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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自治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精神,以及职称评审管理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对2021年职称改革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围绕“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要求”,支持各行业做好人才评价。聚焦重点领域,发挥人才评价的先导作用,对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人才、扶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一线专业技术人才、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疫情防控一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倾斜措施。
(二)继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自治区正在组织新一轮职称评审条件修订工作,对于已完成评审条件修订工作并正式下发的职称系列(专业),可按新修订的评审条件执行。
(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旗县区、主管部门和单位要对现行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政策措施进行全面系统梳理评估,查找出不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妨碍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政策措施,积极稳慎地进行调整,巩固发展民族团结大局。
(四)突出思想政治和品德评价。坚持把政治合格、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用人单位可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综合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思想政治、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五)拓宽各类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在更多领域贯通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有效衔接职称和职业资格,促进人才融合发展,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二、申报评审范围
(一)我市所属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高技能人才。
(四)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三、申报评审时间
(一)材料截止时间。职称申报评审的学历、资历年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论文、奖项和荣誉等各项业绩成果、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到申报时间。申报工作结束后,不再补报相关材料(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
(二)进度安排。市直部门和单位(含自主评审单位)要及时做好组织申报工作,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报送(见附件时间安排表)。各旗县区在6月20日前完成高级职称组织申报工作,自评地区和单位在8月30日前完成评审和公示,11月31日前完成核准备案工作,原则上不得跨年度评审。
四、申报评审渠道
(一)为规范职称申报评审及推进电子证书工作,所有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首先在内蒙古人才信息库(nmgrck.cn)中注册,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并完成线下填写申报工作。申报材料按照隶属关系及相关要求申报。
(二)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将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汇总。
(三)中央和其他省区驻包头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参加评审的,须经本单位同意并由中央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其他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委托函,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进行申报评审。
(五)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属地原则,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把关后,可通过以下任一单位(部门)推荐报送。
1.存放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2.工作单位所在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3.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组织。
4.有条件的旗县区可以在非公有制专业技术人才密集的创业孵化基地、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等地设立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
5.包头市考务中心社会化服务科
五、政策规定
(一)完善评价标准
1.各单位在开展职称评审时,要体现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克服“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等倾向,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实际贡献。
2.继续设置论文条件的系列(专业),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业绩贡献及作品创作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其人员范围是:盟市及以上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评定自治区高校、党校、社科、卫生、农牧林业科研、会计、经济、统计、审计、新闻、出版、档案、图书、文博系列副高级以上职称、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不再将论文作为限制性条件的系列(专业),侧重考察实际工作业绩,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等成果替代论文要求。其人员范围是: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系列高级及以上职称;各系列中级及以下职称;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3.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确需评价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
4. 继续教育有关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包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的通知》(包人社办字〔2020〕227号)执行。
(二)创新评价方式
1.实行考评结合。卫生、经济、会计、审计、统计等系列高级职称,实行考评结合的评价方式。其他系列待条件成熟后逐步推行。
2.实行以考代评。计算机、外语翻译职称,卫生、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出版、通信等系列中初级职称,按国家统一安排实行以考代评,不再进行相应的评审或认定。
3.实行面试答辩、量化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采取讲课说课、面试答辩、量化评审、专家评议、民主测评等多种评价方式,对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自主评审地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推行面试答辩、量化评审的评价方式,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4.推行网上申报评审。自治区经济系列正高级经济师、统计系列高级统计师等部分系列职称评审,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
(三)继续下放评审权限
1.下放高职院校、包头广播电视大学高校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自主评审权;
2.下放中专(技校)、市委党校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自主评审权;
3.下放农牧业科学研究院农牧系列中、初级职称自主评审权;
4.向旗县区下放中、初级职称评审权及考核认定。
自治区将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等15所骨干示范高职院校高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权下放到学校,由学校自主开展评审。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盟市,由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组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四)破格申报条件
1.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获得下列奖项和荣誉之一的专业技术人才,经单位推荐,可直接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考评结合系列,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可不参加考试,直接参加评审:
(1)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2)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3)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突出贡献专家、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入选者;
(4)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获得者;
(5)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含原“自治区深入工农牧业生产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
(6)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引进人选;
(7)自治区321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
(8)科技成果国家级奖额定获奖人员,或科技成果自治区(省部)级一等奖额定获奖人员。
2.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获得下列奖项和荣誉之一的专业技术人才,经单位推荐,可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其中考评结合系列,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
(1)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地区工作,获自治区科技成果二、三等奖的额定获奖人员,或者自治区行业一等奖(含原盟市科技科技成果一等奖)两项以上的额定获奖人员;
(2)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获得者;
(3)自治区321人才工程二层次人选;
(4)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一层次人选。
3.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自治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采取网上申报、网上评审、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方式,由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各申报单位要对申报人员条件及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4.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军队转业干部调入(调整、安置)到企事业单位工作后,5年内初次申报职称,可不受职称任职资格限制,比照同等条件人员参评相应职称。其中考评结合系列,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
5.上述通过破格申报条件取得职称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五)有效衔接事业单位职称评聘
1.对于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以及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档案、图书、翻译、计算机等通用性强、广泛分布在各社会组织的职称系列和新兴职业,可实行评聘分开。
2.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聘。
(1)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开展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工作。
(2)其他事业单位申报职称评审,原则上按照单位正高级、高级、中级岗位空岗数推荐申报。确需超岗位职数评审的,申报总数应控制在已设正高级、高级、中级岗位数的5%以内(正高级、高级、中级分别计算)。申报比例以各级主管部门为单位统一衡量。
(3)符合“(四)破格申报条件”的人员不受岗位数额(比例)限制参加评审。
(4)为有效衔接事业单位评聘管理,对参评人员受聘时间不做硬性要求,由各盟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5)“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基层卫生高级申报和卫生系列社会化评审申报要一并计算申报名额。
(六)实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一线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1.对在旗县区及以下基层农牧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不作论文、科研成果要求。对苏木乡镇专业技术人才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2.打破学历专业限制。在旗县区从事专业工作满30年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在苏木乡镇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受学历、专业的限制,在业绩成果等其他条件符合的情况下,破格参加高一级职称评聘。
3.在苏木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2年的本科毕业生和满4年的大专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直接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全日制大学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在规定的考核认定年限基础上提前1年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4.经组织选派到苏木乡镇开展技术咨询、培训教育等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提供技术服务的专业技术人才,重点评价其实际工作业绩。
5.城市中小学教师、医生在晋升高级职称时,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的农村牧区基层工作服务经历,鼓励引导更多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服务。
(七)实施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1.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职称逐级申报要求的限制,直接申报相应专业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大学专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关中级职称业绩成果条件,可以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关副高级职称业绩成果条件,可以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考评结合专业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
2.对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的论文和继续教育不作硬性要求。
3.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到非公有制领域兼职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在批准的年限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创业或兼职期间的工作业绩可作为职称评审依据。
(八)继续实施疫情防控一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职称申报评审时,同等条件下向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倾斜。将抗疫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工作实绩。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援鄂医疗卫生人员和收治确诊病患定点医院直接参与医疗救治的一线医务人员,在高级职称评审中,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免除自治区专业实践技能考试,提前一年参加职称评审。其中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且满足职称评审业绩成果条件的,可不受现有职称取得年限限制,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具体人员范围由卫生行业主管部门确定。
(九)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
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将贯通领域扩大为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具体评审办法另行印发。
(十)促进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
按照《关于在部分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20号)以及《2020年关于更新公布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表的说明》,有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资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聘任,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十一)转系列评审
专业技术人才因工作岗位变动需参加转系列(专业)评审时,按照“先转后评”原则,在新工作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转评新系列(专业)同等级的职称;转系列满1年后,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申报新系列(专业)高一级职称评审。转系列人员参加晋升的,过去的资历连续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予以认可。
(十二)考核认定
1.在站博士后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出站后继续留在企业的可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国家规定需考试的专业,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再进行认定)。
2.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以考代评专业除外),经考核合格,可按照职称管理权限,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职称,不需要进行评审。其中,大学专科毕业、工作满3年的可认定助理级;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1年的可认定助理级;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满2年的可认定中级;博士研究生毕业,可直接认定中级。
(十三)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另行安排。
六、资格审核要求
(一)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将所有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报材料包括公示情况。
(二)主管部门复核。各级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予以报送;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由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时限统一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各旗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主管部门在上报材料前,要将本地区、本部门各系列申报人员花名册在相关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报材料包括公示情况。
(三)自评旗县区和单位评审结束后,通过各自门户网站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评审组织要求
(一)评委会核准备案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对全区组建的高评委会和自治区直属单位组建的中级评委会实行核准备案。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本地区组建的中初级评委会实行核准备案。未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组建的评委会不得开展职称评审,所发职称信息和颁发证书一律无效。
(二)完善专家评委库
自评旗县区和单位要充实完善中初级级职称评委库,并及时报送包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积极吸纳学术造诣深、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认真履行职责的专家,增加经验丰富的基层一线专家以及非公有制组织专家的比例,对专家评委实行跟踪考核、动态管理、随机抽选。
(三)报送评审实施方案
自评旗县区和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和申报材料的审核、整理、汇总工作,制定详尽的评审实施方案(内容须包括申报情况、评审时间、地点、评委会组建情况、评审工作程序、采取措施等情况;另附申报人员花名册、送审表、评委推荐名单等)。在开评一周前向包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意后方可开展评审工作。
(四)评审工作要求
1.坚持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按照评审条件进行评审。控制评审质量,做到好中选优,确保评审的社会公信力,切实发挥职称评审的指挥棒作用。
2.严格按照评审权限开展工作,不得超范围、跨专业受理或评审职称,不得违反规定降低评审标准和申报条件,不得违反评审程序。
3.遵守评审工作进度要求,确有困难不能按期评审的,要提前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同时抓紧做好评审各项准备工作。
4.明确评委会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责任,不得干涉专家评审,强化评审考核,建立倒查追责机制。
5.加强封闭式入围评审管理,保证评审工作不受外界干扰;实行评委轮换制度,保证三分之一以上的评委实行轮换,已经连续三年担任职称评审工作的评委,原则上不再担任本年度的评委;自主评审须保证一定数量的非本单位同行专家评委参加;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职称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评审的公平公正。
6.对在旗县、苏木乡镇中小学、卫生、农牧业、林业、水利、乌兰牧骑等基层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评委会评审时,可单独设组、单独评审、单独确定通过率。
(五)职称评审结果核准备案和发证
1.各旗县区、自评单位在评审(工作)工作结束10日内,将《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花名册》、公示期间举报事项处理情况及正式核准备案报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同时,将评审数据上传职称管理系统(nmgrck.cn/zcps/login/index.shtml)。
2.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通过后,制发职称电子证书。评审通过人员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查询打印个人职称电子证书。
3.从中央单位、外省市和军队通过组织调动、转业安置或个人自主来我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其在区外(军队)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评委会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需要换证的,按照职称管理权限,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并统一换发职称电子证书。
八、其他事项
(一)加强监督管理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职称评审综合管理、协调落实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单位,采取随机抽查、巡查、复查等方式,加强对职称评审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对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地区、部门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限期予以纠正,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不能按期纠正的,责令停止评审工作,直至取消评审资格,追究相应责任。
(二)严肃评审纪律
1.申报人所在单位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对把关不严、违反规定程序的,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对未履行公示程序的评审结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一律不予核准备案。
3.对公示期间举报反映的问题,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组织核实,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对未按计划进度完成年度评审任务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
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申报评审职称须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评审工作结束后,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并归档备案。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学术不端、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予以撤销,并将人员信息记入失信黑名单,从次年起,三年内不允许职称申报评审。
(四)优化服务水平
1.实行“一次告知、一次申报受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和用人单位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布职称政策相关文件和咨询电话,在办公场地醒目位置张贴纸质的职称申报相关工作要求,制印《职称申报评审一次性告知书》,认真履行一次告知、一次申报受理义务。经办人员要熟练掌握职称工作相关政策要求和工作流程,认真审核及时接收申报材料,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2.健全职称信息化服务体系。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做好历年职称评审信息数据采集整理,抓紧时间整理上报。依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加快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在实现职称评审信息区内互联互通的基础上,逐步实现跨省区互联互通,不断提升职称评审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
(五)严格评审收费管理
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1202号)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内人发〔2001〕124号)规定收取评审费用,不得另行加收费用。
(六)严格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保障考试安全,做好考试服务,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合格证书。严肃考试工作纪律,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力度,维护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公平、公正。
职称制度改革事关全局,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准确领会文件精神,严格职称评审纪律,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要切实增强职称评审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组织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职称制度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
此前的有关文件(含各职称系列评审条件)规定,凡与本安排意见不一致的,按照本意见执行。
附件1: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docx
附件2:2021年申报人员数目统计表(事业在编).xls.xls.xls
附件3:2021年申报人员数目统计表(事业非在编).xls.xls.xls
附件4:22021年非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审核时间安排表.xls
附件5:2021年中小学教师系列和非中小学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审核时间安排表.xls
附件6:包头市2021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花名册.xls
附件7:自评地区及单位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核准备案花名表.xls
1.1毕业论文相关知识欠缺
多数本科护理专业学生是首次接触毕业论文,在这之前他们从未受过相关的完善而系统的写作训练,致使不少学生一时无所适从。而且,医学护理学专业学生毕业论文的设计通常在进行临床实践实习的前期,而这一时期通常正是重要的专业课学习阶段;同时,这一时期的学生又面临着各种考试以及就业单位的种种考核等实际问题,缺乏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系统地研究和准备毕业论文课题的设计。
1.2教学管理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近年来,高等教育的规模呈膨胀性发展,学生数量增加迅猛,而相关的管理人员有限,管理水平又参差不齐,面对各种变化的新情况,不能与时俱进地迅速做出应对。南阳理工学院作为一所综合性高等院校,学科门类较多,各学科对毕业论文的要求大多不同,这给管理工作更增添了难度。而且,个别管理人员办事推诿、拖拉、不负责任,导致教学文件不能迅速有效地传达到指导教师手中,统计数据不准确、不及时,对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影响较大。
1.3指导教师投入精力有限
由于学生数量猛增,师生比例存在着严重的失调现象。就我院医学护理专业而言,每位指导教师带有十多个毕业学生,而且多数教师都承担有大量的科研和教学任务,投入指导毕业设计的精力明显不足。个别教师对工作相当不负责,甚至有的教师连学生的毕业论文都没有仔细地审阅,致使论文中出现大量的低级错误。在开题和答辩时,一些教师既不提问也不指正,或者教师自身的知识面较窄、知识层次较低,这些问题的出现也造成了毕业论文质量的严重下滑。
1.4部分学生缺乏进取精神
毕业论文设计时期也是教学管理上相对松散的时期,尽管这段时间事情比较多,但教学内容的时间性要求不像课堂教学那么严格,这使得有些自控能力较差的学生,对自己放任自流;有的学生文字表达和综合分析能力较差,却不虚心请教;有的学生不拟定提纲,写论文时东一句、西一句,不能合理、正确地描述课题内容和自己所从事的临床实践工作。
2论文改革的探索与实践
2.1建立全过程动态监管体系
为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管理,笔者设想构建出一套包括4个层次(教师—专业系—学院—专家组)的动态管理模式,并从我院医学护理本科毕业设计开始实施,可以较好地解决学生、指导教师及院系之间的协调与监管问题,从而取得良好的效果。体系流程详见图1。从图中可见,监控体系主要包括论文选题与设计、设计的实施与督查、成果评估3个核心环节,过程严谨,工作量饱和。各环节的具体特征如下。
2.1.1论文选题与设计这一环节从临床实践前4周开始进行,采取“题目公开、双向选择、院系调控”的方法,指导教师结合临床实践需求、医院实际状况、科研项目、教学改革与管理、学生自身素质水平等情况设计题目,题目要求本着目标明确,难易度适中,可控性强的特点,特别要注意结合具体临床实践。既可以由导师亲自设题,也可以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主动性,根据所查文献资料等自己进行选题,选题可全方位、多角度涉及。设计完毕的课题由导师汇总至系里,由系审核评估小组对每一个课题进行“盲审”,包括题目的方向、深度、广度及工作量等,对不合格的课题坚决予以退回,要求重新修改完善直至达到标准要求。最后,由系审核评估小组将合格的课题送交学院教学督导小组,后者对所选课题进行总审把关后,上网公示。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一环节要有一个发动宣传时期,针对全系护理专业将要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全体学生,邀请经验丰富的专家进行写作和培训指导,从而使护理专业学生了解本专业的新知识、新动态,开阔学生的视野,培养学生的科研使命感和责任感,激发其求知欲和科研兴趣。还应组织指导学生阅读专业刊物,在校园内创造良好的科研氛围,并向学生介绍成功者的典型事例,树立信心,激发兴趣。最后,将选题表和任务书分发给每位学生,并要求其撰写课题大纲并将选题表和任务书填好,交给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修改后再将以上材料返回给所指导的学生,使其能够有针对性地参与到临床实践之中。
2.1.2设计的实施与督查这一环节是完全的动态流程,从资源的合理组织(包括查阅文献资料、应用相关的实验设备、收集病例、论文的设计规范等)到设计任务的完成,涉及的各种相关表格和项目的填写,学生是主要实施者,指导教师负责指导、解惑和把关,学院督导小组进行全过程监控。
学生根据课题设计任务书的要求仔细规范地收集病例,分析总结,找出其中的规律。其中病例的收集是关键,要尽可能多地去收集病例,对所收集到的病例要尽可能详细地进行记录,做到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对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和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及治疗处理意见等都要做到认真、仔细地记录。在这一过程中,学生要随时和导师进行交流沟通,并在导师的指导下做好开题报告的撰写工作。开题报告撰写完毕,由系审核评估小组再组织相关方面的专家对开题报告进行评审,特别是对开题报告中相关内容的创新性进行严格评估。评审完毕,将需要补充修改的意见及时反馈给学生,让其根据专家指导意见进行下一步的工作。随后,学生根据设计任务书拟定各周计划进行前期具体的课题设计工作,主要涉及细节方面的完善等内容。
学院督导小组要严格进行监督管理,包括严格执行教师和学生的考勤和请假制度。督导小组应定期聚会,反馈意见,提出建议,及时解决问题,特别是对学生在临床实践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和心理问题更应该特别关注,确保学生安心顺利地进行临床实践和毕业课题设计。为保证毕业论文保质保量地完成,根据周进度计划表,要在中期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检查工作,并将所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总结和通报,多方沟通以确保问题通过最有效的途径得以迅速解决。
临床实践后期,要求学生抓紧时间完成毕业论文,并深入总结探讨,将所遇到的具体情况随时和导师沟通交流。待论文写作完成之后,要求学生特别仔细地去审核其中的关键词、统计数据表、图表、参考文献等相关内容,注意其中的规范书写方式,避免学生养成粗枝大叶、马马虎虎的写作习惯。随后,进入到毕业论文的结题审核和专家评定阶段。要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严格仔细的审核评定工作,在选择专家时,必须邀请课题专业相关领域的专家,专家组的成员不得少于7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不少于5人,专家评审小组的主席必须是取得教授或主任医师职称的人员。毕业设计的实施与督查这一环节是毕业论文最主要和最核心的环节,整个过程大约历时18周。
2.1.3成果评估毕业论文质量评价包括: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临床案例收集、整理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设计方案和结构的合理性、创新性;独立工作能力;文字综合表达能力的准确性、规范性;图表的美观和质量;整个设计写作过程的工作态度。其中导师和评审小组成员的意见各占20%,答辩小组意见占60%。答辩内容包括个人对论文的设计撰写的全过程、遇到的难题及解决办法;论文形式的规范性以及内容的质量高低;论文答辩过程中回答问题的严谨性和正确程度等。由答辩评委会小组教师根据学生的答辩情况分别打分,最终得出平均答辩成绩。综合导师和评审小组成员给出的成绩以及最终答辩成绩,得出综合成绩,并经学院教学评审委员会进行最终审核和验收后,将成绩在网上进行公示,并以此来评估导师教学和学生培养目标相符合的程度。对于特别优秀的毕业论文,由学校推荐并提供经费在相关专业期刊发表,为提升专业品牌和研究成果服务于社会做贡献。同时,对毕业论文的作者及其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从而在全院范围内起到示范带动作用。毕业设计成果评估这一环节大约历时2周。
2.2建立学生论文意见反馈统计数据库
在学生完成毕业论文答辩之后,根据我院护理专业本科生培养计划和相关文献资料,设计一些调查问卷,如调查学生对毕业论文的认知和态度,包含是否有必要写毕业论文、写作态度是否认真等多个选项以及学生在撰写毕业论文前、中、后期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建议的解决办法等。前者可以采用半开放问卷,而后者可采用开放性问卷,允许学生自由回答。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再次和学生进行互动交流。一方面,可以真实而充分地反映撰写毕业论文是否在学生中起到积极的效果,另一方面,也可以从交流中发现存在的问题,通过积极地探索研究,找到相应的解决办法,为之后的毕业生论文设计的顺利进行做更为完善和充分的准备。同时,将这些调查资料建立数据库,其中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既可以在整个学院内部之间进行有效交流,也可以在兄弟院校之间进行交流,以实现成果和经验共享,为整个高等院校的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做出贡献。
教师绩效考评的主要任务,在于通过绩效考核结果的反馈来提高全校教师教育教学实际工作能力,提高全校教师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减少教师在工作过程中出现学术不端和职业道德下滑等不良现象,提高学校整体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实现学校总体战略目标,为学校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
二、民办本科院校绩效考核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考核指标脱离实际,难于定量考核教师的整体水平。当前,大多数民办本科院校设置的教师绩效考核指标并没有从本学校实际情况出发,而只是简单照搬照抄兄弟院校的绩效考核指标,学院在绩效考核实施初期就是在其他民办本科院校绩效考核管理方法的基础上进行了部分修订,设置的考核指标包含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性、教学工作量的达标情况、备课充分程度、授课熟练程度、教学管理效果、作业布置数量和质量、实习报告和论文等批改、考试相关工作执行情况,参加会议及培训,仔细分析发现这些考核指标大多数只能定性评价,很难定量考核教师的整体水平。(二)绩效反馈不及时,教师满意度普遍偏低。绩效反馈作为绩效管理中的关键环节之一,在实际绩效考核操作过程中,绩效考核结果先是上报学校高层主管领导审核,再把相关问题汇总反馈给相关分院及系部领导,但作为基层管理的系部领导或分院领导却很少及时单独找有问题的教师来沟通反馈绩效考核的结果,甚至与个别教师反馈过程中发生语言冲突或让教师产生抵触情绪。因而作为问题教师无法及时了解自己在工作中不称职的地方,而教师绩效改进和能力提升计划对教师而言只是一种奢望,因此大多数民办本科院校的教师对绩效考核结果及应用的满意程度普遍偏低。(三)绩效考核小组成员的主观性和随意性较强。民办本科院校在教师绩效考核时,会组建一支专门的绩效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成员包括学院高层领导、人事处相关负责人、各系部主管领导、教研室主任和优秀教师代表,这是一支临时性的团队。这支团队构成看似很科学合理,但深入研究后可以发现,他们完成教师绩效考核工作都是利用工作以外的时间或召开临时短期会议来完成考核,可见他们用以考核的时间完全不充足,导致考核小组成员在绩效考核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失误现象,对于被考核者的考核往往难以按照教师绩效考核指标来作出客观的评判。(四)只重视绩效考核结果,难于产生激励效果。目前,民办本科院校所实行的年度绩效考核制度从理论和程序上分析很正常,但从考核实际产生的效果来衡量,在具体绩效考核过程中缺乏必要的监督和及时指导,导致绩效考核结果有失公允。但是学校高层领导只能见到这些变异后的绩效考核结果,并将其结果运用于本校教师的管理,例如:教师的薪酬增加、培训机会、职称评审和职务晋升都受绩效考核结果的影响,从而很难对教师产生争先创优的激励作用。
三、提升民办本科院校教师绩效考核质量的对策
(一)量体裁衣式设置绩效考核指标。1.绩效考核指标的设置要符合民办本科学校自身的实际情况。在具体绩效考核过程中要明确考核指标的含义、细化具体考核指标,结合教师岗位的实际工作特点来设计考核的指标。例如对教师的绩效考核可以突出师德、专业素养、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及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考核。只有这样的考核才能对教师的工作履行情况进行全面及客观的评价。2.倡导以定量考核为主,定性考核为辅。绩效量化考核能更准确地深入分析具体问题,具体的量化数字更直观、更有说服力,更能精准地反映出全体教师的工作实绩。因此,在制定教师绩效考核指标的过程中,要对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完成情况运用定量考核分析,而对于教师的职业道德则采用定性的考核方法,最终建立以定量考核为主、定性考核为辅的科学考核体系,从而形成良性竞争氛围和长效激励效果。3.科学有效地分配绩效考核主体所占比重。第一,每一个考核的指标在整个指标体系中所占的比重,如师德风范、科研转化量、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备课情况、授课情况、教学管理等方面的考核各占多少百分比,一定要突出教师职业道德所占的比重。第二,绩效考核主体在整体的评价中所占的比重,如分院或系部主管领导、教研室负责人、教学督导和学生等各主体的评价占多少比重,这方面要突出学生评教所占的比重。(二)健全绩效面谈和绩效反馈机制。通过绩效面谈,让教师了解自己的优点和缺点,并能够按照相关考核要求扬长避短。基层主管领导要与教师充分沟通后达成共识来制定相应的教师绩效改进计划,降低教师教学工作中的失误率,从而提高教师整体绩效。通过运用绩效反馈,有助于减少冲突和教师的对立情绪,有助于教师绩效水平的提升,有助于提升企业整体绩效管理水平。美国心理学家斯金纳说:“人的行为结果越及时地反馈给本人,对其工作改善越有效”,所以相关管理者要把绩效考核的结果及时有效地反馈给教师本人,从而达到实现正强化的效果。(三)加强教师考核监督过程管理,畅通教师申诉主渠道。加强教师绩效考核过程中考核主体的行为监督,引导教师在日常工作中形成规范化的行为。考核小组成员要客观公正地对每位被考核教师进行全面评价,防止教师学术不端的行为及培养教师高尚的职业道德。绩效考核的最终结果要在校内多渠道公示,接受全校教师监督和质疑,并允许教师通过正当申诉渠道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样可以及时纠正考核小组成员出现的失误,减少教师绩效考核过程的行为,消除教师对考核结果的误解,从而增强教师绩效考核的权威性。(四)加大教师考核结果的应用范围,提高教师满意度。绩效考核结果若不及时用于实际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那这样的考核就形同虚设,毫无任何意义,只有加大教师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范围和力度,才能让教师绩效考核产生应有的作用。学校管理人员应该将绩效考核结果应用于教师薪酬调整、培训进修、晋职评审、职务晋升和评奖评优等方面,在这种全面考核体系内的教师会不断自我提高,自我超越,从而提升学校整体的凝聚力和国际竞争力。
四、结语
民办本科院校教师的绩效考核作为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已成为当前高校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还会影响到学校的战略规划和办学目标的实现。只要实施高效的绩效考核并及时反馈绩效考核结果,就能更好地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激发教师的教学热情,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树立学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民办本科院校通过自身内涵建设,筑巢引凤,高层次优秀人才就会不断加入教师行业,从而壮大民办本院校的师资队伍,最终实现创百年学府,育产业精英的宏伟办学目标。
作者:黄亚敏 单位:广东科技学院
【参考文献】
[1]周跃军,罗秋明.我国高校教师绩效考核中的问题与对策[J].教学交流,2008,7
[2]何宇媚.广东高职院校教师绩效评价制度改革研究[J].广州职业教育论坛,2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