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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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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制度

第1篇: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合规经营,保险公司,风险防范

Abstract: since China 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the insurance industry is developing high speed development and at the same time, the insurance company compliance management mechanism is relatively backward, not only increase the enterprise compliance risk, also become China's insurance industry development of "bottleneck". So in order to make the insurance industry better development, strengthening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company operation compliance mechanism, improve enterprise compliance awareness, the enhancement enterprise's ability to adapt to supervision is especially important.

Key words: the compliance management, the insurance company, risk prevention

中图分类号:R-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合规”是指企业与其员工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自律规则、监管规定和公司内部制度、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并对不合规行为进行防范,避免引发法律责任、财务损失、声誉损失或是行政处罚。合规经营已成为当前国际金融保险行业所遵循的普遍准则,与独特风险管理技术,受到业界的一直认可。而我国尚未认识到合规经营的重要性,对该方面建设的重视程度不足,因此,我国保险公司大多存在一定的合规风险问题。而保险行业是一个时刻与风险相伴的行业,树立企业“规矩”十分必要。建立合规经营机制是保险机构坚持可持续健康发展道路的前提,是对保险公司风险防范机制强化的关键之一。

1我国保险公司目前合规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保险行业近年来的发展较为迅速,合规经营问题也越加突出,因此,行业中众多资深保险公司频频引入国际金融保险业成功经验,纷纷设立公司合规部门,保险公司对合规经营机制的建设越发重视。2007年我国保监会制订了《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以此作为各保险公司合规经营机制建设的指导。即使较多的中国保险公司作出了合规管理机制建设的各种有益尝试,却仍未避免合规经营中问题的产生:

1.1 其问题具体表现为:首先,保险公司中各种违规事件屡见不鲜,合规风险始终居高不下。特别是近年来,保险行政处罚、保险投诉和保险诉讼案件持续上涨,保险公司合规经营机制建设迫在眉睫。例如:在2002年到2004年期间,因违法违规而被处罚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就高达1166家,有346名公司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而第二年也就是2005年,受处罚的保险机构相对增加了30.89%;受处罚的高管人员相对增加了25.93%;罚没金额相比增加了144.56%;被吊销行业许可证和资格证的人员是有增无减。此后,各保监局又于2007年对813家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和保险中介机构的830家实施了行政处罚,其比例相对增长了93.47%。并责令保险公司撤换了102名高管人员,共罚没3055.35万元,公司吊销许可证12项,56项新业务被责令停止,对246家机构、360人予以警告处理。仅2008年上半年接到的保险投诉就达5448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涨了24.7%。以上这些受处罚和保险投诉案件均是由不规范操作和违规经营引起的,保险公司中合规经营问题越发突出。

1.2 最后,我国仍处于合规管理制度建设的初级阶段,尚未建立明确的职能划分。保险公司上下均以保费为先,并经常以业务为主线设置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这是造成保险公司合规制度建设与业务发展严重失衡的主要原因,少数公司甚至错误的将合规建设与公司效益的提高对立起来。部分保险公司已有合规管理职能多分散于各个职能部门,尚未形成体系,公司的合规建设缺乏协调与合力。公司合规管理资源匮乏,公司内从事合规风险的管理人员的数量、素质远不能支持体系、合规风险管理实际建设运转需要。

2保险公司构建合规经营机制的重要性

建设保险公司的合规经营机制,可有效改善企业合规管理合规管理滞后和合规意识薄弱的重要意义。

一是,保险公司的长期可持续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合规经营机制的建设。保险公司合规经营机制较为滞后,各种违法违规现象频频发生,它不仅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而且也有损保险行业形象,造成保险行业公信力低,这显然阻碍了保险公司长远发展。为此,企业有必要加强合规经营机制方面的建设,化解防范公司经营风险,为保险行业树立良好新形象,推动保险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二是,可将保险监管方针政策落到实处。开展相关政策宣传,实行监督检查,并逐渐提高监管的标准、内容以及要求。落实监管政策,为公司合规经营机制建设提供相关建议。

三是,促进员工合规意识的培养。依法构建合规经营机制,并有针对性的、对员工进行教育,使员工了解监管规定和内控要求,增强员工合规自觉性,使其自觉承担公司的合规责任,尽量减少过失违规与主动违规发生概率,为公司培养合格从业人员队伍。

四是,促进公司高层的管理人员开展监督工作。实施公司从上之下的合规机制建设。由公司合规部门将违规事项上报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其不具有直接否决权,避免出现相应管理责任逃避的现象。

3保险公司构建公司合规经营机制措施

保险公司合规经营机制的建立以其实施风险管理为基础及载体。我们可以通过以下方面来构建保险公司的合规经营机制:

3.1设置公司独立合规部门

公司合规部门是公司进行合规管理职能部门,也可将其称做法律合规部以及内控合规部等,它是重要的合规经营机制组成部分。该部门主要负责制定并实施公司合规制度、进行检查监督,防范公司经营风险、加强公司监管部门与内部各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等。由于其特殊的职能、职责,保证合规部门作用的有效发挥,公司已经将合规部门与审计部门、业务部门以及财务等部门分离出来,确保其工作的独立性。

3.2加强保险公司合规人才队伍建设

提拔职业道德高尚,拥有较高技术认定能力和实践工作经验、个人素质较高、具有直言不讳的勇气的人员为合规人员,能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及时的应对方案。

3.3建立健全合规体系,培养公司合规文化

利用公司现有的学识较高的讲师队伍,从外部聘请监管专家、法律专家对企业员工进行教育培训,增强公司内部人员的合规意识,并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贯彻实施。形成企业健全额合规教育培训体系。并将合规制度转化为公司全员自觉,充分发挥其作用,进行企业合规文化培育。

结束语:

合规经营是降低保险行业风险,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的规范,它有利于保险企业的长期健康发展,是我国保险公司长期发展的主题。

参考文献:

[1]刘迪:《保险企业的人文建设》,经济视角,2005,10。

第2篇: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澳大利亚 金融 发展

1 存款性金融机构

1.1 概况 过去5年存款性金融机构资产在金融机构中的比重增长显著,由2005年的50%增加到2010年近60%,究其原因,金融危机前家庭信贷的增长成为主要驱动力,但由于危机后金融监管的加强和低通胀期的结束,目前信贷增长的步伐已有所放缓。

具体来看,银行资产占存款性金融机构资产的97%,其中澳四大银行拥有资产1.9万亿澳元,占存款性金融机构资产的四分之三。四大银行海外业务主要分布在新西兰和英国,海外资产约占其资产四分之一。

澳主要银行资产规模约占全球银行业资产总量的2%,与澳大利亚GDP占全球经济总量的比重相当。同时,自2005年以来,银行同业兼并也促使主要银行资产规模占存款性金融机构总资产比重提升了约10个百分点,其中主要包括西太平洋银行收购澳第五大银行St. George Bank(2008年12月)和联邦银行收购Bankwest (2008年10月)。除此之外,其它7家澳大利亚银行的资产总额占存款性金融机构总资产的9%,另有外资银行子公司或分支行43家。就规模来看,中小银行资产规模在4000万至700亿澳元之间,而四大银行之末的资产规模仍达3600亿澳元,两类银行差距极大。整体来看,由于金融危机后外资银行纷纷缩减业务甚至退出澳大利亚市场,澳中小银行和外资银行数量及资产份额均呈下降趋势。

1.2 业务结构及危机期间表现 澳存款性金融机构业务重点仍在于传统银行业务,即国内市场的储蓄吸收和信贷发放,其中国内信贷发放占其资产总量三分之二以上,且大部分来自于零售业务,同时,储蓄规模占其负债50%左右。对于中小型银行来说,零售信贷占其资产比例甚至高达85%。基于上述商业模式,利息收入和其他费用达到存款性金融机构营业收入70%以上。

大型银行还参与其它银行业务,例如企业融资、证券承销、风险管理服务、金融市场交易和证券经纪等。此外,澳银行还普遍开展了相当规模的基金管理业务,约占其营业收入的5-15%。

上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持续增长和家庭收入增加成为过去20年澳银行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自1992年以来,主要银行平均税后资本收益约15%,但金融危机致使银行坏账增加,进而导致收入减少,主要银行的资本收益也因此由2006年的20%下降到2009年10%,但此后2010年该指标又回升到15%左右水平。尽管金融危机并未导致澳银行资产严重损失,但确实影响到其通过海外批发市场和资产证券化市场的融资,这也迫使澳政府采取措施,以收费方式为澳银行批发融资提供担保,以此满足其融资需求。2008年高峰时期,澳政府共为约合1600亿澳元的批发融资债务提供担保,占当时银行业债务融资总额的15%。

2 金融公司

金融公司作为借贷双方的中介机构开展业务,通过债务批发市场进行融资,同时按规定不能吸收储蓄。整体来看,金融公司资产在澳金融机构中的份额有所下降,由2005年6%降至目前低于4%水平。目前多数金融公司主要业务为金融租赁和货币市场投资。

3 基金公司

基金公司资产主要来自于养老金基金、人寿保险和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其所管理的资产已由2005年的1万亿澳元增至2010年的1.4万亿澳元,占全部金融机构资产的三成左右。受金融危机影响,基金公司管理的资产规模增长也有所放缓。具体来看,养老金基金为主要的基金类型,约占全部基金资产的70%,人寿保险的份额约占13%,其余为开放式基金。

相较于其它国家而言,澳养老基金规模更为庞大。截止2010年,其管理资产约1.3万亿澳元,另一方面,过去五年养老基金的结构也在逐渐发生变化,其自主管理的资产比例提高了约10%,投资于产业基金的比例也提高了2.5%。就资金投向而言,约有三分之一的资产投资于国内股票市场,海外投资比例约占12-14%,同时受利率走高影响,储蓄占其投资比例也由8%提高到12%。

4 保险业

截止2010年,澳保险公司资产共计1330亿澳元,占全部金融机构资产的3%,目前,澳大利亚共有注册保险公司116家,再保险公司12家。澳保险业规模相对集中,仅前三大保险公司(Suncorp、QBE和IAG)资产就占全行业总资产半数。整体来看,过去5年保险业收入较为可观,税后资本收益先降后升,由2007年18%降至9%,到2010年又恢复到15%水平。就业务类型来看,保险业近三分之二的收入来源于短期保单,例如汽车保险等。

5 资产证券化

澳金融体系的另一变化在于,过去5年金融机构对资产证券化融资方式的依赖度有所降低,金融危机后,采用资产证券化方式的融资活动由2007年高峰时的7%降至3%,结束了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资产证券化融资的快速增长期。其中,澳资产证券化的主要形式为房产抵押债券,尽管澳房地产市场表现强劲,但房产抵押债券的发行仍显著下降,以资产证券化为融资方式的房贷占比也急剧下降。此外,金融危机期间,澳财政部曾要求澳金融管理办公室公开收购价值80亿的房产抵押债券以维护市场稳定。

第3篇: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风险管理 COSO框架 保险公司 分支机构

近几年,我国保险行业保持了较快的发展速度,保费规模不断扩大,行业整体实力逐步提升。但是,目前保险公司在管理上还较为粗放,精细化程度不高,风险管理能力总体偏弱,特别是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本文所称的分支机构是指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及以下机构)“重业务、轻管理”的问题较为突出,致使公司在经营管理上面临较大的风险隐患。美国反欺诈财务报告全国委员会的发起组织委员会(COSO)提出的企业风险管理框架(以下简称“COSO框架”)对我国企业加强风险管理提供了理论指导,对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实施全面风险管理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一、COSO框架的主要内容

COSO是美国反欺诈财务报告全国委员会(The National Commission on Fraudulent Financial Reporting)的发起组织委员会(The 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s)的英文缩写。在总结《内部控制整体框架》(Internal Control-Integrated Framework)的实施基础上,结合《萨班尼斯—奥克斯利法》(The Sarbanes-Oxley Act)的相关要求,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之后,COSO于2004年颁布了全新的COSO报告:《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Integrated Framework)。该框架顺应了安然、世通等财务舞弊案之后,国际社会要求改善公司治理的呼声,拓展了内部控制的内涵,提出了企业风险管理的全新概念,在更高层次、更宽范围上推动和发展了内部控制,进入全面风险管理时代。

COSO框架对企业风险管理进行了详细和全新的描述,指出“企业风险管理是一个过程,它是由一个主体的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人员实施、应用于战略制订并贯穿企业之中,旨在识别可能影响主体的潜在事项,管理风险以使其在该主体的风险容量之内,并为主体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将企业风险管理分为八个构成要素: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控。这八个要素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企业要综合运用、系统平衡这八个要素,制定最优的风险管理组合。

二、加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全面风险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加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风险管理水平,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是由公司内外部因素共同决定的,对行业发展来说也是十分必要的。

(一) 由公司自身业务性质决定的

保险公司的经营对象是风险,经营过程面临的风险不同于一般企业;而且保险商品是一种特殊的无形商品,是对保险消费者的承诺,产品本身就具有较高的风险性,这在客观上需要保险公司加强风险管理水平。分支机构作为保险公司的基层组织,是公司业务拓展的前沿和客户服务的终端,面临的风险主要有承保风险、理赔风险、财务风险以及人力资源风险等。保险公司的很多风险是从分支机构发源的,而且各地分支机构的风险逐步积累到总公司,其影响是很大的,因此,必须加强风险管理,保证分支机构在经营上合法规范。

(二)由外部经济社会环境决定的

现在国际国内经济形势趋于复杂,经济社会的运行风险加大,企业开工不足、出口减缓、效益下滑,给保险公司的承保带来较大影响,分支机构面临的市场竞争压力加大;随着自然灾害发生频率增加,人身伤害赔偿标准的不断提高,保险公司的赔付支出不断攀升;同时新《劳动法》的实施,加大了保险公司的劳动用工风险和人工成本。投资收益的不稳定、银行利率的波动,都给保险公司的经营带来诸多不确定性,外部环境的变化对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由保险监管部门要求决定的

近几年,中国保监会对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建设越来越重视,先后了《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保险公司内部审计指引(试行)》、《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等制度,对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制度建设、组织机构、执行实施以及监督管理都提出了明确要求,是监管部门的强制性规定,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必须在总公司的统一安排下贯彻落实。

三、COSO框架在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全面风险管理中的应用

全面风险管理是一个全新的管理方式,改变了过去的思维方式和管理观念,构筑起风险管理的新框架;全面风险管理又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就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全面风险管理来说,要以八个构成要素为基础,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逐步构建科学、合理、适应的风险管理框架。

(一)内部环境

内部环境包含组织的基调,是企业风险管理所有其他构成要素的基础,为其他要素提供约束和结构,主要包括主体的风险管理理念、风险容量、董事会的监督、人员的诚信、道德价值观和胜任能力、管理层分配权力和职责以及组织和开发员工的方式等。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在内部环境建设中,首先要树立风险管理意识,从管理层到普通员工必须树立起风险意识,把风险管理贯穿于企业流程的每个环节、渗透到员工的日常行为中,形成一种风险管理文化。其次是要组建和谐团结、精干负责的领导班子,领导层的重视是风险管理的关键;要设置精练高效、权责适当、与风险管理目标相匹配的组织构架,为全面风险管理的实施奠定良好的组织基础。再次是要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力资源的培养和利用,建立学习型组织,加强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同时风险管理要坚持人人参与的原则,将风险管理目标层层分解,做到全员参与、人人有责,构建全员的风险管理模式。

(二)目标设定

目标设定是事项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的前提,在企业管理层识别和评估实现目标的风险并采取行动来管理风险之前必须有目标,而且目标必须与企业的风险容量相协调,目标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经营目标、报告目标和合规目标。经营目标关系到企业经营的有效性和效率;报告目标旨在为管理层提供准确而完整的信息,同时需要满足外部监管的要求;合规目标要求企业从事的活动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自律的规定。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在设定风险管理目标时要重点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总公司战略选择,分支机构的目标应该符合总公司的战略要求,总公司的压力会通过目标的形式传导给分支机构;二是当地的市场环境,包括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市场保费容量、市场主体的经营现状、监管和行业自律环境等;三是自身所处发展阶段,这是一个分支机构的历史阶段问题,同时也是面临的现实问题,只有正确分析和面对发展阶段,才能设定合理、有效的风险管理目标。

(三)事项识别

事项是源于内部或外部的影响企业目标实现的事故或事件,可能带来正面或负面影响,或者两者兼而有之。企业管理层要对事项进行识别,以确定它们代表机会,还是代表风险,风险对企业实施战略和实现目标具有负面作用。事项是受内外部因素影响的,识别这些影响因素与识别事项是关联的,确定起主要作用的因素之后,管理层就可以考虑他们的重要性,进而集中关注影响目标实现的事项。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外部影响因素主要包括经济因素、政府行为、自然环境以及保险市场环境等,政治因素、社会因素和技术因素的影响较小,或者说影响作用发挥的很慢;内部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基础结构、人员、流程以及技术等。通过分析发现,分支机构的事项主要包括承保、理赔、财务与人力资源等。

(四)风险评估

企业在对事项进行识别之后,需要对事项进行风险分析,从可能性和影响两个角度对事项进行评估,考虑事项对目标实现的影响程度。在风险评估中一般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由于保险公司实行数据大集中,总公司设立精算部门对全国的数据进行测算分析,所以,分支机构在风险评估时可以更多地采用定性分析法,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进行分级,并依据重要程度进行分档,为下一步的风险应对和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五)风险应对

风险应对是企业在评估风险之后采取的应对策略,主要包括回避、降低、分担和承受,使总体剩余风险处于期望的风险容限和风险容量之内。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风险中,公司无力承担的承保风险、超过风险容限的、总公司资本金无法支撑的业务,就要采取回避方式应对;理赔风险是无法回避的,可以采取合理的分保方式进行分担,更多的可以采取降低方式,通过加强理赔管理挤压水分,堵塞漏洞;财务风险在风险容限以内的可以承受,违反外部监管规定的一定要回避,大多数时候可以采取降低方式,加强财务管理,避免出现财务上的危机;人力资源风险中,一般的人员流动可以去承受,但是关键岗位的离职以及带动核心业务流失的离职,一定要采取灵活的人力资源政策去降低、减少人员流动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六)控制活动

控制活动是帮助确保企业管理层的风险应对得以实施的政策和程序,风险应对选定之后就要实施确保风险应对执行的控制活动,一般包括两个要素:确定应该做什么的政策以及实现政策的程序。根据COSO框架的设计,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控制活动的政策和程序主要是制度层面和执行层面。制度是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和流程的固化过程,分支机构需要按照风险管理的要求从目标到构成要素重新梳理和修订现有的制度,形成符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切实可行的风险管理规章制度。在风险管理内部环境培养和制度推行的基础上,要通过内部考核和监督的方式为分支机构的风险管理构筑“硬性”边界,考核应该科学、合理,监督必须持续、深入,推动执行层面的建设逐步完善,切实解决执行力层层递减这一分支机构管理中的突出问题。

(七)信息与沟通

现代社会是信息社会,企业要识别和获取来自内部和外部的包括财务和非财务的大量信息,以便识别、评估和应对风险,进而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COSO框架指出,企业可以通过建立信息系统的方式解决信息获取和利用效率的问题。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信息一般包括数据信息和非数据信息,数据信息存储在业务财务系统中,获取方便,使用上都有相关的分析模型,关键在于管控基础数据输入上的风险,防止“垃圾进、垃圾出”。非数据信息的识别和获取就显得更为重要,公司管理制度和外部监管政策的传递是内部信息沟通的关键,同时与投保人、中介机构、同业公司、政府机关以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等外部机构也要保持良好有效的沟通。

(八)监控

监控是对企业风险管理构成要素的存在和运行进行监督评价,可以通过持续的监控活动、专门评价或者两者相结合来完成。持续的监控活动发生在企业正常的、反复的经营活动中,起到监控企业风险管理有效性的作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经营报告、市场分析、内外部审计报告、监管部门报告以及员工意见反馈等。对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来说,在监控活动中要重点做好内部稽核工作,内部稽核应该是广义的,包括内部审计以及其他基于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的内部检查等。在经营管理工作中,要不断完善稽核审计规章制度建设,加大稽核工作力度,提高稽核审计频率,明确重点风险领域和关键环节,更新稽核审计工作方法,提高稽核审计工作的效果。必要时,可以引入外部审计力量,对内部稽核进行有益补充。

参考文献

[1]方红星,王宏,译.(美)COSO制定.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M]. 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

[2]丁德臣.基于ERM理论的财产保险公司风险预警与控制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0.

[3]张贵全.对财产保险公司风险防范的思考[J].经济师,2010(02).

[4]叶慧霖.关于加强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内控监管的思考[J].中国保险,2010(01).

第4篇: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策略

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92(2007)09―0052―03

一、操作风险的性质分析

(一)操作风险的异质性

这是操作风险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相比都很不同的一种特性。后两者尽管在各产品和业务中的表现会各有差异,但同一类风险的影响因素具有共同的规律,如市场风险主要受到宏观经济因素的影响,各金融产品本质上具有同质性,其价格波动受许多共同因素的影响,而信用风险都可以分解为违约率和违约损失率等因素来分析,而且也大都受到企业、行业和经济周期等大致相同的主要风险因素的影响。但是,操作风险由于覆盖范围广泛,诱发因素多种多样,不同操作风险之间表现出明显的性质差异。外部欺诈、计算机病毒引发的系统崩溃、地震以及恐怖袭击等尽管都同属于操作风险,但显然其诱发因素和性质的差异是很大的。这种性质差异导致了操作风险的管理从量化到管理控制、监测等各个方面都具有很大的挑战性。

(二)操作风险的普遍性

与市场风险主要存在于交易类业务和信用风险主要存在于授信业务不同,操作风险普遍存在于商业银行业务和管理的各个方面,包括前台、和后台,总行、分支机构和子公司,交易业务、信贷业务和中间业务,等等。操作风险不仅存在于业务流程之中,也存在于风险管理本身的实施过程之中。操作风险的普遍性是商业银行进行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操作风险的不对称性

这是指反映操作风险的操作损失分布是不对称的。这与信用风险相似,而与市场风险相异。这主要反映在操作风险从发生频率和损失严重程度上看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相对较小的日常业务流程处理上的小错误;二是发生频率低但造成的损失相对大的自然灾害、大规模舞弊等。这使得操作风险在分布上呈现出肥尾的非对称特征。因此,试图用一种方法来覆盖操作风险的所有领域几乎是不可能的。

(四)操作风险的非盈利性

这是操作风险与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相比另一个重要的特性。后两者由于存在盈利的可能,商业银行承担它们的一个主要动机是为了获得盈利,而操作风险却并不能直接带来盈利,商业银行之所以承担它是因为在业务开展和机构管理中它不可避免。因此,在承担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时,商业银行追求风险和收益的平衡,并将这种管理风险和收益平衡能力视为其核心的竞争能力。而对于操作风险而言,由于不具备盈利性,商业银行的基本策略就是尽可能降低,然而这必须受到成本支出的约束,因而需要追求的是降低操作风险和增加管理成本之间的平衡。

(五)操作风险的可转化性

在实践中,操作风险通常可以转化为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例如,巴林银行的内部控制缺陷和交易员里森的欺诈最终转化为该银行在日本金融市场上的巨大风险;一系列银行信贷流程中的问题最终也会转化为大量的信用风险。由于操作风险的这种可转化性,人们往往难以将操作风险与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区别开来。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我国银行体系大量的不良贷款,不少人由此认为我国银行信用风险管理能力有缺陷,而实际上,大量不良贷款中相当一部分反映了商业银行管理操作风险的水平欠缺。因为严格地讲,只有由于借款人信用水平变化(而并非信用水平低)所导致的可能损失才算是真正意义的信用风险。即便是借款给欺诈者,银行首先面临的也并非信用风险,而是操作风险,因为借款者的信用水平并没有发生变化,导致银行可能损失的是银行内部识别和管理信用水平的能力和流程出现的问题。

二、操作风险管理的特点

(一)操作风险难以进行量化管理

在商业银行所面临的主要风险中,市场风险因交易数据丰富而最容易计量,信用风险的计量就困难得多,但近些年随着贷款销售和资产证券化导致信贷产品流动性加强,同时信用计量模型也不断被开发出来,其计量的难度相对降低。而操作风险则成为当前最难计量的风险,其主要原因是构成复杂,性质各异,各风险因子之间的可比性差;损失数据,尤其是大额损失数据稀少且缺乏积累;大多数操作风险具有内生性,与人的作用有关,难以客观量化;风险量化模型的开发还处在非常初级的阶段等。操作风险的量化困难目前已经成为制约操作风险管理发展的重要因素。

(二)操作风险不易通过市场转嫁

转嫁风险是现代风险管理中最为引人注目的策略和技术之一,也是金融体系实现风险配置(即将风险由没有承担能力或意愿的参与者转移到有承担能力和意愿的参与者)的重要途径。在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管理中,包括信用衍生产品在内的各种市场转嫁产品构成了被称之为金融工程和信用工程的现代风险管理的核心技术。然而,市场转嫁策略在操作风险管理中的应用相对而言就困难得多,传统上商业银行可转嫁的操作风险主要局限在保险公司愿意承保的火灾、盗窃等风险范围,其主要原因在于上述操作风险难以计量的管理特征。不能计量的风险,就不能定价,不能定价自然就不能交易转让。

(三)与业务线路的管理过程相融合

由于操作风险源自商业银行各项业务的人员、系统和流程等因素,对这些因素的管理显然与业务线路本身的管理是相互融合的。即便是审计、公司治理和独立操作风险管理部门,其最终发挥作用仍然必须通过对业务线路的管理产生影响而实现。因此,在操作风险管理体系中,具体的业务部门应该首先对自身的操作风险负首要责任,董事会则应承担最终的责任。

(四)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所决定的环境和文化具有决定性的关键作用

公司治理是关于利益相关者之间权责利关系的基本制衡结构,直接决定了商业银行内部从事业务和管理各项活动的人的相应激励机制,内部控制是覆盖商业银行所有人员在内为达到预定业绩进行风险控制、制度管理和相互制约的方法、措施和程序,两者共同作用决定了商业银行操作风险及其管理的基本环境和文化。只有在良好的公司治理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规范下,才能确保商业银行整体上将其操作风险有效地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

(五)事前合规管理和事后稽核审查是主要管理手段

在操作风险管理中,各项外部法规和内部制

度是管理的主要依据,而对这些法规和制度的违反正是导致损失的直接原因。因此,保持对相关内外部法律和规章制度的遵循是成功的操作风险管理的关键。传统上,审计活动(包括内部审计和外部独立审计)是确保各项法规和制度得到遵循的主要手段。近些年金融界出现了强调合规管理的发展趋势,与审计相比,合规管理偏于事前,更加符合风险管理事前性的要求。

(六)人在操作风险管理中发挥关键作用

尽管操作风险被定义为来自于人员、系统流程和外部事件等多方面因素,但在操作风险管理中,人的因素始终是决定性的因素。这一方面表现在人是操作风险的主要来源,而且职位越高,风险越大,因为一旦位高权重的人犯下错误,其所导致的损失也相应大很多;另一方面表现在人也是操作风险管理动力的主要来源,人的级别越高,权力越大,其对风险管理的责任和作用也越大。

三、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

(一)风险规避

商业银行在面临某一项业务所带来的操作风险暴露时,其应对的策略可以分为基本的两类:规避或者承担。选择规避策略,意味着商业银行将拒绝开展该项业务,或者关闭已开展的该项业务。规避策略使得商业银行彻底地消除了对该项业务操作风险的暴露,而且并不支付任何管理成本。很显然,该策略的代价是在消除风险暴露的同时商业银行也失去了开展该业务可能带来的盈利。规避策略适用于操作风险很大和风险难以衡量、缺乏管理手段的新业务,也适用于操作风险水平和业务的盈利水平不匹配、不相称的业务。操作风险规避策略尽管简单,但其关键是如何科学地确定规避的风险对象,即什么样的业务因操作风险过大应该规避。长期以来,商业银行主要是依靠主观经验判断来确定风险规避的对象。近些年来,随着经济资本配置技术和操作风险量化方法的发展,主要用于市场和信用风险的基于经济资本配置的风险和业务限额管理技术也逐渐开始用于操作风险,操作风险规避策略应用的技术基础得以加强。

(二)内部控制降低风险

内部控制降低操作风险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和方法:一是通过实施IT技术或项目管理方案等来改善业务部门本身的运行质量和管理水平;二是通过审计稽核、合规检查和操作风险管理等业务部门以外的管理部门的管理来降低业务的操作风险;三是通过改善公司治理和加强操作风险管理部门的独立作用,在商业银行建立起管理操作风险的良好环境和文化,制定合适的操作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健全操作风险管理流程。这一类方法的特点是通过内部管理制度和方法的改进对所承担的操作风险进行控制和降低。

(三)风险转嫁

商业银行并不能对所有承担下来的操作风险都可以采取策略降低风险的,有些应该采取风险转嫁的策略。这一方面是因为有些操作风险性质过于复杂或者操作风险所涉及的知识领域并不是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所在的领域,商业银行并不擅长管理和控制这一类操作风险,自己采取控制措施降低操作风险的投入成本相对较高,而经济体系中又存在着管理这类操作风险的专业机构,合理的方法显然是商业银行以一定的代价将这一类操作风险转嫁给擅长管理这类风险的机构。典型的例子就是通过业务外包的形式将商业银行并不擅长或在战略上不愿意重点拓展的业务或管理环节委托给相应的外部专业机构。另一方面,转嫁风险是因为业务中的某些操作风险具有发生概率很小、但后果很严重的性质,商业银行本身缺乏管理的手段和承担的能力,于是通过购买保险将该操作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而保险公司则通过在全社会中集合类似的操作风险,在全社会范围内分摊这种风险。保险不仅是商业银行转嫁操作风险,如自然灾害、员工安全等的传统手段,而且,随着保险产品创新的发展,保险在商业银行的风险转嫁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四)风险吸收

第5篇: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制度范文

作为本届十大杰出CFO中惟一来自金融机构的CFO,李浩认为,“与其他企业CFO的工作一样,银行CFO也要追求利润和增长,考虑ROA、ROE;但同时,更要考虑风险,银行追求的是经风险调整后的利润,如RAROC、EVA等指标。为实现这一目标,银行的CFO要对风险具有更全面的识别、更准确的计量和更有效的管理,以及利用拨备和经济资本对风险进行更全面的覆盖能力。银行财务管理不仅仅是对财务的管理,更是对风险的管理。基于风险管理的价值管理对金融机构而言才是有意义的。”

风控 :资本“安全阀”

“目前国内宏观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为商业银行的增长创造了良好条件。但商业银行运营面临的不确定性也在增大,如宏观调控带来的政策不确定性、资本市场的震荡、利率和汇率等市场风险等。”李浩直言。

作为风险控制和内部控制的“关键先生”,CFO李浩认为风险对于银行是一把双刃剑,它既是银行获利的手段,又是蚀利的根源。银行机构好的风险管理重要的是要形成理性、审慎的风险管理文化,同时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体制,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风险管理政策制度和管理流程,开发应用先进适用的风险管理技术手段。

在李浩看来,招行的风险管理文化体现了以下五个理念:

首先要把握的是效益、质量、规模协调发展的理念。即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通过规模的适度增长,实现长期稳定的盈利增长。“没有良好的风险管理素质和资产质量,任何商业银行都不可能有真实的、持续的发展,也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持久的竞争优势。不断将这一理念融入每一个机构、每一个部门、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员工的思想和行为中,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情况下都不动摇。”李浩特别强调说。

其次,资本覆盖风险的理念。“我们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比较充分,准备金覆盖率达到了180%左右,非预期损失主要靠资本去覆盖。因此,资本管理的有效性和充足性显得尤为重要。”

第三是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难度不断增加。招行一直努力以风险度量为基础,以定价覆盖风险和风险资本为手段,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进行专业管理,逐步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四是有效的风险管理创造价值的理念。“比如信用风险管理的价值链,就是始于贷前调查,独立于贷时审查,终于贷后检查,尽管处于信用风险管理价值链上的不同环节,但实际背后反映的是一家银行的风险文化、风险偏好、风险政策、风险工具、授信管理、流程管理、预警机制、监控机制等内容。”李浩举例说。

最后是不断夯实“稳健、理性、主动、全员”的风险理念。经过20年商业银行的市场化实践,招行逐渐形成以稳健的风险态度,理性地对待市场、同业和自己,主动管理经营风险、管理风险,要求全行员工共同参与风险管理全过程,实现市场营销与风险管理的和谐统一。

近几年,招行对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与管理模式进行了不断探索。

一是健全董事会,风险管理机制。在董事会下的风险管理委员会是银行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

二是推进总分行风险管理的专业化。总行高管层之下成立了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和相应的风险管理部门。其下设有总行专业审贷会,由授信审批和信贷管理专家组成。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的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和整体资产负债管理。内控状况评审委员会负责操作风险管理。风险管理部门设立相应的专家化管理团队。分行对应总行设立相应的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和部门。

三是建立健全信用风险管理体系。招行建立了从贷款调查、审批到回收各个环节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实行了统一授信、专业审批、独立操作放款的制度安排,并对不良贷款实行单笔质询制和不良资产问责制等,并实行专业化清收机制。

此外,招行还稳步推进风险管理体制的垂直化改革。在全行范围内推行了“审贷官制度”,并开始对审贷官进行授权,试行了双签审批。

“任何有效的风险管理政策制度和管理流程都是需要在实践中不断修正的。”李浩总结道。“为不断修正制度和流程,我们采取了弹性授权制度;实施行业聚焦;持续完善贷后管理和贷款分类体系;改进集团风险管理;加强风险预警;严格信贷纪律等措施。”

此外,开发应用先进适用的风险管理技术手段是制度和流程有效实施的保障。“我们近年来先后开发、改进的客户信用评级系统、债项评级系统、信贷管理信息系统、信贷非现场监控系统,”李浩介绍道。

2003年招行开始实施战略转型和管理国际化战略,随后全面引进风险资本概念,调整了以短期账面收益为主导的传统考核办法,对分支机构的经营业绩实施风险资本调整,2008年将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全面风险管理、全面流程管理、全面合规管理、全面服务管理、全面战略管理,扎实推进管理变革。

招行一直十分注重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健全。“尤其是自2002年国内上市和2006年境外上市以来,我们从公司治理、组织结构、制度建设、业务风险控制、合规及反洗钱管理等方面,不断提升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李浩特别提示道。

为符合两地上市的各项合规要求,招行在公司治理上建立了现代化的公司治理结构,并根据公司章程制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制定和完善了信息披露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重大事项向董事会备案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而在组织架构方面,招行在国内商业银行中开了尝试建立“合规官制度”的先河,即在总行设立首席合规官,在各分行和总行部室设立合规官,并建立合规报告路线;建立了总行垂直管理体制。

另外,招行先后制定颁布的《招商银行内部控制基本规定》、《合规政策》、《员工行为守则》、风险提示书等政策和规定在加强内部控制方面起了积极作用。

在良好风险管控和内部控制的体系下,借助资本的力量“苦练内功”是招行始终坚持的发展策略。

“我们认为,不抓批发业务现在没饭吃,不抓零售业务将来没饭吃,两个抓差了未来都吃不好饭。”李浩如是诙谐地向本刊坦陈了招行对两大主营业务的重要性。

2007年招商银行税前利润的贡献占比中,公司银行业务占48.72%,零售银行业务占22.52%,资金业务占比27.31%。公司银行业务目前的利润贡献较大,有些创新业务也已经获得市场的认同,如网上企业银行,现金管理业务,年金业务和托管业务等。

资本 :价值提升“助推器”

2006年招商银行成功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成为第一家在股份制改革后以A+H形式到香港上市的内地企业,也是第一家在上海交易所挂牌又到香港上市的内地企业。基于对宏观经济形势的准确判断,2007年招商银行又通过增发H股、收购招商基金等连续的资本运作,在国内金融全面开放带来的全面竞争的局势下占据了宝贵的先发优势。

从行业看,目前国内多家银行都在政策允许方位内进行“全能银行”的尝试。从国内目前的情况来看,商业银行设立基金公司,基本上都是由商业银行直接投资或者引入战略投资者共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模式,如工银瑞信、交银施罗德、建信基金管理公司等,像招商银行这样直接通过收购原有基金公司部分股权并占据大股东地位将在营销上给招商基金有力的支持。此前,招商银行与招商基金合作推出溢财通等诸多产品,受到了投资者的欢迎。

在此基础上,招商银行一方面要加强资产负债管理,促进经营战略结构调整,提高持续增长能力和管理全面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突出批发银行业务的业务特色,提高零售银行业务的专业化能力,增强各项业务的市场竞争力,以期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

对此李浩介绍说,2007年招商银行获准在美国纽约设立分行,成为自1991年美国《加强外国银行监管法》颁布以来,首家准入美国市场的中资银行,这将为“走出去”的中国企业提供了更多来自本土的选择。

面对外资银行近年来多渠道加强对中国市场的开发,目前已有内资银行通过和外资银行的合作以实现优势互补的方式共同服务于企业的形式,李浩表示:“我们愿意根据市场与业务发展的需要,通过与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外资银行、地方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战略联盟,在客户共享和业务互补基础上,拓宽银行业务的综合经营平台,延伸银行的业务和市场领域。”

为实现招商银行在“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最好的商业银行”的中期战略目标,李浩认为,“需要打造国内一流的、具有特色的批发银行业务。”“我们批发银行业务总体定位有三个要点:一是以价值创造为根本,在有效管理风险的前提下保持业务规模和盈利合理增长;二是以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为重点,在巩固既有优势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调整客户结构和业务结构,加快新兴银行业务和中小企业金融业务的发展,积极培育新的增长点和新的优势,逐步形成具有鲜明招行特色和强大品牌影响力的业务体系与产品系列;三是以提升市场竞争力为目标,不断加强产品创新、服务提升和流程改造,致力于成为国内同业中产品创新能力强、服务优、效率高的银行。”

第6篇: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信用评级;市场化;金融创新

一、 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现状

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从2005年开始经历10年的发展,截止6月末已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5 079亿,其中,从2013年国务院常务会议以来共发行4 000多亿。2015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又进一步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业务,并且提出5 000亿的概念。现阶段资产证券化的动力来自于金融市场的流动性,来自于盘活存量,结构调整的大的背景。

1. 资产证券化投资者和基础资产多元化趋势明显。扩大试点以来,信贷资产证券化投资者多元性日益提升,结构不断优化。截止2014年11月末,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共281家,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投资者132家,占47%,持有证券占比为67.5%;证券公司、保险机构、基金等非银行机构投资者共149家,占53%,持有证券占比为32.5%,较第一轮试点期间上升11.1个百分点,资产证券化促进信用风险分散转移功能作用日益显现。同时,发起机构及基础资产范围也趋于多元,发起机构涵盖各类银行及汽车金融公司、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基础资产从一般企业贷款扩展到国际市场主流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个人汽车贷款。

2. 资产证券化盘活银行信贷资产存量,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是符合在利率市场化背景下整个中国经济结构调整的需求,也是是商业银行的业务转型的一个重要的方法和手段。首先,金融机构通过证券化释放信贷资源,降低资本消耗,有助于实体经济发展。其次,C券化拓宽金融机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同时,证券化盘活商业银行信贷资源存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流动性,改善商业银行信贷结构,优化增量信贷投向,更好地支持“三农”、小微企业等薄弱环节及铁路、船舶等重点行业的改革发展。

3. 信息披露、信用评级等市场化约束机制逐渐形成。从试点情况看,市场运行总体稳健,已发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运营良好,已到期产品足额完成兑付,次级档证券收益高于一般水平,有的产品年化收益率达22.9%。未到期产品运营正常,本息偿付有序开展,一般企业贷款证券化入池资产保持零不良贷款率,而同期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则从0.97%上升到1.16%。资产管理能力强,投资管理能力强,贷款管理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有积极性做资产证券化业务。商业银行开展证券化业务促进其信贷风险管理体系的完善,如通过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发现并改进合规管理和抵押品管理体系,通过持续信息披露进一步规范贷后管理等。金融机构在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过程中锻炼了队伍,培养了专业的技能并积累了实践经验。

二、 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存在的问题

1. 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经过十年试点,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仍处于发展初期。一是资产证券化产品流动性差。证券化产品交易量较少,因为银行间市场及交易所发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种类和总量较小,且每一个分级证券都是作为单独券种进行流通,所以相对规模更小,导致交易量少。二是资产证券化集中于一般企业优质贷款。我国资产证券化90%是一般企业优质贷款。相比之下国外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80%、90%都不是一般企业贷款,都是消费、零售贷款,消费贷款。一般企业贷款证券化说明债券市场不够发达,这也是证券化起步阶段面临的背景决定的。同时,3年期及以下短期产品占比过高,不能较好满足保险资金等长期限投资需求。三是资产证券收益率低,产品竞争力不如银行理财产品。降息导致资产证券收益率下降,同时处于经济下行期,资产支持证券的竞争力不足。四是信用违约历史数据缺乏,影响证券化产品风险识别的有效性。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历史尚短,试点中选择质量较好的资产开展证券化,信用违约数据较少,仅依靠信用评级较难充分地揭示证券化产品风险,有待引入信用违约互换通过市场化交易揭示证券化风险。五是投资机构类型单一。目前,主要的投资者还是银行,银行互相持有资产支持证券,缺乏多元投资者的参与。六是金融机构的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多数银行证券化业务刚刚起步,对其分支机构参与证券化的收益核算、业绩考核等配套管理制度及激励机制还不完善,导致分支机构拿出优质资产开展证券化的积极性不高。七是产品定价不准确,隐性担保严重,定价具有机构特征。产品定价具有机构化的特征,实际上的含义是说隐性的担保比较厉害,就显然不完全符合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未来发展的方向。

2. 证券化市场约束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健康发展除了需要降低政策方面的限制,同时需要进一步完善市场约束机制。一是信息披露不充分。参与证券化主体信息披露不充分,容易产生信息不对称与道德风险问题。二是银行和投资者存在委托问题。委托问题使银行存在逆向选择的机会,银行有动机扩大贷款风险。三是信用评级体系和评级机构能力有待加强。我国评级机构发展时间短,大多依据国外数据基础建立测算模型,将其用于国内资产信用评级,存在标准不明确、评级方法测算标准不透明等问题,国外投资者认可度较低。四是资产证券化受托人作用有待进一步增强。受托人在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应发挥核心作用,但试点以来,由于担任受托人的机构局限于信托公司、机构类型单一,以及发起银行相对处于强势地位等原因,信托公司的受托人职责未充分发挥,大多仅作为实现“真实出售、破产隔离”的通道。

3. 监管部门有待进一步完善资产证券化管理机制和政策措施。在现有市场格局和监管体制分工下,仍需要加强分工协作和监管协调,进一步处理好市场管理和机构监管部门的关系,统一注册登记,加强信息共享,为资产证券化常规化发展创造条件。一是资产证券化相关配套政策制度有待完善。经过多年试点经验,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制度框架基本建立,但随着市场发展及宏观环境的变化,相关配套政策制度还需不断完善。第一抵押权变更登记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和完善。2005年建设部印发《建设部关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涉及的抵押权变更登记有关问题的试行通知》明确个人住房抵押权变更登记可批量办理,但地方房地产管理部门内部系统尚不完善等原因还无法落实,一般企业抵押贷款证券化涉及的抵押权变更登记尚无统一的管理规定。第二“两个不低于”等监管政策有待调整完善。根据金融机构反映,以小微企业贷款作为基础资产开展证券化,能够释放更多信贷资源,增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能力,但也可能因证券化“出表”而使其当年小微企业贷款增量下降,达不到“两个不低于”监管要求,需要适时调整监管目标。第三相关部门对企业年金、社保基金等投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关政策进一步明确。二是资产证券化相关的税费高。2006年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关于税收政策管理办法,表示既要对证券收相应所得税,同时证券交易提供的服务机构也要交税,存在双重征税问题。三是政策限制导致资产证券化动因不足。证券化没有切合资产证券化商业价值,存在资本率的限制,信贷规模限制,还有平台贷款之类的政策限制。另一方面存在资产限制,如有些银行持有相当一部分资产是外币资产,但资产池里只能是人民币不能是外币,限制基础资产的选择等问题,最终导致资产证券化动因不足。

3. 信贷资产证券化仍面临挑战。未来一段时期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开展仍将面临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推进不良资产证券化存在困难。首先,基础资产估值、估值模型建立需要专业的人才及衍生品定价技术。其次,在帐务处理方面,不良资产帐面值和证券的收入之间核销会计上采取处理方式和税收政策支持等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协调。最后,不良贷款证券化贷款服务机构差异性显著。需要一定的激励机制解决多回收的部分奖励分配和道德风险控制等方面的问题。二是利率市场化传导机制不完善制约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信贷资产证券化连接信贷市场和证券市场,贷款利率和证券市场利率对应信贷市场与证券市场,我国虽已全面放开贷款利率管制,但利率传导机制仍不完善,贷款利率与市场利率变化不同步,当市场利率较高,投资者会因产品收益率较低而购买积极性。

三、 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的政策建议

1. 针对监管部门的政策建议。

(1)加强监管,明确监管职责,防范风险。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首先应当加强监管的协调,积极推进资产证券化业务常规化发展。在现行的框架下人行和银监会各自有相应的监管流程和分工,要明确部门间监管的分工,通过金融监管,协调布局联席会议的安排加强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促进工作顺利发展。从银监会来说要研究从资产证券化的发起机构约束、内控机制、信息披露等角度第一步完善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法律和监管框架,在严守风险底线前提下促进业务健康可持续发展。

(2)通过信息披露强化市场机制的监督管理。要U大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范围,尤其将不良资产纳入的话信息披露必须跟上脚步,信息透明是资产证券化的重特征和优势,可以保证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监督权和知情权,事前要有规范透明的信息披露,使投资者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投资和收益有合理的把握,合理进行证券定价。事后对贷后管理及其相配套的管理服务进行信息披露,只要信息披露到位,投资者自担风险也就有了基础,发起人才不需要有额外负担,所以信息披露对市场各方面都有利,加强信息披露是非常重要的安排。完善资产证券化相关信息披露机制,提高对参与证券化主体和有关事项的信息披露要求,包括发起人、SPV和受托机构的信息披露义务,建立信息披露评价制度,使披露义务和责任落实可追究;提高信息披露频率,由每年披露一次到每季度披露一次。

(3)完善资产证券化法律法规建设。法律制度配套有待完善,刚才说到操作上,比如证券化资产转让过程的非常精细的东西,比如说债务和保障,关于一些抵押处理,在债券转让过程中是不是要处理和登记,这在法律上都没有明确规定,也容易引起纠纷,建议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法律配套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方面的建立和完善,特别是资产证券化过程当中的担保权属的变更登记制度,另外就是资产证券化的资产出表问题,一直在确认标准上还有待于财政部和人民银行明显。第二就是市场规模,提高整体的流动性,支持资产证券化在交易所上上市交易。

(4)采取税收优惠的机制措施,尽快出台有关公司贷款方面的操作细则。除了监管部门、央行给予政策支持之外。国家从财政和税收方面也需要政策支持,避免重复纳税问题。同时,有序推进针对个人住房贷款证券化业务,希望下一步公司贷款细则出来以后,不良贷款做证券化以后,对商业银行下一步的发展有更大的促进作用。

(5)进一步扩大资产证券化试点的规模,丰富投资者结构。支持信贷资产证券在交易所上市,能够扩大市场的流动性,不仅扩大规模,也扩大交易渠道,增加资产证券化参与主体数量,适当扩大证券化基础资产的范围,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进一步鼓励保险公司、证券投资公司、社保基金、境外投资者等非银行机构投资资产证券,降低准入门槛,丰富投资者结构。扩大基础资产范围,支持外币资产证券化。国家现阶段支持走出去,一带一路等相关政策,把资产范围扩大以后跟现代的国家的新经济政策契合。

(6)放松政策限制,资产证券化的推进要与整个金融市场化同步。放松对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金融机构资本率、信贷规模和平台贷款之类的政策限制,同时,降低资产币种限制标准,放松外币资产作为基础资产的限制,给予政策优惠。使资产证券化要与金融市场化同步,包括利率市场化同步发展。

(7)引入做市商制度,提高资产证券化产品流动性。引入做市商制度,出台建立做市商制度的法律条款和行为规范。通过做市商制度,具有信誉的法人充当做市商以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交易,从而为市场提供即时性和流动性。

2. 针对金融机构的政策建议。

(1)通过合理的产品结构设计规避道德风险。产品设计中使银行利益和资产证券化的收益保证关联,每一级都有银行继续持有固定比例,不是仅仅持有落后级的部分。通过超额收益分成,让现金流回收,超额回收可以让发起行和资产管理者分享超额回收部分的利益。从法律、税务、会计角度进行配合,既要保证资产出表又要充分调动管理人积极性,从而实现多方利益最大化。

(2)制定专门的资产证券化的会计处理规则。2005年财政部出台资产证券化的试点的管理规定,随后的准则、资产终止确认等准则都发生了变化。目前缺乏相对系统、统一的针对资产证券化处理的会计规定,随着我们对资产证券化需求越来越强烈,或者对这一块业务的发展需要在会计处理上做一些规定。

(3)推进不良资产证券化。目前资产质量已成为制约商业银行盈利能力或者发展的重要瓶颈,目前的不良资产的处置渠道无非是核销和打包,打包目前来看还是比较低的,想以时间换空间更有有效的,或者说补充地来解决当前商业银行的资产的问题。加快推进不良资产证券化进程,提高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收益率,积极培育和引入次级投资人。

(4)加强信用评级体系建设,提升评级机构专业水平。加强对评级机构信息披露内容与责任的要求,规范信用评级机构,完善信用评级体系。增加信用评级机构数量,提高信用评级机构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5)完善资产和负债的后续计量工作。目前金融机构普遍的做法是不改变资产和负债的数据,或者这两个数据相等的,后期计量逐额递减,这种做法与现在的审计师的做法提出了不同的想法。如有回购条款,一种是资产按照最大诉求承担风险。第二种是按照有选择的回购权利,按这两个原则,按剩余风险到期还款金额逐期递减,要有相对统一的标准。

(6)丰富产品种类,引入资产证券化业务专业人才。丰富产品种类,尝试证券化新的基础资产种类,增加消费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业务数量;逐步推出信用违约互换产品,审慎选择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引入定价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借鉴国外先进的定价技术,提高资产支持证券定价技术的精确性。对现金流充分分层、设计,根据不同现金流的情况设计不同层面价格的产品。目前产品设计主要依赖于外部的专业机构,银行在这方面的能力还要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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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本文感谢中国人民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课题小组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