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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7月20日至24日,市政府组织3个督查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方法,对各乡(镇、街道)和市供电公司、市工商局、市农机局、市交通局、市经贸委、市质监局、市水利局、市东山工业管理区、市龙岭工业管理区、市规划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公安交管大队、市公安消防大队、市教育局等14个部门和单位今年以来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思想认识方面。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普遍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高度重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和今年“安全生产年”活动特别是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的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实施。隆木、横市、麻双、十八塘、凤岗、横寨、赤土、龙回、蓉江、东山等乡(镇、街道)及市经贸委、市公安交管大队、市规划建设局较好地坚持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有部署。
(二)工作责任制方面。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普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围绕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以下达文件、签订责任状等方式,层层明确工作责任制。市经贸委、市东山工业园管理区实行领导包片、一般干部蹲点具体企业的方法落实全员工作责任制;市龙岭工业管理区与园区每个企业签订安全责任状;市教育局在全系统实行了学校安全“一票否决”制。
(三)工作计划安排方面。大多数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能根据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做到了既有年度、季度的全面安排,也有针对某一项工作、某一问题、某一薄弱环节、某一特定领域进行专项整顿治理的具体布置。市公安交管大队、市规划建设局能紧跟动态变化情况,及时制定针对性的监管措施。
(四)工作基础建设方面。在机构、网络建设上,隆木、横市、大坪、麻双、唐江、三江、镜坝、朱坊、太窝、横寨、赤土、浮石、龙岭、蓉江、东山等乡(镇、街道)基本保障了经费,强化了安监站的建设;市教育局在赣州市教育系统率先设立了安全监察科,专门负责学校安全监管;市公安交管大队加强了3个农村中队的建设,以应对乡村道路交通安全趋于严峻的态势。在业务培训上,隆木、横市、大坪、麻双、龙华、浮石、龙岭等乡(镇)今年组织了2次以上对村(居)安全信息员的专门培训,市公安局组织了2次基层派出所民警的消防安全监管业务技能培训。在信息管理上,横市、麻双、蓉江等乡(镇、街道)和市公安交管大队、市规划建设局建立了对监管对象的较规范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内容,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研判,较好地发挥了信息支撑保障作用;市教育局通过开发、使用“学校安全台账网络管理系统”,提升了对学校安全的动态管理水平。在日常宣传教育上,市公安交管大队在5个职能科室(中队)专门设置了教育室,用于在办牌、办证和违法违规处理等环节中,加强对驾驶员等相关人员的宣传教育,同时,投入1.8万元专项资金,在市电视台常年播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广告;市交通局通过加强日常的检查,督促运输企业、客运站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员安全学习活动;市龙岭工业管理区通过在园区、企业设置宣传栏强化了日常宣传教育。
(五)“三项行动”方面。多数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能按照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部署和要求,将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摆在重要位置,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以组织实施。对下一阶段工作,一些单位和部门在总结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制定了针对性、操作性更强的措施。市公安局制定了涉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并计划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治理;市公安消防大队为配合推广东山街办坪塘村家具产业消防安全整治示范点的做法,计划在8月底前制作5000张《危险就在您身边》宣传光牒发放至家具生产企业;市公安交管大队制定了《大力整治交通秩序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市工商局通过进一步把好注册登记关口,强化无证无照的执法治理;市规划建设局根据当前气候特点,制定了高温季节保障建筑施工安全的专项整治措施。在“7·3”特大洪灾后,大多数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强化了防范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工作措施。
二、主要问题
从本次督查情况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仍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多数乡(镇、街道)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没有做到日常化、常态化。检查发现,乡(镇、街道)安监员日常工作不是以安全生产监管为主,而是以其他工作为主;一些乡(镇)安监员因工作变动频繁业务不熟,多数村(居)安全信息员往往形同虚 设。这些问题使乡(镇、街道)难于掌握辖区安全生产动态情况,不利于依法依规加强日常管理。
(二)相当部分的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开展工作不认真、不扎实、不深入。个别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还停留在发文、开会层面,在检查档案、资料,特别是检查相关台账中发现,大坪、十八塘、镜坝、朱坊、太窝、横寨、赤土、浮石、龙岭、龙回、东山等乡(镇、街道)各项台账内容不健全、不规范,隆木、坪市、大坪、龙华、唐江、凤岗、三江、镜坝、朱坊、太窝、横寨、赤土、龙岭、龙回、东山等乡(镇、街道)和市经贸委、交通、水利等部门台账内容更新不及时。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普遍存在安全生产隐患台账只有查出隐患的记录而没有整改结果记录的现象,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治理或督促治理不及时、不彻底。
(三)监管方式方法上仍有诸多的不适应。在组织领导方面,多数单位主要领导日常满足于行政命令和听汇报,深入实地调查研究不够;一些监管部门和单位内部缺乏沟通交流,主动协调配合不够,严重地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在宣传教育方面,除依法依规组织任职资格培训教育方面执行较好外,其他宣传教育工作未当作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引起足够重视,工作主动性不强,多数是被动应付,普遍缺乏计划性、持续性。在执法监管方面,对已下达整改指令的但拒不执行的监管对象的处置办法不多、力度不够;各行业领域在查处带有普遍性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中,未树立执法权威性,处置效果不明显。
(四)行业主管和专项监管、部门执法监管和乡(镇、街道)属地监管的联动联管机制难于有效实施。今年只有唐江、浮石、蓉江等少数乡(镇、街道)对自行组织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移送1至2次至相关执法部门处理。道路交通、消防、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实施后,一些相关部门未及时调整和履行好监管职责,出现了监管的空档和缺位。执法部门间职权争执和工作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因协作配合不力、监管缺位,造成行业领域安全问题(隐患)突出、源头治理乏力。道路交通领域,农村地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和摩托车超员现象突出,工程车辆无牌运输、厂内叉车上公路行驶现象突出,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及疲劳驾驶、酒后驾车现象时有发生,公路交通安全“三同步”未按规定实施,增加了隐患治理难度;电力设施保障领域,架空电力线路等设施保护区内兴建建筑物、构建物现象突出,电力、通讯、广播电视线三线交越、搭挂现象突出;家具生产、服装行业等行业家庭作坊式企业点多面广、安全保障条件差、员工流动性大且安全素质参差不齐,特别是服装行业“三合一”现象较严重,消防安全监管难度大;建筑、特种设备、电力安全等行业劳动组织中,无资质承包、无资格派遣现象十分普遍,造成死亡事故多发。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单位要以本次督查为契机,全面总结分析今年以来本乡(镇、街道)、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增补措施,提升监管水平。要坚持每月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认真开展查责任落实、查协调配合、查治理成效、查信息管理、查宣传教育的“五查”行动,推进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二)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各乡(镇、街道)、各工业管理区及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学校、电力、民爆器材、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水利、冶金和防自然灾害的防雷、防洪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部门和单位,从本月始到年底,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三)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督查组下达督办函的意见,各有关乡(镇、街道)、各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认真整改并及时申报验收销号。8月底前,各乡(镇、街道)要以移交安监员所承担的其他工作、规范“十项”台账日常管理为突破口,切实履行好属地日常监管职责。8月中旬前,市安监局要就工矿商贸领域安全监管、市工商局要就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市公安局要就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市公安交管大队要就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市公安消防大队要重点就家具生产企业、服装厂及其他“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市经贸委要就电力设施保护监管、市质监局要就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市教育局要就学校安全监管、市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就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分别牵头召集相关单位(必要时要求重点乡〈镇、街道〉参加),召开专门会议,通报形势,查摆突出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研究制定当前至年底强化监管保障相关领域安全的具体措施,并积极协调组织实施。同时,有关单位要将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移交(报送)至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集中交办处理。9月中、下旬,市政府还将对各乡(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的整改落实情况再次督查。
一、秋种工作进展情况
三合镇:油菜播种计划面积为4050亩,其中育苗移栽3200亩。现已完成播种3100亩,占计划76.5%,其中移栽2700亩,占计划84%;小麦计划面积2800亩,已完成900亩,占计划32%;冬春商品蔬菜计划面积10000亩(其中大蒜3155亩),已完成3900亩,占计划39%,大蒜完成2967亩,占计划94%;马铃薯计划面积2600亩,已完成1600亩(秋马铃薯);绿肥面积600亩,完成200亩,占计划33.3%。
水龙乡:油菜播种计划面积为4000亩,其中育苗移栽3200亩。现已完成播种2600亩,占计划65%,其中移栽2000亩,占计划62.5%;小麦计划面积2400亩,完成200亩,占计划8.3%;冬春商品蔬菜计划面积1500亩(其中大蒜300亩),已完成300亩,占计划20%,大蒜完成300亩,占计划100%;马铃薯计划面积1060亩,完成160亩,占计划15.1%;绿肥面积400亩,完成100亩,占计划内25%。
中和镇:油菜播种计划面积为3550亩,其中育苗移栽2800亩。现已完成播种2200亩,占计划62%,其中移栽1200亩,占计划42.9%;小麦计划面积2600亩,已完成350亩,占计划13.5%;冬春商品蔬菜计划面积1500亩,已完成400亩,占计划26.7%;绿肥面积400亩,完成280亩,占计划70%。
二、兴办示范点情况
三合镇兴办秋种示范点2个,即晨光村200亩脱毒马铃薯高产栽培示范点、姑挂村200亩苔蒜高产栽培示范点,目前苔蒜已栽植完毕,因缺水,出苗不整齐,马铃薯项目现已开始调种;水龙乡兴办了独寨村200亩苔蒜高产栽培示范点,其中有120亩为乡农技站干部承租农户稻田进行高产栽培示范,种植较为规化、连片,现已出苗;中和镇在中和村、庞寨村、姑引村三个村分别兴办各50亩油菜育苗移栽示范、各4亩苔蒜生产示范。其它原计划兴办的示范点,因农户种植不连片或不愿种植,没有办成。
三、秋种工作存在的问题:
1、旱情严重。由于久旱无雨,目前我县各地旱情较为严重,导致群众无法播种或播种后不出苗,影响了秋种生产进度。
2、由于种植效益低下,许多群众已不愿意种植常规作物,纷纷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导致常规作物种植计划无法完成,比如小麦,今年的播种面积已经大面积减少。
为认真做好我县社会保障工作,完善监督机制,促进社会保障监督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今天州检查组的各位领导不辞辛苦到我县检查指导社会保障监督工作。在此,我谨代表XX县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对检查组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各位领导长期以来给予XX社会保障监督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XX县开展社会保障监督检查调研工作情况向检查组的各位领导作简要汇报。
一、检查调研情况
为认真贯彻执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州社会保障监督检查调研工作的通知》精神,更好地摸清家底,堵塞漏洞,找准问题,把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搞得更好、更完善,我县及时抽调人事劳动、财政、监察、审计、民政、地税、人行、邮政等部门人员组建综合调研检查组,于2004年3月24日召开了全县社会保障监督检查调研工作会议,认真传达了有关文件精神,对工作日程作了布置安排。调研检查组在参保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对参保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了整改补缴通知,限期进行了整改,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是:
(一)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检查调研情况
1.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与地税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业务调研情况。我县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与地税部门在征收社会保险费的过程中,严格执行财政部、劳动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联发的财社字〔1998〕6号文件。每年初,社保机构按照当年最低缴费工资,核定各参保企业的缴费人数的工资总额并提供给地税部门,地税部门根据社保机构提供的数据在征收时核定各企业的缴费申报表,然后开出凭证征收,在当年内企业若有人员增减变动,社保机构及时书面或者电话通知地税部门,每月末社保机构凭地税部门收入收据做帐。由于州县两级地税部门、社保机构在收缴上的考核标准不统一,地税部门只要完成当年核定的征收任务,就把收入账门封存,企业缴纳养老基金全部要求用现金缴纳存入地税部门的过渡户,到次年启封账门后再把过渡户的基金转入收入户,致使当年已收到位的基金有一大部分反映不出来,当年收缴的数据不真实。
2.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工作流程规范情况及内控制度建立健全情况。经办机构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对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配备专职的会计和出纳人员,基金的收支、预算、决算和各类收缴台帐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和要求操作。建立健全各种工作流程内控制度和规章制度,加强与地税部门和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主动配合地税部门追收基金。
3.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与财政部门基金缴存划拨工作程序规范情况。每月末,经办机构及时将地税部门收在基金转入户的基金转入财政专户,支出时由社保机构填制社会保障基金用款计划表,报财政部门核实后拨款,财政从基金专户拨款到社保机构的支出户,到年末将社保机构收户和支出户上的所有余额全部转入财政专户。截止2004年3月,养老保险基金结余544万元,定期存款300万元,其余全部在活期存款上,目前定期存款的300万元(是社保机构认为结余较大,长期放在活期上会影响基金的增值,向财政部门提出后由财政部门转存定期的)。
4.应参保单位户数及人数。截止2003年,全县企业职工都参加社会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现有参保户数49户,在职职工1119人,离退休人员——人,并已纳入社会化管理。
5.已破产企业户数、职工总数、提前退休人数。到目前为止,我县没有破产企业。
6.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情况和社会保障待遇、标准确定、支付情况。(1)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情况。对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的检查,在编制“社会保险缴费清册”,委托地税部门征收或自己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未发现擅自调整、更改缴费基数和缴费比率,导致增提、减免社会保险费的问题。各缴费单位已按照规定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每年均核定各企业的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欠费情况和补交欠费情况报地税部门,由各企业填报申报表进行征收。通过深入企业进行实地稽核检查,2002年中发现4户参保单位涉及335位参保人员少报、漏报或隐瞒缴费基数346195元,导致单位少缴养老保险费114244元,工伤保险费3835元,生育保险费2271元;个人少缴养老保险费27696元。2003年中发现5户参保单位涉及389位参保人员少报、漏报或隐瞒缴费基数1241988元,导致单位少缴养老保险310497元,工伤保险费13207元,生育保险费8301元;个人少缴养老保险费99359元。目前,已向需要补缴的企业发出整改补缴通知,限期进行整改。(2)对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标准确定、支付的检查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确定和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时,严格按照各类相关的政策规定执行,未发现违反政策增发或拖欠、减发社会保险待遇、侵犯保险对象合法权益的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放机构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全部合规合法。
(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检查调研情况
1.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工作流程及内控制度建立健全情况。我县医保经办机构在医改启动之初就从强化管理,规范运作入手抓好基础管理工作。首先,规范了就医流程和医保中心工作流程,方便了患者就医和参保单位到医保中心办理医保业务;其次,建立健全医保中心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中心内设5室即办公室、业务室、审核室、结算室、财务室,形成了岗位不混、职责明确、相互监督、密切配合的内部牵制制度,确保了基金的运行安全。
2.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财政部门基金缴存划拨工作程序规范情况。医保经办机构与财政部门基金缴存划拨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执行,基金收支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医保中心在我县国有商业银行(农行)开设了“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进行核算。“收入户”存款月末及时缴入“财政专户”,发生支出时,由医保中心报计划、财政部门审核后从“财政专户”拨款到“支出户”使用,并建立了医保中心、开户银行、财政三方对帐机制,按月对帐,做到帐帐相符。结余的医保基金无购买国债情况。
3.应参保单位户数及人数情况。截止2003年底,全县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共205户6374人,实际参保178户5740人,参保率达90%。按照逐步扩大,阶段实施,分批参保的方法,基本实现了“广覆盖”目标。
4.医疗保险缴费和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确定、支付情况。
(1)医疗保险缴费情况。在检查医保经办机构征收医保费情况时,我县医保中心在2002年、2003年两个年度征收医疗保险费过程中,无擅自调整、更改缴费基数和缴费比率,不存在增提、减免医疗保险费情况。在检查缴费单位申报缴费人数、缴费基数、缴费情况过程中,对报表基础数据进行核对,并进行拉网式检查。通过检查,2002-2003年,发现14户参保单位涉及809位参保人员少报、漏报或隐瞒缴费基数1760239.10元,导致单位少缴医疗保险费105614.35元,个人少缴医疗保险费35204.78元。(2)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确定和支付情况。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严格按照屏政发〔2001〕37号文件确定的标准执行,符合政策规定,无违反政策、乱开口子、擅自扩大基金开支范围和拖欠、少报医疗保险待遇、侵犯保险对象合法权益的情况,支付的医疗保险完全合规合法。
(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检查调研情况
1.严格履行财务制度,规范基金管理运行。实行出纳、会计两人负责制,各自设立自己的帐务。实行月末出纳与银行、出纳与会计对帐制,季末由财政与会计再进行一次帐务相核,做到帐务日清月结,出入清晰明了。自2000年以来,我县就一直遵守“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收支户”从未出现过支取现金,季末全部上缴地方财政,不留余额;“支出户”用于平时发放失业人员的失业救济金,始终遵循专款专用,未发生挪用和用于平衡其它支出的现象。
2.参保单位自查情况。综合汇总参保单位交来的《XX省职工社会保险年缴费工资清册》、《缴费工资总额核查表》,2002年参保39户976人,交失业保险金219274.35元;2003年参保39户965人,交失业保险金218574.30元。大围山宾馆、大围山风景区、石油公司分别解体,未列入检查对象;邮政、电信、农行三家金融部门由州级检查,致使参保单位、人员、所交金额与当年报表数字不相吻合。
3.稽查小组采取“拉网式”稽查结果。抽调相关人员组成稽查小组,对参保单位进行“拉网式”核查,鉴于有些单位只提供几个月的工资花名册,甚至仅供某月。这样就只有采取推算出某单位的工资总额,当然也有个别单位态度非常诚恳,全面提供所需的总账、明细账、记账凭证。通过稽核人员认真细致的核定,排除已解体的单位,最后的核查结果为:2002年参保户39户976人,发现7户参保单位涉及439位参保人员少报、漏报缴费基数744698.44元,导致单位少缴失业保险费14893.97元;职工个人少缴7446.98元,合计22340.95元。2003年参保户39户992人,发现7户参保单位涉及444位参保人员少报、漏报缴费基数1626669元,导致单位少缴失业保险费32533.38元;职工个人少缴16266.69元,合计48800.07元。
(四)民政部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检查调研情况。民政局在开展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城市低保条例》、《关于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8号),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一是领导重视,配备专职人员。县人民政府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每年都将低保配套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配备了低保工作的专职人员;二是加强领导、严格管理、互相沟通,维护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问题,保证低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三是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做好低保对象家庭收入的测算工作,在调查测定家庭收入中,严格按照《XX省民政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定的通知》精神,深入细致地对低保对象家庭收入进行合格测定;四是多轮启动,多渠道帮助下岗职工和失地农民,解决生活问题。由于城镇建设征用土地后,政府帮助失地农民解决农转非问题,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低保对象,符合招干招工条件的录用时优先照顾。近几年来,政府已解决了部分城镇建设失地农民的子女就业就学问题,并对享受低保后家庭仍然困难的下岗职工实行副处级领导挂钩帮扶制度。
(五)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障监督检查调研情况
1.社会保险费征收合法、合规性及转存“收入户存款”或“财政专户存款”情况。地方税务局自1998年8月承担全县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任务以来,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XX省社会保险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和《实施办法》,逐步健全、完善和规范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收、结报和数据统计报送制度,不断加大了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力度。在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收过程中,严格按照社保中心提供的征收清册按月向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征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对缴费人的缴费申报与缴费清册进行核对,及时纠正错误缴费申报。征收方式采取银行缴款和现金缴纳,银行缴款方式征收的费款直接通过微机或手工开具《XX省基本养老保险缴款通知书》,按日缴入社保中心的“收入户存款”账户;现金缴纳方式的费款,针对其金额和业务量较小、缴费时间不固定等特点,在银行开设过渡账户,于月终连同利息,一次性开具缴款书,缴入社保中心“收入户存款”账户。对于所征收的费款月终结统计时,均已全额缴入社保中心的“收入户存款”账户,无截留和提取征收费、管理费、业务费等现象发生。费款的结报采取与税款相同的结报制度,由县局计会股进行审核和监督并联合监察室进行不定期的检查,保证了费款的安全完整,杜绝了隐瞒和转移收入的现象。
2.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履行情况。在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时,严格按照社保中心提供的缴费清册中各缴费企业及个人缴费基数,按月向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征收费款。同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台帐、欠费台帐和缴费(欠费)大户台帐,详细反映各缴费户缴费情况,准确掌握重点费源征收情况和欠费户欠缴费情况。对于欠费企业,每月按其经营状况、经济能力、财务收支状况分别以相应的方式和力度进行催缴。
3.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衔接及社会保险费的及时、定额征收情况。按时向社保中心报送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统计快报月报表,及时核对收入情况,保证收入数字统计的正确性。与社保中心共同开展基本养老保险费稽核和扩面工作,详细了解和掌握缴费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参保和缴费情况。联同社保中心加大欠费清缴力度,已回收的欠费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各企业因资金困难无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形成的每月新欠。2002-2003年,分别完成年计划缴费任务154.76%和100.39%,保证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及时、足额入库。
(六)财政部门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检查调研情况
县财政局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认真落实州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分别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障基金、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基金、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基金、离休干部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6个财政专户,对基金进行了核算管理,并认真执行《预算法》、《会计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等财政法规,保证专户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与完整。
1.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每月及时办理社会保障资金的缴存、拨付业务,实行统一管理,按资金种类分别建帐,分账核算,定期、不定期地向政府报告财政专户的收支和结余情况,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和劳动保障等主管部门及社会的监督,经常与银行和经办机构进行对帐,核对财政专户内资金的收支和结余情况。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由出纳、会计管理、印章分管、职责分明。财政专户基金没有截留、挤占、挪用和用于平衡财政预算,也没有与其他预算内外资金调剂使用。
2.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与经办机构票据传递情况。每月初,财政社保部门认真审核社保经办机构上报的社会保险基金使用计划,审核无误后,按时将基金拨付经办机构,兑现到保障对象,月终,各经办机构按时将所收基金及利息,缴入财政专户,财政部门及时做帐,季末,财政社保部门将财政专户利息单,复印后交经办机构做帐,确保基金金额一致。
(七)开户银行及发放社会保险费用银行检查调研情况
开户银行在工作中,认真组织财务人员及经办人学习文件精神,使其尽快熟悉业务,在受理各有关行政、企业、个体工商户发放的社会保险费用时,做到配合单位,企业财务人员按时、按量、上划和支会参保人员,在外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协助办理银行卡,款到及时入账,保证异地人员支取生活费及各项费用。
(八)对邮政部门离退休费用异地汇款业务检查调研情况
邮政部门受理代汇款业务手续完备,严格按照邮政业务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开展工作。XX邮政异地汇款业务具有规范性和安全性。在自离退休人员生活费发放以来,能够严格按照邮政规章制度,按照与社保部门的协定开展工作,从未发生过故意拖欠离退休人员生活费发放时限,故意拖欠汇款时间,没有截留、挤占、挪用、贪污离退休费用的情况。实现专款专储,开创业务存储账户。使用汇款发放离退休人员生活费时,存储于我县邮政储蓄账户中,实行异地内部业务结算。从而,保证完成了异地离退休人员生活费的发放。多年来,我县尚未发生过离退休人员有理由申告邮政部门的现象,真正体现了邮政部门离退休人员生活费发放迅速、准确、安全、方便,实现了既安全,又方便,既简单,又快捷,既保密,又守信,“人民邮政为人民的服务宗旨”。
二、主要做法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社会保障监督工作的领导,我县于2002年9月26日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主任,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审计、财政主要领导任副主任,民政、司法、药监办、人行、经贸、卫生、地税、总工会、烟草公司、一中、人民医院、自来水厂、电力公司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县级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并结合实际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了委员会成员。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及时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做到主要领导直接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员单位协同抓,确保了检查调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广泛宣传,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检查组不论走到哪里,在工厂、在企业,都及时准确地宣传社会保障有关政策,特别是对企业领导,对于一些不理解社会保障政策的企业领导,耐心、细致地讲解有关政策,并赠阅有关文件,组织人员到公共场所发放宣传资料,增强了社会保障意识,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协作,齐抓共管
积极配合税务部门收缴养老保险费,认真核对相关数据,做到应收尽收,共同制定清欠计划,保证养老保险费的及时、足额入库;配合民政部门做好低保工作,保证低保资金的合理使用;配合银行、邮政、财政部门管理好基金,保证基金的安全、完整和离退休人员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几个部门齐抓共管,及时交换信息,相互沟通,为检查调研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四)建立科学、规范的监督机制,确保社会保障工作的顺利实施
自税务局承当养老保险征收以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严格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及《实施办法》管理基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地税征收后进入财政专户,再由财政专户划拨养老金支出费,其他保险费的支出都制定严格的管理办法,避免基金的流失,确保了社会保障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保险欠费问题突出
随着“五大保险”的全面开展,不同程度地影响了企业的缴费能力,加之企业过分依赖“两个确保”政策,导致部分企业拖欠社会保险问题日益突出。一方面,由于企业效益普遍不佳,无力缴纳社会保险,部分企业不仅未补缴欠费,反而发生新的欠费,造成恶性循环;另一方面,有些企业领导缺乏公仆意识,无视职工利益,彰显现实成绩,以各种理由拒绝缴纳社会保险费,致使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欠费不断加大。此外,尽管生育保险基金额不大,但多数企业都因享受不到此项待遇而以各种理由拒绝缴纳。
(二)社会保险“续保”工作难度大
一是随着县内企业改制步伐的加快,部份企业改制后,出现了大量的下岗失业人员,但由于政策上对“续保”缺少相应的制衡机制,企业的大部分人员没有及时续保,使参保人员流失较大;二是非国有企业还存在着劳动用工不规范的问题,职工人数及工资总额难以核实,加之参保意识不强,企业虽然有很大的扩面空间,但工作较难开展。
四、整改措施及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一)整改措施
针对社会保障监督检查调研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的疏理和分析研究,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社会保险欠费方面,一是利用会议形式,召集企业领导及财务人员、劳资人员进行社会保险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企业领导的参保意识和缴费意识;二是积极履行职责,社保机构人员及时向地税部门提供企业欠费的相关资料和有关情况,社保机构、劳动监察、基金监督、财政、地税等部门组成工作组深入到欠费企业,督促欠费企业补缴欠费;三是对欠费大户,且参保人员年龄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采取“补一退一”的办法,清欠历年欠费(例如:XX大理石厂、县茶厂、双龙茶厂)。
社会保险“续保”方面,一是加大城镇个体工商户及自谋职业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权利和义务的宣传力度,对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的人员,按个体户的性质“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对不按时“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根据有关政策规定,逾期不予补缴中断年度的养老金;二是定期不定期地对参保企业的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进行稽核。查阅企业会计原始凭证后,凡发现企业有瞒报、漏报、虚报缴费工资总额现象的,及时进行严肃处理。
通过对全县53户企业进行全面的社会保障监督调研检查,查出2002年度14户参保单位少报,漏报或隐瞒缴费工资总额2190330.50元,个人少报缴费工资总额1622456.50元,因少报基数需补缴金额185234元,其中:养老保险114244元,失业保险22340.95元,医疗保险42525.05元,工伤保险3853元,生育保险2271元。查出2003年度14户参保单位少报、漏报缴费工资总额6172599元,个人少报缴费工资总额4097333元,因少报基数需补缴金额578458.15元,其中:养老保险409856元,失业保险48800.07元,医疗保险98294.08元,工伤保险13207元,生育保险8301元。限期进行整改的企业15户,现已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11户,补缴社会保险费344028.91元。
(二)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一、工程招投标和物资采购方面情况
根据实际,所有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及大宗物资采购和对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严格根据《物资采购和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法》、《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等相关制度执行,工作规范,程序严格,加强了监督,做到的招投标及物资采购工作公平、公正,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廉洁廉政,有效地降低了经济成本,对预防经济违法违纪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1、工程招投标要严格按照《xxxx建设项目公路工程招投标流程图》的流程操作。交通局纪检组及监察对招投标进行全程监督。纪检组及监察室通过将公布招投标投诉电话及电子信箱等方式,加强了招投标工和的监督。
2、与承包人鉴定建设合同严格依法招投标,在选择合格的承包人的基础上项目法人应按照《招投标法》、《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不违背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本着实事求是、科学公正的原则,就招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通过合同谈判的形式,协商一致达成共识后签订合同协议书。合同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招标人和中标人没有出现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得其他协议。
3、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投标确定中标单位后,建设单位和中标单位及时带有关手续和中标通知,双方单位法人、委托项目管理人(即项目法人或项目经理)到xxx纪委监察局,进行廉政谈话,并签订《建设工程廉政合同》。
4、严格基本建设程序,公路建设及招投标从业单位和人员的管理行为规范,更好地促进了交通工程建设市场体系,提高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进一步加强了交通建设市场的监管。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了“黑名单”制,对违反规定的坚决记入“黑名单”并严格依法处理。
5、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内部控制体系的审计监督健全。建立了科学、有效的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和运行体系。对体系中的关键控制点要重点关注,建立相互协调的岗位职责,建立和完善物资采购管理的决策制度、报价制度、采购制度、验收制度、付款制度、监督制度。使采购部门、保管部门、使用部门相互控制、相互制约、明确职责、规范流程,增加透明度,为专业管理和审计监督提供有效的工作平台,实现廉政的目标。
6、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合理的综合平衡采购计划的审计监督。重点审查交通工程物资采购计划的编制依据是否充分,有无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其中物资采购的范围、规模、数量、品种、金额、有无超标采购或盲目采购情况;特别是新建项目是否立项、有无计委或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物资采购资金来源是否合法、合理、有无挤占挪用情况;是否遵循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有无随意调整采购计划情况。通过巡查了解,采购计划平衡监督到位及时。
7、物资采购招投标环节的审计监督到位有效。一是审查招标程序的合法性审查到位。充分的好了招标准备工作。对招标准备阶段,应审查招标项目的手续,资金落实情况,招标所采用的形式,是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审查招标内容的合规性、合法性以及招标方式相关规定的一致性审查到位。及时审查招标文件的完整性。招标文件是评标及签订合同的依据,应审查招标人是否按规定编制了招标文件,是否了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书,招标文件中所列示的有关评标要求及评标标准的合理性、规范性,招标文件与招标通知书的一致性。同时,严格供应商准入资格,对供应商的供货、售后服务、注册资本等综合实力进行分析、审核,符合条件,并经实地考察后给予准入资格,进入供应商数据库。审查标底价的准确性。标底的制定是招投标工作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也是中标与失标的主要换算量标准,价格的竞争就是决定胜负的关键因素。因此,标底的准确与否将直接影响招投标过程的公正性,影响竞标、评标的准确性。
二是审查开标的严密性到位。开标重点审查投标人的资质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标书的密封完好性、有效性、标的填写格式、标书的递交时间。同时要审查开标程序的规范性,所有标书必须在纪检监察审查及相关部门人员的监督下当众开启。评标小组的组建必须在招标评委库中,评委采取随机抽签方式临时组建,评标委员会组成专家是否在5人以上且为单数,其中技术、经管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资格是否合规。
三是审查评标办法的合理性到位。评标的审查,是招投标审计监督的重中之重,这一过程应根据招标项目的不同类型,重点审查评标的内容,评标的依据,评标的方法和评标的过程,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评标过程平等、公正的对待所有投标者,评标方法和投标报价应采用合理性和科学性,评标过程应保密,不受外界干预,杜绝人为原因造成评标不公平现象。一般采用最低价格中标原则,竞争评标的结果就是质优价廉者中标。但同时注意是否存在投标单位相互串通,抬高价格,共同作弊的现象。
四是审查定标的合规性到位。定标是招投标双方相互选择的结果。中标结果是以签订合同来约束双方的行为,通过严格的履约执行完成标的,从而实现双方的希望目标。定标审查的主要是经评审小组按照法律程序和评标的条件与标准,研究确定的中标单位与招标履行合同订立之前的手续办理过程。审查定标程序、方法的合规性,切实做到优价中标,使定标价格既符合市场行情,又符合交通工程物资采购的效益目标。
五是审查合同条款的完整性到位。采购合同是明确采购单位与供应商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载体,如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双方必须认真签订采购合同。在审查采购合同时,要认真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整,条款中金额、品种、规格、材质、数量、质量、价款、交货时间、付款方式、付款账号、交货地址、运输方式、结算方式、售后服务、采购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赔偿规定等各项内容是否准确。招标文件和询价书是否一致。同时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审计,查实合同的执行率,检验合同交易的经济效果,总结合同管理中的经验和不足,强化合同管理,规避交易风险,提高经济效益。
二、转包分包方面情况
交通工程层层转包分包控制不严,容易造成工程质量难以保证,施工安全难以保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难以保证,交通系统干部的廉洁自律与队伍形象更难以保证,造成各种工程质量低劣、拖欠民工工资、商业贿赂等一系列问题的出现。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纪检监察巡查组通过对各工程项目的实地查看及走访调查,各工程项目对转包分包控制严格,无转包分包现象。从以下几方面有效控制了无转包分包现象的发生。
一是加快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对参与建设的企业事业单位进行信用登记和信誉评价,对社会公布;二是进一步完善项目组织管理实施方式,加快推进设计施工总承包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试点工作;三是进一步引导和培育工程分包和劳务市场,严格资格准入和登记制度,严格企业资质的评审;四是进一步推进监理制度改革,完善监理责任追究制;五是进一步强化行业协会在引导企业诚信自律、创建健康行业文化等方面的职能,促进企业自觉抵制转包和违法分包。六加强对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同的管理。对利用职权指定转包、分包的交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和项目业主单位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无论是否获利,均按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涉及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要按有关规定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直至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同时违规企业和人员将记入“黑名单”,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进入交通建设市场。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设计变更方面
1、工程设计变更控制严格。一是设计变更意向文件上报及时。做到未经书面同意擅自对工程内容(抢险工程除外)进行变更且实施者,其实施部分的费用由实施者承担。如最终变更方案未能通过,则必须将已实施的内容恢复原设计,全部费用由实施者自负。二是每一项设计变更(包括重大、较大、一般、小型设计变更),从变更意向的提出到现场的勘察,方案、费用的确定、以及所有相关会议召开的全过程,组织者都及时通知各相关从业单位的合同部派人参加。各级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项目执行办的合同部负责人或派出人员应按时参加。三是施工单位在收到设计变更图纸后要尽快编写上报设计变更费用文件,如超出设计变更费用文件的上报时限而不上报者,施工单位要按批复的方案来实施变更内容,但费用由施工单位自已承担。四是做到设计变更费用文件的上报要准确,且资料、签字真实齐全,需要实际测量数据来确定变更工程数量的,承包人及各级监理机构要有各自独立的变更前、后相关的各项测量、试验的实测资料及图片,文件中还必须有各自独立的变更工程数量计算及变更费用计算。施工单位缺少部分或全部实测资料,无法证明变更后数量来源的,则该变更虽已成立但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负;如果各级监理单位缺少部分或全部实测资料而无法证明变更后数量来源的,则依据项目办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设计变更程序规范。一是各级监理单位收到设计变更费用文件后,要在审核或审批时限内处理完毕,如超出审核或审批时限没处理完者,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二是对于所有与工程数量有关的变更,必须有设计单位出具的经设计单位签字并加盖变更设计公章的标准的变更设计图纸,且图纸中必须有变更后的工程数量。三是设计变更图纸要求签字齐全,且有设计单位的变更设计图章,签字盖章不全的则被认为无效图纸,不予接收。设计单位接到变更设计通知后,应在《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交通建设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时限内出具变更设计图纸,超出规定时限未交付变更设计图者,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设计单位进行处罚。四是施工单位不得对取消和减少费用的变更项目久拖不报。各级监理单位可依据有关文件和会议纪要,在各自允许权限范围内,对减少费用的变更可直接下发变更令。对超出权限以外的变更可代为办理费用变更相关手续后上报。
四、财务管理及资金拨付方面
1、进一步提高建设单位财务管理的意义和指导思想的认识。明确建设单位财务管理基本任务在政府工程建设中,建设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金;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
2、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是降低建设成本,杜绝浪费与腐败的关键。制度不健全。把关不严,就有可能增加建设成本,甚至给腐败留下空间,给国家造成不应有的财产损失。为使财务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理可依,违规必究,围绕科学,规范,透明,优质,高效管理政府工程的目标,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不仅包括财务审批制度、财务保管制度、费用报销开支内部制度等日常管理制度。
3、及时筹措建设资金,保证工程用款。交通工程式建设单位根据政府下达的年度项目建设资金计划,深入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及时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建设单位应及时向政府计划部门反映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做好项目建设资金计划的申请工作,落实资金来源,确保工程用款。
4、加强工程款支付的审查工作,推进财政直接支付制度,保证专款专用。一是财务人员在审查,办理工程款支付时,应充分发挥监督、审核把关的作用,不仅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还必须依据由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签字确认的工程月进度报表反映的计量情况审核办理,以免超进度支付工程教。二是财政直接支付是指,由财政部门开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帐户体系,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供货施工单位帐户。
5、资金拔付严格。在交通工程建设项目中,各项目资金拔付严格按制度进行,严格按合同约定拔付到位。对工程建设过程出现的问题,依合同严格执行到位。
五、廉政合同执行方面
为避免“豆腐渣”工程,防止“工程建起来,干部倒下去”的现象发生,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坚持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一起抓,质量责任和廉政责任一起担。在交通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中,全面实行了工程建设合同与廉政建设合同同时签订、同时检查、同时验收的双合同制度。为了严格履行廉政合同规定的条款,达到廉政合同的要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局建章立制,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严格依法办事、按章操作,主动接受地方政府、新闻媒体、纪检监察部门及上级领导机关的监督。及时总结、分析廉正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扎扎实实地把廉政建设引向深入。
1、加强制度建设,狠抓源头控制。各工程建设开始前,交通局与局机关和各代表处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工程建设质量和廉政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目标管理,预防腐败现象发生,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从而使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络。各代表处也未雨绸缪,均制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办法或条例,并公布上墙,经常组织职工学习。
2、注重预先防范,全面推行监督关口前移。一是抓岗前培训,筑牢思想防线。在年度工程建设全面开工之前,长江建管局都要抽出时间,对建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做好思想发动工作,强调在抓工程质量、进度的同时,一刻也不能放松廉政建设。交通局结合“三讲”教育、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局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有关廉政建设文件和学习材料,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吸取、的教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切实将党的各项政策、纪律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副处级以上干部全部提交了书面学习体会。
并将有关学习材料及时印发到各工程代表处。一线党支部组织本支部党员和驻现场的设计代表、监理机构中的流动党员一起学习,将廉政工作与工程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开创了参建各方廉政建设新局面。并适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局属各单位组织廉政建设学习、参观,各代表处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
二是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廉政自查和检查。各代表处定期组织学习廉政手册,对照廉政条款进行自查;经常检查执行廉政合同情况,随时提醒工作人员注意自己的言行。局机关领导利用赴一线检查指导工作机会,经常检查各代表处廉政建设情况,使反腐倡廉警钟长鸣。
3、加强思想教育,增强自律能力。(1)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各级干部和管理人员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使大家真正为党和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明白手中的权力每一分都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做到不仁之事不做、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沾,真正在思想筑起一道防腐长城。(2)加强党纪法纪教育。结合工程建设实际,把加强党纪、政纪条规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政策和法纪观念,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对党纪、政纪条规和中央、省委反腐败倡廉的有关精神及交通系统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集中学习讨论,交流学习体会,使大家明确是非界线,明白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做了会有什么后果,不断增强自我保护和拒腐防变的意识。(3)加强警示教育。日常工作中,以全国交通系统和本地区发生的腐败案例为反面教材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学习和案例分析,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重点工程是腐败问题的易发、高发地,面临着许多权钱交易的诱惑,必须从我做起,从细微处做起,筑牢思想防线,增强反腐意识,提高免疫能力。通过不断理论学习、形势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和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等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4、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办事行为。制度是全体成员共同遵守的办事行为和行为准则,是工作顺利进行和工作目标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我处是新组建单位,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客观存在,因此制度建设显的十分重要,必须着力抓紧抓好,力求在制度建设上不留盲点。通过健全的制度规范,使大家在工作中事事有章可循,件件有据可依,以杜绝和减少工作中决策中的随意性,从制度上遏制不当行为的发生,保证建设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5、实施机关效能,争取广泛监督。实施机关效能,就是从工程建设立项到验收交付使用的全过程实现公开透明,杜绝暗箱操作。通过制定科学、可行、操作性强的制约机制,利用先进的网络信息软件系统,保证工程招、投标、工程分包、材料、设备采购、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检测、验收、计量支付、资金使用等公开透明。为确保工程建设过程在“阳光”下操作,一方面争取交通厅驻项目办纪检组对我处廉正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另一方面继续加强与海港区检查院的联系,深入开展“干部优秀、工程优质”共建活动;同时我处在网站上设立了廉正建设专栏,专门开通了网上举报地址,在机关、各施工监理单位安装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通过不同渠道了解工作开展情况,随时接受群众监督。真正建立和形成一整套“政策公开、制度完善、要求明确、管理强化、监督到位”有效的工作体系和长效机制,推动沿海高速公路建设持续、健康、稳步的开展。
6、成立专门组织,强化监督落实。为了确保各项廉正措施落到实处,收到实效,筹建处成立纪检组,其主要任务通过对执行环节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检查监督,在过程中发现问题,在过程中解决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制度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纪检组工作人员要深入到施工、监理单位、各支重办,抓源头、抓环节,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有效遏制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7、建立考核机制,实施责任追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
情况的考核工作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科室的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起来进行。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好的干部,不能提拔任用,不能评为先进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好的科室部门,不能评为先进单位。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及科室部门,按照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六、对今后防止交通工程建设中违纪的几点建议
1、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目前,国家已制定了一些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但还不完善,有的太笼统,操作性不强,应进一步完善。同时,各级交通主管部门、业主、设计、施工、监监理单位都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各项便于操作的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工程合同》、《廉政合同》双合同制。
2、切实建立起交通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在招标审查时,除对施工、临理单位的资质、业绩进行审查外,还要对其能否承担起相应的经济责任的能力进行审查。也就是说,一旦出了工程质量问题是否有能力承担起返工责任,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格追究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建立交通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一要建立健全施工档案。路段、施工队伍、设计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及有关个人档案都要输入电脑,永久保存备查;二要从三个方面落实责任制,一是落实行政责任制,二是落实经济责任制,三是落实法律责任制。
3、领导以身作则,带头遵纪守法。一是在交通工程招投标过程中,领导要带头执行纪律,做到不打招呼,不递条子,不搞权钱交易。二是不搞“领导工程”,不搞“献礼工程”,严格按科学规律办事。三是对属下的工作多一些指导、支持和督促检查,少一些直接干预。四是制定明确具体的岗位责任,明确每个岗位的职权和责任。
4、严格按基建程序办事,防止违纪行为的发生。一是做好各项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防止“三边工程”;二是规范招投标行为,真正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竞争机制。要严格把握交通工程建设和监理市场准入关,资质和资信不够条件的不得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严格实行公开招标,认真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不搞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防止行政干预,杜绝人情风的干扰,严格制止少数发包人违法违规,权钱交易,暗箱操作。三是加强工程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禁工程层层转包。一经发现转包,应坚决制止,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厉的处罚。四是层层把关,把偷工减料、不按规范施工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把好每一个关口,一个环节不合格,绝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为了准确了解**年度全旗**乡镇领导班子考核责任目标运行情况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情况,经旗干部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从8月上旬开始对全旗**乡镇领导班子考核责任目标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实绩考核督查内容
1、农民增收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2、农村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具体包括重点种植业生产、养殖小区建设、动物防疫、人工配种、生态建设完成情况);
3、劳动力转移情况;
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情况;
5、城镇建设与管理情况;
6、环境污染整治情况;
7、城乡低保工作落实情况;
8、政府服务能力发挥,即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情况;
9、禁牧禁垦工作实施进展情况;
10、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11、新农村建设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12、政务、村务公开情况;
13、机关自身建设情况;
14、年内拟办抓大事办实事完成情况;
15、“心系农村、服务百姓”工作实施进展情况;
16、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17、旗直部门在苏木乡镇实施项目完成情况。
(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督查内容
1、贯彻中央四个长效机制情况;
2、深化“三级联创”“双链双推”活动开展情况;
3、大学生村干部工作情况及管理办法的落实情况;
4、村干部值班制度落实情况;
5、村企共建工作开展情况;
6、社区综合示范区工程实施情况、阵地建设情况、“一帮双服务”落实情况;
7、非公企业典型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双扩双创”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8、创新载体建设情况。
二、督查时间
从8月4日开始,到8月10日结束。
三、督查方式
半年督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随机抽查与重点检查、实地走访查看等形式进行。
四、其他事宜
一、督查员条件
督查员是新形势下为加强干部监督工作,完成特定任务而聘用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l、党性观念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3、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监督工作。
4、在职的县处级领导干部或县处级的离退休干部,年龄一般不超65岁。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督查员职责
督查员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督查任务时,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l、了解各县(区)、市直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贯彻执行《条例》、《关于对违反<条例>行为的处理规定》、《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干部制度改革的有关制度的情况。
2、受理反映领导干部严重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对市委和市委组织部责成有关单位和部门调查核实的重要问题,负责督促查办。
3、对严重违反《条例》规定、在用人上搞不正之风的重要案件进行调查了解,提出处理意见;针对产生问题的原因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建议。
4、针对新形势下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管理监督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5、完成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6、督查任务结束后,及时向市委组织部汇报督查情况,并写出书面报告。
三、督查员工作方法
督查员在执行督查任务时,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采取以下工作方法:
1、听取被督查单位、部门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汇报。
2、列席被督查单位、部门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讨论干部人事工作的会议及其他有关会议。
3、约请被督查单位、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谈话;召集有关人员座谈或个别谈话了解情况。
4、查阅被督查单位、部门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讨论干部人事工作会议的记录和干部考察、任免、干部个人档案等有关材料。
5、深入实际,深入基层,联系群众,认真听取各方面的反映和意见。
四、督查员工作纪律
1、严格执行职责范围内的任务,督查工作中遇到重要情况,应及时向派出部门请示报告,不得干预被督查单位和部门的人事任免工作。
2、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3、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保守秘密,不得泄露被督查单位、部门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
五、督查员的管理
督查员由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确定。市委组织部干部调查审理科负责督查员的日常联络、协调和督查情况的综合工作,定期向督查员通报有关情况,提供有关学习材料。
1、督查员由市委组织部派出执行督查任务,必要时可派人协助其工作。
2、督查员实行聘任制,聘期二年。任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见,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3、督查员执行督查任务所需费用,可申请专项经费解决。
当前,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进入旺季。为了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明电〔*〕38号,以下简称《国办通知》)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有关通知精神,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定于*年11月上旬对重点地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进行督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年11月5日至10日
二、督查地区
*****
三、督查内容
1.贯彻落实《国办通知》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危化〔*〕205号),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高温季节后复产验收工作情况;治理"三超一改"情况;开展氯酸钾生产、经营、使用专项治理的情况,对违规使用氯酸钾企业的处罚落实情况;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和监管工作情况。
2.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安委〔*〕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重庆市秀山"10.21"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重大爆炸事故的紧急通报》(安委办明电〔*〕19号)的情况,"打非"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职责、工作部署、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3.今年以来发生的较大以上烟花爆竹事故调查处理和结案情况。
四、督查方法
1.听取所到地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及资料。
2.通过随机抽查企业,检查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检查企业隐患治理的情况。
3.督查工作结束时,督查组向省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反馈督查意见。督查工作结束后,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对督查地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下达整改通知。
五、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督查组组成(略)
六、有关要求
1.被督查地区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汇报的相关材料,积极配合督查组做好督查工作。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督查XX村脱贫攻坚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不当之处敬请批评。
一、XX村基本情况
XX村是XX县15个深度贫困村之一,于2018年出列。全村辖16个村民小组,总人口658户2863人。现有建档立卡脱贫户392户1717人,脱贫不稳定户18户74人,边缘易致贫户7户29人。2020年全村剩余贫困人口18户39人已全部脱贫。
二、督查工作开展情况
自收到XX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迎接国家脱贫攻坚考核工作督导的工作提示》以来,XX镇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研究制定了迎国考“十日攻坚”行动方案,即从11月18日到11月24日,由各村组织分片自查,形成排查台账报镇指挥部,并坚持边查边改;从11月25日到11月30日,组建4个工作组,按照省考流程逐村开展督查抽查检查。
作为XX村分片包村督导责任人,按照县扶贫领导小组安排,我于11月21日到XX村,传达县迎接国考工作安排,要求XX村结合省对县党政脱贫攻坚考核发现问题和XX镇迎国考“十日攻坚”行动方案,再次对所有贫困户和边缘易致贫户逐户进行问题排查和明白人培训,会后现场查阅村级档案资料、迎检准备情况;特别是针对XX村养牛合作项目存在问题,11月23日召集合作社负责人进行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开展整改。11月27日,抽调9名干部组建督查组,我带队按照省考进村入户流程,对村级档案资料、十一类花名册、“六室一点”准备、村级排查整改问题台账、村级访谈准备等进行督查,并分为四个检查小组抽查XX村12个村民组的“三类户”,全覆盖入户边缘易致贫户,查看迎检准备和项目情况等。从督查情况看,未发现“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方面的短板,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村级档案资料方面。按照XX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抓好XX县脱贫攻坚村级档案资料建设有关事项的工作提示》要求完成归档,但仍然存在问题。一是就业台账不精细,如:有工资收入,但务工地点没有到具体的工作单位;二是全员人口花名册信息不精准,如:1人性别登记有误。
(二)档卡袋栏更新方面。绝大部分贫困户档卡袋栏没有问题,但少部分仍然需要继续完善。一是个别部分贫困户生产经营性收入佐证不力,没有调查笔录,缺少佐证资料;二是个别贫困户明白卡未签字盖手印。三是少数建档立卡贫困户收支台账不一致,佐证资料不充分。
(三)扶贫项目方面。XX村2016—2020年度涉及扶贫项目21个,其中在本村实施5个,参与实施11个,参加分红5个,全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经对项目进行排查,除此次省级反馈的2016年肉牛养殖项目存在问题外,涉及XX村的2019年花椒种植产业化扶贫项目,存在实施方式与批复不一致的问题,批复内容为:每户贫困户发放花椒苗30株(如因贫困户不愿种植,结余的花椒苗由村级合作社种植,产生的效益归村集体),实际实施为:每户贫困户发放了15株,剩余15株由村级合作社集中种植。
(四)其它迎检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个别贫困户家庭或个人卫生差,物件摆放不整齐;二是汇报材料中缺少降低疫情防控对脱贫攻坚影响的总结。
三、下步工作打算
通过对督查抽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主要集中在少数几个网格并有以下特点:村干部为网格员的网格问题多一些、县镇下派网格员的网格问题少一些;年龄偏大网格员的网格问题多一些、年轻干部的网格问题少一些;网格员有变动的网格问题多一些、网格员没有变动的网格问题少一些;网格员责任心差的网格问题多一些、网格员责任心强的问题少一些。下一步我将继续按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继续加大对XX村等本人负责的四个村督查力度,确保督导取得实效。
一是督促各村针对入户查找存在的问题,限时整改,确保所有发现问题在11月30日全部完成。同时,在村内组建互助工作组,采取强弱搭配再次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改,重点是档卡袋栏的更新、逻辑关系理顺、佐证材料收集等,切实做好迎检准备。
一、督查督办的责任部门
局办公室是负责机关督查督办的具体工作部门,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具体承办、协办上级交办的督办检查事项。各单位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发挥整体督办效能。
二、督查督办的工作内容
(一)上级及我局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上级及局领导交办、批办的事项;
(三)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决定的事项;
(四)人大、政协有关农业工作的议案、提案;
(五)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签转的督办事项;
(六)上级文件、电报的拟复、拟办事项;
(七)市、县长热线,市、县长信箱,书记110信息平台,及群众来信来访等的调查处理需回复事项;
(八)批评、建议类事项;
(九)其他需要督办事项。
三、督办检查的基本要求
(一)领导负责。督办检查是一种领导职能,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承办部门负责人要按照领导指示组织完成被督查工作,并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三条基本原则:一是一切督查事项立项都要报请督查事项的分管领导批示;二是及时请示、定期汇报,主动争取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三是办结报告须经承办部门领导审核签字方能报出。
(二)部门协助。由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工作的落实。主要负责有关交办、催办、综合、协调和报告结果等具体工作,将督查事项按职能分工和业务范围交由承办部门办理,承办部门要按照领导批示和要求及时办理。涉及多个部门承办的事项各自负责办理,并由主办部门负责协调综合。
(三)讲求实效。督办检查工作要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切实防止和克服敷衍塞责等现象。
(四)注重时限。所有督办检查事项都要及时办理,按时完成,不得相互推诿和拖拉延误。
1、对督办检查事项的办理,凡明确规定报告时限的,要按照要求的内容和时限及时报告。
2、对领导批示需要查办落实的事项,未规定时限的一般应在10天内办结。
3、对人大、政协议提案的承办,没有规定反馈时限的应从收到议提案之日起1个月内,将办理结果回复办公室,书面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人;不能按期办结的可适当延期,但延迟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半个月。
4、对有特殊要求的事项,要特事特办,及时报告查办结果。
5、情况特殊需要延长查办时间的,要及时向主办单位汇报原因和办理进展情况。
(五)有查必果。凡是立项督查的事项,都必须“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确保政令畅通。办结的承办事项,承办部门应及时反馈,有要求的还应写出书面查办报告。查办结果报告必须事实清楚、结论准确;对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重新查报。
(六)定期通报。为推动督查工作的开展和督查事项的落实,必须建立督查工作检查通报考核制度,局办公室将按月向局办公会议通报办理情况,按季定期对各单位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和督查事项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并与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工作挂钩。
(七)注意保密。根据督查事项内容,对需要保密的事宜,在办理过程中,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知晓;对有相应密级的文件资料,要按有关公文保密规定,注意采取保密措施。
四、督办检查的办理程序
(一)责任分解。办公室根据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确定的督办事项,按职责范围分解任务,承办部门办理落实。
(二)督查督办。根据办理时限要求,办公室将采取电话催办、现场督办、会议督办、上门催办等方式进行督查。
(三)协调落实。对分解的承办事项,办理落实确有困难要协调的,一般事项由办公室负责协调,重要事项报请承办单位分管局长协调。
(四)反馈回复。承办部门对督查事项办理结果必须按时限要求,实事求是回复。办公室根据落实情况,汇总向局领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