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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社保中心履职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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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社保中心履职报告

第1篇:乡镇社保中心履职报告范文

一、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1.就业创业工作成效明显。全区城镇新增就业12843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946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2879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619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以内。全区新增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53笔3395万元。组织各类培训8920人,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5517人,创业培训768人。

2.城乡社保体系不断完善。城镇社会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344919人次,五项保险新增扩面14912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6-59周岁已参保缴费174674人,适龄人员参保率99.49%,续保率达到100.00%,待遇发放率100%。

3.人才队伍建设卓有成效。新增专业技术人员1253人。新增技术工人6030人,其中初级2716人,中级2790人,高级工451人,技师和高级技师72人。

4.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依法受理查处举报投诉案件265起,其中工资拖欠案件206起,涉及人数2811人,追讨兑现工资3580.91万元,清欠率达99%以上。依法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68起,审结案件255起,结案率为100%。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突出城乡统筹,着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

1.严格政策落实,积极扩大就业。加大创业政策扶持力度,全力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创业成功的高校毕业生可得万元创业补贴,从失业保险基金中调剂900万元补充到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395万元。积极开展就业援助,引导符合条件的用工单位申报稳岗补贴,受惠企业229家,补贴金额836万元。

2.打造培训品牌,提升就业能力。大力打造就业创业培训品牌,“白酒酿造工”被评为市级劳务品牌。成立培训监管机构,引导全区定点培训机构健康持续发展。抓好创业孵化基地及创业项目库建设,组织创业培训学员赴外地学习先进经验,主动深入乡镇、企业,贴合市场需求开展“订单式”培训,共组织各类培训8920人。

3.强化公共服务,优化创业环境。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标准化、专业化建设,广泛宣传就业信息,在乡镇举办“春季工业园区”、“失地农民”、“坝区移民”等专场招聘会12场,共举办各类招聘洽谈活动32场,累计提供就业岗位28981个。强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举办“迎五四”青年就业创业交流会,实施全民创业促进行动,崇尚创业的社会氛围愈加浓郁,共帮助892人成功创业,带动4014人实现再就业。

(二)突出完善政策,着力推进社保城乡一体化。

1.着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以灵活就业人员、三产服务业和非公企业人员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7月起,我区范围内的企业单位除少数困难企业外,全部严格执行“五险一单”。五项保险新增扩面14912人,社保基金征缴入库66549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续保工作进一步强化,参保率、续保率和待遇发放率都位居全市前列,全区已完成参保240565人,综合参保率达到99.63%。

2.主动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积极探索推进城乡社保一体化工作,打破户籍、身份限制,允许我区在郊区、新工业园区和村镇集中居住区的农村户籍人员自主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共有1426名农村户籍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范畴的制度,对我区农户家庭承包土地全部转让给受让方的,按照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标准将农户纳入职工养老保险体,较好解决了此类群体的“后顾之忧”。

3.不断提高社保经办管理服务能力。按政策连续10年对企业养老保险待遇进行调整,全区符合条件的21492名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平月增164元。全市医疗保险“一卡通”平台正式启用,参保对象医保待遇地域享受范围不断扩大,居民大病保险、医疗监管等工作有序推进。从农行调取6台自主查询缴费终端设备放到无农行服务网点的部分乡镇,全区14个乡镇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费均可在乡镇办理。强化社保基金监管,对工伤保险死亡待遇进行二次投保,有效降低了基金支付压力,区政府成立由区长卢斌任主任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社保基金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

(三)突出科学发展,着力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1.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贯彻执行《省公务员履职问责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机制,促使公务员自觉依法依规履行职责。龙泉镇政府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省第二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公务员招录、干部职数清理、公务员年度考核等工作扎实开展,对全区79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吃空饷”现象进行了清理整治。安置工作有序实施,全区企业干部保持稳定。

2.改革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加快事业单位改革步伐,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制定《全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逐步进入法制化管理。设置新一轮岗位聘用7998个,岗位设置管理不断强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范稳妥开展,已完成204个职位的招聘组织和监管工作。

3.深化工资制度改革。实施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备案制度,事业单位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不断完善。通过积极争取,今年我区规范调整公务员津贴补贴和统筹调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按照市直年人均2.7万元标准执行,基本实现与市城区同城同待遇。

(四)突出创新活力,着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1.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增活力。不断创新和完善社会评价制度,全年新增专业技术人员1253人。制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管理办法,进一步促进职称评聘工作规范化、长期化、制度化。

2.人才培养选拔增力度。加大人才培养和人才项目建设力度,落实稻花香博士后基地、高新章版画工作室、张定虎根艺工作室两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配套政策,恒达石墨、邓村绿茶入选全省重点产业创新团队。推荐13人参加省市评审,萧氏萧勇被确认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选,十八湾黄蓉被评为全省农村实用拔尖人才,高层次人才选拔服务力度进一步加大。

3.技能人才鉴定增规模。狠抓“技能鉴定效益年”建设,扎实开展鉴定进乡镇、进社区、进企业活动,新增鉴定人数4325人。出台我区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文件,创新建立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模式,不断拓宽鉴定方式。

(五)突出和谐稳定,着力推进职工权益高效维护。

1.加大劳动保障维权力度。加大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日常巡查和专项整治力度,及时受理举报投诉案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保障年检各类用人单位1201家,开展专项检查5次,实地检查用工单位572家。

2.加大劳动关系和谐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合同签订率。组建副科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进一步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工作指导与督办,全区14个乡镇均成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基层调解工作逐步规范化。

(六)突出标准规范,着力推进基层平台建设水平提升。

1.积极推进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加大乡镇服务平台建设投入,投资90万元为各个乡镇人社中心配备自助服务一体机、读卡器、数据采集卡片相机、显示屏等设备,不断改善基层人社平台的服务条件。进一步提升村级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水平,促进村级人社服务站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夯实“群众办事不出村”工作基础。

2.积极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稳步推进社会保障卡制发和换卡工作,大力推广社保卡金融功能运用,累计制发35.32万张。积极向省、市申请在我区试点城镇居民医保发行社保卡,全区4.67万居民医保服务对象可实现持卡就医。

(七)突出路线教育,着力推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1.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干部职工政治素质进一步提高。认真贯彻落实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要求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着力兴办12件为民惠民实事,独创特色印制《区人社局群众路线工作手册》,狠抓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集中学习12次,收集意见建议232条。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稳步推进,局党组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高标准召开。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整改“”方面、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方面等各类问题27项,修订制度20条,部门作风改善成效明显。通过活动的开展,干部职工政治素质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

2.大力强化自身建设,全系统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相关规定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部门自身建设更加突出的位置,有效推进治庸问责、“三进五访”、“三万”、联系村帮扶等活动。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制定《人社系统效能建设考核办法》等一系列考评办法,全系统上下形成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服务高效的良好风气。清理规范便民服务流程,减少了35个办事环节和20项资料,统一印制业务办理明白卡放到办事窗口,在机关1楼设立咨询接待室,窗口服务效率不断提高。开展“企业服务月”活动,局班子成员和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深入全区近100家重点企业走访调研,获得企业一致好评。根据基层预约开展法规团宣讲,今年共开展了8期专场宣讲活动,人社政策法规宣讲工作形成常态化机制。此外,组织人事、计划生育、老干部、保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宣传、文明创建、道路交通安全、档案等方面的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年来,人社系统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与党委、政府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一是招工就业两难问题并存,招工难与就业难的矛盾依然突出,大学生、移民和失地农民等特殊就业群体存在就业难。二是社保制度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均缴费水平还比较低,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制度的衔接问题尚未得到解决。三是劳动保障执法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受经济发展大环境影响,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比较突出,劳动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面临较大压力。四是基层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素质和服务能力与群众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基层信息化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三、2015年工作思路

2015年,我们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全国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创新发展、稳定发展、服务发展为主线,突出重点,消除盲点,增加亮点,努力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取得新突破。

1.立足重点群体,全面保持就业稳定。大力贯彻落实省、市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各项政策,鼓励自主创业,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中小企业就业。加强对各类劳动者尤其是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促进城乡劳动者充分就业和服务本地企业用工。不断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和创业项目库开发,深入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2.立足完善体系,全面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加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的扩面征缴,确保各项任务指标扎实有效地完成。抓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医保联合征收,力争我区城乡居保人均缴费额度达到200元以上。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服务,全面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进一步加强社保基金的监管,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

3.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以服务我区企业发展和经济建设为工作导向,新增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与高技能人才工作站及培养基地。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建立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信息库。建立企业人才评价标准模式,不断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

4.立足规范管理,全面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公务员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提高公务员管理科学化水平。积极参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行业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和聘用管理工作。

5.立足和谐稳定,全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工作,加强常态化执法检查,加大对恶意违规行为处罚力度。进一步推进仲裁院实体化建设,完善仲裁工作程序,接受省市仲裁院达标检查验收。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切实做好劳动纠纷化解工作。

第2篇:乡镇社保中心履职报告范文

一、基层现实状况

该市现有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1个农产品加工园区和16个乡镇(其中2个乡镇隶属于工业园区),设4个财政分局和14个财政所,目前在岗119人(含12名集体人员)。

1.工作任务重。在取消农业税后,乡镇财政所一般还有10项主要工作:一是负责组织编制乡镇财政收支预算,指导单位的预算编制并审核、汇总;二是负责乡镇预算执行,并定期向政府和人代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三是负责乡镇财政集中收付改革工作;四是组织财政收入,努力完成各项收入目标任务;五是加强乡镇非税收入管理,实行乡镇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六是加强各类专项资金管理,认真做好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折通”管理发放工作;七是负责编制乡镇财政总决算,指导单位决算的编制并审核、汇总;八是负责监督乡镇范围内各单位的财务活动,组织对乡镇企事业单位执行财政税收政策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九是负责乡镇辖区内会计管理工作,组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十是完成上级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新农村建设、招商引资、拆迁补偿等)。在这10项工作任务中,新产生和最为繁重的是“一折通”管理发放和乡镇财政集中收付改革工作。以“一折通”发放为例,据统计,到目前为止,该市每年经过“一折通”发放的项目就有农业、民政、社保、卫生、村级补贴及农业保险赔偿等共计40多个,资金超过3亿元,每一项补贴必须要经过信息录入、信息维护、审核上报、补办存折等程序,而且发放时间不固定,有的一个月内几个补贴项目,工作量大,任务重。

2.岗位设置多。财政所一般需要设立所长、副所长(兼)、总预算会计、银行出纳会计、单位总账会计、单位出纳会计、农村财务专管员、票据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员(兼)、档案管理员(兼)等9个岗位,有的财政所还需设信息维护员或网络管理员,所有财政所还要负责一个村的管理指导工作。

3.人员偏少。调查统计结果表明,该市目前人员最多的是城关镇10人,有5个财政所6人(含1个园区财政分局),有4个财政所5人,有3个财政所4人,3个财政所只有3人,其中1个所编制数为7个,现在实有3人,还有1人已57岁,加之相继成立了3个工业园区财政分局,从财政所抽调了6人。很明显,现有人数难以满足设置岗位的需要,无奈之下,有的财政所所长本人一兼几个岗位,有的财政所人员兼岗3个以上,还有的财政所只好通过政府借用农经站或其他单位人员,财政所内部相互制衡的要求难以落实,财政所的工作受到了很大影响。

4.业务能力不足。从基本情况看,在现有的财政所人员中,助理、初级以下人员占到了总人数的66.4%,55岁以上人员占到了总人数的13.4%,学历不高,人员年龄偏大。财政所人员中,32.3%的人不会操作电脑,其中有4个财政所的总预算会计不能操作电脑。

二、存在的现实问题

1.职能定位不清,影响财政工作开展。农村税费改革的不断深化,打破了乡镇财政收支的原有格局,乡镇财政工作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怎样做好当前乡镇财政管理工作,促进转型升级,就成了当前亟待研究解决的一大课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合理定位乡镇财政职能势在必行。如不及时从制度上规范与管理乡镇财政工作、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难以从根本上解决目前乡镇财政职能存在的“缺位”、“空位”、“错位”等现象,不利于贯彻落实农村各项财政经济政策,不利于乡镇职能的有效发挥。

2.工作量大,工作难度增加。由于乡镇财政处于财政管理体系的末端,直接面对千家万户,工作面广,服务项目多,补贴兑付工作程序和标准要求较高,致使任务十分繁重,工作量与税改前相比不仅没有降低,反而有所增加。一些财政所长反映,由于涉农补贴涉及到农民个人的直接利益,发放工作做不好,影响较大,发钱比收钱还难。随着国家支农资金的投入加大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直接面向农村的转移支付资金及各种财政补贴越来越多,乡镇财政的工作量也将会进一步加重。

3.人员少,资金风险大。乡镇财政人员不足,远远不够岗位设置要求,一人兼数职、一人几个岗位的现象普遍存在,难以做到管理与监督相分离,账户与印鉴相分离,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能有效建立,形成财政资金的潜在风险。

4.缺乏业务培训,人员素质普遍不高。江苏省实行财政直管县体制后,省、市很少组织对乡镇人员的业务培训,乡镇财政人员的培训主要由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培训大多是有针对性的工作培训或单项业务培训。由于县级培训在师资、经费等方面存在不足,投入不够,层次不高,乡镇财政所人员的培训质量和效果大打折扣。

三、对策措施建议

1.落实文件精神,归位性质身份。江苏省人事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财政厅于1997年5月22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在乡镇机构改革中财政所机构和人员编制问题的通知》,要求“在这次乡镇机构改革中,乡镇财政机构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并规定“乡镇行政编制总额中包括乡镇财政所的人员。财政所为行政机构,使用行政编制,执行公务员制度”。为此,针对目前财政所机构性质不同、人员身份复杂的状况,切实增强文件执行力,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明确财政所为行政机构,在职在编人员为公务员,使不断扩大的事权与机构性质和人员身份相匹配,以利于财政所更好地履行职责。

2.创新工作思路,组建财政分局。目前,国地税、国土、工商等部门在乡镇都设立了分局。随着乡镇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面对财政所人员严重不足的现实状况,可借鉴上述部门的做法,在坚持预算管理权、财政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财务审批权“三权不变”的前提下,合并财政所组建财政分局,分局长由财政局择优推荐,报请市政府考察任命。分局下挂所合并原财政所牌子,保持一级政府一级财政主体不变,按原有乡镇单独核算,实行“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支付、票据统管”的财政管理方式。分局的设立,既有利于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和非税收入管理,有利于降低运行成本、增强基层财政协调管理能力,更有利于整合财政所人力资源、有效解决人员不足与工作量大的矛盾。

3.招录人员,充实队伍。做工作、干事业,人是第一要素。应补充乡镇财政所人员,每年安排一定的人员指标,不断充实乡镇财政所队伍,满足岗位配备需要,优化人员年龄和知识结构,激发工作活力,确保基层财政工作正常进行,确保乡镇财政所职能履行到位。

4.加强交流,互补共进。在人员的使用上要打破固有的人事限制,加强上下、左右的交流,力求实现人力资源使用效益的最大化。一方面,从机关选派部分年轻干部到缺编严重的财政所挂职工作,尤其以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为主,既可以解财政所人员缺少之急,充实财政所力量,又可以锻炼机关年轻干部,提升其实际工作能力。另一方面,加强相互交流,遇到全系统的中心工作或突击性的工作,如“一折通”、中国农民补贴网等电脑操作,可从财政所抽调部分业务骨干,分片组成“突击队”,相互支持,相互补位,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强化培训,提高素质。坚持把“更新知识、提升能力”作为培训重点,全面提升财政所人员依法理财、公共服务、综合管理和业务操作能力。一方面,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切实把财政所人员教育培训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培训活动,建立教育培训档案,纳入人员考核和管理体系,引导和激励财政所人员注重自身素质的提升,形成自觉参加培训的内在动力。另一方面,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财政所人员思想动态以及知识、技能需求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工作,既要科学设置内容,又要注重培训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专家和理论骨干辅导讲座、自学成果交流会、外出参观学习等活动,切实增强财政所人员教育培训的实效性。

第3篇:乡镇社保中心履职报告范文

行动之一:创业促就业扶持行动

针对问题:

劳动者创业意识不强,创业经验缺乏,创业资金不足,创业政策了解不够等。

行动目标:

使参加创业培训的劳动者数量有一个大的增加,新增创业人数及其带动就业人员数有一个大的增加,创办新企业的数量不断增加且企业存活率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当地创业环境和创业工作的满意程序不断提高。全年开展创业培训4000人,扶持4500人创业,带动就业18000人。

行动内容:

(一)推进三千创业培训计划

依托××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等培训机构开展千名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圆梦行动;依托三峡大学等在宜高校高职开展千名大学生青春创业行动;与市工商局联合开展千名小老板创业富民培训工程。

(二)实施千名创业者资金扶贷计划

完善创业培训、信用社区、小额担保贷款联动机制,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投入,扩大发放范围,提高贷款额度,加快贷款发放。扶持千名小老板做大做强,实现市场主体由个体向微小型企业、小型企业向中型企业转变。

(三)开展百名创业典型宣传引导工作

在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展示百名创业者的创业风采,在全市弘扬创业精神,积极引导城乡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增强创业意识,走自主创业的道路,形成鼓励创业、支持创业、全民创业的社会氛围。

具体措施:

1、加大创业培训力度。拓展创业培训对象,面向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复转退伍军人、农村富余劳动力、残疾人等不同群体,免费举办“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创业培训(简称siyb创业培训);创新创业培训模式,探索适合不同对象需求的培训模式,丰富创业培训的内容和手段,增强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积极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和三峡大学等院校,注重困难群体、青年、妇女和大学生各自的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创业培训。

2、落实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劳动者积极参加创业培训,对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免费给予接受不少于3个月的后续服务;加大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扩大贷款范围,提高贷款额度,降低担保门槛,简化办理程序。2009年,市级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新增1500万元,县、市、区担保基金新增100万元。全面开展小额信用担保贷款,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额度提高到200万元,全市小额担保贷款发放突破1亿元。

3、给予政策优惠和扶持。依据国家有关创业优惠政策,协调工商、税务、城建、卫生、文化、公安等部门按照创业者所办企业的类型或自谋职业以及企业吸收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实际情况,落实相关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4、加强创业指导服务。建立覆盖市、县(市)区、街办(乡镇)、社区四级联动的创业服务平台,为劳动者创业提供一切便利。建立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增设创业服务窗口,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小额贷款、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投资少、见效快、带动就业效果好的创业项目,向社会积极推介创业项目;建立创业孵化基地,认定30个创业孵化基地,报请市政府授予“××市创业孵化基地”匾牌;建立创业专家指导组,为创业者提供持续有效的专业化、针对。

5、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相关创业政策、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组织开展声势浩大、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行动之二:返乡农民工就业帮扶行动

针对问题:

受金融危机和经济形势变化影响,我国经济增长总体放缓,部分企业经营困难,沿海等一些出口外向型企业停产或倒闭,导致我市部分农民工返乡。自去年9月份以来,全市共有15.55万农民工返乡,其中受经济因素影响而失去工作岗位的近7万人,目前仍有2万返乡农民工尚未就业。

行动目标:

为返乡农民工提供3万个用工岗位;帮助2万名返乡农民工实现就业;对1万名有培训意愿的返乡农民工进行储备式培训;扶持1000名返乡农民工创业。健全农村基层就业服务体系,实现农村劳动力无缝隙创业就业服务,确保每一位有转移就业意愿的返乡农民工重新就业或成功创业。

行动内容:

1、设立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服务窗口。主动上门开展返乡农民工登记,及时掌握返乡农民工的愿望和要求。为返乡农民工提供免费就业服务,着重引导他们进入我市工业园区企业就业。

2、开展“为返乡农民工送岗位”专项活动。组织就业服务小分队、用工需求量大的企业,送岗位到集镇、到村头、到农户。

3、开展系列招聘活动。各级人力资源市场每月采取集中送岗位进社区、进乡村等多种方式,举办返乡农民工就业专项招聘活动。

4、开展促进创业活动。每月开展一期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积极推荐创业项目、提供小额贷款、完善创业服务,积极引导有技术、有资金、有创业能力的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扎实推进农民工“回乡创业工程”。

5、开展“一对一”重点援助活动。各县市区选择50-100名返乡农民工,提供免费职业培训、免费职业介绍服务。

6、开展送信息活动。广泛收集创业项目和扶持政策、培训就业信息,编印“春风卡”等宣传册,通过新闻媒体、通讯、广播和现场咨询等方式,为返乡农民工送信息上门。

7、开展送信心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各级政府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稳定就业局势的工作部署,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系列举措和帮助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的具体措施。开展返乡农民工就业和创业的先进典型的表彰活动,激发返乡农民工自立自强、自主创业的热情。

具体措施:

1、建立农民工返乡情况监测统计机制。依托乡镇劳动保障平台建立返乡农民工台账,密切关注农民工返乡变化情况,及时对本地返乡农民工人数、返乡原因及发展趋势做出统计分析。

2、积极引导返乡农民工就业。开展本市城镇就业岗位信息专项调查活动,抓住我市扩大内需、加强基础项目建设的机遇,鼓励本地企业使用当地农民工,实现岗位信息与人力资源信息对接。进一步加强与输入地及用工单位沟通联系,开展劳务协作。定期或不定期举办返乡农民工专场招聘会,促进返乡农民工重新实现转移就业。

3、扶持返乡农民工回乡创业。将返乡农民工纳入创业政策扶持范围,加快农民工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建设,对有创业意愿的返乡农民工免费开展创业培训,提供政策咨询、项目信息、开业指导、小额贷款等服务,鼓励支持返乡农民工创办各类企业,集中经营、聚集发展,带动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

4、全面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加大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各项扶持政策的落实力度,鼓励各类企业招用返乡农民工。鼓励进入停产或半停产的市内企业,在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前提下,组织农民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享受培训补贴。

5、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加强企业用工监控,落实企业裁员提前申报制度,严格控制随意裁员。开展劳动用工专项执法监察活动,督促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和经济补偿金,依法查处用人单位侵犯农民工权益的违法行为。

行动之三:扶企稳岗促就业行动

针对问题:

部分行业企业在招聘用工方面,存在“招不到人”、“留不住人”的问题,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有人无事干,有事无人干”的现象突出。

行动目标:

建立企业用工快速通道,帮助企业解决招工难的问题,使我市企业用人需求得到及时满足,保障重点招商引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到影响,同时稳定就业岗位促进就业。

行动内容:

通过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平台,为企业用工提供方便快捷、全方位、立体式无缝隙服务,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及时满足企业用工需求。

具体措施:

××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推出为企业招用工搭建立体服务平台,提供无缝隙服务的措施:

一是完善客户经理服务。职业介绍工作人员对用人单位实行一企一策的有针对性的人性化服务,对企业招聘用人、办理录用备案手续、职工档案管理等方面的需求及时响应,主动帮助企业解决用工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对用人单位进行定期回访,上门服务,跟踪服务,直至满意为止。

二是开展个性化职介服务。根据用人单位需要,提供多样化的职介方式。在人力资源市场开展现场招聘、委托招聘、专场招聘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实际,试行网上招聘、远程面试等服务形式,为企业招聘用人提供方便。每个季度组织不少于一次主题招聘会,如二季度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三季度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等。近期(4月中旬),拟组织一批用人单位在部分乡镇开展与农民工面对面招聘洽谈活动。

三是建立校企合作平台。结合企业对员工的技能需要,组织部分职业培训学校为企业提供定点、定向培训,选择部分企业作为实习见习基地。采取合作培训、定向分配的方式,使企业得到合适的技术劳动力。

四是企业推介服务。市场信息区设立专门的宣传展示栏,以《企业园地》、重点企业展示等形式,免费对企业进行推介;

五是强化用工指导。针对目前部分企业“招不到人”和“留不住人”等问题,结合就业形势和工资指导价位的宣传,帮助企业进行分析,做好用人策划,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是畅通信息渠道。建立多种形式的信息收集渠道,每季度开展一次企业用工情况调查,每季度一次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分析预测报告。在电台、电视台、市内各大报纸等媒体上开辟固定栏目,通过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等多种渠道职业需求信息;

七是实行会员制服务。发挥人力资源市场用人单位联合会的作用,定期开展企业座谈、联谊或评选诚信用人单位等活动。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经济工作目标,有针对性地做好重点企业服务,如对××全通涂镀板厂等我市2009年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实行专人专班一揽子服务。

八是拓展劳动保障服务服务。丰富和完善劳动保障事务服务的内容,在搞好档案的基础上,为企业提供聘用人、工资、社保代缴等全方位的劳动保障事务服务。

行动之四:农民工工伤保险平安行动

针对问题:

农民工在就业过程中,受自身条件和岗位供给的限制,较多地在危险性较高的行业和岗位从事体力劳动,特别是建筑行业,工伤事故易发,农民工遇到工伤事故,工伤保险权益得不到保障,医疗待遇难以得到落实,身体和心理受到双重创伤,同时也对工伤后的就业造成严重影响。

行动目标:

80%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使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医疗有保障,伤残有补助。维护农民工的工伤保险权益,改善农民工的就业环境,稳定就业局势。

行动内容:

1、扩大农民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将建筑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作为推动农民工工伤保险的首要任务,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及时办理农民工工伤保险。

2、确保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在医疗期内医疗有保障,医疗期终结后伤残有补助,解决农民工工伤的后顾之忧。

3、为参加工伤保险农民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简化流程,规范服务,设置农民工工伤保险服务窗口,专门配置农民工工伤保险咨询及报案电话,简化业务流程。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市医保处三天内送问候到医院、送关心到床头、送政策到手上。

具体措施:

1、领导重视,部门联动。建立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委、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共同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相关问题,齐抓共管,推动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2、加强宣传,引导参保。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宣传建筑农民工工伤保险办法,统一印制《农民工工伤保险服务指南》及《农民工工伤保险平安服务卡》等,深入到农民工密集的项目工地上,深入到建筑企业单位上门宣传。与建委部门联合举办建筑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班,促使建筑单位和农民工积极主动参保。

3、严格把关,强制参保。争取建委部门的支持,对于不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企业,建委部门不得允许其参加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对于中标的建筑总承包单位不缴纳项目工伤保险费的,不办理工程合同备案,不得办理《施工许可证》。

4、部门联动,督促参保。与市建委、市安监局等部门配合,将农民工工伤保险纳入施工企业专项检查考核内容,督促各建筑企业参保。与劳动监察等相关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市建筑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拉网式检查,督促建筑用人单位参加农民工工伤保险。

行动之五:社保窗口进社区行动

针对问题:

1、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排队时间长,缴纳社保费往往要跑几个部门和窗口,浪费过多的时间,以致用于就业创业方面的时间不够。

2、广大群众了解社会保险政策、就业创业信息的方式较少,获知信息的渠道较窄。

3、基层社区在为辖区居民提供社会保险服务、就业创业信息方面还有很多空白,其贴近基层群众的服务优势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行动目标:

逐步将部分社保经办业务窗口前移到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和社区,简化参保人员的办事程序,将更多的时间用于就业创业;将社保政策、就业信息、创业宣传等资料放在社区社保经办业务窗口和区级劳动保障部门,使广大的群众更迅速更方便掌握就业服务信息,增加创业就业机会。从而使政策宣传更到位,参保缴费更便捷,工作流程更高效,人民群众更满意。

行动内容:

1、“送政策”:编印社会保险政策宣传资料、就业创业优惠政策,通过基层劳动保障机构、社区和银行网点向市民发放,把政策送到老百姓身边。

2、“送服务”:开通三峡农行各网点代征代核社会保险费业务,实现灵活就业人员家门口参保缴费。

3、“送信息”:将就业创业信息,及时通过报纸等媒体,传递到千家万户。

采取措施:

1、加大对基层社区和劳动保障服务站的投入和指导力度,提高基层社区工作人员社会保险政策水平和服务能力。

2、加强信息系统的研发,提高基层社区信息化水平,实现数据资源共享,信息传递畅通。

3、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优势,让广大群众了解行动的内容和意义。

行动之六:减负解困保就业行动

针对问题:

全球金融危机的暴发,对技术含量低、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中小私营企业受到很大冲击,企业生存面临较大问题。同时,随着社平工资基数的逐年上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压力增大。

行动目标:

通过实施“五缓四降一不变”措施,帮助创业就业群体顺利渡过金融危机,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社会稳定不受影响,社保基金支撑水平不降低。

行动内容:

1、在社会保险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对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允许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执行期限为2009年之内,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2、对2009年度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四项险种中企业承担的缴费费率作相应调整,以减轻企业负担。医疗保险费率由7%下调为6%,失业保险费率由2%下调为1.5%,生育保险费率由0.8%下调为0.6%,工伤保险中二、三类行业的缴费费率分别由1%下调为0.8%、2%下调为1.8%(一类行业费率0.5%暂时不变)。

3、对缴费确有困难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2009年允许按照不低于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100%,作为本人当年缴费基数。

具体措施:

1、摸清企业参保及经营情况,做到有的放矢。

2、做好缓缴社保费的困难企业的认定工作,由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经委、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审查后,报市政府、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3、及时为符合条件的缓缴企业办理相关手续。与经核准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签订缓缴及补缴社会保险费协议,明确还款期限,缓缴期内,不加收滞纳金。如逾期则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4、对经核准的困难企业在缓缴期间,继续划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对企业和职工缴费年限连续计算。困难企业在缓缴期间发生人员转移、退休等业务时,按照“减一补一”的原则缴纳社会保险费。

5、对缓缴期满后,能够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但无力补缴其所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或企业仍不能正常缴费及补缴所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的,转入正常欠费单位管理。同时,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行动之七:和谐用工示范街创建行动

针对问题:

超市、餐馆、歌厅、茶楼等第三产业员工流动性大,劳动用工管理难度大,有的用人单位不重视劳动用工管理,有的甚至没有专职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导致这些企业中劳资纠纷频发,员工不稳定也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

行动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促进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和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引导用人单位建立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协调的新型用工管理机制和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推动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制度建设,鼓励和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稳定职工工作岗位,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帮助企业应对困境,共渡难关。通过创建活动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扩大参保覆盖面。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单位参保覆盖面达98%以上,引导更多的用人单位规范用人行为,全面促进我市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行动内容:

根据市政府“三产兴城”发展战略,选择就业岗位多、人员流动性大、用工管理乱、投诉概率高的餐饮娱乐行业以及小商铺小公司密集的街道(路段)为创建对象。一是有针对性宣传法律法规,为创业、就业者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支撑,引导用人单位正确解读《劳动合同法》等法规,督促用人单位履行法律责任,帮助规范用工行为,增强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识;二是鼓励和督促用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稳定职工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不减薪,签订《共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职工权益履责承诺》,引导企业与职工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共谋发展;三是为创业就业者免费发放和提供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劳动合同等文书范本、劳动保障监察办事指南。

具体措施:

一是在创建活动过程中认真贯彻寓服务于执法之中的理念,把努力为创业、就业者服务放在首位,实现企业、劳动者、政府三赢;二是做到四个结合。即创建活动与推行网格化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好对用人单位的信息采集工作。创建活动与年检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扩大年检单位的覆盖范围。创建活动与开展守法诚信评价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完善用人单位诚信档案。创建活动与劳动用工专项检查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劳动监察的效率;三是举办1-2期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培训班,帮助企业建立法律监督和协调劳资纠纷基层组织。

行动之八:农民工特别职业培训行动

针对问题:

全球金融危机造成东部沿海等企业停产、限产、裁员、减薪,导致许多农民工失去工作。返乡农民工失去工作,造成生活困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大部分返乡农民工技能水平低下,不利于顺利就业、稳定就业、高质量就业。

行动目标:

以“提升技能、稳定就业、促进发展”为主题,充分发挥职业教育提升技能和促进就业的重要作用,组织全市各技校及相关培训机构,认真开展返乡农民工特别职业培训行动,对7000名返乡农民工进行3个月以上培训,努力促进95%以上的受训返乡农民工重新走上新的工作岗位。帮助返乡农民工掌握一定技能,促进技能就业,减少金融危机的影响与冲击,提高返乡农民工的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力,进一步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为社会的发展储备大量的技能人才。

行动内容:

省、市、学校及培训机构三级协调统一,配合联动,共同搞好返乡农民工特别职业培训计划项目。

在××市工业技校、市第一技校、市第二技校、市第三技校、市商业学校、市机电技校、市纺织技校、秭归技校及市劳动培训教育中心等9家培训机构认真开展返乡农民工特别职业培训。

具体措施:

一是健全机制。为顺利完成省厅下达的特别职业培训计划任务,市局召开“××市技工学校特别职业培训管理工作会”。各技校高度重视返乡农民工特别职业培训,先后建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落实的专班工作机制,加强对整个培训工作的管理,使培训有序、规范地进行。

二是营造氛围。充分利用三峡日报、三峡晚报、三峡商报、××三峡电视台及县市区的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宣传特别职业培训,营造“人人了解培训、个个参加培训”的社会氛围。主动承办夷陵广场举行的送岗位、送培训、送信息、送信心的“四送”活动。在三峡日报劳动保障专栏整版刊登各技校特别职业培训的招生简章。深入乡镇、街道、社区,进村入户上门宣传特别职业培训政策。

三是规范管理。出台实施细则,详细规定特别职业培训的对象与时间、开班申请、系统录入、开班检查、日常抽查、结业考核以及补贴审核等内容。组建专班,不定期分批对培训机构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有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是创新模式。开展“送教上门,驻地培训”活动,对长期学习班学生和短训班返乡农民工实施昼夜和周末交替培训,减少学生教学和农民工培训的冲突,确保学生教学和培训农民工学员两不误。充分利用学校的教学资源和企业的实践操作设备,学校、企业合作采取由学校派老师教授理论知识、企业出专家传授技术的校企合作培训模式,充分调动学员积极性。

行动之九:技能鉴定进社区行动

针对问题:

街道、社区符合补贴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民、返乡农民工享受到技能鉴定补贴政策不充分,职业技能鉴定取证率不高,影响他们的就业质量和稳定性。

行动目标:

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用好2009年度政府安排的30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资金,为2000名符合补贴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民和返乡农民工开展免费职业技能鉴定。

行动内容: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技能鉴定强培训、素质就业促民生”为主题,认真贯彻省政府创业促就业文件精神,落实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依托街道、社区为2000名进城务工农民和返乡农民工开展免费职业技能鉴定,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鉴定取证率,提升他们的就业质量和就业稳定性。

行动措施:

一是深入摸底调查。依托街道、社区等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分辖区对进城农民工人数、就业状况、从业工种、技能培训情况、鉴定取证意愿等进行摸底,并建立台账。

二是广泛宣传发动。会同三峡晚报、三峡商报、××三峡电视台·直播××等主要媒体和栏目,采取新闻、公告等形式将行动内容、步骤、免费鉴定对象条件等公之于众,同时适时在城区主要街道社区集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政策现场咨询报名活动,免费发放《政策宣传单》、《办事指南》等资料,宣传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为活动造势,营造氛围。

三是免费开展技能鉴定。选择农民工相对集中的街道、社区,就近就地分片分区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活动,让技能水平达到国家标准的农民工顺利取得就业的绿色通行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四是典型宣传扩大影响。努力培养、挖掘、发现一批在技能鉴定进社区行动中实实在在得到实惠的农民工典型,通过媒体对个案典型的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巩固活动效果。

行动之十:农民工维权行动

针对问题:

农民工在工资收入、劳动安全、社会保障等方面存在诸多困难,特别是劳动保障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这些问题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和纠纷,也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

行动目标:

农民工工资被拖欠问题得到进一步遏制和有效解决全面促进我市农民工平等就业、劳动和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工资支付等问题的有效解决;进一步提高农民工法制意识,促进他们通过法律渠道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行动内容:

落实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切实发挥源头治理拖欠工资违法行为的保障作用;强力推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月支付、季结算”制度,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完善欠薪应急资金制度,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能力;健全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合力;完善诚信评价制度和激励引导机制,落实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披露制度;大力推广农民工维权夜校制度,提高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完善劳动监察与法律援助合作机制,开辟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快速通道。

第4篇:乡镇社保中心履职报告范文

关键词:煤矿事故;渎职犯罪;初查;侦查

近年来各地区煤矿事故频发,与煤矿安全责任事故居高不下相对应的是,相关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监管过程中渎职失职犯罪行为亦呈现上升趋势,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国家安全生产形势,损坏了党和政府的社会形象。为此,笔者特结合办案,对我院自2011年以来查办的两起有关煤矿安全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进行分析,并结合渎职犯罪构成及取证模式,浅谈煤矿事故背后渎职犯罪初查工作的展开。

一、初查制度的由来及存在理由

职务犯罪初查制度并非国家《刑事诉讼法》设定,而是来源于检察机关的办案实践,由于其具有很大的功效,为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效果,因此被检察机关规范性文件所吸收,成为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一项必经程序。1998年和201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发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中都有初查制度的规定:“侦查部门对举报中心移交的举报线索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初查的,应当报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

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热衷于推行初查制度,主要原因是由于职务犯罪侦查的特殊性所决定的。一是由于职务犯罪的主体为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具有一定权力,同时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其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犯罪必然进行了惊心的准备,反侦查能力较强。因此检察机关在办案工作做总结出来一条经验,那就是绝不能冒然行动,切不可轻率接触被查对象,不能轻易采取侦查措施。二是因为与普通刑事犯罪相比,职务犯罪具有更大的隐蔽性。三是由于诉讼法规定的检察机关可以采取的拘留措施相比普通刑事犯罪时间太短,检察机关没有足够的时间控制犯罪嫌疑人,而逮捕条件又比较严格,这就要求检察机关更依赖初查,使得侦查工作前移。四是因为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更依赖于口供。虽然刑诉法规定,仅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定罪处罚,但是司法实践经验已经证明,口供仍是“证据之王”,一般来说没有口供的案件还是难以实现更大的突破。

二、渎职犯罪的犯罪构成及取证模式

渎职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妨害国家机关工委的合法、公正、有效执行,损害国民对国家机关公务的客观、公正、有效执行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们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渎职犯罪的犯罪构成。主体要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在国家立法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各级司法机关、各级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客体要件:渎职犯罪侵犯的客体市国家机关的正常的活动。主观要件:渎职犯罪的主观方面大多数出于故意,少数出于过失。客观要件:渎职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渎职犯罪的证据模式。渎职犯罪侦查需要收集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的主体身份及工作职责、渎职行为、危害后果即造成的损失、犯罪嫌疑人渎职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渎职犯罪的主观方面故意还是过失。犯罪嫌疑人的主体身份及工作职责一般都有明文规定,只需收集相关规定文件即可。煤矿事故的危害后果显而易见,一般由公安部门与事故调查组同时介入调查,调查的事故原因及公安部门提供的相关法医验尸报告即可证明。随着现代化办公的普及,相关主管部门履行职责相对规范,并有纸质文件或电脑数据记录,这些书证或者电子证据都可以直接收集作为证明犯罪嫌疑人是否履行了职责以及是否正确履行职责。以上几个方面都可以用易于收集的书证或者电子证据予以证明,不需要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而且可以从客观方面证明其主观心态,从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对犯罪嫌疑人供述的需求,提高了办案效率,降低了办案难度。

三、煤矿事故调查模式与初查工作的展开

法律法规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于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第二十二条规定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重庆市煤矿事故调查一般由重庆市煤矿安全监察局牵头、市纪委监察、公安机关、工会成立事故调查组,并邀请事故发生地检察院参与事故调查,这就为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及时、公开参与事故调查提供重要媒介,也为相关渎职犯罪初查工作提供重要的工作平台。

煤矿事故调查模式。我院辖区自2011年以来发生了两起煤矿事故:2011年10月17日我院辖区某县一非法采煤窝点发生瓦斯爆炸事故,致13人死亡、两人重伤;2013年9月13日我院辖区某县一非法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致8人死亡。“10.17”事故发生后当天,市政府立即组织市煤监局、市纪委监察、公安机关、工会成立事故救援调查组,并邀请市检院参与事故调查,市检院随即指派我院参与调查。事故调查组首先组织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救援,同时由公安对相关涉案人员进行刑事拘留,并由市煤监、市纪委监察以及检察院联合对事故原因及该县煤矿监管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调查。“9.13”事故发生后被瞒报,后经有关人员举报,市煤监局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我院参与了事故调查。

煤矿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邀请检察院参加,这个模式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部门对事故背后的渎职问题进行初查提供了重要的工作平台。一是检察院反渎职侵权部门可以借助事故调查组深度参与煤矿事故原因的调查,熟悉案情,掌握第一手材料。二是事故调查组在调查事故发生矿的存在、生产情况以及事故发生原因的时候,会调查相关主管部门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国土部门、税务部门、社保部门、公安部门、电力部门、工商部门以及当地乡镇政府,这些部门都是煤矿相关或者监管部门,检察院反渎职侵权部门可以深度参与调查,同时收集相关材料及证人证言,明确工作职责及履职情况,发现其背后的渎职行为并确定涉嫌犯罪对象。

四、渎职犯罪的初查、侦查一体化

为了应对职务犯罪侦查所面临的各种挑战,检察机关应该将办案的重心前移,突出初查工作在整个案件侦查工作的地位。具体的就是将立案后侦查程序中需要完成的取证工作尽量前移志初查阶段,实行初查侦查化,进一步实现初查侦查一体化。而渎职犯罪侦查的取证特点及煤矿事故的调查模式为这一实践提供了优良的工作平台。

1、在煤矿事故调查过程中,检察机关可以及时介入,掌握第一手材料。在煤矿事故调查过程中,检察机关受事故调查组邀请及时介入事故调查,可以以事故调查组为平台调去相关证据材料。

第5篇:乡镇社保中心履职报告范文

1、政府职能转变的着力点

一是要明确政府是什么、干什么。现在的主要问题是政府在宏观领域诸多缺位、不到位的现象。在微观层面又存在越位、错位的诸多现象,并有固化的趋向,成为进一步改革的制度。政府职能转变就是要厘清和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界定各自的职责边界。政府要管住管好应管的事,市场能办的多放在市场,社会可以做好的就交给社会。二是通过“回分开”,政府职能回归本位。政企分开,把主要精力和资源放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经济改革发展的内生动力。政社分开,就是要遵循强政府大社会的思路,让渡社会空间,还权社会组织,使社会组织成为社会主体,在政府主导下构建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只有政府职能回归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位,才能真正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上来。

2、工会的社会组织特征

(1)工会是非营利性组织。社会组织也称非营利性组织、非政府组织。美国学者萨拉蒙和安海尔对非政府组织的界定较为经典,他们认为,凡是具备组织性、民间性、非营利性、自治性特点的组织,就是非营利性组织。国内一些学者大多以此为据提出社会组织有六大特征或十大特征。实际上社会组织的根本特征在于非营利性(公益性)和自治性。联合国的国际标准产出分类体系把工会归为非营利性组织,一些国家的研究机构也把工会列入非营利性组织。中国有自己的特殊国情,但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组织,是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职责,是非营利性组织,符合非营利性组织的基本特征。强调工会是非营利性组织,其目的在于把工会与党政和企业等组织区别开来,在社会结构体系中具有独立性,对社会公共事务有自己的立场,对审视和处理相关问题有自己的独特视角和方法,不谋取职责之外的特殊利益。当然工会自身应进一步克服机关化行政化,在依法依章程独立开展工作上有所创新、有所作为,回归社会组织的本来属性。

(2)工会是现代社会组织体系中的核心组织。组织基础雄厚。有关资料显示,截至2012年底,全国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2万个。2012年9月底,建立基层工会组织266.6万个,覆盖企事业机关单位616.6万个,工会会员达2.8亿人。这些资料表明工会规模大、覆盖广,是全国最大的社会组织。组织系统完备。中国工会是以区域工会为主,与行业工会相结合,以全国总工会为中央枢纽和指挥中心,以基层工会为基础的组织系统。组织构架合理,组织网络畅通,便于统一行动,形成合力,取得社会实效。组织骨干成熟。工会与职工有着天然联系,广大工会干部植根生产一线和职工之中,有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服务职工的实践中,在固本强基激发基层工会活力的活动中,广大工会干部的宣传、组织、引导、协调、服务和维护能力全面提升,相当数量工会干部成为工会工作和社会工作的行家里手。组织协调有力。协调能力是工会的基本能力。协调与党、政府的关系,找准位置、发挥作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协调社会关系,找准利益结合点,聚拢经济、政治、法律和社会资源。协调是工会参与社会建设的基本方式,正是协调使工会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作用得以显现。总之,工会是社会组织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建设中不可替代的核心组织。

3、工会的社会结构

“结构”这个概念是指任何事物的基本构成部分之间相互关联的方式。社会结构是社会组织、社会群体或社会基本构成部分的相互关联的方式。社会结构是一个有机整体,其中各个构成要素相互作用,呈现出社会的整体功能,并在互动过程中把自身与其他构成部分区别开来,展现自己在社会结构中所处的位置和特定的社会功能。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这是我们国家的一种重要的社会结构,其实质就是党、政府(国家政权的人)和工会的内在关联方式和相互行为模式。工会社会结构的设置基于两点:一是工会的本质特征。工会是以阶级性为前提,以群众性为基础的,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组织。工会是阶级性与群众性的统一,政治性是阶级性的集中表现,体现出工人阶级是党的阶级基础和执政基础,是社会主义国家的领导阶级。工会是具有高度的政治性、鲜明的阶级性和广泛的群众性内在统一的组织。二是制度安排。制度安排是为了维系社会运行秩序,依据社会组织的特征和功能,以政治或法律权威的形式确定、规定其在社会结构中的位置和职责。工会的社会结构确定了工会是党领导下的工会,是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的工会,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工会。但工会不是政治组织,不是国家行政机关的附属物,而是遵循社会组织的运行规律,以社会组织的身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会是具有政治属性、制度属性和社会属性相统一的组织。作为基本的社会结构,其核心价值取向、关联方式和相互作用形式是稳定的连续的。由于政府职能转变,工会的社会生态环境发生了变化,必将引发工会社会活动空间的拓展和维权领域的延伸,工会的社会属性凸现出来。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是社会建设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社会组织是党领导下的真正主体,是社会治理的主要角色,是处理社会事务的主要承担者,也是政府实施社会管理的主要合作者。作为现代政党,必须拥有广泛的深厚的牢固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党与社会应该紧密融合。刚刚结束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初衷也在于此。工会作为党靠得住信得过的组织,坚持政治属性和制度属性是工会的政治方向和资源优势,是必须坚持不可动摇的。但也要高度关注工会的社会属性。党要继续保持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领导权,必须重视对社会资本的积累和掌控,扶植社会组织,支持工会在自主、自治、自律的基础上发挥更大更重要的主体作用。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工会与政府是合作伙伴关系。政府是国家发展和管理的主要承担者,不应当包揽操办社会领域的具体事务,本着党政所需、职工所盼、工会所能的原则,把更多的资源和手段赋予工会组织。把哪些资源和手段赋予和以什么程序方式赋予应有一个制度设计,赋予工会组织应视为是工会的一种权利,必须进行相应的权利匹配和设置,这样才是现实的可兑现的。双方的合作应是身份平等的,由于职责和角度不同,主要方式是协商共谋以求共识,但出现不同意见也是正常的,否则就没有协商的必要了。对此双方要以诚意为基础,相互包容,对一些重大的意见分歧也可以用谈判的方式,在相互妥协中取得共识。

二、工会参与公共管理的理论要点

1、公共管理的内涵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是政府的基本职责,是社会建设的两大支撑点。社会管理体制、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社会组织体制和社会管理机制都是以其为基础,为中心提出、形成和构建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是两个既有区别又紧密关联的概念。社会管理是政府制定提供法律、制度、政策等权威性的规范,保障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各项权利,维系、保持和创新社会秩序,使社会处于和谐稳定的运行状态,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奠定基础。公共服务属于二次分配的范畴,是政府通过制定出公共政策配置社会资源的一种方式,一定的资源配置结构决定社会利益结构和公民利益实现的状况,对人们的生存、发展和幸福体面具有重要影响。社会管理关注的是社会秩序,公共服务关注的是社会利益。在社会建设的实践中公共服务是社会管理的前提,只有优质高效公共服务改善民生,良性的社会秩序才能形成公共服务又是社会管理的内容,只有把公共服务纳入社会管理之中,公共服务才会有法律、制度保障,取得应有的预期效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是我中有你、你中有我、互为因果、融合共生、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有机结合成为公共管理或公共治理。公共管理是政府职能从对社会的管理转向民主治理的分界线。

2、工会参与公共管理的理论重点

(1)公共管理的民主特征。其特征是:一是由于经济社会关系复杂化和利益诉求多元化,必须建立有效平衡社会利益关系的民主法制程序。在政府和公民之间建立民意的通达渠道,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政府和社会组织之间保障社会组织的参与权、协商权和谈判权。二是市场经济的衡量标准是效率和利润,社会建设的衡量标准是公平和正义。要保证全体公民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尤其要对社会中的弱势群体进行帮扶救助,这是政府的责任,也是社会组织的责任。与此相对应必须建立一个市场经济与社会发展相结合、相协调、相平衡的经济社会体制结构。三是社会组织是政府和公民之间的中介,是双向沟通的关键环节。公共管理只有充分体现社会各个阶层、群体及其所代表的社会成员的利益诉求,才能形成社会共识,凝聚社会合力,为改革发展稳定奠定广泛的民意基础。

(2)参与是公共管理的核心价值。作为哲学范畴的价值概念,本质上是一种意义关系,即价值客体对价值主体有意义,双方才能构成内在的价值联系。在公共管理领域,政府各级决策者的价值取向是在一定价值观的指导下,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依据一定的价值标准和价值判断对社会行为、社会政策做出选择。参与作为公共管理的核心价值有以下几个要点:一是政府的公共管理方式必须要和社会进程、社会心态相适应。幸福经济学的奠基人伊斯特林1974年曾经提出一个重要命题,即一国的经济增长未必会换来生活满意度的改善,被称为“伊斯特林”悖论。如果公共管理与社会进程和社会心态不适应以致发生脱节,政府投入再多的努力,也难以获得理想的效果。现在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2012年人均GDP已达6100美元,进入中等收入国家。在社会绝大多数人解决温饱之后,人们的社会心态发生了质的变化,更加关注自身的发展和生活质量的提高,更加关注社会的公平正义,公共参与意识开始觉醒并正在逐步增强。对此政府必须在转变职能的过程中,自觉调整思路,赋予公共管理新的内涵,以适应新变化,体现时代性。二是我国公共管理中的主要矛盾是人们参与公共事务的愿望增强与参与的途径、制度机制阻塞不畅。其社会表现就是“端起饭碗吃肉,放下饭碗骂娘”,症结何在,根本还是公众参与不足造成的“心理对抗”。政府在公共管理中要整合组织资源、制度资源,搭建对话平台,创新诉求载体。社会组织要把自己所代表的社会成员分散的、模糊的、甚至情绪化的诉求,通过组织、引导、教育、约束,在体制内有序理性的进行表达,不断满足其诉求的合理部分。经过努力建立具有鲜明的多元参与、政府合作、民主治理、生机活力为特征的社会主义的公共管理。三是公众参与的程度是分层次的。普通公众大多关注与其自身生存发展相关的最直接最具体的利益。组织引导公众参与公共管理必须要找准政府和公众的利益结合点,激发参与的兴奋点,提高参与率。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的目的是对公共政策的制定施加影响,以实现和满足其利益诉求。这就有一个参与与政策产出的关系问题,即参与的结果如何。如果参与与出台的政策无关或相背,没有打上参与的烙印,其参与的热情就会下降或成为摆设,影响政府公共管理的效果和公信力。

(3)参与中的权利和利益关系。参与是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法定权利,参与背后的驱动力是权益。权益的基本内涵是权和益的统一。权利既是人们参与公共交往和公共生活的前提和条件,又是人们力求获得的某种资源和力量。权利是权益的根本属性,受法律保护,不能随意剥夺,而利益则是权利的物质基础,是权利的具体内容和外在表现。在权利和利益的关系中,权利伏于利益,制约利益。因为权利是利益的归属和所有的证明,规定着利益的正当性、合法性。没有权利作为前提,利益就可能产生随意性,或成为一种临时性措施,或成为一种恩赐,或成为一种虚假的扭曲。政府职能转变,界定社会组织的职责,首先要匹配与职责相应的权利,而参与权是获得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基础和前提。只有参与其中,才能展示作为,发挥作用。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就是维护其权利和利益。依据工会参与公共管理的理论基点,可以作出清晰的判定:政府的管理正从集中走向分散、从一元走向多元、从垄断走向参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参与是公共管理的内在要求,是公共管理的重要参与主体,对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有着主要的影响力。参与的理论基点使工会参与公共管理更具自觉性、合理性和持久性。在参与的过程中,一方面维护职工的法定权益,提升职工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另一方面加强工会与政府的合作,与其他社会组织进行利益协调。这有利于缓解社会矛盾,化解社会危机,减低运行成本,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这是一个增加社会正能量,积累社会资本的过程。

三、维权服务是工会参与社会管理的切入点

1、维护职工的企业权益

(1)劳动关系是利益关系。企业是生产社会财富的经济单位,是职工赖以生存的场所。劳动和资本是两个独立的利益主体,只是在现实的生产过程中结成劳动关系,把双方的利益统一在企业之中成为利益共同体。职工的利益与劳动关系的和谐程度成正比关系,恩格斯说:“资本和劳动的关系是我们现代全部社会体系赖以旋转的中心。”这一论断的现实意义是劳动关系是社会关系的经济基础,在社会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对社会结构和利益结构有决定性影响,是衡量社会和谐与否的基本尺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是劳动和资本的利益交换关系。在交换过程中,劳动者唯一有用的东西是劳动力,作为利益主体可以选择资本,但由于资强劳弱的态势余地不大。市场经济有三个固有属性,即经营活动的自主性、经营环境的竞争性、经营目的的趋利性。这三个属性使市场经济有两重性:一方面是积极作用,用市场经济原则合理有效配置资源,激发市场主体的内生活力,推动经济发展;另一方面是消极作用,市场主体出于追求利润的动机,可能会压低劳动力的成本价格,损害职工的公共利益,以实现利益最大化。作为劳动者一方为了自身利益也会采取合法或非理性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力图使客观利益最大化。劳动关系是一个共生共荣、相生相克、平衡有序的矛盾概念,是一个为了利益而依存,为了利益而分离的矛盾关系。单个的工人难以维护自己的利益,组织起来维护工人的利益是建立工会的本原性原因。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是工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否则工会就失去了根基,失去了存在的必然性。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工会履行基本职责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维护职工的就业、工资、劳动安全卫生等基本利益,把职工团结在自己的周围另一方面,缓解、化解劳动关系中矛盾冲突因素,使劳动关系处在相对稳定的状态,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这是工会参与公共管理的基本途径和核心手段。

(2)劳资利益相对均衡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关键环节。公平正义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价值取向,是公共管理追求的一种社会理想状态。公平正义的内涵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其本质和现实的体现就是社会和谐。“和谐”的词义是“配合得适当和匀称”,也就是说事物构成部分,要素位置得当、实力相宜、利益均衡、运转协调的状态。就劳动关系而言可做两点理解:政府、企业、工会(职工利益代表)的体制、制度结构科学合理,职责清晰、依法履职、到位有力;劳资双方共享企业发展成果,利益相对均衡,不能差距过大。要实现劳动利益相对均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必须具有两个基本前提:一是法律保障。在现实的劳动关系中,政府、企业和工会之间互动时,政府必须秉持中立立场,并依法规范政府、企业和工会的行为。由于资强劳弱是一种社会常态,劳动立法、劳动政策必须向劳动者倾斜。如果政府与资本结合,官员与商人勾肩搭背,必然会产生权力寻租,行贿受贿,这是某些官员腐败的重要根源。为一己私利或小集团的利益推出的制度、政策必然会违背公平正义的原则,损害职工的合法权益。扩张是资本的本性,追求利润是其内在的驱动力,但这是有限度的,其底线就是不能侵犯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共利益。一些聪明的有远见的企业家视和谐劳动关系为资源,是竞争和招商引资的重要载体。但也有一些不良企业雇主为了降低成本、追求利润,违背法律、丧失良知,几乎到了疯狂的地步。实践证明,权力的失衡必然导致利益的失衡,受损的一方是职工,这就为劳资冲突埋下隐患,或直接引发突发事件,对社会和谐构成威胁。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公共管理、稳定社会秩序、平衡劳资利益关系必须构建法律制度保障体系。法律具有规范性、权威性、强制性。规范性是指,以法律形式将市场主体的合法地位、合法权益定型化,市场竞争规则定型化,市场运行秩序定型化,避免权利寻租和不恰当的行政干预;权威性是指,法律规定为全社会的所有组织和个人所接受、所遵循,具有普遍的社会约束力,不允许任何个人和组织拥有超越法律之外的特极强制性是指,一切违法行为都要予以追究,依法惩处,违法行为必须付出相应代价。当前已经大体有了一个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律体系的框架,应进一步整合法律资源,完善劳动立法的法律体系,应把利益协调、表达诉求、矛盾调处和社会保障的有关内容法律化,在立法中体现出来。工资协商共决是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核心举措和基本方式,应以此为中心,尽快推出完善相关立法,如工资法、集体合同法、工资协商共决条例等。要做好相关法律条例之间的衔接,加大执法检查和监督的力度,确保工会参与公共管理的法律地位,提高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效。动关系矛盾的产物,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推动力量,是工会职责的内在要求。工会依据关于工会的理论,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思想,对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劳动关系性质做出科学判断:劳动关系是利益关系,是劳资双方的利益差异,但劳动者和雇主都是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劳动关系的性质是非对抗性的,主张用协商谈判的方式,不提倡、不支持、不鼓励用对抗激化的方式解决劳动关系中出现的问题。为此,提出了“规范有序、公平合理、互利双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理念,提出了“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企业工会工作方针,从其中的内涵显示出工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就是平衡劳资双方的利益关系。这是在资强劳弱的企业环境中的利益平衡,是通过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实现的利益平衡。平衡才能稳定,失衡就意味着职工利益屈从了资本的利益,成为雇主的附庸,可能引发劳动纠纷或利益冲突。平衡是相对的,动态的,是以劳资双方博弈的实力为后盾的,职工利益的后盾就是工会。建设一个强大的工会需要诸多条件,就工会自身而言,应着重把握两点:首先取决于工会的组织结构和组织程度。我国工会是自下而上建立起来的,又自上而下成为组织体系。统一的工会组织体系,便于用一个声音表达职工的利益诉求,用统一的行动表达职工利益诉求的力量。企业工会是工会的工作基础和组织基础,处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前沿,是工会的力量之源。工会十四大以来,全总推出多项举措,大力加强基层工会特别是企业工会的建设。2007年出台的《企业工会工作条例》是一个有创意、系统的可操作性的内部法规。虽然在全社会宣传力度欠缺,有些条款还未真正落实,但其方向性指导性是不容置疑的,是有标志性意义的。经过各级工会的共同努力,企业工会对组建工作进入到质量并举、量扩质优的新阶段,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能力大幅提升。截至2012年,全国签订集体合同224.3万份,覆盖企业579.43万家;职工2.67亿人,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122.8万份,覆盖企业308.2万家,职工1.5亿人。各级工会建立1.3万个法律援助机构,近10年来累计受理职工法律援助案件44.4万件。企业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主体地位、基础作用充分彰显出来。当前,非公企业成为劳动关系的主体,非公企业职工成为产业工人的主体,农民工成为职工的主体,由于体制和企业工会的维权能力还有不适应之处,工会组建空间依然很大,切实维权难度尚存。应进一步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方针,组建工会的重点应放在小微企业和农村乡镇企业,维权重点应放在非公企业(因劳务派遣用工国有企业也面临阶段性维权难题)。要固本强基加强企业工会的制度建设。全总应对企业工会的制度提出一个顶层设想和基本要求及大项的制度目录,同时给企业工会留有自主量裁的空间以适应企业的实际情况,要把企业工会的日常工作制度、组织制度和维权制度结合统筹起来,构成企业工会制度的整体合力,既要保证企业工会的运行秩序,又突出企业工会的维权实效,发挥制度建设的最大作用和功能。工会是职工自己的组织,应进一步确保和落实职工的主体地位,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企业工会主席的直接选举,切实解决非公企业工会主席身份独立的问题。再次是会员和职工的“讨价还价能力”。所谓“讨价还价的能力”是指工人在经济系统的位置而形成的力量。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劳动力市场讨价还价的能力,会员和职工有雇主所需要的稀缺技术,具有职业转岗和自我创业谋生的能力;另一种情况是在工作现场讨价还价的能力,会员和职工在严密整合的生产过程中处于关键部位和工作节点上,对生产的运转流程起重要甚至决定性作用,提升职工的地位和份量,令雇主不敢小觑。工人有知识有技术有能力才有力量。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过程中,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建设一流的产业大军是工会的历史责任。从一定意义上说,工会帮助解决职工日常生活困难是“小帮扶”,提高职工的技术能力是“大帮扶”,是从根本上长远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不断扩大职工的人力资本,提升职工“讨价还价的能力”,会对雇主形成一种强大压力,能有效制约扼制资本的贪婪,促使企业善待尊重职工,分享企业的发展成果。在工资协商共决中增添了工会谈判的实力,促使不想谈不愿谈的企业走向谈判桌。会员和职工“讨价还价”的能力是工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力量之源。提升职工“讨价还价的能力”重点是农民工,我国现有农民工2.6261亿人,60.5%是初中文化程度,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的愿望非常迫切,继续学习的心情非常迫切。知识技术能力是农民工融入城市的立足之本、创业之基。这有利于积累工人阶级素质,优化工人阶级的内部结构;有利于提升职工获取收入的能力,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为实现体面劳动创造前提;有利于阻止和消除利益固化和代际社会身份的固化,实现机会、权利、规划和结果平等,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有利于社会有序流动,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提高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知识技术能力要以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为指导思想,职业教育与岗位培训相结合,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统一,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建立健全向农民工免费提供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制度,确保培训质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创新培训载体,大力开展岗前、岗中、岗后培训,开展劳动竞赛、技术协作、技术攻关活动。创新职工成才通道,合理确定职工的发展预期,创新劳动模范工作室的职能,使之成为广大职工成才的孵化器。

2、维护职工的社会权益

(1)公共管理是工会的维权领域。公共管理中的公共服务是公民权利与国家责任之间的社会关系。界定公共服务有两个标准:一是使用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向公民及其家属提供的各项服务;二是满足公民的直接需求,即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生存和发展及博物娱乐等公共设施。政府是公共服务的主导和主体,是提供公共产品的基本承担者,是任何其他组织不可替代的。公共服务的基本特征是普惠性和均等性。公共政策是公共服务的实践形式和基本手段,以法律、政策、方法和措施等形式对公共服务进行制度设计和调控。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事关人民的福祉,与职工的权益、生活紧密关联。职工是公共服务的受益体,工会要时刻关注公共政策对职工利益的影响,凡是涉及职工和社会利益的问题要有自己的立场和政策主张,通过政府协商合作,谈判博弈,使之成为公共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职工和社会利益的最大化。工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对公共政策的补充和丰富,修正和完善,这与政府的初衷是一致的。

(2)工会社会维权应把握的基本关系。一是关注民生与工会维权的关系。关注民生就是社会成员如何从社会和政府那里获得自己生存与发展的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这是党和政府社会建设目标和价值取向,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明确回应和表达。民生领域可以说是阶层、群体利益差异凸现的领域,也是社会公平正义与否表现明显的领域。由于一些地方政府对GDP崇拜的惯性,地方经济与改善民生对立起来,冷漠忽视民生,甚至压制挤掉民生。现在的问题是公民日益增长的民生需求与政府公共政策不到位,提供公共产品不充分成为民生领域的主要矛盾。普通的生产工人、农民工、退休工人是工人阶级主体,但在社会分层结构中都处于弱势或相对弱势,是住房难、上学难、看病难、社保难等诸难的主要承担者。工会关注民生,在尽其所能为职工提供帮助的同时,更要积极参与,在社会源头上维护职工的权益。二是职工的社会权益与企业的劳动权益的关系。职工劳动权益面对的是资本,社会权益面对的是政府,这实际是一次分配和再分配的关系。一次分配是职工劳动力的付出,获取的是工资报酬,再分配是职工的公民身份,社会权利获取的是社会利益。在一次分配中有四个要素参与,但要确保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保持职工工资与企业利润同步增长。就业和工资是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的前提,是职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职工的社会权益是企业权益在社会领域的延伸,是由政府作为调节主体,以经济、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依法律政策来贯彻实施的。与一次分配相比政府作为的空间是相对较大的,在政府公共服务中占有基础性地位。一次分配要公平,再分配更要公平。职工劳动权益与社会权益相辅相成、相互叠加,形成职工的利益链条,这对降低职工的生活压力,舒缓心理焦虑,维持平和心态是有意义的。当然职工的社会权益只是发展权益的一部分,社会权益也不是职工权益的整体。在公共管理领域工会关注是与职工相连,与劳动相关,尤其是公共政策中涉及职工具体利益的部分,这应成为工会维护职工社会权益范围界定。三是工会帮扶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关系。工会作为职工群众自己的组织,关心职工的疾苦,满足职工的需要是工会的责任。各级工会大都建立了帮扶中心和帮扶体系,职业介绍、职工素质工程、法律援助、金秋助学、困难患疾职工救助等成为工会的品牌,在职工和社会中产生广泛影响。这些都是公益性的,是工会社会组织本质属性决定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工会帮扶中心提供了一定范围的公共服务,是公共产品重要的提供者,是政府公共服务的有益补充。政府的公共服务是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构建保底线、广覆盖的社会服务体系,但职工有不同于社会公众的特定需求;同时工会不是行政权力组织,且经济资源有限,难于进一步拓展帮扶领域和帮扶内涵。政府再大也是有限政府,难以包揽一切,政府购买服务是国际上的普遍作法,与社会组织合作成为潮流。政府职能转变,政社分开其主要的价值指向就是从社会的具体事务中分离解脱出来,运用一定的权力和经济杠杆,通过购买公共服务,把社会的民间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承担公共责任,成为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实施载体。逐步形成不花钱也办事,少花钱多办事,花了钱办好事的局面,引导社会聚集正能量,释放正效应。据此,应把工会对职工的帮扶纳入公共管理范围,成为公共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有利于政府把更多的资源和手段赋予工会组织,增强工会帮扶的经济实力,使之常态化;有利于满足职工的特定需求,增强工会帮扶的针对性;有利于工会与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协调合作,增强实效性。这里需要注意几点:一是确定购买范围,主要是职工职业介绍招聘、技能培训、生活困难救助、患病致贫、社会工作者聘用(这是解决非公企业工会维权瓶颈的关键环节)等;二是做好政府购买和工会承担的续接传承,把民政部门承担的有关职工的公共服务交给工会来办;三是可以考虑建立困难职工帮扶基金会,由政府主导,以政府、工会、企业和社会共同出资构成;四是还应进行制度设计(应把农民工包括其中),完善相关法律,加强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