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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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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告

第1篇:年度报告范文

 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我县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我单位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行政服务中心2011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等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我县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县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县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暨政务公开工作的机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根据《条例》有关规定,参照《******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和《******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试行)》,结合安监部门工作实际,制定《******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11年9月1日起,机关各股(室)根据《指南》和《目录》,按规定程序在政府信息生成和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通过上述有效载体和方式,公开()有关政府信息。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为妥善处理好公开和保密的关系,对即将进入公开程序的各类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制定了相关的规定,必要时送县保密局审查。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和的协调工作,由******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综合股负责具体落实。政府信息,以局领导签发件为准。特别是以******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名义制发的公文和政务活动、重大文化活动和文化动态、各类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严格遵守信息秩序,维护******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的严肃性、一致性。

(五)《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为更好履行《条例》规定职责和义务,******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不断健全、完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形成了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及其他保障工作,并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建设、政府信息梳理和公开等基础性建设工作的同时,在开展理论学习、培训等方面也取得了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7条。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我中心的政府公开信息,我单位政府信息可到***县政府官方网政务公开栏(xxgk.ruyuan.gov.cn/)等渠道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单位2011年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没有接到申诉、投诉,全年没有行政复议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未收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等情况

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完善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一是需加强机关干部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完善并形成良好的报送机制,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二是需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为民服务的影响力;三是需提升技术支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仅能从依申请公开渠道获得所需信息,还能从网上服务获得信息,最大限度地为民服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第2篇:年度报告范文

(一)强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为切实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7月,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方案》,对行政经费、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招投标、生产安全事故、价格和收费、卫生工作和征地拆迁等8个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了明确安排,目前,各相应的网上公开专栏已设置运行,保证了公民的知情权。

(二)严格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

依据修改完善后的《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办法》,继续将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区级部门优化发展环境考核(考评结果在每季度开展的区级部门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考核中占15分);根据区委办、区府办《关于进一步做好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继续将26个乡镇街道和新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区优化发展环境考核(考核结果占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考核的25分);将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区部门及乡镇街道年度绩效目标管理考核,并实行了考核情况通报制度。

二、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是依照《条例》的规定,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了依申请公开受理,从全区统计的情况来看,区级相关部门共受理群众的依申请公开事项22件,已全部在规定时限作出了答复,群众表示十分满意。二是根据《条例》的规定,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秩序,加强了对保密审查工作的督促检查。所有行政机关和公共企事业单位没有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区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第3篇:年度报告范文

市城管执法局立足职能,紧紧围绕城市管理工作重点以及市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政务信息工作为局领导决策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服务。

(一)夯实基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

我局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法规、制度,通过以会代学、以会代训形式,提交高信息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形成了学习《条例》、用《条例》的良好氛围,为《条例》的落实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二)突出重点,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

政务信息是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参考的重要依据,是联系上下、沟通左右,及时反映工作情况的有效途径,也是满足公民知情权的一条重要途径。我局主要领导非常重视,亲自过问,经常利用各种时机强调政务信息及信息公开重要性,督促信息公开任务落实。安排专人对我局政务公开网站内容进行管理,加强日常的维护和信息的更新,做到公布的政府信息及时有效,满足了社会对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信息的需求。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大队,东坡分局,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继续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专职信息员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我局已将政务信息工作纳入单位年终考核目标,落实制度,明确责任。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经常部署、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召开会议,及时分析和总结政务信息工作,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做到了“四结合”:一是将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与目标考核相结合;二是将政务公开项目与服务承诺相结合;三是将政务公开范围与开展行风评议相结合;四是把政务公开内部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促使政务信息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三)把握质量,树立政府信息公开“精品意识”。

按照信息为领导服务的原则,在确保信息公开的重点同时,着重在信息编辑、报送质量上下功夫。坚持“真实、实用、准确、严谨”的原则,对编辑的每一条信息都从内容、文字、反映角度、挖掘深度等各个方面严格把关,精编细选,字斟句酌,在信息的时效上突出一个“快”字,在信息内容上突出一个“实”字,坚持把群众最关心、能方便市民办事和对城市管理工作影响较大的信息作为公开重点。为了提高政务信息质量,我局还安排一名具有一定文字能力的同志担任信息员,并参加了市政府办组织的政务公开信息员培训,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我局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程序开展政务信息工作,不断完善和丰富信息内容。政务信息工作比以前有了长足的进步。

二、政府信息情况

城管执法局政府信息3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城管执法局采用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以下工作:一是通过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布信息;二是通过《日报》报信息230条;三是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信息203条;四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城管执法局网站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无)

四、咨询情况

城管执法局2011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475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354次,当面咨询接待12次,网上咨询109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无)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局政务信息有了一定的进步,但由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时间还不长,报送、的信息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内容比较单一、信息报送的时效性有待加强。

第4篇:年度报告范文

一、概述

年,本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切实从畜牧工作实际出发,着力完善组织管理,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强化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实现全市现代畜牧业科学发展、重大动物疫病有效防控、畜产品安全有力监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做出了积极贡献。(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分管领导负总责;监察室负责监督投诉;综合科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更新、维护、审核和依申请受理;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本科室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第一责任人。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二)推进规范建设。对各科室整理上报的公开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至今未发现信息上报信息公开平台。公文类信息审核,根据公文主动公开实施意见,本局制发的文件,与市财政局联合发文的文件,下行公文、简报等原则上予以主动公开。局发的各类公文在发文拟稿单上注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公开”,经核稿和签发后,上传信息公开平台更新。公开信息基本上按照期限规定,在20个工作日之内更新维护;按照平台提供规范格式。一年来,不存在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并配备专用电脑1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形式。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结合我局实际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为:一是在市农业信息网站及时和更新畜牧生产、动物防疫、动物监督执法、各地动态、本地动态、通知公告等方面的信息。二是依托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布工作中的信息。

(二)公开内容。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条,其中工作信息25条,政策文件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年度,我局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的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经费使用和收费情况。

年度,我局配备一台专用电脑3500元;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事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年度,我局未出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由于该项工作工作量较大,又没有成立专门相关科室,导致信息公布还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对公开信息的分类及是否主动公开把握还不是很准确。三是我局涉及到的文件以保密为多。导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

(二)改进措施

第5篇:年度报告范文

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要求,由县司法局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6月1日止。现将县司法局半年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2020年以来,县司法局根据《条例》相关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为目标,以群众关心的热点为落脚点,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有效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扎实有效地开展。

一是组织建设得到有效加强。专门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副局长主要负责,明确专职负责人员,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同时,进一步健全服务承诺制,公开科室职责、办事内容、办事程序,方便群众办理有关事宜,及时通过网站信息交流平台及时上报政务动态等信息,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发展。

二是制度建设取得新成效。切实把抓好政务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改进机关作风紧密结合起来,健全了责任制度、政务信息工作例会制度、业务培训制度、依法公开制度、监督考核制度等,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发展。

三是网站建设取得新突破。根据县委、县政府对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建设,形成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全覆盖。

2020年上半年县司法局主动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共53条。其中:机构职能类1条;机构领导及分工类2条;公开文件类12条;政策法规类6条;财务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类1条;公开制度类1条;年度报告类1条;年度公开要点类1条;工作落实情况类8条;其他信息2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有些信息不够及时;

2、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丰富;

3、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情况

1、强化信息公开意识。由于局各股室信息员均为兼职,在本职工作较为繁忙的情况下容易疏忽对信息的收集和。因此要加大信息公开培训力度,不断强化我局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2、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目前公开的信息形式主要以文字为主,图片类、视频类较少,下半年工作中,在保证信息质量、时效的基础上,尽可能多的使用照片、图片,使信息内容更生动、直观,尤其在新闻信息上,多捕捉现场照片和摄像。

3、规范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在严格信息审核制度基础上,加强规范信息公开的格式、内容,强化严谨、细致的作风,保证信息的科学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有些信息不够及时;

2、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丰富;

3、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情况

1、强化信息公开意识。由于局各股室信息员均为兼职,在本职工作较为繁忙的情况下容易疏忽对信息的收集和。因此要加大信息公开培训力度,不断强化我局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第6篇:年度报告范文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和《市政务公开办法》要求,由市政府农业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市农办综合处,。

一、概述

根据中央和省、市文件要求,我办专门成立了领导机构,确定了工作分工。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培训、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市委农工委常务副书记、农办常务副主任陈向阳任组长,市委农工委副书记、农办副主任张文晨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信息公开日常业务工作由市委农工委(农办)综合处全面负责管理,综合处指定专人为信息报送员。按照“统一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明确职责如下: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培训、监督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协调和解决相关困难和重大问题;副书记(副主任)张文晨负责领导小组的综合指导协调及文稿的审核工作;综合处负责对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具体组织和协调开展此项工作;机关党委及组干处负责本办的新闻会、广播、电视、报纸等公开政府信息宣传报道工作;纪工委监察室负责对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并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办公室负责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后勤保障,包括财力、物力、车辆等方面的保障工作。

截至年底,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年12月31日,我办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0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34条)。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办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并合理安排资金,更新办公设备,做到了人手一台电脑,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同时,积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年全年,我办未收到任何形式的公开要求。大多都以群众电话咨询等方式予以解决。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年全年,我办对政府信息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年,我办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部分处室重视程度不够,信息上报不够及时。二是操作处理程序不够规范,对我办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进度造成一定影响。三是人员紧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程,“三农”工作又是一个关系民生和稳定的重要工作,涉及到很多敏感问题,投入大量人力才能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但政府并未新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编制,随着“三农”信息公开工作量的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将面临较大压力。

今后的工作中,我办将继续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地推进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和全办干部对此项工作的认识,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二是强化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职能,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更新、上报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三是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此项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七、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第7篇:年度报告范文

一、概述

2012年,我局全面贯彻实施《条例》,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的服务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2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机构信息、公文法规、民生信息、社会管理等方面的信息。重点加强了社会管理中城乡建设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的公开内容,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加及时准确地了解我区各项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的进展工作,不断提高我局工作的透明度,也充分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3件,均同意公开,并按时对申请人进行答复。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2年共接到涉及保障性住房、城市规划、物业管理、燃气供热、工程手续办理等方面的咨询电话约300人次,我局均对相关信息进行了答复。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无。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目前,我局有1人兼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无费用支出。

第8篇:年度报告范文

目前,报告已经变得更加复杂,对于年度报告的填表人而言,规章要求更加广泛并具有挑战性。不断增长的复杂性还有超载的结果信息,一般而言会使投资者或股东处理年度报告以及提取相关信息变得越来越困难。

企业应当交流哪一种信息,又该如何做呢?这个问题的产生引发了学术界的热烈讨论。2010年8月GRI(全球报告倡议组织)创立的IIRC(国际综合报告委员会)提出“在21世纪交流价值”,IIRC促进了一个新概念,这个全新的概念是关于企业责任的“综合报告”。

未来促进综合报告的发展与接受力,IIRC最近了有关综合报告框架的讨论稿,由此而论,这篇论文的目的在于检验综合报告的未来,综合报告是否可以改变与加强年度报告,需要一个恰当的回答。

二、介绍整合报告

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与威尔士王子可持续会计项目(A4S)在2010年联合成立了国际整合报告委员会IIRC,其主要目标是为了追求综合报告框架的国际事业发展。然而,国际水平上的标准制定机构如制定财务报告的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或制定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全球报告倡议组织,他们是专门针对一个方向或另一个方向发展,IIRC代表了一个合法的团体,IIRC则将这些元素全部集中于一体。

根据最新的综合报告框架,IIRC定义综合报告为:“它是一个价值创造的过程,即定期的综合报告显然会对组织形成有效的沟通。一份综合报告是一种简明的沟通方式,有关组织机构的战略、治理、绩效以及前景情况,其外部环境将会引起短期,中期以及长期的价值创造。”

这种定义陈述了综合报告多维的性质,并且强调了显著的转变,即从集中的股东价值概念到公司战略、治理、绩效以及未来展望的连通性。此外,外部环境作为重要的因素涉入其中体现了当前的大趋势,即外部环境将会对组织机构的运营环境产生长期的影响,外部环境包括:全球化、人口变化、资源的缺乏、城镇化、环境挑战以及技术问题。综合报告通过突出绿色价值和伦理价值如何驱动长期增长而提升一家公司的价值。

三、改善年度报告的必要性

关于报告的结构,一份报告应该结合所有独立个体的必要信息,这些独立个体即所的财务报表、管理评论、公司治理和可持续性发展报告。这种结构体现了综合思维的中心思想,即不仅涉及财务以及非财务信息在一份报告中出版,它强调了对每一个决定所要考虑的非财务方面信息,以及这些非财务方面对整个公司的整体业务模式的影响。此外,公司对于其积极和消极方面信息的公开披露的动机正在发生转变,这种转变从授权披露到自愿披露,如此将会导致公司报告具有更大的透明度以展现公司公平并真实的观点。

除了信息方式的改良,综合报告的另一个方面是对复杂性的处理。与鼓励使用现代技术这一点是密切相关的,现代技术的使用是因为它提供了额外的并且详细的信息,这些信息是利益相关者所需求的信息,例如通过链接的网页。大多数公司顺理成章地以打印文档的形式在线提供其公司的年度报告,目的是利用现代技术的全部潜力。

综合报告对于组织而言最主要的优势在于综合报告能够引导组织进行“综合思考”,综合思考方式对评估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状态具有重要价值。将环境、社会以及治理数据与财务数据相整合,这种方式会促使企业考虑各种资本对决策的长期影响,而不是只是将目光停留在短期结果。通过上文分析,可以总结出综合报告以下三个方面的优势:

(一)沟通优势

能够更好地调整报告的信息与投资者的需求;更准确的非财务信息可被数据供应商使用;提高投资者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参与程度;一个共同语言的发展;加强组织内部中不同职能之间的合作;使各种功能之间的关系更加明确;内部和外部报告存在更多的一致性与高效性。

(二)风险管理优势

能够获得关键股东的高度信任;提高识别和管理风险的能力;降低声誉风险。

(三)成本优势

拥有更好的资源分配决策;更好地识别经营效率、品牌差异以及创新机会,因为扩大了披露范围,提高了披露质量进而可以降低资本成本。

编制综合报告的目标在于为企业创造价值从而推动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本文认为,综合报告终将成为报告主流。

参考文献:

[1]蔡海静.从可持续发展视角谈“整合报告”对企业价值的贡献[J].会计研究,2012(1):81-85

[2]周蕊,吴杰.综合报告的实践之路―收获与挑战[J].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8):59-64

[3]刘海玲.一场综合报告的奇异旅行[N].中国会计报,2014.08

[4]鲍双双.综合报告:透视与展望[J].财务与会计,2014

[5]IIRC.《国际综合报告框架》[EB/OL].(20139),[2015-3].http:///wp-content/uploads/2014/04/13-12-08-THE-INTERNATIONAL-IR-FRAMEWORK-CS.pdf

第9篇:年度报告范文

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准则的演变过程回顾

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准则自1994年以后曾先后经历了3次较大的修订,现行的准则修订于1999年。回顾该准则的演变过程,能够使我们对其制定意图、基本框架、披露内容等有更深刻的理解,从而更好地评估上市公司执行准则的实际情况。以下对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变迁过程的回顾,主要以披露内容和披露项目的改变为主线,对其变化路径及合理性予以分析。

1.重要提示。该项目变迁的基本路径是:无年度报告质量的披露董事会对年度报告质量的承诺增加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的陈述。作为年度报告的提供者,上市公司董事会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通过重要提示,将其责任予以明确化。与此同时,由于财务报告的可信度依赖于中介机构的评价、鉴证,强调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披露有助于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所披露信息的质量进行正确评估,有效降低其投资风险。

2.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该项目变迁的基本特征可以概括为会计数据的披露量呈增长态势,而业务数据的披露则呈反向变动。就会计数据披露增加的项目来看,全部为损益表项目和现金流量表项目,这与投资者对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等方面信息的显著关心十分耦合;就业务数据的减少来看,主要是由于有关公司的经营情况将在董事会报告中专门反映的原因。

3.股本变动与股东情况介绍。该项目变迁的基本特征是披露量呈递减趋势。将那些与其决策相关性较弱的信息免于披露,使信息使用者将注意力更多地集中于核心信息,从而有可能避免过度披露所造成的信息混淆和决策低效。但豁免披露股本变动情况却值得商榷,公司的股本大小、股权结构是影响投资者决策的至关重要的信息之一,免于披露这些信息必然会增加现在的投资者以及潜在投资者的决策成本。

4.董事会报告、监事会报告。该项目变迁的基本路径是:混合报告一辅助报告一专门报告。在这一变迁过程中,凸现出证监会对于构建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视。首先,将股东大会简介、董事会报告以及监事会报告单独列示,使投资者对于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有一个较为清晰的了解;其次,厘清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各自职能,进而根据其相应职能,确定其报告范围。就董事会来讲,由于它掌握着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决策权,由其披露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投资情况、重大环境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经营计划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就监事会来讲,强调应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要求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资产收购或出售情况以及关联交易等发表独立意见,将监事会的工作置于投资者的监督之下,进一步强化监事会的勤勉机制。但我们认为豁免条款值得推敲,由监事会发表独立意见,绝不仅仅是一种形式,而是法人治理结构得以实现的必要程序。淡化监事会发表独立意见,有可能造成监事会功能缺损甚至丧失。

5.重要事项。该项目变迁的基本特征是披露内容和要求呈递增趋势,特别是对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披露。主要是因为这些事项对于上市公司的利润形成、利润预期、经营前景将会产生重大的、深远的影响。对这些事项进行详细披露,尽可能改变投资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状态,以实现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目标。

6.财务会计报告。该项目的变迁相对比较稳定,其主要变化体现在对会计报表附注披露方面。从由上市公司自主选择到统一规范,增强了会计报表附注的统一性、可读性;从披露报表项目到披露会计政策的选择,提高了会计报表附注信息的有用性。

7.披露时间。该项目的变迁相对比较稳定,主要变化在于1997年的准则修订,明确了上市公司对外披露财务报告的时间,即会计年度结束后120日内,消除了1994年准则对报表编制时间与披露时间的模糊界定,克服了原准则的制度缺陷。

8.披露载体。在三次修订中,披露载体只发生过一次变化。在1999年的准则修订中,除了要求在由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上刊登年度报告以外,还必须在证监会指定的国际互联网登载公司年度报告。通过国际互联网披露年度报告,实现了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手段的创新。

二、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状况的调查分析

截止2000年12月31日,我国境内上市公司数已达1088家,本文选择其中的10%为研究对象。我们从《中国证券报》元月至4月期间公布的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摘要中,随机抽样选择了108份报告为研究样本。

在108家公司中,所有公司均严格执行了年度报告准则关于年度报告摘要格式的规定,包括重要提示、公司简介、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股东情况介绍、股东大会简介、董事会报告、监事会报告、重要事项、财务会计报告等法定披露项目。其中对于重要提示、公司简介以及股东大会简介的披露,所有公司都能严格按照准则的规定执行,而对于其他项目的披露在各公司间却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具体情况如下:

1.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

表1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披露情况统计表

从表1可以看出,在会计数据披露方面,就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列示来看,绝大部分(94.4%)上市公司均严格按照年度报告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披露,只有极少部分(5.6%)上市公司未严格遵守规定;就股东权益变动情况的披露来看,则存在较大的差异:50.93%的上市公司给予了披露,而49.07%的上市公司则未作披露。这主要是由于中国证监会在2000年11月行文通知上市公司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表“可不予披露”;另外,就利润表附表的披露来看,63.89%的上市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列示,但依然有36.01%的上市公司未予披露。在业务数据披露方面,只有1家公司(0.93%)列示了公司的业务数据,这主要是因为年度报告准则对这方面的披露未做强制要求所致。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和业务数据的披露情况表明,上市公司法定披露倾向明显,自愿披露动机不足。

2.股东情况介绍

从表2可知,在股东情况介绍方面,上市公司基本上均按要求进行披露。此外,从股本变动情况的列示来看,有30.56%的公司自愿披露了股份变动情况表,另有25.92%的公司通过会计报表附注形式提供了这一信息。这表明,过半数的上市公司对于股本变动的信息披露具有一定的主动性。

表2 股东情况介绍披露情况统计表

3.董事会报告

表3,显示,在董事会报告披露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许多上市公司未披露法定项目。其中39.81%的上市公司未提供分部信息,32.40%的上市公司未说明投资项目收益情况或预计收益,8.33%的上市公司未全面揭示公司财务状况变动原因;(2)绝大多数上市公司未披露自愿项目,85.18%的上市公司未提供定量预测信息。

表3 董事会报告披露情况统计表

4.监事会报告

从表4可以看出,有27.78%的上市公司的监事会报告不够规范,未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使投资者对于监事会职能的发挥产生质疑,无法对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作出正确的评价,从而有可能影响其投资决策的效率。

表4 监事会报告披露情况统计表

表5表明,上市公司对于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披露明显不足。从对购销商品、提供劳务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披露情况来看,在发生该类交易的51家公司中,有48家(占94.12%)未严格遵循年度报告准则,主要表现在未对交易价格、结算方式、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以及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持续性等重要信息进行披露;从对资产、股权转让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披露情况来看,在发生该类交易的28家公司中,有19家(占67.86%)未按照准则要求进行披露,主要问题在于未对定价原则、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评估价格等信息进行披露;从对公司与关联方存在债权、债务往来,担保事项等的披露情况来看,在发生该类交易的45家公司中,只有4家按照准则要求予以披露,多数企业未披露关联事项形成的原因以及对公司的影响等。

表5 重要关联交易事项披露情况统计表

6.财务会计报告

从表6可以看出,上市公司能够按照准则的要求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并且有多家公司在法定披露项目之外进行自愿披露。在被出具标准审计意见97家的上市公司中,有71家(占73.20%)提供了审计报告,有90家(占92.78%)提供了会计报表附注,显示上市公司在财务会计报告披露方面的主动性较强。

表6 财务会计报告披露情况统计表

三、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状况评估

通过上述的调查数据,可以发现目前我国股票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具有以下特征:

1.法定披露特征明显,自愿披露不足。从形式上看,几乎所有上市公司均能按照年度报告准则规定的项目对外披露年度报告;从内容来看,除财务会计报告、股本变动等个别项目以外,绝大部分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仅囿于年度报告准则所要求的项目,而对于自愿披露项目则缺乏应有的关注。事实上,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是有关监管机构法定要求与上市公司管理层自愿选择双重作用的结果,缺乏来自于上市公司自愿披露行为的有力支持,年度报告的信息含量一定会大打折扣,从而必然降低我国股票市场的效率。

2.披露内容避重就轻,缺乏应有的公允性。虽然,年度报告披露是一门选择的艺术,但必须以公允中立为前提。而目前上市公司在公允披露方面的努力明显不够,集中表现为对重要项目披露不足。从上述调查资料可以看出,上市公司普遍对公司投资情况、新年度的业务发展计划、重要关联交易等与投资者决策有密切关系的信息披露语焉不详或完全未披露,从而降低了年度报告的可靠性。

3.披露时间滞后,缺乏及时性。虽然绝大多数上市公司能够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对外披露年度报告,但分析发现,多数上市公司选择报告期限的后60天而非前60天对外披露年度报告,其中选择前30天披露年度报告的上市公司不足1%,选择前60天披露年度报告的上市公司不足20%,信息的滞后严重削弱了其决策的相关性。

四、简短结论与改进建议

综上所述,我们发现目前上市公司在执行年度报告准则方面总体表现良好,但在以下方面仍有待改进:

1.将公司治理状况纳入年报披露的范围。随着年报披露准则的修改和完善,有关公司治理方面的信息披露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如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已从最初的混合报告、辅助报告发展成为专门报告。但这些报告仅限于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和公司有关情况的一般说明,而未涉及对股东权利维护状况、中小股东权利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受保护状况等公司治理主要内容的披露。现有的披露内容难以使投资人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治理效率作出恰当的判断,这在根本上动摇了投资人对上市公司信息质量的可信度,从而使年度报告的决策有用性下降。从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和决策有用性的角度看,有必要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治理状况的信息。

2.减少年度报告披露准则中的可选择性条款,提高会计信息的可理解性和可比性。年度报告披露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可选择条款,增强了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空间,有利于企业在一定范围内选择适合自身情况的会计原则、会计方法,但这种可选择性却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上市公司信息的不可比,为投资者理解财务报告进而进行投资决策人为地设置了障碍,可见,减少年度报告披露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可选择条款已属必要。

3.不断完善法定项目的披露。首先,应按产品、行业或地区按要求及时提供分部报表,进而,对于与投资者决策密切相关的信息,如定量的财务预测信息、股本变动情况、监事会的独立意见、重要的业务数据、股东权益变动情况、主要的会计报表附注等,应作为法定披露项目予以规范。同时,应处理好年度报告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之间的衔接与协调问题,为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构造一个内在统一的制度体系。

4.加强自愿性项目的披露。年度报告披露准则通常只规定最低的披露要求,这些最低的披露要求构成了上市公司法定披露的内容。然而,要作到充分披露,就有必要增加自愿性信息披露。自愿性信息披露有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识,从而提高公司财务报告的可信度,能使公司以较低的成本获得资金。然而,过度披露则可能会使公司的竞争力受到损害。所以,在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时,管理者既要做到向投资者释放信息,降低信息的不对称性,同时,应注意对事关企业竞争力的信息予以保护。

参考文献

[1]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1994年1月10日,1997年12月17日,1998年12月10日,1999年12月8日。

[2]吴联生.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需求的调查分析.经济研究.2000年第4期:41—48。

[3]林志毅等.会计信息披露:动因、现状、问题及对策.见:张金良等编,证券市场财务与会计问题研究。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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