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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对照两个《条例》和区纪委会议精神,坚决遵守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及市、区“十项规定”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突出抓源治本,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自律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体系建设,有力地促进了我场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将半年来述责述廉报告如下:
一、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
加强学习,把握精神,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我始终坚持“书记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称职,党风廉政建设出了问题就是渎职”的原则,坚持四抓,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一是抓示范带头。作为党支部书记,我首先树立好标杆意识,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在干部职工中领好头、掌好舵,起好示范带头作用,并时时严格要求自己,认认真真做事,堂堂正正做人;二是抓学习提高。以学习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为契机,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一系列理论知识的学习,注重把理论学习同实际工作有机结合,早打“预防针”,浇注“防腐剂”。通过学习,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党性修养,提高了自身廉洁自律意识,规范了从政行为,牢固树立了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三是抓好责任体系建设。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定期召开工作专题,研究部署本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成了“书记抓、抓书记”、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四是抓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要求,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在班子建设上,充分发扬民主,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构建团结和谐型班子。
二、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好重点。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事关全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的大事来抓,认真履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职责。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突出抓了以下两个方面:
(一)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的落实。为确保**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任务全面落实,按照上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我和支部一班人结合本场实际,经过研究制定了《秀水林场**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并与场各段队进行了签订。我本人以身作则,除主持履行班子职责外,也切实履行了“三必抓”、“六必做”职责,认真执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制度,并采取强力措施保证制度的落实。对各段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不仅坚持实行季度汇报制度,还规范了内容,避免了避重就轻,保证了党风廉政责任制全面的落实。
(二)重点抓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建设。一是加强班子成员的廉洁自律工作。场支部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领导班子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坦诚交流思想。在每次民主生活会上,我都要对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尤其是班子成员对廉政建设情况提出具体要求。对一些苗头性的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制止的制止。二是加强对全场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继续在党员干部中开展“牢记两个务必,坚持执政为民”的权力观教育和多种形式的党政纪条规教育活动,学习了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文件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反腐倡廉教育片,我场每个班子成员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同时,从自身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并向全场职工作出了公开承诺。目前我场领导干部没有任何人收受钱物现象。三是健全完善监督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汇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强化了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和约束。目前,极大地提高了全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三、个人廉洁从政情况
近两年工作的主要工作和成效。
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一)加强分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是强化领导,健全机构。为切实加强对党建工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领导,结合实际,及时调整充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了机构健全,责任落实。同时,完善了《××工作规则》,明确职责,明确分工,做到在工作上相互支持、相互监督。二是认真研究,及时部署。在每年××、××等会议上,都认真总结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当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事项不少于4次,农场主要领导还定期不定期地听取专题工作汇报,帮助分析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三是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重点,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每年都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将责任制工作内容进行认真分解细化,明确职责,落实到各部门,明确了各部门具体责任和工作目标。四是督促检查,认真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年度主要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的内容,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与经济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奖惩,使之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做到任务细化、措施硬化、考核量化。在全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执行政治纪律和作风建设方面
积极参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维护班子的团结,带头执行场作出的相关决定。一年来,按照中央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部署和农场的××要求,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大局,组织开展××、××等活动,有针对性地解决好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各项活动,切实加强了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执行力、创新力和凝聚力,增强了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定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目标、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能,切实解决嘴上执行、行动上不执行和执行不彻底、不到位的问题。通过各项活动,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以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体察民情、了解民意,特别是帮助基层理清发展思路,主动为广大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办好事,进一步强化了机关作风的转变,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通过各项活动,全场各级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业上,形成团结一心干事业,齐心协力谋发展,群策群力建和谐的良好环境。
(三)执行廉洁从业规定方面
我时刻绷紧拒腐防变这根弦,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在廉洁自律中带好头,起好表率作用。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农场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注重提高自身修养,不滥用权力、不,严把防腐关口,做到廉洁自律。我积极倡导并身体力行的“三不”要求(即过节不收红包、工程建设不打招呼、选拔使用干部不说情)收到明显的成效,得到上级组织的充分肯定。在抓好自身廉政建设的同时,狠抓班子和队伍的廉洁自律工作,积极推进纪检监察机关改革,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我还充分利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免谈话等方式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使各级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意识进一步增强,干部作风和社会风气明显好转。
(四)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和执行重大制度方面
我始终自觉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注重搞好班子团结,使领导班子形成合力和战斗力。在××领导下,在××支持配合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作为班子一员的作用。在农场的××工作上,我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加强工作的领导与协调,凝心合力促发展。工作中,我坚持讲党性,讲大局,正确处理个人同组织的关系。在重大事项的决策上,我不搞“一言堂”、不唱“独角戏”,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及时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充分听取和尊重不同方面的意见,发挥集体智慧。始终按照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坚持公平公正,不徇私情,珍视和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无论是重大事项决策还是重点项目建设,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公开办事,不搞暗箱操作,更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同学朋友谋取利益,没有私自从事任何营利性活动。
(五)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在干部任用上,我积极配合××,认真贯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不断创新选人制度,建立健全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考察预告、差额考察、任前公示、试用期和干部交流等制度。在干部任用决策前,坚持听取考察人员的考察意见、用人建议以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意见,全面掌握情况;决策时发扬民主,充分酝酿,全面比较,反复权衡,并采取“票决制”,尊重班子绝大多数成员的意见。
三、存在的突出问题、不足和整改措施
(一)不足的方面
一是执政为民的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在推动全场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全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的实践中,关键时刻总是觉得知识不够用,对工作深层的思考和研究还不够,开拓创新的能力还不强,做好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不多。
二是深入基层服务群众还做的不够。浮在上边翻看文件、阅读材料、参加各种会议、听取汇报的时候较多,而直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还不够。
三是对某些具体事务的把握上有待加强。长期以来,我都注重以会议或文件的形式来落实和安排工作,在加强会风和文风的要求面前,如何落实上难于把握。特别是在一些迎来送往的问题上,接待不到位会影响工作的正常推进,在“尺度”的把握上有待加强。
(二)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理论、业务知识的学习,强化自身素质,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把握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坚持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同时,在学习方式的多样化、学习制度的经常化和学习实效性上下功夫,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努力使自己在政治上保持敏锐性,在思想上保持先进性,在认识上保持科学性,在行动上保持超前性。
二是牢记宗旨观念,更加密切联系群众。始终坚持群众路线,树立群众观点,创新群众方法,心系群众,服务人民,更加关注和解决民生问题,灵活运用“三五”工作法,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坚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疾苦,坚持把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作为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促工作的重要依据,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说话办事,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思路上向惠民富民汇集,工作上向为民利民凝聚,作风上向亲民爱民转变,实实在在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
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活动,是我们党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明确要求,是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行动,也是我县一贯坚持的良好传统。今天,县民政局召开全体干部述职述廉活动,并邀请县纪委的领导同志参加,同时还参加警示教育、革命红色教育,这既是对传统的继承,又是形式上的一种创新。
从刚才大家的述职述廉报告看,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目标。2011年,社会福利中心建设、散葬烈士纪念设施集中管理、低保规范化管理等多项工作获得省厅、市局表彰,低保总人数达35000人,年发放低保金1800余万元。五保老人幸福指数全面提升,房间居住空调化,实现了冬暖夏凉;日常生活保障有力,每人每天一包奶、一个蛋。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全面启动,一座集福利院、救助站、老年公寓等于一体的综合服务设施将于年内投入使用。省、市部署的散葬烈士纪念设施集中管理工作提前一年完成,省、市各级给予高度评价。民政资金争取再创新高,2011年,争取各类资金7818.5万元,较2010年的5580万元,增加了2238.5万元,增长40%。全县民政综合成绩在市民政系统位列第一,成绩显著、亮点纷呈。在贯彻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班子主要负责人统揽全局,思路清晰,较好的履行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及广大干部职工勤政廉政,注重自省,各项工作完成较好。
述职述廉活动的最终目的是促进勤政廉政,促进领导干部提高引领发展的能力和管理队伍的水平。要正确看待述职述廉活动,不能一述了之,而要以述促行,以述职述廉活动为起点和动力,在加强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班子建设等方面狠下功夫,争取新的成效,在这里提三点要求。
一、讲廉洁,做一个有自律力的领导。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做《廉政准则》的表率,自觉做到标准更高一些,要求更严一些。要做学习的表率,牢固树立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要做落实的表率。要求一般党员干部做到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首先做到,要做接受监督的表率。切实把监督作为工作和生活的常态,习惯在监督下行使权利、开展工作。
二、讲团结,搭一个有凝聚力的班子。团结出成绩,团结出干部。正职领导要带头维护班子团结,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自身表率作用带动团结、促进团结。作为班子其他成员,既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责,又要摆正位置,做好主要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善于向他人学习,取长补短,完善自身;要以事业为重,以大局为重,自觉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在班子内部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决不能搞“一言堂”,主要领导要倾听全体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发扬民主,正确集中,从善如流,当“班长”而不当“家长”,“高人一筹”而不高人一等。在班子内部创造一个心齐气顺的良好局面,为推动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三、讲奉献,建一个有战斗力的机关。一个有战斗力的机关,必定是一个管理有序、奋发进取、和谐和睦的机关。马克思说过:“人创造环境,环境也创造人”。良好的工作氛围既“宜人”,也“育人”,可以增强凝聚力、激发创造力,形成战斗力。落实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是对党员干部最大的关心。民政工作是直接为弱势群体服务的工作,一言一行关乎党和政府的形象。要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和中心工作,充分履责,心系群众,服务群众,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时刻摆正自已和人民群众的位置,做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忘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要下大气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下大气力解决好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多办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的实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实行意识形态报告工作责任制,长风实验小学校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长风实验小学校部每月向中心学校党总支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别在每月30日前落实。遇到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长风实验小学校支部随时向万柏林区党总支报告。
长风实验小学校支部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一、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
1、建立分析研判机构。
成立长风实验小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付晓波、支部书记魏晶晶担任,副组长由副校长吴红玉、教导主任白春慧、支部委员马小忙担任,成员由长风实验小学校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教师代表担任。
2、分析研判时间。
常规性研判每半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6月中旬和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及时研判。支部全年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
3、分析研判内容。
重点分析研判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存在的重大舆情和重大问题、今后的应对策略等,研判结果以报告形式报长风实验小学校党办。
4、定期通报结果。
长风实验小学校支部每年在各校通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二、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阅评制度
1、阅评领导。
人员由长风实验小学校党支部魏晶晶同志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日常工作由长风实验小学校党办负责。
2、阅评内容。
重点阅评各校德育工作方面、教师队伍考核与管理方面、师德师风方面、学校办学行为方面学校网站和校园广播操等方面。
3、阅评时间。
每季度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下旬、6月下旬、9月下旬、12月下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组织阅评。
三、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联系沟通制度
对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错误思潮和言论,应通过学校管理信息形式,理直气壮地及时进行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1、长风实验小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与各校“结对子”,明确联系方式,建立联系。
2、长风实验小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同各校的交流活动。
3、开展联系活动要发扬民主作风,及时了解教师学生的思想状况,及时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4、长风实验小学校领导班子日常联系沟通工作由长风实验小学校党办负责,建立联系档案,作好记录。
5、联系沟通制度日常工作由长风实验小学校党办负责。
四、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1、长风实验小学校支部负责组织检查考核各校意识形态工作。
2、检查考核每年至少一次,纳入各校年度目标综合考评,与各校述职述廉相结合,统筹安排部署。
3、检查考核内容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4、检查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并向被检查考核对象反馈。
5、检查考核情况要在全校进行通报。
六、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制度
1、专项督查工作由长风实验小学校党办负责。
2、专项督查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在12月份进行,也可根据需要开展督查工作。
一、考核内容
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会议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落实第二次中央xq工作座谈会精神情况;聚焦xq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和兵师党委决策部署,全面深化农牧团场综合配套改革,推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完成重点任务情况;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贯彻民主集中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开展 “访惠聚”活动和“两学一做”、“学转促”学习教育情况;强化“兵”的职能,发挥兵团特殊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和兵地融合情况;推进法治建设的情况进行考核。
二、考核原则
综合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考核责任主体不变、基本内容不变的前提下,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有统有分、统分结合;
2、坚持分类进行、综合评价;
3、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
4、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运用;
5、坚持务实有效、简便易行。
三、考核对象
师市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含二级局、非领导职务干部、援疆干部、挂职干部、“访惠聚”工作组成员、“住连管寺管委会”工作成员以及师市党委直属的副处级、正科级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
四、考核内容运用
此次考核内容主要有师市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团处级试用期满一年干部的考核。采取一次考核,结果多次运用的原则。即对团场团处级干部的考核结果,既用于对干部个人年度考核定等的依据,又用于试用期干部是否通过试用期的依据。
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具体要求
(一)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和定等原则
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由分项考核和民主测评两部分组成。分项考核得分由各分项考核责任单位根据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情况综合研究提出;民主测评得分为得票情况量化分值。
领导班子考核责任单位及分值设置情况如下:
1.团场领导班子考核评价
(1)分项考核(各责任单位,70分)
对团场领导班子的分项考核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组织建设考核、意识形态考核、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安全生产考核、环境保护考核、团场目标管理考核、人口和计划生育考核、团场集聚人口能力、科教文卫、民生建设和工程建设等。
以上分项考核指标由各职能部门打分。
(2)民主测评(组织部,30分)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维护稳定、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深化团场综合配套改革、改进作风、民族团结、向南发展、兵地融合、完成重点任务和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内容。
民主测评意见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设置并量化(好,按照得票率×100%×30计算;较好,按照得票率×80%×30计算;一般,按照得票率×60%×30计算;差,按0计算)。
2.zd系统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考核评价
(1)分项考核(各责任单位,70分)
对zd系统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分项考核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组织建设考核、意识形态考核、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安全考核和履行工作职责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
以上分项考核指标由各职能部门打分。
(2)民主测评(组织部,30分)
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职能作用、推动改革、改进作风、民族团结和兵地融合、完成重点任务和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内容。
3.直属企业单位领导班子考核评价
(1)分项考核(各责任单位,70分)
对直属企业单位的分项考核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组织建设考核、意识形态考核、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利润总额、资产负债率、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安全生产考核和环境保护考核等。
以上分项考核指标由各职能部门打分。
(2)民主测评(组织部,30分)
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职能作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改进作风、企业经营状况、完成重点任务和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内容。
4.对师市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由师市直党工委参照本方案组织进行;对各单位下属处级单位由行业主管部门考核。
5.领导班子考核定等原则
领导班子考核等次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考核等次原则上根据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和“一票否决”等情况综合确定。
(1)评定为“好’’等次的,团场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90分,且无“一票否决”事项;直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90分,且排名在同类班子的前30%,无“一票否决”事项。
(2)评定为“较好’’等次的,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80分,且无“一票否决’’事项。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一般”等次:
①某项工作受到师市以上通报批评的;
②因工作落实不力,发生重大暴力恐怖事件、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事故、重大、系统性区域性质量安全事件、重大财经违规行为且审计整改率低的;
③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民主测评“好”和“较好”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但“差”票得票率不超过三分之一的。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差”等次:
①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低于60分,且排名在同类班子中后15%的;
②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③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民主测评“差”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认定确实存在问题的。
(二)关于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和定等原则
1.领导班子正职考核评价
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各级各部门党政正职采取班子总分成绩的30%和民主测评总分的70%计算百分制成绩。没有班子的各单位党政正职由行业主管部门提供30%的成绩。
2.领导班子副职及其他干部考核评价
(1)领导评价(30分)。团场党委书记、政委根据年度履职情况,商团场党委副书记、团(场)长对班子副职及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按总分30分进行打分评价。机关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商行政正职对班子副职及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按总分30分进行打分评价,无党组(党委)书记的单位由行政正职或负责人对班子副职或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进行评价。班子副职及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的打分工作由所在单位政工部门(或党办)负责,分数确定后,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安排专人于12月30日前报师市党委组织部。
(2)民主测评(70分)。测评内容:德、能、勤、绩、廉。
3.领导干部考核定等原则
领导干部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等次根据领导干部所在班子考核定等情况和干部考核得分等情况综合确定。
(1)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团场领导班子正职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80分、无“一票否决”事项;机关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正职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75分,且排名在同类干部的前40%,无“一票否决”事项;领导班子副职和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60分、无“一票否决”事项。
团场领导班子正职不计入团场领导干部评优基数、评优比例不受限制。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优秀等次名额一般不超过本单位或同类型单位师市党委管理干部数的15%。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①领导干部考核得分低于50分但不低于40分,且排名在同类干部后3%的;
②领导干部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不称职”得票率不超过三分之一的;
③分管工作受到师市通报批评的;
④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负有领导责任的;
⑤有问责情形的。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不称职”等次:
①领导干部考核得分低于40分,且排名在同类干部后1%的;
②领导干部民主测评“不称职”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的;
③违反政治纪律,不按政治规矩办事的;
④有其他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的。
(4)其他领导干部,一般应评定为“称职”等次。
领导班子正职(含二级局正职)定等,由师市党委研究确定,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不提出定等建议;各单位领导班子副职和其他师市党委管理的干部考核定等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党总支)研究提出建议,师市党委组织部结合各单位总体评优比例情况统筹报党委确定。领导班子考核评定为“一般”或“差”等次的,正职和负有直接责任的班子成员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综合评价未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可适当提高评优比例。领导职数较少的处级单位和无主管部门的副处级单位,可按1个优秀名额推荐,由师市党委统筹确定。一级局辖多个二级局或副处级单位的,一般优秀等次名额不超过领导干部总数的15%。师市机关部门副职的评优,按照以总支述职、测评为基础,师市党委综合统筹确定。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确定等次:
①因职务行为以外的错误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
②受一年处分的第二年,或受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
③受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
④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
⑤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检查、调查期间尚未结案的。
(6)师市党委管理的援疆干部不计入受援地、受援单位评优基数、评优比例不受限制。
(7)按照规定有一票否决、兵团干部在线学习任务未完成或其他规定不得评为优秀情形的,相关领导不得评优。
六、各单位团处级试用期干部考核具体要求
对2017年新提任且试用期满一年的干部,进行试用期考核。
1.考核一般采取本人书面述职、个别谈话等方式,全面了解领导干部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重点考核其对试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考核前,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应对领导干部能否正式任职提出初步意见,提前报师市党委组织部。
2.团处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师市党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后,报师市党委书记审批,办理正式任职手续,正式任职前,委托单位党委按规定与试用期干部谈话。
3.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经师市党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提出意见,报师市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用前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
七、考核方法程序
(一)撰写总结述职材料。
领导班子根据考核内容撰写年度工作总结,每项考核内容形成专项报告。年度工作总结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兵团、师市党委决策部署,发挥职能作用情况作为主要内容,简要报告其他考核内容。报告要突出以下方面内容:
1.学习贯彻党的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情况;
2.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兵团改革精神,全面推进团场综合配套改革情况,第二次中央xq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兵团党委、师市党委重要决策部署,推动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完成重点任务情况;
3.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发扬党内民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和行为操守,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开展“两学一做” 常态化制度化、“学转促”、“访惠聚”和“住连管寺”活动情况;
4.强化“兵”的职能,发挥兵团特殊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兵地融合和向南发展的情况;
5.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建设、法治建设、环境保护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
领导干部按照分工全面总结一年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撰写述职述德述廉述学(以下简称“四述”)报告。报告要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参加专题教育活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依法办事情况等作为重要内容。党委(党组)书记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和加强“三支队伍”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党委(党组)成员要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履行党建责任作为重要内容。
领导班子工作总结、领导干部“四述”报告,要突出问题导向,认真查摆谋稳定、抓党建、改作风、促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领导班子工作总结由党委(党组)集体审定,领导干部“四述”报告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审签。领导班子工作总结(不含专项报告)和领导干部“四述”报告提前发参会人员阅读,为考核做好准备。
(二)召开考核会议。
综合考核会议由带队师领导作动员,党委(党组)书记主持,并代表领导班子报告年度总结工作、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报告。其他班子成员及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四述”报告均采取书面形式。上述有关材料要提前印发给参会人员。
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制定参会人员名册、民主评议表、布置会场、印制各类表册、确定联络员等。
各农牧团场及水管处参加述职述廉大会的人员范围是: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纪委班子成员,其他团(处)级干部,机关科室负责人,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部分基层一线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要有一定人数参加(10%左右)。
zd系统各单位参加述职述廉的范围是: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副处级领导干部,各科室主要领导和各垦区领导班子成员,一定数量的“两代表一委员”。
直属企事业单位参加述职述廉大会的人员范围是: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团处级干部,机关全体干部,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师市机关团处级干部的考核主要以党总支为单位,参会范围为党总支全体正式工作人员。
(三)民主测评。
在综合考核会议上,对考核内容进行测评。领导班子正职和副职后备干部会议推荐工作,结合综合考核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一并进行。
(四)评定等次。
根据综合考核情况和责任单位提出的意见,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要求,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基础上,师市党委组织部综合分析形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定等建议方案,报师市党委常委会议审议。
(五)上报材料。
1.各单位党委(党组)根据后备干部民主推荐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集体研究提出团处级后备干部人选。正团处级后备干部人选按照领导班子正职职数1︰1比例确定;副团处级后备干部人选,由各单位党委(党组)按照领导班子副职职数1︰1的比例确定,并上报后备干部人员花名册和登记表。
2.各单位在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组意见反馈情况,上报单位副职(包含其他处级干部、援疆干部等)定等意见。
八、综合考核结果的运用
1.师市党委组织部分别向各单位、各部门反馈考核的相关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当根据反馈情况、结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或专题会议,认真总结经验,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
2.公务员(含参公)单位的领导干部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2号)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3.领导班子确定为差等次的,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组织调整的意见。
领导干部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正职由师市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限期整改;连续两年确定为基本称职的,进行组织调整。
领导干部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视具体情况适时进行组织调整。
4.对综合考核中发现涉及领导干部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分别依据中央《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和兵团《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进行打招呼的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对干部进行及时提醒、批评教育或函询、诫勉谈话以及予以调整、追究责任等。
九、一般干部的考核
一般干部的考核主要是指对师市机关科级及以下公务员、zd系统各单位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已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团场机关科级及以下职务公务员和师市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考核工作主要由师市人社局、师市直党工委负责。
十、其他要求
1.师市党委管理的援疆干部的年度考核,除已进行考核的,其余人员与所在单位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一并进行考核。进疆工作不足半年的,原则在派出单位参加考核(各受援单位要与援疆干部派出单位提前做好沟通,以防出现重复考核和均未考核的情况)。
2.参加“访惠聚”活动的干部年度考核,由“访惠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参加“住连管寺管委会”活动的干部年度考核,由师市党委统战部根据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3.担任多个职务的领导干部,一般在承担主要工作职责的单位进行年度考核。
4.新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按现任职务在现单位进行考核。交流任职的领导干部,由现单位进行年度考核,交流任职不足半年的,其交流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5.参加培训学习的领导干部,在现单位考核,考核期间本人可不回单位进行“四述”,可采取书面形式进行,其学习、培训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其中参加一年制以上学习培训的,不参加“四述”、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
6.挂职锻炼或参加专项工作的领导干部,在挂职期间由挂职或服务单位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或服务不足半年的,由挂职或服务单位提供表现情况,在派出单位考核并确定等次。
7.到龄免职的领导干部,已批准退休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8.师市机关各部门的年度总结考核工作由师市直党工委按通知相关要求具体负责组织落实。
9.团处级领导干部考核结束后,填写“团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由机关各总支、各单位负责统一收集和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师市机关一般干部总结结束后,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由总支统一收集上报师市人社局。
10.各考核组及各单位要及时与师市党委组织部相关业务科室沟通联系,党风廉政建设测评表报师市纪委,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民主评议结果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组织科,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其他材料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干部科。
11.对各单位班子评价的分项责任单位,打分情况请于12月30日前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干部科。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为民、务实、清廉”为目标,围绕市委、市政府及省局、市局下达的各项任务,坚持促进发展和人民满意双优结果导向,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作风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干部作风大改进、党和政府公信力大提升、人民满意度大提高,为实现“全面领先苏中,加快融入苏南,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目标,扎实推进粮食工作,提供有力的作风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切实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
1、从严执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到下基层轻车简从、简化接待,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高档消费;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变相公款旅游;严禁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格执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及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规定;严禁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约束,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自觉加强道德修养,保持高尚精神追求,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
2、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促进党员干部找准“”突出问题,并切实抓好督查整改。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定期接访下访、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等制度,深化“三解三促”,构建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
(二)切实改进机关作风,全面提升服务效能
3、持续推进行政机关服务改革。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岗位工作标准,规范服务项目、办事制度等服务行为。
4、继续深化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网上运行。进一步优化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网上运行管理机制,按照新一轮改革要求,及时调整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项目,完善项目数据库信息;加强网上运行电子监察和法制监督,在对网上运行办件规范性、及时性进行监督的同时,实行“网上网下”双监督,确保所有事项上网运行、督办问题认真办理、咨询投诉及时回复;进一步强化网上运行工作责任,适时对网上运行情况进行测评和考核,并公开通报,全面提高网上运行质态。
5、全面推行绩效管理。按照“目标管理、过程控制、结果导向、持续改进、公众满意”的要求,实施绩效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将考评结果作为评优、提拔、晋级的重要依据。以目标推进、廉洁效能、社会稳定、民主评议、争先创优为主要内容,继续开展“三服务”、“五进五送”、“公述民评”和机关作风评析日活动,比在平时、考在平时,促进机关行政提速增效。
6、认真落实提升执行力十项制度。认真落实否决事项报告制、重点项目和重要工作任务销号制、首问负责制、牵头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奖励举报有功人员等制度,强化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提升机关执行力。结合政务公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行政效能举报投诉受理等工作,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规范管理、强化责任,杜绝慢作为、不作为、推诿扯皮等现象,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
(三)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优化改进作风工作机制
7、积极营造拒腐防变的自律氛围。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加强党风党纪和廉政从政道德教育,促使党员干部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作风。开展廉政文化活动,坚持读书思廉、党课宣讲、警示教育等办法,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8、加强对行使权力的监督。严格落实述职述廉、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等党内监督制度,坚持民主决策和定期工作报告的做法,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制约和监督。强化日常监督,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工作,落实重大事项上会议决定和党务公开,扩大监督面,加大问责力度,追究失职渎职行为。深化风险防控工作,针对“钱、权、物”集中的重点为对象、关键环节,逐步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
三、实施步骤
(一)制订方案,动员部署(3月中旬前)。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订、实施“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工作方案。
(二)推进实施,自查整改(3月下旬—11月)。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关于开展民主评议的有关要求,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把问题整改贯穿始终,切实改进作风、提高效能。
(三)总结考评,表彰激励(12月)。考评结果纳入年度作风效能情况总结评议内容。对先进科室进行表彰,对落后科室帮助排查原因,落实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组织领导机制,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科室负责同志为组员的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健全工作责任和工作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一、注重学习,努力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参加“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活动、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积极主动地学讲话精神、党的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等材料,完成了组织要求的各项学习任务。二是重视思想改造。能主动结合思想和工作深刻剖析自己,努力改造主观世界,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党性原则,提高履职担当的自觉性和能力。三是重视业务知识学习。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国际交流、外事工作培训,坚持各种渠道的自学,掌握了相关政策和大量一手材料,提高了国际交流和把握外事政策及工作规程的能力,努力实现从外行到内行的转变。四是积极推进学习型中心建设。重视抓好中心人员理论学习、业务学习、作风建设和思想觉悟的提高。
二、履职尽责,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1、稳步推进教育国际化取得新突破
一是努力推进联合办学项目有新进展。推动完成了6所国外高校与我校签合作协议。完成了学生留学需求调研设计和分析工作,初步建立中外合作院校及项目资源库。二是国际学生招收准备工作有突破。积极组织调研、申报并获批留学生招收资质,稳步推进招收国际学生的各项准备工作。三是大学生留学研修取得突破。短期交流项目和联合培养学历项目均取得突破,共派出11名学生赴海外合作院校学习交流,为下一步深化合作打下基础。四是认真做好三批次13名的教师海外访学、研修服务工作。五是积极做好管理人员国际化培训的准备工作。2017年,中心积极与多所海外高校沟通联系,做好了管理队伍国际化培训的准备工作。
2、积极构建对外交流合作保障体系
一是积极构建布局合理的外部资源保障体系。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和需求,积极与境外外高校联系,按照优化布局、拓展内容、提高质量、可持续合作的原则,重点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优质教育资源的合作,积极推进建立满足学校发展和多元需求的外部资源保障体系。二是努力推进国际交流合作主体由学校和中心向二级学院转变,构建国际交流合作新机制。通过乌克兰切尔诺维茨国立费奇可维奇大学副校长一行来访,在艺术学院试点二级学院在合作办学中发挥主导作用比较成功。三是积极构建稳健运行的制度保障体系。牵头组织制定七个立项制度建设工作,已经完成两项,目前正在稳步推进留学生教育的五项制度建设。四是重视内控制度建设,加强工作规范。逐步理顺工作关系、规范办事流程和外事接待工作,从制度上防控风险。加强中心自身的工作规范和人员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个人努力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走在前面。
3、立足实际,扎实做好外事服务和宣传工作。
一是认真组织做好因公出访和来访接待等服务工作。协同中心人员完成了19位教师、校领导因公出访各项手续的办理,组织接待了多批次境外高校的校方代表来访,与十几个境内外留学机构进行了深入交流、达成合作意向。圆满完成了接待澳大利亚芒特甘比尔市市长一行来访、刘学忠校长出访、参加省教育厅省外办接待美国陶森大学代表、配合生工学院接待海外专家代表团一行来访等临时性工作。二是组织协调做好师生出境学习、交流、研修、认证和语言培训等服务工作。组织开展了出国师生英语语言培训和出国人员行前教育培训,协同教务处完成对归国学生成绩和证书的审核翻译工作,为国内外我校有需求的学生个人提供了留学咨询服务。三是认真做好新聘外教的管理服务工作。在国家提高外教聘请门坎的情况下,多方联系组织招聘落实了3位外教。积极争取学校和有关部门支持,为外教营造了较为舒适的生活环境。召开外教座谈会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做实服务和管理工作。四是积极做好内外协调沟通工作。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和二级学院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配合外事、台办、安全、公安等部门工作,改善了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六安市有关单位的工作关系。五是认真做好对内外宣传服务工作。争取网络中心支持,及时调整和更新了网站及对外宣传资料,组织设立出国留学微信公众平台和QQ群,充分利用官网、QQ、微信等平台做好对内外的宣传和服务工作, 2017年度中心有3篇新闻报道在安徽教育网刊登,3篇新闻在全国性媒体搜狐网上刊登。六是是积极推进构建“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协调配合”的外事工作格局。
4、较好完成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新增6个校际交流合作项目、组织11名学生到国外相关大学学习交流、落实13位教师赴国外相关大学访学研修、根据学院需求引进语言类外教3人,引荐海外客座(名誉)教授3名,二级学院向学校推荐一人,协助生工学院聘请海外客座教授1人,四项任务均超额完成。管理人员赴境外培训工作,由于人员结构都是机关党政干部组团教育厅未批准,已经做好前期调研和工作方案。
三、重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提高担当服务能力
一是认真落实责任制。按照要求认真落实本单位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和分工负责制,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要求。二是坚持把中心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检查、总结,查找不足,及时补差补缺,积极支持中心党支部开展创建工作和各项活动。三是依靠制度抓落实。坚持周例会制度和政治学习制度,认真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注重完善制度、加强风险防控、强化纪律约束,着力推进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四是带头执纪垂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三十条”和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的有关要求,认真纠正“”方面问题,没有违规违纪行为。努力推进党务政务公开、营造风清气正工作氛围,严于律己,带头垂范。五是努力做好综合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做好安全稳定、考勤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和部门网站管理、保密等工作,层层落实管理责任。六是优化工作关系。注意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所在地有关部门和校内有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努力营造运转顺畅的良好工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