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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环境卫生整治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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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第1篇:城区环境卫生整治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针对“双创”工作承担的职能任务和自身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快我局创建步伐,通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切实改善城区河流沿线环境卫生和局系统办公环境卫生,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促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月*日--*月*日)。

根据***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明确整治内容,突出工作重点,制定下发具体的整治实施方案,使这项活动人人皆知、人人参与。

(二)集中整治阶段(*月*日--*月*日)。

按照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着力解决水利局在承担专项任务方面中环境卫生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彻底改善环境卫生面貌。

(三)巩固提高阶段(*月*日--*月*日)。

主要任务是检查验收,巩固成果,总结经验,建章立制,探索建立环境卫生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河流沿线环境卫生的整治任务。

1、进一步加强对河道的污染整治及渭河河道管理,不断健全内部巡查制度,任务落实到组,责任到人,采取日常巡查与双休日抽查、局“双创”办督查相结合的办法,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2、采取得力措施,拆除渭河城区段沿岸乱搭乱建的建筑物,清运垃圾,及时清理河道和水面积存的垃圾杂物,平整城区段河床。

3、逐河道、逐河段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为强化河道采砂管理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依法取缔非法砂场,回填砂坑,恢复河道原貌;打捞渭河城区段水面漂浮物。

4、加强河道管理与执法力度,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倒垃圾现象予以严厉打击,彻底解决渭河城区段南岸村二组“世纪垃圾”问题。

(二)加强农村供改水工作。

抓好农村人畜饮水、防氟改水和解决0--5公里13个自然村的饮水问题,对人畜用水进行检测处理,达到饮用水安全标准,使我市改水范围内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水源水质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三)办公环境卫生的整治任务。

1、每半个月利用半天时间对办公环境卫生进行一次彻底整治,确保清扫保洁精细化,不断提高办公环境卫生质量,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2、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及要求,不断加强日常性卫生管理和经常性卫生维护,形成长效的卫生管理机制,确保全体干部职工有一个整洁、清爽的办公环境。

四、保障措施

为了确保这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这次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层层动员,精心组织,突出重点、真抓实干,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把整治活动转化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各单位领导要亲自抓,一线指挥,指导整治活动深入扎实开展,真正做到统筹有力、推动有方、协调有序、整治有效,确保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留任何卫生死角,促使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深入扎实开展,整治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及时限要求,认真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真正把环境卫生整治作为本单位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全面改善单位的环境卫生面貌。

第2篇:城区环境卫生整治方案范文

一、整治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结合巩固国家卫生县城省级园林县城创建成果,以开展治理流域污染清除城乡垃圾为突破口,彻底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为加快建设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美丽文明、社会和谐县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机构

牵头领导:

县委副书记、县长

县委副书记

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县委办主任

牵头部门:县双创办

配合部门: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农工部、住建局、城管局、经贸局、交通局、水利局、林业局、农业局、环保局、旅游局、交警大队、公路管理段、各镇

三、整治范围

(一)县城。城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小区、道路两侧、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县城出入口、集贸市场、广场游园、一江两岸河堤、河滩、建筑工地等卫生死角区域。

(二)镇村。农村集镇、村级活动场所、广场、道路沟渠、农户庭院内外、林地、农田、绿地等区域。

(三)河流。干流以及、等支流的河道、岸坡、防护林带和各类塘库、沟渠等区域。

(四)交通沿线。高速公路、十天高速公路、宝汉高速公路引道和108国道、309省道、城区道路、通村公路及周边区域。

(五)景区景点。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农家乐”周边区域。

四、职责分工

1、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双创办:加强整治工作组织协调,强化督导检查。

2、县委农工部:负责美丽乡村建设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督促检查。

3、县住建局:加强各类建筑工地管理,落实文明工地管理措施。

4、县城管局:加强108国道路至、至段、高速引道至城区段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加强城区占道经营、野广告治理;抓好城区街道、广场、游园等绿化养护和补种。

5、县经贸局:加强对城关综合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6、县交通局:负责县乡道路路产路权维护、清扫保洁、绿化美化,督促高速、十天高速县管理所加强高速引道、十天高速引道的清扫保洁。

7、县水利局:清理县内主要河道、河堤暴露垃圾,落实河道管理的相关条例。

8、县林业局: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绿色村庄建设,因地制宜打造绿色景观。

9、县农业局:大力推进养殖业污染治理,鼓励生态养殖模式,积极推进畜禽规模化养殖,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利用率。

10、县环保局:加大工业企业烟尘、粉尘污染、秸秆禁烧治理;大力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以创建生态文明示范镇村为平台,重点解决生活污染和种养殖业污染问题,有效改善城乡环境质量。

11、县旅游局:加强旅游景区景点、“农家乐”环境管理,大力推进环保设施配套建设,解决污水直排、垃圾乱倒现象。

12、县交警大队:整治各种车辆乱停乱放,规范停车泊位,加大对运输车辆车容不整、带泥入城、沿途抛洒行为等处罚力度。

13、县公路管理段:加强108国道、309省道、沿线抛洒沙石和破坏路产行为。

14、各镇:要依托治理流域污染清除城乡垃圾活动,继续发动广大干部群众持续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整治辖区环境卫生,清除面源污染,逐步完善农村垃圾收集、清运、处理体系。

五、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4年5月15日至31日)制定整治方案,召开各镇、各相关部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各项整治工作,明确职责任务,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工作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6月1日至7月31日)。各镇、各相关部门按照整治任务,扎实开展集中治理,全面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4年8月1日至8月15日)各镇、各相关部门开展自查自验,做好查漏补缺,巩固提高整治成果,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六、工作措施

1、制定方案,夯实责任。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巩固提高治理流域污染清除城乡垃圾活动成果,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通过持续开展整治工作,不断提高城乡环境水平。

第3篇:城区环境卫生整治方案范文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做好今年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明确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工作原则,总体目标、工作重点

今年,区委二届三次会议把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列为九件大事,区人大二届一次会议做出了相应决议。区委、区政府要求按照“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镇(街)村为主,各方参与”的原则,通过五年持续不断地努力,在我区实现卫生镇村、卫生单位全覆盖,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大为改观,居民文明行为素质大幅提升,跨越发展的环境吸引力显著增强的目标。按照这一要求,2012年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在城区以健全和落实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为重点,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打造市魅力新城区,在农村以“五化”(硬化、绿化、净化、美化、亮化)为目标,以卫生镇村创建活动为抓手,以清理“三堆”,治理“三乱”,美化“三口”为切入点,开展综合整治,探索建立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打造田园风光,建设秀美。全区各镇(街道)、各部门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明确任务,坚定信心,增强做好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突出重点,奋力实干,全力做好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关于今年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区城管委、区爱卫会依据《区政府关于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精神,春节后多次组织开展调研,区城管委、爱卫会分别召开成员单位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对今年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进行了明确。各镇、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一定要按照区政府关于今年综合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找准薄弱环节,集中力量攻坚,解决好影响城乡环境面貌、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今年重点做好以下两个方面工作:

(一)制定出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配套政策措施。建立一套与我区城市市容环境管理实际相适应的配套政策措施,是实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的重要保障。区城管办要依据国务院、省、市市容环境管理政策法规和区政府《关于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精神,以加强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为目标,加快制定《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市容环境卫生考核评价办法》等配套政策措施,明确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执法主体,切实做到市容环境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考核奖惩到位,逐步解决城市管理执法智能交叉、管理空挡等突出问题,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集中开展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由区城管办牵头,区城管委有关成员单位具体负责,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配合参与,以“治脏”、“治乱”为重点,精心筹划,周密组织,集中开展环卫清扫保洁、车辆乱停乱放、集中市场管理、出店占道经营四大集中整治活动,迅速掀起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热潮。

一是开展“我当一天环卫工人”清扫保洁活动。由园林环卫处负责,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与,在3月份利用一周时间,组织开展“我当一天环卫工人”全民清扫保洁活动,由各单位主要领导带队,每天早上上班前按规定时间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城区北大街、人民街、东西大街等主干道路开展清扫垃圾、清理杂草、擦洗果皮箱等清扫保洁活动,亲身体验环卫工作,感受环卫工人的艰辛,引导市民群众增强环卫保洁意识,支持配合园林环卫工作。

二是开展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由交警大队负责,区城管委有关成员单位配合,在4月份集中一周时间,以查处城区主干道车辆乱停乱放、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驾驶、压线驾驶、出租、公交等客运车辆违规运营、完善规范交通标志标示整治为重点,组织开展文明乘驾活动,规范机动车辆停车管理,完善主干道标志标线,依规从严打击城区交通违法违章行为。

三是开展集贸市场集中整治活动。由区工商分局负责,区卫生局、药监局参与,在5月份组织开展为期一周的“方便市民、诚信服务”集贸市场集中整治活动,集中对城区7个集贸市场的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集贸市场硬件设施,健全环卫管理制度,教育引导经营户诚信经营,进一步提升集贸市场经营管理水平。

四是开展以出店占道经营为重点的市容秩序整治活动。由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区卫生局、药监局配合,以流动摊点、地摊、早市、施工占道、开挖占道和店外洗车、修车为重点,集中开展占道经营执法检查;以城区主干道为重点,全面查处出店经营行为;对城区便民摊群点实现划行规市,全面整治查处乱贴乱画、乱挂条幅等违章行为,使城区市容秩序得到有效改善。

2012年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规范垃圾处置。要逐步建立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的垃圾管理模式,及时清运农村垃圾。以行政村为单位,原则上按照每村民小组不少于1名保洁人员的标准足额配备保洁人员,负责对本村环境卫生清扫和村民生活垃圾收集及处理;各镇(街道)所在地要按照5000平方米1人的标准足额配备保洁人员,负责对镇(街道)所在地进行清扫保洁;主要道路要按照每2公里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配备保洁人员,负责对道路及两侧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各村按照每户设置一个垃圾收集桶,每村设置1-2个村内垃圾收集屋或密闭的垃圾收集台标准定时定点收集垃圾。各镇(街道)根据本地区垃圾产生量配备适量的垃圾转运车辆。垃圾转运车辆采取由镇(街道)统一管理或市场化的方式运作。各镇(街道)、各村要确保垃圾在指定地点进行填埋处理,不得随意倾倒。西山暂不具备垃圾运送和处置条件的镇、村,必须确定垃圾填埋场地,在不造成二次污染的前提下,以村或组为单位选择经济、适用、安全的处理技术进行处置。

(二)整治环境卫生。一是清运原有垃圾。各镇(街道)要组织各村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全面清理村内、村外、村庄连接处的积存垃圾,清除主干道路两侧、坑塘内积聚的垃圾渣土。二是治理乱堆乱放。清除街道两侧的私搭乱建,整理主街道、小胡同内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清理房前屋后的堆物堆料,腾退绿化用地。打扫庭院内的卫生,院内做到物料堆放有序。同时开展以绿治脏、以绿治乱活动,选择生长快、易管护、适宜当地的植物进行绿化,逐步提高村庄绿化美化水平。三是改造农村厕所。加快农村改厕步伐,推行无害化卫生厕所,提高农村厕所的净化水平,消灭蚊蝇虫蛆,逐步改善入厕环境,消除卫生隐患,各镇(街道)辖区内的公共厕所,要做到有专人负责,及时保洁。

(三)落实保洁责任。一是划分区域。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具体为村庄内道路、街道及村庄周围按土地所属由各村民小组保洁员负责,村道及两边由村委会安排保洁员负责,各镇(街道)所在地由各镇(街道)负责。穿境的国道、省道、县乡道及高速公路两侧由沿线各镇(街道)牵头,区交通局配合,组织所在地进行打扫整治。二是明确责任。全区各镇(街道)要结合村规民约的制定、完善和宣传,建立健全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和维护制度,明确卫生清扫、垃圾消纳、绿化管护、街道养护、公厕保洁的范围和责任,加强日常管理和经常性维护,确保能扫得净、看得住、管得好。三是强化监督。建立健全群众参与的监督机制,调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村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要聘请有一定代表性的村民为环境卫生监督员,确保环境卫生整治有成效、不反弹。

(四)突出重点部位。一是做好重点路段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西宝高速,宝汉高速、310国道、虢风路、虢蔡路、宝平路沿线各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重点公路沿线违法构建筑物进行拆除,对视线内暴露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对沿线建筑物墙体按照统一标准进行粉刷美化,清理规范沿线各类广告牌,标语,使区境内重点公路两侧干净、美观。区国土分局、住建局、环保分局要加大对此项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力度。二是做好各镇(街)所在地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对镇(街道)所在地公共场所内的围墙、花坛、草坪进行美化;对城镇内各单位、各商业门店牌匾设置进行规范,要确保城镇内各类阅报栏、信息栏、条幅、实物造型完好无损,美观大方;要杜绝占道经营行为,规范城镇内停车点位;按照创建标准修建公厕、垃圾屋,放置垃圾箱。三是做好晋级国家、省、市级卫生村的行政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区爱卫办要指导督促卫生村细化整治方案,落实整治措施,区交通局要加大对卫生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投入;区农工部、区扶贫办要在项目支持上向晋星村、卫生村倾斜,推动晋星村、卫生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出亮点,上水平。区林业局要加强对区内重点路段、重点村组绿化的规划和建设,特别是城区、镇街所在地村组绿化绿地的规划和建设力度,不断提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水平。

三、分步实施,梯次推进,推动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持续开展的综合性系统工程,需要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各镇(街道),各村组的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大力支持。为了推动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今年综合整治工作将分四个阶段,分步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机构,安排部署整治工作,通过会议、广播、板报、横幅、新闻媒体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调动全区上下参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积极性。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市容环境整治方面围绕市容卫生、市容环境、市容秩序等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提升城市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重点以清理“三堆”(柴堆、粪堆、垃圾堆)、治理“三乱”(杂物乱堆、污水乱流、乱搭乱建)、美化“三口”(村口、路口、家门口)为切入点,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和广大村民平整道路、疏通沟渠,治理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清除集镇、街道、渠道、居民庭院垃圾,建设环卫基础设施,落实清扫保洁人员,建立完善管理制度。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全区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完善垃圾清扫、运转、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健全城乡保洁人员聘用、管理、考核制度,加强植绿补绿工作力度,全面提升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效果。

第四阶段:考核验收阶段。各镇(街道)、各部门要组建检查组,按照整治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查,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上报区城管委、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区上根据考核办法,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方式进行检查验收,评选出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四、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是以人大决议的形式确定的重点工作,为了做好此项工作,区上成立了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和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建立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区级各部门、各单位,各镇(街道)、各村是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主体单位和责任单位,都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领导机构,靠实领导包片、干部包村的工作责任机制,下决心、花气力,保障这项工作形成合力,扎实有效推进。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全区各镇(街道)、各部门要通过召开动员会进一步宣传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整治重点、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印发资料和新闻媒体等形式广泛宣传整治活动,及时宣传推广活动中的先进经验,通过大力宣传、深入发动,进一步在全区营造一个正确认识、大力支持、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打牢坚实的思想基础和广泛的群众基础。

第4篇:城区环境卫生整治方案范文

一、强化环卫内部管理促进环卫工作发展

1、完善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工作考评,新修订了长效管理考评办法、值周工作制度及安排;制订了《2013年目标管理考评实施方案》;向县政府请示,县政府已下发了环卫设施“三同时”抄告;继续抓好环卫投诉落实,共处理好投诉18起;同时,办理好2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人大代表建议。

2、优化环卫管理。(1)实行片区卫生责任管理,把新老城区分别由片区负责人(副所长)分工抓好片区内生产、监察及卫生宣传工作,人员按片区细化到路段、班组,精细化管理路段卫生,发现卫生问题及时处置,确保工作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强化了工作管理。(2)3月,开展了环境卫生质量提升月活动。活动分宣传动员调查摸底、集中督查整治、检查验收整改提高三个阶段进行。为提升城区环卫质量,印发了“清洁城市,爱护家园”宣传单8000份,加强卫生宣传,营造人人讲卫生氛围;通过开展环境卫生质量提升月活动,进一步优化了城区环境卫生。

3、加强卫生整治活动。先后做好迎新春、广场发票、县领导视察市容市貌、迎市“三化”检查、县“两会”县三级干部会议、迎国家部委调研组来我县调研及3月5日“学雷锋”大扫除、迎全省卫生工作会议、信丰党政考察团、广东湛江政协领导、江门市领导(商会考察团)来我县考察、城建项目招商会场、重点项目开工会场、县人大常委会调研、迎创文明城检查及省财政厅副厅长来我县调研等有关卫生整治工作,确保干净卫生。同时,加强城区遗洒巡查、处理工作,加强城区工作卫生监管。

按县城区“治脏治乱治堵”工作安排和要求,积极开展了“三治”活动。所主要领导亲自抓“三治”,动员全所干职工投身“三治”工作。主要落实好以下措施:一是组织学习县“两办”下发的《县2013年城区“治脏治乱治堵”工作方案》,广泛动员,积极参与;二是制订了本所“三治”工作方案,成立“三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三治”工作;三是要求抓好清扫、保洁,各股室联动抓“三治”,在搞好垃圾处理服务同时宣传市容环卫法规,发放致广大市民爱护卫生的一封信,督促店主配好垃圾容器,实行垃圾桶(袋)装,不乱投放、乱扔垃圾;悬挂横幅,扩大卫生宣传;四是抓好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工作,派监察人员下至工地发宣传资料,要求工地规范工地卫生管理,工地运输不遗洒建材在街面,不带泥上路;五是及时清运垃圾,及时派车冲洗街道,搞好沿街收集垃圾,抓好公厕、中转站、垃圾场卫生消杀;派垃圾车清理卫生死角。通过落实以上措施,推动了县“三治”和“四创”活动的开展。

二、抓好工程和设施设备监管

为强化工程设施设备监管,我所派员每天检查城区果壳箱、公厕、垃圾场、车辆及垃圾池(站),发现破损及时修复;对广场、北门河坎、决鸡巷等公厕进行疏通。安置好环卫车库材料,加强车库管理;已建好摩托车棚;积极争取县城垃圾转运设施建设项目的中央投资资金200万元,并会同县规划建设人员进行了建设选址,向县政府提出项目建设、选址意见;向政府请示购置果壳箱200只、高压清洗车1部、垃圾车1部,已获批准,并委托进行了招投标。添置了80部环卫人力板车,购买了28套雨衣,投入生产。加强了污水管网巡查和维护,清理出水口淤泥、垃圾,确保畅通。

三、开展好创建和集中整治活动

按县里开展创建和集中整治活动要求,我所积极开展该活动,所主要领导亲自抓创建和集中整治工作,组织干职工学习县里开展该活动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制订了开展创建和集中整治活动方案,成立了开展该活动领导小组,上报了活动联络员名单;抓好环卫投诉事项的登记、办理和落实。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环卫发展征求意见(建议)活动,对所征求1条意见(建议)进行整改,提高群众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满意度;出了一期整治活动板报,上报了活动信息、单位和个人自纠整改报告;开展了大讨论活动,组织干职工撰写心得体会活动及创建和集中整治活动知识测试,汇总成绩,做好第一至第三阶段工作和“回头看工作”,积极推动该活动开展。

四、落实征地拆迁工作

根据县委办关于印发县城规划区内重点项目拆迁任务分解和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我所及时召开了征地拆迁工作动员会议,部署征地拆迁工作,印发征地拆迁工作资料;发扬5+2、白加黑精神,派人深入拆迁户所在村(居)委会了解征地拆迁户基本情况,宣传征地拆迁政策。采取边动员边先行租房办法,做到执行政策不走样,积极完成对茶果山3户、林岗7户的征地拆迁有关工作,以确保按时完成征地拆迁任务,积极支持我县重点项目建设。

五、积极开展创先争优“三送”活动

2月,该所召开了环卫工作座谈会,听取职工建议;还开展了创先争优群众评议活动,群众对党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三送)活动中的表现分项进行评议,上级评议汇总情况。

为做好我所驻高兰村、田尾村“三送”工作,县环卫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下至晓龙乡高兰村、田尾村,派出精干力量,要求“三送”工作队长、队员按县委关于开展“三送”活动要求做好民情家访、村情况调查、农户困难调查,上报和上传“三送”日记,落实“三送”月报告制度、梳理困难;为养蜜户提供求蜜信息,使养蜂户售蜜有门,为困难群众送上帮扶慰问金120元。积极为高兰村争取政策争取建水渠的水利资金;出资为田尾村铺2公里石子路,方便群众出行。并将所收集情况整理记入台账,结合实际研究下一步“三送”工作措施,以找准“三送”工作着力点,提高“三送”工作质量,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六、完成好县里和主管局下达的工作任务

1、抓好信息宣传工作。积极向市、县有关刊物、网站上报工作动态信息19篇;上报了第一季度和上半年、前三季度工作小结。

2、成立了综治、计生、安全生产、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开展打击赌博活动专项行动工作等工作领导小组。

3、开展了“民生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活动,抓好“两会”期间维稳工作;上报赣南苏区发展振兴环卫设施建设项目;做好春节、清明、劳动节日值班工作;协调了垃圾处理费文件出台工作,向上争取收费政策。

4、做好迎接县公益性岗位检查清理工作;组织干职工参加免费体检、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开展了慈善一日捐款活动,共捐1120元。

5、派民兵参加县集结点验和应急演练;派员参加县“两会”、三级干部会,“三送”活动、征地拆迁工作学习培训会议和财会人员业务培训。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第5篇:城区环境卫生整治方案范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建文明、生态、园林、环保城镇为目标,以创建“三优”城市活动为契机,遵循“政府组织,部门联动,群众动手,广泛参与,社会监督”的方针,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开展城乡环境清洁工程,推动生态型花园式新林区建设整体升级。

二、主要任务

开展城乡清洁会战,重点治理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及公路、铁路沿线卫生死角,突出规范城镇交通、建筑工地、市场、广告、牌匾等市政管理,有效遏制摊位乱摆、车辆乱停、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房子乱盖“五乱”现象,建立健全城乡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宜行宜居宜业的良好环境。

(一)城区主要整治任务

1.深入开展垃圾整治专项行动。通过开展春秋两季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集中清理和重点解决背街小巷、居民庭院、出入城口、城乡结合部、江河堤岸、公路、铁路两侧等区域积存的垃圾,进一步抓好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消除死角死面。组织和动员机关干部、职工、学生、城镇居民自觉行动起来,对城乡结合部、河岸、公路、铁路两侧等重点地段开展专项治理,下大力气清除白色垃圾和污染物;治理人行道、店铺、临街楼院的土和绿化树根部的“超高土”。开展“春季爱国卫生月”活动,将5月份第一个星期五确定为全民义务劳动日,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活动。

2.集中整治乱贴乱画。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大力打击乱贴乱画小广告,集中对城镇街路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地面上的乱喷涂、乱张贴、乱刻画和沿街商家门前及橱窗上的各种广告性张贴及居民小区、居民楼道等场所的乱贴乱画进行全民清理。全面规范临街广告、高空广告等牌匾广告,完善广告牌匾设置标准,依法取缔一店多牌和违章设置影响观瞻的超大型牌匾,限期整改污浊破损严重的牌匾。加强商贸市场管理,建立专业市场,引导流动商贩有序进入专业市场经营,加强早晚集市、占道市场监督管理和整治,依法取缔未经批准随意设置的各类占道市场、摊位明火作业和场外经营,建立健全集市文明经营制度、公共设施管理制度,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经营方式。依法拆除违章建筑,严厉打击私搭乱建,对城区内现有的棚子、障子、偏厦子、围墙等设施,依法规范。加强停车场和出租车停靠位建设,着力解决停车难和机动车乱停乱靠问题。

3.建立健全环境建设长效管理机制。学习宣传《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全民爱国卫生教育为基础,以专业队伍管理为主体,以单位和居民实施周边环境责任制为保证,以群众义务劳动和志愿者义务献工为补充,以必要物质投入为条件的环境建设长效管理机制。

(二)乡(镇)村主要整治任务

集中整治“五乱”(农村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排和禽畜乱放),做到“四要”(村屯要整洁、道路要畅通、柴草要定点、沿线要美化)。重点治理以下方面:

1.净化村容村貌。落实卫生保洁人员和责任,做到垃圾及时清扫、日产日清、定点存放。清理边沟,修整围墙,实行禽畜圈养,做到厕所保洁。保持庭院居室整洁,绿化房前屋后。治理乡镇企业排污,倡导改水改厕。

2.整治道路交通。保证道路平整,晴雨天通车,推进道路硬化。修建沟渠,保证排水畅通。按照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十二五”我省农村道路建设规划,抓好村村通工程。

3.规范柴垛堆放。辟建柴草集中堆放点,远离农舍、远离景点、远离公路,做到摆放规范整齐,消除安全隐患。结合泥草房改造,倡导推广使用清洁能源。

具体指标参见《地区乡、镇(林场)生活设施建设标准》(见附件)。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活动扎实推进,富有成效,成立地区城乡清洁工程领导小组。

四、具体步骤

地区城乡清洁工程将分步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

制定印发城乡清洁工程整治工作方案,召开活动启动电视电话会议。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主要任务和先进典型。深入宣传各地、各单位活动启动和社会各界积极响应参与的情况,形成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

按照地区方案要求,集中抓好城区、社区和农村主要整治任务的落实,尽快改变环境卫生面貌,创造干净整洁的城乡环境。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

行署、林管局将组织有关单位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五、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狠抓落实。要建立健全条块结合的工作推进机制,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内容、主要任务、时限阶段、责任分工和考评细则。要成立专项整治项目推进组,实行专人、专班子、专队伍抓推进,做到任务、责任到人、到单位、到基层。要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依法整治,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二)循序渐进,分类指导。各地要在全面启动的基础上,层层确定示范点,推出一批示范社区、示范路、示范村屯。省新农村建设“百乡千村”示范乡镇和村屯要高标准地率先抓好环境整治活动。各级单位要净化单位周边环境、职工住宅小区,通过共建示范街、示范小区推进城乡清洁整治工程由点到面,全面推开。

(三)发动群众,务求实效。要广泛开展公民道德、公共卫生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倡导遵守文明行为规范,引导群众自己从自身做起,从举手之劳的事情做起,从净化周边环境做起,逐步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形成尊重生命、珍爱自然、保护环境的良好风尚。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要充分发挥城乡共建的优势,帮建单位要制定完善帮建环境方案,加大环境整治的推进力度。

第6篇:城区环境卫生整治方案范文

20xx年,xx市政府印发《xx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xx政文〔20xx〕xx号),将全市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编制了全市城乡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xx年成立xx市城乡管理局,负责全市城乡环境卫生工作的管理、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19xx年成立xx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为城管局二级机构,负责城区xx条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管理机构健全,人员编制到位,工作经费市(县)财政纳入预算给予了保障;每年有计划开展了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今年已印发《xx市城乡一体化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xx政办〔20xx〕xx号)和《xx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xx政文〔20xx〕xx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初步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20xx年开始,先在城区及部分乡镇开展了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逐年向其他乡镇推进;城区及周边的xx镇、xx办事处、xx办事处、xx镇、xx镇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村扫、乡运、市处理”环卫长效机制;20xx年,xx市政府印发《xx市城市管理责任单位监督考核暂行办法》(xx政文〔20xx〕xx号),将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各乡镇列为责任单位,把环境卫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考核,由市城管指挥中心牵头,实施监督检查和排名考核,建立了机制完善,行之有效的城乡环境卫生考评奖罚体系。

全市xx个乡镇(办事处)均成立了专门的环卫管理机构,行使环卫管理和运行职能,机构领导和人员已全部到位,建立了各项管理制度,经费得到了基本保障,其中城区百泉镇、城关办事处、胡桥办事处、xx镇四个乡镇(办事处)及xx镇、xx镇由城管局直接派驻,城区四乡镇清扫保洁经费纳入了乡财政预算,清运处理费用已纳入市(县)财政给予了保障。各乡镇在乡镇政府所在地成立了清扫保洁队伍,结合本地实际,不同程度开展了道路清扫保洁及乡镇过境道路、主要沿街道路的“门前三包”和乡镇容貌卫生的管理工作,初步建立了垃圾乱堆乱倒、摊点乱摆放日常管理制度,各乡镇道路设置了一定数量的垃圾收集点(池),特别是城区四乡镇背街小巷垃圾点设置较为完善,管理较为规范;20xx年,利用省配套资金为全市xx个建制镇配建了垃圾中转站和垃圾收集运输车辆,20xx年又为xx个建制乡配发了后装式垃圾压缩车,专人负责环卫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保证了设施整洁,为及时清运垃圾发挥了作用。

全市xx个行政村都建立了清扫保洁制度,其中,xx个村庄成了环卫队伍,特别是新建入住的新型农村社区、新农村示范村建立了固定的环卫队伍,运作完善;从事乡镇环卫工作的工人工资得到了足额发放,部分乡镇为环卫队伍配发了工作服等劳保用品;全市农村共设立了xxx个垃圾临时堆放点或垃圾池,达到了凡是有环卫工人的村庄就有垃圾池的要求,初步实行了定点收集、定时清运,其中,xx镇全镇生活垃圾实现了日产日清;xx镇曾获全国生态文明村、省生态乡镇、省文明乡镇等荣誉,xx镇南李庄、高村曾获得省文明村称号。

1、环卫投入有待提高。各乡镇因经济条件、重视程度、区域位置不同,对环卫工作的人力、物力等投入大小不一,部分乡镇环卫工作进展缓慢,管理效果参差不齐,整体上与级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2、环卫队伍建设和垃圾收集设施建设发展不平衡。部分乡镇、村庄虽有环卫队伍和建立了垃圾收集设施,但有些设施设置不合理,还远没有达行业标准要求,还有相当一部分村庄没有成立环卫保洁队伍,垃圾收集设施没有建设到位,环境卫生质量亟待改善。

3、垃圾中转站运作遇到经费制约。北方农村生活垃圾多由垃圾袋、树叶、煤灰组成,成分不一,运到中转站难以压制成形成块,增加了机械运输量,部分乡镇离垃圾处理场较远,最远达xx多公里,运输成本费用较高,加上部分设备维护维修费用,乡镇财政难以落实到位,目前,xx座建制镇垃圾中转站,正常运转xx座,xx座因上述原因不能正常运转。

第7篇:城区环境卫生整治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清远为目标,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载体,以强化城市环境为重点,以树立公共意识、规范公共行为、践行公共道德、优化公共环境为要求,积极推进这项活动的贯彻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体现了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和要求,要把它作为对群众的一项民心工程,对企业的一项信心工程,对城市的一项管理工程,对发展的一项环境工程,对干部的一项作风工程,切实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主要内容

(一)整治市区街道的市容环境。

(二)整治农贸市场、夜市乱摆乱卖、乱停乱放现象。

(三)整治居住小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的环境。

(四)整治交通秩序。

(五)整治车站、码头、广场、公园、河堤两岸等公共场所环境。

(六)整治施工现场。

(七)整治主要宾馆的周边环境。

(八)整治主要景点、景区周边的环境。

(九)整治主要旅游线路沿线容貌。

三、时间安排

(一)**年9月—12月:为动员部署阶段。

(二)2009年1月—2009年6月:为集中整治阶段。

(三)2009年7月—2010年12月:为综合整改阶段。

四、实施步骤

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

1、召开全市高规格的城乡清洁工程动员大会。

2、成立市、县、镇三级联动的城乡清洁工程领导督察机构。

3、明确各级各单位的整治整改任务。

4、制定各级各单位的实施细则方案。

5、颁布实施城乡清洁工程通告。

6、颁布清远市实施城乡清洁工程问责暂行规定。

7、建立投诉、举报机制,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

8、开设电视、电台、报刊宣传专栏,引导广大群众关注和积极参与。

(二)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

1、市区各单位按照责任范围,对住宅庭院和单位办公楼周边按照“门前三包”的要求,做好责任范围区内市容市貌的环境卫生整治;高层住宅楼、住宅小区,由物业管理部门负责环境卫生的整治;居民小区、小街小巷、居民楼等范围由所在街办、社区居(村)委负责组织环境卫生的整治。

2、规范市中心区的主要大街大路管理。由市环卫处负责环境卫生的整治。对没有划进市环卫处管理的路街由所辖的街办负责环境卫生的整治保洁。江滨公园,静福公园,明珠公园,三角公园由市园林处负责环境卫生的整治保洁。中山公园,凤城广场,上廓沿江公园,笔架河两岸的环境卫生,由清城区有关部门负责整治保洁。

3、城中村、城边村、城乡结合部,省道、市道、区道两侧的环境卫生由城区相关镇、街办按属地管辖范围负责整治(重点清三公路、清佛公路、253线,广清公路大燕河至银盏段)。

4、市区三星以上宾馆,大型娱乐场所,大型文化、体育场所等周边以及市区通往周边的景点景区范围,市区通往周边的主要旅游线路两侧(含清新县)的环境卫生,由市旅游局、市文体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和属地管辖部门负责整治。

5、市区各类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品集散中心、大型商场超市、汽车家具市场等周边的环境卫生、由市经贸局、市工商局、市市场服务中心负责整治。

6、市中心区主要大路大街、公共场所、车站、码头、桥梁的乱摆卖、乱堆放、乱开挖、乱拉挂、乱张贴、乱搭建“六乱”行为的整治,由市城监支队牵头,会同市工商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文明办、清城区政府负责清理。

7、市中心主次干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小区道路、公共场所、酒店、超市、娱乐场所、农贸市场、车站、码头等占道经营、阻碍交通、无序占道停车行为,由市城监支队牵头,会同市经贸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市工商局、市交警支队负责清理和整治。

8、市区规划范围内的公路、道路、主次干道、桥梁、公共汽车上落站、公共场所等的户外广告、牌匾、不规则的各类灯饰以及单位、单体、私人建筑物的楼层、墙体所设置的大小广告都属于这次活动的整治范围,由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牵头,会同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城监支队负责清理。

9、市中心区开设的各类饮食店排放的油烟有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各类娱乐场所有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各生产、施工企业的噪声有严重扰民的,各行各业有违章排污的,狗犬在街上行走影响市容和人身安全的,主要街道废旧物品收购点有影响市容市貌的,主要街道修车档、洗车档有损坏人行道和影响市容市貌卫生的,都属于整治清理范围,由市文明办牵头,会同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文体局、市城监支队、市爱卫办负责清理。

10、整治市区建筑施工工地不设围墙护拦,占道堆放,施工现场污染环境,进出路口运输淤泥、垃圾、沙石、建筑材料抛撒影响城市道路的责任部门与车辆,整治市区运输车辆的超速、超限、超载,重点对运输河沙、碎石、淤泥、垃圾等对城市道路抛撒和损坏道路的超载车辆,由市交通局牵头,会同市建设局、市代建局、市公共事业局、市交警支队负责治理。

11、对中心区范围内,尤其是主干道两侧,市计划改造和征地建设的区域,市规划控制区域等所发生的抢建、搭建、临建要进行整治,由清城区政府牵头,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城监支队,城区相关街办负责清理。

12、市中心区通往各镇(街)的主要道路两侧、对沿途的废旧五金拆解场、焚烧场、采石场、砖瓦场、污染小作坊企业、垃圾堆放点进行整治,由清城区政府牵头,会同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以及城区相关镇(街)负责清理。

(三)第三阶段:综合整改阶段

1、市直各单位、市区各居委社区、各物业小区,要按照责任范围、要求,负责对本范围卫生环境的管治,经常组织清查卫生死角和清理“牛皮癣”。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义务大扫除,重大节日、重大活动要集中力量突击清扫,确保责任区的卫生整治。

2、市环卫处对中心区主要道路要进行全天候保洁,合理增设部分垃圾桶,对乱扔、乱倒、乱吐的现象要批评教育并进行处罚,必要时建立一支稳定的巡逻队伍。各公园、广场、公共场所也要做到全天候保洁,要合理设置卫生垃圾桶,不允许在这些场所焚烧垃圾。城区相关镇(街)要负责对市周边出口的主要道路、公路,配置合理的垃圾设施,并指导乡镇、村建立街巷、圩场的日常保洁及垃圾清运制度。

3、规范市区的停车秩序,下大力气解决无序占道停车,阻碍交通问题。要根据道路两边建筑物的不同功能、定位以及道路的宽度、容量,合理设置停车区域和路段,按照有关规定标准,健全、完善停车标志、标线,实施统一管理;市区要规划建设几处地下、地面临时停车场,以解决日益增多的车辆停放问题。

4、规范市区户外广告的管理。规范市区主要街道牌匾的设计与制作,完善户外广告的审批制度,合理设置户外广告的点、线,合理设置公共广告专栏,创新广告与灯饰的有机结合,实行户外广告市场化,公共广告免费化,牌匾制作规范化,广告装饰多样化。

5、对市区范围内主、次街道的“牛皮癣”要进行冲洗、清铲、粉刷。定期组织中、小学生开展这项工作,必要时将这项工作向社会或社区进行经济承包;废旧物品回收经营作业,必须在回收站(点)围墙内进行,不能占道跨门槛和敞开回收、堆放。主要街道的修车档、洗车档难以实施清洁整治的,原则上搬迁出城郊经营,决不允许占道经营和影响污染街道和人行道的市容卫生。

6、从人性化管理的高度出发,保护弱势群体,方便市民生活,在市区合理选址开辟烧烤一条街、水果一条街、啤酒小食一条街、服装一条街,解决市区流动摊档乱摆卖,无序占道,影响市容等问题。

7、治理市区内的污染水渠、水沟,解决群众的种、养和用水问题;加快建设和改造一批公厕,解决群众上厕所难的问题;定期灭除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四害”,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实行领导负责制,包干责任制,层层分解责任,并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做到件件有人管,事事有人干,项项有着落;主要领导要定期巡查和听取汇报,要深入基层了解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明确的任务,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各级城乡清洁工程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协调解决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对阶段性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要强化对城乡清洁工程整治、整改,加强协调指导、跟踪落实,定期不定期深入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现场协调处理。

(三)各级各单位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各项工作都要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工作制度,细化管理标准,保障工作经费,提高队伍素质,建立部门之间、城乡之间的联动工作机制,促进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第8篇:城区环境卫生整治方案范文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局,以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七次全委会精神和县委十一届七次全委会精神为动力,以“城市建设攻坚年”、创建“市级山水园林城市”和 中学百年校庆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城市综合管理机制,强化日常管理,严格执法,切实形成城市管理齐抓共管的新格局,通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十大行动”百日攻坚战实现“元旦换新貌”目标。

二、奋斗目标

通过政府牵头,全民参与,紧紧围绕美化、绿化、亮化城市环境这个目标,以深入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十大行动”为主线,确保整治效果,突出特色,全面改善我县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成功创建“市级山水园林城市”。

三、工作步骤

“百日攻坚战”是今年城市建设攻坚年的最后决战,按照“统一指导,分步实施,任务到单位,责任到领导,落实到现场,考核到个人”的工作要求,“百日攻坚战”分四阶段实施,重点分阶段打好以下“三大战役”:

(一)第一阶段(9月10日至9月30日):全面打响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迎接綦中百年校庆。

阶段工作目标:

全面取缔县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和广场上的各类经营性占道摊点(含烟柜);全面取缔城区不符合规划、规范和未经审批的户外广告,规范设置完成九龙大道的店招店牌;规范綦河两岸坝坝茶摊点;规范设置和管理城区临时停车位;全面禁止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在县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和广场上停放和行驶;清除城区主次干道“牛皮癣”,城区垃圾袋装化率达到60%;绿地专项整治行动立案结案率达70%以上。城区主、次干道基本实现干净、有序。

责任分解(详见附件)

(二)第二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全面打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歼灭战”,实现綦城换新貌。

阶段工作目标:

全面取缔河东转盘等早间占道批发市场,规范设置便民市场;全面取缔县城区内临街临巷的燃煤炉灶;调整、规范城区洗车场,规范设置城区汽车美容店;清除城区背街小巷“牛皮癣”,城区垃圾袋装化达到70%;清理整治城区未经审批或不符合规划的占道经营夜市;全面禁止脏车入城;绿地专项整治行动立案结案率达80%以上;“门前五包”责任制签定和履职率达90%以上。城区主次干道全面实现“美化、亮化、净化、序化”。

责任分解(详见附件)

阶段目标:

取缔城区未经审批或不符合规划的占道经营夜市,规范设置1—3个夜间大排档;清除城乡结合部“牛皮癣”,城区垃圾袋装化达到85%;对文化娱乐噪声污染进行排查整治,确保噪音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绿地专项整治行动立案结案率达90%以上;“门前五包”责任制签定和履职率达98%以上;城区划定临时停车位和便民市场正常运行;开展“全民创卫日”活动,彻底清除城区卫生死角。全面实现城区环境卫生管理“五个一样”(即: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一个样、检查和不检查一个样、远看和近看一个样、周末和平时一个样、白天和晚上一个样),城市管理规范、有序,成功创建“市级山水园林城市”。

责任分解(详见附件)

总结在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查漏补缺,建立健全完善城市容貌环境综合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形成城市管理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建立完善城市管理考核奖罚机制,对表现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城市容貌环境综合整治百日大会战的顺利推进,特成立城市容貌环境综合整治百日大会战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县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唐竹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公安局、县市政园林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县城市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综合整治的统筹指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政园林局,具体负责十大行动“百日攻坚战”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检查验收、总结评比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按照 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管理工作的通知》( 府发〔 〕25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县城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等方案的通知》( 府办发〔 〕84号),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落实,建立工作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全力以赴投入到城市市貌环境综合整治百日大会战中。

(二)县督查室、县效能办要协同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百日攻坚战”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将纳入年终城管目标考核。

第9篇:城区环境卫生整治方案范文

一、攻坚时间

全区创建文明城区环境整治攻坚战从7月7日开始,至9月底结束,为期三个月。

第一阶段:全面启动阶段。7月底前,全面启动主干道改造、背街小巷整治、居住小区改造、店招店牌整治等工程类项目;全面推进治理乱占道、乱搭建、乱停车等整治类任务;全面落实清扫保洁“全覆盖”、开展综合执法、加强社会宣传等机制类措施。

第二段阶:重点攻坚阶段。8月底前,强力推进工程类项目并力争完成50%的工程量;清扫保洁水平全面提升;基本完成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社区“三乱”现象的集中整治并全面开展精细化管理。

第三阶段:初见成效阶段。9月底前后,环境卫生质量进入主城区先进水平;初步展现建新南北路、渝澳大道等主干道改造和背街小巷改造、居民社区改造示范项目的改造效果;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全面转入长效管理。

二、攻坚目标

通过三个月的全力攻坚,一是确保区环境整治排名升位,全市考核排名达到第5位;二是确保区创建文明城区工作通过检查验收。

三、攻坚措施

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和重点整治,全面完成创建文明城区环境整治三个月攻坚任务。

(一)完成四大项目建设

2.完成3条示范道路店招店牌规范整治。由区市政园林局、区商圈办负责,确保7月底前完成建新南北路、红石路东段、商圈环道等店等主干道招示范路段店牌的规范整治,12月底前完成所有窗口地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店招店牌规范整治任务。

3.完成1个背街小巷示范片区综合整治。由区市政园林局负责,力争在9月底完成建新 天街等主次干道和 区周边道路的背街小巷市政设施综合整治示范项目,接受市领导对主城区背街小巷综合整治的“秋季拉练”检查。9月底前启动市级“民心工程”之一的松石路金果园小区人行天桥工程建设,力争年底前完工。

(二)抓好四个重点整治

1.抓好清扫保洁“全覆盖”工作。快速推进清扫保洁市场化作业“全覆盖”工作要遵循四个基本原则:一是清扫作业面积以街道自测为基础,最终以街道、作业公司、区市政园林局、区财政局等四方测定数据为准;二是清扫作业单价按照主次干道9.7元/年·平方米、背街小巷8.6元/年·平方米、社区范围7.6元/年·平方米的标准计算;三是主次干道清扫保洁作业经费由区财政全额承担,背街小巷道路清扫保洁作业经费按照区财政和街道7:3比例承担,社区范围清扫保洁作业经费按照区财政和街道5:5比例承担;四是清扫保洁作业经费按照两个50%进行核拔,即区财政直接划拔街道70%,另外的30%由区财政局根据区市政园林局检查考核结果进行核拔。区市政园林局尽快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新的候选作业公司,建立竞争公司备选库;7月20日前,相关街道必须督促第一批中标公司的人员、设备迅速到位并签定合同;7月底前,各街道加强作业公司清扫保洁质量的监督检查,确保清扫保洁水平全面提升。对不能达到合同要求的作业公司坚决终止合同并在竞争公司备选库中重新选择。

2.抓好“三大整治难点”治理。由各街道负责,区市政园林局配合,坚决整治乱摆摊、乱搭建,7月底前完成重点整治,8月底前完成全面整治,9月底前完成临时占道亭棚(摊区)的规范设置;由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牵头,各街道和区市政园林局、区交通局配合,全面整治乱停车辆,9月底前完成临时占道停车场、洗车场和修车点的规范设置。

3.抓好“两个窗口地区”整治。由区商圈办负责,街道、华新街街道配合,抓好商圈提档升级和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由区市政园林局负责,街道配合,抓好汽车北站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力争两大窗口地区成为我区环境整治加分亮点。同时,各街道负责,市政、工商、税务、烟草等部门配合,全面推进临街门店包卫生、包秩序、包设施的“门前三包”责任制度。

4.抓好两条“最好”、“最差”道路整治。从7月份开始,区政府市容委办公室每月组织地区群众评选各街道两条整治效果“最好”道路和“最差”道路。各街道力争用一个月时间完成“最差”道路的综合整治。

(三)落实四项保障措施

二是落实领导参与措施。区级领导要集中精力和时间,亲自参与,现场督战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区市政园林局和各街道负责列出每个社区的整治重点,区级领导每周到对口联系的社区调研一次,每月组织解决2个重点问题,相关部门负责每周解决2个难点问题。

三是落实项目推进措施。我区要按照市政府和市重点办的要求,简化程序,加快进度,采取超常规的快捷方式推进综合整治,对涉及主干道改造、背街小巷整治、居住小区整治、店招店牌整治、市政设施整治、社区公园建设等工程类项目均按照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已经确定方案的项目采取先行进场施工、同步完善手续的方式快速推进,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全程参与并进行跟踪监督。

四是落实齐抓共管措施。各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要再出狠招,再下狠手,集中力量整治“三乱”现象;区工商、税务、烟草、卫生、残联等部门要运用相应政策要密切配合市政管理监察队伍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区公安分局要采取果断措施,对各街道阻碍整治工作的极少数违法人员坚决进行重点打击,在全区形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强大声势。

四、攻坚责任

(一)环境卫生

各街道对本辖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及检查考核结果负责,凡是市、区检查考核扣分的区域,由相关街道承担责任,同时扣减清扫保洁作业经费。

(二)设施管理

区市政园林局、区商圈办、区交通局等区级相关部门对各自所管市政设施、园林绿化设施、市容景观设施、环境卫生设施的维护管理及检查考核结果负责,凡是市、区检查考核扣分的区域,由管护单位承担责任;城市道路交通标志牌的维护管理由区交巡警支队负责;等各街道负责加强辖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安全及完好状态的日常监督,督促产权单位及相关社会单位加强自管设施的维护管理。

(三)监察执法

主干道的执法管理由区市政管理监察支队负责;支次干道、背街小巷的执法管理由各街道市政管理监察大队负责;商圈范围的执法管理由商圈市政管理监察大队负责。

(四)违法建设

全区范围的违法建设、乱搭乱建由区规划分局牵头组织各街道及相关部门实施拆除。

(五)冒装漏撒

建设工地未闭密运输的运渣(土)车辆出场前监督查处由区城乡建委负责;查处道路上冒装漏撒污染环境卫生的运渣(土)车辆由区市政园林局负责;查处超限超载运渣(土)车辆由区交通局负责。

(六)占道停车

查处车行道上乱停乱放车辆由交巡警支队负责;查处人行道上乱停乱放车辆和乱设洗(修)车场点由区市政园林局、区商圈办和各街道负责。

(七)噪声污染

查处工业及施工噪声由区环保局负责;查处生活噪声由区公安分局负责;查处车辆噪声由交巡警支队负责。

(八)物业小区

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物管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由区房管局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环境卫生管理由相关产权单位或主管单位负责。

(九)开发地块

建设工地的环境卫生管理由区城乡建委负责;城市拆迁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由区房管局负责;征地拆迁片区、农转非安置小区、储备整治地块、“供而未用”地块的环境卫生管理由区国土分局和区征地办负责。

(十)新建道路

新建城市道路及市政公用设施移交前的维护和环境卫生管理由建设单位负责;移交后的维护和环境卫生管理由接收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