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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论监督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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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论监督

第1篇:网络舆论监督范文

一、公信力的缺失

网络媒介凭其传播的多维性、覆盖的广泛性等“泛媒体”特征成为第四大媒体。也因此,网络舆论监督具有最广泛的群众基础。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09年1月的第2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08年12月31日,中国网民规模达到2.98亿,普及率达到22.6%。在有着最广大民意的同时,网络信息的可信度却成反比,2008年8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第22次统计报告显示,大部分网民倾向于认为网络内容可信度一般,认为可信和非常可信的仅占15.7%。

媒体在舆论监督中所起的作用是建立在公众对它的信任基础之上的。网络媒介中传播的信息因为缺少严格的信息过滤机制,很大部分是夸大事实、扭曲本性的失真炒作,这不仅严重违反了新闻操作中所要求的真实性、客观性原则,也为网络舆论监督带来了较高的风险。

一方面,网络舆论监督中具有广泛性和多样性的信息传播者大多是未经过专业培训的非媒体专业人员,所以常常在网络舆论监督过程中出现信息真实性和客观性偏差。另一方面,不少网络信息传播者为吸引他人眼球、赢得个人网页的高点击率,或处于某些利益集团为攻击对手打击报复,便制造假信息和噱头,扭曲夸大原本事实并对其炒作,利用互联网失真消息。

解决这一问题必须确认网络“把关人”。美国社会心理学家、传播学奠基人之一的库尔特・卢因提出“把关人”概念,他认为信息的传播网络中遍布了“把关人”,只有符合群体规范或把关人价值标准的内容才能进入传播渠道。在网络广阔平台上的自由浏览信息和发表见解中,若传播者能明确地建立把关人制度,就能在不良信息扩散之前或传播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前,予以及时约束。

二、制度保障的缺失

在当今我国的舆论环境下,网络力量已经占据了重要的地位,许多官方部门也开始认识到这一态势。可是,网络舆论监督虽成为公开政府信息实现廉明执政的一种手段,但其本身却一直找不到法律上的支点。缺乏法律的保障,随时可能碰到雷区。

首先,“以暴治暴”的恶化。在网络舆论监督中,许多曝光事件的最先发动者一般是牵涉到该事件的关联人。他们为维护自身利益对他人进行披露或人身攻击,即便是为声张正义,也因其未利用法律道路解决问题而脱不了“以暴治暴”的嫌疑。长久下去,健康的网络道德规范建设进程让人担忧,若不及时转变网民的观念,仍旧默默支持以这种粗暴的方式泄私愤打击报复,那么我们失去的将不仅是网络道德建设的阵地,还有网络舆论监督不可或缺的社会责任感。

其次,网络调查易引发司法冲突。网络舆论监督往往引起一系列的网络调查。网络调查多以人的逻辑推理和社会道德定论。网民在对社会重大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进行监督时,更容易形成一种定性的舆论导向,对于处于审判过程中的司法机关带来巨大的压力,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审判结果。

再次,民间舆论监督网站面临着道德和法律的双重困惑。民间舆论监督网站正逐渐成为网络舆论监督的一大阵营,独立调查人多再次活跃。如李新德的“中国舆论监督网”、姜焕文的“中国民间举报网”等。但是民间舆论监督网站没有明确权力机关能赋予调查人调查的权力,也没有明确国家部门能给调查人发放采访许可证,作为公益性质的调查团还会遭遇调查资金的牵制,大众不能保证调查团本身的透明化和公开化,不能保证长时间后不被商业利益所利用,成为相关利益群体变相谋求利益的手段,种种原因都成为它前进的障碍。

制度保障的缺失呼唤相关法律条文的出台,同时需要不断地加强网络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只有用道德的力量呼吁社会保护和尊重他人的权利,用明确的法律条文制裁故意恶性网络暴力事件,用切实可行健康的方式保障人们的监督权,才能创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才能从根源上减少网络失控和网络暴力,最终保障网络舆论监督的良性发展。

三、理性的缺失

网络监督与网络暴力之间常常只有一步之遥,特别是在当今网络舆论监督缺乏明确的法律制约的情况下。“人肉搜索引擎”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出现的,许多人通过“人肉搜索”解决问题,利用互联网广阔的网络群体覆盖优势,找出涉及该事件的相关人员,将其私人信息擅自公布在网络上,众人便开始一场道德的讨伐。当网络群体聚集一起,人肉检索处理信息的能力迅速叠加膨胀,随时暗含着社会的隐患。这种缺乏理性的肆意搜索攻击并非每次都能真正地伸张正义。而所谓的游走于法律边缘的民主方式,却往往因为搜索行为是否违法的界限的模糊而对被搜索公民的隐私权造成侵犯。

通过网络举报打击官员腐败已逐渐被人们所利用,成为当今网络舆论监督的重要方面。但是,即便惩恶扬善也需要“程序的正义”,只有建立在守法前提下的网络监督才是有保障的舆论监督。

四、结语

虽然网络舆论监督存在以上缺陷,但不能由此否定它的积极作用。网络舆论监督需要加强与传统媒体的互动,形成舆论监督的合力,共同促进我国舆论监督事业的发展进步。同时全社会自上而下全民行动,重视网络道德建设并积极维护,切实提高网民素质,才能真正实现良好的网络舆论监督秩序,才能切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2篇:网络舆论监督范文

【关键词】网络议程设置 舆论监督 宁波PX事件

2012年10月,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炼化扩建一体化项目(又称PX项目)因为受到当地民众的强烈反对而下马,后由浙江省宁波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公布,经宁波市与项目投资方研究决定:坚决不上PX项目;炼化一体化项目前期工作停止推进,再进行科学论证。作为宁波当地“十二五”规划的PX项目说上就上,说下就下,最终以民众的反对、政府的妥协而告终,就事件过程中几个舆论主体的表现而言,这一颇具戏剧性的结果一方面体现了政府对民众抗议言行的尊重和理解及以和平方式解决公共事件的理性态度,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在公共事件中传统媒体“议程设置”的缺失和网络舆论监督的得力。

议程设置理论认为,媒体的新闻报道和信息传达活动赋予了各种议题不同程度的显著性,影响着人们对周围世界的“大事”及重要性的判断。多种因素作用下的传统媒体有着信息“把关人”的身份,社会公众更大程度上是作为“受众”而存在,参与议程设置的机会微乎其微,当公众意见与媒体的政治意见相左时,公众的话语权甚至会被屏蔽。在我国,传统媒体议程设置的权力受到政府的干预和政策的制约,传统媒体很大程度上须依照政府的价值取向设置信息传播的议程,根据社会需求筛选出与主流价值观相符的的议题成为“公共意见”,因此这些“公共意见”也多是与官方思想一致的主流意见。宁波PX项目规划拟扩建年产1500万吨炼油、120万吨乙烯炼化一体化项目,总投资约558.7亿元,建成后镇海炼化将成为国内乃至亚洲最大的综合炼油石化企业,项目的建成将有力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对于PX项目的环保问题,宁波市有关部门与当地民众的看法是截然不同的,相关负责人也强调炼化扩建一体化项目将投入约36亿元环保资金,按照环保部门要求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执行最严格的排放标准,因此认为群众对环保的担忧是不必要的。但当地政府显然没有运用好主流媒体的话语权,对于公众的反对声避而不谈视而不见,对项目的可行性以及民众所担心的项目弊病的解决方案也没有在第一时间公开澄清说明。我们有理由认为,相关部门在民意面前绕道回避的态度,是缺乏公信力的表现。为了追求预期利益,在项目决策过程中放弃与民意沟通的做法更是行不通的,只会导致其在反对的舆论声中一步步陷入被动。

相反,公众的意见是鲜明的,当地民众坚决反对PX项目的建设,采取堵路、静坐、拉横幅、散发传单、阻断交通等方式抗议,部分人员在上访和反映问题过程中,甚至出现聚众非法拦截机动车、故意毁坏财物、冲击国家机关等严重干扰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然而,因为这类与政府的形象及作为有着莫大的关系,其政治敏感性使得当地的传统媒体对这一事件的追踪报道谨慎而有限。在当地传统媒体报道缺失的情况下,是网络对民众反对呼声的热议吸引了其他地方媒体的介入,网络爆料引发了全社会的关注。公众绕过了传统媒体对议程设置的把关,抓住之前发生在厦门、大连等其他地方的同类事件为典型,通过网络传播使反对的声音上升到新的高度,其引发的是对于公民权利、公共利益的讨论和对政府利益、专家操守的质疑。

公民在网络这个相对民主开放的话语空间里自由交流,由政府和少数社会精英群体主导的话语权,分散到了广泛的社会公众手中,基层群众的观点得以表达和传播,为公众参与议程设置创造了条件。通过网络论坛、贴吧、博客、播客等形式,这些反对PX项目的示威活动得以并形成交流互动,无数网友积极响应和反馈,反对意见通过跟帖、转载、回复留言等形式不断传播且影响力越来越大,网络的显著性使得本来只是一两个人或少数人的意见演变成公共意见。由此,宁波PX事件由一个地方性环保事件上升到维护公众利益的公共事件。如此,根据“沉默的螺旋”理论,随着交流互动的不断深入,反对意见持续上升并占据主导地位,在网络舆论中呈现压倒性的优势就不足为怪了。

网络是意见交流的公共平台,而PX项目的反对者们在网络中寻求的不仅是意见的表达,更是希望通过网络吸引更多的社会关注,集结更多的群众呼声,使单薄的个人力量转变为社会力量,从而形成舆论压力,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并最终处理解决问题。这也是公民参与网络议程设置的意义所在。在探讨公共事件的过程中,网络汇集了民间的智慧,整合了分散的社会力量,将网民自由的情绪和态度转化为自觉的行动,使来自底层的声音成为网络舆论的主导,网络舆论的支持成为公众与政府在意见分歧的博弈中取胜的关键。

此外,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的互动所形成的舆论监督合力也是公众意见胜出的重要原因。当传统媒体舆论监督力量式微时,就需要网络力量的支援。当传统媒体对于PX项目反对者的支持声由于地方政府的屏蔽越来越弱时,网络论坛帖子等舆论形式率先冲破了地方政府的信息封锁,在网友中产生极大反响。不少商业网站陆续转引消息,有的甚至开辟专题网页介绍有关宁波PX事件的前因后果,这些网站专题汇集了各类媒体信息,不仅有网络媒体的追踪报道,还转载引用传统媒体的采访手记,并附有相关图片、视频等,海量的网络消息极大地满足了人们及时获知信息并参与这一公共事件决策的需求。

在政府规制、传统媒体报道被屏蔽时,网络在舆论监督中就发挥了主体作用。这时,作为信息来源的主要渠道,网络汇聚了最广泛的公众意见,进一步增加了信息的透明度,其传播影响的不断扩大引起政府决策层的关注并推动了事件的有效解决。在网络这个超越地理、阶级界限的空间里,不受地域疆界、行政区划和身份限制的公众可以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利益诉求,打破了舆论监督的种种桎梏,这种自下而上的舆论监督方式得以发挥功用。在宁波PX事件中,在当地媒体只为项目宣传造势,听取群众意见的政府网站被关闭,民意诉求渠道不畅的情况下,人们通过网络渠道,如论坛、贴吧、博客、播客等方式获得和传播信息并发表自己的意见,网络舆论监督真正实现了以大众为主体的舆论监督。

与此同时,网络舆论对PX事件的强烈关注也势必会影响到传统媒体,给传统媒体造成无形的舆论压力,使PX事件成为传统媒体不可回避的报道议题。当宁波PX事件成为网络讨论的热点之后,各地传统媒体也陆续追踪报道,并与网络媒体形成互动。互动中的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体“各显神通”,网络媒体多关注事件阶段进程的报道,而传统媒体则多侧重于深度报道和评论,这种互补实现了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的聚合,使舆论监督成为铺天盖地的力量。

总而言之,网络打破了传统媒体议程设置的垄断地位,改善了公众意见传播的方式和力度,成为民意表达的重要渠道,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舆论监督作用。在宁波PX事件中,公众参与了网络议程设置,掌握了舆论监督的主动权,政府最终的态度是直面问题、听取民意,双方的矛盾似乎也得以缓解。然而,我们不应该过分依赖网络舆论的监督作用,应当客观地看到,网络舆论中夸大其词的虚假信息和个人主观情绪化的非理性言论始终存在,其负面影响不可低估。不同的选择会带来不同的结果,我们的政府在论证项目合理化的过程当中,也应该合理地控制和利用好网络媒体,避免错失良好的发展机遇,充分利用网络舆论的力量积极推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①郑兴东:《受众心理与传媒引导》[M].新华出版社,2004

②孙玮:《我们是谁:大众媒介对于新社会运动的集体认同感建构——厦门PX事件大众媒介报道的个案研究》[J].《新闻大学》,2007(3)

③蔡前,《以互联网为媒介的集体行动研究》[J].《求实》,2009(2)

④武锋,《弱势群体——传媒——主流受众互动关系研究》[J].《东南传播》,2009(1)

第3篇:网络舆论监督范文

【关键词】新媒体;舆论监督;现状;媒介审判;发展趋势

舆论监督是公共意见的媒介表达,是新闻媒体的一项基本功能[1]。它是新闻媒体通过传递政府事务、社会事务以及公共领域范围内一切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而为公众所了解,并在公众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舆论声势而对社会权力机构的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的传播活动。它对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新媒体的发展,尤其是网络的普及使其作用更加凸显。充分利用新媒体来完善我国的舆论监督机制已经成为我国舆论监督事业的发展趋势。

传统媒体报道下我国舆论监督的现状

舆论监督总体效力不足。在西方,新闻媒体由于其舆论监督的强大力量而被称为在行政、立法、司法之外的“第四权力”,而在我国,舆论监督虽然在原则上备受各界的欢迎,但在实践过程中,新闻媒体只具备舆论监督的权利,不具有强制性和法律效力,经常被各种力量所控制、所约束,没有充分发挥自身作用,出现总体效力不足的状况。

首先,舆论监督的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所有为约束权力而进行的监督,要顺利地实现自身的作用,都要有完善的法律对其进行保障,舆论监督更是如此[2]。记者常被人们冠以“无冕之王”的头衔,是社会监督和社会正义的守望者,是社会舆论的引导者,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近年来,我国的法制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但舆论监督方面的法律制度还不完善,还没有建立起一套比较完整的舆论监督法律体系,使得新闻媒体在进行舆论监督时,往往要承受巨大的压力和阻力,新闻工作者甚至有可能遭遇暴力侵袭,记者被打事件亦屡见不鲜。2012年2月13日,广州日报记者由于调查校车超载事件而被打至骨折便是一例。类似事件屡次发生,使得记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受到威胁和侵害,使得舆论监督时常难以为继或半途而废,而最终损害的是公众的知情权。

其次,舆论监督的组织结构不健全。舆论监督之所以出现总体效力不足的状况,最重要的原因是新闻机构——舆论监督的载体,仍未获得相对独立的地位[2]。在我国目前的媒介运营管理机制下,媒体属于事业单位,能够进行企业化经营,但仍归各级党政机关管辖,媒介仍会受到许多限制和制约。媒介要想使自身的舆论报道更加有力,首先就要获得相对独立的地位,要有独立的财权、经营权和用人权。只有舆论监督主体获得独立,舆论监督才能真正实现独立。

舆论监督的效力过度。虽然舆论监督在总体上效力不足,但在某些具体的舆论监督事件中,新闻媒体掌握着大量优势资源,与报道对象处在不平等的地位,容易出现监督过度的状况。

第一,媒体超越自身职能,越俎代庖,造成“媒介审判”,影响司法公正。“媒介审判”是指新闻媒体在司法审判之前就对报道对象进行定性,超越正常的司法程序,影响司法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它是新闻竞争日趋激烈下的产物①。尽管司法公正需要舆论监督,新闻媒体通过对司法程序的监控和积极介入,可以有效地遏制司法腐败。然而假如监督过度,超越媒体职权范围,利用媒介资源,想当然地报道案件,甚至借助公共舆论的力量来影响司法判决,就可能变成“媒介审判”[3]。例如,在南京彭宇案中,由于媒介过度强调“救人反被诬撞人”、道德滑坡等论调,把彭宇塑造成为一个救人的英雄,使得公众忽略了彭宇确实撞人这个事实,对司法机关产生了强大的舆论压力,影响了司法的公正。

“媒介审判”是其职能错位的具体体现,这不但会损害新闻媒体作为社会公器的形象,同时,也会造成司法独立与新闻自由的天平过分倾斜,与法治精神相违背。

第二,媒体侵犯公民的名誉权和隐私权。媒体拥有得天独厚的媒介资源,在进行传播过程中,与传播对象相比处于明显的优势地位,加之某些新闻从业人员缺乏职业道德,使得媒介在进行舆论监督时侵害公民名誉权和隐私权的事件时有发生。例如,在2011年11月10日发生的杨武事件中,记者为了吸引公众的眼球,在违背受害人意愿的情况下,冲到受害人家里用“长枪短炮”对着女受害人,对其造成了二次伤害,侵犯了女受害人的隐私;在拍摄杨武的儿子时,记者也没有采取打马赛克等任何保护措施,这同时也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利益。杨武事件中,记者对杨武一家造成了二次伤害,这不仅违背了基本的媒介伦理,同时也是媒体侵犯公民隐私权的典型案例。

新媒体崛起后我国舆论监督出现的新特点

新媒体的崛起使我国的舆论监督出现了新的变化,尤其是网络的发展为我国舆论监督开创了新的局面。许多民众自觉运用新媒体来进行舆论监督,使得舆论监督真正普遍化、平民化。笔者以网络为例来揭示新媒体崛起后我国舆论监督出现的新特点。

网络作为新媒体的一种,引发了传播方式和沟通方式的革命。网络传播无须第三者,可以顺利实现无中介传播;网络传媒使得具备相应条件的人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向任何同样具备相应条件的人提供信息、分享信息真正成为可能;在网络的虚拟空间中,任何民众都能平等发表意见,网络为舆论监督泛众化和民主性的加强提供了技术上的便利性[4]。网络的这些优势都加快了舆论监督的步伐。

网络加快舆论监督的进程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以新浪、网易、腾讯、搜狐等门户网站为标志的网络媒体通过对传统媒体内容的整合,以及新闻中论坛的开设,能够容纳海量信息,并能够快速地传递给公众,使得公众能够更加快捷方便地获得涉及自身利益或者自己所关心的涉及公共利益的相关信息,从而为其形成舆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强国论坛、天涯、猫扑、微博、博客以及QQ群等社交型平台,为网民发表意见、相互交流、形成舆论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是民意表达的新渠道;网民通过对事件的关注以及意见表达,能够形成舆论压力,使事件成为热点,受到关注并最终得到解决。

其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事件有:2007年山西黑砖窑事件、华南虎事件;2008年天价烟事件、瓮安事件;2009年躲猫猫事件、罗彩霞案以及2010年的宜黄强拆自焚事件、“我爸是李刚”事件,还有2011年的宋江明事件、郭美美事件,2012年成为治理环境污染“代名词”的“PM2.5”更是受到新浪微博、网易微博等网友的普遍关注。这些重大舆论事件都是通过微博或者论坛披露、经过网民充分的讨论后,形成了强大的舆论,而后引起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介入,扩大了事件的声势,使事件获得更加广泛的关注,并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致使事件得到解决,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罚。由此观之,网络等新媒体已经成为民众遏制腐败、维护自身利益的新方式。

综上所述,新媒体崛起后我国舆论监督的新特点为:(1)扩大了舆论监督的范围和监督对象,使监督更为深入;(2)借助新媒体,公众的意见能够得到更加充分的表达,其在很大程度上更能真实地反映民意;(3)新媒体使舆论监督更加具有即时性和连续性;(4)利用新媒体的潜在影响力,扩大舆论监督的声势和规模。

新媒体语境下舆论监督的发展趋势

根据我国舆论监督的现状以及新媒体崛起以后舆论监督出现的新特点,在新媒体语境下,我国舆论监督将会继续呈现以下发展趋势。

公民的舆论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公民既是舆论话题的发现者,又是舆论话题的提供者,是舆论监督的主体。民众公民意识的兴起,新媒体技术的发展,使得“人人都是麦克风”成为可能,公民利用新媒体维权的例子也不胜枚举,而受众社会意识与自身素质的提高,必将带来公众舆论监督意识的增强。这将有利于我国舆论监督事业的良好有序发展,有利于我国公民社会的形成,使得舆论监督在促进我国政治民主化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有关舆论监督的法律不断完善。建立和完善舆论监督的法律制度是实现舆论监督法制化的基本保障。只有通过立法的形式,确立其法律地位,才能保障舆论监督的顺利进行,从而起到利用法律效力来约束和保护舆论监督的作用;新闻媒体和新闻记者的权利和义务要在法律中予以明确,确保新闻从业者的人身安全,同时要确保舆论监督依照正当合法的程序来进行[5]。制定新闻法,是把舆论监督纳入法制化轨道、避免外界或人为主观因素影响的重要途径,它不但有利于舆论监督本身的规范发展,而且也有利于在舆论监督的过程中媒体排除外界干扰[2],保证其新闻报道对于舆论监督起到更大的作用。

传统媒体结合新媒体共同进行舆论监督。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实现媒介融合,形成了有效的互动与联动,在多次报道中,已经充分体现出其优越性。近年来对一些舆论监督事件的报道,就呈现出新老媒体共同出击的新特点。在二者的互动中,传统媒体以其权威性和舆论影响力为新媒体奠定了报道基调,使其更加趋于理性化和主流化;新媒体则凭借其自身优势为传统媒体增加了议程设置内容,有利于传统媒体传播效果的强化[6]。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在舆论监督过程中,充分利用自身的独特优势,相互配合,取长补短,使舆论监督的效果最大化。这种混合传播方式的出现改变了以往传统单一的舆论监督模式,手机短信、网络论坛、社区、微博等新媒体传播方式,在舆论监督事件中逐渐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成为舆论监督事件的发掘地,许多传统媒体的从业人员,纷纷于网络微博中找寻、验证、挖掘新闻线索;对于一些较为敏感的舆论监督事件,新媒体还会凭借自身优势特点,快速形成强大舆论,起到挣脱束缚,促使传统主流媒体被动介入事件监督报道的作用[7]。

舆论监督的氛围不断得到优化。舆论监督的主体是新闻媒体及公众,而公众应是舆论监督的重要力量。公众要进行舆论监督,除了自身自觉参与之外,还需要有良好的外部条件。然而营造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是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部门的重视与支持的。随着舆论监督公众意识的不断提高,法律的不断完善,各级党委、政府机构会更加充分认识到舆论监督的重要性,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在监督权力机关行使公权力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改“堵”为“疏”,自觉地为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结 语

美国著名报人普利策曾经说过:“倘若一个国家是一条航行在大海上的船,那么新闻记者就是船头的瞭望者。他要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观察一切,审视海上的不测风云和浅滩暗礁,及时发出警告。”在新媒体的语境下,舆论监督更要成为现代社会革故鼎新、激浊扬清的一把利剑,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公众利益,捍卫公众知情权。我国舆论监督事业在公民舆论监督意识不断增强、法制不断完善、新老媒体不断融合以及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下,将会平稳有序地发展。其对推进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促进我国公民社会的形成起到更加重要的作用。

注 释:

①百度百科,baike.省略/view/1242575.htm.

参考文献:

[1]刘卫明.关于舆论监督的几点思考[J].新闻爱好者,2010(12).

[2]李郁.我国舆论监督的现状及其完善探析[J].新闻知识,2010(9).

[3]吴丹红.“媒体审判”是司法大忌[N].环球时报,2012-01-17.

[4]郑玥.试比较网络与传统媒体舆论监督[J].声屏世界,2002(1).

[5]张鹏.浅析新闻舆论监督[J].东京文学,2010(2).

[6]吴敏.网络舆论监督的现状与发展[J].新闻爱好者,2009(10).

[7]徐锐,张泽恩.论近年来主流媒体对突发事件报道的改进与创新[J].湖北社会科学,2006(3).

第4篇:网络舆论监督范文

关键词:“被现象” 舆论监督 公共权力

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各种论坛、博客、微博等公共言论平台的壮大,交织构成了一个为公众提供自由言论的舆论场,也使得一度萎缩的传统媒介生态系统公共领域有了新的发展。由于网络公共领域的介入门槛低、主体匿名发表言论的特点,公民的民力得到了极大的“释放”——公民可以在网络空间独立地发表言论,参与到国家的公共事物管理,行使其赋予的公民权利。再者,网络的开放性和信息的无限性也为舆论监督构筑了广泛的信息来源,其肩负着巨大民意的后盾,对国家公共权力的监督及正常运行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最近这几年,中国似乎一下子进入了“被时代”,听似荒诞,却合情合理。“被小康”、“被就业”、“被增长”、物价“被下降”、家里“被用水”……小小介词“被”,伴随着一个个看似荒谬的搭配,不经意间,从网络迅速窜红,并日渐铺陈至人们的日常生活当中。这种“被现象”从最初一己情绪倾述,转为受众对公共权力事物直线性表达态度。本文将从三个部分来谈“被现象”的产生原因、“被现象”所折射的公民舆论监督,以及网络舆论监督与公共权力的运行。

从传播学角度解读“被现象”产生之原因

“被现象”是指在一些公共信息后,信息中的关键核心词,被某些公众加个“被”字而成为“被现象”的语言词汇。据网上搜索首开先河的现代意义的“被现象”出现在1982年6月,意大利某银行行长被发现吊死在伦敦的桥下。所有证据都表明他是自杀,但外界却流传着关于他“被自杀”的阴谋,这样,原来是不及物动词的“自杀”,却有了一个不合乎语法常规的用法——“被自杀”。①“被”是因为人们质疑这种集中性和突发性的巧合,于是在网络上创造和传播开了这个“被”字语态,以传达网友对官方给予事件解释的态度和立场。随即,网友们开始在网上纷纷罗列自己如何“被”了,让更多人看到这种“被事件”,于是,原本沉默的各种情绪,一时爆发,个别“被事件”发展为现在著名的“被现象”。

“被现象”在公共舆论词汇中一旦出现,往往能引起相当程度的社会和公民的共鸣,主要是它反映了一种普遍的社会情绪;而一些反映社会经济发展成就的闪光数字被公众加上一个“被”字,表达的是公众对官方信息真实性的怀疑,传递的是公众对有关部门“强加于人”的愤慨,宣泄的是公众的不满甚至反感。“被现象”的出现再次把公权力、权利诉求和社会诚信推到了公共舆论的平台上。广州市社科联研究员李明华认为:“从百姓角度看,那些‘被’的人一般都是弱势群体,面对的往往是强大的公权力,‘被’字句红极一时,表现出的是公众对个体权利的无奈诉求。”

而从舆论传播角度来看,此次的网友戏谑的“被现象”,是在组织传播当中,成员抵抗某种权力的宰制,在抵抗的过程中重新“构型”斗争的场域——即丹尼斯·莫姆比所提出的“怀疑的话语”。“怀疑的话语”即对组织内部有关意识形态、权力和控制的“深层结构”进行大胆的质疑和深入的考察。②而通过网络的开放性、匿名性的自身特点,使得民利在表达时得到了极度的自由性,各种类型的话语几乎都可以在网络空间“晒”出来,甚至得以一定的传播,这种开放式的对话和反映,为民主的一种“平衡的响应”开创了条件,这也是“被现象”能够迅速发展的重要条件。

“被现象”所折射的公民舆论监督

英特网在最广泛的程度加速了社会的信息交流,同时也在人们原有的公共活动之中又构建了一个虚拟的公共空间。这个公共空间并不是束之高阁,而是紧贴生活,最大化地融入参与的公民,因而它建立于生活、反映生活也与现实社会构成了复杂而多元的互动关系。在这个公共领域的范畴中,作为参与主体的公众首先是作为社会私人领域的个体存在的,他们在关注于自身利益的事件同时也积极投入到社会公共问题的讨论之中,并对国家公共权力进行批判。网络的低门槛决定了参与舆论监督的主体是社会代表的多数,而非限于专业新闻从业人员。因而,许多社会话题,一经提起,就会引起公众的参与和讨论。在“意见”的海洋中,公众能真正感受到真实的舆情民意和强烈的民主氛围,这是传统媒体比拟不了的。

在我看来,“被现象”的出现是公民具体权利多方面觉醒的表现,也是公共舆论监督有所发展的印证,更是公权力及时自我矫正的过程。以2009年的“被就业”为例,7月12日,西北政法大学09届毕业生在某知名论坛上发帖,称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由学校与西安一家公司签订了就业协议书,而这家公司他都没有听说过,他就“被就业”了。此事一经网络传播,一石激起千层浪,引起了众多网友的讨论,“被就业”被推广了。确实,近几年的“被现象”,无论从学生的“被就业”到工资的“被增长”,还是公众调侃官方数据“注水”现象,这些话题一旦被摊在了网络上,马上便会舆论争论的公共话题,继而成为一种坚实的舆论监督力量,监督着公共权力的运行。

当然,无法否认,“被现象”的披露内容也有凭空杜撰的可能,特别是关于娱乐八卦消息,比如“被结婚”、“被怀孕”等。舆论监督首先就要有针对性,做到真实可信,这也是实施舆论监督的保障,如果事实有出入或者是表述不准确,都有可能引起争端,造成不良后果。因而,“被现象”所折射出的公民舆论监督不仅要切中时弊,反映社会的热点、焦点问题,代表社会发展和公民的根本利益的核心问题;更要尊重事实,把握事实的本质和客观性。如果舆论监督的导向有误,舆论监督不仅不会收到实效,还会造成负面影响。

网络舆论监督与公共权力的运行

公共权力是社会经济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强制性力量,但是如果没有对其必要和有效的监督制约,就会导致权力的异化。公共权力的异化,简单来说,就是权力的作用方向偏离了权力主体的意志,背离了权利主体的利益,或权力的作用力度不到位。③公共权力由于自身的特性,在运行的过程容易出现腐败和异化的现象,这就需要对公共权力的运行进行制约和监督。除了传统媒体的新闻舆论监督之外,而日益兴起的网络舆论监督更是对公共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方式。加强网络舆论监督,必将有力地促进我国舆论监督的长久健康发展,对公共权力的有序运行也是十分必要的。

“被现象”从公共权力运行和国家行政管理的来看,其产生的深刻内在原因在于我国的市场经济已发展十多年,但仍有一部分的社会管理机构的人员,无法跳出计划经济时代的思维模式,重视行政业绩管理而轻视为人民服务的办事作风,管理的方法也是我说你听,沟通民情方式既不发达也不透明。在制定考核时,数据成为了领导成绩大小、政策效应好坏、民意支持高低的衡量标尺。无法否认,部分的公共权力已经开始出现了异化,数据的夸大杜撰实质就是将“国家的目的和公共的利益变成了官僚个人的目的和利益,变成了升官发财、飞黄腾达的手段。”④这种以私利为目的的权力追逐,必然伴随着公共权力的非公共运用。

随着社会经济、政治的发展,公民的权利意识正在逐步增强,在对自身利益积极投诉的同时,他们也积极地行使自己的话语权和对公权力的监督权。网络民意已成为各国不可不面对的一股重要的监督力量,而作为公共权力机关要高度重视网络民意的监督作用,面对越发强烈的公众的呼声,政府公共权力机关要积极配合,接受公众的监督;在进行公共决策时,要认真对待公众提出的每一条意见,尊重民意,集中民智,切实做到吸纳各方面各阶层民众的意见和建议;最后作为国家公共决策以及执行的主体,要不断加强其自身建设,提高思想品质,改善工作作风,防微杜渐,只有这样,国家公共权力机关在行使权力时,才会以人民利益为重,健康有序地推动公共权力的运行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①《“被”现象的冷思考》,王丰,《决策探索》,2011年下

②莫姆比在《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和传播研究》(Modernism, Postmodernism and Communication Studies,1997,pp.1~28)中提出了“怀疑的话语”这个概念

③《驾驭权力烈马——公共权力的腐败与监控》,林吕建,浙江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41页

第5篇:网络舆论监督范文

    关键词:新闻传播;传播格局;舆论引导;

    一、媒体新格局环境下报纸面临的问题

    随着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互联网普及率迅速提高,4.2亿网民构成的网络社区使中国开始进入“传媒聚光灯和大众麦克风”时代,特别是在一些公共事件的直接推动下,我国现代传媒和传播形态发生了重大变化,新的移动终端不断涌现,网络媒体成为舆论主阵地,媒体融合加强、新闻传播无界性凸显。与此同时,受众接受新闻方式更加多样化,受众阅读方式正在发生改变。在不断变化的媒体新格局环境下,报纸的发展面临着各种问题。

    首先,报纸的即时性、便携性等功能都被削弱甚至替代。新媒体诞生后,网络新闻严重威胁到报纸的时效性。纸媒必须改进信息传播的模式,走一条与新媒体融合创新的新路。

    其次,报纸老龄受众化趋势更加显着,核心受众在迅速流失。以《西安晚报》为例,数据显示,西安晚报1990~2000年十年间主要受众群体年龄集中在老中青三个年龄段,从2001年开始受众群体逐渐显示出老年化的趋势。核心受众群体的变化反映出纸质媒体在与新媒体进行内容竞争中受到的强烈冲击。

    再次,社会舆论环境的巨大变化迫使报纸创新传播方式。舆论格局变化带来社会语境的开放性、传播渠道的多元性、传播范围的国际性,同时也带来舆论环境的复杂性,对我国的舆论引导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二、新趋势对目前舆论引导工作带来的新挑战

    随着高科技的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媒体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影响越来越大。

    1.全球化关系下媒体如何规范与引导

    全球化关系下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相互渗透与碰撞,使媒体的发展环境日益复杂化。随着媒体走上产业化道路,在发展中难免遇到经济利益与社会利益相冲突的问题。如何使媒体在产业化发展的同时为公共传媒保留足够的空间,如何帮助媒体在发展中寻找市场效益与社会利益中的平衡点,是全球化关系下媒体规范与引导的重点。

    2.数字化媒介信息如何监管

    随着数字化和互联网的不断发展,手机报纸、个人博客、网络视频、网络广播、网络电视、车载电视、楼宇电视等新兴媒体迅速崛起,传者与受众都失去了严格界限。媒体传播打破了时空界限,受众淹没甚至迷失在媒介提供的海量信息中,如何通过传统媒体的数字化发展、通过对这些网络技术及掌握网络技术的人员的规范,有效监管以数字化媒介为手段进行传播的人际传播和组织传播信息,已成为急需研究和必须处理好的问题。

    3.努力提高媒体及从业人员素质和舆论监督水平

    媒体一个重要作用是舆论监督,传媒产业化必然影响甚至改变新闻传媒作为舆论公器的价值观。专业素质是影响媒体及新闻从业者舆论监督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很多媒体及新闻从业者在行为中坚守舆论引导的作用,但受专业素质的限制无法适应新媒体的发展,最终也逃脱不了被淘汰的命运。因此如何提高媒体及从业人员各方面素质和舆论监督水平,正确行使舆论监督权,也是必须面对的问题。

    三、传统报业在传媒新格局下的对策研究

    1.重大突发事件,如何发声

    重大突发性事件由于事发突然,往往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和新闻舆论的热点。这时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体现在面对社会舆论的嘈杂纷繁时发挥主流影响。

    (1)发挥主流作用,关键时候不失声。要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正确引导”的20字方针,做到在重大问题上不缺位,关键时刻不失语,第一时间权威信息,最大限度地扩大正面信息的影响,抑制噪音杂音的传播。

    (2)把握报道度量,避免无意间炒作。突发性事件最为公众所关注。报道要准确把握事件报道的度和量,不捕风捉影,不专注负面,不坐山观望,不蓄意炒作,对事件始终保持追踪状态,做到不瞒报、不断报、不浅报、不乱报,让受众每天都能得到最新信息,为事件的救援和处置赢得主动。

    (3)利用新兴媒体,占领网络新阵地。传统媒体要依托自身优势积极创办新兴媒体,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用先进技术传播舆论,用正确舆论引导网络、手机、博客和微博,使新兴媒体成为主流舆论的场和集散地。

    (4)突出建设功能,多方引导舆论。作为传统媒体,要发挥主流媒体公信力、权威性强的优势,主要抓好“三个引导”:一是通过报道引导,从积极方面引导舆论从关注事件的悲情场面到关注社会的积极救援行动,使之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二是通过言论引导,在重要新闻刊发的同时配发评论,强化报道力度,传达媒体声音,代表媒体立场;三是通过深度引导,对突发性事件,传统媒体可通过对事件发生整个过程的深度报道进行分析透视,增强报道聚合力和舆论引导力。

    2.重大主题报道,如何发力

    重大主题宣传是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弘扬社会正气,展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成就进行的宣传报道。

    (1)重大主题报道要形成声势。媒体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要配合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善于从重要会议、重要决定、重要工作中寻找主题,善于在不同发展时期策划设置议题,通过创新报道方式,丰富报道内容,深化报道思想,着力发挥传统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

    (2)重大活动报道要做出影响。传统媒体提高品牌影响的一个有效思路就是策划组织重大活动,寓新闻宣传于报纸的活动中,吸引更多读者关注。如西安报业传媒集团在西部大开发十周年之际策划组织“西安视变——中外媒体记者看西安”活动,在国务院批准“关中天水经济区规划”一周年之际策划组织“寻秦记——中国知名媒体关天经济区文化之旅”大型主题采访活动等。

    (3)重大典型报道要产生影响。传统媒体的深厚功力在于深度报道,重大典型报道是重要的职能。面对日新月异的改革和建设坚持“三贴近”,营造和谐幸福、昂扬向上的舆论氛围。

    3.舆论监督作用 如何发挥

    长期以来,传统媒体一直以其公正权威的特性担当舆论监督的排头兵。在新的传播格局下,传统媒体如何舆论监督中发挥主流媒体作用?

    (1)传统媒体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在报道选题上,传统媒体要抓有典型意义和现实意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如食品安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在监督方法上,要把坚持正确导向与通达社情民意统一起来,把正面宣传与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统一起来,努力做到科学监督、准确监督、依法监督、建设性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2)传统媒体要与新媒体合作监督。在新的传媒格局下,传统媒体可利用网络、手机等信息快、多、全的特点,从网上论坛、社区、微博等中间挖掘可以监督的新闻素材,及时开展舆论监督。对于突发舆情,要强力出击,把握好导向,不盲目跟风,不任意炒作,抢占舆论监督的主动权,及时准确引导社会舆论。

    (3)传统媒体要提升监督水平和质量。传统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在时效上不及网络。因此传统媒体一方面及时跟进做快速报道,另一方面后发制人,在报道的质和量上高人一筹,找准成为舆论引领者的途径。一是在深入调查基础上注重对所监督问题的深度挖掘,追求监督的气势和力度。二是以新闻评论的形式表明媒体态度,在监督时要对网络舆情冷静思考,旗帜鲜明地亮出观点,既疏导社会情绪又启发公众深思。

    4.与新媒体竞争,如何发展

    传统媒体要实现突破发展,就必须大力推进观念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内容形式创新、传播手段创新、业态创新。

    (1)通过体制转型,增强传统媒体的发展活力。传统媒体大多在事业体制下实行企业化运作,由于尚未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种运行体制下媒体所成立的公司难以按照市场规律进行真正的公司化运作。因此传统媒体要充分利用当前文化体制改革的机遇,实现转企改制,解放生产力,增强媒体发展的内在动力。

    (2)通过媒介共融,增强传统媒体的传播力。在新媒体时代,传统媒体要放下曾经独大独尊的身架,与新媒体实现融合,增强舆论引导力。一是转变新闻生产方式。在通过传统方法如会议、文件、线人等获取新闻线索的同时,要善于从网络、博客、微博等媒体和自媒体上获取新闻线索。记者要逐步实现文字、图片、视频等的全媒体报道,使新闻一次生产多次多媒体传播。二是实现与网络的互动。传统媒体更多的是单向传播,和网络实现互动,可有效增加读者的参与度,及时反馈读者和网民的声音,使新闻舆论引导更有针对性和准确性。三是拓宽新闻传播渠道。实现媒介融合,加强渠道和终端建设,在整合原有订阅、零售等发行渠道、扩大发行量和覆盖面的基础上,不断拓展网络、手机、博客、LED等新兴传播渠道,实现传播效果的叠加,使新闻信息一次生成,多次传播,增强新闻信息的传播效果。

第6篇:网络舆论监督范文

2014年,传媒业在坚持不断创新发展的前提下,宣传报道方面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办法。

问题一:网络快速传播中的非理性,影响到一些传统媒体,导致受众无所适从。

点评:一个社会事件出来之后,通过网络传播闹得沸沸扬扬的时候,民众期待能从具有权威性的传统媒体上听到权威的声音。如果传统媒体也跟着非理性的网络舆论起哄,就很难起到引导舆论的特殊作用了。

问题二:常常听人说,看了移动媒体推送的信息之后,就不再想看报纸了。报纸如何以内容留住受众,值得探讨。

点评:即便很优秀的报纸,现在都很难找到独家新闻,靠独家新闻取胜的年代已经过去。信息大爆炸时代,受众不缺信息,缺的是思想、观点。传统纸媒有大批经过严格训练的专业记者,应以独家的视角做出有高度和深度的报道,提升受众的吸引力。

问题三:虚假新闻屡屡出现,传统媒体遭受公信力危机。

点评:虚假新闻出现在传统媒体上的一个新情况就是:先在网络上传播,而传统媒体未加核实就转载了。网络的信息,公众往往半信半疑,如果传统媒体同时传播了,公众就信了。传统媒体应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传播准确的信息,同时也应以专业精神求证新闻的真伪,防止虚假新闻在传统媒体上传播。

问题四:在网络舆论监督呈现强势的状态下,传统媒体应适应新形势加大舆论监督的力度。

点评:网络舆论已呈现强大的监督力量,传统媒体怎么办?经过分析可以看到,网络上虽有大量涉及舆论监督的内容,但多为“举报式”、“申诉式”的呈现,传统媒体可将其作为报道线索进行梳理,适时介入。通过深入调查弄清核心信息源,以翔实的材料和鲜明的观点进行报道,以显示传统媒体在舆论监督中的威力。

问题五:纸媒经营状况不佳,纷纷向全媒体或多元化经营转型,对纸媒自身的内容打造有所忽视。

第7篇:网络舆论监督范文

>> 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研究 检视2007年舆论监督研究 浅谈新闻舆论监督 对新闻评论舆论监督作用的实证研究 舆论监督类新闻采编技巧与策略研究 如何监督“新闻舆论监督” 浅论民生新闻与舆论监督 谁在害怕新闻舆论监督 舆论监督新闻的开掘流向 新闻舆论监督之我见 从舆论监督到新闻法制 新闻舆论监督的法制思考 当代新闻舆论监督的特征 新闻舆论监督的主体解析 新闻舆论监督的客体分析 民生新闻中的舆论监督 优化新闻舆论监督环境 浅谈新闻的舆论监督功能 新闻舆论监督与中国 新闻舆论监督的定位分析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

②张建华,《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舆论监督功能的比较》[D].新疆大学,2012

③童兵,《新闻舆论监督的主体解析》[J].《新闻大学》,2008(3)

④赵若虚,《食品安全事件中我国电视媒体的舆论监督研究》[D].河南大学,2012

⑤董天策、刘薇,《如何开展对重大社会问题的舆论监督——“山西黑砖窑”事件的启示》[J].《国际新闻界》,2008(2)

⑥卢亚、胡翼青,《自媒体时代传统媒体如何进行舆论监督——以“八毛门”事件为例》[J].《新闻界》,2012(18)

⑦张军华,《微博舆论监督的过程特征、利弊分析及其传播对策研究》[J]. 《学术论坛》,2012(7)

⑧靖鸣、李姗姗,《微博舆论监督表达方式与手段的多样化呈现》[J].《新闻爱好者》,2012(9)

⑨程志杰,《网络舆论监督的利弊及改进对策》[J].《西安社会科学》,2012(2)

⑩朱清河,《舆论监督过程中弱势群体权益的媒体维护》[J].《郑州大学学报》,2012(5)

⑾陈涵、罗梦、李华,《〈世界新闻报〉“窃听门”事件给媒介舆论监督的启示》[J].《新闻知识》,2012(2)

⑿张春林,《新闻舆论监督接受监督的路径分析》[J].《南京社会科学》,2012(2)

⒀靖鸣、王瑞,《微博舆论监督及其法律边界》[J].《新闻与写作》,2012(4)

⒁刘妍,《论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平衡》[J].《淮海工学院学报》,2012(5)

⒂梁平、张蓓蓓,《从舆论监督到新闻法治——基于当代传媒与司法的关系研究》[J].《河北法学》,2012(3)

第8篇:网络舆论监督范文

【关键词】微博 微博传播 伦理危机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微博作为一种新型的互动交流工具,正悄然走进人们的日常生活,不断改变着人们的行为方式。微博又叫微博客(Microlog)是一种允许用户及时更新简短文本(通常少于140字)并可以公开的博客形式。它允许任何人阅读或者只能由用户选择的群组阅读。随着技术发展,这些消息可以被很多方式传送,包括短信、实时消息软件、电子邮件、MP3或网页。一些微博客也可以多媒体,如图片或影音剪辑和出版。①

传播学家麦克卢汉说过:“媒介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也是区分不同社会形态的标志,每一种新媒介的产生与运用,都宣告我们进入了一个新时代。”②微博以其快捷、简单的方式赢得了众多网络用户的青睐,它是继网络论坛、博客之后,信息门槛低的一种信息传播渠道,它使得有机会、有能力上网的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信息的者和关注对象,因此,在网络交往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但是,由于网民素质的良莠不齐和网络环境的特殊性,使得微博传播面临着严重的伦理问题。正如爱因斯坦所指出的,“科学是一种强有力的工具。怎样用它,究竟是给人类带来幸福还是灾难,全取决于人自己,而不是取决于工具。刀子在人类生活中很有用,但它也能用来杀人。”③因此,加强微博文化建设,构建科学、健康的微博伦理生态势在必行。本文主要是从内容层面、文化层面和政治层面透析微博传播中的伦理问题。

一、内容层面的伦理问题

微博内容是微博传播活动的核心要素,其主要形式就是微博文本,这少于140字的文本内容,可以以文字的形式,也可以以图片、音频等多媒体形式传播。但是由于微博的公开性和匿名性等特性,使得微博内容在呈现传播者个体精神世界的同时也延伸出一系列伦理问题,微博传播中的负面信息、虚假信息,不断挑战着人们的道德良知。除此之外,微博中的大量同质化信息也严重影响了人们的身心健康。

综观微博环境,我们发现了大量的虚假信息,尤其是谣言等垃圾信息,甚至还有很多黄色信息,暴力、恐怖、迷信等丑恶现象频频出现。这些不良信息,严重污染了微博生态环境,给网民的社会生活带来了负面影响。2010年12月6日晚,新浪微博突然传出消息称,当日19时07分,金庸在香港尖沙明圣玛利亚医院去世。此后,此消息便陷入疯狂转发的状态。至晚上8点半,金庸去世的消息在微博上转发、评论了数万次,新浪微博上有不少认证用户也参与了传播,致使谣言传播速度比电脑病毒还快。虽然半小时后就有多位名人陆续开始辟谣,但直至近午夜12时,该消息还在微博中传递。金庸“被去世”事件突出虚假信息对微博公信力的破坏。④

事实上,自从网络出现后,人们的思维和生活方式就发生了很大变化,李普曼认为,现代社会人的行为已经不再是对客观环境及其变化的反应,而成了对新闻机构揭示的某种“拟态环境”的反应。所谓“拟态环境”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信息环境,它并不是现实环境的“镜子”式的再现,而是传播媒介通过对象征性事件或信息进行选择和加工、重新加以结构化以后向人们提示的环境。然而,由于这种加工、选择和结构化活动是在一般人看不见的地方进行的,所以人们通常意识不到这一点,而往往把“拟态环境”作为客观环境本身来看待。⑤根据李普曼的“拟态环境”的观点,人们主要是根据这些拟态环境而不是真实的环境来认识世界的,微博作为网民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人类的社会认知、身心健康和行为方式等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可见,微博上的大量虚假、不良信息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

二、文化层面的伦理问题

作为一种新的传播手段,网络在给人类生活带来变革的同时,也形成了一种新的文化,即网络文化。微博文化作为网络文化的一种,又有着与其它文化不同的新特点。微博以其迅捷、自由、公开等特点满足了现代人的表达欲望,但是,也正是因为微博的这些新特点,使得微博文化在给人类带来正面价值的同时,也产生了诸多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消费文化的标榜

微博的流行影响和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同时也改变了人们的心理空间。在当今社会,会上网、能上网已经成为一种时尚,微博、博客、QQ等都成为现代人标榜时尚的一种符号,反之,没有这些就是OUT的标志。很多人为了追求时尚而注册微博,一开始因为新鲜感还会更新信息,发图片,诉说自己的喜怒哀乐,但由于工作的繁忙,时间长了,微博更新就越来越少,还有一些人甚至在注册之后从来没有更新过,只是将它作为一种标榜时尚的符号来占有。这种情况下,微博就只是一种标榜时尚的符号,丧失了其应发挥的社会功能。

2、严肃文化的缺失

“行走在熙熙攘攘的路上,街头有街舞的狂欢;走进喧嚣的商场,有促销的歌舞表演;走进广场,有真人雕塑,从街头涂鸦到艺术展览,从校园歌手到舞台剧,用通俗唱法演绎民歌,将京腔吸纳入流行歌曲,将文学经典搬上大屏幕”⑥放眼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我们发现,大众文化已在我国兴起并流行起来了,为了迎合文化发展的这种趋势,目前的部分微博文化也在营造一种享乐的文化氛围,使得严肃文化逐渐消失在我们的视野里。前一阶段的网络恶搞随着微博的传播很快流行起来,杜甫忙了一段后,其他的名人又开始“忙得不亦乐乎”。笔者认为这些网络恶搞现象亵渎了中国的传统文化,在消解严肃文化的同时也流露出了现代人的浮躁思想。不管是名人微博还是草根微博都充斥着无病的小烦恼小快乐,有些人为了赢得别人的关注以抚慰自己内心的寂寞,不惜“为赋新词强说愁”,更糟糕的是,近几年博客、微博中还出现了身体写作,下半身写作等等令人不堪入目的内容,所有这些都在不断挑战人们的道德底线。

三、政治层面的伦理问题

笔者认为,从政治层面说,微博伦理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网络的匿名性使得微博舆论场面临着伦理道德问题

网络使人们之间的交流更加便利,同时也使得我国的舆论监督由传统的舆论监督走向网络舆论监督与传统舆论监督并存的阶段,微博互动成为一种重要的舆论监督形式。但是,由于网络的特殊性和网民素质个体差异使得微博舆论场面临着一系列的伦理道德问题。

网友通过微博、跟帖的热议,使得2011年10月发生的“小悦悦事件”成为当时网络舆论监督的热点话题,形成了强大的舆论热潮,但是,由于网络舆论监督中法制监管的缺乏和网民素质的良莠不齐,出现了一些信息失真现象,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显现了网络舆论监督的弊端和不足。在“小悦悦事件”中,网民通过微博尽情抒发自己感情的同时,各种关于该事件中18名路人的流言蜚语也在肆无忌惮的增长,有些人竟为了“出名”而冒充路人,一时间,微博舆论场俨然成了一盘不分青红皂白的大杂烩。更有甚者,有些网民情绪激动,微博上充斥着大量的人身攻击现象。微博的这种匿名互动因网民素质的差异而带来了网络舆论的负面影响,失去了舆论监督的本来意义。

2、西方媒体利用微博工具进行渗透

网络的迅猛发展,特别是网络集图像、声音、文字等于一体的特点,使其具有传统媒体无以伦比的优势。但是,科学技术是把双刃剑,网络在促进人类便利交流的同时,也成为西方国家对别国进行意识形态传播的重要工具,因此,可以说网络为文化帝国主义的扩张提供了一种新形式。微博也为西方媒体推行网络渗透提供了新手段,这些都严重威胁到了我国的信息安全和国家安全。

利用网络尤其是微博,对发展中国家进行意识形态渗透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拉萨“3·14”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的发生,西方某些媒体的恶劣表演,正反映了他们的不良居心。

结语

综上所述,微博作为一种新型的互动交流工具,它不仅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同时也形成了一种新的文化形式,但是,由于网络传播的特殊性以及网民素质的良莠不齐,使得微博传播面临着严重的伦理危机。因此,加强微博文化建设,构建科学、健康的微博伦理生态势在必行,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建立健全微博监管相关法律,确保微博文化健康发展;二是提高全民素质,正确使用微博进行传播和交流;三是政府相关部门的正确引导,加强网络监管工作;四是加强技术监控,用先进的技术净化网络环境。

参考文献

①微博客,http:///wiki/?E5?BE?AE?E5?8D9?A

②袁泽友,《传媒伦理视野下的微博伦理问题突围》[J].《经济信息时报》,2011-7

③许良英等:《爱因斯坦文集(第3 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

④姜胜洪,《微博传播中值得注意的问题》[J].《红旗文稿》,2011(9)

⑤郭庆光:《传播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⑥程瑜瑜,《无限延伸的可能性——解读〈后现代主义与大众文化〉》[J].《外国文学研究》,2009(1)

第9篇:网络舆论监督范文

【关键词】网络评论 公共领域 建构

一、网络公共领域

随着网络媒体的兴起,网络公共领域也逐渐形成。可以说网络公共领域是科学技术和社会舆论相互藕合的结晶,它的产生正悄悄地改变着人们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方式。网络媒体参与公共领域建构的方式有很多,而网络新闻评论是其中最重要的形式之一。本文从网络新闻评论的特点之一——批判性出发,主要探讨网络新闻评论的批判性对公共领域的建构的影响。

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是当代政治哲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由德裔美国学者汉娜·阿伦特(Hannah Arendt)和德国学者尤尔根·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等人首先提出并进行研究。1958年,汉娜·阿伦特出版《人的条件》一书,提出了公共领域这一概念,并从复兴古典共和主义立场出发建构了关于公共领域理论的体系,从而揭开了研究公共领域理论的序幕。

网络公共领域是一个具有批判性的场域,网络的虚拟性使网络公共空间中聚集了大量的网络行为者,他们敢于直接坦率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为提高公众的批判精神创造了很好的条件。网络舆论和网络民意实际上是现实世界中公众对公共事务意见和观点在网络世界的反映,其反过来又对现实世界中的公共事务产生重要影响。一方面,公共权力系统要通过公众的理性批判和公开辩论来证明其统治的合法性;另一方面,公众通过公开的讨论和辩论对公共权力系统进行监督与批判,并对公共权力系统施加压力和影响。

二、网评对公共领域建构的促进作用

复旦大学丁法章教授认为“网络新闻评论是网络媒体就当前新闻事件或事态发表的评价性意见,是网上新闻传播十八般武艺中一种别开生面的常用武器。”网络评论的兴盛和发展,为不同人群对同一事件的各抒己见提供了更加便捷的平台,从而比帮助公众为实现理想中的社会公器功能之一——“意见市场”功能大大前进了一步。由此可见,网络新闻评论对公共领域的建构能起到促进作用。

1、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精髓在于其批判性

参与其公共领域建构的个体,以批判为目的,在客观公正的沟通交流中进行各种探讨,从而对社会公共事务做出免于政府权力干扰的理性判断。公共领域的讨论是建立在平等、自由和理性的基础之上的。参与讨论的个体是平等的,他们之间没有地位和身份的差异性。公共领域中的这种理性批判,包含着在否定中批判的性。公共领域中的交流是非官方的自由言论, 其否定含义不言自明。同时, 公共领域中“公共意见”的形成实际上也是一个批判、否定的过程。哈贝马斯把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公共领域形成的“普遍意志”看作是拯救“资本主义合法性危机”的良方妙药, 也折射出了“公共领域”所具有的批判功能。

2、网络新闻评论本身就具有批判性

“批判性”源自希腊文“kritikos”,是指富于洞察力、辨别力、判断力,还有敏锐智慧的回顾性反思。在哲学中也叫“斗争性”,即对现实保持一种质疑的态度。

通常,传统媒体多数时候只能做到各种意见的呈现和整合,无法体现较为自由的互动和反馈。相比之下,网络媒体在这方面就显示出了其优势。在网络媒体中,电子公告板、博客、聊天室、虚拟社区、网络调查、微博等网络新闻评论的灵活形式以其开放性为公众提供了一个自由参与的虚拟公共领域。在这些话语空间里,公众不会受到如传统媒体那种把关人控制的影响,可以自由公开的发表言论,发出自己真实的声音。公众在网络媒体中基本上能做到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想怎么说就怎么说。网民摆脱了政治权力和经济条件的压力, 完全可以对公共事务、对公共领域内的话题表达自己的看法, 哪怕是否定和批判的见解。这种真实的声音在涉及公共事务时,只要论题足够引起多数人的注意,公众会自发的积极参与讨论。网络的虚拟性、匿名性使得参与讨论的个体所发表的观点具有一定的反思性和现实性,也就是我们这里所说的批判性。

三、网评发挥着道德评判的作用

从网络新闻评论的功能来看,它能在一定程度上发挥着道德评判的作用,而这样的道德评判里也包括了其对现实的批判。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与规范。道德往往代表着社会的正面价值取向,起到判断人们行为正当与否的作用。人类的道德观念是受到后天一定的生产关系和社会舆论的影响而逐渐形成的。道德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并不亚于法律。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常常会有些尚未触犯法律法规而有违社会公德的行为。网络媒体中的公众在遇到此类事件时,常会通过发帖、跟帖等形式进行批判、辩论和谴责,营造了一种强势的舆论氛围。在这样的批判性的舆论环境中,许多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得到了打击甚至是纠正。即便事件得不到合理的解决,在公众的批判和打击中,社会道德的力量也将影响着更多参与网络讨论的人们。

有段时间“日本人武汉自行车被盗”事件在网络上引起了网友热议。网友的讨论是多方面的,如日本人丢自行车后警方的区别执法;国人素质的低下;媒体的炒作等。多数网友还是站在了理性批判的一方审视整个事件本身。如有人在批判国人素质低的同时,还有一些人提出国内外哪个国家都有小偷,这只是个例,丢车的河源启一郎本身也有责任。再如有人指责武汉警方选择性执法,同时也有人看到了武汉警方受到的舆论压力。这些源于对事实的各种层面的思考充分体现了网络讨论本身的批判性。另一方面,我们也应看到这些讨论里不乏反日情绪的非理性宣泄,对国人素质贬损等方面的批判。网络是一把双刃剑,理性批判与非理性的批判同时充斥在网络媒体之中,而能够对网络公共领域的建构起到促进作用的无疑只是理性的批判和探讨本身。

四、网评能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网络新闻评论还能在一些事件的讨论中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这样的舆论监督是建立在众多关注某一热点事件的网友们对具体事件的谴责、抗议等批判性的讨论的基础之上。2009年5月在杭州发生的“欺实马”案件就体现了众多网民的集体性批判,发挥了较好的舆论监督作用。案件发生后,当地的传统媒体几乎是集体“失语”,而在网络媒体中公众利用论坛等评论形式发帖留言,纷纷批判杭州交警部门和肇事者胡某,把一起地方性事件演变为全国公共事件。该事件成为舆论焦点之后,公众对警方行为的质疑越来越多,网络舆论的力量发挥到了极致。在舆论强压之下,司法机关的公正得到了维护。网络新闻评论在“欺实马”事件中很好地发挥了其舆论监督的作用,成为整个事件中重要的批判和监督力量。出现在杭州飙车案中“欺实马”这一名词,现已成为公权失范的代名词。

上述表明,网络新闻评论的具有理性的讨论能起到道德批判和舆论监督等方面的批判性作用,也就是说公众可以利用网络平台在理性的层面上参与讨论,以此形成对公共事务的一致性意见,有助于形成哈贝马斯所倡导的“理想的公共领域”的模式。但从另一方面来看,网络上的受众总体素质良莠不齐,很多时候除了理性批判的意见外,还有许多非理性的批判出现。从这个层面来说,网络新闻评论批判性的非理性与公共领域所倡导的理性批判之间还有一定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