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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责任制,各单位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平安建设工作;严格执行各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率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安全隐患治理率100%;单位全年整体安全稳定,无安全责任事故和亡人事故。
二、计分排名办法
(一)计分排名方法
坚持日常检查、季度考评、年终考核相结合,实行百分扣分制。
每季度为一个周期,季度末按照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名,并借助《卫生信息》和卫生网等载体予以通报。
每次计分排名结果将作为单位年度评先的重要依据。
(二)计分排名对象
市卫生局局属单位,各改制医院,纳入季度检查范围的省直驻洛医院、部分民营医院,均列为计分排名对象。
(三)内容及扣分标准
以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和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中所列项和市卫生局季度检点为主要内容。
1.日常工作。不按要求落实上报一次扣1分。直至扣满10分。
2.季度检查。各项制度不健全,一项扣1分;一般安全事故隐患,一处扣1分,较大以上安全隐患一处扣3分;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一般隐患一处扣2分,较大隐患一处扣5分;屡次通报得不到整改的,一处扣8分。直至扣满50分。
3.安全目标完成情况。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一次扣40分。
4.附加分。召开1次省级以上经验交流现场会者,奖5分,召开1次市级经验交流现场会者,奖3分;受到国家级表彰、奖励者,奖5分,受到省级表彰、奖励者,奖3分,受到市级表彰、奖励者,奖2分。奖励分不受限制。
在市级以上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一次扣5分。
三、工作措施
对季度排名末位的单位,要写出整改报告;
对连续两次排名末位的责令整改,单位主管领导在市卫生系统安全工作会议上说明情况;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扎实做好国庆、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2009年等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卫生系统不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为全市安全工作作出应有贡献,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于2009年9月25日至2009年10月5日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会战”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安全生产“百日会战”活动,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全面落实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任何时候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加强宣传教育、隐患排查、隐患整改、隐患整改督查和应急救援工作,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继续保持安全工作无事故,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目标的全面完成。
二、“百日会战”的重点时段
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上,各单位尤其要注意抓好安全事故的高发高危期。为细化任务、重点重防,结合“百日会战”期间的重点时段,整个活动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第一阶段,国庆黄金周期间(9月25日至100月105日)。
(二)第二阶段,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100月106日至102月20日)。
(三)第三阶段,2009年期间(102月210日至2009年10月5日)。
三、“百日会战”检(督)查的重点内容
此次“百日会战”活动主要以检(督)查为主,督查采取各单位自查整改与市局组织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督)查的重点内容分常态检(督)查和专项检(督)查两个方面:
(一)常态督查内容:
10、各单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领导设置机构和人员配备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分解落实200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情况。
3、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从人力、物力和财力上加大安全投入情况。安全设施的配备情况。
4、按照隐患排查整改要求,正常开展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及全程记录的相关台账资料建立情况。
5、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近年来安全事故的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6、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和组织必要的演练情况。
7、各单位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情况。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二)专项检(督)查内容:
10、门急诊、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安装消防栓等。
2、门急诊、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的设置是否规范,数量是否足够,标识是否醒目以及是否保持畅通;公共区域及逃生通道的外窗金属护栏是否符合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要求,是否有阻碍逃生的违章设施。人员密集场所周围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违章建筑、室外广告牌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3、医疗卫生单位内部医疗、医技等工作用房,职工宿舍区域防火设置情况。
4、火灾报警、灭火系统、消防泵、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和完好情况。
5、医疗机构内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各类电气设备、电源线路的使用维护情况。
6、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特种设备,配电房、电梯等各类生产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等情况,特别是在公众聚集场所和重要活动场所使用的上述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年检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相应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进行检查。
7、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医技使用的各类放射性、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保管、安全使用情况。
9、各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的制订、完善和演练情况。
9、各单位道路交通安全情况。主要是救护车等车辆的规范使用、检测检修和严格按单位车辆管理规定实施用车的情况。
100、有建筑工程单位的建筑安全情况。主要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告知情况。
1010、各单位重要科室和重要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情况。主要是财务科、机房等重点科室的防盗防泄密情况。
四、“百日会战”实施的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到思想认识到位。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逐级落实安全大检查中各环节的责任,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促使安全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做到宣传发动到位。
各单位要针对本地单位的实际,制定严格周密的、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百日会战”工作方案,增强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防止走过场,确保安全生产“百日会战”取得实效(工作方案于100月100日前报局人秘科,电子邮箱:)。要以最近全国发生的几起重特大事故为反面教材,利用板报画廊宣传、职工大会宣讲等办法,强势宣传、造浓氛围,真正在全单位形成工作必有安全、言谈必提安全、生活必重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全面排查,狠抓整改,做到安全措施到位。
各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地毯式排查,坚持检查整改同时进行,对检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整改期间不能保证安全的要停止使用。同时要加强跟踪督查,确保隐患整改彻底到位。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因此,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此,我局先后多次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下发《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宿迁市卫生局关于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和《关于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及《市区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情况通报》等文件,部署开展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我们层层建立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与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签定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逐条逐项进行分解,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位职工。同时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对责任不落实,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我们将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为促进各医疗机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我们在每年的“以奖”考核方案中,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考核指标纳入考核,激励他们主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宣传教育活动
为切实加强对本系统“安全生产月”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卫生局成立了市直卫生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展蕾任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任成员。同时我们也要求各单位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根据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扎实开展各项活动。
1、6月10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当天,我局派出6名人员就医疗机构消防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和厂矿企业矽肺、听力损害等职业病防治以及医疗救护等知识安全生产知识开展宣传,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印发宣传材料以及现场急救演示等,向市民广泛、深入宣传安全生产知识。
2、6月27-29日,我们举办全市餐饮单位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班,对全市各餐饮单位法人代表、餐饮部负责人、厨师长、食品采购负责人143人进行培训,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四、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1、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今年年初,为做好医疗机构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我局成立安全生产检查组,并邀请市消防支队有关专家,对市区29家医疗机构逐一过堂,重点检查医院消防设施的设置和完好情况;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火灾事故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处及房间的外窗是否设置固定栅栏影响人员疏散和应急救援;是否按规定设立火灾应急广播系统;日常消防管理及责任制是否落实;消防制度和用电用火制度是否健全,应急灭火预案是否科学合理,是否进行演练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单位存在的高压氧舱不规范安放、电路电线老化、消防疏散通道不畅通等突出问题,我们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
2、开展春节安全生产检查。2月1日,我们要求各地、各单位围绕消防安全、设备安全等迅速对医院病房、高压容器、易燃易爆物品、毒麻药品尤其是医院的消防安全和取暖设施设备开展自查。2月13-14日,我局局长助理展蕾带队就各医疗机构安全生产自查整治情况逐一进行检查,督促隐患整改。
3、开展“五一”期间安全生产检查。4月30日,在各医疗卫生单位自查基础上,我局局长助理展蕾带领局机关有关处室人员对市区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抽查,督促、指导各单位切实落实好“五一”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4、开展夏季安全生产检查。7月11日,我们邀请市
安监局张处长和市消防支队防火处沙参谋对市区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设备、配电房、电气线路、病房楼、高压容器和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等部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我们形成《市区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情况通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督促各卫生医疗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防范了各类事故发生。五、近期工作打算
一、充分肯定过去一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所取得的成效
*年,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通过各有关部门的依法监管和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比较平稳的态势,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是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我市已实现连续3年没有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指标内。*年,被评为全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市。
二是一些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趋于好转。煤矿通过近几年的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年实现安全年,成为全省唯一没有发生死亡事故的市。烟花爆竹生产和经营单位,通过加强生产安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连续3年实现安全生产。
三是水上交通安全再创佳绩。通过对重点时段、重点水域“旁站式”监管和死看硬守,我市已连续12年没有发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
四是安全生产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和制度化。通过出台和实施矿山等7个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以及安委会议事规则和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救援预案,我市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五是安全监管力量得到加强。在机构改革中,各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机构改革中,得到调整和充实,监管力量得到加强,监管条件得到改善。
二、冷静客观地认清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
一是各类安全事故仍呈上升趋势。*年,全市共发生事故1041起,死亡209人。从行业看,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0.1%和11.2%;非矿企业事故上升66.7%;非煤矿山事故上升23.1%。从区域看,东至县、石台县生产经营单位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都成倍增加,青阳县事故增幅也超过该县GDP的增长幅度。*年以来,我市安全事故又不断攀升,1—2月份,全市共发生事故223起,死亡40人,同比分别增长8.8%和17.6%。其中,全市所发生的5起生产安全事故都在贵池区。特别是3月5日凌晨,贵池区六峰山铜矿井下发生5人被困的重大透水事故,引起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在全省受到通报。
二是安全生产基础仍相当薄弱。一些企业长期对安全生产工作投入严重不足,历史欠帐较多,且短期内难以弥补。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资产业时普遍不重视安全“三同时”,埋下了事故隐患。一些基层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得不到落实,制度不健全,安全工作流于形式。
三是部分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近几年来,各级、各部门整体上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比以前有了提高,但发展不平衡。有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在思想认识上有“隐患”,抓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存在从上到下呈层层递减、逐级弱化的趋势。一些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不到位,责任追究不严,应付安全工作的现象时有发生,主动预防的少,临时抱佛脚的多。
四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难以坚持。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重特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虽已初见成效,但还不够深入,不够全面,没有建立长效机制。除消防、锅容管特安全专项整治已经验收外,还有多项整治只是阶段性总结。非煤矿山越整治,事故越多,且呈逐年上升趋势,今年已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有些地方和行业专项整治虽已经结束,但如果不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事故将会反弹。此外,随着我市经济增长加速和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不安全的因素也随之增加。
五是全民的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近年来,全国安全事故频发,平均每天约有380人丧生于各类安全事故。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由于公民安全意识差,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或者不懂安全生产知识、冒险蛮干造成的。我市大街上人、车抢行,汽车、摩托车随意停放、调头、闯红灯等违章现象屡见不鲜,随处可见,市民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
六是对事故处理失之于轻、失之于宽。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没有很好坚持,行政责任追究制度难以落实到位,属本级政府处理范围内的事故普遍处理过轻。当前一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依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
三、求真务实,扎实苦干,努力完成*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
(一)以党的*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是要从实践“*”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生命安全,反映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安全生产体现了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就是要把安全生产作为市场准入的首要条件,就是要坚持淘汰落后的生产力,关闭那些技术落后、污染环境、破坏资源、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小厂小矿,消除危险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为主旨的安全文化,本身就体现着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执政为民,就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二是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认清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新任务。小康社会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社会,是劳动者生命安全切实得到保障、生活质量提高的社会。事故频发,既不符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也不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我们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换取经济的暂时的发展和繁荣。三是要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这个深层次上,认识安全生产的长期性和艰巨性。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仍然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我市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生产力水平落后,反映在安全生产上,就是事故多发,职业危害严重。受社会生产现状的制约,我市的安全生产必须要经过一个循序渐进、逐步好转的过程。我们一定要从改革发展的战略机遇着眼,按照*大提出的要求,抓住面临的历史机遇,增强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围绕安全生产总体目标,积极探索和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我市*年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已经明确,要实现这个目标,必须不断创新,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靠突击式、运动式的方法来抓安全,在一定时期内、一定范围内很有必要,也能够收到一些成效,但不能使安全生产得到长期保障。各地情况不一,部门和行业各有特点,安全生产的基础和重点也不一样,但都必须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原则,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一是政府。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依法建立和完善安全监管体系,使安全监管机构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履行《安全生产法》执法主体的职责;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发展规划和指标考核体系,形成强有力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机制。二是部门。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综合监管的职责,依法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执法监督。政府有关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三是企业。各类企业(包括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依法保障必需的安全投入,加强管理,做好基础工作,形成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四是社会。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舆论氛围,形成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机制。这四个层面必须统筹协调,形成合力,总体推进。
(三)围绕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巩固扩大整治成果。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点工作,要坚持不懈地抓下去。今年安全专项整治的主要对象,要集中在那些专项整治工作进展不平衡、存在较多漏洞和死角、伤亡事故仍然多发的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
1、重点行业:要突出抓好矿山、危险化学品和道路交通运输。一是继续关闭那些破坏资源、污染环境、技术落后和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小矿山,并防止死灰复燃。对整治验收合格的矿井,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防止滑坡。对矿山有关证照要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年检,发现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予以吊销。二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认真贯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安全评价和生产许可证制度,严格对涉及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和人员的管理,严厉打击各种非法生产、经营、运输活动和利用剧毒危险化学品违法犯罪活动,消除各种隐患和漏洞。三是在道路交通运输领域,要强化对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车辆坚决停运。搞好创建“平安大道”、“交通安全村”和“交通安全社区”活动。
2、重点区域:事故上升幅度较大和死亡人数较多的贵池区和东至县要作为安全监管的重点,促使其减少事故和死亡人数。对矿山尤其是煤矿集中的乡镇以及道路、水上交通运输的重点路段,也要进行重点整治。
3、重点企业:一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认真进行整治。二是*年度及近期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必须认真落实整改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三是要依法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强化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培训考核,使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
(四)加大行政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各类安全事故。
我市各类安全事故持续上升,与我们事故成本低、处罚不严也有很大关系。在处理事故时虽有经济处罚,但处罚金额过小,不足以引起企业的重视。有时还存在情大于法,以有限的经济处罚代替行政处分甚至刑事处罚的现象。只有提高事故成本,才能使责任单位从内心重视安全,尊重他人的生命安全。同时,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在查明事故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依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地方政府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管和审批职责部门的责任。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一次死亡1—2人安全事故,按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报告统一由市安全综合监管部门批复结案。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由市安全综合监管部门会同市监察部门对事故的管理责任进行调查,报市政府批复。加强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批复结案工作,是扭转事故处理偏轻偏宽和遏制事故上升的有效措施,是实现安全监管工作创新的重要举措。
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先后下达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中要求各级政府、政府各有关部门中各级领导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市局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岗位责任制。
一、指导思想和岗位安全责任制考核六项原则
(一)安全责任制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防范安全事故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本系统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在局机关全面推行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岗位职责,坚决遏制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交通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安全责任制考核六项原则
1、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系统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的原则;
2、其他各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的原则;
3、谁未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论谁负责的原则;
4、谁审核、审批、发证,谁检测、审验签字盖章谁负责的原则;
5、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市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6、安全责任事故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二、局长(兼安委会主任)岗位安全职责
1、交通局局长(兼安委会主任)为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总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3、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齐专职管理员,并确保每年不低于30万无用于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企事业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岗双责制落实情况。
5、负责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或安全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的重大问题,部署重要工作及活动,并制定市局“特大安全生产险情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6、负责督导各级各单位对重大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实行安全“三同时”。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管理)评估(评价)和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罚兑现。
8、组织对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和发生特大事故及时汇报制度。
三、市局领导干部岗位安全职责
(一)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抓好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局直企事业单位及贫乏的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负主要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在生产过程或行业监管中失职和严重违章行为。
3、受局长委托主持召开局安委会会议或交通系统安全例会,专项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的较大问题,组织开展安全重大活动。
4、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市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标准、办法、安全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5、组织实施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专项活动,进行安全工作考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6、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导有关科处室进行专项“治理整顿”,监督完成市局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的整改。
7、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系统内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8、督导市局各科处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9、凡全市交通系统发生的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启动“市局特大生产险情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下简称市局应急预案),受局长委托或带领分管科处室负责人前往处置。
10、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二)分管交通专业管理处室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中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所分管的专业管理处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分管的专业安全监督管理中违章和失职行为。
3、负责召开分管处室安全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和监管形势,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4、组织制定、修订分管处室的安全监管规章制度、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5、督导分管的专业处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涉及安全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6、按市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要求或根据工作需要,带领分管处室进行安全大检查,督导有关科室和单位对所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及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7、所分管的业务单位发生特在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分管处室负责人带队前往救援和处理。
8、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和市局“年度安全工作要点(意见)”,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三)分管公路管理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市公路路政、工程施工、养护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制度,及时纠正公路部门严重的安全违章和失职行为。
3、会同市公路局局长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或公路部门安全专项会议,分析安全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和监管中的较大问题,部署开展安全重大或专项活动。
4、协助市公路局局长制定、修订和审批市公路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5、督导全市公路系统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专(兼)职人员,落实安全专项经费,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安全培训、教育及检查制度。
6、督导完成市交通局和上级下达给公路部门“事故隐患”的整改和公路系统内重大交通事故、一般厂务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并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7、督导市局分管科室和市公路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记录、报表、台帐和文件档案资料。
8、凡全市公路系统发生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督导公路部门立即启动“应急求援处理预案”,带领分管科室负责人协助公路部门负责人前往求援和处理。
9、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和市交通局年度“安全工作要点(意见)”,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四)分管党群工作的局领导(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加强管理,持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和素质,杜绝“三违”现象;建立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事故预案的演练;全面开展伴有危险化学品反应的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安全评价,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清理在建和拟建的化工项目(系指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工作,夯实安全基础,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促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三、整治对象
全镇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伴有危险化学品反应的使用单位。
四、整治内容
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的日常安全监管,切实做好已取证企业的“回头看”和换发证工作。在对取证企业开展全方位检查的同时,要重点对取企业是否存在超范围生产(储存)、经营,安全评价报告是否超期,安全评价和许可证审查时提出的整改意见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又产生新的安全隐患等进行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企业,要及时提请发证单位吊销许可证照。同时,要督促回收利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企业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符合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在6月底之前申报完毕。
2、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医化企业。切实加强对使用危险化学品医化企业的安全监管,引导医化企业开展安全评价,全面开展伴有危险化学品反应的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安全评价,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落实整改,特别是硝化、氯化、氟化、磺化、叠氮化、过氧化、加氢、聚合、裂解等涉及高温高压、放热或深冷,反应条件较为苛刻,自动化控制水平不高的反应装置必须进行安全评价,确保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
3、剧毒化学品使用单位。深入开展剧毒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评价工作,严格实行剧毒化学品使用登记备案制度和剧毒化学品准购审批制度,强化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剧毒化学品丢失、被盗事件的发生。有关部门要继续密切协作,多管齐下,疏堵结合,保证剧毒化学品使用安全。同时要重拳出击,加大对不法、违法使用、经营剧毒化学品活动的打击力度,从严惩处不法、违法行为人,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规范剧毒化学品使用、经营秩序。
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切实加强对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的管理,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号)和《**江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细则》(**安监管危化[**]41号)要求组织实施,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立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试生产备案和竣工验收各项工作,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5、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的总体工作部署,督促企业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机制。要强化监督检查,对检查、督查中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其立即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仍然违规冒险生产经营的,要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对一时难以治理的重大隐患,要责成企业限期整改,落实防范措施,挂设重大隐患告示牌,并实行跟踪监管、动态监管,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6、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建设。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规范企业管理,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在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中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以安全标准化达标为抓手,选择医药化工企业相对集中片区,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ABC动态分类管理。继续建立和完善以“一张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动态一览表、一张辖区企业分布平面图、一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套安全台帐、一个企业基本数据库”等“五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基础管理制度,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基层安全监管工作范畴。
7、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继续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剧毒化学品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企业新进和轮岗员工要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管理水平。
五、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分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和检查验收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3月至4月底)。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对辖区(系统)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各从业单位也要对自身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监管状况进行全面自查。采取各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营造全社会、企业、员工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认真制定整治实施方案,部署和动员辖区(系统)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初至10月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对其自查和安监部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有关安全生产问题进行整改。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落实隐患整改,严格验收标准。在具体工作中,既要做到依法行政,又要耐心帮助、指导企业抓好隐患整改,强化服务意识。对检查中发现未取得安全许可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依法予以取缔;未取得安全许可的在建和新建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号)实施安全许可;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停业,限期整改;对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镇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和打击。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初至11月底)
企业完成整改后,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进行验收,确保整治到位。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将于11月底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重点抽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镇里成立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全镇的危险化学品、造船、工业企业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要经常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整治工作的进度安排,积极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整治的各项工作。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要组织熟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或者化工安全管理的相关专业的专家,认真检查每个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排查存在的事故隐患和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
(三)密切配合,加强指导。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实际情况出发,认真落实有关部门参与整治工作的责任,并在市政府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市安监局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联合执法,统一行动,及时、妥善处理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证社会稳定;同时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第三季度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双基工作现场会精神,交流、总结安全生产双基工作经验,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双基建设重点工作。这次的会议安排了一天时间,内容很充实,既有实地考察,又有经验介绍,相信对下一阶段工作将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昨天下午,大家参观考察了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及其下属1个居委会安监办的安全生产双基工作新经验和新成果;刚才,番禺区政府介绍了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工作的经验,番禺区桥南街、白云区石井街及黄埔区穗东街分别作了发言,他们的做法和经验都值得其他单位学习借鉴。梁醒虾局长对下一阶段全市双基工作作了部署,讲得都很好。希望各区、县级市回去之后认真抓好全省双基工作现场会和这次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下面,我重点强调两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双基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工作是影响一个地区安全生产形势好坏的关键因素,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工作,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治本之策,意义十分重大。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离开了基层、基础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就会失去最广泛的社会基础和真正的力量源泉。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把安全生产双基工作推向了突出位置。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经济社会全面转入科学发展轨道的重要一年,也是举世瞩目的奥运年和改革开放30周年。做好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意义特殊,责任重大。国务院把今年确定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就是要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奥运会以及改革开放30周纪念活动的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只有具备坚实的安全生产基础保障,才能顺利完成今年的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双基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工作的有效途径,取得了较大成效,得到了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安监局的充分肯定。特别是去年召开全市村级安全生产管理试点工作现场会以来,各区、县级市认真按照市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动村级安全生产管理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有289个村(社区)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和相应装备。我市安全生产双基工作的积极开展,极大地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今年以来,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3655起、死亡765人、受伤3621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22.2%、16.2%、26.1%。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推动安全生产双基工作仍然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基层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我市镇村企业多数属于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由于历史原因,部分镇村企业在用地手续、工商、消防、环保、安全等方面证照不全,安全设备设施不足,工艺流程落后,环境污染严重,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二是基层安全监管力量不足。我市虽然已经建立了镇村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但由于工资待遇等原因,监管队伍稳定性较差,监管力量严重不足,无法适应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需要。三是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偏低。我市从业人员中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所占比例较高,他们文化素质、专业技术素质普遍偏低,安全生产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欠缺,往往是事故的肇事者也是受害者。上述这些问题,正成为制约和影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因素。从近几年的实践来看,要继续保持我市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下降的良好趋势,关键要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只有双基工作做好了,安全生产基础才能稳固,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才能得到落实,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才能持续下降,安全生产工作才能取得实效。因此,各区、县级市要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双基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既要看到取得的成绩,又要看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特别是要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毫不松懈地做好做细各项工作,努力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向纵深发展
今年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推动经济社会转入科学发展轨道的关键一年。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推动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向纵深发展。解放思想落实在安全生产双基工作中,就是要着眼于突破惯性思维,克服因循守旧思想,树立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的观念,善于用新办法、新途径、新举措破解双基工作难题,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在持续稳定好转的基础上实现根本性好转。各区、县级市要在上半年试点工作基础上,认真查找差距,积极借鉴兄弟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按照市的工作要求,抓紧抓好双基建设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村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根据全省村(社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目标,结合我市实际,2009年内,全市符合条件的村(社区)要100%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年初我们确定了“企业数50家以上的村(社区)要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的条件,现在看来不太符合省双基工作现场会提出的目标要求。我市共有2229个村(社区),要做到100%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目前还不现实。如何确定这个条件,今天会议同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村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就是想听听各区、县级市的意见。刚才,梁醒虾局长谈到在企业数10家以上的村(社区)中推进这项工作,我认为比较符合客观,切合广州实际。当然,市安监局还要开展细致的调查摸底,广泛听取各区、县级市的意见,最后确定我市建立村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推进范围。这个问题没有解决之前,希望各区、县级市不要松劲,要认真总结、大力推广试点工作经验,以点代面,推动全盘工作的深入开展。范围确定之后,要按照市的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强化手段和措施,充分调动各级政府的积极能动性,分阶段、分目标把工作任务落实到实处。这项工作已纳入对各区、县级市政府的责任制考核内容。
(二)切实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近年来,我市加大投入力度,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必要资金、装备投入。各区、县级市要参照市的做法,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比例专项资金,加大对镇村两级安全生产工作资金投入,提高安全管理装备水平,保障基层安全管理工作正常、高效开展。此外,各区、县级市还要积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拓宽安全生产投入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安全生产,逐步形成以企业投入为主、政府投入引导、金融和保险参与的全社会多元化安全生产投融资体系,切实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三)着力提高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素质。安全监管队伍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者,担负着保障安全发展的重任。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整体能力、业务水平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的管理能力、服务水平,关系到科学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进程,关系到十七大提出的宏伟战略目标的实现。各区、县级市要加强教育培训,着重要抓好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思想政治素质、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所有村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都必须参加各区、县级市组织开展的岗前培训,培训教材由市统一编排,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0天,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据介绍,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26个村(社区)安全办全部建立了安全检查制度、安全会议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编制了《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指南》,统一规范了安全生产检查、隐患上报等各项基本程序。管理人员按照统一工作要求、规范工作程序开展对属地企业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区、县级市要学习借鉴容桂街先进管理经验,加强督促指导,健全村级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程序步骤,完善档案资料,实现村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
文章摘要:3月7日至8日,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第一督查检查组深入道里区,督查检查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检查组听取了道里区关于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汇报,查看了相关工作的内业资料,随机检查了区人防办、区卫计局、康安街道办事处、…… 3月7日至8日,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第一督查检查组深入道里区,督查检查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督查检查组听取了道里区关于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汇报,查看了相关工作的内业资料,随机检查了区人防办、区卫计局、康安街道办事处、新发镇政府关于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对道里区月星家居、居然之家、群力远大购物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单位和企业隐患台账不健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四套表格”填写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
督查检查组强调,各级政府和各行业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防范措施逐项落实到位.要以全国两会为契机,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力度,认真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坚决防控风险,彻底整治隐患.对省市挂牌整改没有完成的企业,要加大监管力度和日常检查频次,安排专人跟踪问效,严防事故发生.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全区医疗卫生系统检点为: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放射品、生物等)和交通车辆、特种设备、消防设施等。
三、检查内容
本次区医疗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各医疗卫生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情况。
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强化安全专项治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清晰、是否落实,是否做到监管工作全覆盖,专项整治是否取得实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情况是大检查的重中之重。
1.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前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重点检查整改情况。
2.医疗安全。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加强医疗安全和质量管理,健全医疗安全和质量管理组织,落实责任制,完善医疗安全和质量管理的核心制度,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对在用医疗仪器、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强化对医疗安全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人群密集区域的管理,消除医疗安全隐患。加强对患者的疏导和安全管理,加大对病房的安全巡视力度。定期对职工开展医疗安全教育,增强依法从业意识和责任心,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病人就医安全。
3.特种设备和重点部位。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科研使用的各类放射性、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储存,以及各类电气设备、电源线路的安全使用维护。要根据区安监、质监、消防、电力等部门的具体工作要求,检查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等特种设备以及配电房、电梯等各类生产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等情况,特别是在公众聚集场所和重要活动场所使用的上述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年检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相应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
4.消防安全检查。对门急诊、病房、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及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部位,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检查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泵、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和完好情况。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5.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对本单位司机和广大职工的安全驾驶教育,强化对所属车辆的安全管理,认真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禁病车上路,严防超员、超速、疲劳驾驶、无证无照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6.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做好防洪物资、队伍、应急预案的准备工作,加强值班监控,落实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工作机制。
四、检查安排
本次全区医疗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在规定期限内,按时间节点和检查要求,各单位要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中旬至7月30日,各单位按照区政府部署和本通知要求,抓好组织发动,认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督促检查阶段。8月1日—8月31日,区卫生局将成立5个督查组对各单位落实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全程督导。联系各单位的局领导,要对联系单位安全检查的落实情况和进展情况进行专题督查、督办(局领导联系单位见附件)。
(三)“回头看”阶段。9月1日—9月30日,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回头看,再排查、再督查、再整改,全面总结,巩固整改成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大检查工作的责任感。各医疗卫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加强领导,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取得实效。区卫生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全区医疗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要求,制定本单位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领导机构、工作职责、工作措施、时间进度安排等,确保大检查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成效明显。
(三)落实责任,强化追究。各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要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全面落实整改到位。凡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到位,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要追究单位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