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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是刘慈欣创作的系列长篇科幻小说,由《三体》、《三体Ⅱ·黑暗森林》、《三体Ⅲ·死神永生》组成,第一部于2006年5月起在《科幻世界》杂志上连载,第二部于2008年5月首次出版,第三部则于2010年11月出版。
作品讲述了地球人类文明和三体文明的信息交流、生死搏杀及两个文明在宇宙中的兴衰历程。其第一部经过刘宇昆翻译后获得了第73届雨果奖最佳长篇小说奖。
刘慈欣,20世纪60年代生于中国山西,1985年自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毕业后,在发电厂当一名工程师;1999年首次发表短篇小说《鲸歌》,同年以《带上她的眼睛》获得中国科幻银河奖一等奖,此后连续多年蝉联该奖项;2007年推出长篇作品《三体》,是首个获得雨果奖的亚洲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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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和William开始踏上大学生活了.他们到了大学,他们在大学住了一个星期后.学校发了通知决定把所有的宿舍装修一下,要同学们全部搬出去.可是,每个月租屋要500元,Angel的家人每个月只寄1000元给她,她每个月只有1000元,她每个月要用500元来交伙食费,剩下500元是生活费.但是William和她不同,因为他的家人寄给他2000元,William他租了一间屋,还叫了Angel和他一起住.可是,Angel去参观William租的屋,只有一房一厅一厨房.Angel问William:"我们怎样住啊?难道我和你一起睡一个房间,睡一张床啊?"William说:"当然不是,我已经想好了.你是个女孩子,身体比较弱一点,你就睡这间房子,我就睡客厅!"Angel说:"好的,我等一下把我的生活用品搬来这里."William说:"我可以帮你吗?Angel,你一个女孩子,恐怕搬不起来."Angel:"当然可以啦,William."他们已经住在这间屋了.
转眼间,Angel的生日到了.在她的生日前个星期的星期六,她和William一起去逛街.她和William经过一间时装店.Angel见了一条裙子,她很想买这条裙子,但是她又不够钱买.价钱虽然是300元.但是她想如果拿了当生活费的钱来买这条裙子,她的生活费用就不够.她和William又经过一间精品店,Angel见了一天项链,她非常喜欢.可是要200元.对她来说虽然不是一个小数目,但是她不能把她的生活费用一下子买裙子和项链的.当时,William知道她很想买这条裙子和项链,可是William并没有立刻买给她……他们逛完街在走回家的路上的时候,突然下起雨来.他们没有带伞出来,William脱下他的短袖衬衫来挡雨,他们到了家.他们全身衣服都淋湿了.可是,Angel回到家突然间觉得身体很不舒服,William见了Angel脸色苍白的,问Angel:"是不是不舒服"Angel说:"我没事.休息一会儿就好了."说完Angel就回到房间休息……William觉得有事情发生似的,就进去Angel的房间.叫了几声Angel,Angel都没有反应.William就用他的手抚摸了一下Angel的额头.发现Angel发烧,William就去厨房里打来一盘水来,拿了一条毛巾,湿了水,放在Angel的额头上.William知道发烧的人没有胃口吃其它食物,他就去厨房煲了一些米粥给Angel.他在Angel身边帮她换毛巾,他还常常抓住Angel的手,对Angel说:"Angel,我喜欢你,在第一次与你见面的时候.我对你一见钟情了.可是我真的很想对你说.但是我不敢开口和你说."……
第二天早上,Angel醒来,她发觉她的手怎么动也动不了.后来她发现William抓住她的手.William见了Angel醒来,就对她说:"Angel,你昨天晚上发烧,我煲了一些米粥给你吃,我知道生病的人没胃口吃其它东西.我现在把它盛出来给你吃."Angel说:"谢谢你照顾我整整一夜,William!"William说:"不用谢,那是我应该做的."……
终于到了Angel的生日那天了,早上William瞒着Angel说出去买早饭,其实他是为Angel买她最喜欢的东西.他去到他与Angel在上个星期逛街时经过的那两间商店里买一条裙子和一条项链.他还叫人把这条裙子送到Angle的手上.过了一会儿,Angel在家里听到门铃响,她去开门.原来是一个送货员.那个送货员问她:"你是不是Angel小姐."她说:"我是,请问与什么事."那个送货员说:"有一个先生在我店里买了一条裙子,叫我这里送到你那里.麻烦你签收"她说:"哦,谢谢你们."Angel把这份礼物拿到手了.就把这份礼物拆开一看,原来是她想了买很久的裙子.她就试穿起来.她试穿起来后,William就回来了.William见了Angel穿上他买的裙子,他的心里很开心.对Angel说:"你喜欢这条裙子吗?"Angel说:'喜欢."William说:"这条裙子是我送给你的,我希望你在今天晚上穿着这条裙子庆祝你的派对.还有,我这里还有一份东西送给你.请你闭上你的眼睛,我叫你睁开才睁开好吗?"Angel说:"好的."Angel闭上她的眼睛了,William把这条项链带上Angel的脖子上.William说:"可以睁开你的眼睛了.Angel睁开一看原来是他们在上个星期去逛街时,她看上的那一条项链.她高兴得把William拥抱了一下.晚上,在她的派对上William和她跳了一支舞.David见了他们很亲热.David很不服气.就在这个派对结束的时候,他就对William和Angel说;"祝福你们."
凯瑟琳是她的名字,她是个美丽的女子。?
她的男人在一次车祸中身亡。她与她的一个小女儿不得不过着艰难的生活。?
为了她自己与她的女儿,凯瑟琳做尽了各种各样的脏活重活。不幸的是,她每次只获得很少的报酬。
她痛苦,她绝望。?
茧芭开始布满她的双手,皱纹开始爬上她的额头。还不满40岁的她,已经感到自己不再年轻。?
她需要一个男人,一个家庭。?
劳累的工作让她疲惫不堪。她唯一清闲就是陪着她的小女儿在河边散步。?
“妈妈,快看!”小女儿指向水中。?
“水下有好多鱼!”大鱼小鱼在水里游啊游,真可爱。”小女儿一边拍手一边笑。?
望着女儿那天真无邪的蓝眼睛,凯瑟琳不禁抱住自己的女儿哭了起来。?
“女儿乖,妈妈为了你,一定会好好活下去。”?
从那以后,凯瑟琳更坚定了信心。她拼命地工作,拼命地获取那微薄报酬。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她被介绍到一个有钱人家里去做保姆。这家的男主人是位有名商人,叫约瑟夫。约瑟夫年轻时,只是一家大公司的小职员。在金钱名利的诱惑下,他娶了其貌不扬的公司老板女儿。从此,他平步青云。但约瑟夫对自己的婚姻生活并不满意。每晚,他都在外面花天酒地,很晚才回家。?
自从凯瑟琳来到这个家庭,约瑟夫回家的次数明显增多了。因为他发现了自己已经爱上了这个美的女子。从凯瑟琳身上,约瑟夫找到他渴望已久的真正爱情。凯瑟琳也对这个有钱有势的男子充满了爱慕。?
他们背着约瑟夫的妻子在后花园频频幽会。?
一天晚上,他们像往常一样来到后花园。亲热过后,约瑟夫抱着凯瑟琳,对她说:“跟我走吧,我需要你。”?
“去哪儿?”凯瑟琳不解地问道。?
“去属于我们的地方。我要你做我的妻子。”?
“妻子?”凯瑟琳脸红了。?
“这是我送给你的项链”约瑟夫一边说,一边将一串钻石项链戴在凯瑟琳细长的脖子上。?
凯瑟琳又惊又喜。她轻轻地抚摸着这串介值连城的项链,点了点头,说道:?
“嗯,我答应你。跟你走,带着我的女儿,带上我的一切跟你走。”?
“什么?”约瑟夫猛地推开了紧搂在怀里的凯瑟琳。”“你的女儿?不行!她只会成为累赘。你必须扔掉她。”?
“扔掉她?这怎么行?她是我的女儿啊!”?
“随便你。要么放下一切跟我走,要么留下陪你的女儿。”话毕,约瑟夫愤愤地离开了花园。?
凯瑟琳忧愁地回到了家。她的小女儿却不懂事地要拉着妈妈到河边看鱼。?
“妈妈,快看!”今天又有好多大鱼和小鱼。它们游得多欢啊!?
凯瑟琳失神地望着女儿,没有作声。她的目光随着渐渐转移到河中心。顿时,她起了个念头。“不行!”她马上打消了。自己怎能有这样罪恶的想法。可是……?
这时,她的手接触到脖子上的项链。那沉甸甸的感觉诱惑着她的心。?
“突然,扑通一声,传来一阵急促叫喊。”?
“妈妈!救救我。”?
凯瑟琳回过神,才发现女儿已经不在了。只见河里有一个人正在挣扎。原来小女儿为了看鱼,不幸失足落入水中。?
凯瑟琳吓坏了,急忙冲到河边,伸出手臂,大喊:?
“快!女儿!抓住妈妈的手。”?
女儿使出全身力气,努力地将小手伸向了母亲,好不容易拉住了母亲的手。此时的她已经没有了知觉。?
凯瑟琳正准备使劲将女儿往岸上拉时,突然她停止了。渐渐地,她竟无情地松开了手……女儿被流动的河水卷入了河中心……?
带好了一切行李,凯瑟琳奔到了约瑟夫的住处。迎接她的不是她末来的丈夫,而是一张纸条。?
“凯瑟琳,对不起。我不能带你了。我们的事已经被我妻子发现了。我不能失去我的工作。
原谅我。我爱你。”?
署名人是约瑟夫。?
此时的凯瑟琳只觉得头脑一片黑暗,什么知觉也没有了。?
天突然下起了暴雨。她一个人又来到那条河边。望着流动的河水,她歇斯底里地吼叫道:?
“这也叫爱?这也叫爱?约瑟夫,你为什么骗我?为什么?”?
此时,她看了看周围,突然慌张了起来。?
千年古镜
无边的黑暗。
黑暗似乎吞噬了所有,但是一个声音却不停地响着:“非岚,你...决定了吗?”
被称作非岚的“人”对这句话的态度十分冷淡:“我的决定,和你有关系吗?”
那个声音很明显地颤抖了一下:“无论如何,我是你的母亲啊!而且...是我亲手把你带上尊主宝座
的,你难道毫不在意吗?”
“哼。‘母亲’这个词对我来说是空白,没有任何的意义。”
声音忽然变得严厉起来:“那么很好!来吧,我不会手下留情的!”
声音突然消失,现出了身形,一道亮光闪过,四周的黑暗被劈开,一个妩媚的红色身影出现在非岚的
身后。
“想要偷袭吗?看来没那么容易哦。”从非岚的话语中听不到一丝的波澜起伏。非岚右手一摆,抓住
她欲打向他的手,嘿嘿一笑。
“嗯?!不错嘛,修为大有进展。只不过你是永远都不能超过我的!”女的声音十分坚定,说着紧闭
双眼,双手合十,口中念念有词,然全身光华闪现,白光淹没了她的身体,白光的边缘又隐隐透出一丝红
光。忽然红光反噬,将白光吞没,女大喝一声:“晨色晓夜!”
红光带着四周的魔气一起攻向非岚。非岚不禁一惊:“你还是魔法师?!”因说话被她找到了破绽,
红球狠狠地撞向他的腹部。这一击非同小可。非岚连忙后退,撑起带有魔性的防护罩,躲开了一击。
女笑了一下:“你也太不了解你的母亲了吧。还有更厉害的哟!等着吧!”
非岚感觉自己稍有些力不从心,没想到自己母亲还是个全能啊!这样就有一点麻烦了。
女似娇柔地笑着:“怎么?为什么不攻击我呢,我的好儿子!既然你不动手就休怪我无情!”
非岚受到如此侮辱,勃然大怒,全身泛起黑色光芒,凝神屏气,暗中聚集所有魔力供他调配。
红衣女子媚笑了一下,从容不迫的道:“怎么了,乖儿子,这才一招你就顶不住了?会不会有损你这个魔界尊主的名誉啊?”
非岚黑衣一摆,冷漠的说:“哼,我是看在我们以前的情分上才受你这一击,现在好了,情债我已经还了。我和你,现在除了是敌人,其他的什么都不是。”
“呵呵,原来兔子也有变成狮子的时候,看来我是小瞧你了。好儿子,有志气。”
非岚冷眼的看着她:“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的心思。你是想靠着我的力量帮你统治整个魔界。你不过只是把我当一个傀儡而已。利用完了,随时就可以扔在一个角落里。”
“不对哦,答错了,我是想统治整个修真界!”
“理想还真远大,没错,我是要进攻修真界,但是你恐怕已经等不到那一天了,冰绡!”
红衣女子听到他嘴中吐出“冰绡”两字,心里一颤,顿时失去主张,慌乱的问道:“你……你……怎么……知道?”
非岚使出破空之术,出现在离她只有五米地方:“难道你不说我就不会知道你是谁吗?你未免想的太天真了吧,我从小的玩伴——冰绡!只有你才会魔道和魔法两种法术。”
“非岚,好聪明,竟然猜出了我是谁,但是马上就不会有人知道了。所有知道的人只有一个字——死!”冰绡身上的红衣突然出现了一道道裂痕,一阵爆炸声响过,冰绡的红衣被一种无名的力量所撕碎,一时间,许多红色的碎片如同魔界最毒的血樱花一般飘飘洒洒,飞至残绝殿的每一个阴暗角落。冰绡一身银衣,没有一丝的尘土飞扬,会沾上她的衣着,而是在百米之外就被挡住外。
素音战甲自动从她洁白的衣袖中飞出,穿戴在她的身上。
非岚趁机调到浑身魔力的极限,他深知魔法师的致命弱点就在于背,只要在背后给她致命一击,那么她纵有灭天之力,也捏在他的手里了。
他凝神屏气,使出残神决。非岚全身黑芒大盛。从百米之外看去,如同一个散发着黑色光泽的球,与冰绡的一袭白衣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非岚用右手中指抵在太阳穴,抽出一条黑色似的东西。他的脸因过度痛苦而扭曲,样子十分骇人。黑线被放入手中,非岚以左手灌输于一部分魔力。线突然拉长,直射冰绡而去。
冰绡身体轻盈的跳起,停留在残绝殿的主梁上面,黑线毫不留情的击碎主梁,冰绡被黑线击碎的碎片伤到皮肤,凝脂般的皮肤豁然出现了一个不深不浅的口子。
鲜血不偏不倚滴在那黑线似乎变得更加活跃,紧追着冰绡不放。
冰绡强聚所有精神力,从衣袖中拿出一片薄金片,放入嘴中,又取出魔法杖,在空中有规律的画着一些图案。
突然残绝殿上空出现了一个金色光柱,其中夹杂着一丝紫色魔气,分明就是那冰绡的气息。一瞬息,金色光柱把残绝殿贯穿,竖在非岚和冰绡之间,挡住了非岚的视线,不过并不碍事,非岚修炼多年,眼睛早已能穿越世间的所有东西,看到他想看到的和不想看到的。
非岚将黑线收回。黑线不停的旋转在非岚的头顶,吸收着非岚的能量,非岚的脸色突然变得惨白。非岚紧紧咬着自己的嘴唇,不让自己出声。
小苏瑞如今的光芒显然已经盖过了她妈,成为好莱坞新一任“街拍女王”。自从出生以来,她就是梦幻的小公主,美国媒体更是送了她一个昵称“轻量级小淑女”。度假时的印花one piece裙摆摇摇,出入高级餐厅时的小礼帽配呢外套,无不透出一股“仙气”来。美国时尚杂志曾评价:“当我们看到苏瑞穿着Burberry雨衣套装飞往巴黎时,就像看到斯嘉丽・约翰逊一样,令人看迷。”
而曾经经常被朱莉抱着出现的小宝宝希洛,已经“女大十八变”!或许是和哥哥们在一起太久了,小希洛就喜欢打扮得一身帅气出街。就连老爸皮特都说过,去服装店买衣服,希洛直奔男装,并且不喜欢其他人的“指手画脚”,就算是明星爸妈也不行!希洛的男子气概还表现在她最爱的玩具上,芭比娃娃什么的她才不爱呢!如今她出门肯定会带上她的小木剑!好莱坞的娱记们更是早早预测,希洛必定成为“未来拉拉之星”。
海蒂・克鲁姆一个妈妈两家娃
别说明星的孩子质量参差不齐了,就连一个妈生的两个娃,都有可能造成“美女与野兽”的效果。这不,德国超级名模海蒂克鲁姆经常左手牵着一个浅金色头发的小美人,右手拉一个顶着一头黑人范儿玉米头的男孩出现,强烈的对比效果让外人看不明白这俩孩子的关系,甚至误认为海蒂,克鲁姆也和安吉丽娜,朱莉一样,爱上了全球收养孤儿的习惯。但别怀疑,这俩娃真的都是海蒂克鲁姆亲生的!海蒂克鲁姆的大女儿Leni出生于2004年,是她与F1雷诺车队老板弗拉维奥布里亚托利所生,继承了海蒂白皙的肤色和清澈的双眸。和布里亚托利多分手后,这位世界上酬劳最高的超模和黑人歌手Seal坠入爱河,结婚6年间育有两子Henry、Johan以及Lou,但美貌度都远不及大姐。所以说投胎是门技术活,选对了妈妈,同时也不能忘记了爸爸在遗传中起到的重要因素。
金喜善 基因遗传秘密
曾经的“韩国第一美女”金喜善在寻寻觅觅后,终择良木而栖。怎想到,她赖以为生的美貌,却在女儿妍雅呱呱落地后,引来不小质疑。看客纷纷表示:她的企业家小开老公也称得上相貌堂堂,女儿就生得有些“杯具”了。不像爹,也不像娘,小眼睛、塌鼻子、大脸盘,最典型的韩国脸。若说女儿完全集双方缺点,也真是“中头彩”了。
莫非,金喜善其实也是“刀下美人”?不过金喜善可淡定着,还时常抱着眼睛都没睁开的小女娃出入各种场合。反正小妍雅将来一定会上演“麻雀变凤凰”的童话,大家就等着瞧吧。
维多利亚・贝克汉姆 新一代“剩女”继承人
小贝家终于有了小公主――哈珀・赛文(Harpei・Seven Beckhaln),被中国粉丝昵称为小七。小七在降生后立刻登顶谷歌搜索榜首,人气已然超越了老爸老妈,不过还有―项排名可能是小贝夫妇不乐意见到的:最容易成为剩女“10后”。
②听说她的儿子从乡下来了,雇主特意给她放了一天假,让她带自己的儿子好好玩玩。离开家出来做保姆两年多了,这还是第一次见到儿子。儿子长高了,都有点认不得她了。
③她拉着儿子,沿着大街一边走一边想,到哪里去呢?
④她在脑海里搜索着。第一个蹦出来的,是少年宫。没错,那里是孩子的天堂。唱歌的、跳舞的、弹琴的、画画的、跟着外教学外语的……五花八门,应有尽有。两年来,每个星期六的下午,她都会准时陪着雇主的女儿,到少年宫来练琴。每次雇主的女儿在里面学琴时,她就和其他接送的家长一样,坐在院子里的树阴下等,有的是爸爸妈妈,有的是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家长们互相会聊几句,有人问她,你是陪女儿来练琴的吧。她没好意思回答,不置可否地笑笑。放学了,孩子们蹦蹦跳跳地出来,雇主的女儿向她走过来,她就接过雇主女儿手中的小提琴,背在自己身上,然后,一前一后地向雇主家走去。看着雇主家的女儿,她常常会不由自主地想起自己乡下的儿子。她想,要是哪天也能带自己的儿子来少年宫,学点东西,那该多好啊。
⑤今天,儿子终于来了,她琢磨着,就带儿子去少年宫里转转,让儿子长长见识。少年宫的每一个角落,她都是熟悉的。可是,带儿子进去干什么呢?她忽然犹豫起来,唱歌、跳舞,还是弹琴、学画?她只有一天时间陪他,这一切似乎都不可能。
⑥她摇摇头,算了,还是带儿子去游乐场吧。那里面好玩的东西很多很多,别说玩了,儿子连见都没见过。带儿子去那里玩,儿子一定开心。
⑦每隔一两个月,雇主就会带上女儿,和亲戚朋友家的孩子一起,去游乐场玩。为了照顾几个调皮的孩子,每次雇主都会让她一起去。那些好玩的东西,她一次也没玩过,不过,很多名字,她都记熟了,什么摩天轮、海盗船、火箭升空……一个比一个惊险,一个比一个刺激,孩子们的尖叫声让她的心也怦怦直跳。雇主夫妻俩会和孩子一起玩,这时,她就坐在一边,帮他们看管照相机、手机、孩子的零食、衣服和包裹,她不时抬头仰望一眼高空,有时候会看到雇主一家正在向她挥手。她心里想,要是儿子进城了,自己就和老公一起,也来游乐园陪儿子玩,那该多开心啊。可是,老公眼下正在工地上扎钢筋,连着一个多月了,都没休息过一天,哪有时间陪儿子玩啊。
⑧想到这里,她又改变了主意,儿子这么瘦,还是带他去吃一顿好吃的吧。吃什么呢?几乎想都没想,她的脑子里就蹦出两个店铺:肯德基和麦当劳。
⑨雇主家的女儿,每过一段时间,就嚷着要去吃肯德基,每次都是她陪着去的。她还记得第一次去,她都不知道怎么点菜。好在雇主的女儿根本不需要她帮忙,一个汉堡、一对香辣鸡翅、一包薯条、一杯可乐……雇主的女儿自顾自一口气报了出来。陪了若干次之后,现在,她对这两家店,也很熟悉了,像个老主顾一样。
⑩那就带儿子去吃肯德基,或者麦当劳吧。她正准备将这个决定告诉儿子,忽然又犹豫了。她记得,每次雇主家的女儿简简单单吃一次,都要好几十元钱,快赶上她两天的工钱了。大女儿明年就要考大学了,老家的房子也该翻盖了,父母的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到处都缺钱呢。她忽然明白,那些看起来她已经适应并习惯的生活轨迹,其实仍然并不是她的。
儿子似乎看出了她的犹豫,懂事地对她说,妈妈,我们就在大街上随便逛逛吧。她咬着嘴唇,点点头。忽然,儿子发现,人行道上的地砖,都是网格状的,儿子激动地对妈妈说,我们来比赛跳格子吧。
儿子快乐地蹦蹦跳跳,一会儿就满头大汗了,他回头对她说,妈妈,我渴了,给我买根豆沙冰棍吧。
她再次点点头,眼睛里忽然涩涩的,不知道是汗,还是泪。
(选自2012年1月23日《新民晚报》)
1.本文中“她”三次考虑带儿子去不同的地方,却最终放弃,请依据文章内容,将理由填写完整。
她想带儿子去少年宫,想让孩子长见识,但是
;她想带儿子去游乐场,想一家人一起玩,让儿子开心一下,但是 ;她想带儿子去肯德基或者麦当劳,因为雇主家的女儿很喜欢吃,但是 。
2.阅读全文,用简洁的语言概括“她”的心理变化过程。
快活
3.第⑨段画线句子运用了 的写作手法,作用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住的寝室有三人,其中一个叫薇拉,来自休斯敦市,她24岁,身材挺拔修长,栗色头发,再加上一对蓝宝石一样的大眼睛,美得如同一只长颈鹿。第一次见面,她就大叫着拉住我的手说:“我太幸运了,能和一位东方的精灵住在一起!”我也笑着回应她:“你这么美,怎么还到这里来,应该去好莱坞当明星啊!”她大笑起来,笑声爽朗,如悦耳的铃声。
我和薇拉成了好朋友,我们经常一起去学生餐厅吃饭或一起到图书馆看书。刚开始上课时,老师讲得语速很快,我的思维跟不上,有的老师讲话还有地方口音,我听不太懂,只得课后求助于薇拉,她也从不推托,细致地给我讲解。为了感谢她,一天的周末,我请她去中餐馆吃中餐。没想到,在这里,我们之间第一次发生了冲突。
我按照中国的待客之道,要了四盘菜,还要了一盘饺子。她看了问我:“你还请了别的人?”我说没有,只有我们俩。她脸色立刻就变了,说这么多肯定吃不了,要浪费,而且请她吃饭要征求她的意见,吃什么吃多少她自己决定,我自作主张是不尊重她。一看她这么严肃,我赶紧向她道歉,请她原谅。吃完饭后,剩下的菜她都让服务生装盒带上,说任何人都没有权利浪费。
这次请客虽然挨了她的批评,但我不仅没有生气,反而对她更有好感了。她让我好感的习惯还有:特别注意保持寝室的卫生,从不乱丢东西,衣物也从不乱放。我们是轮流值班打扫卫生的,到她值日的时候,打扫得特别认真,从不放过每一个死角。她还从不打扰别人,我每天中午有睡午觉的习惯,每当这时,她都把手机静音,接电话或打电话都到卫生间去。晚上她爱出去玩,回来很晚,但回来都是静悄悄的,从没惊醒过我。一天我正起来如厕,才发现了她回来静悄悄的秘密:只见她手里提着鞋,轻轻地推开门,踮着脚走进来。看她这样子,我心中禁不住涌起一阵感动。
薇拉身上也有许多的毛病,比如:她特别爱吃零食,最喜欢加奶油的甜食。怕发胖,但又控制不住自己。她让我帮她控制,每当见她吃甜食了,我一说她,她就赶紧认错,但一边认错还一边大口地吞咽几口再放下,像一个贪嘴的孩子。
虽然薇拉看上去心无阴影,浑身洋溢着健康奔放的朝气,但她的心灵却是受过很严重伤害的。看到我妈妈经常给我打电话,而且一谈就是好长时间。她就问我,中国所有的母亲都这样关心孩子么?我就告诉她,中国的绝大多数家长对孩子都特别关心,甚至关心得过分了,让孩子成了家里的小皇帝。她听了却对我说,她很羡慕中国的孩子,能受到父母这样的宠爱。接着,她就讲起了自己的一段伤心经历:在她12岁的时候,父母离婚了,但父母谁都不想要她,法院只得判她父母各带她半年,这样轮流地生活。12岁,已懂得了人间的很多事,这样成了一个连父母都不愿意要的多余人,心灵受到的伤害可想而知。她父母也根本不管她,放学后或假日里她很不愿意回家,就和一些男孩女孩在街上游荡。一次她病倒在大街上,被警察送进医院,因为正是她父亲带她的日子,她的母亲竟没有来看她一眼。18岁后,她就离家独自生活了,在加油站、商场等地方打过各式各样的工。她22岁那年,突然听到了母亲患肺癌的消息,她犹豫很久,最后还是去医院看望了母亲。当看到母亲那无助和绝望的目光,她的心禁不住一阵阵疼痛。母亲伤害过她,她恨过母亲,但在她内心的深处,还是爱着母亲的,这爱已被掩藏了好久好久,她自己几乎都感觉不到了。但母亲的患病,这爱就如一泓被石块压住的泉水,汩汩地流了出来。从医院回到住的地方,她忍不住扑在床上号啕大哭,哭了很久很久。两个月后,母亲去世了。母亲去世之前曾遭受了很大的痛苦,她为不能帮助母亲减轻痛苦而特别难过。那时她就决定:学医,为了帮助和母亲一样遭受痛苦的病人。于是她停止了打工,开始学习,最终考进了这所大学。回忆这段往事,她倒是很平静,可听得我泪水涟涟。我拉住她的手,对她说:“薇拉,真看不出你受过这么大的伤害,你真坚强、真善良,我钦佩你!”
后来,随着我对美国生活深入的了解,我发现,像薇拉一样经历的美国孩子很多,他们看上去都满脸的阳光,但心灵深处也留有各种伤痕,他们特别渴望亲情和友情。他们身上有很多优点,也有很多缺点。但他们是真实的、可爱的。
她本名叫胡艺敏,我总会背地里偷偷地念叨成狐狸敏。
第一次见到她,是进入幼儿园报到的第一天,在家长与孩子涌进教室的队群里,我注意到了一个面相和其他家长不太一样的大人,老师对他也格外客气,后来知道了那种不太一样叫做斯文,因为他是个中学老师,所以特有一种书生柔然的气质,他牵着的一个小不点尤其醒目,那是他的小女儿,个头很小,扎着两撮整齐的小辫,容貌清俊,眉梢眼角总有甜甜的微笑。
家长们和孩子们在狭窄的教室里热闹地蹭来蹭去,一段时间后,当四周还混乱一片时,我的目光排开了诸多杂乱的纷影,好奇地停留在那个小女孩坐落的第一排位置,虽然还没有发书,也没有正式上课,她却已经从新书包里拿出了文具盒,还有作业本,她指尖捏着的铅笔头显得突兀而修正,她一遍又一遍地写着自己的名字,腕力不大,却动作娴熟,每笔每划都像夏日泡沫那般清爽,再瞟瞟自己的桌上,一本崭新的小楷本,却承托着乌糟糟的第一页,呈现着一行粗细不一且像小丑翩跹的字体。
第一节课上,她一直在练习她爸爸教她写的字,她时而会仰头朝他爸爸眯笑,眼睛里有种淡淡的光华,初看并不打眼,然而细看下去会让人有种难以“忘却”的新鲜感,她的爸爸一直坐在她身边,宠爱地守着她直到第一节课下课才离去。
在随后的几天里,那种难以“忘却”的新鲜感总在不经意间窜了出来,驱使着我故意去找她“麻烦”,每到下课时间,我便轻快地走过她的桌旁,好趁机顺手弹一下她的脑袋或额头,然后快速离开,她因遭受莫名的袭击而惊痛,无辜地捂着受伤部位抬头瞥着我,我也悠哉地回瞥着她,得意地伸出舌头,脸上应该是一种顽劣的坏笑,这种“找麻烦”的怪癖长大了叫做,小时候叫做典型的手欠,每次看到她憋屈地仰视着我,我便恣意愉悦,要是哪次捉弄效果不够明显,或是因为老师在而不能得逞,我便会倍感无趣,心存不甘,连上课都总“惦记”着她那颗脑袋,有时候她会转过身和后边的新同学搭话,可只要无意间一对上我的目光,她就会像受惊的小鹿一样急忙把身体转过去,很明显,我已经成为了她眼中十足的坏蛋,管她呢,日后的从不间断,并且我成功地煽动了我的小同桌入伙,他叫魏雄,略有些胖,有点重下巴,这货和我一样,总爱捣弄那小不点的头,只要我俩其中一人搞出的花样能令她反应剧烈,我俩便能从彼此的眼中看出赏识与快哉。
事件终于她爸爸的嘱托,原因是忍无可忍的她将受欺负的事情告诉了她爸爸,第二天她爸爸亲自领着她来上学,老师细问之下竟也得知了她的遭遇,然而起决定性作用的不是老师的威胁和警告,而是她爸爸语重心长地蹲在我面前对我说:“不要再捉弄她了,好吗?有一件事想麻烦你,我们的新家和你家只隔了几栋房子,我们也算是邻居了,可不可以在每天放学的时候,帮我护送我们胡艺敏回家?”
他爸真狠,要是纯粹恐吓我一顿那还好,我以后就可以以报仇为噱头继续捉弄那个小不点,可面对他柔然诚恳的请求,老师和其他同学的注视时,难道我还能回答不可以,最终我“盛情难却”,无奈地妥协了。
虽然答应了她爸护送她回家,可这小妮子哪敢和我一道,一放学就提着书包往外跑,路上,我会下意识地跟在她后面,却始终与她保持一段距离,这哪是护送,明明就是尾随,护送起码得走在一起才对,可我认为走在一起会特感矫情,再说她也不敢,都怪我平日太恶,令她内心产生恐惧和排斥。
她爸和她妈都是中学老师,在离我家不远处租了间房子住,家里开了个小卖部,我比较喜欢她爸,因为他慈眉善目,会和蔼可亲地叫出我的小名,然而最关键的是我每次去她家买东西时他都会刻意赠我一些额外的小零食,导致了我每次去她家买东西前都要瞟瞟是不是她爸在,但多半运气不好,遇上她姐或她妈,也就得不到那种眷顾了。
我每次进入她家都能看到她,她不是在写作业就是在和她姐姐嬉闹,我内心是羡慕她的,因为那个时候我是家里的独生子,所以总幻想着有个兄弟姐妹应该会很好玩,之前捉弄过她,所以我不好意思和她搭话,买完东西就匆匆离开,她每次也都能看到我,起先只是愣愣地看我一眼,日子久了见我再没有动她,她便消除了与我的芥蒂,会斜过头对我微笑,去她家买东西只有她在的时候,她会首当唤出我的小名,口气和她爸一样亲切,然后高声提醒房间里的家人说有人来买东西了。
她每次都能自在地叫出我的小名,可我怎么也叫不出她的小名,并且也从没听过她的小名是什么样,因为即使是她的家人,也都是叫她胡艺敏,要是我来个特立独行地叫她小敏,或是艺敏,我觉得别人会看我特别扭,因此我叫她狐狸敏,但她听了会不高兴,所以我只能背地里偷偷叫。
有一次她问我早上几点起床去上学,我说六点,其实是六点半,她说她五点五十就起了,那以后和我一样也六点起,让我去叫上她一起走,结果第二天接近七点了我才收拾好出门,天色灰尘冷凝,我还傻乎乎地站在她家门前高声唤着她的名字,这样持续了一分钟后,她妈披着外套透过窗子对我说她已经走了,我这才攥紧书包往学校狂奔去,我不知道自己迟到了多久,我只知道自己错过了老师教的加减法课程,以至于后半节课堂上我都无动于衷地凝视着老师布置的练习题,之后大部分同学陆续交作业,我变得越发心急,第一排位置的胡艺敏转头对我微笑,叫我快点写,我很吃力地杵着下巴望她,然后她悄悄拿起自己的作业本,指了指上面的答案,我心急火燎地摇摇头,一是看不清,二是怕被老师发现......
上幼儿班的暑假里,回族邻居家来了个亲戚,是个不爱笑的小姑娘,叫做小娇,年龄比我还小,穿着像胡艺敏一样干净光鲜,而我的邋遢和脏兮兮却是她们望尘莫及的。那时候我特纳闷,为什么女生的名字里不是敏就是娇,就像男生的名字里不是伟就是坤,小娇随胡艺敏唤我的小名,但她却把我的雷字唤成了磊,估计也是因为男生名字里带磊的实在多如牛毛,对她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小娇给人的感觉总是若即若离,不太喜欢和人说话,也鲜少笑起来,有点似黑白电视剧里娇气的小姐,但胡艺敏短时间里就和她混得十分熟络。那个季节的雨水出奇的多,浸渍让树枝和树叶里的水分都达到饱和状态,下毛毛雨的时候,胡艺敏领着小娇来敲开了我家的门,说带上我一起出去玩,最后变成我带着她俩出去玩。
我很羡慕她们都穿着颜色艳丽的小雨衣和小水鞋,俩人还共同打着一把折叠伞,而我只有一顶洋草帽和一双可怜兮兮的断了跟的紫拖鞋,虽然我盼望着自己能有一双像她们那样漂亮的小水鞋,但我尤其中意她们那把伞,因为雨季里的男孩子们都时兴把伞猛地横煽,令其变形成野山菌子模样的形态,那是一种扭曲而惊艳的美感,我忽悠她们说我可以表演给她们瞧,但她们不答应,担心那样做会把伞弄坏掉。我家院子的后面是一片广袤的农田,农田里积蓄了一层雨水,生长在地表的短野草完全潜伏在了水面下,像薄雾一样染得水都变成了一片冰绿色,我们三个喜欢在水里点着水花漫无目的地走,不厌其烦地踩碎晃荡的倒影,在冰绿的海原里激起无垠的潮汐,荡湿了我们的裤腿,小娇行走则比较稳当,一是因为她性格安分矜持,二是怕弄湿衣衫被她舅妈责骂,那个时候的小女生最喜欢遐想自己途径森林,惊见牧神吹笛,或是仙女群舞,而男生就不一样了,会将自己的影子想象成与自己决斗的高手,招式拆解间,我那双不争气的紫拖鞋由于我的踢水动作而抛飞老远,我得立马屁颠屁颠地跑去捡,她们捂着嘴笑我,这样反复几次后,我便懒得再穿,光着脚继续走,惊奇地发现那样可以走得更快更灵活,花样和技巧也更多,走在她们前面,脚底冰凉,却很柔软。
暑假的一半时间里,我们三个总玩在一块,小娇的舅妈和我妈坐在道座上聊天,在众多家常话题里,她舅妈总爱涉及到以后把小娇嫁给我,我妈就会随声问小娇愿不愿意,我气恼地瞪着我妈,小娇不再理她的舅妈,胡艺敏则在一旁咯咯笑,笑得没心没肺。
最后一段鲜艳的时光,那是小娇回老家的前一天,向晚的夕阳里有着茉莉花茶馥郁的香气及鲜醇的冰糖甜味,我们三个站在一块地基边沿上,转头突然看见前面柏油路上跑过一个飞快的身影,那是熟悉的体廓和穿着,胡艺敏比我先叫道:“魏雄.....魏雄”,结果这厮一个调也不应,连停都没停片刻,只扭头扫视我们一眼就扬长而去,地上拖着一个斜长斜远的倒影。
“你还记得吗?以前你总和他来打我”。
胡艺敏微笑着说出这句话后,我在她俩面前狼狈地笑笑,然后故意装成满不在乎地别开眼,小时候的打和捉弄在很大程度上意思是一样的,她没问我为什么要打她,我也想不清楚自己为何就能“惦记”上她那个脑袋。当我再瞟向她的时候,她的脸上依然挂着那味笑,柔和的,像夏日傍晚的凉风,有些许的骄矜,却温婉,而清甜.....
如今回想起来,那如明信片般恬淡静谧的笑容,将简洁的地基和鲜红的柏油路点缀得比世外桃源更加明媚,在往后的日子里是再没有过的绚丽多彩。
正如一项科研结论说:一个孩子读书的数量和质量,通常只与他的父母(或者其他养育人)的读书习惯密切相关,而与家中书架上陈列的图书数量,或者老爸给挑选的书是什么,完全无关。作为父母也是老师,怎么样与孩子一起成长的确是一个很大的课题,而实际上,做好三件事,或许真的能影响孩子的一生。
一、乐于分享
和大多数父母一样,我希望我的孩子能够开朗大方、与人友善、能有自己的知心朋友。我常教导孩子要乐于与人交往,更乐于与人分享。“送人玫瑰手留余香”我们常挂嘴边。她还不会写字时就会说这句话了,那次她读到课文《给予的力量》时,感到很好,就让她诵读好几遍,也想在孩子的心中留下更深的映像。但很多事是“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有一年夏天,我在北京逛故宫,皇家当然盛产‘格格帽’啦!到处都有人卖。七八岁的女孩谁不喜欢这个?我闭上眼睛都能想象到女儿戴上后的得意模样,毫不犹豫买上一顶。一想,不行,女儿有几位要好的同龄玩伴,得给她们也带份,又买了几顶。再一想,还不行,除了要好的几位,还有几位平时也常在一块玩,都是孩子,望见别人有,自己没有,还不羡慕死啊!又折回去,前前后后买了一二十顶格格帽,抱了一大抱。想想自己也笑了,这些孩子都住在学校里,到时校园里一溜一二十位小格格,是多美的一道风景啊!
果然到家后,女儿特高兴,也爽快的派送好友一人一份,对平时关系较疏远的却不情愿。我就开始疏导。
“安琪,想想,当别人都有,你没有时,是不是很羡慕,很伤心?”
“是”
“没有的人会不会不高兴?会不会嫉妒地说:‘一点儿都不好看’”。
“会”
“你听到这句话会不会很伤心,很生气?”
“肯定会”
“如果你送给她们,她们还会不会说这样让你生气的话?”
“应该不会”
“你看到她们因你的礼物而高兴时,你开不开心!”
“很开心”
“那就送吧,宝贝,记得爸爸说过的话‘送人玫瑰手留余香’”。
女儿开心地去了,换来满校园“格格们”开心的笑声。一声声稚嫩的“谢谢安琪”让她开心好几天。她真的体会到,给别人带来快乐时,自己也是快乐的感觉。而且这件事还有个后续,其中一位女孩的父亲后来去了趟张家界,特地为安琪带回条“土家银”项链,她开心之余大声告诉我“妈妈,有朋友的感觉好幸福!”
二、给“保证”做榜样
漫漫假期,人难免会产生懈怠,精彩纷呈的网络实在是个好东西。本人也就一个嗜好,喜欢下象棋,一不小心上瘾了,往那一坐,两眼盯住屏幕,三餐都可以不吃,往日身上这疼那酸,现在统统没感觉了,两个胳膊愣是趴出厚厚的一层老茧,这就叫沉迷吧。长期以往,女儿提出抗议,要求我立即终止下象棋,可我上瘾啦!但快开学了,许多事都等着做,必须自制!恰好女儿也还有作业未完成,说了几次,只是口头答应,就是不行动,干脆不管了。这正好是个教育的机会。
“安琪,爸爸觉得你说得对,我应该干正经事,即使下棋也不能影响了工作。从今天起,我决定不再下象棋,希望女儿你能好好监督我,让我信守这个承诺。” 当时,我就像模像样地写了保证书交给女儿,女儿一小人,平时都是向别人保证,现在是我——她的爸爸向她保证,那份高兴劲就甭提了,也特认真。所以我一连几天都不摸电脑,女儿看着呢!那天中午,她说“爸爸,你想下棋吗?如果想下的话,我会允许的。”
我知道她想看电视了,来和我交换条件。我说:“不行,爸爸都保证过了,怎能说话不算数呢?爸爸不能因为下棋耽误工作,就像你不能因为玩耽误学习一样对不对!”她眨巴眨巴眼睛,明白我的意思了,小孩,人小鬼大着呢!不一会儿把我的保证书拿来让我看,原来她在我的那段后面加了一段:“我从今天开始就写作业,上学前一定会把作业做完。并接受爸爸的监督。女儿:陶安琪。”从那天开始她真的按时按计划地完成了作业。
三、阅读是一生的必修课
在这个喧嚣的时代,有谁还会静下心来读书?电视、网络,哪一样不把人撩拨得神魂颠倒,更何况是孩子。家长再能苦口婆心劝说,只怕也只能让孩子坐三分钟,心还不一定在那儿,加上小伙伴的一声呼唤,心早插了翅膀飞到九霄云外了。说教还能有几分效力?得,干脆闭口不做无用功,我就用行动!每周一、周五,一大早我就带上她,到新华书店,那里是书的海洋,书的世界,三层楼,全是书,种类应有尽有。到处都是看书的人,有成人,有孩子。到了那里,孩子自己就进入忘我的境界,一坐一整天,从不提出要走。我径直到三楼看自己喜欢的书籍,也是一坐一整天,真过瘾。
就这样,一个夏天,没有任何人要求,女儿读完了杨红樱的全套《笑猫日记》,共8本,外带几本漫画集。她说:我好喜欢到书店看书,看书的时候,好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