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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节水型社会;水资源;指标;载体
为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水利部在全国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平遥是第三批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该县成立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领导组,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联动分工,组建了县节约用水管理办公室,作为常设的节水管理机构,收集整理了有针对性、较为完整的支撑证明资料,完成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技术评估。
1基本情况
平遥县位于太原盆地东南部,总面积为1260km2,其中山区面积574km2,丘陵区面积266km2,平川区面积420km2,整个县域东南高,西北低。辖9个乡,5个镇,3个街道办事处,273个行政村,394个自然村。总人口54.2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8.2985万人,非农业人口15.9529万人。耕地面积438.93km2,有效灌溉面积378km2,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60km2,高效节水灌溉率为55.78%,2018年实际灌溉面积286.87km2。该县主要河流均属于黄河流域汾河水系,境内有汾河、惠济河、柳根河、瀴涧河、沙河、昌源河等,除汾河外,其余均为季节性河流。多年平均降雨量415.5mm,年内分布相差悬殊,主要集中在7月、8月、9月这3个月内,将近占年降水量的70%。水资源总量8960万m3,人均水资源量165m3,不及全国人均水资源量的1/10,远低于国际公认的人均1000m3的严重缺水界线,属于水资源极度匮乏的县之一[1]。
2创建县域节水型社会的指标
2.1总体目标
完善以总量控制与用水定额管理为基础的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初步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协调、部门联动、市场引导、全民参与的县域节水型社会创建工作体系。
2.2具体指标
用水总量制在10037万m3以下,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后的再生水利用量明显提高。用水效率方面,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幅17.8%,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为14.21%,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575。用水管理方面,完善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论证制度、用水定额管理制度、计划用水管理办法、城镇居民生活用水推行阶梯计价、非居民用水实行差别水价等。在水资源管控方面,开展用水计量设施建设,工业用水计量率为100%、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为86.7%,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小于8%。在载体建设方面,开展节水型企业建设、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及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在增强意识方面,经常开展节水公益宣传活动,普及水情知识和节水知识,加强公众参与水资源节约保护的能力,70%以上的调查对象具有明显的节水意识。
3创建县域节水型社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1节水宣传工作未常态化
节水宣传工作主要集中在中小学范围内开展,对县域内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大众的宣传力度不够,没有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节水主题日广泛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活动,应使节水宣传工作常态化,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水资源保护和节约用水工作中。
3.2节水管理制度体系不全
制度建设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核心部分,该县先后出台了多项节水政策制度,但尚未形成系统配套完善的节水管理体系,在部分环节仍需加强制度建设,需要在政府主导下,继续完善并执行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论证制度、用水定额管理制度、计划用水管理制度、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等,使取用水每个环节都有制度约束和政策引导。
3.3城镇生活用水管理薄弱
该县新建居民小区均使用了节水型用水器具,而老旧小区和老旧公共取水部门等取水设施陈旧,需在公共场所和居民家庭广泛开展节水器具推广工作,同时需进行老旧管网改造,降低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
3.4非常规水源利用率不高
一方面煤矿矿坑排水利用率不高,矿井水对周围村庄河道造成污染;另一方面城区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导致每日有近1000m3的污水被直排,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配套,多数村庄生活污水随处溢流或在低洼地带聚结,生活污水靠蒸发的现象仍然存在,需要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并提高处理后的中水利用率。
3.5节水型载体建设未开始
该县节水载体建设是短板,没有充分发挥节水载体的示范带动作用,需要在县域范围内开展节水载体创建工作,提升节水型社会的建设整体水平,特别是提高公共管理机构和学校的节约用水管理水平。
4创建县域节水型社会的对策
4.1加强宣传提高群众节水意识
该县结合实际,开展节水宣传活动,普及水利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爱惜水资源、水利设施的意识,节约用水意识,在“3·22世界水日”“12·4宪法宣传日”活动中,在《平遥古城报》刊登《山西省节约用水条例》部分内容,在县电视台黄金时段滚动播放宣传主题、标语、口号以及节约用水公益广告等,组织开展节约用水有奖知识竞赛,对该县的节水型社会建设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到社区、学校等场所进行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宣教活动,为广大市民和学生们讲解水资源保护方面的知识、日常节水常识和粘贴节水标识,进一步提高全民保护水资源、节约用水意识;在街道、社区及其他公共场所发放节水倡议书,提高广大市民的节水意识;在交通要道及高速路口投放大型固定节水宣传广告牌;设立水资源保护标志,在普洞岩溶水水源地保护区设立警示标志牌45块,在源神庙水库水源地保护区设立警示标志牌51块,在9个乡政府所在地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设立警示标志牌89块;以调查问卷的形式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占30%)、中小学生(占40%)、小区居民(占30%)等随机调查公众节水意识,问卷调查内容有节约用水是否必要、对水资源短缺的认识、是否有节水习惯、平时有哪些浪费水的行为等,95%以上的调查对象认为节约用水非常重要。
4.2完善各项节水管理制度
按照“以水定产,以水定城”的思路,印发了《平遥县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平遥县节约用水“三同时”管理办法》《平遥县用水定额管理办法》《平遥县用水计量管理办法》《平遥县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在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节水载体认定等工作中,严格执行用水定额,近3年来上级部门在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中未发现不按规定定额用水的情况。并且明确在该县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以及扩建项目要全部实行水资源论证,并严格按照论证结论办理取水水许可,在县经济开发区内,将水资源论证列为“标准地”建设的重要内容,使该县经济社会发展布局与水土资源空间均衡相协调。开展水资源与节水监管百日行动,确定水资源和节约用水监管重点对象,重点监管单位包括平遥县东源供水有限公司、平遥县乾泰混凝土有限公司、平遥县传康老母鸡食品研发有限公司、平遥县峰岩福利洗煤有限公司、山西汇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山西耀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省外贸平遥包装印刷造纸有限公司、平遥县金众煤焦有限责任公司8家用水单位。监管内容如下:对该县山丘区地下水超载区暂停新增取水许可后的执行落实情况;未经批准擅自取水,包括未取得取水许可批复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未取得取水许可证擅自取水、取水许可证逾期未及时延续;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包括擅自转让取水权、擅自转让取水许可规定的取水水源、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用途等;未按规定安装取水计量设施,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运行不正常;计划用水管理、取用水台账、执行用水定额、超计划超定额取用水情况;开展节水评价,落实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双控情况;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山西实施方案》和《山西节水行动方案晋中实施细则》情况[2]。
4.3提升城镇用水管理水平
4.3.1改造城镇供水管网该县更新安装管道17.842km,分别是城中村改水工程,更换安装干坑村主管线0.96km、东达蒲村供水管线1.524km、十九街村干线1.014km,从根本上改善了城中村村民的饮水质量,彻底解决城中村供水“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达到城区供水全覆盖;紧跟城市道路建设步伐,在城区范围内先后安装南三环供水管道0.3km,柳根路(西外环—兴平路)供水管道0.72km,滨河路供水管道1.324km,烟草宿舍、人行宿舍、聚源市场、圣临巷、育才路等庭院管网12km。将老旧灰铸铁供水管道全部更新为PE、PVC-O给水管材,并对供水区域进行合理细分区块,将原先的4个大区细分成68个分区,安装远传监测水表68块,实现了“公司、区域、用户”点、线、面三者结合的分区化管理,为掌握水量变化动态、科学控制管网漏损提供了技术支撑,为推动居民节水奠定了基础。4.3.2控制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城乡供水公司加大巡检力度,建立智慧水务管控一体化平台,运用管网GIS、管网监测、DMA管理、客服营销系统对供水管网的流量、压力、用水状况、水表运行状态进行全程实时监控,利用手机APP可随时发现异常,并及时解决,利用爆管预警功能预防水漏。2018年抢修维修大小漏水点3075人次,及时有效地遏制了管网跑冒滴漏现象,降低了管网漏损率。当年供水量为491万m3,售水量为466万m3,漏损量为25万m3,管网漏损率为5.3%,低于8%的标准要求。4.3.3城镇供水实行阶梯水价与分类水价居民生活用水实行一户一表,计量到户,完成了“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改造工作,各级水量及应用水价为:一级水量为每人每月2.0m3及以下,水价为2.7元/m3;二级水量为每人每月2.01~4.0m3及以下,水价为4.05元/m3;三级水量为每人每月4.01m3以上,水价为8.1元/m3。非居民与特种用水实行分类水价,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与分类水价相结合办法,非居民用水价格为4.0元/m3,特种用水价格为30.0元/m3。
4.4提升工业用水计量管理水平
在工业用水方面,结合生产工艺流程,一方面抓好高耗水流程的节水技术改造,减小耗水量;另一方面抓好企业生产废水的处理回用,减少净取水量。工业企业除总水表外,用水车间和主要设备上全部分别装表计量,规范用水计量和统计工作,确保全县146家工业企业用水计量率达100%。鼓励企业开展水平衡测试及清洁生产,平遥牛肉集团有限公司和山西耀光煤电有限公司在水平衡测试的基础上,采用建设节约用水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用水在线监测,利用信息化技术提高节水管理水平,建成节水管理示范企业。
4.5鼓励使用非常规水源
在充分利用地表水、科学合理开采地下水的同时,建议县级政府制定颁布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加强对入河口和排污口的调查登记,对工业企业的污水全部实现在线监测,达标排放,鼓励可综合利用污水的企业开发利用煤矿矿坑排水和污水处理厂的中水等非常规水源。4.5.1充分利用煤矿矿坑排水该县拥有7座煤矿,每年有近100万m3的矿井排水,在利用煤矿矿坑排水方面,要引导煤化集团投资铺设引水管道,将平遥一矿、温家沟煤矿的矿坑排水引到段村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用于绿化,生产制冷的循环水系统,砖厂生产、农田灌溉等,综合利用矿排水,既能帮助企业节约生产成本,又能保护煤矿周边的生态环境;鼓励峰岩集团利用所属的正和煤业矿井排水,投资铺设引水管道,经分级沉淀后,供集团各企业生产使用,一部分可供热电公司冷却塔用水,一部分经处理后可制作锅炉软化水,收集制作锅炉软化水排出的浓水和冷却塔排出的循环水后焦化公司可用于灭焦,1年可消耗矿井排水80万m3;建议加强对矿井排水利用的管理,安装计量设施,建立用水台账,依据国家水资源管理政策,依法执行水资源税的征缴及优惠制度。4.5.2提高污水处理厂的中水使用率平遥瑞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后的中水一部分用于市政景观绿化用水,一部分作为山西省耀光煤电有限公司的生产用水,用作锅炉补给水及辅机循环冷却水的补水,剩余中水被排入汾河。根据2018年台账数据统计,2018年污水处理量为375.65万m3,其中工业用水65.48万m3,园林绿化用水12.7万m3,合计回用78.18万m3,中水回用率为20.81%。建议进一步加大开发利用中水等非常规水源的力度,在农村地区兴建小型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在城市建设雨水利用生态小区。
4.6创建节水载体
该县开展了节水载体建设,经过大力宣传、充分动员,相关单位积极申报,按照节水载体的评价标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节水情况现场进行考察,评选结果为:重点用水行业规模以上节水型企业有4家,分别为山西平遥牛肉集团有限公司、平遥县兴华煤焦有限公司、平遥一矿焦化有限公司和山西晋润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建成率为50%;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有12家,分别为平遥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平遥县农业农村局、平遥县水利局、平遥县林业局、平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平遥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平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平遥县农村经济管理办公室、平遥县发展和改革局、平遥县统计局、平遥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山西省平遥中学,建成率为56%;节水型居民小区有2个,分别为康宁苑D区和秋雨小区二期,建成率为20%。对认定的节水载体,由县政府颁发节水型单位牌匾,并安排专项资金,将部分老旧用水器具更新改造为节水型器具,安装节水型智能水表60块、沟槽式感应节水器169套、小便池沟槽节水器92套、304不锈钢冲水箱196个、节水型水嘴630个、单蹲坑161个,有效促进了科学用水,发挥了节水用水的示范引领作用[3]。
5结语
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在实践中,持续完善机制体制,制定办法制度,淘汰高耗水工业,推进农业节水和公共节水,对地下水管理实行用水总量和水位双控制度,有效地推动了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然而,在水资源供需矛盾日趋突出的当下,需要持续提升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水平,使节水型社会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参考文献:
[1]杨士荣,王瑞萍,李小牛.山西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研究[J].水资源开发与管理,2019(7):40-45,59.
[2]赵洁琳.平遥县水资源现状及可持续发展研究[J].山西水利科技,2020(3):5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