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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个行政组织的结构、运转程序、决策过程, 以及行政人员的行为、作风态度、价值观等都直接或间接地受行政文化的影响。新时期, 加强行政文化建设, 推进我国行政管理的现代化进程, 是中国行政管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一、行政文化对行政管理的影响
行政文化是社会文化在行政体系中表现出来的一种特殊的文化形式, 是与行政相关的文化。它是指公共行政人员及其工作人员在一定的社会文化背景下, 通过行政实践所积累、沉淀和形成的对行政体系、行政活动的态度、情感、信仰、价值观, 以及人们所遵循的行政原则、传统和习惯等。其核心是行政价值。行政文化是一种多层次的、复合的文化, 它的形成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如历史条件、地理环境、社会制度、民族特性、文化心理、文化背景、传统习惯等。不同的社会文化背景、不同的行政活动培育出不同的行政文化, 行政文化的形成是一个长期而缓慢的过程, 一旦形成则具有相对稳定的特性。
例如, 时代性和民族性, 社会性和积淀性, 整合性与多元性, 普遍性与连续性, 渗透性与隐蔽性等。行政文化的形成及其特征决定了行政文化是一种潜在的无形的力量, 其影响是巨大的、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
二、中国传统的行政文化对行政管理的影响
正如黑格尔所说, 传统是活的东西, 影响着现在、未来。发轫于夏商周三代, 定型于两汉, 因袭发展与隋唐宋元明清各代, 横贯数千年经久不衰的中国传统行政文化, 虽遭受近代以来西学东渐欧风美雨的荡涤, 但仍然以强韧的生命力固存于今天的行政文化中。中国的行政文化有着鲜明的特色, 高云在他的《传统行政文化及其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政府效应分析》一文中总结为德治文化、统御文化、全能文化、专断文化、保守文化、泛政治化文化、暗箱行政文化等特征。
中国传统的行政文化存在着专制性与统一性、封建性与适用性、保守性与严密性、排斥性与兼容性、重形式轻效率、重人治轻法治、重权威轻民主、重集权轻分权、重经验轻制度等双重特征。双重特征的行政文化同样是把双刃剑, 它对行政管理的影响既有积极的作用, 也有消极的一面。首先, 中国传统行政文化中的德治文化、积极作为的行政文化、强调价值准则、强调集体主义等行政文化对我国的行政管理实践起着积极的作用。
第一, 传统行政文化中的某些思想在确定行政改革的价值取向上起着积极的作用。当前我国的行政改革包括民主和效率两个相互依存的价值取向, 但归根结底是要提高政府为人民服务的水平。中国传统行政文化中的民本思想与之有相通之处, 有助于行政改革价值取向的确定。此外, 主张薄赋税、轻刑罚、救济穷人、保护工商等的仁政思想, 对当前精简机构, 裁减冗员, 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保护和救助社会弱势群体等, 也有着一定的积极意义。
第二, 传统行政文化中的某些思想有利于推动改革时期行政关系的协调。传统行政文化中和为贵 的思想、的思想从中庸思想产生和发展, 作为处理人际关系的准则, 虽然其出发点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秩序, 但是在今天, 对于正确处理政府内部各种关系乃至政府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原则, 仍然有着现实的意义。
三、加强行政文化建设, 推进行政管理改革
行政文化在政府行政改革中占有着重要的地位, 其转化和创新所涉及的范围, 直接反映了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力度、广度和难度。而且, 行政运行的机制、组织结构及管理方法等硬件资源的改革难度, 远远不及渗透于行政主体、行政组织及行政环境的软件资源的行政文化的建设的难度。如果不着眼于变革传统的、落后的行政文化,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就很难真正成功。行政文化的建设是一个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
(一)以行政管理现代化要求为目标指向, 明确行政文化的建设目标
行政文化是行政管理的软环境, 是行政体系的深层结构, 被誉为行政管理之魂。它对行政管理变革起着积极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处于社会转型时期, 我们的行政文化建设必然要以行政管理现代化的建设要求为指向。十六大指出, 我们的行政改革的具体目标是, 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改进管理方式, 推行电子政务, 提高行政效率, 降低行政成本, 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具体而言, 就是要建立服务型政府、法治型政府、效能型政府、廉洁型政府。行政文化的建设必须朝着这些方向发展, 即建立服务型的行政文化、法治型的行政文化、效能型的行政文化、廉洁型的行政文化。
(二)加强行政文化本身建设
针对行政文化的内涵, 加强行政文化建设首先要对行政文化本身的各个层面进行建设和创新。要以以上的目标为指向, 建设新型的行政思想、行政心理、行政道德。一方面, 要继承传统的行政文化中的优秀因子。美国的社会学家希尔斯指出, 作为一个社会的文化遗产和文化力量, 传统给人类生存带来了秩序和意义;一个社会不可能完全破除其传统, 一切从头开始或完全代之以新的传统, 而只能在旧的传统基础上对其进行创造性的改造。现代行政文化的建设并不意味着要摈弃传统的所有的引子。
要清除传统中落后的因子, 继承德治理念, 建立正确、乐观、健康的行政情绪、行政情感, 挖掘弘扬传统的道德体系中的合理内核。另一方面, 我们要借鉴现代西方公共管理浪潮下所倡导的行政文化理念, 以现代化的行政管理的要求树立稳定、健康、和谐的行政心理, 借鉴、吸收国外行政道德中合理的、适合中国国情的地方。我们仅仅需要用我们的宪法把它加以过滤, 只需要把放在批判的文火上烘烤, 并把其中的外国气体蒸馏掉。
自行政活动的发生至现代行政学科研究的确立,其间时隔数千年。文化作为影响制约行政系统的一个重要机制,直到近现代才逐渐得到学界的认定。行政活动是在一定的社会文化环境中产生的,受其影响,行政活动自身也相应地培养出具有一定特殊性的行政文化.行政文化由行政系统中的每一个体所应遵守的共同的价值观念、行为模式、人际关系、生活方式等构成。我国当今的现代化行政体制建设是在具有几千年行政文化传统的背景中进行的,因为文化具有连续性,传统的行政文化与现代行政文化之间必定存在内在的联系;同时由于文化具有时代性,传统行政文化在变化了的时代条件下,与当今的现代行政文化的冲突也不可避免,故而探讨传统行政文化的现代化问题,实现传统行政文化与现代行政文化冲突中的统一,对于加强我国现代行政体系的建设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传统行政文化特征及其两重性
(一)人文主义的行政模式。中国一面临海,三面紧靠大陆这样一种交通极不便利的自然环境,使中国古代产生出一种典型的大陆民族的行政模式—人文主义型的行政模式。表现为:绝大多数的行政活动都是紧密围绕着加强中央集权这一最为现实的间题而展开的,在长期对政权集中和国家统一这样一种大行政目标的追求过程中,不仅使中央集权不断经由破坏而修复最后走向稳定,也在民众中形成了鲜明的民族意识和爱国恋邦的强大向心力;此外,中国文化传统强调整体和谐,重视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这种整体和谐的思想移植到了行政活动中造就了传统行政文化强调统一,力主协同的显著特色;传统行政文化成长于以儒家学说为主体的大文化氛围中,儒学重道德教化,以伦理关系作为调整人际关系的基础,这些方面对传统行政文化也具有深刻的影响,使传统行政文化特别看重做人的道德价值,并强调整体的利益,形成了影响中国政治发展的整体主义原则。
(二)专制与民本一体的行政体制。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决定了社会的意识形态。中国是一个农业国,社会生活和社会结构以农业生产为基础。在这一农业社会中,存在着无数分散小型,以自然经济为主体,商品交换关系不发达的村落城镇,要维持这种社会结构的稳定.必须有种高高在上的集权行政体制。从秦汉以来两千多年所推行的专制统治,一个重要的目的在于维持农业经济的稳定。专制的行政体制等级森严、上下有序;要求服从和统一,抹煞个性与差别;重视总体成效,漠视个体利益。而另一方面,由于农村劳动力的大量存在和稳定是农业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前提,也同时产生了“民为邦本”、“民贵君轻”的行政思想。专制与民本一体的行政体制适应了对农业社会的统治要求。民本与专制相互对立又相互补充,构成了两者紧密合一的行政体制。
(三)中庸信条之下的具休行政运作方式。按《中庸》所说:“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孔子云:“过犹不及”,中庸之道成为传统文化观念中一则根深蒂固的信条。这不仅是人们立身处事的根本,也直接反映在具体的行政运作方式中。表现为力求行政活动不致陷入过份偏离稳定状态的“过”或“不及”,保持中和、适度、协调和平衡。在处理行政事务时,保持稳定,避免极端,反对竞争和冒险。“不偏不倚,无过不及”是传统行政运作方式最为生动的写照。中国传统行政文化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生成和发展起来的,经过长期的历史和实践的检验,如今更表现出鲜明的双重性,优劣互现.中国传统行政文化的积极性和优点主要是:有利于培养鲜明的民族意识和爱国向心力;通过行政手段使各种社会因家达到协调平衡;立足于从整体的长远的行政目标出发决定各种行政措施;努力在行政的过程中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提倡群体精神,培育符合社会规范的道德情操.这些对社会的进少和发展都具有积极的意义.但中国传统的行政文化是在封建的农业社会的环境中产生的,这也带来了它的消极性,直接表现为两大先天的缺陷:一是缺乏与工业生产、科学技术的有机联系,二是缺乏与市场经济的密切联系。使其不乏因循守旧、固步自封、狭隘保守、不思进取、嫉贤妒能、平均主义的表现。所有的这一切,都与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市场经济要求影响下建立的现代行政文化格格不入,这些都需要在传统行政文化的现代化过程中加以认识并得到解决。
二、对传统行政文化三方面的否定
中国现代行政文化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及发展市场经济紧密相联,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产物,因而具有丰富的时代特征与内涵。现代行政文化要求体现这一领域内从价值观念、行为模式到生活方式等全方位的变化,而变化的最终完成,必须经历对传统行政文化的三方面否定。
(一)以正确的义利观否定封建伦理至上观。儒家学说作为我国封建社会诸子百家中的主流意识形态,带有强烈的伦理至上观,它将个人的道德修养和人格完善置于首位,将对物质利益的追求视为“小人之为”。从历史上看,伦理至上作为一种道德理想主义,从未在社会生活中得到真正充分的实现.另一方面,它是私有制、封建社会的产物,在相当程度上是服务于维护封建统治阶级利益、维护压迫与剥削制度的,它教导被统治阶层重义轻利,安贫乐道,不追求生产力的迅速发展,以稳固封建统治,带上了小农经济的烙印.今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强化了人们对物质利益的关注,这无疑反映了社会的进步和时代的要求。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传统文化观的逐步解体,急需树立起全新的道德伦理规范。因此,“两个文明一起抓”,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使我们能正确处理义利两者的关系,树立正确的义利观,使之既区别于西方极端个人主义的人生观、价值观,又与封建伦理至上观有着根本的不同,以适应现代社会进步的要求。
(二)以法治、平等观否定人治、等级观。中国古代的行政制度中虽有大量的刑律条文和诉讼程序,从中体现了一定的法治原则,但封建专制制度下起到真正绝对作用的只能是人治。法治是社会现代化的必然走向,而中国现代行政体制所倚赖的法治原则直至令又仍受到“人治”传统的显著影响,成为行政改革中一块大的绊脚石。消除传统行政文化中的人治积弊,是建设现代行政文化中的一项长期的工作。中国传统行政文化也历来体现着一定的“平均”思想,但无疑与现代行政文化所推举的“平等”思想有着根本性的区别。前者强调结果的平等,后者则强调起点的平等。现代行政文化中贯穿的平等意识包含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机会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命题之中,是社会生产方式和人的价值尺度的变化所带来的,与传统行政文化在小生产基础之上孕育的等级观念、特权思想、任人唯亲、因人设事、裙带之风等正形成了激烈的冲突,并必将会实现对后者的否定。#p#分页标题#e#
(三)以竟争观否定中庸之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改革的时代、竟争的时代、发展的时代。我们有不可多得的机遇,也面临着严重的挑战,唯有强化竞争意识,不断创新、开拓、进取,才能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加速发展。而深埋于中国传统行政文化血脉里的“中庸之道”,以“致中和”为万事之先,从本质上讲是完全排除和反对竟争的,是对人的创造力和积极性的一种抑制,在现代行政文化的建设过程中,必须加以摒弃。三、传统行政文化的现代化是一个扬弃的过程广义的文化汤盖了人类创造的全部物质和精神财富,具体包括人类不断发展的思维模式、行为模式、科学技术、文学艺术、伦理道德、宗教习俗、语文符号以及政治、经济、法律等规章制度。思格斯说过:“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个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第52页)行政文化作为政府官员或行政人员应共同遵守的行为模式、生活方式、价值观念、人际关系准则,必然要与社会中居于支配地位的主流文化同一。因此,构建符合时代特征的、积极向上的行政文化,对于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起着重要作用。
人是中国现代社会发展中最为重要的,人自身是独立的个体存在,因为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意识和感情,同时人因为需要存活在社会中,故而形成了团体,拥有了属于团体的意识和感情。由于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文化素养、道德观念,所以在进行现代行政管理是就会遇到很多复杂的情况,这个时候就需要通过传统文化与现代行政管理进行有效的衔接来解决遇到各类问题。无论传统文化的治民思想还是现代中国行政管理的治民思想,都离不开人民,要借助于传统文化来规范、约束人民的行为,让人民有社会正义感,积极投身于现代化建设、家庭事业中去,提高社会发展。
二、传统文化在行政管理中的影响因素
1、传统文化在行政管理思想中的反映
西方国家的行政管理制度是现代行政管理的发源地,在行政管理中注重的是时效性、制度性、规范性,具有较强的制度性和规范性,由于传统文化的影响,中国的管理思想多是刚柔并济,提倡传统的仁政,同时又强调法制,用道德和法制共同来治理中国的行政事务。中国一直强调要建设和谐社会,在中国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中国一直是以礼待人,以礼安邦,凡事都是讲究个情、理、法。讲究人情是中国行政管理的一大特点,这与传统文化中的孔孟思想有莫大关系,儒家思想提出的仁政就是让凡事都讲情理,不要追求苛刻的法律,在行政管理中有情有理。在现代中国行政管理中,工作者同样以传统文化中的正己化人来进行管理,管理的根据更有文化底蕴,让管理更有人情味、更加融洽,不刻薄呆板。
2、传统文化在行政管理目的中的体现
管理目标的设定往往是与利益直接挂钩的,这样就使得管理目标变得狭隘,管理目标的制定应该是要符合现代化社会发展进程的,要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要符合人民权益保障的,同时也要符合科学发展观的,以此来实现中国梦,让中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所以在制定管理目标的过程中,不能只是为了眼前的利益制定相应的管理目标。传统文化有许多与现代中国行政管理相通的地方,尤其是儒家思想对现代中国行政管理的影响,让行政管理目的更具人性化,不在只是可以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更多的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更适合可持续发展的管理目标制定。当管理受到法家影响时,管理目标就变得更为谨慎,具有较高的规范性,并会因为蝇头小利而降低管理目标,坚持遵守规范性,拒绝越雷池半步。当管理目标受到道家影响时,管理目标就变得更具备道德性,坚持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制定具有道德性的管理目标。
3、传统文化在行政管理方式中的运用
传统文化对中国行政管理的影响在于,传统文化必然要与管理过程进行相融合,这是根据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要求所进行的。中国现阶段社会发展过程的要求就是进行和谐社会的发展,这就相当于道家思想所提出的“无为而治”,在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将更多的实至权利下放到个人手中,这样会更为有效的发挥各个环节的管理机制,更为有效的提高整个管理过程的能力,进而提升管理的实际效果。传统文化中的儒家思想强调“人性可朔”人的性格都是会根据周围的人或事物发生改变的,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运用的方式是完全可以改变一个人的性格的,所以在管理的过程中要尽可能的根据不同事件的特性进行具体的管理措施。
4、传统文化对人民群众的管理背景
古代选拔人才通常是通过科举制,同时以举孝廉、推大儒来进行国家人才选拔和召集。让这些人才参与到国家的行政管理机构中,让这些贤明人才发挥自己的才能服务于国家,服务于人民。两千多年前的孔孟提出的儒家思想就是提倡“举贤才”来治理国家,让有德有才的人来进行国家的行政管理。传统文化中还提倡儒家的仁政思想,治理人民群众要合理利用道德和法制来管理人民群众,让人民处于一种德、法结合的社会,在这个环境下约束自己的行为,树立正确的人格。传统文化管理人民的背景同样适用于今天中国的行政管理中,也为中国的行政管理提供了文化依据。借古通今是完善现代中国行政管理的有效途径,当代中国的行政管理更应德、法相结合,在社会树立一个充满正确价值观的大环境,让人民群众自律,有正确的价值观。同时行政管理也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法制,制度性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人民的权益,最大化有利于实现民主国家。
5、传统文化在行政管理中的负面遗留
传统文化中也存在一些客观问题,比如重形式,轻效率;重权利,轻人民;重等级,轻民主;在现代中国行政管理中这些情况屡见不鲜,新闻报道的钓鱼执法、、效率低下、营私舞弊等。这些传统文化负面的遗留都与中国现代行政管理相悖,在现代行政管理中要摒弃这些,学习传统文化中好的方面,提倡德政,让人民生活在一个和谐的社会之中,更好地发挥行政机构的效能,才是社会进步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有效途径。中国是世界的一员,要时刻紧跟世界的变化,同时也要在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寻找自己的发展方向,在全球竞争日益激烈保持快速稳定的发展。
三、结束语
一、适用范围
本督查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各县、区文化市场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
二、督查主体
市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局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督查主体,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稽查队为行政执法督查的承办部门。
三、督查内容
(一)市场管理情况
市局对县、区文化市场管理状况、经营秩序、繁荣程度等情况进行监督、指导,通过暗访、抽查、突击检查、信息通报等形式,重点对县、区文化市场日常管理状况、节假日市场管理状况以及文化市场举报体系规范化程度等情况进行督查。
(二)案件办理情况
本制度所称案件是指全市范围内通过不同途径到达市局并由市局督查的文化市场、新闻出版(版权)、“扫黄打非”、文物管理等各类案件,主要包括:
1、上级及相关部门批转督查的案件;
2、人民群众及“12318”文化市场举报专线提供的需督查的案件;
3、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需督查的案件;
4、暗访检查中发现的需督查的事项、案件;
5、新闻媒体曝光的需督查的案件;
6、其它需要督查的案件。
(三)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情况
在对市场管理情况、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督查的同时,市文化局对县区文化市场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工作过程中体现出来的执法能力、执法效率、执法质量进行督查,并根据督查情况及时向县、区文化部门提出意见与建议。
四、督查方式
分为口头(电话)督查、书面督查和派员督查三种方式。口头(电话)督查时,由市局明确告知督查的内容、要求和时限,并建立严密的记录、反馈制度,确保督查工作及时、到位。
书面督查时,市文化部门以书面形式向县、区文化部门发出督查通知,对督查的内容、要求、时限等具体项目进行明确规定,并及时追踪督查结果。
派员督查时,督查人员需掌握案件查处的全过程,代表市文化部门提出指导意见,及时处理办案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五、督查程序
(一)口头(电话)督查、书面督查
1、市局根据督查内容向相关县、区文化部门发督查通知(口头或书面);
2、相关县、区文化部门接到督查通知后,按照督查通知确定的内容、要求、时限,制定方案,开展工作,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市文化局反馈情况;
3、承办案件督查的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稽查队根据县、区反馈的情况及时向市局汇报督查情况,并及时做好相关沟通、协调、指导工作;
4、督查人员根据督查内容填写督查记录,建立督查档案,详细记录督查案件的立案、结案情况以及被督查部门、人员的相关情况。
(二)派员督查
对社会影响重大、情况复杂的案件或事件,市局派员至相关县、区进行现场督查,督查程序与书面督查程序一致。县、区文化部门在处理过程中对于认为需要提请市局派员督查的案件或事件,可向市局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市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派员督查。
六、工作要求
1、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督查工作实行权责明确、及时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原则。
关键词:社会转型 行政文化 传承 革新
一、序言
当前,中国社会正处于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市场经济的建立,推动着我国整体社会的变迁,使社会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而这一转变的根本体现在于,由原来的以国家政治权力为中心、以政府行政权力统摄一切的社会各领域合一的社会结构形式,转变为政治、经济、文化诸领域相对分离的社会结构形式。[1]这种领域的分离,造成了政府权力的相对弱化,同时也对政府的行政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其能够在适应社会的变革的基础上,对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起到推动性的作用。
行政文化作为具有行政特色、反映行政风格、适应行政人员身心特点的一种文化形态,包含着行政管理中所存在的从物质形态、活动方式到思维意识的一切文化现象,是一个复合的、多层面的整体组合。[2]与此同时,行政文化也是行政管理的思想的内核,是一个由多种要素组成的的有机系统,对行政管理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在转型时期,政府对其行政行为的调整,从根本上说,就是对传统行政文化的传承与革新。
二、转型时期传承和变革传统文化的必要性
行政系统作为一个开放的系统,与外部环境有着密切的联系。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政治、经济、文化等要素的变化,对传统的行政文化产生了巨大的冲击,而行政文化作为行政管理的内核,又从深层次上影响着政府的行政行为。因此,在这一时期,对传统文化的传承与革新不论是在理论研究方面还是在行政实践方面都充分显示出了其必要性。
传承与革新传统行政文化的其理论意义在于能促进不同学科间的交流与融合。文化是一个抽象的概念,是人类创造出来的所有物质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它不仅影响着、指导人行为动力,同时也会受到来自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等多方面的影响。因此,行政文化的研究,不单单只是分析它是怎样对行政行为产生影响的,更重要的是,要将行政文化与各个学科有机的融合起来,跨越学科界限,扩大对行政文化研究的内涵,并且将这些学科的理论研究方法运用要行政文化的研究之中。尤其在社会转型这一大背景下,只有将行政文化的研究与其他学科的研究进行有机的结合,才能真正做到研究别的学科的基础上促进文化的研究,才能从真正意义上促进文化和社会的共同进步。
在实践意义方面,行政文化作为政府行政行为的潜在支配力量,对影响和支配政府的行政行为的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首先,从宏观层面上,行政文化的研究提高了政府公共行政的效率。从其性质来看,行政文化有消极和积极之分。积极的行政文化可以促进行政行为的规范性与有效性,增强行政行为在公共管理领域中的价值,而消极的文化,则会抑制社会的发展与经济的进步,产生较为严重的影响。[3]在转型时期,通过对行政文化的研究,将其积极地性质发挥于政府的管理之中,才会对整个社会的起到维护,支持,稳定和发展的作用,才有利于政府公共行政效率的提高。其次,从微观层面上,培养具有时代特色的行政文化,可以加强政府内部人员的行政素养。社会变革引起利益的重新分配,无疑会对政府内部的行政行为产生影响,甚至可能造成政府行政价值与目的偏离,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作为行政行为的最终目标而忽视了行政行为的初始目的在于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的构建与对人民福利水平最大化的维持。行政文化的研究,可以为行政人员创造内在的价值检验机制,对其一味的只追求自身利益价值的观念产生冲击,使其行政管理行为的价值核心建立在公共利益的基础之上。
三、传统优秀行政文化的传承
任何事物都是具有两面性,中国传统行政文化也不例外。从本质上讲,中国传统行政文化是一种伦理文化,宗法社会的思想观念贯穿其中,它一方面倡导仁政、亲民,要爱民如子,另一方面又强调权力至上,致使官僚之风盛行;它一方面主张个人的修身养性,号召仕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另一方面又推行等级观念,训导人们养成唯上是从的行为习惯。[4]传统行政文化的遗传因素,依然对当下的行政文化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纵观历史的发展,由于传统行政文化的封建性、保守性、官僚性等弊端而造成的政府行政行为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标和基本轨道相偏离的现象已屡见不鲜,然而,不得不承认,传统的行政文化的精髓仍然是现代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并且在转型的时代的背景下对这些优秀的文化进行传承与发扬将是社会进步的推动力量。儒家思想在历史上对中国的文化体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传统优秀文化的继承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对儒家思想精华中促进现代社会发展部分的发扬。
1.民本思想。民本思想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宝库中重要的思想资源。在中国传统行政文化中,民本是相对于君本、官本而言的,其原意是一种统治观,基本思想表现为重民、贵民、安民等。[5]民本思想是行政权力合法化的有力手段,应当说,现代中国行政应加大对民本思想的认识,它对于增强行政权力的合法性,改进行政管理方法,强化人民的主人翁意识,都必不可少。
2.“德治”思想。传统的行政文化是由“礼制”、“德治”和“法治”组合而成的思想系统。作为实现“礼治”的一种软手段,“德治”思想规劝统治阶级推行“仁政”。实现“德治”的关键是统治者先要有其德,“德治”要求行政人员“为政以德”,——“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论语·为政》)。如果说“法治”是行政行为的外在“硬约束力”的话,那么,德治思想就是内在“软约束力”,在社会转型时期加强行政管理人员的内在道德修养,强化其“以德行政”的理念,才能从真正意义上促使行政人员树立正确的行政理念,才能培育高尚的行政情操,才能切实的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3.变易思想。变易思想要求行政人员要有随机应变的能力,能够灵活处理由于各种不确定性因素所造成的传统行政行为失灵和失效的问题。中国传统行政文化中的变易思想内容比较丰富: 第一,天地革。告诉人们只有认识和尊重自然界运动变化的规律,才能确保人类的进步和发展。第二, 法与时转。法令为时代服务, 国家才能治理得好; 制度与时代相适宜,治国也才能取得好的效果。第三,过犹不及。要求人们做事把握分寸,适可而止。第四,因地制宜。强调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第五,与时皆行。主张人们主动去认识和适应自然与社会的变动,在变动中把握事物的本质,从而正确地处理所要解决的问题。面对社会转型的背景以及行政环境本身的复杂性,对行政人员的变易思想在这一特殊时期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继承传统行政文化中的变易思想不仅能够使行政行为能够顺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在及时解决社会问题的基础之上,促进了行政行为的灵活性与创造性。
四、传统行政文化的革新
历史的变迁,为人类留下了宝贵的文化财富,然而,作为开放系统的文化,也必须与时代的发展相适应。我国当代行政文化的革新应该是顺应知识时代的新需求、与政府行政管理的重点和时代进步的特点相吻合的。在社会转型这一特殊历史时期,文化的革新需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官本位思想向民主型思想转变。传统的行政文化中孕育着浓重的官本位思想,“一切为了做官”成为行政人员所追求价值所在,造成了行政管理行为真实价值与目标的异化。在当前社会正处于转型阶段的关键时期,更应根除官本位的观念,确立行政人员的公仆意识和服务精神。在官本位思想向民主思想的转变过程中要增强行政人员的角色意识教育,强化其民本位的行政理念,加强自我教育与实践,使行政人员明确国家机关的权力来自于人民的委托,其自身的生存依靠人民,为民服务是其职位应有之义,充分实现官本位到民本位的转变,真正树立起行政人员是人民公仆的观念,养成奉公为乐,谋私为耻,清廉为荣,利己为羞的从政风范。[6]
2.封闭保守的行政文化向开放多元化的行政文化转变。中国传统的行政文化起始于封闭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的基础之上,因此造成了行政文化极大地封闭性与保守性。开放的市场经济需要大量的与外部的沟通行为,而封闭的不开放行政文化,将会成为制约行政管理行为有效性的瓶颈。在新时期各种来自自身和外部的因素,对行政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势必需要行政文化由封闭保守向开放多元化转变。构建多元的文化体系,在与外界充分交流的基础之上,充分吸收先进行政文化的精髓,克服不利于社会进步的行政文化的糟粕,发挥多元化的行政文化在行政管理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因此,在社会转型时期,建立开放的多元的行政文化,不仅是适应时代的表现,更是是对传统行政文化中变易思想的有效继承。
3.用法治文化取代人治文化。法治型行政文化包含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是行政主体必须树立法制观念,把法律约束变成自身的行为准则,二是行政行为必须要以法律为核心,依法行政。在传统社会中,往往将行政效果寄托于行政主体的人格品质上,“任人唯亲”,因此导致行政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显示出了行政主体的主观片面性。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为法理型行政文化的上升提供了契机,创造了行政行为的自律性机制,在保存行政行为其合理性的同时,也能得到其他机制的补充,从而使得整套行政体系趋向于法治化的管理。[7]“法治文化”是培育契约精神的土壤,这将逐步唤醒社会公众的独立人格和公民意识,打破对权力的依附习惯,增强法律关系平等的观念。[8]
4.由全能型观念向分化型观念转变。与政府有责任包揽社会中所有的事物,行政人员是全能的,有能力管辖所有的行政事物的全能型的行政观念不同,分化型行政观念强调,社会是复杂多变的,因此政府只需承担一定的行政职责,剩下的大部分职责要由不同性质社会的组织力量来行使。美国行政学者斯塔林认为,尽管很难界定政府的行政责任,但政府责任或星恒责任所涵盖的基本价值在于:回应、弹性、能力与正当程序。市场经济的发展,告诉我们,政府的干预,虽然对经济社会的有序性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过多的干预,反而会阻碍经济的有效发展。在全能型背景下,独立人格的缺失使得公民难以从自身的根本利益、权力资格和权力地位出发来对政府性质、地位做出合理的价值评判和要求。所以,也要加大公民权力的行驶,在决策中加强公民参与的力度,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在促进社会发展的同时,使公民的基本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使全能型行政文化逐步瓦解,限权型行政文化开始形成。在建立分化型政府的同时,还要培养政府行政人员的责任意识,建立有效的责任机制,加强政府在行政管理过程中的社会责任感。
五、结束语
数千年的文明使得中国行政文化有着丰厚的历史积淀,但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深入,传统行政文化也受到了巨大的挑战。对传统行政文化的传承与革新是不仅是行政文化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全球化的必然要求,同时其对维护和谐的行政环境、构建和谐社会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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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谢君瑶.试论我国社会转型时期行政文化的创新[J].周口师范学院学报,2006(4).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文化市场、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版权和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做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
2、拟定文物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文物保护单位、文化遗产收藏单位等安全保卫督查工作。
3、查处涉及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考古发掘、文物经营活动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4、查处涉及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音像、演出、美术品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5、查处涉及出版物、计算机软件、印刷和复制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6、查处涉及广播电视、电影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7、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监督检查职能。
8、承担全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能。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日常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人事、文秘、财务、统计、档案和保密等工作;研究拟定大队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执法责任等制度并督促实施;负责综合性重大活动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等工作;负责党务、政务、纪检和监察工作;承办提案和领导批件;负责和举报电话的受理工作;负责全县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宣传工作。负责对县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的评估、考核和管理等;负责开展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化遗产、电影、出版行政处罚等方面的法律问题研究,制定监管办法并督促实施,开展法制培训;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和听证工作;参与大队行政处罚案件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2、文化市场稽查队
监督管理违反营业性演出、美术品、音像、娱乐、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等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查处音像制品出版、制作、流通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涉及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演出市场、电子游戏、电影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涉及广播电视设立、设施、制作、经营、传播等方面的违法行为;查处涉及出版物、计算机软件、印刷和复制等方面的违法行为;查处跨区域的文化市场违法案件;查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化、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版权等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化市场违法犯罪案件;负责违法案件的移送工作。
[关键词]行政文化;政府形象;政府公共关系
[中图分类号]G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27-0112-01
1 政府公共关系、行政文化的内涵及二者之间的互动关系
政府公共关系是指以各级政府为主体,以社会公众为客体的一种特殊类型的公共关系,指政府为了更好的管理社会事务,争取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塑造良好的政府形象,运用传播与沟通的手段,与社会公众建立起协调互动关系的行为。塑造良好的政府形象是政府公共关系的首要目的和任务。
行政文化,是一种多层次、复合的文化,包括了政府的行政认知、态度、愿望、情绪、信仰和价值观,以及政府公务员所遵循的行政方式和行政习惯等,即行政观念、行政思想、行政价值、行政原则和行政传统等。行政文化关系到政府部门及政府公务员的形象、权威、地位和作用,关系到政府部门及其公务员与公众的关系,是行政体系的深层次结构。行政文化作为行政组织成员共同创造的精神文化,在组织成员中达成共识,通过约定俗成的规范和共同价值准则规范约束成员的行为、思想,调解矛盾、冲突等不和谐因素。行政文化一方面通过将共同的价值观内化为公务员个人的价值观,使政府组织在理念上确定一种内在的、自我控制的行为标准,指导和约束公务员的行为;另一方面,受到良好的行政文化影响的公务员更容易自觉地约束个人行为,使之与行政组织保持一致。行政文化是影响政府公共关系的目的和任务是否完成的重要因素,行政文化的建设也就是政府公共关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政府公共关系建设对行政文化的重塑也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二者之间的互动关系有助于良好的政府形象的塑造,提升政府在公众心目中的地位。
2 我国传统行政文化的特点及其对政府形象的影响
(1)官本位的行政文化和权力崇拜。在儒家思想和“士农工商”的社会等级排序的影响下,我国形成了传统行政文化中的官本位的行政文化和对权力的极度崇拜。在我国传统封建政治体制中,以封建皇权为顶尖的金字塔形的官僚体系按权力大小和官职高低进行生活资源的分配的现实,在社会成员中形成了根深蒂固的权力崇拜意识。尽管儒家经典中也有“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说法,但现实层面的权力崇拜被社会成员普遍认可,并作为谋求社会利益和社会资源的基本手段和衡量人的价值实现程度的基本尺度。这是行政文化意义上的一种潜在意识和行为取向。权力具有超常的支配空间,百姓被排斥在政治生活之外,他们没有政治权利。百姓(即公众)只能通过参加科举考试,进入统治阶层,才能获得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权利。这就形成了中国传统社会中对权力的崇拜和强烈的“官本位”的行政文化。
积淀于公众心理层面的官本位的行政文化和对权力的极度崇拜,对现代社会存在着不利影响。政府与公民的关系是依附关系,而不是平等的服务关系,是建立现代服务型政府和责任政府以及民主政治的实现遇到重大的阻碍,同时对政府公共关系建设存在负面影响。
(2)行政文化的伦理本位。我国传统的行政文化的另一个特点是在行政机构和行政活动的价值取向和实际控制的过程中体现出来的强烈的伦理性特点。我国传统行政文化上以自身道德修养作为管理国家的基本出发点,将道德的社会调节作用扩展到解决行政活动的各种具体问题上,“使之成为行政官吏的中枢和力源”。伦理道德“不仅可以指导行政,而且可以代替行政”。这种强烈的伦理性的特点与我国传统社会的宗法家族式管理和乡村社会的特征有很大的联系。传统中国的行政惯例主要是靠民德而非法律来执行。中国乡村社会重礼俗、轻法律的传统,也是行政文化伦理本位特点的强烈体现。
这种伦理本位的行政文化的直接负面影响,就是国家行政活动和公务员(官吏)的行政活动中对法律的轻视。更深远的影响则在于现代社会“法治”意识的薄弱。这种行政文化不仅导致行政原则如同虚设,公私界限模糊,不利于行政机构的正常运转和负担正常的行政功能和社会功能,更是寻租和腐败滋生的温床。而这些,都严重的影响着政府在公众心中的形象,其负面影响进而成为政府公共关系建设的障碍和阻力。
(3)“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的内在控制机制和外在控制手段。儒家把“德”和“礼”作为管理的两种手段,反映在我国传统行政实践中,“道之以德”成为以伦理道德价值为导向的内在控制机制,“齐之以礼”则成为以礼义、礼法制度为规范的外在控制手段。从现代管理理论的角度来看,儒家“道之以德”的治心式的内在控制手段就是现在所讲的“软管理”,“齐之以礼”的礼治主张就是现在所讲的硬管理。这种强调礼法的硬约束与道德的软约束,制度的外约束与道德良心的内约束,自律与他律的有机结合,是我国传统行政文化的一个重要特点。
但这种以“德”、“礼”作为管理手段的行政活动,从体制内部来讲就存在矛盾。与法治社会里具有强制性约束力的法律控制手段相比,“礼”充其量也只能是一种伦理道德式的软控制手段,并不是真正的硬约束。因此并不能有效的约束政府,从而对政府公共关系的建设也有着负面的影响。
3 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文化的重塑及对政府公共关系的影响
首先,树立科学的行政价值观是重塑行政文化的首要手段。公务员共同的价值观是行政文化的核心,对整个行政文化具有整合、导向作用,特别是在社会转型、价值多元化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今天,出现了不同的行政价值观,而且不同的行政观之间存在着冲突,不同的行政价值观念支配着人们的思想和行动,决定着行政活动的走向。树立良好的行政文化,树立为公众服务的行政价值,对于抵制官本位的行政文化和传统行政文化中对权力的崇拜,削弱传统行政文化的不利影响,具有首要作用。
其次,构建现代法治社会,是重塑行政文化的重要手段。政府守法是法治社会的前提。法治精神一方面要求所有公务员必须依法行政,明确行政权力的来源,法律则独立于政府和公务员,并在其之上;另一方面,行政的法治精神要求公务员自觉接受合法的监督,使行政权力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构建现代法治社会,不仅有利于促进行政行为的规范化、法制化,更重要的是从深层次上对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提高政府组织和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能力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处于法治社会之下的政府行为,有利于其形象的提升,同时有利于政府公共关系的建设。
第一条为了规范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维护文化市场管理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执法机构(以下简称执法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文化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范围是:
(一)营业性演出活动;
(二)音像制品的进口、批发、零售、出租和放映;
(三)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四)艺术品经营活动;
(五)电影发行、放映经营活动;
(六)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
(七)文化行政部门管理的其他文化经营活动。
第四条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第五条文化部依照职责分工指导全国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制订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规章制度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规划,指导、协调地方执法机构查处大案要案,监督地方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执法机构依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
第六条执法机构及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办法确定的程序执法,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执法监督。
第七条文化行政部门对工作成绩显著的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
第八条文化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执法机制。
第九条执法机构的职责:
(一)宣传、贯彻文化市场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文化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三)组织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
(四)监督、指导下级执法机构的工作;
(五)向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提出有关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建议。
第十条执法机构应当完善文化市场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健全举报网络,依法及时受理办理举报。
第十一条执法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文化市场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制度。
第十二条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实行重大处罚决定备案制度和抄告制度。
执法机构作出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或者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应当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报许可机关和上级执法机构备案。
执法机构作出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的,应当及时将处罚决定抄告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
第十三条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实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
重大案件发生后24小时内,当地执法机构应当将案件情况向上级执法机构报告。
第十四条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实行执法数据定期报告制度。
第十五条执法机构应当配备交通、通讯、检测、取证等行政执法所必需的设施设备。
第十六条执法机构录用执法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招考,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执法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坚定、作风优良、遵守纪律、身体健康;
(二)从事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前无犯罪记录;
(三)熟悉文化市场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掌握文化市场管理所需的业务知识和技能。
第十八条执法人员经岗位培训和考试合格后,取得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证件。执法人员的培训内容和考核标准由文化部统一确定,由省级文化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执法机构应当每年对执法人员进行业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执法人员不得继续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第二十条执法人员每年参加文化市场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不得少于40小时。执法机构应当鼓励和支持执法人员参加各种在职继续教育活动。
第二十一条执法机构实行执法人员定期岗位轮换制度,同一岗位原则上不超过5年。
第三章执法程序
第二十二条文化市场行政违法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执法机构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执法机构发现查处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交有管辖权的文化行政部门或者其它行政机关;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执法机构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并依法制作执法文书。
第二十四条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
第二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文化市场管理法规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执法机构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六条执法机构在作出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执法人员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制作笔录,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经复核成立的,应当采纳。
第二十八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决定,执法人员应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执法人员自作出当场处罚决定之日起3日内向所属执法机构报告并备案。
第二十九条除依法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执法机构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应当登记立案,及时、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可以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
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或者其他有关证据。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三十条执法机构在调查或者检查时,不得少于两人。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执法人员应当制作询问或者检查笔录,并交当事人或有关人员核阅,经核对无误后,由当事人或有关人员签名或盖章。当事人或有关人员拒绝的,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在笔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
第三十一条执法人员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执法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先行登记保存等措施。
对证据进行抽样取证或者登记保存,应当有当事人在场;当事人不在场或者拒绝到场的,可以请在场的其他人员见证并注明。
对抽样取证或者登记保存的物品应当开列清单,并依据情况分别制作抽样取证凭证或证据登记保存清单,标明物品名称、数量、单价等事项,由执法人员、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盖章或者接收的,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在凭证或者清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
登记保存物品时,在原地保存可能妨害公共秩序或者公共安全的,可以异地保存。
第三十二条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在7日内依法作出下列处理决定:
(一)需要进行技术检验或者鉴定的,送交检验或者鉴定;
(二)依法不需要没收的物品,退还当事人;
(三)依法应当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的,移交有关部门;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三条调查终结,执法机构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并根据情况分别作出予以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或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决定。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执法机构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其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和依据。执法机构拟作出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应当载明当事人有在收到告知书后三日内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执法机构应当组织听证。
第三十四条听证会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开始,宣布案由和听证纪律、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宣布和核对听证参加人员名单;
(二)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处罚依据和行政处罚的理由;
(三)当事人可以提出证据,进行陈述和申辩,对调查人员提出的证据进行质证;
(四)听证主持人向当事人、调查人员、证人等有关人员询问;
(五)当事人最后陈述;
(六)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
第三十五条听证会应当制作笔录,交当事人核阅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听证主持人应当依据听证情况作出书面报告,连同笔录一并报执法机构。
报告的主要内容为:案由,听证时间、地点,听证参加人姓名或名称,申辩和质证的事项,证据鉴别和事实认定情况。
第三十六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由当事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当事人不在场的,执法机构应当在7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第三十七条依法没收的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经执法机构负责人批准,由2名以上执法人员监督销毁,并制作销毁记录。
第三十八条执法文书及有关材料,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目装订,立卷归档。
第四章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
第三十九条上级执法机构对下级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实行执法监督。
第四十条执法监督的内容包括:
(一)执法主体;
(二)执法程序;
(三)法律、法规、规章的适用;
(四)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
(五)执法机构内部管理制度;
(六)罚没财物的处理;
(七)其他需要监督的内容。
第四十一条执法监督的方式:
(一)受理对违法行政行为的申诉、控告和检举,并直接或责成有关部门处理;
(二)对执法工作进行检查;
(三)调阅行政执法案卷和其他资料;
(四)在职权范围内采取的其他方式。
第四十二条上级执法机构发现下级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纠正或者撤销行政处罚,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一)执法主体不合法的;
(二)执法程序违法的;
(三)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的;
(四)违法处置罚没财物的。
第四十三条行政处罚因第四十二条列举情形造成以下后果的,应当依法追究直接负责人和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并可根据情节轻重,暂扣或者收回其执法证件:
(一)人民法院撤销、变更文化行政处罚决定的;
(二)复议机关撤销、变更文化行政处罚决定的。
第四十四条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并收回其执法证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侵犯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二)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或支持、纵容、包庇文化市场违法经营活动的;
(三)对群众举报不受理、办理,拖延推诿的;
(四)泄露举报内容和执法行动安排的;
(五)伪造、篡改、隐匿和销毁证据的;
(六)酿成严重后果的;
(七)以任何形式参与文化经营活动的;
关键词 高校行政 作风建设 海洋文化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1 高校行政作风建设的意义及存在的问题
高校行政队伍承担着服务、管理和决策职责,是学校领导与基层教职工交流沟通的桥梁。高校行政工作作风关系到学校的整体形象,关系到学校在师生心目中的地位和影响力,更关系到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学生工作等各项工作能否顺畅、高效地运转。行政干部必须牢固树立优良作风,端正思想,认真工作,加强学习,各级领导更应清正廉洁,讲究领导艺术,努力正确把握学校发展的方向,合理选择学校建设的路径,科学解决学校存在的问题,有效凝聚学校建设的力量,开创高校科学发展的新局面,实现高校又好又快发展。
其实,无论从思想道德,还是从业务能力上看,高校行政管理队伍总体水平是比较高的,主流是好的。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各种社会思潮的涌动,行政人员受到了极大冲击,部分同志道德信仰开始动摇,个人主义、拜金主义、官僚作风开始在他们心中占据重要地位,一些不良习性由此滋生。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同志身上,但其消极影响和后果不可低估。它严重削弱了学校行政管理部门的执行力,严重损害了行政队伍的形象,影响行政干部和学校师生的关系,干扰着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进程,必须立即、坚决地予以纠正。
2 海洋文化的精神特点
海洋文化是人类文化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和体系,是人类认识、把握、开发、利用海洋,调整人与海洋的关系,在开发利用海洋的社会实践过程中,形成的精神成果和物质成果的总和,具体表现为人类对海洋的认识、观念、思想、意识、心态,以及由此而生成的生活方式,包括经济结构、法规制度、衣食住行习俗和语言文学艺术等形态。①海洋文化作为人类文明发展史,尤其是现代文明发展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包含着许多非常值得人们学习借鉴的现代精神品质。
海洋精神象征着吃苦耐劳不畏困难的奉献精神、勇立潮头敢为最先的开拓精神、同舟共济守望相助的协作精神、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胸襟气度、以苦为乐苦中作乐的达观态度,以及勤俭朴实诚恳谦恭的禀性品德。
3 海洋文化指引下的高校行政作风建设
高校行政队伍作风直接影响高校的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我们要针对高校行政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吸纳海洋文化中的先进成分,有的放矢地加强高校行政作风建设。
发扬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海洋文化,大力改进行政队伍思想作风。思想作风建设是高校行政作风建设的出发点和关键,决定着高校行政队伍工作作风、学风和生活作风的建设和改变。能够放低身段、接纳新文化、采纳有价值建议的气魄,正是海洋文化的突出优点。反之,那种自视清高、自命不凡、刚愎自用、狂妄自大的作派,都是与“海纳百川”的胸襟格格不入的。
遵循海洋文化的理念,加强高校行政队伍思想作风建设,首先,要以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胸襟气度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深刻认识高等教育面临的新形势和发展的新趋势,认真研究和解决在改革发展现阶段,行政队伍出现的各种新矛盾、新问题,制定适应当下环境的行政队伍发展战略。其次,要树立正确的成绩观、政绩观,把是否为学校师生提供了有效、贴心服务,解决了他们的实际问题和困难,是否深入思考了学校管理工作遇到的突出问题,是否构建了有利于学校科学、和谐发展的管理体制机制等,作为工作成绩的检验标准。
秉承同舟共济、吃苦耐劳的海洋文化,大力改进行政队伍工作作风。工作作风是高校行政作风建设的落脚点和重点,改进行政作风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提高行政管理工作质量,提升行政队伍工作效率。
甘于奉献、善于合作是高校行政干部最重要的素质,是做好本职工作,搞好师生服务的必然要求。学校应在行政队伍中弘扬淡泊名利、无私奉献、团队协作、互帮互助的工作风气,树立正确、崇高的职业理想。行政干部更要注重自我修养,培养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品质,同时要正确处理个人和集体、个人与他人的关系,努力做到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行动上合拍,优点互相学习,经验互相借鉴,问题互相提醒,意见互相沟通,齐心协力,真抓实干,真正实现行政工作作风的有益转变。
弘扬勇立潮头,敢为最先的海洋文化,大力改进行政队伍学风。学风是高校行政作风建设的动力点,只有抓紧学习,抓好学习,在工作中锐意进取,勇于创新,才能推动行政工作不断跨上新台阶,促进学校改革发展迈向新阶段。
21世纪是知识爆炸的世纪,高等学府是人才爆炸的知识型机构,在这各种新思想、新观念、新知识、新科技、新文化聚精荟萃的引领之地,勤奋好学、锐意创新是推动行政管理事业大发展的必备条件。越是好学,知识越多,综合运用的能力就越强,就越是懂得高等教育的规律、行政管理的规律。但仅仅懂得还远远不够。要改进我们的学风,必须锐意创新、学以致用,勇于改变传统思维模式,在工作中积极思考,敢于提出新想法,创造性地解决行政管理事务中各种疑难病症,敢于提出新问题,突破性地完成高校行政“服务、管理、协调、育人”的四项任务,努力在建设学习型组织中走在前列。
继承勤俭朴实,苦中作乐的海洋文化,大力改进行政队伍生活作风。生活作风是高校行政作风建设的辐射点,作为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教育单位,高校行政队伍应成为推动反腐抗蚀工作的重要力量,努力树立校园行为规范的风向标。勤俭朴实、苦中作乐的达观禀性正是海洋文化的优良传统。
吸纳海洋文化的优良传统,加强高校行政干部生活作风建设,提高清廉达观意识,一要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在高校行政队伍中牢固树立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强调“慎独”,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提高高校领导干部加强生活作风的自觉性。二要进一步完善考察制度、监督制度和奖惩制度,以规范的制度来约束行政干部的行为。三要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坚持勤俭办学、勤俭办公的方针,珍惜国家经费的投入,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真正用在高校改革发展的刀刃上。
注释
① 曲金良.发展海洋事业与加强海洋文化研究[J].青岛海洋大学学报,1997.2:1.
参考文献
[1] 李隆华.论海洋文化及其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的意义[J].浙江海洋学院学报,2006.23(4):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