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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险市场论文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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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险市场论文

第1篇:产险市场论文范文

1.1财产保险业市场结构和市场发展需求

1.1.1结构变化我们可将市场结构变化划分成两大来源:其一,新保险公司的进入成为了保费收入单位,这样便大大降低保费收入的集中度;其二,在位保险公司内部不均衡的增长,若增长率不同,那么市场结构也会随着被调整。和过去十年相比,当前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市场集中度正在呈下降的趋势发展。究其原因主要来自两方面:第一,新保险公司数量不断增加,根据不完全统计,在2001-2012年间,共新增加了45家保险公司,且在2012年底保费收入占市场份额达到近25%.第二,人保业务增长速度较慢,所占份额自2001的74%下降到2012年的35%。与此同时,这也会导致市场集中度的下降。

1.1.2发展需求若保险合同不同被有效履行,也或是说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在销售保单后未兑现其承诺,这样投保人所购买的保险也就不会达到转移风险的目的。特别是在保险合同执行阶段,出现的各种未履行保险合同的情况,如:拖延赔付时间、拒赔付等情况,这些行为都可能降低投保人对保险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品牌信用值。一旦品牌信用值降低使有些客户做出转保的行为。除此之外,若财产保险行业的保险商品牌信用水平均处在一个偏低的水平,那么投保人也可能会做出不再购买保险的决定。所以,虽然经济总量与人均收入的不断增长,会增加人们对财产保险的需求量,但行业品牌信用水平过低,并且经济总量增加速度降低,那么将会导致财产保险行业的增长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1.2财产保险业市场特征及行业监管环境

1.1.1市场特征站在财产保险自身竞争角度,保险公司只能通过自身业务的不断积累从而开发出具有差异化特性的产品,而且还需要形成一定的规模,同时还要确保具有一定的成本与渠道销售优势,不然难以实施差异化战略。此外,因保险产品不具有专利保护的特性,在某个财产保险公司的某类保险产品销售具有了一定竞争优势时,其它的财产保险公司也可根据自身的人力、物力、财力、技术等提供相类似的产品。根据当前的发展情况来分析,各大财产保险商间并不存在较大的差异,而主要是企业与家庭财产保险、车辆保险、人身健康保险等。其中,车险所占公司的比例较大,约为60%,并且各大财产保险公司的车险费率并无较大差异,因此,在条款以及费率方面也并不存在很大的差异。

1.1.2监管环境因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内容主要针对的是风险经营,因此,承保保单也就承担这赔偿的责任。但是,赔偿责任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与风险性,与此同时,财产保险公司经营会涉及到大量被保险人的利益,直接关系到社会经济发展与生人民活的稳定。所以,保监会应履行对财产保险行业监管的职能。主要分为三种监管职能,即经营行为的监管、偿付能力监管、资金运用的监管。

1.3保险商的品牌信用的现状保险商的品牌信用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作为财产保险商来说,在理赔阶段带给被保险人的摩擦成本偏高,如:理赔程序较复杂、理赔时效性较差;第二,根据保监会的投诉数据分析,各大财产保险公司普遍存在一个问题,即理赔额度不足或是责任认定不合理的情况。第三,因销售误导可能会导致保险商失信的情况。由此看来,当前我国财产保险商的品牌信用并不是非常高。

2保险从业人员的个人品牌信用和行业竞争

2.1保险从业人员和投保人及保险商间的委托关系分析

2.1.1双重人身份连接保险商与投保人之间的桥梁就是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这是因为作为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既要为投保人提供咨询、选择投方案、防灾防损等各种风险管理服务,帮助投保人选择最佳的保险商及保险产品;另外,还要为保险商寻找最佳的投保人,帮助保险商签订保单,增加财产保险商的保费收入。

2.1.2履行最大诚信义务的前提条件作为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来说,他不仅会直接损害到投保人的切身利益,而且还会影响到保险商的利益。特别是作为保险人,若故意夸大保单利益或是可以隐瞒保单利益的约束条件,将会损害到保险商与投保人的共同利益。作为财产保险的投保人而言,需要定期购买保险,也就是说投保人与投保商以及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间要进行反复的交易。所以,在投保人出险后没有得到预期的赔付效果,投保人有权终止与保险销售人员间的这种关系,同时保险商还会流失一大批的财产保险客户资源。因此,为确保保险商、投保人的利益,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应最大限度的履行诚信义务,不能刻意隐瞒投保利益的约束条件或是夸大投保利益。

第2篇:产险市场论文范文

我国银行业在这方面采取了同样的审慎措施。选择的是以追索权形式提供的住房抵押贷款,多数合同文本中都有类似如下的条款“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这条看似简单的格式条款。就意味着在中国房地产市场上,购房者是不可能通过断供止损的。因为银行在拍卖了购房者抵押给银行的房产之外,其对购房者的债权还是同样存在的,可以继续通过其他司法手段对购房者进行强制执行。在我国当前的情况下,断供者往往是以投资为目的的购房者,其个人资产一般情况下大于其住房抵押贷款不少,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并不会由于购房者断供邓兴华,等:中国房地产市场风险分析城市规划与管理而承担房价下行的风险,而恰恰是购房者会承担由于银行拍卖抵押资产过程中房产这一抵押物过度折价以及断供而产生的信用违约、利息以及相关司法费用和滞纳金。因此购房者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风险承担者。在我国当前的银行住房抵押合同实务中,银行完全将自身的风险通过追索权条款转移到了住房抵押贷款的借款方身上。自身的金融风险则已经部分转移。

2他国房地产市场变动的启发与意义

2.1我国金融体系受房地产直接冲击的影响较小我们通过上面的分析已经可以看出,我国金融体系并不会直接收到多数购房者断供与否的影响,同时由于我国没有自然人破产制度,所以虽然在经济下行期可能出现少数购房者由于断供或者个人资产不足而造成相关贷款无法及时回收造成一定期限内的坏账,但从长期来看,由于其债权的永续性,在购房者收入提升和经济水平回复之后,银行的住房抵押贷款不会出现大规模的损失,也就是意味着在我国不会出现美国次贷危机一样的大型银行和金融机构纷纷倒闭的情况,但存在由于购房者在房价下行的同时依旧承担巨大的还款压力的可能性,一旦出现可支配收入减少的情况,其消费开支也会进一步降低,从而减弱内需。因此这一情况看,除了稳定房地产市场,在关注金融机构与银行业的同时,更重要的继续深化其他行业的改革创新,一方面利用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推动相关行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需要改革收入分配机制,确定人民群众在购房还贷的同时有确切的收入能够满足日常消费。由于消费结构出现变化而导致经济波动。

2.2我国应当明确房地产市场的风险共担我们可以看到,在我国实际上断供并不会给购房者带来任何好处,由于其住房抵押贷款合同中追索权条款的存在,一旦断供,购房者只是获得了短期内的现金流的便利,但在长期内由于银行债权的存在和相关费用的产生可能产生债台高筑的可能性。在这一意义上来说,也需要银行和相关媒体加强宣传,在保护房地产行业平稳发展的同时,让购房者更为理性的权衡自身的购房决策,避免出现双输的局面。由于我国银行业监管较严,银行风险管控中为了自身的利益所在,往往喜欢在合同设计和权益转移上使得其自身完全规避于风险之外,虽然这保证了在房地产风险期间金融行业的稳定,但也反映出金融行业市场化程度与创新水平不足,不能给购房者在住房贷款上更多的选择,也使得我国住房者和房地产企业独自承受房价波动的风险。作为一个市场化的行业,应该允许金融机构更多的创新,也避免我国购房者承担过分的风险而没有止损手段,从而可能使得我国在经济下行的情况转为日本经济的情况。

第3篇:产险市场论文范文

摘 要 受国内保险市场需求变化、行业薪酬结构调整等诸多不可抗拒因素的影响,中国的人寿保险行业已进入行业结构与发展模式跨越式发展的新阶段。寿险销售队伍是影响寿险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自然也存在适应变革调整的需要。

通过文献研究与论文写作,在参考以往的研究结果的基础上,,探讨了国内主要寿险业主体某省级分公司培训体系存在的问题。中国人保寿险是大型国有保险企业,因自身发展策略的定位,其企业发展形态区别于承载中国保险历史形态的中国人寿,而更为接近现代股份制寿险公司,某公司是其具备市场运营管理职能的省级分公司,对其现行培训体系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

关键词 保险公司 培训体系 问题

寿险企业的管理机制的不健全,导致行业内销售人员的流动过于频繁,竞争主体愈来愈多,且新进入寿险行业的中小险企在股东的融资需求下,纷纷放弃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采用不正当的市场竞争方式恶性挖角,导致寿险营销队伍流失现象尤为突出。由于过于频繁的流动,企业难以培养自己的营销中坚,企业只重视人员引进不重视人员培养,只重视阶段性方案型推动使用重视长期性人员培养,寿险销售人员利益导向化明显,不注重自身专业技能的提升。目前R公司分为业务管理和后援管理两大部门集群。业务部门分为个人保险部、银行保险部、团险保险部、互动保险部。各业务部门设独立的人员管理、渠道管理、销售支持等处室。现对R公司培训体系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讨论。

一、员工培训需求的收集渠道单一

R公司运营的指导思想是围绕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基本法》等内部制定文件,一切工作开展的前提都是依据该办法,培训的开展也不例外。各业务部门培训岗根据各自渠道的考核内容制定本渠道的培训计划,其中,个险渠道安排期交产品培训、农村网点建设培训、组织裂变发展培训;银保渠道安排银行网点沙龙、产品说明会操办培训,团险渠道安排职场营销、养老保险政策解析,互动渠道安排财产险主营产品,法人客户联合展业等绩效考核办法中列明的考核分录。每年的培训内容大同小异,未向基层公司和销售系列的员工征集需求建议。培训的组织管理者与受训对象在对培训需求的确定过程中存在对接缺位。

二、培训计划对市场变化的应变性不足

寿险市场环境是非常容易收到外界影响而变化的,寿险产品的消费者会因为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而改变自身的选择、购买行为。例如,股市行情的好转会对计划选择养老年金、教育储蓄等资金型产品的个人保险客户产生购买行为延滞或取消的影响,银行加息、民间借贷的兴起会对银行保险客户的选择产生影响。而R公司各业务渠道仅仅停留在对培训计划简单执行的阶段,业务渠道的培训管理工作缺乏统一行动以适应变化。而国企的运营机制也让培训岗位的负责人存在按计划执行的求稳心里,根据市场变化调整培训安排会导致“做的多、错的多”,自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三、培训过程中的机构与渠道间衔接不充分

各地市公司在培训工作开展的过程中,所扮演的主要角色是信息的传递者、人员的召集者,培训安排的组织者,省公司培训指令的执行者。在培训工作中的参与多是被动参与,究其原因,主要是地市公司培训负责人多为兼任,本身对培训工作开展的关注程度、认识程度和参与程度都与专职培训管理者有较大的差距。此外,地市公司在R公司经营节点的定位是销售中心,当地经营管理者的主要工作关注度是销售指标的完成,没有或较少考虑到人员主动培训与产能释放的关系,因此与省分公司业务渠道的联系多在于业务推动,而忽视了一线销售人员的实际培训需求。

四、培训效果评估手段单一

在R公司现行的培训体系中,各业务渠道销售系列员工培训结束后均会有培训结果反馈的内容,包含学员对课程内容的满意度、对讲师讲授情况的满意度、对下次培训开展的建议等,但这个环节反馈出的信息更多地是象征性的,表达公司对培训工作的重视程度,在未来培训工作中改善培训班举办的细节性内容,如时间安排、讲师调配等内容,并没有对参训学员培训后,个人销售技能提升、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在进入市场后运用的效进行反馈。

五、培训没有与员工职业生涯发展结合

从R公司实际的经营过程来看, 销售系列员工职业生涯的发展规划普遍存在于各业务渠道的《销售员工基本管理办法》中,但公司在业务发展中,仅仅将职涯规划看做不同档次薪酬的代名词,一切向钱看,忽视了在培训工作中结合销售员工的职涯规划以实现企业经营策略的作用。

六、培训没有与员工绩效考核相结合

培训管理工作开展的根本目的是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从而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对寿险行业的销售员工来说,个人提升的最直接体现便是绩效,而好的绩效则带来的是加薪、晋升的机会。

而当前的R公司,员工培训是不与绩效挂钩的,培训是为了提升员工的能力,而培训不与绩效挂钩,培训就不存在意义。培训是最好的员工福利这一点毋庸置疑,但员工并不会因此忽略最直接的薪酬收入,培训的组织者没有因为增加工作内容而获得更多的回报,培训的学员也没有因为参加培训而直接获得加薪。

以上是培训体系较为完整的R公司存在的明显的几项问题。

参考文献:

[1]王安.保险中国200年.北京:中国言实出版社.2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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