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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金融危机在全球的蔓延,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内容,银行、金融的稳定关系着民生、关系着中国的发展。在国内金融机构即将接轨巴赛尔新资本协议的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工作目前是一个什么样的状况、存在什么样的问题,在新阶段下如何更为高效的开展风险管理工作,是本文分析阐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关键词:银行风险风险管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金融安全
一、金融资产对经济的影响
2009年6月,财政部金融司管理的中国金融资产近70万亿,在国民经济总量中日益占据重要位置。如何保障巨额金融资产的安全和稳定,已经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内容。
二、金融风险管理保障金融安全
近年来美国次贷危机的发生与国际金融市场的动荡,使得世界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愈来愈关注金融安全的问题。金融安全是国家经济安全的核心,关系到国家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金融的安全和稳定离不开有效的金融风险管理。金融业应正确处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与支持经济发展的关系,才能保持资金正常运转,为经济发展提供支持和服务,实现自身的持续发展。
金融风险管理分两个层面,一是提高金融机构的内部风险管理;二是加强监管部门的监管体系建设。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相比而言,金融机构的内部风险管理侧重于架构的设计和方法的确定;而监管机构的监管体系建设侧重于模式的选择和政策的制定。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简称“BaselⅡ”)的推广和实施,兼顾了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的风险管理要求,使金融风险管理更规范化,也更有效率。
三、BaselⅡ框架下的风险计量
BaselⅡ较之Basel,更强调风险的计量,而风险计量最突出的表现是以内部评级法(简称“内评法”)为核心。内评法信用风险下的高级法涉及对贷款违约概率(简称“PD”)、违约损失率(简称“LGD”)和风险暴露(简称“EAD”)的确定,其中LGD的估值一直是高级法实施中的重点和难点。
BaselⅡ的三大支柱中均涉及到风险参数的计量,其中第一支柱中的高级法鼓励商业银行自行估算PD、LGD和EAD,第二支柱要求商业银行对外披露风险参数的确定方法,第三支柱要求监管部门能够对商业银行风险参数的确定进行评估和校验,因此可以说BaselⅡ是围绕着风险计量管理为核心的。
四、国内银行风险管理建设现状及问题
(一)建设现状
目前国内银行业基于BaselⅡ的银行风险管理建设,从框架到模块都借助于Moody’sKMV、S&P、Fitch、OliverWyman等外资咨询机构。外资咨询机构为国内银行提供的风险管理服务,大多是协助银行实施涵盖风险管理各方面的全局性改革。
不可否认,外资咨询机构在金融风险管理领域,其所拥有的品牌效应和国际经验,使得欠缺独立完成整体规划专业能力的国内银行纷纷抛出“橄榄枝”,投入不菲的费用,全权委托外资机构进行本行新资本协议实施项目的总服务商。然而,在BaselⅡ领域,外来的“和尚”真的能念好“经”吗?
(二)存在问题
BaselⅡ实施的关键:一是数据,二是模型,但国内目前在这两个方面的准备依旧存在很大的问题。
1.数据基础方面
银行BaselⅡ的推行,离不开对其信用数据有效的归集和整理。新资本协议对数据质量、完整性和历史观察期有明确要求。但目前,进入中国市场从事银行风险管理建设的各家国际知名咨询机构,自身所积累的信用数据均不包含中国的数据,因此无法进行借鉴和引用;而国内金融机构正在进行历史数据的收集清理工作,在数据标准、数据质量、数据定义、数据逻辑等方面,才刚刚起步,离实施新资本协议还存在一定差距。
2.模型建立方面
关于内评法中所涉及的核心参数PD、LGD和EAD的确定,目前国外业界在PD建模经验方面较为成熟,但是对于LGD和EAD的计量,因普遍缺乏分析数据,故基本都处于起步阶段,还在进行理论方面的探索。
从欧美国家以及亚洲发达国家的经验可知,单纯地依赖国际知名风险咨询机构进行BaselⅡ的框架建立和推行实施,对于现阶段的中国银行业而言,并非成熟的模式。探索有中国特色的金融风险管理之路,应立足自身选择风险管理模式和方法。
五、探索中国金融风险管理模式
实施新资本协议不存在最先进的模式,只有最适合的模式。建立适合自身特点的实施模式是新资本协议项目成功的关键。银行必须首先理解自己——包括理解自己的国情环境、历史未来、组织架构、管理流程,理解自己的业务和数据,才能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模式。因此,商业银行应避免从形式上套用新资本协议,应首先评估风险管理现状,评估IT和数据基础,适当借助而不是完全依赖外资咨询机构力量,更多的立足本国资源,将所借鉴的国外经验逐步转化为内部能力。
(一)掌握核心的数据
在实施BaselⅡ过程中,对数据基础的建设,应该以自力开发为主。
首先,将中国银行业的数据和系统向国外咨询机构开放,会涉及较为敏感的金融安全问题;其次,对中国数据的理解和应用,国内的银行和机构更有话语权;第三,核心数据的建设,并不是一朝一夕的短期行为,而是贯穿实施新资本协议的始终,所以外资咨询机构的阶段性辅助并不能支持该项工作长期有效的实施。
(二)突破关键的技术
BaselⅡ的制定,代表了国际金融市场规则的发展方向,同时也是欧美发达国家在控制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和风险监管的最佳做法;但从发展中国家的角度看,尚不完善的基础条件制约协议作用的发挥。这些制约包括公司和银行破产制度和程序、法律和诉讼体系、资本市场、信用评级体系、会计体系、科技支持、数据库、公司治理结构,甚至包括人们对于风险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态度等等。
(三)探索中国金融风险管理之路
笔者认为,中国的金融风险管理可以选择如下的发展途径:
1.建立统一的数据联盟
数据不足是困扰各家银行风险建模工作、推进新资本协议工作普遍存在的问题。2004年12月,由于缺乏信用风险统计研究的历史数据,欧洲几家大银行建立了泛欧洲信用数据联盟PECDC(Pan-EuropeanCreditDataConsortium)。截止2008年底,已经拥有37家成员国银行。各成员按照PECDC的数据标准和规范提交自己拥有的信贷数据、违约损失数据样本点,PECDC按照各成员的样本贡献率来分配数据共享量,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各成员银行数据不足的困境。
这一数据联盟为各成员银行提供了创造和分析不同信用风险参数的统计样本基础,也可以用来度量各成员银行的信用风险组合,有利于计量经济资本和新资本协议所要求的资本充足率,也为各国、各家银行解决风险建模工作数据不足提供了思路。
2.建立统一的数据信息平台,加强商业银行IT系统建设
在推进实施新资本协议过程中,银行的首要工作是有效地整合银行内部各业务部门系统的数据资源,实现数据的集中存储和展现,为数据清洗、标准化整合工作提供统一的基础风险数据。
3.风险管理建模工作要与银行实际业务紧密结合,加强业界多方交流
风险管理部门研发模型最终要运用于银行日常风险跟踪及管理中,因此建模工作一定要与实际应用紧密结合,不断与信贷部门、监控部门进行沟通,使模型接近于实际业务需要,具有实践上的可操作性。
1.1现代网络金融会计的发展背景
现代会计是随着经济形式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现代会计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更新。会计的发展还会受到经济发展条件的要求和技术条件的进步的影响和制约。随着我国现代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通讯技术的不断发展,我国网络金融技术和条件发展迅速,迅速扩散至金融行业的各个领域。随着传统银行业的业务处理活动也都将在网上进行,会计工作的重点也随之进行转移,并由此促成了网络金融会计的产生和发展。
1.2现代网络金融会计的优势
(1)网络金融会计最核心的优势就是它主要针对的是会计信息资源的共享。现在的网络金融立足于金融大数据分析,涉及的会计信息非常全面和复杂,这也是现代金融机构开展网络经营的重要资源和调节器,也是网络金融各层次的管理及决策依据的重要参考。对次,在对网络金融会计信息达到充分共享的基础上,可极大的发挥网络金融会计信息的使用效果,也大大降低了金融企业搜寻、等待、联络会计信息的成本。
(2)网络金融会计是网络金融系统与会计方式相结合的产物。它实现了在现代化的无线网络客户平台上,记录、计量、反映网络金融交易的可行性,基于无线网络平台的数据交换,及时反应有关会计要素的变动情况。再传统的会计处理工作中,对企业所有的财务处理活动均需要从取得会计凭证、填制会计表单到调整账项结构,再到最终统计出会计报表,这些活动繁杂而容易出错。在网络金融的平台上,可以将会计人员从繁忙的手工记账系统中彻底独立出来,依托于网络信息的强大处理能力处理会计信息,生成会计数据信息。这样的方式可以更加快速、准确、及时的获得会计信息,也可以从大数据中得到充分的会计信息,保证了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3)网络金融会计的发展主要是通过创建公共网络金融服务平台,用网络化的虚拟世界实现传统的金融商务营运,通过对金融网络会计数据的处理,提高金融会计核算的处理效率,强化了商务会计的公用型和指向性。同时也加大了对会计报告实时系统的使用效果,提高了会计端口对会计账务处理的速度,大大的缩短了对网络金融有关的财务数据的处理、报表生成的周期。通过网络平台的大数据支撑,可实现对日常金融会计采集工作中的速度和针对性,可以实现随时根据需求指令采集和计算会计资料,并及时保存相应的会计报表、财务报告要素,彻底实现了对网络金融会计信息的全天候追踪和收集,便于我们的财务端口及财务数据的需求者及时掌握和了解有关金融机构的第一手会计信息和相关凭证资料,为会计岗位理性、客观、真实出具财务报告提供方便。
(4)网络会计信息的通过网络后台处理数据,由于网络信息系统具有强大的数据存储、处理和识辨能力。会计岗位在对会计信息做处理时,可查询各种类型的会计信息,以便更加全面满足网络金融时代信息用户对财务数据的需求。网络金融系统既可以提供一般的财务信息,也可提供非财务数据;既为财务人员提供金融机构内部经营的数据信息,也可为金融机构提供整个供应链端口或者社会其他经营部门的经济数据信息;既可为使用者提供历史方面的数据信息,也可提供现时性的信息和未来数据信息;既提供绝对意义上的指标类数据信息,也提供相对指标或其他分析性信息不是很重要的佐证数据。网络金融机构既可在一定的期限内记录和保存会计信息数据,也可以按月、季、年提取会计数据信息,还可随时根据需求提取会计信息;网络金融机构既可以直接通过系统平台向用户传递数据信息,也可经过授权在线向数据需求方提供最新的数据信息:网络金融机构既可以向需求端提供数字化的集成数据信息,也可以提供生成后的图像化信息与语音化信息数据信息。
2、网络金融会计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
2.1金融行业的信息管理落后于金融无线网络系统的需求
目前,我国金融业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还存有不少的缺陷,从我国网络金融的决策体系来看,网络金融系统内部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网络技术的安全管理规范仍然需要进一步的加强和改善。对于网络金融会计数据的处理,曾有网络金融界的专家认为,根据我国现在的金融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现状,最重要的是“信息资产风险监管是金融监管体系的核心理念。”而这句话的信息风险资产是指在网络信息化进程中,信息资产的设计、规划、服务、运用、监管以及操作等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业务风险。从当前我国整体金融发展的形势来看,金融会计系统的安全管理制度都已具备比较完善的体系,但依然缺乏有效的上级机构对下级机构的监管和指导上还处于一个较初级的阶段。因为我国网络金融的发展较短,往往缺乏比较完整的信息收集和处理意识,信息处理机制缺乏统一的平衡目标,也缺乏上下级之间监管的运作机制,从而造成上下级监管不到位,就在不同程度地减弱了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实际效果。
2.2我国境内或者境外的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呈快速发展的趋势,特别是网络金融会计网络信息系统面临着越来越严重的网络技术挑战。
金融会计网络信息系统和其它的重要信息系统正成为国内外不法分子恶意攻击和破坏的重要目标,他们喜欢利用自己高尖端的网络信息系统技术对我国金融系统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一旦出现失误就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给国家和集体的金融资产造成非常大的损失。不法份子利用他们所拥有的高科技,在整个网络金融无孔不入地进行破坏活动,从现有的情况来看,目前已有不少的金融会计信息系统受到网络黑客的攻击和损害,并给我们的金融业造成了非常大的危害。2012年国防科技大学的曾做了一项调查表明,我国与互联网相连的网络管理中心95%都遭到过境内外黑客的攻击和侵入,其中以银行、金融和证券机构为其攻击的重点。
3、解决网络金融会计发展瓶颈的新思路
3.1建立健全网络金融会计风险防范意识
在网络金融的大数据快速处理信息的背景下,对我国的网络金融机构的财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应建立起比传统会计更高的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对会计信息安全的主动保护,除了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外,更重要的是建立起更加安全可靠的网络金融会计处理系统,这也是当代网络金融发展的重要环节,是网络金融会计充分发展的关键因素。对于网络金融企业而言,要建立一个安全完善的网络金融会计系,应由以下元素构成:
1、必须建成一个基于大数据的安全可靠的网络金融通信网络,在网络系统中应积极采用先进的反病毒技术和软件。注重在主动和被动防御的基础上,在会计数据的处理运行与维护过程中应高度重视计算机及手机客户端病毒的防范及相应的技术手段与措施。通过对传统网络金融数据信息的分析技术手段以保证财会数据信息安全、迅速的传输。
2、及时的做好金融会计数据信息备份工作,建立灾备防护体系。备份是防止网络财务系统意外事故最基本也是最有效的手段,它包括对信息系统的硬件备份、系统数据备份、财务软件系统备份和数据备份四个方面。
3、金融机构应该根据具体的数据安全及会计处理特点,建立信息安全的预警机制,应根据系统重要程度确定相应的安全保护级别,并针对相应风险级别进行设计建设。
3.2培育和建设一支网络金融会计安全专业人员队伍
因我国的金融会计网络系统安全问题事关重大,组建一支专业的网络信息安全人才队伍是非常重要的。对于网络金融机构而言,专业的安全会计从业人员应是专门负责信息网络方面安全保障、安全监管、安全应急和安全威慑等方面的工作的。在网络金融会计安全的基础上,要根据随时有可能发生的一些安全问题,制定出对关键设施或部位继续完善的应急预案,让每一个会计岗位人员都牢记在心,防患于未然。才外,还要对金融会计的专业安全人员进行定期的、有目的的业务和技能培训,让这些专业人员真正具备随时变化的网络金融环境所需要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的思想素质和各项主动和被动防范技能,随时随地应对可能发生的一些突发安全事件。如上面所述,多管齐下,多渠道实施综合防范,真正建立起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体系,实现对金融机构信息安全风险的全方位、各角度、大环境下的安全管理。
关键词:新形势、金融业信息安全、挑战、对策
一、面临的挑战
目前,金融业的业务开展更加依赖于信息技术的应用,特别是以综合业务系统整合、数据集中为主要特征的金融业信息化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因而,信息技术风险也自然成为中国金融机构操作风险的重要方面。金融业信息安全工作正面临比以往更严峻的形势,围绕信息网络空间的斗争日趋尖锐,境内外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呈快速递增趋势,恶意代码和网络攻击呈多样化局面,金融业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的难度加大,挑战增多。
一是人民银行的业务指导、监督管理滞后于金融业信息化发展。
与金融业信息化的高速发展相比,金融业信息安全的指导、监管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国内曾有专家明确提出,在金融信息化、网络化时代,“信息资产风险监管是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的核心理念。”信息资产风险指在信息化中,信息资产的规划、设计、开发、生成、存在、运用、服务、管理、维护、监管以及其他相关过程中产生的信用、市场、操作与业务风险。人民银行在金融信息规划、信息标准、信息安全等诸多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在2008奥运年中发挥了重要、积极的作用。但总体来看,人民银行及其分支行对金融机构信息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监管,还处于初级阶段,由于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各金融机构信息安全缺乏指导、缺乏统一的监管目标、缺乏完整的认识,以及缺乏监督管理的依据和标准,从而导致监管措施不到位,监管手段缺失,致使基层行监管缺乏主动性。
二是核心设备和技术依赖于国外,底层技术难以掌握,存在安全隐患。
目前,我国金融业信息系统和网络中,大量使用国外厂商生产的设备,这些设备使用的操作系统、数据库、芯片也大多数是由国外厂商生产。外方不可能提供设备的核心技术和专利,我方很难判断设备是否存在“后门”、“软件陷阱”、“系统漏洞”、“软件炸弹”等安全漏洞。据调查,一些重要网络系统中使用的信息技术产品,都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安全漏洞。这些漏洞可能是开发过程中有意预留,也可能是无意疏忽造成的。特殊情况下,特定安全漏洞可能被利用实施人侵,修改或破坏设备程序,或从设备中窃取机密数据和信息。前一阶段国外炒作的IC卡安全问题以及近年来出现的微软“黑屏事件”,已经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三是境内外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呈快速递增趋势,新技术的应用使我们面临更大的挑战。
金融业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正成为敌对势力、不法分子进行攻击、破坏和恐怖活动的重点目标。金融业信息系统已经遭受到多次攻击,整体信息安全形势严峻。2009年国防科技大学的一项研究表明,我国与互联网相连的网络管理中心有95%都遭到过境内外黑客的攻击或侵人,其中银行、金融和证券机构是攻击重点。
2005年6月18日,被称为有史以来最严重的信息安全案件在美国爆发,万事达、VISA和美国运通公司的主要服务商的数据处理中心网络被黑客程序侵人,导致4000万个账户信息被黑客截获,使客户资金处于十分危险的状态。
由此可见,基于开放性网络的金融服务对我国金融信息安全工作提出严峻的挑战。
四是数据大集中的同时,也使技术风险相对集中。
伴随着数据大集中的实现,风险也相对集中.一旦数据中心发生灾难,将导致金融业的所有分支机构、营业网点和全部的业务处理停顿,或造成客户重要数据的丢失,其后果不堪设想。
近年来,国内外金融机构因为信息技术系统故障导致大面积、较长时问业务中断的事件时有发生。2006年,日本花旗银行出现交易系统故障,5天内约27.5万笔公用事业缴费遭重复扣划或交易后未作月结记录,造成该行的重大声誉损失。
信息系统潜在的风险已引起金融业的高度重视,如何保障后数据大集中时代金融业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是需要整个金融业深入研究的课题。
五是我国金融业的灾难处理能力有待加强。
据人民银行在2009年对21家全国性商业银行灾备中心建设情况的调查显示,仅有3家建立了同城和异地灾备中心,9家建立了同城灾备中心,6家建立了异地灾备中心,尚有3家没有建立灾备中心。返观国外同业.多数国外银行已经做到了分行一级的灾难备份与恢复。这表明,我国金融业灾备中心建设同国外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此外,国内金融机构的现有灾难备份中心布局不合理,过度集中在北京、上海两地,一旦发生区域性重大灾难,将对我国金融业整体运行状况带来极大危害,并造成过高的重建成本。
二、应对措施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新“三定”方案)规定,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之一是组织制定金融业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金融标准化的组织管理协调工作,指导金融业信息安全工作。
在新形势下如何指导和协调金融业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是人民银行尤其是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金融业信息系统的安全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依靠法律、管理机制、技术保障等多方面相互配合,形成一个完整的安全保障体系。
一是加强金融服务指导和行业监管。
应建立跨部门的金融业信息安全协调机制以及重点时期的安保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安全手段和队伍建设,加强信息安全检测和准人制度,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建立信息资产风险评估体系,提高信息安全水平,保证金融稳定和经济发展。
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加强对中小金融机构的服务指导,尤其是在核心业务系统建设、灾备建设和信息安全方面给予具体指导,帮助中小金融机构借鉴成功经验,规避风险,实现跨越式发展。
各级人民银行,应牵头成立金融业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并建立和完善信息安全通报制度、报告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一个运转灵活、反应灵敏的信息安全应急处理协调机制,随时处置和协调金融机构安全事件,以迅速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降低或消除金融机构网络和主要信息系统因出现重大事件造成的损失。
二是研究建立跨部门的现代化金融业信息安全管理网络。真正实现对金融机构信息安全风险的及时、动态、全面、连续的监管。
在正确评估我国金融网络现状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的组网模式,尽快建立适应我国金融业信息化建设和发展实际的高速、安全和先进的网络框架,在建设时要充分考虑到网络的兼容性和拓展性,为下一步与各金融业的网络互联做准备。同时促进各家金融机构完善内控机制,保障运行安全。现代金融业高度依赖信息技术,必须充分认识到金融业信息安全对整体业务和金融体系,乃至经济体系的影响,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把信息科技作为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
三是人民银行要协调督促金融机构,加强自主创新,加大对国产软硬件采购力度,努力减少和降低一些关键领域的对外技术依赖。
对采购或使用的信息技术和产品,能自主的就要千方百计地推进自主,不能自主的,也须保证其可知可控,也就是说,要对信息技术产品的风险和隐患、漏洞和问题做到“心中有底、手中有招、控制有术”。
对须引进的,实行市场准人制度,并引进权威机构对其产品进行风险、安全、实用等综合性评估。
对各地区一些科技水平还比较低的中小金融机构,要加大支持力度,加强行业内部的交流合作。针对目前金融业,特别是中小金融机构的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和运维采用IT外包的形式,应出台相应的政策、制度和措施,促进IT外包健康快速发展,约定监管机制,规范服务商的服务标准和流程,使IT外包以服务行为的公司化、强大的配套支持能力、灵活的外包服务方式成为金融机构快速发展的可行之道。
四是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信息安全检查,加强网络安全攻击防范。
由于金融业的组织结构和业务运营方式,使网络必定要建成一个同Internet和外部线路有较密切关系的结构,各种网络访问上的安全问题也随之产生。金融网络系统面临的攻击有来自内部的,也有来自外部的。攻击的后果将造成信息失密、信息遭篡改、身份遭假冒和伪造等,特别是在网络上运行关键业务时,网络安全问题更是要优先解决的问题。因此,应通过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制度、定期组织信息安全非现场和现场检查等方式,促进银行做好系统加固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安全产品强化网络安全防范,加强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做好安全日志分析、预警和监测工作,防止植入木马导致信息泄漏和来自内部的安全威胁。
五是增加业务持续动作能力,切实采取措施防范数据处理集中后的技术风险。
巴塞尔银行业监管委员会共同论坛2006年8月了《业务连续性高级原则》将业务连续性管理定义为,发生中断事件时,确保某些业务保持运行或在短时间内得到恢复的一整套办法,包括政策、标准和程序。
业务连续性管理的实施在组织上的保证至关重要。人民银行应指导金融业参照国外先进经验,专门成立业务连续性管理指导委员会,将业务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和IT部门有关业务连续性的管理职责融于一处统筹管理。
目前,国内银行灾难备份和业务连续性管理主要集中在系统故障、人员操作、机房维护和短时间电力中断等情况。在防范自然灾害、重大疫情和恐怖袭击等方面的应对管理还需加强。一是要强涮“突发”与“应急”。由于灾害事件的不确定性,应急管理与保障工作必须建立在高强度的实战性基础上,使灾难应急管理真正适应“应急”的要求。二是要扩大应急预案本身的覆盖范围。我国金融业灾难备份及业务连续性管理主要集中在IT部门,远远不能适应业务连续性的需要,应当强调业务部门的参与,与IT部门共同构建适应现代金融业发展需要的应急保障体系,确保运营安全。
三、结束语
论文关键词:金融安全,金融监管,存款保险制度
一、关于构筑一元化的金融监管体系的理由与设想
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体系主要由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等三家独立的监管机构组成,这种分业监管的模式是从上世纪90年代逐步形成的,它为我国金融的发展和金融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从我国金融已经发生深刻变化的事实和发展趋势看,现行的金融监管体系已经显得难以适应,因此,改变目前金融分业监管格局、建立一元化金融监管体系的任务已经迫在眉睫。
我国金融行业的混业经营已露端倪,金融混业经营势所必然,分业监管体系无法适应混业经营的金融体系。具体如下所述。
第一,由于各种跨业际金融产品的出现,引起金融监管责任的模糊。近年来,创新金融产品层出不穷,相当多的创新金融产品都是横跨不同金融领域的。例如,有些金融产品横跨银行和保险两个金融领域;有些产品横跨银行与证券两个领域;有些产品横跨信托与证券,等等。对于横跨不同金融领域的产品,由谁审批、由谁监管?似乎谁都可以审批、谁都可以监管,实际上有可能导致谁也不管的监管真空或监管边际地带。
第二,跨业界的金融机构的组织创新已悄然出现,从而引发由哪家监管机构对其实施监管的问题。即使在前些年我国实施严格的金融分业经营的时候,仍然存在若干家混业经营的金融机构,其主要存在形态是金融控股公司。这类金融控股公司不但拥有商业银行,同时还拥有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不同业界的金融机构。近年来金融监管,随着金融市场竞争的激化,不同业界的金融机构通过单向参股、相互持股等方式部分地实现了混业经营的目的。此外,为了深化金融市场,平衡协调各方利益,金融交易所的出现亦势在必然。金融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产品主要以金融衍生商品为主,衍生商品的主要特征除了具有资金杠杆作用、交易方向的选择性、期限结构中隐含风险与收益等特点之外,把不同业界的品种结合为一种产品,也是新产品的主要特点。由此可见,对以金融衍生商品交易为主要对象的金融交易所的监管,应该由综合性的监管机构来实施。
第三,混业经营不但是国际潮流,也是金融发展、深化的必然结果。1998年底美国废除了1933年的《格拉斯斯蒂高尔法》,宣告了实施长达65年的分业经营管理,从而走向了金融混业经营的道路论文下载。日本于1998年4月开始实施所谓“大爆炸式”的金融改革,放弃了严格的分业管理,走向了金融业的全面混业经营的轨道。至于欧洲大陆,传统上就采用综合银行制度,本质上属于混业经营模式。现在,外国金融机构纷纷进入我国金融市场,无论从我国金融机构同外资金融机构竞争的角度看,还是从我国金融机构与外资金融机构角度看,外国混业式金融机构都处于优势地位,它们通过业务创新可以比中资机构更加容易地绕过我国分业经营的管制,从而导致金融监管的效率大大下降。而且,在国际竞争的格局中,要使我国金融业处于竞争的优势地位,改革现有的分业经营、实现混业经营也是必由之路。而且,事实上,我国管理层已经于近期允许部分金融机构进行混业经营的试点,以适应金融混业经营的国际潮流。
分业监管模式适用于分业经营管理模式,混业经营模式要求采用混业监管模式,只有这样,才能够提高监管效率、降低监管成本。
首先,如上所述,我国金融业已经出现了混业经营的端倪,并正在进一步向混业经营模式发展,因此,为了降低监管的制度性摩擦成本,扫除监管的真空地带及业界结合部等监管盲区,有必要设立一元化的金融监管体系,从而提高监管的效率。
其次,三个相互独立的金融监管机构的存在,不利于我国金融界的产品创新、组织创新以及金融深化。金融界在推出新产品之时,可能需要同时分别向不同的金融监管机构提出申请金融监管,从而导致交易成本的提高。金融监管机构也可能面临金融产品创新和组织创新而无所适从,从而引起监管机构之间的相互推委,致使金融创新活动和市场深化的步伐受到阻碍。
最后,建立一元化的金融监管体系,有利于降低监管成本。精简机构、提高效率以及降低成本是制度设计的基本原则。我国现行的银监会、证监会及保监会三会独立设置,不仅机构庞杂,而且运行费用居高不下,监管成本非常之昂贵。
总之,为了适应我国金融业从分业经营模式向混业经营模式的转化,为了提高金融监管效率、推动金融深化、降低监管成本,我们建议:撤销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在原有三会的基础上设立一元化的金融监管机构,即成立中国金融监督部,或者叫中国金融监督委员会。该委员会隶属国务院管辖。在该委员会设立之前应该首先启动立法程序,克服银监会等机构作为事业单位,但是有拥有国家级别的监管权利的法律漏洞,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监督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监督法实施条例》两个相关法规,使将要设立的中国金融监督委员会于法有据。
二、关于建立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理由和设想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金融市场深化发展的今天,金融安全已经成为我国经济面临的重大课题,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金融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看,存款保险制度是金融安全网的重要一环,为此,特提议在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之初,银行业基本上都为国家所有,银行业以国家信用作为强大的基础,因而几乎不存在银行倒闭的风险,即使银行出现破产的危险,也会由国家承担其破产风险,并使银行破产以隐蔽的方式而加以处理。因此,对于存款人而言,感受不到银行破产风险,银行倒闭的破坏性连锁反映一般也不会发生,或者是以隐蔽的方式产生局部性的连锁反应。
但是,在经历了三十余年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今天,一个更加市场化的我国商业银行体系已经形成,混合型所有制及公众性公司成为我国商业银行的主体。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已经顺利转化为由国家控股的公众性公司。十余年来,各类地方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股份合作制银行以及民营商业银行正在迅速发展,与此同时,已有多家商业银行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上市,预计不久将有更多的商业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上市,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已经或将要转化为公众性公司、农村商业银行等小型存款式金融机构也在逐步发展。此外,根据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从2006年开始,我国已经对外资全面开放银行市场金融监管,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已经逐步全面进入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领域。多元化主体的银行业的发展,意味着竞争将更趋激烈,因银行经营不善或外部环境的变化,银行破产是不可避免的客观事实。上述商业银行的结构性变化表明,银行破产的后果不应该再由中央财政全部承担,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实行破产责任的分担是非常必要的。
存款保险制度具有化解金融风险和保护存款人利益的功能。
首先,存款保险制度具有事前金融安全网的功能。金融监管当局发现某银行资产质量严重恶化、出现经营破绽或有破产危险之时,存款保险机构可以通过向该银行注资、派专业人员帮助并监督该银行进行整改等方法,援救问题银行,从而避免问题银行转化为破产银行。这样的做法有两个好处:第一,对问题银行的援助不需要中央银行或中央财政承担全部坏帐损失;第二,不需要优良银行全面接管问题银行,从而避免了问题银行对优良银行的拖累。
其次,存款保险制度具有事后金融安全网的功能。如果出现无法挽救的银行,存款保险机构负责偿付存款人的存款,并规定最高的偿付额。存款保险制度的这项功能,一方面具有保护存款人利益、尤其是保护中小存款人利益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切断了债务链条,对社会稳定、经济生活正常运转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最后,存款保险制度中的部分存款赔偿制度,形成对商业银行的外部压力、具有优胜劣汰、促进商业银行改善经营的功能论文下载。在部分存款赔偿制度下,存款人对自己的存款行为也要承担一定的风险责任,因此,存款人在选择存款银行之时,构成了对经营不善银行的巨大压力,信誉良好的银行能够吸引到更多的存款;反之,吸收到的存款就比较少。当然,要做到这一点,各家商业银行按照规范的会计制度,增加银行的透明度是非常必要的。
存款保险制度是我国市场经济中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环节,该项制度具体如何设计,尚须根据我国具体情况,认真研究,充分论证。兹就组织机构及存款保险基金的运作提议如下。
第一,我国存款保险机构的组织
存款保险机构是存款保险制度中的保险人,它负责同银行等投保机构签定合同、收取保费,对投保人进行监管、援助以及在投保人破产时负责理赔等。
从采用存款保险制度的各国看,负责存款保险机构的部门可以是中央银行,也可以是财政部,或者是议会,究竟由哪个部门负责,由各国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来决定。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我认为由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三家共同负责为宜金融监管,这样,有利于存款保险机构同相关部门共同对商业银行实施监管,并对“问题银行”进行协调处理。
第二,存款保险机构的职能
存款保险机构主要有如下三项职能:
1.监督职能。存款保险机构对所有投保银行的经营活动要实施监督,当发现某银行有可能成为“问题银行”时,必须及时采取措施。
2.对“问题银行”的处理。为了降低银行破产对社会经济的冲击力和负面影响,存款保险机构可视具体情况,或予以特别贷款,将其从危机中解救出来,或设法将其同其他银行合并,在合并需要资金融通时,给予资金援助。
3.理赔。当商业银行破产时,存款保险机构按规定向存款人支付保险金,从而既保证了存款人的利益,也不会产生挤兑等连锁效应。
第三,存款保险基金的运作
存款保险机构的资金来源有资本金、保险费、投资收入和借款等四个方面。资本金可以由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出资;保险费由存款保险机构按一定比例以存款额为计征基数向投保银行收取;利用保费收入与支出的时间差进行适度投资从而获得利息收入和资本利得;在进行特种贷款时,为弥补存款保险机构的资金不足可以向央行或财政部举借资金。
存款保险机构的资金运用有投资、理陪和特别贷款等三项。存款保险机构的投资,一般选择流动性和安全性较强的金融商品,例如,存款、国债、信用度高的公司债等;国外的理赔主要有限额与非限额两种方式,我国宜采取限额方式为妥;特别贷款可分为“问题银行”贷款和银行合并贷款两种。
存款保险制度是一项复杂的制度安排,尽快推出该制度是构建我国金融安全的重要环节,因此,该制度的设计需要详细谋划。
作者:华东师范大学国际金融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导
本论文第一节介绍了贷款风险分类的基本概念及其原则,并通过纵向的与我国原有以期限为基础的“一逾两呆”贷款分类方法;横向的与贷款风险分类的国际惯例(美国模式、大洋洲模式、欧洲模式)进行比较,论述了推行五级贷款风险分类法的现实意义。
由于贷款风险分类方法,在我国实施较晚,中国人民银行虽然对贷款风险分类的方法颁布了指导原则,但各商业银行在实际操作中,缺少必要的工具,增加了贷款风险分类工作的难度,笔者尝试性的在贷款风险分类工作中引入模糊数学的综合评判数学模型。本论文第二节笔者对模糊数学的基本概念、特点及模糊综合评判数学模型的基本原理加以介绍,在第三节中笔者着重将模糊综合评判数学模型结合上海市某银行的6笔贷款的实际情况加以分析。
关键词:五级分类信贷管理数学模型
Abstract:Inordertostrengthenthemanagementofcreditasset,toimprovethesuperviseofthecentralbank,tosafeguardthefunctionofthefinancesystem,thegovernmentofChinaandalllevelsoffinancesupervisinginstitutionsarekeepingworkinghardtoestablishandtakeagoodmanyofeffectivemeasures.UndertheauthorizeofStateDepartment,thePeople’sBankofChinaimplementedthe5loanrisksclassificationoverallthebanksinthecountryandissued<Therudderofloanriskclassification>in1997.Thisisanimportanttransformofthecountry’screditmanagementsystemanditissignificantthestudyofloanriskcontrolmanagement,notonlyontheaspectoftheorybutalsoontheaspectofthemanagementofthecommercialbanksofChina.
Inthefirstpart,thearticleintroducesthebasicconceptandthefundamentaloftheloanriskclassification,afterthecomparetothelately“yiyuliangdai”riskclassificationandtheandthecomparetotheriskclassificationunderinternationalrules(Americanmodel,Oceaniamodel,Europeanmodel),thearticlealsodiscussestherealmeaningofthe5loanrisksclassification’simplement.
论文关键词:存款保险制度;金融;风险
论文提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我国金融市场也不断开放。在这种背景下,我国长期实行的隐性存款保险制度越来越显示出局限性。如何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尽快建立符合市场化改革要求的存款保险制度,已是我国金融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扩大,外资商业银行的涌入将使金融机构间的竞争更加激烈,缺乏竞争能力的中小金融机构将面临退出市场的危险。20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加剧。目前,美国的金融风暴使全球主要资本市场波动加剧,国际金融运行的不确定性增加,我国面临的金融风险因素也逐渐增多。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对维护以银行业为轴心的金融信用体系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和功能。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将“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这意味着,作为一个国家金融安全网重要组成部分的存款保险制度,将全新登场。
一、存款保险制度的历史
所谓“存款保险制度”,是有效保护存款人利益和维护金融稳定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通俗点讲,为防止和应对金融机构倒闭破产等风险,银行缴纳保费,参加存款保险。当危机发生时,存款保险机构及时向存款人予以赔付,依法参与或者组织对这家银行的清算。
存款保险制度有着十分悠久的历史,早在1829年,美国即从纽约州开始建立存款保险机构,形成世界上最早的存款保险体系。直到六十年代,世界上才有9个国家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而从八十年代开始,存款保险制度进入高速发展期:一是因为1994年欧盟将存款保险制度作为新创立的单一市场的一个基本要求;二是因为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选择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截至2003年,全球已经有88个国家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这个数字大约是1984年的四倍。其中,30个属于高收入国家,17个属于中高收入国家,30个属于中低收入国家,10个属于低收入国家。而且,存款保险制度与一个国家收入水平高低有很大关系,只有16.39%的低收入国家采用这一制度,而60.71%的中高收入国家和75%的高收入国家也采用了这一制度。无论怎样,存款保险制度已经成为当今各国维护金融体系安全的重要手段。
二、存款保险制度的作用
近几年,金融业发展迅速,大小银行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成立,而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以稳定金融体系、保证储户利益、加强银行监管正成为政府十分迫切的需要。
(一)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提高社会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如果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当实行该制度的银行资金周转不灵或破产倒闭而不能支付存款人的存款时,按照保险合同条款,投保银行可从存款保险机构那里获取赔偿或取得资金援助,或被接收、兼并,存款人的存款损失就会降低到尽可能小的程度,有效保护了存款人的利益。存款保险制度虽然是一种事后补救措施,但它的作用却在事前也有体现,当公众知道银行已实行了该制度,即使银行真的出现问题时,也会得到相应的赔偿,这从心理上给了他们以安全感,从而可有效降低那种极富传染性的恐慌感,进而减少了对银行体系的挤兑。
(二)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提高金融体系的稳定性,维持正常的金融秩序。在经济金融全球化背景下,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加剧,频频发生金融风波。这不仅严重影响了本国经济的正常运转和社会安定,还给国际金融市场带来了巨大冲击。要防范风险,稳定金融,只能“防患于未然”,国际经验表明,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不失为防范金融风险的可行选择之一。存款保险制度通过向参加保险的金融机构收取一定数额的保险费,可以集中一笔巨额的保险基金,从而为保护金融业的稳定与发展架起了一道金融安全网。同时,由于这一制度对公众心理所产生的积极作用,也可有效防止银行挤兑风潮的发生和蔓延,从而促进了金融体系的稳定。
(三)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提高金融监管水平。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使存款保险公司成为银行的专业监管机构,这就要求存款保险机构要对日常的银行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当银行管理不善或经营非法、风险较大的业务时,存款保险机构可以提出警告,勒令整改,帮助银行渡过难关。存款保险制度的职能不仅在于事后及时补救,更着重于事前防范,因此可作为一国中央银行进行金融监管的补充手段和重要的信息来源,从而有助于金融监管水平的提高。
三、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路径选择
从已经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国家的发展历史和现状来看,存款保险制度确实在化解金融危机,维护金融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使存款保险制度在中国能更好地发挥其积极作用,有效地避免其弊端,我们有必要借鉴各国的经验,吸取教训,使得存款保险制度的设计更加符合中国的国情。
(一)立法先行。鉴于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和近年来国内部分中小金融机构不断暴露的经营风险。有必要在法律基础上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以防范银行挤兑与系统性金融危机。具体建议:一是在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和实施的同时,初步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法律框架,使存款保险制度的运行有法可依;二是在法律框架下明确强制保险的基本原则;三是建立健全银行业产权法、破产法、最后贷款人规则等必要的金融法规,从而完善存款保险制度的法律基础环境。(二)加强监督管理。我国监管体制仍处于不断改革与完善中,在这种情况下,存款保险制度不应成为一种简单的付款箱制度,应在《存款保险条例》中明确赋予存款保险机构适度的监管权与资产处置权,以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管。同时,由于监管效果决定了存款保险制度的最终运行效果和基金运作的财务目标,所以存款保险机构有内在动力来执行这种监管与资产处置职能,能与其他监管机构形成信息共享,增强我国金融安全网的功能。
(三)存款保险的方式。在构建的模式上,鉴于我国的银行市场主体主要体现为四大国有银行与非国有银行性的其他股份制银行及信用合作机构三大类,是选择强制加入或是金融机构自愿加入,又或是强制与自愿加入相结合的方式。笔者认为,在存款保险制度构建的模式上有两种模式可供选择。
第一种模式是自愿式的存款保险模式。其设想如下:我国可以考虑在各银行集团内部设立一种由相应成员机构出资所构成的存款保险体系,即国有商业银行的保险体系由国有银行出资,非国有的新兴股份银行亦出资组成自己的保险体系,信用合作社组建自己的保障体系。
第二种模式是政府强制性存款保险制度。这样的模式从建立时起即要求将国有银行、非国有银行性股份性银行及具有银行性的信用合作体系一并纳入其中。客观而言,要在近期内达到该目的是有相当大的难度,因为各银行体系所面临的金融风险不一。再者,我国银行内部的控制制度还很脆弱,现有的监管水平还存在事后性监管的特点。
鉴于上述的种种原因,笔者认为在已有的法律基础及金融发展层次的情形下,我国目前还不宜采取统一的、垂直式的、强制保险模式。相反,我国应采用具有行业自律色彩的存款保险体系,即自愿式存款保险模式。
关键词:外资银行 银行监管 对策
一、对外资银行实施监管的意义
银行监管,是经济金融监管的一个分支,是由中央银行、银行监督委员会或其他金融监管当局、有关机构,代表社会公众对银行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实施监督管理的行为。
银行作为一国金融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担负着重大的社会责任。其能否稳健运行关系该国的经济、政治的稳定,具有极其重要的社会意义。因此,银行监管受到了各国金融监管当局的普遍重视。各国金融监管当局纷纷根据本国银行业运行的实际情况对本国范围内的银行实行严格的监管。这里当然也包括该国境内的外资银行。随着经济的全球化,金融市场的界限越见模糊,外资银行大量存在于各国金融领域,它的高速发展给该国经济稳定和金融安全带来了多方面的影响。各国不得不加强对它的监管置于重要位置。但截至目前,理论界尚未形成完备的外资银行监管理论体系。各国的外资银行监管实践仍依靠原有监管理论体系的指导。对此,作者认为,外资银行本是银行,对其监管的区别主要来自各国实际情况的不同,而监管理论对它是完全适用的,也是十分必要的。中国尚属发展中国家,对发展迅速、影响日益扩大的外资银行实行审慎的监管,能维护国家经济稳定,保证国家金融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外资银行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和特点
(一)外资银行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截至2007年10月,我国已有外资独资银行20家;中外合资银行3家;另有72家外国银行设立了130家分行,191家外国银行设立了241家代表处。截至2007年底,我国共批准汇丰、渣打、花旗等21家外资银行将在华分行改制为法人银行。(注:法人银行在业务范围、税收等方面享有优惠。外资银行随时可转为法人银行。)外资银行在我国发展十分迅速,现已具有相当规模。
(二)外资银行的发展特点
1.外资银行经营范围、业务范围不断扩大。2006年12月11日,我国对外资银行实行全面的国民待遇,外资银行不再受到行业和地域限制。外资银行发展进入加速阶段。依托成熟的市场营销策略,外资银行经营范围和业务范围不断扩大,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力逐步加强。
2.外资银行资产质量、盈利能力逐年提高。随着外资银行逐步熟悉我国市场规则,其经营状况日趋稳定,市场份额逐步恢复,盈利能力稳步提高,资产总额持续增加,仅2002年至2004年就从3330.5亿元增至5159.95亿元,占我国银行业资产的1.8%。
3.参股中资银行速度加快。在《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的指引下,外资参股中资银行的速度不断加快。外资银行参股中资银行,一是出于对长期经营战略的思考;二是希望借中资银行不受政策限制和网点设置完善之利,绕开各类限制,快速进入零售市场。如花旗银行和浦发行联手推出的花旗参与管理和技术合作的双币种信用卡就是这方面的典型。
论文出处(作者):
三、我国外资银行监管中的问题
(一)监管法规不健全
监管的有效性依赖于监管的法制化,而我国的金融立法严重滞后。引进外资银行已近20年,却无一部约束外资银行的专门法律。这使外资银行有机会利用法律漏洞规避监管,严重影响了对外资银行的监管效力。200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和《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弥补了这些漏洞,但相关法规的健全工作远未完成。
(二)监管方式单一
目前,我国外资银行监管还停留在传统“经验式”管理阶段。主要实行报送稽核。监管部门对各外资银行报送的报表、材料进行全面分析,以确认其经营的合规性。而对于外资银行运营的风险性监管上处于空白状态。
(三)监管资源严重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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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由于外资银行的开放性比较强,对其的监管需要高质量的资源。目前,我国外资银行的监管在资源方面相对缺乏。包括监管人员、信息系统等方面的不足。在监管人员方面,表现为量不足、质不高。尚未建立完善的认证制度和后续教育系统。在信息系统建设方面,缺乏灵敏、准确、高效的监管信息系统。在监管信息流程上,表现为低效率性。金融监管当局与相关机构缺乏信息交流。
(四)缺乏与外资银行母国监管者的合作
当今世界金融体系间的跨国联系不断加大,仅在某一国范围内考察金融监管问题已不能满足金融监管的需要。政府和金融监管当局要加强与各外资银行母国监管者的合作,以协调监管措施,降低共同面临风险。而我国金融监管当局再这一方面尚处于十分被动的境地。
四、对改进我国外资银行监管的建议
(一)健全监管法制
要加强外资银行监管,我国就必须结合本国实际,参照国际公认的准则(如巴塞尔协议),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监管法律,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外资银行法。从法制角度,规范外资银行的行为,授予监管机构足够的权利,为监管工作提供基础条件。
(二)多元化监管方法和手段
当前我国对外资银行监管的手段单一,落后,主要是现场与非现场监管,而且两者缺乏衔接。因此,必须使监管手段多元化,由行政监管手段向经济性、法律性监管手段转变,充分实施现场与非现场监管、外部审计、审慎监管会议、三方会议等多样化监管手段。
(三)健全风险监管体系
目前我国对外资银行的监管多停留在合规性监管层面,而忽视了风险性监管。我国应根据巴塞尔协议的有关标准,制定严格、周密的风险监管体系,将外资银行的经营风险纳入监管,保证全面、客观、合理的实施监管。
(四)建立监管人才培养和认证机制
加强我国外资银行监管要依赖大量专门人才,监管当局应主导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和认证体系。可邀请高校等研究机构参与其中,确保培养认证机制的专业性。
(五)加强信息交流,与各国监管机构坚强合作
为了应对各国金融体系相互联系不断加强的现状,我国监管当局应主动同各国监管机构建立长期、高效的信息交流和合作机制。以协调各国监管手段,降低共同面临的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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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杰姆斯·巴茨,丹尼尔·诺勒,张坤.外资银行的准入与监管:承诺与实践[j].银行家,2008,(5).
如何重组城市银行进行改革分析
前言
在完成这一历史使命之后,各地方政府顺理成章地获得了对大多数城市合作银行的控制权。首先,从表面上看,城市合作银行的股本总额是由各类企业和地方财政入股构成的,甚至还有个体工商户入股。地方财政在城市合作银行中的股份往往没有达到绝对控股的水平。但是,如果考虑到地方政府通过国有企业间接持有的股份,政府往往是城市商业银行的惟一控制人。其次,在人事任用和项目选择方面,地方政府能够实施自身的影响力。第三,在所谓“金融安全区”的建设中,人民银行事实上希望地方政府在金融领域发挥作用。在已经出现的金融机构关闭案例中,地方政府往往也分担了最后贷款人的责任。这为地方政府干预城市商业银行的业务提供了理由。最后,对城市商业银行来说,从短期来看,政府干预未必是坏事。对某些案例的研究可以发现,在某些富裕地区的地方政府的支持下,当地的城市商业银行资产规模的增加速度远远超过其他银行。在这些案例中,地方政府迫切的金融需求从而得到满足。为了实现当地经济增长的目标,许多地方政府都具有强烈的融资需求。但是,一方面,在国有商业银行改革逐渐深化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对国有银行分支机构的影响力逐渐丧失;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尚未获得发债的权利,所以,地方政府的融资渴望难以得到满足。而城市商业银行为地方政府提供了机会。
论文摘要:金融学科建设的研究与实践说明,我国金融专业的教学改革需要建立金融资源意识,其研究范式与研究方法可以基于金融可持续发展的研究视角进行必要转换。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引起了学界对金融可持续发展问题的不断关注。金融发展理论的演进和发展,对比说明了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所具有的质性发展观。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基础是金融资源观,其研究基轴是金融功能的不断扩展与提升。
Discuss the financial resources consciousness \ financial function and improve financial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ZhouDan GuoWanShan liaoning university school of economics; Zhejiang radio and television university;
The paper keywords: financial discipline construction financial resources consciousness financial function financial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theory
Abstract: financial discipline construction of research and practice shows that our country financial professional teaching reform needs to establish a financial resources consciousness, its research model and research method can be based on financial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research perspective necessary conversion. The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crisis aroused on the financial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problems are constant attention. The theory of financial development evolution and development, the contrast that the financial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theory is the qualitative development. Financial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theory is the basis of financial resource view, the research basic shaft is financial function unceasing expansion and ascension.
一、金融专业的教学改革研究及其存在的问题
20世纪90年代末,曾康霖(1998)就针对金融专业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进行过较全面的论述。世纪之交,教育部设立了“面向21世纪金融学专业系列课程主要教学内容改革研究与实践”这一研究项目,项目(张亦春、蒋峰,2000,2001)比较了我国和西方在金融学高等教育方面存在的差距,在培养目标、专业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等方面给出了概括性的设想[1]。以中央财经大学、厦门大学、复旦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为成员学校的“21 世纪中国金融学专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战略研究”课题组,给出了我国金融专业发展的学科定位,制定了从本科到博士研究生的金融专业人才的培养模式(王广谦、张亦春、姜波克、陈雨露,2005),项目更强调了素质教育和教学质量的提升[2]。
在西方,投资组合理论(Markowitz,1952),分离理论(Tobin,1958),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Sharpe, 1964; Lintner,1965; Mossin,1966),金融工程科学(John Fonnerty, 1988; Hayne Leland,1989),行为金融理论(Debondt and Thaler,1985;Statman,1995;Bernstein,1996;Shiller,2000)的不断提出和扩展,使得我国学者开始更多的关注金融专业教学内容的扩充、转变,更多的考虑教学与实际的衔接,学科发展和国际的接轨。王广谦(2001)[3]、张新(2003)[4]、封思贤(2005)[5]和张文颖(2006)等在各自的文献中都特别强调了这一问题及其发展趋势。另外,李芒环(2007)、佘德容等(2008)和梁玉等(2006)结合各自所处学校的特点,对金融专业的目标定位和课程设置等进行了整体性设计,提供了个案经验。张亦春、蒋峰(2001)[6],何嵬(2009)专门针对金融专业和金融类课程的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进行了研究,给出了改进的思路、方法、经验,为金融教学改革的这一重要问题提供了一些借鉴手段。
我国现有针对金融专业的教学改革研究多是寻找差距,模仿和学习西方金融学的研究范式、学科体系和教学方法。然而对于作为发展中国家的我国来说,这并不完全符合金融发展规律,而且容易受制于人,甚至严重的会造成金融资源流失,金融丧失,危及我国的金融安全。黄达(2000)[7]、白钦先(2007)关于金融学科建设、中国经济学金融学理论与教育工作者的历史任务等进行了思考与论述,他们的论述从思想方面提出了独到观点,这为我们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研究视角。
二、国际金融危机的启示与金融发展理论的视角
1. 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思考
由美国次贷危机所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至今已两年多时间,其造成的影响严重、持久和深远。这场危机不仅给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较大影响,更是给我国的金融从业者提出了挑战和质问:即金融的本质是什么?怎样认识金融的结构、金融的功能和金融的发展?目前对于这些问题的回答多局限于技术的层面,且争论颇多,莫衷一是。
要正确、准确地认识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需要掌握和理解包括公司金融、金融工程等知识在内的微观金融体系;而要抓住危机爆发的根源和本质,以及日后最大限度的防止金融危机的发生,又要求我们不能拘泥于微观金融的观察视角,要有金融资源的意识,大金融的意识和具备金融可持续发展的研究思路。
2. 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的研究视角
自20世纪70年代始,以Black-Scholes公式为代表的数理金融理论的创立,西方的金融专业逐步形成了以金融工程为代表的微观金融的理论体系。金融学科逐渐数学化、模型化和微观化,而且往往将金融专业设在管理类学科之下,这与我国传统的以货币、银行为代表的金融专业形成了较大反差。
与此同时经济金融学家(以我国学者白钦先(1998、2001)等为代表)提出了金融资源、金融安全与等基本概念,形成了金融可持续发展的理论框架。契合金融危机的爆发,我们可藉以对金融本质进行更深化的认识。在金融可持续发展的研究视角下,我们能更清楚的知道,对各类金融资源的运用应以金融功能的扩展和提升为基轴,以金融效率、金融安全的实现为归宿,避免简单的金融量性发展观。如果我们从金融发展理论的演进历程及其研究视角来审视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的金融(市场)发展,我们可能会发现我们对危机的理解及对金融学科教学改革的推进会更加具有指导和针对性。
三、从金融发展理论到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框架形成
1. 金融发展理论的形成
金融发展问题的提出最早可追溯到Goldsmith(1969),其最早给出了金融
发展的定义,即金融发展是指一国金融结构的变化,并采用金融相关比率(FIR)对金融发展进行了量性描述。作为对Goldsmith金融发展观念的深化,Shaw(1973)和Mckinnon(1973)分别提出了“金融抑制论”和“金融深化论”。由于两个理论从不同角度论述了同一问题,故一般可简称为“金融深化论”。Mckinnon和Shaw所提出的“金融深化论”的理论背景是:他们发现发展中国家存在明显的金融抑制现象,即政府过分干预金融市场,实行管制的金融政策,同时存在着较高的隐形或显性的通货膨胀,使得国内金融市场(特别是资本市场)发生扭曲,致使利率、汇率不足以反映资本的稀缺程度。金融抑制在发展中国家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严格的利率管制、高额存款准备金、信贷配给、高估本币汇率等。发展中国家要使其金融和经济不断发展,就应该放弃所奉行的金融抑制政策,实行金融深化改革。金融深化的政策措施包括六个方面:提高或放开利率、放宽对金融机构的管制、建立与发展国内统一的资本市场、抑制通货膨胀、财政和外贸配套改革。
金融抑制和金融深化理论的提出,标志着金融发展理论的正式形成。但其在体系上比较粗糙,分析模型过于简单,包括因素较少,不具有动态特征,很多观点还停留在经验水平上,理论分析尚显不足。更重要的是,根据Mckinnon和Shaw的理论框架,其认为金融部门并不创造财富,金融的发展也只能影响资本的形成,并不影响全要素生产力,这些也都较大地削弱了金融发展理论的解释力度。
2. 20世纪90年代的金融发展理论
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金融自由化的进程,一些经济学家汲取了内生增长理论的重要成果,在其金融发展理论模型中引入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不完全竞争、外部性等因素,对金融发展理论进行了修正和发展。
(1)“金融供给论”和“金融需求论”。Patrick(1966)研究了金融深化对国民财富的构成及使用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货币供给带动下的金融发展战略。他强调,贫穷国家应当采取金融优先发展的货币供给带动政策,在需求产生以前率先发展金融。这种战略要求政府在短期无明显效益的情况下,坚持对金融进行投资和重点发展(陈岱孙、厉以宁,1991)。1996年,帕特里克提出了金融发展中“供给导向法”和“需求导向法”之间的区别。“需求导向”的金融发展是实际经济部门发展的结果,这意味着市场的拓展和产品的增长必须更有效地分散风险以及更好地控制交易成本,因此,金融发展在经济增长过程中起了一个更好地推动作用。此外,“供给导向”的金融发展先于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因而对经济增长有着自主的积极影响,对动员那些阻滞在传统部门的资源,使之转移到能够促进经济增长的现代部门,并确保投资于最有活力的项目方面可以起到基础性的作用。后者对早期的经济发展有着支配作用,一旦经济发展成熟,前者便发生作用。
(2)金融约束论。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理论界在反思金融抑制、金融深化以及金融自由化的过程中认识到:对发展中经济或转轨型经济而言,金融抑制将导致经济发展的停滞和落后。而推行金融自由化和金融深化,由于受到客观条件的制约,不仅很难收到预期效果,甚至会导致金融动荡,因此有必要寻找另外一条道路,这便是由Herman, Murdock and Stiglitz等人提出的金融约束理论。
金融约束论运用信息经济学理论,对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进行了研究。他们认为金融深化的假定前提为瓦尔拉斯均衡的市场条件,这在现实中难以成立。同时,即使现实中存在这些条件,由于普遍存在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以及行为等因素,这些因素会引起金融市场的失灵。金融约束论认为,金融市场失灵本质上是信息失灵,它导致了金融市场交易制度难以有效运行,必须由政府供给有正式约束力的权威制度来保证市场制度的充分发挥。政府可通过金融约束政策为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创造“租金机会”,并通过“租金效应”和“激励作用”有效解决信息不完全问题。也就是说,政府可以在一定的前提下(宏观经济稳定、可预测的低通货膨胀率,正的实际利率),通过对存贷款利率加以控制、对市场准入及竞争加以限制以及对资产替代加以限制等措施,为金融和生产部门创造租金,并提高金融体系运行的效率。这一理论为发展中国家金融自由化过程中政府如何实施干预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政策框架。
金融约束是发展中国家从金融抑制状态走向金融自由化过程中的一个过渡性政策。它针对发展中国家在经济转轨过程中存在的信息不畅、金融监管不力的缺陷,充分发挥政府在市场失灵情况下的作用。因而它并不是与金融深化完全对立的政策,而是对金融深化理论的丰富与发展。
(3)内生金融发展理论。内生金融理论把金融因素作为内生增长理论模型的重要变量,研究金融在经济增长中的效用与作用机制。内生金融理论认为,资金融通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信息不对称等因素产生金融交易成本。随着经济发展,这种交易成本对经济运行的影响越来越大。为了降低交易成本,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内生地要求金融
体系形成和发展。内生金融发展理论从效用函数入手,建立各种具有微观基础的模型、引入了诸如不确定性(流动性冲击、偏好冲击)、不对称信息(逆向选择、道德风险)和监督成本之类的与完全竞争相悖的因素,在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形成作了规范性解释。
内生金融发展理论既放弃了以发展中国家为研究对象的传统,又坚持了从金融与经济关系角度来研究金融发展问题的立场,金融学家们试图建立一个一般金融发展理论。它带来了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的转变,使有关金融发展的研究取得了长足进展,令金融发展理论在沉寂了20多年以后重返主流学术界。但是,他们有意无意地坚持了金融发展研究的机构观,即从现有的机构出发来研究金融功能,导出其产生、发展和作用于经济的机制,依然具有一定局限性。[8][9]
3. 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呈现经济全球化、经济金融化和金融全球化的发展态势,金融与经济越来越密不可分,金融越来越成为现代社会经济的核心性和主导性要素。这一切要求人们重新认识金融的本质以及金融与经济的关系。有学者认识到金融发展的现实效应与主流理论不符,提出了以金融资源论为基础的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是面向21世纪新的金融发展观,是可持续发展思想和金融理论的融合与升华,是对传统金融发展理论的扬弃与创新。
国内学者对金融发展作了比较全面、深刻论述的代表人物是白钦先教授。在其《论金融可持续发展》(1998)中,白钦先教授首先提出了金融资源、金融安全与等基本概念,并提出了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理论框架。发展金融理论认为,金融可持续发展是在遵循金融发展的内在客观规律和未来发展的前提下,建立和健全金融体制,发展和完善金融体制,提高和改善金融效率,合理有效地动员和配置金融资源,从而达到经济金融在长期内的有效运行和健康发展。在其他文献(白钦先等,2001)中,白钦先教授及其合作者以金融资源论为基础,从经济与金融的关系切入,从金融发展的一般性出发,对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作了更系统的阐述: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既不是孤立研究金融的发展和金融发展的一般规律,也不是孤立研究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而是在金融与经济的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相互影响,即在两者彼此互动的意义上来研究金融与经济的发展。
在这一领域,白钦先教授一直关注并持续不断地研究金融结构和金融功能的演进和金融总体效应(功能)两个方面同时展开,针对西方学者只包含金融工具和金融机构两大要素的特指金融结构理论,提出“金融相关要素的组成、相互关系及其量的比例”的一般金融结构理论;针对戈德史密斯“金融结构变迁即是金融发展”的量性发展观,提出“金融结构演进(质性与量性发展相统一)即金融发展”及“金融功能演进(扩展与提升)即金融发展”的金融发展理论;并在发展金融学的整体框架内,梳理整合了“发展金融学是以金融功能为研究金融与经济关系的联结点,以金融功能的扩展与提升为其研究的基轴,而以金融效率为研究的归宿”。[10]
四、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内涵
现代金融已成为包括宏观金融与微观金融、理论金融与实务金融、金融理论与政策、金融风险与金融危机、金融观念与金融意识等众多因素,并直接涉及经济与社会、财富与资源、实质经济与虚拟经济及经济风险与经济危机等众多因素的庞大的复杂巨系统。我们在研究金融,进行金融学科建设的时候需要始终具有这样的大金融意识,始终将金融问题与金融的功能提升紧密联系起来。
第一,强化金融资源意识,树立金融与金融安全意识,实现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在经济金融化、金融全球化日益加深的情况下,发展中的经济体尤其需要有这样一些意识,并形成相应的对策措施。传统的金融发展理论对这些问题没有给出直接回答。而金融发展首先也是一国的金融发展,在金融市场联系日益紧密的今天,发展中经济体往往处于被动和被掠夺的地位,发展金融和金融发展,就必须给与它充分的重视和保护。
第二,对于我们国家这样正处于发展成熟中的金融体系来说,仍应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在逐步推进金融领域市场化改革的同时,我们要形成适合我们自身发展状况的合理的金融结构,在某些市场化改革不利或行不通的行业与部门,我们仍应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的职能。金融倾斜并非是惟一正确的金融改革方向,其关键是要看改革能否充分的发挥出金融相应的功能性作用,是否实现了经济金融协调可持续的发展。金融体制改革应鼓励创新,鼓励对外开放,但我们要有自己的时间表,要与健全国家的宏观调控体系和完善金融的监管体系同步。
第三,金融发展理论的研究范式需要适当转变,凸显人文价值观的认同。包括金融发展理论在内的现代金融学科体系和大多数经济类学科一样,呈现出研究方法数学化、模型化的现象,这本无可厚非。但在金融这样一个充满风险因素的领域,在金融虚拟化程度不断强化的时代,我们应该,而且也不得不转变我们认识、发
展金融理论及其实践的思路,重新审视金融的本来目的到底是什么?金融的人文价值观又是什么?这对维持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对我们防止危机的发生都不无裨益。对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来讲,在能够与国内外同行交流的基础上,也应发展起具有我们自身特色的金融发展理论的研究范式,这不是简单的中国特色,而是金融发展理论的中国化。[11]
当代金融学继续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是货币非中性基础上的金融非中性,将“可持续发展”的哲学理念引人金融学研究,拓宽了金融学的研究领域和研究思路;这一研究范式确立了金融学的最终研究目标,在最高层面上给出了我们进行金融学科建设和发展的金融发展观;在方法论上,这一研究方法注重了理论实证与经验实证的有机结合,并突出了金融学的社会科学属性,实现从货币分析到金融分析的真正变革。[1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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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龚明华. 当代金融发展理论:研究及前沿[J]. 国际金融研究,2004(4):4-11.
[9]刘 澄. 金融发展理论的发展演变简评[J]. 当代财经,2001(1):35-39.
[10]白钦先. 金融结构、金融功能演进和金融发展理论研究的历程[J]. 经济评论,2005(3):3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