及判处缓刑中的收监执行情况信息;

县司法局负责提供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提供我县外出经商务工“两类”人员及外地来我县经商务工“两类”人员信息;提供收监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信息;提供刑释解教人员违法处以劳教信息。

(二)信息共享:

上述信息采集内容由县司法局制定统一模式,各责任单位按各自分工每季度采集一次,在本部门内汇总、核实后,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以统一报表形式传送给县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之后,于当月15日前反馈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综治办。

第六十一条建立跟踪帮教和应急处置机制。

(一)司法所、公安派出所每月应在本乡镇的综治维稳会上通报辖区内“两类”人员特别是重点监管、帮教对象的情况。一旦发展“两类”人员有危害社会的苗头,应当互通情报,互相配合,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二)对外出经商务工的社区矫正人员,推行异地托管机制;

(三)对“两类”人员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县、乡、村三级组织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进行必要的演练,确保突发事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

第六十二条建立政府投入、社会支持建设机制。

将“两类”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纳入县“十二五”规划,按相关规定通过政府投入、社会支持的方式,建立公益劳动、警示教育、过渡性安置等基地。推行“一助一”、“多助一”的矫治帮教机制,激励、引导“两类”人员遵纪守法、自食其力、顺利融入社会。

第六十三条以服务促管理,不断提高“两类”人员再社会化能力“两类”人员在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享受社会同等待遇。

(一)城区内有劳动能力的“两类”人员可以到县劳动就业局进行失业登记,凭登记证明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有关就业扶持政策;

(二)县劳动就业局应适当放宽对“两类”人员中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标准,符合条件的“两类”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后可以直接申请就业援助;

(三)鼓励符合法定条件的“两类”人员外出经商务工,相关部门应积极推荐介绍,并为他们办理相关手续提供方便;

(四)鼓励“两类”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县工商局、人社局应在证照、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金融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给予信贷支持,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统一的促进就业税收政策;

(五)录用符合用工条件的“两类”人员的企业按规定享受国家普惠政策;

(六)农村户籍的“两类”人员原有责任田(林)的,应予以落实;

(七)对生活困难的“两类”人员,民政部门应按规定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或采取临时救助措施;

(八)本人有诉讼请求且符合法律援助政策规定的“两类”人员,县司法局应将其纳入法律援助对象,落实有关法律援助政策措施。

第六十四条以保障促管理,解决“两类”人员后顾之忧。

(一)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两类”人员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二)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按规定继续参保缴费或领取基本养老金;

(三)属公务员犯罪的“两类”人员,可参加原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四)“两类”人员按规定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第十章附则

第9篇:村委会履职报告范文

一、基本评价

近年来,全县扶贫开发工作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相关部门把深入推进扶贫开发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作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有效载体,作为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缩小发展差距的重要举措,认真履职,扎实工作,全县贫困人口比年减少了1.28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到22%,年均减少贫困人口2000余人,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以增加收入为重点,不断提高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坚持把产业发展作为带动贫困农民增收致富的抓手,每年安排100多万元财政扶贫资金,支持贫困农户大力发展食用菌、果、茶等特色产业。在扶持柑橘示范区等5个产业扶贫示范区建设的基础上,今年又全面启动了6个村的产业扶贫示范村建设。截至目前,全县已建成柑橘基地4万多亩,茶叶2万余亩,食用菌发展规模达到1.1亿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16家(规模以上1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达85家,3.65万余户农户参与产业化经营。年末,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6880元,比年增长了2.07倍,年均增长15.7%,产业发展促进了农民增收,有效带动了贫困农户脱贫致富。

(二)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不断提高贫困人口的生活质量。坚持以整村推进式扶贫开发为主,以设施建设、“一建三改”、安全饮水等工程建设为重点,着力推进重点贫困村和老区村的整村推进式扶贫开发建设。年来,已完成了30个村的整村推进式扶贫开发,全县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1480公里,累计投入2.1亿元解决了6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兴建末级渠240公里,完成晓坪等7座水库除险加固,完成了农网完善化建设任务,累计新建沼气池达9560口。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坚持与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相结合,与自然灾害造成的危房户改造相结合的方式,对居住“三不通”的贫困农户稳步实施扶贫搬迁和生态移民工作。截至目前,已累计完成农村危房和土坯房改造4300户,完成扶贫搬迁408户1489人,完成生态移民315人,90%的移民搬迁户基本实现脱贫,达到了“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

(三)以人力资源开发为重点,不断提高贫困人口的综合素质。坚持把实施“雨露计划”培训作为提高贫困农民的整体素质和转移就业能力的有效载体,有效整合“阳光工程”、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等培训资源,积极推进贫困农民参与农业适用技术培训,提升贫困农民的劳动技能水平和致富能力。年以来,全县累计完成“雨露计划”培训1500多人,累计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100多场次,培训贫困农民3万多人,转移安置就业1400人,全县通过培训后外出务工人数达4万余人,逐步形成了“以培训促转移、以转移就业促增收”扶贫新模式。

(四)以满足贫困人口需求为重点,不断提高公共服务保障水平。通过大力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贫困学生救助、广播电视村村通、医疗救助和“三下乡”等项目建设,贫困地区和老区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快速发展,贫困人口对公共服务的需求得到有效保障。截止目前,已完成全县7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改扩建工程,新建农家书屋110个、村广播室102个,新建、改造村级组织活动阵地87个;新建、改造2家县级医院、7个乡镇卫生院和45个村卫生室,县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9.8%,因病返贫现象得到缓解。积极推进了“两项制度”对接,无劳动能力的老弱病残贫困人口和特别困难贫困人口基本纳入低保,改革发展成果不断惠及贫困人口。自年来,全县共投入4亿多元用于保障改善民生,累计有5790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9.86万人参加社会保险,累计救济救助困难群众9500人次。

(五)以社会扶贫为重点,不断增强扶贫开发合力。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帮扶的原则,积极组织开展县直单位驻村帮扶活动和“百企反哺”活动。全县县直单位每年为贫困村、贫困户兴办实事500多件,捐赠和争取扶持资金200多万元,建立结对帮扶基地100多个,建立农家书屋40多个,累计向贫困村捐赠各类书刊5万余册。累计有50家民营企业支持贫困村建设,为贫困村捐资捐物折款500多万元。扶贫开发工作的扎实推进,有效改善了干群、党群关系,营造了全社会参与、支持扶贫开发工作强大合力。

调查组在充分肯定我县扶贫开发工作所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认为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社会帮扶体系还未完全形成。二是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较差。三是扶贫开发的任务越来越重。四是扶贫开发争取资金难度越来越大等。

二、相关建议

为深入推进做好扶贫开发工作,调查组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对扶贫工作的认识。要认真宣传、贯彻、落实《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20年)》,充分认识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扶贫开发工作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中认真谋划,摆在统筹城乡、区域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根本要求上通盘考虑。要充分发挥政治优势,进一步强化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改进和优化政策扶持机制、工作运行机制和社会帮扶机制,创新完善扶贫方式,确保扶贫规划的顺利实现。

(二)进一步完善扶贫开发工作计划。要根据国家、省市扶贫纲要进一步完善扶贫开发计划,确保扶贫开发工作在科学规划指导下有效推进。要加大全县贫困人口的普查力度,掌握贫困人口的现状、需求、脱贫路径,为扶贫计划推进提供科学依据。要坚持城镇农村统筹规划,各乡镇、村要结合县域总体规划因地制,作出具体扶贫规划,做到上下衔接协调推进。

(三)进一步提高贫困人口综合素质。要以“雨露计划”为载体,进一步丰富形式、拓宽渠道,不断创新提高贫困人口素质的方式方法,充分调动相关部门、乡镇、村居的工作积极性。要把扶贫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多种渠道的提高贫困人口的技能素质、就业素质、文化素质,充分调动扶贫对象自主脱贫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