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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对地质资料的管理,保护地质资料汇交人权益,充分发挥地质资料对资源保护、开发与经济建设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地质资料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以及本省管辖的海域内开展地质工作形成的地质资料的汇交、保管和利用,适用本办法。
依照《条例》规定应当向国家汇交的地质资料,其汇交、保管和利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地质资料,是指在地质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电磁介质等形式的原始地质资料、成果地质资料和岩矿芯、各类标本、光薄片、样品等实物地质资料。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是指为满足工程建设项目需要,开展地质工作所形成的各类成果地质资料,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调查与评价、工程地质勘查(察)、水文地质勘查、工程物探等形成的地质资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资料管理工作的领导,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将地质资料管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第五条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的监督管理。
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地质资料档案机构(以下简称省地质资料档案机构)承担地质资料的保管和提供利用工作,受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承担地质资料的接收和验收工作。
发展改革、经贸、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应当协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地质资料管理工作。
第二章地质资料的汇交
第六条在本省行政区域以及本省管辖的海域内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探矿权人或者采矿权人,为地质资料汇交人。
政府出资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地质工作项目,承担有关地质工作的单位为地质资料汇交人。
前二款规定以外的地质工作项目,出资人为地质资料汇交人。汇交人可以委托承担地质工作的单位直接汇交。有多个出资人的,各出资人共同承担地质资料汇交义务。
第七条地质资料汇交范围依照本办法附件所确定的范围执行。
除成果地质资料(包括文字报告及附图、附表、附件等)、国家规定需要汇交的原始地质资料和实物地质资料外,其他原始地质资料和实物地质资料由汇交义务承担人汇交地质资料目录。
原始地质资料已在成果地质资料中反映的,可以免交原始地质资料复印件。
依照《条例》第九条规定,应当向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汇交的地质资料,汇交人应当将其地质资料目录同时抄送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汇交人应当依照《条例》第十条第(四)项规定的期限汇交地质资料。
工程建设项目地质工作已先行通过验收或者分阶段验收的,自验收之日起180日内汇交地质资料。
第九条汇交人应当汇交两份纸质资料以及相应的电子文档,纸质资料内容与相应的电子文档资料内容应当一致。
探矿权人、采矿权人汇交地质资料时,应当随附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的复印件。
汇交经过评审、鉴定、验收的地质资料,应当随附评审、鉴定、验收的正式文件或者复印件。
第十条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汇交的地质资料之日起15日内完成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出具地质资料汇交凭证;对验收不合格的,退回汇交人补充、更正后,在60日内重新汇交。
第三章地质资料的保管和利用
第十一条汇交的地质资料由省地质资料档案机构集中保管。
其他不需汇交的地质资料由承担地质工作的单位自行归档保管,其目录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报送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省地质资料档案机构应当建立地质资料的整理、保管、保密、利用制度,配置保存、防护、安全等必要设施,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保障地质资料的完整和安全。省地质资料档案机构的馆舍建造以及设施配置参照国家有关档案馆设计规范执行。
地质资料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维护史实,遵纪守法,具备相应的地质资料档案管理专业知识。省地质资料档案机构应当建立相应的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
第十三条探矿权人、采矿权人汇交的地质资料,自汇交之日起至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止对资料内容予以保护;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将其资料内容予以公开。
前款规定以外的地质资料,自汇交之日起90日内予以公开。对资料内容需要保护的,汇交人应当在汇交时办理保护登记手续,保护期自办理保护登记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5年;需要延续保护的,汇交人应当在保护期届满前30日内,到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延期保护登记手续,延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未办理延期保护登记手续的,不再予以保护。
第十四条政府出资开展地质工作形成的具有公益性质的地质资料,自汇交之日起90日内向社会公开,无偿提供全社会利用,不得办理保护登记手续。
前款所称具有公益性质的地质资料的范围按照国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关于公益性地质资料范围的公告》执行。
依照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补交的地质资料,汇交人补交时未提出保护申请的,不再办理保护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保护期内的地质资料只公开资料目录。但是汇交人书面同意提前公开其汇交的地质资料的,自收到书面同意函件之日起,由省地质资料档案机构予以公开。
第十六条保护期内的地质资料可以有偿利用,有偿利用的具体事项由利用人与地质资料汇交人协商确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因救灾需要,查阅保护期内地质资料的,查阅人应当持同级人民政府或者省级有关部门出具的介绍信、查阅人工作证,由省地质资料档案机构无偿提供查阅。省地质资料档案机构也可以根据相关应急预案的规定,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主动提供查询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因规划、决策、行政管理需要查阅保护期内地质资料的,经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由省地质资料档案机构无偿提供查阅。
第十七条已经公开的地质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持单位证明或者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可以查阅、摘录、复制。复制地质资料的,省地质资料档案机构可以收取复制工本费。工本费的具体标准由省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省地质资料档案机构应当建立地质资料信息服务网络系统,公布地质资料目录,提供查询服务。
第十八条涉及国家秘密或者著作权的地质资料的保护、公开和利用,按照保守国家秘密法、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四款和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由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汇交的地质资料经验收不合格,汇交人逾期拒不补充、更正的,视为不汇交地质资料,由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二条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省地质资料档案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有权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法披露、提供利用保护期内地质资料的;
(二)限制他人查阅、摘录、复制已经公开的地质资料的;
(三)未按规定保管地质资料,造成地质资料损毁、散失或者保密地质资料泄密的;
(四)超过核定的标准收取复制工本费的;
(五)其他、、的行为。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的原始档案,由各级城市建设档案机构按照《*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接收和管理,汇交人应当将其复制件汇交至省地质资料档案机构。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实施前,汇交人依法应当汇交而没有汇交的地质资料,由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清查后,按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补充汇交;其他由各承担地质工作单位自行归档保管的地质资料的目录,于本办法实施后180日内报送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1.*省成果地质资料汇交细目
2.*省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汇交细目
3.*省原始地质资料汇交细目附件1
*省成果地质资料汇交细目
一、区域地质调查资料
各种比例尺的区域地质调查报告及其地质图、矿产图。
二、矿产地质资料
(一)矿产勘查地质资料:各类矿产勘查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储量报告。
(二)矿产开发地质资料:各类矿山生产的勘探报告、资源储量报告、闭坑地质报告。
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资料
(一)国土整治、国土规划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调查报告和地下水资源评价、地下水动态监测报告。
(二)供水能力≥3万方/日的地下水供水水源地的地质勘察报告。
(三)单独编写的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报告,地下热水、矿泉水等专门性水文地质报告以及岩溶地质报告。
四、环境地质、灾害地质资料
(一)地下水污染区域、地下水人工补给、地下水环境背景值、地方病流行区的水文地质调查报告。
(二)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面开裂及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调查报告。
(三)建设工程引起地质环境变化专题调查报告,国家级重点工程和国家、省级开发区环境地质调查评价报告。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报告。
(五)一、二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五、地震地质工作资料
地震地质调查、考察、研究报告。
六、物探、化探地质资料
区域物探、区域化探调查报告;物探、化探普查、详查报告;遥感地质报告;国家级重点工程和国家、省级开发区以及大中城市的水文、工程、环境地质工作有关的物探、化探报告。
七、地质、矿产科学研究及综合分析资料
(一)经国家和省一级科技成果登记的各类地质、矿产科研成果报告以及各种区域性图件。
(二)矿产产地资料汇编、矿产储量表、成矿远景区划、矿产资源总量预测、矿产资源分析以及地质志、矿产志等综合资料。
八、其他地质资料
旅游地质、农业地质、深部地质、火山地质、第四纪地质、新构造运动以及土壤、沼泽调查等地质报告。附件2
*省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汇交细目
资料分类资料汇交细目〖3〗指标单位汇交范围备注水利与渔业水利工程(水库)库容量亿立方米≥0.1灌溉工程受益面积万亩≥5标准海塘、江堤保护耕地万亩≥100水产冷库储藏能力吨≥5000渔业港口大中型交通铁路铁路干线铁路隧道长度米≥1000铁路桥梁长度米≥1000火车站等级级三级以上公路等级级一级以上港口、码头大中型独立公路大桥长度米≥1000独立公路立交桥型式互通式公路隧道长度米≥1000飞机场飞行区指标4C及以上内河通航建筑通航吨级吨≥300通信电信枢纽、通信调度中心县(市、区)级以上通信工程电缆长度公里≥500电力核电站所有抽水蓄能电站所有水电站装机容量万千瓦≥5火电站单机容量万千瓦≥5输变电工程电压万伏≥22工业钢铁厂年产量万吨≥100石油化工厂年加工原油万吨≥50水泥厂年产量万吨≥100氟化工厂年产单体万吨≥4其他工业企业占地面积亩≥200非城区50亩以上输油、气管线长度公里≥120沉井、沉箱、过江管线、顶管工程及架空索道大中型教科文卫(独立)学校在校人数人≥3000高教园区占地面积亩≥200体育场(馆)座位座≥2000影剧院座位座≥1200会展中心大型医院、疗养院床位张≥500城市建设
基础设施城市道路长度公里≥3隧道长度米≥250桥梁(含立交、高架)长度米≥100地下铁道所有城市防洪工程保护人口万人≥20城市引、供水工程日供水万吨≥5水厂日供水万方≥5燃气厂日供气万方≥30城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万方≥5住宅区、商业区和城市改造工程占地面积亩≥200城市垃圾处理场容积万方≥500人防掘开式工程底层面积平方米≥3000坑地道工程长度米≥1500其它粮食中转库及储库库容亿斤≥1.5油库库容万方≥5冷库储藏能力万吨≥1火药库建筑面积万平方米≥2其他重点工程地下储库、洞(硐)室省级以上一般建筑楼层数层≥20高耸构筑物高度米≥100高边坡工程高度米≥100矿山(甲类)年产矿石万吨≥10乙类矿山≥100旅游区、地质公园等建设项目省级以上项目新建村庄人口人≥1000附件3
*省原始地质资料汇交细目
一、区域地质调查资料
各种原始测试数据、鉴定结果、测量结果数据汇总表(含数据库),实际材料图,主干剖面实测和修测剖面图,物化探、重砂成果图。
二、矿产地质资料
(一)矿产勘查地质资料:工程布置图、钻孔柱状图,重要槽探、坑探、井探图,各种岩矿测试、分析数据汇总表(或数据库),各类测量结果数据汇总表,有关物探、化探原始地质资料。
(二)矿产开发地质资料:各中段采空区平面图、剖面图,探采对比资料,各类测量结果数据汇总表。
三、水文地质资料
各类工程布置平面图,所有钻孔柱状图,各类试验、测试、监测原始数据、测量结果汇总表,有关物探、化探原始资料。
四、工程地质资料
软土地区钻进基岩钻孔柱状图、不良地质工点控制性钻孔柱状图、深度超过30米的钻孔柱状图、实际材料图,各类工程布置图。
五、环境地质、灾害地质资料
各类工程布置图、实际材料图、钻孔综合成果图,各种调查、测试、监测原始数据及测量结果数据汇总表。
六、物探、化探地质资料
各类测量、分析测试原始数据汇总表,实际材料图。
关键词:黄唇鱼;自然保护区;生态文明;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S937.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6)12000504
1引言
自然保护区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弘扬生态文明的客观要求,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建立自然保护区被认为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效途径[1,2] ,是保护生物多样性,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环境,防止物种灭绝的重要方式[3],而野生动物的保护成效是衡量自然保护区功能是否得到充分发挥的重要指标[4]。河口水生动物自然保护区是一个复杂多样的复合生态系统,具有价值功能多样性、区域开放性、水资源和水环境依赖性、保护对象特殊性、社会影响复杂性等特点[5]。珠江三角洲地区是我国人类活动最频繁、经济发展最成熟的区域之一,探索珠江口黄唇鱼自然保护区建设水平及发展对策,对协调好人类、资源、环境、经济间关系,建立人鱼共处、人海和谐的海洋生态文明具有示范作用。
2黄唇鱼自然保护区概况
2.1黄唇鱼简介
黄唇鱼(Bahaba taipingensis)俗名大鸥、白花鱼、金钱鳘、黄甘,硬骨鱼纲鲈形目石首鱼科黄唇鱼属,近海大型暖温性底层鱼类。黄唇鱼为我国特有种,仅分布于我国的南海和东海,1988年被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006年被IUCN(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红色名录列为极度濒危物种(CR)。
黄唇鱼体长、侧扁,尾柄细长、吻突出,头部被圆鳞、体被银元般栉鳞,体背侧棕灰带橙黄色,腹侧灰白,胸鳍腋下有一黑斑,成鱼一般体长100~150 cm,体重15~30 kg,大者重达100 kg,长1.8 m。黄唇鱼一般生活于50 m深水域,4~6月份洄游到咸淡水交汇的河口海域产卵,以鱼、虾为食,喜居水深、有鱼礁、水流较缓的海域。黄唇鱼鳔的形态独特,在石首鱼科系统发育上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同时具有重要的药用价值, 具有扶正固本、大补真元等药效,特别适用于治疗结核、风湿性心脏病、妇女经亏等症,黑市交易价高达200万元/kg。
2.2黄唇鱼自然保护区设立情况
为有效保护黄唇鱼这一珍贵资源,促进其恢复、增殖和合理开发利用, 2005年,东莞市在黄唇鱼现存仅有的产卵场――珠江口虎门海域设立了东莞市黄唇鱼市级自然保护区,这是目前我国唯一以黄唇鱼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
东莞市黄唇鱼自然保护区属野生动物类海洋自然保护区,地处广东省中南部,珠江三角洲东侧,位于珠江出海口中最大的虎门口。黄唇鱼自然保护区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东起威远岛西岸,西与广州交界,南起太平水道南河口,北至太平水道北河口,面积686 hm2。地理坐标为:东至113°39′16″,西至113°36′26″,南至22°45′48″,北至22°48′41″。
3黄唇鱼自然保护区保护现状
3.1生态环境保护现状
3.1.1水质环境现状
根据东莞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多年监测数据显示,黄唇鱼自然保护区挥发酚、氰化物、总铬、锌、铅、镉、砷等指标符合海水水质一类标准,溶解氧、化学需氧量、六价铬、铜等符合海水水质二类标准,pH值、石油类、生化需氧量符合海水水质三类标准,活性磷酸盐、无机氮劣于海水水质四类标准,为主要污染物。
3.1.2沉积物现状
根据监测数据,黄唇鱼自然保护区沉积物中硫化物、石油类、有机碳、“六六六”、滴滴涕、多氯联苯、镉、汞、铬等符合海洋沉积物质量一类标准,锌、铅、铜、砷等符合海洋沉积物质量二类标准,沉积物生态风险相对较低。
3.2生物资源保护现状
黄唇鱼自然保护区所在水域为珠江口伶仃洋,这里咸淡水交汇,水动力结构复杂多变,潮汐往复流、垂直密度流等相互影响,加上湾口的汇集作用以及独特的底形底貌,使这里水生生物资源特别丰富,是黄唇鱼、棘头梅童鱼、凤鲚等鱼类的产卵场以及花鲈、中华海鲇等多种经济鱼类的索饵场及栖息地。
3.2.1浮游生物资源现状
经调查鉴定,黄唇鱼自然保护区浮游植物有硅藻、甲藻、蓝藻、绿藻、金藻和黄藻共6大门类22科87种,平均密度为379.58×104 cells/m3,多样性指数分布平均为3.96,均匀度平均为0.77,优势种为旋链角毛藻、中肋骨条藻和爱氏角毛藻。浮游动物有6个生物类群共26种,平均密度为255.00 ind/m3,优势种为桡足类小拟哲水蚤、小哲水蚤和驼背隆哲水蚤。
3.2.2底栖生物资源现状
经调查鉴定,黄唇鱼自然保护区底栖生物共4门8科12种,平均生物量为5.41 g/m2,平均栖息密度为53.75 ind/m2。底栖生物多样性指数变化范围在1.0000~2.1556之间,平均为1.5994;均匀度分布范围在0.8867~1.0000之间,平均值为0.9412。主要优势种有3种,分别为膜质伪才女虫、小头虫和光滑河蓝蛤。
3.2.3潮间带生物资源现状
黄唇鱼自然保护区潮间带生物共有2门8科13种,其中软体动物5科7种,占种类总数的53.85 %,节肢动物3科6种,占种类总数的46.15 %。平均生物量为202.20 g/m2,平均栖息密度为1096.00 ind/m2。多样性指数的变化范围较大,在0.2307~1.7081之间,平均值为0.7558;均匀度的变化范围为0.1455~1.0000,平均值为0.4708,优势种为沼蛤和鳞笠藤壶。
3.2.4游泳生物资源现状
游泳生物88种,隶属于16目40科,其中鱼类55种,头足类6种,甲壳类27种。平均重量密度和个体密度分别为327.02 kg/km2和52033 ind/ km2。对比平均重量密度和平均个体密度,均为鱼类最多,其次是甲壳类,最少是头足类。渔获物的优势种分别为棘头梅童鱼、风鲚、脊尾白虾、红狼牙y虎鱼、七丝鲚、日本y、近缘新对虾、短吻、锯缘青蟹。
3.2.5黄唇鱼资源现状
20世纪60、70年代珠江口黄唇鱼年产量约为180 t,为全国最高,曾创下一网捕获1.5 t黄唇鱼的记录。80年代初,黄唇鱼仍是虎门海域鱼类优势种,资源量及出现频率排在第6位,占渔获总量的9.0%[6]。改革开放后随着过度捕捞和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环境污染,黄唇鱼资源量急剧下降,罕见踪迹,目前已濒临灭绝,每年大概只有数百尾幼鱼被误捕的记录。
3.3管理机构设立情况
为确保黄唇鱼相关保护措施落实到位,更好地保护黄唇鱼种质资源及其栖息环境,2005年成立了东莞市黄唇鱼自然保护区管理站,挂靠在东莞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黄唇鱼自然保护区管理制度,实施保护区的日常管理、巡护与宣传,组织开展黄唇鱼救护、驯养、繁殖和相关研究。
黄唇鱼自然保护区管理站成立后,设立了黄唇鱼救护基地,纳入全国水生野生动物救护网络,并成为全省首批水生野生动物救护基地,同时,在2011年被认定为东莞市科普教育基地。
3.4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3.4.1抓制度建设,保护区建设管理渐有章法
科学编制功能区划,在2006年出台《东莞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的基础上,2011年出台《东莞市黄唇鱼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确定了保护区界址坐标,划定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明确各功能区的具体管理要求,严格限制在保护区内进行项目建设和倾废排污等可能破坏保护区的活动。认真谋划保护区升级,2014年出台《东莞市创建黄唇鱼省级自然保护区方案》,着手编制《东莞市黄唇鱼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提出2017年建成黄唇鱼省级自然保护区,2020年保护区建设完备,成东莞濒危物种保护、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科普、特色旅游四张名片。编制规范性文件,落实“一区一法”制度,编制的《东莞市黄唇鱼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明确了保护区地理范围及保护对象、各相关机构职责和相关法律责任,规范了涉及保护区的社会和经济活动。
3.4.2 抓设施建设,保护区各项功能日趋完备
加强黄唇鱼救护基地建设,通过政企合作形式建立黄唇鱼救护基地,开展黄唇鱼救护、驯养、繁育研究等工作。对保护区陆岸确标立界,结合威远岛相关规划,完成黄唇鱼自然保护区陆岸确标立界,在保护区陆岸界址点共设置界标9个、标示牌3块,强化了保护区的法定地位。完善巡护及科研设备,结合管理要求,先后设计修造巡查监测艇2艘,购置PCR仪等专业分子生物学研究设备,完善了保护区管护和基础研究功能。整治修复保护区岸线,对威远岛西南侧保护区岸线进行生态修复和景观整治,建设了主题广场、景墙、休闲栈道、亲海平台、沙滩等公共设施,拉近了保护区与人的距离。
3.4.3抓日常管护,保护区及周边海域生态环境逐年改善
坚持执法巡查,开展“海剑”、“护渔”等专项行动,坚决制止违法用海、违法捕捞、违法采砂倾废排污等行为,累计巡查280多次,航程近3000海里。定期监视监测,每年制定海洋环境监测方案,每季度开展常规监测,监测项目达20多项。注重救护放生,对渔民误捕的黄唇鱼幼鱼进行救护,10年来累计救护放生黄唇鱼400多尾,救护成功率达80 %以上,使保护区的黄唇鱼数量逐渐增加。
3.4.4抓技术科研,黄唇鱼人工繁育有望突破
黄唇鱼繁育条件较为苛刻,除需对生态环境有较高要求外,亲体一般还需10年左右才进入繁育期。目前国内尚无黄唇鱼人工繁育成功案例。多年来,黄唇鱼自然保护区管理站以积累的环境监测及黄唇鱼生物学基础数据为基础,努力提高科研水平,大力推动技术攻坚。先后开展《黄唇鱼救护与驯养研究》和《黄唇鱼种质储备及繁殖生物学研究》等科研课题,突破了黄唇鱼人工驯养难题,储备的亲体达8龄,取得“黄唇鱼全人工驯养”国家发明专利,为突破黄唇鱼人工繁育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3.4.5抓科普宣传,生态环保意识不断增强
积极通过多种渠道开展保护区宣传工作,引起了社会的关心关注,取得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一是做好常规宣传,包括树立警示牌、悬挂宣传横幅、制作派发宣传册以及通过各媒体宣传报道,特别是在电视台播出专题节目,每天在电视台海洋天气预报栏目中播报黄唇鱼自然保护区公益宣传,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二是发挥科普功能,海洋与渔业科普教育基地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定期组织社会各界特别是中小学生开展科普活动,积极倡导关注海洋,珍爱黄唇鱼,保护生态环境理念,4年来累计接待参观约80批2000人次。
4存在的问题
黄唇鱼自然保护区设立以来,通过扎实推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管理还不够完善,黄唇鱼自然保护区建设仍面临着繁重而艰巨的任务。
4.1保护区基础建设尚不够完备
按照《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技术规范》,黄唇鱼自然保护区应建立基本办公和生活设施、救护基地、管护码头、宣教中心等基本设施建设。目前,相关设施建设还不够完善,救护基地用地仍为租用,不利于长远发展。黄唇鱼自然保护区管理站挂靠的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远离保护区,不利于保护区日常管理。此外,当前黄唇鱼科普教育基地场地偏小,科普参观接待能力不足,黄唇鱼科博馆由于用地指标问题也尚未进入立项阶段。
4.2黄唇鱼生存环境仍受到威胁
受珠江三角洲大环境影响,整个珠江口海域无机氮和磷酸盐污染严重,黄唇鱼自然保护区海域水质尚未达到自然保护区要求的海水一类水质标准。20世纪末大范围地填海造地,造成黄唇鱼自然保护区的自然岸线大部分消失,岸边的红树林全部被破环,削弱了黄唇鱼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的多样性。此外,由于历史原因,黄唇鱼自然保护区沿岸存在多处违法搭建构筑物,多用于开设大排档和安放缯网捕鱼,破坏了保护区自然生态环境,对黄唇鱼及其它水生生物生存造成很大威胁。
4.3保护区地位需进一步加强
当前的黄唇鱼自然保护区为市级,受行政区划影响,保护区的黄唇鱼栖息区域无法管理,影响了黄唇鱼的保护效果,亟需升格为省级甚至国家级。同时,尽管东莞市政府制定的保护区管理规范性文件即将,但法律效力层次较低,不能作为执法的依据,从依法行政管理的角度,仍需进一步上升到立法层面。
5对策与建议
为提高黄唇鱼自然保护区建设水平,切实有效保护和利用黄唇鱼及保护区资源,应该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围绕“严管护、强基础、谋发展、创示范”,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能力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创新管理机制,大力推进保护区各项工作。
5.1加强领导,继续扶持自然保护区发展
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把黄唇鱼保护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延续实施行之有效的各项扶持措施,制定更加有利于保护区发展的优惠政策,积极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巩固建设成果。要切实加强管护队伍建设,强化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保护。要通过启动创建省级自然保护区工作,积极开展保护区提档升级工作,使其成为珠江口的生态名片和文明窗口。
5.2加大投入,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要切实保障黄唇鱼人工驯养繁殖、救护、监测、宣教、应急防控等工作所需的经费,确保基本业务正常开展。要积极拓宽投资渠道,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和社会资金的大力支持,重点推进管护基础、科普宣教、环境监测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要大力开展生态修复整治,结合威远岛打造历史文化生态旅游岛的发展定位,整治修复威远炮台至上涌闸口段保护区岸线,改善保护区生态环境。要在扩建保护区建立和恢复生态廊道下功夫,将黄唇鱼救护基地划入黄唇鱼自然保护区范围,为黄唇鱼未来驯养繁殖研究、资源保护、发展特色旅游和产业化提供基础保障。要将保护区建设管理与社会经济发展有机结合,把保护区建设作为推动新农村建设的动力,充分发挥保护区的生态、社会、经济、文化效益,形成保护区建设与地方经济发展、群众生活水平提高互利共赢的局面。
5.3严格监管,全面提高保护区管理水平
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严厉打击、取缔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开展的任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从严控制在自然保护区内的非保护性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强海洋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完善环境监测监控网络,严肃查处在保护区内违法用海、违法排污、违法建设的行为。要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控制污染,保护好环境。要抓好碧海行动计划的实施,切实解决珠江三角洲区域全流域的水污染问题。要建立起以环境容量为基础、以海洋环境功能区划为指导、以排污许可证为主要管理手段的排污总量控制体系,不断改善珠江口海域生态环境。
5.4健全机制,努力营造黄唇鱼保护的良好氛围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保护区管理机构,增加管护人员,加强保护区机构建设和人才引进工作,使专业人员占有一定比例,提高科研水平。要充分利用 “海洋宣传日”、“野生动植物宣传月”等生态保护的节日,形成全社会参与保护的良好氛围。要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交流合作,认真开展各项救护繁殖研究,早日突破黄唇鱼人工繁育技术难题。要对照省级保护区创建标准,出台保护区管理办法、总体规划和综合科学考察报告,实现对保护区的依法依规管理,为保护区建设管护保驾护航。
6结语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黄唇鱼是典型的洄游性濒危保护物种,黄唇鱼自然保护区地处典型的珠江口经济和生态环境,切实加强黄唇鱼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对我国自然保护区建设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在珠江口黄金水域专门划出一个区域来保护黄唇鱼,体现了东莞市对生态文明建设和濒危物种保护的重视。正是黄唇鱼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10年来的坚持努力,避免了黄唇鱼物种的灭绝,改善了黄唇鱼栖息的生态环境,珠江口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但黄唇鱼自然保护区仍处于抢救性建设阶段,各项措施还需一一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
呼延佼奇,肖静,于博威,等.我国自然保护区功能分区研究进展[J].生态学报.2014,34(22).6391~6396.
[2]刘文敬,白洁,马静,等.中国自然保护区管理能力现状调查与分析[J].北京林业大学学报,2011,33(2):49~53.
[3]王献溥,崔国发.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3:108~121.
[4]关博,崔国发,朴正吉.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成效评价研究综述[J].世界林业研究,2012,25(6):40~45.
[5]余春华,陈永柏,陈大庆.河流型鱼类自然保护区管理思考[J].淡水渔业,2014,44(6):109~112.
[6]卢伟华,叶普仁.黄唇鱼Bahaba flavolabiata(Lin)资源调查报告[J].现代渔业信息,2002,17(5):10~14.
[7]高志全.东莞将建黄唇鱼省级保护区[N].东莞日报,2014-09-17(6).
[8]李希国,卢伟华,张汉霞,等.野生黄唇鱼救护技术研究[J].现代渔业信息,2014(4).
[9]林义浩,黄志保,温其添.广东北江黄唇鱼资源状况及保护开发意见[J].淡水渔业,1984(8).
[10]叶普仁,卢伟华.黄唇鱼生物学[J].水产科技,20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