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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驾驶员论文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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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驾驶员论文

第1篇:汽车驾驶员论文范文

关键词:汽车仪表板;设计工艺;整体优化

中国的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汽车购买量越来越大,对汽车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特别对汽车的美观度具有较高的要求。随着汽车市场竞争力的加大,汽车企业对售后的配套服务更为注重,汽车设计成为突出产品差异的主要方式。在汽车设计中,仪表板的装饰性备受关注,其生产工艺决定了功能效用。作为汽车设计中的核心部件,仪表板设计的优化对提高汽车的质量和整体视觉效果极为重要。

1 汽车仪表板的类型

汽车仪表板根据使用材料的不同可以划分为两种类型,即软饰仪表板(骨架、表层、缓冲层)、硬质仪表板。软饰仪表板的不同构成部分,所使用的制造材料也会有所不同。如果是轿车的仪表板,所使用的制造材料通常为聚氨基甲酸酯、聚丙烯塑料、ABS塑料聚合物等等。硬质仪表板在结构设计上简单,所采用的制造工艺为注塑成型,并不需要表皮材料。通常大型车辆的仪表板会采用硬质仪表板。随着新的科技成果用于汽车仪表板设计中,一些汽车会采用钢质仪表板。这种仪表板为冲压成型的钢板焊接而成,进行涂装后安装在汽车上[1]。美观起见,钢质仪表板的外层都会包上一层皮革。根据汽车仪表板的使用功能以及不同的车型对仪表板的用途有所不同,汽车仪表板还会根据汽车需要组装为不同形式的仪表板,诸如软包的仪表板、木质的仪表板,都是根据车型设计。

2 汽车仪表板的性能需求

汽车运行中通过操作仪表板完成汽车的各项功能,所以,仪表板被安装在汽车空间中较为特殊的位置,便于驾驶员在汽车行驶过程中完成各种控制操作。由于仪表板所处汽车空间位置关乎到汽车的美观,因此,在进行仪表板设计中,为了满足其性能需求需要优化设计。首先,在汽车仪表板材料的选择上,要从健康的角度考虑使用低污染材料,特别是含有有毒化学成分的材料要杜绝使用。其次,汽车仪表板的结构设计要具有良好的稳定性。从仪表板安装的位置来看,由于阳光照射以及汽车的发动机散热,都有可能导致环境温度升高而引起仪表板的结构变形,因此,要在仪表板结构设计上,注重单元结构空间设计,保证结构稳定。在此,为了保障仪表板在汽车运行中能够稳定运行而不会受到冲击,需要仪表板具有良好刚性、足够的强度,能够支撑仪表板上各种设备的负荷[2]。

3 汽车仪表板的设计

3.1 汽车仪表板的面板设计

在汽车仪表板的面板设计中,要考虑到驾驶员的目视距离。中国汽车的仪表板设计中,目视距离为500毫米至710毫米之间。这一目视距离标准是根据中国人的身材特点结合多年的设计中所总结的经验而确定,以550毫米为最佳目视距离。此外,面板设计还要考虑到平面夹角,不可以使仪表板的面板汽车方向盘等物体遮挡。按照直角设计要求,仪表板的表面要与仪表板中心与眼球的连线呈直角,而汽车驾驶员的视线要与仪表板平面呈现出30度角。

3.2 汽车仪表板的操纵按钮布局设计

汽车仪表板上操作按钮布局的设计直接关乎到汽车驾驶效果。在操作按钮的设置上,要根据驾驶员在驾驶汽车的过程中对操作按钮的使用频率进行合理设置。如果操作按钮的使用频率较高,就可以安排在驾驶员伸手就可以触及到位置,以方便驾驶员操作;对于不是很常用的操作按钮,则可以安排在距离驾驶员较远的位置,以使驾驶员可以触及到进行正常操作即可[3]。这样的操作按照布设可以提高驾驶员对操作按钮使用的准确率,确保汽车安全驾驶。

3.3 汽车仪表板的仪表面罩设计

汽车仪表板的仪表面罩起到保护仪表板的内部不会落入灰尘的作用。仪表面罩多为玻璃护罩盖在仪表板上,所以,仪表面罩的设计要根据仪表板的整体结构设计,包括汽车中所处空间位置、外形以及驾驶室光线情况,仪表面罩对反射光的敏感度等等。要避免由于仪表面罩的反射光而干扰驾驶员的视线。汽车仪表面罩的直立结构设计是比较科学的,外观上为内凹曲面,可以避免阳光照射到汽车仪表板上而出现反射光。

3.4 汽车仪表板的仪表布置设计

汽车仪表板的设计中,仪表布置要科学合理。仪表板上面也存在盲区,在仪表布设中要充分考虑,否则会影响驾驶员的驾驶质量。仪表要设计在驾驶员驾驶汽车的过程中容易看到而同时不会影响汽车正常驾驶的位置。因此,在仪表布设中,要对仪表板上的盲区充分考虑,确定盲区的位置和范围,以对仪表位置进行调整,使仪表的使用功能和显示功能充分发挥出来,驾驶员能够准确看到仪表所提示的信息,保证驾驶员准确判断。

3.5 汽车仪表板的组合仪表罩设计

汽车仪表板的整体优化设计中,要对组合仪表罩的高度进行准确计算,并将高度确定下来,以使汽车仪表板的组合仪表罩结构布局局限在视角边界之内。当组合仪表罩的高度确定下来之后,就可以确定上边界了。这样的设计,使得汽车驾驶员在汽车运行的过程中,就能够对仪表板上的各个仪表信息提示观察准确,并获得相关信息,保证汽车驾驶的安全可靠性。

4 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汽车需求量有所增加。现代的人们不仅对汽车的性能以高要求,也更为注重汽车美观度。汽车仪表板作为汽车的主要部件,发挥着功能性、安全性,同时还具有装饰性。针对汽车仪表板的设计进行研究,对汽车仪表板设计者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参考文献:

[1]唐瑞U.现代汽车仪表板技术现状与发展趋势――材料配置、工艺特征和特性分等的探索和研发[A].2011汽车车身内外饰产品及新材料应用国际研讨会论文集[C],2011,1(01):79-80.

第2篇:汽车驾驶员论文范文

关键词:杭千高速,交通事故,预防措施

 

杭千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后,以其方便、快捷的优点,在经济生活、旅游发展、商品交流中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但同时,高速公路运输过程中重大、恶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危害。因此,深入分析发生在杭千高速公路交通安全事故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探讨其内在的规律性,对有效预防杭千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提高杭千高速公路行车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杭千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的原因虽然是多种多样的,但总的来说引发事故的“导火索”大多是交通违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因素。

(一)人的因素

1、驾驶员整体素质有所下降

近十年来,我国汽车驾驶员培训出现了一些新特点,现有的汽车持证驾驶员中,既有通过严格专业训练培养出来的,也有短期“速成”培养出来的,更有通过“人情关系”培养出来的。由于我国汽车驾驶员构成成分的复杂性和培训的“多样性”,使得我国汽车驾驶员整体素质不高的特征得以凸现。

高速公路绝大多数交通事故是人的因素造成的。且主要为驾驶员驾驶过程中的不当行为所致,而导致驾驶员驾驶过程中不当行为的产生有着复杂的多种原因。

2、违规驾驶操作的原因

(1)超速行驶引发事故。部分驾驶员对高速公路存在着认识上的偏差,认为在高速公路行驶就应该快,加之路况好、视线好,为追求刺激而盲目超速行驶,将安全抛之脑后。而在雾、雨、雪天超速行驶,因路面湿滑,更容易发生事故。

(2)低速行驶引发交通事故。低速行车造成的“流动障碍”是司机无法预见的,也无法设置提醒、特别是一些低速行驶的车辆如果灯光不全,以及随意变更车道、制动过急就更易造成事故。通常高速公路的最低限速为60公里/小时。

(3)违法停车引发事故。除车辆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行驶外,高速公路上是禁止停车的。有的车辆在夜间行驶时发生故障,停在路边进行修理,未在车身后设置任何警告标志,有的甚至把车辆停放在行车道上,成为引发交通事故的一大隐患。

(4)未保持安全车距引发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车辆时速在100公里/小时时,与前车行车间距必须保持100米以上。但是有些驾驶员对保持车距的必要性不以为然,存有在普通道路跟车的习惯,有时甚至发生群车连环追尾事故,而危害最大、后果最严重的主要也是此类事故。

(5)疲劳驾车引发事故。

疲劳驾车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几种:一是高速公路平坦舒适、道路宽阔,两侧只有整齐划一的边坡、护墙、护栏、防眩板及各种标志等,景色单调,缺少刺激,加上长时间精神高度集中、操作单调,极易导致生理和心理疲劳。二是一些驾驶员连续长时间开车,导致疲劳过度,加之受生物钟的影响,在高速行驶时尤其是夜间极易产生头晕目眩、神倦力竭的疲劳感,随之就会产生反应迟钝、动作迟缓等危险信号,从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6)长期占用超车道引发交通事故。

在高速公路上,不少司机无视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规定,长时间、长距离占用超车道行车,阻碍了后面欲超车的车辆。至使超车车辆在车阵中左冲右插,频繁变道,甚至从紧急停车道超车,在高速行驶的状态下极易酿成事故。

(7)违法超车、倒车逆行引发事故。

在高速公路上逆行、掉头、倒车是高速公路上比较常见的几种违章,也是极易引发事故的几个因素。而不按规定超车是一种严重侵犯干扰其他车辆享有正常行驶路权的违章行为,对高速公路的车辆安全通行带来了很大的威胁。

(8)轮胎突爆、制动失灵引发交通事故。

在行驶中突遇轮胎爆裂,会使车辆突然改变方向,车辆失去控制和平衡,轻则侧滑,严重的直接翻车。车辆制动一旦失灵,无法达到车辆减速或停车的目的,车辆失去控制,很容易造成撞击车辆或碰撞固定物的交通事故。

(二)车辆因素

车辆性能不能满足高速公路对行驶车辆动力性、制动性、操纵稳定性的要求,给交通安全造成隐患。主要表现在:

1、“病车”上路引发交通事故。行驶车辆的车况性能差,达不到高速公路安全行车的技术要求,一旦进入高速公路将是巨大的事故隐患,随时可能酿成惨祸。

2、机件失灵引发交通事故。这类事故在高速公路上比较常见,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轮胎突爆、转向失效、灯光失效、制动失效及机件故障等。

3、超载运输引发交通事故。高速公路车速较快,车辆的装载是否符合规定,将直接关系到行车安全。一些车主为谋求利益而忽视交通安全,随意超载,从而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三)道路因素

道路环境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的影响是多方面的、综合性的。较为常见的有以下因素造成交通事故:施工路段安全措施不力引发交通事故、路面散落物引发交通事故、路况条件差引发交通事故。杭千高速千岛湖支线因隧道多、桥梁多,危险路段落差大,时速限为80公里,有的地段甚至限速70公里。而总有那么一些自以为自己开的是什么靓车就以为人人都要按照他的意志行事的车主,对这些地段的限速大加责难而旁若无人地超速显摆,是迟早有一天要自食恶果的。

(四)气候因素

在高速公路行车,雨、雪、雾天气对交通安全的影响远远大于一般公路,特别是大雾、暴雨等天气,不仅事故多发,往往会引发“二次事故”。雾天对高速公路行车是最具恶劣影响的自然气候现象之一,被称为“高速杀手”。冰雪不仅使驾驶员的视线受阻碍,而且造成路面极滑。一旦车速控制不当,车间间距保持不够,极易导致车辆跑偏打滑酿成事故。

三、预防杭千高速交通事故的措施

作为一位交通运输管理工作者,我们要在充分借鉴国外加强事故规律性研究的基础上,从我国高速公路运输交通安全现状出发,研究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规律,寻找出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对策,积极主动地预防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笔者认为应当做好以下方方面面的工作:

(一)调研分析,强化规律性研究

开展高速公路交通事故调查研究分析,全面准确地把握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对事故防控、勤务运作、宣传教育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一要建立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形势定期分析制度。要对辖区路段事故发生的路段、时间、季节、人员、车型等分布特点及规律进行科学分析研究,总结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时提出对策措施。二要建立个案调查分析制度。对重特大交通事故,要及时组织调查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和漏洞,分清在监管环节中的责任,及时指导高速公路的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三要建立情况通报制度。根据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从路面管理、事故处理、宣传教育等方面,落实管理责任,就一条路或某方面交通安全形势进行通报,采取针对性措施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警力下沉,严格查纠各类交通违章(加强执法管理)

结合公安系统基层基础年活动的要求,应把定点勤务与巡逻勤务、白天勤务与夜间勤务、日常勤务与特别勤务、交叉勤务与联合勤务等有机地结合起来了,使警力跟着重点时段、路段走,警力跟着重点违法行为走,警力跟着恶劣天气走,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路面交通管理,从而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论文参考。

(三)强化宣传,营造遵纪守法氛围

要抓好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需要从高速公路宣传入手,让社会各界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其形式应该是多种多样的,利用广播、电视、电台、报纸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高速公路安全法规和行车常识;可以通过对沿线村镇的走访以及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文明学校的创建活动,加强对高速公路沿线居民、学生的交通法规教育,使之全面了解高速公路交通法规并且自觉遵守等等。

(四)联勤联动,积极应对恶劣天气和突发事件

一要进一步与路政、收费站、服务区等部门积极协调,大力实施“联合指挥、联合巡逻、联合执法、联合施救”机制,二要与旅游、气象等部门配合,进一步完善雾、雨、雪等恶劣天气下的交通事故的预防。论文参考。三要建立起一个高效运作的集伤员急救、消防、现场清理和快速勘察于一体的高速公路快速救援联动机制。

(六)排查隐患,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这是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重要保障。一是要不断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对公路设施不全的路段要增设、修复有关设施,对设置不合理的设施要予以调整,对破损的防护网要及时修补,使道路上交通标志齐全、标线清晰、路口设施规范。二是要对一些设置不当的标牌、标志进行重新布置,增加一些动态信息标牌,以利驾驶员随时了解道路前方的交通状况。三是在交通事故频发的路段要增设路况信息显示屏或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减速带,适时提醒过往驾驶员谨慎驾驶,注意行车安全。论文参考。四是建立经常性的事故隐患排查机制,通过经常性的排查及时发现危险隐患和事故黑点,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通报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加强对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的管控,有效预防和减少上述路段交通事故的发生。

(七)增配装备,加速交通科技运用

根据公安部制订的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科技发展规划,各地交管部门要通过加大投入、加强科技应用,不断提高科技化水平,努力实现办公自动化、通讯网络化、装备现代化。要加大科技投入,逐步建立起业务软件应用平台、通信平台,以数字通信取代人工信息传递;要加大对测速仪、酒精检测仪、数码相机、摄录机、移动或固定查询终端等科技装备的投入,充分利用交通违法信息异地交换平台,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管理效率和执法效果。

(八)动态管理,加快建设高速公路全程监控系统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我们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依托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建设高速公路监控系统,构筑高速公路全方位、立体数字化平台,及时、准确的了解高速公路上的实时动态,把管理手段从“经验管理”提升到“数字化管理”,实现向科技要警力。

总之,高速公路的事故防范工作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如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做好高速公路的交通管理工作,促进经济发展,这是每一位交通管理人员的责任,需要在长期的工作中予以不断地探索和完善。我们要树立科学发展观,注意运用新思维、新观念、新手段、新科技来不断地发现和解决在高速公路交通管理中所遇到的问题,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

第3篇:汽车驾驶员论文范文

[论文关键词]出租车 拒载 平等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的出租车极大地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从某种意义上说,出租车行业的水平,代表了一个城市的发展水平;出租车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就代表了这个城市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然而,在出租车大量出现的同时,也出现了一种与城市文明不相和谐的音符,最突出的就是出租车拒载问题。

一、何种情况下可以认定出租汽车拒载

所谓“拒载”,指在客运合同成立以后,在没有合理情况下,司机中途停止运输,并不是指危重情况下,乘客招手时的司机拒绝搭载。按照交通执法部门界定,拒载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出租车显示空载,司机停车后问清乘客去向后,拒绝载乘。另一种是出租车显示暂停待客,但主动招揽乘客,问明去向后,以所谓“不认识”、“马上要换班”、“正在等人”等理由挑活儿。

有些市民可能会遇到出租汽车亮着空车灯,招手后,驾驶员不停车的情况,这可能存在两种原因:一是驾驶员因为观察前方道路情况没有看见而没停车;二是乘客在有禁止停车标志的路段或地点招手要求上车,驾驶员因为怕违反交通安全法规定而未停车。这两种情况都不属于拒载。还有两种情况也不属于拒载:一是醉酒无人陪同的,出租汽车可以不载;二是当出租汽车空车灯被按下,乘客向他招手要求搭乘,但因车内第一乘客不同意拼车而不搭载的。

二、出租汽车拒载行为屡禁不止的原因

(一)目前城市出租汽车日载客量庞大,交通拥堵

城市客流量大,特别是在上下班高峰期,机动车不断增加,交通拥堵问题不断升级。客观环境上,乘客遭遇出租车拒载,多因道路不畅,出租车司机更愿意在环道和车流较少的区域载客。

(二)市民被拒载,怕麻烦不举报

对出租汽车不规范经营行为的查处,需要市民提供可以查实的证据,有些市民因举证程序和手续问题,怕麻烦,不愿意配合提供相关证据,给少数违章违规行为查处带来了难度,因此造成了少数驾驶员有恃无恐,放法律规章于不顾,进而对整个行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三)司机也是弱势群体

1.份钱太多是司机想急切赚钱的主因

例如一个司机若想在重庆开出租车,首先向公司交纳2万至4万元不等的费用及其他“小费”,成为“主驾”;随后,向公司交纳4万至10万元不等的“预收营运款”,以及1万余元的风险保障金,取得经营资格;车辆上路后,主驾每月还需向公司交纳7600元至12000元不等的“份子钱”,每个月结余大概是2000左右。

2.经营权指标制造垄断,黑车横行竞争加剧

运力低,对出租车而言,可能实载率更高,从而获得更高收入,另一方面,却可能导致市民打车难。一旦市民的出行需求超过的士数量,的士拒载就有了市场土壤——除非政府出台极为严厉的打击拒载措施并严格施行,但事实证明,拒载现象是很难打击的,而且运力低和份钱高还会伴生另外一种产物——黑车。

3.出租车司机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胡华在陈家坪窗口地区拒载,且拒载的是孕妇,同时还是在执法队办公地点门外,严重损害了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形象,属情节严重。”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直属支队相关负责人称。这个情节严重究竟是如何判断?乘客们的权益可以通过电话投诉来解决,可是司机的权利又有谁来维护?

(四)部分乘客的上帝观太浓

有些乘客认为,出租车行业是服务行业,所以出租车司机就是为我们服务的,他们就是“比我们低一级别”,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出租车司机为我们提供服务,我们接受了服务,就要承担费用,由此可见,我们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

三、解决方法

(一)社会:地位要平等

出租车是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上出租车司机把自己的职责自觉的上升到一种社会责任感,还有社会上要尽量营造一种乘客与出租车司机地位平等的氛围。

(二)国家:体制要健全

1.增加出租车司机的福利

(1)逐步降低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金标准,改变一次性收取有偿使用金为逐年收取。北京今年对出租车运营服务改革中,一些措施就涉及了对承包金的改革。相关部门正在进一步详细测算出租企业的利润空间,尽量压缩承包金,给司机更多利益,让出租车行业成为微利行业。

(2)继续实行政府油价补贴政策。

(3)多建招牌站或出租车停车位,北京今年拟建招牌站,大家都在设定的扬招点或者调度站排队打车,笔者所在市也要建大批的出租车调度站、扬招站和专用停车位,首批将建600个扬招站。

2.各相关部门联合协作

交通、公安、城管、残联各部门通力合作,严肃查处非法营运车辆,开展“打击非法营运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正常的出租车营运秩序。

3.整治“黑车”

大家都知道坐黑车没有保障,他们也想坐上便捷舒适的公交车,但有关部门也要在保障边远地区市民出行上,拿出跟取缔黑车同样的工作热情和效率,城市在发展,越来越多人将会选择到郊区居住,可以想象,这些地方现有的黑车即将逐渐被取缔,这当然不错,但笔者想说的是,如果有关部门能够拿出取缔黑车的工作效率完善这些地方的公交网络和出租车行业网络,黑车的消亡,应该是一件水到渠成的事情。

(三)行业:体制要完善

1.要完善企业的经营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加大经营企业的管理力度,引导出租车经营企业调整和优化经营模式,要以资产为纽带,通过兼并等形式来推进规模经营,切实解决出租车经营企业过散、过小问题。

2.要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继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提高从业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应该说,保护旅客的合法权益,维护运输市场秩序,保证运输服务质量,提供优质服务是出租车经营者的义务,因此在经营中要做到招手即停、有客即载,对乘客要一视同仁,不挑客,不无故拒载乘客。

3.加强思想教育,树立出租车司机正确的价值观、审美观和情趣观,特别是要培养他们热爱这方水土、喜欢自己城市悠久历史文化资源、维护城市良好形象和声誉的使命感、荣誉感、责任感。

4.坚强监管监督,采取定期检查、抽查、乘客投诉等方式,特别要重视外地旅客的投诉,对出租车的内外卫生和驾驶员的素质引入评价体系,效仿上海等城市创建品牌出租车公司、品牌车辆,与其在车尾摆放华而不实、只能显示标语口号的LED屏,不如为车辆建立等级制度,由乘客对车辆等级的认可度这一市场杠杆来调节。

5.制定处罚措施,完善现行管理办法,对于严重违规、不文明行为采取行业处罚措施。今年北京出租车拒载新规定,从今年4月1日起,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携带从业资格证,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等,将被罚款。据北京市交通部门透露,北京出租车拒载最高可罚2000元。

(四)司机:素质要提高

出租车是现代化城市新型的服务行业,也是一个城市非常重要的窗口行业。外宾也好,国内游客也好,国内兄弟省市的出差人员也好,许多人进入这个城市的第一接触人就是出租汽车司机。同时,当代社会快节奏的生活方式,也使得出租车成为重要的信息传递的载体。在这种情况下,加强对出租车司机的素质教育,提高其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水平,全面提升出租车行业的整体服务水准,打造服务业的亮窗口就显得非常必要和重要。保持卫生、无烟车厢、礼貌待人是每个司机都该具有的基本素质。

第4篇:汽车驾驶员论文范文

【Abstract】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current storage file salary distribution by the pieces in Shenyang maintenance works machinery depot, and puts forward the measures to adjust the sequestration salary project, to set up a perfect distribution system, and to establish evaluation system, etc.

【关键词】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方法

【Keywords】enterprise internal; distribution system;method

【中图分类号】F275.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17)05-0100-02

1 引言

沈阳工务机械段主要承担沈阳铁路局管辖范围内的铁路线路大修、中修和维修的施工任务,由于施工的地点多、生产的线路长、作业的范围广,造就了这个段的生产车间和班组几乎遍及整个沈局各条干支线上。为适应生产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工效挂钩分配机制,充分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把工资分配向苦、累、脏、险的岗位倾斜,向生产一线职工倾斜,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职工参加生产的积极性。沈阳工务机械段集思广益,充分考虑到职工工种比较单一的特点,从2007年开始实行“封存档案工资计件分配”办法,通过四年的实践证明,这种工资分配办法深受干部职工的欢迎,得到了绝大多数职工的支持和认可。 ‘

2 封存档案工资计件分配

所谓封存档案工资,就是把职工本人原档案中记载的技能工资和岗位工资进行封存,在施工期间不再执行现行的岗位技能工资制度,将现行岗位技能工资制度中的技能工资、岗位工资、企业性工资、岗位浮动工资、15%合同制补贴等进行封存,建立以保障工资、工龄工资、工效工资、其他工资四个工资单元组成的个人月度总收入分配体系。

①保障工资,指按铁路局规定的现行办法计发的各种生活物价补贴,包括回民伙食补贴、住房提租补贴、交通补贴、书报费、洗理费、卫生费等,保持现行标准不变。

②工龄工资,指为体现新老职工劳动贡献积累差别而设置的工资,每工作一年按10元计算。

③其他工资,指加班加点工资、夜班津贴、施工津贴、岗位餐补贴、岗位性津贴以及按现行办法支付的先进个人、集体奖励、82大奖励、电话补助费、安全经营考核奖、安全评估考核奖罚及一次性奖励等。

④工效工资,指现行技能工资、岗位工资、岗位浮动工资、企业性工资、工资性补贴和与挂钩指标直接相关的各种奖金之和,并冲销工龄工资增加额之后的数额。按照职工工作岗位、承担责任及每月完成工作量情况进行确定,是区分不同岗位职工收入差别的主要工资单元。

3 封存档案工资计件分配的优点

实行封存档案工资计件分配,完全符合按劳分配、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有效调动了施工生产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各工种默契配合,为切实强化企业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3.1 实行封存档案工资计件分配是确保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

该办法实施之时,恰逢全国铁路第六次大面积提速调图,既有线改造施工任务十分繁重,围绕事关动车安全的京哈线线路设备整治、事关西部资源战略成败的通霍线多次扩能改造、事关全局安全稳定的沈丹线隧道内线路整治、事关高速铁路建设质量的沈南焊轨基地建设等全路、全局重点任务,会战多、工期要求紧、作业质量标准高,在人员、设备相对紧张的情况下,都能够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任务。

3.2 实行封存档案工资计件分配是确保职工队伍稳定的重要保证

由于捆绑工资的数额完全取决于施工作业数量和质量,并且向急难险重、责任大、技术含量高的岗位倾斜,保证那些技术业务水平高、工作态度踏实认真、吃苦耐劳的职工收入高于其他人,使他们感受到自己的劳动成果得到了认可,体现出与那些出工不出力的人之间的区别,避免带着怨气工作,保证他们心齐气顺地投入工作。

3.3 实行封存档案工资计件分配是有效强化企业管理的重要保证

一是解决了安排临时性任务难的问题。实行前。遇到临时任务靠的是干部职工讲风格,但是就企业管理而言绝不是长久之计。但实行后,遇到临时性任务就出现了主动请缨的良好局面。二是解决了上下道工序衔接配合不主动的问题。实行前,职工都是自己干自己分内的活,不出圈,甚至存在同时在同一处所的工作的职工,一部分忙不过来,一部分闲着没事等活的现象存在。实行后,绝大多数职工都能做到上下道工序互相支援帮助,这样不仅提高了作业效率,还增加了职工收入,实现企业与职工双赢。

4 封存档案工资计件分配的缺点和不足

①分配过程烦琐。段根据车间完成生产任务的实际情况确定车间的工资总额后,由车间再对班组和个人进行二次分配,车间劳资员根据工分和分值计算出职工个人的工效工资,进而确定个人的工资总额。因路局对现行分配项目的诸多规定,因此确定职工个人分配总额后,要根据路局规定的工资项目进行还原,计算出职工个人的生产奖金,还原个人的岗位工资和技能工资。由于目前路局的工资项目过于繁多,特别是遇有病事假的时候,将更加麻烦。

②工龄较长的职工在思想上有抵触情绪。由于封存了技能工资,尽管提高了8元工龄工资,但还不能完全弥补老职工技能工资和企业性工资。

③岗位工资高的职工待遇相对降低。就干部而言,高、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干部的岗位工资被封存,就意味着他们的待遇与相对较低的工程技术人员待遇一样,从而降低了他们的收入水平。工人中的线路工和大机械司机的岗位工资为16档,是工人中岗位工资最高的,比他们岗位工资低的有轨道车司机、大机械操作手、钢轨焊接工以及电钳工、汽车驾驶员,特别是12档岗位工资的汽车驾驶员与16档的人员一起封存岗位工资,足以看见他们优势的存在。

5 工资分配今后的发展方向

只有对现行的基本工资制度进行改革和创新,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现行工资制度的弊端,开创工资分配的新局面,才能更好地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才能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促进企业长远发展。针对铁路现行分配体制中所存在的问题及铁路企业工资分配体制改革的发展方向,结合我段目前生产经营现状,对站段工资分配模式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和思考。

5.1 调整封存的工资项目,建立一套完善的分配体系

由于近5年来,路局调整工资都是对现有的岗位工资进行调整,使岗位工资的高低相差越来越悬殊,再加上新老职工技能工资方面的差别,调整封存的工资项目,把技能工资、合同制补贴、企业性工资全部启封,同时还原原来的工龄工资政策,只封存岗位工资、岗位浮动工资和生产奖金。建立和完善一种有制度、有程序、有成效的工资分配制度。这样一来,既简化了工资分配的计算程序,又使工资分配制度趋于合理。

5.2 建立考核制度,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建立段对车间的安全评估考核、车间对工区的考核、工区对个人的考核、对职工个人进行等级制度的考核、对班组长管理能力的考核以及对大型养路机械保养考核等,使职工的收入与企业的安全紧紧相连,荣辱与共。使科室的管理达到自觉,车间的管理达到自管,工区的管理达到自控,为站段的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第5篇:汽车驾驶员论文范文

论文关键词 监督过失 监督管理 监督职责

科学技术的发展极大地推动了人类社会的进步,但同时也带来了许多风险。有人说,现代社会是风险社会。这话尽管有些夸张,但还是看到了问题所在。现代社会的许多领域都赋予人们一定的注意义务,稍有不慎,就可能酿成灾难。导致这些事故发生的原因除了有直接行为人的过失以外,往往还有监督者和管理者的过失。在这里,我们把监督者和管理者的过失统称为监督过失。

在某种监督责任事故(不是意外事件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情况下,从主观方面看,可能有四种情况:监督者的故意与被监督者的故意;监督者的故意与被监督者的过失;监督者的过失与被监督者的故意;监督者的过失与被监督者的过失。第一种情况应追究监督人和被监督人的故意犯罪的刑事责任。二者可能构成共同犯罪。第二种情况下的监督者可能是利用了被监督者作为工具,因而属于间接正犯,被监督者单独构成过失犯罪。因此,应分别追究二者的故意和过失的刑事责任。第三种情况的监督者只对自己的过失承担责任,对被监督者的故意不承担责任。而被监督者应负故意犯罪的刑事责任。第四种情况是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过失发生了竞合,共同造成了事故。二者都应负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这种情况正是本文所说的监督过失。本文所探讨的即是该种情况。

一、监督过失理论的产生与发展

要研究监督过失理论,不能不回顾一下过失理论的发展情况。总体上看,过失理论的发展经历了旧过失论、新过失论和新新过失论的几个阶段。旧过失论即是传统的过失论。它采取结果预见义务说。认为过失就是因为不注意而没有预见结果的发生。新过失论采取结果避免义务说。它指责旧过失论的处罚面过于宽泛,几乎是结果责任。例如,汽车驾驶员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几乎总是能够预见其可能性的,但我们并不能因此而追究正常驾驶的驾驶员的刑事责任。只要采取了避免结果发生的措施,即使发生了事故,也不应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新过失论是为了保护科技的进步和人类的发展和福祉,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过失犯罪的处罚范围。新新过失论又称危惧感说或不安感说。此说认为,作为认定注意义务前提的预见可能性,不一定需要具体的预见,对危险的发生只要有模糊的不安感、危惧感就够了。那么,监督过失论属于何种过失理论呢?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监督过失论本质上是新新过失论的一种;另一种观点认为,监督过失归责的法理是新过失论。本文赞同第二种观点。监督过失通常是指在安全生产领域发生事故时,处于监督者地位的行为人没有履行监督职责时而应承担刑事责任的一种过失。

监督过失理论最早产生于日本。二十世纪中后期以后,日本经济快速发展,但各种事故也呈高发态势。为了控制事故的泛滥,在刑法中便产生了监督过失理论,不仅要追究直接行为人的过失责任,而且要追究处于监督者地位的行为人的间接的过失责任。这是两种过失的竞合,因而存在刑事责任的分担问题。只有在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合理地分配刑事责任,才能实现处罚的公正。所以,监督过失理论是一种非常有用的、符合客观事实的理论。该理论产生之后,便迅速发展起来。现在,我国对监督过失的研究也已具备相当规模了。

二、监督过失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一)监督过失的概念

虽然,监督过失理论已有多年的发展,但如何给监督过失下个准确的定义,并不是很容易的事。首先,如何界定监督过失和管理过失。中外许多刑法学者将监督过失分为广义的监督过失和狭义的监督过失,并认为广义的监督过失包括狭义的监督过失和管理过失。有的学者指出:广义上处于监督地位的人的过失都可以称为监督过失。但是,在学说当中,通常将其区分为监督过失和管理过失两种。所谓监督过失,是指处于让直接行为人不要犯过失的监督地位的人,违反该注意义务的过失。所谓管理过失,是指管理者对人、财、物等管理不善而构成的过失。本人认为,监督与管理在一定意义上是相通的,管理就是监督,监督也意味着管理,无论是管理过失还是监督过失,在发生严重事故的情况下,二者对于结果的发生都具有原因力,所以,都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没有必要区分监督过失和管理过失,尽管二者有区别。应该以监督过失统称之。

其次,如何处理监督过失与领导责任的关系。领导关系包含管理监督关系,领导的含义之一就是监督,而监督不一定属于领导。在追究严重事故的刑事责任时,有时要牵涉到分管一定工作的领导,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了处罚的公正性,在追究领导责任时,要注意查清某领导是否有实质的监督管理义务,不能无限制地涉及每一个领导,也不能追究到各个层次。因为,在一定层次的主管领导尽了管理监督义务时,就不应被追究过失责任。我国《刑法》第135条规定了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该罪的主体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就是管理监督人员,这说明我国刑法中有监督过失的规定,只不过没有使用监督过失的概念而已。

再次,如何处理监督过失与信赖原则的关系。所谓信赖原则,是指在合理信赖被害人或者第三者将采取适当行为时,如果由于被害人或第三者采取不适当的行为而造成了侵害结果,行为人也对此不承担刑事责任。信赖原则限制了过失犯的成立范围,而监督过失又扩大了过失犯的处罚范围。二者表面上看似乎是矛盾关系。其实不然。二者事实上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关系。无论是信赖原则,还是监督过失理论,对于处理过失犯罪都是必要的。关键是要根据具体情况,客观公正地处理。有的学者指出:概括言之,监督人的信赖合理,不负过失责任;否则,应负监督过失责任。这种分析是科学的,笔者赞同。

根据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可以给监督过失下个定义:监督过失是指处于监督管理地位的行为人不履行或错误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致使被监督人由于过失而造成严重危害结果的一种主观心理态度。

(二)监督过失犯罪的构成要件

按照我国的刑法理论,犯罪构成包括客体、客观方面、主体和主观方面四大要件。监督过失犯罪也不例外。监督过失犯罪的客体没有特殊之处,无探讨之必要。因此,本文只研究其他三大要件。

1.监督过失犯罪的客观方面。(1)实行行为。无行为则无犯罪,故意犯和过失犯概莫能外。过失犯罪也存在实行行为,只是没有故意犯罪的明显。它是以注意义务的存在为前提的。监督过失犯罪的实行行为应是监督者因未履行监督职责或错误履行监督职责而产生的客观行为。这种实行行为多数情况下是不作为,少数情况下是作为。监督过失犯罪实行行为的起点是监督者不履行注意义务的时点,终点是危害结果发生之时。这个过程可能很长,也可能很短。(2)危害结果。监督过失犯罪危害结果的发生需要监督者的过失和被监督者的过失的共同作用。监督过失犯罪大多发生于生产、作业领域,一般是各种严重事故。这些事故往往造成大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所以,必须严加防范。(3)因果关系。监督过失行为与严重后果的发生之间是间接因果关系。危害结果不是由监督者的过失直接导致,而是通过被监督者(直接行为人)的过失行为而发生。所以,监督过失的原因力是间接性的。如果没有被监督者的过失行为,监督过失行为本身不能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

2.监督过失犯罪的主体。无主体也无犯罪,任何犯罪都有主体。监督过失犯罪的主体是监督者。这里的监督者是广义的,包括管理者和狭义的监督者。在整个管理体制中,往往分为若干层次。每一层次的管理监督者都有一定的职责,可能每个层次都有过失,也可能只有某些层次的管理监督者才有过失。在追究事故的责任时,应当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客观判断哪一个监督者有过失。在我国,单位的领导实行分管制普遍存在。除正职掌管全面工作外,副职一般都分管一定的部门。所以,监督者只能限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没有管理监督过失的领导不应承担刑事责任。只要该领导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尽心尽力,恪尽职守,无过错,那么,就当然不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因为用人不当而导致事故发生,则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3.监督过失犯罪的主观方面。监督者的监督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监督者的注意义务包括结果预见义务和结果避免义务,但主要是结果避免义务。其注意义务的内容是预防或制止被监督者的过失行为。监督者应该注意、能够注意,而没有注意,致使被监督者产生了直接的过失行为,最终导致严重危害后果的发生。

三、预防监督过失犯罪的对策

各种恶性事故频繁发生,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巨大损失。究其原因,有相当一部分事故是监督过失造成的。因此,很有必要探讨一下监督过失犯罪的对策问题。笔者认为,预防监督过失犯罪,需要综合治理,这也是一项系统工程。

首要的一点是预防与严惩相结合。一方面,强化预防,各种防范措施必须到位,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大意。各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必须贯彻落实,切实执行,各项生产、作业规章制度必须严格遵守,不能有半点马虎。另一方面,对监督过失行为严惩不贷。对处于监督地位的领导者、管理者、监督者的过失行为要严厉惩处,不能姑息迁就,放纵不管。要使监督过失的行为人受到实际追究。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没有达到犯罪程度的也要追究其他责任。

具体而言,笔者认为治理监督过失犯罪的对策可有以下数种:

1.加强思想教育,提高认识。努力使处于监督地位的行为人清醒地认识自己的职责和义务,从而,自觉地、积极地同过失行为作斗争,最大程度地避免事故的发生。

2.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目前,虽然已经有了一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但还不完备,需要进一步完善。

3.实行管理监督者定期巡查危险源制度。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从根本上控制减少事故的发生。

4.在管理监督者故意实施导致事故发生的行为时,应严格追究其故意犯罪的刑事责任,如以放火罪、爆炸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定罪处理。

5.对因用人不善而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要追究领导者的责任。这也属于监督过失。这种过失距事故的发生在原因力上较远,不易被查处,需要仔细操作。

6.在刑法中增设“监督过失罪”。该罪的主体应限制为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过失而导致严重事故发生的,可直接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

第6篇:汽车驾驶员论文范文

关键词:公路路线;平面;纵断面;设计

前言

公路的作用就是方面人们通行的,其路线的设计也就关系到人们的人身安全,所以对于公路路线的设计要谨慎,并且全方面的思考所能涉及到的问题,下面主要介绍公路路线平面设计、纵横断面设计、平纵面线性组合设计。

1、公路路线的平面设计

关于平面线形设计问题!通常而言直线很难和自然景观进行协调,且不易与地形变化进行配合,因此直线在公路中的使用就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相比于直线来说,曲线则较为灵活,它的几何形态能够和地形进行良好的配合进而组构顺适以及圆滑的线形,在公路设计中被频繁使用,所以,在平面线形设计过程中关于直线以及曲线的选择要结合具体地形以及实际地物情况进行,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合理组合以及运用,设计前准备工作。

2、公路的纵横断面设计

2.1纵断面设计

(1)公路的纵断面是指沿着道路的中线竖着剖开以后再展开,它是对设计路线的纵向坡度和中线地面高低起伏的反映,是道路设计的重要内容。纵坡设计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和要求,首先必须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相关规定;其次要综合考虑沿线自然地形、地质、水文、气候等因素;最后还要从经济角度出发,尽量考虑填挖均衡。以降低工程造价,适当考虑农业机械、民间运输工具的需要。路线的各坡段纵坡设计时,各级公路的最大纵坡值、陡坡限制坡长和最小坡长限制值一般不要轻易采用,以便为日后提高公路等级和公路的改建、补修留下设计余地。通过纵断面可以计算道路的土石方开挖量,计算工程的造价。将道路的纵断面和平面图结合在一起,就能完整的表达出道路的空间位置。

(2)在平原微丘区设计高等级公路的纵坡,必须“精打细算”,平原微丘区的高等级公路多为填方,而填方又多要借土,借土又常要占用耕地,另外,平原微丘区的纵断面与丘陵区的纵断面不同,丘陵区的纵断有填有挖,纵坡设计线位上下一下,对工程影响不大,多挖了可减少填方,多填了可减少挖方。而在平原微丘区,路基宽30m的公路,如纵坡设计线高0.1m,一公里增加的填方量约为2000-3000m3,填方借土数量增多,相应地也将增加占用耕地的数量。

平原微丘区的地质一般多为软土地带,如纵坡设计不当,有时还将增加桥梁的长度,所以,在平原微丘区设计纵坡前,应将桥、涵、通道、立交、路基设计水位、通处下挖深度等标高都标注在纵断面图上,作为纵坡设计的“控制点”,然后才开始纵坡设计,一般应反复试坡多次,使纵断面达到最佳线位,这样设计的纵坡方案可达到经济、合理的要求。

(3)小于0.3%纵坡的设计问题。为保证挖路段、设置边沟的填方路段和横向排水不畅路段的排水,为防止积水渗入路基而影响其稳定性,应采用不小于0.3%的纵坡。当纵坡小于0.3%,将造成路面排水不良,雨天行车溅水成雾,影响行车安全。同时,在路面上积水到一定厚度后,高速行车时,在车轮与路面间产生“水膜”现象,使轮胎与路面间的摩阻力大大降低,汽车移到紧急情况需急刹车,往往刹不住,甚至刹车过急,引起车辆“飘移、甩尾、侧翻“等,常酿成严重交通事故,所以,一般要求公路的纵坡要大于0.3%,但必须设计小于0.3%的纵坡时,应将路面的横坡调大,同时边沟应作单独的纵向排水设计,防止路面积水。

(4)关于竖曲线半径的选择。凹凸竖曲线半径的求得是不一样的,对于凸形竖曲线来说,主要是为了保证必要的视距;对凹形竖曲线来说,主要是保证汽车前灯照射范围满足要求以及使离心力所引起的超载限制在汽车弹簧所能承受的范围之内。依据上述条件求得的半径都是极限半径,设计中只有在极端困难时才能用,一般应选用比《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刀01一88)中的一般最小值大的竖曲线半径。

2.2横断面设计

公路的横断面由横断面设计线和地面线组成,设计的时候应该根据车流量的大小和公路的等级来确定公路的路幅。对于路基的横断面应该根据相应的设计规范,如《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等来确定。并且应该根据当地的规划做相应的调整,做到在满通通行能力和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的减少投资,节约用地,使其设计的公路能够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公路平纵面线形组合问题

平面与纵面线形的协调组合对司机的视线会产生诱导,并且还能够保持视觉的连续性。保持竖曲线半径和平曲线半径大小的的均衡是线形设计的重要环节,即平曲线半径大时,竖曲线半径也要相应的大,均衡对视觉可获得美学上的满足,当平面和纵面都对司机吸引力一样时,司机的注意力就集中,汽车驾驶员和乘客对线形就会产生一种心旷神怡的感受。平曲线和竖曲线达到均衡以后,不但线形顺滑优美,而且视觉良好,行车安全舒适。平、纵曲线均衡,主要应做到以下几点:

(1)平曲线与竖曲线对应、平曲线应包竖曲线(即平包竖)能获得行驶安全及平顺优美的线形,根据透视图的分析研究,得出如下结论:平竖曲线顶点重合,为理想及满意情况;平竖曲线顶点错开1/4,为较满意情况;平竖曲线顶点错开1/2,为很差情况。配合得好的线形是竖曲线起迄点最好分别放在两个缓和曲线中间,其中任一点都不要放在缓和曲线以外的直线上,也不要放在圆弧段之内。若做不到竖曲线与平曲线较好的配合,且两者半径都小于某限度时,宁可把平竖曲线错开相当距离,使平曲线位于直线坡段上或竖曲线位于直线上。

(2)平竖曲线半径大小要均衡。研究认为:当平曲线半径在1000m以下时,竖曲线半径宜为平曲线半径的15-20倍,此时可获得视觉与工程费用经济的平衡,平纵半径的均衡指标可参考一些规范。随着平曲线半径的增大,竖曲线半径的增大培率是逐渐扩大的。对于一般公路的视觉分析得出,平竖曲线的半径均在下表所列数值以下时,最好避免这两种线形重合,或把急弯与陡坡线形错开。

(3)要选择合宜的合成坡度。山区纵坡大的路段插入小半径曲线,合成坡度过磊,对行车安全不利,车辆易出事故。平原区,纵坡很小,平曲线变坡点附近的合成坡度过小,排水不利,妨碍高速行车,故一般不应小于0.5%,考虑行车安全,在冬季路面有积雪、结冰的地区,和自然横坡较陡峻的傍山路段,合成纵坡必须小于8%。

结束语

公路设计直接关系到公路建设的投资、施工难度、行车安全、运营成本等多方面的内容,路线的平面设计和纵横断面设计又是公路设计中的重要内容。只有多方面考虑、不断积极经验、严重遵守设计标准里面的强制性条文,才能设计出经济、合理的公路,才能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健康发展,实现区域经济的共同协调发展。

汽车在弯道行驶的时候,会受到离心力的影响,因此在做平曲线设计的时候,应该考虑平曲线超高。即将弯道外侧的车道抬高,使内侧车道与外侧车道行车同坡度的单向坡。车辆因此能够获得一个指向内侧的横向分力,能减少横向力的作用,从而克服离心力,确保车辆在弯道上面的正常行驶和乘客的舒适度。

参考文献:

[1]杨少伟.道路勘测设计(第二版)[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4.

[2]温江,谢尚科,韩旭,李钊.公路纵断面线形安全设计[J].交通标准化,2009(13).

[3]孙家驷.公路小桥涵勘测设计[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1990.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 1~3-2009[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

第7篇:汽车驾驶员论文范文

[论文关键词]人才类型 工程教育 技术教育 职业教育 职业技术教育 

 

长期以来,我国对工程教育、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分类界定始终比较模糊,三者之间的界限不清晰。虽然近几年一些专家学者对这个问题发表了许多很好的看法,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我国对这三种教育类型的认识并不统一,工程教育、技术教育与职业教育之间的交叉与联系亦不十分明朗。本文在名词释义的基础上,通过对人才类型的分析、比较来探究职业教育、技术教育与工程教育之间的关系。社会人才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加以分类,目前较公认的分类是从人力资源在社会活动过程中的主要功能进行划分。以工业化社会为典型的各产业系统,其人才类型大体上分为科学型、工程型、技术型和技能型四种,而与此相应的四类教育为:普通教育、工程教育、技术教育与职业教育。但是从人才的培养规格和要求上看,人才类型与教育类型并不是完全对应,尤其是工程型、技术型和技能型人才,本文主要针对这三种类型的人才和教育进行了比较分析。 

 

一、相关概念的阐释 

 

为了更好地分析各类型人才、教育之间的关系,下面对相关词语的概念作一简要介绍。 

1.工程。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纂的《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对“工程”的解释是:(1)土木建筑或其他生产、制造部门用比较大而复杂的设备来进行的工作,如土木工程、机械工程、化学工程、采矿工程、水利工程等。(2)泛指某项需要投入巨大人力和物力的工作,如菜篮子工程(指解决城镇蔬菜、副食品供应问题的规划和措施)。可见,广义的工程概念不仅包括“硬件”的设计与制造,而且还包括诸如预测、规划、决策、评价等社会经济活动过程。因此,从工程的词义角度看,工程型人才不但要从事规划、策划和设计工作(如工业产品的开发、设计,产品的产销决策,城市规划,园林设计等),同时还需具备对某项系统工作进行决策、规划、实施和评价的能力。 

 2.技术。《现代汉语词典》对技术的解释是:(1)人类在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积累起来并在生产劳动中体现出来的经验和知识,也泛指其他操作方面的技巧,如钻研技术、技术先进。(2)指技术装备,如技术改造。由此可知,相对于工程型人才的规划、策划和设计而言,技术型人才主要是指通过他们的劳动,将工程型人才的设计、规划、决策变为物质形态的产品或对社会运行产生具体的作用,如工厂技术员、工艺工程师、农艺师等。在当今世界,由于技术的内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不仅包括研究、设计和技巧,还涉及财政、制造、管理、劳工、营销、维修和服务领域。现代技术的含义除物质性的技术外,还包括非物质性的技术。因此,培养技术型人才的规格和要求也发生了变化。 

 3.技能。《现代汉语词典》对技能的解释是:掌握和运用专门技术的能力,如基本技能低下等。相对于技术而言,技能强调的是一种完成某项具体操作的能力。如运动技能即指按一定的技术要求完成动作的能力,要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机能的活动能力,这是形成运动技能的条件。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技能型人才即是指在社会生产活动中具有实际操作某一技术的能力,从而胜任某一职业岗位需要的劳动者。 

 

二、对人才类型及相应教育类型的比较分析 

 

 按词义,工程型人才是能完成工程任务的人才。从工程实施的过程来看,一个重大工程项目往往需要多学科、多部门和多领域的专家们协同工作,还要涉及工程的经济核算、统筹管理,直至延伸到市场销售和售后服务等。因此,工程型人才不但要具有分析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工程设计能力、开发能力,还要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及工程的质量和效益观念。由此可见,工程型人才的主要特性在于具有工程化的思想和意识,如整体意识、系统观念、效益观念等,这是工程型人才(教育)有别于技术、技能型人才(教育)之处。但另一方面,完成工程任务离不开技术的应用。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工程技术人员利用他们掌握的相关技术科学的知识来解决工程技术项目的实际问题。可以说,技术人员在工程实施中起着基础和桥梁作用,是工程规划具体执行者和工程设计的实际操作者。由此可见,工程型人才(教育)又与技术型人才(教育)之间存在着必然的联系,两者之间有很多交叉重叠的地方,甚至在某些工程类专业的课程设置中,技术教育的内容占有重要比重。例如,旨在培养工程技术员的工程技术教育,其培养目标明确规定是掌握一定工程技术知识,能将科学技术熟练运用到工程实践的人才。有些学者曾以此将培养工程技术员的教育界定为职业技术教育范畴,从而区别与培养工程师的工程教育。笔者认为,这种把工程教育只限定某一类教育范畴的方法是不可取的。因为工程型人才是有层次的,它不但包括从事工程设计、策划工作的高级人才——工程师,还包括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从事技术应用工作的较低层次的工程技术员和技术工人。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我国工程教育中以培养实用操作层面的技术型人才的教育始终未能成型,工程类大专教育在萎缩。而单纯的职业技术教育在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方面又缺乏工程教育的思想。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更应加强对工程教育中技术类人才的培养工作的研究与探索,为社会培养具有工程化思想和意识的技术型人才。相对工程型人才而言,技术型人才处于生产和服务的第一线,是社会财富的直接创造者和社会经济运行过程的具体执行者,要根据现实的生产或服务条件,处理更实际的服务问题。我国曾有学者对这类人才的特点作过如下概括:一是知识和能力的涉及面较宽,但深度相对较浅;二是综合应用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较强;三是协同工作能力和组织能力是他们的重要素质之一;四是经验和经历对于他们的工作质量特别重要。技术型人才独特的知识能力结构,决定了技术教育课程的专业定向比工程教育更加贴近社会生产实际和职业分工,但并不等同于职业教育的职业定向。 

 此外,技术型人才作为人才分类中的一个大类,同样具有层次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在1984年出版的《技术与职业教育术语》中对技术教育的解释为:“设置在中等教育后期或第三级(高中后教育)初期以培养中等水平人员以及大学水平的在高级管理岗位的工程师和技术师。”纵观我国近半个世纪的高等教育,从专业类型和毕业生从事的工作分析,相当多的本科专业都属于高等技术教育,如信息通信技术专业、计算机及其办公自动化专业,它们都应培养技术型人才。这说明,我国本科层次的高等技术教育实质上早已存在,甚至有些学校还进行了研究生层次的技术人才的培养工作。如中国农业大学设立了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中科院软件研究所和合肥工业大学分别设有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等。但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技术型人才的培养主要是通过高职高专教育培养大专层次的高等技术人才,通过中等专科学校和技术学校来培养中等技术人才。技术教育的内容包括普通教育理论的学习的和技术学科的学习及相关的技能训练。相对于工程教育而言,技术教育理论学科的系统性较弱,深度较浅,但实践性较强,注重对技术知识的掌握和熟练运用。然而,在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技术的更新往往意味着一个全新的技术领域的形成,而不是原有基础上的局部改进。因此,技术教育的专业面要比以前放得更宽,并重视多技术领域的交叉渗透与复合,从而有利于技术型人才的长远发展及其综合素质的提高。 

 相对于其他类型的人才而言,技能型人才是一种较低层次的人才,更强调劳动者动手操作的能力和劳动素质,如企业技术工人、汽车驾驶员、理发师等。这类人才由传统意义上的职业教育(区别于今天的职业技术教育)来培养。技能型人才的培养主要以能胜任某一职业岗位工作的技能为主导,择取必须的基础和专业理论,看重理论的应用,但不强调其系统性、完整性。相对于工程教育和技术教育而言,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比较单一,主要是在工作中反复实践,从而满足学生择业的需要,其文化课、技术基础课课时数较少、深度较浅、广度较窄,专业课也不及技术教育内容宽广,实践课内容比较单一,只注重某一岗位的操作实习。 

 近年来,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一批批综合性职业岗位陆续产生,职业岗位之间的交叉渗透日益增多,从而对从事某一职业岗位人才的知识能力的复合性要求日趋强烈,使得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开始由较低层次向较高层次过渡,目前我国一部分高等职业学校已承担起培养较高层次技能型人才的任务。此外,由于机械自动化工业的迅速发展,技能型人才的智力技能成分不断增长,而动作技能成分相对减少,这使得技能型人才和技术型人才之间也出现了比过去更多的交叉重叠与相互转换的现象。例如,在当前一些高技术企业中,由于某些职业岗位技术含量的增加,促使部分岗位的人才由技能型转换为技术型。 

 技术型人才与技能型人才虽然在本质上存在差别,但交界处却是模糊的。笔者认为,这就是近年来职业教育与技术教育融合发展而综合为现在的职业技术教育的主要原因。但是,职业技术教育的产生不仅仅是职业教育、技术教育的叠加,作为一个综合的教育类型,职业技术教育更是为了适应未来社会人才培养而进行的一种创新。 

 

三、结语 

 

第8篇:汽车驾驶员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教育行业税收政策的复杂性以及税收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的存在,造成税务机关对该行业的税收管理出现了盲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各类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的税务登记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税法宣传,加强财政税务票据管理,不断提高教育行业的税收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

教育行业的公益性质无形中造成了人们的“税不进校”观念根深蒂固。教育行业税收政策的复杂性以及税收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的存在,客观上造成税务机关对该行业的税收管理出现了盲区。如何加强教育行业的税收管理工作,切实堵塞税收漏洞,应当成为税务人员认真思考的问题。最近,笔者对教育行业税收政策及相关问题进行了学习和思考,现对有关问题作出粗浅的分析,以期对教育行业的税收管理工作有所启示和帮助。

一、教育行业税收征管工作现状

教育机构种类较多,按组织形式划分,主要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学校等非企业组织和各类企业组织。据统计,目前在虞城县范围内,登记注册且正常运营的教育培训机构共有557所,其中从事学历教育的551所,非学历教育的6所。在从事学历教育的551所教育机构中,从事幼儿教育的有76所,从事小学教育的有438所,从事中学教育的有37所。在此范围之外,还存在提供教育培训服务的个体工商户、大量的未登记注册的无照培训机构和为数众多的家教执业者个人。

目前虞城县教育培训行业提供的主要有学历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多种多样的教育培训服务,适应了不同的社会需求。根据有关规定,学校主要提供学历教育,其收费项目和标准较为明确,其他单位及个人则提供除学历教育以外的诸多培训,其收费项目和标准基本按照市场供需状况确定,存在一定自由度和伸缩性。

教育培训行业取得的收入涉及免税项目和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是,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含政府办和民办)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应税项目主要涉及税费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除税法规定的减免税项目收入外,教育培训收入均应依法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其中应纳营业税主要涉及营业税文化体育业税目,按照3%的税率缴纳。

数据统计显示,目前虞城县的学校均未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缴纳的主要为个人所得税;其他教育机构有的虽然缴纳了营业税等,但与实际经营情况严重不符,税款流失严重;无照教育机构及个人未缴纳任何税费。

二、教育行业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办学体制日趋多元化,各类教育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公办教育、民办教育、公私合办教育等多种办学形式并存,使得教育行业税收成为社会和公众关注的热点。国家也相继出台了有关教育劳务的税收管理规定,明确了对教育超标准收费或接受捐赠、赞助行为等征税的规定。尽管如此,教育行业的税收征管工作依然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不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导致教育行业税收征管的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税务部门不能参与各类教育机构的设立、考核、验收等各个环节,很难掌握详细税源情况和各类教育机构有关资产、资金、分配等方面的具体信息。各级教育部门在对待教育劳务税收问题上存在本位思想,不积极配合,不及时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税务部门很难从源头上进行控管。据调查,目前大部分学校、培训机构等都没有办理税务登记,纳入正常税收征管的就更少了。另外,还有部分小型民办教育以培训班、辅导班形式出现,没有自有资产,办学设施全部是租用的,教师全部是聘用的,学制也不固定,有的全天授课,有的只是利用假期、节假日或晚上授课,流动性大,隐蔽性强,三证(办学许可证、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收费许可证)不全或根本没有,对这类教育劳务税收税务部门就更难控管了。

税务管理人员对教育行业的有关政策不理解,制约了教育行业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教育行业的公益性质,使人们“税不进校”的观念根深蒂固。加之教育行业有关政策的复杂性,客观上造成税务机关在该行业税收管理方面存在盲区。具体表现一是对教育行业的划分及登记管理有关规定不了解,直接造成了部门协作不畅、信息交流不通等,无法掌握教育行业的税源情况;二是对教育行业税收政策不了解,如对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政策及有关的优惠政策不理解,直接影响了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造成了对教育行业税收征管的缺位。教育机构不按规定使用发票,加大了教育行业税收征管的难度。多年以来,教育机构的收费一直是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造成了大部分教育机构在收取国家规定规费以外的费用过程中,不按规定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有的使用白条,有的采用自制收据,有的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使税务部门对其收入情况不易掌握,这就加大了教育行业税收征管工作的难度。

从业者纳税意识淡薄。学校提供学历教育,享受一定的税收减免无可厚非,问题主要出在其他培训服务当中。各类机构提供了种类繁多的培训服务,取得的收入并不低,但所缴纳的税款少之又少,原因是多数培训者没有纳税常识,未按规定设置账簿或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资料残缺不全,无法正确计算收入额和应纳税所得额。更有办班人受利益驱使,只为赚钱,对有关税收政策置若罔闻,不但不积极主动纳税,反而有意逃避纳税,纳税意识十分淡薄。

三、进一步加强教育行业税收管理的措施

为了加强对教育行业的税收管理工作,进一步堵塞税收征管工作中的漏洞,消除教育行业税收征管工作的盲区,各级税务机关在教育行业税收管理工作中应注意把握并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加强教育行业的税务登记管理

熟悉教育行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标准,目前教育行业可分为六大类,一是学前教育,包括各类幼儿园、托儿所、学前班、幼儿班、保育院等;二是初等教育,主要指各类小学;三是中等教育,包括各类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教育、技工学校教育、其他中等教育等;四是高等教育,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含普通高校办的函授部、夜大、成人脱产班、进修班);五是其他教育,包括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培训学校、就业培训中心、外语培训、电脑培训、汽车驾驶员培训、厨师培训、缝纫培训、武术培训等)及特殊教育;六是其他未列明的教育,包括党校、行政学院、中小学课外辅导班。为了表述的方便,笔者在此将“学前教育”“初、中、高等教育”“其他教育和课外辅导班”分别简称为“幼儿园”“学校”“培训机构”。

明确相关登记管理部门。根据《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育工作。其他有关的部门,主要包括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民政、发展改革(物价)、财政、税务等部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各类公办学校、公办幼儿园属于事业单位;根据《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各类民办学校(学历教育范围)、民办幼儿园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职业培训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办法(试行)》规定,各类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非学历教育范围)也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各类公办学校应当到县级以上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所属的登记管理部门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各类民办学校(学历教育范围)、民办幼儿园应当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办学许可证》,到同级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各类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非学历教育范围)应当到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办学许可证》,到同级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另外各类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还应当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等。加强税务登记管理。《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也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上述各项规定均明确要求各类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到主管税务机关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目前,部分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办理了税务登记,但仍有部分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游离于税务管理之外,这应当引起各级税务机关的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各类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的税务登记管理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税法宣传

开展教育行业税收征管工作的主要依据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该文件从四个方面规定了教育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为了解决教育行业税收政策在实际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3号)又对教育劳务征收营业税有关问题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但由于《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税收的规定十分笼统,征纳双方对教育行业的纳税问题均存在不少模糊认识。大部分学校对“教职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比较认可,而认为学校本身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应纳税。据调查了解,持“税不进校”观点的还大有人在,甚至部分税务人员也认为幼儿园、学校不用纳税。可见,对教育行业现行税收政策的宣传确实存在不少问题。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税务管理部门应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比如在各学校及培训机构开展专项宣传,把有关的税收政策送进校门,送进课堂,使老师学生都能知税法、守税法;应定期召开学校及培训机构的法人代表、财务人员座谈会,对税法的严肃性做明确的说明。总之,各级税务机关应切实加强对教育行业税收政策的宣传工作,要深入到教育行业的有关主管部门、学校等单位,深入细致地讲解有关税收政策,切实提高各类教育机构相关人员的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以确保教育行业税收政策得到贯彻执行。

(三)加强教育行业税收优惠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执行教育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加强对教育行业减免税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教育劳务免征营业税的范围、收费标准、会计核算、纳税申报和减免税报批手续,严格界定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范围。一是必须符合税收政策规定的减免税范围。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区分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正确把握教育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控制教育行业的减免税范围。二是收费必须经有关部门(一般为财政、物价部门)审核批准且不能超过规定的收费标准。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及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均不属于免征营业税的教育劳务收入,一律按规定征税。三是必须单独核算免税项目。各类学校均应单独核算免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单独核算的一律照章征税。四是各类学校必须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报批手续,否则一律照章征收相关税收。

(四)进一步加强财政税务票据童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