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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隐患整改措施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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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第1篇:生产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范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和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深入企业和项目一线,在产业区范围内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增强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在全面检查县建材产业区内所有企业和项目的基础上,重点检查规模以上企业、在建重点项目。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7月31日)。产业区内所有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督促检查阶段(7月31日—9月15日)。县建材产业区管委会将开展专项检查,并配合乡镇、县级相关部门采取抽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开展督促检查。

(三)整改落实阶段(9月16日-9月30日)。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进行全面整改,落实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并在限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四、检查方式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采取企业全面自查,管委会分组进行专项检查的方式进行。严格按照洪府办函〔2014〕61号文件要求,各责任领导按照“一岗双责”分工,要落实好各自负责联系的项目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五、检查内容

(一)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特别是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等工作落实情况。

(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企业生产经营的相关证照完备情况;各类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环节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求的情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建设、教育培训、应急管理等基础工作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

(三)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责任追究情况,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四)汛期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防汛期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应急预案演练和岗位工人培训情况。

六、有关要求

(一)各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第2篇:生产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范文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和各项要求,切实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严格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严格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办。

(二)实现安全检查全覆盖零容忍

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专项行动,彻底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做到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集中专项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真正发现问题,真正排除安全隐患,切实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三)保障专项检查与日常工作衔接

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深入推进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保障性住房工程的监督检查,建筑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和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更加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制度。

(四)确保安全隐患查处整改全面落实

坚持边查边改、边整边改,严执法、重实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对以招商引资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名,“先上车,后买票”、“设置检查”等现象的,要进行重点执法检查,绝不姑息迁就、养痈遗患,做到科学执法、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二、重点检查范围

建筑施工、城市供气、城市污水处理、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等质量安全管理及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情况等。

三、重点检查内容和分工

在转发市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规划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检点的基础上,强化以下内容的大检查。

(一)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方面(质监站负责)

1、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及“打非治违”工作部署开展情况;

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

3、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情况。

(二)市政公用设施运营方面

1、城市污水处理(城建股负责);

2、城市供气设施隐患排查情况(燃气管理办公室负责);

3、应急避难场所设施的安全检查情况(城建股负责)。

(三)农房质量安全管理方面(村规股负责)

1、农房设计、施工的指导情况;

2、农房质量安全巡查抽查情况;

3、农村危房改造情况。

(四)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方面(建管股负责)

1、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市场行为的查处情况;

2、对发生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人员资质资格的处罚情况。

四、检查方式

(一)责任主体自查。按照重点检查分工,各责任股、站、办要组织责任各方主体、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自查出的各类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帐,明确整改责任人员及整改时限,积极消除安全隐患。

(二)县专项检查。县规划建设局根据本实施方案,组织若干个检查组,对本行业领域的所有经营单位、建设工地进行拉网式大检查,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

(三)迎接上级主管部门检查。省、市对系统内安全生产大检查相当重视,将会派督查组对各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进行督查。

五、检查要求

(一)提高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认识

全县规划建设系统要充分认识当前规划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艰巨性、重要性和长期性,对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警醒起来,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铁腕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查找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坚决堵塞漏洞,确保全县规划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领导

成立县规划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局长同志任组长,党总支书记、副局长、工会主席等同志任副组长,局党政办、建管股、城建股、村镇股、燃气办、政策法规股、质监站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监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严格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责任

1、列出清单、建立台帐。检查组对检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都要列出清单,建立台帐,标明检查时间、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或工地)名称、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的整改要求。

2、明确责任、落实整改。检查组对所有检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应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资金、责任、时限和预案等事项,做到“五落实”。

3、重大问题、挂牌督办。检查组对查出的重大隐患,以及可能引发较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有关信息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挂牌督办。

4、严重问题、果断处置。检查组对查出的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及时通报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研究解决。对检查中发现非法违法建设施工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要及时向局领导汇报,由局领导决定是否提请当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严格落实停产(停工)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厉行问责“四个一律”的措施,予以严厉打击治理。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1、警示约谈制度。本次大检查将结合《关于集中开展全县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检查的通知》一并开展,在房屋建筑安全生产检查中实行“黄牌”警告制,对安全文明施工倒数后三名的施工企业项目部挂“黄牌”,在电视台曝光。对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责任不落实、存在违法非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本局将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就加强安全管理提出警示和整改要求。

第3篇:生产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范文

**年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但是,近期接连发生的“4·30”武阳水泥厂煤灰库塌陷致1人窒息死亡、“5·22”**万路达公司**县分公司**山铁矿边坡垮塌致2人死亡、1人受伤的两起生产安全事故,再次给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暴露出我县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说明我们工作中仍然存在着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到位、整改措施不到位的问题。

为切实加强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遏制一般事故的发生,确保今年全县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县政府决定,6月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排查各行业和领域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措施,狠抓隐患整改工作。通过“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月”活动的开展,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遏制一般事故的发生,努力巩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不断提升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监管水平和能力,为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时间安排

本次“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月”活动自**年6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为期一个月。

三、整治重点及责任单位

(一)非煤矿山安全(含尾矿库)

整治重点:无证或证照不齐非法进行开采的;不按安全作业规程违规作业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安全隐患突出的各类矿山企业。

牵头单位:矿产资源联合执法大队

配合单位:安监局、公安局、国土局、林业局、水利水电局、环保局、各涉矿乡镇

(二)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

整治重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的行为;对重大危险源的排查、监控及隐患整改不到位的。

牵头单位:安监局

配合单位:、工商局、质监局、消防大队、各乡镇

(三)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

1、道路交通安全整治重点: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落实“五整顿”、“三加强”情况;机动车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各乡镇农用车违法载人和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营运情况;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的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2、水上交通安全整治重点:“四客一危”船舶、农用船舶和乡镇渡口;不符合资质规定的客船和危险品船舶运输经营行为;违规经营的客(渡)船、旅游船、危险品运输船等船舶和其他未经海事部门许可的船舶载客和营运行为;无证无照和达到报废年限仍在营运的船舶;不符合安全要求、隐患较大的交通运输企业和个体运输户。

牵头单位: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四)消防安全

整治重点: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及“多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改;消防重点单位的监控。

牵头单位:公安局(消防大队)

配合单位:各乡镇

(五)建筑安全

整治重点:施工现场的设施、设备及施工人员居住场所的安全隐患;查处不具备安全资质和施工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城镇拆建房屋,尤其是农村农民自建房安全施工情况。

牵头单位:建设局

配合单位:规划局、各乡镇

(六)民爆物品安全

整治重点:一是对全县使用爆炸物品的企业和矿点进行全面安全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二是在民爆物品购买、储存、运输、使用上要严格监管,严把审批关,对非法以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不予审批。

牵头单位:公安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七)工业企业安全

整治重点:企业未制订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的;安全保障经费投入不足,对工人的劳保用品未发放到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生产现场安全管理不规范的;未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

牵头单位:经济局

配合单位:国资局、相关乡镇

(八)特种设备安全

整治重点:达不到法定要求和安全标准的各类压力容器、管道、锅炉等特种设备。

牵头单位:质监局

配合单位:安监局、相关乡镇

(九)食品、药品安全

整治重点:突出抓好食品、药品的源头治理和市场准入,对重点产品、重点环节、重点市场要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

牵头单位:药监局

配合单位:卫生局、各乡镇

(十)学校安全

整治重点:一是要加强对学校食堂卫生达标和食品采购环节的检查与管理,确保师生饮食安全;二是要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三是加大对校舍、学生宿舍的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修缮解决。

牵头单位:教育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细致地开展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是有效防范事故,确保安全稳定的重要手段,更是全面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重要保证。各乡镇、各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认真扎实的抓好集中整治活动。

第4篇:生产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切实减少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全面提升非煤矿山本质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是确保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登记档案,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严防中毒窒息、火灾、透水、爆炸、坠罐跑车、冒顶坍塌、边坡垮塌、尾矿库溃坝、井喷失控和硫化氢中毒等九类事故,保持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态势;二是加大全县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和砂石土矿山清理整顿工作推进力度。

二、组织机构

成立严防九类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及小型露天矿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非煤矿山科),负责全州严防九类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及小型露天矿山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严防九类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及小型露天矿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日常具体事务。

三、整治工作重点和具体内容

(一)整治工作的重点。

整治工作重点是严防九类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和小型露天矿山治理整顿工作。

(二)整治的内容。

1、督促非煤矿山企业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严防十类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见附件)要求,针对中毒窒息、火灾、透水、爆炸、坠罐跑车、冒顶坍塌、边坡垮塌、尾矿库溃坝、井喷失控和硫化氢中毒等九类事故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技术人员或聘请专家全面自查各类事故隐患,把隐患整改责任落实到部门、班组、岗位和所有从业人员,切实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严格按开采规范开采,确保安全生产。

2、地下矿山:开展通风系统、消防系统、排水系统、爆破管理、顶板管理、废井矿道、监测监控、应急管理等方面的专项治理,检查日常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确保对隐患的全面整改落实,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3、露天矿山:一是对全县风露天非煤矿山企业开采方式、采面是否按照开采方案设计自上而下成台阶开采、边坡管理、监测监控、排土场、爆破管理等开展专项治理,对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教育培育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3、尾矿库:深入开展安全管理制度、坝体设计建设、日常运行管理、监测监控及汛前安全管理等情况的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危库、病库、“三边库”、“头顶库”隐患排查治理。

四、实施步骤(分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2014年7月25日-8月15日)

1、宣传准备阶段(2014年7月下旬)

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严防九类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和小型露天矿山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时限、计划。

2、企业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7月25日-8月5日)

各非煤矿山企业要组织技术人员或聘请专家,严格按照《非煤矿山事故防范措施专项检查表》,全面开展自查;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把隐患整改责任落实到部门、班组、岗位和所有从业人员,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事故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并建立事故防范措施专项检查整治档案。

(二)第二阶段。(2014年8月6日至2014年8月31日)

县安监局在各非煤矿山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认真按照《非煤矿山事故防范措施专项检查表》对辖区内的非煤矿山企业逐一进行检查,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采取整改措施。

(三)第三阶段。(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9月15日)

县安监局对矿山存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改后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停产整顿;对停产整顿后,经治理仍达不到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将提请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局各股室、大队和非煤矿山企业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履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按照整改方案,落实责任,全面按时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二)各非煤矿山企业要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采取各种方式组织员工认真学习,让每一位从业人员知晓明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严防十类非煤矿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内容,认真贯彻落实《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7号)等各项要求,真正把事故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严防九类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逐项登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三)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发现不按设计或开采方案自上而下(分层)开采、违规一面墙开采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律责令停工停产整顿,一律按上限处罚,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然达不到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或生产现场无法按设计或开采方案作业的,提请县人民政府依法落实关闭。

2、地下矿山企业未认真执行机械通风规定,未设置两个安全出口或出口不畅,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防范中毒窒息、火灾、透水、爆炸、坠罐跑车、冒顶坍塌等事故,以及未按设计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采空区坍塌的,按“四个一律”要求从严从重处理。

3、对尾矿库超量储存、排洪设施带病、坝体超过设计坝高、超设计储存尾矿、违规排放尾矿运行作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证照和手续不全的生产运营的尾矿库,一经发现,要按照相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对长期停用的尾矿库,要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国家规定履行闭库手续。对尾矿库隐患治理不力的地区,要给予通报。

第5篇:生产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范文

国庆将至,为切实做好节前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检查目的

通过对全街道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检查范围

对全街道范围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城市燃气、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生产重点领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检查时间

自2013年9月23日至9月30日

检查内容

(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各社区、相关部门、相关单位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高层建筑、商场、超市、学校、医院、影院、网吧、歌舞厅等人员聚集场所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火源、电源管理,集中整治自动消防设施、常用灭火器材、安全疏散、安全布局和防火分区等方面的火灾隐患,防止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要进一步加强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五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和监督检查工作,严格落实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责任和监管措施。

(三)烟花爆竹安全。要重点抓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打非”工作,及时发现和打击取缔非法生产经营活动。

(四)建筑施工和城市燃气安全。要突出以防坠落、防塌、防冻、防滑、防火、防风事故为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机械、安全防护、现场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城市燃气企业的管理,严格落实巡视和监控制度,加强对燃气管道的安全巡查,督促企业加强对设备、管道的检查维护,严防泄露引发爆炸和中毒事故;加强对液化气站点的安全检查,严厉查处无证经营的站点,消除事故隐患。

(五)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其他相关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特点,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全力防范各类事故。

方法步骤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各社区、相关部门、相关单位检查和街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检查督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各社区、相关部门、相关单位检查(9月23日-9月28日)。各社区、相关部门、相关单位要按照各自安全生产大检查职能分工,认真抓好各辖区、各自职能范围内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二)街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检查督查(9月29日-9月30日)。街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组成检查督查组,由分管领导带队,对全街道各社区、相关部门、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施督查,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重点抽查。

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开展行动。本次大检查是在国庆节前有针对性开展的一次检查活动,各社区、相关部门、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迅速行动起来,按照网格化责任分工要求,认真落实监管责任,立即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计划,扎扎实地开展好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即查即改,确保责任落实。在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各社区、相关部门、相关单位要按照“安全检查全覆盖、隐患排查无盲区”以及“查大隐患、防大事故”的工作原则,围绕确定的排查范围,一个不漏地进行深入细致、全面彻底排查,做到不留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登记造册,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做到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时间进度和责任人“五落实”;对能当场整改的安全隐患,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及时报安监办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要严格实施政府挂牌督办。

第6篇:生产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范文

――泉港区安监局推出“三卡”、“一单”便民服务新举措

【本刊讯】为继续发扬成绩,克服不足,提高服务质量,拓宽服务领域,努力打造泉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管新形象。最近,泉港区安监局围绕监督管理和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理念,结合自身业务职能,推出了“三卡”、“一单”服务新措施,一是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等“明白卡”,使办事人员对安全生产有关证件办理必备手续一目了然;二是设计制定了“工作联系卡” ,发给办照人和经营业户,承诺有问必答,倡导“进了安监门,不用找熟人”;三是制作“监督建议卡”,号召广大业户和社会各界对安监队伍的执法、监管、服务等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四是制作“窗口受理单”及时将企业急需受理事项记录下来,告知业务科室和局领导,由业务科室及时处理,了解企业所需,综合股并督促其办理情况,使受理事项落实到位,从而进一步提高办事的公正性和效率。

南安市:首创重点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分解落实制度

南安市安办为扎实有效地消除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从2004年起首创重点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分解落实制,每季度都将排查出来的重点安全隐患的整改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分解落实实施。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镇两级安委会成员部门把分解到的整改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公共安全、生产安全和违法生产方面的重点安全隐患进行监控,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凡因整改不力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精心组织,认真整改。市、镇各责任单位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落实整改(监控)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认真组织整改,扎扎实实地开展重点安全隐患的整治,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社会安定稳定。

强化督查,跟踪落实。各责任单位每周将隐患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市政府分管领导,并抄送市府办和市安委办。市政府将把隐患整改情况列入效能建设督办事项,市效能办、市政府督查室将会同市安委办 (安监局)对重点事故隐患的整治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督促。 (南安市安监局)

泉港区投资200万元改善交通安全设施

泉港区投入近200万元从三方面进行辖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改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于2006年1月份全部完工。

一是在主干道设置标志线:泉五路设立标志、防护栏、减速带、灯控、反光柱;驿峰公路设立交通线、减速带,并拆除三朱路口隔离带;完善通港公路、港二街、港三街的交通标志线,并增补安全措施。

二是在危险路段进行防撞、安全行车电子警察、监控防护工程建设;对于该区的国道324线、通港路、驿峰路、泉五路等辖区主干道沿线的中小学、幼儿园及医院门口路段,设置“学校”、“注意行人”、“学生绿化通道”、“医院注意行人”等标志牌及施划人行道,设减速带;对该区十个重要路口设置路面视频监控系统;购置夜间YQ车滚动屏,用于根据气候、路面交通流的变化及时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注意行车安全。

三是做好管制街标志线及相关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建设。

(连广宇)

城厢区突出“三个重点”抓好宗教寺庙安全防范工作

宗教寺庙是安全监管比较薄弱的环节,又易发生火灾、烫伤、踩伤、倒塌等安全事故,为此城厢区安监部门进一步对全区寺庙进行安全隐患大检查,突出从三个方面抓好安全防范工作:一是落实完善消防设施。对检查中发现香客比较多,消防设置又不到位的寺庙,要在原有的消防设施的检修基础上,增设消防栓、新建蓄水池、铺设镀锌管道;二是加强安全知识宣传。倡导文明朝拜,积极引导游客少烧香、不烧香或改以献花的方式朝拜;三是狠抓隐患整改。对年久失修易发生倒蹋的危房,限期予以。目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锦亭寺大雄宝殿的危房已拆除,对石室岩寺广场窄小,香客又多,易发生踩伤事故,已着手进行整改扩建面积,该工程项目预计于国庆节前竣工。有效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存在,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城厢区安监局)

抓好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急企业之所需

延平区安全生产协会、安监局急企业之所需,针对延平区保温安装企业急需对特种作业人员和企业施工人员常年在外,只有春节期间才集中回家过年的实情,春节后立即为这些企业举办电工、登高架设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复审班,为企业培训考核和复审电工、登高架设特种作业共139人,深受企业的好评。

(延平区安监局)

建防山火预案保电网运行

【本刊讯】福州电业局近期新出台《输电线路火烧山应急处理预案》,通过相关部门和电力沿线村委会联动,建立畅通的火情通报网络,确保福州电网安全运行。

据介绍,福州地区森林覆盖面积多达1100万亩,是森林火灾的多发区,平均每年发生大小山火逾百起,其中约有3%对福州电网1900多公里输电线路构成严重 威胁。为此,福州市建立起电业与林业对山火的共防机制,并推出该预案。

光泽县司前乡创安全生产合格乡镇活动抓好“四落实”

一是落实机构,明职责。实行党委书记负总责,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乡长具体负责,调整充实乡政府安委会组成人员,乡政府安办配备专职主任和两名专(兼)职安全员,乡财政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经费3万元。

二是落实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乡、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等20余项安全工作制度,实行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

三是落实创建活动示范点。以创建3个安全合格村、2 个安全合格学校、1 个安全合格企业为示范点,带动全乡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第7篇:生产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范文

一、全市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措施有力,进展顺利,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周密安排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市长*在《*日报》专门发表了“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署名文章,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提出了要求。市政府两次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市委常委、副市长沈坚更是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紧紧抓在手上,亲自组织、安排部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4月30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察专项行动的的通知》(杭政办发电〔2009〕18号),要求全市全面部署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切实做到四个100%,即市政府13个区、县(市)督查100%,各区、县(市)政府对辖区内的乡镇(街道)督查100%、乡镇(街道)对辖区内的村(社区)督查100%,对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督查100%。5月4日,市安委会办公室又下发了《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杭安委办〔2009〕20号),对各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行了部署。5月14日,市安委会办公室召开各区、县(市)安委会办公室及市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会议,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督查组在杭督查情况,并对下一阶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行再部署在动员。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行业领域的特点,严格按照全市隐患排查治理分组部署情况,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和隐患治理力度,保证了隐患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和落实到位,形成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合力。各地、各相关部门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制订了工作方案,由主要领导亲自负责督查行动的组织实施,分管领导深入一线开展督查,有力推动了百日督查全方位开展。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市政府两次召开安委会(扩大)工作会议,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

(二)突出重点、扎实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根据市政府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的要求,市安委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杭安委办〔2009〕24号)和《关于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具体安排的通知》(杭安委办〔2009〕27号),制定了我市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根据方案的总体部署,全市开展了三个层面的督查行动:

一是区、县(市)综合督查。各区、县(市)根据全市督查行动安排,全力推进辖区督查行动的开展。各区、县(市)由安委会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开展了对街乡政府、行业部门的督查。如上城区对全区32家责任制签约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对3家未及时进行整改的行业主管单位通报批评。江干区围绕“三个百分百”组成3个督查组,在交通安全、危化企业、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萧山区从6月11日起,组成9个督查组到各镇街场,进行高标准、严要求的监督检查。6月16-20日,临安市政府组成10个督查组对全市各乡镇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督查。市城建投资组成8个督查组,对系统内重点单位和重点工程进行督查,对发现的22处隐患进行通报批评。市商业资产经营公司对所属21家重点公司近30个重点部位进行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及时消除隐患。

二是各部门专项督查。如市安监局于6月26日在全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联动日”活动,严厉查处一批非法生产、存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市质监局组织开展了特种设备的执法检查,共组成21个检查组,检查326家单位,发现隐患36处,开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3分,对问题严重的3家企业实施处罚。市建委系统针对汛期建筑施工的特点,加强了以防雷电和强降雨为重点的执法检查,共检查233次,检查企业515家,发现隐患5786条,整改5668条。市交通系统加强汛期期间重点水域、水上在建桥梁、重点渡口安全检查和专项暗访,保持每月不少于10天巡查。市交警支队以工程运输车整治为抓手,进一步贯彻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查处涉及工程车的违法行为3.4万余起,暂扣车辆2200余辆;停办通行证的单位28家,停办车辆456辆。

三是市安委会综合督查。6月下旬,市安委会在各地、各部门、各企业普查、自查的基础上,组成3个综合督查组,对各区、县(市)政府、重点乡镇、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进行了认真抽查,重点检查了各地列入省、市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部署开展情况,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0家,发现问题89项,截至目前,各企业已落实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已经进行复查验收,并对隐患严重的企业进行了严肃处理。

(三)认真整改,确保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效果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各部门加强督促整改,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一是督促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督查组意见建议。针对督查组指出的问题和意见,我市认真进行梳理,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并以市安委办名义下发通知,督促有关区、县(市)从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分别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特别是对督查组反映的企业层面的的问题,要求各地安监部门及时下发整改指令书,明确整改内容、整改要求和期限;对一些涉及范围较广、整改时间长、整改难度大的隐患,要求召开现场治理专题会议,研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对到期没有整改的,要求采取强制措施,坚决予以消除。截至目前,全市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54份,立案查处1家,停产整顿1家,罚款6万元。国务院安委办督查组指出的380条问题和隐患,已整改落实341条,列入整改计划39条。尚未整改落实的隐患,我市将结合继续进行重点检查督促,确保整改到位。

二是督促重点隐患整改单位积极整改。在层层排查的基础上,逐级梳理和挂牌公布了30家市级工矿商贸企业重点隐患整改督办单位(其中列入省级督办2家)和143家区、县(市)级工矿商贸企业重大隐患整改督办单位,通过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期限、治理要求和督办单位,并加强对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截至目前,列入省、市、区(县、市)三级挂牌督办的173个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中,已有1个省级、15个市级和81个区、县(市)级完成或基本完成整改。尚未完成整改的,采取了全部或局部停产整顿,一时不能停产整顿的企业作出了安全承诺,并加快了治理进度。确保万无一失。

(四)广泛宣传、营造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氛围

在不断推进督查工作的同时,各级、各部门十分重视督查信息的报送工作,把安全生产宣传作为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的前提和基础,一方面充分利用媒体宣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先进方法,提高我们排查治理的水平,特别是在国务院安委办安全生产百日督查组在杭督查期间,各新闻媒体进行了全程跟踪报道,积极宣传百日督查的重要意义和成效,提升市民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知晓度,扩大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影响力。另一方面,积极做好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设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栏,及时总结各地、各部门百日督查先进经验、做法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以更好的服务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全市还充分利用竞赛、培训班等形式,大力宣传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如市安监局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知识竞赛和“寻找你身边的隐患”主题演讲比赛,市旅委、商业资产、园文局等单位举办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为主要内容的企业负责人培训班,宣传学习隐患排查治理知识,取得了较好效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组织落实不够有力,台帐不齐全规范。一些地方的领导对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认识不足,没制定相关的工作计划和建立领导机构,将百日督查等同于一般检查,没有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工作停留在开会、发文件以及一般的号召和要求上,缺乏有效的工作措施和有力的督促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帐不健全、不规范,没有分门别类进行规范管理,摸底排查建档企业数量较少,企业隐患排查率仍然较低,特别是对面大量广的中小企业的排查还存在一些盲区和死角。

二是部分企业隐患排查不彻底、不深入。一些企业负责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薄弱,对自己的法定职责不甚了解,存在应付思想和走过场现象,甚至对存在的隐患视而不见;有的企业对隐患排查避重就轻,怕上报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增加资金投入和整改压力;有的企业没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缺乏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对存在的隐患不能及时发现。1-6月份,全市排查出的隐患总量虽有较大幅度增加,但平均每家企业排查出隐患数仍只有1条左右,其中8个区、县(市)平均每家企业排查出的隐患数不足1条,个别的甚至不到0.5条。

三是督促落实整改措施不够有力,一些事故隐患没有得到及时有效整改。部分单位对排查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虽下达了安全隐患整改指令书,但大都没有复查意见书和整改反馈书,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从全市隐患治理统计数据来看,一般事故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整改率不高,全市排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中,仍有10%左右、总量约1.2万余条隐患没有完成整改,列入省、市、区(县、市)三级挂牌督办的173个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中,尚有1个省级、14个市级和62个区、县(市)级尚未完成整改。个别单位在整改期间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导致边整改边发生事故。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强化安全生产督查责任。针对存在问题,改进督查方式方法,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基层和企业进一步搞好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对各类重大事故隐患要抓住不放,死盯死守。对前期隐患排查中,没有上报事故隐患的单位和企业以及近期事故多发的领域和单位要重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该退出的要坚决退出,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调动各地、各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责任感,确保百日督查行动的连续性和持续性,巩固督查成果。

二是继续以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线,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力度。组织发动专家、技术人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广泛参与隐患排查,深挖细掘每一个隐患,同时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政改资金,强化整改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坚决进行治理。对一般隐患做到发现一个,整治一个;对尚未完成治理的省、市、区(县、市)级重大隐患,要加快治理进度,严格落实整改,该停产整顿的要停产整顿,不能停产整顿的,要督促企业制定安全措施,落实安全承诺,确保万无一失。

第8篇:生产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范文

一、整治内容和重点

全区所有在建开发和拆迁项目于2013年11月7日起立即停止施工作业,用一周的时间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排点是:预防高空坠落等防护措施,建筑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及治理,临边洞口防护,现场用电安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三宝四口”等部位的安全管理等。建筑公司负责所属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管理和日常安全检查,监理公司负责监理项目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理人员安全制度管理。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工作,区住建局负责园区和镇街(景区)规划区的建筑安全管理工作,各镇、街道(景区)、园区负责辖区内新农村建设和农房修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在建施工项目安全属地监管。对建筑管理相对薄弱的镇,区住建局在技术上提供支持,积极配合各镇、街道(景区)做好危房检查和排除安全隐患工作。

房屋拆除施工项目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前,严格审核拆迁人是否选择了有资质的建筑施工队伍进行房屋拆除,业主或拆迁人是否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房屋拆除施工备案手续等。房屋拆除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标志及专职监护人,并在周围设置围拦,夜间设置红灯警示等。

燃气企业通过开展燃气安全生产大整治行动,要彻底排查燃气安全隐患,规范燃气企业的管理,明确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燃气管理体系、燃气动态监管体系、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及时排查和整改事故隐患,全面提升燃气用户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能力,确保安全平稳供用气。

二、整治方式和时间

从2013年11月7日起至2013年11月14日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时间。由区住建局牵头组织检查组,各镇、街道(景区)、园区配合,开发公司、建筑公司、监理公司分管安全的领导共同参加,对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和燃气工作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从2013年11月15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为建筑安全生产整治安全隐患期,集中解决全区排查出的建筑安全生产隐患问题。

检查方法是检查人员和几方责任主体一起,对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资料等进行对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现场安全生产情况,涉及工程相关人员的资质和上岗履职情况,特别是监理对安全的检查情况记录等,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落实情况,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三级教育文字资料,“三宝四口”等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建筑机械使用管理,现场用电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等进行全面检查。

三、落实安全措施,形成长效机制

在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现场要求立即整改,检查组进行事后督查。一般性的问题做到当场解决,对内容多、难度大,暂时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要求立即停工整顿,落实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凡停工整治的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消除后,需书面报告区住建局,待重新复查合格,分管领导同意后后方可继续施工。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结束后,由各建筑公司、施工在建项目对平时的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单项工程检查出的问题,于2013年11月14日前将整改措施和情况作书面报告,经监理人员签字盖章后报送区住建局208室建安股。通过此次检查,各部门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梳理,举一反三,找出问题存在原因及解决问题的方法,建立安全生产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明确安全责任,严肃追究责任

在整治过程中查出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除及时整改外,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加大对生产安全责任隐患瞒报行为的追查,对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个人和企业,要根据严重程度实行警告、罚款、通报、不良行为记录、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销企业和个人资质证书等处罚。

我区将以这次检查为契机,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检查不合格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人员、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员将给予全区通报和记入不良记录。对检查后仍然出现安全隐患的企业,将按照“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进行扣分,取消在辖区内投标和办理各类许可证书的资格。

第9篇:生产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范文

    为认真贯彻省交通厅、省高速公路公司及市委、市政府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我司根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通知和工作方案要求,结合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根据2009年《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深海高速公路***段项目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全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切实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和谐稳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我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工作。一是主要领导亲抓部署提要求、分管领导具体抓。多次主持召开省长办公会议,研究推进专项行动的具体措施,并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分管副省长刘海生同志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具体研究和部署专项行动工作。二是强化领导,制定周密方案。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结合我项目建设实际,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细化为安排部署、自检自查、督促检查、深入整改和巩固成果5个阶段。明确了7个施工合同段企业为隐患排查责任主体,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在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

坚持全面部署,全员参加原则。不论部门职能,不论岗位职责,不论职务大小,全面动员,精心组织,全员投入到学习各级各部门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省交通厅、省高指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并结合各自岗位实际开展讨论,查找安全薄弱环节。

坚持学习内容与岗位实际相结合原则;按照岗位职责、任务分工不同,每位员工学习内容各有侧重。领导干部重点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职责规范和奖罚规定,包括《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福建省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市交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有关内容;各级专业管理人员和基层班组结合岗位实际,重点学习安全作业规程规定、作业行为规范等有关内容。学习内容与岗位实际相结合,并用以指导岗位实际工作中的安全隐患讨论,排查,和改进措施的提出。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结合本项目建设,本岗位的具体工作开展广泛的讨论,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深入分析本单位、本部门、本岗位安全生产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针对性措施。

二、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排查治理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上级各有关部门部署,我司从2009年5月底开始认真组织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截止11月底,全省共有45476个企业和单位参加隐患排查,查出各类安全生产隐患131024个,已整改127946个,整改率97.7 %。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大力推进宣传教育,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严肃事故责任查处,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趋于稳定好转。但是,福泉高速公路***段扩建项目正值最后攻坚阶段,施工单位易出现因赶工而忽略生产安全,我司高度重视,在抓工程进度的同时,切实采取措施狠抓安全生产,经过上一阶段开展的系列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工程质量、安全总体上处于可控状态,无安全事故发生。

***高速公路***段各参建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还是比较重视,均能严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努力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均能按规定规范安全费用使用行为,安全费用均能专款专用,尚未发现存在挪用或安全经费投入不足等问题,均能按规定配足专职安全员,并能按要求做好安全内业资料和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总体上安全生产工作处于可控状态。但同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从上级有关部门及日常工地检查中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如临时用电还不是很规范,违章使用倒顺开关,箱门损坏,配电箱随意置地;人工挖孔桩、深基坑,高边坡防护不到位;隧道安全逃生通道偏短等问题;责任单位均能及时整改到位。我司规定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规范要求的,一律不得开工,已开工的工点安全达不到要求立即停工整顿,我司制定并下发《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施工单位均能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编制专项安全生产施工方案并及时上报总监办审批,总监办均能严格把关,邀请相关专家对施工方案及安全防护措施进行论证,确保***高速***段工程建设安全。

(二)落实监督检查措施,确保整改治理工作实效

一是由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带队,对各项目路段总监办、施工单位进行针对性的督查,特别对省厅、省高指的检查反馈存在问题,整改反馈情况进行核查,检查各标段整改到位后有没有整改责任人签字确认(施工单位整改责任人、监理单位责任人),检查有没有附整改前后对比的影像资料,对弄虚作假,搞文字游戏的给予通报,并限期按时整改到位,特别对安全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加倍处罚,确保施工的安全。

二是由公司安办督查小组每天都进行巡查,做好巡查日志,巡查时间、巡查地点、发现存在隐患等详细记录,并留下影像资料,对于发现的问题能当场整改的现场责令整改,对于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下发现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并对比扩建项目安全生产隐患台账,整改一项注销一项,确保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三是加强履约检查,确保安全要素投入。施工单位按合同承诺投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机械设备和流动资金,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适时调整安全要素投入,以满足工程实际需要;督促监理单位保证兑现合同承诺的人员认真履约,尽心尽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造价得到有效控制;加强劳务队伍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知识水平,保证工地现场和谐、稳定、持续生产;对履约不力,质量和安全存在突出问题的施工单位采取约谈法人代表,对无明显改观的,按合同规定和信用考核办法处罚,并列入市高指挂牌督办单位,限期整改,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同步实现。

四是督促落实各业主单位及监理单位专职安全员深入一线现场安全检查每日不少于6次,根据“查安全、除隐患、保平安”的原则,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五是定期由市高指从市有关单位抽调相对固定的人员组成检查组每个月对***市在建的高速公路项目进行检查并通报,提出整改措施,要求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同时我司组织相关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核实,如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根据相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

六是每月召开安全生产协调会。结合每个月的工地例会组织各参建单位、高速路政、交警、管线迁移等相关单位,针对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本月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形成会议纪要,并对下一月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及要求。

七是加强参建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的管理水平。

八是全面规范施工现场的用电,聘请一名专业电气工程师进行指导,并开展专项整治,使施工用电基本达到规范的要求。

九是加强交通安全组织,主动与***高速交警支队,福泉路政大队沟通协调,每月邀请***高速交警支队、福泉路政大队参加工地例会,***高速交警支队、福泉公司及路政大队能及时对施工中遇到的交通安全组织问题予以专题研究,在审批程序上做到方便、快捷,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十是督促各项目部认真抓好每十天质量、安全自查自纠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加大质量通病、安全通病的整治力度。

十一是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投入、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监管,防止安全专项费用挪用或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

十二是加强安全生产常态化检查和监督力度,防止检查走过场,搞形式,变事后检查为事前检查,常规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重点部位检查和一般检查相结合,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各高速公路项目圆满、顺利地竣工。今年以来,共排查安全隐患386条,发出整改通报、通知书5份。

十三市吸取事故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强化对安全工作的管理,一是严格按照省高指标准化施工指南要求规范施工,要求各标段、监理单位认真落实业主和上级的要求,强化提高每十天安全、质量的自查自纠工作质量和水平,二是督促各标段、监理安排安全员加强巡查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特别对高架桥架桥机等特种设备,要求必须采取日检制度,一上班就要对架桥机等特种设备的性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架桥机等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包括路面的运料车辆上高速公路都要每日一检,确保高速公路上车辆行驶安全),使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质量处于可控状态。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目前,我司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正处于全面深入地进行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取得初步成效,但还存在问题。一是少数施工企业对隐患排查治理认识不到位,把专项行动当成阶段性任务来完成,后期有松劲情绪。一些隐患在检查时得到整改,但过后又重复出现。二是一些重大安全隐患还没有全部整改到位。三是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尚不完善,有些制度制定了但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

下一阶段除了对已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人员、资金、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外,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相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接受上级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察组的监督指导,进一步巩固隐患排查专项活动成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强化全局员工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提高我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维护安全生产稳定局面。

1、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阶段总结,组织各单位广泛的相互学习交流,积极推广其中的好经验、好方法。

2、继续结合冬春季安全大检查、第二轮安评等整治活动,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作为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积极结合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总结经验教训,强化措施落实,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可控、在控、能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