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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汁饮料调查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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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汁饮料调查报告

第1篇:果汁饮料调查报告范文

一个年销售额仅28亿的品牌为何价值179亿?正如我们所指出,品牌之所以有价值,并非品牌具有广泛的知名度,而是因为它成为了某一品类的代表。品牌的价值由两个因素决定,首先是品牌在品类中的地位,第二是品类的价值。可口可乐能以三倍的溢价收购汇源,其核心的原因,就是汇源符合以上两个条件。同样,戴克公司出售克莱斯勒公司的时候,唯一值钱的部分是在越野车品类中处于主导地位的Jeep,而更为知名的克莱斯勒则几乎一文不值。

可口可乐在此次收购中表现出志在必得的决心,高溢价收购就是直接体现。为何可口可乐如此志在必得?此乃关系到可口可乐公司的企业战略。我们曾经指出,如果品类发生衰退,那么品牌也必然出现衰落,没有一个品牌可以永生。可乐这个品类如果消失了,可口可乐这个品牌也将失去价值,企业唯一也是最需要做的是确保公司的存在和持续发展。从全球的消费趋势来看,随着人们对健康越来越重视,可乐包括碳酸饮料的空间也越来越受到限制,例如在美国一些学校已经限制可乐类饮料销售,可口可乐公司虽然拥有全球5大饮料——可口可乐、百事可乐、雪碧、芬达、健怡可乐——中的4个品牌,但全部属于碳酸饮料,因此可口可乐公司开始布局非碳酸饮料的各个领域。

在中国,茶饮料是非碳酸饮料中可口可乐公司看好的领域之一,可口可乐公司先后六次推出茶饮料品牌,包括天与地乌龙茶、岚风等,几乎无一成功,2008年推出的原叶也十分虚弱。在瓶装水领域同样如此,可口可乐公司先后推出过天与地、水森活等品牌,也没有多少进展,倒是在果汁领域,可口可乐凭借“酷儿”开创了儿童低浓度果汁品类,成为低浓度果汁市场的第二品牌;而独立品牌“美汁源”则成为了果粒橙品类的第一品牌。因此,一旦收购了纯果汁领域的第一品牌汇源,可口可乐就可以主导国内果汁市场。

既然可口可乐如此看好果汁品类的前景与机会,莫非汇源自己看不到?我们认为更为重要的原因在于汇源本身在企业战略上的短板导致汇源的发展陷入瓶颈阶段。

汇源依靠第一个进入顾客心智的纯果汁品牌,成为纯果汁品类的代表,这是汇源强大的原因。鲜橙多成为低浓度果汁品类的开创者。而在果粒橙品类中,可口可乐的“美汁源”占据了先机,汇源虽然跟进推出了“真橙汁”,但是无济于事,可以说最近5年来果汁市场中的新机会,汇源都没有把握住。根据CCTV的《经济半小时》报道,目前国内果汁市场上汇源份额约10%,可口可乐(“美汁源”和“酷儿”)约9%,汇源地位并不稳固。当然,汇源也曾推出过“奇异果王”等产品,反响一般。在此情况下,或许溢价出售是最好的选择。

事实上,外资品牌收购中国品牌并逐渐放弃使用中国品牌属预料之中,这正是外资品牌收购的目的所在:减少一个对手,强化自己对品类的主导地位。时至今日,凡属外资企业收购民族品牌,舆论通常都要关注“保卫民族品牌”的话题,但往往忽视的现实是,大部分民族品牌的短板在于缺乏对路的企业和品牌战略思路,导致品牌发展到一定阶段或遭遇瓶颈,或陷入误区,出售既是无奈之举,也不失为好的选择,娃哈哈与达能的合资、乐百氏的出售无不如此。娃哈哈后来的反悔,重要的背景也正是因为宗庆后改变一贯的品牌延伸的方式发展品牌,推出了“营养快线”等独立的新品牌,开创了新品类,并获得了成功。

在中国商务部驳回可口可乐对汇源收购案之后,汇源对企业战略进行了一系列调整,不再坚守高浓度果汁市场,四处出击。首先,叫停上游果蔬基地建设,高调推出柠檬复合果汁饮料“柠檬me”,把低浓度果汁饮料作为主攻对象。2009年,汇源在成都糖酒会上高调亮相,推出“柠檬me”等三大系列产品。

其后汇源又把目光投向了碳酸饮料市场。2010年汇源集团宣布其斥资50亿打造两款碳酸饮料产品,以此进军碳酸饮料市场。汇源此次推出的“果汁果乐”系列的碳酸饮料,有橙汁和柠檬汁两款产品,其口感与雪碧、七喜等类似。

一年以后,朱新礼再次将汇源的产品触角伸向茶饮料市场。2011年2月23日,汇源集团宣布,以1201万元的价格,竞拍获得“旭日升”全部164枚商标所有权,及“冰茶”特有名称。汇源将在果汁饮料之外,推出旭日升茶饮料。汇源会在碳酸饮料、茶饮料市场有所作为吗?我们认为除非竞争对手犯下巨大的战略错误,否则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从品类战略的角度看,汇源在以上两个品类都没有多少机会:碳酸饮料是一个增长迟缓的品类;而在茶饮料市场,康师傅、统一等品牌已经占据主导地位,“旭日升”作为一个已经消亡的品类——“冰茶”的代名词不仅毫无价值,而且还会让汇源的茶饮料背上负面的认知。汇源的机会甚至也不是低浓度果汁,而是高浓度果汁,这是汇源的优势所在,也是汇源品牌值钱的唯一原因。

2010年上市公司年报显示:汇源2010年销售收入达到37.08亿元,较2009年的28.33亿元劲增30.9%,主要归功于百分百果汁、中浓度果蔬汁销售强劲。据尼尔森(Nielsen)数据显示,汇源果汁于2010年在中国果汁市场继续保持领先优势,在中国百分百果汁及中浓度果蔬汁市场按销量计算,市场份额分别为50.2%和45.0%,稳居市场的领导地位,在中高浓度果汁市场连续四年排名第一。

一个通常会被提及的问题是:高浓度果汁市场目前有限,汇源已经占据了将近一半的市场份额,要进一步提升份额十分困难。事实上,作为品类的领导者,汇源当前的战略重点在于扩大整个高浓度果汁品类,因此汇源必须承担教育和推广高浓度果汁的责任。

第2篇:果汁饮料调查报告范文

咖啡零售巨头在中国的大规模扩张以及新一代咖啡爱好者的诞生,使中国咖啡市场迎来前所未有的春天。事实上,英敏特(Mintel)最新市场调研报告的结果也从侧面体现了咖啡文化在中国的繁荣发展。据报告显示,中国咖啡馆的数量在过去五年内实现翻番——从2007年的15898家增至2012年的31783家。

此外,一成以上(125)的中国城市消费者称他们在过去一年内至少去过一次咖啡馆,四分之一(25%)的人去过两次以上,同时有差不多数量(24%)的人去过三次或更多。五分之一(20%)的中国城市消费者表示他们在过去一年内至少去过5次咖啡馆,而仅有5%的人称没有在任意一家咖啡馆消费过任何产品。

与咖啡馆的蓬勃繁荣相比,茶馆的发展就显得不温不火,茶馆同期的增幅仅为4%,仅从2007年的48842家发展为2012年的50984家。

英敏特亚太地区调查总监Matthew Crabbe说:“咖啡连锁店是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才正式进入中国市场的,随后发展迅猛。而茶馆却始终苦寻出路,希望通过成功的组织结构、品牌定位、特许经营连锁等途径开辟新天地。但最终消费群体仍是旅游者或寻找传统休闲场所的低支出老年人,而非年轻人。与此同时,咖啡馆则积极扩张了门店数量,通过刺激消费者购买更高价值的咖啡、零食和主食来增加其销售价值。”

2012年中国咖啡馆和茶馆的市场总价值从2007年的317.85亿人民币增长至715.99亿人民币。虽然从该数据来看,市场的增长率与预期相比有所放缓,但是总市场价值应该会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英敏特(Mintel)预计该数据在2012年至2017年间将增长70%,达到1216.9亿人民币。

运营成本的增加迫使茶馆改变策略,将市场定位于更高端的消费群体,他们愿意花高价购买茶、食物和服务。事实上,有近半(43%)的消费者将茶馆作为商务交谈场所,茶馆的第二大人群类型则是朋友或同事(59%)的小聚。

“传统茶馆缺乏强大的品牌连锁,而咖啡馆连锁却在蓬勃发展,加之少数几个现有的连锁茶馆将市场定位于非常狭窄的高端老年消费群体,也意味着茶馆难以应对咖啡馆带来的挑战。与此同时,咖啡馆连锁除了卖咖啡外,也开始出售中国茶,这对传统茶馆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这种方式能让咖啡馆轻易赢得更年轻的低收入消费者的青睐,而这类人群正应该是中端连锁茶馆的消费者。咖啡连锁店出售的茶饮料赢得广大年轻消费群体的青睐,这个事实同样也说明了如果茶馆能设法吸引更广大的消费群体,那么知名的特许经营连锁茶馆其实是具有发展潜力的。”Matthew继续说。

第3篇:果汁饮料调查报告范文

生活中我们发现,许多自认为很健康的人走进“B超”室,捧出的报告单上却是这样的结论――脂肪肝。那么,什么是脂肪肝呢?如果因各种原因使肝脏脂肪代谢功能发生障碍,致使脂类物质代谢失调,脂肪在肝组织细胞内储积,就会产生脂肪肝。也就是说脂肪肝实际上就是过量的脂肪在肝脏里面,脂肪在肝内合成增强,分解减弱,同时向肝外移出减少。

当脂肪含量超过肝重的5%或组织学上单位面积中有1/3以上肝细胞脂肪变时,就被诊断为脂肪肝。不过脂肪肝是一种常见的临床现象,而非一种独立的疾病,其临床表现轻者无症状,重者病情凶猛。一般而言,脂肪肝属可逆性疾病,早期诊断并及时进行有效治疗可彻底治愈。

儿童同样能患脂肪肝

谈到成年人患脂肪肝,绝大多数人都可以理解,殊不知在脂肪肝的患者中,除了这些人以外,还有许多“另类”人群,这就是儿童脂肪肝患者,儿童患脂肪肝的情况并非罕见。

随着人们生活方式的变化,儿童脂肪肝发病率不断增高,这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有的女性从怀孕开始就无限制地加强自身的营养,导致热量摄入过高,体重增加过快,使得宝宝在出生时就体重“超标”,造成体内脂肪水平较高。

二是儿童在成长过程中养成不良的生活习惯,例如喜欢吃麦当劳、肯德基等高热量食物,喜欢喝果汁及可乐等高热量饮料,同时体育活动减少,因此导致体重不断增加,脂肪含量严重超标,过多的脂肪也在肝脏内积蓄起来,形成脂肪肝。

对于儿童脂肪肝的预防和治疗其实并不难,关键的一点是教育儿童养成良好的生活和饮食习惯,讲究营养均衡。平时膳食摄入要注意按照膳食营养金字塔的要求,以各种主食类为基础,多吃蔬菜和水果,适当摄入一些优质蛋白质。例如瘦肉、奶制品和豆制品等,并控制油脂类食物的摄入量。

另外还要注意加强体育锻炼。只要在这些方面加以注意的话,就能够有效地预防脂肪肝的发生,即使已经患有脂肪肝的儿童也很容易恢复正常。

小贴士:儿童肥胖伴随症

儿童脂肪肝,多是肥胖伴随症状。调查报告显示,儿童中的肥胖率已经超过了45%,在这些肥胖儿童中,有30%~40%都患有不同程度的脂肪肝。患上脂肪肝后,这些孩子正常的血液供应、氧气供应及自身代谢都会受到影响,造成正常肝细胞被挤压变形,以及肝细胞大量充血水肿、炎症浸润,肝细胞坏死,日久还会逐渐发展成为肝硬化。但需要说明的是,在很多情况下,儿童脂肪肝往往只是肥胖症的伴随症状。

第4篇:果汁饮料调查报告范文

面对全球经济的不景气,巧克力生意却出现蒸蒸日上之势。去年9月上旬在英国伦敦展出的“特产美食展”中,买巧克力的民众源源不绝,令人相当好奇。英国巧克力业者表示,“吃巧克力时会感到很快乐,你可以忘记所有经济上的烦恼,或是工作上的不愉快。”于是,经济不景气的时候,巧克力的生意反而变好,由于消费者没钱出国度假,于是把钱花在巧克力上犒赏自己。巧克力业者指出,“我们在二十年前经济衰退的时候创业,也许民众没钱出去玩,但是又要犒赏自己,所以他们买高质量的小点心。”

去年10月28日,在法国巴黎举行的巧克力沙龙上,模特展示了巧克力时装。当日,第12届巧克力沙龙在巴黎开幕,来自世界各地的130多家巧克力制造商参展。在第14届巴黎巧克力沙龙即将拉开帷幕之际,来自法国巧克力行业工会的消息指出,尽管从美国蔓延到全球的金融危机愈演愈烈,但法国巧克力行业却运转良好,可谓“金融危机难敌巧克力诱惑。”

法国巧克力行业工会一名负责人对媒体表示:“全球都笼罩在金融危机的乌云之下,但是我们却运转良好。巧克力是一种可以让人放心的产品,金融危机以来,我们的销售量未出现明显变化。”据这名负责人介绍,每个法国人年均消费巧克力约7公斤。排在世界第八位。近年来,尽管法国人消费巧克力的数量并未发生很大变化,但对于巧克力的口味和质量却变得越来越挑剔。

这名负责人解释说,现在的消费者都希望吃得更健康、更放心,所以选购高可可含量巧克力的消费者越来越多,人们在购买前都会更加仔细地查看商品标签,以获取可可原产地、配料和制作商等信息。

在为期5天的第14届巴黎巧克力沙龙期间,组织者为前来参观的人们准备了丰富多彩的活动,观众不仅可品尝到巧克力的美味,还可以感受到其中蕴含的文化。据悉每年巴黎巧克力沙龙都能吸引超过10万人次的参观者。

巧克力让人头脑清醒

美国牛仔通常用来处理问题的三种方法是:喝上两口、吃些点心、拿枪应战。俄罗斯《消息报》就此刊发文章说,如今危机来袭也不例外,美国人仍用上述三种方法应对。据统计,美国的巧克力、酒类和枪支销量急剧上升。心理学家认为,巧克力中含有使人感到幸福的荷尔蒙,适度饮酒让人放松,而拥有枪支则给人信心。

《甜蜜的疯狂》一书(书中研究了巧克力的经济学史)的作者史蒂夫・奥尔蒙德指出,巧克力在美国早就享有危机“拯救者”的美誉。大萧条时期,美国人发现原来巧克力是一种廉价而美味的食品。

英国研究人员2009年又给吃巧克力找到一个新理由:巧克力中所含的黄烷醇能帮助提高大脑计算能力。英国诺森布里亚大学大脑表现与营养研究中心主任戴维・肯尼通和同事找到30名志愿者,让他们进行倒数试验。志愿者从电脑随机选取的800至999间任意数字开始,以3为间隔倒数。研究结果显示,在饮用含500毫克黄烷醇的可可饮料后,志愿者们的倒数速度和准确率明显提高。

另外,与未饮用可可饮料前相比,即使连续不停倒数1个小时,志愿者们的疲劳程度也不及从前。不过当志愿者们以7为间隔倒数时,无论是否饮用可可饮料,速度和准确程度都相差不大。研究人员说,这是因为这样倒数更复杂,大脑活跃的部位与倒数3时也稍有不同。

肯尼迪在布赖顿召开的英国心理学协会年会上说,巧克力中富含的黄烷醇能增加大脑血流量,“对于那些难做,需要费脑力的事情来说,它(巧克力)可能会帮得上忙”。他说,有些学生喜欢在复习考试时吃些巧克力,现在看来这的确能给他们带来好处。

研究人员说,试验所用黄烷醇剂量太大,普通人很难从日常饮食中获得。不过,肯尼迪也说充足证据可以证明,普通剂量黄烷醇可以防止功能退化,“你吃富含黄烷醇的蔬菜和水果数量越多,从长远来看对大脑越有益”。

试验的另一名主要参与者埃玛・怀特曼说,研究人员正在调查少量黄烷醇对大脑的影响。研究人员建议人们常吃巧克力、苹果和葡萄,或饮用红葡萄酒、茶和可可饮料补充黄烷醇。其中,黑巧克力的黄烷醇含量高于普通巧克力和牛奶巧克力。

这对巧克力爱好者来说的确是一则喜讯。有调查显示,尽管金融危机袭来,人们节衣缩食,但是对巧克力的喜爱之情丝毫没有“退烧”。美国巧克力销售额预计将持续增长,到2011年达到180亿美元。

零食业振兴在经济萧条时

心理学研究表明,吃零食时,美味感受传递到大脑后能产生一种慰藉,使人们的紧张和焦虑发生转移。白领人士的零食欲望上涨,不知不觉印证了这个有趣的研究结论。

国内调查机构“零点咨询集团”的《2009零点城市生活调查报告》显示,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人们普遍感到压力增大,希望能找到排解坏情绪的好方法,而大多数人首选的减压方式,就是购买香甜的零食。或许你还未察觉,你的零食账单已比往年高出很多。调查发现,45.2%的受访者认同零食具有减压作用,54.9%认为吃美味零食会让自己感到很开心,62.3%会在情绪不佳时购买零食缓解情绪。同时在人们的日常开支中,零食开支不仅没有减少反而走强:56.4%城市居民没有降低零食消费水平,13%居民增加了零食消费。

科学研究表明,饼干、巧克力、糖果、果汁等零食能让人更快乐。巧克力中含有大量的脂肪和糖分,这些成分能刺激人的丘脑下部,而丘脑下部是人类大脑中引起快乐感受的部分之一;同时,巧克力还会影响大脑中的血清素含量,而血清素有助于抵抗抑郁症。

这一现象并不单单发生在中国。尽管美国的汽车业、银行业遭受重创,而许多大型零食生产商的产品销量却有所增长。以年销售额位居北美第一、全球第二位的卡夫食品为例,420亿美元的年销售额证明了人们对于零食旺盛的消费能力。2008年,卡夫食品公司全球净利润上涨16.8%,并在2009年第一季度仍保持着强势增长,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0个百分点。

零食业的振兴往往在经济萧条时发生。1930年代的美国“大萧条”时期,零食业推出了一些至今仍然很受欢迎的甜食。“士力架巧克力条”由马尔斯公司于1930年推出,“图齐”牌棒棒糖1931年问世。“马尔斯杏仁巧克力条”和“三个火巧克力条”则紧随其后,于次年问世。而好时公司在“大萧条”时仍然保持盈利,还为其他行业的失业供了就业机会。

第5篇:果汁饮料调查报告范文

Paraben的应用历史

Paraben一直是个人护理品中应用广泛的防腐剂,因为它稳定,与其他成分配伍性好,价钱也不贵,也比较安全。然而,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欧美市场刮起一股替代Paraben的旋风,著名化妆品技术专家T.Joseph.Lin博士在他的书《ManufacturingCosmetic Emulsions》中这样描述paraben在当时的情况:20世纪70年代以前,Paraben在个人护理品中应用非常广泛,但是70年代的时候,开始有些市场压力,某个公司的配方师便把Paraben从配方中去除,代之以某些植物萃取物,比如葡萄籽萃取液。其他公司纷纷仿效。不幸的是,这类天然成分在配方中并不怎么起作用,导致产品发生微生物污染,最后在市场上失败。后来,大部分公司又重新用Paraben作防腐剂。显然,在70-80年代,真正的“不含Paraben”的化妆品是不持久的,因为没有合适的替代品可以代替。

历史往往会重演。现在化妆品中的Paraben又一次被推到风口浪尖。这件事起因是一份关于这类防腐剂的安全性的调查报告。几年前出现在英国的这份报告认为,Paraben与乳腺癌可能有关系。然而许多专家怀疑这种结论,因为缺乏独立的确实的证据证明这种原因与结果的关系,美国FDA也没有对使用含Paraben的化妆品有任何安全警告。

但是,尽管缺乏确切的研究和清晰的证据,许多美国和欧洲的化妆品公司还是积极地淘汰Paraben,因为,不像20世纪70年代,现在市场上有许多有效的替代品了。这难道意味着Paraben在化妆品中的应用已经成为历史了吗7也不尽然,因为一些有效的不含Paraben的防腐剂也含有合成的化学成分。林博士认为:所谓的“Paraben free”的产品,或者说宣称“Paraben free”的广告是不会持久的。

Paraben的安全性

市场为什么那么积极地淘汰Paraben防腐剂呢?主要缘于对其安全性的担心。近年来对Paraben安全性的关注主要集中于两点。一点是对羟基苯甲酸酯类的苯环,在极低的浓度能被检测出来,而且由于其是亲脂性的,所以可能在脂肪组织中累积起来。另一点是对羟基苯甲酸防腐剂类,特别是对羟基苯甲酸丁酯,在特定的测试系统中已经证实能显示某种模拟女性激素雌激素的能力。从对羟基苯甲酸甲酯到n-对羟基苯甲酸丁酯和异羟基苯甲酸丁酯,雌激素活性随着烃基链长度而增加。近年国外的研究表明,对羟基苯甲酸酯类物质引起雌性大、小鼠子宫重量增加,影响雄性动物晚期发生,降低仔鼠活产比例与体重,使雄性仔鼠附睾数、活动度降低,对羟基苯甲酸酯类物质能抑制[3H]17β-雌二醇([3H]E2)与雌激素受体(ER)的结合,并引起两种雌激素依赖细胞株MCF-7和ZR-75-1的增殖,增力NMCF-7细胞转染(ERE-CAT受体基淘汰因)和内源性(pS2)基因的表达,显示该类物质有弱雌激素活性。

当然,也有一种论点是,Paraben是功能性酯,能被活体组织中存在的酶轻易水解,所以并不会对人体安全和生理系统带来影响。

欧盟认为低碳链的Paraben是安全的,如对羟基苯甲酸甲酯,乙酯限量≤0.4%。多家国际性化妆品公司仅使用公认安全的低碳链对羟基苯甲酸酯类。

Paraben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各国及国际性官方组织的认可。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US FDA)批准Paraben可以作为化妆品防腐剂使用,据统计截至2006年,Paraben在美国仍有很高的使用频度。美国独立的化妆品原料安全性评价专家小组(Cosmetic Ingredient Review.CIR)也对Paraben在化妆品中的使用情况作了权威性结论,即按目前的使用惯例,Paraben作为化妆品防腐剂成分是安全的。欧盟委员会也批准Paraben作为化妆品防腐剂使用。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批准其作为允许添加的食品防腐剂。

在我国,它们也是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广泛用于酱油,醋、果酱,糕点馅、果汁和碳酸饮料等食品中,我国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食用卫生标准GB 2760-2007》中规定最高使用浓度可以达到0.5g/kg(相当于500ppm)。

可替代的植物防腐剂

随着化妆品工业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Paraben的替代研究越来越多,其中,植物防腐的研究异常活跃,究其原因是自然界的天然植物中存在许多生理活性物质,具有抗菌作用。20世纪初,Rippetor等研究证明,从芥菜籽、丁香和桂皮等中提取的精油有一定的防腐作用,从而激起人们对其中活性成分的提取、抗菌效果的评价,作用机制及应用的研究。近年来,我国众多学者也进行了植物源天然食品防腐剂的研究,他们研究了大蒜、生姜,丁香等50多种香辛科植物及大黄,甘草,银杏叶等200多种中草药及其他植物如竹叶等提取物的抗菌试验,发现有150多种具有广谱的抑茵活性,各提取物之间也存在抗菌性的协同增效作用,并作为天然防腐剂在某些类食品中作了一些简单应用。

国际上,EuroCostech公司出品的植物防腐剂EURO-NApre,包含花椒(ZANTHOXYLUM BUNGEANUM)呆提取物,朝鲜白头翁(PULSATILLA KOREANA)提取物,须松萝(USNEABARBATA)提取物三种,100%天然防腐剂,据称有杀菌、抑菌、防腐功效,可以抑制革兰氏阳性菌、革兰氏阴性菌、酵母菌、霉菌等多种微生物。

第6篇:果汁饮料调查报告范文

1.测试你的广告

由于数量增加,效果降低,使得广告成为大量研究的对象,企业家们都希望能事先知道即将推出的广告是否有效,这也是为什么广告研究经费大幅度增加的原因。但广告研究有其严格的限制,当道尔·丹恩·勃巴克公司测试第一批“艾维斯只是行业第二”的广告时,收效甚微。租车的顾客不喜欢那些广告,广告主也不喜欢它们,连比尔·勃巴克本人都对此有意见。但艾维斯新任总裁罗伯特·汤森答应过道尔·丹恩·勃巴克公司,如果道尔·丹恩愿意对艾维斯全权负责,他就一字不改地刊出广告。所以,广告还是照样推出,出乎意料的是得到了强烈反应,时至今日,人们依然记得它的口号:“艾维斯只是汽车出租业老二,你为什么要光顾我们?因为我们更努力。”过了不久,赫兹出租汽车公司的市场占有率由56%下降了6%,而艾维斯的市场占有率则提高了6%,这一来一往之间的差距(12%)几乎是在一夜之间发生的。同时,艾维斯在经过了13年的赤字经营之后,终于开始出现盈余。

你无法测试单一的广告或者营销战术,正如同艾维斯的例子一样,广告测试的结果意义通常不大,因为测试本身包含着太多的人为因素。唯一可以重视真实状况的测试,就是使潜在顾客完全了解战略内容,再探测其反应。在艾维斯的例子里,你必须找出方法让潜在顾客了解媒体将会对广告有何评价,赫兹将会有何反应,以及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如何。

问题在于,你在开展活动之前,根本就无法取得这些事后的资料,因此,如果想要测试战略,你最多只能尽量让消费者了解可能发生的情况。千万不要给顾客看一个广告,并询问他们的意见。这种做法等于要求他们马上变成广告专家。而事实上他们根本就不是专家。结果,这些由潜在顾客转变成的广告专家,很快就会向你提供有关图形、字体、摄影以及标题方面的意见,每个人都喜欢扮演广告专家的角色,不仅如此,这些潜在顾客的自信心还特别强,因为他们确信自己知道什么可以打动他们的心。

考虑一下事实吧!大多数与消费者见面的重要广告活动都经过测试,除非测试效果十分良好,否则,广告主根本不足为奇,在一个特定的市场上,有四五个品牌会进一步寄送自己的市场营销计划,以提高自己的市场占有率,一般来讲,没有一个人的市场占有率会增加,因为整体的总和仍然是100%。从最纯粹的意义上来看,市场营销和战争一样,是一场零和游戏。如果某个品牌的市场占有率增加,则至少有一个品牌的市场占有率降低。

市场营销的成功需要正确处理心理与数学障碍,因此,你在对所有消费者测试时都要格外小心。因为矛盾在于:计划本身的新奇性与独特性越高,其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而测试反应良好的概率也越低。

2.了解潜在顾客的反应

尽管我们这样建议,但在你投下数百万美元经费之前,你还是希望能够了解消费者的反应,以下是我们对于应寻找什么资料的一些建议。

忘掉调查报告里的数字吧!那些都是在不自然的气氛下对潜在顾客提出经过设计的问题,所得到的只能是不自然的反应。例如,问:你是否会花150美元去买一盎司名叫“激情”的香水?(其隐含着的意思是:你是否很笨?)答:不会。(其隐含着的意思是:我没那么笨。)当然,“激情”在香水战场上是个大赢家。

其次是品牌延伸的压力。品牌延伸的作法之所以能继续活跃在美国企业舞台上,乃是因为它的测试结果良好。想象你坐在一面镜子前并回答这样的问题:“在皮尔斯伯里微波爆米花与波普秘诀微波爆米花之间,你会购买哪一种?”在波普秘诀出现之前,你从未听到过这个名字,所以,你会很自然地回答:“皮尔斯伯里。”结果,皮尔伯斯伯里波爆米花销售失利,而波普秘诀却大获全胜,仅次于“顾维尔”爆米花。

在市场上阻碍品牌延伸的是混淆因素(皮尔斯伯里代表生面团,而不是爆米花)。而在小组讨论会上,使品牌延伸得以形成的则是潜在顾客的完美主义倾向,没人愿意承认他会把爆米花与生面团弄混。

3.选择有趣的战术

评估小组讨论或消费者调查有什么秘诀呢?

首先,你必须确信你的战术思想相当有趣。有趣但令人憎恶比受欢迎却单调乏味要好得多。就爆米花而言,皮尔斯伯里是一个非常平凡而不恰当的名字。至于波普秘诀,至少它暗示了配方中或包装上可能有某些秘诀,“听起来似乎相当有意思。”有趣的定义与新鲜一样,一项观念必须“有所不同”方能称得上“有趣,”如“人咬狗”之类。当人们暴露出不同的观念时会有什么反应呢?他们会认为相当有趣,但同时也会加以拒绝。被新奇的东西所吸引并加以拒绝,这本来就是人的天性。

广告公司最了解运用新鲜有趣的手法,来突破媒体的干扰。不幸的是,他们解决创意问题通常是将差异性放在不相关的因素上,而不是放在战术观念本身,一般地讲,他们无法改变战略,因为它是在自上而下的经营模式中根据顾客的意愿而制定的。这就是为什么你会在电视上看到这么多荒谬情节的原因。

以“五十铃”为例,它最近推出了一系列骗人的广告,号称骗子大王的乔·五十铃竟然把他的“五十铃”开上了圣母峰。不可思议吧!他是如何做到的呢?很简单,他加装了雪地用的轮胎。消费者能从这些荒诞的广告中了解到什么呢?当然,他们记住了荒谬的情书,忘却了真正有意义的信息。

当有人说他在昨天晚上看到了一个相当棒的电视广告时,接下来你也许能猜得到,他通常会说:“我不记得产品的品牌名称了,但我可告诉你有关广告片的情节。”难怪许多人记得乔·五十铃,但却记不得为什么他们应买他的车子。尽管五十铃每年的广告费达3000万美元之多,但它在美国汽车市场上,这二者的年销售量都超过60万辆。

韩国现代汽车公司的汽车年销售量在25万辆以上,连奥迪、优格的销售量都超过五十铃。那么,近年来最受崇拜、最受赞扬、最受尊敬的广告活动是什么?答案就是乔·五十铃的系列广告,真是令人啼笑皆非。

如何才能使战略有趣呢?当然是需借助自上而下的思考方式。自下而上的思考模式,并不会使你的战略看起来有趣。你会先选一个有趣的战术。“比萨饼买一送一”是有趣的,“孩子,快快长大,来热烤的汉堡包店”也很有意思。当然,有趣本身产品或服务密切相关,而且,既然广告是市场营销战的重要战术武器,那么,创意本身也必须是有趣的广告创意。这就是为什么广告战术引导企业战略的原因。

4.测试业务人员

好设想通常不容易为业务人员所接受,因为他们太接近市场,了解的情况也比较多,以致他们和潜在顾客一样都是这方面的专家。对于业务员来说,试图用快刀斩乱麻的方式对潜在顾客造成冲击的战术想法有点过于简单。那么,你是否想摆脱业务员而专心致力于潜在顾客呢?倘是这样,你冒的风险可就大了。若业务员不全力支持你的计划,那么不论计划如何宏大,你还是无法顺利实施。因而,向业务员测试计划时,隐含着推销给他们的意思,而不是征求他们的意见。如果无法说服他们的接受计划,那麻烦可就大了。

你应该把能够打动人心的东西,统统放进你的推销战术里,甚至包括你的满腔热情。业务人员非常喜欢一场成功的业务会。如果你顺利地说服他们,他们也会尽力去说服经销商或最终用户。不过,这可是一次严峻的考验。

5.测试新闻界

你很难打电话问丹·拉瑟是否喜欢你的市场营销新计划背后的战略。你必须以间接的方式来做这件事,关键是你必须自问“这个观念有没有新闻。或许它根本不会出现在7点钟的新闻节目,甚至连周刊的第七版也没有刊登,无论如何,最有效的观念通常都具有新闻价值。当百事可乐推出斯莱思时,全国媒介争相报道,因为它是第一种添加10%果汁的碳酸饮料。当IBM推出一项广告活动,将自己定位为“更大的屏幕”时,美国主要媒介都忽略了这项活动。更大的屏幕?IBM是一家营业额540亿美元的巨人,并且,它已比所有竞争者加总起来还要大,因此,或成为“更大的屏幕”有何新闻价值?

当艾维斯推出“艾维斯只是出租汽车行业第二”的观念时,引起了人们的兴趣,新闻界纷纷予以报道,甚至连美国副总统都开玩笑说,自己必须“更加努力”因为“我只是老二”。

6.了解竞争者

如果你想事先了解竞争者对你的作战计划的评价,那么从拉瑟或汤姆·布罗考那里得到反应还算是相当容易。你顶多只能把计划交给每个主要竞争者过目,如果每个人都说“我讨厌它”,则你所拥有的只是一个“可能的”赢家。问题是你不太可能这样做,不过,还是有办法做类似的事情,那就是所谓的逻辑检查。

为了检查你的主张的逻辑性,你可以把陈述颠倒过来,看看它的反面意义是否符合你的主要竞争者。艾维斯只是出租汽车业的老二,所以我们必须更加努力,这句话反面的意思是什么?赫兹是出租汽车业的老大,所以居功自傲吃老本,不必太努力。对艾维斯来说,这则广告简直太棒了,如果潜在顾客甚至认为赫兹柜台人员也这么想,他会采取相应的对策。

“在空中与众不同”是美国航空公司的口号,该公司居航空业第二位,让我们把它颠倒过来,看看老大的情形会是怎样。“在空中无甚特殊”,联合航空公司不特殊?事实上,联合航空公司曾大作广告宣传它飞往夏威夷以及其他特殊的地方。因此,“在空中与众不同”并未使美国航空公司一步登天。问题是,你知道这就是美国航空公司的口号。实际上,它也并不适合该公司所处的竞争状况。

7.测试产品大类

“战略先行”最危险的地方是这些人相信品牌延伸可以导致一个独立自主的生命。自上而下的企业会接受一个延伸的品牌,并给他一个独立的市场营销部门、业务人员以及广告预算。上述这些东西,健怡可口可乐都有,此外,它还有一个独立的广告公司,但是,软性饮料饮用者看一看健怡可口可乐,心里想的是“没有卡路里的可口可乐”。这些独立的经营方式使得可口可乐业务人员误以为他们拥有两个品牌,但事实上,他们所拥有的只是两种不同的口味。对于标有相同品牌名称的产品你都需加以测试,因为在潜在顾客的心目中它们是联系在一起的。健怡可口可乐的成功,是以可口可乐的牺牲为代价的,由于低糖软性饮料的销售量大幅度增加,所以两者之间的消长关系并不太容易观察出来。

“米勒高品味生活”、“米勒淡啤酒”以及“米勒生啤酒”只是同一个品牌的三种口味,其中之一的销售提高,其余二者的销售就会下降。“库尔斯淡啤酒”也是同样的情况,当它销售上升时,库尔斯一般啤酒就走下坡路。这也充分说明了二者之间的关联性。于是,“库尔斯淡啤酒”广告里所使用的银弹,终于找到了它要打的目标:库尔斯普通啤酒。

第7篇:果汁饮料调查报告范文

关键词: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开发区 产品开发 SWOT分析

1、西安工业园区发展的现状及特点

1.1 发展现状

西安工业园区发展基本呈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为国家级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建成国内一流、中西部最大的的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城为目标,加快集中新建区二期、西部电子社区、软件园、医药工业园、生物医药科技等园区的开发建设。发展科技含量高的新兴产业,培养电子信息、生物工程和新医药、光机电一体化和新材料等支柱产业。第二部分为国家级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坚持“产业以工业为主、企业以外资为主、产品以出口为主,致力于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方针,积极发展出口加工园区,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和企业技术创新步伐。第三部分为西安曲江旅游度假区,以皇家园林风格为主调,恢复曲江水面,逐步建成集风光、休闲、娱乐、会议、美食、购物为一体,具有盛唐文化特色、设施完备、服务标准高的一流旅游度假区。

1.2 发展特点

1.2.1 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发展新兴优势产业

优先发展微电子技术、软件技术、计算机与网络技术、通讯技术、开发应用网络技术和流通领域信息化技术。重点进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生物疫苗、加快基金工程、细胞工程、生物化学新产品、基因芯片、生物育种、生物制剂的研制开发。重点发展模糊变频技术、新型数显装置、先进扫描成像系统、光电医疗器械等产品。重点研究高性能复合材料,重点开发污水处理、环境监测等环保设备和产品。

1.2.2 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努力提高产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

促进高新技术产业与传统产业的嫁接、融合,坚持实施品牌战略,扶优扶强。调整淘汰一批落后技术、资源消耗量大、污染严重的企业。运用高新技术对现有的装备工业进行技术改造,加快交通运输设备、高压输变电成套设备,矿山、冶金、筑路等专用机械设备等行业的技术进步。加快形成皮革工业体系;开发碳酸饮料、果汁饮料等优势产品,加快果品深加工,重点开发方便食品和休闲营养食品;开发低污染和无磷系列洗涤用品,高档保健名牌化妆品。

2、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开发区的SWOT分析

西安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开发区位于古城西安西南方向,东邻长安行政新区,南依巍巍秦岭,北接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连高新区新型工业园,规划面积28平方公里。郭杜系古长安重镇,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其中以佛教净土宗香积寺,中华文字之根仓颉造字台,周穆王陵最为著名。郭杜资源丰富、地势平坦、交通便利、人文荟萃。是难得的投资热土和风水宝地。

2.1 优势分析

区位优势:东连长安区政府和大学园,北接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邻秦岭北麓旅游带和西安“三园”。210国道和长咸公路在园区中心交汇通过,北接西安绕城高速公路,西-汉、西-户高速公路。郭杜境内地势平坦、交通四通八达,子午大道、西沣公路贯通南北,西长安街、韦郭公路、学府大道连接东西,与环山公路,绕城高速及西安三环相连。西部大道从开发区北边穿行而过,把西安高新区、西安航天科技产业基地和整个开发区紧密联系起来;多条公交线路穿行其中,可以快速地到达西安中心城区。“八水绕长安”中的潏河、镐河、皂河穿境而过,具有丰富的地热资源。

政策优势:市级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单位,西安市赋予郭杜镇人事管理、项目审批、土地使用权和户籍管理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品牌优势:是陕西省唯一一个以教育科研及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为主导的省级开发区。近年来,郭杜抓住改革试点的契机,把促进体制改革和经济增长方式根本性转变,推动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引进资金、集聚产业、增加税收、解决就业和带动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在长安发挥了积极作用,郭杜先后被授予“全国乡镇企业东西合作示范区”、“全国乡镇企业科技园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集体”、“创建全国文明村镇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文化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全国文明村镇”、“全国发展改革试点镇”。郭杜镇还被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列为“可持续发展的中国小城镇项目试点镇”。

人才优势:园区紧邻西部大学城,聚集了文史、理工等各个层次的人才,而且,庞大的学生群体具有较大潜力的消费能力。高等教育产业蓬勃发展,已初步形成了以西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安邮电学院、西安外国语大学、陕西广播电视大学、西安美术学院和西安政治学院等陕西乃至全国著名高校为龙头的科教产业集群。文化科研产业方兴未艾,已有陕西日报社、华商报社、陕西师大出版社、陕西省档案馆、国土资源部西北勘查设计院和西安城市规划院等重大文化科研项目签约入驻,文化及科研产业初具规模。数十万师生集聚郭杜,知识、人才、信息充分涌流,为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大的人力资源和智力支持。

2.2 劣势分析

园区特色化不够明显,产业结构没有形成差异化的竞争优势,虽紧邻西部大学城,但没有发挥出10万大学生的巨大消费潜力;没有发挥出园区位于长安区中心位置的优势,现有的产业结构没有成为长安区的核心;韦郭路横穿园区东西,阻隔了南北人流的往来,不利园区的整体管理;西沣路纵横南北,庞大的车流量同样阻隔了园区东西人流的往来,给园区的整体管理造成了极大的不便。

2.3 威胁分析

长安园区众多,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开发区恰好被其他园区四周包围,区域竞争很激烈,而郭杜园区本身特色不足,难以形成差异化竞争,实现中部突破的难度很大。

2.4 机遇分析

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开发区由于区政府的迁入,可形成区域政务中心,对整体招商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园区众多的试点单位形成独特的品牌优势。此外,园区的西北相交于长安科技产业园,竞争的同时形成了独特地“园中园”效应。

3、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开发区发展建议

3.1 准确定位市场

通过对西安整体园区的分析,现有园区几乎涵盖了高科技、信息化、新型建材、食品饮料加工、日用化工、贸易等产业,为了避免同质化竞争,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开发区市场切入点以专业化为主,着力打造教育科技产业品牌。开发区在产业定位上以高等教育、科研中心和科技产业为主要目标。在引进大学的同时,引进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引进高新技术和高附加值产业的入驻和建设,并全力建设三大基地:教育产业基地、科技产业基地、文化商贸产业基地。到目前为止,除了旅游发展带以外,整个西安园区市场上还没有一个真正的专业化园区。

3.2 争取政府支持力度,增加投资渠道及美化投资环境

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等方面简化审批程序,并在政策制定上予以倾斜和特殊扶持。加大省、市各级政府的财政支持力度,设立专项资金,积极争取各种贷款,运用市场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建设市政公用设施特许经营。进一步完善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美化市容环境,不断优化投资环境。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开发区进一步加大市政公用设施的配套力度,完善开发区的基础设施配套。大力整治各种乱搭乱建及街道门面牌匾等现象,加强对开发区公园、绿地、景观、广告等公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加强对开发区范围内道路、电信、电力、照明等设施的巡查、维修、保护力度。积极做好市容监察工作,创建卫生标兵路段,为开发区营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加强规划土地执法,维护开发区良好的建设秩序;实行投资环境追究制度,加强对投资环境的投诉处理;狠抓项目落实,着力推动项目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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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张桂花.西安卫星城城市问题及其发展构思[J].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学报,2007,(3).

[6]洪聿燕.购物导向型工业旅游研究[J].产业与科技论坛,2009(18).

第8篇:果汁饮料调查报告范文

近几年来,“食品添加剂”的日子是真心不好过啊。

它们的迅速“蹿红”,除了占据了各大主流报纸杂志的版面以外,更多的是引来了人们质疑与惊恐的目光。

它们一次次被推到风口浪尖,每一个“家族成员”的曝光,都让人们为自己的健康感到揪心。

人们开始慢慢地对它们失去了信心,开始排斥一切食品添加剂,开始谈“剂”色变,生怕下一个“中招”的就是自己。

曾经有个人在网上发起了关于“是否禁用面粉增白剂”的调查,结果是90%以上的参与者都要求禁用面粉增白剂。这给了主管部门巨大的压力。有评论家表示,如果搞一个“是否禁用所有的食品添加剂”的调查,结果或许也一定会是禁用食品添加剂以压倒性的优势取得胜利。

既然人们如此齐心,食品添加剂也确实给我们带来了诸多困扰和恐慌,干脆就禁用这些让人揪心的食品添加剂吧。

如果没有食品添加剂将会是什么情形?

我们将再也吃不到火腿肠、香肠、熟肉罐头等熟肉制品。熟肉制品之所以受到人们的广泛青睐,是因其能够满足人们对肉制品的口味和口感的要求,且易储存、携带。而这些熟肉制品所具有的这些特点都是依靠食品添加剂来实现的。肉质品中容易滋生致病细菌,为了抑制这种细菌的生长,肉中会加入防腐剂;为了保证口感良好,在加工过程中就需要加入一些磷酸盐之类的物质来保持肉中的水分不易流失。熟肉制品有不同的风味,这就需要在制作过程中加入一些香料,来达到人们对肉制品口味的要求。如果没有食品添加剂,这些熟肉制品就无法生产。或许,我们可以用烘干或者风干这类传统方法生产制作香肠。或者为了保证肉的品质,将肉用油炸过之后,再密封起来。这些不用食品添加剂制作出来的肉制品倒也能吃,只要多加一些盐就可以保证肉的品质,但是即便这样腌制之后也会产生致癌物质。那么发明了“传统方法”制作熟肉制品的古人为什么就没有得过癌症?或许古人即使得了癌症,也会被当作“疑难杂症”来医治。现代科学的统计数据和试验已经证实这些“传统”和“无添加”的肉制品,会明显增加患癌症的风险;而我们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只是存在具有“潜在”或“莫须有”的致病因素的可能性。

肉制品吃不成了,那么买点饼干糕点之类的干粮吧。很遗憾,这些东西也没法生产了。且不说为了易于保存加入的防腐剂,为了好看使用的色素,为了口感良好加入的增稠剂等等,即使现做现吃的馒头或者面条,也还是需要面碱才能做出来。虽然先人们可以从湖水、泉水甚至草木灰中得到“天然的面碱”,但是它们的化学结构跟工业生产的面碱一模一样,也还是食品添加剂。更糟糕的是,这些“天然物质”中,还可能附带着砷、铅等重金属成分。虽然这些有毒物质的含量有限,可是跟工业生产的、有良好质量控制的面粉改良剂相比,毕竟潜在风险还是要大很多。

味多美、85度C也不能再经常光顾了。少了膨松剂、发酵改良剂、酶制剂和食用碱等食品添加剂,面包、蛋糕以及提拉米苏、焦糖布丁这类的甜点就不能正常生产了。当然依然可以制做自然发酵或不发酵的面饼,像是当年游牧部落随身携带的主食,以及我们先民们出远门包袱里放的烙饼,这种烙饼虽然能供果腹,但对于口味就不要有太高的奢望了。

早上急着上班,去胡同口或者路边早点摊买早点的习惯,您也为了“食品安全”戒了吧。好吃的豆腐脑,必须要有凝固剂,不管是石膏、卤水还是葡萄糖酸-δ-内酯,它们都是食品添加剂。豆腐脑、豆花、豆腐以及以豆腐为原料的各种食品,也都将成为“非法食品”。我们就只能凑合喝点豆浆或者粥,再配上几根油条了。可是油条更糟糕,传统的油条所使用的明矾,本来就含有“神经毒剂”――铝,虽然说含量小,但它也对人体无益。而那些后来开发出来的“无铝油条”,则需要更多的膨松剂。

馒头(含酸度调节剂)、大饼(含膨松剂和酸度调节剂)、油条(含膨松剂)、豆腐脑(含葡萄糖酸-δ-内酯)、面条(含酸度调节剂)……这些食物都将不复存在。当然仍可以用米饭和米糕类食物填饱肚子,但不能再配上可口的酱菜了,因为少了防腐剂,绝大多数佐餐小菜都会迅速霉变。

现成的吃的没有了,喝的就更不复存在了,巨大的饮料工业也将面临崩溃。因为饮料里,防腐剂、保鲜剂、乳化剂、香精,这些物质都是不可缺少的。如果饮料都没有了,那就只能喝水了。而“纯净水”,其实也并不“纯净”――它必须经过灭菌处理。任何的灭菌技术,总会有一些“助剂”残留下来。虽然这些助剂不在食品添加剂的范畴内,但是它们的作用也与食品添加剂差不多,都是为了实现某种特定功能而使用的“化学物质”。既然添加剂没有了,那么助剂也就更不应该存在。盛夏之际,只有老祖宗传下来的茶水将是唯一可饮用的消暑饮品。没有了乳化剂、增稠剂,我们再也吃不到香甜诱人的冰淇淋了。

现在看来,没有了食品添加剂,几乎所有的加工食品都将不复存在。所以,当我们消除了一切食品添加剂,那么还有什么东西可以吃?如果不禁用食品添加剂,我们还要继续与苏丹红、瘦肉精、三聚氰胺“打交道”吗?让我们先追根溯源了解一下何谓食品添加剂。

了解食品添加剂

其实,早在两汉时期人们就开始使用“食品添加剂”了。

相传豆腐的出现归功于西汉淮南王刘安,他是西汉高祖刘邦之孙。刘安非常孝顺,他的母亲喜好食用黄豆。一日,母亲卧病在床,淮南王便命人将黄豆磨成粉,加水熬成汤以便让母亲饮用,但又怕食之无味,因此加了点盐来调味,没想到居然凝结成块,而这也正是豆腐的雏形。由于刘安是位炼丹家,因此当豆腐雏形出现后,他便与方士们共同试验,经过多次研究之后,终于发现石膏或盐类可使豆乳凝固成豆腐。

豆乳到豆腐是经历了一个“简单”的化学反应的。由于黄豆中含有大量的蛋白质,蛋白质团粒被水簇拥着不停地运动,形成了“胶体”溶液。如果要使胶体溶液变成豆腐,就必须加点“料”。所加入的石膏其实就是硫酸钙,它能使分散的蛋白质团粒很快地聚集到一块儿,形成白花花的豆腐脑。再将豆腐脑的水分挤出,就有了最终的成品――豆腐。这种点豆腐的方法流传至今,并且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现代工业化生产的豆腐不再使用传统的盐卤,而是使用葡萄糖酸-δ-内酯来凝固豆腐,所生产出的就是我们熟悉的内酯豆腐。

镇江有道著名的菜肴,名叫“镇江肴肉”。有关于这道名菜的来历还有一个遥远的传说。相传在三百多年前,镇江酒海街有一家夫妻酒店。一天店主买回四只猪蹄,准备过几天再食用,因为天气炎热怕猪蹄变质,便用盐将其腌制。但他万万没有想到,妻子会误把为父亲做鞭炮所买的一包硝当作了精盐。直到第二天妻子找硝准备做鞭炮时才发觉,店主知道事情的原委后,连忙揭开腌缸一看,只见蹄子不但肉质未变,反而肉板结实,色泽红润,蹄皮呈白色。他为了去除猪蹄上硝的味道,一连用清水浸泡了多次,再经开水锅中焯水,用清水漂洗。接着将处理好的猪蹄入锅加葱姜、花椒、桂皮、茴香和清水焖煮。店主夫妇本想用高温煮熟猪蹄解其毒味,没想到半个时辰(一个小时)过后锅中却散发出一股极为诱人的香味。之后“硝水”就成为了制作“镇江肴肉”的配料之一。硝水是含有硝酸钾或硝酸钠的溶液,属于食品添加剂中的护色剂,使用护色剂的目的就是为了让肉制品在食品加工、保藏过程中不分解、不破坏,呈现良好的色泽 。

不仅在我国,在国外也是如此,人们会在日常的生活中“巧遇食品添加剂”。

欧洲有做梨子酱的传统。但是去皮捣碎的梨很快就会变成褐色,不仅难看,味道也会受到影响。有经验的主妇会在其中加入一些柠檬汁,这样梨子酱就能保持“新鲜”的颜色。不仅是梨, 其实苹果、香蕉、土豆等去皮之后,都会很快变色。变色的原理是:水果蔬菜中都含有不等量的多酚化合物。去皮之后,这些多酚化合物就暴露在了空气中。它们很容易被氧化,生成一类叫做“醌”的化合物。这种化合物很容易互相连接,成为“褐色素”,从而使这些食物变色。此外,许多多酚化合物被认为“营养价值高”,变成褐色素后其价值也就随即失去了。而柠檬汁中含有大量的“抗坏血酸”。它可以把“醌”还原为初始的多酚状态。也可以直接被氧化,从而消耗掉多酚周围的氧气,以此来保护多酚免受氧气的攻击。这样,抗坏血酸牺牲了自我,保护了脆弱的多酚,使其保持本色。这里的柠檬汁,起到的就是食品添加剂中“抗氧化”的作用。在食品工业中,用柠檬汁效率不高,又很麻烦。现在人们已经知道了它的作用机理,当然就可以直接添加抗坏血酸了。在超市销售的果汁和蔬菜汁中,很多就添加了抗坏血酸来保持色泽和风味。

追溯食品添加剂的发展我们可以总结出,要成为食品添加剂就要符合三点:其一,它是一种加入到食品中的物质,因此,它一般不单独作为食品来食用;其二,它既包括人工合成的物质,也包括天然物质;其三,它加入到食品中的目的是为改善食品的品质,改善食品的色、香、味,以及满足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

其实食品添加剂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了许多便利。比如防腐剂,在食品工业时代之前,人们只能就近购买食品,需要长途运输或长期保存的食物只能采用腌渍、烟熏、风干、发酵等手段。防腐剂的出现使得过去难以保存的食品可以实现长途运输,甚至人们足不出户就能品尝到世界各地的美味。以前食用油、麻花、坚果等食品经常会有哈喇味,现在这种情况就少多了,正是因为我们有了抗氧化剂。而糖精、安赛蜜、阿斯巴甜等这些甜味剂,它们的甜度比蔗糖高得多,使用这些甜味剂不但可以降低食品成本,减少能量摄入,还能够满足糖尿病人对甜食的渴望。

这样看来食品添加剂也不是“毫无用处”,有人会说,既然我们离不开食品添加剂,那我们不要那些坏的食品添加剂,只留下好的食品添加剂不就可以了。这又说错了。实际上,食品添加剂必需是经过严格的安全性评估,并且以“法”的形式规定了它可以在哪些食品中添加,其最大使用量是多少。它是一种安全性很高的食品配料,并无好坏之分。现代的食品工业的发展是绝对离不开食品添加剂的。公众谈食品添加剂色变,更多的原因是混淆了添加物和食品添加剂的概念,把一些非法的食品添加物的罪名扣到食品添加剂的头上。我国政府从来就没有允许三聚氰胺、苏丹红、瘦肉精成为食品添加剂。没有获许可的添加剂就是非法添加剂,这些非法食品添加剂在食物中出现完全是那些不靠谱的企业为了谋取自身的利益而造成的乱象,不过不用担心,这些黑心企业也会得到法律的制裁。现在,既然我们对食品添加剂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并且也知道我们离不开食品添加剂,那么就让我们来消除误解吧。

误解一:苏丹红、三聚氰胺、瘦肉精是“问题”食品添加剂

很多人误认为苏丹红、三聚氰胺、瘦肉精都是食品添加剂,其实这种误解的根源在于混淆了添加剂和食品添加剂的概念。添加剂是一个大门类,食品添加剂只是其中的一个集合。添加剂的种类很多,它还包括饲料添加剂、药品添加剂、涂料添加剂,还有汽油添加剂等。

三聚氰胺是水泥添加剂,是塑料添加剂,是涂料添加剂,但非食品添加剂。

瘦肉精是一类药物的代名词,它属于肾上腺类神经兴奋剂。把瘦肉精添加到饲料中,的确可以增加动物的瘦肉量。但国内外的相关科学研究表明,食用含有 “瘦肉精”的肉会对人体产生危害,长期食用则有可能导致染色体畸变,诱发恶性肿瘤。因而,它也不是食品添加剂。

苏丹红的化学成分中含有一种叫萘的化合物,这种物质的结构决定了它具有致癌性,所以它不是食品添加剂,而属于化学染色剂。

误解二:保质期的长短与防腐剂的多少有关

购买牛奶的时候我们会发现牛奶的保质期各有不同,贮存方法也不同。有的即使放在冰箱里面贮存保质期也只有3天,有的却可以放在常温下保存45天。很多人可能觉得能存放45天,必定是大量防腐剂在发挥功效。其实,认真阅读牛奶盒的配料表你会发现,即使没有添加任何防腐剂,有些牛奶也可以在常温下保存很久。这是因为常温牛奶在加工过程中采用了物理方法进行无菌处理。也就是采用UHT的方法(超高温瞬时灭菌),将食品瞬间加温至137℃并停留约4秒钟,不但能够有效杀灭微生物,还能最大限度的保证营养成分不流失。

而且,常温液态奶的生产和包装都在严格密闭和无菌的设备环境中完成,对卫生、温度、湿度甚至气压都有明确要求,以减少和避免生产、包装过程中微生物的污染。因此,并不是所有的包装食品都需要添加防腐剂,才能为我们提供长久的保鲜功效,以避免微生物和我们“争抢”美味。

误解三:食品添加剂越多,毒性越大

数添加剂个数是个有趣的现象――“一支雪糕有19种添加剂,25克蛋糕含17种添加剂,中国人每天吃近百种添加剂,长期食用会对身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特别是对儿童来说,危害尤其严重。”这是不了解食品添加剂的媒体不负责任的报道。因为正规企业需要按国家规定把使用添加剂的情况标注在商品包装上,而这却被当成负面新闻进行报道。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归根结底是要看用了多大的量和吃了多少,通俗地说就是“剂量决定毒性”,与使用的品种数量没有必然联系。只要符合标准的要求,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是有保障的。

可能会有人担心,多种食品添加剂同时食用会产生可怕的后果。科学家的确没有把所有可能的食品添加剂组合拿来研究一遍,也不可能这么做,因为 2000多种食品添加剂就可以有亿万种组合。但是科学家对每一种食品添加剂都要进行严格细致的风险评估,并通过留下足够的安全系数、严格规定其使用范围和使用量的方法来确保安全性。

对食品添加剂安全性的评价就已经考虑了“大量”的问题,这个“大量”可以形容为“把食品添加剂当饭吃”。通过动物实验得到不产生任何不良影响的剂量,再除以保护系数(一般是100倍),作为对人体安全的剂量。而“长期”更是以“终生”、“每天”的长度和强度来衡量,加上上述的保险系数作为制定标准的科学依据,因此只要按标准使用,其安全性都是有保障的。

然而,长期大量吃某种食物仍然可能存在健康风险,任何食物都是这样,哪怕是“无添加”的。比如媒体报道的长期喝碳酸饮料喝死人了,但这并不能怪饮料里面的食品添加剂,饮料中“纯天然”的蔗糖能量摄入过剩可能才是主因。某环保机构的《中国9城市儿童食品添加剂摄入情况调查报告》指出:零食中的食品添加剂对儿童健康不利,这也是对食品添加剂的误解,真实情况是零食摄入过多,会影响孩子正常膳食营养摄入,这当然对健康不利。

误解四:全球有统一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规范

经常会看到这样的报道:“某某添加剂在欧盟禁止使用,而中国还在使用”,也有些报道会说,“在国外的限量是XXmg,而我国限量比国外高”。实际上无论哪个国家,无论哪种食品添加剂,批准使用的前提都是经过科学的风险评估,认为其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后才会被准许使用。至于某个国家让不让用、如何用,那只是管理上的取舍。

有些食品添加剂是我国特有的,仅在我国范围内允许使用,比如竹叶抗氧化剂、茶绿色素、茶黄色素等。我们有些食品添加剂的限量是严于国际组织或发达国家的,比如我国果冻中使用山梨酸钾(防腐剂)的限量是每千克0.5克,而欧盟的限量是每千克1克。还有一些食品添加剂是国际标准或发达国家允许使用的,而我国并未批准使用,比如过氧化苯甲酰(面粉增白剂)在国际标准以及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的标准中都可以使用,而我国已经禁用。再比如焦糖色,我国不允许用于面包中,而欧盟是允许用于麦芽面包中的。国际标准允许TBHQ(抗氧化剂)用于食用冰中,我国则不允许使用,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

误解五:“不含防腐剂”、“零添加”的食品最安全

一般消费者认为“不含防腐剂”、“零添加”更安全,一些商家也瞄准了这一点,使用这样的描述来迎合消费者的心理,同时还能保证自己的产品卖个好价钱。

实际上,防腐剂主要是用来防止食品腐败变质,否则有些食品还未出厂就坏掉了,甚至还可能产生毒素。从这一角度讲,防腐剂使我们的超市货架更丰富,也使我们的食品更安全。而且凡是国家标准允许使用的防腐剂都经过安全性评价,规范使用不会给消费者的健康带来损害。

也有一些天然食品本身就不需要添加任何防腐剂,因为它们不会给腐败微生物提供宜居环境来“生儿育女”,比如蜂蜜(高糖)、方便面饼(干燥)、腌渍食品(高盐)等,因此这些食品声称“不含防腐剂”完全是一种营销策略。

至于“零添加”就更不靠谱了。首先,完全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在现代食品工业环境下已经很难找到,至少在整个加工工艺链条中完全不使用加工助剂几乎不可能。其次,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本来就有保障安全的作用,“零添加”绝不可能在安全性上变成“优等生”。当然,只要消费者愿意为这个营销噱头买单,这样的产品就会继续在市场上生存。

误解六:催熟剂也是食品添加剂

你一定还记得小时候,为了尽快地品尝到甘甜的柿子,会将青色的柿子放进米缸中等待它们快点变甜的乐趣吧?原来,将要成熟的植物会释放出乙烯而促进果实的成熟,而乙烯作为植物“成熟激素”的秘密被揭开后,人工合成乙烯就被广泛用于水果催熟了。

这种催熟的过程或者说是这种为了催熟而发生的“化学反应”,并不属于食品添加剂的范畴。它只是农业生产的一个重要环节,目的是为了保证蔬果的品质。

误解七:绿色食品绝不含食品添加剂

如果通过以上对食品添加剂的了解,你还是对它心存芥蒂,而转头选择绿色食品,以此来避开食品添加剂的话,那么你就又错了。

绿色食品和不含食品添加剂是不能够划等号的,不要被“绿色”二字误导。绿色食品是按照特定的生产方式生产的,是对具有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的总称。类似的食品在其他国家被称为有机食品、生态食品或自然食品。在我国,绿色食品被分为A级和AA级两个标准。A级绿色食品为初级标准,是允许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物质的,也就是可以使用人工化学合成的食品添加剂。AA级绿色食品为高级标准,在食品的生产、加工过程中不允许使用化学合成的食品添加剂但可以添加天然的食品添加剂。所以即使选择了绿色食品,还是逃不开食品添加剂。

大多时候,人们的恐慌都源自对事物的不了解,因此不应当横加指责那些不了解的食品添加剂。当我们了解了食品添加剂,就会发现它其实并没那么可怕。所以别再为食品添加剂的问题揪心了。

教你看懂那些拗口的专业名词

柠檬酸,柠檬酸钠,无机磷有磷酸,乳酸钙,硬脂酸镁,微晶纤维,糖精,安赛蜜,阿斯巴甜,甜蜜素,苹果酸,酒石酸,罗汉果甜苷,山梨酸钾,亚硝酸盐,乳酸,胡萝卜素,叶绿素,紫胶红,胭脂虫红,日落黄,胭脂红,柠檬黄,谷氨酸钠,琥珀酸二钠和L-丙氨酸磷酸三钙,二氧化硅……这些看似熟悉又陌生、像天书一样存在的专业名词都是食品添加剂。

目前我国食品添加剂有23个类别,2000多个品种,包括酸度调节剂、抗结剂、消泡剂、抗氧化剂、漂白剂、膨松剂、着色剂、护色剂、酶制剂、增味剂、营养强化剂、防腐剂、甜味剂、增稠剂、香料等。虽然我们不能把这个庞大家族的“家谱”细数出来,但是可以先读懂这些常见的食品添加剂,做到心中有数。

柠檬酸、柠檬酸钠、苹果酸、酒石酸、无机磷有磷酸、乳酸钙、碳酸钾,这类物质经常会出现在可乐、七喜这类饮品的配料表中。他们属于酸度调节剂类,是用以维持或改变食品酸碱度的物质。

亚铁氰化钾、硬脂酸镁、磷酸三钙、二氧化硅、微晶纤维素这五种物质是我国允许使用的抗结剂。它们一般添加于颗粒、粉末状食品中,防止颗粒或粉状食品聚集结块,保持其松散或自由流动的状态。如:制作冰淇淋时会加入抗结剂,防止冰渣的形成,改善其口感。

糖精、安赛蜜、阿斯巴甜 、甜蜜素、罗汉果甜苷,它们是甜味剂。这些食品添加剂会经常出现在糖果、蜜饯、果脯、饼干糕点的配料表中。还要特别指出的是,我们平时食用的蔗糖不属于食品添加剂。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患有苯丙酮酸尿症(PKU)的人群不适合食用含有阿斯巴甜的食物。因为苯丙氨酸(PA)是阿斯巴甜的主要合成物之一,它是人体必需的氨基酸。而患有苯丙酮酸尿症的这类人群不能对苯丙氨酸进行正常代谢,并且过多的摄入苯丙氨酸会对他们的大脑造成损害。

山梨酸钾、亚硝酸盐、乳酸、对烃基苯甲酸,他们属于防腐剂类。看到亚硝酸盐请不要惊恐,它是安全型的,毒性仅为食盐的一半。

胶姆糖基础剂是用来制作口香糖和泡泡糖的食品添加剂,它赋予口香糖和泡泡糖等胶姆糖起泡、增塑、耐咀嚼的特性。这就是泡泡糖和口香糖在口腔中不溶解、不粘牙,而且会随着牙齿的咀嚼任意改变形状的奥妙所在。

食品膨松剂,它们的作用是使产品发起形成致密多孔组织,从而使制品具有蓬松、柔软和酥脆的性状,如在生产膨化食品时,可按照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硫酸铝钾(钾明矾)或硫酸铝铵(铵明矾)就是常用的膨松剂。

在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等食品中使用的茶多酚就是天然的食品抗氧化剂。食品抗氧化剂的作用是防止或延缓油脂或食品成分氧化变质,提高食品稳定性。常见的抗氧化剂有茶多酚,生育酚,丁基烃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烃基甲苯(BHT)。

羧甲基淀粉钠经常出现在冰淇淋、雪糕、酱制品的配料中。它们的作用是提高食品的粘稠度或形成凝胶,从而赋予食品黏润、适宜的口感,并兼有乳化、稳定或使其呈悬浮状态的作用,是一种常见的增稠剂。

着色剂又称食品色素,是以食品着色为主要目的,是赋予食品色泽和改善食品色泽的物质。如常见的天然色素:胡萝卜素,叶绿素,紫胶红,胭脂虫红,微生物类色素红曲红等;化学合成着色剂:日落黄,胭脂红,柠檬黄等。

木瓜蛋白酶、α-淀粉酶制剂、精致果胶酶、β-葡萄糖酶等被称为酶制剂。酶制剂的应用可提供新的食品品种,同时还可以简化原有的生产工艺,增加产品产量,改善产品品质,降低原材料消耗并消除环境污染。食品酶制剂的独特之处,就是可以催化食品加工过程中各种化学反应,改进食品加工方法。在食品工业中,酶制剂主要用于淀粉加工、乳品加工、果汁加工、烘焙食品、啤酒发酵等。

二氧化钛――你不仅可以在食品添加剂里看到它,也可以在修正液的配料表里看到它。它是一种色素,是世界上最白的东西,1克二氧化钛可以把450多平方厘米的面积涂得雪白。基于此,一般食品只用上一点点就可以增白了。二氧化钛,无毒无害,不会在人体蓄积。当然,不合格的二氧化钛含有铅、砷、锑、汞这些“面目狰狞”的坏东西。

第9篇:果汁饮料调查报告范文

内容提要: “生物剽窃”是近些年国际环境法和国际知识产权法的热点问题之一。来源于发展中国家传统社区、组织或族群的传统知识和遗传资源给发达国家的商业机构带来了巨大的利益,但是资源所有者却很难分享其利益。先从引入“生物剽窃”的含义和国内外现状入手,分析现有国际法在对抗“生物剽窃”问题上的不足,提出在现有专利法律体制下保护遗传资源的设想,最后分析我国防治“生物剽窃”的立法现状和可以采取的对策。

为了获取高额的经济利益,发达国家不惜踏遍世界每个角落去获取生物资源和传统知识,并加以商业化利用,将由此产生的技术申请知识产权作为自己的稀有财产加以保护,于是便产生了“生物剽窃”的问题。

一、“生物剽窃”的含义及现状

(一)“生物剽窃”的含义和特征

1.“生物剽窃”的含义

对于什么是“生物剽窃”,国内外不同学者对其的不同概括散见于各种学术论文和著作中,不同的定义有不同的侧重点。

有些定义强调行为的“未经许可”或行为本身的“不恰当”。如有人将其定义为未经来源地社区的知情同意(其中知情同意还包括达成惠益分享的安排)而获取当地生物多样性资源(或和与之相关的传统知识)的行为[1]。牛津英语辞典将生物剽窃定义为:被认为是对发展中国家的一种剥削的生物勘探(About Biopiracy参见http://www.captainhookawards.org/biopiracy.最后访问:2006年4月。)。海外还有一些学者将生物剽窃界定为:“来自先进国家跨国公司或研究单位的研究人员前往南方国家取用遗传资源后,回国取得相关专利或进行其他商业利用,却未对该南方国家及当地住民给与适当的补偿或回馈”[2]。

这一类描述虽然能呈现出生物剽窃的客体及其因“未经同意”而导致的“不适当性”,却仍然过于笼统,没有说明获取遗传资源以后做何用途;或者只说明了获取行为“未予以补偿”,而没有对随后的专利申请是否正当做出判断。

另外一些定义侧重强调将获取的资源为基础的成果“去申请专利”,在现代知识产权制度下,将成果合法地纳入自己的财产权范围下这一行为。如有人将其概括为“未加补偿的商业化利用发展中国家的生物资源或者相关的传统知识,以及为基于这些知识或者资源的所谓发明办理专利这类行为”[3]。

笔者认为,所谓“生物剽窃”,一般是指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研究机构以及其他有关生物产业的机构凭借其生物技术上的优势,未经资源拥有国及土著和地方社区的许可和同意并在缺乏补偿和利益分享的情况下,利用这些国家丰富的遗传资源和相关传统知识,在物种、粮食和医药等领域进行研究和用于商业开发,进而利用西方现行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主张财产权,完全不考虑资源提供国/者的利益而独自获利的行为。

2.“生物剽窃”的行为表现

牛津大学博士、利兹大学法学院国际政治教授、牛津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资深成员Graham Dutfield教授采取列举的形式罗列出生物剽窃的行为表现[4],具体如下:

表现之一,透过专利制度对于遗传资源及/或传统知识的窃取或滥用。

就遗传资源部分,行为包括:

第一,直接以该资源申请或取得专利;

第二,以该资源提纯以后的产物申请或取得专利;

第三,以该资源的衍生物申请或取得专利。

表现之二,基于商业目的而对遗传资源或传统知识进行未经许可的收集。

就遗传资源部分,行为包括:

第一,未经许可而萃取或使用自然状态下的遗传资源;

第二,未经许可而萃取或使用智能与某个特定的社区才能获得的遗传资源;

第三,违反一个国家关于遗传资源的取得和惠益分享的国内法而取得并输出该国的遗传资源;

第四,在缺乏遗传资源相关法律的国家,未经许可而进行的上述行为;

第五,通过与资源提供者进行不平等的剥削性质的交易而获取的遗传资源;

第六,在明知交易带有剥削性质的前提下,取得专利权而获取的遗传资源。

笔者认为,Graham Dutfield教授的列举式表述是比较科学全面的,如果简化表达方式,一个行为我们可以称其为“生物剽窃”行为,该行为至少应该具备三个行为表现:一是未经同意或许可的收集或获取;二是加以研究开发;三是去申请专利。

(二)“生物剽窃”的当今现状

1.“生物剽窃”在世界范围内的现状

对遗传资源的争夺是一个隐性的市场,最终浮出水面的只是其中的绝对少数,大量的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存留的独特的基因族群(由于先天人文或地理因素,以及经济的贫困、交通的不便、现代工业化影响的微弱等原因造成的特定种群发展的纯正与独立性。)和基因资源,在各类名目的遮掩之下,在冥冥之中转化成为了科技发达国家的专利成果以赚取高额利润。而这一切,往往是基因所有者意料之外的,或者干脆是其未知的。

厄瓜多尔丛林番茄红素案:数个世纪以来,亚马逊地区的印第安人一直使用厄瓜多尔丛林中的一种名为tamate的小型圆柱状西红柿来治疗癌症。一个跨国药品公司调查到了这一传统知识,遂开始了对tamate的开发研究,并分离出了其中的活性成分———番茄红素(lycopene)。现在,该公司正在这一癌症治疗产品的销售中不断获利。而提供这些传统知识的国家和人们则并没有从这种本属于他们所有的知识中获得任何经济利益[5]。

死藤水案:一个叫做Loren S.Miller的美国科学家于1984年11月7日提交了一份植物专利申请并于1986年6月17日获得了第5751号美国植物专利。该专利声称发明了一种新的藤皮植物,定名为“Da Vine”,该植物的“药用价值”显著。Miller还在其专利申请中宣称他是在一个南美亚马逊热带雨林的家庭花园里获得这种植物的样本的。1994年,亚马逊盆地土著组织协调机构(COICA)发现了Miller的这项专利。亚马逊地区的土著居民开始抵制这一专利,理由在于它使私人窃取了属于亚马逊地区众多土著居民的神圣的、用于宗教和治病仪式的名为Banisteriopsis caapi的藤本植物(数个世纪以来,亚马逊盆地土著部落的萨满教道士用一种名为Banisteriopsis caapi的藤本植物的树皮,混入其他热带雨林植物,来制造一种称为死藤水(ayahuasca)的具有致幻作用的饮料。这种饮料被广泛应用在宗教及治疗仪式上,用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与神灵相会及占卜未来。在盖丘亚族语言中,ayahuasca意为“神灵的葡萄树”。按照传统,死藤水只能在萨满教道士的指导下才能制作和使用。当地土著居民把这种植物看成是其宗教和文化的象征。)并获得了专利权。1999年3月30日,国际环境法律中心(CIEL)代表亚马逊地区的两个印第安人组织———COICA以和亚马逊民族及其环境联盟(Amazon Coalition)———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出了对该植物专利的再审请求。随后,美国专利局驳回了Miller的这项植物专利。然而,2000年,美国专利局伊Miller的申请,对这项专利进行再审,最终还是恢复了这项专利[6]。

糖尿病治疗专利案:2002年2月26日,英国剑桥的phytopharm股份上市公司获得了一项专利号为6350475的美国专利。这项专利应用北非的一种药用植物Artemisia judaica的萃取物来治疗糖尿病。比较特别的是,该专利申请文件已清楚地表明:Artemisia judaic在利比亚传统医药知识中是作为治疗“消耗性疾病”(主要就是糖尿病)的浸剂使用的。也就是说,在授予专利权之前,申请文件中已经表明这项技术原先已经存在并且在一些社区中广为使用的,这种缺乏“新颖性”的专利申请美国专利商标局仍然予以授权[7]。

减肥药专利案:非洲南部出产一种植物,当地土著居民通过咀嚼这种植物来抑制饥饿、止渴和提高注意力,英国制药公司从中提取抑制食欲的化合物制成治疗肥胖的强效新药,从该药物的授权生产中获得了高额使用费,而一直保存种植这种植物的土著人没有任何利益回报[7]。

清洁剂蛋白酶案:博果尔湖位于非洲的肯尼亚,世代在湖边居住的当地人认为博果尔湖有一种神奇的力量,有小病小痛的人只要在湖里浸泡就可以得到医治,人们的压力和心绪不宁也可以被湖水冲走。美国宝洁公司的重要合作伙伴美国Genencor公司长期为宝洁销往全球的清洁剂产品提供起重要作用的蛋白酶。这种能使脏衣服变白的酶是该公司从一个到当地进行勘探的勘探队手中买回了含有这种酶的微生物并拿回公司的实验室研究,发现了酶并申请了专利,而他们没有给当地居民任何利益和补偿[6]。

2.我国遭受“生物剽窃”的现状

在基因资源的全球争夺中,中国又成为了一个焦点。中国是全球12个“高度生物多样性国家”之一,丰富的遗传资源是中国非常显著的优势。中国是世界最大的人口大国,也有世界最大的疾病人群,适合进行基因组多样性的研究,特别是与疾病相关的药物研究。中国是个具有56个民族的多民族国家,每个民族都有其特有的基因。中国一些地方居民几千年流传下来的一些生活习惯也为遗传资源的采集和研究提供了有利条件。在一些相对边远的地区,至今还保存着小国寡民、不相往来的习俗,当地居民世代生活在一个村子里,迁徙较少,这就保持了当地基因资源的纯正性,较少受到外来基因的干扰。这些都使我国处于基因资源争夺目标阵地的前沿,中国遭受生物剽窃的案例不胜枚举。

南橘北枳———这个传承千年的故事,在全球化时代又有了新的注解。云南的猕猴桃,到了新西兰稍加改进,变成奇异果(kiwi fruit)。目前,新西兰奇异果出口量占国际市场70%的份额,而原产地中国却分文未获。不仅如此,甚至连我们自己都开始使用“奇异果”这个称谓(我国国产饮料“汇源果汁”在果汁名称和成分的描述上,已经使用“奇异果”的称谓。)。

北京小黑豆,到了美国被重新培育出新品种,不仅解决了毁灭性的线虫病,还垄断了国际市场,而中国每年反倒要从美国进口2000多万吨大豆。

截至2002年6月30日,美国公布从中国引进植物资源932种20140份,其中大豆4452份(含野生大豆168份),而中国官方同意提供的仅2177份(不含野生大豆)(数据来源:http://www.bioon.com/biology/class18/169448.shtml.最后访问:2009年12月。)。北京小黑豆,到了美国被重新培育出新品种,不仅解决了毁灭性的线虫病,还垄断了国际市场,而中国每年反倒要从美国进口2000多万吨大豆。

中国在药品方面遭受“生物剽窃”的典型案例是金龙胶囊案。据有关报道,1999年5月,美国联邦药品管理局下属研究所从事基因工程研究的专家Narda Zein与中国癌症基金会北京鲜药中心的李建生以“共同开发在美国市场推广”为名进行合作,将李建生20余年的科研成果———抗癌新药“金龙胶囊”中极具价值的中药活性成分窃取,并进而将其发明权卖给了瑞士医药巨头诺华公司。这是目前中国已知最大的中药秘方遭剽窃事件,估计给中国带来的损失可达20亿元人民币(消息来源:http://finance.sina.com.cn/d/81315.html.最后访问:2009年12月。)。

2002年3月28日,美国卫生与公共服务部下设的“人体研究保护局”,向哈佛等机构提出质疑,原因是他们在中国进行的15个人类基因研究项目存在“广泛而严重的违规”行为,在采集当地居民血样的时候,用一块黑布蒙住被采集人的胳膊,使被采集人不知道自己究竟被抽取了多少血样。哈佛的这个项目是在一名叫徐希平的中国学者的协助和参与下进行的。自1995年以来,在徐教授的协助下,安徽大别山附近数以万计的百姓为哈佛大学与中国的合作项目“贡献”了血样,这些血样进了哈佛基因库,最终通过一系列的项目进行了研究,其中包括哮喘病、糖尿病、高血压、人类生育、烟瘾、肥胖症、骨质疏松症、精神分裂症以及孪生儿研究。由于这些血样对研究和开发药物具有弥足珍贵的价值,徐希平的研究小组获得了国外大笔的研究经费,哈佛大学获取了上百万元的联邦赞助和私人投资。然而,采集血样时该项目允诺当地居民的免费体检、后续治疗和医疗保健项目却从未兑现[8]。

一份由云南省生物多样性和传统知识研究会所作的调查报告发现,在云南省和贵州省少数民族地区总是有形形的研究队进行生物勘探。而这些生物勘探往往不经当地居民的事先知情同意,更不包括一些关于共同商量遗传资源交换条件的内容。这份报告说遗传资源领域(如水稻种植、畜牧业、医药开发、植物调查)都涉及众多利益群体,可是,各个利益群体对公平的获取条件和惠益分享办法意识很薄弱。特别是有许多利益群体与村民没有直接的接触,甚至调查方案中都没有包括任何能够保证信息提供者的知情同意权的措施。研究人员大多从自己单位的利益出发来考虑保护措施和研究方案,对祖祖辈辈保护地方遗传资源的少数民族村民的权益和利益考虑得不多[1]。

二、现有国际法在对抗“生物剽窃”问题上的不足

(一)生物多样性公约(CBD)层面

1.国家主权原则及弊端

国家主权原则主要体现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第15条第1款,即:承认国家对其自然资源享有的主权,国家政府有权管辖对遗传资源的获取,并受国内法规制。

国家主权原则的立法主旨是赋予处于弱势的国家(通常是基因资源丰富的发展中国家)对其基因资源的主权,以对抗发达国家研究机构与企业的任意无偿掠夺,使两极的实力相对比较持衡,从而最终促进资源的保护和利益的公平分配。赋予基因资源来源国以国家主权,能解决没有主权而“任人宰割”、无偿流失的混乱局面,它有权力和实力来维护基因资源持有人的正当利益,确立基因资源的国家主权,填补了原先模糊无主权地位的空白。但是国家主权的主体是国家而非某些群体、团体或社区,所以确立国家主权原则的同时,也泯灭了个人和族群获得主权的可能性。

我们知道,基因资源的获取大多数只是来源于某一个国家的某一个少数的或者特殊的群体,而并非来源于这个国家整体或者大多数人。所以,所得的利益来源于某一特定群体也应据其特殊需要被使用于特定群体,而不应简单收归国家管理统筹规划或者收归这个国家的财政所有,尤其是当特定基因族群存在自治政府管理机构时,一味地强调国家主权而忽视族群主权将带来权益的重度倾斜。以国家为资源所有者,所获的利益往往最终用于国家相关项目的公益事业(彰显的价值在于利益的最终“惠及大众”),对于具体的个人而言,所得利益就变得遥远而不可触及。况且资源的真正持有人在资源被使用的时候可能处于完全不知情的状态,利益如果真的收归整个国家所有,他们也不必然会得到真正的好处。因为资源所有人在自己国家对研究机构的谈判中可能不是必要的一方,他们甚至不一定了解谈判内容的含义,也不一定了解现代专利或者知识产权制度,如果他们就研究或谈判内容不被善意告知,可能就会自始至终地“蒙在鼓里”,上述安徽大别山采集血样案件就或多或少是这种情况。

在国家主权原则下,基因资源所有者所“知情”、“同意”的基因科学研究,首先可能会对他们的宗教信仰、隐私造成潜在的侵犯,因为一旦同意,其基因资源就再也不在其掌控的范围内,同意被使用后的基因资源就处于“失控”的状态;其次,当侵犯现实地出现的时候,他们无力阻止侵犯的进一步扩散和蔓延,更无法收回基因资源,因为在基因资源国家主权的情况下,相关授权国家管理机构已经作出了“主权同意”,这种“主权同意”在研究机构已经投入资金着手进行研究的时候是可能“禁止反言”的。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国家的主权强化、族群的主权弱化,有时可能是背离在资源之上设立主权的初衷的。这就是国家主权原则的弊端。我们应该看到,国家主权原则虽有弊端,但是如果取消该原则,社区、族群更加无力和以科技武装了的发达国家研究团体抗衡,那“生物剽窃”发生的可能性则更大。所以在目前的体制下,国家主权原则仍不失为相对较好的一种制度选择。

2.事先知情同意原则的法律漏洞

事先知情同意原则主要体现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第15条第4款,规定:对遗传资源的获取应当建立在双边同意条款的基础之上,尤其是资源提供方(通常是发展中国家的遗传资源持有人)的事先知情同意。

如上事先知情同意要求研究国在证明已经取得来源国的知情同意,提交证据或者来源证明书,这种做法其实是有漏洞的。公约要求“知情同意”,现实中多是形式上的“知情”并“同意”,鲜有实质上的“知情同意”。

首先,公约规定的是“事先”的同意而非事后补充的同意表示,也就是说时间上要先于获取基因资源。许多研究机构在获取基因资源时不乏有投机心理,事先没有履行“同意”程序,总是在事情快被批露时,才慌慌忙忙补上所谓的“同意”。做出同意的实质在于基因资源的在合法的前提下有效转让,约束基因资源的无序化流动,当基因资源的获取或流动已成事实的时候,补充形成的“同意”就远离了法规制定者的初衷,可以说没有任何意义了。

其次,是“知情”的基础上的同意而非不知情、糊里糊涂或被欺骗做出的同意或者仅有一个书面的同意的意思表示,很多时候,得到遗传资源所有人的一个关于“同意”的签名或者声明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基因持有者很多尚未完全融入现代文明社会,不能明白或者理解很多条款的涵义或者不能完全理解他们所做出的“同意”的法律和现实后果,在一些研究机构或组织的“引导”下做出了这样的“同意”的意思表示。

公约对上述如何确保“同意”是“事先”在真实“知情”的情况下做出的,没有给出指导意见和方案,不能不说是一个法律漏洞或空白。另外,对于同意的具体范围应予以界定,规定同意的内容是什么,而禁止或限制采取笼统概括的一揽子同意条款。形式上的“知情同意书”很容易达成并获得资源所有者的同意签字,但实质上的知情同意,在现实已有的遗传资源转让的事例中,是很少完全满足的。在不完全充分“知情”的情况下做出的同意,对需求资源的一方是有利的,因为他们所需要的就是一纸许可后的自由使用,尽量减少烦琐的程序和降低被拒绝的风险,是他们的宗旨,因此,他们可能会希望签订一次性的一揽子的同意书;而对于资源的所有者,不“知情”的同意,所遭受的损失。不仅仅是经济上的失意,更有宗教与文化上的侵犯,尊严上的诋毁,以及对族群子孙后代所应担当义务的不能履行,这些都是与国际人权法精神相违背的。因此,公约应该将所获取的基因资源将用于什么样的研究、预期的成果是什么、对资源所有者可能带来的危害和其他风险、用于指定项目研究之后基因资源的处理、进行研究的时间与地点等等,所有影响到基因资源提供方做出是否同意贡献资源决策时考虑的因素,都应纳入其应“知情”的范畴,“同意”还应是具体明确的,对基因资源的转让做出了什么方面的同意,应让人一目了然,尤其是要禁止笼统的“一揽子”同意,防止基因资源用于其他项目进行二次研究的永久同意[8]。

3.惠益分享原则停留在口号的层面

《生物多样性公约》对利益分享的规定是“鼓励”性的倡导条款,没有详细的、强制性的法律条文,因此在利益分享的实现机制上难以得到强有力的保障,这也是《生物多样性公约》的“软法”地位所不可避免的。

(二)TRIPs协议层面

1995年生效的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和2000年6月通过的《专利法条约》,在专利保护范围和专利申请等方面的协调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是TRIPs协议要求所有国家采纳相同的专利保护体制,不管它们是否对发展中国家适用,都要服从主导性工业化经济中设定的标准。也就是说,在“生物剽窃”这个问题上,TRIPs的主张是不管遗传资源的来源国还是开发利用国,都应该采取同等水平的专利保护体制,即使一项专利所依赖的遗传资源是取得于发展中国家的,只要这项专利被授权,发展中国家就应遵守TRIPs的条约义务而对这项专利加以保护。

TRIPs协议在关于技术转让的问题,公平享有生物多样性利益,以及国内专利权保护协议三个方面和生物多样性公约存在冲突(此部分内容参考祁民、胡峰:《TRIPs框架下的生物剽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载《求索》2007年10月。):

关于知识产权是否方便了技术(包括利用遗传资源的生物技术)的传播和转让的问题是存在分歧的。尽管知识产权本身对于鼓励创新是很有必要的,但知识产权对技术的转让尤其是基于遗传资源产生的技术的转让可能导致负面影响。例如在植物遗传资源领域,有人担心知识产权制度会使工业化国家的种子公司同提供遗传资源的国家和村社之间的回报差距更加恶化。对于后者来说,专利品种贵得让人不敢问津。我们目前还很难看出,在TRIPs体系下,遗传资源所有者如何实现公平享有开发生物多样性利益的要求。

TRIPs协议和生物多样性公约在利益分享问题上是存在根本矛盾的。问题在于,由于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一旦获得专利,在TRIPs的规定下可能很少或没有依据来分配生物多样性的利益。TRIPs签署的专利制度更照顾那些个人和私营机构,授予他们“权力”,包括对产品和知识的支配权。建立生物多样性公约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要防止盗用或“生物剽窃”,而TRIPs却允许这种盗用行为的存在。同时,在TRIPs中,并不存在要求专利所有者同原产国和社会分享包括生物资源或相关知识在内的利益的规定。实际上,在TRIPs体系下,当个人或公司在另外一个国家获得原产国的基于生物资源的专利或相关知识时,原产国几乎无权行使分配利益的权利,这是和生物多样性公约根本矛盾的。TRIPs允许各国拒绝为植物、动物以及生物加工授予专利,但这是有一定条件的。为了不让这些事物获得专利,“成员国应当以专利形式或通过有效的、独一无二的制度对植物多样性进行保护”。其中并没有进一步明确这种“有效的独一无二的”制度到底是什么。对于这个独一无二的制度的很多批评都认为它可能是对发达国家利益的一种偏护。

当然,TRIPs协议和生物多样性公约的这种冲突和他们本身的出发点和目标有关。TRIPs协议的目标是为了减少国际贸易中的扭曲与阻力,促进对知识产权的充分、有效保护。而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目标是为了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因此,在具体内容上,二者不可避免地表现出分歧。

三、在现有专利法律体制下保护遗传资源的设想

(一)“关民理论”已经被纳入国际法

“关民”这一伦理学思想简单说来,就是对于一项权利,其利益相关方都应当分得一部分利益。

“关民”理论在一些国际公约中也有所体现。《关于获取遗传资源并公正和公平分享通过其利用所产生惠益的波恩准则》是《生物多样性公约》为协调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遗传资源获取和利益分享问题上的分歧,于2001年10月22到26日在德国波恩举行不限名额的工作组会议并最终通过的文件。《波恩准则》把《生物多样性公约》对利益分享的规定进一步具体化:在可分享利益的主体方面,规定“应根据在获得事先知情同意后达成的共同商定条件,公正和公平地与那些经确定在资源管理、科研过程和/或商业化过程中做出了贡献的方面分享惠益。这些方面可以包括政府、非政府或科研机构,以及地方社区和土著社区。笔者认为《波恩准则》在利益主体上的规定,正是和“关民”理论不谋而合的。

(二)有关“在先技术”的法律探讨

关于与遗传资源有关的传统知识是否构成“在先权利”的问题,在“生物剽窃”视野下,这一问题的提出存在着尴尬和悖论:如果认为传统知识是“在先技术”,那么按照专利法理论它就应该是进入了公有领域的,应该能够为任何人所无偿使用,这就为发达国家的研究机构无偿获取这些资源和知识,然后加以改造进而申请专利的“生物剽窃”行为提供了方便;如果不认为它是“在先权利”,会导致一些投机取巧者借助现代方便、迅捷的交通和通讯,窃取国外已经公开使用的知识,进而骗取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保护,也助长了“生物剽窃”;那如果认为其在社区内部的特定公有领域是“在先权利”,出了该社区就不是“在先权利”呢?这种做法对该知识所有者来说也是不利的———因为知识产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特征,专利法一般以国家、社会作为一个公共领域的基本单元。在现代社会里、社会之间,一项知识、技术如果对本社会的成员开放,许可其自由使用,则外来社会的成员在该社会中也享有同等的待遇。至于该成员离开原来社会到其他社会中以后,就离开了原先的那个对于文明社会是封闭的“特殊公有领域”而不再是“在先权利”,是否可以就该技术申请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就完全可以按照申请国的法律规定去执行了,因此,在此“认为其在社区内部的特定公有领域是‘在先权利’,出了该社区就不是‘在先权利’”假设成立的基础上,发达国家的研究机构进入传统社区获取遗传资源相关的传统知识然后拿到本国研究进而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的做法就完全是合法的了。

WIPO-IGC对在先技术的定义是申请日或优先权日以前,在世界上任何地方,以书面、口头、展示或使用等任何方式公开的,公众能够获得的信息,都应该构成在先技术。尚未对外部社会公开而仅在传统社区内自由流转、自由使用的知识的法律定性是较为有争议的。笔者认为,这种传统知识是一项特殊的在先权利,其特殊性在于不能认为其进入了公有领域为任何人所无偿使用。传统社区的传统知识大多是在当地居民和大自然抗争中形成下来的,是当地居民多年特有的生存方式的代表并且是他们继续生活下去的物质基础,而且,由于与现代文明社会交换较少,在这些知识的形成中,现代社会对其的作用微乎其微。按照很简单的法律权利义务原理,现代社会现代文明并没有对这种知识的形成有什么贡献,因此这种知识虽然是一种在先权利,但是其并不是属于整个文明社会公有的,并不能为社区以外的人所无偿使用。在此知识基础上技术创新,须征得该特殊群体(或者其属国为其代表)的事先知情同意,并达成一致的分享利益安排后,才可进行专利申请。

(三)保护遗传资源和惠益分享的模式探讨

如前所述,《生物多样性公约》对惠益分享原则的阐述更多地停留在口号的层面上,具体如何操作,公约没有提及。但是根据公约的精神内涵可以看出,“惠益”是指基于遗传资源的源产、提供和开发、利用之原因而应享受的有关利益。笔者分析了一些国家、地区、团体、社区的做法,认为可借鉴操作的惠益分享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研究结构与社区、部落签订合同约定权利义务的方式。

以协议和合同方式解决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是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极力主张的方式。应当说,合同方式有许多不足和限制,例如合同双方当事人信息和能力等方面的不对称很可能会影响合同的公平合理。这也是许多发展中国家反对此合同方式的最重要理由。

第二,哥斯达黎加国家生物多样性研究所———德国默克医药公司(INBio-Merk)模式。

哥斯达黎加国家生物多样性研究所(INBio)同默克(Merck)制药公司签订了一个协议,INBio同意提供一万份从植物、动物和土壤里提取的化学样品给Merck,Merck在两年内有分析这些样品的独占权,并且研制出来的药品将在哥斯达黎加境内对这些药品享有专利权。Merck付给INBio100万美元现金和价值13万5千美元的科学仪器,另外,Merck同意由INBio提供的任何一种样品提纯出来的化合物转化为产品或以其为基础加以改进的产品进入市场销售后,将以该产品的全球销售额为准向INBio支付许可费,许可条款中许可费的具体比例是保密的[9],除此之外,Merck还同意由INBio提取1%-3%的所有在哥斯达黎加研制的药品的版税。INBio收到款后,收入将会被运用到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项目中。这一模式的前提条件是哥斯达黎加拥有一个稳定的政府以及不超过2%文盲率,所以有学者认为这不适用于大部分的发展中国家。因为在许多发展中国家法律有可能模糊和不稳定,而国外投资方所寻求的是一种稳定的投资环境,且监管这种投资的法律是清晰和可预见的。

第三,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NCI)模式。

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在全世界范围内采集具有抗癌前景的天然样品,然后把这些样品运回美国的实验室分析。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只承诺样品的提供国可分享由这些天然样品的商业化而得的许可使用费的一部分,并在美国的实验室为这些国家派出的少数科学家提供培训[10]。

撒满制药公司(Shaman)模式也是将天然样品运回美国的实验室。公司将通过它单独设立的一个非赢利机构,向样品提供国支付产品许可费,但是具体的数目没有公开[10]。

第四,Coley-Thomas A.Kursar模式。

2002年10月的《生态和环境新领域》杂志介绍了美国犹他大学的Coley和她的丈夫Thomas A.Kursar带领的巴拿马和美国生物勘探人员,说明在发展中国家如何迅速建立药物研发行业。

1998年,他们获得了300万美元的生物勘探经费,但他们没有花在美国实验室的研究工作上,而是用这笔经费资助巴拿马当地的科学家分析他们的发现成果。Kursar写道:“所有研究工作都是特许权不确定的问题,从而提供迅速而长期的收益。我们参与了收集过程,但仅此而已,所有高技术的事情都是由巴拿巴人完成的。”

现在巴拿马已拥有6个新实验室,共67名研究人员从事生物鉴定及毒性和药效试验工作。而且因为巴拿马的实验室拥有知识产权,他们有资格授权给国外制药公司,从而迅速获利[11]。

第五,国际生物多样性合作组织(ICBG)模式。在国际生物多样性合作组织(ICBG)模式下,天然样品的提取物将被运到美国的医药公司以做进一步的研究和分析。资源国所得到的回报是:大约1-3%的使用许可费,以及为其提供有限的科学家的培训[11]。

第六,印度可持续技术和制度研究会(SRISTI)和美国华盛顿州印第安土拉里(Tulalip)部落数据库保护(Data Protec-tion)制度。

为了防止发达国家研究机构对传统社区的多年沿用的遗传资源稍加改动就拿去申请专利进行垄断和获得高额的专利报酬,对传统社区使用多年的“在先技术”进行标记非常重要。印度和一些国家认识到将以往口头的传统信息进行集中信息化的重要性。这一做法首先在南亚区域合作组织(SAARC)中提出。印度是物种资源丰富的发展中国家,其一直在国际舞台上孜孜不倦地要求对发展中国家的传统知识包括生物资源进行保护。印度可持续技术和制度研究会(SRISTI)目前已经开发出传统知识数据库。印度的国家科学交流和信息资源研究院(NISCIR)将所有民族医药物种知识发往各国的专利机构,例如2005年底NISCIR和欧洲专利办公室(EPO)达成协议以便于欧洲专利办公室可以搜索使用印度传统医药数据。

与此同时,印度健康和家庭福利部建立了传统知识数字图书馆(TK-DL)。这一图书馆建立的目的之一就是通过提供现有技术情况,帮助专利审查人员进行新颖性和创造性判断,防止盗用传统知识获取专利。正是因为该图书馆,印度首次以三周的时间成功地击败了生物剽窃行为(消息来源:http://www.ipr.gov.cn/xwdt/gjxw/zf/547397_2.shtml.最后访问:2009年12月。)———欧洲专利局于2009年6月4日决定授予该西班牙Perdix group SL公司一项乳膏专利,该项专利主要涉及使用甜瓜萃取物以治疗白癫风(白斑病),在印度古代尤那尼医学体系中,医生使用甜瓜萃取物治疗该疾病的历史已达数百年,欧洲专利局经过研究传统文化数字图书馆的文献,确认了“在先技术的证据”,于2009年7月27日决定不将抗白癜风乳膏专利授予西班牙Perdix group SL公司。

除了印度之外,还有美国华盛顿州印第安土拉里(Tulalip)部落也尝试使用数据库进行保护。数据库的建设有着很大的优势,是采取其他措施的基础。但是建立和完善文献和数据库意味着相关土著部落医药知识将进入公知领域,这些知识将不再被秘密保存,相关土著部落将无法再控制这些知识被第三方用于商业开发。因此,土拉里部落致力于自主开发一个计算机软件系统以提供有关传统知识包括生物资源的保密数据,这个系统提供不同等级的信息,不同群体的人可以接触到不同等级信息,如果土著社区成员同意,部分或者全部的信息可以提供给政府专利办公室进行防卫性搜索。这个系统由部族代表在2002年WIPO知识产权和遗传资源、传统知识政府间委员会(IGC)大会中进行了介绍。因为其特殊之处———独立于政府监控且由本土居民自己研发,受到大会的高度评价。

第七,权利共同共有模式(Joint Ownership)。

所谓共同共有,即负责研究的科学家与本土社区一起共同拥有由传统生物资源带来的利益。这类似于我国《专利法》合作发明制度。我国2009年新《专利法》第8条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笔者认为,在防止“剽窃问题”上,借鉴合作发明的制度规定也是前述“关民”理论的具体运用。

第八,信托模式(Trust Mode)。

信托模式建议将传统知识交由一个信托人(通常为政府或者非政府组织)来进行管理,处理和公司企业进行交涉事宜。印度的热带植物与园林研究所(TBGRI)根据南印度勘尼斯(Kanis)地区的使用状况提炼一种草药jeevan,i TBGRI后来许可一家私人制药企业阿雅制药公司(Arya Vaidya Pharmacy)制造此药,后来建立一个信托基金。基金的首个计划就是在勘尼斯地区设立电话亭。1999年,信托基金将阿雅公司支付款项分发给当地的三个部落。截至2002年,大多数的当地家庭每年都可以从销售植物树叶的利润中获得8000卢比[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