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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劳动保障网络系统,按照劳动保障部对劳动保障业务专网IP地址规划的要求,省厅制定了《劳动保障系统网络及IP地址规划方案》(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快推进城域网建设,深入实施“镇镇通”工程,扩大联网覆盖范面,力争2007年底前全省城域网覆盖率达95%以上。市级数据中心要实现一个业务专网覆盖局机关、各经办服务机构和其它相关部门,通过一个中心节点与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及其经办服务机构以及街道(社区)、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联网,并联通城域网与省市联网的主干线路。
二、各市在建设网络系统时应按规划要求统一设计制定方案;已有网络但未按规划方案要求配置网络IP地址的单位,要尽快调整到位;采用当地政府IP地址的单位,应在网络互联时,对劳动保障系统内部需要互访的服务器和通信设备地址进行调整或实施地址转换。要充分利用省市联网的主干线路和“镇镇通”工程的网络资源,并能为所有劳动保障业务应用共享。
三、各市于今年6月底前按《劳动保障系统网络及IP地址规划方案》的要求制定全市(含区县)网络规划方案,并完成网络调整工作。
四、省厅将通过网络或其它方式检查各市城域网覆盖情况。从今年二季度开始,各市城域网覆盖率的计算将严格按照通过业务专网与省市主干线路联通的市、县级经办机构数量来统计。各市需按季度上报《劳动保障系统城域网覆盖范围统计情况表》(附件2),该报表列入金保工程建设调度季报。
附件1:劳动保障系统网络及IP地址规划方案
附件2:劳动保障系统城域网覆盖范围统计情况表
附件3:**省IP地址分配表(略)
二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劳动保障系统网络及IP地址规划方案
为实现劳动保障系统业务专网互联互通,实现部省市纵向通信和横向跨地区信息交换,省、市劳动保障部门共同进行各单位局域网和广域网IP地址的统一规划。该规划是劳动保障系统网络互联的基础,各单位应遵照执行。
一、网络总体架构
劳动保障网络系统分为内部办公网、业务专网和公共服务网。内部办公网是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建立的支撑公文流转、部门内部办公的核心网络。内部办公网与业务专网及公共服务网之间物理隔离。业务专网是支撑全国劳动保障各业务系统运行,依托政务外网统一平台/公共通信网络平台,覆盖全国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经办机构或业务代办点的内部业务专用网络。公共服务网是劳动保障部门利用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和因特网,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政策咨询、业务查询、网上业务办理等各项服务的外部网络。业务专网及公共服务网之间逻辑隔离。
劳动保障系统业务专网在管理上分为三级:部级网、省级网、市级网。市级网对省级网的互联通道必须为各业务系统共享。
市级劳动保障部门以及就业服务机构、社保经办机构等相关单位应连为一个网络,通过一个中心节点进行市级和省级网络的互连。市中心节点为市劳动保障局。县级劳动保障部门以及就业服务机构、社保经办机构等直属单位应连为一个网络,通过一个中心节点进行县级和市级网络的互连。
劳动保障系统业务专网横向与其它相关政府部门、业务单位、企业和个人、相关网络等连接。省、市级网与省市政府网、Internet网连接;省市级网络还与相关业务支持机构网络连接,如与用人单位、培训机构、其他职介机构、税务、银行、邮政、医疗机构、药店、财政部门、民政部门等网络的连接。
二、IP地址规划和管理
劳动保障系统内部网络的IP地址采用Internet上保留的A类地址10.0.0.0,各市具体IP地址段见**省IP地址分配表(附件3)。
省厅信息中心负责规划和管理省劳动保障厅及所属事业单位局域网IP地址范围;规划和管理省与市级网相连接点所构成的广域网IP地址范围;进行全省IP地址的分配。
各市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负责规划和管理市劳动保障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和区县单位局域网IP地址范围;规划和管理市及所属事业单位,与市内区县相连接点所构成的广域网IP地址范围。
在进行IP地址规划和调整中,如果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管理的IP地址不够分配时,可向省劳动保障部门提出扩充申请;省级劳动部门可从其负责规划和管理的预留IP地址中为申请单位扩充IP地址。
三、IP地址规划原则
1.唯一性:保持整个网络中IP地址的唯一性。
2.简单性:尽量避免采用复杂的掩码方式。
3.连续性:为同一网络区域分配连续的网络地址,便于缩减路由表项,提高路由器的处理效率。
4.可扩充性:为一个网络区域分配连续的网络地址应该具有一定的容量,便于主机节点增加时仍能保持地址的连续性。
5.可管理性:地址的分配应该有层次性,某个局部的变动不影响网络的其它部分。
6.地域性:尽量考虑IP的地域特性,以便于统一管理和规划。
四、IP地址分配方法
1.如果劳动保障局、就业机构、社保机构等在相同建筑物内,应按一个网络规划。如果不在同一办公地点,可按多个网络规划。
2.对于局域网IP地址的分配,首先应估算局域网可能占用IP地址的范围,其最大值为拥有该局域网单位的人员数+占用IP地址的服务器和网络设备数;然后在地址空间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分配整数倍的C类地址空间。
3.对于广域网IP地址的分配,除要估算可能互联的局域网数,还要分析网络时可能采用的通信方式,后者决定广域网地址分配的方式。点对多点通信方式(PSTN、ISDN、X.25多配置为此方式)要保证所有点在同一网段中;而点对点通信方式(DDN和FrameRelay多配置为此方式)要保证两点在同一地址段中。
4.对于各级和各单位网络地址的分配,在地址空间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分配2的N次幂倍数的C类地址空间,保障最少路由表项。
一、目标任务
(一)建立和完善劳动保障监察组织管理体系。在全县建立县镇两级监察体系,县、镇、村三级网格管理体系。通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逐步形成基础扎实,监管有力的劳动保障监察体系。
(二)建立和完善用人单位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全县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数据库,依托劳动保障信息系统,了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建立和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快速处理体系,对全县劳动关系运行状况实时监控、分类管理,有效防范突发性、群体性和恶性重大案件等的发生。
二、工作职责
(一)县局及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职责
1、负责全县劳动保障“两网化”管理工作,并对各镇“两网化”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
2、实施日常巡查、年度审查、专项检查和举报投诉受理、查处等监察工作,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3、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
(二)镇(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工作职责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督促用人单位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负责对网格内各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
2、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开展日常巡查、书面审查和专项检查等工作;
3、对网格内用人单位发生的劳资纠纷进行妥善处置,对劳动保障的重大,及时介入,掌握动态,按应急预案要求及时报告和处置;
4、受理劳动保障举报、投诉案件,积极配合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查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并做好相应的调查取证工作;
5、及时上报各类报表、信息和总结,规范档案管理,开展对网格内各用人单位企业诚信档案建设工作;
6、负责辖区内劳动保障协理员的管理、考核和指导工作。
(三)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工作职责
1、采集并即时上传网格内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息,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台账,动态掌握用人单位用工情况;
2、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
4、协调处理网格内用人单位劳资纠纷;
5、协助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日常巡查、书面审查、专项检查等工作。
三、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
同志们:
为有效提高全镇劳动保障监管工作水平,按照市统一部署,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和网格化“两网化”建设工作会议。市社会和劳动保障局领导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会议结束前市局领导还要作重要讲话。下面,我就全镇如何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先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意义
开展“两网化”管理工作是践行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减压器”和“安全网”,也是解决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突出问题的有效手段。因此,实施“两网化”管理工作,对于构建“大劳动、大保障、大维权”工作格局,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实施“两网化”管理,有利于实现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近几年来,全镇劳资纠纷案件频频发生,有些甚至演变成重大恶性事件,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特别是一些用工松散、职工流动频繁、法治观念淡薄的小作坊、小加工点更易侵害职工合法权益。仅全镇劳资纠纷案件就达300余起,其中立案达200余起。实施“两网化”管理,一方面,企业管理信息可以实现联网;另一方面,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劳动保障监察管辖区域划分若干网格,在每个网格配备监察工作人员,明确网格化监察工作职责和任务,可改变条线分割、工作合力不强的现状。劳动监察人员特别是社区协理员可以结合社区卫生、计生、综合治理等方面工作,与相关人员共同深入用人单位巡查,抓法律法规宣传、抓劳动者权益维护、抓企业服务管理、抓社会环境营造,现场办案、现场宣传、及时反馈,最大限度地节省人力、物力、财力。这样,既可改变重复检查的弊端,又能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全方位、全过程、全动态的监督检查,努力形成“一网到底、全面覆盖”的工作格局。
2、实施“两网化”管理,有利于实现对用人单位的实时监控。在实施“两网化”管理中,镇将设立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在社区建立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队伍,以便及时掌握辖区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基本情况,做到一线维权,现场处理群众反映的劳动纠纷;一丝不苟,进行更加深入细致的调查、记录、调解,客观分析;一抓到底,专人负责,有诉必接,有查必果。从细节分析、从点滴抓起,切实改变以往矛盾发生后才处理的被动执法状况,做到早发现、早整改、早消除,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更加人性化、快捷化。
3、实施“两网化”管理,有利于促进劳动保障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实施“两网化”管理,完善了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队伍,弥补了劳动保障体系建设中缺少的重要一环,使劳动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在具体工作中,我们要着力做到“一个原则、四个坚持”,即坚持预防协调的工作原则,着力营造阳光透明的工作氛围;坚持法制宣传常抓不懈,坚持办事流程预先公示,坚持弱势群体鼎力扶助,坚持处理过程全程监督,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过程促进合法、有序的用工环境形成,推动“法治仙女”、“平安仙女”建设。
二、把握重点,稳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步伐
在全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任务重、头绪多,我们必须抓住重点、稳步推进。
1、明确时序,有序开展。按照省、市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要求,8月15日之前要完成镇区范围内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等组织的劳动用工信息采集,信息汇总后还要进行统计分析、数据上传、定期更新、日常维护、动态监控等,这些工作十分琐碎,十分普通,却十分重要,它是整个网络化建设的基础和重要支撑。在时间紧、任务重、矛盾多、压力大的情况下,按照“先上路、后赶路”的原则,7月底,完成辖区内所有领取法人营业执照各类企业信息采集工作。信息采集的内容,主要为用人单位名称、地址、法人代表等基本情况及职工人数、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工资支付等情况。8月初至8月15日前,要完成信息的汇总及数据上传工作。所有参与信息采集的工作人员,要打破常规,加班加点,迎高温、战酷暑、全力以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
2、明确责任,齐抓共管。镇劳动保障所、各社区要在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具体指导之下,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全镇的“两网化”建设工作。镇劳动保障所负责牵头,制定方案,划片包干,责任到人,明确所有兼职监察员、监察协理员的工作任务。对信息采集工作中阻挠或拒绝提供信息资料的单位要提请监察大队执法;对城南、城北工业园区等生产企业集中的区域,镇劳动保障所要抽调专门力量,逐户上门采集信息。各社区要负责辖区内各类企业信息采集工作,社区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要组织社区其他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这项工作,尤其在信息采集初始化阶段,社区干部更要精心组织,亲力亲为,参与调查、收集,帮助整理、输入,深入推动“两网化”管理信息采集工作的开展。监察协理员作为此项工作的具体责任人,一定要努力提高业务素质 ,加强责任心,保质保量地完成信息采集工作,确保信息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实用性和准确性。社区书记、相关工作人员要做好后勤保障,提供一切尽可能的便利条件。
3、明确目标,加强监管。镇劳动保障所、各社区要利用“两网化”建设工作的契机实施对用人单位的实时监管。在建立网格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数据库和电子信息档案后,全面建立用人单位守法诚信档案,按照劳动用工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建立定期的信息采集、维护制度,实现数据库的动态更新和信息共享,并利用网络平台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动态、实时管理。发挥基层监察工作人员情况熟、信息快的特点,充分掌握企业第一手用工资讯,便于事先预警、提前介入,钝化矛盾、积极调处,实现对用人单位日常监督、信息采集、宣传指导、化解纠纷一体化管理模式,使劳动保障监察逐步实现由被动反应式监察向主动预防式监管转变。
三、强化责任,努力提高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实效
劳动保障“两网化”建设,事关企业稳定,事关社会和谐,各有关单位要本着全镇一盘棋、上下一条心的思路,紧扣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抓重点、攻难点、创亮点,不断提升“两网化”建设水平。
1、加强领导,完善措施。为扎实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组织领导工作,镇党委、镇政府将明确分管书记亲自主抓,镇劳动保障所具体牵头,统一负责对全镇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学习交流和目标考核。镇劳动保障所要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向下要委派专人挂钩相关社区,负责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并负责信息化采集工作具体任务的落实,尽可能与社区协理员一道开展工作;向上要加强请示汇报,及时取得市社会劳动保障局和市社会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支持;对信息采集中不支持、不配合的用人单位要配合大队搞好执法。要认真学习和借鉴周边地区“两网化”管理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全镇“两网化”管理工作水平。要在统一制度和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建立健全各项日常管理制度,确保“两网化”管理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2、协调推进,规范运行。镇劳动保障所、各社区要在已建立劳动保障管理工作网格的基础上,按照市社会和劳动保障局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兼职监察员和协理员参加监察业务培训,保证建立的网络系统有效运行。各社区要根据各自行政区域划分的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建立完善辖区内所有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数据库和劳动用工情况电子档案,力争信息采集工作不留空隙和死角,确保每个用人单位都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的管理覆盖之中。镇劳动保障所和各社区对内要加强沟通联动、扎口管理,对外还要寻求企管、统计、工商等相关部门的支持,掌握用人单位的基础数据,确保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有序推进。
为有效推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完善我市劳动保障监察体系,按照省劳动保障厅《福建省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闽劳社[*]105号)的要求,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工作目标
*年*、*两市做为试点城市,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已取得进展,2009年,全市各县(市、区)全面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2010年基本实现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全覆盖。通过实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促进用人单位促进用人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提高社会保险参保率,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力市场秩序良好,劳动者就业稳定,劳动关系和谐,社会稳定。
二、工作内容
按照“全面部署,整休推进,重点突出,分步实施”的原则,分三年完成网格化监察管理工作。*年已完成试点工作,今、明两年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制定工作方案,科学划分网格。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责任;认真分析当地用人单位数量、分布状况及特点,科学合理地进行网格划分,确保每个用人单位都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的管理覆盖之中;要参照“南劳社[*]综94号”文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监督考核等制度,并参照“南劳社[*]综251号”文精神加强对基层的指导,确保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顺利开展。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设区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村)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队伍组织网络,为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奠定组织基础。2009年各县(市、区)要制定工作方案,着手辖区内的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划分,2010年全市基本完成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建设。
(二)抓好人员培训,建立健全队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要依托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兼职监察员和社区(村)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各地要加强网格化管理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明确其职责。劳动保障事务所兼职监察员由省厅纽织培训、考核发证;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聘任;社区(村)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由设区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发证,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聘请。为了节省差旅开支方便参训人员,初步定四个点集中培训:延平、顺昌集中延平区;建瓯、政和、松溪集中建瓯市;建阳、浦城集中建阳市;*、光泽集中*市。培训时间:*年4月份组织报名,5月份开始组织培训。
(三)深入用人单位,做好信息采集。各地要在建立网格的基础上抓好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建设,并廷伸至网格,通过计算机网络平台,将全省各个地域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劳动用工信息、监察情况等形成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数据库,实现管理区域、管理对象、管理过程、问题分析、监督检查的网络化,实现管理区域、管理对象、管理环节和管理时限全覆盖,实现劳动保障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提高劳动保障监察管理效率。在我省金保工程运行前,可先用Excel电子表格或纸质表格按《福建省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调查表(试行)》(见南劳社[*]综251号文)采集信息。
(四)发挥网格作用,构建维权网络。设区市和各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主体,对辖区内的劳动用工违法行为,按照管辖规定行使执法权。各地要认真贯彻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不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要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充实街道(乡镇)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和社区(村)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队伍,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跟踪及时的劳动保障监察全覆盖体制。
三、工作职责
(一)*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计划、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和协调落实。包括:负责制定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具体方案;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工作,培训实施网格化管理工作的人员;负责建立全市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并指导县(市、区)建立两级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信息网络平台建设;负责辖区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街道(乡镇)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的组织工作,负责社区(村)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的培训、考核、发证。
(二)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负责划分网格,配置网格内劳动保障专兼职篮察人员;负责指导街道(乡镇)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培训相关工作人员;负责社区(村)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的聘请;负责建立本区域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信息网络平台建设;负责辖区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工作。负责落实社区(村)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进行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采集,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档案;负责对网格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协调处理投诉举报案件,及时向上级报告劳动违法案件,配合上级监察机构开展执法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网格化监察是适应监察执法对象变化的迫切需要,是充实劳动保障监察力量、创新劳动保障机制的有效手段,也是提升整个劳动保障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针对我们闽北劳动保障监察力量薄弱,劳动保障部门对劳动用工信息不够明了,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用工任务繁重的实际情况,建立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体制显得尤为重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统一思想,提意认识,将网格化监察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白程,切实加强领导,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责任,落实相关措施,确保此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二)加强协调,突出重点。划分网格、实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需要协调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各方面的关系。*、*两试点城市以及省内外兄弟城市的实践经验都说明,领导重视、做好协调是顺利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关键。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中,要重点解决好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参加社会保险,工资否正常发放以及是否存在非法用工等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做到标本兼治,从制度和源头上防止劳动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
(三)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建设的指导性文件精神,既要学习先进地区的经验,少走弯路,又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和创新,确保网格化监察工作运行顺畅,富有成效。
为完善劳动保障监察监管体系,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机制,规范各类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促进充分就业,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实现城乡一体化服务监管,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监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一体执法机制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范劳动保障行政执法行为。要严格按照“统一工作部署、统一执法标准、统一目标考核”的要求,坚持围绕“职权法定、权责统一、高效便民”原则有序有效开展执法活动,全面提高劳动保障行政执法效能,防止多头执法、重复检查,集中力量解决劳动保障领域改革和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和问题,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凡涉及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监督检查活动,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统一规划、统一组织实施、统一力量调度、统一处理处罚。
二、尽快健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监管体系
(一)建立四级管理的监管体系。依托行政区划和按照法定管辖规定,将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划分为四级管理。即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中心市区(潍城区、奎文区、坊子区、寒亭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开发区、滨海开发区、峡山发展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指导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中心市区的区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抓好本辖区的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其他县市抓好本县市的网格化管理工作。街办、乡镇受有管辖权的市、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负责对委托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行政村和城镇社区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好所属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
(二)明确各级部门监管职责。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处设立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指挥中心,对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监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统筹协调,负责中心市区和外地驻潍单位以及重点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性各类执法检查活动,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督促辖区内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中心市区的区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负责对委托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监察;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要负责辖区内网格化监管工作,指导街道(乡镇)兼职监察员、社区(行政村)法律监督员开展工作,负责辖区内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检查、书面审查和举报投诉案件的处理(罚)等工作,负责落实街道(乡镇)兼职监察人员和聘请社区(行政村)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负责辖区内用人单位信息汇总工作;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主要负责组织兼职监察员、法律监督员对辖区内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管理信息采集、录入,建立基础信息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对一般劳资纠纷进行初步调查,配合市、县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年度审查等工作。有条件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可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设立举报投诉窗口,受理群众举报投诉。
(三)落实相关人员的监管职责。按照定人员、定区域、定职责、定任务的“四定”原则,落实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专职监察员、兼职监察员、法律监督员的监管责任。兼职监察员、法律监督员由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托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站),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聘任,兼职监察员原则上由劳动保障系统工作人员和劳动保障所(站)负责人兼任。专职监察员职责是按区域负责具体一级网格,指导街道(乡镇)兼职监察员和社区(行政村)法律监督员开展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执法活动,受理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兼职监察员职责是配合专职监察员做好所辖一级网格内的用人单位的日常监管,协助专职监察员开展执法活动;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职责是负责及时采集和维护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全面掌握用人单位在用工管理、工资支付、劳动标准、社会保险等方面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负责对用人单位和社区居民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政策宣传,反映和传递群众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配合专职监察员和兼职监察员开展日常巡查、书面审查、专项检查和案件调查处理等工作,做好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完善监管手段。要不断完善监管手段,创新监管模式,通过实施多元化监管,确保劳动保障监察覆盖城乡所有用人单位。
1、动态监管。结合一年一度的书面审查工作,组织专职监察员、兼职监察员、法律监督员对网格内的用人单位进行调查摸底,搞好信息采集。按照“一企一档,一格一册”的要求,填写《用人单位调查登记表》,建立用人单位信息库,实施计算机管理。结合用人单位诚信等级评定、日常巡查、举报投诉专查等,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等方面进行动态跟踪管理。
2、日常监管。各街道(乡镇)兼职监察员、社区(行政村)法律监督员要深入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坚持将监察执法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引导用人单位依法守法经营、规范用工行为;及时发现和制止苗头性违法行为,努力将违法行为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对难以处理的案件或发现的重大违法行为,立即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报告。
3、分类监管。以《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为标准,根据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结果,实施分类监管。
4、重点监管。对网格内的下列用人单位,要作为重点监管对象进行跟踪监管:新开业以及未纳入监管的用人单位,发生欠薪欠费2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一年内被举报投诉2次以上或发生集体上访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定为C级以下的用人单位。
5、应急监管。对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范围内的重大突发事件,按照管辖区域快速启动应急预案。监管人员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情况,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稳定局势,妥善处理。根据事件性质,按照规定逐级上报。要跟踪关注事件的处理进展情况,事件处理完毕要再次报送处理结果。
6、网络化监管。依托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和劳动保障一体化信息网络平台,通过市、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四级联网,建立用人单位基本数据平台、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受理系统和网格化监管管理系统,实现资源共享,对城乡各类用人单位进行全覆盖无缝隙监管。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监管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较广,工作难度较大。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及劳动保障、工商、公安、建设、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力争在年6月底前建成网格化监管体系。
(二)搞好队伍建设。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要按规定配齐配强专职监察员,并在经费、车辆、设备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要加强街道(乡镇)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队伍建设。要制定统一培训计划,落实培训教材和师资,对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放由省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持证上岗。要建立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管理制度和信息管理库。
云南省劳动保障系统全省信息化数据网络总的指导思想是:"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城市建网、网络互联、分级使用、分步实施"。即:自上而下统一规划,城市网以社会保障和劳动力供求信息为核心,逐步实施失业保险和职业培训等其他功能。在全省统一标准和初步建成城市网的基础上,实现省会与各地市的网络互联,完善省干二级广域网和各级数据中心局域网,最终建成四通八达、业务顺畅的云南劳动保障系统全省信息化数据通信网络。
系统结构建设分析
云南省劳动保障骨干广域网是用于承载从省中心到各级地市、区县、乡镇社区等劳动保障机构劳动保障系统业务信息的上下传递,全面保障劳动保障各项业务的畅通。省骨干广域网主要联接国家劳动保障部中央节点和云南各地市节点,实现了劳动保障部所要求的劳动保障各业务应用系统要共用部-省-市广域主干网,避免网络的重复建设。
云南省广域主干网主要进行省和地市间的信息交换。具体来说,全省劳动保障数据骨干广域网分为省―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四级网络。本次网络将在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设立省级网络骨干节点,上联国家劳动保障部网络中心,下联各城市劳动保障网络和省同级业务经办机构;城市级骨干节点联接市内及所属区县的就业经办机构、街道(乡镇)、社区经办网点以及相关部门和单位。
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建网规划,规定各省劳动保障系统的数据中心网络建在省级和市级,县不设数据中心。本次云南劳动保障系统全省信息化数据网络数据中心的建设,只考虑省会即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数据中心,各地市数据中心的建设在后期工程中完成。
全省骨干广域网的建设
根据本次项目规划,云南金保工程省网网络结构采用星型组网方式,以省劳动保障信息中心作为网络核心,分别通过SDH 2M连接各地市劳动保障网络,其网络拓扑图设计如下所示:
云南省劳动保障网络全网采用华为3Com公司的路由器和交换机设备组网,骨干核心节点为云南省劳动保障信息中心的两台高性能路由器quidway NE20-8,他们负责汇聚各地州劳动保障信息中心的数据流量,骨干节点的设备要求具有较高的路由转发性能和较好的VPN支持能力。同时,全省16个地州采用quidway AR46系列多业务路由器,分别通过2M链路与省中心核心节点连接,保障了全网链路的可靠性,并提高了与省信息中心交换数据的带宽。
省数据中心网络的建设
关键词:劳动保障;信息化;管理
和谐劳动关系是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动力,是职工安于乐业、企业得以发展和社会能够稳定的基石,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开展劳动保障信息化管理制度,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从而加快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劳动保障信息化管理的内涵及意义
1.网格化管理的基本内涵。劳动保障信息化管理是指以基层劳动和社会保障站所为依托,将劳动保障管辖区域划分为若干网格,明确各网格的人员、职责和任务,实时采集和监控网格内用人单位数量、用工人数、合同签订、参保、工资、工时、休息休假等情况,对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克扣、拖欠工资,非法用工,瞒报漏缴社会保险费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可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做出相应处理,实现责任明确、跟踪及时的劳动保障特别是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监察管理全面覆盖和动态监管的目标。
2.当前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主要因素。(1)企业在劳动关系格局中处于强势,并发挥着主导作用。一些企业经营者为追求企业利益最大化,无视国家劳动法规政策和企业的社会责任,忽视职工的合法权益,把职工当作廉价劳动力。不少中小企业主的法律意识淡薄,管理手段陈旧,劳动关系矛盾日益尖锐,劳动争议案件呈现上升趋势。(2)职工在劳动关系格局中处于弱势,难以体现主体地位。由于职工在劳动关系中处于被动、从属地位,部分职工劳动技能单一,就业领域狭窄,在资方与劳方的对垒中处于下风。一些职工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意识和自我维权意识淡薄,为保住岗位,往往对企业侵权行为采取无奈、隐忍、弃权的态度。企业利益驱动和劳方的被动退让,加剧了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地位失衡。(3)政府作为企业劳动关系的干预力量,影响力有待强化。从现实情况看,有关部门过度重视地区经济发展,忽视职工权益维护,对劳动权益受侵害问题反应迟钝、冷漠。同时劳动仲裁效能低下、劳动监察缺乏威慑力。另外,我市劳动监察执法人员不足问题突出,难以深入实地调查解决大量的职工投诉案件。
3.开展劳动保障信息化管理具有重要现实意义。(1)建立劳动保障信息化管理制度可以逐步形成全方位覆盖、全过程监控、精细化管理的新型劳动保障维权工作机制,可以推动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监察监管范围从以城镇为主向统筹城乡转变,提高劳动保障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建立劳动保障长效管理机制,工作模式从被动反应型向主动预防型转变,劳动保障监管部门能更快掌握主动权,从而将劳资纠纷等案件解决在苗头,而不是等到劳资双方行为过激后赶来救火。(2)使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监察执法更加贴近企业和职工,发现劳动纠纷和违法行为,在第一时间予以解决。劳动保障信息化管理能极大的方便劳动者,畅通了诉求渠道,让劳动者能在家门口投诉劳动纠纷,让劳动者能很方便的维护自己的应得利益,真正将劳动争议化解在源头与基层。(3)联合一切可以联合的力量,解决了劳动保障尤其是劳动监察人员不足的问题。我市劳动监察员人数较少,劳动监察工作长期以来一直放在劳动监察大队,多数劳动监察案件也均由劳动监察大队处理,柳市社保所虽然设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柳市办事处,但由于没有独立的执法权,维权能力十分有限。近几年乐清经济快速发展,劳动保障案件趋于多元化和复杂化,仅依靠劳动监察大队现有的人力已不能完全满足全市的劳动监察工作需求。通过实施网格化管理,可以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所的平台作用,在各基层所建立劳动监察中队,同时通过逐步对镇一级和农村(社区)劳动保障协管人员进行大力培训,增强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扩充劳动保障的人员数量,借此进一步增强我市劳动监察工作的力量。
二、劳动保障信息化管理的运行模式
1.编织起一张密集的劳动保障信息化网络。实施网格化管理的基本模式是,依托现行行政管理体系和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在进一步加强各级劳动保障机构建设,以网格为单位,实现对用人单位的动态监管。各乡镇街道都有设立综治中心,内设民事劳动调解中心;在各村和社区基本都有社区服务中心,内部也设有矛盾纠纷调解岗位,一般由村委成员担任。网络化管理将依托基层劳动和社会保障站所平台,聘请镇村两级相关人员担任专职监察员或兼职协管员,将本辖区内各乡镇综治中心和村级网络连点成线,把本辖区内的企业进行网格划分,建立分片、定岗、定责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劳动保障信息化运行机制,而劳动保障大队则将各条线连成整体,统筹监管。
2.做好网格化管理相应的制度建设。应做好网格化管理的配套制度,包括建立三级网络的工作人员职责和责任落实制度,走访登记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及时报告制度及业务培训制度等。
三、落实劳动保障信息化管理策略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健全劳动保障信息化管理制度,是促进城乡统筹就业,完善社会保险体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要求,对于我市来说,这是一项具有创新性的工作,尤其对基层站所和乡镇村一级来说,更是全新的工作挑战,上级主管部门应做好基层劳动保障所和乡镇村的培训指导工作,让基层工作人员做到思想统一,认识到位。
2.精心组织,措施到位。要按照“网格、经费、人员、基本条件”四到位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一是认真分析当地用人单位数量、分布状况及特点,科学合理地进行网格划分;二是争取市政府及有关方面的支持,明确协管员等的经费来源和标准,保证经费落实;三是认真做好岗前培训工作,力争人员尽快进入工作岗位;四是落实协管员工作场所,配备相应的工作设备,保证协管员具备基本工作条件。
3.明确职责,有效运行。各级网络要按照对辖区内所有用人单位实现全面覆盖和动态监控的工作要求,在建立各级网格责任制度和奖惩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建立健全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制度,完善措施。并通过建立快捷有效的信息沟通网络以提高工作效能及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推行网格化管理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我们既要学习先进,少走弯路,又要结合本地实际,进行积极探索和创新,努力做出地方特色,确保网格化管理工作运行顺畅,成效显著,成为推动本地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重要载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意见的通知》和全国、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关于深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是新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根本要求,是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的重要内容和举措,是形成科学有效的主动预防型监察管理体制的主要内容,对于实现体面劳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是劳动保障监察事业的基础性、战略性工作。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有利于扩大有效监管范围,实现监管范围以城镇为主向统筹城乡转变;有利于加强基层监管力量,整合监管职能,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率;有利于增强工作主动性,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预防违法行为引发,实现监管模式从被动反应向主动预防转变;有利于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全面科学发展,有效提升政府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社会管理能力。
二、工作目标
年,全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按照深化推进、全面覆盖的原则,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统领,以健全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体系、实现“责任网格化、运行网络化”为目标,以维权、维稳、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为目的,在做好“四个一”(一张网格、一支队伍、一个系统、一套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两网化”管理长效机制,实现监察对象无盲点、监察手段信息化、监察管理精细化,全面提升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运行标准和质量,至今年年底全区“两网化”管理覆盖面达到100%。
三、网格体系
(一)精分网格,落实责任。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要对原划网格以街道或社区(行政村)为基础,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数量为依据,重新进行梳理、科学划分,在各级网格内进行“四定”,即“定格”、“定员”、“定责”、“定标”,实现“责任网格化”。
(二)合理配备监管人员。每个网格要明确1名专职监察员负责,并配备1—2名劳动保障兼职监察员和2名以上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兼职监察员原则上从街道社会保障管理所工作人员中聘任,监察协管员可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或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招聘大中专毕业生或从大学生村官中聘任,建立一支素质较高人员稳定的劳动保障兼职监察员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队伍。根据《关于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两网化”管理与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的融合,整合利用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的资源,为监察“两网化”管理的发展提供支持。加强基层劳动保障监察派出机构建设,在街道组建劳动保障监察中队,或在街道社会保障管理所加挂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牌子。
(三)完善网格管理制度。在原有“一所、一簿、一册、五项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完善四项制度。一是监察协管员管理制度。规范协管员招聘、录用、培训、考核和奖惩等工作;二是用人单位信息采集制度。明确用人单位信息采集程序方式和维护、更新标准;三是网格巡查制度。对日常巡查的范围、时间、对象和程序等作出规定;四是监察信息系统管理制度。规范信息系统建立、运行、维护标准和使用方式。
(四)加强网格队伍培训。重点搞好兼职监察员和协管员及信息录入人员的培训,提升基层网格监管人员在宣传政策、采集信息、调解纠纷和配合执法等方面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区里要对部分劳动保障兼职监察员和监察协管员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也要做好培训工作,培训计划和方案要及时上报区劳动保障监察处。
(五)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指挥中心建设。按照《关于做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区里要设立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指挥中心,做到掌握网格情况、准确调度指挥、快速反应联动,二十四小时有专人值班,重大情况问题要及时上报。
四、网络建设
(一)提升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应用能力和水平。每个网格都要安装并正常使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不断提高应用能力和水平,并确保互联互通,实现运行网络化。按照部颁标准《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指标采集与代码》,对省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修改完善,达到与全国联网的要求,待条件成熟时并入金保工程,实现信息管理系统的一体化。
(二)做实用人单位信息采集和录入。各级网格要有相对固定的信息录入人员,将采集的用人单位信息和通过书面审查、日常巡查及举报投诉专查等形式获取的信息,及时准确完整的录入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区里通过网络监控与实地抽查相结合,采取每天一查看、每月一记录、每季一汇总、半年一总结和年底总考评的方式,掌握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信息录入情况并进行督导检查。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对已录入的用人单位信息要充实更新完善,年底前信息完整率达到60%,2012年底之前达到100%。录入质量和动态管理情况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指标。
(三)搞好信息数据库建设。按照“一企一档、一格一册”的要求,建立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台账,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实行计算机管理。在建立网格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数据库和电子信息档案后,全面建立用人单位守法诚信档案,按照劳动用工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建立定期的信息采集、维护制度,实现数据库的动态更新,并利用网络平台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动态实时管理。要注意整合共享就业、培训、社会保险、仲裁和等相关机构和部门的信息资源,加强信息对比,发挥系统功能,提高监管效率。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要将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作为当地改善和保障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劳动保障监察监督所要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具体抓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关健词:街道社区劳动保障
在我国管理体制走向“小政府,大社会”的转型过程中,城镇管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大量的企业人变为社会人。街道社区上要为政府分忧,承担行政职能;下要为居民解愁,倾听居民的呼声,社区地位越来越重要,所承担的工作责任越来越大,任务越来越艰巨,迫切需要加强社区建设,创建和谐社会。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是劳动保障部门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的重要依托。 一、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存在的意义 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在政策宣传、就业服务、 劳动关系协调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居民医疗、劳动监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对整体推进劳动保障工作,具有非常迫切、非常现实的意义。
第一,做好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使劳动保障部门落实“三个代表”、践行“执政为民”有了最直接的手段。劳动保障事务涉及千家万户的生活保障、促进就业、权益保护、社会保险等,都是与老百姓切身利益关联最紧密的热点问题。街道社区平台是连接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键环节。平台建立了,工作做好了,就能将党和政府的关怀及时送到广大老百姓心中,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就能真正落实“三个代表”,增强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第二,做好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使劳动保障各项工作能够做到政策到位,工作到位。街道社区平台是劳动保障部门的基层服务窗口,是劳动保障各项工作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基础。当前,再就业政策的落实、对下岗失业人员实施就业服务、对就业困难群体实施就业援助、对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对辖区企业实施“网络化、网格化”管理,都要靠街道社区做好基础工作和上门服务,实践证明,凡是建立了街道社区工作平台的地方,就能切实推动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到位,就能使就业、劳动监察和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工作一抓到底,获得实效。
二、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在街道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中我们虽然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在劳动保障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已初步建立,但总体上看,建设水平还参差不齐,有些平台运作还不够规范,最终都影响到应有的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如信息网络体系不健全。社区劳动保障网络与市区劳动保障网络不联通,失业人员、退休人员信息社区不能及时掌握,增加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量。
2、有关文件规定落实不够到位,街道社区建设保障机制不够完善。一是经费不足严重制约着街道劳动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所做的工作都是公益性的服务,服务包含着多项内容和活动项目,服务内容可作为本职工作去完成,但开展一些活动,没有专项经费是无法开展的。二是部分社区办公、活动用房落实不完全到位。政府关于“成片住宅按开发面积千分之一落实社区用房”政策,在实际操作中落实困难。有的开发商在新建小区时,按规定的公益性用房面积享受了相关优惠政策,交付时却没有按规定确保社区办公、活动用房到位,街道不能参与验收,也没有具体责任部门检查落实。社区与开发商的协调处于不平等地位,开发商主动配合的少,躲避或不理睬的多,有的经多次协商后给的还是结构较差、面积较小、楼层较高或地处偏角,不利于面向居民办事的房屋。部分老小区配套用房面积不足,少数社区租用的办公、活动用房还要自筹经费付租金。三是“费随事转”不完全到位。有些部门给予社区的经费补贴,远远低于工作所需。
3、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一是选拔任用不够规范。虽然有的通过公开选聘、选优录用,但还有不少没通过选优进入社区,影响了社区工作效能。二是收入待遇偏低。目前,社区协理员工资是800多元,扣除保险只有700元左右,低于城镇最低工资930元标准。三是学习培训还需规范。对社区工作者的专业知识培训力度不够,未形成经常化、正规化的培训制度,不利于社区工作者的理论素养和专业知识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