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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深化,固定资产管理作为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升国有企业资产运用效率与促进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等多个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促进作用。但在现实生活中,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存在着一些问题与现状,严重影响着国有企业的健康长远发展。因此,在新时期加强对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现状与改进建议的研究,是当前人们热衷研究的一大课题。
关键词 企业 固定资产 管理现状 改进建议 研究
固定资产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重要内容,对其进行有效性管理与研究,将有助于提升固定资产的利用效率与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但在现实的生产生活中,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着一些现状与问题,严重影响着企业的发展与创新。因此,本文将从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存在问题的角度出发,对如何提升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水平与质量进行有效性研究。
一、针对强化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意义的研究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加强对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具有以下三点意义:一是有助于提升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的利用效率,提升企业内部的产出与投入效率;二是有助于有效明确国有企业内部现有产权的归属问题,尽量避免国有企业因为管理存在问题而导致大量经济损失的出现;三是有助于将企业内部现有的资产盘活,发挥其应有的价值与作用,有效保障国有资产流动的健康与稳定,为国有企业的长远快速发展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
二、针对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现状的研究
(一)现状之一――企业固定资产存在账实不符的问题
企业固定资产存在账实不符问题的主要表现是:很多企业由于没有建立完善实物账与固定资产的卡片,使得企业的固定资产缺少专业人员的管理,主要以财务管理部门账面上的资产数额为主。集团内部各个部门之间转移资产的时候,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财务调拨手续,同时还有一些企业的财务管理部门在没有办理固定资产处置手续的情况下,对固定资产采取随意处置的态度。这些状况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且以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现象的出现。
(二)现状之二――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方法存在问题
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方法存在问题的主要表现是:一是很多国有企业在统计与盘查固定资产的过程中花费了大量的精力与时间,存在账实不符的问题,这种问题极易导致资产重置与资产流失问题的出现;二是很多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在处置固定资产时,还沿用传统的手工记账模式,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三是很多企业对于固定资产在运用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力度不足,比如说账务处理不规范从以至于与权责不清问题的出现。
(三)现状之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缺少奖优惩劣制度
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缺少奖优惩劣制度的主要表现是:很多企业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缺少健全的奖惩制度,对于工作态度认真、工作效率高的财务管理人员没有任何奖励措施。而对于工作态度懒散、工作效率低的财务管理人员则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这种问题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企业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四)现状之四――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低
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低的主要表现是:很多企业为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不愿意花费大量的资金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人员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没有及时地对他们进行固定资产管理相关理论的培训与教育,使得他们的专业技术能力逐渐下降,已经不再适应当前高速发展的市场经济的发展。再加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人员自身在日常工作中缺少努力学习的觉悟,对于当前不断发展进步的固定资产管理理论不进行学习消化吸收,使得自身的专业素质停留在固定的水平。
三、针对企业固定资产现状的改进建议的研究
(一)建议之一――采取措施建立并完善企业固定资产的清理盘点制度
要巷建立并完善企业固定资产的清理盘点制度,需要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要采取措施对国有企业内的资产管理现状与资产结构进行细致地分析与研究,有效盘活企业存量的资产,以防固定资产的积压;二是要采取措施定期或者不定期对企业内部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对于盘亏或者盘盈的资产要进行有效性管理,并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处置,以确保资产账证相符与账实相符;三是国有企业在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或者领导离职的时候,要组织相关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核查,安排相关人员办理资产监交与移交手续,严防资产的损失。
(二)建议之二――采取措施完善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方法
要完善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方法,需要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要采取措施建立并完善合理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即企业管理层根据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设置固定资产管理专职岗位,并安排专业的财务会计人员担任固定资产管理的工作职责,有效明确每一位工作人员的工作内容范围;二是要采取措施建立并完善固定资产管理的奖优惩劣制度,对于工作态度认真、工作效率高的员工要给予物质与精神双重的奖励;而对于工作态度不认真、工作效率低的员工要给予严厉的惩罚措施,以达到增强员工对企业的责任感与归宿感;三是要采取措施有效明确固定资产的购置、入库、使用、维修、增减变动以及处置等一系列实物管理与价值核算的操作规程与责任归属。
(三)建议之三――采取措施制定严格的企业固定资产处置、报废核销制度
要制定严格的企业固定资产处置、报废核销制度,需要做到以下两点:一是要采取措施做好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的处置工作,即建立并完善严格的审批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维修与处置等各个环节中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状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要做好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将有关固定资产的相关资料转交财务管理部门进行处理,严防出现账实不符的问题;二是要采取措施做好固定资产报废核销工作,即企业在进行固定资产报废核销工作的过程中要经过主管部门的审核并填写固定资产报废核销的审批表,企业内部的审计部门要对正在进行资产报废核销的固定资产进行审核,对于其中存在的问题要适当地提出审核意见,而企业的财务管理部门要根据这些审核建议,对固定资产的报废核销处置提出财务管理处理意见,最后提交给企业的管理层批准。
(四)建议之四――采取措施提升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
要提升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需要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要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人员参与到固定资产管理最新理论的培训与教育活动中,并定期举行固定资产管理理论知识与技能竞赛,鼓励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积极地参与,对于其中取得好成绩的员工要给予精神与物质双重的奖励;二是要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的原则,选派企业业务素质高的员工参与固定资产管理相关理论的进修,以达到提升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全体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的目标,同时要邀请固定资产管理的专家与技术人员在国有企业内部开展固定资产管理相关理论的讲座或者演讲,并鼓励全体员工参与其中,争取在潜移默化中提升他们的专业素质与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三是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在企业内部加大对强化企业固定资产管理重大意义的宣传工作,不断增强企业全体员工的固定资产管理意识。
结语:随着时代的进步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固定资产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的关注度变得越来越高。强化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有助于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资产的损失,提高企业资产的投入产出率与利用率。但在现实的生产生活中,企业在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因此,在新时期加强对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改进建议的研究,是当前摆在人们面前的一项重大而又紧迫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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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有企业资产问题研究的必要性
当前我国国有企业资产占据了相当大的一笔财富,其所有者是属于全体公民的,国有企业资产的管理有必要对全体公民负责。据调查,我国改革开放后,国有资产每年以5%的速度在流失,特别是进入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每年约有1000亿元的国有资产遭遇流失,每天将近3亿元。这些流失相当一部分是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出现的人为损失,其中,固定资产的流失占据了相当大的一部分。从另一个方面说,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在1年以上,单位价值较高(一般为2000元以上)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企业资产中所占比例最大,是企业进行正常工作与生产的基础,可见固定资产对企业是非常重要的,国有企业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也是不容忽视的。
二、国有企业固定资产存在的问题
(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对企业所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行之有效的方法,它可有效管理固定资产不受损失,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确保公司资产效益最大化。每个企业可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与企业实际经营状况相符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从而提高制度的可执行性、可操作性、可实施性。管理制度一般由财务管理部门制定并颁布执行,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整体使用状况。监督协调使用部门做好资产的维修与使用、账实管理、资产盘点等工作,确保资产完好并提高其利用率,定期组织资产的盘点,保证帐、卡、物三相符。但是在当前大多数的国有企业对于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者有制度却不执行,由此导致了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的大量人为性的浪费或者流失。国有企业固定资产存在的一些问题,如企业不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或者少折旧,使得企业的账目和资产的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账务不能够真实反映企业的运行状况;另外,对一些需要清理的固定资产怎么处理没有明确的制度造成固定资产长期闲置从而使得资源利用不足,这也是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流失的一种情况。
(二)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账实不符的情况
在我国国有企业的管理中,对固定资产的管理缺少严格的账务记录,这样造成了账目和实物的不一致。这种情况的根源是对企业对固定资产管理缺乏重视,对企业的经营没有责任心。从会计的角度来说,造成资产账实不符的原因有很多,例如财产物资保管过程中发生的自然损耗;由于管理漏洞、监管不严、职责划分不明确等造成的资产损坏、丢失、被盗;在账目记录中发生的重记、漏记、错记,以及发生意外灾害等。但是对于国有企业实际操作的经验来看,造成国有企业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主要原因在于管理不善、制度不严。当企业没有对账实不符这种现象予以追究责任并整改时,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就面临着多方面的损失。员工在进行生产活动时不注意固定资产的保养,并且有将国有企业资产挪为己有的风险,造成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的流失。这种产生于企业内部的损失会严重威胁着国有企业的经营,有可能直接造成国有企业的亏损,在账务清算的时候面临着巨大风险。任何企业要做到永续经营,做大做强,都必须从企业内部的管理出发,而且固定资产是企业经营的基础,所以加强对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的账务管理是十分必要的。
(三)固定资产报废流程存在问题
固定资产清理是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之后待处理的价值的变现,其处理过程的严谨性影响到企业资产的是否会受到损失,尤其是对国有企业来说。类似于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采购,固定资产的清理过程也存在着腐败和管理缺位。国有企业中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在清理过程中易于和资产接收方达成私下交易,而在公开的涉及到企业的交易中将交易价格压低,而资产接收方在私下贿赂国定资产管理人员,使之以较低的综合成本达成交易。另外还存在着一种情况,企业管理人员认为固定资产多次计提折旧之后,其价值已经微乎其微了,没有必要再关注其清理。清理过程中有时候还会投入额外的人力物力,相比较于清理带来的收入更多,因此,有些企业认为固定资产的清理流程不完善,固定资产退出使用之后就闲置或者随便加以处理,造成严重的资产浪费和流失。以上两种情况的存在都是由报废流程不完善造成的,报废的过程中不仅要加以重视,还要予以监管,使之在清晰透明的环境中进行,最大限度地保障国有企业资产的完整性。
三、国有企业资产管理问题的对策
(一)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制度是任何一个企业得以平稳运行的基础,制度的涵盖包含企业运行的各个方面,大到企业战略的制定和发展,小到企业办公用品的管理,这一切都离不开制度的约束。要做到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应当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对固定资产管理所有流程中的每个责任主体以及其职能职责给予明确,这是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基础中的基础,起着决定性作用。除此之外还必须加强针对固定资产管理的内部监管控制机制,比如,企业应当制定科学有效的固定资产盘点制度、固定资产增加制度、固定资产报废制度等制度确保内部控制机制的充分发挥,使固定资产管理有理可依、有据可循。
(二)加强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的账目管理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的账目管理是对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方式,也是保证国有企业固定资产完整性的手段。加强企业的账目处理要设置独立的核算机构,对国有企业固定资产实行专人负责,使得责任确定到个人,促使员工爱护国有企业资产,维护企业利益。加强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的账目管理有利于改善国有企业效率低下的现状,减少浪费,提高企业生产效率。
(三)加强对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的监管和对管理人员自身素质的培养
有利益的地方就会产生腐败,要想减少腐败的发生就要加强对利益的监管。监管是对自律的支持,监管制度中的他律和自律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他律的制度需要自律予以完善和落实,但也是对自律的支持和保障,二者缺一不可。从普遍现象看,有监管则自律强,只靠自律则自律亡,强调自律不完全就是轻视他律,强化他律,也并不否定自律的意义。所以,既要严格自律的管理也不能放松制度监管。只要监管能够做到位,就不会存在额外的可操作空间,所以加强监管是不可缺少的。
摘要针对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松散混乱和资产管理体制不健全的客观情况,关键是要从制度管理上形成长效的固定资产管理财务制度与实物管理制度。必须严格落实固定资产责任人制度,明确固定资产管理权责,形成科学规范的固定资产财务账目,完善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才能真正实现固定资产保值增值,增强企业竞争实力与发展后劲的管理目标。
关键词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
依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具体准则》中的相关规定,固定资产的定义为:因生产经营、劳务服务或租赁等需要所持有的具有一定单位价值,且使用期限高于1年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作为企业基础的生产力要素,是企业形成经济效益的物质基础与基本保证,其结构管理水平甚至可能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随着当前国有企业体制改革的深化,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张速度日趋加快,固定资产投入比重达企业资产总值的46%~69%,而折旧费则不足生产成本的15%。在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松散混乱和资产管理体制不健全的客观形势下,企业必须坚定“开源节流”的资产管理思路,在依靠高产能、高技术附加值获取经济效益的同时,注意增进内部管理的实效性,实现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与发展后劲。
一、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成熟发展,固定资产管理在企业成本控制中的重要性已得到越来越多国有企业的重视与关注。且知识经济的发展,也为企业带来了更多先进的固定资产管理技术和手段,使固定资产数据处理、实物盘点和清查更科学、更简便、更高效。但固定资产管理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作,管理内容几乎涉及到企业的各个业务部门与岗位,是要求企业组织内部成员共同参与的全员性的工作。加之我国国有企业在固定资产管理概念、经营模式、管理思路等方面客观存在的局限性,相当多的企业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仍存在有诸多弊端与不足,主要反映在如下方面:
(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执行力度
1.固定资产保管人、使用责任人分开制度流于形式,账面资产状况缺乏有效监管,易为固定资产的安全性与完整性带来潜在风险。某国有集团公司出于宏观环境变化与战略规划的考量,公司分拆为两个公司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没有及时划分清楚债权债务,相互间各有对方帐面固定资产共计759万元,以致固定资产管理出现所有权与使用权严重分离的情况,这无疑会对企业固定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构成严重的潜在威胁。
2.基建工程管理与财务处理未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的相关会计标准,在建工程为全面结转为固定资产,以致出现存在账外固定资产的情况,为固定资产的后续管理及维护带来严重障碍。
3.未明确执行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划分标准,以致固定资产管理与财务账目混乱,资产盘点时难以实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4.固定资产管理重视采购、调拨使用,缺乏相对完善的报废管理制度,废旧物资处置、残值收入管理缺少内控监督,存在舞弊风险。
(二)财务管理与实物管理脱节,固定资产存在账实差异
随着国有企业集中管理财务模式的实施,固定资产的采购、调拨、报废等管理职能被分别划拨至财务核算部门与实物管理部门。在企业基建工程更新改造的过程中,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所形成的原始凭证不计其数,可能在最终汇总、财务核算发生疏漏,或由于废旧物资处置时间跨度长,固定资产变动在财务账上无法得到实时反映,长此以往,可能导致账目分散混乱,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无法与财务账目一一对应等问题。
(三)固定资产闲置,未发挥出应有功能
随着国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升级,改扩建过程中许多陈旧的固定资产被拆除或停止使用,闲置固定资产日益增加。但由于闲置资产的再利用价值未能得到充分重视,缺乏专项处置措施与维护制度,因保管不善而损坏的现象极为严重。据鸡西新闻网报道,黑龙江省庆丰农场浸油厂1500多平方米厂房长期闲置,严重浪费了企业资产的经济价值,改扩建为锅炉车间,不仅盘活固定资产500多万元,更有效地解决了企业供暖管网老旧、厂区空气质量差的现实问题。
二、加强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措施
由以上分析可以发现,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健全内控制度,完善与创新固定资产管理方式,使固定资产保值增值,适应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发展要求。其主要措施应包括以下几点:
(一)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严格落实固定资产责任人制度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首要的问题在于明确职责划分,总经理、项目经理分别对归口固定资产的管理、营运承担对应责任,并作为年度责任业绩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由上至下地将固定资产管理任务分项落实至具体职岗、责任人,将业绩考核与固定资产管理效果直接挂钩,激发相关责任人对于固定资产管理控制的责任感,高度关注这一问题,审慎负责地执行相应制度,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杜绝上述管理漏洞的发生。
(二)建立科学、明晰的固定资产管理权责运行机制
完善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组织结构,严格区分职责权力,是保证固定资产完整、保值增值的重要手段。具体来说,就是要将资产使用部门、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的管理责任进行细致划分,确保固定资产管理、控制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全过程控制。
1.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须建立固定资产台帐或卡片,及时登记资产变动情况,定期盘点,保证帐、卡、物一致;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维护保养制定,防止非正常资产损失。
2.管理部门:健全归口管理固定资产帐卡等级制度,及时办理资产增值、转移、调拨、报废等手续,保证分管、使用、财务账目一致;定期清查盘点,对资产盈亏报废及时提出处置方案;督查固定资产维护、管理情况,编制固定资
产维修保养计划表。
3.财务部门:建立固定资产核算账卡,定期审核、填报有关会计报表;参与资产管理部门的清查盘点工作;推进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快数据信息处理效率;规范固定资产编码,编码内容需包含中固定资产原值、购进时间、型号等,避免发生人工传递中可能发生的出错机率。
(三)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形成科学规范的固定资产财务账目
夯实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基础工作,首先要从会计基础工作、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工作逐项抓起,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在固定资产采购计划编制、验收、使用、维护、处置直至报废的全过程中,必须形成科学、严密的核算、管理制度,使固定资产业务操作真正实现规范化、高效化,保证资产实物完整和账目清晰;内部财务控制制度方面应当依照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统一固定资产入账标准,严格区分资本性、收益性支出,避免出现企业固定资产虚列、少列,资产和损益数据失实的情况出现。
(四)完善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盘活存量固定资产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完善,重点要加强四方面的工作。
1.建立固定资产现场动态管理制度。财务部门与实物管理部门应形成长效的双向沟通互动管理岗位责任制,要求财务核算人员深入班组现场工作,掌握固定资产运行一手资料,确实地执行固定资产核算与实物管理紧密结合的财务制度。
2.定期清查固定资产存量,建立明确的固定资产盘点制度,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通过季度、年度资产清查,摸清国有企业家底,对于盘盈、盘亏固定资产的成因,在确定奖惩责任的同时,依照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处置固定资产变动,保证固定资产账实符合。
3、完善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制度,体现出岗位管理的相互牵制性和监督性。固定资产报废程序必须经由归口管理领导的审核、批准,报废程序的运行应有明确、适当的职权分工,体现出岗位设置的牵制性原则,尤其是废旧资产的销售环节更要求有力的监督机制,杜绝舞弊现象的发生。
4.由于生产工艺的更新与竞争环境的不断变化,国有企业存量固定资产在质量功能、运行效率和配置结构方面不
可避免地会反映出标准滞后、与改造技术设备不相匹配的问题。因此,优化配置存量固定资产的质量、功能、规模、结构等要素,对于形成企业整体高效运行的生产体系尤为重要。带病运转、停机待修设备及时维修、报废;正常运转的固定资产,以技术标准、经济合理性及运行效率等作为评价标准,有偿剥离技术陈旧、急需更新的存量固定资产,采购技术效益比更加经济的新固定资产投入使用,维护企业固定资产结构与整体运转效率的高匹配度,盘活现有固定资产。
(五)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相关人员的后续教育
企业应当积极组织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并分为高中级、初级层次进行分批培训:高中级层次的资深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强调管理理论的更新培训,提供资产管理及相关会计决策、分析能力的培训;初级及新入职人员应注重基础性实用性知识的教育培训。继续教育方式也应当打破常规,不拘一格,除面授、讲座等传统模式外,实施网络远程教育,也可以为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深造提供便捷、高效的学习条件,这样也便于集团企业资产管理人员的集体学习与专业技术考核。
三、结语
固定资产管理是企业竞争力的重要体现,随着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健全、完善固定资产管理体制已成为国有企业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的必然选择。针对不同类型、行业的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还需要企业单位在实践中不断地予以创新、探索,才能有效地加强内部控制,实现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为国有企业转型升级、提高市场竞争力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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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国有资产 管理体制 缺陷 对策
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构建符合我国国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对于改善我国市场经济布局,完善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长期以来,国有资产管理问题一直是制约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问题。国有企业经营效益不佳,大量国有资产流失,归根结底都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弊端造成的。完善当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快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创新,盘活国有资产存量,促进国有资产使用效率提升,事关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事关我国社会主义改革事业的兴衰成败。本文重点分析现行国有资产管理的现状与缺陷,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措施,以期能为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完善和创新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一、我国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主要缺陷及成因分析
1、缺乏对国有资产管理思想重视和理论创新认识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存在缺陷和不足,其关键是理论研究与思想重视程度的不足。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必须从理论研究与创新、工作思路以及管理制度方面着手,用先进的理论和方法进行国有资产管理。但当前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和管理部门对国有资产的认识还不够,缺乏深入的理论研究与创新,没有清晰地界定国有资产内涵,也没有明确国有资产管理目标。具体而言,首先,缺乏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重视。许多单位、部门以及个人缺乏对国有资产的重视,往往重视有形资产,忽视无形资产;重视国有资产的使用,轻视国有资产的监管,容易造成国有资产的丢失、损毁、闲置浪费等,严重制约了国有资产使用效率的提升,无法充分地体现国有资产价值,不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其次,缺乏对市场经济环境下国有资产的认识。企事业单位都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压力,给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带来一定的挑战,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缺乏创新思维和与时俱进的观念,忽视了将先进的、科学的资产管理理念运用到企业管理和国有资产监管上,忽视了国有资产的效率、效益、规模、结构以及质量,忽视了国有资产管理质量的提升,这不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价值。
2、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设置不够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
虽然我国设置了专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地方上设置了国有资产管理局,但由于国有资产管理局是财政部门的下属机构,并没有充分地履行独立的专门的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制约了其真正履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权利。国有企业内部,有些设置了专门的资产管理机构,而有些没有设置专门的资产管理机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如:财产保护措施不力;不相容职务分离不彻底;授权审批制度不完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不规范;预算控制不严;企业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没有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给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带来巨大的破坏,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据国家审计署2014年披露的11家央企2012年度财务审计结果中显示:某集团2003年11月、2006年7月至8月和2008年2月,在未按规定进行可行性研究、未经集团董事会研究、未报发展改革委核准的情况下,分别与巴基斯坦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美国晓业贸易公司和澳大利亚兰伯特角公司合作开发3个境外矿山,截至2012年底,累计投入分别为7.7亿元、14.4亿元和33.56亿元,形成亏损分别为5.2亿元、2.73亿元和23亿元。
3、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不完善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离不开健全的法律制度的建设。目前,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中依旧存在缺陷,国有资产管理缺乏完善的法律体系,国有资产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也缺乏明确的范围和方向。这主要是我国对国有资产体制的基础理论的认识还存在缺陷,造成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设中的法律建设还存在不足。首先,我国关于国有资产的法律法规分散于宪法、公司法、证券法、物权法等法律中,缺乏针对国有资产管理的专门法律,而且在各个法律条款中,对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存在差异,法律的调整范围也存在区别,不利于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科学高效管理。其次,虽然国家出台了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条例和政策文件,但是这些文件和条例十分分散,没有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设进行详细的规定,例如:对现有经营性国有资产的规定,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规定,尤其是关于如何规范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化为经营性国有资产的规定更是少见。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等内容十分混乱,其效力和适用性也很低。这些都可以表明我国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建设的相关法律制度建设还存在严重缺陷和不足,尚未形成科学的国有资产管理法律体系,无法推动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发展。
4、国有资产产权和使用权不明确
国有企业的资产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国家需要通过政府机构来实现这种所有权职能。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和实际支配者对国有资产具有巨大的权力,而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作为国有资产的实际使用者和经营者,没有独立的支配国有资产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履行了国有资产所有者和社会经济管理双重职能,政府难以明确自己的定位,造成政府在行使社会公共管理权力和国有资产管理权力两种权力时出现不规范的情况,以致政企合一和管理混乱。国家对国有资产管理权限的划拨,下放权力给企业,造成了对国有资产产权的侵害,影响了国有资产产权结构的确定性,导致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的短视行为,产生机会主义。我国在国有资产管理中依旧存在一放就乱、一收就死的情况,制约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不利于国有资产管理效率的提升,影响经济健康运行。政府在国有资产管理职能的履行中,对企业提出许多非经济性的目标,使得国有企业在职能履行中承担了部分政府职能,而政府在进行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也存在越级管理,干预国有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的情况。国有资产管理的产权不明确,严重影响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深化改革,制约了国有资产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职能的履行和功能目标的实现。
二、改革和完善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措施
1、构建和规范独立、统一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
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关键,是要建立一个统一的、明确的、完善的、权威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代表国家统一地履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权利和职能。在国有企业内部设置专门的资产管理机构和资产管理专员,负责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活动,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
建立和实施一套统一、高效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有助于提升企业内部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以防国有资产流失。企业要成立专门的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和风险管理部门,强化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要加强财产记录和实物保管,妥善保管涉及资产的各种文件资料,避免记录受损、被盗、被毁。对于重要的文件资料,应当留有备份,这在计算机处理条件下尤为重要;定期盘点和账实核对,若发现盘点结果与会计记录不一致,应当分析原因,查明责任。要建立严格的不相容职务分离制度,明确规定各个机构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使不相容岗位和职务之间能够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对于“三重一大”事项,即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3、加强对国有资产法制化管理
改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存在的缺陷,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科学的国有资产管理法律体系,通过明确的管理条例和细则,逐渐地构建和树立全面的、统一的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体系。通过法律法规,能够有效地明确国有资产管理的权责,确定国有资产管理的目标与责任,界定国有资产管理的内涵以及价值功能,克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存在的缺陷。国有资产法律体系的构建,是推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手段,通过法律手段和制度手段的有效结合,树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实现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法制化。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制化水平,必须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通过对国有资产的配置、程序和具体方法的明确规定,实现国有资产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让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更加的程序化、规范化。
4、明确国有资产产权和使用权,优化国有资产结构
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中,应该坚持产权和使用权的明确划分,明确产权管理,将现代产权约束机制引入国有资产管理中。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的实际出资人,应该减少对国有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的干预,即使是对完全控股的企业,也不能进行过度的干预,确保企业作为完整的独立法人资格,政府作为出资人应承认和尊重企业拥有独立的完全的法人资格。政府以固定的身份参与企业的股权管理,但是不能够作为实际出资人过分地干涉企业正常经营。通过对国有资产进行分级所有,促进国有资产的结构和优化。其次,国有资产管理的目的更多是追求应有的社会效应,推动社会功能的调节与平衡,政府应该更多地将精力投入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过程中,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通过所有权和使用权分开,减少对国有企业过多的行政干预,释放企业活力,促进国有企业盘活国有资产存量,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5、加强各级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力度
我国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体制。各级审计机关要定期对国有企业进行审计,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对违纪违法行为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对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否健全关系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国有资产的利用效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充分认识国有资产管理的目标和价值,正确处理国有资产的产权问题,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的组织机构,改善国有资产管理的程序和规范,建立健全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加强各级审计机关的监督力度,推动实施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制化建设,推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创新,构建高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促进国有资产管理能够顺应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和依法治国的要求,促进国有资产管理的目标和价值功能的实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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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运营现状
所谓资本运营,是指以利润最大化和资本增殖为目的,以价值管理为特征,通过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和产业结构的动态调整,对的有形和无形资产进行综合有效运营的一种经营方式。资本运营实施的实质是在产权界定清晰的基础上,从企业所有者的角度出发,强调企业可以支配的一切资源按资本化运作方式进行重组和优化配置,使有限的资本取得最大的效益。
经过初期的摸索阶段,我国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的工作进入了逐步规范、稳步发展的时期,并逐步形成了一套符合国情的不良资产的处置模式。仅2001年,我国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已超过1200亿元,达1245亿元,回收现金逾256亿元,较好地实现了资产回收最大化的运营目标,表明了我国处置不良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可以说,资产管理公司利用其400亿元的有限资本去拉动近1.4万亿元的不良资产的回收和变现,基本实现了资本价值的增殖,提高了资本积累的效率。
一般说来,资产管理公司是为了分离银行不良资产、化解我国金融风险、促进国有企业转变经营机制而设立的。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共接受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1.4万亿元,四大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率因此而平均下降超过9%,使国有银行减轻包袱,轻装上阵,为其入世后的竞争创造了有利条件。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已对我国1000多家产品有市场,技术先进,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国有企业实行了债转股,涉及金额4000多亿元,使这些企业负债率大幅下降50%以下,提高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由此可见,资产管理公司资本运营起到了中流砥柱的作用,更有利于中国金融业、国有企业等面临中国入世的严峻挑战、竞争和发展。
资产管理公司在近两年的资本运营中,处置不良资产的手段日益创新、日益完善,多元化的格局正在形成,以债务重组、资产置换、诉讼追偿、债转股、租赁、外包、转让、投资银行等10多种形式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和处置,加快了处置速度,提高了处置效率,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根据自身特点,采取相应措施,形成了自己的特色。2001年,华融公司海外演艺之后,又在上海实行捆绑式的打包处置,实现回收现金128亿元,实现了规模效益;长城公司则选择和采取以最大限度保全资产为基点,以依法、风险为手段,以“公允价值”为依据的政策组合;东方公司全年处置帐面资产182.91亿元,回收资产85.13亿元,资产回收率达46.5%。由此不难看出,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理不良资产的资本运营中逐步形成了良性资金融通体系,使死资财变成了活资财,实现了不良资产的国民经济再增殖。
二.资产管理公司资本运营中的与弊端
因为资产管理公司才刚刚运营不到两年的时间,在实践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还不多、还不严重。但是,从长远的观点来看,把资产管理公司纳入到国有企业改革、民间和私营经济的培育、金融组织体系和资本市场的建设等统筹考虑之中,从资本运营的角度考虑资产管理公司的资本运作,则当今状态的资产管理公司的资本运营仍存在许多值得注意的问题,潜在着许多弊端。
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经济气候环境不理想,给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带来了很多困难,各资本运营的正常运作造成了诸多障碍。
在市场经济环境中,企业必须建立符合竞争性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资本运营机制,依托发育良好的资本市场,才能有效的实施资本运营。而我国经济市场则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时期,资产管理公司不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幸运儿,而是由我国政府主导的金融制度创新,是中国转轨经济的特殊产物,这种特殊性是美国等发达国家的资产管理机构所没有的,更与资本运营所需的市场条件造成了直接矛盾。因此,我国资产管理公司在与市场接轨上还不成熟,不完善,其资本运营的必要市场条件将受许多市场不良因素如世界金融市场冲击、国家货币政策、入世后的汇率风险等诸多因素的,在不完善的经济气候条件下,将致使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的资本盘活、变现等难度增大,不利于资产管理公司的资本运营和发展。
〈一〉国有企业改革任重而道远。众所周知,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是国有企业经营不善的反映,更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盲目的投资、有国家政府出面变相贷款的不良产物。因此,要彻底解决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只有率先让国有企业转变经营机制和经营观念,走出大多数国有企业亏损破产的窘破之境。但是,国有企业自改革开放以来,由于体制和机制的原因,总体业绩持续下降,并且随中国入世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国有企业经济范围自90年代以来开始出现净亏损,沦为“亏损经济”或“补贴经济”。例如,1998年7月末,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为65.4%,净亏损92.8亿元,成本费用利润为-0.7%,在14923家国有大中型企业中,有6042家亏损,亏损面达40.5%,到1999年6月末,亏损面进一步扩大到55.1%(国家计委宏观经济研究院,1999)。因此,在10年之内,国有企业又将产生一些不良贷款,其来源包括:一是一批现在业绩较差的国有企业经营状况继续恶化,即资产管理公司的老成员不能退出;二是一些现在看起来经营良好的国有企业由于不适应入世后更为激烈的竞争而陷入困境,即资产管理公司的新成员又要进来。可以说,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国有企业市场机制的运作直接左右着我国经济体制的转轨程度,左右着我国经济体制状况的大气侯,在这种市场经济体制的现状下,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不良资产的投资处置银行要完全严格走市场化道路,将受当今市场化条件不足的极大限制,将受国家政策风险、国家产业导向等多方面市场因素的限制,将导致资产管理公司的资本运营不能完全按市场化导向运作,不良资产的呆坏账系数变大,致使资产部分流失。
〈二〉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的市场狭小。首先,我国的资本市场狭小。在2000年底,虽然我国证券市场股票总市值首次达到4.8万亿元,相当于当年GDP总值的5%,但是,不能流通的国有股和法人股仍占多数,流通总市值为8200亿元,相当于GDP的17%,而截止到2001年底,资产管理公司从商业银行收购的不良资产已高达1.4万亿元,远远超过市场流通总值。而且,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证券化等金融创新是由政府推动的,这就致使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不良资产证券化的道路上受到政策的限制而不是市场的限制,导致不良资产的处置难度增大。其次,我国的股票市场非常脆弱,政策性明显,在货币政策都难以启动的情况下,试图想用之于不良资产的处置,更是难上加难。再次,不良资产对外资开放,由于受其他政策和市场体制问题的影响,还不能大规模展开。这就使外商对我国不良资产的投资产生顾虑:收购我国不良资产是否存在依据;作为一个债权人,他们的权利能否执行;人民币没有完全放开,对他们的投资将产生极大影响。国有企业的不良资产,又不同于美国储金会的房地产等抵押贷款,再加上国有保护等因素,感兴趣的对象可能不多,除非大比例折价。
〈三〉我国商业银行不能走市场化道路,将会给市场体制改革带来压力,给资产管理公司资本运营的市场体制等运营条件带来冲击。,我国金融业特别是银行业一直是政府介入最深的行业之一,政企不分,计划经营日久,规模庞大,地位显要,由此而造成企业制度的建立、股份制改造与上市的难度加大。在其市场化的经营没有确立之前,还将在一定程度上延续银行业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策性业务,以及对贷款对象的所有制偏向,还会产生新的不良资产。所以,只有国有银行彻底摆脱行政性干扰等因素,完全进行市场化运营之后,才能从根本上杜绝这种体制性的国有企业不良贷款的普遍发生,而改变当前的状况决非一朝一夕的事情。
二.权属、关系、程序以及资产管理公司的定位问题是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的四大难题。
我国四大商业银行的巨额不良资产是由计划经济体制的不合理而造成的,这些巨额不良资产的债权、其权属等问题受到各级政府的干预过重。因此,对债权类资产,其权属问题集中在购买时购买人对他所购买的债权究竟有什么样的处置权利。根据现行的《担保法》,在债权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不能直接以抵押物抵债,而是必须与债权人协商或经法院裁定后,以拍卖、变卖、折价方式所得价款抵债,这是资产管理公司手中债权的一个较大难题,会使购买价格与拍卖、变卖后的价款产生差距,致使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在资本运营中流失。纵观国际上处置不良资产的成功经验,许多国家都在这一点上授予资产管理公司特别的权利,即债务人不能按期清偿债务的,资产管理公司就可直接有权处置抵押物。对产权类资产,其权属问题集中在究竟能否正常过户?更何况资本运营是建立在产权界定清晰的基础之上的,因而,只有解决了权属问题,才能解决债权人与买方之间的交易关系,使得交易成功。至于程序,资产管理公司一般可根据不同的债权的分类采取不同的处置方式,而确定不同的处置程序。这就使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不良资产的资本运营中的权利得到充分发挥,对国有资产评估、分化国有企业的不良资产的工作势在必行。
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属于国有独资,管理人员多采用行政任命而不是聘任制,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督和管理属于人民银行、国家经贸委和财政部,而人力资源经营是资本运营的核心。企业通过实施人力资本经营,可以有效增强技术的开发能力、创新能力和扩张能力,以抢占市场竞争的制高点,实现资本价值的迅速增殖。因此,资产管理公司产权机构单一,其机构性质与业务功能搭配不当将使资产管理公司的定位问题不明,不利于不良资产的处置工作。根据2000年底颁布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理》,我国资产管理公司以“最大限度的保全资产、减少损失为主要经营目标”,由此决定资产管理公司是一个由政府扶持和运作的金融机构,不以追求利益为目的,因此,资产管理公司的性质主要是事业性的,而非企业性的。但其从事的不良资产的处置业务又非常明显的属于竞争性企业领域的范围。以事业性单位从事企业性业务,是现今资产管理公司定位上的一大误区。在这种矛盾之下,资产管理公司的治理机构和激励体制难以建立,势必影响资产管理公司的资本正常运营。
资产管理公司作为一个事业性的单位,国家必将赋予其特殊权利,资产管理公司利用其特殊权利去行使企业事务,将过于介入市场,在一定程度上扭曲市场,改变当今市场基本是公平竞争的格局,影响我国市场化进程的进一步推进。原因在于,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在债转股企业中的特殊地位,如果企业能够上市,则资产管理公司理所当然的是其上市的推荐人和承销商,其他证券公司则处于竞争的劣势地位,如果其以后还能从事非债转股企业的投资银行业务,则它就是享受政府特殊待遇的金融机构,而金融业是一个竞争性行业,政府机构的过度介入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形成我国推进市场化改革的一重大阻力。
三.法律环境不完善,将不利于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中的资本运营,导致国有资产流失量加大。
商业银行在经营和管理中不对资产作法律评价,导致资产的法律损耗不能作为决策的重要参数出现,从而影响了决策的合理性,对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质量构成潜在威胁。突出问题表现为:一是已超过时效和期限的债权数量惊人,银行信贷有效资本的抵押物的法律约定环境不健全,只能在一些即定法律的基础上作资本保全的工作。二是尚未建立起合法合规性的检查系统,使公司资本确定、“揭开法人面纱”等法律制度受企业改制行为的冲击,无法起到防止债务人减少信用资产的作用。三是破产制度不完善,债权人的利益被忽视,破产成为逃债手段。四是不良资产的评估法律不健全,中介评估处理漏洞过大,廉政环境建设不足将导致资产管理公司的部分资本运营失败。五是公司治理机构的不完善使关联公司之间权责不明,以致借助关联交易来逃债的行为大量发生。六是司法是保护债权的最终手段,但一方面,证明规则的机械化使债权人处于举证劣势,证明不了逃债;另一方面,地方保护主义、人为的道德风险的作祟又使司法有时候反而为逃债所借用,如假保全、假执行等。
资产管理公司主要是一个政府主导的金融创新机构,而且其级别特别高,机构庞大复杂,所以政府、企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之间的人事关系较复杂,并且官方机构惯用行政思维,办事效率低,给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的资本正常运营作了一个无形的茧。在不良资产的处置过程中,不良资产的企业,以及各级地方政府从自身利益出发,可能多方贿赂资产管理公司的执行人员,并且资产管理公司再处置不良资产中缺乏公开透明度,带来了极大的道德风险。去年3月份,湖北宜昌的猴王集团突然破产,致使华融等三家资产管理公司蒙受了巨额损失这一事实就反映了这一问题。资本运营需要有健全的法律体系作保证,所以,建立良好的法律环境、适当的运用法律手段是化解和处置不良资产的最终凭借,只有依赖于金融法制,才能确保不良资产化解过程的平稳进行。故而,我国金融法律体制的改革是当今金融体制改革迫在眉睫的的首要任务,势在必行。
三.资产管理公司资本运营的新思路及其发展趋势
当前,国际上金融机构的演变呈现“集团化、全能化、国际化”的特征,在一些发达国家,一流的金融机构都采用了金融控股公司的集团化模式,其中包括我们熟悉的花旗银行、汇丰银行、渣打银行、德意志银行等。我国已经加入世贸组织,金融业的全面开放将逐步展开,届时,国外的这些全能化、巨型化的金融集团将与我国金融机构展开竞争,因此,我们必须及时调整产业结构,根据中国国情,借鉴国外先进经验,走出一条化企业管理、形成良性资金融通体系的发展之路。
一.资产管理公司的资本运营与不良资产的处置要借助良好的市场运营机制。
资产管理公司不是一般的商业,处置不良资产也不是普通的商业行为。在某种意义上他关系到稳定、稳定和财政收支平衡。银行不良资产只有在市场化的条件下才是显性化的,更需要借助市场机制来解决。因此,完善市场机制,强化市场约束,在不良资产的处置、变现等资本运营依托于良性市场的资本运营机制,使资产管理公司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将加快不良资产的处理进程。
〈一〉加快资产管理公司的市场化进程,走“官办民营”的新途径。资产管理公司在进行资产处置时,保持资产管理公司对资产的所有权及决策权,而将经营权承包给现有的或潜在的投资银行、私营企业主、外资银行等其他中介机构,可以化解当今资产管理公司的巨额不良资产,分散资产管理公司集中经营的巨大风险,有助于最大限度的保全资产,减少资产流失。
1.建立一套以招标为基础的标准程序。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不良资产时应加强市场营销的宣传和市场营销的力度,使不良资产大众化,民间化。对此,资产管理公司应形成一套招标的标准程序。具体步骤如下:第一,资产管理公司根据预定的程序会对资产作一个初步评估,并在此基础上决定处置方案;第二,资产管理公司准备一套详尽的资料来介绍要出售的资产,并说明资产管理公司所要求的底价等条件;第三,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单设在某地组成常设的不良资产处置市场,将待出售的资产拿到市场上统一招标,统一处置;最后,资产管理公司在各投标中作选择,以谋求资本运营利润最大化的经济效益。
2.与专业的投资公司成立合体经营。资产管理公司利用其特殊性,可以与多家投资公司达成协议,加快不良资产的处置力度和进程,其基本设计为:第一,双方共同合营体注资。第二,合营体还可以通过举债进一步融资,然后用注入的资金和举债所得向资产管理公司购买不良资产。第三,投资专业公司负责合营体的日常运作以及资产的管理与处置,资产管理公司不作干预。第四,合营体出售资产所得收入首先用于还债,剩余的则在资产管理公司和专业投资公司之间按预先约定的比例分配。
这样的合营方式一方面考虑到政府机构的局限性,使资产管理公司摆脱了资产管理和处置上的细节操作,另一方面引入了专业公司来负责资产的管理和处置,既可以解决不良资产管理公司资金短缺的现状,又可通过适当比例分利来调动其积极性,有助于最大限度的保全资产,减少损失。
3.采用多种手段吸引外资。鉴于我国的不良资产数目庞大,而国内又缺乏市场,为此,资产管理公司应运用多种手段来引进外资,使得资产管理公司处理不良资产的市场供需有导向,使市场国际化,以无形的市场准绳来加快不良资产处置的国际化进程。我们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去实现:其一,资产分离。因为不良资产在定价时未知量很多,随机性很大,导致购买不良资产的风险很大。因此,资产管理公司可以灵活的处置不良资产,将定价太难的一部分资产划出,以后再做处理,还须通过种种市场运营机制与外商共同分担资产,实现资本价值的最大化增殖。这样可以使外商比较放心的闯入不良资产的处置市场,给我们带来更多的先进管理经验和新的竞争机会,加速资产管理公司资本运营国内市场国际化进程。更有利于我们建立企业管理体制,使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作向良性化的资本运营市场循环体系,以提高资产管理公司的竞争能力。
总而言之,通过“官办民营”、分解资产管理公司的许多具体业务,可以节约其组建和运营成本,而且能把不良资产从银行的资产负债中剥离,有利于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制改造上市,同时还能培养这些承担不良资产处置的国内外投资公司、私营企业、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等的资本运营创新能力,有利于资产管理公司竞争力的提高。
〈二〉资产管理公司实行股份制改造上市,采用集团控股公司的模式经营。
,资产管理公司属于国有独资金融机构。众所周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正是由于国有独资这种产权安排的体制性弊端,使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面临资金不足、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因而,资产管理公司应以商业银行为前车之鉴,提前做好股份制改造和上市的准备工作。
资产管理公司股份制改造上市可以弥补我国资产管理公司资金来源的不足,使资产管理公司由一个由政府主导的金融创新机构彻底转换为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集团。第一,在公司性质方面,资产管理公司由国有独资、官办官营转向多元投资主体参与、市场化运作;相应的,由一个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转变成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第二,在产权结构上,改造初期,国有资本的比重比较大,但随着民间资本、投资公司、外资等的不断进入,而国有资本的数目保持不变,日而久之,国有股由控股逐渐失去控股地位,乃至论为小股东,甚至在必要的时候可以考虑股权出售等方式撤出国有股。
现在资产管理公司采用的是总公司、分支机构为一体的资本运营管理体制,而不是多个法人组成的集团制。由于资产处置过程中的问题层出不穷,而且各个地方的情况千差万别,在实践中基于严格授权基础上的决策机制难以适应工作的需要,决策程序复杂,费时费力。因而,可以考虑将资产管理公司办成集团公司的模式,将各办事处改为子公司。这样做的好处在于:一.克服了种种不利的弊端,各子公司可以拥有自,易于发挥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集团制是资产管理公司股份制改造与上市适应的形式;三.资产管理公司采用集团制是顺应经济组织体系的需要;四.有利于与世界经济国际化的接轨进程。
〈三〉与人民银行完美结合,充当中国金融稽查的角色,对国有企业资产进行监管。
由于国有独资的资产管理公司是由我国政府主导和扶持的金融创新机构,不同与国外资产管理公司是市场的产物,而且我国先行基本情况决定了资产管理公司的长期运营(不局限于10年),我们不妨利用其特殊性,充分发挥其特殊的性质特征,与中国人民银行完美结合,行使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的职能,作中国金融稽查机构,实现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便可以与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同步进行,并在市场化建设中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二.健全制度,完善法律环境。
我国处置不良资产时由于受到各种外界不良因素的,使得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不良资产的资本运营中,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因素而致使对不良资产处置的困难加大,没有良好的法律环境作依托,导致债权人无法按法律程序对债务人进行债务追偿的工作,扩大了金融风险、道德风险等的存在因素,导致不良资产的处置进程缓慢,国有资产部分流失。因此,进行金融法制改革,完善中国金融法律环境迫在眉睫。
〈一〉统一金融法律事务的管理与运作,为建立完善的合法合规性检查机制奠定基础。面对我国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在资产评估、资产重组、资产拍卖等资本运营中出现的一系列因缺乏法律依据而造成的不必要的国有资产流失的现状,我们应该制定出符合中国国情的相应的《资产评估法》、《资产重组法》、《拍卖法》等相关法律,组建级别较高的法律部,使法律审查和诉讼事务统一运作、保证处置不良资产的法律环境。
〈二〉为不良资产处置的新模式提供法律支持。资产证券模式在处置不良资产的国际实践中广为使用,但在特殊目的的公司经营地位、证券发行许可、破产隔离与其他债权人利益保护、信用增级的法律模式等方面,我国资产管理公司是没有完全的信心的。其他诸如发行可转换债券、建立不良资产投资基金等模式无不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灰色区域,尽快做出法律规范十分迫切。
〈三〉建立不良资产处置的法律捷径。根据现有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回收资产时,应享受债权转让、诉讼时效中断、减交诉讼费等方面的法律优待。不良资产出售和重组过程中的审批、过户手续和税收方面存在不合理性,应减让对资产管理公司的法律管制。
〈四〉坚持实际操作中严密法律程序,实行审慎原则。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不良资产时,程序比较繁琐,因此,要加快加大法院等部门的审核处置力度,防止在执行过程中因时间的拖延而引起的人为道德风险;加快不良资产的清收工作,严格责任人制度,严惩处置不良资产不利的人员。
三.加入WTO对中国资产管理公司的冲击与挑战。
中国入世给我国经济带来了极大的冲击与挑战,同时也给中国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千载难逢的大好机遇。我国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在中国入世的大好契机之下,将面临着更为严峻的挑战,因此,我们要想在中国入世的激烈竞争条件下求发展,必须从自我的角度想方设法走上市场化的企业发展之路。
入世后国外资产管理公司对中国资产管理公司的冲击。中国入世后,中国经济逐步向市场化迈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以市场为准绳的现代企业竞争制度将逐渐成熟,而大批的国外资产管理公司也将入驻国内,届时,我国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将受到以下冲击:一是抵抗不住国外资产管理公司的强劲之势,被外国资产管理公司兼并,这样会导致我国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二是我国资产管理公司凭借东道主的优势同外国资产管理公司公平竞争,在竞争中站稳脚步,继续发展,则会使我国国有资产部分流失;三是我国资产管理公司与外国资产管理公司共担风险,共同发展,此时将更有利于中国不良资产的处置,走向完美的市场化道路。
因此,我国资产管理公司应充分利用中国入世之初的大好契机,国外资产管理公司的成功先进经验,努力完善自我,“摸着石头过河”,找出符合中国国情的发展之路,拿出切实可行的东西与外国公司进行对抗,以超强的实力减少中国国有资产的流失。只要我们提高自身的竞争实力,与国外公司既有合作,又有实力去竞争,定能达到一种“有合有分,既分既合”的绝高之境,为中国金融体制改革演绎一个跨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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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企业 国有资产 管理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现状
自1993年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后,由于相关管理部门职责不清、监督机制不健全,导致在改革过程中资产使用效率低下、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较为严重,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国有资产安全及国有企业的盈利水平。
二、企业在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制度不到位
部分企业在资产从投资到使用,再到处置的过程中,缺乏全面有效的制度支持,国有资产监管的责任主体不明确,致使企业存在国有资产管理权责不分,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同时,现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制度管理的重点在资产的后期管理,对前期配置、后期绩效评价等重大问题关注不够,对市场经济下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制度约束。
(二)监管不到位
在国有资产委托管理链中,最突出的特点就是产权管理链条太长,级次太多。许多企业通过多层控股,期望以较少资本控制大规模的资产和众多的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由此导致了资本链条的快速扩张和集团规模的迅猛增长。但结果并非如人所愿,多级委托管理关系,使得国家对企业经营者的监督和约束逐渐递减,弱化了国家对这部分企业的控制,容易出现决策失误。
(三)国有资产流失问题频发
(1)投资渠道方面。1)企业未对其他投资人的资信、资产负债进行深入了解,未对被投资主体的生产经营、产品销售市场、经济效益预测做深入调查,盲目对外投资,导致经营亏损,无利可图,无法收回投资,甚至投资被骗,血本无归;也有企业搞虚假投资,转移、贪污国有资产。2)为争项目、争资金、争能源、争市场,盲目扩大生产规模,企业把项目的可行性作为可批性进行投资,不能发挥预期效益,造成投资浪费,资产闲置。据统计,全国预算内,国有工业企业闲置、封存、积压、弃置的固定资产达数百亿元,我国钢铁行业、棉纺业的生产设备闲置严重。3)企业引进外来投资时,资产评估不实,高估引进资产,低估、低价转让国有资产,作价缺乏依据,随意性很大。
(2)生产经营方面。1)投资部门人员不顾企业利益高价购进设备,质量以次充好,没有使用价值;投资基础建设,价值虚高,投资回报率低。2)企业经营管理不善,盲目生产,设备运转率、完好率低下,有的设备有名无实、有账无物。3)将国有资产转到下属集体或个人,搞小集体利益,租金收入、劳务收入、运输收入等由下属单位部门截留,私设小金库。
(3)收益分配方面。1)企业挤占成本,转移利润,实现的经济效益未得到真实反映,国有资产收益分配受到影响。2)国有资产收益未及时上缴,随时面临流失的可能。3)处在转轨时期的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由于种种原因,经济效益低下,亏损严重,其亏损面与亏损额一直呈上升趋势,在扭亏无望的情况下,为了生存,选择从不同渠道侵吞国有资产。
(4)资产处置方面。一些企业视国有资产为部门自有资产,简化、省略必要的资产评估、技术鉴定、处置审批等程序,一方面未加论证超额计提减值准备,造成资产人为减值;另一方面人为干预评估工作,低于市场价处置,致使国有资产流失。
三、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意义
国有企业一直是我国市场经济的支柱,对于国民经济发展有主导作用。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是国有企业的重大政治责任和历史责任。
国有企业通过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维持资产完好运行,挖掘资产潜力,改进资产利用情况,提高资产使用的经济效益,达到增加产品产量、扩大产品品种、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的目的,同时为企业再生产和持续经营提供物质保证,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增值的基本目标。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对于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发挥国有经济的市场主导作用,维护社会的稳定,提高我国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关键性作用。
四、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措施
(一)加强政府调控、监管
(1)完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制度。通过产权登记,有利于依法确认国有资产所有权,明确企业占用、使用国有资产的经营责任,将企业激励机制内在化,形成有效率的产权结构,保障企业正当的经营权利,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市场交易行为。
(2)深化改革,完善资产管理体制。实行政府授权管理、国有企业市场化运作等管理模式,通过深化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引入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运营,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优化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一方面政府通过宏观调控增强对国有经济控制力、影响力;另一方面通过企业市场化经营,提高企业活力、竞争力。
(3)规范国有资产产权交易行为。由政府设立产权交易所,将国有企业资产纳入进场交易范围,同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产权交易制度,规范产权交易所的交易行为,充分发挥产权交易所资源配置、价格发现作用,确保交易行为公开、透明,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加强企业内部配置、监管
(1)明确责任,加强领导。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成立专门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由企业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企业内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实施监督检查。同时企业层面培养专职资产管理人员,各部门内部培训兼职资产管理人员,负责对部门间及部门内部资产进行调配、使用,实施盘点维护。通过对相关制度及软件操作的学习,使财务人员和资产管理人员对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使用范围、职责分工、审核权限及财务核算等内容有较为系统、全面的了解,掌握政策范畴,理清工作思路,学会操作方法,提高整体素质,为切实抓好国有资产正规化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同时营造氛围,广泛宣传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企业内部进行宣讲,实现国有资产使用效果、使用效率和管理效益最大化。
(2)完善制度,有据可依。1)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对各种资产的采购、调拨、处置权限进行严格要求,避免采购价格虚高、资产配备铺张浪费、资产闲置、处置程序不规范等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发生。2)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对采购、维护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管理,对大宗资产、设备的购置必须坚持先预算审批后采购的原则,对采购资产的数量、金额、用途、列支科目予以明确,对采购、投资的可行性进行分析,报主管部门或办公会议审批,体现预算制度的严肃性。3)完善采购制度。根据自身情况列出采购清单,对相关物资采购进行招标,增强采购的透明度,杜绝分散采购、多头采购、无需采购,避免低价高开、少卖多开等问题。4)完善登记入账制度。对各种途径取得的资产进行入账,注明资产名称、型号、价值、购置时间、运行状况、使用人等内容。5)完善管理责任人制度。企业把每项资产指定责任人,由个人使用的,使用人为责任人;部门公用的,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企业公用的,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逐级分解,将责任落实到人,齐抓共管,形成“一副担子大家挑,人人肩上扛责任”的格局。6)完善定期盘点制度。采取每季度抽查一次,每半年清查一次的办法,一方面检查账实是否相符、证实是否相符,运行状况如何;另一方面检查资产配备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资产过剩闲置。通过定期盘点,为企业资产管理部门配备、调拨、报废资产提供依据。7)完善资产报废处置制度。对达到报废年限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使用的资产,应上报至企业资产管理小组,由资产管理部门牵头对实物进行现场核对鉴定,做出结论性意见后报相关领导审批。对于闲置土地、房产及价值较大的资产,应坚持“进产权交易所交易,处置前后分别将评估结果、处置结果到国资部门备案”的方式转让盘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8)完善审计监督制度。通过定期的内部审计和年度审计及时发现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防止腐败、渎职等犯罪行为发生,保护国有资产安全。
1.国企资产缺乏法律制度的保障
近年来,虽然我国在针对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方面有出台了一些法律条规,来规范国企资产的运营,但还是跟不上实践发展需求的节奏,法律体系不完善,在保护国企资产安全方面缺乏有效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主要表现在:首先,国企资产管理法规不健全。在规范国企资产管理方面的法规大多数都以部门规章、暂行条例等形式存在,在实践操作方面缺乏严肃的权威性,难以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缺乏具体的依据形成对经济业务的管理。其次,对国企资产的保护力度不够。国企资产在经营过程中是需要强有力的监督的,对国企资产的监督一般有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外部监督主要有资产管理机构、审计机构、验资机构和注册会计师的监督;内部监督主要有监督理事会。但从实践情况来看,外部的监督机构几乎未能起到监督实效,会计事务所出具作假验资报告的现象经常发生,而且内部监督机构并不直接参与到经营决策中,难以发挥监督作用。最后,对造成国企资产流失的行为责任追查力度薄弱,没有对相关的部门单位和负责人进行法律制裁,这就使得国有资产的流失没能得到有效控制。
2.国有出资人制度不健全
目前我们发现国企资产的形成渠道多种多样、复杂、管理分散,由于缺乏有效的协调,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首先,国有出资人没有明确,多存在错位、越位和缺位问题,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代表的政府对资产的管理和所履行的政府职能混为一谈,这就使得国有资产的经营有更多的公共管理职能和目标,这些实现起来都具有一定难度。其次,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和机构过于分散,比如企业管理人员的任免、国企资产经营状况的监督、收益的分配和国有资产的变动、企业高管人员的薪酬等都由不同的部门的审定,没有统一的部门进行管理,这就导致了权责不明、多头管理的出现。再者,政府没有将经营性国有资产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区别开来管理,管理手段太过于笼统,影响了管理效果。最后,经营权和所有权没有分开,导致股东过度干预,影响国有企业的经营效果。
3.国企资产经营人权责不明
首先,是属于国家控股,还是属于国家授权投资机构,都没有明确的责权利;其次,国有资产经营“内部人员控制”的现象比较普遍;再者,由于政府给国企的经营目标作了过多的设置,而且还存在相互矛盾,这就使得难以对经营负责人的责任进行界定,再加上所有权和经营权没有分开,这就使得在经营情况不佳时,经营人可以不承担相关责任。此外,国企资产经营的股份化、资本化和科学化水平都相对较低,经营效果不理想,国企资产经营管理目标不明确,难以建立有效的管理体制,同时国企承担还承担了较多的社会责任,难以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实现盈利目标。
二、国有企业资产经营管理的对策
1.构建保护国企资产的法律、执法和监督管理体系
(1)加强立法保护,用法律的形式来确保国企资产经营的安全性。保护国企资产的法律建设,首先要体现出国企资产不可侵犯的原则。国企资产属于全民所有的财产,不允许个人或单位私自转移,占为己有。对于哪些财产是属于企业法人所有,哪些是属于国家所有,将国有资产转化为企业法人资产的合法途径都应该用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下来。其次,要体现出国有资产管理的效益原则。国企资产经营管理的最终目标是要实现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所以立法上应该对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效益目标做出明确规定,制定出针对资产经营行为的考核检查方法,这样才能推动国企资产经营目标的实现,防止国企资产流失。最后,用法律形式明确的将国企资产管理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开来。我国现有体制框架下,国有资产所有权代表和国企资产的经营者都共同参与到资产的经营管理中,产权界限模糊不清,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经营者的自主决策权,因此,需要用法律的形式将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开。
(2)补充、完善法律层面上的监督体系。从外部体系上,要明确国企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和会计注册师等这些监督机构的法律责任,使他们真正发挥出监督的作用,规范国企资产管理部门领导的行为,对、导致国企资产流失的行为要严厉制止。从内部监督上,要为实施法律监督创造有利条件,让董事会、监事会在参与经营管理监督中做到职权清晰。
(3)运用各种法律手段来加强国有资产的执法保护。对侵犯、私吞国有资产的行为,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条件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不够成犯罪的,要追究民事和经济责任,除了要求归还侵吞的财产之外,还要对所造成损害追究赔偿责任。
2.完善出资人制度
针对目前出资人制度缺陷的问题,应该从以下三个层面予以解决:
(1)国有出资人所有权代表的政府层面。在管理职能上,政府对国有资产的管理职能要跟公共管理职能分开,并由政府来任命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成员;在管理方法上,要区别对待经营性国有资产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控制好对国民经济有重要影响作用的国企,实行分类管理,针对不同领域的国有资产,制定不同的管理目标,对关系到国计民生问题的国有资产要以社会目标为主,盈利目标为辅,并提高这一领域的整体福利支出;在管理职权上,要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真正分离,即实现政企分开,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的政府行使所有者职能,对资产经营负有限责任,并享有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的权利,但不干预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
(2)公司层面。在经营机构上,要建立健全负责经营国有资产的公司结构和体制;在经营体制上,要实现国有资产经营的股份化和资本化,以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提高国有资产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在经营权责上,要实现国有企业的独立经营,对所有者权益负责,承担起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责任。
3.明确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目标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当代社会,国有资产应该要建立起一套符合实际情况的管理目标,只有制定明确、科学的管理目标,才有助于实现经营管理效益的最大化。另外,理顺政企关系,把为国民经济发展服务的重任落实到国有企业身上,调整好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关系,使国有企业既要履行国家和社会责任,也要实现盈利目标,因此,就更加需要制定出合理的经营管理目标。
三、结语
关键词: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债转股 股权管理 建议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立十年来,全面完成了政策性不良资产处置任务,在依法处置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推动国有银行轻装上阵等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特别是在对国有企业实施债转股过程中,为帮助企业脱困并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决定性作用,为实现国有经济的战略重组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债转股工作的作用及意义
10年多的实践证明,债转股对于减轻国有大中型企业财务负担,帮助国企扭亏解困,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化解金融风险起到了积极作用。具体表现在:
一是通过实施债转股,使相当一部分企业的资产负债率降到了基本合理的水平。二是停息政策明显减轻了企业财务负担。三是通过债转股,改变了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出资人虚位”状况,国有企业产权结构实现了由一元化向股权多元化的转变,促进了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四是通过资产管理公司以股东身份参与企业管理,依据出资比例享有企业的利润分配,根据资本市场的需求转让债转股股权,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金融风险。
■二、债转股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非股非债”问题
资产管理公司存在不少未注册项目,其原因主要是:净资产负值问题;地方政府、原出资人、企业人为因素不配合问题;评估结果的协调难以达成协议等。这些项目既无法完成转股,又没有明确终止债转股,AMC处于“非股非债”的境地。
2、企业办社会职能和非经营性资产、剥离富余人员分流难以落实
由于历史的原因,转股企业承担着政府应承担的部分社会职能,如公安、消防、医院、学校、宾馆、幼儿园等,形成了大量后勤、社会服务资产。按照国家债转股政策的要求,债转股实施方案中明确了上述非经营性资产,不进入债转股公司。新公司成立后,从产权关系上,非经营性资产与新公司没有隶属关系。但实际上,由于主管、客观原因,地方政府的承诺大部分没有兑现。由企业原出资人接受的,由于大部分优良资产进入新公司,原出资人的造血能力有限,也无法承担剥离资产和人员的费用。实际工作中,新公司成立后,对被剥离部分一般采取了暗补变明补的扶助措施,即由新公司补贴或母公司在新公司分红补助、或直接由新公司补贴等办法。从几年的情况看,大部分债转股公司分红很少,被剥离资产能够继续运转要靠新公司补贴维持,能够自立运做的仅是少数。因新公司包袱未卸,综合竞争实力大受影响。
3、原股东出资不实、出资不到位
在债转股过程中我们发现普遍存在评估不实的情况,原股东出资不到位或出资不实的现象时有发生。主要体现在:
公司业务不独立。一些债转股企业搞形式转股,新公司设立后,不按债转股协议的有关约定,长期不分帐,人员、机构不独立。
权证未过户。对分立转股企业,新公司注册后,属于新公司的土地、房产、无形资产等须办理产权过户到新公司,但在新公司注册后,这些后续工作不了了之。
采矿权证问题。对分立转股企业(即原企业仍存续,原企业以其经营性资产作为出资,与资产公司债权组建新公司),采矿权证问题是困扰其合法经营的最大问题,大部分企业采矿权证留在原企业。
■三、政策建议
1、关于出资不实、出资不到位的解决办法建议
(1)关于权证过户。债转股企业的原股东大部分是地方政府部门,由国家统一明确政策,督促过户。(2)对注册后发现评估不实的,应按照虚增资产金额核减原股东的出资;属于评估机构原因的,应同时追究中介机构的责任。
2、关于资产管理公司参与企业管理相关政策的建议
在新公司高管人员的考察、选拔及其任用方面,帮助国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彻底转变经营机制,依法选择经营者是关键。不能按市场化的原则选择经营者,即使国企改制完毕,也只能是换汤不换药。建议要积极向国家更高层次呼吁,管人管事管资产必须一致,权、责、利必须统一,要严格遵守《公司法》的要求;要明确资产管理公司股东参与选择企业高管人员(含董事、经理层)也是完全符合党管干部的原则、完善股份制企业高管人员选用的管理办法。
3、关于股权出让金是否用于职工身份等转换成本的建议:
对出让后,企业国有性质不变的,不存在职工身份转换成本问题,应明确不能在转让款中提取身份转换费用;对转让后改变国有企业性质的,应按股东的的出资比例提取身份转换费用,职工身份转换成本应经审计部门审计,报董事会、股东会同意后,上报主管部门批准。
4、关于完善资产管理公司功能、促进资产管理公司加强股权管理和提高股权处置回收效率的建议
建议应允许资产管理公司从股权处置回收或分红所得中提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如净资产收益率超过2.25%的持股企业进行投资;鼓励资产管理公司对所持股企业实施重组整合,对部分项目由单纯股权管理变为股权运营;鼓励资产管理公司在持股期间,加强管理,对控股的企业可以派员担任实职,如担任专职董事长、副董事长甚至经理人员;明确在持股企业任实职、兼职及所得薪酬的具体管理办法等,以规范资产管理公司的行为和消除社会人士的误解。明确资产管理公司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允许利用自身优势和业务特长,为持股企业提供财务顾问等服务,以使资产管理公司在有形资产不断减少的同时,培育、形成一批市场化的的客户群。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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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李栋,吴燕宁.我国债转股实践中的问题与建议[J].经济前沿,2000年
【关键词】国有;中小型;产权;深化改革
经过30多年的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我国国有企业的分布和质量得到优化和改善,对我国的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特别是2000年以后国家和各省、市陆续出台了促进中小型国有企业改制的一系列政策和规定后,各地积极推进中小型国有企业产权改革,采取国有资本全面退出或退出控股地位,或合并进入大型国有企业集团等办法,全面放开搞活中小型国有企业。现有的国有中小企业绝大多数处在竞争性、非国家战略控制的领域。这些企业的进一步产权改革,有利于解决国有企业长期存在的问题,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能力。
一、新形势下中小型国企现状
1.中小型国有企业权属关系发生重大变化。中小型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在十五届四中全会后大大加快,全面放开发展。经过改革,现有的中小型国有企业,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经过整合重组后,归属于大型国有企业或国有企业集团所属下属企业;另一种是属于地方国有企业。大型国有企业所属的中小型国有企业,在企业性质上表现有国有独资企业或全民所有制企业;产权关系上,属于上级国有企业或国有企业集团直接持股或委托管理;管理关系上,从属于上级企业的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管理范畴。地方国有企业,规模上多属于中小型国有企业,对当地经济社会仍有较大影响,但并非属于国家战略控制领域。
2.中小型国有企业仍然占有较大比重。根据统计资料反映,中小型国有企业占全国国有企业总户数的73%;占国有资产总量的45%,其中小型国有企业仍达到四分之一规模。地方国有企业,特别是县市级国有企业,占全国国有企业总户数近70%,资产总量和从业人员占全国国有企业均超过50%,这部分多数属于中小型国有企业。
3.中小型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有待深化。中小型国有企业整体划入大型国有企业或者转变为国有公司,基本上未进行更深一步的产权改革,改变了国有资产的管理关系,并未深入触及国有资产产权和企业治理、经营机制等方面的改革。
二、目前中小型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
经过前期大规模“抓大放小”和“放开搞活”等改革后,目前中小型国有企业仍然有着传统国有企业的问题,如机制不灵活、运作效率低下、企业经济效益不高等老问题;同时,还面临着自主经营责任不到位、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不重视、上级主管单位监管不严,以及人员负担重、维稳压力大等新问题。
(一)对中小型国有企业进一步产权改革不重视
经过十多年的国有企业改革,目前国有企业已经基本摆脱了大面积亏损的局面,国有资产实力大大增强,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力也大为增强,目前对国有企业进一步产权改革的紧迫性似乎已经没有当年那么紧迫,因此对国有企业产权改革不重视,对上一轮国有企业改革遗留的问题采取修修补补的办法对付。经济增长带来的国有企业矛盾减少,大型国有企业的成功,掩盖了国有企业产权改革不到位的问题。如果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经济增长速度进一步放缓,目前中小型国有企业的各种问题将会集中暴露出来。
(二)中小型国有企业的行业质量仍有待提升
经过上一轮的改革,保留下来的中小型国有企业都是相对质量较好,具有一定竞争力的企业。很多只是出于地方垄断地位,具有较好盈利能力,从而成为保留在国有企业体系内的企业。此外,有一部分中小型国有企业受限于国有企业的本身局限性,原有较为优秀的国有企业,经过几年的运作逐步落后于市场。如何重新调整国有企业的行业布局和正确定位,提高国有企业的整体竞争力,发挥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成为摆在国有企业面前要进一步改革的任务。
(三)中小型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需要进一步规范
从企业外部治理上看,国有股“一股独大”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董事会和总经理依然受到行政的干扰,董事长、总经理都由上级党政机构“一纸任命”,无法形成制衡,董事会形同一个“空壳”。同时,国有企业经营者拥有的是企业资产的控制权、支配权,而不拥有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决策和有效管理权。这样容易使经营者过分追求自己的权力和利益,会不同程度地危害国有企业的利益,降低企业经营效率,阻碍企业的发展。
从企业内部治理上看,国有企业转为公司后,大部分中小型国有企业虽然表面上都按公司法要求,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采取董事会聘任总经理。从制度安排上说,权责界定基本清晰。但是多数企业仍沿袭原有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改制的结果是换汤不换药,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形同虚设,不能充分发挥其监督和决策作用,监管职能与经营职能混杂不清,监督约束机制建立不健全,。
(四)中小型国有企业整体管理水平与市场经济要求有较大差距
国有中小企业的共同点就是规模小,经营分散,依然保留着计划经济的浓重色彩,组织制度建设不符合市场竞争的发展规律,管理体制滞后于市场的竞争要求。
在内部管理方面,国有中小企业经营者的“家长制”作风,导致其在组织结构、人事劳动、财务会计、生产经营、市场供销等各方面的管理均缺乏严格规范。内部监督以上级企业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管为主,内部控制因企业自身体系缺陷,监管机构形同虚设,经营者自我控制不严,存在着表面合规实质缺乏有效监管。
在人事管理方面,中小型国有企业对人员管理实行二元治理结构,高层人员由上级管理,中层及基层由本单位管理,两者利益不一致,导致公司运作中出现冲突,影响企业经营效益。一方面,高管人员行政化倾向严重,对上负责、求稳心态明显,在考虑经营和发展的同时更自身政治上的稳定与和谐。另一方面,人员晋升和退出机制不合理,一些能力低的员工不愿分流离岗,能力高要晋升要按资排辈,加重了企业人工成本,导致优秀人才流失,影响了企业持续发展。
在激励机制方面,根据现有的绩效考核、薪酬管理等规定,国有企业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以经营效益为考核重点,同时在合规、安全生产、维稳等方面予以一票否则制度。这种激励导向导致国有企业经营者以稳为主,而非以促进企业发展,提高竞争力和企业长远持续发展为主,致使企业错失了不少发展良机,国有资产实质上相对贬值,失去了应有的经济收益。
在分配制度上,在理论上国企经营者收入的依据并没有真正解决,在实践中没有建立起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分配机制和分配原则。存在高层人员和一般员工收入差距较大,分配不公的现象。按劳分配、按要素分配没有落实到位。
三、深化中小型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势在必行
中小型国有企业的现状和问题,无一不是需要进一步对中小型国有企业进行产权改革才能加以解决,以保障国有资产不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中小型国有企业的进一步改革,不会影响国有经济的控制力,改革的阻力和障碍也较小,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推进产权改革。 深化中小型国有企业,通过产权多元化改革,一是可以真正建立以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互相制衡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为基础的现代企业制度;二是有利于用市场评价标准选择企业经营者, 有助于出资人在更大的社会范围内选择优秀经营者,有助于企业家职业化;三是有利于优化激励机制,减少短期行为,吸收经营层、技术骨干持股,可以将个人自身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使企业拥有更强的凝聚力;四是通过不同的利益主体利益制衡达到科学管理,堵塞管理漏洞,如减少铺张浪费、损公肥私等行为。
四、深化中小型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模式选择
中小型国有企业深化产权改革,在实现国有资产价值最大化的前提下,鉴于现有中小型国有企业普遍具有较好资产,或者处于地方经济较优地位,原有的国有企业退出并不利于体现国有资产的价值。建议从内部重组和外部合作,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产权改革。
1.内部资源和业务整合。属于国有企业集团的中小型国有企业,可以采取内部资源、业务整合:(1)股份制改造,将中小型企业转变了下属战略经营单位,作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进行管理;(2)内部国有资产划转,将中小型企业的业务和资产整合进新的业务部门。一方面可以增强集团整体竞争力,解决中小型企业本身实力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内部整合改变对中小型国有企业的管控程度以及内部治理,逐步向现代企业转变。
2.吸收经营层、技术管理骨干持股。尽管在前段时间的实践中暴露了一些问题,在社会上产生了非议,但作为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创新模式,其积极作用是值得肯定的。随着相关配套措施的完善,这一改革模式应在规范操作中进一步推进,已达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留着优秀人才,调动企业家、技术管理人员积极性,共同分享经营成果,达到“共赢”的目的。
3.优势互补合作,引入优势合作企业实施产权多元化。利用中小型国有企业在行业或地方的市场地位,以及本身的实力,通过出让部分股权的方式,与央企、省级国企或大型外资、民营企业合作。实现产权多元化的同时,一方面改善企业本身的治理结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另一方面,增强企业本身的竞争能力。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是我们国家现代化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继续深化我国中小型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既是我国完善市场经济的需要,也是增强中小型国有企业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要求,势在必行。希望引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的重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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