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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路工程;合同管理;问题;措施;探讨
在公路工程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管理手段,对工程建设而言,其意义重大、作用显著,它不但是缔约双方明确法律关系和一切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而且还是业主和承包商在实施工程建设时一切活动的依据。一个工程项目要想很好地控制造价,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认真仔细地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做好施工过程中各项变更工程的管理与签证。但由于受传统思想的束缚及其相关约束机制不够健全等因素的影响,合同管理在工程管理中的效力未能得以充分发挥,给工程建设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1 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公路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决定施工合同管理的艰巨性。由于目前我国建设市场发育尚不完善,建设交易行为尚不规范,使得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1.1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
少数合同有失公正,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有的还签定了“阴阳合同”,严重扰乱了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公路建设市场的过度竞争,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也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受损害者往往是承包商.违法承包人利用其它承包商名义签订合同或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有些不法承包商在自己不具备相应建设项目施工资质的情况下为了达到承包工程的目的,非法借用他人资质参加工程投标.并以不法手段获得承包资格,签订无效合同。还有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情况,一些承包商为了获得建设项目承包资格,不惜以低价中标。在中标之后又将工程肢解后以更低价格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小的施工队伍。这些承包商缺乏对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骤和监督手段,进而对工程进度、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1.2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管约束机制有待健全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此外,每项新措施的出台,必须有相应的约束机制相配套,否则再好地措施也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近十几年,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工程管理体系。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在工程合同管理中仍没有完全跳出以言代法、以政代法的圈子,缺乏强有力的法制手段。在工程实施中,工程合同管理实施的阻力依然较大,主要表现为对业主、监理的监管力度不够,忽视了由业主、监理的违规行为造成的负面影响,对业主、监理的违规行为处罚太轻,不能有效地消除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事实不平等。毋庸讳言,特别是近两年,公路工程项目在招投标工作中仍存在公开而不公正,存在有行政干预,地方保护主义以及中介非法活动、同体监理和弄虚作假等问题,给公路建设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1.3专业人才缺乏,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公路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此外,由于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不仅涉及到土木工程技术知识,而且还涉及到法学、经济学和管理科学等专业学科。合同管理工作是这些知识的有机的结合、综合的运用。目前公路工程项目中,合同管理人员多是搞土木工程技术出身,从来时间较短,缺乏必要的法学、经济学等相关知识,不能得心应手地工作。
1.4“最低标价中标”给工程后续施工管理带来的负面影响
在当前公路建设市场竞争环境尚不够良好,相关约束机制尚不够健全的情况下,部分公路项目的业主片面追求较低报价,忽视投资的综合效益,在制定标底时,有标底越订越低的趋势。承包商的报价自然是越低越可能中标,工程质量无法得到保证。致使合同履行中问题出现较多,甚至无法履行,不得不半途停工。
2 完善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措施
上述问题,如不及时得到纠正,势必影响公路工程管理工作,给公路建设造成不应有的损失。通过严把承包商资质管理关,从总量上控制施工队伍的规模,解决目前建筑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问题,并从根本上杜绝压级压价。同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为解决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2.1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
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从总量上控制建筑施工队伍的规模,解决目前公路建设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问题,从根本上杜绝压级压价。同时,各级交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2.2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
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在招标形式和方法上兼顾业主和承包商的双方利益,使招标过程更加严格、完善,以便达到招标的最佳效果。为解决工程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议使用“先投后审法”,在公路建设专门监管机构的严密监督下,施工单位先投标报价,再由业主制定出较合理的标底,在确保施工能力的前提下,采用“最合理标价中标法”选择施工单位。
2.3推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加强合同管理从业人员培训,使之掌握必要的业务技术知识,转变观念,特别是增强法制观念,建立一支业务精、素质高的公路工程合同管理队伍。不妨对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实行执业“注册”制。
2.4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
为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行,交通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把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列为整顿规范市场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加大合同履约管理力度。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办理工程报建手续,不得组织招投标,交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坚决取缔垫资、带资施工现象,努力净化建筑市场,进一步维护承包商的合法利益。
2.5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
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时,对其中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约定,即草率签订,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都直接导致了工程合同纠纷的产生。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参考文献
Abstract: with the main highway maintenance management is becoming more and more perfect, the highway's statistical work is faced with many opportunities and challenges, how to improve highway statistics present situation, strengthen the highway's statistical work, better study, with the use of the statistical data for highway maintenance and construction services, is an important task facing the current highway department, based on the highway statistical management measures are discussed.
Key words: highway; statistics; management;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X73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公路统计其基本任务是对公路的建设、日常养护和使用情况进行统计调查,对公路经济活动提供信息资料并实行统计监督,为制订公路交通规划和公路建设养护计划提供科学依据,公路统计工作是公路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一、现阶段公路统计工作 到目前为止,公路统计工作管理是“部门统计一竿到底,行业统计不加过问”,即上级公路局统计部门对公路部门统计工作直接与基层公路统计部门联系,由基层公路统计单位直接上报,而对公路行业统计工作,由所属公路行业管理部门负责,上级公路局只起一个收集、汇总、保管其报表的职能。此模式有其利,也有其弊,其利是能够及时上报上级部门所需要的报表数据,减少了一些中间过程,同时也减轻了中间环节的工作压力;其弊端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表现:1、容易造成数据的片面性,在经济决策方面,使上报的数据资料缺乏有效的参考价值。公路部门统计和公路行业统计如果分开的话,也就是把一个完整的整体分割成两部分,使其互不联系,这样统计上来的数据对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经济预测时,就没有什么多大的意义了。只有把这两项内容看成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而整理汇总来的数据,才能真实地反映公路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才能真正实现统计工作的价值。2、使公路统计工作处于被动的局面,同时也造成了公路统计工作中间环节的严重脱节。一管到底,其中间环节公路统计部门就不会有统计的意识,就不会把统计提入他们的重要工作议程,势必造成公路部门在进行某些决策时,缺乏一些重要的数据资料。3、加重了上级公路局统计机构的工作压力和工作难度。在公路基层单位一些人眼里,统计工作就是填填数字,几分钟就完的事,剩下的就是上级公路局与上级部门的事,对自己本单位来说没什么用处,因此就会往上级公路局统计部门推卸责任。4、使公路统计工作呈现出一种混乱的局面,各部门、各单位的统计口径和计算依据等五花八门,缺乏协调和联系,从而影响到数据的准确性与实际操作性,主要体现在公路综合统计工作方面。5公路统计的体系不完整。公路经济领域已发生了巨大变化,公路统计的范围和指标体系等内容也需要充实和完善,原有的公路统计范围和指标体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已不能完全体现它本身应有的生机和活力.不能全面反映公路的全部经济活动。此外,公路结构变化、涉外公路、集团经济、公路工业及第三产业的发展,也给公路统计工作注入了新的内涵。这部分统计指标的确定和使用,在原有的统计体系中也没有涉及。
二、建立当今公路统计管理程序的建议
1、提高重视程度, 健全统计制度 提高重视程度, 健全统计制度应该作为一项重要任务, 提到公路行业各单位、各部门的议事日程上来。公路各部门必须建立健全的公路统计机构, 明确具体的负责人, 并配备专职的统计人员, 使公路统计各项工作能够做到事事有人管, 事事有人抓的良好工作局面。我们的公路统计工作真正地来源于社会, 服务于社会, 同时也为我们的领导和政府部门提供切实可行的管理数据资料, 使统计分析发挥最大的参谋决策作用。
2、发挥公路中层统计机构的纽带作用。 公路中层统计机构应该是上级公路统计部门与基层统计单位密切联系的一个桥梁,其统计人员直接与基层一线统计人员联系,对各种统计数据和资料的来源比较清楚,其掌握的情况也比较全面。
3、灵活运用统计随着公路养护工作事企分开,管养分离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以及事企实行脱钩的政策方针的制订,对公路统计也有一定的影响。今后的公路统计工作中,建议以抽样调查或重点调查等方式逐渐代替过去的全面调查报表方式。再结合一段时期的全面调查。我们的公路统计制度和各种统计数据资料将逐步趋于完善,公路统计工作也更加顺畅、工作强度也会随之减轻。
4、稳定统计人员队伍。 提高统计人员素质建立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公路统计队伍是加强公路统计工作的先决条件。同时要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加强对统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统计人员的责任心、上进心、事业心。提倡爱岗敬业的工作精神和不出假数,真实可信的职业道德。二是要加强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支持统计人员参加专业知识和计算机知识的培训,不断更新统计人员的知识水平,更好的满足公路现代化发展的要求。三是努力提高调查研究、分析运用统计数据的科学方法。当前公路统计涵盖了公路数据库管理系统、路面桥梁管理系统、养护造价系统等全方位的现代化公路信息网络。通过统计数据分析研究公路的经济活动.提供信息咨询的优质服务,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四是根据公路养护和建设的实际。有重点地开展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管理等经验交流活动.有针对性地解决公路统计工作中的难点、疑点问题,努力创造统计工作的最佳业绩。
5、 进一步完善统计工作的管理制度 健全完善考评制度,设立统计工作专项奖,每年评选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总结推广经验,将基层统计工作纳入年底考评中,便于及时发现考评中存在的问题。掌握基层统计人员的情况,在每两年一度举行的公路大检查中增加统计工作所占分值,促使各基层领导重视和关心本单位的统计工作。
三、结语 公路统计工作的改革任重道远,如果要做到以现代化的统计方法和手段来适应时代的发展,需要有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但我相信,随着公路事业及整个社会的快速发展,这一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参考文献:
1、丁惠民.公路养护管理改革的新思维[J].山西交通科技,2005,(3)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概述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对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的策划、签订、履行、变更、索赔和争议等进行全过程的管理。按对象的不同,合同管理可分为单项合同的管理和整个施工项目的管理两个层次。其中,单项合同的管理是指当事人从某个合同开始订立到履行结束的过程进行的管理。而整个施工项目的合同管理是指从工程项目的合同总体目标出发对项目合同进行管理控制。按合同管理时间的不同,将合同管理划分为三个阶段,即事前策划、谈判阶段和事中履行阶段及事后总结阶段。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缺乏相关法律知识,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由于建设工程投入资金大,且涉及面较广,若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将会导致双方发生矛盾和纠纷时,得不到法律的保障,对企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要求合同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尽可能细致而明确,避免出现合同违规、漏洞,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然而,在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由于合同签订双方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和管理经验,从而导致施工合同条款约定不全面、双方的义务权利不清等问题。另外,在一些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有些单位为了获取非法的经济利益,签订了多份“阴阳合同”,这些合同的签订,在发生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时,自身利益将无法得到法律的保障。2.合同存在着不平等条款施工合同签订以后,将会根据合同来约束双方权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权利来履行合同的义务。在合同履行当中,如果发生矛盾和纠纷,双方都可以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提讼或调解。而如果双方在合同签订中存在着不平等条款,很容易会导致出现违背合同条款的行为,产生合同纠纷问题。3.缺乏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一些建筑企业不重视施工合同管理,在合同签订时,缺乏有效的规章制度约束,合同中存在不规范、不明确签订权限。同时不重视合同审查以及评价,加上有些企业缺乏完善的合同管理的监督检查制度,是造成施工合同违规或漏洞的原因。4.管理人员缺乏合同管理经验由于施工合同涉及专业众多,包括建筑技术、经济、法律等,因此,合同管理人员要具备相关专业技术知识,否则难以对合同进行全面的审查。同时,施工合同还涉及到多个专业的技能,而一个人的经验是有限的,难以全面掌握好施工合同管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为此,需要建立一个专业团队来完成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
三、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措施
1.严把合同的签订关在施工合同签订时,建设企业要结合工程的具体特征,组建专门的施工合同签订团队,通过各自专业的经验来选择适当的价款调整方式,以实现工程造价的效益最大化。在合同起草时,应组织工程技术、工程造价、法律等人员来共同拟定,并通过一定的方式对合同文本进行研究,若合同条款不规范或不平等,会对己方造成经济损失,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谈判,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2.做好合同的实施工作施工合同签订完以后,我们需要加强施工合同实施的管理力度。这是因为施工合同已明确了施工的价款、结算方式、结算周期等内容,以及施工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一些不可预测的因素。因此,在施工合同签订以后,要保证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合同的实施和管理。合同管理人员还要充分熟悉和理解签订合同的相关内容,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开展工程建设工作,规范施工合同的实施管理工作。此外,管理人员还要对合同的实施过程进行全面的跟踪、监督,一旦发现有违约行为或与合同规定内容不符,要及时将消息反馈给相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纠正,并将相关情况汇报给上级主管部门。3.加强对合同实施的评估在合同管理过程中,企业应高度重视合同的实施评估工作。这是因为合同实施的评估是对合同实施经验和教训的总结,合同实施过程中,好的经验可以借鉴,同时对于己方不利的条文或者违反法律规定以及容易引起对方索赔的条文进行有针对性的改进,这是合同实施评估的目的。4.加强对合同索赔的研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充分认识施工工程索赔和反索赔的重要性,着重培养工程索赔和反索赔的意识和技能。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施工合同签订以后,也就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等内容,索赔和反索赔的风险也就同时存在,在这样的情形下,我们需要考虑到影响施工造价的因素,即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不确定因素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因此,我们需要深入理解合同的各个条款,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充分研究合同中不确定因素造成的风险,尤其加强对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实现工程造价控制管理目标。例如,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经常发生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和不可预见因素,使企业蒙受经济损失时,承包方依据合同有权向业主提出经济、工期等的索赔。(1)自然灾害。地下室基础施工时,由于台风、暴雨,基坑大面积积水,造成无法施工,此时承包方有权向业主要求顺延工期,提出“工期索赔”要求。(2)特殊风险。合同文件中规定应由业主承担责任风险的事件发生时,承包方可以提出工程及材料的付款、中断施工的损失、修复和重建费用,以及施工机具、设备的撤离费和合理的人员遣返费等费用的索赔。(3)不利自然条件。不利自然条件是指建设企业在投标阶段利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无法预见一些不利施工条件。如地下水、天然溶洞、地质断层等,从而要变更原定的施工方法,增加工程量,承包方可要求工期和费用的索赔。5.规范合同签订审核工作企业应组织技术、经济、法务专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和本企业以往的经验总结,形成规范的合同审批流程。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条款是否真实、齐全,与法律、法规的符合性,并提出合同实施过程的注意事项和风险。通过对不合理的条款及时纠正,并补齐相关的条款,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实施中避免出现合同纠纷和违约,减少企业造成不必要经济损失的风险。同时,企业应建立、完善合同管理组织机构,及时总结合同实施中的经验和教训,提高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水平,为企业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和成本控制提供技术保障。
四、结语
【关键词】建筑合同;风险;主客观因素;管理;防范措施
一、建筑合同风险分析
合同风险是指合同中存在的不确定因素,是客观存在且易受主观因素影响的风险。建筑合同与其他合同相比较为特殊,由于涉及履行项目多、合同周期长和影响因素众多,建筑工程本身的复杂性与多样性都会带来不少风险,影响双方受益,这些影响因素可按主客观分为主观风险和客观风险。
主观风险是指合同双方行为引发的风险,对其中某方受益造成损失,主要包括时效风险、工程变更风险和交易风险等。时效风险是指双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发包人对合同款项不予承认或者临时变更洽商资料、延时签证等,会导致建筑企业索赔困难,且影响合同的顺利执行。工程变更风险主要针对于建筑企业,变更会导致企业利益受损、工程量减少。对合同双方而言,交易风险同时存在,发包人的最大风险在于无法在工期内完成任务、建筑质量风险或建筑企业违约风险,承包商则主要承担付款风险和信用风险。
客观风险是指合同双方都无法控制的因素引起的风险,如市场风险、意外风险和自然风险等。市场风险主要是指合同期内市场变化波动引起的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致使建筑材料价格比东较大,促使建筑成本出现异常升高或降低现象,对承包商带来价格风险,特别是对总价包干项目,这种风险更为突出。意外风险主要是指合同期内出现税收政策调整、建筑行业政策调整与战争社会动乱等,影响建筑企业履约行为,增加工程成本投入。自然风险主要是指各类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沙尘暴等带来的损害,属于不可抗力因素。
二、建筑企业合同风险的防范与管理
受主客观因素影响,合同风险的存在会影响合同双方的利益,所以,最大限度的规避这些风险将利益受损的情况控制到最小,成为了防范风险的重要目标。有效的防范措施能够保护建筑企业利益,避免发包方利用自身优势地位逃避责任,损害建筑企业利益,所以,加强合同风险的防范与管理是企业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下面我们分析下如何做好合同风险的防范与管理。
在双方签订建筑合同之后,建筑企业要建立专门的风险防范与管理组织,以工程技术人员、法律专业人员、工程经济专家等组成顾问团分析合同风险,做好风险的防范和管理。目前国内不少发包人在签订合同时都会普遍聘请专业工程咨询机构和造价管理事务所,在合同中就承包方反索赔条款进行谈判,有专业的顾问团予以保驾护航,能够在与发包人的谈判中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促使合同签订的过程和合同内容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在合同文本方面使用规范文本。谈判期间,建筑企业要就履行合同中可能会承担的风险从多个方面(如造价、不可抗力、相关法规、进度等)就工程的特殊性进行细致判断,确保工程设计文件的完整、双方在重要事项上的一致理解、双方意见相左时的处理措施、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从建筑企业自身的盈利角度出发,对发包方的不合理要求予以反驳,在保持积极沟通的氛围中为自身权益据理力争,实现利益最大化。合同条款内容最后审核要确保文字表述清晰恰当,双方达成共识,执行合同过程中,明确对风险责任的分配和各类风险的处理措施。
签订合同前,对发包人的资质和信用等级进行深入了解,及早将不合格对象进行排除,以规避合同坑穴风险,保证合同的合法性与履约的正当性,争取企业利益,为顺利完成施工奠定良好基础。在我国,从事房产建筑开发的企业必须通过相应的资质等级考核,建筑企业承接的工程项目必须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且手续齐全的合法项目,违反规定者项目则将被判定为无效,合同也将被认定为无效,对建筑企业而言,会导致严重的利益受损,所以,在签订合同前做好准备功课十分重要,审视项目的合法性是关键。另外,还要对发包人的履约信用进行评估与考核,以确保其能够及时如期履行合作付款规定。对于发包方提供的招标文件要做好评审工作,尤其是投标前对合同条款、招标文件做好深入分析审查,及时对合同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存在不合法、不具体、不完备等情况,有无限制建筑企业权利或保护发包方条款及责任转嫁条款等。文件审核完成后,考虑合同带来的风险在投标报价中加入风险费用,以免后期合同签订后损害企业利益。
合同签订前双方完善且深入的全面谈判是减少风险的必要举措,虽然招标文件的审核一定程度上能够规避风险,但是签约前还需要将建筑企业认为不具体、不恰当、不完备的地方提出,与发包人进行谈判并修订完善,合理沟通陈述利害关系基础上使双方达成共识,取消某些过于苛刻的条款或不合理的规定,提升建筑企业抗风险能力,保障合同双方的利益,在权责关系上达到平衡。合同履约阶段,风险的管理也是关键,这种管理要贯穿履行合同的整个过程,积极应对处理各类风险事件。在履约阶段风险发生后,能够迅速采取针对性处理措施,将其带来的风险和损害控制到最小,并寻找到合理手段来进行规避与完善,还要积极探寻发生风险的原因采取补救措施和预防措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保质保量的完成建筑任务,严格现场签证制度,依照法律规定处理各类索赔损害等,将风险危害压缩到最低。
总之,面对建筑合同存在的主客观风险,要在工程实施的各个阶段采取有效的防范和管理措施,制定完善的管理计划防范各类风险,保障工程的顺利实施,保护建筑企业的权益。
参考文献:
关键词: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实施控制;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主要是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针对工程施工而签订的关于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设单位需要为施工单位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施工单位则要按照合同要求来完成建筑面安装工程任务。因此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对建筑项目的实施及经济效益都具有较大的影响。当前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始应用国际工程合同条件,因此更需要加强对合同进行管理,有效地规避合同风险,降低成本,确保整体经济效益的提升。
1.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建筑市场越来越成熟,这也使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开始日益显现出来。在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下,建筑市场的发展离不开合同的引导和约束作用,通过加强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充分的利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来对市场进行有效调节和管理,不仅与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相符合,而且有利于顺应政府转变职能。而且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中,还需要根据市场发展规律来进一步对各项管理制度进行完善,从而更好地提升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当前有任何一项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都离不开承包合同和发包合同的签订,这也决定了一旦对合同管理忽视,则会无法有效控制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工程费用。因此需要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抓住合同管理这个核心,利用合同管理来对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运行状况进行统筹调控,综合实现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费用、人力资源、风险等的有效管理和控制。另外,当前我国建筑市场已全面开放,这对国内建筑企业带来了较大的冲击,为了能够更好地适应国际市场规则和遵循国际惯例,则需要进一步强化合同管理,增强我国建筑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为其赢得更好的生存和发展机会。
2.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的管理c控制
合同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合同中对业主和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履行的责任和承担的义务进行了明确,而且合同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也是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因此需要合同双方要按照合同条款约定来完成各自的合同责任,因此在工程项目实施的整体过程都需要做好合同的管理和控制工作。
2.1 参与落实计划
合同的实施需要由合同管理人员与项目其他职能人员共同来落实,制定完善的合同实施计划,从而为各工程小组及分包商的工作提供必要保证。对施工现场中的施工各要素进行合理配置,科学地安排工序间的有效搭接,并做好一些必要的准备工作,为合同的有效实施打下良好的基础。
2.2 协调各方关系
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需要做好相关人员工作关系的协调工作,对于合同责任界面之间的争议、工程活动之间时间和空间上的不协调问题进行有效解决。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还经常会出现承包商与业主、业主与供应商、分包商等之间因为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的工程活动责任而互相推诿,从而引发争议,因此在合同管理过程中需要做好各方关系协调工作。
2.3 指导合同工作
对于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人员,需要针对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做好合同指导工作,经常性的做好合同解释,及时发现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的建议和意见。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合同管理人员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起到引导和督促的作用,其管理的目标有效地将各方面在合同关系上联系起来,以此来防止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漏洞,确保工程项目更好地完成。
3.加强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措施
3.1 增强全员管理意识
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指派专人来负责合同的管理。但当前无论是工程项目责任人,还是合同管理人员对于合同管理意识都十分薄弱,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合同管理水平的是高。因此需要全面加强合同管理的培训工作,强化与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教育,从而做到依法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依法履约,将合同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有效地避免合同管理不力而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
3.2 健全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工作涉及的内容较多,而且管理环节十分烦琐,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对合同的执行带来较大的影响,而且还会损害双方的合法权益。因此对于建筑企业来讲,需要进一步强化合同管理,建立健全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合同管理工作能够有章可循,确保合同管理的规范性。
建筑企业在完善合同管理制度过程中,需要建立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及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等,而且在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需要对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作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针对合同的内容和具体条件进行解释和说明。并针对合同时间的责任进行分解,将分解后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工作小组头上,对其工作范围和责任进行明确,确保合同任务在层层分解过程中能够落实到每一个人,使大家积极配合共同完成合同的具体内容。同时各职能部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需要将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向合同管理部门进行报送,使合同管理人员能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及时掌握,并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合同的顺利实施。
3.3 进行动态管理
合同变更在建筑工程项目实践中是比较频繁的,而合同变更往往会导致索赔纠纷,因此在合同签订以后,合同管理人员还要对建设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重点把握4个方面:
(1)重视现场签证。在按照合同条款支付时应该防止过早、过量签证,特别是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证须格外谨慎,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尤其要重视设计变更与施工图错误,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或修正的项目,原图纸不变的勿重复签证,已经下料和购料的,务必签写清楚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变更日期、运输情况、到场情况、成品情况、有无回收或代用等详细情况。
(2)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如图纸、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变更指令等),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审核与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变更应该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须业主与承包商双方达成一致后再进行合同变更。
(3)及时处理停工损失(包括由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停工损失),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签认停工的相关具体内容。
(4)严格执行定额规定,对于未对定额进行规定的情况,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者参考相同类定额及有关的规定做出补偿。
结语
在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作为项目管理的核心所在,需要工程各项管理工作都要围绕着合同这个核心来开展。因此需要加强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并在实际工作中利用新方法和新技巧不断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确保合同各方都能够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以此来有效降低合同风险,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循序,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马跃浩.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财经界(学术版),2016(9):118.
关键词 施工过程 合同管理 存在问题 防治措施
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与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因此,必须十分重视合同及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本文围绕近年来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实践中出现的常见问题进行探讨。
一、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1)合同主体不当。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而合格的主体,首要条件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这里要防止两种倾向:一是虽然具有上述两种能力,但不是合同当事人,即当事人错位,也是合同主体不当;二是虽然是合同当事人,但却不具有上述两种能力,同样是合同主体不当。(2)合同文字不严谨。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的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只有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可以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3)合同条款挂一漏万。就是说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常见漏掉的往往是违约责任。有些合同只讲好话,不讲丑话;只讲正面的,不讲反面的,不懂得签合同应当“先小人后君子”的诀窍,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4)只有从合同而没主合同。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如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等。从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建筑工程分承包合同及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是没有根据的合同,是“无源之水”,而“无源之水”是不存在的。(5)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无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目前不少建筑企业所签订的合同,有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实质也是无效合同。
2.合同履约阶段的问题。(1)应变更的合同没有变更。在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正常的事情,问题在于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这种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了损失。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体的变更两种情形。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实现。作为承包方的建筑施工企业,更重要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关键在于变更要及时。(2)应当发出书函(会议纪要)的没有发。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地发出必要的书函,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履约的一种手段,也是建筑企业自我保护的一种招数,可惜这一点往往遭到忽视,结果受到惩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把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3)应签证确认的没有办理签证确认。履约过程中的签证是一种正常行为。但有些建筑公司的现场管理人员对此并不重视,当发生纠纷时,也因无法举证而败诉。(4)应当追究的错过了诉讼时效。建筑行业被拖工程款的情况相当严重,有些拖欠没有诉诸法律,但当时才发现已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无法挽回损失。超过了诉讼时效等于放弃债权主张,等于权利人放弃了胜诉权。(5)应当行使的权力没有行使。《合同法》赋予了合同当事人的抗辩权,但大多数建筑公司不会行使。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建筑公司可以行使抗辩权停工,但却没有行使,怕单方面停工要承担违约责任,结果客观上造成了垫资施工,发包方的欠款数额愈来愈大,问题更难解决。(6)应当重视证据(资料)的法律效力的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并不是所有书面证据都具有法律效力。有效的证据,应当是原件的、与事实有关的、有盖章和(或)签名的、有明确内容的、未超过期限的。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只是废纸一张。
二、对于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防治措施
1.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企业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又是当前的迫切需要,主要有以下几点:(1)建立岗位责任制及相应的考核奖惩办法。对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企业领域和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2)选好人员。企业领导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拔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坚持“优胜劣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原则,把优秀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3)选送有关院校深造。每个企业都应培养较出类拔萃的合同管理人员,所以应选择热爱社会主义、工作出色、有发展前途的骨干进有关院校深造。企业要舍得花钱进行智力投资。(4)组织好在职学习。可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方式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布置学习任务,定期检查;进行短期培训;同时必须进行职业道德教育。通过以上努力,使其在岗位成才。
2.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主要是建立和健全企业合同管理的制度网络和组织网络。制度网络,一是指企业要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这些环节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二是指企业各层次都应有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总部要建立和健全总的合同管理制度,分公司则根据自身的需要补充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项目经理部也可以作一些必要的补充。组织网络,是指企业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包括专职机构和兼职机构),使企业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一般地说,大中型的建筑施工企业,总部应当设合同管理专职部门,分公司设合同管理专职或兼职部门,项目经理部应设合同管理岗。
3.积极参加“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上述两项防治措施,都是企业内部战略措施,积极参加“重合同守信用”活动则是一项外部措施,目的是借助外部措施,推动内部的合同管理。“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开展起来的,目的是提高合同履约率,维护市场秩序和经济秩序。企业应主动、积极参与“重合同、守信用”活动,营造“重合同、守信用”的氛围。首先,企业领导要主持制订开展活动的计划,明确当年的目标,指定合同管理部门,落实人员从事这项工作,并且定期检查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使活动持续、健康地开展。其次,是根据活动的六项标准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把这项活动与企业管理结合起来。三是大力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因为履约率与合同的质量有很大关系,好的合同文本有利于履约。
4.争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指导和支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合同的监督管理,争取共指导和支持,不但有利于企业宏观合同管理,还可以从微观上防止无效合同和诈骗行为的发生,有利于协调合同主体之间的关系,提高履约率,争取成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三、结束语
总之,合同管理工作已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做好合同管理将对工程项目管理的成功和取得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参考文献
关键词:合同管理;招标;风险
Abstract: with China's economy is increasingly integrated into the global market, international project management is becoming the trend and tide. All aspects of contract risk management throughout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how to do well i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problem in front of us. Therefore, the introduction of modern contract management philosophy, innovation of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is imminent. This paper on the existing in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problems, puts forward some necessary measures to strengthen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under the new situation.
Keyword: contract management; bidding; risk
我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建筑企业合同法律意识淡薄
许多建筑企业经营运作不规范,法律意识不强,缺乏合同意识。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虽然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有些建筑企业在签署合同时不依据此合同文本,内容不全,对权责和义务的规定不明确,导致签署的合同流于形式。2008年12月,重庆市建委抽查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2、承、发包双方的行为不规范
建筑工程的承包人有时为了业务需要,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例如,有些承包商在自身不具备项目施工资质的情况下,为达到承包工程的目的,非法向发包人行贿或者假借其他有承包资质企业的名义进行虚假投标。另外,某些发包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合同规定中排除自己的主要义务或者任意修改合同内容,扩大自己的权利。例如:发包方暗中以垫资为条件,违法发包;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不及时办理账务结算,拒付工程款等。
3、合同体系和管理制度不健全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逐渐落后,不能满足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同时,现有的合同文本对管理环节和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缺少相应的规定,而且对一些基本要约也未作出明确规定,承、发包双方存在钻合同文本漏洞的情形。在合同管理体系上,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同管理程序也不是很明确,存在着规定的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的情况,缺少必要的监督和控制机制。二、加强招标过程中的合同管理
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合同的详细条款
立足事前控制,就是指建设单位要在合同签订前进行预控。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项目的主要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进度、投资三方面控制的主要依据。一个完整、科学、合理的施工合同具体内容均体现在与质量、进度、投资三方面有关的信息上,包括合同文件的组成与解释顺序、明确的工程承包范围、合同总造价的组成及确定依据和调整办法、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工程的变更和签证等规定、工程结算办法、工期及其奖罚约定、质量等级及其奖罚约定、风险责任、甲供材料和设备、分包工程等等。
2、施工合同不签订,工程不能开工
有些业主为了赶工期,在招标结束后施工合同尚未签订的情况下,就匆忙安排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一旦工程开工,施工单位会以各种理由拖延签订合同的时间,同时抓住业主的过失为自己在合同谈判增加砝码。例如某房地产开发项目,招标文件规定工程变更费用不在进度款中支付,结算按照合同价加变更调整费用方式结算,但由于定标后未及时签订合同,就安排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后又遇业主设计变更,结果签订合同时只好答应施工单位的条件,工程变更费用随进度款同期支付,且结算按实际工程量结算。这样招标中的合理低价中标实际已变成了费率招标、按实结算,通过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降低工程投资的目的并未真正实现。
三、健全签证管理制度,控制签证费用
明确工程变更、签证的管理程序。事前审方案,事中计量,事后按合同约定计算;‘量价’分离,明确现场管理人员只能确认签证工程量,签证涉及的造价必须由造价管理人员按照合同约定计算,杜绝现场管理人员在签证中随意定价,从而实现职责明确,层层把关,相互制约。
实际工作中笔者曾看到一个项目,工程签证费用高达结算造价的20%以上。原因是因为建设单位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签证管理制度,现场管理人员办理签证的随意性很大,出现一系列诸如签证工程量严重失实、现场人员不按合同约定而随口定价等问题,单笔签证费用高达十几万元甚至几十万。
完善施工合同管理模式
“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合同管理人员应不断从知识、技术、组织、制度、观念、文化和管理等方面创新,施工合同的管理方法不能墨守成规,要根据环境的变化不断地完善、提升,为企业建设一套有特色的合同管理模式,推动建筑行业管理法规的完善。例如,我国三峡工程,是在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特殊背景下进行的,采用项目法人负责制和国家宏观调控有机结合的建设管理体制。国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起宏观调控和监督作用,项目法人对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过程具有较大的自,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和三峡工程的建设特点,实行以项目法人责任制为中心,招标承包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有机结合的建设项目管理模式。当时国内的《招投标法》还未颁发。在这种全新模式的管理下,三峡工程的施工合同管理取得了很好的绩效。
五、做好合同交底,做到全员参与合同管理
为了使项目部技术和管理人员了解合同、统一理解合同,规范项目部全体成员的工作,合同签订后要做好合同交底工作。合同交底是以合同分析为基础、以合同内容为核心的交底工作,因此涉及到合同的全部内容,特别是关系到合同能否顺利实施的核心条款。合同交底的目的是将合同目标和责任具体落实到各级人员的工程活动中,并指导管理及技术人员以合同作为行为准则。
合同交底一般包括以下主要内容:①工程概况及合同工作范围;②合同关系及合同涉及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与责任;③合同总工期及节点工期控制目标;④合同质量控制目标及合同规定执行的规范、标准和验收程序;⑤合同对甲定乙购材料的规定及其暂定价格;⑥ 合同价款的支付及调整的条件、方式和程序;⑦合同双方争议问题的处理方式、程序和要求;⑧合同双方的违约责任;⑨ 业主反索赔的机会和处理策略;⑩ 合同风险的内容及防范措施;⑩合同进展文档管理的要求。
建立健全风险预警体系
实施合同管理全过程风险预警是降低合同风险的有效途径。为此,应建立并完善风险评估制度,通过对合同对象的信用等级进行分析,在合同的签订、履行等全过程分阶段进行风险评估,以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实行分级分类预警,果断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要建立信息会商制度,通过对合同管理过程中的风险评估,对发现的风险隐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集体会商,研究防范和控制措施。在实践中,对各单位合同中潜在的风险、条款的合理性以及收益情况进行认真负责的评判,特别是对所报收益过低、甚至是亏损的项目,应要求其找出问题的根源和风险之所在,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并上报详细的报告,对如何化解风险进行详细说明,以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风险。要建立风险跟踪制度,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要实时跟踪、反馈和预警,努力降低合同风险。
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体系是有效控制成本、降低风险、提高效率的重要手段。信息化管理体系可包括业主信息管理、总(分)包合同管理、项目制造成本核定管理、项目施工预算管理、项目结算管理、项目成本风险管理等内容,可通过互联网或单位内部局域网实现各单位的互联互通,实现数据的实时更新,全面掌握合同管理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体系的推广实施,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解决执行力差、管理人为因素大的问题,能够有效实现过程管理控制,适时反映合同管理状况,最终达到对合同管理过程加以控制的目的。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研究
一、建设工程监理中进行合同管理的必要性分析
对建设工程在建项目进行监理是为了保证工程能够顺利实施,对建设工程建设总进度、建设质量、施工安全以及项目投资最终目的进行保证,而建设工程选择监理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由项目建设单位直接委托一些具备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监理;第二种是项目建设单位通过招标的形式选择监理单位。不管是采取哪一种监理方式,工程建设方和监理方都必须签署监理合同,这是对监理单位自身权益能够被有效维护的最佳手段,也可以保证在建设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时候,对于事故责任的划分给予理论依据。由此可见,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进行管理是相当有必要的,能够发挥合同约束力,对签订合同的双方所产生的误会进行化解,还可以对完成监理目标给予支持。对监理合同进行管理更是监理工作顺利展开的基础条件,下文即为对建设工程监理中对监理合同进行管理的必要性分析。
(一)发挥合同约束力,强化工程监理效果
建设工程在建项目进行监理工作的开展最为基本的依据就是根据合同条款开展监理工作,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不好的现象,比如监理人员不听指挥、现场工作人员不服从监管、建设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浪费建设材料等等,利用监理合同可以很好的对这些不良行为进行全面管制,将监理合同自身所特有的约束力发挥的淋漓尽致,对建设单位以及监理单位都是一种完好的管制措施,最终对在建工程监理产生强化作用,保证在建项目能够顺利的完成,达到最终建设目标。
(二)对监理目标给予支持
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最终的目标就是保证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不会出现违规操作,建设材料质量不会存在问题,建设工程设计图纸能够保持科学合理,建设规划能够合乎建设现场实际情况。
在建工程实施监理,可以对目标进行全面支持:一是可以对建设过程中应该注意的安全事项进行全面落实,控制现场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对于建设工程质量可以进行稳固,监理人员能够对施工材料的使用量进行严格把握,对施工过程中所使用到的各种材料进行对比,发现不合理的材料可以立即上报,这样可以对建设质量进行全面控制;三是对建设工程的工程进度进行控制,监理人员可以利用双方签署的合同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来进行施工,避免工期提前或延误;四是对施工项目的总体投资进行干预,使得建设资金可以和预期投资目标一样。所以只有保证监理合同完善科学,才能够顺利的完成监理任务,实现最终监理目标。
(三)保证监理工作顺利开展
因为建设工程在建项目中所有项目建设费用、建设质量以及工程制作的每一个环节中的进度控制都是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的,而监理工程师是按照合同规定开展工作,所以实际的建设工程中实施监理合同管理是相当有必要的。监理工作是否顺利开展就取决于合同是否科学合理,只有在合同双方彼此给出的规定比较合理,才能够保证合同签订双方按照合同规定办事,对于建设项目开始施工或者开展监理工作都是一样的,所以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理合同管理对于开展监理工作具有很大的决定意义。
二、建设工程监理中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工程合同缺乏管理意识
合同是为了能够保证建设工程建设质量以及总体规划和理想中的目标不存在偏差,但是从建设工程实际操作中发现,很多建设工程监理中对于合同管理形同虚设。我国《建筑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换句话说就是建设工程中对于监理工作的正确实施必须进行授权,但是大多数的建设工程一般都是先开展项目施工,之后才开始签订相关合同,这样的现象对于工程建设质量、具体建设进度以及建设过程中所消耗的成本都没有起到监控作用,导致监理人员无据可依,监理工作陷入窘境。
除此之外,工程监理中合同管理意识缺乏还表现在责任追究方面,比如一个建设工程由于是施工之后才开始进行合同签订,那么导致监理机构正常工作不能开展,施工过程中部分管理人员贪污或者滥用权力导致建设材料质量不过关,但是监理人员又没有发现,导致项目建设完工之后,检测不过关,这个时候就很难分清是谁的责任,导致监理方和施工方各执一词,对责任划分很不利。所以必须对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进行合同管理,加强工程合同管理意识的培养,只有这样才能够避免建设工程质量差的弊端。
(二)合同管理人员素质过低
目前从我国专业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的人才输出情况来看,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很多建设项目对于监理合同进行管理工作的时候,所选取的工作人员素质大多参差不齐,只要有一些文化知识,然后让其培训几天,再交给老员工熟悉下工作内容就可以顺利上岗了,这样的人才培养模式存在很大的弊端,导致合同管理人员素质过低,所掌握的专业技能远远不能满足实际的管理工作。这些素质过低的合同管理人员在对监理合同进行审核的时候,对于一些比较专业的错误是难以发现的,导致监理合同中就算有些条款约定已经超出国家相关规定还是可以被实施,对于后期工程建设过程中开展监理工作会有所误导。还有的合同管理人员在对合同进行管理的时候,态度不端正,导致有些合同没有备份丢失或者损坏,导致施工过程中工程款不按时发放或者工程施工进度变化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合同履行过程中缺乏监督
施工单位在施工的过程中有的时候会出现工程量增加的情况,这样施工方可能会以工程量增加提出申请,向建设单位索要增加的工程量酬劳,但是从正常途径来说,必须要监理单位对实际的工程量进行严格审核,监理单位一旦发现施工方存在虚报工程量这一问题,监理人员根据监理工作职责,绝对不能在工程量变更签证审批单上签字。而有的施工单位为了能够通过审核,就主动给予监理人员好处,这样的行为对于施工过程中科学合理的开展监理工作产生了严重阻碍,对于监理单位更是缺乏监督,给建设工程实施监理工作的正常运行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三、完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存在问题的措施分析
(一)加大合同管理意识
对于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意识缺乏这一现状,相关领导必须予以重视,因为监理合同的管理最根本的原则就是管理公正,假若合同管理意识缺乏,就会使得监理工作缺乏公平性,难以取得较好的监理效果。建设工程应该对监理合同进行全方位的配合,以此来提升监理工作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另外监理单位应该定期或者不定期的举行监理合同管理必要性的讲座。
还应该对监理人员进行法律风险防范措施的培训提升风险意识,对于合同管理意识进行强化,对其本身工作和合同存在一些关系的部分进行监督。另外还必须对合同签订双方进行充分交流,尽量的让他们对彼此的需求进行明确了解。尤其是一些单位共同建设的工程,应该对权利分配等更加完善,还必须对权利分配过程中进行监督,避免工作人员出现工作错误。
(二)加大管理人员培训力度
监理合同管理人员素质过低会导致建设单位对监理人员缺乏信任度,对建设工程全面施工也不能进行保证,所以必须加大监理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力度,打造出更多更好的监理合同管理人员,为合同监理能够顺利开展给予理论支持。
我国可以利用大量的教育机构进行监理合同管理人员专业人员的培养,设置合同管理专业,这样就可以输送更多的优秀管理人员。老员工带新员工虽然有些效果,可以很好的传授管理经验,但是更多的理论知识以及管理要点却还是不知道,所以必须杜绝这种培养模式。通过教育机构培养合同管理人员可以将监理合同管理的理论知识进行全面讲解,对于管理要点能够进行重点强调,理论知识完全掌握之后就可以进行实习,在实习过程中可以很好的将理论知识和实际情况对应使用,增长自身管理经验,为后期正式成为合同管理人员给予支持。
(三)对合同履行过程进行监督
对于施工单位虚报工程量,以此来让建设单位支付一些多余的费用的现象我们应该在监理合同实施过程中进行监督,对监理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提升监理人员的责任心避免监理人员的现象发生。监理单位对于施工单位具体的工程量应该进行全面掌握,在施工过程中应该注意是否存在虚假施工,对施工进度进行全面控制,避免施工进度和具体施工时间有所出入。
结论
建设工程中签订监理合同对建设工程建设质量能够有所保证,还可以实现监理目标,保障监理工作顺利进行,所以必须对监理合同进行全面管理。纵观我国建设项目监理合同管理的情况来看,我国建设项目监理合同管理情况还是不容乐观的,在对监理合同进行管理的时候,存在很多问题,比如:缺乏管理意识、管理人员素质过低、合同履行缺乏监督以及管理缺乏法律性等等,这些问题都已经严重影响到建设项目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所以相关部门必须加大合同管理意识、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对合同履行进行监督,提升合同法律性等,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整个建设工程中监理工作全面开展,更好的保障建设质量。鉴于本人学识有限,在本文撰写过程中存在不足之处,望各位同仁能够及时指出,以便日后修改。
参考文献
[1]庞宏利.工程监理合同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09.
[2]张谊.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J].科技信息,2011.
[3]胡季英,关柯.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苏州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种类;合同管理;管理措施;探讨
0引言
自从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以来,对规范、完善我国建筑市场,与国际建筑市场接轨,加强建筑工程执法力度,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三控”目标的实现,提高合同履约率,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发展诸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也存在一些问题,诸如合同订立人对有关法律和法规不清,合同无台帐,无专人管理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针对工程建设活动中发生的各种合同,从合同条件的拟订、协商、制定、履行、索赔等情况的检查和分析着手进行的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管理工作。通过实行对合同的正确管理,实现对建筑工程质量、投资、进度的预控目标,以法公正地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及其意义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和工程建设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在工程项目的建筑过程中,其主体的行为必定会形成各个方面的社会关系,诸如政府建筑管理机关、项目法人单位(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等。其中除了政府管理机关是依据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主体行使行政监督管理外,其他各方面社会关系却是通过“合同”这一契约关系来完成的。工程建设活动的质量、投资和进度都是在合同管理的调整、保护和制约下进行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是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其重要性和意义表现在: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依法办事和鼓励自由竞争,合同管理就是法制(合同法、建筑法等等)管理。
2)现代企业自身发展要求。现代企业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建筑工程合同中的施工合同是业主与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工程发包和承包的重要法律形式,是工程施工、监理和验收的重要法律依据,是建筑施工企业走向市场的桥梁和纽带,合同的内容也直接关系双方的根本利益。
3)强化合同管理,提高履约率。
4)合同管理对开拓国际市场,尽快与国际接轨,也有十分重要意义。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WTO,引用国际通用条款或FIDIC土木工程合同条款,规范合同当事人自觉按合同办事,对开拓和开放工程建设市场,发展建筑业,为国家创汇和节约建设资金,全面提高工程建设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和现实的意义。2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一个工程项目从立项到投入使用,特别是大中型项目,需要经历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鉴订的合同可能有很多,但主要有以下几种:
1)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项目法人(业主,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承包人)为完成一定的勘察、设计任务,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主要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勘察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日期和质量要求、费用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293号令)、《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1997年12月23日建设部)、《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建设[2000]167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建设部65号令)等是此合同的签订依据。
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业主聘请监理单位代其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责任的协议,该协议称为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简称监理合同。其主要内容包括监理对象,双方权利、义务、责任、酬金、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其主要特征是高智能的技术。《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建监[1995]737号)、《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试行办法》(建设部令第16号)、《关于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国家物价局,建设部(92)价费字479号)等为监理合同的主要法律依据。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开工与竣工时间、工程质量标准、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设备供应、质量保修范围和保证期、双方互相协作条款等。其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71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48号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建[2000]142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维修办法》(建设部80号令)等。结合我国具体情况和FIDIC(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00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是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管理和设备安装的合同样本。
4)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是具有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为实现建设工程物资买卖,设立、变更、终止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一般分为材料采购合同和设备采购合同。其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详情、合同价款、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采购数量和计量方法、包装方式、付款方式和办法、交货期限、违约责任及其他条款等。其法律依据有《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3号令)和地方法规等。
5)其他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技术合同、租赁合同等在《合同法》中均有所涉及,他们在建筑工程中应
用较少,这里就不在赘述。
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内容
1)建立合同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档案。
2)合同订立前的管理。采取认真、严格的态度,做好市场预测、资信调查和订立应具备的相应条件调查等合同订立前的准备工作。
3)合同订立中的管理。订立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双方应当认真凭实据严肃拟定合同条款,做到合同合法、公平、全面、明确、有效。
4)合同履行中的管理。认真分析和跟踪管理合同执行情况,及时处理有关工程索赔事宜和合同纠纷事宜。
4加强合同管理的措施
1)普及建筑法规及合同法教育,培训合同管理人才。通过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使合同当事人能知法、用法,能公正、公平、公开、独立地工作,做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
2)设立专门合同管理机构和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地方政府应设立专门合同管理机构和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对建设工程合同实施登记、审查等监督管理;项目业主、建筑企业内部设立专门合同管理机构和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建立和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合同台帐,并进行统计、检查。
3)积极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积极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一方面有助于当事人了解、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有助于合同签定的合法、公平、全面、明确、有效;另一方面,便于政府合同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也有利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的裁决。
4)实现建设合同的计算机管理。建立以微机数据库系统为基础的合同管理,便于对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处理、分析和使用。
5)推行“重信誉、守合同”评比活动,使大家关心合同管理,增强大家自觉履行合同意识。
6)借鉴和运用国外先进经验和通用规范。借鉴国外运行的合同管理经验,如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
编制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或其他国家一些成功经验。对完善我国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制度和市场开发,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总之,通过良好的合同管理,才能保证合同当事人、合同订立形式和程序的合法性,才能保证合同内容的全面、合法、明确,进而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创造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使有限的投资发挥最大的经济效果。
参考文献
[1]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教材编写委员会.工程建设合同管理[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