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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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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第1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范文

一、目标任务

全镇所有整治单位划分为四类:

(一)集镇区,整治标准:

1、整治基础设施。做好镇区道路、路灯、路牌、公厕等基础设施的排查整治,方便群众生活起居。全面整治镇区主干道两侧有碍观瞻的围墙、临时棚等建筑物。加强镇区绿化建设,绿化以乡土树种为主,乔、灌、花、草等植物合理配置,定期对绿化进行修剪和管护,及时对枯死苗木进行更换。

2、整治环境卫生。保持街道及镇区卫生整治,划分区域、明确专人负责卫生保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整治住宅小区,河渠沟塘内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合理配置垃圾收集容器,实行长效保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削除卫生死角。

3、整治街面秩序。规范户外广告、标牌、条幅、路标、宣传栏等户外设施,加大对小广告的打击力度。对镇区街道店牌陈旧、破损、有碍观瞻等情况,督促在指定期限内拆除、更换。规范车辆停放秩序,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定点划线停放,整齐有序。禁止在公共场所地晾晒衣物和其他乱悬乱挂、乱贴乱画等行为。

4、整治市场环境。规范集市摊点经营秩序,取缔马路市场和占道经营,划行划市。规范商户门店经营,严禁出店经营、占道经营。规范农贸市场秩序,所有商店入市、入摊经营,商品摆放整齐,确保道路畅通、卫生良好、秩序井然。

5、整治生活污水。集镇区要结合实际,建设规模合适的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网配套齐全,生产生活各类污水必须经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净化处理,达标排放。

(二)农民集中居住区(汴河、周庄、梁庙)整治标准:

1、卫生环境。根据小区实际入住人口,配足保洁员,常态化保洁,房前屋后无乱堆乱放,无杂草杂物,保持整洁有序,小区内外河渠沟塘保持水体清洁,无垃圾杂物,小区内垃圾收运设施配套到位,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并及时转运。

2、基础设施。小区内道路系统骨架清晰,分级明确,功能合理;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绿化以乔灌木为主,小区周边广植树木花草,增加绿量;自来水入户率达100%,排水管道畅通,供电、通信、有线电视等线路入户,路灯架设要达到全覆盖;根据小区规模,结合小区公共设施合理配建公共厕所。

3、景观标识。有村口标识,突出村口、小区入口形象。

4、物业管理。建成小区内物业管理有物业用房,有管理制度,保证小区管理有序。

(三)亮点村庄:(侯路、陈嘴、宏伟、大胡庄、大王庄、顺西、付宅)整治标准为:

1、环境净化。(1)清理各类垃圾。全面清除道路两侧、沟渠、河塘、公共场所、庭院内外各类垃圾,村庄垃圾池、垃圾桶配备充足合理,垃圾能够得到及时收集转运,正常保持村庄干净整洁。

(2)治理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实行有组织收集,无乱排现象。积极推进公厕建设,建设水冲式卫生公厕。农户住宅统一改造卫生户厕,实现户户有卫生厕所。

(3)禁止零散养殖。对村庄内畜禽散养户进行劝导,帮其转产,或由乡镇统一组织,另辟地点集中养殖。

(4)整治乱堆乱放。农户房前屋后零散草垛集中有序埣放,杂草杂物得到全面清理,鼓励建集中堆放草场,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5)整治沟塘水系。通过改造及新建等方式整理村内及周边沟塘,做到不积污水,水体清洁,水流顺畅,沟塘内种植莲藕、水蒲等能净化水体的植物,水塘边可载植垂柳等景观树种。

2、道路硬化。环村庄有闭合道路,主、次道路硬化率达到100%,入户道路实现左右邻舍相连、户路相通,主次道路安装路灯。

3、房舍美化。拆除违章搭建及安置破败“空心房”、废弃旱厕和禽棚猪舍。村口建设物色村庄标识,在适宜地点建设景观亭棚、文体设施、公共休闲广场等。

4、村庄绿化。庭院种植花草、各类果树或盆景等,路旁、水旁及房前屋后统一栽种梨树、桃树、杏树、无花果树等经济林木,村庄周围及合适区域统一栽种各类花草。

(四)其它自然村:(除上述村庄外,所有自然村庄)整治标准为:

1、垃圾清理。正常对村庄内外垃圾进行清理,确保村庄无裸露垃圾。

2、沟塘清理。清除河渠沟塘内和岸坡上的漂浮垃圾、水草、秸秆和积存垃圾。

3、杂物规整。对零星草堆、杂物进行全面清理,集中堆放;砖头瓦砾、砂石等建筑材料码放整齐。

4、粪坑遮蔽。全面遮蔽露天粪坑,清理、拆除简易旱厕,无牲畜家禽养殖粪便露天排放现象。

5、道路保障。有条件的村庄修建水泥路等高标准道路,没有条件的,就地取材对乡间泥路进行铺垫,方便群众出行。

6、长效管理。每个村庄按照要求配齐保洁人员,垃圾桶、垃圾池配备充足合理。

另外,各责任单位之间道路和镇农路办对接,同时进行达标整治,做到: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成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突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迅速组织人员,机械深入开展整治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落实好整治资金,为整治工作提供保障;分管领导要一线指挥,督促推进,确保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行动高效。

(二)形成整治合力。本次整治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乡镇要充分发挥村居的主体作用,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整治活动,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美化家园。

(三)注重长效监管。要结合本次突击整治活动,切实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组织推进、整体联动、多元投入、监督检查和奖罚激励机制,全面制定村规民约,并引导农民群众自觉遵守,共同维护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

二、时间安排

本次集中整治活动时间从20xx年12月7日起至20xx年2月8日结束,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2月7日—20xx年12月9日)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环境整治内容,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全面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2月10日是—20xx年1月5日)

各单位集中人力成立专业组集中清理、整治、完善设施配套。自行地毯式、全覆盖,不留死角。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月6日—20xx年1月20日)

各单位对整治成果长效保持和提升。

(四)考核验收阶段(20xx年1月21日—20xx年2月2日)

县交通局和镇组成考核组,逐单位考核,评比、打分,排出名次,以优异成绩迎接县20xx年2月份的全县评比验收。

三、措施保障

1、各单位书记亲自抓,村建主任具体抓,严格管理,使用保洁员,确保保洁员在岗时间、工作效率。

第2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经济区的发展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农村环境“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集中资金,整村推进,连片整治,解决我省重点流域和区域最为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通过连片整治示范,在农村环保体制建设、政策机制创新、农村环保实用技术推广等方面形成典型示范经验,实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我省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环境治理,以及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建设等工作的有机结合,加快促进生态优美之区建设。

二、连片整治重点示范区域

(一)示范区域选取原则

1.已有一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基础(包括已经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整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基本建成等),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工程在1~2年可以取得明显成效。

2.环境问题相类似,通过集中连片治理可使多个村庄同时受益或通过建设集中的大型污染防治设施,可以同时辐射受益。

3.示范片区原则上应在同一个县级行政区范围,受益人口原则上不低于2万人。

4.优先支持统筹城乡配套改革和生态移民等重大工程和政策的实施地区,省政府确定的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示范区以及灾后恢复重建的集中安置区。

5.优先支持地方政府积极性高,配套资金有保障,组织机构、管理人员落实,管理措施到位,方案编制科学合理的示范区。

(二)重点示范区域

选择饮用水水源保护任务重、农村环境问题突出、畜禽养殖污染较严重以及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的治理难度大的流域、流域和流域为我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域。

三、工作重点、目标任务与示范效应

(一)工作重点

按照国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部署,针对我省农村突出的环境问题,确定我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重点是实施“三清”示范工程。即:以保护农村饮用水源为重点的“水源清洁”示范工程;以整治集中连片村庄生活污水和垃圾为重点的“家园清洁”示范工程;以整治农村畜禽养殖和面源污染为重点的“田园清洁”示范工程;

(二)目标任务

1.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示范工程

通过实施“水源清洁”示范工程,全面完成示范区内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饮用水源保护设施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截污设施基本完善,取缔保护区范围内排污口,搬迁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村民,使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5%以上。

2.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示范工程

通过实施“家园清洁”示范工程,建设一批适合农村特点的、相对完善的、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污水处理和垃圾收集处置设施,使得示范片区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得到妥善处理,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治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污水达标排放。整治村庄的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生活垃圾清运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3.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示范工程

通过实施“田园清洁”示范工程,使得示范片区村庄畜禽养殖布局符合当地政府划定的畜禽养殖“两禁”区要求,做到人畜分离、畜禽集中养殖、集中治理,养殖废弃物做到无害化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通过集中力量实施以上示范工程,在三年时间内,集中连片整治一批环境问题最为突出、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村”,使当地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群众切实得到实惠。

(三)示范效应

通过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在有效解决示范片区的农村环境突出问题的同时,取得以下示范效应。

一是建立完善农村环保工作机制。通过示范工程实施,促进农村环保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制定有益农村环保的经济政策和投融资政策,创新管理模式,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

二是强化资金效益。通过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带动地方财政资金投入,以农村环保为主线,整合相关涉农资金,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在改善农村环境状况的同时,为农民增加收入、降低生产成本创造条件,实现资金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

三是推广农村环保实用技术。以示范工程为载体,推广一批低成本、高效率、易维护的农村环保实用技术。

四、配套资金筹措

我省需筹集配套资金7.5亿元,每年筹集资金2.5亿元,其中:省级2亿元;市县0.5亿元。

省级配套资金2亿元中,省环保厅负责落实0.9亿元(含饮用水源保护专项资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落实0.3亿元,省农业厅负责落实0.2亿元,省水利厅负责落实0.3亿元,省移民局负责落实0.3亿元。省级配套资金不改变现有各专项资金下达渠道,但要求安排示范片区的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不少于上述金额。省发展改革委等其他相关部门在项目和资金安排时优先支持示范片区,共同形成合力,支持示范区完善配套设施。市县配套资金由地方政府自行筹措,鼓励多渠道筹措配套资金。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为了确保农村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的顺利开展,省政府成立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厅。

1.职责分工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实行省政府统一领导、统筹安排,省直部门抓点促面、督促检查、协调指导,设区市政府总体负责、组织落实,县(市、区)政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要求,加强对全省示范工程实施工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建立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明确目标和任务,统筹协调专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

设区市人民政府对辖区内连片整治工作负总责,并根据连片整治目标责任书要求,建立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本辖区连片整治示范工程的组织落实、协调推进和考核验收。

示范片区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整治工程具体负责,设立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片区筛选,实施方案编制,落实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并组织实施。

省环保厅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负责制定示范项目管理办法。会同省财政厅负责示范片区的申报、下达,落实环保配套资金。指导推动饮用水源地保护示范工程。负责对饮用水源地保护示范建设工程的筛选、实施方案编制的技术指导,负责示范工程建设过程的督促、协调和指导检查。并负责指导1~2个连片整治典型示范点。

省财政厅牵头负责制定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牵头会同省环境保护厅等有关部门落实省级配套资金,督促市县配套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统筹中央和省级配套资金的安排使用,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并负责指导1~2个连片整治典型示范点。

省水利厅指导推动“水源清洁”示范工程涉及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工程。负责对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片区的筛选、安排配套资金和实施方案编制的技术指导,负责示范工程建设过程的督促、协调和指导检查。并负责指导1~2个连片整治典型示范点。

省国土资源厅指导推动“水源清洁”示范工程涉及矿山污染农村饮用水源整治工程。负责对矿山污染农村饮用水源整治建设片区的筛选、实施方案编制的技术指导,负责示范工程建设过程的督促、协调和指导检查。并负责指导1~2个连片整治典型示范点。

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指导推动“家园清洁”示范工程。负责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整治片区的筛选、安排配套资金和实施方案编制的技术指导,负责工程建设过程的督促、协调和指导检查。并负责指导1~2个连片整治典型示范点。

省移民开发局指导推动“家园清洁”示范工程涉及库区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整治建设工程。负责对库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整治片区的筛选、安排配套资金和实施方案编制的技术指导,负责示范工程建设过程的督促、协调和指导检查。并负责指导1-2个连片整治典型示范点。

省农业厅指导推动“田园清洁”示范工程。负责对农村畜禽养殖的治理,面源污染治理、养殖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整治片区的筛选、安排配套资金和实施方案编制的技术指导,负责示范工程建设过程的督促、协调和指导检查。并负责指导1~2个连片整治典型示范点。

省发展改革委结合统筹城乡工作,整合资源,加大对示范区的支持,合力打造示范亮点。

其他相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按照省政府的总体部署要求,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整治任务的全面完成并达到连片整治的预期效果和目标要求。

(二)措施保障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由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示范片区所在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的组织落实,并把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为示范工作的组织实施提供各项保障条件;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

2.健全队伍,抓好落实。凡列入示范片区所在的市、县(市、区)环保局,都必须设立负责农村与生态保护工作的专门机构,并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农村环保工作。所在乡镇也必须设立环保管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有专人管理、推动和落实。

3.科学规划,认真实施。按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科学制定整治规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细化工程项目,制订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4.加强管理,监督考核。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对工程的组织管理、整治任务、项目经费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示范片区所在市、县人民政府要建立通报制度,由设区市人民政府每季度向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辖区项目实施情况;省级财政、环保、农业、建设、水利、国土、移民等部门对示范工程进展和成效、资金使用、设施运行、群众满意程度等进行考核,并予以通报。

第3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范文

自治区党委、政府逐级成立以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自上而下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指标量化到部门,任务落实到基层。

2010年7月,国家环境保护部生态司司长庄国泰将环境保护部已签署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试点工作协议书》送达宁夏,由自治区副主席齐同生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与环保部签订了协议书。随后,齐同生又与宁夏5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责任书》。

2010年8月,自治区党委、政府成立了由自治区主席王正伟任组长,原自治区党委副书记于革胜、自治区副主席齐同生任副组长;自治区财政厅、环境保护厅、发改委、建设厅、农牧厅、水利厅等14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全区自上而下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为综合整治提供组织保障。

2010年8月30日,宁夏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工作在永宁望洪镇南方村隆重启动。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自治区主席王正伟、原自治区党委副书记于革胜、自治区副主席齐同生、自治区人大副主任何学清、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马国权等领导参加了启动仪式。紧接着,宁夏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在全区各地紧锣密鼓地展开。

2010年11月,自治区党委、政府举行了全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目标责任书签字仪式,自治区政府分别与全区22县、区政府及农垦系统签订了目标责任书。随后,各市、县人民政府又与所辖乡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指标量化到部门,任务落实到基层,全区上下构建起了塔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工作体系,把责任落实到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为综合整治的顺利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

出台“两方案一办法”

为了确保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选得准、实施好、能见效、出经验,从2010年开始,自治区政府每年都组织相关部门,通过认真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等手段,在广泛征求当地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各市、县(区)以及沿黄区域(黄河金岸沿线)、生态移民区、南部山区黄河支流区三个重点整治示范区域内申报的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并根据全区不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环境条件的差异、山川有别的环境功能和生态功能区划要求,采取不同的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指标标准,出台了《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财政厅2010~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宁夏农村环境整治目标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和《宁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为使实施方案经济、可行、科学,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核定的资金量,进一步细化、优化实施方案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后,报自治区财政、环保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查,并按专家意见对其方案进行补充、修改、完善后,紧锣密鼓地开展施工图设计审查、招投标、组织实施等工作,确保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顺利实施。

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

宁夏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区覆盖了宁夏全区5市、22个县(市、区)及农垦系统的1040个行政村、使全区三分之一以上农村人口受益。虽然与外省市相比,宁夏是个内陆小省区,但地域类型多样,南北差异明显。北部是引黄灌区,人口居住相对集中,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南部是干旱山区,山大沟深,交通不便,为国家重点扶贫地区。资源环境差异大,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成为制约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的瓶颈。

为了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山川、城乡区域不平衡的特点,按照因地制宜、山川有别的原则,分别确定了不同区域的治理重点和相应的治理措施。一是山川有别的污水处理办法。对经济较发达、人口集中的沿黄河金岸环境整治片区,优先考虑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在距离市政污水管网较近、符合高程等接入要求的村庄,采用接入城市污水管网的城乡一体化污水处理模式;在人口较多、居住相对集中、经济条件较好、村镇企业或旅游业发达的中心村镇,采用建设污水处理站的集中式污水处理模式。对经济不发达、干旱缺水、生活污水量较小的生态移民区和南部山区环境整治区域内人口居住相对集中、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镇区中心村,采用建设低成本、易管护的化粪池和人工湿地的集中式污水处理模式。对山川远离城市、分散居住的村庄,处理生活污水和养殖废水,采用建设“一池三改”户用沼气池等分散型污水处理模式。二是山川有别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对沿黄河金岸环境整治片区,生活垃圾主要采取“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按照一定密度设置垃圾箱或垃圾池,固定保洁人员,设置垃圾中转站,定时定点清理到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理。在离城市垃圾填埋场20公里以上,具备建设条件的偏远村镇,可因地制宜建设覆盖几个乡镇的垃圾填埋场。对生态移民区和南部山区重点抓好生活垃圾处理,在城郊村镇采取城乡一体化处理模式;在距离县城填埋场20公里以上,有自然洼地、谷地、沟壑区等地形地貌资源的,建设乡镇小型垃圾填埋场,采用“农户分类、组上保洁、村级收集、村镇转运、乡镇处理”模式。

注重质量控制,规范项目管理

为确保示范项目有效实施和建设质量,自治区政府责令相关部门从项目申报审批、督导检查、项目资金管理三个方面加强了审查督导力度,严格把关。

在项目申报审批方面,先由县级环保和财政部门提出申报项目,县区政府把关;然后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和财政厅组织专家现场实地踏勘,初步确定建设内容及投资。项目实施单位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实施方案,自治区和市、县(区)环保、财政部门与专家共同进行项目方案审查并下达批复,各县(区)履行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具体组织项目的实施工作。整个项目从审批到具体施工,均要求严格依照合同制、招投标制、法人制、监理制执行,自治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办公室不定期进行抽查督导,并且委托有专业资质的事务所对2010年以来已完工和正在实施的所有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和督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不出现违纪违规问题。

在项目资金的使用方面,自治区制定出台了《宁夏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执行县级财政报账制、资金联签审批制、资金使用审计核查等制度。

第4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范文

一、考核范围

全县公路沿线及副县级镇、工业园区、乡镇和村(居)。

二、考核标准与评分细则

考核标准与评分细则详见附表。

三、考核组织与方法

(一)考核组织

集中整治期间,考核工作由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牵头组织,指挥部办公室参加,组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检查组进行考核;转入长效管理后,由县城管局负责组织考核。

(二)考核方法

1、检查频次:集中整治期间,每周组织暗访一次、通报一次,限时整改存在的问题。长效管理阶段,每月检查两次、讲评一次。

2、检查项目:检查项目分为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

(1)查阅资料主要内容包括管理机构、保洁队伍、经费投入、制度建设等情况。

(2)现场检查。检查副县级镇(工业园区)、公路沿线、乡镇集镇、村及自然村四个项目。根据工作需要,每次检查或全面检查,或抽取其中的1~2项目检查。

3、检查方法:每次检查为同一考评小组检查,统一检查标准。

4、检查方式:采取现场抽签确定检查项目,现场打分,去掉若干最高分和最低分,平均得分为该项目的最后得分。

5、检查排名:每月检查所有项目的总得分为该乡镇当月检查成绩,在全县排名。

四、奖惩办法

(一)检查结果纳入县政府目标管理,统一奖惩。

(二)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干部政绩考核档案。

(二)每次检查对乡镇得分情况进行排名,在新闻媒体公布。

(三)每次检查排名在全市排名垫底的乡镇,其乡镇主要负责人在电视台作整改表态,列入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督查室重点督办事项;在全县检查排名垫底的乡镇,主要负责人在县电视台作整改表态,列入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督查室重点督办事项。

(四)根据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适时命名、表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达标村、示范村和“环境优美乡村”,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附则

第5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范文

一、抓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根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特点、难点,按照“科学布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特色”的原则和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连片推进环境整治,更好地集中处理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目前基本完成了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连片整治项目工作计划、长潭水库保护和利用规划、五年绿化行动等规划方案的编制。按照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的要求,编制“十二五”期间黄岩区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启动了15个美丽乡村特色村建设试点。全区重点打造三个美丽乡村精品线路(片区),按照“多村统一规划、联合整治”的要求,一体化规划建设区域性管网、林网、河网、垃圾处理网,开展沿路、沿河、沿线、沿景区的治污治乱,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积极开展国家级生态区和各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

二、抓投入,出台政策意见,夯实保障基础。黄岩区通过认真梳理,出台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各类政策意见。2011年在“清洁家园、和谐乡村(社区)”活动中,全区投入环卫作业运行费用5730万元,河道疏浚800万元,截污工程建设投入6610万元,村庄绿化投资2800万元,交通整治1500多万元,初步形成了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多元化投资机制。黄岩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达到100%,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85%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80%以上。在投入的同时,也加大了保护环境卫生的宣传力度,建立宣传组、志愿者队伍,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运用农民信箱、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媒介对环境整治进行广泛宣传,开辟了“环境整治”专题专栏,加大对环境死角和不文明行为的曝光力度,形成良好的建设氛围。

三、抓管理,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以农村生态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加快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黄岩区专门成立“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清洁家园活动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也建立了相应的机构,并设立环卫所,负责和落实村级环卫保洁的实施。每个行政村(社区)都建立了一支人员相对稳定的保洁队伍,招聘专职保洁员1091名。在环境整治工程设施建设方面,从设计到施工进行统一管理,实行公开招标,择优方案和施工单位,最后组织各部门及专家进行综合验收,做到严格、规范、质量保证。

根据黄岩区农村的特点,突出整治重点,全力推进水环境治理,始终把水环境治理作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投入近8000万元建设两个污水处理厂,铺设一、二级污水管网。推进“清水河道”工程,今年疏浚河道48.8公里,对32条主要河道进行重点督查,建立上下游联动实施河面保洁的长效管理机制。推进河长制试点工作,全流域开展企业、学校、畜禽养殖场、村居小区、餐饮店等的排污治理。全区在农村集中居住区建成地埋式无动力生活污水处理装置350多座,并积极探索农村分散式生态湿地处理工艺。加强和完善水系规划,大力指导村级实施畅流工程,让有条件的村级建设成“村中河”、“围村河”等生态景观水系。突破整治难点,严格控制污染物总量。切实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的控制和治理,对全区规模化养殖场制定了限期治理方案,建设沼气治理工程。

下阶段,对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有以下几点建议:

1、坚持资金投入多元化。资金问题是解决农村环境整治建设的关键,当前,政府投入是环卫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在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战略的过程中,公共财政应当逐年增加农村环卫投资,确保农村公益环卫事业财政先行。与此同时,积极推行多渠道筹措资金,探索建立政府、企业、民间等多元投资新体系。鼓励企业与所在农村实施对口帮扶;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与落后村居开展城村互助,帮助村居建立一条绿色通道或兴办一些环卫基础设施;大力吸引和动员民间资本和个人资本参与农村环卫建设,积极提倡社会各界以捐赠、资助等形式支持农村环卫事业的发展。

2、进一步完善农村环卫设施建设科学化规划体系。坚持因地制宜、民主规划和公开规划,坚持与农村群众的生活设施建设同步配套,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设目标和指标,以规划为纲,全面有序地指导农村的环卫建设。通过合理规划,一方面可以有效避免各项公共环卫设施用地被蚕食,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在建成房屋后再规划造成环卫设施选址难、落地难等问题,确保村容整洁。

第6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范文

我局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作为两项重要内容纳入2007年市、区长生态市建设暨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状中,将它作为生态市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抓紧、抓好,并在3月12日的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中下发到各市(县)、区和有关部门。3月15日,我局召开了全市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会议,会上进一步明确了各市(县)、区2007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和年底考核方案,要求定期上报工作动态,还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为下一步工作的全面展开理清了思路。

二、科学制订规划

委托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了《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06-2010)》,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也编制了辖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同时,高度重视乡镇的环境规划编制工作,宜兴市今年又完成了9个镇的环境规划编制工作,其中5个镇的环境规划在3月份通过省厅组织的专家论证,另4个镇已撤并,全市所有乡镇均编制完成环境规划并通过专家论证。

三、抓好重点工作

我局积极向省厅申请污染防治基金,帮助华西村、梅家渎村、龙延村等6个村完成污染防治基金申请表和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和上报工作。同时,结合“六清六建”工作,重点帮助几个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比较先进的村创建国家级生态村,组织人员到有关村进行调研,了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现状,分析存在的差距,探讨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此外,邀请省厅分管领导到有关镇进行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指导。我局自然处负责同志多次到阳山镇、钱桥镇等有关创建乡镇进行指导、检查。:

第7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村容整洁”为目标,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参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积极性,从根本上治理农村的脏、乱、差现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素质,努力实现农村整体面貌有大的改观。

二、工作目标

从20__年到20__年,我市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要做到一年内有明显改善,两年内有显著改观,三年内产生根本性的变化。到今年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长效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农村环境监管能力明显加强,农村的“脏、乱、差”现象得到明显改善。争取到20__年,农村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农村生产和生活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取得明显进展,农村居民生活环境质量显著提高。

三、具体要求

1.今年,各镇(街)的自然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70%以上,卫生公厕普及率达60%以上,公共垃圾池(桶)普及率达80%以上。

2.每条自然村至少有1-2名保洁员,负责村内公共场所的清洁工作;农村生活垃圾要做到“专人管理、定点收集、定时清运、集中处理”。

3.全面实施死亡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制度,各镇(沙坪街道、桃源镇、云乡镇除外)年内至少要建立1-2个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池,防止疫病的流行。

4.加强养殖业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关于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鹤府办〔20__〕116号)的有关规定,逐步实现“人畜分离”,严格控制排泄物的直接排放。

5.农民的环境卫生意识显著增强,“讲卫生、爱清洁、保环境”蔚然成风。

四、主要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整治农村环境卫生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迫切要求,更是广大农民的共同心愿。当前,我市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普遍不理想,群众的卫生意识不强,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落后,资金投入不足,缺乏长效的卫生管理机制等。为此,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搞好农村环境卫生是执政为民的直接体现,是新农村建设最直观的成效,要紧紧围绕“村容整洁”这个目标和创建“洁净家园”的要求,把整治农村环境卫生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突破口和切入点,切实抓紧抓好。各镇(街)要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组织领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全力以赴打好环境卫生整治攻坚战,做到有领导分工负责,有人员专项负责,有工作实施方案,有完善的工作机制。市新农村办要及时检查、督促、协调,推动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二)各级、各部门明确职责,齐抓共管。

为实现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目标,各镇(街)、各职能部门必须明确自身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建设局指导编制村庄规划,重点抓好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和监督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

卫生局、爱卫办要加大农村改厕等农村卫生工作的指导力度,指导各镇(街)卫生院和村卫生所集中处置医疗垃圾。

市政局要认真研究农村垃圾进入马山垃圾场的具体事项,以解决农村垃圾的处理问题。

环保局要负责指导和监督农村生产生活污水的处理工作,严禁人畜粪便直排入河流、水库。

农业局指导生态农业建设,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减少农用化学品投入,指导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加强养殖业污染防治,搞好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做好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会同环保局做好畜禽养殖区域规划工作。

水利局要认真研究农村饮用水源的卫生保障问题,指导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组织编制农村河道和塘坝清淤整治规划并实施;会同建设、环保部门加强农村河道、塘坝水源的保护。

宣传 文化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以及业余文艺团体,大力开展宣传报道及文艺演出活动。妇联、共青团等群众组织要发挥职能作用,大力组织广大妇女、青少年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共同营造“讲卫生、爱清洁、保环境”气氛,倡导社会主义新农村新风尚。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严厉打击来我市倾倒垃圾、收留外来垃圾的行为。各镇(街)要采取有效措施,统筹处理村级生

活垃圾。可通过采取加强镇环卫所的力量负责清运,或者走市场化道路,与专业清洁公司合作处理农村生活垃圾等方式,按照“专人管理、定点收集、定时清运、集中处理”的要求,做好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工作。(三)多渠道筹集资金。

各镇(街)的环卫经费可采取“财政拨一点、企业分摊一点、村负责一点、村民出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集。市财政部门要增加对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经费的投入,各镇(街)要加大对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要组织村民开展“青山[:请记住我站域名/]绿水,洁净家园”环卫活动,并遵循自愿的原则,发动村民筹集环卫专项资金。

(四)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考核制度。

要将新农村建设成效纳入镇级实绩考核,重点考核镇级环境卫生整治的措施和成效。

考核的主要内容:

1.做到“五个有”:有领导分管、有实施规划、有管理制度、有保洁队伍、有专项经费。

第8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范文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村环境明显改善为目标,以创建国家生态县为契机,以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操作标准,采取“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推进方式和“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年实施、稳步推进”的工作步骤,大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全面治理公路两旁及沿线村庄、旅游景点、公共场所、主要河道和企业污染物,全力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和保洁长效机制建设,解决过去公路主干线、村庄乱倒垃圾和垃圾不能及时清运的问题。着力打造“旧村改造型、客家民俗型、农家山庄型、庭院经济型、生态旅游型”秀美新农村。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干净整洁,环境优美的新。

二、整治范围

全镇12个行政村、一个居委会,所管辖的村(居)民小组(居民小区)、镇直机关单位、农村中小学、卫生院(所)公路沿线(高速公路、省道、县道、乡道、村道、自然村主干道)以及、水面,旅游景区、采砂场、养殖场、小城镇开发区、教育园区开发区、昆庆项目开发区。

三、重点工作

(一)农村环境卫生治理

1、搞好农村垃圾设施规划布局。

各村(居)委会要在镇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会同镇土地规划办、相关村组织编制本区域内农村垃圾中转站、收集点及其它设施规划,引导生活垃圾科学合理布局和规划建设。

2、加强生活垃圾设施配套建设。

至石桥公路沿线及温义公路沿线、集镇街道的环境卫生设施,镇统一配备分类垃圾箱,计划新建个垃圾中转站,配置垃圾清运车1辆、洒水车1辆。在偏远自然村建设环保型焚烧沪1座,村点焚烧炉6个。村点配置垃圾清运板车及锹铲、扫把等保洁工具,切实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卫生院要建设医疗垃圾贮藏室。

3、建立健全镇、村、组保洁员网络。

镇成立环境卫生管理站,纳入居委会管理,配专职保洁员。村、组按户数规模成立环境卫生理事会,并聘请保洁员,原则上以50户为单位安排一名保洁员,并落实工资报酬。同时鼓励村点农户轮流清扫,自觉搞好门前“三包”和垃圾分类处理。要健全镇、村二级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二)养殖场污染治理。

要建立生猪清洁生产审查制度,严把准入关。镇根据规划划定生猪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对年出栏1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进行重点整治,不达标的养殖场一律不能享受任何扶助政策。使规模化养殖污染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具体要求按铜府发〔2012〕4号文件执行)。

(三)河道污染治理。

一是要加强对采砂场的管理,从严控制采砂场审批、严格执行河道采砂、禁采期制度;二是对河道采砂场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坚决关停违法采砂场,严厉打击违法采砂行为;三是要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和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对超标排放单位依法停产整顿并罚款;四是集中开展河道清理整治,11月底要对主要河流障碍物和漂浮垃圾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严禁任务单位和住户往河道、河堤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工业垃圾。

四、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

成立机构,调查摸底,搞好规划,宣传发动,筹措资金,制定方案。

2、集中整治阶段

农村清洁工程:11月底前,集镇、村点配齐垃圾清运车(板车),农户配齐分类垃圾桶。12月底前集镇、村点配齐保洁员,废旧物资回收员,镇卫生院完成医疗垃圾贮藏室建设。2012年10月底前有关村落实好垃圾中转站和焚烧炉选址工作。2013年3月底以前完成公路沿线村点垃圾中转站和垃圾焚烧炉建设,5月底以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节假日期间,学校完成旱厕改造。

养殖场污染治理:9月底以前,镇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并报县畜牧水产局备案。12月底以前,完成禁养区50%以上生猪养殖场退养,完成限养区、可养区50%以上年出栏1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综合治理。

③、河道污染治理:11月底以前,对河道采砂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关停非法采砂场。

3、督查考核阶段

10月份开始实行每月一督查,11月20日以前迎接全县流动现场会召开;2013年5月底迎接县年度考核验收。

五、工作举措

1、加强领导。为加强领导,镇成立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洁领导小组。各村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有一名村主要领导抓此项工作,确保整治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2、突出重点。各村要结合实际,重点抓好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养殖场污染治理、河道污染整治三项整治工作,突出重点地带、重点村点、重点项目,以点带面,推动整治工作的全面开展。

3、落实责任。镇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督查考核,农村清洁工程整治办公室负责抓好农村清洁工程的组织实施;财政所负责资金筹措拨付;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抓好河道采砂场和河道污染整治及养殖场污染整治;中学、小学负责抓好学校的环境卫生整治;镇卫生院负责抓好全镇卫生院(所)整治;民政所负责配合镇、村优先从低保对象中录用农村保洁员;城管中队负责加强城镇市容市貌规定的综合执法力度,整治乱搭乱建;各村负责辖区内的整治工作,并安排2000元专项资金用于整治工作;各包村办公室要协助村上抓好整治工作。

4、宣传发动。各村要通过会议、标语、座谈会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要通过开展农村清洁工程先进乡镇、优秀村支书(主任)、优秀保洁员、文明卫生户等:“四评”活动,教育培养广大群众讲卫生、讲文明的良好习惯,在全镇上下迅速掀起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的热潮,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第9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范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jasonanger”为你整理了这篇关于我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关于我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4月23日,县政协主席鲁晓芳带领部分县政协委员深入西岔河村、谭家河村、十亩地村、五四村、郭家坝村和龙寺村,对我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题视察。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情况

通过视察,委员们认为,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镇办和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发力,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促使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持续向好,乡容村貌明显改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为第一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为组长,县委副书记及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委办、组织部、住建局、环保局等23个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先后制定印发了《佛坪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2018—2020年三年行动方案》《佛坪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职责。同时各镇办及各村也分别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了县、镇、村三级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为保障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多措并举、抓点示范,充分发挥样板作用。各镇办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统筹推进”的原则,均选择1—2个条件相对较好的村作为整治工作推进示范村,不断创新工作举措,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如,袁家庄街道办成立了检查组,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指出,责令限期整改;西岔河镇建立了农村环境卫生月检查、月评比制度,实行流动红旗管理制度;陈家坝镇实行“门前卫生”三包制度,明确了村民的责任义务;大河坝镇、石墩河镇制定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标准,实行“红黑榜”动态管理。通过抓点示范,为全面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发挥了带动作用。

(三)加大投入、突出重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加大环保项目建设投入力度。近两年来,县委、县政府整合力量,累计投资7278万元,新建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垃圾热解气化站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167个,积极为各镇村配备垃圾车、垃圾箱,为各户配发垃圾桶等垃圾处理设施,垃圾基本实现了户分类、村收集、镇办转运、县处理模式。二是不断强化环境卫生管理。积极探索制定卫生保洁等制度,各村均配备了2—3名保洁员,建立了日常保洁机制,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三是突出重点集中整治。各镇办紧盯农村集镇、移民小区、交通要道和人口集居区域,通过扎实抓好“八清一改”、切实做到“八不八保”,利用“清明”“五一”“端午”等节假日和旅游旺季,积极组织开展“村庄清洁攻坚战”“生活垃圾歼灭战”“庭院卫生保洁战”“乱贴乱画乱搭乱建清理战”等特色活动。同时,县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通过通报曝光、建立红黑榜、下发督办单等方式,定期对全县7个镇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激发了各镇办、各村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积极性。通过集中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四)广泛宣传、正面引导,积极营造良好氛围。自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办利用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召开群众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的重要意义及有关环境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县44个行政村累计悬挂张贴标语98条,召开群众会议53场次,通过移动公司群发短信10万余条,我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做法和工作亮点先后被《陕西农村报》《汉中日报》省市媒体刊载,营造了良好工作氛围。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总体向好,但与新农村建设及推进乡村振兴发展的要求相比,仍然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资金投入不足,渠道单一。一方面,由于自然条件制约,我县农村居民居住分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点多面广,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造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涉及范围广、所需投入大、运行成本高,且仅仅来源于财政资金的投入,难以满足各方面的需求;另一方面,镇村受制于某些客观因素的制约,引进社会资本投入农村环境整治难度较大,目前全县各村不同程度存在主导产业弱、村集体经济积累不足等问题,致使各村自筹资金整治环境卫生的能力不足。

(二)工作推进不均衡,环境整治不彻底。一是部门、镇村之间工作进展不均衡。个别部门和镇村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视程度不高,没有从巩固脱贫成果、提升群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的高度去认识和站位,存在等待、观望心态,整治工作仅停留在应付性、临时性的层面。二是部分镇村农户房前屋后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排乱倒现象仍比较严重。三是部分移民集中安置点绿化率低,质量不高,环境美化不够。

(三)协调配合不紧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一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农业、环保、住建、水利、林业、旅游等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具体工作开展过程中,各职能部门协作配合不够,没有形成“一盘棋”的思想。二是缺乏有效考评奖惩机制。目前,各镇村还缺乏长效管理、监督和奖罚机制,存在时松时紧的现象。三是大部分村聘用的保洁员来自建档立卡贫困户,管理相对松散,缺少考核、监督、激励等一整套机制。

(四)宣传教育氛围不浓,群众积极性不高。由于受传统习惯和落后观念的影响,部分农村群众的公共卫生意识和环保意识差;加之宣传教育的氛围还不够浓厚,对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意义认识不足,配合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识不强,等、靠、思想严重,主体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影响了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几点建议

(一)统筹资金、拓宽渠道,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一是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整合各类相关资金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使财政资金的引导、支撑和保障作用,得到充分显现。同时各职能部门要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的争跑力度,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垃圾处理、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硬件基础。二是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探索通过村企协作共建、金融资本参与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并积极探索政府直接购买服务的模式,委托专业公司参与环保设施管理维护工作。三是按照县委、县政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9-2022年)》的通知要求,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通过“一事一议”和以免代奖的办法,向村民适当收取垃圾污水治理费用,由村级集中管理使用。四是正确处理发展和治理的关系,充分认识农村环境改善和产业发展的相互促进作用,栽好“梧桐树”,引来“金凤凰”,通过良好的生态环境、整洁的村容村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发展,积极发展养老养生、休闲观光等产业,进一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现乡村振兴与人居环境改善的良性发展。

(二)明确重点、厘清责任,确保整治工作统筹推进。一是将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规划,重点围绕整治环境污染、完善基础建设、提升村容村貌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划,并综合考虑各村地域分布、基础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设定整治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分层次推进。要进一步细化各镇办、各职能部门及各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任务和责任,重点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扎实开展“八清一改”,做到“八不八保”,着力解决全县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二是加强环保基础设施的管理维护。制定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人,切实解决农村环保设施重建轻管的问题,确保各类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充分发挥作用。三是加快农业生产生活方式转变,提倡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促进农业绿色循环发展,资源持续利用。四是严格按照《陕西省异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及县委、政府要求,积极推进旧房拆除、旧宅腾退、土地复垦工作,拆除闲置破旧房屋,进一步提升村庄整体面貌。同时加强对群众集中居住点公共绿化的建设力度及农户庭院绿化美化的指导,切实改善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