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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培训论文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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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培训论文

第1篇:执法培训论文范文

[关键词]安全生产;法治培训;安全培训;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X9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18-0237-01

引言:档案整理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档案的利用价值,档案整理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要想真正的解决档案整理中所存在的问题,就必须从实际出发,提高文档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加强档案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

只有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培训,不断强化全员安全法治意识,增强全员防范意识,才能筑起牢固的安全生产思想防线,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本文就提高安全生产法治意识,从观念、制度、内容、形式、考核体系方面,从根本上提高档案的质量。

一、目前安全生产法治培训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安全生产法治培训重要性认识不够。一些企业甚至地方领导,对安全生产法治培训工作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没有将安全生产法治培训摆上重要工作日程。不少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无视有关安全生产法治培训的规定,一旦出现生产安全事故,损失惨重。

(二)安全生产法治培训法规制度尚不健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政府监管机制的变化,尤其是面对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的规定,我国现有安全生产法治培训法规制度已暴露出不少问题:首先是有些法规修订滞后,造成安全生产法治培训职能交叉,一定程度上加重企业负担;二是部分立法迟缓,可操作性上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法律、法规或标准存在缝隙,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安全生产法治培训投入尚显不足。近年来,由于不少国有企业陷入经营困境,无力保证安全生产法治培训的投入,很多非公有制企业又不愿意在安全生产法治培训方面进行投入,没有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法治培训经费,导致生产经营单位的整体安全素质、安全意识偏低。

(四)监督管理机制还未健全。目前全国安全生产培训网络体系已基本形成,但是培训的监督管理考核机制相对滞后,对安全生产法治培训的组织机构约束不够,培训考核欠规范。同时,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也明显缺乏力度。

二、 提升安全生产法治培训工作水平的对策

(一)切实担负起地方的监管责任。地方党委和政府要高度安全生产法治培训工作,领导的高度重视将为做好安全生产法治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组织保障。坚持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亲自抓。要明确安全生产法治培训的重大意义,提高对安全生产法治培训工作的认识,把握总体目标,按照 “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明纪律、务求实效”的要求,由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成立安全生产法治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按“一切工作具体化”的要求,明确安全生产法治培训的工作任务,详细制定学习、考评、后勤保障等各项措施,确保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层层到位,确保安全生产法治培训质量。

(二)安全生产法治培训内容应重点突出。安全生产法治培训必须根据受教育的对象的情况,安全生产法治培训的内容、层次应该有所不同,要有针对性和实用性并突出重点,不能面面俱到。否则,不仅起不到安全生产法治培训应有的效果,还可能使受学习者产生逆反心理。因此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培训要在培训大纲范围内,加强培训需求判研,完善不同培训对象的培训模式,努力做到培训形式的多样化、培训对象的层次化、培训方法的多元化和培训内容的实用化,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因人施教,增强安全生产法治培训的针对性。

(三)必须加大安全生产法治培训的投入力度。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职工培训经费应在安全生产保障预算中足额列支并且在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升级时要专门安排专项安全生产法治培训资金。同时,考虑到安全生产法治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应当加大对安全生产法治教育培训的投入力度,将安全生产法治培训部分经费纳入财政保障范围,逐步建立由政府、企业有机分担的企业安全生产法治培训的投入机制,在全社会形成安全生产法治教育齐抓共管的合力。

(四)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法治人才奖励制度。将培训考核结果与经济鼓励相结合,运用经济杠杆去调动学习的积极主动性。对学习成绩优秀的职工给予适当奖励,对在安全生产法治培训工作中做出成绩的人才进行表彰奖励,适时举办法治知识创新、比赛和评选活动等,都是值得推荐的好举措。这种培训效果与经济奖励动态结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调动了企业职工的学习积极主动性,从而达到全面提高企业职工的安全素质和技能的目的,促进企业实现安全好、效益高、发展后劲足的良好局面。

(五)完善培训考核体系。培训考核体系的完善为实现安全生产法治培训工作创新提供有效的检查、监督、奖惩和激励。无论是观念、制度、内容还是形式的创新,都要以考核体系的创新为保障。应建立一套长效、科学、客观、公正、权威、方便操作的安全生产法治培训考核体系。首先,对考核体系的设定,要秉持科学精神,做到重点突出、兼顾一般、格式规范、整体协调。其次,加强日常制度建设。要检查安全生产法治培训工作的组织机构、系统规划、考核考试制度建设。最后,要以实效性为切入点,把安全生产法治培训的投入与产出进行量化对比,通过具体而实在的成效来反映所做的工作。

第2篇:执法培训论文范文

一、组织领导

局成立执法大比武活动领导小组,匡勇局长任组长,李家凯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监察室、法规科和各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局法规科,负责对活动具体开展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和督促。

各执法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部门,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制定本单位活动方案,确保圆满完成执法大比武各项工作任务。

二、参加人员

参加执法大比武活动的对象为各单位所有持部、省执法证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

三、活动内容

(一)执法技能培训。学习内容:宪法、行政法;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和规章;国家、省市依法行政工作政策文件;交通运输执法风险预防和应急处置;交通运输执法行为规范、文书制作、考核评议和过错问责等。

(二)执法岗位练兵。开展知识模拟竞赛、文明执法讨论、执法演练、队列队形训练等活动,提高实际运用能力。

(三)执法大比武。组织开展执法知识竞赛、论文比赛、现场执法文书制作竞赛、执法应急处置能力竞赛、执法行为规范竞赛(动作、手势、文明用语、队列队形、执法演练)等活动。

四、时间安排与工作分工

第一阶段,执法技能培训阶段(2013年3月-4月),由各执法单位负责,根据培训内容并结合工作实际,组织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学习。

第二阶段,执法岗位练兵阶段(2013年5月-6月),由各执法单位负责,结合上级条线工作安排和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执法岗位练兵活动。

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各执法单位也可以同时进行。若将这两个阶段工作同时进行的,需要在6月底之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活动开展情况上报活动办公室。

第三阶段,执法大比武(2013年7月),根据上级活动安排,县局将组织各执法单位的人员参赛。

五、活动要求

(一)各执法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执法大比武活动的重要意义,将此作为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抓手,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行风建设和行业管理工作紧密结合,按照省厅、市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同时,要围绕行动主题,突出行动重点,丰富行动内容,创新工作特色,扎实有序推进行动的有效开展,务求取得实效。

(二)各执法单位要妥善处理好日常执法和活动开展的关系,在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要抽出时间组织集中学习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执法大比武等活动,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活动任务。

(三)各执法单位要将本单位的活动计划、方案报局法规科,局法规科应加强对活动开展的监督与指导。

第3篇:执法培训论文范文

全面加强统计法规制度建设,为更好地开展统计调查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二、整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建设年”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制意识,增强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履行统计调查义务的自觉性,全面推进依法开展调查、依法管理调查、依法治理调查,从而确保统计调查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三、主要内容

(一)精心策划,注重实效,认真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学习活动

针对我队工作人员和辅助调查员的不同特点,分类组织学习宪法、依法行政理论、程序法、实体法和统计调查方法制度等,增强全员依法调查的意识,提高依法调查的水平和能力。

一是全队人员认真自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省统计管理条例》、《省统计管理奖惩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是分专业组织我队人员和辅助调查员集中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以及专业统计调查制度。并通过书面交流、模拟应用等方式,促进全队人员和辅助调查员理解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调查制度内容,掌握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年底专门组织召开全队性的年、定报会议汇报交流会,由各专业人员汇报总队年、定报会议精神和年、定报调查制度贯彻实施意见,以确保各项统计调查制度执行到位不走样。

三是全年至少举办2次法制讲座,宣讲内容主要以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行政执法程序等为重点。

四是以现场问答形式,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有奖竞赛活动,参与对象为我队全体人员和有关辅助调查员,以巩固学习成果,强化依法统计的意识。

(二)拓展思路,创新举措,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

针对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继续做好“四个结合”,即结合统计调查业务工作、调研走访工作、行政执法工作和重要节日,认真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同时,坚持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统计普法宣传就延伸到哪里,注重加强与有关部门及媒体的合作,运用多种形式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力度。

1.结合统计调查业务工作,开展“一小时学法”活动。利用各项工作会议和培训会,运用统计执法案例,形象生动地讲解统计法律法规条款和统计法律文书等内容,同时发放《统计法宣传手册》,重点宣传统计调查对象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结合调研走访和行政执法工作,开展送法进镇(街)、进村(居)和进调查样本点(企业、户)活动。将统计普法宣传贯穿于调研走访和行政执法工作之中,每到一处进行调研走访和执法检查,相关工作人员都必须进行《统计法》的宣讲,并赠送《统计法宣传手册》等。

3.结合重大节日,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加强合作,认真组织实施好“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0.20”世界统计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以统计法征文、统计调查知识有奖竞答、街头咨询、漫画征集等形式,积极向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调查专业知识。

(三)明确责任,抓好落实,严格依法规范统计调查和管理行为

以贯彻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抓手,积极推进统计调查依法行政。从依法管理调查项目、依法开展调查、依法管理调查、依法履行保密义务等环节进一步明确处室责任,强化管理,并将依法行政纳入全员目标责任制管理。

1.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依法开展调查工作。认真执行国家统计局关于国家统计调查项目分工调整和理顺、规范国家抽样调查任务工作机制的规定,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不随意改变调查方法、调查范围、调查频率和调查指标等,确需变更或要增加调查项目的,依法履行调查项目的备案或审批手续。根据实际需要,新增加的市级调查样本点或自行拓展的调查项目,由队综合处统一牵头,各相关业务处积极配合,及时向调查总队履行报批手续,以确保各项调查工作的合法有效。

2.推行实施五项制度,依法管理调查工作。一是全面推行统计调查事务告知制。坚持以《统计调查事务告知书》形式,依法履行统计调查事务告知义务。告知的内容包括:调查依据,统计调查资料提供的内容、时间和方式、主要指标解释及数据采集渠道,应设置的原始资料和统计台帐,调查对象的法定填报义务及相应法律责任,统计人员必须获得统计从业资格证,政府统计部门的保密义务等。

二是坚持执行统计调查报表签领签收制。统一规范《统计报表签领册》和《统计报表签收册》,各专业认真做好统计调查报表的签领签收工作,并以此为依据,建立调查样本点迟报、拒报台账。采取网上直报的,以网络系统时间记录的调查样本点报送时间为准;采取纸质报表报送的,以统计报表签收册上记录的报送时间为准。

三是实施统计调查事务提醒制。利用移动通信终端,建立短信群发平台,各有关专业在报表上报期前,通过短信提醒各调查样本点和辅助调查员按时上报统计调查资料。

四是依法履行统计调查事务查询制。针对具有法人资格的调查样本点,有不配合统计调查工作的现象和发现统计调查数据质量问题的,及时发出《统计检查查询书》,就存在问题及时予以查询。对不配合统计检查查询,拒不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和拒不改正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立案查处。

五是建立对调查对象的统计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情况反馈制。及时反馈各调查对象上报统计调查资料的时效性、数据质量情况以及统计基础工作情况,督促各调查对象认真履行义务,配合完成好我队的各项调查工作。

3.统一基础资料设置,依法加强基础建设。各专业要分别规范统一本专业调查样本点应设置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格式,并在年定报会议或培训会议上发放,从形式和内容上统一规范调查样本点的基础资料。发现未按规定设置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或虽然设置了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但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严肃查处。

4.做好三类资料保密,依法执行保密制度。我队各专业人员和辅助调查员对在日常统计调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要严格按照《统计法》中保密规定,依法对其保密,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同时,自觉主动接受调查对象的监督。

(四)规范执法,加大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

1.规范调查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加强调查队自身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建设,认真执行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规定》、《调查队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办案规程》和《调查队行政执法纪律规定》等,确保执法行为在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依据、和执法内容上合法、规范、有效。同时,继续完善统计法律文书的格式和运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2.组织开展迟报专项整治活动。为切实提高调查资料的时效性,5-7月份组织开展迟报专项整治活动。迟报专项整治活动将专题发文,对市区直接调查的调查样本点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和法律责任,并提出迟报专项整治具体要求。各专业应于当期调查资料上报前,通过短信平台予以提醒。迟报专项整治期间,调查样本点如发生迟报行为的,一律发出《统计报表催报单》。对发生迟报和经催报仍未按规定期限报送调查资料构成拒报统计资料行为的单位,一律立案查处。

3.加大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力度。坚持将常规检查、专项检查和执法检查相结合。各相关专业在做好常规数据质量检查的基础上,要专门制定执法检查计划,重点检查调查样本点的统计基础工作和调查数据质量。对在各类检查中发现的统计调查上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2011年实现查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零的突破。

4.认真做好案件审理工作。在检查活动结束后,要及时组织案件审理会,从执法的主体、程序,处理的证据、法律依据等方面认真进行审理,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做出处理。

5.规范案卷制作和管理。在案件处理结束后,各办案人员要严格按照统计行政执法案卷制作的要求,分类规范制作统计行政执法案卷。其中,标准案卷由各办案人员自行制作,综合案卷由办案人员按要求整理资料交综合处统一制作。

(五)深入调查,强化研究,不断完善统计调查方法制度

1.做好国家和调查总队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方案的落实工作。一是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方法、统一指标、统一抽样、统一程序”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方案。按一体化要求认真测算评估历年收入和消费数据。提高收入统计的科学性,加大对基础数据的抽查和审核评估力度。二是精心组织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和以2010年为基期的新一轮居民消费价格调查。三是加强对以农作物用地图斑库为抽样框的对地抽样调查试点和方法研究,积极推动遥感技术在农作物调查中的业务化应用,改进农产品中间消耗调查方法,强化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产量科学调查、依法调查。

2.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制度方法改革研究和论文评比活动。各专业人员要深入基层,认真搜集统计调查制度实施中存在的不足,深入研究探索改进统计调查的方法、手段和途径,加强与区、镇(街)统计人员的合作,加强专业处室之间的合作,积极撰写统计调查制度方法改革研究论文,为完善统计调查制度方法建言献策。认真组织好统计调查制度方法改革研究论文评比活动,并将获奖论文积极向各类报刊、杂志投稿,扩大影响力。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队成立“统计法制建设年”领导小组,对“统计法制建设年”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了解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精心组织。要尽早筹划“统计法制建设年”各个阶段、各项专题工作,结合实际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各项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落实、有总结。综合处要充分发挥牵头、组织、协调作用,各处室要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各司其职,各项工作做到全员参与、步调一致、形成合力。

第4篇:执法培训论文范文

公正廉洁执法,维护公平正义,是党和人民对政法机关的基本要求,也是社会各界对政法机关的热切期盼。检察机关应以此为目标,突出抓好班子队伍建设、健全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强化法律监督,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一、始终坚持把班子队伍建设作为检察机关公正廉洁执法之关键

加强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使干警自觉筑牢思想防线。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和廉洁从检教育,注重引导干警转变作风,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增强廉政意识和自律意识,珍惜政治荣誉,珍惜工作岗位,自觉落实党风廉政各项规定和要求。

强化领导班子的带头表率作用,使干警学有榜样。班子成员带头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党性修养,带头转变党风和作风,勇于改革创新,敢于攻坚克难,善于秉公执法,严格律己,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凡是要求干警做到的,班子成员首先做到,真正为整个队伍带好头、引好路。

提升检察队伍的执法能力,使干警能够公正廉洁执法。在新形势下,法律监督工作面临的环境越来越复杂,承担的任务越来越繁重,这就要求监督者必须具有更高的法律水平、更强的业务能力。为此,检察机关应积极开展“以案说法”、“庭审观摩”等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活动,坚持每周五学习日制度、每月案件点评制度、每季度专家辅导制度和每年论文研讨制度,积极营造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的浓厚氛围,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扩大教育培训规模,增强教育培训效果。

二、始终坚持把自身监督制约作为提高执法公信力之基础

以执法办案为重点,构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实行批捕、公诉部门由不同的领导分管;设立司法会计查账组、法警协办组,强化对自侦、自查案件各环节的监督制约;对扣押冻结款物开展专项清理,完善管理机制,实行查扣部门、管理部门和处置部门的分离和相互监督制约,以此横向加强各线条、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和相互监督制约关系。

完善和规范接受外部监督的工作机制。根据《关于加强同县人大代表联系工作的意见》及《关于加强同县政协联络,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的意见》,设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加强人民监督员工作,对直接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拟撤案、拟不的案件全部进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聘请检察联络员对执法办案活动进行监督,并收集和反馈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及党风廉政情况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密切了检察机关与社会各界的联系,自觉接受监督。

深入推进“阳光检务”,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通过“阳光检务”,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办案工作的透明公开,建立了案件信息查询制度,专人负责录入检察环节办理案件的实时信息,方便案件当事人及其辩护人、人、近亲属查询案件办理情况,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推行申诉公开听证审查制度和检察文书说理制度。对不服不、民行不抗诉案件和重信重访的案件,实行公开听证或公开审查,并在制作检察文书时充分阐明处理的理由和根据,增强检察文书的说理性,接受当事人的监督,规范自身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三、始终坚持把强化法律监督作为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之核心

坚决打击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检察机关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地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大对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的打击力度。通过开展各个专项活动和诉讼监督,严肃查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隐藏的职务犯罪案件,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第5篇:执法培训论文范文

关键词:流动商贩; 合理性; 管理; 对策

流动商贩主要是指城市中那些没有营业执照,没有固定场所,以贩售一些廉价生活必需品为主的流动经营群体。

一、流动商贩存在的合理性

我国目前的社会处在一个重大的转型时期,这意味着社会各阶层的利益正在进行着不断的分化和重组。当前社会分化比较明显,但矛盾也是比较突出。一部分人生活已经相对富裕,但另一部分还处在贫困状态。由此就可以看出社会各阶层利益取向不同,各自有各自的利益诉求。如果单从市容市貌的角度来讲,流动商贩经营确实存在脏乱差的现象,影响了市容市貌建设,一些有关取缔他们的说法没有什么错误。但是,流动商贩的出现并不是毫无根据和社会背景的,在这个利益分化明显的社会,应该考虑各方利益,否则光从市容市貌的角度出发来解决问题,流动商贩的存在必然是不合理的。一方面流动商贩大部分是进入城市的农民,城市低收入者等,谋生是他们的主要目的;另一方面城市中的大部分人希望有一个,干净卫生的城市生活秩序。但是流动商贩,又要在城市里生活,无法为城市秩序付出相应的成本,所以小商小贩乱摆摊设点的现象才会在社会中存在。“秩序”只能说明一部分人的利益,不能代表社会各阶层各群体的利益,反过来城市流动商贩的存在也解决了一系列社会问题。

1.缓解了全国的就业压力,解决很大一部分低收入者的就业问题

随着我国现阶段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产业转型、市场化稳步加速以及全球化进程的提速,我国经济长足发展,但失业现状并没有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而改善,整个劳动力市场呈现出“失业率愈高、摊贩从业人口增加愈快”的现象。所以流动商贩的存在,即可以解决这部分人生存自身的需要,又可以解决一部分人就业问题。政府在解决就业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也不能解决所有人的就业问题。所以这些自发的就业途径和渠道就非常必需,而且还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

2.有效缓解了社会贫困度和社会保障压力

流动商贩基本上是社会的弱势群体,生活负担重,文化素质低,生活在社会底层。在正规途径无法就业的情况下,小摊贩就成为他们生存的主要手段,收入虽然不高,但对于摊贩本人以及背后的家庭来说也是一条出路,这部分人缺乏必要的社会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所以他们取得的收入,是其生存和生活的重要保障。

3.满足了城市低收入群体的生活需求和服务需要

城市化是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存在必然有他的合理性。流动商贩的经营活动能够满足城市低收入者的部分生活需要,城市人口多,各种层次的人都存在,流动商贩的存在就是城市多元化的一环。

4.极大地丰富和繁荣了城乡市场,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城乡文化的交流

城市流动摊贩加强了城乡的经济联系,首先农民可以从城市了解一些市场信息,通过对市场信息的了解有助于农民改变传统农作物种植结构,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使农产品能过快速有效的进入市场,满足市场需求,繁荣城市经济,另一方面流动商贩来到城市必然形成需求,拉动城市发展,促进经济发展。其次流动商贩通过长时间的与城市的接触必然改变其对待人生、对待生活的看法,各种思想观念传到农村,并深刻影响着其下一代,长此以往,有助于实现城乡思想观念的融合,逐步消除城乡二元化结构。

5.城市特色文化景观的需要

地摊文化是城市文化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当中常常可以展现出一个地区最本真最淳朴的文化,泰国玲琅满目的摊贩,乌鲁木齐的羊肉摊,各地的生产生活都会催生出相应的文化形式来,摊贩一方面是提供商品,另一方面也是一道很有特色的文化景观。

二、流动商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管理目标单纯

城市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为广大城市居民创造一个生态优美、秩序井然、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生活、工作、学习环境。城市管理要达到的目标就是实现城市整体的协调运转,环保、清洁、有序,是市民生活更美好。一些城市的管理部门提出了建设“无摊城市”的城市管理目标,这种理念脱离了中国现阶段的发展实际,违背了科学发展观,容易引发利益冲突,激化矛盾,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城市要求整齐、清洁和漂亮,这本来是对的。但是真正决定一个城市形象好坏的是这个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只有城市居民少有所教,老有所养,安居乐业才能证明这是一个好城市。流动商贩正是那些为了那些自己的幸福生活努力拼搏的个人。城市的整齐,漂亮是在各个阶层的老百姓有衣穿,有饭吃的基础上形成的,是在彻底解决了老百姓的吃穿住行后的整齐漂亮。不然一味追求整齐漂亮,只要一时的城市漂亮,不顾相关利益人的需求,最终只会使各种矛盾越积越深,不利于社会的长治久安。

2.管理理念滞后

中国对社会的管理模式,基本上沿用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管理模式。政府主导,强制而缺乏柔性,整体上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对话。在具体的操作实践中,一部分管理者对流动摊贩管理工作认识模糊,缺乏对街流动摊贩的准确定位和正确认识。管理就是抓、罚、取缔为主,没有对流动商贩存在的必要性以及具体如何有效管理做深入的思考。经常是集中了大量人力、物力进行突击整治,投入高,效果不明显,存在的问题周而复始。

3.管理人员素质较低

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经常运用粗暴、野蛮手段,导致商贩对法律的歪曲认识,认为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并不是保护其权利的,而是强迫、压制的。执法人员要严格执法,但是更应该文明执法,这样才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4.行政执法缺乏有效监督,滥用权力

在行政执法中,除了有本部门内部的自我约束外,缺乏有力的外部约束。现有的监督,主要也是突击式的,而完全忽视了,长期的,事前、事中、事后,这样一个系统的,完整的监督。经常导致执法人员滥用权力,随意扩大自由裁量权,不能有效的解决问题,反而还带出来其他的问题,导致整个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的运行失去应有的效能。

三、完善流动商贩管理的对策研究

1.对流动商贩的经营行为进行培训

由于流动商贩的文化素质普遍不高,所以在其经营过程中出现一些有悖市容市貌的行为也在所难免,所以有必要对其进行集中培训,告知其相关部门的一些基本要求和规定,让其了解其在面对行政执法时的权力,以及执法人员的执法权限,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并对其在经营过程中的一些不文明行为进行教育示范,让其心领神会,以减少相关行为的发生,降低执法成本,使城市更加美好。

2.鼓励建立流动商贩协会

在城市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过程中,相关各方的利益都能够得到表达和体现是很重要的内容。流动商贩自身利益得不到保障,很重要一个原因,就是他们的利益没有被发现或没有被认可。有统一的流动商贩协会,既可以维护其自身的合法权益,又有利于政府部门的管理。如果商贩协会可以自行依照有关法律进行管理,政府对流动商贩的管理就可以由直接管理变为间接管理,节约管理成本。

3.通过就业培训转移商贩向其他方向就业

“打铁还要自身硬”,流动商贩文化素质低,缺乏必要的劳动技能,从事这份职业也是无奈之举。如果政府能够通过办就业培训机构,让他们掌握必要的生存技能,他们自然会转向其他收入更高的行业。这样能减少流动商贩的数量,便于管理和疏导。

4.兴建大量集贸市场和摊贩中心,引摊入市,规范摊贩市场秩序

摊贩既然能够满足城市部分人民生活的需要,有着重要的价值,就应该按照城区布局和人口分布,合理布局一些地段和摊位给他们经营,对迁入摊贩中心的发给正式的营业牌照,放松管制,降低赋税,规范摊贩市场经营,以增强“摊贩中心”的吸引力,将摊贩中心建设成“美食中心”、“传统文化中心”等,以展现当地的文化特色和人文风采。

5.分区管理

政府牵头,结合城市的功能分区、城市布局及原有摊贩的发展程度,兼顾城市管理与群众谋生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居民休息的情况下可对街头摊贩采取分区治理和分时监督的措施,允许摆摊设点、流动经营,将流动摊贩彻底融人到城市文化中去。以汉城为例,政府将市区划分为绝对禁止区域、相对禁止区域和诱导区域,对摊贩规模、设摊时间和经营范围等项目进行不同程度的限制。区域和时间的清晰划分,有利于执法部门差异化管理,提高行政效率,也有利于促进街头摊贩自觉遵守规则。既解决了流动摊贩的生存和就业问题,又解决了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的问题,还满足了群众生活需求。

6.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执法能力

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是一个系统的过程,前几步不对,不能要求最后一步对。制定科学合理的法律法规是关键,做到有法可依和有法必依是第一步;执法必严是第二步,科学合理的部门和职能设计又是执法必严的重要前提,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罚缴分离、收管两条线、统一的执法程序和文书等配套制度等,是使权力彻底与利益脱钩、建立权责对等的行政执法体制的重要环节;违法必究是第三步,对于那些知法犯法,不能按照法律程序处理相关案件,破坏和有损法律威严的执法人员来说就应该给予严厉的处分;有法还得合理,合理是第四步,法律是硬邦邦的,执法人员除了坚守法律,合情合理的执法也是体现一个执法人员执法能力的重要标准,所以在执法方式上要做到多样化、人性化,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执法公开、公平、公正、公信,保证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只有这样才能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作者单位: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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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余淑敏.浅析目前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J].中国论文下载中心.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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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卢晓洁; 胡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问题与对策研究[J].法制与经济(中旬).2014.

[13]张继伟; 黄乐辉; 鲍竞洋.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问题与对策研究[J].中国市场. 2015.

注解:

第6篇:执法培训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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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劳动就业问题难度大,直接影响着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自2005年7月21日中国启动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并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体制之后,在国际和国内双重经济因素的作用下,人民币的升值对中国劳动就业也产生不同方向和程度的影响,我国必须采取政策和法律上的措施为解决劳动就业问题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关键词:人民币升值;劳动就业

中图分类号:F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08-0168-01

1我国目前劳动就业的总体情况

近年来,尽管我国经济增长势头良好,但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就业的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当前我国的就业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具体表现为:一是劳动力总供给严重大于劳动力总需求,同时,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日益突出。二是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下岗失业人员多,就业难。有技能的劳动者短缺,劳动者总体素质偏低,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短缺,大学生当年毕业群体每年都在激增,就业压力大。三是地区和部门间发展不平衡。中西部和老工业基地、困难行业、资源枯竭地区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难度加大,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也十分突出。

2人民币升值对劳动就业的影响

一是直接影响进出口贸易进而影响就业。出口是我国经济和就业增长的主要引擎之一,人民币升值,出口商生产成本和劳动力成本则会相应提高,相对于发达国家以资本技术优势参与国际分工来讲,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是以劳动力成本为优势的,作为中国优势企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产品档次不高,附加值含量低。在国际市场价格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出口利润的下降将严重影响出口商的积极性。同时,人民币升值引起进出口相对价格的变动,导致出口减少,从而导致已经就业的人员失业。

二是对国内商品的价格指数产生影响。近年来,进口成本的增加已经严重损害了中国出口商的利润。我国出口企业的成本大幅度上升,但出口产品价格却一路走低。人民币适度的进一步升值,可以降低出口企业的成本,稳定出口利润,对我国的整体经济和就业具有积极的作用。

三是影响外资进入。目前我国的提供新增就业机会的主要是出口和外资企业。外商直接投资的减少导致提供的新的就业机会减少,而人民币升值导致的房地产、基础设施以及服务业、劳动力价格的上升,会使外商的投资成本上升,但人民币升值在提高外商投资成本的同时,也提高外资利润的汇出比例。在吸引外资方面,优化投资结构和提高外资的投资质量相当重要。

3宏观经济政策方面的措施

3.1坚持正确的汇率改革方向

在汇率改革方面,坚持“主动、可控和渐进”的原则,尽量避免人民币在短时期内的大幅升值,以给产业结构调整和就业结构调整留出时间和空间同时,在人民币进一步升值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应制定应对升值的进出口政策,如出口退税、农业补贴和农产品进口配额等,尽量减少升值给就业带来的负面影响。

3.2实行结构调整政策缓解就业压力

从宏观经济政策上讲最根本的有两条:一是扩大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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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国内市场的扩大来消化和弥补出口下降造成的总需求下降;二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升产业层次,实现我国产品由低劳动成本优势向技术优势和品牌优势的转变,大力发展国内经济。应实行结构调整政策以缓解失业压力,鼓励中小企业及第三产业发展,扩大中国产业结构。

3.3在就业战略和劳动力市场方面

打破城乡和地区分割,实现农民的自由迁徙权,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加快改革户籍制度,剥离附着在户口上的各项“权益”,实行居住地户口登记制,实现农民的自由迁徙权;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减少劳动力市场障碍,改变目前分割的劳动力市场状况,引导劳动力合理流动;同时,应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强化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建立土地的市场化退出机制。

3.4注重开发性就业方式的运用

开发性就业的优点在于:(1)能够减少现有企业因承担过多的失业安置任务,而使长期存在的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的局面得到根本性改观;(2)能够较好地发挥劳动者的个人潜质,充分实现人尽其才;(3)能够带动整个社会产业结构的调整,使它们趋于合理化,形成就业安置与经济发展互相促进的良性循环格局,因此该安置方式应予特别关注。开发性就业的渠道有:(1)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2)鼓励创办一些有市场需要的劳动密集型产业;(3)挖掘原有企业和产业的就业潜力;(4)加大所有制结构调整的力度,培植大批民营职业企业家阶层。

3.5将提高我国劳动者素质作为一件战略性任务来抓

应建设一大批高水平的职业学校,加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切实加大政府的投入,特别是加大对农民工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投入。

3.6制定应对人民币升值的就业促进政策

应考虑扩大前一个时期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扶持政策的覆盖面,包括对那些出口受影响严重、涉及就业人数多的行业,实行必要的税收优惠政策,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并实行与增加就业挂钩的各项优惠政策,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失业。

4法律方面的应对措施

4.1要加强和完善劳动立法,从立法上保障劳动者享有切实的劳动就业权

《劳动法》及相配套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虽然出台,但依旧不利于依法治国的实现,有必要尽快制定《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反就业歧视法》、《就业保障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就业法律,构建完备的保护劳动者劳动就业权的法律体系。

4.2要完善劳动监察制度,从执法上保障劳动者劳动就业权的实现

目前我国劳动监察制度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缺陷,如人员和设施配备不足、职权不够明确、监察力度不够、地方政府重视不够、地方行政干预过强等问题。必须给予劳动监察必要的职权和行政支持,在制度上保障劳动执法的顺利进行。在劳动就业法律中,有必要赋予劳动监察机构必要的职权并大力加强执法,从执法上保障劳动者劳动就业权的实现。

4.3完善司法制度,从司法上保障劳动者劳动就业权的实现

我国目前制定专门的劳动诉讼法尚有困难,应该充分考虑劳动争议的特点,在现有诉讼论人民币升值对劳动就业的影响及对策是流星通过网络搜集,并由本站工作人员整理而的,论人民币升值对劳动就业的影响及对策是篇高质量的论文,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希望此文章能对您论文写作,提供一定的帮助。论人民币升值对劳动就业的影响及对策为免费毕业论文提供,不可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一些特殊的规则,如完善司法援助制度、灵活运用先行判决和先予执行等来解决上述问题。待条件成熟,可设立专门的劳动法庭或劳动法院,适用专门的程序来处理各种劳动争议案件。

第7篇:执法培训论文范文

    论文关键词 公务人员 渎职犯罪 执法秩序

    一、受委托从事公务人员渎职犯罪的案件特点

    (一)受委托从事公务人员成渎职犯罪主要构成主体

    近年来,由于执法压力不断增大,受委托从事公务人员作为一类特殊的执法主体,其数量在不断增加。然而由于素质不高、收入偏低、法律和责任意识淡薄等原因,受委托从事公务人员虽然往往手中职权不大,但仍然很容易滥用职权或懈怠不作为,是渎职犯罪的主要构成主体。从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渎职案件看,犯罪分子为受委托从事公务人员的占全部渎职案件的55.2%。渎职犯罪案件中受委托从事公务人员(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罪案件所占的比例有不断增大的趋势,凸显出对这一群体行使的公共执法职能加强监督管理的紧迫性。

    (二)多表现为滥用职权,往往伴有利益交易

    2011年以来,黄埔区人民检察院查办的受委托从事公务人员渎职犯罪案件中,87.5%犯罪分子涉嫌的罪名均为滥用职权罪。同时,受委托从事公务人员滥用职权犯罪的利益驱动十分明显,均与受贿、索贿行为相互交织,甚至图的仅仅是“小恩小惠”,如办理的城管系统罗某、朱某等5人滥用职权系列案,涉案的城管协管员仅是收取了无牌商贩小额现金和香烟的“好处”,即不惜滥用职权搞乱正常市场秩序,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因为贪图小利而触犯刑事法律走上犯罪的道路,反映了受委托从事公务人员法律意识的淡薄以及对职务廉洁性认识的缺失。

    (三)内外勾结特征明显

    受委托从事公务人员往往与非从事公务人员相勾结,以正常的经济交易为幌子,为权利寻租散布烟幕弹并提供媒介,从中收取回扣和好处费,实现曲线受益。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查办的黄埔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吴某滥用职权案,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获取农民工培训生源信息后,将生源私自截留并介绍到广州市某人力资源培训学校,并收取该学校的回扣;又如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机动车尾气路检组纪某、陈某等6名检测员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检测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超越职权,违反规定,与社会人员杨某相互勾结,违规要求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到杨某指定的修理厂进行“检修”从而收取杨某好处费。纪某、陈某等5名机动车尾气检测员长期在室外工作,环境检测中心站缺乏相关的监督制约机制,其工作表现也根本无法准确掌握。正是由于主管部门对受委托从事公务人员管理的松散以及对其行使职务行为监督的缺失导致内外勾结轻而易举。

    (四)渎职造成执法不公损害执法公信力

    受委托从事公务人员渎职犯罪的最直接后果是执法不公,严重损害了执法公信力,引发执法者与被执法者之间的隔阂和不信任,导致执法矛盾不断升级。如办理的城管系统罗某、朱某等5名协管员滥用职权系列案,该5人在利用管理无牌商贩职权,索取小贩“好处费”后,放任无牌商贩非法占道经营,对其他没有给好处费的无牌商贩则进行驱赶或通知城管部门到场处罚,执法不公行为引起了群众强烈不满,导致区城管部门履职过程中多次遭遇暴力抗法事件。又如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机动车尾气路检组纪某、陈某等6名检测员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中,该6人检测员利用机动车尾气检测执法的便利,谋取暴利,该事件影响恶劣事件,经媒体曝光后引起了广泛的异议。

    二、受委托从事公务人员渎职犯罪的原因分析

    (一)人员素质低,权力意识、法律意识薄弱

    行政机关或具有行政管理职权的事业单位在聘请合同制员工时未经过一定的选拔程序,且入职前后没有进行相关的培训,导致受委托从事公务人员的文化水平和素质偏低。这些人员普遍权力意识模糊、法律意识淡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不强。对接受委托的执法权力缺乏正确的认识,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观念泛滥;对自己渎职行为缺乏法律上的认识,法制观念淡薄,心存侥幸。

    (二)收入不合理,受委托从事公务人员薪酬偏少

    受委托从事公务人员大多属于临聘编制,薪酬水平普遍较低,甚至接近最低工资标准。低工资待遇导致受委托从事公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甚至不作为、滥作为,致使其想法设法利用职务便利搞点“外快”。低工资高要求也体现了权利和义务的不对等,勤勉尽责地工作了生活又没保障,而不认真履职又有可能触犯刑法承担刑事责任。权利义务的不对等,一定程度上使他们漠视工作职责,在利益驱动和主观意识薄弱作用下,受委托从事公务人员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等行为出现高发。

    (三)执法安排不科学,人员监管存在真空

    行政执法活动中,不安排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而全权委托聘请的合同制工作人员进行执法。主管部门对聘用人员的工作情况不能有效监管,使得聘用人员的执法活动存在监管漏洞。在查办案件中,办案人员了解到由于行政执法部门职能比较多,而人员编制少,远远不能满足行政管理的需要,即使聘用了一批合同制员工,也没有足够的人员和精力来对临聘人员进行管理、监督。很多职能需要聘用人员在室外公共场所履行职责,主管部门对聘用人员履行职责的状况实施监督管理更加困难。如城管系统滥用职权系列案、环境检测中心站机动车尾气路检组成员滥用职权案中均没有相关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国家工作人员参与执法,协管员和路检员的执法活动完全脱离了主管部门的监督。

    (四)管理机制不完善,流程控制不严密

    在行政管理和执法中,管理思路以“放权”为主,对行政权力的行使把控不到位。同时,相关部门没能制定有效的执法流程标准和细节约束规则,对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的流程控制不严,依法行政不能落到实处,越权、滥用权、不作为等执法现象难以发觉和管理,导致渎职和腐败的发生。

    三、受委托从事公务人员渎职犯罪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人事管理制度

    适当增加行政执法人员的编制,让更多具有执法权的工作人员参与执法,确保执法活动中有一名具有执法权的正式职工参与,加强对受委托从事公务人员的监督管理。对于确需聘用临时人员从事公务管理的,设定一定的标准,经过选拔,挑选有一定文化水平、素质较高的人员,并在上岗前进行法律、廉政、业务等教育培训,树立对权力、法治的正确认识。同时,适当提高受委托从事公务人员的工资待遇标准,为其安心、勤勉履职提供基础保障。另外,应将受委托从事公务人员纳入合理的人事管理体系中,借鉴企业管理的激励机制,建立受委托从事公务人员的工作绩效考核机制,设立科学的考核标准,在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给予物质奖励,激励受委托从事公务人员依法依规行使职能。

    (二)加强执法的过程控制

    在保证有执法权的正式国家工作人员参与执法、管理的基础上,制定严密的流程管理体系,将请示、审批等程序落实到监督管理制度上,使受委托从事公务人员工作置于主管部门的管理视野下,防止委托出去的权力失控。必须重视对受委托从事公务人员监督约束,落实专人对这类人员的跟踪监督制度。在完整的受委托从事公务人员人事管理体系上,进一步健全委托职权的规范化行使制度,把“过程控制”的管理理念应用到受委托从事公务人员规范执法中,严格落实受委托从事公务人员工作中的逐级审批、决定制度以及作出最终处理决定后的报告、反馈机制,从而将受委托从事公务人员置于严整的监督管理机制下。

第8篇:执法培训论文范文

论文关键词:商业贿赂,治理工作

一、当前存在商业贿赂的各种违法行为

在市场经济不断向纵深发展的今天,一些有实权的人物在利益的驱动下,在金钱物质的刺激下,有诸多行业的违法者,挖空心思、绞尽脑汁、不择手段,在经济流通领域里:勒、卡、要,大吃回扣,收受贿赂以及分成等等手段捞取钱财。据悉,特别是在房地产开发,土地征用转让;医药购销,教育图书发行,学生辅导材料摊派购买,旅游交易,各种促销,政府购物,以及各类广告等等行业,他们以多种名誉,多种办法去以权谋私,进行权钱交易,并在私下大搞财物交易。收受商业贿赂。视国家法律与不顾,纵然上有政策他下有对策。对中央的各种政策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二、坚持不懈地开展监管查处商业贿赂行为

在上述笔者提及的收受商业贿赂的行业中,他们时刻都在千方百计,用尽各种手段,巧立帐目,颠倒事非,混淆黑白,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去真存伪。逃避办案人员的查处。

特别是在庞大的医药行业,房地产开发等复杂的行业经济领域交易中,他们私下的贿赂交易是相当严重和诡秘的。如:在帐目上,有很多方面不设帐。没有传票发票凭证,或者不入帐,不体现。或者是张冠李戴。其次设有明帐暗帐等等卑劣的手段,去搪塞,掩盖办案人员的眼目。另一方面他们经常拒绝办案人员的检查。如:借口不接待、或说财会不在、或说领导公出、或说帐目被上级调走。对此笔者认为,他们的伎俩就是用:一拒、二拖、三搪、四躲、五不见、六等着、七拿假帐。以种种手段方法设障碍,使执法人员耐何不了。因为他们知道只有公安、法院纪检等部门才能制裁他们。因此说办理商业贿赂案件必须有政法部门的配合。才能得到有力的监管。

三、为什么被查处单位如此不择手段

依笔者之见,当前我们一些执法部门特别是工商部门;一些年龄较大的有丰富办理经济案件能力的执法人员,有的退居二线;有的已退休。因此目前在执法办案机构中,大都是年轻人员较多,而且有的是新分配来的大学生。或者科室人员经常串换调配。因此使一些人员办案经验不足不丰富。力度不强,办案手段跟不上。尤其是查处商业贿赂的帐目上,似懂非懂,有的根本不懂。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与其它案件有截然的不同。你办案人员必须精通会计的各种科目,方能在各种帐目中看出弄虚作假或者查出破绽。否则,在查处案件中就会苍白无力。

可谓在目前我们查处的商业贿赂案件中,违法单位和个人,他们惯用的就是返奷计。因为他们看出我们的执法人员业务不精通,手段不高明,执法水平薄弱。从而他们伺机慷国家之慨,中饱私囊。大发不易之财。而且对执法人员不屑一顾。

针对此情况,笔者认为,必须取得公安、法院、等部门的有力配合,够追究刑事责任的坚决按着法律程序办理。这样才能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别外还要着力提高办案人员办案素质。在通常中应适时请来高深的财会人员,对办案人员进行财会培训,使其不断提高执法者的办案素质。通过经常培训,才能掌握大量的办案知识。才能有力地监管和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发生。

四、尽快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确保商业贿赂的查处

综上所述,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在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中,我们工商、公安、法院、等执法人员必须提高综合办案能力。那么如何开展好商业贿赂治理工作?这就需要我们刻苦钻研各种办案知识,学好法,多懂法;提高综合素质特别是财会科目。应该胸有成竹地撑握和提高办案人员素质和能力,人人都是多面手。从而在商业流通领域里才能有力地查处和侦破各种商业贿赂案件的各种违法行为。

在笔者看来,我们在查处治理商业贿赂中,必须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不能让那些腐败分子以及违法者逍遥法外,否则,我们是必大有不作为之嫌?倘使要对违法者产生极大的震慑作用,我们就必须深入研究。经常收集案情,摸底调查找线索。不断在流通领域里进行跟踪调查顺藤摸瓜;直至撑握足够的证据和一手材料,用业已具备的各种办案知识和方法,方能有力地监管和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发生。我想,只有我们的执法力度上去了,才能让那些违法者心悦诚服。才能让他们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促使他们自觉的抵制腐败,严以律己,遵纪守法。

第9篇:执法培训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随着监狱体制改革步伐的不断推进,加快监狱人民警察能力建设是我们队伍建设的必然选择,为解决当前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作为监狱民警建设的一个重要途径——合理设置民警的培训课程至关重要。本文主要研究如何设置监狱警察培训内容。

目前针对监狱警察教育培训设置的课程创新新不够强。很多培训,只是简单的业务学习,没有从根本上引进新的知识系统,进行创新性教学。学院的收获并不大。因此,面对当前存在的困境,笔者认为我们警察的培训课程应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设置:

一、在培训课程的内容设置上

培训课程设置要全面进行设计,特别是突出实践性和前瞻性。课程体系应该与监狱的具体工作实际相结合,实行课程动态调剂,做完整的培训课程设置。以此进一步开阔民警视野,拓展民警工作思路,优化知识结构,增强工作能力,使监狱民警实现从“看守型”向“专家型”、“战员型”的转变。因此,针对上述困境,警察培训课程应该体现“三个服务”,课程的安排也应该体现这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服务于监狱企业经济。这方面的服务主要在于通过监狱经济的发展来反哺于监狱罪犯的改造,为罪犯的改造提供财力保障,从而使生产真正成为为罪犯改造服务,提高改造质量,更好的实现“首要标准”。从这个方面考虑,监狱警察课程设置应有企业经济的课程,如创新监狱企业安全生产,监狱经济,罪犯劳动管理等课程。

第二,服务于监狱罪犯改造。从这个角度设置课程的主要目的则是通过一系列的课程来使我们的监狱民警掌握一定的技能,能够运用这种技能来调整罪犯的思想动态,情绪,安心接受改造。这些课程主要是服刑人员的个别教育,沟通与管理,服刑人员的心理矫治,谈判技巧等。

第三,服务于监狱警察业务。一方面是提高监狱干警的业务技能,如服刑人员管理技能,狱内侦查,狱政管理,应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树立防范意识等。另一方面则是从狱警的自身修养角度和作风建设出发,如开张警察身心保健,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建设,党政廉政建设等课程。监狱民警首先只有保证一个健康的身心才能够胜任所从事的监管和改造工作,否则是得不偿失。另外,通过法治理念和廉政建设来加强民警的法治观念,强化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树立执法者的良好形象,监狱的良好形象,维护司法权威,最终也将促进监狱的监管和改造工作,达到司法的最终目的。

二、在培训课程设置的模式上

(一)在培训的时间和周期上

在改良课程内容的同时,应在确保不影响基层警力的条件下,适当延长培训时间及缩短培训间隔时间,必要情况下可实行动态的培训时间调节模式。可以将单次培训时间延长,根据不同的培训形式及课程配置的需要将培训时间延长至两个月甚至更长,同时将培训间隔时间缩短。我们可以在两次晋升培训的间隔期内插入有针对性、分受众群体的专业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要增加民警受训的频率,一般来说,最好每年培训一次,保证监狱警察的知识更新速度和接受新的管理手段和技术的能力,从而,更好地参与到工作中来,学有所用。同时动态的培训时间调节模式也是必不可少的,培训,不必局限于单一的授课,可以以各种方式进行,比如,拓展训练等等。在基层单位警力紧张时期可采取下基层式的培训形式。这样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合理调节培训周期,不仅充分保障了监狱民警受训的时间,而且切实更新了监狱警察的知识结构层次,充分保障了监狱警察受教育的权益。

(二)强化教育培训的系统性、层次性,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

警察培训具有系统性、长期性的特点。因此,提高培训质量并非一朝一夕或一个阶段的事情,也不是几个教育活动的简单拼加,而是一个连续的、系统的过程,它需要有贯穿始终的指导思想、精心选取的教育内容、组织有序的管理机制、训练有素的师资队伍等一系列教育要素。具体来说,第一,要建立完善的警察教育体系,不能局限在一般的职业教育,仅仅将培训作为过程,二要进行学历教育;第二,重视警察的正规化、系统化培训,分层次,针对性强。如英国警察培训分三个层次:初级培训(新警培训),中级培训(晋级培训),高级培训(针对高级指挥人才)。法国警察培训的方式大致分为:警员培训、初级警官培训、中级警官培训、高级警官培训、治安辅助人员培训、行政、技术人员培训以及部分司法人员的培训,理论学习与实践紧密结合。另外,教学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实行开放动态的师资队伍模式,应该在全国范围内,各个领域,选择优秀的专业教师,进行针对性的授课,要多选择大学教师进行授课,不仅要重视业务,还要重视文化。教育培训的方式要理论与实践结合,要求聘用多领域专家型教授授课,传授新的经验知识,实现教学与实战部门一体化。

三、结语

以上是笔者的一些不成熟看法和建议,综上,本人认为在新的形势下,只有紧跟社会的步伐,抓住监管改造的大环境,合理的设置培监狱人民警察的培训课程,紧紧围绕“三个服务”来进行,保持与时俱进,全方位,多层次,严要求,高标准的培训我们的监狱警察,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改进他们的业务技能,才能更好的进行监管改造工作,推进监狱事业的更大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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