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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ΧΧ字第ΧΧ号
根据ΧΧ单位证明(或经调查),兹证明ΧΧΧ(男或女,现住ΧΧ省ΧΧ市ΧΧ街ΧΧ号)至ΧΧ年Χ月Χ日(单位出具的证明或公证处查证的时间)未曾登记结婚。ΧΧΧ的父亲是ΧΧΧ,ΧΧΧ的母亲是ΧΧΧ。
中华人民共和国ΧΧ省ΧΧ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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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未婚公证是指具有涉外业务的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未曾登记结婚这一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未婚公证书的格式是怎样的呢?
未婚公证书
(
)××字第××号
兹证明×××(男或者女,×年×月×日出生),现在××××(住址),至今未曾登记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相关法律常识:
办理未婚公证有两种情况:
一是达到我国法定结婚年龄 的未婚;
二是未达到我国法定结婚年龄的未婚。
申办未婚公证,应由当事人亲自向住所地的具有涉外业务的公证处申请办理。如当事人不能亲自前往,则可委托他人办理。
办理未婚公证提供的证明材料:
兹有 学校 同学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实习,证明格式怎么写。
特此证明。
武汉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实习单位盖章)
二00 年 月 日
实习证明格式范文二
兹证明XXXX在我单位从 年 月日 到 年 月 日 XX 岗位实习。
现已通过实习。特此证明!
此致
敬礼!
XXXXXXXX单位
年 月 日个人收入证明
个人收入证明
兹有我公司员工___________,性别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我司工作______年,任职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职位),月收入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
特此证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加盖公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个人收入证明
兹证明___________是我公司员工,性别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_部门任____________职务。月收入___________元,一年总收入约为__________元。
特此证明!
本证明仅用于证明我公司员工的工作及在我公司的工资收入,不作为我公司对该员工任何形势的担保文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加盖公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范文二:银行贷款收入证明
银行贷款收入证明
________________银行:
_____________系我单位正式员工,年龄_____岁,婚姻状况________,行政职务__________,学历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__,月收入情况如下:
1、基本工资________________元;
2、奖金及福利(补贴)________________元;
3、其他收入________________元;
合计:___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
特此证明!
出具人签字:
出具人电话:
单位名称(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银行贷款收入证明
_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____________支行:
兹证明____________先生(女士)是我单位职工,工作年限_________年,在我单位工作年限__________年,职务为_________________ ,岗位为_______________,职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平均月收入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此证明仅供该职工申请_______________贷款或该职工为其他个人申请_______________贷款作第三方保证时使用。
单位(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收入及婚姻状况证明
________________银行:
兹因__________先生/女士(证件种类:________,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我单位正式员工,现任___________职务(学历: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该同志办公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移动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该同志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今在我单位工作,在我单位工作年限为_______年,现固定收入为(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其他年收入为(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
现婚姻状况为:__________(已婚、未婚、离婚、丧偶)。
经核实上述情况真实无误,我单位已完全知此证明所产生的法律效力,并对此证明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公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法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
人力资源或劳资管理部门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范文三:法人代表证明书
法人代表证明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证明___________同志(性别:______,年龄:_______,国籍:_______,民族:______,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任我单位__________(职务) ,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人单位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范文四: 实习证明
实习证明
兹证明___________(性别: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我单位从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到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岗位实习,证明《证明格式怎么写》。
现已通过实习。特此证明!
此致
敬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单位公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大学生实习证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学:
贵校__________系_________________专业____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我公司____________部门实习工作,各方面表现优秀。
特此证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单位公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范文五: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_____________ 系我单位员工,性别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现因(请选择如下其中一项打“√”):
1、协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
2、协商一致解除(由个人提出)
3、劳动者单方解除
4、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
5、用人单位裁员
6、因用人单位违法,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
7、因劳动者违法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
8、因劳动者非过失性原因,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
9、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单位决定从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与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依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依法支付其经济补偿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工资发至__________年_____月份,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员工签名: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____________系我单位员工,性别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年_____ 月参加工作, __________年_______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现因(请选择如下其中一项打“√”):
1、劳动合同期满;
2、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劳动者死亡或者失踪;
4、用人单位破产;
5、用人单位停业(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6、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单位决定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与该同志终止劳动合同。该同志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 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依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依法支付其经济补偿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工资发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份,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员工签名: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范文六:工作证明
工作证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
______________同志,性别________,政治面貌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我公司___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工作积极,团结同事,遵纪守法,各方面表现优秀。我单位对本证明真实性负责。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范文七:学历证明
学历证明
编号:__________
兹有我校学生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月以________学历进入我校____________专业学习,学制________年,毕业时间__________年_____月,学历__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此证明!
学校(系部)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毕业证丢失证明
编号:__________
学生 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至__________年_____月在本校________________专业学习,修完________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
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此证明!
经办人: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院校名称)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范文八:未婚证明
未婚证明
兹证明我单位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出生,至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从未登记结婚。
离异后未再登记结婚。
丧偶后未再登记结婚。
我单位对所提供证明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填写人签章:
单位组织(人事、保卫科)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针对该案例,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小吴的申请,不符合公证法对公证事项和事务的规定。理由在于:(1)小吴不符合公证申请人的条件。本案中吴某某虽然终身未婚,无子女,但尚有第二顺序继承人健在,小吴系被继承人的侄子,即不是法定继承人又不是遗嘱继承人,不应当由其提起公证申请;(2)小吴申请获得吴某某的遗产不在法定的公证事项范围之内。公证法规定的公证事项共计十一大项,没有公证事项与小吴的申请相对应;(3)公证书格式法定。《公证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公证书应当按照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格式制作”,司法部经过数年来对公证文书的改革,已经形成三十五式定式公证书和五大类要素式公证书。纵观定式公证书和要素式公证书的格式内容,没有公证书格式涉及小吴申请的公证事项。
第二种观点认为公证处应当受理小吴的申请,理由在于:(1)小吴申请取得遗产可以适用公证法所规定的十一类公证事项中的第十一类,根据自然人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2)小吴的情况符合继承法的规定,公证机构具有受理此项公证的法律依据。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公证机构应当受理继承人之外的遗产取得人申请的取得遗产公证。
第一,继承人之外的遗产取得人取得遗产公证符合《继承法》和《公证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首先, 继承人之外的遗产取得人取得遗产公证的证明对象是酌分遗产权。我国《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对此,学界通常称之为酌给遗产制度,是继承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继承人之外的遗产取得人所享有的权利被称为酌分遗产权。继承人之外的遗产取得人取得遗产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当成为公证的证明对象。其次,继承人之外的遗产取得人取得遗产公证符合《公证程序规则》关于公证事项受理条件的规定。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九条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受理:(一)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二)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三)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范围;(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该公证机构在其执业区域内可以受理公证业务的范围。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九条的规定,遗产取得人提出公证申请须符合:(1)遗产取得人与其所申请取得的遗产存在利害关系;(2)其他继承人对取得遗产没有争椋、自愿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取得遗产。《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了十一大项的公证事项,第一至第十大项有明确的法定公证事项名称,第十一大项规定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由此可以看出,《公证法》的立法目的并不是将公证事项限定为已确定的事项名称,而是相对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公证机构没有理由拒绝遗产取得人的申请。
第二,继承人之外的遗产取得人取得遗产公证可以成为遗产取得人取得遗产的有效途径。多年实践已经让房地产管理部门,金融部门等相关部门认可了继承公证书的效力,继承公证为这些部门厘清了继承法律关系,确定了继承权利义务,化解了法律风险,公证书成为了继承人继承遗产的重要法律文书依据。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证明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继承人之外的遗产取得人想要实现酌分遗产权,就应当向有关部门提交证明自己享有权利的材料。取得遗产公证完全可以为遗产取得人提供证明其取得遗产的公证文书,帮助其实现权利。
第三,通过公证确定继承人之外的遗产取得人取得遗产的权利,即符合中华民族数千来的厌诉心理,也符合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需求。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旨在鼓励社会成员之间相互扶助,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应当有付出就有回报,如果将诉讼设计为取得遗产的唯一途径,将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作为唯一的证明酌分遗产权的法律文件,势必阻碍遗产取得人实现其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伤害其取得遗产的积极性。
一、过户所需资料:
1.房产证私产:
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和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原件和复印件2份,未婚的要提供户口本复印件2份
买方: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2.房产证单独所有:
卖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买方:身份证
3.房产证共同共有:
卖方:房产证上二个人或更多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买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以前老式的房产证:一大一小二证的需提供卖方婚姻状况证明)
4.房产证原件或土地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未成年人:
卖方:提供户口本、与监护人关系证明及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未成年人作为卖方监护人双方都要到场签字
买方:提供户口本、与监护人关系证明及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各2
份,作为买方监护人其中一人签到字即可
首先个人简历并没有固定的格式,不过要遵循一定规则,形式多样,可以是表格,也可以是行文。
简历包括标题和正文两部分。
标题:一般写为“个人简历”或“履历表”即可。
正文:正文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毕业院校,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
2.教育背景,经历:包括学历,所学专业等受教育情况。将自己在大学期间主修课程,专业特长写清楚。对没有和缺乏工作经验的应届毕业生来说,受教育的程度是极其重要的。对于一些专业性职业教育的人,应重点提出来,因为有专业特长对公司有很大的吸引力。
3.工作经历:包括职务,职责,业绩,如果工作经历丰富,而且成绩显著,这对自己有很大帮助。对于应届毕业生来说,可以写一些社会实践活动,包括实践单位等。也可以将自己参加过的社会实践活动写进来。
4.个人特长:包括语言表达能力,工作能力,专业能力等。这部分可以带上自己的证书。
5.证书及相关资料:这个可以证明自己的工作能力,包括毕业证,专业证,获奖证书等。
优秀个人简历范文:
姓 名:吴先生 性 别:男
出生日期:1991年4月23日
身 高:172 cm 婚姻状况: 未婚
户口所在地:现在所在地:
个人特长:
语言能力
普通话:良好掌握方言:能力:
英语:一般等级:其它语言:能力:等级:
教育或培训经历
毕业院校:宝鸡市职业技术学校最高学历:
中专
所学专业:平面设计
工作经历
2008.8--2009.4 广东新视力广告公司(民营企业)
工作职位:平面设计师 离职原因:想来沿海地区深造!
工作描述:
本人从事设计部工作,主要负责个中画册、名片,宣传单、喷绘、写真等客户来稿的设计、制作与修改工作!
一、房产档案利用工作的现状
档案的最终目的是利用,房产档案的利用首要满足的是房地产系统的工作需要,从房屋的工程建设、评估、测绘到产权发证,从房地产的冻结、抵押到他项权利的管理,从房屋的修缮管理到房屋的安全鉴定管理,从房地产纠纷仲裁到房地产监察,从城市的建设拆迁到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白蚁防治管理等均离不开房地产档案的利用。据统计我市房产档案馆的档案服务接待量达到了2万人次/年,提供档案资料、出具查档证明达1.2万份;平均每年以20%的速度增长,充分说明了利用者对档案的需求越来越大,越来越显示出档案利用广阔的发展前景。
二、档案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1. 档案利用的地方局限性。各省、市区的房管局都建立了自己的房地产信息系统,但相互之间却没有联网,资源没有共享。导致档案利用者身在外地就无法查询到所需的房屋信息。有些利用者为了一份信息资料或证明不得不来回奔跑,很不方便。对于利用者们提供的异地的证明资料,当地的房管部门也无法核实其信息资料的真伪。
2. 档案利用的查询信息不够直观。过去查询条件仅通过产权人,产权证号能找到相对应的房屋信息,现在各地区房地产信息系统不断更新、完善,通过产权人姓名、身份证、产权证号、图幅地丘号、收件编号查询已不能满足利用者的需要。例如:用名字查询张三的产权,系统即显示该产权人名下的房屋、图丘号、座落及其房屋状态。利用者仅知道大的行政区域,具体到本地区地图上哪个位置哪一幢房屋哪一层楼就不得而知。这直接影响到公安、纪检、司法、计生等部门的利用,办案过程中不能快速准确地确定查询房屋所在地,就有可能延误了案情。
3. 档案查询结果不够精准。档案利用者提权人、身份证号便可以准确无误查询出此人名下的所有产权,但对过去90年代前办理的房屋产权证未提供身份证的人员却无法准确界定。这些问题给很多工作,如:申请保障房资格的审定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4. 公民利用档案的权利与档案利用限制的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民有查阅开放和未开放档案的权力,但查阅未开放档案是有限制的。在具体的接待利用中,如何把握对未开放档案的提供利用与限制利用的关系,因为没有可操作性的规定,很难把握。
5. 档案利用的方式。按照《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档案法》所称档案的利用,是指对档案的阅览、复制和摘录。”为利用者提供利用档案,只要公民符合利用条件即可。而采用阅览、摘录实物档案在具体操作中也存在一定的难度和风险。遇到这种情况,采用复制方式出证,可以保证档案证明的真实性,但却不能满足利用者的需求。
6. 档案利用中的出证问题。房产档案利用服务范围实现新拓展,档案馆出具的证明在解决户口、减免税费、贷款、申请保障房等问题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凭据作用。一些人正是看中了档案证明的这种独特作用,想方设法到档案馆骗取证明。如假冒未婚人员不提供配偶证件开具无房证明的;仿造减免税费无房证明减免契税等现象,有工作人员失误导致出错的因素,更多的是出证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的原因。这就提醒我们应当不断完善档案馆出证制度,以规范出证行为,保证档案证明的真实性。
三、对档案利用现状的对策分析
1. 完善档案利用制度。各房产档案馆要根据《档案法》、《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完善现有档案利用制度。对利用范围、利用方式、使用要求、利用手续、批准手续做出相应的规定和要求。既能简化档案利用手续,又要让档案工作人员有法可依,保证档案查询结果的严谨、真实、准确。出具档案证明应严格按专人调档、手工填写、经办签字、印鉴归口、领导审核的程序进行,证明文件应制定统一格式,由保密印刷厂统一制作,设存根和流水号,领用应有严格程序,做到有据可查,可以防止作假、出假证明的现象发生,从根本上堵塞管理漏洞。对不对外开放的档案应明确限制调阅,在具体的接待利用中,工作人员才可以正确把握未开放档案的提供利用与限制利用的关系。针对复制方式出证不能满足利用要求的,可提供档案原件,但必须在档案馆提供专用的查阅室进行,查阅室要安装摄像头,对其查阅过程进行录像。防止涂改、损毁档案原件的情况发生。对司法、纪检等部门办案必须调阅限制利用的档案,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方可调阅。必须提供实物档案的,档案馆派专人调阅及陪同查阅。
2. 提高档案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房地产档案要满足社会的利用需求,充分发挥其价值,一支高素质人才队伍是必不可少的。要加强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其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档案人员除掌握本身的档案业务知识外还要学习房地产、计算机、测绘相关知识,由单一的档案工作人员成长为一名复合性人才。档案馆还要及时引进高素质的年轻人充实档案工作队伍,为房地产档案工作注入新的活力,实现房地产档案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3. 提高档案利用工作的科技含量。档案馆应该加大档案数字化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目录数据库及全文数据库。并将数据合库,使用数据库管理软件对接目录数据和全文数据。产权办证使用的交易及权属管理系统应当与档案馆使用的一体化图文信息系统进行链接,以满足社会利用需求。另外房产档案部门开发的软件需要不断完善更新,将数字信息进行二次加工,使其更加详细准确直观。
参考文献:
[1]鲍艳霞 王飞. 浅谈房产档案保密和利用工作. 中国房地产业. 2012(1).
[2]陈霞红. 对房产档案利用的思考. 城建档案2011(10).
[3]乔微. 浅议房产档案利用. 档案时空. 2005(2).
[4]罗克娜. 房地产权属档案数字化的实践与启示. 档案时空。2009(6).
简历是有针对性的自我介绍的一种规范化、逻辑化的书面表达。
今天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海外留学个人简历制作攻略;具体内容如下,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海外留学个人简历需包含的信息:1、个人信息,即Personal
Information,包括你的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emai。
2、教育背景,即Educational
background,从大学开始写,时间起止,学校,系别,学位,GPA,论文题目。可以写一些自己学过的核心课程,注意不要太多,5-6门功课足以。
3、个人重大经历,即Experience。
包括工作经历、学术经历、志愿者经历等:时间起止,公司或组织名称,职务,简述职务责任,具体工作。这部分可以着重写。
4、所获荣誉,即Honors。
就是你所获得的各种奖励。学术的和社会活动方面的荣誉都要写上去。格式为,时间,获奖名称,发奖单位(均为英文)奖励范围(即从多少学生中选出多少,是按系还是整个学校中选),奖励原因。
5、个人发表著作。
题目,作者,时间,杂志(包括页码)(中英文,以原发表为准)。注意要的是学术的著作。
6、所参加组织,即Membership&Affiliations。
就是你参加过什么社团,协会之类的。同时注明你所担任的职务和所作的工作。
7、其他:包括标准化考试成绩,计算机水平,主要的实验技能,兴趣爱好等。
注意,不同的专业要有不同的侧重,还可以酌情加一些对申请有帮助的东西。
海外留学个人简历制作注意事项:1、页面要简洁。
简历要作的简单明了,一目了然,很容易让人看到你的经历和背景。要注意间距、字体、各部分所占空间等。
2、详略得当。
信息要全面,对于重要的经历且在PS中没有陈述的,可以多写一些。
3、注意语法时态问题。
在简历中尽量使用动词过去时。
海外留学个人简历需体现的内容申请美国院校入学和奖学金资助,要准备一份合适的个人简历。个人简历的目的是让对方清晰地了解申请者的全面情况,应力求在真实、全面、简明的基础上准确地反映自己受教育和从事专业工作的经历,特别是近年来的工作方向、研究兴趣及成果。
个人简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姓名。
要与各种学历证明的姓名相同,如有更名情况,务必在公证时予以声明,并附上公证书。
2.性别。
3.出生年月日及地点。
力求与各类学历证明的出生年月日一致,出生地点写明国别和省别。
4.国籍。
5.婚否。
应分为未婚、己婚、丧偶、独身四种状况。
6.现在工作单位及详细通信地址。
7.个人受教育经历。
包括大学、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在读时间,所在大学的名称、专业和所获学位;参加工作后的受教育经历,主要是指脱产接受专门的进修、培训或学习。
8.个人从事专业的经历。
填写专业经历应力求抓住重点,突出研究方向;担任教学工作的可列出主讲、助讲的课程名称;担任研究工作的可列出参加各个研究项目的课题名称。
9.有何著作、论文或研究成果。
个人的论文、著作和研究成果要分门别类列出,并一定要与个人专业经历相一致。所列著作要注明名称、出版年月、出版单位。所列论文要注明论文题目,刊载的杂志或期刊名称、期号、语种;对于在学术会议上发表的文章还要注明学术会议的名称、召开的时间和地点等等。如果其中有被外国学者评论过的,最好附上刊载评论文章的杂志名称及时间。
10.外语水平。
注明参加TOEFL、GRE等考试的时间、地点及成绩。若申请者掌握多门外语,则要一一注明语种并说明熟练程度。
11.参加何种学术团体,得到何种荣誉。
学术团体一般应是省、市或行业一级以上的专业学术团体,在学术团体中所担任职务可予以注明:荣誉主要是指在专业、技术研究方面获得的奖励和荣誉,要注明获奖名称、颁奖时间和颁奖单位。
12.拟申请的大学和导师的姓名。
可根据申请者查询到的资料予以注明,需注意按照每个单位、每位导师给一份简历的原则,即在同一份简历中不必注明全部想要联系的单位或导师。
13.拟进行的研究方向和希望从事研究的题目。
国外院校的专业面一般较宽,要根据国外情况,力求专业面与其一致;研究课题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和需要,同时也要尽量考虑对方的条件。简历最好打印。上述项目如遇缺项可不必撰写,只需将下一项内容提前即可。简历的字迹要求工整、清楚。既不要言过其实,又必须充分反映自己的实际水平。
海外留学个人简历一般格式:1.个人信息即Personal
Information,包括你的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email。
2.教育背景,即Educational
background,其内容要从大学开始,高中及以前的不要写进去。
有必要的话,可以写一些自己学过的核心课程,注意不要写太多,5~6 门功课足以;如果你的成绩非常优秀,你也可以写上自己的GPA 和排名。
3.所获荣誉,即Honors,也叫做Awards,也就是你获得的各种奖励,学术的和社会活动方面的荣誉都要写上去。
建议这一项紧跟在教育背景之后写,因为这一部分和你的教育直接相关联,并且很是你经历中的重要部分。
4.个人重大经历,即Experience,这一部分的内容是重点,你应该多写一点。
比如说,工作经验Working Experience,学术经历Academic Experience,这两种经历可以统称为Professional Experience;还有志愿者活动Volunteer Work
5.个人发表著作,即Publications,也就是你发表的论文等等,注意要是学术上的,别把你写的什么散文诗歌也拿进去充数,除非你申请文学学位。
如果没有这一项可以不写。
6.所参加组织,即Membership
& Affiliations,也就是你参加过什么社团,协会之类的,同时注明你所担任的职务和所作的工作。
7.其他能力和爱好,即Interests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批准、民政部一九八六年三月十五日的《婚姻登记办法》,结合本市婚姻登记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离婚和复婚,都要到当地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必须严格遵照《婚姻法》、《婚姻登记办法》和本细则办理婚姻登记工作,保障合法婚姻关系的确立,防止违法婚姻的发生,维护和巩固社会主义婚姻制度。
第三条 本市婚姻登记工作的主管机关是市民政局。
第四条 禁止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各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均有责任如实为本单位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不得借故限制和阻挠。
第二章 婚姻登记机关
第五条 本市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街道办事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市、区、县人民政府指定的机关。区、县人民政府指定机关,应报市民政局备案。
第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要由经区、县民政局进行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婚姻登记员”证书的人员专门负责婚姻登记工作。婚姻登记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如需变动,应同区、县民政局协商。
第七条 婚姻登记员必须做到:
(1)熟悉《婚姻法》、《婚姻登记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2)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对当事人主动热情、态度和蔼不刁难当事人,不徇公情;
(3)坚持原则,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科学执法;
(4)工作认真负责、深入细致,不草率、不拖拉。
第八条 姻婚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要尽量方便群众,办公时间要固定,并在本辖区内公布。
第九条 婚姻登记员要结合申请结婚的当事人情况,讲解《婚姻法》,使当事人能知法、守法,并进行晚婚晚育和实行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提倡节俭办婚事,反对铺张浪费,抵制封建主义的陈规陋习和资产阶级腐朽思想。
第十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保管好婚姻登记档案。
区、县民政局根据婚姻登记档案,向丢失《结婚证》或《离婚证》的当事人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上述两种证书同原《结婚证》《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婚姻状况证明》、《结婚申请书》、《离婚申请书》、《结婚证》、《离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按民政部格式由市民政局统一印制。
《结婚证》、《离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须经区、县人民政府加盖印章。
《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须贴男女双方像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章(钢印)。
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结婚证》、《离婚证》和区、县民政局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时,向当事人收取工本费。
第三章 结婚登记
第十二条 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填写《结婚申请书》,当事人不会写字的,可以委托他人,但当事人双方必须分别签名、盖章或按指印。
第十三条 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的户口都不在本婚姻登记机关辖区内的,不予登记。在外地工作的婚姻当事人双方要求共同回到本市一方父母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可予办理。
第十四条 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卡片或户籍证明、二寸单人或三寸合影半身免冠像片三张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本人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工作单位或单位的办公室、人事、干部、劳资部门出证,没有工作单位的城市居民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居民科或知青科出证,农村村民由村民委员会出证,不在本乡办理结婚登记的,须在证明上加盖乡人民政府公章)。
婚姻状况证明的内容包括:(1)申请结婚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和婚姻状况(未婚、离婚或丧偶)、有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2)对方姓名和单位。
当事人双方回本市一方父母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的,还需持其父母户口卡和与当事人一方确属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离过婚的还须持离婚证件。
第十五条 现役军人申请结婚登记的,按照中国总政治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暂行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 申请结婚的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因受干涉不能获得所需《婚姻状况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也可受理。由当事人填写《结婚申请书》,在“提供证件情况”一栏中写明婚姻状况和不能取证的原因。由其所在单位注明情况是否属实,并加盖公章后,婚姻登记机关应依法准予登记,单位拒绝盖章的,可由婚姻登记机关报经区、县民政局核批后,予以办理结婚登记。
第十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对于男女双方的结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禁止结婚,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即男不满二十二周岁,女不满二十周岁的。
2、男女双方或一方并非完全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
5、患有麻疯病或性病未治愈的。
在审查中,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时,应当进行调查了解。
第十八条 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对婚姻登记机关必须了解的情况,要如实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而故意隐瞒的,要予以批评教育;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九条 提倡婚前体检和婚前咨询。有条件开展婚前体检的地区,应认真对麻疯病和性病进行检查。婚姻登记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到医院进行婚前体检,提供检查证明,但不得向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硬性索取其它体检证明。
第二十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关于结婚的规定,应准予登记,分别发给《结婚证》。《结婚证》上要粘贴像片并加盖钢印。如果是离过婚的,应在《离婚证》的明显处,注明再次结婚登记的时间和另一方的姓名,盖章后交还本人保存。
第二十一条 婚姻登记员要将审查情况填入《结婚申请书》的“审查意见”栏内,并签字盖章。《结婚申请书》要粘贴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像片并加盖钢印,作为婚姻档案长期保存。对不符合关于结婚规定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同时记入《结婚申请书》“审查意见”栏内。
第四章 离婚登记
第二十二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和《结婚证》。
第二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离婚的,要进行认真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可进行调解,经查明情况,确属自愿离婚又无和好可能、并对财产处埋和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的,应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双方要求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章 复婚登记
第二十四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在二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登记,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或发生法律效力的有关离婚的调解书、判决书。婚姻登记机关也可在调解书、判决书上注明当事人办理复婚登记的地点和年、月、日并加盖印章后退当事人保存。但要在《结婚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复婚”字样。
第六章 对违法的处理第二十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包办、买卖婚姻和干涉婚姻自由的,应向有关单位反映,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发现申请结婚的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行为或登记时故意隐瞒、弄虚作假或冒名顶替骗取《结婚证》的,由婚姻登记机关请示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宣布该婚姻无效。撤销其结婚登记,收回骗取的《结婚证》;并对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的婚姻登记,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在本市办理婚姻登记,分别按照《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和《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统一由市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办理。
第二十九条 未取得国外居住权的出国自费留学生要求在国内办理婚姻登记的,应持本人护照和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国外期间婚姻状况证明;出国留学前已达婚龄的,还须持原单位出具的出国前的婚姻状况证明。公费留学生可持有教育部出国人员集训部出具的出国留学生婚姻状况证明,双方共同到市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
第三十条 男女双方均为出国留学生要求在国外登记结婚的,如其出生年月、婚姻状况有档案可资证明,可以到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无档案可资证明则须先取得国内原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出生年月日和婚姻状况证明(从工作单位出国留学的,也可由原工作单位出证)。如驻在国不承认我使、领馆办理的婚姻登记,也可以在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男女双方要求在国内办理婚姻登记的,按第二十九条规定办理。
第三十一条 《结婚证》、《离婚证》若有遗失,不予补发。
[关键词] 生化汤;痛经;寒凝气滞血瘀型
[中图分类号]R271.11+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3-7210(2007)05(c)-086-02
原发性痛经迄今仍是现代妇科的顽疾,中医妇科认为,妇女每逢经前或月经前后周期性出现小腹疼痛,或痛引腰骶,甚则剧痛,称为痛经,亦称“经行腹痛”。主要病机可分为虚、实两类。实者多因寒湿凝滞气滞血瘀、湿热下注,导致气血运行不畅,冲任受阻,所谓“不通则痛”,临床多表现为实证。虚证多因肝肾亏损、气血虚弱,冲任血虚,胞脉失养,是为“不荣则痛”,临床多表现为虚证[1]。
寒湿凝滞多因产后冒雨涉水、或过食生冷,伤及冲任胞脉,血为寒湿所凝。气滞血瘀多因情志不畅,肝郁气滞,气机不利,血行受阻,冲任胞脉不畅,经血滞于胞宫所致[2]。痛经虽分四型论治,但是临诊时多互相夹杂出现,且多以寒凝与气滞兼见。临床多表现为经前或经后小腹正中、两侧或一侧疼痛,月经来潮后的第一、二天经量少,色紫黯,或有块。伴有胸胁胀痛,经行不畅,血块排出后疼痛减轻,或可伴有畏寒肢冷,便溏,带下多而色白。舌紫黯可有瘀点或青紫,苔白腻;脉弦涩或沉紧。治则理气化瘀、行气止痛、散寒除湿。方剂采用生化汤加减,气滞重者加丹皮、乌药、香附等,寒湿重者加小茴香、肉桂、延胡索等[3]。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从2004年3月-2006年12月在我院妇科门诊就诊的痛经患者,根据妇产科学五版教材诊断标准确诊为原发性痛经,同时又符合中医辨证为寒凝气滞血瘀型痛经的门诊患者,并且愿意接受中医中药治疗的患者57 人,采用生化汤加味辨证治疗为治疗组;对其余44名患者采用西药对症治疗为对照组。研究对象符合下列条件:年龄都在17岁-24岁的未婚女青年,平均年龄19.3岁;病史3个月-4年;就诊前疼痛持续时间为1-2 h;均排除盆腔器质性疾病;均无严重的心、肝、肾功能异常。且两组病例在年龄、病程、严重程度等方面无显著性差异。
1.2 方法
治疗组:以全当归20 g、川芎9 g、桃仁6 g、炮姜2 g、炙甘草2 g为主方加香附12 g、延胡索12 g、小茴香6 g、丹皮9 g、白芍9 g,痛重者加蒲黄和五灵脂适量。上药用50℃水浸泡1 h,1剂/d,水煎2次,滤取药液混匀,分2次服完,每次约200 ml,于每月月经周期前5 d开始服药,连服10 d为1个疗程。
对照组:每次痛经时给予常规止痛药或解痉药如吲哚美辛、布洛芬,痛重者肌注安痛定或654-2,观察疗效约1 h。
两组患者均跟踪观察或电话随访半年以上。
2 结果
2.1疗效标准
治愈:治疗3个月后痛经症状完全消失,半年以上未复发者;显效:经治疗3个月后痛经症状消失,但因情志或感外邪等复发,经治疗短期内恢复者;好转:经服药治疗后,痛经症状有所减轻,但需每次月经周期服药者;无效:症状无减轻[4]。
2.2结果(表1)
表1两组疗效比较
经χ2检验两组数据在治愈率、显效率及好转率都存在显著性差异(χ2=32.37 P0.05),说明两种方法都可以有效减轻和缓解疼痛。
3 讨论
关于痛经治疗的中医临床研究,迄今仍多从辨证分型论治着手,在辨证论治中,当首辨疼痛(疼痛的时间、性质、部位)以审虚实、寒热、气血,另外在辨痛的基础上,还需与月经情况及经期见证相结合,月经的期、量、色、质的变化也常是痛经辨证的重要参考,临床不可仅凭一项诊断,须全面考虑,综合分析,识其本质,认清属性,抓住病之要害,或行气血、或散寒、或清热、或补虚、或泻实,方法上可分两步,经期以调血止痛治标,平时辨证求因治本,气顺血和,冲任流通,经血畅通则无痛虑。生化汤出自《傅青主女科》[2],功用活血化瘀,温经止痛。主治产后恶露不行,少腹疼痛。现用其加味治疗寒凝气滞血瘀型痛经取得理想的治疗效果,机理在于方中重用当归补血活血,化瘀生新为君药;川芎活血行气,桃仁活血去瘀为臣药;炮姜入血散寒,温经止痛为佐药;炙干草调和诸药,为使药;合用香附理气调肝,延胡索、五灵脂化瘀止痛,而延胡索乃“活血化瘀,第一品药”(李时珍《本草纲目》),丹皮清热凉血,活 血祛瘀,使瘀滞散而气血流畅,白芍滋阴养血,调经止痛,养血化瘀,小茴香散寒止痛,理气和胃,共起温经止痛之效,使经血畅行,腹痛停止。另现代研究证明,当归的挥发油1∶50浓度即对子宫呈抑制作用,使子宫节律性收缩减少,子宫肌张力弛缓;1∶25浓度可完全停止收缩[4]。其余药物及诸药合用的现代药理作用还有待于今后进一步研究。寒客冲任,血为寒凝,瘀滞冲任,气血运行不畅,经行之际,气血下注冲任,胞脉气血壅滞,不通则痛,故疼痛发作;寒客冲任,血为寒凝故经血量少,色黯有块;得热则寒凝暂通,故腹痛减轻;舌质黯红、苔薄、脉沉细为寒凝血瘀之征,用此法活血温经故痛经除。
[参考文献]
[1]罗元恺.中医妇科学[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96.
[2]袁家麟.中医妇科纲要[M].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4.
[3]韦红霞.痛经汤治疗痛经100例[J].河南中医,2006,26(2):50.
[4]董克玲.近15年来中医治疗痛经方药应用分析[J].国医论坛,2003,18(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