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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风险分析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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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风险分析

第1篇:合同管理风险分析范文

关键词 合同合同管理风险索赔

Abstract :Risks penetrate the project life cycle of the whole project process,this paper measures the risk from the engineering point of view,analysing the classification of the project risk and bring up contract management combined with the risk of the corresponding preventive measures.

Keywords: contract,contract management,risk,claims

中图分类号:F715.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工程项目风险与风险管理

工程项目在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可能遭到的风险,可将其定义为,在工程项目目标规定的条件下,该目标不能实现的可能性。风险是随机发生的,若不加以控制的话,风险的影响就会扩大,甚至会引起整个工程的中断或报废。因此,在现代工程项目的管理中,风险的控制已成为研究的热点之一。

在项目管理中,风险管理属于一种高层次的综合性管理工作,它是分析和处理由不确定性产生的各种问题的一种系统方法,包括风险的识别、风险的估计及风险的评价和风险的控制。风险管理是近20年发展起来的一个综合性边缘学科,风险分析的大部分内容是关于技术风险、设备质量风险和工程可靠性问题,而关于风险评价的量度及定量分析的技术方法几乎是空白。因此,风险管理仍是一门不完善和不成熟的学科。

2 工程项目风险因素的识别与分类

建设工程项目是复杂的开放系统,长期以来,工程风险的研究一直沿用分析方法和模拟方法。工程项目的风险因素错综复杂,可以从项目环境、项目结构及项目主体等不同侧面进行分类,以便为不同风险的防范采取相应的对策。

工程风险的分类主要基于风险防范和风险处理,是定性的和相对的。从性质上分析,可计量风险属于技术性风险,是常规性的不可避免的风险,包括地质地基条件、材料供应、设备供应、工程变更、技术规范、设计与施工等造成的风险;

而非计量风险则属于非技术性风险,发生的概率较小,是非常规性风险,包括经济风险、政治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组织协调风险等。

工程合同包含着多种难以界定的变量因素,这些因素都能构成项目的风险。从性质上分析,合同风险属于非技术性风险,但工程合同中包含了大量的技术性条款。因此,对工程合同的风险分析既有定量分析又有定性分析。

3 工程项目风险的防范对策

(1)加强合同的风险管理

工程合同既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法律文件,又是项目全面风险管理的主要依据。项目的管理者必须具有强烈的风险意识,学会从风险分析与风险管理的角度研究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对项目可能遇到的风险因素有比较全面深刻的了解。否则,风险将会给项目带来巨大的损失。例如:在我国承建亚洲某岛国公路的施工承包合同中,因技术条款中忽略了路基施工中所用的沙石非碱性的指标,而且该国的土壤含盐量偏高,不能就地取材,所以施工中不得不进口沙石,从而导致工程成本大幅度增加,该工程发生严重亏损。在施工承包合同中,加强风险分配的管理有助于调动承担方的积极性。风险分配通常是双方各自承担自己责任范围内的风险,对于双方均无法控制的自然和社会因素引起的风险则由业主承担。所以应该加强合同中各条款的风险管理。

(2)通过索赔将工程风险转化为利润

工程索赔是一种权利要求,其根本原因在于合同条件的变化和外界的干扰,这正是影响项目实施的众多变化因素的动态反映。没有索赔,合同就不能体现其公正性,因为索赔是合同主体对工程风险的重新界定,是双向的,即甲乙各方均可向对方索赔,而在实际过程中,施工方往往处于不利的位置。工程索赔贯穿项目实施的全过程,重点在施工阶段,即在施工合同中索赔是比较常见的,并且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比如工程量变化、设计错误、加速施工、施工图变化、不利自然条件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施工条件的变化和工期延误等,这些都属于可计量风险的范畴。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红皮书关于工程索赔的条款已由第三版的一个分条款增加为五个分条款,形成独立的主题。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关于工程索赔也作了相应的明确规定。这些索赔条款可以作为处理工程索赔的原则和法律依据。尽管工程索赔的内容形式不是唯一的,但却是可以计量的,利用合同相关条款成功地进行索赔不仅是减少工程风险的基本手段,也是甲乙双方为了维护自己正当利益的一种合法、合理的行为,同时也反映了项目合同管理的水平。

(3)利用合同形式进行风险转移

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可以选择适当的合同计价形式转移风险,达到降低工程项目的合同风险。例如:对于水文地质条件稳定且承包单位有类似施工经验的中小型工程项目,实际造价突破预算的可能性不大,其风险量较小,可以采用自留加风险控制策略,即采用总价合同的报价方式;对于工程量变化的可能性及变化幅度均较大的工程项目,其风险量较大,应采用风险转移策略,用单价合同报价方式,将工程量变化的风险全部转移给甲方;对于无法测定总成本状况的工程,草率估价将导致极大的风险,只能用成本加酬金合同,将工程风险全部转移给建设方。

对承包商而言,树立合同意识、风险意识和索赔意识,重视风险管理对降低工程项目风险是非常重要的。

(4)非计量风险的防范

非计量风险是指政治、经济及不可抗力风险。政治风险包括:战争、动乱、、法律制度的变化等;经济风险包括:外汇风险、通货膨胀、保护主义及税收歧视等。这些风险在国际工程中经常遇到。政治风险发生的概率较小,但一旦发生将导致灾害性后果,常常被称作“致命风险”。对于政治风险,只能作定性分折与预测,承包商应在投标决策阶段加强调查研究。经济风险一般不可避免,应进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研究。对于若干种经济风险预测的数学方法,由于是建立在理想的环境下,置信度较低,所以不宜作为项目的决策依据。

不可抗力的社会或自然因素引起的风险主要包括前者如战争、暴乱、罢工等;后者如超过合同规定等级的地震、风暴、雨、雪及海啸和特殊的未预测到的地质条件和泥石流、泉眼、流砂等。按照一般合同条件,这类风险应由合同主体共同承担,承包商一般只能得到工期延误的补偿。但工程所在国意外的战争承包人自身工人的动乱以及承包人延误履行合同后发生的情况除外。

(5)非计量风险的管理和措施

在项目目标设计阶段,对影响项目目标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预测,研究各风险因素对项目目标的影响程度,即进行项目的敏感性分析。

在投标报价前,承包方要分析业主所在国的政治、经济状况、业主的工程款落实情况和支付信誉;在编制标书及报价阶段,要熟悉招标文件的各项内容,做好现场勘查,在单价和总价中考虑风险因素;在订立合同阶段,对于过分刻苛的合同条款提出修改要求,以减少自身面临的合同风险。

除了进行工程、设备、人身事故等保险外,还应通过保险机制减轻风险损失;如果遇到一些特殊的施工,如水下作业等,其存在巨大的安全风险。这种情况下,总承包人可以通过分包合同向分包商转移风险;合理控制风险费。

4 结语

在工程建设项目中,风险无所不在,无时不有,一个成功的项目离不开科学的风险管理。本文对工程项目中的风险进行了分类分析,就如何进行风险的分析与防范,具体结合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提出了一系列防范措施。但是本文在风险分析的过程中并没有提出具体的分析模型,并且只是针对非计量风险进行了相关的研究,计量风险还有待以后研究解决。工程建设领域风云变幻,市场充满了很多不确定性因素,企业要想获得生存,就必须加强项目的风险分析,提出切实可行防范措施。

参考文献

[1] 梅阳春,邹辉霞.建设工程招投标及合同管理.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

[2] 王卓甫.工程项目管理风险及其应对.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5

[3] 钱昆润.建筑工程合同与索赔管理.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1993

第2篇:合同管理风险分析范文

【关键词】水利水电 合同管理 变更索赔 风险

中图分类号: TV 文献标识码: A

前言

在水利水电工程的合同管理中变更和索赔面临的风险是不能完全避免的,这些风险非常的复杂,无法以固定的一种模式进行规划,所以,减小风险最好的办法就是做好各个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并采取一定的预防措施。

一、变更与索赔的概念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

1、变更概念

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中的变更,是指一些相关因素的变更,合同的本质没有改变,比如:合同工作量的增加或减少;工程省略;变更工程的类型、质量和性质;变更某些工程的尺寸、位置、基线和标高;在工程完工时进行必要的附加工作;变更某些工程的施工时间和施工顺序;对工程项目有效的进行增加或者减少。

2、索赔概念

索赔就是指双方签订合同之后,有一方没有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以及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从而给另一方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的违约条款受损方有权利向责任方所取经济损失费并进行工期补偿。以索赔对象给索赔进行分类:因责任方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低下、施工设备受损等,而给业主造成损失,受损方向责任方索要违约赔偿;因业主违约而给责任方造成经济损失,这时承包方就成了受损方,就可以向业主索要违约赔偿。

3、变更与索赔二者之间的关系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方和业主发生了一些分歧,因一方违约而导致另一方受损,违约方要根据合同内容给予受损方一定的经济补偿,这就是狭义的索赔,有时索赔会隐含在变更中。变更与索赔最根本的区别就是:原合同的规定内容发生改变之后,承包方与业主和平洽谈共同制定一个赔偿金额,并把赔偿金额付给承包商,这就属于变更;承包商根据合同规定以及相关合同法律强制性的向业主索要赔偿,也包括索要应得却没有获得的利益,这个活动过程就属于索赔。

二、变更索赔的成因分析

要防范变更、索赔,使其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是我们对变更索赔成因分析的主要目的,首先对可能出现的变更和索赔事件的成因进行分析,分析产生原因,如何防范;万一发生,如何对策,才能使其造成损失降低到最低,下面对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中变更、索赔成因及主要内容列表如下:

三、合同管理各阶段中的变更、索赔风险分析

一般情况下,合同管理的全过程大致可划分为五个阶段: 准备阶段、招评标阶段、决标及合同签署阶段、合同实施阶段、完工验收决算阶段。在以上各阶段,因工作质量或其他情况都有可能产生变更和索赔。

1、合同管理各阶段的主要工作

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合同立项申请及批准、招标文件的编写和审查等。招评标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招标公告、对潜在的投标人的资质进行预审、发招标邀请书,发售招标文件,组织标前会,投标、开标、评标及评标报告等。决标和合同签订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者、发中标通知书、合同谈判、合同的签订等。合同实施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开工令、批准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组织协调施工、变更索赔处理、工程价款结算、完成合同等。完工验收和决算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完工申请报告、完工验收资料、完工鉴定书、完工移交书、完工决算。

2、合同管理各阶段的工作与变更索赔

(1) 准备阶段: 该阶段是合同管理的基础、根本,若招标文件精度不够,合同文件编制粗糙,则该合同管理先天不足,实施过程中变更和索赔绝对少不了。

(2) 招评标阶段: 该阶段是合同管理好坏的前提。若对潜在的投标人的资质预审不认真、不严格,使不合格者入围并中标,则后果严重,合同工程的进度、质量、投资都很难控制。又如,招评标时的补遗、答疑材料都是合同文件的组成,如合同文件不严密、不全面,在合同实施中会出现对合同文件条款的解释发生异议,也会引起索赔。

(3) 决标和合同签订阶段: 该阶段是合同双方签约、承诺的阶段,也是合同管理的依据。在不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意愿前提下,对评标中提出的问题和评标中发现的问题、潜在问题,在合同谈判中有必要以书面形式加以澄清,可以减少不必要的变更和索赔。

(4) 合同实施阶段: 该阶段是合同管理的关键阶段。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前三阶段隐含的问

题在该阶段将全部显露出来,并还可能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事件,再加上管理协调不善,将会出现原本不该发生的变更和索赔。

(5) 完工验收和决算阶段: 该阶段是实施对合同是否达到预期经济目标的总结。特别是完工

决算,对工程合同的经济往来、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一次性清算。首先由施工单位提出决算申请书,经项目部、监理工程师审核,还必须通过内部审计,根据合同条款,对完成的工程量、费用进行逐项核实,尤其是将变更索赔做为审核的重点,使决算真实、准确。

四、变更索赔风险的相应对策

1、选择合适的施工队伍、控制变更索赔的主要依据是编制优秀的招标文件

就合同文件而言, 重要构成成分的招标文件是业主就水利水电合同工程想投标者的邀请约定,这也相当于投标者对工程作出的承诺,同时也是挑选投标者的参考标准。假若招标文件里面的所标定的合同条款不完整、不全面、文字有歧义,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就会出现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解释不一的现象。为了保证合同的严谨性,一般都会采取下面的措施:在招标文件中设计科学合适的工作周期,且要有人性化;合同中的内容尽量引用规范的文本内容,避免出现歧义,在签署之前,最后让专家审查一遍;各段工程的施工标段要科学、合乎时间逻辑,保持各段独立,避免施工干扰的出现。

2、转嫁风险损失

在双方签署合同之后, 两方相应需要承担的义务以及风险就已经被明确划分,并具有法律效益,同时双方各自的权利也被明确规定,不能出现越俎代庖的现象。然而,在每个工程的施工过程都是一段漫长的工期, 在这个过程中若是发生了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事故灾难都是在签署合同前不能预料的, 所以为了避免这些风险所造成的损失,就要依据合同的相关条款,让签署的某方购买相应的保险。

3、合同交底的保证体系

为了更好的实施合同交底,将精细化合同管理可持续的进行下去,由计划合同处牵头,成立专门的合同交底工作组。针对具体标段,工作组由该标段的各部门经办人组成,负责常规的合同交底事务。工作组的成立,合同交底工作有了组织保障。建立组织机构和实现制度化,是合同交底工作的有力保证。

4 合同交底反馈机制

在建立完善的合同交底体系的基础上,同时对合同交底工作本身进行评估和持续改进,建立了合同交底反馈机制。即在各阶段合同交底工作完成后,针对合同交底的时间、形式、媒介、内容等方面,通过内部和外部的信息反馈,对合同交底工作进行完善。合同交底反馈可以采用口头询问、专门会议、合同交底意见调查表等形式。通过建立合同交底――合同交底反馈――新的合同交底这一反馈机制,可以实现合同交底工作的持续改进和不断完善,也是精细化合同管理的精髓所在。

结论

我国绝大多数的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前身是计划经济时期的施工企业,通过企业自身整、改转型而来,在合同管理的方面存在很多不足之处,需要提升。因此,对我国水利工程的施工企业来说,只有通过不断地完善对变更索赔的管理制度,重视与加强变更索赔的管理工作,才能让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的变更索赔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第3篇:合同管理风险分析范文

一、供电合同管理概述

供电合同是供电公司根据用户的实际需求量供电的相关协议,主要包括供电质量、供电方式、电费结算方式等内容,是供电过程的基本保障。供电合同管理是在供电合同上形成的管理内容,涉及供电合同的方方面面,贯穿供电合同制定、修改和签订全过程。该管理内容较为复杂,管理体系较为庞大,任何环节均直接影响着供电企业供电效益,需要进行全面把握,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众所周知,供电企业运营过程实际上就是供用电合同签订、履行过程,如果在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不能妥善解决一些实质性的问题,将使供电企业面临一系列风险,导致供电企业运行效益大打折扣。我国供电合同管理体系构建还不完善,合同风险较高,由此引出的运行问题层出不穷,严重影响了供电企业的日常工作,如何规避上述问题,消除合同风险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二、供电合同管理风险的识别与评价

(一)供电合同管理风险的识别

供电合同管理风险识别的方法主要包括监测分析法、专家访谈法、风险树图解法、财务报表分析法等,需依照具体的状况选取合理方法确定风险类型,实现风险识别。

1.供电合同编制阶段风险。该阶段风险主要为策划风险、资信调查风险、谈判风险和文本风险:策划风险是由合同策划目标与国家行业发展规划、国家行业发展规范或企业战略目标不一致导致;资信调查风险是由供电企业对用户资信资料信息收集不全导致;谈判风险是由谈判过程中双方细节处理不到位、合同泄密等导致;合同文本风险是由合同理解不一致、条例不完善等导致。

2.合同审核阶段风险。合同审核的过程中需要全面分析其经济型、可行性、严密性和合法性。要在上述基础上合理把握供电合同管理的风险系数,确定合同中是否存在问题,提出针对性意见。

3.合同签署阶段风险。合同签署的过程中由于环节内容和时间的限制,非常容易出现一些问题,如签署过程中合同内容出现涂改、合同签订过程中资料并未详细审核、合同签订时出现信息泄露、合同保管不当出现泄密等。上述状况均引起了合同签署阶段的风险,其具体包括风险、合同相对人风险、合法性风险和书面签约四个风险点。

4.合同履行阶段风险。合同履行阶段由于履行人员、履行操作和履行管理等的不同,非常容易引起合同实际履行的偏差,造成合同履行阶段风险的产生。该阶段风险主要包括履行风险、变更风险、解除风险和纠纷处理风险。

(二)供电合同管理风险的评价

供电合同管理风险评价的过程中需要全面把握供电合同管理内容,对管理细节进行分析,在该基础上评价供电合同管理风险系数,确定供电合同管理风险状况。

1.确定原则,构建统一评价指标。供电合同管理风险评价的过程中要分析好供电合同管理的可操作性、系统性、科学性、层次性和重要性五方面内容,要将合同中的指标最大限度量化,通过定性方法进行描述。除此之外,评价指标还需要具有一定的关系,能够实现供电合同的“串接”,从而充分把握因子之间相关性,明确指标所占比重系数。

2.把握权重,运用系统理论构建模型。供电合同管理风险评价的过程中要依照风险权重定量计算风险指标,通过系统分析理论构建相应模型。常规模型构建的过程中主要选取模糊综合评价法。该方法是将评价因素的权重向量与模糊评价矩阵进行的模糊运算,对风险系数进行明确。计算过程中要明确综合评价的多因素组成集合和因素集的多种判断组成集合,在上述两集合基础上将定性的供电合同风险指标转换为定量的计算。定量计算过程中通过专家分析法确定供电合同管理风险影响指标的评判样本矩阵,通过权重和样本矩阵,对综合评价的多因素组成集合和因素集的多种判断组成集合的关系进行明确,分析供电合同管理风险系数,了解供电合同管理风险的各项指标。

3.评价验证,提出针对性措施。评价完成后需要依照数学算法对供电合同管理风险评价数据进行验证,确定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确定结果无误后可以针对上述内容提出相应解决建议,最大限度降低供电合同管理风险。

三、结语

第4篇:合同管理风险分析范文

关键词 国际工程承包 合同条件 风险管理机制

全面而有效的风险管理是国际工程顺利实施的保障。工程合同是风险管理的重要依据,可以通过选择合适的合同类型合理分担风险,合同的特点以及双方对风险的态度对风险管理有很大影响。因此,可以建立以合同体系为中心的系统风险管理模式。国际承包中流行的合同范本,如FIDIC合同、NEC合同、AIA合同等,都对风险的合理分配做出了相应规定,意图使合同双方能够明晰自己承担的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以利于工程项目良性发展。

由于适用地区、法律背景、指导思想等的不同,FIDIC合同,NEC合同和AIA合同在风险管理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分析和了解这些不同之处,有助于承包商和业主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双方的风险态度,选择和制定更合适的合同条件,通过合同条款合理地分担和处理风险,使双方达到最大满意程度。

一、不同合同条件有关风险的规定

按风险产生原因将工程项目的风险分为技术风险、经济风险、社会风险、自然风险、人为风险五类,并分别研究FIDIC的施工合同条件,NEC的工程施工合同,AIA的施工合同通用条件与这些风险有关的条款。

我们注意到,这三种合同条件对某些风险分配的规定明显不同。有关技术类风险,FIDIC规定在基准日期之前业主将自己掌握的现场水文地质以及环境情况的一切相关数据提供给承包商,供其参考。但业主并不为这些资料的准确性负责,即使这些数据后来发现有某些误差,承包商也很难以业主提供的数据不准确提出索赔。AIA合同也规定了业主提供给承包商关于现场情况和法律限制等的信息,但明确规定业主要为这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另外,FIDIC和AIA都有专门的“索赔程序”条目,而NEC没有相应的条款。一方面是因为NEC是在成文性的法律体系基础上编制的;另一方面是因为NEC合同强调雇主和承包商的合作,为了促进合作关系,NEC没有涉及法律中有规定的,同时也是体现双方矛盾的索赔问题。值得注意的是,FIDIC和NEC合同均有对战争等社会风险的分担,AIA合同却没有相应规定,可能是因为AIA合同主要用于美国等局势较稳定的国家。另外,AIA合同也没有关于有价物品的规定。

二、风险管理机制的对比分析

按照风险管理系统过程,在识别出项目风险后,按照合同规定制定风险防范规划,采取各种措施防范风险,将风险责任分配给相关人员,规定风险发生后的处理办法。下面将从风险识别、防范规划、实施执行、风险处理四个方面对比FIDIC合同,NEC合同,AIA合同的风险管理机制。

(一)风险识别

FIDIC合同条件对风险的识别比较模糊,许多条款采用“相当”、“合理”等不确定的词汇。如第4.12款规定承包商可以对其无法预见的不利物质条件,向业主提出工期和费用的索赔。但是“无法预见的不利物质条件”这个词汇带有主观性,无法明确划分,增大了发生争端的可能性。

而NEC合同在风险的范围定义上,力图做到准确。譬如,NEC合同将“不利气候条件”、“不利现场条件”等不确定的描述定量化。第60.1“补偿事件”(13)条给出了“恶劣气候条件”的判断标准:所记录的气象实测数据与气象资料相比表明,该值平均出现频率低于十年一遇。

虽然ALA合同没有专门的“风险”条款,但是它的规定十分细致,例如,对承包商的要求多达26条,实际上这些条款也识别了风险。同时第10.3条专门对有毒物质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如果现场材料中有石棉或多氯联苯等有毒物质,承包商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这是FIDIC合同和NEC合同都没有做到的。

(二)防范规划

在识别出工程风险后,合同相关方应制定风险防范规划,按照计划采取合理措施防范风险。NEC合同将发出“早期警告”作为承包商及项目经理的义务,规定合同当事人一旦察觉可能影响工程成本、工期和质量的事件时,承包商与项目经理有义务尽早向对方发出警告,并有权要求对方参加“早期警告”会议,讨论解决方案并采取行动。第63.4条规定了未发出预警的后果,项目经理在处理或计算警告事件给承包商带来的损失时,应以承包商已发出早期警告后所蒙受的实际损失为依据,即减少承包商就该事件提出的索赔额。这样的规定能够积极促进双方主动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FIDIC和AIA合同中没有早期警告的机制,但体现了预先控制的原则。如承包商在月进度报告中要写明可能影响按时竣工的任何事件的详情,提出为消除延误而准备采取的措施。FIDIC和AIA合同也体现了合作的思想,FIDIC规定业主应负责保证现场业主人员根据有关合作条款与承包商努力合作;承包商应为在现场工作的业主人员提供便利。鼓励承包商提出合理化建议(13.2“价值工程”)、以及相互及时告知和协商优先。AIA合同也规定,如果承包商发现有可能导致发生风险的问题,如合同文件中提供的现场条件有错误、与法律法规不一致、设计中存在遗漏或错误等,应当立即通知建筑师,等待建筑师的指令,由建筑师决定是否延长工期或增加费用。然而,在FIDIC合同和AIA合同条件下,延长工期或增加费用需要通过提出索赔要求来实现,如果承包商不提出索赔,就意味着利益的损失。

(三)实施执行

FIDIC合同、NEC合同和A-IA合同都根据整体风险最小原则规定了合同风险的分配:技术风险和经济风险对合同权力的损害由业主承担;社会风险和自然风险对财产的损害责任按所有权分担,对人身的损害责任按雇佣关系分担,对合同权力的损害责任由业主承担;各方承担己方人员失职造成的损失和损害。

FIDIC和AIA合同采用可预见和最有利原则分担风险。FIDIC和AIA合同一般要求,如果风险发生,承包商应当立即通知工程师,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风险扩大。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告知义务,承包商需要承担部分责任。但对于承包商是否采取

了必要的措施、所采取的措施效果如何、风险事件中承包商应承担多大责任等,没有明确规定,这往往是双方争执的焦点。

为了避免这一现象,NEC合同选择执行严格责任原则,即在界定责任时,不考虑当事人主观上有无故意或过失,只考虑违约结果是否因为当事人的行为造成的。同时,NEC合同约定,项目经理、工程师对于所有不批准或不认可的理由是:“该设计不符合工程信息要求或该设计不符合适用法律”。如果不是因为这个理由不认可,则形成补偿事件,由业主承担后果。NEC合同明确规定了承包商可以获得补偿的事件的起因,各参与方都愿意将能获得补偿事件的原因列明,因此可以避免因索赔是否成立而引起的争端。据调查反映,NEC合同对业主的风险一补偿事件的定义,比其他合同中的规定都要清晰。

(四)风险事件的处理

如果发生了风险事件,合同参与方应尽快处理,并评审管理计划,检查风险计划的缺陷遗漏之处,及时改正更新,使其更好地指导风险管理。

国际工程承包市场是以业主为主导的,业主在谈判和起草合同时,往往加入对自己有利的条款,将风险转移给承包商。风险发生后,承包商会仔细研究合同,寻求索赔的依据,从而获得利润补偿。所以FIDIC中的索赔条款是有关承包商利益的核心条款。红皮书第20条详细地规定了索赔应遵循的程序,包括在一定的时限内向工程师发出通知、提交索赔报告、等待工程师批复。但是,索赔事件的认可和处理权仍掌握在由业主聘用的工程师手中。由于承包商对工程师的裁决常持怀疑态度,所以索赔的处理结果很容易引起争端,更坏的结果是卷入诉讼程序。

与FIDIC的索赔规定相比,AIA的有关规定简化、明确,为索赔的内容、范围、手续和处理办法提供了指南,提高了索赔结果的可预见性。AIA的索赔与争端处理体现出“两短”的特点:一是建筑师需要更快地做出决定,建筑师做决定的时间(10+7日)短;二是业主和承包商需要更快地对索赔方案进行决策,建筑师做出索赔决定后,留给双方考虑接受还是提出仲裁的时间(30日)短。

NEC合同通过早期警告和补偿事件程序取代索赔。早期警告是双方均可提出的,能够建立一种合作机制,使得双方能向同一目标努力,并尽可能地把引起风险的潜在事件扼杀在萌芽状态;补偿事件清晰明了,虽然补偿数额多少仍取决于项目经理,但是早期警告与补偿事件综合起来,尽量避免索赔引起争端的可能,有利于工程项目施工的良性发展。

第5篇:合同管理风险分析范文

一、合同内部控制的目标

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合同管理制度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制度,企业通过推行合同内部控制,能够有效地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规范合同管理流程,保证合同内容、条款的完整和严谨,防范法律风险。合同内部控制的目标具体体现在运营目标、财务目标和合规目标三个方面:

1.运营目标:根据经营业务需求,在满足时间、技术质量要求的情况下,完成合同约定事项,提高合同的可靠性和执行力,保证企业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

2.财务目标:确保资金安全,在预算范围内控制成本,合理安排资金。

3.合规目标: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和有关流程,防止合同签订和执行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梳理合同管理流程

在合同管理体系建立前,有必要对企业现有的合同管理流程进行梳理,既要分析合同管理流程每一个环节的控制活动是否有效,又要理顺合同管理链与其他业务流程之间的联系。合同管理流程上游衔接的流程有项目立项流程、招投标流程、预算审批流程等,下游与资金支付流程、验收流程等流程相连,在制定合同管理流程时,要注意做到与上下游无缝对接,避免出现管理的真空。

合同管理流程可划分为合同签订流程和合同履行流程,合同签订流程包括合同准备、合同谈判、合同文本拟订、合同报批审核、合同签订和合同分发存档等环节。在这些环节中,需要有相应的责任部门实施控制,其中合同经办部门负责合同的准备、谈判组织、文本草拟,办理合同报批工作;审核部门负责对合同主体资格、财务事项、技术要求、法律风险的内容进行审核,为审批人把关;审批人在授权范围内承担最终审批责任。

合同签订后,需加强合同的跟踪,保证合同权利义务的有效执行,当因内部和外部环境变化,双方无法完全按合同约定履行时,应及时进行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协商不成,则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上述合同管理过程称之为合同履行流程,该流程由合同跟踪履行、合同变更和补充、合同解除、合同纠纷处理和合同登记归档等控制活动组成。

三、风险分析

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存在各种各样的风险,导致合同风险的既有外部环境因素,也有企业内部环境因素,通过分析评估,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使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通常情况下,外部环境因素如宏观经济环境、政策、法律、自然灾害等因素,为不可控因素,企业在订立合同时,需合理预测这类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可采用风险转移的方式尽量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内部环境因素主要有合同决策、管理水平、操作人员素质、财务状况、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等,导致的企业合同管理风险按照影响结果可以划分为营运风险、财务风险和合规风险。

(一)营运风险

合同管理的营运风险,指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可能由于合同管理某一环节的缺失,导致经营活动达不到预期的目标甚至产生损失。合同管理的运营风险有:

1.因业务评价不正确、不完整,导致决策错误,主要体现在合同需求与业务目标不一致,合同主体资格审核不当,定价策略失误等;

2.因合同条款不严谨,对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表述不清楚,导致经济纠纷和经济损失;

3.因缺乏充分的沟通,信息缺失带来风险;

4.违约风险:一方无法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对方损失,或由于自身违约需承担赔偿责任。

(二)财务风险

企业在合同订立和执行过程中,由于合同条款和合同方商业信用等原因,合同履行最终结果和预期可能会发生偏差,导致收益的下降或遭受经济损失,其主要成因有:

1.预算制定不合理,未能有效控制成本。

2.合同的支付条件和付款进度不合理,令资金占用增加,产生资金损失。

3.合同各方权利义务的约定不清晰,可能产生额外的费用,造成成本增加。

4.税收风险:忽略可能产生的税费,没有约定由哪一方承担税款缴纳义务,导致费用增加和经济损失;采购合同没有要求供货商提供增值税发票,未进项税不能抵扣,增加了税收负担。

5.因合同纠纷产生资金损失。

(三)合规风险

因企业在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时,未能遵循法律法规、标准、行业规则、公司管理制度,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或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合同管理的合规风险有:

1.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合同被确认无效并需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

2.选择的合同主体不具备合同所要求的资质,不能保证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的风险;

3.没有按流程审核或审核把关不严,致使公司利益受损;

4.违反公司有关制度、,侵吞公司利益带来的风险。

四、控制活动

企业在实施内部控制时,相关制度、流程应覆盖合同管理的各个环节,尤其需对可能产生较大风险的关键控制点加以重点关注,采取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使合同风险得到有效的控制。针对上述风险分析,制定相应的业务流程控制活动。

第6篇:合同管理风险分析范文

一、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__x处始终十分重视企业法律风险的规避,聘请了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管理,强调合同管理工作应当以预防为主,加强工作的预见性和超前性,探索如何运用现代企业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实施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意识,法律维权意识在不断的提高,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有了新的进展。但是仍然存在着诸多薄弱环节和问题:

1、招标不够规范,为合同管理埋下了隐患

由于施工合同的双方在利益上存在矛盾,表现在合同上,如某些工程在招标过程中,利用僧多粥少的心理对承包人提出一些苛刻条件,迫使承包人压级压价,给承包人增加额外负担,甚至直接压低中标价格,使承包人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以至于项目不能顺利实施,工程建设质量得不到保证,给施工合同管理带来被动。

2、合同一方的承诺不能兑现,造成工程无法顺利实施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某一方应提供的资源没有及时提供,或者根本无法提供,造成工程项目无法开工或实施被动,特别是一些中小型项目,由于前期工作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工作开展比较困难,进展缓慢,造成工程项目被动拖期。在施工过程中人员资格和数量,设备的数量及型号,工程工期等与合同内容不相符,甚差异很大。特别是投标项目,实际施工过程中与标书内容不一致,标书中的承诺不能完全兑现,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造成负面影响。另外一些应急度汛的水利工程,工期短,时效性强,如工程不能按期竣工,可能造成防汛抢险的被动,并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合同条文不够完善,对合同双方不能很好的进行约束

主要表现在工程招投标不规范,有的招投标过于简单,邀约及承诺不能构成合同签定的依据。建设双方有的不使用合同范本,而是由双方商定形成一个合同,有时由于经验不足或缺乏对工程的细致分析,造成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一些合同涉及不到的问题,合同的预见性较差,双方需要重新进行协商,给工程建设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有的合同条款不够严密,有歧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容易产生不必要的争执。

4、 有的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违法转包或分包现象,给合同管理带来麻烦

根据合同法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但在工程实际建设过程中,非法转包或分包的行为仍然存在,造成合同履行起来困难重重,工程质量很难保证,出现一些债务纠纷,造成工期拖延,给合同管理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一)公司承办人员,合同管理意识淡薄。“重技术,轻合同”“重关系,轻法律”没有很好地执行合同管理制度,认为签订合同只是简单的形式,遇到合同问题以法律知识欠缺为借口推托。

(二)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不完善。合同管理是高智力性、专业性、技术性、全局性强的管理工作,是企业管理中的重中之重,企业一切应以围绕合同管理中心开展工作。公司的合同管理没有能够独立出来,只是仅仅作为其他职能部门的附属品来附带管理,常此以往,合同管理将可能被淡忘和漠视,导致公司对部门的合同管理指导缺失。

(三)合同管理制度及配套规则不到位,没有形成一套系统的管理。虽然公司制定了相关的合同管理制度,但制度形同虚设,没有得到严格的执行;或部门之间职责不清、权限不明,相互推委、扯皮。自上而下,自下而上没有形成一套系统而健全的合同管理体系和有效机制。

(四)合同承办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欠缺。公司的合同承办人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固定,前期的培训人员走之后,新到的合同承办人员又没有及时的进行法律知识培训,造成签订的合同不严谨、不准确,条款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

(五)合同管理仅停留在表层上,没能深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部门之间未能及时的反馈合同的履行进展情况信息。合同管理只是简单的把合同存放、归档、录入台账,而没有对合同的整个履行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比如是否对方完全履行,履行是否出现违约情况,合同变更是否进行了签订。

(六)签约前期工作不到位。承办员在和相对方进行签约前,没能够主动的进行资质审查。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没有要求对方提交。再加上合同管理员没有进行相配套的整理归档,致使在发生纠纷时难以主张权利。

(七)合同的流转程序流于形式。一些合同承办人员以合同签订紧急为借口,先形成事实后履行后签约或者签订完合同之后才找法律人员进行审查,以至于未能有效的规避法律风险,合同流转合同单变成一种形式,未能发挥它应有的功能。

一、要重视合同文件的管理

合同文件是合同管理的依据。因此,承包商必须详细了解和非常熟悉合同文件。国际上 有fidic条款,我国的有关部委也制定了相应的标准合同文件文本,我们水利电力行业制定 并颁发了《水利水电

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在施工合同中要尽可能地使用标准合同条款的合同文件,其具有明显的优点,一方面能 合理平衡合同有关各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面能公平地在合同各方之间分配风险和责任。合同当事人遵守明确规定的义务,就会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履约不佳、成本增加、以及由 于施工合同各方彼此之间缺乏所需的信任而引发的争端。

工程承包是一项充满风险的活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自然、社会条件复杂多变,影 响因素众多,承包商将面临很多投标时难以或不可能完全确定的风险。风险一旦发生,就会导致成本增加或工期延误。因此承包商需要认真研究合同文件,进行有效的风险分析。除了 要了解合同文件中已明确规定所应承担的风险外,还要了解那些隐含在合同文件之中的风险。分清有些风险是由于出现不可抗拒的社会困素或自然因素带来的 ;有些是由于条款有缺陷引起的;有些是编写合同者有意设置的。承包商进行风险分析的目的,一是能准确地理解合 同,区分风险责任,更好地围绕合同目标进行工作;二是通过风险分析,对一些可预测的风险事件作好合理的防范措施,尽可能地避免、转移或减少损失;三是使风险型条款合理化, 力争对责权利不平衡条款、单方面约束性条款作修改或限定,防止单独承担风险。

二、要重视合同的变更管理

公路建设项目投资大,质量要求高,建设环境复杂,受意外风险的影响大 ,变更因素多,因此合同变更可能是最普遍的合同管理工作之一,每一项土建工程,或多或少地不免会出现一些工程变更问题。如设计变更,由于施工现场条件变化而使施工的工作项 目超出了合同指标的工程范围,实际工程量同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的增减等。为了使合同能更好地、顺利地执行,对合同的变更是完全必要的,但合同的变更,实质是上对 合同的修改,是合同双方新的要约和承诺,对合同实施影响很大。如合同变更有时会引起现场施工的停滞、打乱施工安排、造成返工等损失。为了减少和避免日后发生争议和扯皮,承 包商应及时收集好相关变更资料,以确定变更引起的工期和价格的调整,维护自身的权利或获取应得的利益。

第7篇:合同管理风险分析范文

合同索赔实现难由于公路工程建设规模大,受地质环境、社会环境影响大,其变更索赔也比较多。按理说,施工单位通过工程索赔来弥补工程损失,是理所当然的。很多时候受行政干预等因素影响,索赔工作难以进行,或者不能及时进行,往往要拖到工程竣工后。

2加强合同管理的措施

2.1把好合同签订关

在中标后30天内须签订施工合同,并在规定期限内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合同必须为书面形式。合同一点签订,便受到法律的保护,它将是双方行为活动的准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展开工作。作为施工单位,应该重视合同的签订、合同条款等,避免因合同签订失误而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该注意以下方面:

①合同签订必须确保盈利的基本目标,也就是合同签订的价款必须与中标文件一致。若业主单位有意压价或者提出返利等不合理要求时应该予以拒绝。当然,施工单位也应该从开拓市场、维持生存等多角度考虑,单个项目合同签订应该符合企业整体发展战略的要求。

②公路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最好是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标准合同文本内容完整、合同条款十分齐全;对双方的责、权、利十分明确的规定,且比较均衡;风险较小,容易分析;施工方可以获得一个合理的工作环境。因此,公路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应该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

③重视合同法律性质。分析国内外承包工程的许多案例可以看出,许多施工合同失误是由于承包商不了解或忽视合同的法律性质,没有合同意识造成的。合同一经签订,即成为合同双方的最高法律。

④注重风险分析及合同审查。合同签订前,施工企业应该全面认真分析合同潜在的风险,将自身的权益、责任彻底弄明白。合同签订前的风险分析十分重要,必须全面考虑,若盲目签订合同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2.2加强合同履约

合同时工程项目管理的依据,是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之间的联系纽带。施工承包合同一旦签订,就应该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施工企业应该按照合同文件要求履行义务,合同规定工期内,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指标,完成施工任务。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业主进行计量。由于合同双方的利益不同,因此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易产生分歧,给合同管理造成困难。因此施工单位应该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积极主动研究合同条款,熟悉合同内容,进一步认清自己的责任、权利、义务,利用合同来化解双方利益冲突。合同履行过程中施工企业应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①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度、工期、质量要求、工作任务等组织施工,确保在合同工期内移交给业主一个满意的工程。

②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时间进行工程计量。公路工程计量支付通常是按月进行,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及时搜集整理计量资料,并向监理提出中期支付证书,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工程款索取工作,确保工程款及时到帐。

③当工程发生变更时,应该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提出工程变更申请,并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第8篇:合同管理风险分析范文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 风险管理;过程控制

建设工程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进行工程承发包的重要法律文件,是进行工程施工、监理和验收的主要法律依据。订立和履行建设工程合同直接关系到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证工程质量、控制投资及协调参建各方利益有着重要作用,因此,做好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对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企业的日常管理中,不少人经常有一个误区:合同的管理就是管合同文本,这就望文生义了。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主要包括合同签署、履行、变更以及合同可能产生的争议和合同索赔。全面、客观地对合同管理的整个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和控制,对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起着保障作用。本文结合建设工程项目的实践,从合同签订前、合同履行和合同履行后三个阶段如何防范合同管理风险提出了若干措施。

一、合同签署前的风险防范与控制

(一)成立高效谈判班子,规避信息不对称风险

由于工程项目的管理涉及面广,专业性强,融合了经济、技术、管理和法律内容,发包方往往没承包方对相关行业或采购信息掌握得多,因此,工程合同的管理最大的问题就是合同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和风险不对等。

为了合理有效地规避这一风险可能给发包方带来的不利影响,在人员配备上,必须具备既懂工程技术,又懂法律,既懂经营管理,又懂造价、财务的综合素质谈判人员参与合同的商签,并聘请专家对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工作内容进行咨询,这样才能保证在合同谈判中处于一种智力均衡,信息对称的状态,增加谈判的力量,提高风险识别能力,这是降低合同风险,签订有利合同的人才保证。

(二)强化招标策划,规避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风险

为了更好地完成工程项目建设,对项目采取招标的形式来选择最佳的参建单位。但由于工程每一次招标的业务内容、工作范围、专业性质都各不相同,这就要求进行周密的招标策划。

首先,要研究本次招标工程的特点,加强自身专业知识的学习,考虑其对整个项目的影响和作用,形成一盘棋的思想。其次,须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实地考察,掌握更详细的资料。对参与投标的企业或单位的业绩、履约能力、企业生产产品的参数和价格进行考察,还可对替代产品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另外,委托专业的机构和监理单位协助进行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合同条款的制订。由于招标机构有丰富的招标经验和一定的专业知识,对招标程序和步骤比较熟悉,就可以科学合理地规避在招标文件中的许多法律风险,比如工期要求、质量要求和验收要求等,有针对性地将风险转移,定义风险分配,既为合同条款的合理制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又保证了发包方在合同条款制订时科学、公平、合理,有理,有据,所以招标策划的过程实际也是对合同签署前期风险的规避过程。

二、合同签署阶段的风险防范与控制

建设工程合同既是项目管理的法律文件,也是项目全面风险管理的主要依据。在签署合同文件时加强风险管理意识,研究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将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和情况尽可能在合同条款中予以进一步确定。

(一)严格审查合同主体资质和权限,避免无权和表见

审查合同签署人是否与投标文件一致,另外,对于投标单位的资质应该从其企业注册资本金,净资产,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承包工程范围,技术管理人员的构成等方面作出详实的审核,杜绝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二)加强风险管理意识,注重合同条款把握

1.将行业操作惯例写入合同条款中。例如,合同规定承包商的工程变更在1.5%的合同金额内,承包商得不到任何补偿;设计合同价格规定设计变更在10%范围内不予调整设计费。

2.合同条款要明确,操作性要强。在相当多的国内施工合同中,承包方利用有利的行业特性和知识,把风险隐含在合同条款中,让发包方对自身权利任其摆布。因此,一定要看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仔细对照,若有条款的修改和增减,要分析出意图是什么,对将来的合同履行和工程的实施是否有影响等。

合同中对于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管理等都要有明确具体的规定,而且将相关的处罚制度也写进合同中,且做到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便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比如,在设计、施工或监理合同中,都明确了不能按时完成合同约定事项的处罚制度,并且罚金都是以高昂的实物货币为代价的,1万元至标的5%不等。 又如,施工单位开办费为闭口包干,并列清开办费项目的清单,明确不在此列的一律不再考虑,不得调整,避免承包单位随意要价。同时,注明优惠或不计项目记为“0”。这些条款的制订,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避免了无章可循或产生歧异。

3.注重过程性控制条款的订立。制订过程性控制条款是为了使发包方和监理单位按合同进行目标控制时有法可依。整个工程目标的操作性强,风险可控性也强。例如,在施工总包合同中约定材料设备供应的工期和质量过程控制。

4.注重违约责任控制条款的订立。在项目中,充分利用监理对该项目的作用以及总承包在工程中所负的职责,对完不成合同约定的目标或施工过程中达不到过程性条款要求的,均应设立相应的处罚条款,以维护发包单位的利益。

5.注重保修金条款的制定。工程合同风险包括政治、材料供应、设备安装调试,承建单位违约等风险。除了在合同条款和工期计划中充分考虑这些风险,在目标设置时制订控制性条款外,还可利用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工程保修金等手段来规避风险。

6.注意语言和承诺形式。在合同中,必须明确:双方商讨的结果,做出的决定,或对方的承诺,只有写入合同,或双方签署文字意见才算确定。合同的签订需要字斟句酌,只有把每一项活动存在的风险降到最低,才能获得最大的收益。

(三)注重对拟签订合同的评审

建立重大合同评审制度,一般建设工程项目合同必须由承办部门、法律部门、财务部门、计划部门、审计部门、监督部门和档案部门等从不同的专业领域进行评审才能最大程度地预防和控制风险。

三、合同履行阶段的风险防范与控制

(一)合同及时交底,责任义务明确

工程合同既有明确的总目标,又有分解、分阶段目标要求,因此,工程合同管理必须注重将各相关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责任和风险等分解,并与各级项目管理人员交底,并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可操作性的预防措施和解决方法,充分发挥合同管理在项目管理中的作用。

(二)动态监督管理合同履行,建立工作沟通上报机制

工程项目目标一旦在合同中被分解,对于项目的控制就转化为对合同条款的监督控制,也就与工程项目的合同履行管理相挂钩,包括合同执行情况跟踪、信息采集、资料整理、现场检查、沟通了解和问题解决。

合同的动态监督管理除对上交的书面报告和资料进行分析外,更重要的是要到施工现场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联合检查,了解沟通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尤其是进度和质量情况,在施工现场了解真实、可靠的现场资料,对现场的质量安全方面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参照合同规定的条款进行相应的处理和解决。在组织内部,也需要沟通协调,向有关人员及时收集有关投资、进度和质量方面的数据,与合同中相应的规定进行比较,从而及时掌握发包单位自己的义务履行情况,包括已履行义务、应履行义务而尚未履行的义务、将要履行的义务等,同时定期上报项目负责人。

合同的履行中,可以针对工程项目的特殊性,签署补充合同、来往函件等弥补在签订合同时的不足,改善不利条件。发包方的付款是重点关注的风险点,因此除了财务部门的付款程序把关外,由合同管理员,项目负责人和主管副总指挥共同对每一笔付款申请进行审核,避免引发合同纠纷和索赔的发生。

四、合同履行后的风险防范和控制

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项目实施的整个阶段,真实地反映项目工作情况。因此,加强合同履行后的资料整理和归档,实现合同管理规范化,尤其是要对合同履行的情况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和教训,完善合同管理措施,逐步建立完善系统的项目合同管理机制。

五、结束语

本文通过对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的风险分析,注重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目标与过程兼顾,利用控制性条款来监控和处理对方的各分项目工程的执行结果,以动态跟踪为手段,以规避风险为目的,为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风险管理提供了有效指导,促进了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丘逸匡.浅谈建设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管理[J].内江科技,2010(3).

2.余凤华.论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的风险控制[J] .建材发展导向,2011(11).

第9篇:合同管理风险分析范文

关键词:建筑工程;承包商;合同管理;风险管理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火热也带动了建筑市场的快速发展,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建筑市场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例如无序竞争,恶性竞争等,使建筑工程价格严重偏离了价值,同时也给建筑企业带了巨大风险。因此,如何加强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对每个施工企业来说都至关重要。

1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

承包商的合同管理主要包含合同签订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与合同实施阶段的工作两个方面。

1.1承包商在合同签订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承包商在进行签订合同这项工作前,必须要进行投标、中标和谈判等工作,而投标的资格审查则是承包商能否与业主成功进行合同签订的第一个影响因素,所以承包商要引起对投标资格审查的重视:第一,承包商应注意公司资料的管理,业主对承包商进行的资格审查其实就是指承包商将自身公司的财务能力和工程施工经验呈现给业主,所以在平时承包商就应该将各个具体的施工项目信息加以总结和完善,建立一个小型信息库,以便于在资格审查时使用。第二,承包商在投标决策的阶段,要利用多种可用的渠道时刻注意行业市场的动向,对于适合于自身公司开发施工的项目,应当注意把握不要错过,并针对其的资格审查标准进行准备,如发现自身公司在某一方面的不足时,要及时的找出解决方案,例如寻找联营体伙伴等。第三,在递交资格审查表后要时刻关注业主在项目上的要求和条件,做好相关材料的补充工作。第四,在通过资格审查并中标后就,承包商要合理规划施工要求,但不宜作出不必要的承诺。

承包商在通过了资格审查后获得了投标资格,投标报价就成为了承包商投标中标的关键所在,如果报价偏高中标的几率就小,而如果报价较低,即使获得了项目,得到的利润又太少。所以在投标报价时承包商应当注意以下事项:第一,在投标报价之前,承包公司应设立专业的投标小组,小组成员应对招标文件进行仔细细致研究,找出其中的疑问并记录在案,而发现其中有疑问的地方大致分为三类,其一,在招标文件中模糊不清而且对施工方较为不利的问题;其二,是关于部分条件比较难以接受,在合同谈判时期与业主进行沟通交流,使得施工顺利进行;其三,在施工阶段可以用来索赔的问题。第二,在投标时如果与其他的公司进行联营体投标,一定要保证职、权、利在联营体协议中明确的规定出来,尽量保证我方公司职权兼顾。第三,在公司中建立一个专业的小组,深入研究招标文件中的规范和图纸以及施工阶段施工方要注意的问题,同时吸纳有能力的工程师进行投标,对中标有很大帮助。第四,通过专业法律机构与人员,认真研究合同条文,防范合同中存在的法律风险。第五,在进行投标时,除非是为了开拓领域和市场可以考虑以低价中标,但不能低于施工成本,其他的项目最好不要以低价中标,同时靠索赔来赚钱,这样很可能给公司带来损失。第六,施工材料的采购占据施工成本较大的比例,所以一个专业的物资管理专家对投标报价很重要。第七,假如没有中标,应将投标保证取回。

在中标后承包公司应派专业小组与业主进行谈判,就在招标文件中发现的疑问和不明白的地方进行磋商,谈判之前应准备好多种谈判方案,就施工问题给出业主自身施工方能承受的条件,同时做好在一些问题进行争取和让步的准备,最终找出一个双方都能承受而且都有利的方案。

1.2承包商在项目实施阶段的合同管理

在签订合同以后,承包商就是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在施工管理中有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就是施工方内部的管理,而第二方面就是履行合同进行施工的各项管理。前者就是指施工方在组织人员进行施工的过程中,与合同条文无关的那部分管理,比如施工方的人事任免和相关资源的配置、施工方内部财务管理等。而承包商按合同要求组织项目实施的各项管理则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及时的实现保证承诺。第二,按规定日期开始施工,否则违约处理。第三,根据合同相应条款做好施工进度的安排,并应及时将施工进度实施情况向决策层反应,以便能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的调整安排。第四,以合同中指出的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严格保证施工质量,并根据需要,及时的对施工进行质量检测,改进检测方法,保证施工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第五,在进行施工的过程中,及时的对施工设备的进出日期和型号、材料的购买与消耗等信息做好记录,并将这些记录转化为表格,做好报表管理。

2承包商的合同风险管理

2.1要重视合同文件的管理

工程承包本身就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在里面,所以在施工的过程中,承包商将要应对较多的出乎预料之外和难以抗拒的风险。由此,承包商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对合同进行深入仔细的研究分析,找出因合同漏洞或介绍不明而带来的风险,分清风险的类别以及将由哪方承担因此风险带来的危害。承包商进行风险分析的目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是深入的理解合同内容,区分出对于不同的风险施工方和业主应当承担的责任,避免引起合同纠纷。第二,利用风险分析,做好风险的防范工作,同时对以下不可避免的风险进行分散、转移、或减弱,尽量减少因风险带来的损失。第三,使合同中关于风险的处理政策较为明确,合理分担风险带来的危害,避免不平衡合同条款。

2.2要重视合同的变更管理

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对于合同的管理,部分承包商和业主可能会进行合同的变更。合同的变更,换句话说就是合同的修改,对工程施工是有着很大的影响的。它是合同双方为了更好的施工所作出的新的约定,所以承包商应随时做好合同变更的应对工作,以便于维护好自身权益。

2.3要重视合同的索赔管理

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工程索赔是承包商的正当权利。工程索赔主要是因为风险承担的问题引起的,承包商通过索赔弥补风险带来的损失,使风险带来的危害得到了分担。

2.4合理签订分包合同

每一个承包公司在技术和资源方面都有着一些部分的不足,在一些大中型建筑工程中,承包商大都会将一些工程分包给其他承包商施工,以弥补自身公司的不足,也减小了一些风险。所以,承包商要找出一个合适的分包商,同时注意分包合同与主合同在内容上的一致性,避免引起纠纷。

2.5投标中的保留条件

在大部分的情况下,工程招标是不存在有保留文件的。一般情况下,承包商都是接受所有文件要求的,但如果可以存在保留文件,承包商以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2.6合理建立联营体

一个完美的承包商联营体是把分担风险作为第一位,然后在考虑利益问题,同时联营体的工作人员都是从大局出发,以整个联营体的利益为重,然后才考虑各自公司的利益,所以承包商应当合理的建立一个联营体。但实际并非如此,我国的施工联营工作落后,都是从自身公司利益出发,最终导致遇事互相推诿,联营失败的结局。所以,良好的联营观念对建立一个合理的联营体至关重要。

3结语

合同是建筑工程的指导性文件,建筑各方都是通过合同来进行工作开展,由于建筑工程的阶段性,因此合同管理也应该根据建筑工程的阶段不同,而进行针对性管理,重视合同签定前的准备工作,加强合同在施工阶段的落实,是合作管理的重点工作。在防范合同风险需要

建筑工程管理的各个方面的内容都是围绕则合同管理而展开的,在进行合同管理的过程中,需要重视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以及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同时承包商需要防范合同风险,从重视合同文件、合同的变更、合同的索赔、合理签订分包合同、合理建立联营体、投标中的保留条件等方面出发,降少可控风险,不仅是自身利益的保证,也是建筑工程顺利进行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刘晓艳.浅议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及其风险防范[J].科技资讯,2013(15).

[2]田海燕.探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风险防范控制[J].门窗,20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