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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司法调解工作
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根据北安帮办发[200X]年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办事处今年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点,调整了办事处及社区居委会的安置帮教志愿者队伍,进一步落实了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安置帮教的措施,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监测考查,在元旦、春节、“两会”、“五.一”、“十.一”及重大活动进行了走访排查,签订了责任书、协议书进行结对帮教。辖区共有刑释解教人员XX人,其中刑释XX人,解教X人。通过耐心的安置帮教工作今年至今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稳定了辖区的治安形势。用4天时间对XX名社区居委会主任及社区助理进行了培训,学习了市、区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要求及先进典型材料,学习了区、街关于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点。XX、XX路分别介绍了他们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收获体会,通过这次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对安置帮教工作的认识,掌握了安置帮教的工作方法,提高了安置帮教工作的质量。XX社区在劳教人员XXX回归后,积极帮助她参加社区的各项活动,使其对自己有了重新认识,表示今后不再重新违法犯罪。XX路社区劳教回归人员XXX、XXX、居委会主任经常找其谈心,XXX主任多次找街道党工委反映他们的困难,经多方努力把XXX安排在实验小学校办工厂,把XXX安排在街道搞卫生,解决了其生活困难问题,他们深受感动,还给刑释人员XXX等三人办理了低保。他们表示用行动感谢政府的关怀,回报社会。对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根据区工作意见,成立了街道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各社区居委会也成立了矫正工作小组,进行了对矫正对象的排查,明确了工作职责,做好了宣传教育,配合了有关部门做好矫正对象的工作,维护了街道社区的稳定。
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20__年5月以来,本人经组织安排担任区综治办副主任,经过班子分工,主要负责区综治办日常工作。到任半年来,在各级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支持下,较快地适应了岗位职能的转变和工作性质的变化,工作中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不断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述职
1、围绕省市政法委及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制订印发了20__年度全区综治与平安创建工作要点和实施方案。修订完善了区综治委成员单位、街道办事处、社区(村)、辖区单位台帐资料目录和考核细则。
2、结合实际,制订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牵头组织开展3月份综治宣传月活动。
3、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制订印发了《全区技防入户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技防入户进万家惠民实事工程建设,9月29日,市委市政府在我区召开技防入户工作现场会,好的做法被省政法综治简报刊登推广。
4、继续加强基层政法综治中心建设。对基层政法综治办公用房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和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
5、着力夯实村(居)综治工作基础。制订了村(居)综治办、警务室、调解室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建设标准。建立了村(居)专职保安、流动人口综合协管员、综治平安宣传员和治安志愿者等四支队伍。
6、扎实开展 “三项排查”工作。抓好排查、化解、整治、管控四个关键环节,规范运作、健全台帐。增强管控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7、全力开展 “青少年零犯罪街道”创建。全面启动了青少年违法犯罪街道、社区预防计划的实施工作,进一步完善了社区、学校、家庭教育的联动机制。
8、切实落实好流动人口、刑释解教、社区矫正等重点人员的教育管控措施。继续推行流动人口“四三”服务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区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强化刑释解教、社区矫正等重点人员的教育管控措施。
9、深入开展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广泛深入开展以创建“安全文明小区、安全文明单位、社会治安安全街道”以及创建“无毒社区”“六有六无村(居)”“六有六好社区”等为主体的创建活动,不断拓展创建工作的覆盖面,提升工作水平。
10、对全区13所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辅导员)进行了调整,明确法制副校长(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联系区教育局、区关工委在召开全区副校长(辅导员)培训会,促进全区各中小学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水平和质量的提升。
11、充实完善区综治与平安建设台帐资料,督导综治委成员单位、街道办事处、社区(村)、辖区单位进一步规范建立资料档案,顺利完成迎接市政法委督查考评。
12、制定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校园安保、治安重点地区、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禁毒等专项工作要点和实施方案,并跟踪督查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13、做好每月的维稳和治安形势分析上报工作。
14、参加综治与平安建设各项督查考评,做好督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述廉
我始终自警自励,要求自己做一个清清白白、堂堂正正的人。凡《规定》明确要求的,自己严格执行;凡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在日常的公务活动和对外交往中,自觉遵守纪律制度,有重大事项及时报告;能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带头执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没有利用职务之便以明显低于或者高于市场的价格买卖商品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等规定情况;没有利用手中权力收受他人或出于私欲向他人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以及各种代币券(卡)等支付凭证;没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或在国内旅游;没有利用职权用公款报销应由本人及家庭支付的个人费用;没有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工作调动、提升晋级、喜迁新居大操大办敛取钱财;没有利用公款搞大吃大喝或参加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没有违反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从业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家人及身边同志的教育管理,无论是家人还是亲友,都一律禁止以我的
名义在区内从事个人活动特别是经济活动,禁止搞任何形式的特殊化。三、述学
今年以来,我多次参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参加区委、区政府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活动。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各类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撰写读书笔记,年内完成调研报告2篇。
2、结合本职工作,加强业务学习。我深入学习了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平安创建要求和考核标准,在工作中,注重加强对有关综治与平安创建政策文件的学习,不断充实自己的业务理论知识,提高个人的业务水平。并坚持学以致用,以求真务实工作态度促进工作的开展。
3、树立终生学习理念,增强学习的紧迫性和主动性。注重学习的广度和深度,注重对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现代科技、电脑等方面知识的进一步学习。20__年,区委、区政府组织了多期发展论坛,邀请了知名人士来我区讲授当前热点难点问题,我都到场参加,认真做好记录。并能把他们运用到工作中去,真正做到学习与实践相结合。
四、述法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法治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迫切需要领导干部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我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活动。
1、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开展工作意识到位,通过学法、用法、守法等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法制意识,提升了依法办事水平,不断提高自身法律水平和依法执政能力。
2、学习法律知识,关注了解各类法律法规制定和出台的背景、遵循的基本原则,提高法律素质。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目标,加强社区矫正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构建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特殊关照人群帮扶体系,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及刑满释放人员教育帮扶力度,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集中行动,努力实现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期间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纠纷调解成功率95%以上的目标,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最大限度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在5名以上社区服刑人员的村(居)依托“法务工作站”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站,作为社区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平台,工作站负责人由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兼任,由网格员、特殊人群关照员、社会志愿者协助司法所开展日常管教帮扶活动。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工作站的业务进行指导。
(二)完善社区矫正监管教育模式。推行“6+1”监管教育模式,每名社区服刑人员在村(居)要落实矫正小组,矫正小组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村(社区)责任民警、村(社区)治调主任、网格员、社区服刑人员近亲属及邻里各一人组成,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日常监管教育帮扶。根据矫正小组成员所在单位和身份,与司法所分别签订社区矫正工作责任状、担保书、保证书,明确其应负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督促其切实履行监督教育和帮扶职责。
(三)落实社区服刑人员帮教帮扶职责。社区矫正工作站要认真配合县市区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开展社会调查评估工作;协助司法所对宽管类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的日常管理活动;参加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宣告、解矫宣告仪式;督促社区服刑人员按要求向司法所报告有关情况、参加学习及社区服务,自觉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定期向司法所反映社区服刑人员遵纪守法、学习、日常生活和工作等情况,发现社区服刑人员有违法犯罪或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向司法所报告;在特殊时段通过走访、排查、帮扶等措施强化管理。司法所要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站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社区服刑人员日常报告、社区服务、帮困扶助、信息报送、矫正公示等工作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站规范有序运行。
(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巩固村“两委”班子换届成果,加强村级调解组织建设,加强对调委会负责人、人民调解骨干的培训。按照司法部关于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要求,从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人员组成、纠纷受理、调解、统计、归档、工作制度、工作场所标示标牌、工作经费补贴经费等各个方面,加强村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
(五)落实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严格落实村(社区)一周一排查、乡镇(街道)半月一排查、县(市、区)一月一排查工作制度,围绕党委政府部署的重大活动、重大任务,在重要节点、敏感时段,采取普遍排查和重点排查、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形成全覆盖、无盲区的大排查工作格局。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制定调处方案,落实调处责任人,明确调处措施和化解期限,力求及时就地化解矛盾。对于有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及时报告,配合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疏导化解。
三、实施步骤
活动从2015年2月开始,至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底至3月10日)。各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对“三万”活动中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矛盾化解和特殊人群的服务管控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0日至11月底)。各地根据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活动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各县市区司法局要加强对活动的指导督办和监督检查,确保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底以前)
各地要认真总结活动情况、经验及成效,建立完善特殊关照人群帮扶体系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巩固活动成果,提高工作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信息网格惠万民”专项行动纳入全年工作要点,认真研究部署,切实抓好落实。市局成立推进“信息网格惠万民”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正权任组长,市司法局基层科、市社矫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基层科。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目标任务推进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一、拓宽渠道、创新载体、打造亮点,扎实推进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工作。以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的《2012年市区依法治区工作要点》为指导,组织召开区“六五”普法暨法治创建工作推进会,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2012年度法治建设重点项目推荐活动,确立17项重点项目,涉及20余家单位;区民政局、区建交委创建成为首批“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小昆山镇泾德村创建成为第五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注重发挥绩效评估工作的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依法治区工作纳入区级机关绩效评估专项考核项目,并制定了考核细则;建立了普法依法治理成员单位分片联系制度;组织开展了村(居)两委干部法制培训和依法治区联络员(法宣干部)培训;组织市依法治理优秀案例申报工作,共向市依法治市办推荐8篇有质量案例,其中新桥镇的《以社会管理创新为抓手、提高外来人口法治化管理水平》案例被评选为第三届(2011年度)十大“依法治理优秀案例”;组织开展第十一届民主法治课题调研工作,共征集课题36项,批准立项25项,均已形成研究成果;积极反映改革成果,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报在市《依法治市工作简报》上刊发。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纪念《档案法》颁布25周年集中宣传、标语口号征集活动和安全生产法律、《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紧扣“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日、“5•12”防灾减灾日和“6•26”国际禁毒日等时间节点,举行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活动;结合8月16日依法治市宣传日,启动“喜迎十、普法零距离”——“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社区法制宣讲活动,开展社区法制宣讲包括法制讲座和故事巡讲66场次,配送《普法零距离》碟片80套;以方塔公园改建为契机,改建、新建一廊、一堂、一墙,将法治文化元素融合其中,打造成具有法治文化主题教育、法律咨询等多种功能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将40个东方书报亭打造成“法治文化展示亭”;积极组织参加市“枫林韵”法治文化剪纸作品征集评展活动,共有9幅作品分获一、二、三等奖和入围奖,并获得优秀组织奖;在《报》制作“以案说法”专版10期;各司法所通过“普法凉扇”、法律讲座等种形式多样开展普法宣传,将法治理念渗透到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
二、完善调解网络、优化调解模式、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大调解”工作
今年1-11月,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15101件,调解成功率达99%以上,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11768份,调处群体性纠纷74件,调解案件数量同比增长10.3%,无一例被投诉,也未发生因调解不成功导致矛盾激化的情况,取得较好的实效。组织开展“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按照市局《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下发《关于在区司法行政系统参与组团式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的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大排查、大调解”工作,通过司法局、司法所、村居三级体系,实现对各基层团组的业务指导和信息交流,并认真做好十期间社会矛盾排摸和调处,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共排查矛盾纠纷1523起,化解矛盾纠纷1454起,移交其他部门69起。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区局成立了创建“五好司法所”工作领导小组,分别推荐上报新桥司法所和泗泾司法所分别参加司法部“五好”司法所和市示范性司法所的评选;制定下发《关于开展“争当人民调解工作能手”活动的实施方案》,在系统内开展人民调解能手评比表彰活动;举办了区首期初任人民调解员培训班,提高了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按照区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在全区15个街镇公安派出所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派出所工作室”,建立了“公调对接”机制。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区层面,成立了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街镇层面,泗泾镇在大型社区成立了“大调委”,洞泾镇在物业公司成立“物业调委会”,新浜镇在工业区成立了“工业园区调委会”;开展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五周年座谈会,进一步加强了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协作;大调解工作被列为区政府重点工作之一,区委办《动态》以《完善机制、创新管理,区司法局努力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予以专刊报道。今年1—11月,受理区法院民事纠纷委托人民调解5284件,调解成功2943件;受理区公安交警支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委托人民调解6945件,成功6184件,涉及金额7532万余元;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191件,成功392件;受理医患纠纷案件120件,成功调处84件,涉及金额560余万元;受理轻伤害案件(含轻微伤)委托人民调解共受理137件,成功137件;受理治安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共受理158件,成功158件。
三、严格执法,以降低重新犯罪率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基础性工作
截止11月底,全区社区矫正对象共448人(其中管制0人、缓刑362人、假释39人、暂予监外执行14人、剥权33人),全年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27%,与去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低于市规定的不超过1%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积极组织司法专职干部和社工进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专业知识培训,及时召开公安、检察和法院等司法联席会议,共同商讨有关衔接机制、矫正宣告、集中教育、社区服务、考核奖惩等执法工作,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各项工作。搭建社区矫正执法平台。“区社区矫正中心”于2012年11月16日揭牌,中心建筑面积为500多平方米,内设有报告室、宣告室、检警室、电子监控室、教育培训室、个别教育室、心理咨询室、心理测评室、心理诊疗室、值班室等11个功能。全面推进个别化矫正工作。2012年我区的个别化矫正扩大到今年所有新纳入社区矫正的社区服刑人员,提高社区矫正的质量和效果;运用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落实了手机、电子脚铐定位监管,目前已经对48名社区矫正人员实现24小时手机实时监控,对2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电子脚铐监控,建起了一道虚拟的电子围墙,有效提高了监管的效率与质量;有针对性地建立个别矫正方案,以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合、劳动教育与思想教育相结、课堂教育与互动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社区矫正的日常教育工作。
四、加强管理、健全制度、落实措施,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力度
截止11月底,全区刑释解教人员1632人(其中刑释1332人、解教300人)。重新犯罪率为0.63%,同比下降0.3%,低于全市1.05%的平均水平。海之星帮扶中心(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被评为市“市级示范基地”;新桥镇刑释解教人员郑志连舍己救人的事迹被刊登在3月1日《新闻晚报》,2012年被市区政法委授予“见义勇为”光荣称号;安置帮教工作经验做法被中央安帮办简报刊发。加强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建立了以政府投入为主的“中途之家”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与海之星帮扶中心(中途之家)形成补互态势,同时在15个街镇全面建立“四位一体”安置帮教工作站。创新安置帮教管理模式。积极探索需求导向性帮教工作模式,完成2012年“以民生需求为导向创新特殊对象未成年子女关爱模式”课题的调研,有效提升安置帮教工作专业化水平;积极探索适合非沪籍刑释解教人员特点的帮教工作模式,建立完善在松非沪籍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数据库,在初步实现非沪籍刑释解教人员“来去有登记,驻留有反映,帮教有措施,重犯有线索”的基础上,形成了“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应纳入城市和社会综合管理大联动机制”的调研报告。落实安置帮教相关措施。积极组织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开展对“未成年子女”的关爱行动,5年来,全区参加“关爱行动”“一对一”等工作的志愿者拥有122人,得到学业辅助的未成年人53人,得到爱心助学款的有37人,得到生活困难救助金的有85人,得到心理咨询的有27人,得到就业指导的有27人;完善监所内外衔接帮教措施,组织志愿者赴有关监狱对籍服刑人员进行帮教,共走访11所监狱,累计帮教人数达71人;与区财政局共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经费保障和使用管理的通知》沪松财[2012]86号,保障安置帮教工作经费;组织召开区安置帮教协调小组会议,制定方案、认真落实,切实做好了十期间对两类人员的稳控工作。
2013年工作思路
一、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优化法治环境上再上新台阶
深化“法律六进”。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村居干部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强化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培育“法律六进”示范品牌;做好重要节点和“六五”中期检查各项工作。精心培育法治文化。加强阵地和窗口建设,完善法治主题公园、法治主题广场等基地建设;拓展网络等新兴媒体法制宣传教育平台;组织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展评活动,努力构建“大法宣”工作格局。深入推进法治创建。以“法治城区”创建为龙头,健全机制,找准定位,确立抓手,围绕法治城区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评估指标,继续运用项目化、案例化、课题化的工作模式,着力提升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巩固大调解工作体系,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再上新台阶
扎实推进“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树立“防重于调”的理念,健全和完善参与“组团式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继续发挥组团式推动“大排查、大调处”的独特作用,严守排查解决矛盾占总矛盾30%的底线,切实有效提高矛盾纠纷分析研判的深度和水平,全力夯实社会稳定基础。进一步发挥“大调解”工作机制作用。以“区人民调解协会”换届为契机,在社会上广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将热心支持、积极号召人民调解工作的各界人士吸收协会领导机构,为人民调解事业可持续发展奠定组织基础。加强与相关行业、领域的协调沟通,进一步增强“大调解”机制的覆盖能力,加大宣传,打造专业调解特色品牌。大力加强司法所建设。立足“两者一平台”功能,深入分析司法所建设面临的现实问题,正视司法所发展的不平衡现状,按照哪里有不足补哪里,不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积极与地方党委政府沟通,在基本配齐司法所专编人员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辅助人员的配备。加强督导,促进全区司法所均衡发展,继续开展争创“五好”所和示范所活动。
三、推进安帮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在减少重新犯罪上再上新台阶
着力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提升队伍执法能力,认真贯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加强对司法专职干部和社工的业务培训和履职情况的考核;发挥执法平台作用,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中心各项管理制度,细化社区矫正中心各功能室的工作流程;严格监管矫正要求,进一步完善手机定位和电子脚铐等监控措施,落实对社区服刑人员监控的实效性,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完善司法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共同做好社区矫正日常和司法奖惩工作。进一步打响安置帮教工作品牌。贯彻“六必”要求,进一步完善监所内外衔接帮教措施,继续做好与地区看守所帮教的试点工作;坚持需求导向,发挥“四位一体”工作站的作用,妥善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民生问题,以组团式服务的形式,深入基层及时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实际困难;积极开拓创新,继续开展在松非沪籍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探索建立有特色的帮教模式;落实关爱帮扶,发挥协会作用,加强志愿者培训和管理,推进“中途之家”建设,深化特殊对象未成年子女“关爱活动”。
四、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在提升法律服务公信力上再上新台阶
切实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着力推进律师行业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对律师行业的执业监管,促进行业自律;搭建平台,深化与华政经济法学院的战略合作,助推律师事务所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建设;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区《关于进一步发挥律师在法治政府、法制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的实施意见》,着力推进律师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扩大政府购买服务领域,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巩固公证文明行业创建成果,加强队伍建设,深化公证文化建设,强化窗口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拓展公证服务的新领域,确保公证质量。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加强与区公安、检察、法院的工作沟通和协调,完善本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协作机制,推进本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有序、深入开展;健全便民服务长效机制,组织开展“让群众满意”服务活动,努力实现“三个做到”:接待服务做到热情周到、受理审批做到便捷高效、案件办理做到规范达标,实现“三个无”:服务时间无盲区、服务设施无障碍、服务工作无差错;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的群众满意率。注重法律援助质量管理,探索建立法律援助案件受理风险评估机制、案件办理动态监控机制和案件质量专家评估机制。严格遵守接待、受理、审查、指派、办理各个环节的服务标准,加强庭审旁听、卷宗检查和回访受援人等工作,健全完善受援人投诉整改反馈机制,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试行法援工作站联络员培训机制,组织好教育培训工作;开展争创“12348”专线“优秀接答岗”和“优秀接答员”、“窗口服务明星”等岗位练兵和业务技能竞赛活动,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发挥法律援助维稳职能,围绕党委、政府关注的社会问题,认真做好舆情分析工作,及时发现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积极做好新形势下的法律援助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强基础,提升基层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水平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浙委办〔20*〕79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市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市委办〔2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过各方努力,出台了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拱委办〔20*〕122号)文件,注重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业务能力和队伍建设,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
(一)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从4月份,开展了为期二个月的全区司法所建设调研活动,全面深入了解当前我区司法所的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为司法所各项指标达到省发改委“十一五”规划要求打下坚实基础。同时6月份拨出专项经费30万元为全区司法所统一配备电脑、打印机、DV摄像机、录音笔等基础设施,增强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和工作活力。及时向区领导汇报上级关于司法所建设的指示精神,与有关单位积极协调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的具体方案和措施,经过各方努力,出台了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的文件。
(二)加强司法所业务能力建设。注重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工作指导等方式,加强司法所人员业务培训。针对司法所工作数据统计、信息报道、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的规范运作,引导和教育司法所工作人员掌握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不断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结合市司法局《关于配合处理突出问题及化解群体性不稳定因素的通知》(杭司〔20*〕74号文件),充分发挥司法所工作职能和工作优势,组织镇、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学习“奥运”安全知识以及省、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的精神,提升司法所工作人员在重大节日会议期间尤其是奥运期间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三)加强对司法所的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发挥基层司法所的职能优势,落实工作目标,考核工作业绩,区局根据《杭州市区、县(市)司法局20*年度工作目标考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相关文件,针对基础工作、重点工作制定指标,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台帐、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考核,查漏补缺的同时,着力解决司法所面临的实际问题和困难,积极为司法所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按照市司法局《关于统一办理司法所工作人员工作证的通知》(杭司办[20*]8号)的要求,核实工作人员信息,统一拍照,办理工作证件,规范全区司法所队伍管理,促进更好的履行工作职责。一年来,全区司法所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共293起,成功290起,为基层政府提出司法建议25条,被采纳21条,协助制定规范性文件7条,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103次,参与严打整治及专项治理活动3303人次,没有因调处不当而引发激化事件和非正常死亡事件。
二、重实效,不断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新发展
认真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浙委办〔20*〕106号)和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保障民生五年行动计划>(20*-2012)的通知》(浙司〔20*〕74号)文件精神,发展“枫桥经验”,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能力建设为重点,健全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建设,进一步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涌现了一大批敢于负责,勇于实践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小河街道、湖墅街道仓基社区获得杭州市先进调委会称号,何坚新等五位同志获得杭州市先进人民调解员的称号,沃建孟等三位同志获得杭州市指导人民调解先进个人的荣誉,
(一)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调。一是坚持排查与调处相结合。20*年,全区排查矛盾纠纷2417起,成功调处2394起,成功率为99%。同时排查调处重大疑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共123起,成功86起,成功率70%,防止群体性上访6起271人次,防止群众性械斗3起61人次。二是注重常规与重点相结合。在坚持每季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和人民调解“四季保平安”活动,同时做到常规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针对奥运圣火杭州传递以及8月份在北京召开的奥运会,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工作,向全区镇、街道司法所下发了《关于做好奥运会‘圣火’传递(杭州段)和奥运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维护基层稳定的通知》(拱司〔20*〕8号),明确重点排查事项和重点稳控对象,规定工作步骤和落实相关责任。
(二)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一是结合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通知》,积极抓好200人以上企业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截止到20*年底,全区200人以上企业建立调委会达到80%以上,列全市首位。二是积极拓展外来人口调委会建设。今年在原有5家流动人口调委会基础上,结合镇(街道)辖区内工作实际和工作特点,因地制宜新增设立了小河街道流动人口调解委员会。截止到目前,全区已建人民调解组织276个,从街道(镇)到社区(村),从企(事)业到院校,逐步形成了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区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三)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素质是人民调解工作质量、效果以及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一是按照“明确分工,按级培训”的原则,全区各级调委会通过各种形式逐级开展业务培训。6月份小河街道举办调解干部业务培训班,组织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及社区调委会负责人近40人学习《劳动合同法》相关知识。7月份,局长朱凌、副局长张荣全及基层科,司法所工作人员赴上海杨浦区、浦东新区考察人民调解以及社区矫正心理矫正工作室。11月11日至13日,开展为期三天的全区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全区十个镇街道和86个村社区调委会工作人员以及企业事业单位调委会110人参加培训。二是依托人民调解法院工作室,建立人民调解员培训长效工作机制,下发《关于印发各镇(街道)人民调解员到法院培训实习计划的通知》(拱司〔20*〕2号)文件,安排学习内容,规定时间表。作为全省首创的基层人民调解指导刊物——《人民调解指导》,为基层276个调委会和1500多名调解员提供了互相交流、信息共享的平台,架起了法院、司法行政联系和指导人民调解的桥梁和纽带,为我区人民调解的宣传活动提供了窗口和载体。
三、谋发展,不断拓展人民调解新领域
结合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实施“人民调解质量工程”的意见》(浙司办〔20*〕49号)文件精神,时值“枫桥经验”四十五周年,抓住机遇,在当前人民调解工作蓬勃发展时期,积极拓展调整工作领域,完善调解工作机制,巩固和完善人民调解工作取得的成绩。
(一)人民调解与民事审判良性互动工作模式影响力不断扩大。截止到年底,人民调解工作室共调处各类纠纷共416起,成功161起,共涉及标的3409万元。今年以来分别接待了来自宁波象山、衢州、海宁、临海、桐乡、山东等地方的二十余家司法行政部门和法院的调研学习活动,并与江苏、乌鲁木齐等地区的司法行政部门进行电话和网上交流。同时,注重经验总结和实证研究,形成调研文章《人民调解与民事立案审判良性互动的实践与探索》,刊登于《人民调解》、《东方法苑》、《杭州法学》、《杭州综治通讯》、《社会矛盾多元化解决机制理论与实践》等多种刊物,并入选杭州市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主题论坛优秀奖,被省厅认定为“对人民调解改革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授予“突出成绩”奖,赢得了省内外司法行政同行的一致好评。今年5月,这一做法入选“20*杭州市生活品质十大现象之一”。《拱墅区人民调解实证调查与思考》获得杭州市司法行政系统20*年度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以及区开放式调研优秀文章一等奖。
(二)流动人口调委会不断深化。加强流动人口调委会的业务指导工作,积极对外宣传流动人口调委会的功能和优势,不断扩大外来人口调委会的影响力和覆盖范围。截至到11月,上塘街道皋亭、瓜山、蔡马、七古登社区和祥符镇新文村、小河街道等6个流动人员人民调解委员会和10个流动人员调解工作窗口,在当地外来人员聚集地产生一定影响力和公信力。
(三)积极探索上访化解机制。人民调解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探索上访化解机制。如康桥镇做好“五个到位”处理上访纠纷及,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矛盾排查到位、防控措施到位、上下互动到位”。再如拱宸桥街道采取“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方法,加强重点人员的盯防稳控工作。以上做法在实际处理涉及城市拆迁、旧城改造以及环境污染等纠纷引发的上访事件中作用明显。
四、抓落实,“双正”工作进展顺利
20*年在认真贯彻落实杭州市社区矫正暨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20*年杭州市社区矫正和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要点>的通知》(杭矫委[20*]1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充分运用三级组织网络,及时掌握双正人员的思想生活工作动态,加强排查工作,防止脱管、漏管以及重新犯罪。同时,创新工作载体,增强帮教工作的有效性。
(一)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我区各级帮教安置和社区矫正组织对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以及矫正对象的帮教矫正工作采用“四个定”的工作方法,即定帮教矫正小组和人员,对帮教矫正对象定措施、定方法、定制度,使帮教矫正对象不失控、不脱管、不重新违法犯罪。同时,不定期找帮教矫正对象进行座谈,及时了解其本人思想,查看表现情况,并帮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做到及时帮其心,扶其志,正其人。截至11月30日,我区共有归正人员475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422人,当年回归112人;解除劳教人员53人,当年回归17人。安置归正人员445人,安置率93.7%。现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201人,其中缓刑133人,假释30人,暂予监外执行6人,剥夺政治权利32人,当年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02名,期满解矫80名,迁出13名,当年没有矫正对象再犯新罪。
(二)开展定向监测调查。我们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的方式,对2003年度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情况进行了定向监测调查。通过调查核实,做到应查尽查、应详尽详,被查的人员的各项内容和资料完整,保证了检测调查的结果比较真实和完整。
(三)增强排查力度。针对奥运特定时期,下发了《关于做好奥运会‘圣火’传递(杭州段)和奥运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维护基层稳定的通知》(拱司[20*]8号)文件,要求各镇(街道)司法所在奥运火炬传递和奥运会期间,做好“双正”人员每月一次的排查工作,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对于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归正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认真开展面对面的帮教,掌握他们的日常情况和思想动态,采取了“定人定责”等帮教措施,加大帮教力度,力争不脱管、不漏管。
1.着眼于服务第一要务,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努力提供优质服务。
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法律服务为人民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职能作用。一是围绕“重点”工作,承担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整合律师、公证、调解等资源,积极宣传城市建设和拆迁安置工作的政策,规范拆迁行为,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拆迁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今年以来,共参与县领导接待12次,参与解决政府重点工程建设和社会治安突发事件4起。二是积极办理各类公证案件,有效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今年以来,共办理公证案件587件,其中涉外公证168件、涉港澳台公证8件。三是积极推进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今年2月,我局整合资源,建立了法律服务中心,采用“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服务模式,开设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服务等窗口,建立残疾人无障碍通道,服务群众办事。推行各项便民利民服务新举措,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使法律服务中心成为司法行政更好地服务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律服务重要窗口阵地。我局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运行迄今已有九个来月了,据统计,日前分流人民调解纠纷案件54件,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17件(其中刑事辩护41件、民事158件,公证援助18件),接待法律咨询579人次,咨询引导有偿法律服务200件(其中律师法律服务109件、公证服务87件、司法鉴定4件),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78份,接待社区矫正咨询服务37人次、安置帮教咨询服务33人次。法律服务中心在群众中的影响逐步扩大。四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法律顾问制度。为全县169个行政村和7个社区配备法律顾问,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实现关口前移,降低法律风险。五是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积极推行“一站式”法律援助模式,发展完善法律援助“一小时服务圈”。规范法律援助申请制度,简化审查程序,将特困企业职工、返乡农民工、生活困难的被征地农民以及新失业人员等纳入重点援助范围。继续关注玩具企业民工讨薪讨债以及企业向公民个人借款引发的纠纷,及时给予群众最大限度的法律帮助。今年以来,共承办案件217件,其中民事176件,刑事41件,公证援助18件。
2.着眼于促进社会和谐,加强人民调解和星级司法所创建工作,夯实“第一道防线”根基。一是抓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结合“两排查一促进”活动,以开展“十佳人民调解能手”和人民调解“十大”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今年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552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30.9%,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530件,调解成功率为98.6%;涉及当事人3489人,协议涉及金额1776.39万元,预防纠纷829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1件1人,防止民转刑12件30人,防止群体性上访10件112人,防止群体性械斗4件29人。二是全力做好人民调解员的分级培训工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我局自5月11日举办的人民调解业务知识培训班开始到10月底,全县各行业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及10个乡镇(街道)、村居(社区)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员763人都进行了分级培训,培训班全部由经验丰富的法官、律师、基层科工作人员讲解。授课内容分别为《人民调解法》和贴近农村、农民生活的常用法律法规,以及《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制作,同时深入细致地培训了调解的原则、方法、程序、步骤、技巧及注意事项等几个方面内容。今年的培训班打破了以往的纯理论教育形式,注重联系人民调解的工作实际,抓住薄弱环节重点讲解。培训内容深入浅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案例分析及讲解贴近实际,操作运用性强。在培训过程中,我们先后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三是开展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根据上级要求,明确司法所组织、队伍、业务、基础设施建设和内部管理工作目标任务,明确责任,整合资源,加强协作,多沟通,多汇报,多争取,实现司法所基础设施标准化、队伍建设专业化、业务工作法制化、所务管理正规化。今年,司法所被省厅评为四星级司法所。
3.着眼于维护社会稳定,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降低重新犯罪率。截止目前,全年共接收72名,解矫65名,现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49名,其中缓刑120名,假释11名,暂予监外执行3名,剥夺政治权利15名。重新犯罪1人,重新犯罪率0.46%,在册刑释解教人员549人,重新犯罪7人,重新犯罪率1.3%。主要通过以下措施做好此项工作:一是全面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矫正对象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全过程监管措施,使日常监管和服务机制更加到位,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成效。同时要全面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提高社区矫正对象在今后改造中的思想觉悟和法律素质,端正矫正态度。二是开展“社区矫正基层组织队伍建设年”活动,狠抓执法队伍、社区矫正工作者、社会志愿者三支队伍建设,按照20:1配备协管员,1:1配备志愿者,社区矫正监督考察小组不少于3名成员的要求落实队伍,提升队伍工作能力和素质。三是切实加强行政村、社区、企业社区矫正工作站的建设。积极依托和整合“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等社会管理创新载体,以及村(社区)综治工作站、治保调解组织和乡村(社区)法律顾问等各类资源,扎实推进村(社区)帮教工作站建设,努力将社区矫正人员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社会适应性帮扶等工作的触角延伸到基层第一线,协助司法所做好社区矫正日常工作,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减少社区矫正人员脱管失控和再犯罪。四是全面排查社区矫正对象。以开展“六查五包四化解”活动为载体,结合5.22事件,加强重点对象、危险分子的排摸力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拿的出;落实重点对象的管控措施,内紧外松,不离视线,把责任分级落实到村、到点、到人,因人设教,“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通过“读心教育”,确保再犯罪现象控制在可控范围;要宽严相济,温暖帮矫,更多关心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的生产生活情况,增进感情联络,通过帮助解决子女就学、就业安置、落实低保、民政救济等形式开展“感化式”帮教;强化与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的“无缝对接”,避免在人员交接的重要环节出现“脱漏管”;重视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的“一人一档”规范管理工作,全面记录、更新各项管教措施,做到有卷可查。五是为了做好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及时出台了《县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
4.着眼于推进依法治县,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化法制宣传效果。一是深化“法律六进”,创新载体,全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主题活动。我局成立的普法小分队,积极深入机关、企业、学校、乡村,为他们送去最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在今年3月,我县在全市建立了首家纳税人学校,县160多名企业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以及个体工商户代表等走进县国税局接受了“国税抵扣”、“税收法规”、“电子申报缴税”等方面的税务、法律知识培训,并面对面与国税干部进行咨询和交流;4月份,我县举办了全县人民调解员培训班,有针对性地宣讲调解法,提高了调解人员面对各种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方法和技巧;5月份,组织全县中小学开展以创“平安校园”为主题教育的演讲比赛,提高了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使他们掌握了必要的交通安全、饮食安全、消防安全和防范意外伤害等方面的技能,增强了学生自救互救的能力,为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7月份,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办法学讲座,邀请大学夏立安教授讲授《社会管理创新与法制保障》,县、部门、乡镇、街道领导共200余人听取了讲座。同时今年还积极部署开展了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省《统计法》和《省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知识竞赛、金融法律知识竞赛、“开展普法宣传,推进法治”摄影书画比赛等活动。在“开展普法宣传,推进法治”摄影书画比赛活动中我县选送50余张(幅)书画、照片参加比赛并取得优良成绩,获得优秀组织奖,获摄影类三等奖一人、优胜奖一人,获书法类优胜奖一人,获绘画类三等奖一人、优胜奖六人。二是“民主法治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加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指导,提升创建工作质量,做好省级、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推荐申报工作。现凤凰山街道柘园村被新命名为市级民主法治村,紧水滩镇金水坑村推荐申报省级民主法治村。11月,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考核组莅临该村检查考核后予以高度肯定。积极部署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促进企业依法管理、依法经营、诚信守法,优化市场经济环境,有效保障企业健康发展。今年,我县衡大木业有限公司被评为为市“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截止目前,全县共创建县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29个,达标率73.71%,创建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28个,省级民主法治村5个。创建市级“诚信守法企业”3个。三是积极开展“普法农家院”创建试点工作,营造浓厚的法律氛围。今年我局认真按照《关于开展市“普法农家院”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开展“普法农家院”创建有关工作,充分利用和整合农村文化示范户、农家书屋、农家乐、村级组织现有办公活动场所等资源,配置书报架、书桌、电视、多媒体、法制宣传栏等必要的普法设施,在农村建立自主管理,以普及法律为目的的公益性法律服务设施,努力改善农村法治环境,努力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法律需求,使人们在休闲娱乐中感受法治的氛围,达到寓教于乐的目的。现已初步完成了枫树湾等三家“普法农家院”创建工作。
5.着眼于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建立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提高行政效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组织律师为县委、县政府重大事项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促进领导决策的科学化和法制化。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对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配套制度,严格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全年无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件发生。
6.着眼于队伍建设,全方位开展三项活动。
一是全方位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谋求司法行政工作新突破。为落实县“思变思进思发展,创业创新创一流”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今年3月份,组织局中层干部赴长兴学习考察,在学习考察中开阔眼界,以长兴司法局为标杆,全方位查找自身思想观念、作风状态、方法措施、工作成效等方面的差距,深刻认识自身不足与差距,通过召开中心组学习会、干部学习会、座谈会和讨论会等多种形式,明确学习的目标和方向,明确改进的方向、方式、方法。出台了《县关于司法行政服务“奋战之年”的若干意见》,弘扬“冲、拼、抢、闯”的精神,把大讨论活动的成效落实到更好地为促进民生问题解决服务上。
二是全方位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努力增强司法行政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出台了《县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及时进行了动员部署,重点抓好干警集中开展大学习活动,组织广大干警进行集中系统学习,深刻领会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和要求,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干警队伍的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
三是全方位开展“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密切党群关系。按照《“进村入户大走访”活动》实施方案(云农办【2013】4号)和《组织开展“两排查一促进”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云综委【2013】2号)两份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我局广泛深系点紧水滩镇乌弄坑村、渡蛟村进行走访。通过采取入户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方针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职能职责,下发《农户基本情况反馈表》了解民情民意。积极为村集体项目联系部门争取项目支持,为渡蛟村解决了几年来村干部想解决而一直未能得到有效解决的村民自来水管网整体改造工程以及茶叶基地水利喷灌工程项目的资金问题;帮助乌弄坑村解决B类灾害区避灾中心建设的资金缺口问题,帮助解决了该村归正人员暴力精神病患者叶宗呈困难户的司法救助资金,一定程度上稳定了民心,赢得了群众的好评。同时我们还开展“两排查一促进”活动,结合司法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把走访与排查矛盾纠纷结合起来,与刑释解教及社区矫正对象调查摸底工作结合起来,与完善村级民调组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组织等结合起来,逐户走访,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共排查矛盾纠纷869件,成功调处848件。通过活动,不仅排查了一批农村不稳定因素,化解了一批社会矛盾纠纷,而且推动了当前农业农村各项工作的落实,转变了机关工作方式,密切了党群关系。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1.社区矫正监管基础工作比较薄弱。虽然目前我们已经建立公、检、法、司情况通报、矫正工作站与乡镇司法所情况通报、矫正工作站与派出所核查核对等制度,但在具体工作还存在制度执行难到位、衔接不及时等问题。社区矫正中心和4个直属所承担了全县4个街道6个乡镇乡镇矫正对象的监管任务,工作压力大。
2.调解工作面临更多更大的考验和挑战。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力量薄弱,农村调解员普遍存在年龄老化、文化水平低的状况,难以保证矛盾纠纷得到及时高效的调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调机制还不够完善,调解衔接面过窄、信息渠道不畅通等问题依然存在。指导协作机制不够健全,调解经费保障不足,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
3.司法行政队伍的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几年,我局人员调动频繁,专业人员紧缺局面尚未得以解决。县公证处、县法律援助中心具有法律执业资格的公务员、法援律师均为1人,其余为临时聘用人员。我县只有一家律师事务所,2003年成立时,合伙人三人,2006年一合伙人退伙,即将导致律所不符合设立条件,只得到外县邀请一执业律师参加合伙,才予以维持。几年来,执业律师总数只增加一人,律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一直还限于传统的诉讼业务。现有人员状况不利于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队伍的稳定,不足以保证所有案件得到及时高效的办理,也不能满足建立乡村、企业法律顾问的需要。
4.经费紧张,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作的开展。
(三)2013年工作要点
1.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重点加强人民调解能力建设,充实调解员队伍。加强与卫生、环保、城建、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加快专业调委会建设,有效化解劳资、医患、交通事故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做好诉调衔接工作,预防民转刑案件发生,避免和减少群众集体上访。
2.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建立有效的社区矫正社会监督、管理、教育、矫治机制,强化社会教育改造罪犯的功能。加大走访力度,通过教育学习、心理咨询等方式增强矫正效果。逐步建立完善罪犯劳教人员刑释解教时狱(所)内外“无缝连接”机制和帮教机制,切实做好归正人员帮教延伸工作,适时组织探监,最大限度减少重新犯罪。
一、健全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我局党政班子高度重视维稳工作,把维稳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行政、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一是调整充实了由局长任组长,各股室、中心、司法所负责人为成员的XX县司法局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二是认真贯彻落实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各自职责。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和全局干部职工会,对维稳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加强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力度,确保维稳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重视学习贯彻,增强责任意识
我局坚持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集中学习和干部自学的学习制度,制定了《XX县司法局2020年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和《XX县司法局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充分利用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司法所例会、司法行政会等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维护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全体干部职工的头脑,营造稳定工作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号召全体干部职工积极为我县的社会稳定工作作出不懈的努力。
三、健全规章制度,保障措施有力
一是及时对全局干部职工传达各级关于维稳工作的会议精神和要求,宣布工作纪律,印发宣传资料,宣传相关知识;二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对重点部位、重点对象、重大事件的防范制度、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不断提高物防、人防和技防水平;三是结合司法行政职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积极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加大了对人力、物力和经费等方面的保障力度,确保维稳工作收到明显效果。
四、认真履职尽责,维护社会稳定
(一)强化纠纷化解。依托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坚持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调处和报告工作,并及时向县维稳办、县委政法委报告。截止目前,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XX起,成功化解XX起,调解成功率达99%以上,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抓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切实强化队伍保障、日常管理、平台运用、活动带动、走访排查。今年以来,全县接收社区服刑人员XX人,解除XX人,接受委托办理审前社会调查评估XX件,现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XX人,未发生重大恶性案件;接收刑释人员XX名,帮教率为100%,安置率为100%,目前在册刑满释放人员共XX人,无重新犯罪发生。
司法人员个人工作总结范文一
在过去的上半年中,高家司法所在区司法局和街道的双重领导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职能,使我辖区的司法行政工作有了新业绩、新成效,为高家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司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强素质,注重业务知识学习。
为了提高社区司法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促进对政策法规的理解,高家司法所坚持每月组织学习业务知识,学习先进的工作经验,通过学习,使基层司法工作人员明确了法律知识、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近期工作任务,同时也促进了各社区工作人员之间的交流和沟通。
二、树形象,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我们根据高家的实际情况,按照我区“xx”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开展开展普法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条幅、板报、宣传栏宣传《水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司法所于6月1日在大街举办了以“珍爱生命、远离”为主题的禁毒宣传活动。在救助贫困母亲、关爱女孩等宣传活动中我们都能发挥职能优势,为9名弱势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年初以来,高家司法所的普法博客充分发挥了普法宣传作用,我们按时更新博客内容,上传工作动态,并及时回复居民的咨询,这种普及面广,互动性强的普法方式得到了社区居民的认可,在大庆电台百湖之声栏目和区电视台龙凤新中做了专题报道。
三、 抓基础,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我们始终把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司法所工作的重点,全面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我所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每月召开矛盾纠纷分析例会,提高调解员对纠纷的调处能力。根据市司法局的统一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纠纷调解报表,并做到及时、准确上报调处情况。上半年,司法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6次深入到各社区进行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排查受理各类民事纠纷64件,调解成功62件,其中邻里纠纷43件,婚姻家庭纠纷20件,劳务纠纷1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有力地维护了高家辖区的和谐稳定。
四、有重点,落实“六调联动”工作机制。
按照区委政法委和区司法局的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六调联动”体系,落实“三横三纵”调解工作运行模式,推动联动调解机制向社区延伸。
一是强化意识。3月23日,司法所组织辖区人民调解员、社区民警、调访信息员和义务巡逻队成员,成立了综合调处室,制定了综合调处工作例会制度,即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综合调解工作会议,由司法所主持召开,及时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通过宣传、讲解,每个成员都充分认识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了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形成网络。通过居民推选出20名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社区居民担当义务调解员,成立了“远亲不如近邻”群众调解队,负责各社区的矛盾纠纷调解、上报工作。3月16日,卧里屯司法所邀请群众调解队的义务调解员、社区警务五队队长、街道妇联主席及社区调委会主任召开“群众调解之家”座谈会。群众调解队建在社区,有利于紧密配合社区调委会、司法所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居民纠纷,维护辖区稳定。
三是联合调解。高家司法所与高家分局社区警务五队、六队、街道综治办、社区居委会、群众义务调解队联合建立综合调处室,实施“整合资源、构建平台、完善机制、做实基础”的工作模式。社区民警接到报案后告知司法所,在综合调处室共同调解。3月26日,综合调处室调解的张某与蒋某因争夺房产引发的婚姻家庭纠纷,得到了新闻媒体的关注,并在大庆电视台的大城小事栏目中跟踪报道了联合调解的全过程。
五、明底数,做好释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于今年6月份对辖区回归的刑释人员和解教人员进行了一次全面摸底排查工作。对他们的安置情况及去向进行了了解掌握。在此期间,我辖区有刑满释放人员4人,解除劳教人员2人。在排查过程中,对每一个刑释解教人员建立了档案,建立了帮教对子。高家司法所对每一位帮教对象都做了帮教记录,每两个月对安置帮教对象进行跟踪了解情况,暂时无法直接了解到的,通过社区干部和家属了解,全面掌握帮教人员的工作、生活、思想动态。做到对每一位刑释解教人员“有人问、有人管、有人关心”。
司法人员个人工作总结范文二
自20xx年来,在县司法局、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地做好我镇司法工作,努力完成上级交办各项工作任务。现将近三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努力工作,恪尽职守
1、完成本职工作
(一)是人民调解工作。按照工作分工,我负责三管区的人民调解工作,我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坚持配合行政村每周排查一次、镇综治办每半月排查一次的工作制度,并形成制度化、经常化。使绝大部分矛盾纠纷都及时化解在基层,三年来总共调解各类纠纷29起,为平安云湖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是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按照县司法局的工作要求,在信息规范化建设中,进一步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重新排摸和信息核对。管理全镇社区矫正人员11人次,现有矫正人员10人,已解除矫正1人,无一重新犯罪。管理刑释解教人员64人次,现帮教64人,并对所有人员逐一建档立卡进行安置帮教,帮教率为100%。
(三)是其他司法行政工作。配合其他同志搞好法制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势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农村法制宣传月、青少年法制宣传周、“12。4”宣传日以及自己是烟山中学法制副校长的身份,积极宣传各类的法律、法规知识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知识,为各中小学学生上法制课至少10场次,受教育人员1200多人,解答法律咨询50余人次,提高了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20xx年荣获 “五五普法”先进个人。
2、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
根据工作要求,政府每年都会有各种中心工作和紧急事件,我会按要求及时完成。完成常规中心工作,按要求做好每年防汛抗旱救护火工作和换届选举有关工作;积极参加突发事件,如20xx年亿德煤矿事件,良湖杀人事件等等。
3、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20xx年,努力完成县局交办的云湖桥镇寒婆村王自桃同志就其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向县级有关机关上访事件等。配合所长和其他同志完成每年的法律援助任务,协办公证事项等。
二、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学习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就必须坚持不懈地抓好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司法所从事的工作中,大多是有知识政策层次的工作,既有政策性很强的基层行政工作,也有原则性很强的基层司法服务工作,工作所系,均要坚持不断学习。因此,自己除了认真完成安排的学习任务外,平时还挤出时间坚持自学,重点学习了党的十七大报告,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决议,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我也认真学习了《宪法》、《人民调解法》、《土地法》等与基层工作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等。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把学习得到的认识与工作实践相结合,从而也使自己提高了认识高度和档次,清晰了工作思路和政治思维。三年中,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以及参加专题培训班,不同形式的学习使我受益匪浅,让我尝到了学习的甜头,也让我实实在在感受到了坚持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三、公正廉洁,忠诚为民
在司法行政执法和日常工作中,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对人对事,从不向服务对象索拉卡要,热情服务。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加强自我教育,增强自律意识,努力改造主观世界,坚持廉洁从政。认真学习《廉政准则》,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严守做人、处事道德底线,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时注意树立良好地公务人员形象。
司法人员个人工作总结范文三
x年,**镇司法所在区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上级的各阶段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化措施,全面落实,不断加强创新力度,不断拓展业务范围,各项业务工作均取得可喜成绩。
一、完善资料,规范档案管理
我所今年上半年狠抓了业务资料的规范化建设,专门调整了业务档案柜,重新购置了高规格档案盒,全部更新了统一的档案标签,将司法行政、人民调解、矛盾排查、安置帮教、普法宣传、综合治理、日常工作各类文件、资料、台帐、记录、卷宗分门别类,整理归档。做到了存放齐全,管理有序,格式统一,登记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基本上达到了规范化、经常化的要求。
二、定期排查,促进调解工作
按照矛排工作“排查得早,发现得早,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要求,**镇司法所坚持每月25日召开一次基层矛排信息员会议,对基层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摸底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明确专人,限时调处。通过各阶段排查,全面掌握和有效调处辖区内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将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在今年上半年,我所还积极开展了基层矛排工作站的组建和“九统一”调委会的检查验收工作,促进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化开展。
全年,我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45起,调处率100%,成功率95%。
三、广泛宣传,深化法制教育
按照本镇九九普法规划的要求和区20xx年普法工作要点的安排,我镇及时制订了年度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并对照计划逐步逐项落实。继续坚持了党政干部集中学法活动,利用每周一上午例会时间,每月安排1—2次学法内容;认真组织各中小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活动,每校每学期至少上一次法制报告会,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内容;积极督促各村、社区采取壁字、专栏、会议、广播等形式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使我镇普法工作开展的既扎扎实实,又轰轰烈烈,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九、深入摸排,落实帮教措施
按照区局的部署,我所于去年九至九三个月份,分别开展了三期对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的摸底排查工作,司法所干警会同辖区派出所民警,村、社区干部深入基层,进村入户,调查了解情况,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在三期排查中,共排查刑释解教人员54名,已衔接人员36名,最大限度的防止了脱管漏管。通过排查,我所的帮教工作量成倍增加,任务繁重,为扎实做好帮教工作,我所对全体干警按区域进行了重新分工,明确了各人的职责,做到了逐人衔接,逐人立卷,定期帮教,合理安置,使帮教安置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九、齐抓共管,参予综合治理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两者密不可分,今年上半年,我所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参予制订计划、召集会议、部署工作、检查督促等各项活动。周密安排,多措并举,狠抓城区治安防范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平安建设、群防群治、安全生产、殡葬改革等专项工作,较好的发挥了自身的职能,为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全面推进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九、适时培训,增强业务素质
为逐步提高广大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我所坚持每月25日会同镇综治办召开基层治调主任会议,安排各阶段工作,穿插业务培训。去年6月份,又专门召开基层两委主任培训会议,由司法所长对综治工作、调解工作、矛排工作、帮教工作、社会矫正工作、普法工作、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讲解和辅导,使广大基层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业务素质也得到了相应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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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县委的要求,制定了《××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努力把党支部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把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骨干力量,使司法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二、积极推进“依法治县”,努力使全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根据依法治县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县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1、20**年3月18日上午,作为县综治维稳成员单位,××县司法局参加了县委政法委、县综治维稳委在××县城公园广场上举行的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此次宣传活动围绕“平安和谐稳定”的主题,突出“创建平安、人人参与;构建和谐、人人共享、维护稳定、人人有责”的内涵,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县司法局共出动宣传车辆1辆,悬挂布标两条幅,展出以“争做遵纪守法公民、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等维稳内容的宣传展板15块,向群众发放了《婚姻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普法宣传材料20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25人次,受教育群众达2500余人。宣传活动吸引了大量群众,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2、20**年3月24日上午,××县司法局和县妇联在××县城百货大楼前联合举行大型法律咨询和综治宣传活动。宣传活动通过采取悬挂横幅及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现场法律咨询解答、车辆巡回广播宣传等形式。集中宣传了《妇女权益保障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婚姻法》、《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司法局展出维护青少年、农民工、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惠民法制宣传等展板14个,现场散发宣传资料1000多份,赠送法律书籍50余册,解答法律咨询50余起。
3、20**年5月18日,由××县司法局、县文明办、县教育局联合开展的全县“律师进校园”法制宣传活动正式启动。司法局选派优秀律师从5月、11月分别给××职中、祥城镇一中、××三中、××二中、禾甸中学、米甸中学五所中学的7786名师生上法制教育课,活动以“弘扬法治、崇尚文明、爱国守法”为主题,通过此次活动,将进一步充实我县青少年法制教育队伍力量,强化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有效防控青少年的违法犯罪,为青少年的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环境。
4、20**年11月2日,由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共青团××县委联合在全县青少年中开展“学法守法用法、建设美好祖国”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一是在××四中举行“学法守法用法、建设美好祖国”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共有1600多名在校高中生参加了法律知识竞赛。二是县直各学校、单位及各普法依法治理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各地200多名学生青少年参加第六届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
5、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为全县147个人民调委会、县人大、县政协、县委政法委订阅《人民调解》156份。征订《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五五”普法教材150多册,发放到各乡镇司法所,发放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城乡规划法》等宣传资料,以及100多套法制宣传挂图。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实施,组织全县各普法单位征订《禁毒法学习读本》600本,《禁毒法学习读本》(青少年版)251本。向全县各普法单位发放《反法制读本》600本,发放《农村实用法律法规选编》500本以及各种“五五”普法资料1200份。
6、开展“五五”普法督促检查工作。20**年8月11日--13日,由县人大、县政协、县委普法办和县委依法治县办组成检查组,对全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组由县政协副主席马国芝和县人大法工委主任宝文才带队,深入到县工商局、县地税局、县经济局、县法制局、县教育局、县劳动局、县质监局、县电力公司、祥城镇和米甸镇等普法依法治理单位,重点检查了“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和办事机构建立情况、普法档案资料整理情况、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形式、措施和成效、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情况等,并对下一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打算作了了解。
7、完成政协××县七届二次会议第142号提案的答复工作。××县司法局于2月3日—13日,由局领导亲自带队,组成的调研组,深入到全县10个基层司法所对全县开展法制宣传和人民调解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认真研究了政协××县七届二次会议第142号提案,通过前期一系列周密的准备工作,对第142号提案作了认真的答复,并对岳永祥委员进行了回访,得到了提案人岳永祥委员的满意回复。
三、充分发挥司法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努力构建和谐××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情况。第一批规范化司法所云南驿、下庄、禾甸3个司法所办公楼建设工程于20**年6月23日开工,于20**年2月12日通过验收,总投资92万元。现已投入使用;第二批规范化司法(东山、普棚)所建设,立项下达建筑面积均为100平方米,我局克服困难,普棚司法所土建工程已近完工。建筑面积256平方米。东山司法所办公楼建设工程于20**年20日开工建设,20**年10月14日通过竣工验收,建筑面积210.56平方米,累计投资53.61万元;第三批规范化司法所(鹿鸣、米甸、刘厂、沙龙)四个司法所,建设用地已经协调到位,其中鹿鸣和米甸司法所已经用地勘验并进行图纸设计阶段。
2、人民调解委员会示范村规范化建设。抓好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规范化建设,在全县建成24个标准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发挥好村(居)调委会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20**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民间纠纷2354件,调解民间纠纷2354件,调解成功2191件,调解成功率为93.**%;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5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7件。
3、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县司法局采取措施,抓实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为使帮教对象不重新犯罪,注重提高安置帮教质量,采取抓住重点对象,实施分类帮教措施,认真做好刑满释放5年内、解除劳教3年内人员的帮教工作,形成组织帮、社会帮、家庭帮的良好工作格局。截止目前,累计接收刑释解教人员763人。20**年新接收刑释解教人员48人。
4、社区矫正工作。为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活动,保证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实施,根据省州文件精神,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县的实际,制定了《××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成立了××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组,各乡镇也及时成立了领导组及办公室,按步骤扎实开展工作。从20**年1月以来,全县累计接收各类社区矫正对象292人,累计解除矫正45人;全县现有社区矫正对象247人,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有效,没有出现脱管,漏管现象,维护了社会稳定。
5、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成效明显。司法所、司法助理员认真开展工作,宣讲法律数73场次,受教育人数56187人;协助基层政府调处社会矛盾纠纷54件;防止群众性上访29件;制止群众性械斗13件;参与“严打”整治及专项治理204人次。基层法律服务所办理诉讼案件118件;非诉讼案件25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件。宣讲法律33场次,解答法律咨询3300人次,写作法律文书786件,担任法律顾问71家,协助基层政府调处社会矛盾纠纷39件,避免挽回经济损失62.10万元。
20**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民间纠纷2354件,调解民间纠纷2354件,调解成功2191件,调解成功率为93.**%;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5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7件。
6、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完善排查调处机制。为认真贯彻落创建平安××精神,我局制定了祥司字[20**]17号《××县司法局关于开展先进平安单位活动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防网络,加强矛盾纠纷排查,从制度入手,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同时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纠纷消灭在激化前,化解在内部,消除在萌芽,解决在基层;三是围绕中心,搞好服务。
7、加强对法律服务所的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今年1月份,我局分别和各基层司法所签订了《20**年基层司法所目标管理责任书》,加强对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的监督管理,提高法律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8、以人为本,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使弱势群体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从“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认真开展法律援助等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切实把群众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好。把党和国家的关怀送到广大弱势群体中,努力工作,推进法援工作上台阶。20**年共办理各类援助案件93件,其中刑事17件,民事76件,代书81件,解答法律咨询459人次,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树立了法律援助的良好形象。
9、加大对律师、公证工作的管理力度,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精心打造法律服务平台。认真贯彻执行全州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全县律师队伍的教育管理。律师办案349件,其中刑事案件88件,民事、经济、行政案件261件。非诉讼39件,写作法律文书528件,解答法律咨询2000人次,县公证处共办理公证783件,其中民事类公证199件,经济类公证584件,涉台公证0件。无一例投诉案件发生。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县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建立健全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发展壮大律师党员队伍,确保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确保律师工作的正确方向,我局建立了局机关选派党员干部担任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联络员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精心打造法律服务平台
四、认真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积极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塑造司法行政机关新形象。
司法局根据县人民政府在全县行政机关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建设阳光政府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精心安排,全面推动阳光政府建设。
五、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队伍的拒腐防变能力。
一是继续坚持“以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的原则,坚持不懈地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二是党支部一班人始终能够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牢固树立领导班子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领导班子坚持做到廉洁自律,清正做官,正直做人,做到勤俭办一切事情,不搞铺张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