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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财务管理模式现状
(一)“村账村管”模式“村账村管”模式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会计法》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在财务管理上具备独立设置会计机构、自主配备财会人员、独立核算、独立管理的能力,业务接受上级财政、审计以及农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日常财务监督工作主要由村级财务负责人、村民理财小组以及财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这种模式对财会人员素质、财务管理水平、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以及风险管理均有较高要求。其优点是其符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的村民自治规定。其缺点是财务监督环节薄弱,财会人员隶属于村管,难以进行有效财务监督。同时,政府监督、审计监督因滞后,难以及时制止违规现象的发生,容易造成村干部个人挥霍、侵占挪用、过度举债、盲目投资等行为的产生。
(二)“村账镇管”模式 “村账镇管”模式是指在村集体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由镇农经办对村集体经济统一集中进行会计核算,具体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村仍然设会计、出纳,另一种是村仅设出纳,会计由农经办设专责财务组负责,但两种模式均以代管其资金为基础,对其开支进行审核监督。这种模式实现了民主理财小组和农业主管部门的事前监督,监督力度显著增强,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村干部个人挥霍、侵占挪用,过度举债,盲目投资等行为的产生。其缺点是一定程度地削弱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民主理财权,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的村民自治规定有抵触。
(三)“会计委派制”模式“会计委派制”模式的财会人员是由乡镇通过统一招聘、培训、委派,村级无权决定财会人员的人事任免,财会人员既接受村级会计核算的委托,又接受乡镇政府的人事管理。这种模式是在“村账村管”的模式基础上改革原有的财会人员选用体制,强化财会人员的独立性,使会计的监督职能得到有效的发挥,有效地避免了村干部指使财会人员巧立名目、侵占挪用资金等行为的产生。其缺点是财会人员可能被孤立,也可能“同流合污”使财务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
(四)“会计委托制”模式 “会计委托制”是一种在“村账镇管”和“会计委派制”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种财务管理监督新体制,主要采用自愿委托管理形式,实行村级财务与村级资金的“双委托”管理。村级不再设会计和出纳,只设报账员,其资金由服务机构根据自愿的原则签订委托协议以及《会计法》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要求进行统一管理,即统一资金账户、报账时间、报账程序、会计核算、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可以对村级财务管理提供相关的意见和建议。这种模式解决了“村账镇管”的合法性问题,强化了农村财务的监管,严格了资金管理,加强了农村源头治腐,有效地避免了村干部的违法乱纪行为的产生。其缺点是难于真正地受到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自愿委托,往往出现“被”的情况。
二、农村财务管理新模式构建
(一)财务管理方式采用“集中核算”模式“集中核算”模式是一种在“村账镇管”和“会计委托制”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种财务管理新体制,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保留了出纳以及银行账户,会计选任也征求村委及理财小组成员意见,由镇财政结算中心选派,但工资福利待遇由镇财政结算中心负责,在“三权”(即经营权、审批权及收益分配权)不变、民主理财的前提下,由镇财政结算中心设置专门的农村财务组集中对各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统一核算、统一公开、统一监管的模式。这种模式具有性质,解决了“村账镇管”的合法性问题,同时因保留了出纳以及银行账户,取得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支持,解决了“被”的问题。其缺点是必须建立在具有“镇村联网”财务管理信息化平台的基础之上。
(二)财务管理手段采用“镇村联网”模式 “镇村联网”模式是利用光缆通信技术,光纤以点对点直联方式,建设完全与互联网彻底隔断的稳定、安全、顺畅的财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镇村联网。同时,以规范票据使用入手,镇农经办统一管理收支票据,实行领用核销制度,并规定所有收支业务票据必须通过内部财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开具,不得以手工方式开具(特殊情况,事后补录),出纳人员对当日所有现金、银行收支业务必须做到日清月结,确保收支情况全部录入财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并核对无误,另外,内部财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具备镇、村领导以及财政、审计等监管部门实时查询的功能,并具有大额财务收支情况预警报告功能。这种方式实现了远程实时的财务监管,解决了会计核算和管理存在时空分离的问题,使农村财务监管工作置于了经常性的实时监控之下,并实现了群众监督、政府监督、审计监督实时的有效结合。同时大幅度地降低了财会人员工作量,使财会人员有更多时间能参与到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决策中去,更好地为其服务。其缺点是自行建造投入成本较高,但以租赁光缆通道方式,其租赁费比宽带租赁费略高。
(三)财务公开采用“墙报与触摸屏相结合”模式 “触模屏方式”主要是通过触模屏电脑设备以互联网为载体,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党务、村务、财务、科技等信息公开的综合性信息化平台,该方式主要适用中青年群体。“墙报”方式主要通过公布栏进行,适用于中老年群体。“墙报与触模屏相结合”模式满足了各类群体的需求,通过及时、真实、完整、有效的各类信息公开,保障了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一、当前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村主任离任审计中发现,当前我乡村级财务管理突出以下问题。
1、财务制度不完善。有的村没有制订财务管理制度,有的村财务管理制度与现行实际情况不适应、不配套,出现脱节,有的村虽有财务管理制度,但缺乏资金收入、使用及效益措施,导致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健全、规范,接受群众监督乏力。村干部往往都掌握有一定的经济大权,既管钱又用钱,收不入账,公款私存私用。有些村随意借村集体收入,借钱后给一张白条,有的甚至连白条也不给,不断出现违纪现象。
2、账薄设置不规范。一些村会计各自为阵,会计科目随意设置,记帐方法不统一,账账不符、账款不符、账实不符、有账无证、有证无账现象较为普遍,有些村资金来源、资金占用和专项支出等项目记录不全。因没有完整的财务记录,既不能进行规范的账务处理和全面反映本村的财务活动状况,也不利于财务公开和财务监督。
3、会计手续不齐全。有的村财务原始凭证不规范,无经手人,无证明人,无事由,无审批人签字。一些出纳收付款后不及时记账,仅凭脑子记忆,甚至凭印象自制凭证,盘点库存时,现金不是多就是少。
4、凭证审核不严格。财务开支本应由分管领导“一支笔”审批,而有的村支书签、主任也签,签批不问清红皂白,来者不拒,明知超标准或开支范围不合规,因怕得罪人,故意大开“绿灯”。
5、财务收支无预算。有相当部分村年初资金收支无计划,往往是有钱乱花,无钱借花,拆东墙补西墙,寅吃卯粮,结果是年终决算一片“红”。
6、会计档案不健全。许多村根本没有村级档案室,会计档案资料无法集中管理,会计资料只好长期放于会计或出纳家中。一些会计人员不按规定装订发票,年终将帐本和单据用报纸一包,随便乱丢。换届后干部变动时不办理移交手续,各管各的“包包账”,造成账簿和凭证丢失、鼠咬、虫蚀和霉烂。
7、资金使用不合法。有的请客送礼,有的公款旅游,有的滥发实物、补贴、资金,甚至还存在着干部挪用、侵占公款的现象。特别是一些经济状况较差或较好的村,问题尤为突出,支出结构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8、会计队伍不稳定。有的财会人员工作一段时间后选为村干部,有的不愿挂个会计把自己捆在家里,而外出打工不愿从事会计工作。加之村会计一般随主要干部变动而变动,一任书记,一任会计,变更频繁。且相当一部分村财务会员文化水平低,知识面窄,业务素质差,缺乏科学的财务管理知识和综合分析核算能力,因而在实际操作中漏洞百出,难以起到监督管理财务的作用。
二、村级财务管理存在问题的基本原因
通过调查分析,导致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的症结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改革的背景与动因
党的十以来,中央、省市县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其中多次提到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的问题,2013年,农业部、财政部、民政部、审计署四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可以看作是农村财务管理改革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和重要遵循,文件指出,村级财务管理是管好用好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依法保障农民集体收益分配权的重要基础和保障;文件要求,各级尤其是乡镇要切实做好村级会计工作,完善村级财务民主监督机制,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稳定和加强农村财会队伍建设。近年来,镇上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健全制度,强化措施,村级财务管理不断得到完善和加强,确保了农村集体资金与资产的安全,切实维护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但是,我镇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仍然比较薄弱,财务混乱依然是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引发群众上访,个别村会计现金账目不清、财务公开流于形式,超限额使用现金、坐收坐支等问题时有发生,上级部门每年审计时,总能发现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形势和现实对村级财务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倒逼着我们推进此领域的改革。
二、改革的具体做法及成效
针对村上财务管理方面暴露出的问题,镇上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具体要求,从制度和监管两个层面入手,细化完善村级财务管理措施,有力提升了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实践证明,制度建设和外部监管是破解村级财务管理难题的两个有效路径,村财镇管、审计监管、财务公开等是促进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的有力举措。
一是完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把完善制度作为深化农村财务管理改革的核心和基础性工作,注重从制度上防范和杜绝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镇上制定了统一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汇编,将上级有关村级财务管理的精神细化为具体的管理制度,落实到了具体工作中。例如制度明确规定,12村村支书、主任不直接分管财务,各村只设出纳1名,负责日常记账和费用报销;对1000元以上支出,必须召开会议决定,并报镇上审批后方可进行,支出形成后,必须有符合财经管理制度规定的正规票据方可入账;村账必须每季度记一次,不得无故后拖。这些具体的规定,从制度上解决了跨期记账、新旧村官交替导致的账务脱节、坐收坐支等突出村级财务管理问题,通过这些制度的执行,以往审计中普遍存在的不合规发票报销、坐收坐支等问题发生率明显下降。
二是全面推开乡财镇管模式。多年实践表明,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频发的一个主要原因是村级在财务管理中的自由度过大,镇上对症下药,进一步强化了对村级财务的统筹管理力度,增加了镇经管站工作人员,全面推开村财镇管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村上只设出纳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工作,村上财务实行审批制和报销制,农村“三资”统一由镇经管站造册管理。镇上同时还实行了会计电算化管理模式,抽调财务专业相关人员,对村上的纸质账进行了电子化处理,全部录入到了“三资”管理平台之中。同时,镇上进一步夯实村财镇管基础,配备2名财务人员分别负责管理6个村的账务,在人员力量摆布上做到了科学、合理,为村财镇管工作持续推进提供了强大保障。通过村财镇管,村上账务混乱和新旧账衔接不上有问题有效解决,白条入账和随意乱支等现象减少。
三是加强村级财务监管力度。镇上成立了内审室,每季度负责对村上的账务审计1次,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督促村上进行整改,对属于记账方面的问题,由镇上按照干部管理制度追究对相关财务人员责任,内审工作不断走向了常态化。镇上加大与县审计局的配合力度,每年提供2个以上的村作为村官直审村,邀请县审计局人员开展审计,及时发现村级财务管理中的问题,提早进行整改。对在年终审计中发现和反馈的村级管理中的问题,镇上确定专门的领导负责跟踪督查村上进行整改,对一些突出问题和涉及财经纪律方面的问题,交由镇纪委进行调查处理。注重发挥其他监督力量作用,把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纳入镇“两代表一委员”视察调研活动之中,每年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和村级财务管理实践情况进行一次专题调研,征求各代表的意见建议,并将这些意见建议汇总后交具体人员承办,在规定期限内向各代表通报整改情况。注重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作用,规定村级重大财务支出审定会议必须邀请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列席,并听取其意见。这些监管措施的落实,使村账与实务漏洞得到堵塞,对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将一些问题消除在了萌芽状态。
四是持之以恒抓好财务公开。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拆迁项目较多的康家沟、南店子等村,严格规定了村务公开的内容和时间,在项目实施初期,镇上督促村上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召集群众商议相关重大事项,会议中,村上对相关项目的资金配套政策进行解释,力争做到公开透明。同时,对退耕还林等大额资金分项造册登记,避免群众产生误解。村上的财务支出,坚持每季度公开1次,并确定专门的人员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镇上还将村级财务公开落实情况纳入村级工作考核之中,将考核结果与村干部绩效报酬挂勾,督促村上认真落实。村账和村务公开,“暗箱操作”等被群众误传的问题得到了解决,群众对村委会和村干部的信任度提升,密切了干群关系。
案件经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作为被告的武汉市政府在一审中败诉了!然而,反贪干警在查办一名钢铁村出纳涉嫌经济犯罪案件过程中,意外发现这起民告官案件中,原告赖以胜诉的关键原始书证――1982年《洪山公社钢铁大队(钢铁村前身――记者注)所属山林权登记表》,竟是一纸伪造的假证!反贪人员顺藤摸瓜,继而从这纸假证的背后挖出了数起涉嫌行贿、受贿、犯罪窝案串案,以及4名法官违纪违法案。
政府当被告千余亩林地权属改“姓”
2004年7月中旬,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钢铁村党委书记刘继明、村委会副主任秦坛元,手持一份长达数千字的行政诉状,代表钢铁村将武汉市人民政府告上法庭。
案件由指定管辖的湖北省汉江中级法院两次开庭审理后,认定1982年洪山区洪山公社的林权登记清册和洪山区林业主管部门在换发林权证时,确认钢铁村享有对诉争土地的权属。而武汉市政府在登记颁证过程中,对存在权属争议的土地审查不严,且违反法定登记程序。
同年12月15日,该院作出一审行政判决:撤销武汉市政府为马鞍山森林公园管理处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判决一旦生效,位于闻名遐迩的武汉中国光谷腹地、估价市值逾5亿元的这1100亩土地将从此改“姓”。
作为被告的武汉市政府不服此判决,可法院的判决有依有据,那就是原告提供的一纸泛黄的1982年洪山区洪山公社的林权登记清册,以及依此清册办理的《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证》和2004年2月25日换发的钢铁村《森林、林木、林地状况登记表》,上面白纸黑字明明记载着位于马鞍山、拥有12万株马尾松、樟树、落叶松的这1100亩生态林地的所有权权利人和使用权权利人为钢铁村。如此有依有据,于是乎,这个结论似乎是铁板钉钉了。
出纳被举报查出一堆糊涂账
今年2月7日,有群众向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反贪局举报,称该区钢铁村出纳员秦龙将村里30万元公款打到了自己私人账上。
侦查人员立即出动,一路人马到银行查往来账,一路到村里调查取证。当日查明,秦龙于当月初擅自开出一张金额为30万元的现金支票,并偷盖了单位财务印章,后到银行以备用金名义办理提款手续。银行因当时现金不足,便按秦的要求将此款转到了他个人存折上。
鉴于秦龙的行为涉嫌犯罪,当日,检察部门立即对其实施刑事拘留。次日,检察官又及时掌握到秦龙的亲属按秦此前的嘱咐帮他还给了村里35万元欠款的“动静”。
秦龙动了村里30万元,却让亲属还进了35万元?此事蹊跷。紧接着,侦查人员又获取证据:秦龙除动了村里30万元补偿被及时发现外,还于2003年1月和2004年6月,先后两次擅自动了村里20余万元用于了个人从事经营活动。
与此同时,反贪人员还找到该村党支部书记刘继明了解情况。令人奇怪的是,作为证人,刘继明面对检察官,竟然神情紧张、眼神游离,大冬天的还冷汗直冒。办案人员分析这反常现象背后可能藏有重大隐情,于是决定查封该村账务。从扣押的该村近4年的一堆厚厚的会计账簿、凭证中,办案人员发现该村在马鞍山土地权属纠纷案中,竟有112万元的巨款支出,而且有大量白条和与此案无关的发票充斥账中,其中以律师费名目开支的50万元更是糊涂账。
科长出主意四人炮制惊天假证
2月9日上午,刘继明告知洪山区林业局林业林政(公安)科科长代光江:秦龙被抓,检察机关正在查村里的财务账!代光江立即将15万元现金还到钢铁村。
侦查人员不禁疑惑:代光江为什么要归还钢铁村15万元?代光江此时仓促归还的这笔巨款又是什么意思呢?3月7日,代光江被传讯到检察院。代光江称这15万元是钢铁村给他的律师费。林业局科长为村里当律师打官司?在大量的证据面前,试图抵赖的代光江不得不承认了受贿15万元的事实。
随后,刘继明被反贪人员第二次请到检察院。几番周旋,他终于坐不住了:“我说实话好了,这15万元是送给代光江的‘好处费’。”原来,随着武汉中国光谷在东湖开发区的兴建和迅速发展,钢铁村党委书记刘继明与村委会副主任秦坛元瞅准了这里寸土寸金的经济发展前景,于是打起了马鞍山森林公园内一块1000余亩土地的主意。2003年底,趁着洪山区林业局在本辖区换发山林权证之机,他们找到时任洪山区林业局林业林政(公安)科科长的代光江,请他帮忙办了一张《土地证》。
而代光江明知刘继明、秦坛元觊觎的这块土地早在1992年就已被武汉市政府按法定程序办理了《国有土地证》登记手续,且向马鞍山森林公园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但他却热情地给来者“出谋献策”:“按规定,只能用这块土地权属的原始档案来换新证;钢铁村原属洪山乡管辖,那就得‘查查’当时的土地权属档案!”
2004年2月的一天,代光江带着刘继明、秦坛元找到熟人――管土地档案的洪山乡政府农业服务中心干部吴秋生。一查,在钢铁村当年土地登记清册中,压根儿就没有马鞍山这块土地的登记。
“记录是死的,人可是活的啊!”代光江这时启发道。于是,几人在屋子里如此这般一谋划,就由吴从档案里抽出一张已经泛黄的1982年的土地登记清册,由秦坛元补填上有关内容,并伪造了两张《林地登记表》,落款时间是1982年5月6日。于是,钢铁村拥有马鞍山1100亩林地便有档可查了。
2004年2月25日,代光江依据以上林地档案,给钢铁村换发了鄂林证字(2003)第000150号《森林、林木、林地状况登记表》。就在办证的过程中,刘继明就向代光江许诺:“你帮了忙,以后我们晓得怎么感谢的。”果然,就在证一办下来的当月,刘继明、秦坛元便携15万元巨款去感谢为此事帮了大忙的代光江。同时,由秦坛元送给了吴秋生5000元。
虽然在代光江、吴秋生的帮助下顺利将证办下来了,但刘继明、秦坛元却琢磨着仅仅有了“历史资料”还不能说明问题。于是,他们开始为这1100亩山林地真正改变权属煞费苦心地代表钢铁村状告起武汉市政府来。
法官吃了请假证顺利告赢政府
武汉市政府在蹊跷地败诉后,一方面上诉于湖北省高级法院,一方面由有关部门介入对这起案件中的问题进行调查。但由于刘继明、代光江、吴秋生等人狡猾应对,调查没有结果。
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自认为这起造假案只有天知地知的刘继明、秦坛元、代光江、吴秋生等“高手”,最终还是栽在了检察院反贪侦查人员面前。2005年3、4月,分别涉嫌受贿、单位行贿、罪的代光江、刘继明、秦坛元、吴秋生先后被依法逮捕。
经反贪干警全方位深查,这起案件还牵出了4名违纪法官:刘继明、秦坛元为了在这起行政诉讼中得到关照,于2004年4月找到湖北省汉江中级法院原办公室干部李某,通过李从中斡旋办案法官。至同年12月,刘继明、秦坛元先后7次宴请该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张某某(该案审判长)、助理审判员张某(该案合议庭成员)、政治部副主任彭某(审判委员会委员)等人,通过李某以打麻将给底子钱的方式,分别送给这几名办案法官数千元,致使这几名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偏袒了原告。
一、当前涉农职务犯罪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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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犯罪主体趋向职务化,权力化,权钱交易突出。涉农职务犯罪中的犯罪人员由管钱管物人向掌权人变化。在过去查办的案件中,犯罪人员多是农村信用社、供销社工作人员和乡镇、村中的财会人员,犯罪性质多为贪污、挪用公款。而近年来乡镇、村干部犯罪案件明显增多,在所查办的案件中,这类案件已占;受贿、行贿案件明显上升,已达,犯罪手段由侵占型向擅权型转化,表明了、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在农村正滋生蔓延。
⒉犯罪涉及领域多元化。与过去相比,近年来涉农职务犯罪涉及领域较广,其中涉及土地征用费、农村基建贷款、抬款的案件居多。例如,某镇原镇长孙某与某村委会主任挪用土地征用费万元合伙做生意;某乡原党委书记赵某以为某村贷款架电线的名义将贷款截留万元为亲属种地使用;西丰镇河北村村长徐某利用职务之便,在账上虚列抬款收入万元,然后又以还抬款为由,支出现金万元,将利息元占为己有。
⒊合伙型犯罪突出。过去涉农职务犯罪一般是单人作案,近年来接连出现一些合伙性犯罪,并且通常是乡、村党政主要领导与财会人员共同作案,贪污或挪用公款。西丰镇河北村村长徐某除虚列抬款进行贪污犯罪之外,还伙同村出纳员王某在村集资水利工程款过程中,虚列支出,实施贪污。
⒋社会危害性大。在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中,乡镇、村干部的经济犯罪比一般农村经济组织人员犯罪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它最直接地侵害了广大农民的经济利益,社会影响大,后果严重。这些经济犯罪分子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侵害一方百姓。例如小佳河镇某村长与他人合伙挪用水利建设资金,引起农民强烈不满,造成农民到各级有关部门上访。
二、当前涉农职务犯罪的成因
⒈权力集中,监督薄弱,给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乡镇、站所直至基层农村组织管理的权限也不断增大,很多重要生产要素如土地、森林、水利、资金等开发利用权,相当一部分掌握在农村干部手中。尤其是乡镇主要领导的权力过大,又缺乏有效监督,使腐败分子乘机,大搞权钱交易。
⒉制度不严、管理松懈,为产生犯罪提供便利条件。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中普遍存在财务制度混乱的问题。有章不循、无章可循,出纳、会计一人兼,有的村干部直接经手财务;乡镇领导手中握有大量公款,收取的公款长期不交财务,自收自支,以白条、虚假发票冲帐、隐瞒收入等手段进行贪污、挪用公款。
⒊放松学习,淡化思想教育是形成犯罪的主观原因。由于农村工作的特殊性,学习制度、工作制度落实上相对薄弱,有些农村干部长期不读书、不看报,放松学习,放松思想改造,经不起金钱诱惑,从而滑向犯罪的泥潭。山里乡农机站原站长白某,工作不思进取,整日进行赌博,在负债累累后,携油料公款万余元潜逃。
⒋农村群众法律意识淡薄,使犯罪分子恣意妄为。多数农民对乡村干部向来有敬畏感,他们不懂得干部的哪些行为是违法或违纪的,即使利益受到侵害也不知揭发、举报。一些犯罪分子正是利用了农民的这些弱点,有恃无恐,连续作案。
三、防止和减少涉农职务犯罪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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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干部的管理。选好用好干部,从组织上保证干部质量。农村各级组织要加强思想建设、纪律作风建设、规章制度建设,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增强服务意识,坚决杜绝吃农坑农,使农村干部时刻懂得要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二,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一是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领导干部除掌握适当的工作接待费外,不得经管其它款项;二是实行审计监督,对乡村两级干部进行定期审计和离任审查;三是加强民主集中制,乡级领导干部要接受党委和政府、人大的监督,村干部要接受村民委员会的监督。四是建立农民评议干部制度,定期对农村各级组织和干部进行群众评议,实行群众监督。
【关键词】财务委托;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建议
村级财务管理问题一直是政府关心、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村级财务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的稳定。农村财务委托制的实施代替了旧的村集体财务管理模式,规范了村集体财务管理,促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保证了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下面以泸西县中枢镇农村财务委托工作为例,作出解析。
一、基本情况
中枢镇地处泸西县中心,辖18个村委会,83个村民小组,6个社区,共107个核算单位。中枢镇是2004年开始全面推行村组账务镇代管,并成立了以镇农经站为主的村级会计委托服务中心。服务中心设置总会计、会计、总出纳等多个独立工作岗位,制定了《账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制度》《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明确核算中心工作职责及各个岗位职责。村级设立报账员并建立了村民理财小组及监督委员会等。服务中心自2008年开始实施会计电算化,同时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及其它办公设备。
二、存在问题
1.财务管理混乱,资产管理不规范
一方面,村组报账员变动频繁且专业知识有限,加之部分村组干部执行财经纪律观念淡薄等,导致了村组的承包收入、资产处置等收入不入账,坐收坐支,支出无制约。部分村组长管钱管物,自批自报,支出、审批一人说了算,除了领取正常的工资收入和补助外,常以虚报误工或提高标准等形式自批自领补助;另一方面,农经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对会计制度理解存在误差,当发生资产购置时经常作其它支出处理,不按规定登记固定资产,同时固定资产明细不规范,实物管理缺乏卡片账,资产不编号,不标签,导致了村组固定资产账、实脱节,在干部任期结束时重账轻物,只交账不交物现象突出,客观上造成了集体资产流失现象。在资产管理过程中,缺乏应有的资产计提折旧、资产报废、处置审批制度,造成随意处置或贱卖集体资产现象发生。
2.资金管理不严,票据不规范
中心对拔入的工作经费等收入,没有规定备用金领取的限额,部分干部有钱在手就无视规定,挪用集体资金,随意开支,公款吃喝大肆挥霍,中心多次催促都不愿报账。对报销支出单据存在重记账轻监管,只审票据,不审核开支的合理性及是否规范,审批手续是否完整,部分村组还存在白条入库,导致一些违反财务规定的票据得以入账。
3.会计电算化软件设计存在缺陷
中枢镇会计委托中心自2008年实施会计电算化以来,先后使用了三套财务软件,分别是:农友财务软件、金碟财务管理软件、农村三资管理监控财务软件。现在使用的是农村三资管理监控网络系统,在具体做账时就存在一定缺陷,如“内部往来”科目核算内容与“应收款”和“应付款”的区别是以户籍制度为准,而不是以经济业务权责属性为准,如发生一笔应收或暂付款项时,会计人员需先审核业务发生对象的身份是外部单位或外部个人,还是所属单位或农户,增加了编制会计报表的难度,对财务分析毫无意义:对上级部门补助的专项资金核算不清晰,很多收入款项都是上级部门的专项资金,但在支出科目上仅设置了“管理费用”和“其它支出”科目,无法准确核算各类专项资金的用途,极易造成专项资金核算混乱现象发生。
4.农村财务监督主体缺失
一是《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明确规定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农村财务管理实施监督和指导,但现在的农经站机构设置没有执法主体资格,监督形同虚设。二是农经管理人员一人管多家村组账务,同时兼职其它工作并服从镇中心工作,对报账的单据很少认真审核监督。三是各村组虽然建立了民主理财小组,但由于民主理财小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甚至存在拉帮结派、任人唯亲等现象,民主理财小组根本起不到监督作用。四是当前的村务公开工作内容过于笼统,只反映大的收支情况,对于农民群众关心的招等费、误工费等具体的支出情况内容公开不实,导致村务公开流于形式。
三、建议
1.提高对农村财务管理的认识,加强管理
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是热点问题,财务管理混乱会严重损害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对农村财务委托工作应引起重视,从各村实际出发,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各项规章制度,如:现金信用限额标准、管理费用限额标准、固定资产购入、计提折旧、报废处置管理等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
2.加强资产票据管理
对清理、清查的固定资产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管理,对新增、报废的固定资产按照审批程序列入或核销固定资产,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对上级拔入的款项,建立专款专用明细帐,明确每一笔收入的来源和支出的具体去向。对发生经济业务的票据应写明用途、金额、日期,由经办人员、村组主要领导、证明人、报账员、民主监督委员会签字后方可入账,能取得正式发票的一定要用正式发票,不能取得正式发票的用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往来收据,后附支出明细,如金额较大的,要附上村“两委”的会议记录和合同。
3.加强农经人员、村报账员培训,切实执行民主监督、民主理财
【关键词】财务会计管理;现状;问题;建议
一、财务会计管理现状及取得成效
近年来,我镇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支持下,在农村财务“双代管”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农村财务会计管理新机制,稳步推进农村财务电算化,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创新农村财务管理新机制。将过去的农村财务“双代管”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实行“四监管”。在对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托清底子的基础上,镇政府与村集体签订委托代管协议,在保证村集体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分离管理权,由镇政府对村集体资金、账目、合同、公章实行代管监管。
2、建立机构,创新农村会计管理体制。在镇经管站成立农村三资管理服务中心,推行了农村财务电算化,实行微机记账,微机打印公开榜,提高了财务管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实行经管站人员包村责任制,负责审查村资金代管情况,审计村财务收支情况,检查村财务公开情况,参与指导制定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方案和招投标办法。在村级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按月审计、按月公布。对村会计任用由原来的任命制改为考选制和评议制,纳入村用乡聘县管的会计管理程序。
3、建立科学的检查考核机制。把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纳入全镇综合考核,结果与各部门各有关人员的工作政绩及工资、奖金、福利等利益挂钩。同时明确了村两委负责人、民主理财小组、村会计、村出纳、乡镇审计员的责任,对因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违规金额追究以上人员的经济责任外,还要依纪依法处理。
4、取得成效。彻底解决了农村的“包包账”、“断头账”、“糊涂账”等问题,有效杜约了乱开支现象的发生,增强了村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农村财务会计管理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因农村财务引发的上访案事件显著减少。
二、存在问题
我镇在加强农村财务会计管理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仍存在不少的问题。
1、农村财务制度落实不到位
一是入账不及时。主要原因是有部分村委会主任或村支部书记忙于其他事务,忽视了村级财务工作,到审计日出现无人理财的现象,就更谈不上及时入账了。
二是代管制度流于形式。对村级集体自收的资金如承包、出租、变卖资产等收入管理不到位,资金代管不彻底,存在坐收坐支现象。
三是民主理财形同虚设。有的理财小组业务觉悟程度不高;有的村只是理财小组长签个字、盖个章就完事了,并没有对收支业务进行细致的审查。
四是村级专业承包合同未达到规范化管理。表现在部分承包合同项目签订不规范,合同档案资料管理不健全,给村级经济收入造成不良后果。
2、农村会计人员管理不到位
一是村会计岗位没有吸引力。村集体经济实力弱,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困难,农村会计人员报酬难以得到保证,没有太多的吸引力。
二是会计工作时间和精力得不到保障。农村会计要服从镇政府的统一领导,要参加乡镇的中心工作,参与村级各种事务管理,会计的业务工作成了业余工作或副业,要靠加班加点去完成,工作质量难以保证,会计的反映与监督职能难以正常发挥。
三是村会计与村干部沟通困难。实行村干部公开考选后,有的村干部与村会计不在同一条战线上,在思想上有隔阂,甚至有抵触情绪。
三、对策与建议
为适应新形势下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要求,针对问题,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改革农村财务管理手段,完善农村会计管理体制,实现农村财务管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目标。
1、严格落实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农村会计工作管理制度,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等措施,进一步落实“四监管”(资金、账据、合同、公章)、财务公开、民主理财”等有关规章制度,切实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
2、建立稳定的会计工作机构。按照《会计法》的要求,对农村会计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镇三资服务中心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专门从事村级财务核算、微机记账、制作公开榜、档案管理等工作;设立管理区会计网长,负责村会计业务指导,督促报账,张贴公开榜等;在村设报账会计,从事村级财务日常收支、报账及其他有关会计事务的处理。
3、充分利用三资管理网络平台。以农村财务管理电算化为切入点,加快农村会计电算化推广普及速度,建立合同平台、资产平台、土地流转平台等信息服务,尽快提高农村会计电算化管理水平,对农村财务实施网络化监督、指导和管理。
4、加强审计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工作监督检查与考核机制,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对审计出的问题及时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关键词: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对策
为相应2006年诸暨市对全市各乡镇行政村撤并的要求,大唐镇将原有38个行政村,撤并为10个行政村和三个社区。在新的形式与情况下,撤并后出现了一些问题,其中集体资产的管理成为了其中的一个焦点问题。本文针对如何对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问题,谈了一些浅显的认识。
一、集体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村集体资产的产权不明,造成集体资产流失
在农村集体资产存量的统计标准与统计口径方面,均没有较规范的要求,以致有的村级组织说不清有多少集体资产,因而集体资产的产权界定不明确。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在农村经济中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如农村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乡镇集体企业等。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土地所有权造成的产权不明晰
在实行时,原有的资产没有划清所有权。由于农民没有土地所有权,集体与农民权利边界模糊。在缺乏民主和监督的情况下,有的村轻易取消农民的土地使用权,或重新分配、或另行承包给他人、或中饱私囊等等。改革开放后,实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集体资产所有的产权性质始终没有改变,产权主体缺位和产权边界模糊的问题始终得不到有效解决。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集体资产产权主体虚置,产权边界不明晰,产权制度滞后、效率偏低的弊端逐渐显现。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造成的产权不明晰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要着重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农民个人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其产权主体如何体现。或者说,集体经济组织如何实现产权主体的人格化。二是如何将模糊的集体资产产权明确到每个农民的头上。经过艰苦探索,股份合作制成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趋势。股份合作制以合作制为基本原则,吸收了股份制的适用规定,是一种新型经济组织形式。它类似于合作制,但它明确了资金的联合,明确了农民个人产权,明确了按资分配,使农民真正拥有自己的产权分额。
然而,在实践中往往由于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反而造成了投资主体不明,无法划分所有权的集体资产很多。
(4)其他资产的产权不清的情况
有的集体资产被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无偿占有、使用;有的集体资产被工商、税务、土地管理等部门平调,形成了大量产权不清的集体资产。有些国家扶持,乡村集体投资、群众集资,或占用集体设施兴建的公益性事业、基础设施和镇企业没有明确各自的产权。
2.农村集体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落后
一些改制的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清产合资时,本应当由具备资产评估资格的权威机构对企业资产存量进行正规的资产评估,并建立起正常的验资审计和资信评定制度,而一些村下属企业在改制时,是由村委班子确认企业净资产的。同时一些改制集体经济组织的企业经营层与普通职工之间股权分配比例失调,实际中仍存在法人股比例过高的现象,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性,同时也造成了集体资产的流失,因而这几年的集体资本金没有产生相应的增值,造成了有些村民的上访、集访。
3.村级财务管理水平落后,缺乏必要的审计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支关系到组织内每一位农民的切身利益,集体财务会计不仅反映了国家、集体、农户之间的分配关系,更反映了集体经济的实力和干部的作风。因此,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一直是广大农民群众十分关注的热点问题。
但长期以来,由于村干部法律意识淡薄、财经观念不强、财务监督机制不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不落实、财务公开不规范和财务人员素质偏低等原因,造成农村集体资产流失严重。主要表现在:
(1)费用审批不规范。主要表现在:第一,审批不符合有关程序规定,有些开支不经集体研究,大额开支不经理财小组讨论,个别人说了算,或者说理财小组只是走过场。第二,审批手续不全,有的有经办人无审批人、有的有审批人无经办人、有的甚至无经办人也无审批人、有的自用自批。第三,报销凭证不规范,收据、自制单据、白条入账的现象大量存在。
(2)会计人员业务水平较低,账务处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在:第一,账簿尤其是明细账设置不全。在调查中,有的村应收款和承包及内部往来科目设置了明细账,其它科目都只是在摘要栏中作了记录,时间长了,业务多了,不易核对,容易发生错误。第二,总账与明细账不相符。有的科目,总账和明细账的数据有明显的差错,都堂而皇之的进行账务处理并每月进行结账。第三,账务处理错误。村级会计在进行账务处理时,经常是以收抵支,差额入账,不按会计制度要求进行账务处理。第四,会计出纳对账不及时,相互监督不力,凭证传递不规范,有的村会计和出纳甚至长期不对账,出了问题相互推诱指责。第五,工作不认真,有少记、多记、漏记及随意调账等现象发生。
(3)会计档案管理不善,财务资料保存不完整。现在农村由于办公条件的限制,办公在许多仓库或者是危房中,没有特别的档案室来摆放各种档案资料,出现了许多村会计档案出现霉烂、鼠啃、虫蛀、遗失等情况。有些村是过了许多年才发现情况的,造成了部分资料的缺失、不连续。
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法律制度建设严重滞后
法律制度完善、产权明晰、责任明确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要求。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立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不明确、《宪法》和《民法通则》都只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性有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究竟属于何种形态的组织,法律上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导致其产权不清,法律责任不明确,使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难以较高效地开展商品经营活动,集体经济的交易成本非常高。同时,对集体资产的处置、评估等也缺乏有效的法律监督,因而随意性较大。
2.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素质低下
从本质上讲,农村集体资产面宽范围广,涉及部门多,认识也不够统一,导致集体资产管理相当混乱,常常出现有好处时哪个部门都管,无好处时谁都不管的现象,管理机构的不明确,使得管理主体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同时,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任务与目标模糊。农村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以来,不少管理人员认为,集体资产管理就是看管好“分”的过程中保留下来的已为较少的集体资产,没有认识到集体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管好、用好、保值增值。
3.集体债权催缴困难或催缴不力
农村集体债权既有历史上积存下来的,又有承包以来新形成的,都存在催缴困难问题:主要是债务人长年出走下落不明(外出打工经商);债务人经济确有困难无力偿还、历史欠账不好理清;有的在合同中没有清楚的规定权利和义务,同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己经过了规定的时间,胜诉权消失等。“催缴不力”主要是对部分无故拖欠的单位和个人采取措施不力,或有些欠款属于村组干部关系户欠款而给予包庇或放任等。债权越多,拖欠时间越长,出现坏账的概率就越大,时间长了,就不了了之。
三、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对策
1.尽快建立和完善相关国家层面上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基本法律体系和具体管理办法
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法规体系,是构建有效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监督、运营体系和机制的重要前提,是搞好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条件,也是分清不同主体、层面、部门之间职责的法定依据。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的经营责任制度,至少要确立五个方面的规章:明确农村集体资产的责任部门、责任人,界清政府部门就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方面的权能和职责;明确农村集体企业受托的农村集体资产数量、法人财产权对应的责、权、利,明确政府部门与农村集体企业之间的责任、权能界限,并成为农村集体企业拒绝行政干预的法规依据;明确年度农村集体企业经营者的责任目标,奖惩的数额,奖惩的形式,奖惩的范围等;关于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监督方面的规章,向农村集体企业派出不同身份的监督人员。并按规定行使监督职权,对监督人员进行规范管理,严格考核,对监督报告及时处理等;关于农村集体资产收益、集体股权管理、农村集体资产流失查处、农村集体资产处置等方面的规章,维护国家所有者的权益,服务农村集体企业改革,确保农村集体资产的安全。
2.避免出现过度集权的问题
在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新体制过程中,由于强调作为农村集体资产“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统一的所有者代表,因而很容易走向过于集权。过于集权,一是容易导致对农村集体企业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过度干涉,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权;二是面对大量的农村集体资产,过于集权容易造成管理幅度过宽,影响管理效率。
所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要实现责任与权利的统一,行使作为出资人应有的全部权利,实现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
(l)管资产。应通过立法或规章的形式明确管理委员会与农村集体企业的关系是资产管理关系,而不是隶属关系,管理委员会代表政府履行农村集体资产的出资者职能;要从实物形态管理向价值形态管理转变,明确第二层次运营对象是资本,而不是资产;要逐步实现从前置性审批管理向后置性监督管理转变,管理委员会主要监督运营主体是否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科学决策,而不是事事都要事先报经审核和批准,出资人的利益将来主要依靠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来维护。
(2)管人。应实现从管班子向推荐或委派产权代表转变:从按劳分配为主向按要素分配和按劳分配并重转变;要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基础上,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现代农村集体企业制度的要求,实现党务工作特别是党管干部方式的转变。一是对全资农村集体企业,仍实行现行的干部管理方式;二是对非独资或全资农村集体企业,采取国际通行的推荐或委派董事的办法;三是对非独资或全资农村集体企业,总经理人选完全由董事会依法定程序确定。要注意实施人力资本管理,对剩余价值的分配做到既要按出资者份额分配,又要按人力资本的份额分配,实践上可通过年薪制与期股制相结合等形式使农村集体企业的劳动者和经营管理者把自己的利益与农村集体企业的利益真正紧紧地捆在一起。
(3)管事。要逐步实现从对农村集体企业的直接管理转变为间接管理,从重视微观管理向注重中观管理和宏观管理转变。主要是通过立法、政策、授权、委托、培育和发展产权交易市场,促进资产流动和区域经济结构调整等进行农村集体资产的中观和宏观管理。立法和政策上:一要明确农村集体资产范畴是经营性农村集体资产;二要明确如何确定农村集体资产运营主体及其权责;三要尽快完善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法人财产权、经营权等有关产权制度,并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登记、资产统计报告、保值增值奖惩考核、收益收缴、资产评估等管理制度,形成比较完善配套的政策法规体系。积极推进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的融合,并加速培养一批懂资本运营的干部队伍。
3.进行“分类”监管
农村集体企业数量众多,情况复杂,目标也多种多样,分类监管十分必要和重要。迄今为止,人们在论及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新体制时,过多的强调“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统一的所有者代表职能,忽视了农村集体企业的目标和行业的差别问题,很少提及分类管理问题。一般认为,农村集体企业的症结在于经营效率低下。其实准确地说,由于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的双重存在,农村集体企业牺牲了根本的经济目标却获得了有限的社会目标。市场经济国家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的经验表明,必须进行分类管理。要提高监管效率,就必须进行分类管理。
参考文献:
[1] 刘菊香.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思考.中国农业会计.2008/09
[2] 何伟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规范化管理的做法与成效.新农村.2008/09
一、强化村级财务管理的意义
把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建设作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无论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还是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都会取得成效。此外,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因此,村级财务管理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作用也越来越大,对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村级财务审计发现的问题
1.违规收费。一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违规收取出让宅基地;二是违反乱收费规定违规收取管理费和企业赞助费等。
2.白条列支现象严重。在审计中发现,白条列支现象还是普遍存在,有的村上万元的工程款支出没有开具正式发票,造成税费流失。
3.虚假经济业务列支联系工作经费,部分村以餐饮发票或白条列支横向联系费。
4.基建工程未经审计而报账。从审计情况来看,部分村违反规定,未经审计违规结算,逃避审计监督。
5.将专项资金挪作他用或滞留账户未及时下拨。审计发现部分村存在挪用自然灾害资金、环保项目资金、粮食直补资金、农村改厕资金、水利专项资金、退耕还林等专项资金用于弥补村工作经费不足,使专项资金未发挥应有效益。
6.收入入账不及时,坐支收入及白条抵库现象普遍存在。审计发现,大部分村收入不及时缴交村级财务室入账,而直接用于费用开支,违反了《现金管理条例》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逃避了乡镇政府对村级收支的监管,使村级财务室失去了应有的作用,仅当村级“记账员”。
7.违规发放各种补助。从审计情况来看,因各乡镇对村干部工资和福利没有统一标准,存在以交通费、值班费、电话费和节日补助等名义发放各种补助,村级财务室也未起到监督作用。
8.村级零招待费规定在实际工作执行中难以落实,招待费用失控,资金损失浪费严重。从审计情况来看,村级招待费每年少则几万元,多则达几十万元,存在严重超标、损失浪费,使集体资金未发挥效益。
9.村级集体经济由强变弱,呈下滑趋势。一部分村集体经济变成了空壳,缺乏为村民办事能力,严重影响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同时对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维护农村稳定和建立和谐社会产生障碍。一是思想观念落后。从村级财力构成来看主要是靠转移支付和争取项目资金来弥补村工作经费不足;二是村干部存在短期行为或迫于化解村级债务压力,一些村级优质资产相继被拍卖,致使村级集体资产越来越薄弱,村级集体经济无后续力量;三是村干部素质低,文化年龄结构欠佳。
10.村务公开流于形式,透明度不高。部分村级村务公开内容过于简单,透明度不高,民主理财流于形式,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从未签字审核,仅用民主理财小组印章替代,缺乏民主管理和监督,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人员虽然经村民大会选举产生,但由于种种原因造成部分人员文化素质不高、法制观念淡薄、责任意识不强,没有认真履行权利和义务,形同虚设,导致村级财务管理混乱。
三、当前村级财务管理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1.财务管理不重视,规章制度执行不力。一是部分村委会没有把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有的村干部重跑项目、跑资金,缺乏经营管理,未考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壮大发展;二是乡镇工作繁重,普遍存在重完成任务,轻监督管理,放松了财务制度的执行,忽视了村级财务管理,更有人认为严格财务管理捆住了村干部的手脚,不利于搞活经济,不利于调动干部积极性,对不合理开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客观上助长了财务管理混乱的蔓延。
2.财务监督机制不健全。一是收支审核把关不严,白条入账,手续不全;二是财务监督主体力量不足,乡镇村级财务室监督力量较弱,有的乡镇的室会计仅一人,对村级财务日常监督不能及时有效指导和审查;三是财务制度不健全,有的村没有财务制度,导致出现两个出纳(报账员),现金管理混乱;四是村级缺乏监督检查,因各乡镇缺少专业审计(会计)人员,导致日常监督检查缺失,且民主管理意识淡薄,部分村民对集体的事不关心、不过问、不了解,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
3.财务核算不规范。一是村级报账员业务素质过低,报账不及时;二是报账员对现金管理规定执行不严,造成坐收坐支;三是没有建立现金日记账。
4.财经纪律意识淡薄。一是财务会计人员上岗从未严格培训,有的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照样上岗,使财经法律得不到执行;二是部分村干部不懂得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政策、制度,或者懂一点,也是一知半解,自认为只要自己不贪不占,什么问题都无关紧要,有的因工作时间长,自以“老大”自居,把财务管理制度束之高阁,凌驾于制度、纪律之上,撇开制度、撇开监督,我行我素,变村民自治为村干部自治,甚至有的为自己想方设法捞点“实惠”,明知故犯,故意搞乱财务,便于浑水摸鱼,最后走向犯罪道路。
四、村级财务管理的建议
1.建议完善乡镇村级财务室健全内控制度。一是配齐配强财务人员,建立会计、报账员考核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及时、完整、真实;二是强化票据审核制度,实现二级审核制,严格把关,做到不合规票据绝不入账;三是加强村级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及时保障,按时报表;四是加强内部检查,提高会计质量。
2.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保证财务的真实性,防止挤占挪用、套取专项资金,杜绝损失浪费,使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3.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的管理和监督,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实行村务公开和民生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活动,必须按照农业部、监察部颁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进行公开,接受监督。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和民生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对财务不公开或假公开的集体经济组织,要组织专人帮助其清理财务并监督其财务公开。
4.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一是加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建立资产台账,所有村集体资金都必须纳入村级财务管理,防止资产流失;二是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活动程序。如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财务审批制度、财务人员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民主理财制度、村务公开制度、票据管理制度、村级财务制度、集体财产管理制度、财务审计制度。
5.加强村级集体经济“三资”管理。一是规范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严格实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不准坐收坐支、不准白条抵库,村级所有资金交由乡财会中心专户管理,村级不允许自开银行户头;二是规范票据管理。村各种收入款项必须开具在乡财会中心领取的统一收款收据,并及时入账,不得使用自制收据;三是规范村级工程项目管理。开展村级工程项目建设首先要考虑村级经济承受能力,防止超负荷运行,要加强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查、项目招标、合同签订、项目变更、质量安全、竣工验收和工程审计等各环节管理;四是规范村级资产、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出租、转让和大额批件物品采购事项必须经村班子集体讨论后,提交村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形成书面决议,建立合同台账。要完善内部承包经营责任制,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收缴承包款,防止集体资产流失;五是规范村干部工资必须按乡镇制定的标准统一发放,年终及平时村干部绩效工资按乡镇各项工作考核结果予以兑现,严禁巧立名目;六是从严控制村级支出。村级支出要坚持量入为出,按保运转后建设的原则,合理安排支出,控制非生产性消费,杜绝新增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