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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和制度,进一步贯彻《某省爱国卫生条例》
⒈按照《某省爱国卫生条例》精神,要求某市水利局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爱国卫生工作制度和组织,要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的爱国卫生工作,制定×版权所有×年度“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爱国卫生工作计划”。
⒉贯彻宣传《某省爱国卫生条例》十周年,要利用宣传栏、展报、宣传画(册)等形式进行宣传《条例》和《条例》出台的意义,及《条例》中规定的各部门职责及市民的权利和义务等。
⒊要求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某省爱国卫生条例》,使广大干部职工明确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大意义,提高其依法行政的意义。
二、层层动员,全民参与,大力开展第十八个“爱卫月”活动
局属各单位要按照省市爱卫会的要求,发动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积极开展第十八个“爱卫月”活动。爱卫月着重开展周末义务劳动、卫生检查评比、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周末义务劳动主要社区主要干道及背街小巷为主,以消灭“四害”孳生地为目的,充分发动广大干群参与,搞好主要背街小巷、社区和单位内外环境卫生,解决干部职工反映突出的卫生问题,实实在在为民办实事。局属各单位要组织对社区、单位及家庭进行卫生检查评比,开展创“卫生家庭”、“卫生社区”“卫生达标单位”活动。达到先进标准的家庭、社区、单位的,要予以表彰。健康教育要以单位、社区为主体,通过宣传栏、宣传画(册)、广播电视等形式宣传爱国卫生及卫生防病知识,提高全民的环境和自我保健意识。
三、全面动员,加强领导,广泛开展除“四害”工作
除“四害”工作要充分发动干部职工参与,坚持以环境综合治理为主的有力措施,针对“四害”各自的生长规律、生活特点,合理使用化学除害药品,灭杀“四害”,最大限度地控制“四害”密度。重点地区要引进市场运作方式,让专业公司承包除害,确保有效控制各种传染性疾病在我局发生和流行。
四、抓示范,巩固“争创”成果,以点带面,大力开展“卫生先进”争创活动
按照省市区爱卫会关于开展“卫生先进”争创活动的通知要求,局属各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踊跃参与“争创”活动。通过树立典型,弘扬卫生先进,以版权所有点带面,指导和促进我局爱国卫生工作向纵深发展。
五、深入宣传,狠抓示范,全面开展健康教育促进行动工作
健康教育工作以结合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文明城区创建、“爱卫月”等活动,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在广大干部职工中深入持久地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爱卫月”世界无烟日“爱眼日”、“爱牙日”等活动,进行一系列健康教育知识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健康意识。继续开展“双万行动”,按照省市区爱卫会要求,结合我局健康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工作。
一、组织领导
“爱国卫生月”活动由xx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由王贵力分管,总务处、大队部具体抓各项工作的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环境卫生整治重点,制订具体活动计划和方案,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狠抓落实,力求取得实效。
一、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开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学习《xx省爱国卫生条例》,广泛宣传爱国卫生工作成果,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宣传卫生防病知识,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参与整治校园环境的系列活动,促进校园环境卫生面貌的改善,促进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发展。
二采取有力措施,优化育人环境。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制度,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教室卫生的管理。消灭卫生死角,美化优化校园环境卫生,保持校园整洁、明亮。
三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学校健康教育的基本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课和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学校广播、宣传画、宣传册、黑板报、专题讲座、课外活动、征文比赛、知识竞赛等多种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形式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四要认真开展春季灭鼠、灭蟑和灭蚊蝇活动,防止疫病发生。爱国卫生月活动期间,要结合环境卫生整治,清除“四害”孳生场地,严密组织、科学开展春季灭鼠、灭蟑和灭蚊蝇工作,降低“四害”密度,预防和减少病媒传播疾病的发生和蔓延。
二、具体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至4月8日为宣传发动周,其中4月8日为全省统一宣传日,具体工作安排:
1、召开校务会,学习《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第十九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领会文件精神,部署“爱国卫生月”活动,研究实施方案,进行工作分工。
2、召开班主任会、全体教师大会,宣传文件精神,布置有关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发动全体师生共同参与。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9日至4月25日按照爱国卫生月的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力量,深入扎实地开展好活动。
1、“爱国卫生月”期间,领导小组组织三次以上全校卫生大检查,第一次发现学生卫生治理重点部位,并落实治理工作。第二次检查治理工作进展。第三次对卫生治理进行检查评估。
2、开展总护导、各班班主任每周一次参与、指导学生打扫卫生活动,
3、借本次“爱国卫生月”活动,各班级、办公室进行卫生检查整治,促进工作学习环境卫生的净化,美化。
4、学校及各班出一期卫生知识宣传专刊黑板报,加强卫生宣传。
5、各班开展一次卫生知识讲座,或主题班会。
6、开展“拒绝零食,养成良好的卫生饮食习惯”活动,禁止学生在校园内容吃零食。
7、全校进行一次“灭鼠、灭蟑、灭蚊蝇”除“四害”活动。确保“除四害”标准超过各项规定指标。
三检查总结阶段4月26日至4月30日
我校的爱国卫生工作以《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为指导,在工作中,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及《自贡市爱国卫生管理条例》,为适应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要求,不断提高我校的爱卫质量,增强学生爱卫意识,推动我校的精神文明建设。以培养学生自觉爱卫习惯及增强学生自我保健意识为工作重点,整治学校的环境状况,经全校师生共同努力,我校的爱国卫生工作上了一个台阶。
一.领导重视,各部门配合一致,形成齐抓工共管的好局面。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有分管领导、保健医生组成的爱国卫生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工作。做到分管领导具体抓,分管人员认真抓,使学校的爱卫常规工作落到实处,形成了领导重视,教师学生积极配合参预的好局面。
二.抓住爱国卫生教育的主渠道。课堂教学,对学生进行卫生知识的传授,使学生懂得爱清洁,讲卫生的意义和作用。少年儿童是长身体,长知识的时期,容易受外界影响,也正是他们获得卫生知识,产生卫生行为,养成各种卫生习惯的良好时机,如果在这一时期养成不卫生的习惯,以后很难纠正。因此,我校注重小学生的卫生习惯的养成。这样不但有益于他们的身心健康,防止疾病,还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让学生有良好的卫生素质参加四化建设,推动人类社会进步,提高民族的素质作贡献。
1.加强宣传,树立卫生意识,发挥县级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的辐射作用,带动周围群众树立卫生意识,养成卫生习惯。通过板报、广播、集会形式,向学生宣传卫生知识,正确的用眼卫生及饮食卫生习惯,及爱国卫生重要性的认识,带动家长树立卫生意识,养成卫生习惯。还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向家长宣传学校卫生要求,爱国卫生工作的意义,要求为学生做好表率。
2.将雏鹰活动与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的养成相结合,为卫生习惯好的学生颁章,进行表扬奖励,以先进带动后进,使全体学生逐渐掌握爱卫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3.抓住学生接受卫生的主渠道,健康教育课。。做到有教材,有教案,有成绩记载。在向学生传授知识的同时,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健康知识知晓率达90%,良好的卫生习惯形成率达90%。
三.以制度规范学生的卫生行为。学校制定了环境卫生,学生个人卫生制度。经常对学生的个人卫生,学校的环境卫生进行检查、评比,保障学校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学生个人卫生良好,卫生不留死角。对卫生工作好的班级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四.开展好除“四害”活动,做到每期2次。通过健康教育课、集会向学生宣传蟑螂、老鼠、臭虫、蚊蝇的危害,及消灭防治办法。清除垃圾,拔除污水,保持室内外整齐清洁,经常开窗换气,使室内空气清新。
五.加强对小卖部卫生的管理。学校坚持严格执行制度,,每月对教室进行一次消毒。
第二条本县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应当遵循“限定场所、单位负责、加强引导、依法管理”的原则。本县鼓励单位创建“无吸烟单位”。
第三条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简称爱卫会)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的监督管理;县爱卫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四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一)影剧院、歌舞娱乐厅、卡拉OK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室内文化娱乐场所;
(二)室内体育馆(场)的观众厅和比赛厅;
(三)图书馆阅览室、档案馆查阅室、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纪念馆、科技馆的展示厅;
(四)学校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阅览室等室内教学场所,托幼机构的幼儿活动场所;
(五)医疗机构的候诊区、诊疗区和病房区;
(六)公共汽车、长途汽车、出租汽车及其等候室、售票厅;
(七)商场、书店、邮政、电力、金融机构、证券机构、通信机构的对外营业场所;
(八)宾馆、饭店和各类会议室;
(九)禁止吸烟的其它公共场所。
前款第(一)项规定的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和第(六)项规定的等候室可以设置有明显标志及通风设备的吸烟室(区)。
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除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单位内部的禁止吸烟场所,并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卫生局是本县行政区域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负责做好在本单位禁止吸烟公共场所内具体实施本规定的工作。
县教体、文化广电、环境保护等部门以及新闻单位应当协助县卫生局积极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劝阻吸烟者在禁止吸烟公共场所吸烟。
第六条全社会都应支持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
第七条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的所在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和对违反规定吸烟者处理的制度;
(二)做好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设置统一、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
(四)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内不得摆放附有烟草广告的标志、物品和吸烟器具;
(五)对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内的吸烟者,采取劝阻措施。
第八条公民有权要求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内的吸烟者停止吸烟,有权要求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的所在单位执行本规定第七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和对吸烟者依照本规定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县卫生局举报或者投诉。
县卫生局应当加强对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的监督检查并公布受理举报、投诉电话,对受理的举报、投诉事项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九条县级爱卫会对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最新创建卫生镇宣传标语(经典)
1. 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卫生!
2. 搞好城市公共卫生,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3. 手拉手,心连心,共建文明新西安!
4. 让我们共同营造洁静的生活空间!
5.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历史文化名城添光彩!
6. 广告牌匾安装好,以免意外生烦恼!
7. 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
8. 让我们共同营造洁静的生活空间。
9. 树文明新风,创文明社区,建文明城市。
10. 创建卫生城市,构建和谐丹阳。
11. 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营造清洁生活环境。
12. 搞好城市公共卫生,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13. 创造优美环境,营造优良秩序,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14. 发扬传统美德,倡导时代精神。
15. 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
2017创建卫生宣传口号(集锦)
1. 加强健康知识教育,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2. 学习贯彻《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依法规范爱国卫生工作。
3. 创建卫生城市,建设美好家园。
4. 创卫连着你我他,美化城市靠大家。
5. 创卫工作人人参与,美好环境家家受益。
6. 丹阳是我家,整洁靠大家。
7. 关爱城市家园,倡导品位人生。
8. 齐心协力,共同努力,以整洁面貌迎接国家级创卫工作暗访。
9.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人人有责,人人受益。
10. 依法实施对城市卫生的监督管理。
11. 有了您的真心呵护,丹阳才会更加美丽。
12. 社会动员,全民参与,除害防病,广泛开展第十九个爱国卫生月活动。
13. 倡导文明新风,共建美好丹阳。
14. 摈弃陋习,崇尚文明。
15. 做城市主人,当创卫先锋。
16. 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高公共卫生水平。
17.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开展卫生创建活动。
18. 安居丹阳我们是一家,清洁环境不分你我他。
19. 美化市容讲究卫生绿化名城保护环境。
20. 创建美好家园,从一点一滴做起。
最新创建卫生宣传标语(热门)
1. 创建卫生城市,建设小康丹阳。
2. 管住脏乱差,留下真善美。
3. 鲜花还需绿叶扶,城市更需市民护。
4.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美化我们共同家园。
5. 营造清洁大环境,消灭"四害"保健康。
6. 整洁家园,人人有责。
7. 珍爱生活空间,热心创卫工作。
8. 加快城市建设,共创美好明天。
9. 喝卫生水,上卫生厕所,居住卫生环境。
10. 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
11. 人人动手,整治环境,关注健康,美化环境。
12. 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
13. 打造碧水蓝天生态宜居城市,建设文明卫生和谐魅力巴中。
14. 携手共建卫生城,齐心同育文明花。
15. 清洁环境,保障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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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及时召开了年度爱国卫生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二00五年爱国卫生工作,肯定了取得的成绩,也找出了存在的问题,并就2009年度的爱国卫生工作作了总体部署。制定下发了年度爱国卫生工作相关文件、意见和方案,与各镇街签订了爱国卫生工作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各镇街爱国卫生工作的任务、职责等。
2、认真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工作,着力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在全区农村改水任务基本完成的前提下,启动了农村二次改水工程,对工程使用的管材、口径、质量要求以及施工方案、检查验收都作了详细规定,彻底解决了供水管道口径小,不能满足供水需要和老管网的跑冒滴漏,水损严重的老大难问题。今年共安排二次改水67公里,投入经费700万元。结合新农村建设要求,大力开展农村改厕工作,全区共安排改厕经费30万元,完成改厕任务3222个。
4、扎实开展省市级卫生村的创建工作。今年全区共安排创省级卫生村1个江浦街道五里村,市级卫生村5个江浦的白马村、顶山的石佛村、汤泉的九龙村和泉西村、石桥的石村村。创建期间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布置,并多次深入现场进行调研,协助解决相关问题。到目前为止,五里村、泉西村、石佛村已经基本通过市级考核验收,白马村、九龙村、石村村正在积极准备,等待迎接上级的考核验收。
5、组织开展了春冬两季的除四害工作。在调动各单位各部门除害积极性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区消杀队的专业作用。今年共投入除害经费4万元,下发除四害药物3000公斤,培训基层骨干300多人,较好地保证了除害效果,使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内。
6、认真组织开展了第十九个世界无烟日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广场咨询、宣传专栏等形式和无烟日当天烟草公司停止配送烟、职工放假休息、各大超市停售香烟等活动,向广大市民宣传:烟草吞噬生命,控烟维护健康。积极引导广大市民自觉投身到控烟活动中来,对重点行业的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加大禁烟力度,努力营造健康文明的社会环境。二、主要做法
1、领导重视,抓好落实,爱国卫生工作推进力度大。爱卫月活动中,区四套班子主要领导、镇街领导都能亲自参与,在创卫、健康教育、除四害工作中,分管领导深入现场调查、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很大的支持。
2、注重协调,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爱卫工作面广,涉及的部门多且又容易使一些职能部门忽视。对此,区政府专门制定爱国卫生工作职责分工,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责任、权力,调动了各职能部门的积极性,多次召开各种类型、形式的联席会议,就爱卫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现场办公解决。
3、加强宣传教育,使爱国卫生工作深入人心。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册、宣传栏等方式,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使改水、改厕、除四害、健康教育行为养成,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意义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并都能积极主动地投身到爱国卫生活动中来。三、存在的问题
按照《南京市爱国卫生管理条例》、《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开展爱国卫生行政执法力度不够,检查、督促效果不明显。四、明年工作打算
1、加大爱卫宣传力度,巩固爱卫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的大好局面,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关心支持参与爱国卫生工作。
2、继续做好农村二次改水工作,完成主管道改造40公里,加强农村饮用水卫生监督,进一步提高供水质量。
3、认真做好农村改厕工作,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新增无害化户厕5000个。
4、积极推进卫生镇街村创建工作,做好已创建成的卫生镇街村巩固提高和长效管理工作。
5、开展除四害综合防治活动,认真抓好春秋季灭鼠、灭蟑,夏季灭蚊灭蝇工
第二条为了深入持久地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创建卫生整洁、优美舒适的环境,提高城乡居民的卫生意识和健康水平。
第三条爱国卫生工作实行政府组织、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方针。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创建卫生城镇、健康教育、除"四害"(鼠、蚊、蝇、蟑螂,下同)、农村改水改厕改厨改圈等爱国卫生工作所需专项补助经费和活动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爱国卫生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五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承担所在地和责任区的爱国卫生工作,不断改善卫生环境,坚持除害防病,自觉纠正和抵制各种不卫生的行为。
第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爱卫会)负责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实施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规划、部署和协调本区域内的创建卫生城镇、健康教育、除四害、农村改水改厕改厨改圈等爱国卫生工作,动员社会全体成员参与爱国卫生活动;
(三)组织实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爱国卫生工作,督导、协调有关部门对健康危害因素采取综合干预措施;
(四)对本区域及区域内所有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五)组织爱国卫生工作的对外交流、合作及相关科学研究;
(六)承办同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各级爱卫会每年定期召开爱卫会全体会议,研究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的计划和措施,协调解决爱国卫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第八条市、县(市、区)爱卫会工作实行委员部门分工负责制。各委员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各委员部门的职责由各级爱卫会提出,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第九条各级爱卫会的办事机构承担本级爱卫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拟定爱国卫生工作计划、措施,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行爱国卫生工作职责。
第十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负责本区域或本单位的爱国卫生工作。
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应当确定人员负责爱国卫生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管理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落实爱国卫生工作责任制,开展经常性的检查评比活动。
第十一条所有单位均应指定内设机构或确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爱国卫生的日常工作,承担单位内部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清扫保洁、健康教育、除"四害"等任务。
第十二条爱卫会委员部门和相关单位应当加强爱国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履行下列职责:
(一)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宣传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卫生健康科普知识;
(二)新闻媒体负责设立爱国卫生、健康教育专栏,传播卫生健康科普知识,对公众关心的卫生问题进行报道和舆论监督;
(三)居(村)民委员会负责围绕居民卫生防病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四)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负责开设健康教育课,注重培养学生、幼儿良好的卫生行为;
(五)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在候诊场所和住院病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传播卫生健康知识。
所有单位应当在工作、学习、生活场所设置健康教育专栏,有针对性地宣传卫生健康知识。
第十三条十堰城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控制吸烟危害。具体规定另行制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禁止或限制在公共场所内吸烟的规定。
第十四条每年四月为全市爱国卫生活动月,统一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顿、治理脏乱差等爱国卫生活动。
所有单位应当实行周末卫生日制度,搞好环境卫生,参加公益国卫生活动。
第十五条各级爱卫会应当定期组织开展除"四害"活动,所在区域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要求实施除"四害"活动。
第十六条城镇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公共场所(包括学校、幼托机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城市规划和卫生要求将水冲式公厕等卫生基础设施纳入建设项目,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审批并投入使用。
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建公共卫生设施。
第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提高农村生活饮用水质量,改善农村居民饮用水卫生条件。
各县市区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采取措施,指导、支持、督促农村居民在新建住宅时修建符合卫生要求的户厕、垃圾池;发展农村沼气,实施改炉改灶,改善厨房环境卫生;改善饲养卫生条件,杜绝人畜混居和禽畜散养,有条件的地区推行人畜生活区分开分离。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在建筑施工、运输过程中应当依法妥善收集、处理渣土、垃圾、粪便和污水,清除建筑工地内"四害"等有害生物的孳生场所,保证建筑工地的宿舍、厨房、厕所等设施符合卫生要求。
第十九条市爱卫会组织开展全市爱国卫生工作检查评比,命名表彰全市卫生城镇、卫生村、卫生社区及卫生先进单位,并对受表彰的单位定期进行考核、复查。
将卫生创建作为精神文明创建表彰的重要内容,获得市级及以上卫生先进单位称号的,可比照同级文明单位标准给予职工物质奖励,奖励资金由获得表彰的单位自筹。
第二十条各级爱卫会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爱国卫生督查员,对本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爱国卫生督查员履行职责时,应当出示相关证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相关资料,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二条本市城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实行限定场所、单位负责、加强引导、严格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市、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负责本区域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市、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的监督管理。
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应当做好本单位公共场所内禁止吸烟的具体实施工作。
教育、文化、卫生、环保等主管部门及新闻单位,应当组织开展吸烟有害健康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
第四条本市城区下列公共场所内禁止吸烟:
(一)易燃易爆场所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禁止吸烟的场所;
(二)医疗机构的候诊区、诊疗区和病房区;
(三)学校的教室、实验室等室内教学场所,托幼机构的幼儿活动场所;
(四)影剧院的观众厅;
(五)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图书馆、档案馆的查阅室,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科技馆的展示厅;
(六)室内体育馆的观众区和比赛区;
(七)公共交通工具内及公共交通场站的售票厅、等候厅;
(八)商场(超市)、书店及邮政、通信、金融机构的对外营业场所;
(九)机关、团体及宾馆、饭店的会议室;
(十)设置禁止吸烟标志的其他公共场所。
第五条除本制度第四条所列的禁止吸烟场所外,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可以根据其实际情况,确定其他禁止吸烟场所,或者设置有明显标志和通风设施的吸烟区(室)。
第六条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禁止吸烟的义务:
(一)建立健全禁止吸烟的管理制度;
(二)开展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
(三)在禁止吸烟场所不得放置吸烟器具并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
(四)实施禁止吸烟的日常监督管理。
第七条任何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内吸烟的,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应当劝阻、制止其吸烟行为,或者责令其离开禁止吸烟场所。
第八条任何人均有权要求吸烟者在禁止吸烟场所内停止吸烟;有权要求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及其监督管理人员劝阻、制止吸烟行为;有权向卫生、城管等行政主管部门举报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第九条公共场所管理单位违反本制度的,由公共场所所在地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法定主管部门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的制度予以行政处罚。
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在组织评比、命名表彰“卫生先进单位”时,应当将公共场所管理单位执行本制度的情况列为考核内容。
第十条任何人在公共场所乱扔烟蒂等废弃物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其清除,可以并处警告或1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一、文明卫生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
一是加强以乡、镇、村为重点的文明卫生创建工作。以农村改厕项目为契机,对东阳渡镇、茶山坳镇、和平乡四村开展健康教育、除“四害”及环境卫生整治。市爱卫办领导多次来我区指导,区政府刘华文副区长带队多次督查,促进了四个乡镇环境卫生明显转变,特别是田心村、人民村,农户屋边垃圾基本清除,屋前屋后干净卫生,人民村作为区新农村建设示范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受到市爱卫办、区农办的肯定。
二扎实开展爱卫月活动。今年四月,是全国第二十三个爱国卫生活动月。区爱卫会于三月下旬召开了爱国卫生月活动动员会。明确了爱国卫生月活动的目的、方法和要求。各乡镇街道积极宣传发动,组织开展健康教育进社区、进村组活动。区卫生局出动全体工作人员开展进社区“大走访”活动,深入东风街道一六村、苏州湾社区,为困难群众发放慰问金,为因病致穷居民户向民政部门申请大病互助或补助。区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在火车站设点,积极宣传结核病防治和妇儿疾病防治知识。
三是做好文明卫生单位创建工作。督促和平乡新华村、童心小学、英发实验学校等单位巩固创建成果,提高工作标准。对区政府机关大院、市武警支队等单位进行省级文明单位复查,指导市精神病医院、区水厂等单位开展创建市级文明卫生单位活动。通过市、区两级评审,我区市精神病医院、区水厂被评为市级文明卫生单位。区政府机关大院、市武警支队经省爱卫办批准被评为省级文明卫生单位。九月,我区为迎接全省城市卫生检查,二次召开全区各部门、乡镇场、街道及窗口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强化创建意识,明确责任。省检查组多少年来第一次检查我区爱卫组织管理工作,受到肯定。确保了我区迎检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除四害”和农村改厕工作扎实有效
“除四害”工作,积极开展秋季大面积灭杀活动。为东风街道、冶金街道两个社区添置常年灭鼠屋100个,为六个街道发放毒饵5吨。组织各街道分管负责人及居委会主任进行灭鼠灭蟑技术培训,发动各单位和家庭住户整治内外环境卫生,翻盆倒罐,疏通沟渠,全面清理室内外积水,消灭鼠类、蟑类等滋生场所,有效降低了鼠密度。
农村改厕项目工作,积极开拓创新,改变过去化粪池安装由村负责的模式,由区爱卫办组织专门队伍安装,确保了改厕进度和质量。从基层抽调一名干部专门从事改厕指导工作,争取改厕工作经费2万元。做好培训工作,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工作勤督促、勤检查,圆满完成了全区三个乡镇四个村共计1000户改厕工作任务,我区改厕工作受到市爱卫办高度肯定。
三、健康教育和传染病防治效果明显
各乡镇、街道、社区、医疗卫生单位把健康教育作为爱国卫生运动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了健康教育计划,活动有图片、有影像等资料。健康教育工作展现我区一道亮丽风景线。十月,各单位积极参加由国家卫生部组织的“我身边的社区卫生服务”主题宣传活动。广东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陈超、区疾控中心项卉卉代表市从全省14个州市28名选手竞争中,分别获得演讲比赛二、三等奖,荣获国家卫生部优胜奖;广东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摄影作品获全市摄影比赛一等奖;冶金街道和苗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名同志分别获得全市有奖征文二、三等奖。大力普及卫生知识,农村卫生知识普及率打85%。区卫生局与区人大联合开展“三湘农民健康行”活动,组织医务人员下乡宣传健康知识,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义诊1050人次,免费发放药品价值2万余元。区妇幼保健院利用电子屏幕形式每天固定时间为孕妇和群众播放母乳喂养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