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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调查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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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调查报告

第1篇:社区调查报告范文

这仅仅包含了有数据可循的可投资资产在1000万以上的人群,而可投资金在1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的人群,更是高速增长。相较成熟市场,尽管在过去十年内快速发展,中国财富管理市场仍存在一些问题。如:理财产品的同质化强,结构缺乏创新;理财服务机构缺乏独立性;业内“以产品为中心”的短期化思维严重等。纵观这些现象,究其根源,其实根本问题在于提供财富管理服务的机构对于高净值人群本身了解甚少,以至于无法针对性提供满足客户真实需求的服务,或是帮助客户发现并解决在财富管理过程中的潜在问题。

为了了解社区客户在现实生活中所碰到的问题以及其真实的理财需求,融义财富在其所在社区发起了理财问卷调查。问卷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调查社区客户在生活中可能碰到的困扰和问题,第二部分主要了解社区客户目前对于理财产品及选择的机构的偏好。

此次调查的被访者均为高端社区中的富裕人群,个人可投资资产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其中融义社区理财中心客户平均可投资资产500万元以上。主要调研结果及分析如下:

(一)

超过八成的受访人群无法将其购买的理财产品和自身的理财目标相结合。进一步分析,可能的问题为:受访人群没有清晰的理财目标;抑或是受访人群在有目标的情况下没有足够的能力进行相关性的匹配。而在对于理财目标的调查中,78%的客户没有清晰的理财目标。结合市场的实际情况,这个现象可能解释了两个问题:一是为什么固定收益产品是客户的主要购买品种:由于理财者未将理财产品与自身的理财目标结合,所以客户倾向于购买他们最容易了解的产品,而固定收益产品是最容易被客户了解和接受的产品。二是为什么客户只关注产品的收益率:在没有其他可参照的标准的前提下,收益率成了客户唯一可以衡量的标准。这一点值得重视,因为清晰了解理财目标,是财富管理机构给客户制定理财规划方案的最基础的前提。

(二)

超过八成的受访人群无法从大量的财经资讯自主筛选出对自身有用的讯息。在根据自己的方式选择去了解的财经资讯中,超过八成的受访人群无法解读资讯与其理财行为的关系。随着理财产品资源和市场资讯的泛滥,客户接触到的信息量巨大。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些资讯都是没有价值的,因为他们无法判别资讯是否对他有帮助。人们对于金融知识本身的了解程度不尽相同,但大多数的金融市场资讯都需要固有的背景作为基础,产品的资讯亦是如此。对大多数人来说,能够看懂的主要是收益率,而对于风险的未知和不安,使大多数的客户无法在大量的产品资讯中寻找到对自己有帮助的信息。

(三)

79%的受访人群无法甄别不同产品的类别和风险。这一结果与实际服务中碰到的情况吻合。例如基金类产品,大多数的人只知道其属于基金,但具体属于何种细分(比如货币型、平衡型还是股票型基金)没有基本概念,更不要说相关类别所对应的预期收益和风险了。对于固定收益类的产品,自身无法识别产品间项目质量,合同条款,发行平台等的差异,只能依赖产品推荐方的口头介绍。

(四)

大于76%的受访人群认为目前理财产品的信息来源太少,这是一个值得推敲的结果。通过经一步询问,大多数人不否认接收到的产品信息很多,但同时认为目前理财产品的信息来源太少,表面上看产生了矛盾。但深入探究即能发现:当人们觉得一些信息对他们来说不可用时,就会忽略,最终导致可用的或可信赖的信息来源仍然很少。

(五)

一半以上的受访人群表示没有时间理财。在这些表示没有时间理财的客户中,大多数表示忙于事业而没有时间理财。值得注意的是,在这类人群中,除了一部分人确实是事务繁忙的,还有一部分主要是因为认知问题,即认为本身从事的事业所获得收益才是可衡量的收益,其他的收入均作为额外的收益。这一点,与相关受访人没有经历量化比较有关。

(六)

理财产品的选择,受访人群偏好中短期及固定收益。八成受访人群对于产品的周期选择为小于等于两年。近六成受访人群选择固定收益产品,而对于收益较高风险可控的组合类产品有需求的客户也占到21%。值得注意的是,银行理财类产品的需求在客户调查中的比例约为五分之一,但在接受调查的客户中,大多数客户都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这是一个矛盾点,深入的沟通后总结,这可以被理解成,客户对于银行理财产品不满意的同时,找不到更值得信赖的理财工具。

(七)

对于金融产品发行方的选择,银行仍然是最受欢迎的发行方。可能由于样本的局限性,在进行调查的客户中,选择信托公司的客户也占了35%。对于富裕人群来说,虽然银行仍然是第一选择,但经过几年的市场开拓,很多其他类别金融机构的产品已经逐渐开始被接受。另一个方面,最近几年,信托公司主要发行固定收益产品的市场形象也被高净值人群广泛接受。

(八)

受访人群对于家庭财富管理中难点的把握与认同较为随机,差距并不显著。其中收益率无法达到长期所需目标,是受访人群最普遍担忧的。结合之前的调查问题,虽然受访人群不能找到具体的理财目标,并将之与其理财行为相结合,但他们仍然担忧收益无法达到长期所需目标。这样的未知隐忧可能是造成客户不易满意的原因之一。

展望

第2篇:社区调查报告范文

关键词:法律 调查 教师 学生

一、调查报告的背景

自古以来,法一直存在于人们的心中。奴隶时代的奴隶法,到王政时代的君主法制,再到如今的各种成文法典。法律随着时间的发展,越来越深入人心了。然而对于运用法律捍卫自己的权利,又有多大的普及面呢?在我们现在的社会中,往往高速的市场计划经济的发展,带来的是大量的法律问题,如雇佣合同关系的法律问题、劳动纠纷、邻里关系纠纷、物权债权的纠纷、婚姻纠纷、交通纠纷、医疗纠纷、消费纠纷等等,这都是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但是在我国努力普法的大前提下,又有多少人能乘着改革的春风,沐浴法律的光芒?基于这个问题,本调查小组便以法律较为薄弱的社区为切入点,开展了对于社区法律需求的调查,以便通过社区这个试验点来提高法学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的实践能力。[1]

二、调查活动的开展

开展前,调查小组以网络查询,口头调查等方式对社区法律现状进行了初步的了解,从中发现了社区法律对于需求存在的问题。然后在分析之后,总结出了社区法律的问题所在。但由于结果显示的不够明确,特设定了有针对性的宣传调查活动。

首先,调查小组对于南宁市、防城港市不同的社区进行了初步的分层(以社区人均收入的不同来分出三个级别的社区),拟出具有针对性问题的问卷调查与宣传方式。其次,寻求指导老师与律师的帮助,请求他们指出对于活动计划的不足以及注意事项。最后则是制定方案,针对不同的社区进行实际性的活动。例如:发动有兴趣的在校法学学生一起前往各个社区进行法律宣传以及面对面的调查;发放问卷调查给在校大学生,让其携带回家让其亲属填写,在假期过后回收统计;深入社区进行法律宣传与填写问卷。通过这些活动,一能实际的解决社区居民所纠结的法律问题,二是可对法学生所学知识的掌握程度与实际应用能力进行测试。在一系列的普法调查工作结束后,小组回收问卷,进行精细的数据统计以及精准的分析,以便于得出准确的结果,然后总结成文。

三、问题分析

经过调查小组一系列的普法宣传、派发问卷,经回收整理分析后得出如下的结论:

1.各分层的社区居民对于法律认识不同

社区人均水平不同导致了居民的文化程度、法律意识参差不齐。针对这个状况,本调查小组把对象分为三个层次,一是人均收入较高,社会接触面比较宽泛的的高档小区。第二是人均收入居中的白领阶层小区。第三是人均收入较低的小区。

1.1针对第一层次人员,调查小组通过在小区里进行视频播放、广播宣传、法律质询以及派发问卷等形式进行调查。在回收问卷分析后得知:该层次居民法律意识较高。大部分人在被侵权时都懂得运用法律进行维权,但由于缺乏专业背景知识,所以对于其中的细节问题并不十分了解,因此操作起来仍然需要律师的协助。这部分居民普遍认为法律是工作生活不可缺少的工具。

1.2第二层次的居民知识面较广,对于法律的认知程度较深,因此对于我国的法律都比较关注。这类层次的居民特征为:对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及近期出台的法规条文比较关注,但具体操作等缺乏专业人士的指导。

1.3第三层次的居民收入普遍较低,且多为体力劳动者,因此对于我国的法律不了解,甚至存在误解,认为打官司一定要有人脉关系才能赢,法律认识具有局限性。

从上诉的分析可以看出,不同的收入水平,导致不同社区对我国法律的认识不一,理解不同。但不一而同,表现出来的都是社区需要法律援助的急切性。

2.社区居委会对于法律问题的解决不一

本调查小组针对上述三个层次的小区居委会进行了总结分析:

2.1第一层次社区的居委会对于其社区出现的法律问题一般都有相对熟练的处理方法,能对部分纠纷做出相应的回答,在解决不了问题时,都会提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他们认为法院判决大都合理合法。因此,在业主遇到问题时,这类居委会往往更容易配合其用法律方法维权。

2.2第二层次社区的居委会对于出现的法律问题一般先主张调解,当问题不能解决时才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其中部分居委会持厌诉态度,他们觉得通过法律途径,问题会太久得不到解决。

2.3第三层次社区的居委会对于法律问题的解决则倾向于运用丰富的人情道理来解决,常常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方法来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显然该类社区的居委会大多有厌诉态度。

总而言之,社区居委会对于所遇到的法律问题都有自己的处理方法。但不一而同,他们都善用人情道理来解决纠纷,不管时间多久都力争将问题解决。但程度不同的厌诉态度是这三类社区居委会的问题。

3.大学生进入社区进行法律援助的可行性

在校大学法学生,除了在课堂上老师讲解的法律知识和偶尔的模拟法庭外,很难有使用所学知识的途径。当然,部分学生可以通过网络视频和去法院旁听对所学知识进行印证。然而,没有进行过实际应用的知识都不足以弥补对所学知识更深层次的理解。往往大学四年读完后,许多法学生很难找到专业对口的工作,原因之一就是很多法学生很难找到发挥自身所学的平台。经过统计分析,本调查小组认为,在社区中给在校法学生提供一个平台是至关重要的。在回收的问卷中,有75%的居民对于法学生进入社区展开法律服务是持赞成和期待的态度;80%的居民认为大学法学生的专业知识能够帮助他们解决部分法律问题或是提供咨询的平台;65%的居民希望大学法学生能够常驻社区提供法律援助;40%的居民希望大学法学生能够提供热线电话,以此来帮助他们解决法律问题。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社区居民在遇到法律问题时,除了咨询居委会之外,唯一的办法就是咨询律师,然而咨询律师需要收费。大学法学生进入社区进行法律援助,一方面可以为社区居民免费提供咨询,制定不同纠纷的解决途径,为社区居民省掉一笔费用;另一方面,大学法学生可以通过社区法律援助,印证书上所学知识,提高他们运用法律知识的灵活性,增加他们的实践能力,提高就业竞争力。

参考文献:

[1] 谭磊;中国城镇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转型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12年

第3篇:社区调查报告范文

一方面,锻炼自己的能力,在实践中成长;另一方面,为社会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在实践过程中,深刻认识到自身经验不足,处理问题不够成熟、书本知识与实际结合不够紧密等问题。

体会到要更加珍惜在校学习的时光,努力掌握更多的知识,并不断深入到实践中,检验自己的知识,锻炼自己的能力,为今后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过程:

xx.1.29

今天是第一天。

我早早就来到了大利家超市——这个我开始4天社区服务生涯的地方。

早上9-10点的人特别多,大都是来买菜的。看着忙忙碌碌的人们,我却无法帮上忙——初来乍到,很多东西我还不熟悉,比如物品的价格,摆放的位置等。我不知道该做些什么,直到一位姐姐拍了一下仍处于呆愣的状态的我。她告诉我应该站在门口充当迎宾,另外负责将丢置在外的购物篮整理并搬至里面。

就这样,我听从那位姐姐的话在门口充当迎宾,并且在顾客用完购物篮时将其整理收集一摞至一定程度时,搬运到里面供新顾客使用。

一天就在迎与送、往与返之间结束了。看着那些顾客满意而归,我心中是欢喜的。

xx.1.30

第二天。

还是昨天的工作。没有了初来时的生涩,我对于这份“劳动服务”已有些顺手了。

本来以为就这样平平淡淡的度过了一天,孰料却发生了一点小状况:

一位阿姨在结算时才发现自己买的蔬菜竟忘记称量了——无价码条。收银的阿姨叫我拿着到里面称一下,贴上价码条再拿出来。我一听立马拿着菜就往里冲,可到了里面又犯了难:我可不知怎么用那玩意,而其他人呢,我一看——唉,都忙着呢!这可怎么办才好?正在我琢磨之时,有一位阿姨解了我的难题。她说看我在那干站着,手里拿着把菜,也不知道干啥呢。最后,还是她三下五除二就把这事给办好了。我一想外面的客人还等着呢,赶紧说了声谢谢,往外冲——总算还不是很迟。

后来这样的事情又发生了几次,好在我也在别人的帮助之下应付过去了。

这一天总算“有惊无险”的过去了。

xx.1.31

第三天。

今天我被调到了里面,负责鸡蛋这一块。还真别说,这鸡蛋也不简单,还分普通鸡蛋、草鸡蛋和土鸡蛋这三种,而且这鸡蛋也属于要称重的品种。好在昨天看了那么多次标准版示范,我也知道该怎么做了——这是需要码号的,像普通鸡蛋是488,草鸡蛋是588,土鸡蛋则是793.

在所有准备条件均已具备的条件下我开始了我的一天。这一天里,我就是在不断重复为顾客撑袋子——装鸡蛋——称鸡蛋——贴价码条这样一个流程。有时碰上麻烦一些的顾客,一盘只挑一俩个,我就必须在旁边替他搬拣,以免顾客不规范的手法将鸡蛋打碎。偶尔呢,我还需要为顾客挑拣鸡蛋。

一天下来,慢慢的,我已经可以熟练地挑拣鸡蛋和称量鸡蛋。这也算是这一天的收获吧!

这一天过得很快乐。

xx.2.1

第4篇:社区调查报告范文

一、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行政化倾向严重、工作任务繁重

1、社区居委会自治功能尚未到位

通过调查发现,社区居委会的功能当前还未能突破办理政府行政事务为主,办理社区事务为辅的现状,还习惯于上级领导布置什么就干什么,工作中表现较强的依赖性,自主性、自治性没有得到体现。一是社区自治的任务与工作要求有距离。社区居委会的自治工作应有三方面内容,即:首先要做好社区服务,但实际上社区服务做得极少或是空白;其次要做好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与管理,但实际上的效果不明显;第三是丰富社区教育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但实际上文体活动多,教育活动少。二是社区居委会已经成为事实上的“政府的腿”。《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了社区居委会有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管理工作的职责,具体规定了必须要协助政府部门做好社区治安、公共卫生、优抚救济、最低生活保障、计划生育和青少年教育等有关工作。通过调查,以上这些职责应该是社区居委会通过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等形式开展的,但是大多数情况是街道办事处要求社区居委会替政府部门填表格、建档案、出具证明材料等行政性工作;同时政府部门临时性的统计、调查任务也都通过街道办事处落实到社区居委会来执行。这使得社区居委会的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协助政府部门的工作上,居民自治组织的作用被行政化所覆盖。

我结合工作对50人进行了调查,当问到居委会是什么性质的组织时,有35人回答是代表政府的机构,只有10人回答是代表居民的,还有5人不清楚。在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中也有很大一部分有“吃人俸禄,为人分忧”;“拿政府的薪水,替政府干活”的思想。在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中绝大多数都认为社区居委会是街道办事处的下属单位,理所应当地完成街道办事处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2、社区事务缠身,工作任务繁重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大量的“单位人”转化为“社会人”、大量农民进入城市生活、本地农民失地流向城市,流动人口的大量进入城市,使社区居委会面对复杂众多人口而发生的各项管理工作和事务数量增加、难度加大,“小社区,大社会”的模式,增加了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强度。

3、政府部门职能不到位,社区自治职能弱化

繁忙的行政和社会管理事务使社区居委会陷于被动应付的境地,许多部门提出了“横到边,竖到底”、“把工作触角延伸到社区”的目标和任务,以进一步加强城市基层基础工作,这本是一件好事,但是指导、服务不到位,形成了会议多、检查多、报表多的局面。有些部门工作(含街道)进入社区没有发挥自身指导、服务职能,为社区居民办实事,而是习惯于把社区当作自己的下属单位去布置工作;热衷于创建、搞评比,轻内容、重形式,各项工作都要求“建班子、挂牌子、设展板、建台帐、要数据”。社区居委会每天应付着上级领导的检查和收集报表、传送各种数据,从而淡化了居民群众对社区的认同感,削弱了社区居委会对居民群众的亲和力和凝聚力,弱化了社区居委会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职能。

(二)社区居委会业务经费不足

一是发挥自身职责,调动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活动经费较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社区居委会负责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居民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调解民间纠纷,协助政府或派出机构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在当前形势下,社区居委会还要做好社区治安、社区教育、组织社区文体活动、美化社区环境等工作,这些都需有必要的经费作保障,否则很难形成居民的广泛参与和工作效果。

二是日常办公经费紧张。在各项工作中,召开会议、报送信息和数据,建立台帐等文件资料的办公消耗,加之社区居委会自身水、电、暖以及电话费,一年就得需要6000元左右。日常的上网费和消耗,一年也需要5000元。政府部门部署的工作大多要求制度上墙,制作展板,每年此项支出至少4000多元。

在社区居委会经费方面,我区规定每个社区居委会每年1万5千元。各街道办事处统筹部分外,社区居委会实际的使用只有4000-8000元,业务经费严重不足。

(三)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较低

通过调查发现,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低的问题比较突出:一是社区协管员待遇较高,如劳动、城管、矫正、治安协管员等都是由劳动部门安排的失业人员,工资比社区专职工作者(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高,不仅发工作服,而且遇年节还有福利。而社区专职工作者都是经过招考和居民选举形成,心理反差大;二是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付出与回报差距较大。社区专职工作者承担的工作繁重,但扣除三险个人负担部分后,每个人只有800-1000元月收入,直接影响了积极性,影响了社区管理工作的成效。

二、改进对策与建议

(一)应积极为社区居委会减负

一是理顺区街关系。要按照“条专块统”的原则,对专业性比较强的由区委办局在街道设站(所),实现条条上的一专到底。街道主要是代表政府履行块块上的综合管理职能,具体讲就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区政府的授权或者有关职能部门的委托,使街道具有综合协调权、处置权等,从而有效地行使政府对城市的管理职能,对地区社会治安、市容市貌、城市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达到高效的管理。

二是理顺街(部门)居关系。理顺关系要改变过去领导与被领导、命令与服从的关系,成为指导与协助、服务与监督的关系。进一步明确社区居委会的任务。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城市管理四级网络中的一个网格,而不是一个“级”,这个理念是理顺街居关系的基础,必须牢固树立。按照政事分开的思路,将社区居委会的各项工作进行梳理,做到“两个明确”:即明确哪些属于街道(部门)的工作,哪些属于社区的工作;明确哪些是政务性工作,哪些是事务性工作。在此基础上,属于街道的工作,街道(部门)无权向社区摊派;属于社区的工作,社区有责任完成;对需要社区协助办理的工作,要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履行正式的授权手续。

三是明确社区功能定位,发挥社区居委会自治功能。一要搞好社区服务。主要是抓好四项服务:即抓好社区安全服务,保持社区的长治久安;抓好社区的文化服务,满足居民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抓好社区的健康服务,培养居民良好的生活习惯;抓好社区生活服务,解决居民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建立社区的长效服务机制,实现政事分开,建立社区公共服务社,按照市场规律进行运作;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以居民需要与否、居民满意与否、居民拥护与否为社区服务的唯一宗旨,来推动社区服务。二要保证社区居委会的自治权得到有效行使。这个权力能不能落实,关系到社区建设的成败。社区自治权应主要体现在社区民主决策权、社区管理权、社区财务自、社区依法协管权以及社区对政府部门的监督权上,只有把这五项权力真正落到实处,社区居委会才能真正从大量的政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也才能真正把社区服务搞起来。

(二)多渠道解决社区居委会业务经费

目前的社区居委会经费由街道办事处统筹安排,这虽然有利于基层社区管理工作的协调统一,但另一方面,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区居委会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使得居委会受到资金不足的限制和制约,难以解决居民的热点、难点问题,制约居民对居委会的认同和归属,因此必须采取多渠道保证居委会业务经费。

一是社区居委会建立单独帐户并全面安排,使其工作正常运转,为居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二是要动员发动辖区单位资源共享、共建共驻,各社区要协调辖区单位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把社区各种各样有形的、无形的资源开发出来。:

三是社区居委会采取多种形式拓宽社区服务领域,建立自身的便民利民社区服务组织,在有偿或低偿为居民提供服务的同时,增强自身实力。

四是政府要加大社区业务经费的投入力度,在现有每年每个社区1万5千元基础上提高到3万元。

五是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政府部门和街道经批准需要社区协助的工作,要做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

第5篇:社区调查报告范文

关键词:迁村并居;村民;社区适应

一、基本概念

“迁村并居”指的是随着城镇化过程中村庄人口的减少,促使农村居民由原有的零散的自然村向选定的新建的中心行政村集中的过程。它是我国一些地区,在加快城镇化进程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为了改革落后农村结构和管理体制,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更好的集约土地发展经济,而进行的综合改革和探索。

帕森斯曾指出,适应指社会系统和它们的环境打交道,可以被区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系统必须对于环境所强加的现实要求有一种顺应”;二是有“积极的情境改造过程”。英国社会学家斯宾塞认为,“社会里每一种有机体总是在适应它的生存环境,适应是一个不断被打破又不断趋于完整的过程,适应性总是大致且总处在不断进行的状态中。”

本文中把适应界定为一个继续社会化的过程。在“迁村并居”中,村民脱离了原来熟悉的村庄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以后,生产、生活环境都发生了或多或少的变化。所谓适应状况是指行动者通过继续社会化调整其行为模式和心理状态,使之适合于新环境的过程。这种适应既包括现实的客观状况也包括村民主体的主观感受。

二、调研的基本状况

本次调研共走访了W市的四个社区,分别是八台镇八台村丰台社区,尹集镇张庄村张庄中心社区,枣林镇枣林村枣园社区以及尚店镇姚营村瑞祥社区。

调研内容包括:①基本信息,包括迁村并居村民的性别,年龄,户口类型,婚姻状况和在新村的居住年限等。②经济适应状况,包括村民从事的职业,年收入,对家庭收入的满意度,生活成本变化情况等。③生活适应情况,包括先住房面积,社区搬迁前后经常使用的交通工具,基础设施建设,对新社区环境、治安的满意度等。④人际适应,包括邻里间的互动,社区活动的举办参与情况,搬迁前后人际交往的对比等。⑤心理适应,包括对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度,住在新社区的心情,了解社区信息的渠道等。

研究方法为调查研究中的结构访问法为,设计调查问卷,并由调查员对调查对象进行访问,当面作答,及时回收,采取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200份,回收有效问卷185份,回收率92.5%。

抽样方案为,以W市四个社区的全部迁村居民为调查对象,从居委会要到这些居民的花名册,以家庭为单位对其进行编号,从全部家庭中,采取简单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50个家庭,然后由这50个家庭的全部成员构成本次调查的样本。

三、迁村并居后新社区的基本状况

1.居民基本信息

本次抽样调查,男性占56%,女性占44%,四个新社区中,居民的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其中初中及以下学历者占总人口的71%,大专及以上学历者仅占10.1%。户口类型多为农村户口,占68%,在新社区的居住时间不长,其中居住年限在五年及以下者占96%。

2.新社区中村民的经济条件普遍偏低

在搬入新社区前,村民全部拥有土地,94.5%的村民主要靠种地为生,年家庭收入在三万元及以下的占62%;搬进新社区后,21%的村民由于年老,无技术,身体差等原因,在失地后没有找到新的工作,赋闲在家,有37%的村民年收入相较于社区搬迁前减少,80%的村民对在新社区的经济条件不满意,且该村恩格尔系数普遍较高,食品支出占总支出超过一半的家庭占总家庭的60%,不少家庭还在为吃饭发愁。

3.迁村后的邻里互动少,社区认同度不高

本次调查的4个社区中,三个为整村搬迁,一个为个别搬迁,整村搬迁的村民也是随机分配居住位置,并不与原村的老邻居一同居住。在整村搬迁中,村民普遍反映,由于新社区住房面积比原来小,且各自家中整洁干净,所以邻里间不经常串门,互动交往频率比原来要少。在问及是否愿意主动向外人介绍本社区时,31%%的人表示无所谓,没什么好介绍的,27%的人则表示不太愿意,觉得新社区并没有老村舒服,生活压力大,住着不太习惯。

四、村民在社区适应中存在的问题

1.经济成本方面

经济成本增加,在撤并前,全部农民有耕地,粮食蔬菜可以自给自足,撤并后,土地被征用,买粮买菜都要花钱。政府表示在对农民耕地的补贴方面,补贴值往往是高于农民原耕地亩产值的,农民不用种地,便可拿到比原来多的收益,进城务工,但是农民表示虽然钱增多,但是现在物价上涨过快,经济负担变大。另外,虽然政府对新社区住房有补贴和优惠,新房以成本价出售给农民,但对农民来说仍然开销过大负担不起,且新房装修仍要一笔费用,大多村民买房装修不仅花光了积蓄,还需向亲戚借钱。

2.日常生活方面

总体来说,新社区的卫生环境优于旧村庄。但是新社区绿化往往不如老村,每到夏天由于没有大树遮蔽,房子往往暴晒在烈日下,房顶又薄,住在顶层的居民反映房屋不适宜居住。房屋之间距离太近,一家有事经常会影响到邻居。且居民对防盗措施很不满意,在新社区没有安全感。

3.社会关系方面

邻里关系网络遭遇破坏。邻里,在社会学中被称做基本群体,是指经常面对面的直接交往所形成的具有紧密的人际关系的社会群体。邻里是联结社区居民家庭生活与社会生活的重要纽带,特别是在传统的农村社区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笔者所调研的迁村分为“整村搬迁”和“个别搬迁”,对于前者,因为仍与原来的邻居住在一起,大家相处已久,所以在搬迁后仍然能维持良好的交往关系;但是对于后者,单独来到社区或只有少数同村人来到社区,原先建立起来的社会网络关系便遭到了破坏,与周围邻居不熟,难以建立新的联系,在人际交往方面存在着不适应。

4.心理的适应方面

从社会网络理论的角度来看,搬迁对家庭社会支持网络的破坏、对个人参与社会生活的影响以及搬迁后社区归属感的丧失,使得居民产生心理上的落差和压力,原来建立在情感和信任基础上的支柱受到了很大动摇。在谈到社区归属感问题时,大多数被访者有明显的怀旧情绪。在新社区来自经济,就业,养老方面的压力,使居民易产生焦虑紧张和压抑的心理,对未来的生活也是忧心忡忡。年轻人大多忙于工作和学习还好,可是老年人相对比较空闲,在新小区晚年生活单调,易产生孤独等消极情绪。

五、迁村群体的社区适应与融入途径

1.加强社区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增强居民社区归宿感

社区教育具有整合社会资源、引导价值观念、传承文化成果、规范行为方式、教育娱乐群众、满足居民多方面需要等功能和作用。一是加强道德教育,为社区居民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行为规范、人格构建乃至世界观、人生观等方面提供导向,帮助他们选择健康、文明向上的生活方式,塑造高尚的人格,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二是加强法律规范、制度教育,培养居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意识。三是加强社区职业技能培训,不断地提高居民的就业技能,促进居民就业和创业。

2.重构居民社会关系网络

村民原来的社会联系由于搬迁或生活环境的变化在不同程度上遭到了破坏,为了生存与发展,他们必须重新去适应新环境,重构自己的社会关系网络,融入新社区。构建融洽和睦的邻里关系,是建设和谐社区的一个重要元素,人际关系搞好了,既能增进邻里之间的凝聚力和亲和性,还能满足人们娱乐、休闲的需求,为人际交往提供机会。构建融洽的邻里关系需要街道、社居委等自治团体的共同努力,如举办丰富多彩的邻里交往活动,吸引邻里街坊的共同参与,引导居民走出小家融入“大家”,有效促进邻里之间的相知相识,形成富有文化整合氛围的现代化邻里环境。

3.建立健全保障和支持网络

第6篇:社区调查报告范文

1.1万科社区的体育现象与现状

1.1.1组织机构

在万科社区中,他们的体育活动主要是由万科的物业管理中心负责组织的,由物业管理中心一些人员从事体育组织活动。社区中也包括了一些自发组织的项目,他们没有一个固定的组织者,是由万科社区中的居住户们根据爱好自发组织起来的,这点有着其特殊的一面。他们都不属于政府任命的,是万科社区的一个自有的组织。他们都不是专业的人员,没有专业的知识,但是他们通常在组织体育活动的时候会把体育活动安排的很细,这是他们开展中的一个特点。

1.1.2体育活动的开展和组织形式

万科每年都会组织参加一些比赛,他们的比赛有社区内部的比赛,也有由社区组队参加对外的比赛。他们的队伍并不是长期一直存在的,毕竟他们都还有很多的工作需要忙,当有比赛的时候,物业管理中心会以贴网的形式,在网站上公布消息,号召有爱好的人群来参加到队伍中的训练,好似“广发英雄帖”紧急招募一样。把他们在比赛前召集到一起,进行一段时间的集中训练。体育活动的开展主要是利用周边学校的场地,但是应用场地的前提是不影响周边学校正常行课。而且周边学校对他们借用场地也不收取任何的费用。

1.1.3具体制度

他们不是有专业的人才来带领他们进行体育锻炼,而是他们自发的进行,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选择适合自己的项目。只是在比赛前期由物业管理中心人员,来组织他们进行训练准备比赛。

1.1.4经费来源

万科的社区体育锻炼经费,直接主要是由物业管理中心和居住户共同承担的。但是从间接上看,国家政府还是在为其提供经费,因为他们所用的周边地区的学校的体育设施,都是由国家拨款维护的。

1.1.5场地设施及维护

万科内部体育设施比较少,主要针对的是儿童以及老年人,另外一部分人群采取的是自愿选择锻炼项目。其他比赛所用场地基本是在依靠外面的小学进行。其维护设施的费用是由政府补贴的,由小学的人员进行维护。而对于万科内部的体育设施,主要是由物业管理中心的人员进行维护的。其中我觉得万科内部使用者自觉的进行使用中维护也是一个比较重要的维护手段。

1.2红砂村社区体育的现状

1.2.1组织机构

红砂村是属于农村体育一类的,他们组织体育活动主要是由政府的下属单位――体育管理中心组织的。由于其独特的风光和当地的旅游业的发展,到这里来进行体育活动的人群有很多。此社区有体育管理中心的人员带领其进行体育活动,但是也有自发组织的一些民间体育项目在这里进行,比如:空竹,放风筝等等。另外还有一些城市人群到这里进行休闲,享受娱乐的。还有一些爱好极限运动的,在这里进行轮滑,这些都是自发组织的。

1.2.2体育活动的开展和组织形式

在该地区,活动的组织形式是多样的,有自发的团体,也有自发的个人,还有由政府组织的社区公共体育锻炼。这里主要风景优美,且场地较多,便于大家开展体育活动,所以不管是本社区的还是城市的,都爱好到这里进行锻炼。甚至出现了一个情况就是,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对流,城市居民走进农村居住进行休闲锻炼,而农村居民进入城市居住。

1.2.3具体制度

红砂村是个农村经济的一个转变,使得他们的社区体育开展已经有了一定的规模,并有一定的制度,但是他们在很大的程度上存在着一个形式化的现象,他们的锻炼程度和锻炼的科学性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1.2.4经费来源

主要是由政府出资补贴,另外也有商人进行投资,增加活动人口的数量。还有一部分来自参加活动的人的手中。

1.2.5场地设施与维护

现在暂时没有固定的体育设施,其体育锻炼主要是应用的空地进行。在社区周围政治计划修建篮球馆和羽毛球馆等一些设施,增加体育锻炼的形式。在本社区的农家乐中也有修建了乒乓球和网球场的开展体育项目,维护是由自己进行维护的。

2.分析:

2.1根据现状分析

居民的健身意识有待加强,居民参与体育锻炼的状况不乐观,自觉参与体育锻炼的人群还不是很多,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虽然工作是影响锻炼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是却不能做为一个不能参加体育锻炼的原因,所以要加强锻炼的意识。社区对体育锻炼的好处应该多加宣传,起到带动大家进行体育锻炼的宣传作用。

2.2根据开展情况分析

体育锻炼是一种科学的生活方式,目前我国社区体育的进行主要是依靠大家自发的组织的,或者一些社区的物业管理中心人员组织。虽然他们能很仔细的进行组织,但是他们缺乏专业的知识,不能很好很科学的带动社区成员进行体育锻炼,所以他们的锻炼缺乏科学性。不能在锻炼时起到最好的效果。

2.3场地设施和经费分析

经费基本是由政府部门进行补贴维护,还有一部分来自与社区群体中间的物业管理费用。在设施的使用上大家对其维护,采用的方式是有人员看护,但是我觉得重要的是在锻炼的过程中,锻炼的群体要自觉的进行维护。

3.结论与建议

体育锻炼的开展不只是一个形式化的东西,而是需要大家真正的重视起来。要明白体育锻炼的重要意义,加大宣传的力度。另外体育锻炼的对口人群不应该大部分为儿童和老年人,更应该把中年人带动起来,共同进行体育锻炼。在体育锻炼的过程中,迫切需要一些有专业

知识的人员来进行指导和带领,那样才能保证人群在体育锻炼中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才能达到体育锻炼的最佳效果,真正达到了社区组织社区体育的意义。(作者单位:成都文理学院体育学院)

参考文献:

[1]《中国城市体育》北京出版社,李会欣,P 147

第7篇:社区调查报告范文

1、受制因素过多、缺乏专业化是社区养老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市的社区养老服务还处于初级阶段,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约着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

(一)社区积极性高,但受到场所、经费、人员等因素制约

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所调查6个社区都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开展养老服务,例如开展卫生讲座,文娱活动等,但均表示对于社区老年人养老服务提供能力远远小于社区老年人需求,社区仅靠自身能力很难开展水平更高、服务更广的养老服务。

(二)缺少专业化服务队伍,老年人精神方面需求难以满足

6个社区中只有两个社区有松散的社区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且志愿者中40-50岁仅占25%。

由于提供养老服务面临收入低、环境差、风险大等困难,很难组织出一支具有专业医疗、护理、卫生等知识的服务队伍。另外,在调查中有48%的老人感觉急需休闲娱乐活动和心理护理,有28%的老人希望社区养老服务人员具有心理护理技能。

2、独子养老趋势明显,负担过重

生育政策实施30多年后,4+2+1的家庭结构已经成为常态化,绝大部分的养老负担,将会由独生子女承受。调查结果显示:有80%的老人日常生活起居靠自己,有45%的老人同时依靠老伴照顾,能受到儿女子孙或其他家属照顾的仅占16%。独子养老而又独木难支,独生子女一比二的面对长辈家庭成员养老问题,负担沉重。另一方面,无论是经济来源、生活照料、特别是亲子交往、精神慰藉,老年人能从孩子身上得到的都非常有限。传统家庭养老功能日趋弱化,家庭养老资源日渐不足,靠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很不现实,社区养老是一种必然选择并将成为趋势。

3、改善我市社区养老服务的建议

(一)加大社区养老服务资金投入和政策执行力度

政府应对社区养老服务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倾斜,如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对于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养老困难老年人,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

同时不断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还要做出更细致具体、积极可行的实施方案。加大对政策执行的力度监管,使惠老政策真正能够落到实处。

(二)鼓励社会资源进入

鼓励社区养老服务引入社会资源,在社区建立托老所和医养结合式的综合型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对于正规的社区养老机构,给予财政支持以调动社会力量投资的积极性。鼓励和引导慈善捐赠资金投向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于开展养老救助项目。

(三)建立专业人员与志愿者相结合的社区养老服务队伍

倡导养老服务队伍实行专业化、职业化和志愿者相结合,对专业人员定期进行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对志愿者进行统一登记、组织,充分发挥社区养老服务志愿者的擅长和服务热情。

(四)改变传统养老理念,营造敬老、爱老的社会风气

倡导老人接受社区养老的新观念,社区工作人员对于本社区老年人进行详细登记,了解不同老年人的不同需求,吸引更多的义工、志愿者参与到社区养老之中。

4、过半老人不满意目前社区养老,最关注身体健康

本次调查的6个社区中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的占66.67%,为高龄、失能低收入等特殊老年群体提供服务的占83.33%。

第8篇:社区调查报告范文

我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自启动后,迅速在我市两个试点区展开。从两个区的开展情况来看,基本做到了以下几点:

(一)思想认识到位。两城区被确定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市(区)后,区委、区政府均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两个区司法局均制订了严密的计划,确定了专人专职负责此项工作,并派专人随省厅和市局同志一起到兄弟单位进行了学习考察。

(二)领导机构健全。目前,两城区的33个街办(乡镇)都成立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各项工作机制建立。

(三)社矫工作者队伍加强。两城区各司法所多是一人所,为适应工作需要,两城区采取聘用社区矫正辅助人员的办法,选聘具有法律经验、心理学专业知识和社会责任感的人员充实到社矫办公室,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同时,还积极挖掘社区资源,发动退休老干部、知识分子、有威望的同志加入到社区矫正志愿者行列,使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目前,两城区33个街办(乡镇)司法所共有专职人员33人,社矫辅助人员39人,社矫志愿者147人。

(四)工作措施有力。两城区各司法所均能坚持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了矫正方案、监护人协议书、公益劳动记录、每月小结、谈话记录、电话汇报等方面的资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在管理机制上,充分发挥街道(镇)、社区(村、居)两级管理网络的作用,明确各自的工作地位和工作任务,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长期发展和司法所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制度上,两个区都出台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方案)》、《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矫正对象须知》等规章制度,力求工作规范。

从试点的情况来看,收到了预期的效果。矫正试点期间两个区共117人接受社区矫正,经过矫正工作人员扎实有效的矫正帮教,没有发生一起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的现象。矫正对象能够较快地融入社会,部分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还走上了致富路。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从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看,目前我市社区矫正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回避的问题。主要是:

(一)、社区矫正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不尽完善

立法的滞后给工作开展带来了统一认识、统一做法、全面推进等方面的一定的难度。目前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依据是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客观上存在名义主体和实际主体分离现象,公、检、法、司各职能部门之间的衔接,省际、市际之间的衔接都存在一些困难。

一是在目前立法依据不足情况下,有关部委的现行规章中针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缺乏系统性。致使社区矫正各成员单位在工作衔接、责权划分等环节上存在困难,无形中加大了工作难度。

二是工作主体的不适应。主要表现在《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人民警察法》以及有关规章中涉及社区矫正的条款存在着滞后的问题。例如从现实看,社区矫正按照两院两部的通知精神是由司法行政机关来实施,这无疑是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但现行的法律未赋予司法行政机关执法主体权,这不仅与公安机关既有的执法主体权产生法律冲突,而且使得司法行政机关在开展工作时责权不一,处于十分尴尬和不力的地位。矫正对象大多对司法所的考核奖惩持无所谓的态度,有的矫正对象以经济、生活等种种理由不参加有关矫正活动,有的迁居或离开居住地根本不向司法所报告,由于司法所执法主体权,社区矫正工作者对这些现象也无计可施,严重影响刑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是程序方面的不适应。主要表现在:监狱办理假释、监外执行的手续繁复;管制、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的信息不能及时;对人户分离的对象,户籍地与居住地之间缺乏衔接等。目前,两城区的矫正对象基本上是由本区所在法院判决后通知各司法所接收,而对于外地法院判决到本区的社矫对象,两城区司法局至今未收到过相关的法律文书,导致这部分矫正对象漏管、缺管现象严重,矫正工作也就无从开展。目前多数街办的社矫对象人数已呈逐年萎缩的地步。常此以往,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可能将难以为继。四是矫正工作还缺乏有效的法律手段支撑。目前,在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帮教工作中,由于缺少法律赋予的强制性手段,对那些拒不接受矫正或在矫正中表现不良的矫正对象,社区矫正组织一一特别是负责具体操作的司法所往往因有责无权,不能及时予以惩戒;而对那些积极配合矫正、表现良好的矫正对象的奖励,也因程序过于繁琐、规定较原则操作性不强、社区矫正组织没有法律授权等因素,实施起来难度较大,不能很好体现出奖惩结合的矫正方针。

(二)、社区矫正工作基础建设薄弱

社区矫正是一项以司法行政机关为主的新工作,从外省先期开展社区矫正试点的地区经验看,要保证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司法所须有3人或3人以上才能兼顾工作,须有独立的办公室实施矫正和存放档案,须有通讯、交通装备和工作经费以保障工作开展。但由于客观原因,两城区各司法所基础建设均较为薄弱。主要表现在:一是司法所人力相对薄弱,社矫辅助人员偏少且队伍不够稳定。司法助理员普遍存在“一人一所”的状况,且司法助理员在承担司法行政多项职能工作的同时还兼有街办(乡镇)安排的任务,人手少、任务重,使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难以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二是缺少基本装备,有的街道办公经费较为紧张。目前,两城区大多数司法所无车辆、无电脑、传真机、打印机等工作装备,个别所连基本的独立办公用房也未解决。在办公经费上,我市社区矫正经费与兄弟省、市相比相差较大。上海市人头经费定的标准是6000元、苏州市社区矫正经费标准为3000元。我市两城区矫正对象均无人头经费可言,由于经费的紧张,导致一些工作流于形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矫正质量。

(三)工作过程中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还未到位。社区矫正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和单位,需要公、检、法、司、人事等多个职能部门就工作衔接、经费保障、矫正对象就业等方面加强合作,认真履行职责,才能形成较强的合力,确保社区矫正对象零漏管、脱管。但在调研中我们发现,目前两城区社矫工作大多是由司法所独立承担,有的职能部门对这项全新的工作不熟悉、不了解,存在着一些配合不到位的地方,而仅仅依靠司法所单打独斗,矫正工作难以达到预期目的。

三、对策及建议

在全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启动会上,省、市领导强调: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要按照“做表率、走前列”的要求,振奋精神,扎实推进试点工作的开展,努力探索出一条具有贵阳特色的社区矫正之路。为进一步推动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针对目前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如下建议和对策:

(一)加强领导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通过党委政府加强领导,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机制来推动这项工作。建议市、区两级成立党委分管领导为主任、分管副市长(副区长)为副主任、公、检、法、司、财政、人事等部门为成员的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局,以贯彻落实上级社区矫正的政策和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本地区的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协调相关事宜,指导、督促、检查本地区的社区矫正工作。各街办(乡镇)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贯彻落实上级社区矫正的政策和工作部署,落实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改造以及考核工作;同时建立经常性的工作汇报机制,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情况,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明确权责

法院应当准确地适用刑事法律和刑事司法解释,充分使用社区矫正措施改造罪犯。检察院依法加强监督,确保公正。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开展社区矫正的管理和考察以及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帮助工作。乡(镇、街道)司法所承担日常管理工作。公安机关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考察,对违反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为加强社区矫正的衔接工作,建议将社区矫正内容纳入公、检、法、司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政府年度考核目标。财政人事部门加大财政和人员保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重视基础

当前要做的是搭建好具体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司法所这个平台。社区矫正需要一支懂法律政策、熟悉犯罪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精神医学等专业知识的队伍。根据现在的条件,社区矫正依赖三类人员:专业社区矫正工作者、辅助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建议党委、政府根据司法所承担工作任务的现状和将来的发展趋势,加强司法所力量,配备专业社区矫正工作者,由懂业务的人员担任。其次,配齐辅助社区矫正工作者,现在云岩区配备辅助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做法是一个司法所招聘一至二名社区矫正辅助人员,经过培训后上岗,但因待遇太低(每月每人500元标准)而无法稳定队伍。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建议可借鉴兄弟省市的做法,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各区安排一定的事业编制,用于招聘社区矫正辅助工作人员,根据实际配备到各镇(街)司法所。编制不足的可以考虑招聘合同制的人员加以落实。此外,壮大社会志愿者队伍,尽量招募一些专家学者、知名人士、离退休干部、青年学生、村(居)社干部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来,从事社区矫正志愿工作。

(四)加大财政保障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没有一定的物质技术支持是很难完成的。从两城区试点情况来看,经费显得严重匮乏。建议可以借鉴外地做法,在保证车辆、通讯、电脑等办公设备齐备、社矫辅助人员工资福利到位的基础上,按社区矫正对象人均1000元或以上的标准由区(县)财政安排工作经费,用于培训、指导、管理、奖励等,并列入财政预算。:

第9篇:社区调查报告范文

一、巴川城区社会管理的现状。

巴川城区通过近年的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面积由原来的3平方公里扩展到9平方公里,人口由3万多增加到7万多,水、电、汽、路和通信等基础设施建成规模,居民生活环境得到改善。短短几年,城市人口容量大增,发展速度惊人。但另一方面,城区社会管理明显滞后于城市建设进程,基本处于因陈袭旧,缺乏活力,不适应发展的状态。

目前实施巴川城区管理的有两个方面,一是巴川镇政府,从职责上承担城区的各项社会管理事务;二是有关职能部门如城建、交通、工商、城管等也参与相应事务的具体管理,形成条块分割的格局。现城区交通秩序较混乱、市场管理较差、卫生死角难除、治安防范不力、文化生活单调、市民素质不高、社区建设缺位仍然存在;另一方面一些新兴的社会服务如物业管理、家政服务等又极不规范,质量低下。社区管理的近期目标、长远规划更是一片空白,总体现状堪忧,必须认真研究解决。

二、存在问题。

从我们调查的情况分析,当前巴川城区社会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方面。

1、认识不到位。一是对城市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城市是当地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先进的思想文化、科学技术、经济潮流都在城市产生而又由城市辐射。随着信息时代、网络时代的到来,以科技为动力的市场经济角逐主要依托于城市,从这一意义上讲,市场经济就是城市经济。我县一直是农业县,加上城镇建设起步较晚,城市功能发挥不明显,使我们对城市在市场经济的中心主体作用、辐射作用还没有充分认识,城区社会管理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二是对巴川镇的特殊性认识不足。随着城区面积扩大,巴川镇城区经济、人口等均已超过农村,重心应由农村向城市转移,然而巴川镇的工作重心却没有随之调整,在城区管理上,人力物力安排薄弱,城区工作仍沿旧例,没有突破。三是对城区社会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城市社会管理是丰富城市内涵,强化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位的重要手段。随着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的推进,巴川城区大量城市人口由过去的单位人变成社会人,农村人口又成批涌入城区,加上政府和企业一些职能的社会化转移,城区社会流动性加剧、矛盾增多,社会服务需求增大,要求城区管理工作应随之改革和加强。

2、管理体制不顺。现行以巴川镇政府和职能部门共同参与,条块分割的城区社会管理体制,已不适应发展需要,制约了城区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症结有两方面:一是责权不统一。巴川镇是城区行政主管机构,职责上自然是城区社会管理的主体;职能部门虽地处城区,但在职能上面对全县、而不是直接参与巴川城区的具体管理工作。条块分割,造成巴川镇有责无权,想管管不了;职能部门有权无责,片面强调本部门职能和局部利益,愿管的插手,不愿管的甩手,结果导致政出多门,互相推诿、趋利避患、管理出现空白等现象的产生。二是力度小、效率低。条块分割使巴川镇在城区管理中职能弱化,统揽无力,要花不少精力协调各方面关系,常常遇到不买账的情况,工作难以顺利开展。

三、几点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提高认识,加强对城区社会管理工作的领导。当前,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市场经济城市化的发展趋势,城市在经济发展中的主体地位日益凸显。面对这种情况,要充分认识加强巴川城区管理在促进我县市场经济建立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巴川镇政府工作重心由农村向城区转移,加大城区工作力度,强化城市社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