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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集团跨越式发展,集团领导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愈来愈高,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升软实力,先后提出了一系列抓安全的先进理念,诸如:“三不四可”指导思想,“三基三抓一追究”理念,“五个到位”理念,“本质安全”理念,“安全执行力”理念等等,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同时加强质量标准化建设,安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这些都充分说明了国有企业对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职工生命财产的高度负责。
******建立50多年来,对安全工作一直非常重视,曾连续取得11年无重大等级事故的好成绩,多次被评为集团公司和平顶山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但是也发生了一些不该发生的事故,这些事故种类多样,有施工现场发生的事故;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的事故;有心存侥幸、麻痹大意造成的事故等等。这些事故,不仅给企业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也给职工本人和家庭带来了痛苦。事实反复证明,安全是企业最好的效益,安全是职工最大的福利。
案例之一
安装公司职工×××在经调工地发生眼部伤害事故
事故主要经过:×××,男,时年33岁,安装公司电焊工。2002年6月11日上午10点40分,安装公司管工三班在经调中心三楼北部东段安装消防管时,电焊工×××焊好焊口在敲焊渣时,结果焊渣飞起击伤右眼,造成眼部伤害事故。
事故性质认定:违章作业,本人负直接责任。
教训与启示:焊花飞溅,虽好看却容易烧伤人。安全防护工作不能有丝毫大意,不仅进行电焊操作时要重视防护,而且在收尾时也要注意。刚焊完时,焊渣余热温度仍然很高,在检查时,要加强防护,敲焊渣时,要轻一点,慢一点。许多事情都是快成功时出了事故,造成功亏一篑,本人吃苦头,工作受影响,效益受损失,甚为遗憾。它启示我们:安全工作一点都不能马虎,一定要善始善终。
案例之二
项目部职工×××在星峰水泥厂厂房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事故主要经过:×××,女,时年30岁,钢筋工。2003年7月8日上午,×××等人在窑头厂房地坑东侧壁外绑扎钢筋,墙壁高度为4米,壁外架为双排架。11点20分左右,×××从工作架下来喝水,于11点30分返回工作面。此时,由于扎绑钢筋中腿用力过猛,使架子外闪,导致小横杆里头下落,架板滑移,致使×××脚踏空,坠落地面(高度3米),造成其头部、脚部软组织损伤。
事故性质认定:架子搭设不规范,个人安全意识差,属责任事故。
教训与启示:这起事故首先与架子搭设不规范有直接关系。架子是为施工作业提供保证和服务的,必须搭设规范、稳固,为安全生产提供基础保证,做不好这一点,就为安全工作埋下了隐患。其次作为个人来说,要增强自保互保意识,施工中要注意安全,注意观察,谨慎小心,搞好防范,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人员反映,及时排除隐患,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案例之三
构建公司职工×××在预制场发生机械伤害事故
事故主要经过:×××,男,砼工,时年39岁。2002年11月1日下午4点30分许,×××搅拌砼时,为观察砼的干湿情况,用左手掀搅拌机小盖未到位,盖又回来了,其又一次伸手去挡,左手腕随即被压住,左手无名指瞬间被搅拌机搅刀刮掉一节半,小指掸面一、二节肌肉被刮掉。
事故性质认定:本人安全意识差,违章操作造成。
教训与启示:与运转中的机械设备打交道,最忌讳的就是光着手伸来伸去,这起事故就是这样一起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搅拌机轰轰运转,带有一定震动性,掀搅拌机盖进行观察一定要掀到位,不能马虎行事。机盖掀不到位又返回来,不能用手去挡,光着手去挡就容易出事。当然,这可能是一个下意识的习惯动作,但是这一习惯动作是错误的,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应该让机盖返回后再重新开始。另外,防护措施做的不好,安全意识不强,是造成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必须从中吸取教训。
案例之四
装饰公司职工×××在培新街1号楼施工中发生物体打击事故
事故主要经过:×××,男,时年39岁。2002年8月28日上午9点40分,×××等人在更换培新街1号楼破损玻璃时,将玻璃放在住户光滑的地板砖上,造成玻璃滑倒,破损玻璃割破其右脚脖,造成其大拇趾筋被割断。
事故性质认定:安全意识差,属违章作业。
一、学习案例启示
1、设计因素,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材料强度,结构等。
2、施工管理因素,赶工期,施工顺序、施工过程中违反设计,偷工减料等。
3、现场管理混乱,功能改变,施工质量不达标。
4、监管缺失,现场施工质量检查不到位。
5、工程质量问题引发重大安全事故。
二、下一步工作
1、举一反三,在实际工作中,对于工程尾项按工程管理的要求切实的做好工程质量的把关。安全工作必须以人为本,提高安全意识素质和能力。安全工作以人为本,首先是要做好人的工作。人是导致安全事故的决定因素,又是事故伤害的主要受害体。必须严守自身安全确认这道最后的防线,要切实的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切实的提高我们抓安全生产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我们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每个职工遵章守纪、标准化作业的能力。要时刻保持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态度,扎实认真地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持续不断地强化安全生产现场管理,不折不扣地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深入一线,扎根现场,严格落实安全规章制度,预防在前,有效防范和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排查设计存在的缺陷,列入整改计划。
3、建立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质量安全技术和管理水平。
【关键词】安全用电事故;风险管理;措施
0 前言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农村电力事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农村电压合格率、供电可靠性等基础指标都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农村安全用电仍需进一步完善措施,以确保电力设施安全运行,保障农村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保增长、促发展创造良好的用电环境。
1 常见的农村安全用电事故类型
1)在高压电线下盖房、伐树等触及高压线造成的安全事故;
2)线下移动超高金具、有关部门野外测量铝合金标尺等触及高压电线而发生的安全事故;
3)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私自攀爬用户长期停用的配电变压器发生的安全事故;
4)高压线路下垂钓,甩钓鱼竿接触高压线而发生的安全事故;
5)因抽水浇地、农民建房等临时用电造成的安全事故;
6)因外力破坏导致倒杆断线电线落地或者线路老化造成的安全事故。
2 企业对农村安全用电事故的责任
1)高压线路设备造成的人身安全事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因高压电造成人身安全事故案件,由电力设施产权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3条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依照受害人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原因力确定各自的责任。受害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受害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2)因高压电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力设施产权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受害人以触电方式自杀、自伤;
③受害人盗窃电能,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或者因其他犯罪行为而引起触电事故;
④受害人在电力设施保护区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的行为。
如果有免责的情形的,供电企业可根据法律规定免责,不承担用户的损害赔偿。否则,如果存在过错,则需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3 企业防范安全用电事故应采取的措施
1)细化完善供用电合同,在合同中将供电企业的设施与用户资产分界点加以清晰明确,确定各自的维护责任,避免因产权不清而无辜承担责任。对现场实际地点进行查勘,并对产权分界点进行划分。在供用电合同中除了用文字进行进行详细描述外,要绘出与现场实际情况完全相符的示意图,以直观表明产权分界点。同时,对一些重要分界点,可以现场照片的形式标注产权分界点,双方签字确认。
2)严格用电流程管理。新上电或者新增负荷用电要申请,用电设施的施工安装要符合技术规程和规范,对达不到用电要求的一律不予接电。在同用电户签订《供用电安全协议》的同时,发放《用电安全告知书》。通过宣传、警示以及加强管理等防范手段控制安全用电事故的发生,达到规避供电企业法律风险的目的。
3)加强用电安全知识宣传。采用发放传单、手机短信以及报纸、电视等媒体手向公众宣传电力安全知识,提高公众的安全用电意识,从源头减少供电企业的安全事故纠纷。同时,可以利用农村有线电视广播网络播放录像和讲解用电常识,组织放映与用电安全有关的电影等,让事实说话,以案例服人,以典型的违法违章行为和事故案例,集中宣传农村用电安全的“热点”、“难点”问题,教育村民安全用电,保护电力设施。在危险地点和重要设施区域,要张贴悬挂醒目的图文并茂的警示标志,切实做好危险点提示。在部分偏远地区,人们的安全用电意识相对淡薄,悬挂警示标志是防范风险的一个重要措施,如果现场有了警示牌,即使当事人因存在过错忽视警示标语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产权人承担的责任的比例也会很小。
4)做好电力设施建设安装工作。要严格安装施工规范和施工标准,保证电力设施的土建和电力设备的安装施工工作质量。要严格设备的采购和安全检测,确保设备质量。要优化施工工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建设指导思想。特别是线路、变压器及相关电力设施对地距离、对建筑物距离需要满足规程标准的要求。要合理选择接点,避免迂回供电、卡脖子线路;线路要尽量短,转角、跨越尽量少,满足施工,运行维护方便。此外,要远离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并尽量避开容易受山洪,雨水冲刷的地方。电缆维护工作量小,安全性高,不受气候和环境污秽影响,送电性能稳定,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尽量选用电缆作为输电线路。
5)做好电力设施运行巡视工作。巡视工作一方面能够保证电力设施在运行过程中符合要求,同时能够及时发现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避免公司由此而产生的过错责任。公司设备巡视工作应根据电力设施外部环境状况和自身运行情况,细分为定期巡视、夜间巡视、特殊巡视以及故障巡视4类,结合各类巡视工作的特点,切实保证巡视质量。在进行巡视工作时,要携带一些常用警示标志、保护电力设施宣传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隐患通知书以及常用工器具、零星材料等。对巡视中发现的小问题就可以立即处理,如杆塔设备缺少警示牌、拉线松动等。对在线路附近进行基建工程施工的单位和个人要发给安全用电宣传单,发现有威胁线路安全运行或人身安全的行为,要给以及时有效的制止。必要时可以请求相关行政部门以行政执法的形式进行制止,积极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避免供电企业承担不必要的责任。
6)依法开展用电检查,认真履行应尽义务。《电力法》第34条和《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五条均规定了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安全用电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用电的标准、规范,对用户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作业、装修作业,以及移动式电气设备必须配装漏电保护装置;使用电气设备必须要有施工安全用电方案,落实安全用电措施。临时用电线路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架设;对已老化、破损的导线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各种刀闸、插座等露天配电装置及照明设施必须符合防雨、防水要求;电气设备的保护性接地接零必须完备可靠。同时,对用电单位的进网作业电工资格、进网作业安全状况及保障措施,受电装置中电气设备运行安全状况,保安电源和非电性质的保安措施、反事故措施、设备巡视制度等内容进行全面检查。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化完善预案管理体系建设,科学规范本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程序,全力推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加快本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管理,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明确市、区两级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管理职责,制定预案备案程序,建立应急预案数据库,力争实现高危行业企业、国有企业以及在册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应急预案备案达到100%。
三、组织领导
为推动《办法》的有效实施,成立*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监管一处、监管二处、危化处、法规处主要负责人任组员,具体负责贯彻实施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工作,指导协调贯彻实施重点督导区县和企业制定应急预案管理贯彻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工作座谈会,指导、支持重点督导单位开展人员培训和应急预案评审工作。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要加强组织领导,总结《办法》贯彻实施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广经验,带动本地区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市安全监管局将对黄浦区和奉贤区安全监管局以及*化学工业区、华谊集团、宝钢股份公司不锈钢分公司进行重点督导。
四、主要工作内容
(一)制定相关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按照《办法》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要求,结合本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建立完善有关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和规定,进一步规范本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二)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人员培训
组织对区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相关部门预案管理人员及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使培训人员系统掌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知识和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掌握应急预案数据库建立和使用方法,指导本地区、本单位、本企业的应急预案编制与管理工作。
(三)建立完善预案管理数据库
各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建立各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数据库,通过互联网与国家应急预案管理系统对接,实现应急预案动态化管理,实时掌握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和应急预案变化情况,为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四)开展预案备案审查工作
按照《办法》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分级分类建立应急预案数据库及行之有效的应急预案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在2009年底前完成高危行业、市直接监管单位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其他类型生产经营单位完成分级分类应急预案数据库的建立。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报备工作。
(五)抓好预案衔接工作
指导重点企业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做到应急预案衔接,实现应急预案常态化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做到全员参加应急管理培训、所有应急预案经过演练和论证,并与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应急预案有用、管用。
各行业(系统)、市直接监察单位应结合行业特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近年来企业发展情况,对总部及所属单位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并在年底前将修订后的总部及所属单位应急预案报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五、应急预案备案流程
(一)各区县安全监管部门根据本区域安全生产实际,编制应急预案,经区县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市安全监管部门备案。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编制的生产安全专项应急预案应抄送同级安全监管部门。
(二)各行业(系统)、市直接监察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市安全监管局备案,并抄送所在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报送所在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三)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报市、区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四)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六、工作步骤
应急预案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分为准备、实施、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09年5月20日至6月中旬)
1.各重点督导单位制定下发工作方案,明确深入推进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危险化学品和重点企业,落实相关工作。
2.参加国家组织召开的应急预案重点督导工作会议。
3.做好贯彻实施的其他准备工作和宣传培训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6月下旬至10月下旬)
1.组织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各行业(系统)、市直接监察单位修订相关应急预案,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急预案质量。
2.指导重点督导区县建立应急预案数据库,实现动态化管理。
3.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开展《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
(三)检查完善阶段(2009年10月下旬至12月下旬)
1.指导重点督导区县完成本地区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
2.形成本市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成立组织指导机构并明确负责人。各区县安全监管局请于*月底前上报负责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名单和贯彻实施工作方案。
(二)突出重点,周密部署。根据国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要求,结合*的实际,各单位要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周密部署,认真组织。通过动员、研讨、检查、典型引路等工作,保证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关键词:安全事故;幼儿园;安全教育;责任归属
安全教育是幼儿园最重要的常规工作之一。实际上幼儿园事故的发生率是很低的,虽然妈妈自己带孩子活动时也会发生意外,但幼儿园方面,即便是宝宝受了很微小的轻伤,对带班老师的考核也是非常严格的,对老师的评先、晋级通常会起到“一票否决”的作用。 近几年来,幼儿园里幼儿伤害事故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这一方面是由于人们的法制意识增强了;另一方面是由于有关幼儿园方面的立法也在不断地发展和完善。幼教工作者不能单凭经验从事教育工作,而必须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治园。
一、幼儿园安全事故概念界定
幼儿园安全事故是指入园儿童在幼儿园期间和幼儿离园集体活动而处于幼儿园管理范围内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它主要是幼儿在幼儿园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也包括虽不在园内,但属于幼儿园组织的活动,如春游、秋游、节假日的庆祝活动等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在幼儿园的日常生活中,出现了幼儿事故后,就幼儿园、幼儿家长和肇事者之间各应承担哪些责任困扰着幼儿园园长。因此,了解幼儿园事故处理的法制问题就显得十分必要。
二、幼儿园常见安全事故类型:
1、幼儿游戏时受伤。这种情况一般都是意外事故引起的。即使教师在现场,幼儿的伤害也往往是不可避免的。
2、因教学设施引起。如滑梯、攀登架、蹦蹦床、秋千、翘翘板等大型的玩具年久失修,存在着安全的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幼儿园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3、儿童走失。儿童走失属幼儿园严重事故。儿童走失是幼儿园管理的失误,是幼儿园未尽看管之职。
4、由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所致。体罚是指教师的行为造成幼儿人体损害的一种行为。广义的体罚还包括变相体罚如罚蹲下起立、罚站、罚跪等。
5、幼儿被他人接走。由于幼儿园管理制度有漏洞,造成幼儿被他人接走。
6、幼儿园组织校外活动引发事故。 外出活动,假如组织不够严密,教师思想上麻痹大意,偶发事件将会不期而遇。
7、幼儿自身原因所致。很多场合下是由于幼儿身体的状况而产生的,如幼儿患某种疾病、体质弱、身体残疾等。
三、处理幼儿安全事故时责任划分的法律依据 。
由于教育工作的专业性,幼儿园在教育活动中有防止幼儿的身体或生命因教育活动而遭受侵害的义务。尽管幼儿园不是在园幼儿的监护人,但是,幼儿园一旦因过失行为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样的过失在本质上是一种“业务过失”。幼儿园对幼儿负有三项责任:教育责任、管理责任、保护责任。教育虽然是幼儿园的主要职能,但就责任的性质来说,教育责任说到底不是一种法律责任,而是幼儿园的职责和功能,管理失范和保护不周才是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幼儿园只有保证幼儿安全,才能实现其教育目的。
四、 根据过错责任的原则
幼儿园要避免在事故发生时承担责任,就必须尽自己的义务。这些义务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就安全这一块来看,首先,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是非常必要的。幼儿在园的安全与教师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因此,安全教育应从教师与幼儿两方面入手。
1、提高教师专业化程度。①进行安全知识与技能培训。②在案例分析中学习。通过案例分析,培养教师的反思能力。
2、对幼儿进行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及相关能力培养。①安全事故案例教育。②安全常识及自救方法的教育。
五、理性分析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归属
2002年教育部颁布的《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指出“学生伤害事故的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是一条重要的学生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为当事人处理幼儿伤害事故找到了法律依据,是幼儿园的责任幼儿园理应承担,不可推脱,不是幼儿园的责任,耐心说服家长,避免认为“只要孩子幼儿园出了事,一切责任都由幼儿园承担”责任大小或有无责任的关键是看幼儿园有无过错或过错的程度。因此,当幼儿伤害事故发生后,根据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幼儿园有过错时,才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幼儿园没有任何过错而责任完全在幼儿,则由幼儿的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理清幼儿伤害事故的责任归属并不是替幼儿园推脱责任而是依法办园、提升幼儿教育水平的需要。我相信,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的法制会越来越健全,人们的法律意识会越来越强,幼儿园的服务水平会越来越高,幼儿园安全事故将会越来越少,幼儿伤害事故的责任归属也会越来越明朗。只要有社会各界和家长的理解与合作,我们的幼儿教育会越办越好。
参考文献:
[1]《教师法及其配套规定》2002年5月第1版 中国法制出版社。
关键词:安全施工管理安全意识
中图分类号:TU714文献标识码: A
说道安全防护与安全事故就不得不从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特点说起,众所周知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具有不同于其他行业的特点:
一是施工作业场所的固化使安全生产环境受到局限。
二是建筑产品体积的庞大性。
三是施工周期长和露天的作业使劳动者作业条件十分恶劣。这个特点在建筑施工中带有普遍性,都是安全生产需要克服的难题。
四是生产工艺的复杂多变,要求有配套和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予以保证。
五是施工生产的流动性要求安全管理举措必须及时、到位。
六是手工操作多、体力消耗和劳动强度大。
七是施工场地窄小,对于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提出较高要求。
上述这些安全特点使项目施工不安全隐患多存在于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垂直运输及使用电气工具上,发生在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和起重伤害、触电、坍塌等方面的伤亡事故占安全事故总数的75%.因此,施工项目流动资源和动态生产要素的管理是安全管理的重点和关键点。
1、安全事故的原因及形成
通过对大量事故进行分析,可以得到事故发生的原因。其主要取决于人、物和环境和管理4个方面。
1.1人的原因
所谓人的原因,就是指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不安全行为是人表现出来的,与人的心理特征相违背的、非正常的行为。人在生产活动中,曾引起或可能引起事故的行为,必然是不安全行为。有统计资料表明,具体的不安全行为有:操作错误(启动操作不给信号、忘记关设备)、奔跑作业、送料过快、以不安全的速度作业;使用不安全设备;用手代替工具操作;物体的摆放不安全;冒险进入危险场所;在起吊物下停留作业;机器运转时加油、清洁、修理;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必须使用防护用品时未使用;不安全着装;工作时说笑打闹、带电作业等。人的失误有2种类型,即随机失误和系统失误。随机失误是由人的行为、动作的随机性质而引起的,与人的心理、生理原因有关,它往往是不可预测,也不重复出现的。系统失误是由系统设计不足,或人的不正常状态引发的,与工作条件有关,类似的条件可能引发失误再次出现或重复发生。造成人失误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人自身因素对过负荷的不适应原因,如超体能、疲劳、疾病时的超负荷工作,以及环境过负荷、心理负荷,都能使人发生操作失误;由于外界刺激要求不一致时,出现要求与行为的偏差的原因;对正确的方法不清楚,有意采取不恰当的行为等,都能引发不安全行为。另外,鲁莽、草率、懒惰等性格,也是产生不安全行为的原因之一。非理智行为在引发事故的不安全行为中,占很大比重。冒险蛮干、麻痹大意等非理智行为的产生多由于侥幸、逆反、惰性、逞能、凑趣、从众等不良心理所支配。
1.2物的原因
物的原因是指物的不安全状态。这里的物是指生产过程中发挥一定作用的机械、物料、生产对象以及其他生产要素。物都具有不同形式、性质的能量,有出现能量意外释放、引发事故的可能性。据统计资料表明,曾引起或可能引起事故的状态,就是物的不安全状态。物的不安全状态具体指:防护、保险、信号装置的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缺陷(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鞋)等。对建筑行业来说,“物”包括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设备、材料、半成品、燃料、施工机械、机具、设施、能源等。通常,事故涉及的物要比人复杂得多,其形态多种多样,其所拥有的能量的状态更是千差万别。一方面,在生产活动中一刻也未间断过能量的利用,人们给以能量种种约束与限制,使之按人的意志进行流动和转换,正常发挥能量用以做功。另一方面,一旦能量失去人的控制,便会立即超越约束与限制,自行开辟新的流动渠道,出现能量的突然释放。突放的能量如果涉及人的身体并且超过人体的承受能力,就会酿成伤害事故。
1.3环境的原因
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直接引起的。但不考虑客观的情况而一概指责施工人员的“粗心大意”、“疏忽”却是片面的,有时甚至是错误的。还应当进一步研究造成人的过失的背景条件,即不安全环境,如照明光线过暗、作业现场视物不清;光线过强;作业场所狭窄、杂乱;地面有油或其他影响环境的东西等。与建筑行业紧密相关的环境,就是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精心布置的施工现场的事故发生率肯定较之杂乱的现场低。到处是施工材料、机具乱摆放、生产及生活用电私拉乱扯,不但给正常生产生活带来不便,而且会引起人的烦躁情绪,从而增加事故隐患。
当然,人文环境也是不能忽略的。如果某企业从领导到职工,人人讲安全、重视安全,逐渐形成安全氛围,更深层次地讲,就是形成了企业安全文化,那么这个企业的安全状况肯定良好。反之亦然。
1.4管理的原因
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都与管理有直接的关系,因此,管理不善是造成安全事故的间接原因。人的不安全行为可以通过安全教育、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奖惩机制等措施减少甚至杜绝。物的不安全状态可以通过提高安全生产的科技含量、建立完善的设备保养制度、推行文明施工和安全达标等活动予以控制。对作业现场加强安全检查,就可以发现并制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从而避免事故的发生。常见的管理缺陷有制度不健全、责任不分明、有法不依、违章指挥、安全教育不够、处罚不严、安全技术措施不全面、安全检查不够等
2、安全事故的形成及其发展过程
为了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首先必须了解事故的形成和发展一般可分为以下3个阶段。
(1)孕育阶段。事故的形成必然有其基础原因,如不考虑客观条件,搞献礼工程和首长工程,盲目指定工期;施工企业安全制度不健全,无章可循或有章不循;人员素质不高,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设备、机具及劳动防护用品存在质量缺陷等等。这类隐患出现就使事故处于孕育阶段。人们可以感觉到他的存在,估计到事故可能会出现,但无法肯定会出现或者无法得知事故发生的确切时间和具体形式。
(2)发展阶段。由于上述基础原因的存在,再加上企业管理上的缺陷和漏洞,导致了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发生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出现,就构成了生产中的事故隐患,即“事故苗子”。此时事故已处于萌芽状态,人们可以预测到它发生的形式和时间。
(3)发生阶段。生产中的事故隐患被某些偶然事件触发时,事故就发生了。这些偶然事件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等。事故的发生必然导致人身伤害和财产的损失,阻碍生产的正常进行。
3、事故致因理论
事故致因理论就是对于形形的事故以及人、物环境等要素之间的无穷变化进行研究,从而找到防止事故发生的方法和对策的理论。根据参考文献我们得知的最重要的两个理论是:
3.1多米诺骨牌理论
多米诺骨牌理论认为,事故是由下述A-E因素按一定顺序发生而造成的。社会环境和管理上的缺陷A促使人为过失B的发生,又造成了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质及机械危险C的发生,C导致意外事件(包括险肇事故)D的发生,并因而产生人身伤害或物质损失E的发生。这5个因素是彼此联系、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因果关系,5个因素的连锁反应就构成了事故。
把A-E因素看成5张竖立的骨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5个因素以一定的因果关系依次发生。前面的骨牌倒下,则后面的骨牌也随之倒下。如果是排除了触发危险的因素A,B,C中一个或多个,就会出现避免骨牌D和E倒下的空档,从而防止了事故的发生,不会引起人身伤害或物质损失E的发生。由此可知,只要使事故发生的连锁系列中断,即清除D前面任一个或多个因素,就可以达到避免事故发生的目的。实际上,就是要研究如何采用管理手段使事故发生的连锁中断,如特殊岗位持证上岗制度,可以杜绝不具有一定安全技术的人员从事危险工种;安全检查制度可以及早发现隐患等。
3.2综合模型理论
综合模型理论认为,在分析事故原因、研究事故发生机理时,必须充分了解构成事故的基本要素。研究的方法是从事故的直接原因入手,找出事故的间接原因,并分清其主次地位。
直接原因是指最接近事故发生的时刻,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可分为物质技术的(即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为的(即人的不安全的行为)2个方面。间接原因指管理上的缺陷,它使直接原因得以产生和存在。管理缺陷与不安全状态的结合,就构成了事故隐患。当事故隐患形成并偶然被人的不安全行为触发时,就必然发生事故。通过对大量事故的剖析,可以发现事故发生的一些规律,据此得出了事故发生的综合模型理论。可见,管理缺陷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这里的“管理”是狭义的管理,仅指对工作过程的管理。广义上来说,人、物、环境都是管理对象。本文的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研究是基于广义上的,是研究如何对人、物、环境等诸要素施加有效的管理,从而达到施工安全生产的目的。
4、强化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长期以来一直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发展生产力的重要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同时,也是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促进国民经济稳定、持续、健康发展基本条件,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企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必须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目标。施工项目作为建筑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载体,必须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安全生产不仅仅是保障生产、生活顺利进行的必然要求,更是促进生产、发展经济的必备条件。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代表着劳动人民的利益。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每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经济建设能否顺利进行。同时,安全生产也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体现,安全生产是精神文明在生产中具体体现,而精神文明在经济建设中具体表现就是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关系千万人的安危,是广泛的人道主义精神的体现。伤亡事故多,职业病严重的国家算不上是文明的国家;伤亡事故多,职业病严重的企业,也算不上是文明的企业。
一、引言
随着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冶金、化工、机械等行业需氧量大幅增加,氧气管道输送工程建设也逐步增多。氧气管道运输大多为纯氧,对管路系统的安全要求非常高。氧气的氧化性极强,金属在氧气中被助燃后,会发生瞬间燃爆的人员重大伤亡事故。因此分析和研究氧气管道安全事故机理,加强氧气管路系统的设计、安装、使用、维护过程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提高管氧输送水平,已越来越成为研究人员探索的方向和研究的课题。
二、氧气管道燃爆机理分析
氧气具有活泼的化学特性,除与金、银及少数惰性气体不产生化合反应外,与包括金属在内的多数物质都能够发生氧化反应,而且氧气的浓度、压力越大,反应越剧烈,同时释放大量的热。具有一定压力的压缩氧气在输送过程中,流动的氧气极易与管路中的油脂、铁屑或有机物发生碰撞、产生摩擦,静电负荷过大都会导致燃爆。因此氧气管道设计对流速控制不严、管道材质选择不当、施工时管道清洁度不达标、操作不当等都是引发氧气管道燃爆的主要因素。
三、氧气管道安全事故分析
氧气管路线路长、分布广,事故产生因素复杂。对典型事故进行分析,是采取有效措施,杜绝恶性事故发生的关键。
1.绝热压缩
氧气管道阀门两端的压力很大,当突然急剧打开,低压端气体被急剧压缩局部产生很高的温度,会发生氧气与外界无交换的“绝热压缩”现象;开启阀门时,阀芯、阀座及其转动部件所产生的摩擦,在纯氧、高压环境下极易燃烧和爆炸。2008年发生在张家港某钢铁公司的管道燃爆事故,就是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定,在管道氧气球阀前后压差高达1.9MPa的情况下,快速开启阀门导致的恶果;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时,发现管道内留存着的施工焊渣、焊接头等杂质,也是造成这一恶性事故的主要原因。
2.油脂处理不当
油脂自身易燃,在纯氧环境下更具可燃性。氧气管道、管件、阀门等配件,其制作过程、安装施工过程难免沾染油脂、剂、溶剂等化学油脂,处理不当时,则在高纯高压氧气环境中迅速燃烧。2002年、2004年先后发生在独山子的氧管燃爆,均因违反氧管脱脂操作规程所致。
3.摩擦起火
金属在纯氧中的燃点会大大降低,氧气输送管路中任何一个安装后未进行清管吹扫所遗留的焊接毛刺、氧化皮、铁锈等与管壁相互摩擦和撞击,都可能成为氧管燃爆安全隐患。鞍钢氧气厂曾经发生的因开启阀门,沟槽中铁屑微粒与氧管管壁发生激烈碰撞和摩擦导致的重大燃烧事故就是一个鲜明的案例。
此外,设计时管道材料、阀门、管件选用不当、施工安装不规范、氧气过滤器更换或定期清洗不及时、静电火花等也是氧气管道频繁发生燃爆的主要原因。
四、氧气管道安全控制技术
氧气管道安全控制,应从设计控制、施工管理、材料检验和安全操作、使用维护等多方面入手。
1.设计控制要点
氧管布置。1)氧管宜采用架空敷设,氧管支架应采用非燃烧材料;走向不宜穿过生活区、高温区和可能产生明火的区域,当必须穿越时,则应采取有效的隔热措施;2)应按照GB16912严格计算并设置架空氧管与其他管道或建筑物的最小距离,特别是当氧管与其他化工气体如乙炔或氢气管道共同架设时,应将氧管设置于乙炔或氢气管道的下方或两侧;而与输送腐蚀性介质管路或输油管路共同架设时,为防止泄漏则将氧管布置于上方或两侧;3)氧管无法实现架空须埋地敷设时,管顶与地面距离应大于0.7米,且对埋设地面按照GB16912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埋地氧管不宜配置阀门等管件,埋地氧管除不应与热力管道、输送易燃易爆品管道同沟敷设,还应与其他管道或建筑物保持最小距离,不得与电缆同沟。
管材选取。应根据使用压力、工作场合对钢板卷焊管、焊接钢管、无缝钢管、不锈钢焊接钢管、铜及铜合金挤制管以及铜及铜合金拉制管进行选用,工作压力小于0.1MPa时,宜选用碳钢钢板卷焊管;而当工作压力大于3MPa时,则应采用铜合金管。
管件选取。氧管设计弯头、变径管、三通等管件宜少不宜多;选取冲压成型管道弯头和安全性较好的四氟乙烯铜垫片;采用氧气输送专用安全阀门和氧气过滤器。
2.施工检验控制要点
标准依据。氧气管道的施工、验收应符合GB 50235、GB 50236、SJT 31450等标准规范规定;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氧气管道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脱脂。氧管、阀门以及各种管件安装前必须进行脱脂检查,脱脂后用干空气或惰性气体吹扫;采用碱洗脱脂、酸洗除锈的化学清洗等方法对管道进行清洗。
焊接。焊接前应对管道内壁进行检查,不得有油脂、铁屑等异物;焊接采用氩弧焊,确保无焊瘤等缺陷,并杜绝焊接过程中焊渣的进入;应采用机械方法对管道进行截取和坡口加工,禁止气焊切割。
检验。氧管施工完成后应按标准规范进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确保无渗漏、无变形;对氧管线路仪器仪表、安全防护装置进行定期检验,并保证在有效检定期内。
操作维护。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阀门开启应缓慢并一次到位,严禁快速开启阀门;禁止用氧气进行管道试漏和清洁;氧管及各阀门、管件应定期校验、刷漆维护;应对氧气过滤器进行定期清扫,清除铁锈与异物,杜绝燃爆事故。
五、结论
综上所述,氧气管道安全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对管氧输送安全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深刻的分析和研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才能切实提高设计、施工、操作和维护等各个环节的管氧安全水平,确保送氧安全。
参考文献
[1]崔海莉等. 氧气管道安全运行措施的分析[J]. 管道技术与设 备,2010 (4):15-17.
【关键词】海因里希;法则;安全隐患
1、《海因里希1:29:300》法则实施背景
车间组建后人员交叉现象较为频繁,员工对岗位环境掌握的不够全面,存在诸多安全隐患死角。面对新组建车间人员复杂、职工年龄普遍老龄化、文化程度较低、泵站岗位分散、资产管理难度大、现场生疏的现状。根据我们多年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认识到,在这种现状下会经常出现一些小事故、小故障、小伤害、小隐患事件,极有可能引发大事故。如果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将会给车间、水务部乃至公司都会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或是社会影响,同时将会给职工家庭带来灾难性后果。
经过仔细研究和分析,我认为《海因里希1:29:300》法则的安全管理方法,很适合我车间现实的安全管理工作。
2、《海因里希1:29:300》法则内涵
2.1内涵:
“1:29:300”法则,也称之为“300:29:1”法则。国际上把这一法则叫海因里希事故法则。是美国著名安全工程师海因里希提出的法则。他通过分析工伤事故的发生概率,为保险公司的经营提出的法则。这个法则意思是说,当一个企业有300个隐患或违章事件,必然要发生29起轻伤或故障,在29起轻伤事故或故障当中,必然会发生一起重伤、死亡或重大事故。这一法则的内涵完全可以用于企业的安全管理上,即在一件重大的事故背后必然有29件“轻度”的事故,在29件“轻度”的事故背后必然有300件潜在的隐患,即:大量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存在。
图1 《海因里希1:29:300》法则三角图形
由图1可见,1起重伤害或死亡(事故),29起轻伤(事件),300起非伤害事件(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
3. 《海因里希1:29:300》法则实施过程
3.1 培训:
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安全生产关系到企业的效益和形象,关系到企业职工的生命和家庭幸福。安全生产是一个相当复杂的系统工程,而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重中之重是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所以首先从培训做起。
3.1.1培训内容:
我们把安全知识培训的重点放在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上。所谓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指那些曾经引起过事故,或可能引起事故的人的行为,或机械、物质的状态,它们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3.1.2培训方法:
一是积极邀请部领导督导参加班组安全活动,不断完善安全知识的全面性和提高职工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二是车间领导带队深入班组参加班组安全活动,车间硬性规定:班子成员每月必须参加班组安全学习2~3次。三是利用车间自编的“吓一跳”案例,经常性地开展安全小课堂“吓一跳”案例交流活动,以自身生产、生活、工作岗位、社会中的所见所闻为范例,互相学习、相互借鉴汲取经验教训。四是请专业人员进行专题授课重点进行安全专业知识的培训。
3.2隐患排查
车间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小组”,实施开展“全员性、长期性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隐患排查首先从班组范围开始,无论大小、无论是本单位员工还是外来施工、保运单位人员,只要能发现并及时上报隐患就有奖励。反之,若是责任心不够、排查疏忽大意走过场,本应本班组属地内自己发现的隐患,而未能排查出来,但被他人排查出来,那么对该属地内的责任人就要实施处罚。
3.3现场检查
以现场联合检查为直接手段,车间每周进行一次联合检查或不定期抽查。其内容包括:岗位HSE责任制执行情况,班组安全活动情况,票证填写是否规范、符合要求,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掌握等情况内容。每月统计出具体问题所在,而后按照隐患排查治理程序进行处理,对于低、老、坏重复性的问题车间进行必要的绩效考核。
3.4 HSE观察
认真组织开展HSE观察活动,车间规定每位领导、每个专业组、每个运行班组、每月对日常工作中的人的行为、物的状态、环境的变化、安全管理规定,至少进行一次观察,并填写观察卡。现场有施工作业时要求管理人员和岗位监护人员,每班次都要进行HSE观察并及时填写观察卡,对现场观察到的违规违章行为要立即说服并及时制止纠正,同时作为隐患做好记录并按时上报。
3.5举一反三
车间结合各级别各类型的(安全)大检查工作,开展“举一反三”活动。今年对集团公司的HSE安全大检查和每季度公司、水务部的HSE岗位大检查中的问题进行了举一反三,无论是水务部的还是其他作业部的,无论是本车间的还是其他车间被查出的问题,都当是自己车间的问题对待,都要逐一进行“举一反三”自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分别落实到专业组、落实到人,并由责任人签字,制定出整改计划和完成的时间节点。一时不能完成的,要说明并记录未完成的原因,还要同时制定出整改计划和防范措施。
2014年车间外来施工较多,为此,车间进行了全程监控,对较大施工运用SCL、JHA检查、分析法,我们把风险度R>9(三级)中等风险的工作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制作现场安全监督内容,进行有针对性的监控。根据危险源控制评价原则:第一、采取消除风险的措施;第二、降低风险的措施;第三、采取个体防护装备的措施;第四、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应作为不可允许危险源进行控制。
3.7开展TPM查找不合理项
开展隐患排查与开展TPM活动有机结合。TPM管理是以现场5S活动,即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以及各小组重复的现场活动为基础来推行的。目的是提高企业生产效率,提倡全员参与设备的维护管理,全面提高员工综合素质,改善设备运行管理状况,建立装置设备长周期经济稳定运行保障体系。
4、《海因里希1:29:300》法则实施效果
表1 具体实施成果数字(附表)
序号 隐患排查 TPM查找不合理 举一反三 HSE观察 现场检查 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价
1 140 50 65 50 80 120
根据表1数字可以清晰地总结出《海因里希1:29:300》法则的安全管理理念,在我车间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实际应用成效显著,起到了控制、降低和减少非伤害事件,避免了重大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1、加强安全教育。安全教育是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采取集中与分散的形式,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全部人员分析典型经验或事故案例。
2、加强安全检查督促力度。 纠正违规违纪行为,尽量将事故隐患、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3、加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严从细管理,做到铁面无私,严格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