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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严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市城市规划条例》和《市节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方法<市县政府年189呼吁>》等有关司法律例规则,坚持依法行政、清廉高效、责权清楚的准则,整合伙源,联动控管。从准则动手,坚持抓基本、抓长效,切实坚持健全在建私房违法建设的长效控管机制。
二、工作办法
(一)坚持健全结合判定、审批机制
1、危房判定。私家房屋的危房判定,由区房管局牵头,会同区规划分局、建管站以及请求人地点街道城管部分、法律中队、社区负责人一并勘探现场,一起认定房子的风险水平,并辨别签字后进入判定顺序。区房管局依据结合判定意见,依法依规出具《危房判定书》。
2、有证私房革新。区规划分局以区房管局《危房判定书》为根据,按期组织区城管局、房管局、建管站、相关街道召开联席办公会,对作出D级危房判定的申建私房进行结合会审,并依法作出行政答应。获准改建的私房项目,由区规划分局在请求人寓居地进行现场公示,并将答应决定辨别抄送区城管局、相关街道和区网格化治理批示中心。
3、无证私房的危改。集体土地无证危房的维修正造,准则只能按“三原”恢复维修正造。详细顺序为:(1)按危房判定顺序进行危房判定;(2)获得危房判定证实后,由社区出具证实,证实该房子的权属;(3)户主将书面资料报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签订意见,并报区控查违协调办搜检;(4)区查违协调办搜检后将相关材料报区县政府办,由区县政府办搜检能否召开相关部分协调会研判,决定能否维修正造;(5)若协调会赞同维修正造,则由街道办事处将维修正造内容在该户周边公示三天,若无意见方可进行维修正造。
4、增强在建私房的结合监管。取得《建设工程规划答应证》的私房项目,由区规划分局和街道城管部分结合放线后进入治理顺序。区规划分局负责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核及定点巡查,各驻街城管法律中队及街道城管科负责日常巡查,区建管站负责施工队伍的天资审核和建设工程的安全质量检查,增强对施工队伍的治理,保证工程正当、安全顺利地施行。
(二)坚持健全日常巡查、控管机制
区规划分局、城管局辨别负责全区范围内已批建设项目和未经审批建设项目标巡查、控督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所辖区域在建私房违法建设的发现、守控和小型撤除。采取“六个一”的办法,保证工作办法落实到位。即:第一时间发现,社区天天安排专人巡查,对现行违法建设必需做到当日发现;第一时间避免,社区对正在施行的违法建设,必需就地予以劝止,并在法律人员抵达现场之前,派专人现场守控;第一时间申报,对正在施行和正预备施行的违法建设,巡查人员必需在第一时间内向驻街城管法律中队进行口头申报,申报人还将采取申报的法律队员姓名及申报时间做好记载;对批后违建,驻街城管法律中队在接到社区申报后必需在30分钟内向区规划分局申报,还将采取申报人的姓名及申报时间做好记载;第一时间撤除,驻街城管法律中队接到社区的违建申报后,必需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对批前违坚持即撤除,并由社区负责人签字承认;第一时间清算,撤除100平方米以下违法建设所发生的建筑垃圾,由街道环卫地点3日内肃清终了,超出100平方米以上的在5日内肃清终了;第一时间回告,对已撤除的违法建设,由驻街城管法律中队在撤除当天向区拆违专班和相关指导申报。
(三)坚持快速拆违机制
依照市县政府189呼吁的要求,对必需依法撤除的批后违法建设,区规划分局应在24小时内依法作出“立刻撤除”的行政处分决定。批后违建在100平方米以内的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撤除,100平方米以上的由区城管局负责组织撤除。批后违建撤除费用由区规划分局承当。撤除时限按市县政府189呼吁第二十一条的规则执行:
1、违法建设建至一层尚未盖顶的,1至3日内撤除终了;
2、违法建设由一层建至二层的,3至6日内撤除终了;
3、违法建设建至二层以上的,6至10日内撤除终了。
(四)坚持查控违工作的监察、督促机制
区监察局全程介入在建私房违法建设查、控、管、拆工作,对查控违工作中呈现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置。区网格化治理监督中心负责在建私房查控违工作的详细督办,区规划分局应将已作出行政答应的私房审批项目,送区网格化治理监督中心备查,由其执行全程监控。对建设进程中发生的违法行为,区网格化治理监督中心应依照分歧的违建性质,在24小时内向相关治理部分进行案件交办,并对治理进程进行督促。
(五)具体落实奖惩机制
区县政府设立专项经费,关于工作认真负责、成效分明的单位或个人赐与奖励。对违建发现不实时、拆违不迅速、危房判定不真实、控违工作不积极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区监察局要依法依规作出处置。区查控违协调办牵头,每季度召开一次在建私房查控违工作小结会,半年进行年中总结,岁尾总评,兑现奖惩。
三、有关要求
(一)增强工作指导
各相关责任单位行政首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查控违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查控违工作负总责,分担指导是查控违工作详细责任人。各单位要成立查控违工作专班,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二)增强部分协作共同
每次拆违行动前,区城管局及各街道办事处要制订缜密的行动方案,紧密组织。区规划、公安、房管、建管、交管等部分要积极共同,提早介入,做好拆违保证工作。
为了切实依法规范土地管理,强化土地执法工作,进一步落实土地基本国策,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根据市人民政府《2014年市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市和土地执法模范镇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现对我镇继续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乡镇”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创建“土地执法模范乡镇”活动,是强化土地执法,切实保护耕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举措。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创建“土地执法模范乡镇”活动的重要意义,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依法管理土地,强化监督检查,规范土地市场,积极参加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广泛宣传普及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资源忧患意识以及土地法制观念,切实保护耕地,严格依法审批、管理土地,基本消除土地违法行为,建立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创建“土地执法模范乡镇”活动的主体是同里镇人民政府。同里国土资源所具体负责创建各项工作的落实。我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镇长为副组长,相关办公室负责人参加的创建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我镇的创建工作。同时成立了以分管镇长为主任,国土所长、建管所长、城管队长为副主任,国土所、建管所、拆违队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创建办公室。切实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解决在创建活动中出现的问题,提高创建活动的质量和水平
三、创建活动的内容
1.领导重视,模范执行土地法律、法规。把创建活动列入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支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行政职能,对国土部门依法查处违法案件,镇领导要大力支持,不袒护、不说情。
2.同里国土资源所与镇宣传办、司法办、村委会等部门密切配合,广泛做好土地法制宣传工作,使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用地意识大大提高。
3.科学合理制订本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且严格执行做到无非法批地、毁坏土地资源、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行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
4.强化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有效保护耕地资源,无乱占乱用、无闲置撂荒现象。
5.有健全的国土资源管理体系,管理制度运转协调,信息网络巡查工作普遍开展,预防措施切实有力,工作富于特色。
6.国土资源管理档案完备,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土地所有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关键词:监理工作;质量控制成效;经验与建议
On the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work quality view and suggestion
Xiang Xianghua 1 Chen Yechun 2
1 Zhejiang East China Engineering Consulting Limited 2 Industry Construction Group Limited company
Abstract: since the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system in our country since try out, the project supervision industry rapid development, obtained certain result, but the development also inevitably encounter some problems,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the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quality control in construction process effect, and puts forward some experience and suggestion.
key words: supervision; quality control effect; experience and suggestions
随着国家各种建筑工程法律、规章及地方建筑工程法规的陆续出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大力监管、工程监理制的推行、普及,以及各建筑工程施工单位整体素质的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意识已是深入人心,工程项目的总体施工质量有了相当大的提高。也就是说工程监理对工程项目应该实施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在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监理就应该参与,在工程的设计、施工阶段更应体现监理的重要。
一、监理工作内容
1、设计文件、图纸的审查
根据甲方与各参建方的约定,监理会同甲方组织施工单位对设计图纸进行审查,并将审查出的问题书面交付设计人,由设计人出据设计变更或书面说明,采用这种方法进行图纸交底使施工单位明确了图纸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施工方法,减少了图纸的差错。
2、抓好开工前的技术准备,严格开工审批
当施工单位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监理认真同施工单位商讨施工方案,按照图纸要求检查进场材料的数量、规格、质量标准,符合要求后同意施工单位的开工要求,签署《工程开工报告》。
3、施工材料、构件检验及复验
工程施工前和过程中,监理人员审阅各项进场材料的出厂证明、材料证明、试验报告。对钢材、水泥、混凝土管子、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水泥稳定层试块等材料,按照规范要求材料复验的数量和批量督促和见证施工单位及时取样, 送达检测单位对有关材料进行复验。对于有疑问的主要材料会同甲方在现场进行复检,不准在工程中使用不合格材料。
4、变更设计的把关
因设计图错漏,或在施工中发现图纸有不合理情况时,会同甲方一起研究优化设计方案, 经设计人同意后进行变更设计,填写变更设计通知单。绝不允许施工单位单方擅自变更施工。
5、隐蔽工程检查
工程部位隐蔽以前,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会同甲方和施工方进行隐蔽工程检查,共同检查签证。
6、工程质量监理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在检查工作中发现工程质量缺陷时,及时向施工方指明质量缺陷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要求纠正复验。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监理工程师责令施工单位返工或暂停施工,严格要求施工方整改克服质量缺陷。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重要工程部位和施工工序监理人员应每天进行现场巡检,是对施工现场的工作面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观察,具有多次轮回性和目标综合性的特点,通过巡视,可以有效掌握影响质量的各因素的状态,如:
6.1、施工方人员状态:如承包商的管理人员是否到位,质检员、技术员是否能及时发现问题,现场管理是否有序等。6.2、机械设备的完好程度和适应状态:如设备的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严格招待其性能及数量是否满足施工需要,有无可能造成质量隐患和进度隐患等。6.3、材料质量、有效使用及供应状态:由于工程材料种类繁多,品种各异,外观较难看出质量的差异,通过巡视可以随时发现不同批次的材料进场情况和掌握第一手资料与承包商进行核对,同时在巡视过程中还可以对承包商的材料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如材料的存放和使用情况是否合理,用量能否达到规定要求等。
7、旁站监理:旁站监理概念是指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对建设工程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过程进行的监督管理活动。旁站监督是技术性要求很强的工作,因此要求旁站监理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建设工程现场实践经验,对所监督的施工过程所采用的方法和过程有透彻的了解,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心中有数,能做到预控管理。
8、工程质量检验
工程质量检验分为原材料及半成品检验、分项工程检验、隐蔽工程检验、分部工程检验、工程验收等。分部、分项工程、全部工程完工后,经施工方自检合格,填写各种工程检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签发给《检验批及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单》,本工程各种检验单全部经监理工程师签署。
9、施工进度监督
本工程监理对施工进度的监督主要有几种做法,一是审查及督促落实施工单位编制的实施性施工方案及施工计划,突出重点,并使各单位、各工序进度密切衔接;二是在施工过程中积极协调指挥各施工单位的进度,及时帮助施工单位解决一些技术上、关系上、资源调配上、过程组织上的问题,促进了施工进度的开展。
10、工程交工工验收
各段工程完工后, 监理会同甲乙方一起按照图纸和施工规范的要求对已完工程进行了验收,对各单位交来的竣工资料进行了检查和签字。
二、原材料、半成品等质量控制成效
原材料的质量控制,监理主要对施工中所采用的钢筋和钢绞线、水泥、砂、砼管材等主要材料在进场前按照有关规范规定进行必要地抽样检测、检查,要求施工单位提供材料出厂合格证与质量保证书、质量检验合格证,并按有关规定要求取样送检试验。
骨料质量控制主要按混凝土配合比中材料要求控制粗骨料的粒径、含泥量及细骨料的细度模数、含泥量等。
三、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成效
监理人员按设计规范要求对每道工序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施工前,在监理人员见证下施工单位取样送有相应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混凝土配合比和水泥稳定碎石基层配合比试验;在进行混凝土施工时,现场严格控制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和水泥稳定碎石基层配合比,按试验配合比对砂石料、水泥进行称量计量,保证混凝土配合比和水泥稳定碎石基层配合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搅拌桩施工前组织各方技术人员进行试打桩,确定工艺参数。
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施工进行重点监理,对混凝土施工、水泥搅拌桩施工、灌注桩施工、桥梁预应力钢筋张拉、注浆等重要部位和工序进行了旁站与见证监理,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对其他项目采取巡视、平行检查监理,经常性地随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有可能产生质量隐患的及时指正。
严格控制施工工序质量。对路基路面如稳定层、路基等压实完成后均按要求请质监站进行了现场弯沉检测,本工程共进行碎石基层进行2组弯沉测试,水泥稳定层进行3组弯沉测试,测试结果均合格。现场施工必须在上道工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对未经验收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予以及时制止,或进行返工处理。
四、施工投资成效
工程通过施工、监理、建设等各参建方共同努力,监理部严格按照有关的规范要求对各施工工序进行质量把关,积极协调和配合指挥部、设计、施工单位,较好地完成对工程的施工监理任务。
五、看法与建议
5.1、坚持主动监理,动态控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对可以预料的问题,要事先通知承包商,对施工过程中随机出现的质量问题,要随机解决处理,进行动态控制,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返工,影响正常施工。
5.2、如工程施工困难,地情复杂,监理工程师一定及时联系业主等多方现场见证、测量、计量签证,严格投资计量审核,使投资控制在有效范围内。
5.3、要做到有效的质量监理控制,无论采取何种方式,监理人员的素质是最重要的,要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防患于未然,做到预防为主。 所以,具体从事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方面的专业知识、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以及丰富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能够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提出指导性的意见,而且要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组织、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共同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做好工程质量控制。(第一作者项祥华,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二作者陈业春,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
2、《市政排水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政策、规范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引导全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省和市有关规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拓展社会组织登记范围
1.试行“一业多会”。在名称不同且有实际需要的前提下,可以在同一行政区域内申请成立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允许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文体活动类等社会团体名称加“字号”。
2.发展镇级社会团体。各市级协会的镇级分会须到市民政部门进行注册登记,业务主管单位仍为市级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
3.引导基层社会组织注册登记。鼓励镇、村(社区)基层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按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直接登记;引导备案2年以上、运作规范且社会影响较好的优秀群众性社区社会组织注册登记。
二、降低社会组织登记准入门槛
4.镇级社会团体和群众性社区社会组织申请成立时的会员数量,可根据实际分别适当放宽至30个以上和20个以上。
5.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外,镇级社会组织和村(社区)基层社会组织申请成立时的活动资金,可根据实际分别适当放宽至1万元以上和3000元以上。
以上社会组织必须在市民政部门核准的章程所规定区域、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
三、简化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程序
6.在不改变相关职能部门对社会组织依法管理和业务指导职责的前提下,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可直接向市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四、实行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备案制度
7.经市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延期换届或延长任期、举办大型活动、开展涉外交流等事项,须先报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提前5个工作日向市民政部门报送《市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备案表》,市民政部门审查活动内容是否符合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及时掌握重大活动情况。社会组织应在重大事项完成后15日内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业务主管单位和市民政部门存档。
重大活动涉及行政审批的需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如属于群众性活动,须向市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进行报批。活动的承办者对其承办活动的安全负责,承办者的主要负责人为群众性活动的安全责任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具有募捐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开展面向公众的募捐活动前,应向市民政部门申请《慈善募捐许可证》并提交相应材料。获得慈善募捐许可的社会组织,应将《慈善募捐许可证》等相关材料在媒体上或者通过其他有效方式向社会公告。获得慈善募捐许可的社会组织在接受捐赠后,应向捐赠人出具合法、有效的凭证;对捐赠人的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保密,未经捐赠人同意,不得向社会公开;对所募集款物的管理、使用须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具有募捐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开展慈善募捐活动的,由市民政部门予以制止,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规范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和捐赠票据使用
9.社会组织须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社会组织应根据业务需要配备专、兼职财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对社会组织全部经济事项和财务收支活动承担法人责任,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社会组织必须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市民政部门和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财政、监察、审计部门的专项监督检查。
10.凡接受捐赠的社会团体须与捐赠人订立捐赠合同,并向捐赠人出具合法有效的公益事业捐赠统一收据,捐赠所得必须用于合同约定的用途;公益性社会团体接受捐赠时,不能出具合法有效收据的,可进行定向捐赠,由捐赠人捐赠至市慈善基金会,市慈善基金会向捐赠人出具“省捐赠专用收据”,再由市慈善基金会定向捐赠至公益性社会团体,出具“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社会团体单位专用)”。
六、强化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和等级评估工作。
11.严格社会组织年检程序,完善年检内容,重点检查执行《章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党建工作情况;建立完善社会组织退出机制,淘汰两年以上年检不合格社会组织。
一、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层级监督机制方面,不走形式,抓的实。一是法制工作专人负责,责任落实明确。分局组建以来,就责成案件科负责法制工作的专职任务,逐一落实上级部门在法制建设上的各项要求。二是突出案件审理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分局案件审理委员会由分局局长、各执法科长组成,履行重要案件的跟踪指导、监督检查、程序审核的工作职责。几年来,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审理疑难案件30余件,确保了集体审核制度的落实。三是将法制工作纳入监督考核机制。组建初期,分局就把法制工作的有关内容进行细化、分解,纳入当月的目标考核,出现违反法定程序、施法错误的案件,相关科长及办案人员都将按照直属分局“十条禁令”给予相应的处理。四是对重要案件实行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案件科三级督办落实的工作机制。出台了《直属分局处理交办件和件工作规程》,按照案件来源和时限,将交办案件分成a、b、c三级,由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案件科按照案件级别和类别督办落实。几年来迅速快捷、依法结案交办案件百余件,均给上级领导满意答复。五是把群众监督引入执法程序。直属分局的处罚接待室是分局执法工作的窗口,也是体现分局法制工作的集合点,为此分局出台了《处罚接待室管理规定》,每日对处罚室接待人员在岗在位、使用文明用语等情况进行检查,强化执法规范与热情服务并重的观念,2005年初推出了案件办理“一案一单”制,每一个案件结案后都主动征求当事人的意见,让群众在执法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结止2006年3月收回“一案一单”800余份,群众满意率达到100%。把群众监督引入执法工作的必要程序,是执法社会化、法制化的重要体现。版权所有
二、在审核执法案卷,严把办案质量关等方面不急于求成,抓的“稳”。直属分局在办案质量管理方面始终是稳中起步、扎实推进,率先建立了执法案卷电子档案,实施微机化管理。随着经验的积累相继完善了市区单立柱广告、墙体广告的电子档案。为了使一线执法人员养成良好的办案习惯,从严要求每一个细微环节,不姑息迁就每一个案卷制作中的细节问题,严把案件审核关。案件科作为专职指导部门对执法一线的案卷随报随审,并随时参与重要案件的查处过程,尽量避免问题案卷的出现。对涂改严重的案卷无条件退回执法科,进行重新整理,不仅记入当月的目标考核成绩,而且为年终评先创优的参考依据。严格的审核制度不仅培养了一批孔令欣、周亦勇、陈德刚等一批出色的半案能手,同时在全体执法人员中形成了一丝不苟办案件、严肃认真做案卷的思想观念,使分局的案卷制作质量保持较高的水平,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经受住了各级法制部门的检查。
三、在业务培训、考核,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方面不满足现状,抓的“新”。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是抓队伍、树形象的关键环节,为了避免一成不变的培训方式造成队员们的逆反心理,直属分局积极探索,努力寻求新的培训思路,在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方面根据职能的扩大,随时更新学习内容、更新培训形式。对常用的知识点采取“循环式培训”、“车轮式考核”的方式,强化学习。使执法人员的知识处在不断更新中。通过每月评选“学习之星”和“首席办案员”树立标杆和典范,培养了一批业务精通的执法人员。一是形成法制工作例会制度,通过法制工作例会解决执法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交流执法经验。以会代训的培训形式更及时,更贴近执法一线的工作实际,在解决实际问题,提高人员素质等方面达到同步见效。2005年分局采取以会代训的学习形式解决执法中的实际问题百余个,使问题在探讨中逐渐清晰,在交流中逐渐解决。二是创刊“法制信息”,把“法制信息”作为法制工作的专刊,随时将上级的规定和要求,传达给一线执法人员,并将常用的法律法规条款和执法程序,每季度循环下发一次,强化执法人员对常用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记忆。组建以来下发《法制信息》80多期,为一线执法人员更新知识提供了方便,奠定了基础。三是严格考试制度。2004年直属分局就结合执法实际和部份新条例的出台,建立了“直属分局业务考试题库”。为避免培训工作流于形式,及时检验执法人员的学习效果,直属分局每月组织一次业务避卷考试,几年来分局组织各类考试70余次,对当月考试平均成绩第一的授予学习之星的荣誉称号。四是通过知识竞赛和研讨会的形式调动执法人员的参与意识。2005年4月1日,分局成功组织了“直属分局首届知识竞赛”,陈德刚等18名执法队员获奖,这次竞赛调动了全体执法人员的学习热情;2006年3月又召开了直属分局业务工作研讨会,13名执法人员针对执法中的难点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一线的执法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其中《整治夜间残土拉运沿街撒落工作的几点思考》和《浅谈城管行政执法人员应具备的素养》等13篇研讨材料,凝聚了队员们的心血,体现了队员们对执法岗位的热爱,同时也说明执法人员在发现问题、思考问题、理解问题的能力上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几年来,直属分局在法制工作建设上,边探讨、边实践,不断寻找符合基层执法工作特点的方式、方法,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我们的体会是:领导重视全力支持是做好基层法制工作的关键;领导带头,按章办事,领导带头学法、知法、懂法是基层法制工作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要想把基层的法制工作抓出实效,必须作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监督考核要“严”抓。依法行政涉及执法工作的方方面面,法制工作与具体执法工作密不可分,建立全过程、多环节的法制工作责任制,是整体推进依法行政的前提。为此,作为基层法制部门应该从建立合理、可行的监督考核机制入手,对一线办案、案卷制作、文明执法执法全过程、多环节严格把关,强化责任落实和过错责任追究,对有章不循、有法不依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确保依法办案和文明执法的落实。
二是案件管理要“细”抓。一线办案质量的好坏,是依法行政的直接体现,是法制工作成果的重要表现。执法案件的各个环节都能体现依法行政的内容,特别是案件办理过程中所显现的执法行为,更代表了执法队伍的形象。为此,案件管理工作是个不容忽视,而且要常抓不屑的工作,要严格按照市局的《案件管理工作规程》进行执法,在执法的各个环节实施精细化管理。这种对细节的要求,会减少越权执法、违法办案、案件流失等问题出现,达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关键词:发展性;高职院校;辅导员工作;评价体系
中图分类号:G642.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66(2011)032(C)-0223-01
近几年,高职院校的生源呈现一些新的特点,对学生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学生管理是教学工作的保障,对学生全面素质的发展、成材和就业有着重要的影响。辅导员是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领导者,是学生思想引领、成长服务的骨干力量。因此,如何调动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其工作能力和水平,如何构建适应的辅导员工作评价体系,对调动广大辅导员的积极性,提高学生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辅导员工作考核评价的意义
辅导员工作考核评价是落实队伍建设指导思想的具体步骤之一,是明确其角色定位、工作定位、工作职责和素质要求的重要手段,是确保高素质队伍的重要保证。
(一)考核辅导员职责的重要手段和杠杆
通过明确工作职责,建立行之有效的考核机制,就能使辅导员尽其责,认真计划所承担的任务,认真研究工作完成的方法和手段,认真检查工作落实的效果,真正形成育人无闲事、事事有人管、责任明确、职能清晰的学生教育与管理的局面。为此,辅导员的责任心、事业心至关重要,每一个辅导员必须以为学生成长成才负责的态度,尽心竭力地工作。从对学生的盲目爱护到理解关爱,从对工作的简单摸索到研究创新,如果没考核,辅导员老师的责任心就会逐渐消失在繁杂事务中,因此,辅导员工作考核评价是促进辅导员责任心的重要手段和杠杆。
(二)优化辅导员队伍的重要保证
合格的辅导员要具备思想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职业生涯规划、学生事务管理等方面的能力。通过考核,明确工作完成的质量,鼓励辅导员努力工作,才能调动辅导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才能逐步实现辅导员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和整个队伍素质的提高,所以说辅导员工作考核评价是优化辅导员队伍的重要保证。
二、发展性高职院校辅导员评价体系的构建
在构建发展性高职辅导员评价体系时,必须从工作过程和工作业绩两方面出发,根据评价目标的特点,设计不同的评价标准和执行方法。
(一)辅导员工作过程评价
工作过程最能体现辅导员工作能力和工作的努力程度,但由于评价的内容多,往往只能采取定性的方法,受评价主体的主观因素比较大,评价不好控制,为了便于操作,传统的辅导员评价往往就将过程评价忽视,只重视辅导员的业绩评价。1、辅导员了解和熟悉本班学生的程度。了解和研究学生是做好辅导员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全面了解和熟悉本班学生各方面的情况,才能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评价辅导员是否全面、准确、及时地了解学生,一要看他对每个学生的思想、学习、性格和家庭情况等是否清楚;二要看他对班集体的理想、信念、舆论、纪律、荣誉感、凝聚力的情况是否清楚;三是看他对班级中正式群体、非正式群体和各群体之间的关系是否了如指掌。熟悉程度高能便于师生间的沟通与交往,做到开展工作有的放矢。2、辅导员组织和培养班集体的情况。建立优良的班集体,有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健全的人格。在这方面评价辅导员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辅导员是否制定班级奋斗目标,并引导学生制定个人奋斗目标;二是辅导员能否挑选培养好班干部,抓好队伍建设;三是辅导员能否培养正确的舆论和良好班风;四是班集体是否有较强的凝聚力。3、班级日常管理及思想教育。日常管理工作能比较全面反映辅导员的工作状况,是辅导员工作评价的一个重要内容。可从以下方面考察:一是是否重视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二是能否教育学生努力完成学习任务,形成优良的学风;三是能否根据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班级规章制度;四是能否与班干部、全班同学保持经常、密切的联系,随时掌握班级动态,定期召开班委会,对班干部经常给予指导;五是是否关心同学的生活,对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及时解决和化解。经常收集和反馈同学对任课老师的意见,及时做好师生间的信息沟通。
(二)辅导员工作业绩评价
工作业绩是辅导员素质、工作态度和教育能力的综合体现。因此,辅导员工作业绩的评价十分重要,是促进辅导员提高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手段,其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学生思想和个性品质的情况,具体包括:学生综合表现,在各项活动中的表现;二是学生成绩。包括各科的学习成绩和参加课外活动的效果和成绩;三是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包括专业技能、交流沟通能力、社会活动能力等方面的情况。通过定量分析的方法进行考核。
高职辅导员的评价工作影响着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发展性评价毕竟是一个新生事物,在构建发展性辅导员评价体系时,要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和完善适合于本校实际的辅导员评价指标体系和具体评价方法。
作者单位:江西护理职业技术学院
作者简介:张南,工作于江西护理职业技术学院,护理系党支部书记;周冬根,工作于江西护理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部部长。
参考文献:
[1]朱文杰.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现状分析与对策[J].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3).
[2]谢金娥.高职高专新生辅导员工作初探[J].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4).
近年来,江苏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通过大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积极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全省万元GDP能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二十个百分点,资源综合利用率高出全国平均水平三十多个百分点,江苏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清洁生产和新型墙体材料运用等指标名列前茅,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全国生态示范区数量居全国第一。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各个环节上看,我省取得了许多富有成效的经验,并涌现出一大批典型。比如,在节能方面,江苏着力开发新型能源,大力降低重点行业和企业能耗,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取得显著成效。涌现了如南京中电、沙钢集团以及苏源公司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等典型和经验;在节地方面,江苏通过严格控制项目用地指标,使开发区成为全省产业集聚区和经济发展的带动辐射区。在推进城市化和乡镇、村的整合过程中,强化了节地意识,提高了土地节约集约化利用水平。特别是来自江阴的“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的土地“三集中”举措,已在全省实施并得到了国家的肯定和推广。
江苏很早就提出要建设一个青山常在、碧水长流、清新怡人的绿色江苏,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重要途径,明确从企业、园区和城市三个层次进行全面系统推进,确立了积极发展循环经济的立体思维。现在,江苏又被确定为全国循环经济试点省份。其中,以苏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等为代表的园区,大力推进节约型、循环型、生态型园区建设,实现从“科技型园区”向“生态型园区”的升级典型,实施“绿色高新区”的创建活动,为江苏的循环经济发展和节约型社会建设树立了榜样。
二、“十一五”期间全省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工作重点和目标
由于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尚未得到根本转变,我省资源需求迅猛增长同资源不足的矛盾进一步加剧。因此,江苏省将继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能、节地、节材、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加快经济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的转变,为实现我省“两个率先”战略目标,提供重要的资源和环境支撑。
一是坚持开源节流并重、节约优先的原则,以节地、节能、节水、节材为重点,构建节约型社会。在节约用地方面,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控制城市无序扩张,建设紧凑型城市。加强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在节约能源方面,做好重点耗能企业和年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对家电产品和照明产品实施强制性能效标识管理,鼓励推广使用高效节能产品;积极建设和推广节能建筑和太阳能建筑;鼓励使用节能型交通工具;在工业园区推广热电联产和余热利用,鼓励使用太阳能产品。在节水方面,实施农业节水灌溉,推广使用工程灌溉技术、喷灌、滴灌等设备,使灌溉利用系数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推广住宅用水中水回用,做好高耗水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实施一批节水型农业、节水型工业示范工程。在节材方面,鼓励使用新材料、再生材料,加强金属材料、木材、水泥等材料的节约代用;积极采用新型建筑材料,推广应用高性能、低材耗、可再生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在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方面,以粉煤灰、煤矸石、尾矿和冶金、化工废渣及有机废水综合利用为重点,推进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二是以新型工业化为导向,大力推行“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循环发展模式,建立政府大力推进、市场有效驱动、公众自觉参与的循环经济发展机制。在推进企业内部小循环方面,依法加大企业清洁生产实施力度,支持企业通过生态设计、研发,加快产品的绿色升级换代,实现产品生命周期全过程的资源利用和生态影响最小化,加快形成“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生产模式。在推进产业园区中循环方面,以企业之间、产业之间的循环链建设为主要途径,建立起以二次资源的再利用和再循环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循环经济机制。加快产业园区的生态化转向,积极推进零排放工业示范区建设。在推进社会大循环方面,按照建设生态社区和生态城镇的要求,规划建设节能型城镇,减少资源消耗。推行绿色生产、绿色消费,建立起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循环经济社会体制。加大环境综合治理力度,积极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全国生态示范区。培育再生资源回收产业,建立社会化的废物回收系统。
三、江苏省进一步落实节约型社会建设措施
在“十一五”时期,江苏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富民优先、科技优先、环保优先、节约优先”的优先战略,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和谐社会的目标。
一是加强规划指导。把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作为编制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加快编制《江苏省节约型社会建设纲要》以及节能、节地、节材、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等方面的专项规划,形成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配套的节约资源的规划体系。
二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坚决遏制盲目投资和低水平扩张,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高耗水和浪费资源的产业的盲目发展,加快发展低耗能、低排放的第三产业和高技术产业。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区域发展和产业转型,实现与资源能源供应、交通运输配置、市场供需、环境容量相适应的、比较合理的产业布局。
三是推进资源利用的科技进步。加快资源节约领域的科技开发、成果转化和应用示范,增强对节约型社会建设的支撑作用。启动江苏省能源产业科技示范工程,重点推进新能源集中利用、节能降耗、节材等关键技术的攻关、示范及产业化。加强废弃物资源化处置、环境污染治理与生态重建等技术的研究开发、集成应用和示范工程建设。加快建设新材料基地,鼓励和推广新材料开发和应用。
四是积极推行有利于资源节约的财税政策和价格机制。在理顺现有收费和资金来源渠道的基础上,研究建立和完善资源开发与生态补偿机制。落实国家鼓励生产、使用节能、节水、节约资源产品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意见》指出,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是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平安建设的重要措施,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保障国家长治久安、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尽快扭转一些地区社会治安混乱的局面,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意见》明确指出,当前,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重点针对各地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和治安复杂的村、街巷以及高发案地区。整治工作要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力争通过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有效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和管理力量建设,有效消除各类治安和安全隐患,有效落实常态化管理制度,有效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排查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努力使这些地方成为经济发展、秩序良好、环境优美、安全和谐的地方。
《意见》要求各地要广泛深入、扎实细致开展排查。要采取切实措施和有效形式,大力开展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大排查。对排查出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梳理分析,查找原因,提出工作对策,逐级制定整治方案,逐一落实整治措施,限期解决。对排查出的社会治安混乱的重点地区、部位、场所,要根据问题产生的原因,明确责任单位或部门,明确协作单位或部门,明确整改时限,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严打”和集中整治行动。
《意见》提出,要健全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强化社会面巡防管控,开展街头路面巡查、盘查,大力推进科技防范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切实加强和完善社会服务与管理,着力解决和改善民生问题,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从根本上减少诱发违法犯罪、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在排查整治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基层党政组织作用,把治乱与治“瘫”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基层党政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加强村(居)委会、治保会、调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发动和依靠广大群众支持、参与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做好宣传工作,营造排查整治的良好舆论氛围。
《意见》强调,要严格督导检查,加大责任制落实力度,确保取得实效。对问题严重、群众反映突出的地方,各级综治委和公安部门要采取挂牌整治等有效措施,切实加大督导推进力度。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意见》指出,为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中央综治委成立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部署、协调督促排查整治工作,研究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中央综治委将研究制定《全国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考核验收办法》,派出联合督导组对全部重点地区进行督导检查,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
一是建立信息工作责任制度。我们坚持把信息宣传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专人抓,全体工作人员全员参与的信息宣传工作责任制度。并把信息宣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信息工作汇报,营造“人人重视信息宣传工作、个个参与信息宣传工作”的良好氛围。我们明确每个同志都要做信息宣传工作的有心人,涉及到各科室的信息,由科室负责人负责报送,或提供信息来源。
二是建立信息管理网络制度。这方面主要是从队伍建设来看,分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局全体工作人员,每个同志都是信息员;第二个层次,是各部门、名乡镇专兼职老干部工作人员;第三个层次,各老干部团体负责人、各老干部党支部书记。
三是建立信息培训工作制度。信息培训工作不仅仅是指举办培训班,而是多形式的,主要是二个方面:第一,以会代训;第二,自我学习提高。目的是提高信息的质量,提高信息的采用率。在这方面,我们把握信息工作的特点,抓住“四点”,做好“四盯”,突出“快”字。“四点”就是:重点、难点、热点、亮点。就老干部工作而言,重点,也就是上级老干部工作的有关精神、每年年初的工作重点;难点,是指长期难以解决而又影响整个老干部工作的主要问题;热点,是老干部比较关注的一些问题;亮点,就是工作经验和成果。做好“四盯”:一是盯住上面;说的是吃透上级的精神。二是盯住中心;时刻关心一段时期的中心工作;三是盯住特色;力争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四是盯住报刊;主要是指涉老报刊,特别是省、泰州市老干部工作《情况交流》和《老年周报》、《关心下一代周报》等刊物,还有省局等涉老网站。突出“快”字,上级部署工作、召开会议、发出文件后,落实情况怎么样,动作要快,贯彻落实情况的反映速度也要快。通过大家的努力,我市去年有80多篇信息被多家报刊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