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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两个以上的国内外经济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标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共同投标协议应当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的出资比例、相互关系、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第七条第二款规定:“两个以上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承接监理业务。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协议提交项目法人。联合体的资质等级,按照同一专业内资质等级较低的一方确定。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项目法人签订监理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
6、《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 [联合投标] 两个及以上项目管理企业可以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业主方签定委托项目管理合同,对委托项目管理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并确定一方作为联合体的主要责任方,项目经理由主要责任方选派。
第九条规定:“ [合作管理] 项目管理企业经业主方同意,可以与其他项目管理企业合作,并与合作方签定合作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合作各方对委托项目管理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7、《水运工程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投标人可以单独投标,也可由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中各制造商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成员间须签订协议,明确牵头人以及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将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对中标工程质量负总责。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工程质量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合法分包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2、《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3、《对外援助成套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规定:“ 承担援外工程实施任务的勘察设计企业、设计监理企业、施工企业和施工监理企业(以下统称为援外工程实施企业)必须遵守本办法的各项规定及受援方当地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保证援外工程安全,承担援外工程的安全责任,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援外工程。经商务部同意进行分包的,援外工程实施企业和分包企业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4、《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 依法分包的专项工程,分包单位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5、《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施工单位可以将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分部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并对分包工程负连带责任。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分包的工程不得超过总工程量的30%。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严禁转包。
6、《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承包的工程向分包工程发包人负责。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8、《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二十七条规定:“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9、《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违法分包、转包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关键词:四川石化炼化一体化工程 EPC总承包 管理
Abstract: In our country, building, petrochemical, water and electricity industries such as petroleum have adopted the EPC general contract mode. Through the implementation, in the management of the use of international advanced management mode and method, obtained certain result. But our country engineering general contract firms, normally by the design unit rebuilds and be become, and foreign first-class engineering general contract firms, in the organization, personnel quality, management method and management level has a certain gap, therefore, based on the Sichuan Shi Huayi ene extension project as an example, on the EPC general contract a study of the management.
Key words: Sichuan petrochemical ethylene changes extend project to always contract management; EPC;
中图分类号:TU2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01-0020-02
1. 四川石化炼化一体化工程项目概况
中国石油四川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是我国西南地区第一个特大型石油化工项目,项目总投资380亿元,建设规模为1000万吨/年炼油和80万吨/年乙烯生产能力,是中国石油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实施资源、市场和国际化战略,优化西南地区油气资源配置,推进炼化业务布局和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工程于 2009 年 4 月开工建设,计划 2013 年建成。
2.对该项目 EPC 总承包管理提出建议
2.1优选 EPC 工程总承包商
EPC 工程总承包商是建设工程的主体,EPC 工程总承包商的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将直接影响到工程各项目标的实现,因此优选EPC工程总承包商是工程目标得以实现的关键。业主应从资格预审、技术标评标和商务标评标三阶段进行综合评价,选择出有能力胜任本工程、可靠的、优秀的 EPC 总承包商。
2.2严格合同文本审核
在进行招投标时,承包商修改招标书的合同条件的机会较小, 但可以在投标书中针对一些关键问题提出澄清或者要求删除。在 EPC 总承包合同中, 承包商的风险贯穿合同的每个条款和每份附件。因此在审核合同正文条款和有关附件时,应该从头到尾仔细审核,尽量不要遗漏任何一个潜在的风险。
2.3充分发挥设计主导作用
2.3.1限额设计
限额设计是按照已批准的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总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同时设计各专业在保证达到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按照分解的投资限额控制各专业设计,严格控制不合理变更,保证总投资限额不突破,达到控制工程投资的目的。
2.3.2设计、采购、施工有机结合
EPC 总承包商应充分发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整体协调优势,在项目设计初期,要充分考虑到设计对采购和施工的影响,优先安排完成订货周期长、制约施工的关键设计控制点工作。根据项目总体网络计划编制设计进度计划,设计节点应满足项目总体计划要求。完成一部分分项工程设计图纸,按照管理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后,交付采购和工程实施,以缩短工程建设周期。在项目总体网络计划中体现设计、采购和施工的合理搭接,实现深度交叉。设计人员编制订货技术规格书后,参加订货技术评审。合理搭接有利于设计提前接触采购,及时处理供货商和设计之间的问题,加快设计进度;通过技术评审为选材方案做进一步优化降低投资创造条件,减少设计失误,加快供货速度,保证供货质量。与业主设计管理的沟通主要是通过召开定期的协调设计会和信函往来的形式,确保设计文件的审批质量与速度;同时加强与采购等的联系,保证信息的及时沟通与反馈,并提交订货资料,优化选材方案,降低工程费用。
2.3.3注重设计审查工作
EPC 承包商是对工程进行全过程控制,必须高度重视设计资料的审查工作,把设计失误造成的“错、漏、碰、缺”等设计问题消灭在工程开工之前,不仅能够减少施工过程中的返工,缩短施工工期,而且可以减少材料浪费,节省工程费用。设计资料审查不仅要对设计技术可行性审查,还要对其材料选用的经济性和施工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在向业主递交设计资料前,EPC 承包商要完成与设计人员的沟通工作,结合采购信息,统一设备选型和材料选用意见。
2.4加强分包单位管理
2.4.1建立和完善分包管理体系
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和完善分包管理的组织体系,公司由一名副总经理负责分包管理,设立一个分包管理的主控部门和项目部对分包实施具体管理。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订相应的企业内部分包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分包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分包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分包合同管理办法》、《分包单位工程预付款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落实分包管理职责,责任到人。
2.4.2建立总包分包一体化管理机制
通过总承包单位的分包管理组织体系的有效运行,把分包单位纳入总包单位的管理体系之中,形成对分包单位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机制。分包单位在从事分包工程期间,必须执行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以及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等有关规章制度。总承包单位要通过生产调度会、工作例会等形式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做好项目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及时协调解决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2.4.3做好分包工程的过程控制
一是做好施工方案的管理和控制。分包单位应按分包工程的内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提交总承包单位审核,经监理、业主批准后实施。总包单位跟踪检查分包单位是否按照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实施,这也是作为分包工程款结算的依据,具有法律效应。二是做好分包工程技术交底工作。在分包工程每道工序施工前由总包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分包单位进行专项技术交底;技术交底的重点是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以及施工工艺、技术要求、操作规程、质量标准等,使分包单位的每个参建人员都清楚所施工工序的各项内容。三是加强质量管理和控制。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项目部要实施跟踪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项,及时编制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确保质量目标实现。四是加强施工现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控制。重点从两方面进行控制: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落实HSE管理措施,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响应,根据《应急预案》要求,落实具体措施;当遭遇不可抗力或发生意外事件时,能够从容应对,防止事态的扩大,确保施工过程安全生产。
参考文献:
[1] 卢有杰.现代项目管理学[M]. 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4.
扎实推进淄博分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水平
—在x,xx分公司2006年度经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
况经理就如何进行项目风险管理作了重要讲话,技术科长刘恒新同志就就优化施工方案方面作了讲话,高经理就加强物资设备管理工作也作了讲话,领导们的讲话都围绕项目管理,项目管理的作用和意义大家早就清楚,我不用细讲,关键是如何推进,如何抓好落实,我重点要讲如何贯彻落实分公司项目管理办法,扎实推进项目管理工作。
前一段时间,分公司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强项目管理工作的文件,突出强调了经营方式、管理模式,体现出两个责任制,一个是项目经理负责制,另一个就是项目成本核算制。分公司出台的一系列文件,就是根据济铁公司的要求和我们分公司的实际情况。领导们大会小会的讲,不是喊喊口号,流于形式,而恰恰说明项目管理在企业经营中的分量,党政领导亲自抓,恰恰说明了项目管理工作已经到了非抓不可的地步,是内忧外患的形势所逼(内忧是潜亏2300万,外患是欠济铁公司6000万)。造成项目亏损的原因很多,至少说明我们在项目管理的水平上还有很大差距,我们的管理还比较粗放,没有落实成本意识,没有严格执行成本控制总目标,有的项目根本就没有成本控制总目标;机械设备的利用率不高;物资消耗制度不健全,限额领料发料制度没有落实;材料配备的计划性不强,超数量、超范围情况经常发生;财务管理、合同管理比较混乱;分包工程没有落实招议标办法,随意性较大,单价降不下来;大部分项目部沿用过去的工作思路,新的工作思路没学到,好的传统到丢了。总认为过去就是这样干,以前的分包合同就是这样,单价也是这么高;公司发的文件根本就不学习,分不清公司的、项目部的,说白了有的项目经理连家底都不清楚,根本谈不上管理、成本控制。
就目前分公司的项目管理,我认为有八个突出的问题:
1、执行办法制定不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比如说招议标工作,某一个工点或一个单项工程,议标单位只有一家或两家,根本就形成不了竞争,形成不了竞争,就没办法比质比价,不比价又如何能把价格降下来;有的项目干脆定向议标,谈合同如同市场买菜,反过来说工期紧,那我想问问你,准备工作都准备什么了,早干什么了,情况真是图纸到手第二天开工?如果说通过招议标价格再降不下来,那么下一步,我们将有条件的在济铁公司公布的合格分包商名录中引进新的分包队伍。像这种坏风气要坚决刹住,严格按制度办事,今后凡形成不了竞争和议标条件而定标的,发现一个处理一个,分管的副职要坚决把好关。
2、项目部与分包单位关系不清,界定不明确,管理不完善。
项目部进点,落实好分包队伍,本来已经确定的分包单价,过程中人为将工序分解,将本来单价中已经包含的内容又再次分包、转包,或者项目部自己承担,忙抢忙后,又出现大量的零工、机械费,结算时项目部负责的水电费也没分摊,就连包工队的临时房屋也项目部进点就搭好的。诸如此类,举不胜数,2005年12月31日召开的技术人员座谈会,就是分公司的一次很好的自我批评、自我检讨的大会,项目部各抒己见,指出分公司项目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通病,也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关键看我们项目部如何落实,杜绝类似事情的发生。问题找出来,也给你提出来,如果同样的错误你再犯,依我看不是你水平的问题,而是你人品有问题。分公司要逐步在体制上、机制上不断加强,强化分包队伍管理,形成竞争机制和淘汰制,逐步降低分包费用和管理成本。下一步,我们在新开的工点,推行项目部驻地规模审批制,项目部根据人数,规模做出临时驻地的建议计划,经分公司审批后办理,纳入项目部成本核算,严格控制临时房屋数量和规模。
3、项目部成本测算、分解不到位
4、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不切合实际
5、过程控制不严,成本管理有漏洞
主要表现在:项目部分包的工程,分包数量、价值超过公司下达的责任成本,甚至于超过公司承包合同价而擅自定标,而没有按规定途径上报,经公司有关部门、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另一方面,项目管理工程中,随意性较大,建设单位或上级单位某一个人现场一比划,项目部马上落实。第三方面,公司考核不严,流于形式,没有起到监督、检查、指导,奖励和处罚机制。
6、物资设备采购漏洞多、计划不严,随意性大
7、变更设计漏洞多,二次创效意识不强
8、作风不扎实,爱企爱岗意识不强
企业的发展靠我们每一个人,企业的竞争关键是人才的竞争,企业不发展我们就没有市场,没有市场我们就无法生存。我们要树立长远意识,维护企业利益,敬业爱岗,立足岗位,踏实奉献,扎扎实实做出点实际成绩来,要树立一种“人人是人才,人人是管家”的管理意识。有句话说: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这不正说明个人和企业的关系吗。预算管理科的张建平同志,我们分公司一个普通职工,负责分公司的计划统计和合同管理工作,就她这样一个女同志,很有一股较真的劲,不合规定不办理;手续不全不办理;他管理的工作,基础资料明了,台账齐全,而且还针对合同管理工作自己写出年度总结,在2006年2月日济铁公司的年度经营成果考核中,受到三个部门领导的认可、表扬,用总公司领导的话说:规范健全、办法有、管理细,可操作性很强。制定的合同专用章使用管理办法,是这次检查中其他单位没有的,这就是你们的特色,走在其他分公司的前面。领导的几句话,既认可了她的工作,同时也肯定了我们淄博分公司的合同管理水准。我们的企业不就是依靠一个个责任心强、工作扎实的员工,我们的才能无愧说对内强化管理,对外走向市场,才能规划构建和谐企业,增强企业可持续盈利的能力。
目前,建筑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残酷,利润空间越来越小,建筑企业的生存是越来越困难,一方面是投标的难度越来越大,另一方面是投标的成本越来越高。抬高标价,争取更大的利润空间,这种中标的机会几乎是没有;降低标价,可企业的管理成本又制约着,贴钱干工程的企业也持续不了几年,可就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如果我们不干,别的企业还有争着抢着干的,同样标价的项目,我们不敢承揽,就说明我们在项目管理中还有很大差距,那么我们的企业还有什么竞争力,还能在建筑市场生存几年,在这种情况下,要想保持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唯一的途径就是强化项目管理。项目管理是一门科学,需要不但学习、实践。就实践而言,它是一门综合的科学,需要技术、经济、财务、材料等多个部门共同协调来完成,这一方面,我们逐步完善,就目前而言,我们在项目管理方面已经初有成效,具体5个方面为:
1、项目管理的制度逐步完善
我们已经出台了一系列关于项目管理方面的制度,如《分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分公司工程项目责任成本管理办法》、《分公司概预算管理办法》、《分公司工程项目招议标管理办法》、《分公司经营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等,制度形成后,要坚定不移的贯彻执行,任何人都要严格办事,坚决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2、工程项目管理体系基本形成
工程项目管理体系指分公司领导层的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政策,有关办法、制度,项目管理模式,确定对项目部的考核评价,决定对项目经理和项目部的奖罚兑现;管理层的成本测算、考核兑现、内部招议标工作组,指导过程控制,拟定考核评价、奖惩兑现事宜;实施层的项目部依照责任成本、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
3、经济责任明确,签订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今后,凡新开工项目,公司下达责任成本后,随即和项目经理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并不断加大风险抵押金数额,不断细化项目部管理费用指标,争取在最短时间实现项目工期、人员和管理费用挂钩,由管理费用指标对等考核项目部管理水平。
4、加强过程控制和考核兑现
2006年,分公司管理的项目,要强化工程控制,项目不论大小,都要做到有序可控,项目部要有强烈的使命感,危机感,要有大局意识,把管项目当做自己家的事,把花项目的钱当作花自己的钱,实际也就是自己的钱,亏损了就要按比例从管理人员工资里扣。机关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把好关、服好务,从严要求,按制度办事,有了文件,不去落实,那叫什么事,企业还有正气吗。构建和谐企业,最起码是一个盈利企业。和谐企业有四个内涵:结构和谐、制度和谐、文化结构和谐、生产基础和谐,如果项目都亏损了,企业垮了,职工饭碗都没了,那还和谐什么。
5、管理员工的思想有了初步改变
2006年,是公司推进项目管理、降本减费取得效益最大化非常关键的一年,但是目前我们的项目管理水平还有很大差距,现场管理还比较粗放,还没有达到有序可控;文件制定了,还没有很好的落实,我们不但要深刻学习、领会有关项目管理的文件,还要领会文件背后出台文件管理者的管理思想和管理理念。
2006年,我们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大力推行项目风险管理制度
建立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制度,从项目投标、实施过程、竣工验交、转产清算四个不同阶段对分公司所管的项目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风险控制,对项目实施工程中的成本费用、资金运作、分包队伍招选择、物资采购、设备租赁、验工计价、合同管理、工地文明建设以及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工期、人事安排等进行全过程的监控。建立分公司工程项目与分管副经理挂钩的考核、奖罚制度,通过分公司经理与分管项目副经理签订工程项目风险控制责任书的方式明确分管副经理的责任、权利和义务,重点加强对责任成本的控制和经济效益指标的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分管副经理年度收入、兑现奖罚的依据。
2、调整岗位业绩考核标准,调高风险抵押金。
不适应形势需要、不适应企业发展、不符合项目管理规律的要修改、完善。加大项目考核力度,强化项目经理职责,做到责任和利益相一致,逐步调高风险低押金数额。
3、确定合理的责任成本。
进一步提高责任成本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及时性,切实达到指导施工、控制成本的目的,并不断加强对项目部的指导、帮助,指导项目部对责任成本进行分解、落实。
4、加强核算,强化考核兑现,完善过程控制。
过程控制:施工组织优化、分包管理加强、物资设备招议标比价采购、严格间接费计划、加强项目管理、严格分包结算
5、抓好变更索赔工作。
严格变更制度,坚决做到先变更后施工,做好原始资料的积累,施工和完善手续同时进行,为索赔提供依据。另一方面要严格控制变更质量,树立效益是第一位的思想。
6、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2020年度,本人立足本职,尽职尽责,各项分管和负责工作开展较好,经营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进行。本人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廉洁从业、从政,既促进了自身的发展,同时也促进了项目的发展。在平常工作中,坚决的贯彻各项方针,规范自己的言行,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密切联系员工,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现对本人2020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管理创效为依托,强化规章制度建设
以提高效益为中心,抓好承建工程、工程分包的合同管理,认真执行建造合同准则及细则,建立建造合同管理的动态机制,完善建造合同准则执行的责任追究制度,推行全面风险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精益化管理水平。项目部结合管理创效年活动在成本控制方面下大力气进行控制,初步形成了以项目前期测算、每月材料核销、每季度成本分析的成本控制模式。
1、狠抓合同管理,降低项目部经营风险
抓好合同管理,提高项目运营水平,降低经营风险。
一是要提高项目部对业主的合同管理、结算管理、调概和索赔(补偿)管理水平,特别是要抓好工程计量、变更、调概和调差等方面的工作,及时办理工程进度款结算、认真做好工程变更的取证、调概、索赔和结算工作。妥善把握分散处理与集中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对金额不是很高、不足以影响整个项目最终经营结果的问题应及时争取在过程中分散处理,对涉及面较大、有一定规模、对项目最终经营结果有重大影响的问题可争取集中处理。增强合同风险意识,建立合同风险监控机制。
二是要完善项目管理策划制度。各类施工及管理项目均应纳入项目管理策划制度中来,做好各类项目开工前的全面流程梳理和风险评价工作,包括施工方案的讨论确定、经济技术对比分析、施工作业面质量、安全交底、施工生产的组织规划、施工队伍的资源准备、施工过程中可预见的其它重点、难点分析等,各部门紧密配合、把好每个环节、层层落实,消除由于准备或估计不足带来的过程风险,从而加强成本管理,在成本控制上体现精益化。
三是项目部要优化配置社会资源、统筹安排好项目部资源,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盘活项目部的各类存量资产。
四是要认真分析、专人负责、制定方案、采取措施,及时清理已发生、未能及时办理结算的项目,要重点清理已完工未结算、已发生工程变更未理赔、已发生工程成本增加未补偿的项目。
五是要从项目部管理的每个职能部室、每个环节层层落实责任风险,从施工进度、质量、安全、资源、资金、成本、劳资等各方面查找潜在风险,分析造成风险存在的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和改进制度,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强化风险意识。
六是要进一步加强项目部已完单元工程项目的验收、结算管理力度,规范单元工程验收的现场管理、完工工程量签证资料、完工结算清理等环节的闭合工作,缩短资金回笼周期,促进后续生产。
七是要通过分公司、公司平台了解、研究其他项目取得成功管理经验的管理方法,对比项目部管理及时进行总结、研究、提升。
2、项目前期测算
项目部开工后按照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图纸、项目部审核后的施工方案等对项目部总体进行了测算,找出了盈亏平衡点,并且在测算中根据单价组成确定了分包思路、分包模式和分包单价。同时在测算的同时找出了有利于和不利于项目部的施工项目,并根据项目的特点着重制定了后期的施工变更的方向。对不利单价进行变更使其变为有利单价。
3、材料核销
项目部对各施工队伍、拌合站进行每月一次的材料核销,这不仅查找出了各施工队和拌合站在材料使用上的节超情况,找出了存在的原因,并且通过对超耗材料的扣款和拌合站的绩效考核使得项目部的材料用量处于受控状态,加大了节约减少了浪费。
4、开展经济活动分析
项目部每季度都会进行一次全面的经济活动分析会,使得每季度项目部的盈亏情况能够及时准确的反映出来,并且对每项的亏算情况进行逐一的排查和说明,这样不仅给项目领导的决策提供了依据,同时也给项目部全体员工在思想上建立了一种成本意识。有利于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5. 狠抓工程分包管理,提高社会资源配置水平
加强工程分包管理,优化社会资源配置,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目标,促进项目部的精益化管理。
一是要完善合格分包商准入制度、违约清退制度,建立分包商现场负责人登记制度,建立分包商履约评价制度。
二是要根据股份公司、公司、分公司的分包管理办法(修订)要求进一步修订和完善项目部分包管理办法及分包合同范本,进一步完善分包工程招标管理规定,规范分包工程招标制度,选择信誉好、能力强、业绩优的分包商进入分包市场。
三是要积极探索创新工程分包和利用社会资源的新模式,制定分包工程管理规划,建立、培育一批优秀的分包商资源,构建更长远、更牢靠和更高层面的战略合作关系。
四是要加强分包合同的管理,从分包队伍引进、合同谈判、签订、合同交底、履约检查等全过程严格按分公司、公司及项目部的分包管理办法执行,加强对分包队伍的资源、技术管理力量的考察和监督,通过对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的考核提高分包队伍的施工生产效率,注重项目部职能部门对分包队伍的现场管控能力和协调服务意识,增强分包队伍的履约能力,努力为分公司、公司培养信誉良好、实力强的战略协作伙伴。
7、项目部引用的劳务
项目部引用的劳务由与项目部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具有劳务输出资质的劳务输出公司派遣,劳务派遣工的工资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由劳务派遣公司委托项目部按月发放,各项保险由项目部代扣代缴。
项目部对各架子队的劳务人员实行严格的进退场制度,强化入场教育、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的教育培训和岗位证办理等工作,并督促各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进场后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办理上岗证等相关证件,强化劳务人员日常管理。
8、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率
为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避免因拖欠工资发生劳务纠纷,项目部在分包协议中约定了监督农民工工资发放的条款,并按协作队伍结算产值的1.5%扣留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过程中项目部除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加强控制外,还严格了工资保证金返还制度。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并安排项目部财务部、合同部、综合办的工作人员到现场监督各架子队农民工的工资是否足额发放每一个农民工兄弟手中及调查等工作。
9、规范建造合同准则的执行,促进项目精益化管理
按照工程局有限公司和分公司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建造合同准则的执行,使其运行规范,促进项目精益化管理。项目部通过文件《关于成立贵广铁路第二项目部建造合同领导小组的通知》(路桥贵广铁指二项目[2009]143号)成立了建造合同领导小组,并将财务部设立为执行办公室,同时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且组织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开展了如下工作,一是根据建造合同准则实施及细则的要求,建立财务预算和报告制度。二是完善项目部预算、定期组织成本分析,对合同预计总收入和合同预计总成本的预测进行动态管理与调整。三是提高测算水平,确保工程项目合同收入、合同成本的合理预计。四是要完善对于操纵建造合同收入、合同成本产生的人为利润等违规行为的处罚机制,严肃合同收入、合同成本、利润的确定。
二、强化学习,拓展领域,提高专业技能和自身素质
经营管理工作是一项繁琐的工作,作为项目部总经济师的我更要做到纵观大局、统筹兼顾,每一项工作都要高标准严要求。在工作中,我以身作则,通过自身的模范作用,带领分管部门内职员在保证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同时,还要求他们积极学习新知识,刻苦钻研,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主动提高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2010年度,通过我和分管部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标段有关经营管理、物资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工作都高效高质完成且无一差错,保证了项目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1、提高法律事务的体系建设
针对项目部梅岭隧道出口施工队伍野蛮施工,质量安全达不到施工要求,且占据工作面耽误整个项目部生产经营的恶劣时间,项目部合理运用法律手段起诉影响项目施工的云南恒宏工程劳务有限公司。通过先予执行的法律方法收回了营地及工作面,保证了施工进度及整体生产计划。
在保证进度的同时,增强了法律风险的知识,并通过沟通学习,培养了一批了解法律程序,熟悉风险控制并能制约不良分子及恶性事件处理的人才,加强了后备人才的锻炼。
3、开展绩效考核工作
项目部高度重视部门的绩效考核工作,对项目部原有的考核制度进行了两次修订,先后试行了360度满意度评价及工作目标量化考核的方法,并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最终确定了以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及沟通满意评价为主的考核方法。在考核过程中针对项目部施工特点执行前后方区别对待的考核方法,从而避免了“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同吃饭”的情况发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甲方:xx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xxx
为了全面履行施工合同,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双方本着公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职责和权限
1、甲方的职责
(1)负责组织施工合同“交底”和施工组织方案的审定以及建设单位、地方社会环境资源的联系衔接;
(2)负责项目运转所需资金的筹措及其他风险控制;
(3)协助乙方组织竣工验收、竣工决算和评优申报;
(4)负责组织项目管理期间和终结时的考核审计;兑现项目承包人经济收益(包括薪金)或实施经济赔偿处罚;
(5)协助乙方选聘项目管理人员,组建项目经理部,配置其他生产要素;
(6)根据项目需求及乙方请求对外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材料设备购置合同、机械材料租赁合同等。
2、甲方的权限
(1)有权对乙方的施工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协调;
(2)除建设单位指定外,有权将项目的安装和装饰装修工程分包给集团公司所属专业公司;
(3)乙方违法、不执行国家标准不按规范进行管理施工、违反集团承包管理办法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进行纠正,责令停工整改、予以经济处罚、终止承包合同、调整承包人。
二、乙方的职责和权限
1、乙方的职责
(1)代表企业实施项目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相关管理制度,积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对所施工的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
(2)根据国家规范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计划;
(3)组织实施施工现场的生产要素的配置和管理;
(4)组织制定和实施项目经理部各项管理制度;
(5)在企业授权范围内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企业管理层的工作联系和协调,负责劳务分包、协作单位的管理;
(6)解决施工现场和项目经理部出现的问题,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7)负责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提供和准备相关技术经济资料;
(8)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优、评奖申报;
(9)负责员工的管理教育、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
(10)接受上级和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认真落实整改意见,提高管理水平;接受本企业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审计;
(11)处理项目经理部善后工作和工程质量保修服务,完成清收工程款等债权债务的清理和移交;
(12)按照甲方的要求报送完成各种指标的情况;
(13)按分公司规定及时足额交纳职工的各种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2、乙方的权限
(1)代表甲方实施项目管理,全面履约施工合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强制性标准、规范和甲方相关管理制度;
(2)根据甲方的授权,组建项目经理部,主持项目经理部全面工作;
(3)确定项目经理部组织架构,选择聘用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少数关键岗位的管理人员按规定程序可外聘;确定管理人员职责、权限,并组织考核奖惩;
(4)有权在甲方确定的合格分承包方名单中选择劳务队伍,但必须报发包方备案;
(5)甲方授权的范围内自行组织物资采购;
(6)按照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决定其项目资金的使用;
(7)按照以收定支、效率优先的原则决定项目经理部人员薪酬分配(参照局对项目薪酬分配管理办法)
(8)根据企业授权,协调处理与项目有关的内外部事项,重点跟踪后续工程项目和参与其他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双方在履行承包合同产生纠纷时,首先应协商解决;
2、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时,依据集团公司工程项目责任承包管理办法,进行调解;
四、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成立、生效;
五、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所订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乙方:
一、目标成本管理工作的基础是确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项目责任成本
工程中标后,企业应立即组织项目评估部门和项目部的有关人员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估,测算并确定项目的责任成本、上交费用和目标利润指标。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确定责任成本的编制依据。包括:①招投标文件;②企业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③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或现场实际工程量;④施工组织设计;⑤材料市场调查价或业主供应价,经过分析测算的企业内部机械台班单价和工日单价;⑥企业内部适用施工定额、间接费取费率。
2.测算项目责任成本。根据工程量清单和分析确定的工料机单价及工程队间接费取费率,按照预算定额工作内容规定的工程细目分别编制责任成本预算单价,划分工、料、机、间接费费用项目,测算单项工程责任成本;根据施工组织方案、工期、项目部编制定员、项目合同价等情况,测算项目施工调迁费、临时设施费、项目部间接费、项目息工期间职工工资、项目应缴税费和预计发生的其他费用。
3.根据上述资料确定项目责任成本,依据合同价,确定项目上交费用和利润指标。
4.项目部根据可控性原则,对责任成本进行层层分解。
二、保证目标成本实现的关键是过程控制管理
责任成本管理的关键是抓好成本形成过程的控制。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和监督各项成本支出,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措施,纠正偏差,使成本支出始终置于受控状态,保证成本目标的实现。
(一)抓好四项费用的过程控制
1.人工费控制:实行责任成本人工费与成本节超相结合的双控办法,建立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激励机制,增强劳动技能,提高劳动生产率。通过实施成本否决,实现责任成本目标,增加职工收入。
2.材料费控制:材料费一般占工程直接费的60%,是项目责任成本控制的关键,必须加强材料的计划、采购、验收、领用、消耗等各环节的管理。①深入了解市场行情,制定最佳采购计划。②对用量大、规格单一的大宗物资实行招标采购,集中供应。③对砂、石等材料实行限价限量采购。④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就地开采,自行组织生产,降低材料成本。⑤实行限额发料、配比领料制度。⑥加强对分包工程材料的管理,严禁只供不管。⑦加强材料核算,定期清查盘点。
3.机械使用费的控制:①严格控制新购设备。②对现有设备勤维护、勤保养,提高设备的出勤率、完好率和利用率。③实行单机单车核算。④对大中修设备进行技术评估监控,控制修理费用开支。⑤定期检查折旧费计提情况,防止不提或少提折旧,造成虚盈实亏。
4.间接费控制:组建精干高效的项目部,严格定编、定岗、定员,减少管理服务人员费用开支;对办公费、通讯费、差旅费等实行指标控制,无法进行指标控制的费用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
(二)加强分包队和分包工程的管理
分包队是弥补施工企业资源不足,实现企业扩大再生产的重要补充力量。选好用好分包队,充分发挥其“招之即来,完工即退,灵活机动”的优势,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分包工程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严格禁止工程转包和非法分包。使用分包队必须严格坚持“先签合同后施工”的原则,并按合同价的一定比例收取履约保证金。严格按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计价,按计价和合同分阶段拨款,严禁超计价拨款。施工企业对分包队伍的管理要和内部队伍一样对待,严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预防发生质量事故。
(三)完善计价办法,及时进行验工计价、工程决算和内部审计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验工计价管理办法。对分包队计价必须实行技术、质检、计划、物资及项目经理签批制度,防止出现质量不合格、错算、超计价现象。项目部应与分包单位签订单价承包合同,一般不得签订总价合同,并且不得突破上级核定的责任成本单价。建立健全计价台账,以分包队实际完成工程量按期计价。调增责任成本单价必须报上级审批,项目部无权私自调整。不论业主是否计价,项目部必须按月对施工队计价;工程完工后,不论业主是否搞决算,项目部必须立即对施工队进行决算。企业审计部门及时对完工项目进行竣工审计,对业主拖延搞决算的项目,可采取决算前和决算后二次审计办法。工程决算审计后,未经上级批准,项目部不得私自增加施工队计价,否则按超拨款处理。通过此种办法,可加强内部控制,及时扎住成本开支出口,堵塞漏洞,防止开支混乱。
(四)加强科技攻关,向科技要效益
施工企业依靠内部挖潜降耗增效的空间越来越小,只有充分利用科学技术,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吸引科技人才,不断进行技术创新,才能实现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通过加强与科研院所联系,共享科技资源,科学制定施工方案,优化施工工艺,合理配置生产要素,降低工程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
三、在过程控制中定期进行考核分析,实施奖罚兑现,是实现目标成本的保障
1.建立责任成本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责任成本管理办法的制定和责任成本的测算、确定、核算、控制、考核和分析工作,为开展成本管理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2.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实施成本否决,及时兑现奖罚。责任成本管理的经典之处就是实施成本否决,将责任成本与职工个人的切身利益紧密结合起来,节约有奖,超支受罚,以增强职工的成本管理意识,提高降耗增效的自觉性。
关键词:工程;施工;转包;分包
1 建设工程施工中的转包与分包的概念及其基本形式
1.1 转包的概念及基本形式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第279号令施行)第七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工程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根据这一定义,可以知道其基本形式包括:①将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承包;②将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
1.2 分包的概念、法定要求及基本形式
分包,一般指施工分包,是指“工程建设施工承包合同的承包方将其承包的施工任务的一部分发包给另一施工单位承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2004年2月3日建设部令第124号)第四条规定:“本办法所称施工分包,是指建筑业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分包包括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对分包的法定要求在《建筑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1991年12月2日建设部令第15号)第九条、第十条中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分包主体、对象、程序等符合规定的行为方为合法的分包行为。但在现实施工过程中,还存在着大量的违法分包。依《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①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②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③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④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这些违法分包的具体表现形式将在第三部分具体阐述。
2 建设工程施工转包与分包、合法分包与违法分包的的区分
2.1 建设工程施工转包与分包的区别
转包,除“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这种形式与发包有明显的区别外,另一种形式即“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与分包有共同之处:二者都是分别把建设工程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在此情形下,“转包”与“分包”就容易混淆。区分二者的关键有两点:一是审查承包人发包的是“全部”工程还是其中的“部分”工程。“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分别转给他人的是转包,如转给他人的只是专业部分的工程则是分包;如果发包给他人的是肢解以后的部分工程,那也并非转包,而属分包,只不过属于违法分包。二是审查承包人是将承包的工程“肢解”发包,还是将“专业工程”发包。即其发包的对象是“肢解后的工程”还是“专业工程”。所谓“肢解发包”,是把一个建设工程肢解成几个部分进行发包,该“肢解”的各个部分并非都是“专业工程”;“专业工程”是指整个建设工程中专业性较强或需要进行专业化施工的分部或分项工程。“专业工程”具体种类可参照建设部《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对“专业工程”的列举。
2.2 建设工程施工合法分包与违法分包的的区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违法分包”的4种情形,其他3种情形不难认定,只有其中的第三种情形“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合法分包形式“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难以区分。其中,如何区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和“专业工程”成为区分工程分包是否合法的关键。
“主体结构”现行建筑法律、法规、规章尚未对“主体结构”进行定义。学理上解释一般认为“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是指在建筑中,由若干构件连接而成的能承受作用的平面或空间体系。主体结构要具备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用以承重建筑物上的各种荷载,建筑物主体结构可以由一种或多种材料构成。建筑物的主体工程更是建筑物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上述学理解释,可以通俗地认为: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是建筑的“骨骼”,是建筑工程的主要承重及传力体,是工程的主要部分、重要部分。如以房屋建筑为例:梁、柱、剪力墙及楼面板,屋面梁及屋面板,就是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屋内上下水、电、煤气、通讯、闭路、宽带等各种管道、线路安装工程,楼地面、墙体抹灰喷涂贴砖、门窗安装、防水工程,屋面瓦铺设、立面及屋面造型安装等,则不属于工程的主体结构。专业工程是指非主体结构、需要专业化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参照建设部《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规定,可以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60种。
2.3 专业工程分包与劳务作业分包的区分
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对专业工程分包规定十分严格,对劳务作业分包的规定则十分宽松,导致许多施工承包企业都变相把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劳务作业的名义,或者把专业工程以劳务作业的名义进行分包。因此,区分“专业工程分包”与“劳务作业分包”在实践中显得十分重要。区分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的关键有两点:
(1)区分工程施工与劳务作业。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是“将劳动和建筑材料等物化到建筑产品的过程”,而且承包人要对施工的工程质量、安全、工期负责,即通常所说的包工、包料、包技术、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但劳务工作是“将简单劳动从复杂劳动剥离出来单独进行施工的劳动”,劳务作业承包人提供的仅仅是劳务,不负责投入建筑材料,且只对其劳务质量、安全及工期负责。如果分包工程发包人与分包工程承包人签订《劳务作业分包合同》,但约定分包工程承包人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那就是名为“劳务作业分包”,实为“专业工程”或“肢解工程”分包。
(2)区分专业工程与劳务作业。可以分包的“专业工程”,建设部在《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已有规定,如上已述。可以分包的“劳务作业”,建设部在《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2000年3月8日)中也有规定,共有13种。只有分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对象属于《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中规定的13种劳务作业,才属于劳务作业分包;如果分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对象是《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规定的“专业工程”,那就属于名为合法的“劳务作业分包”,实为违法的“专业工程分包”。
3 建设工程施工转包与违法分包的表现形式
关键词:建筑施工;法律;风险;企业
我国国有建筑施工企业的竞争呈现激烈性增长的趋势,由于市场的饱和性,以及宏观经济政策的实施、微观经济形势的变动,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力图不断扩大自己企业所占用的市场份额,这种情况下国有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就被提上了建立一个强有力机制的日程。企业在进行占领市场的同时必须要注意自身法律风险的规避,这样才能够达到企业发展战略规定的目标。本文将先浅谈国有建筑施工企业的现状然后提出一些自己对于改进这些现状的建议。
一、国有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原因
(一)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对于我国企业以及市场的意义
建设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是企业进行建设风险防范机制的一部分。大多数企业只利用“对冲”、“远期合约”“FRA”“现货买卖”等手法进行金融方向的风险管理,却忽视了法律风险的管理。因此如若企业将法律风险作为一项工程在进行,相信对于企业的管理体系百利而无一害。良好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不仅能够降低企业的法律纠纷诉讼,还能够提升企业的自身价值,提高企业的声誉进而为企业吸引更多优质客户。对于企业长远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同时培养企业的法律意识也对于我国司法制度的建设有着重要意义,企业遵法守法防法自然会树立对国家司法的威信。
(二)工程项目的竞争日益激烈
建筑市场是一个利润可观的市场,城镇化建设的热潮刚刚兴起,城乡规划的机遇一触即发,因此鼓舞了大多数企业进行投资进攻这个市场。企业的数量逐渐增多,工程项目的竞争也就越来越激烈,为了能够投招标成功,企业或主动或被动的会采取一些违法的手段进行不恰当的竞争。同时工程项目竞争的激烈会使企业不断进行自身的企业扩张。盲目的在各个领域设立自己的分公司,力图通过分公司的设立来不错过任何一个竞争机会。然而却疏于管理,没有进行充分的调研。
(三)企业自身管理的不适宜
正如前文所说,目前企业进行风险管理时,大多数只进行金融风险管理,却忽视了法律风险管理。比如杭州11.15地铁工地重大塌陷事故就是因为企业只想着快速完成工期因此逐步推进地铁项目,却不在意自己这种行为对于法律条规的触碰。这样单一的管理方式使企业的整体效率底下,呈现出不健全的企业发展形态。同时还要注意企业公章印鉴方面的管理,不能混用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印鉴。
(四)企业单一追逐利益的心态
大多数企业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忽略了合同所规定的相应条文,进行分包,转包等不合时宜的行为。比如杭州11.15地铁工地重大塌陷事故就是典型的因为着急项目工程的完成而进行了工程的多次转包分包。为了追逐利益而快速完成工期这样的行为会使一些本不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使项目的营利性与安全性相违背。
(五)建筑施工企业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
建筑行业是一个涉及到民生、经济、就业等多层次的行业。这么重要的行业,我国在上世纪进行改革开放之前竟然没有相应的法律发条进行规范。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法律建设也不断进步,出台了诸如《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调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和系统集成专项资质管理暂行办法》、《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等相应法律法规进行建筑施工行业的法律管理,发条法规数量很多,但是实际进行实施的时候却不够具体,效率并不强。空有法条,却没有落实的有效性,导致分包转包的情况、拖欠工资的情况、包工头跑路的情况十分之多。
二、企业法律风险的层次
(一)项目工程进行竞争投标招标时的法律风险
我国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对建筑行业的投招标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在企业进行投招标过程中必须秉持着公平公正公开的透明原则进行活动的继续和安排。目的是为了促使公平竞争,防止招标过程中的以及不完全竞争市场的垄断市场的现象。但是为了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我国的一些建筑公司故意将一个完整的工程项目分割成数个项目跳过投招标这一过程直接将这些项目分配给那些塞给自己钱财的但是实际不具备施工能力的小公司。这是严重违反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行为。这种跳过投招标进行分包转包的行为所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这种行为会让建设单位获得巨大利益,但这种利益是非法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这种情况下,会严重增加企业的法律风险。
(二)约定施工合同的不一致性
“黑白合同”的现象比比皆是。建筑单位为了自身的利益最大化会与承包商施工企业签订条款不同的合同。明面上,这一份合同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项目合同,符合法律法规是公开透明的但是实际上双方却均不遵守这份合同。私下有签订了另一份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等法律发条规定的合同。这样一来,哪个合同具有实际法律效力就成为了我们要思考的问题。实际的法律中,也很难进行判断。这就对建筑施工整体市场造成了法律风险的冲击。尤其是当出现拖欠工资、工人受伤索赔的情况时,由于合同约定的不同这就让诸如此类的问题解决办法不恰当。我国通常认为符合国家《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调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和系统集成专项资质管理暂行办法》、《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等相应法律法规的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另一份不透明的合同也是合同,也是在双方知情下进行协商的结果,如果这份合同无效又对承包商的利益失去了保障。这种法律风险是需要当事人双方进行避免的。
(三)“承包”“分包”的不一致性
杭州11.15地铁工地重大塌陷事故主要是因为将自己进行承包的地铁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多达四次的分包。这种行为使被分包的工人的安全得不到保障。出现了遇难失踪的数个人,但是却因为合同签订的延迟性而使赔偿问题不能够及时有效的进行处理。我国的法律明确指出不能进行违法分包的行为,这种行为使工程质量降低,造成了重大的安全隐患。
(四)“分包”“转包”的不一致性
分包不全都是违法的,只要被分包的单位有资质进行分包不会导致安全隐患是可以被接受的。但是打着分包的名义进行转包就是被明确禁止但是却有实际存在的行为。转包缺乏对被转包公司的调查,这会造成很多的不稳定因素,同时存在着巨大的法律风险。
(五)企业私人印鉴以及公章运用不重视
在签订合同时我们需要印鉴进行刻章。但是这种公章的雕刻是需要进行备案的。不能随便使用雕刻的。但是实际过程中却多出现印鉴乱用的情况。这一定程度加剧了企业的风险。比如李四是工程公司的负责人,张三是李四的员工。张三为了迅速签订合同,在李四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了李四的印鉴进行合同的签订。最终这份工程出现了巨大安全漏洞。张三谎称自己是经过李四允许才那李四的印鉴进行合同签订的,将责任问题转接给李四。李四由于自身公章管理不当但是却百口莫辩。最终李四也担任了一部分的责任。这种法律风险对于公司的影响可想而知。
(六)工程项目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第一,开工日期是在合同中已经进行约定的。这种约定能减少逾期完工情况的发生。在实际进行工程项目中,首先会出现提前进行动工的情况,这是因为承包商想要及早竣工。因为在进行开工之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证、技术资料等等多个要求。但是建设单位如若缺少以上的物资又想提前竣工,所以会进行提前施工。那么项目的实际运行日期又如何确定,这为项目是否逾期的确认提供了难题。这就对承包商的工程款的结算出现了巨大安全风险。第二是施工安全的问题。建筑单位在进行施工时按规定是要进行保险活动的比如防火等保护措施但是实际中这些措施却不被重视。这会使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变大。那么在法庭上,这种由于自身不注意而引起的事故发生如何索赔就成了问题。第三就是工程施工材料的选择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大多数企业为了节约成本会进行偷工减料采取不合适的材料进行施工,这会加大安全风险。以上这些对于企业来讲无疑是巨大的法律风险。
(七)劳动合同中的法律风险
企业在进行施工中通常是需要短期用功的,因此劳动合同法便不完全适用。同时劳动的工人人数巨大,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按月结算工资明显不实用。因此大部分只会发放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工资,全部工资等工期竣工才会发放。同时工人数量的巨大也使企业为工人进行保险的购买的资费变得巨大。那么劳动合同应该符合签订呢?如果只顾实用性,如若出现包工头跑路问题,对于企业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这样的法律风险如何进行完善成为巨大问题。
三、建设国有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举措
(一)采取合适的竞争机制
前文已经提及,目前的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传统的竞争方法已经不实用并且容易滋生因此我们需要采取更加合适的竞争机制。透明化投标招标过程。比如在竞争的适合引入官员查明全程监督,来加强其透明性。
(二)加强企业自身的管理文化,健全其管理机制
企业如若想要进行长远发展就不能仅仅一盈利这一个目标进行运作,更需要一套完善完成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华为公司建立狼的文化对企业员工进行培养,这个文化理念使公司越来越富强终于激进了500强,任正非曾经说,一时的利益很难和长远发展做平衡,但是长远发展却能使公司获得更大的利益。
(三)鼓励企业设立长远目标
企业只看重眼前一时的盈利是常见现象,但除了一时的盈利更重要的是进行名誉或是战略精神的培养。企业应该设立一个长远发展目标,在企业的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都进行目标的设立才能使企业得以流传。而建筑行业更是如此,不要只看重眼前一个工程项目,而是要做好自己的技术,用合格的材料来打造符合要求安全隐患低的工程来提高自己的声誉,从而有利于自己去得到更多的项目才能实现更多的盈利。
(四)出台政策培养企业相应法律意识
企业应该自身意识到法律对于企业安全以及长期运作下去的重要意义。如此才能进行法律风险的建设。比如上文提及的杭州11.15地铁工地重大塌陷事故,明知自己多次转包非法分包是不合理的但是却莫不在乎依然我行我素,最终对企业造成巨大影响。纠结原因还是因为企业法律意识的单薄,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而不在乎盈利与守法中间的那条界线。因此建议企业内部可以定期开展法律讲座进行法律知识的补给。同时企业高管更应该定期进行自我法律相关知识的培训,和相应由于不守法而导致工程失败案例的学习。
(五)国家方面建设更完善更有针对性的法律条文
我国建筑行业相关的法律建设已经有很多法律条文出台了,但是法律的使用效率却并不高。这主要是因为第一法律本身的漏洞。第二是实施过程中的不具体。因此我建议我们修正我国的《建筑法》,对于法律工程中存在的诸如劳动法不适用于建筑工人的这种情况加以改善。
(六)鼓励企业进行法律顾问的设立
出现火灾才想起要去买保险是无用的,同样企业也不要在出现法律纠纷时才想起找法律顾问,提前进行法律顾问的选择可以使企业规避更多法律风险。建设工程对于工程的建设是非常熟练的;但是却不了解合同方面的法律法规问题。比如A公司被B公司告上法庭,如果A公司临时再去找律师,而打官司时间已经迫在眉睫那么对于A公司来说很难找到一个合适了解自己公司又对法律十分了解的律师,反之如果公司本就又法律顾问就可以立刻进行相关事件的分析。将损失最小化。因此会出现一些本来可以避免的纠纷。造成名誉与金钱上不必要的损失。建议企业找一个专业的法律顾问,这个专业不只是法律知识的专业更重要的是对建筑知识也要有所了解。这样才能够时所选择的法律顾问更加适合企业所需要。
四、结语
本文是笔者的一些粗略见解,不同的建筑工程风险也不同,建筑工程单位应该结合实际进行分析,选取最合适的适合自己的方案。
作者:赵涛 单位:中20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管荣齐.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建立与完善[J].金融经济,2007(4).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为城镇建设和管理提供组织保障。城镇形象在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镇党委、政府非常重视和关心城建工作,成立了以人大主席为组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为副组长,土地、司法、派出所等部门为成员的城建领导小组,负责日常的具体管理工作。这为做好北留智镇城镇建设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北留智镇由于经济基础薄弱,经济发展速度较慢,城镇建设的投入和规划起点低,缺乏长期规划,在城镇建设中短期行为突出。为此,按照省、市和县委的要求,城镇建设面貌三年大变样的会议精神,镇党委、政府召开城建专题班子会,决定在镇政府经济困难的情况下,请石家庄城镇建设设计院的专家来我镇实地考察,按照高起点、高标准到年底完成镇区规划,设计北留智镇镇区十年规划建设蓝图,使城区建设有章可循。
三、保护公共设施,保持环境清洁。
城镇规划和建设是硬环境,公共设施的保护和维护、环境卫生清洁则是软环境,软环境是一个地方城建和人文的双重提升。公共设施包括:照明的路灯、上水和下水管道、平整的花砖、整齐的花池、绿化的花草树木等,这些公共设施与北留智镇人民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每条街道都有专人分包负责,落实奖惩,并与镇政府签定责任状,镇城建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4,实行举报奖励,形成人人管城建,城建人人管的良好氛围。城镇环境清洁是城镇管理中的一个顽疾,也是管理的重点和难点,为搞好环境卫生,镇政府与店主和经商户签定了环境卫生三包协议,每周定期清扫卫生,清扫的范围包括花池内杂物和垃圾,垃圾倒入指定的垃圾池内。同时对店外物品的摆放也进行了规范,店前经营物品摆放整齐,广告牌不允许占便道摆放。街道、便道定期专人打扫,垃圾池内垃圾定期清理。人人讲卫生,人人讲文明,文明从一点一滴做起,树立北留智镇良好的外部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