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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6)11(a)-0078-02
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在全世界范围的普及,使得电子商务得到了快速发展,成为了经济发展中的一支主力军。2016年上半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模2.6万亿元,同比增长30%。预计至2020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将达到12万亿元,复合增长率将到达20.11%,渗透率将达到37.6%,其中跨境B2C占比将达到30.5%。以物流成本占货值15%估算,至2020年跨境电子商务物流市场空间超过5 000亿元。
物流作为连通买卖双方的桥梁,是跨境电子商务中极为重要的一环,物流行业在跨境贸易电商化进程中扮演重要角色。因此,要推动我国跨境电子商务更快速地发展,则需提高跨境电子商务的物流水平。
1 目前跨境电子商务物流现状及问题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高增长促进了物流运作模式的多样化,除国际邮政、国际快递等传统模式外,政策的支持和“一带一路”建设使得新兴的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模式,如海外仓、专线物流等逐渐成熟。然而,我国物流的基础设施和管理水平仍然滞后于发达国家,成为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瓶颈性制约要素,目前跨境电子商务物流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成本高。由于小件商品的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主要是通过国际快递和国际小包运送,如DHL、FedEx、UPS、TNT四大国际快递巨头和国际E邮宝。虽然速度快、服务好,但运费昂贵,使得卖家极易丧失价格优势。
(2)时效长。跨境电子商务物流配送需要通过出口国和目的国海关,一旦在通关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如遇到海关扣货查验,就会使得跨境物流配送时间变长,一些对时间要求严格的买家就会重新考虑是否继续交易,对于已达成的交易也会因为超出预想的交货时间而遭到退货或者投诉。
(3)海外仓尚未形成资源共享。海外仓已成为跨境电子商务较为推崇的物流方式,很多电商采用海外仓进行配送,缩短商品到达客户的时间从而吸引更多买家。但海外仓的初期建设及运营成本较高,适用于货价较高、对物流成本承担能力较强且市场销量较大的商品,且这些海外仓一般都是由资金实力雄厚的卖家封闭性运营,与中小电商企业小额产品的资源共享度较低。
(4)供应链增值服务能力弱。目前,中国跨境物流主要还集中在传统的物流运输、配送、货代报关、订舱等层面,而一些供应链增值服务,如集成性供应链最优解决方案的提供、云计算信息平台、跨境金融、海外即时送等服务能力不足。
任何物流企业想要在全球范围内覆盖自己的物流网络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这是绝大多数企业力所不及的。因此,急需一种能整合各方内外部资源,优势互补,形成覆盖全球的物流网络、提高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整体运作效率的新型组织运作模式。
2 4PL的内涵和优势
在跨境电子商务行业,现有的3PL服务商在某个环节做得比较专业,但在全球范围内整合资源、跨供应链运作的能力有限,不能满足跨境电子商务物流的成本低、快速响应、时效高并能可视化的要求。而4PL就成为必然选择,与3PL相比,其具有以下优势:
(1)4PL整合协调能力更强。3PL缺乏跨越整个供应链运作的能力,以及整合供应链流程所需的专业技术的能力,而4PL合理灵活的协调机制,使整合资源达到最广,这不仅包括了专门从事跨境物流的3PL服务商,更加入了一些中介服务商,比如货代、报关、法律、仲裁、保险、金融、财税、咨询及信息技术服务商等。
(2)4PL促进价值链的增值。与3PL相比,4PL整合资源的范围更广,协调能力更强,而且4PL拥有合理的信息共享、利益分配、信任与竞合机制,能够对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提供多方有效的协同和供应链流程的优化,从而实现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价值链的增值。
(3)4PL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在当今经济竞争形势下,跨境电子商务公司将精力集中于核心业务,更加依赖于物流外包,而托运人也是越来越追求供应链的全球一体化。
3 4PL供应链合作联盟的模式
4PL构建供应链新体系,是跨行业、跨区域的联盟型或合作式,包含的成员主要除了传统的仓储、海陆多式联运、流通加工、配送等物流服务商外,还包括了跨境电子商务网站、金融保险、信息技术、海关、检验检疫、法律等社会部门,从而形成供应链合作联盟。目前可以选择的模式有以下几种。
由规模较大3PL服务商为主导。3PL在我国已经发展成熟,3PL服务商规模较大,拥有足够的资金和资源,由它们为主导,联合大型跨境电子商务平台,采取资产重组、委托、并购等形式合作,形成4PL联盟体。如递四方速递4PX EXPRESS和eBay等老牌电商网站达成了战略合作关系,开创了通过整合全球物流和全球仓储资源,构建全球速递网络的独特商业模式,领跑跨境电商物流。
由大型跨境电子商务网站平台为主导。由大型跨境电子商务网站平台为主导,整合各服务商协同运作,实现商流、物流、信息和资金的“四流合一”。如敦煌网是中国第一个B2B跨境电子商务平台,首创的基于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全价值链服务平台(包括产品上传、交易磋商、物流追踪、售后服务等诸多环节)帮助中国中小企业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走向全球市场。
成立专业的供应链管理咨询公司。随着4PL在中国的出现和发展,出现了一些专业提供供应链服务的公司,如上海春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云平台技术和定制化解决方案为服务核心,以丰富的供应链资源和创新的云计算技术理念,为国内外企业提供从贸易流通到物流和资金的全方位服务。
搭建政府为主导的综合性4PL平台。宁波拥有港口、开放和产业等优势,在成为全国首批跨境电商试点城市后,由市政府牵头,联合市发改委、财政、交通、信产办、海关、公安等相关部门,以4PL为突破口,力图打造由政府主导的4PL平台,构建平台运营商与金融机构“双主体运作模式”,实现网络交易、电子政务、供应链、金融、全球运输、配送等功能一体化的全程服务,从而推动整个跨境物流体系的建设。
4 结语
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性强、整合功能多、发生频次高,这就要求与之对应的物流服务要成本低、快速响应、时效高并能可视化。
我国现有的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模式虽然已经有了一定的发展,但还是存在成本居高不下、响应速度慢、仓储与配送协作程度低、信息共享不足等问题,尤其是供应链高端服务能力不足严重制约了跨境电子商务的快速、可持续发展。
现阶段基于跨境电子商务的4PL还刚刚兴起,需要政府、社会各方面的支持,4PL自身的不断探索和成长,才能有力地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 杨士锦,汪铭,杨木侠.“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跨境电子商务物流发展的研究[J].物流商论,2016(3):100-102.
关键词:跨境;电子商务;营销模式;策略
近年来,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逐渐成为我国出口贸易新的增长点,为出口贸易注入了新活力。国家针对跨境电商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从多方面提供支持,并在不同城市设立了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努力推动跨境电商的发展。就目前形式来看,各个跨境电商平台的市场占有率逐步增长,但就在跨境电商平台不断扩张的同时,其增长率也有所下降,商家面临着巨大的市场竞争压力[1]。在此背景下,跨境电商更加注重自身的营销运作,力求用较好的营销模式占领市场,维持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1、跨境电商的含义
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的发展背景下,金融贸易逐渐电子化。管理信息化的物流、资金等系统密切配合形成一种新型的电子商务贸易方式[2]。跨境电商又称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别属于不同海关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完成传统进出口贸易中展示、洽谈以及交易等环节,最终通过跨境物流运输商品,从而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性商业活动。近两年,我国的跨境电子商务迅速发展,据相关数据调查显示,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逐年增长,其进出口额也不断增长,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前景大好[3]。
2、跨境电商的商务特征及贸易模式
跨境电商作为新兴的国际性商业活动,虽然出现的时间不长,但在其发展的过程中,也具有一定的商务特征,拥有独特的贸易模式。
2.1跨境电商的商务特征
2.1.1全球性和匿名性互联网的全球性让信息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共享,任何人在技术手段的支持下都可以让贸易信息进入网络,交易不会受时间、地点等限制[4]。另外,跨境电子商务的全球性特征,以及非中心化,使得在交易的过程中很难识别用户的身份和地理位置,但交易依然可以正常进行,因此,跨境电子商务也具有一定的匿名性。2.1.2无形性传统的交易以实物交易为主,在电子商务中,由于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具有无形性,因此,以网络为主要媒介的电子商务同样具有无形性,无形产品可以代替实物成为交易的对象,完成一定的交易活动。2.1.3即时性网络传输的速度与地理位置无关,而传统交易模式的信息传递受到地理等因素的限制,存在时间差。在跨境电子商务的信息交流过程中,无论相隔多远,交易双方获得信息的时间几乎一样,订货、付款等流程可以瞬间完成,具有较强的即时性。2.1.4无纸化和快速发展性电子商务主要采用无纸化的操作,电子计算机操作可以代替所有纸质的交易文件,打破了信息传递的纸张限制,但也带来一定法律上的混乱。互联网发展迅速,其相关产品的更新换代较快,与其相关的所有事物未来的发展具有非常大的不确定性。在互联网背景下产生的跨境电子商务也处于变化的过程中,在较短的时间内发展起来,涌现了多种数字化的产品和服务,改变着人们的生活,由此可见,其具有快速发展性。
2.2贸易模式
在互联网+时代的推动下,跨境电商成为资本市场的弄潮儿,新型的贸易方式促进其快速发展,成为我国贸易新的增长点。我国的跨境电子商务贸易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企业对企业,贸易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广告、产品信息,而具体的成交等流程则在线下完成。另一种是企业对消费者,我国的企业直接面对国外的消费群体,主要销售个人消费品,通过快递、物流、包裹等方式完成最终的交易,这样的交易目前大多没有纳入海关的登记中。2.2.1企业对企业(B2B)B2B是互联网领域中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一种营销关系,进行交易的双方都是企业或商家,通过各种不同的商务网络平成交易。买卖、合作、服务是B2B的三要素。2.2.2企业对消费者(B2C)B2C模式主要以零售业为主,借助互联网进行在线销售。也就是企业会通过互联网为消费者提供一个全新的消费、购物环境,消费者通过网络在线购物、支付。节约了双方的时间,提高了交易的效率,得到了大众的普遍认可。
3、跨境电商的营销模式
跨境电子商务的营销要通过一定的平台才能完成,目前,我国在外贸出口方面较为知名的电子商务平台有阿里巴巴国际站、大龙网、速卖通等。代购、零散性的海淘是进口跨境电商的传统形态,近两年,以往的代购等被跨境电商所代替,跨境电商拥有自己的营销模式,具体有以下五种营销模式。
3.1大平台营销
这种营销模式一般都有具有完整的支付及物流渠道,可以引进不同的商家入驻,例如天猫、顺丰、阿里巴巴等。这些不同的电商平台是否适合跨境电子商务,需要在未来的发展中逐渐印证。大平台之间的营销主要在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方面博弈。
3.2分销联盟
分销联盟是一种链接销售模式,国外电商网站比较常用,一般会由具体的机构整合电商的资源,制定统一的接口,然后对接入者开放[5]。一般情况下,如果在外链接入平台上产生接入性的销售,商家就可以给接入者提供一定的返点。例如55海淘及美国的都是以这种模式进行营销的。这种营销模式都是发挥资金优势,商品的选择性较大,发货速度快,可以以买手的方式转手下单,就能获得利润。但对货源的控制较弱,不能对货源有一定的选择权和话语权。这种营销模式一般以返利吸引广大顾客,发挥平台的优势,可以和国外的商家合作,相互解决一些诸如语言、支付等问题,具有互通性。
3.3M2B2C模式
这种营销模式一般要具有建立国际物流管道的能力,对信息的整个要求较高,而对于具体的商品货源要依靠自己的力量去谈判,进入的门槛较高,例如洋码头等。这种模式在国外的影响较大,一般主要通过IT、物流、售前及售后服务管理,整合商品资源,为顾客提供较好的购物服务,使其获得较好的购物体验。国内的电商一般都会涉及到这样的营销模式,国外采用此种模式营销的企业已经上市。这种营销模式的货源较为稳定,其可控性较强,整合货源、物流的能力较强,销售的整体性利润高[6]。但相对来说,其货源的扩展较慢,且难度较大。
3.4海外转运模式
跨境电子商务中有众多的海外转运公司加入,从而形成了一种海外转运公司营销模式。具有较强的跨境物流能力,这些公司身居海外,接近货源是其最大的优势。
3.5传统的国内买办模式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使得国内一些进出口品牌纷纷转战线上,原因是实体店面的销售的运作成本较高,利润较低。另外,随着进口跨境电子商务政策的转变,国内的进口品牌商将面临更大的市场挑战。这种营销模式以天然的货源及价格优势占领跨境电商市场,但其销售的品牌较少,不能全面进入市场。跨境电子商务的营销模式是其发展的重要支撑,不同的营销模式以其不同的特点、优势在跨境电商中占据一席之地,打破原有国外市场的垄断局面,面对不同的客户群体、批发商、渠道商等不断发展、改革,这五种营销模式将引领跨境电商在未来拥有更好的发展。
4、跨境电商的营销策略
跨境电商的快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不同的营销模式,在具体的贸易环境下,采用恰当的营销模式,有助于跨境电商企业的稳定健康发展。面对不同的商业环境及客户群体,优化营销策略,才能促进跨境电商的发展。
4.1树立正确的品牌意识
在跨境电子商务的营销过程中,一定要树立其良好的品牌意识,通过不断提高运营团队的整体素质来推广品牌,提升电商企业驾驭品牌的能力。当下,我国的跨境电商企业将其重点转移到营销方面,力求运用多元化的营销方式来推动贸易发展,但在品牌营销,以及海外扩展接洽方面存在问题,导致整个营销相对处于劣势。因此,跨境电商在其发展的过程中,要树立正确的品牌意识,着力打造以品牌、服务、消费者为中心的营销理念,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品牌服务,提高企业自身的形象,扩大企业在市场上的影响力。
4.2灵活选择物流公司及支付系统
在营销过程中,跨境电商要注意针对不同的国家,对其网络消费市场进行分析,了解其存在的不同,在营销对象所在的区域选择具有影响力的物流公司,寻找完善的支付系统进行合作[7]。在选择海外运输公司时要考虑其运输量的大小,是否具备较高的安全性。尽量选择运输成本较低的物流公司,灵活选取服务商,力求为消费者提供非常便利的网络消费方式,确保消费渠道的畅通。
4.3建设并打造高素质、高质量的品牌营销团队
对于跨境电商中的营销团队,企业要有意识的进行建设,打造高质量的品牌性营销团队。可以通过营销培训、电子商务交流会等方式对其进行培训,在这样的过程中提高团队成员在品牌营销方面的能力和素质。也可以通过线上及线下两种方式共同打造营销品牌的形象,对积累到一定程度的品牌形象进行深入的分析,然后寻求与当地电商的合作,进而推动品牌营销。
4.4扩大与境外电商之间的合作
跨境电商与本土电商之间的竞争由来已久,其竞争力也相对较大。另外,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风俗习惯、语言文化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在跨境电商的发展过程中,合理消除种种差异就要求跨境电商企业积极寻求与境外当地电商企业的合作,减少文化、语言等方面的差异,与当地电商一起开拓境外市场,以获得更好的发展。
4.5建设优越的用户体验平台
跨境电商以网络为载体进行交易,而网络是一个极其人性化的场所,可以为消费者提供更多自由选择的空间,给顾客带去不一样的体验。俗话说,顾客就是上帝。在跨境电商的营销中,网络也更加重视对用户的个性化设置以及包装,可以展开不同的消费者市场调查,深入了解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和消费需求。因此,跨境电商要抓住这样的特点,建设更加优良的用户体验平台,提高自身服务消费者的意识,推动企业自身的发展。
结束语
我国的跨境电商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下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但是作为一种现代化的商业活动,跨境电商不能仅依靠国家政策的扶持,需要从自身的营销做起,了解跨境电商的商业特点,对其营销模式进行深入探究,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寻找多元化的营销策略,从产品、价格、渠道、服务等方面出发,树立正确的品牌意识;灵活选择物流公司及支付系统;建设强大的品牌营销团队;扩大与境外电商之间的合作;打造良好的用户消费体验平台,才能使我国跨境电商企业稳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刘维林.全球跨境电子商务研究[A].国际经济分析与展望(2015-2016)[C].:,2016:12.
[2]本报记者罗春玉.跨境电商增速达四成营销模式激烈碰撞[N].通信信息报,2014-04-09A13.
[3]刘安华.跨境电商企业的自主品牌营销策略研究[J].商场现代化,2015,Z2:56-57.
[4]原白云,闫俊琳.中国跨境电商平台的营销运作模式探析[J].中国集体经济,2016,27:116-117.
[5]怀化学院外国语学院副教授陈敏怀化学院教育科学学院讲师尹少平.跨境电商的五大营销模式[N].企业家日报,2016-07-29007.
[6]杨丽敬.基于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模式的分析[J/OL].齐鲁工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4(04).
以中原经济区为大背景,河南省经济正在经历转型,过往传统制造业占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需要向以高新技术和新型服务业为主的发展模式转变,电子商务作用巨大,把自己的产品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推向国内外市场。河南省实现经济转型的关键在于电子商务的发展,这也是战略选择,对内可以拉动内需,服务民生,实现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对外可以提升河南经济形象,实现河南省整体经济面貌改变,提升河南经济在全国乃至全球的影响力。
1 当前河南省电子商务发展状况分析
目前,河南省电子商务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普及程度比较低,基础薄弱,实用性不强,推广范围小,应用质量、发展水平和服务意识都有待提高。但近年来随着政策导向和财政支持,全省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和基础设施已逐步改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都已形成规模,第三电子商务平台逐步形成规模,企业自身应用电子商务得到快速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创新也在不断推进之中,网络交易额不断攀升。
1.1 河南省电子商务园区建设发展现状
郑东新区电子商务基地、河南省电子商务产业园、中国中部国际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基地等省级电商园区、河南网商园,河南鞋业市场电商园等已经逐步建成。河南省唯一一家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郑东新区电子商务基地已经投入使用。包括微软公司、甲骨文、百度、淘宝等一大批国内外知名企业以进入河南省电子商务产业园。中国中部国际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基地已入驻黎明重工集团电子商务中心、悉知搜索平台、黄河科技学院商贸学院实训基地等,河南省电子商务呈现蓬勃发展的势头。
1.2 政府政策支持
为实现电子商务企业集聚效应,实现产业化发展,共用电子商务基础设施,我国中部国际电子商务港正在启动。洛阳、开封、许昌、平顶山、南阳、新乡电子商务产业园已初具规模,在产业园建设布局的过程中都是围绕本地优势产业和重点企业进行资源整合,突出地区特色,省政府在结合各地电子商务发展状况的同时也与一些企业进行合作,如与苏宁、谷歌、京东等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省商务厅与阿里巴巴共同建设的阿里巴巴河南产业带和淘宝河南特色馆已经上线运营,并取得良好效果。省财政大力支持郑州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E贸易)试点项目,并安排专项补助资金加快项目建设。
1.3 跨境电子商务贸易
在河南省国际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基地设立的大背景下,谷歌公司已在郑州市建立了国内首个国际贸易电子商务应用体验中心谷歌AdWords河南体验中心,在AdWords体验中心的技术支持和指导下,帮助河南省企业开展以国际贸易为主的电子商务营销运营、培训推广、信息咨询、技术支持和电子商务前沿技术体验,真正促进河南省国际贸易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实现外贸企业在电子商务的指引下开拓国际市场,积极走出去;省外贸厅定期邀请外贸领域专家学者举办国际贸易交流培训会,积极邀请省内外贸企业参会,针对外贸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给予解答。推动中欧班列的常态化运营,实现与欧洲物流快速连通,与知名国际贸易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接,在跨境贸易方面积极开展合作。
1.4 郑州航空港综合实验区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截至2014年底,航空港实验区存续企业1 603户,同比增长125.8%;注册资本510.75亿元,同比增长33.6%。实验区的增速远高于全省乃至郑州市的平均水平。实验区、郑州市、河南省企业数量同比增速分别为125.8%、36.0%、27.1%;注册资本同比增速依次为33.6%、31.6%、26.7%,已成为河南省重要的经济增长引擎。但郑州航空港区的发展仍存在一些问题,总体布局不够合理,缺乏完善的企业内部支撑平台,物流基础设施平台和物流综合服务能力等配套服务体系不健全,跨境贸易支付体系与贸易实务体系滞后,跨境电子商务专业人才缺少等,因此,河南省要想在经济发展和区位竞争中占据优势,就必须科学决策,合理改革,充分发挥国家政策支持,积极探索适合郑州市航空经济发展的新策略,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2 郑州航空港区电子商务发展策略
2.1 制定总体规划
2.1.1 制订总体规划,合理整体布局。在国家和河南省积极打造郑州航空港经济试验区这张河南省经济发展新名片的总体要求下,以建成全国重要的经济发展聚集区为目标推动郑州航空港经济试验区的发展,同时郑州航空港试验区的快速发展也有助于中原经济区的整体发展,这就需要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总体规划,这其中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是着力点,注重国内市场的同时,加大对国外市场的布局,特别是在货物进出口报关、通关、结汇等方面进行合理的优化[1],加强与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的战略合作,构建安全便捷的电子商务商业网络交易应用服务的综合平台,建设成为国内重要的电子商务服务应用中心,在现代物流理念的引领下,积极探索出一条建设跨境网络购物品集散分拨中心的新路子,提升自身的辐射力和影响力,最终实现以电子商务推动传统商业模式的成功转型,实现线下购销渠道和线上购销渠道的共同发展。
2.1.2 推进行政改革,落实政策资金。一是实现试验区内电子商务发展的行政体制改革,实现去行政化、去行政审批多头化,妥善解决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构建商务保障体系和协调应对机制以保证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实现商务主管部门对电子商务发展实现宏观指导。二是从政策和资金上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落实国家对电子商务发展的支持政策,争取财政资金支持,为电子商务企业进入园区提供便利,积极引进外资进入电子商务领域,对于电子商务企业的业务办理,进行统一受理、联合审批和限时办理。
2.2 加强平台建设
2.2.1 加强支撑平台建设,巩固综合服务平台。面向全省企业提供电子商务发展综合服务,帮助企业建立自身电子商务系统、人力资源电子管理系统、财会管理系统、ERP系统、电子口岸报关系统,同时推进系统内部互融,支持企业发展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具有信息、交易、信用、支付、物流等全方位服务功能[2]。培育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形成品牌效应,帮助大型实体经营企业和专业化的批发市场开展网络电商交易,线下物流配送。
2.2.2 拓展应用服务范围,推动网络零售发展
支持郑州航空港经济试验区内品牌影响率高、产品标准化程度高、产品科技含量高、系列配套设施齐全、售后服务全面的骨干企业在国内外直接开展电子商务销售。集中聚集一批具有高质量、高水准,市场开拓力水平高的制造商,在航空港区建立大类产品或单品展销中心,扶持这些企业建立自己的电子商务网站;支持有实力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在国际市场开设河南企业产品专区、网络旗舰店、专卖店等网络零售终端形式;同时发展传统贸易公司的多产品网络零售业务,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零售平台产品信息。促进传统商品交易方式向电子商务营销方式转变,鼓励大型传统百货、连锁超市、批发市场等重点企业,依托现有自身的营销实体网点、货源供销渠道、物流配送体系等商业资源,组织开展网络零售业务。推动成立一批具有专业化电子商务网络营销能力的企业,以帮助传统企业开展电子商务业务,培育出网络销售领域内具有市场开拓能力的商。
2.3 完善配套体系
2.3.1 完善配套服务体系,推进现代物流建设。对于一些中小企业来说,自身企业实力较弱,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差,因此,需要完善电子商务企业发展配套体系,帮助企业实现发展。传统的耗时耗力的物流配送体系已经走向边缘化[3],只有通过建立现代综合性的物流体系,才能真正提升物流效率,满足消费者需求和企业自身发展需要。推动知名物流企业在港区建立物流总部,建设全方位的物流配送体系。实现对现有物流信息资源全面整合,从信息化、专业化、便捷化和快速化等角度入手提高物流配送能力,着力提高第三方、第四方物流配送能力,实现电子商务企业与物流公司的全面合作。
2.3.2 加强电子商务信用,开展电子商务支付。鼓励银行与电子商务企业合作,拓展电子银行业务服务范围,强化在线支付功能,开展用户信用支付、与信用卡结合分期支付、手机银行支付等新型电子支付业务,推出适合电子商务特点的支付产品和服务,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便利[4]。加强第三方支付平台建设,同时探索电子商务企业自身金融消费体系的建立。
2.4 促进跨境贸易
2.4.1 大力推进跨境电子商务贸易的发展。要以跨境电子商务贸易为着力点,优化国际贸易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在进出口报关、单证审批、查验通关、结汇退税等环节进行改进,提高国际贸易效率,形成国际网络购物物品集散分拨中心,提升自身的商品仓储、分拨、配送能力;以国务院加快电子商务国际贸易的政策为导向,加大电子商务产品出口的力度,对电子商务出口经营主体按规定进行登记备案,同时对出口经营的主体进行分类。加快电子口岸建设,便于进行国际贸易企业及时结汇收汇。
2.4.2 积极鼓励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推广自身产品的同时,也宣传企业自身,提高行业影响力,针对不同语言进行区域划分,建立企业自身的国际贸易部门并进行全球市场细分,实行专人专责,同时建立国外分销渠道和售后服务体系,与企业内部国际贸易部门双向合作,积极拓宽海外市场,在企业自身的电子商务平台和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产品推介,提升河南产品在境外市场的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积极占领海外市场[5]。
2.5 营造良好环境,做好人才保障
2.5.1 营造电子商务发展良好的环境。行业中介组织对电子商务的发展至关重要,需要积极推动行业中介组织的建设,这有助于电子商务企业更好地发展,同时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内部章程开展业务,为同行业提供行业发展信息,避免同行业之间的恶性竞争,强化电子商务企业自律,诚信守法经营。要加大电子商务发展的宣传力度,通过网络、电视、报刊、会议等多种形式宣传电子商务发展,突出电子商务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总结电子商务发展的新趋势,深化公众对电子商务知识的认识,形成电子商务发展模范企业进行经验总结,形成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2.5.2 加大电子商务人才的培养力度。一是通过校企合作,有针对性地培养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具有专业电子商务知识、外贸知识、产品营销知识、语言功底扎实的应用型电子商务人才。加强与高校沟通,以企业发展电子商务过程中的实际需要和电子商务未来发展的方向为着力点,制定出电子商务专业人才的培养方案,完善企业实习基地建设。二是航空港区政府应制定电子商务领域具有专业知识与业务能力相结合的高端人才的引进方案,筹建大学生电子商务社会实践基地,支持大学生进行电子商务创业,建设创业中心,进行相关项目孵化,培养出具有真才实学,能够满足企业需求、为企业带来效益和应对国内外激烈市场竞争的电子商务人才。
【关键词】电商平台 寡头垄断化 权益保障 【中图分类号】F724 【文献标识码】A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电子商务迅猛发展,2015年的电商交易规模已达到18.3万亿元,2000年以来年均提高了44%左右。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消费习惯不断改变和商业模式加速创新,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仍然存在巨大空间。与此同时,电商平台的寡头垄断化特征和趋势也越来越明显,以阿里、京东、苏宁等为代表的电商平台日益成为我国电商市场的强劲势力,在增强我国电商市场竞争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产生积极作用。
我国电商平台寡头垄断化在演进过程中表现出移动化、服务化、一体化、全球化和全域化等重要特征
随着先进科学技术在我国的不断发展,以及消M习惯的不断转变,国内电商平台的寡头垄断化特征也不断明显化,这种趋势也不断得到加强。在这一过程中,我国电商平台的寡头垄断化的形态、内容、结构、布局、辐射力等都发生了深度演变,电商平台寡头垄断化的特征也不断表现出移动化、服务化、一体化、全球化和全域化。
从形态来看,我国电商平台的移动化特征与趋势日益显著。其中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移动电商已逐步超越PC电商,2010年移动电商占我国电商零售的份额仅为1%左右,但到2015年这一份额跃升至55%左右,预计到2020年该份额将持续增长到70%。移动互联网终端的迅猛发展,将促使我国电商平台的形态不断趋向于移动化。
从内容来看,我国电商平台的服务化特征与趋势不断显现出来。随着我国居民生活质量不断提升,消费需求的内容和方式不断变革,这直接推动电商平台的内容发生演变。《中国消费趋势报告――三大新兴力量引领消费新经济》等报告都指出,今后消费的重点将发生本质性转移,居民消费的观念也不断从单一地购买产品向购买服务转变。
从结构来看,我国电商平台的一体化特征与趋势正加速显现。依托O2O等模式,我国电商与实体经济之间的融合不断加速,电商实体一体化的趋势不断加强。截止到2015年底,我国电商与实体零售商一体化已经取得突破性成绩,例如阿里投资苏宁、阿里融合银泰、京东投资永辉等。而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进一步普及,网络虚拟化的购物模式将进一步得到发展与创新,一方面对我国的实体经济产生挑战,但另一方面也为实体经济与电商的一体化融合提供了巨大的机遇。
从布局来看,我国电商平台的服务范围不断向全球范围拓展,全球化的特征与趋势不断凸显。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商越来越打造形成我国电商经济新一轮革命的增长点,大规模的海外市场和本土的巨大消费潜力,共同推动我国电商平台向跨境电商转变。当前,我国的跨境平台已达到5000个以上,其中天猫国际、淘宝全球购等都是跨境电商平台的领先者。据商务部预测,未来几年内我国跨境电商的进出口贸易总额将保持30%的年增长速度。未来,阿里等电商平台极有可能成为全球性的寡头垄断型电商平台。
从辐射力来看,全域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即电商网络在城乡之间纵深辐射。随着一、二线城市电商不断趋于饱和,以及基础设施和物流网络不断健全,电商平台的服务正不断下沉,三、四线城市和乡镇、农村则越来越成为电商辐射的重要区域。在国内,阿里、京东和苏宁等电商平台都正挖掘农村市场,例如阿里已积极推进农村电商的建设,开发了淘宝村等模式、京东则实施了农村电商“3F战略”。可见,我国电商平台在农村的辐射也越来越走向寡头化。
我国政府应理性看待电商平台寡头垄断化的正负面影响,维护好中小企业和消费者利益,推动电商平台做大做强
目前,电子商务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未来电商平台的主体作用还将得到不断发挥。在此环境下,要理性看待电商平台寡头垄断化带来的影响,不仅要维持市场竞争秩序,维护中小企业利益,也应支持电商平台继续做大做强。为应对我国电商平台寡头垄断化的趋势,提出以下对策。
第一,以客观、辩证的思维,理性认识电商平台寡头垄断化的影响。《2015年度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显示,2015年B2B电子商务服务商市场份额中,阿里巴巴市场份额高达42%,排名首位,环球资源和慧聪网分别以5%和4.2%位列二、三位。电商平台的寡头垄断化趋势在一定程度上是必然的,因此我国政府应以客观、辩证的思维,理性地辨析电商平台寡头垄断化的影响,既要看清电商平台寡头垄断化的不利影响,也要有效利用其有利影响,在制定电子商务发展规划与扶持政策等过程中全面考虑这些影响。企业主体也应理性面对这些影响,认识到满足客户多元需求才是电商平台发展的关键所在。
第二,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强化对中小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保障。我国在对电商平台的立法和政策上应保持充分的灵活性,在行业自律公约等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完善电商平台相关的法律监督管理制度。应对当前寡头垄断型电商平台损害中小企业以及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积极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不断强化我国在权衡电商平台寡头垄断和市场公平公正竞争之间的利益关系。
第三,鼓励和支持电商平台做大做强,发挥龙头电商平台的市场引领作用。我国电商平台的发展,应立足全球性的思维,在全球电商发展的宏观形势下,理性思考未来电商平台的培育发展方向。总的来看,全力培育壮大电商平台已是大势所趋,特别是跨境电商平台的培育越来越成为国际的焦点。虽然我国电商平台的服务范围不断向全球范围拓展,跨境电商平台的发展方兴未艾,但是就全球而言,我国电商发展方面仍然不容乐观。未来应进一步鼓励和支持电商平台做大做强,同时应全力扶持电商平台规范发展,继续培育壮大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电商平台,不断发挥这些大型电商平台在国际市场竞争中的龙头引领作用,促进我国电商发展更上新台阶。
第四,兼顾差异化发展,培育壮大一批特色化的电商平台。就我国政府而言,应积极探索制定特色电商平台的扶持政策,大力培育打造一批特色化、专业化的电商平台,作为我国电商平台体系的重要补充力量。支持本土的中小企业积极创新电商化的市场交易新模式,并鼓励和扶持电商企业开展更多的增量创新行为。就企业自身而言,应实时关注电商市场动态,充分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商业模式,挖掘潜在价值,为我国电商市场的持续健康、创新发展提供内在动力。
第五,积极创造有利的发展环境,为我国电商市场的持续兴荣营造更好氛围。电商平台的培育发展,对外部环境有一定的要求。当前,我国电商平台在拓展跨境电商、农村电商等方面遭遇了较明显的外部瓶颈,包括跨境支付不利、商品通关效率低、农村信息设施发展滞后、信息安全性亟待强化等。今后应更为妥善地处理我国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发挥好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全力创造一个更加公平、透明、开放的市场竞争环境。政府应积极构建起覆盖政府、企业、中介部门的多元化、全方位公共服务平台,健全支持电商平台发展的工作机制和各项政策规划,完善电子商务监督管理制度和电商人才培养制度,积极引导我国电商平台向规范化、标准化和持续稳定化发展。
(作者分别为湖北师范大学文学院讲师;湖北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参考文献】
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 2013年7月17日第3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3年6月底, 中国网民规模达5.91亿,手机网民4.64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4.1%,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4.64亿。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人群占比提升至78.5%。新增的网民中,手机上网的比例高达70.0%,手机成新增网民第一来源。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创新热潮为传统互联网类业务提供了新的商业模式和发展空间,如打车应用、电商实时物流、微博商业化等均被视为互联网应用的创新典范。从这个报告中至少传递了两个重要信息,运用互联网技术蓬勃发展起来的电子商务开始向以手机为主要移动终端的方向发展;农村市场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又一重要领域。
2010年6月我曾在上海举办过《网络时代零售业格局的变革》的研讨会,当时会议的主讲嘉宾京东商城刘强东和一号店于刚都信心满满,而与会的实体零售商都有点麻木,对网络零售这一电子商务业务不削一顾。三年过去了,京东商城和一号店都已成为电商领域中的“平台型生态圈”,年均增长率超过100%,而实体零售商在三年后的今天日子不那么好过,主要表现在劳动力成本上升,店铺租金上涨,销售额增长缓慢甚至下降,面对网络零售的迅猛发展感到无所适从。有研究报告统计出网络零售的销售额60%是从实体零售商转移过去的,也就是说,电商的发展不但在技术上,而且在市场的时空等种种方面都领先和超越了实体零售商。客观地讲,今天实体零售商面临的市场窘境是“自己没有做好”造成的,一个鲜明的对照是,美国零售业中实体零售商并没有向中国一样受到网络零售如此大的冲击,美国网络零售的前十强除亚马逊外,其他9家都是有着实体零售店的网络零售商。也就是说,美国的零售商在互联网时代没有落伍,而是积极地开展电商业务将线下与线上即O2O业务融合起来取得了发展。今天对中国的实体零售商来讲,对电子商务的重要性的认识要比三年之前高多了,但如果不从电子商务的发展究竟会对零售业乃至整个流通业带来什么样的变革看得清楚的话,我们对电子商务投入的决心和持续性都会大打折扣的,我们就可能没有资格去分享互联网时代一个更大更新市场的利益。
我的观点是电子商务正在催生中国流通业一场真正的变革,如果这场变革的进程和结果是成功的话,中国的流通业会在一个不长的时间内焕然一新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因为互联网技术给了中国流通业一个与发达国家一样的技术平台,我们如能运用好这个技术平台,甚至能实现对发达国家流通业水平的超越,因为十三亿中国消费者的消费能量支持着这种发展水平上的超越。我认为电子商务的发展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催生着流通变革:
一、网上价格透明性创造了流通新模式
低价是中国网络零售业务中最为核心的特征,正是这个特征产生出强大冲击力冲击着传统的实体零售商的业务,从某种意义上说电商的网店业务正掀起一场在消费与流通领域的民主化运动,即价格的透明性和快速的知晓性,对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给予前所未有的保护和利益。虽然许多知名的平台型网店至今还没有盈利,他们的高速发展是由于资本市场大力投资的结果,但资本市场为什么敢于大力投资网上商店呢?是因为具有比较实体零售商更多知情权和选择权的消费者给了他们信心,他们投资的是中国零售市场的未来。在互联网时代通过电子商务网店的业务发展,使得实体零售店之间在商品价格上的信息不对称状况被打破,使得消费者开始将他们的购买向价格透明的网上商店转移,这无疑创造出了一种消费与流通的新模式。
二、制造商直面消费者扁平化了中间商渠道
互联网拉近了制造商与消费者之间的距离,制造商通过网络零售实现了无中间环节销售,改变了以往他们通过中间商渠道一直困扰着的三个问题,流通费用高、资金占用大、商品退货率高。制造商在实现的直接对接消费者的网络零售里,也实现了从未有过的流通费用下降、现金收入和合理性退货。今天在中国的实体零售商中已经出现了越来越多品牌制造商、品牌商、经销商与强势的连锁型零售商叫板的现象,主要集中在通道费用的收取、促销活动费用的分摊,联营扣点的比例的提高,以及有选择地进入零售商新开的连锁店等。甚至有不少的供货商开始从连锁商那里撤柜“不玩了”,为什么?因为制造商有了更多的渠道选择,而直接面对消费者的网络零售是他们较大的选项。流通渠道的扁平化和无环节在电商的业务模式中已经成型,客观上压缩了中间商的生存空间,这无疑会促使中间商的变革,特别是流通的终端环节实体零售商的变革,而大型的连锁化经营的零售商所面临的变革压力更大。
三、由消费者和制造商产生的倒逼机制促使零售商变革
在电子商务发展的条件下,由消费者和制造商的变化(他们的购买和销售从线下开始转移到线上)而产生出了市场的倒逼机制,倒逼实体零售商必须改变自己的经营方式,即改变过去依赖供货商的招商联营扣点的模式,改变食利性的“物业管理”模式,走自我经营的模式,商品直采、开发自有品牌,增加消费者购物体验,实现与网络零售在品牌、品质和价格上的差异,寻求自己的发展道路。改变盈利模式,即改变依赖通道费和联营扣点等收费方式为盈利的主要模式,通过自主经营走以销售毛利增长和支撑的盈利方式,并积极地开拓网上零售市场坚决地走线上与线下融合的发展道路,这才是实体零售商发展的未来。简单地说,由消费者和制造商的改变所产生的倒逼机制,就是要倒逼实体零售商向网上卖家的上游去采购进货,至少是在同一个供应链环节上的采购进货,要比拼价格、数量、质量、品种、花色、规格等等。
四、电子商务打破了连锁店规模化经营地理形态的扩张模式
零售业的连锁经营是一种规模化的经营模式,往往是通过跨地域、跨国界实现多店铺的经营来实现的。但网络零售突破了实体店连锁经营规模地域与店铺数量扩张的模式,实现了远超于实体店连锁经营在市场的时间和空间限制,实现了大跨度的超越。 有资料显示,一家好的电商网店一般是一家好的实体零售商店销售额的1000倍!电子商务这种经营模式给到实体零售商的启示是,进军网络零售市场不是对自己实体店经营的打压和削弱,而是一个新市场和新的销售渠道的开拓,实现线下线上商店的融合发展将是未来世界零售业的一个基本的发展趋势,而O2O(线下线上融合的业务模式)更是零售商规模化扩张的好模式。
五、电子商务将使零售业跨境化实现内外贸的一体化
网络零售属于零售商业的一种形态,但与传统的零售商业有一个明显的不同,不受传统零售业在地域和时间上的时空限制。中国的网络零售的跨境业务正在蓬勃发展,“中国制造”不但通过对外贸易也正在通过网络零售继续在国际市场上发挥着物美价廉的魅力,可以说,网络零售实现了真正的内外贸一体化。同样中国的消费者也可以通过网络购买全世界的商品与服务,由此,零售业的国际化有了新的发展与含义。由网络零售跨境业务的发展引发的中国流通中贸易管理制度的变革要时不我待地开始了,如商品检验制度、海关通关制度等等。我们期盼上海自由贸易区在网络零售的跨境业务的促进上会有实质的进展。
六、电商将主导流通业
未来在中国流通业的整合中,网络零售商将处于主导地位,没有电子商务业务的零售商要么被整合,要么成为网络零售商电子商务线下业务的附属单元。实现线上线下业务融合的新型零售商具有整合流通市场的后发优势。为什么这种主导会是电商而不是实体零售商呢?因为电商掌握了远比实体零售商多得多的消费者的需求与信息,这些需求与信息在大数据时代不但可转换为新的产品开发、新的服务提供、新的营销方式不断涌现,而且还可成为整合产业和行业等社会资源的主导性力量,其中电子商务经营者的思维方式和所能运用的技术手段很是关键。
七、实体零售商要革自己的命
实体零售商发展电子商务要以自己的会员顾客为切入口,实现在区域市场上的线上线下业务贯通,在初期要实现线上线下业务的四分开,即经营团队分开、业务流程分开、营销方式分开、业绩考核分开,最终实现线上线下业务的融合。要与电商企业比商品的性价比和创新度、比对消费者的反映速度、比配送成本。实体零售商发展电子商务要做到这一切实际上就是在革自己的命。有观点认为,国营企业不适合做零售业,其理由是零售商业变化太快,国有企业的体制与机制适应不了这么快的市场变化。另外,零售业的发展进程中需要零售业自身不断地革自己的命,而这对国营企业来说又是根本不可能的。但现在的问题是,在这一轮的网络零售的发展中,不仅是国营商业落伍了,连民营商业也落伍了,这只能说明整个实体性的零售商业缺乏互联网时代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想象性创新思维。不过,我们今天高兴地看到民营企业中的苏宁与银泰已经具备了这种思维,尤其是苏宁的线上线下同价真的是在革自己的命!而革命者有未来。
八、电商更要与时俱进
中国的电子商务在零售业中取得的大发展全世界是有目共睹的,但中国的网络零售是在中国客观的国内流通市场的环境下发展起来的,因此克服网络零售业务发展中的不良表现,不断地与时俱进十分的重要。目前在网络零售市场上存在着令人担忧一些现象:
首先,目前网上销售的商品在品质和创新上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只不过是实现了销售方式的改变,价格战是网络零售挑战实体零售的重要武器。如果这一点得不到改变,网络零售的发展有可能将中国市场拖入以追求低价格而不是高品质的更为恶性竞争之中,这会使得中国以扩大内需和通过扩大内需拉动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抹上“低水平的价格色彩”。
其次,在平台型电商中传统零售商的一些弊病(如通道收费等)也开始在其中蔓延,进入电商平台的交易成本在上升。目前在平台型电商中引进了大量的连锁超商的业务人员,引进这些专业的商品管理业务人员本意是更好地进行电商的商品开发与管理,但现实是电商与供货商的合同基本上与连锁超商和供货商的合同大同小异,交易条件没有比传统超商更优,平台型电商共享利益的生态圈并没有真正地形成。如果中国的电商在交易方式改变的条件下,不能革命性地改变传统的零售商的交易条件,并大幅度地提高流通效率,那么中国的电子商务的发展就会出现反复,这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
再次,进入电商平台的销售商盈利面不高,电商平台的营销服务缺乏针对性和个性化服务。如果电商平台长期地不盈利,就会本能地通过开放性平台实行与百货店同样的“招商联营扣点”的盈利模式,这样虽然降低了经营成本减少了亏损,但这不是中国流通所指望的电子商务,因为流通渠道中“食利性”的中间商还在,无非是从线下走到了线上而已。
最后,电商业务商品展示的无限化比较实体零售商是一个巨大优势,这个优势体现在,商品所占货架空间店铺的租金在电商中不存在,而实体零售商正面临着店铺租金“日长夜大”的困扰。但正是由于电商商品展示空间的无限化,就更需要商品的品类管理,以提高营销的精准性,因为消费者无法在海量的商品世界中去寻找自己可意的商品。现在虽然有了搜索引擎,但如果品类管理在电商平台业务中没有真正得到实行的话,这会影响电商平台业务应该能够体现出的比传统零售商更大优越性。
九、虚拟世界很神奇现实世界更精彩
马云与王健林关于网店与实体店发展前景的打赌没有实际的意义,因为大家都很明白不能将网店与实体店作为一个完整的零售业而人为地割裂开,线上与线下的融合一定是未来零售业一个必然的方向。如果说今天中国网络零售的发展远远超过了实体零售的发展,是由于种种原因实体零售商自己没有做好而给到了网络零售超常发挥的机会。今天当实体零售商幡然醒悟有理有节的进入网络零售市场时,不会产生线上线下谁吃了谁的问题,而是良性互动融合性共同发展。
不同于传统“信息服务平台”会员收费制模式,敦煌网采取的是企业免费注册,向买家收取佣金的盈利模式,为国内中小企业和海外小采购商,提供覆盖整个B2B产业链的信息、翻译、支付、物流等综合平台服务。敦煌网模式上的创新,降低了跨境贸易的交易成本,满足了中小买家的需求,打开了小额外贸的广袤空间。
金融危机是敦煌网业绩爆发的拐点。2007年,敦煌网在线交易金额约1.4亿元,2008年跃升至14亿元,2009年则增长到25亿元,三年累计增长近18倍。2010年在线小额外贸规模达到100亿元,占领2/3的市场份额。
动态佣金模式
敦煌网CEO王树彤将敦煌网定位为“在线交易和供应链服务平台”。这个平台可以让买卖双方免费注册、产品信息,网站依靠双方实际交易额收取不同比例服务费。
针对着中小企业的特点,敦煌网首先做的就是消除电子商务的进入门槛――收取会员费,取而代之的是交易成功后收取一定的佣金。在敦煌网的交易过程中,网站会在卖家报价的基础上,自动加入一定比例的佣金,以最终价的形式呈现给买家。加佣后的报价,由买家支付,而与卖家无关。虽然佣金模式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了买家的负担,但消除了高额年费的障碍,降低了中小买家的交易门槛,使得他们愿意为达成交易而支付小额佣金。同时,与通过经销商渠道进货相比,在线外贸也提供了更多的产品选择,报价也更为低廉,即便支付了佣金,买家在整体上仍然较为划算。另外,敦煌网还会根据交易规模的大小以及行业与产品的差异而实施不同的佣金费率,佣金率介于3%~12%之间。
敦煌网整合跨境交易涉及的各个环节,并将其纳入自身的服务体系。在物流方面,与UPS、DHL、EMS等大型物流公司实现后台数据对接,买家下订单后,系统会自动通知物流商取货;在支付方面,交易安全是买卖双方最为关切的焦点,敦煌网与Paypal、Global Collect等国际第三方支付平台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买家先付款到这些支付平台,收到产品并验收满意后,再通知敦煌网将货款转到卖家账户,保证在线交易的资金安全;同时,由于海外贸易涉及不同国家和语言,敦煌网在网上建立了免费翻译平台,为买卖双方解决语言沟通上的障碍。
这种基于专业化分工的整合,将买卖双方从繁杂的交易过程中解放出来,使得复杂的跨境贸易变得相对简单。更为重要的是,敦煌网提供的各项服务,通过集合效应大大降低了交易双方的成本。这在支付和物流上表现尤为突出。根据敦煌网的粗略估计,使用Paypal的服务通常需要支付8%左右的费用,而通过敦煌网只需2%左右;而与UPS的合作,使得敦煌网卖家的货品在境外的流通节省5天时间,同时可以获得一定的运费折扣,最低可达2折。显然,这种单个微型企业所不具备的议价能力,有效避免了客户绕开敦煌网进行私下交易。
2006年、2007年和2010年,敦煌网分别获得凯鹏华盈、集富亚洲和美国华平三家VC共计3亿元的投资。
敦煌网捕捉到网络B2B在线交易成为“不落幕的广交会”。
交易额大佣金率低
区别于阿里巴巴、慧聪网、环球资源等的信息服务平台模式,敦煌网以交易服务为核心―在免费为买卖双方提供信息平台的基础上,主要提供物流、支付、翻译等服务,通过整合产业链,为买卖双方顺利完成在线交易奠定基础。
敦煌网与eBay结成战略合作伙伴,通过在eBay上做推广,促进eBay的海外卖家到敦煌网上去进货。目前,敦煌网上三成以上买家本身就是雅虎、eBay上的卖家,他们直接把敦煌网上的产品资讯,复制到自己的网上商铺,实现了无库存销售。
这一做法事半功倍。截至2009年末,敦煌网海外买家达到280万。无论是Paypal在海外1.5亿的客户群还是UPS的客户群,都是敦煌网想要撬动的对象。“我们会选择一些国家、一些重点客户群做联合推广。”王树彤说。
目前,敦煌网只提供英语界面的海外平台,主攻欧洲、美国和澳大利亚等英语国家的外贸市场,王树彤表示,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今后将推出其他语种的平台,将业务拓展至更广泛的区域。
一直以来,由于支付、物流等成本高昂,小额外贸的利润基本流入中间服务商的口袋。尤其是对国内卖家来说,如果交易额达不到一定规模,物流成本将侵蚀大部分的利润。敦煌网通过整合交易环节,大大降低了跨境贸易的交易成本,使小额外贸在经济上变得可行。
3%~12%的佣金率,“是在卖家报价基础上我们加上去的费率,所以卖家会首先自己权衡是否有足够的盈利空间。”敦煌网副总裁徐雷介绍,敦煌网根据交易规模的大小以及行业与产品的差异而实施不同的佣金费率,从整体上来看大约是7%。“交易额越大,佣金比例越低,反之亦然。同时,不同行业,佣金比例也有所差异。例如电子行业比较成熟,较容易成交,佣金比例就低;但对于一个新开发的行业,由于投入的资源更多,以聚集买卖双方达成更多成交,佣金比例也相对较高。”
从事数码产品生意的潮州商人陈昌发,就是敦煌网的常年客户,他在深圳华强北商圈拥有两间商铺,一间位于赛格大厦,另一间位于地段偏差的高科德大厦。最近,他计划将赛格大厦的铺子转让出去 ,加大在线外贸销售的力度。陈昌发是华强北电子一条街众多尝新小额在线外贸商家的一个缩影。
2009年,敦煌网在线交易额约25亿元,获得佣金收入近1.75亿元。相比年收入达38亿元的阿里巴巴,敦煌网仍属小弟,但其近年的收入增长却不容小觑,过去三年累计达1771%,连续两年荣登德勤高科技、高成长10强榜单。
精细化经营面临考验
开辟在线小额外贸新蓝海后,敦煌网的商业模式逐渐得到了业界认可,同时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竞争者进入,既有阿里巴巴、eBay、慧聪网等强势的B2B巨头,也有易唐网、兰亭势集等后起之秀,其中,来自阿里巴巴和eBay的威胁最大。
2009年9月,阿里巴巴低调测试服务于在线小额外贸的“全球速卖通”,2010年4月正式上线。“全球速卖通”是一款模仿敦煌网的产品,运作模式与敦煌网高度相似,主要的差异体现在两点:全球速卖通的收费为交易额的5%,比敦煌网低2个百分点;支付工具采用支付宝国际版。对于在线小额外贸,阿里巴巴可谓志在必得,宣布将为此投资1亿美元。因此,挟阿里巴巴“多年外贸经验”之优势,速卖通极有可能威胁到敦煌网的江湖地位。
敦煌网现已获得三轮风险投资,王树彤放言三年内上市。不过,清晰、简单的商业模式要实现高效运转,敦煌网仍需在诸多环节加强建设。
细节出魔鬼,敦煌网的商业模式在众多细枝末节上仍有待完善。“缩短交易周期和完善赔偿机制”是当前敦煌网亟待解决的问题。目前往往会有买家已经拿到货了但卖家却迟迟收不到货款的现象,这意味着买家支付的钱会在敦煌网手里压很久,而申诉又是一个漫长的等待过程。这一问题如不能及时有效解决,必然在相当大程度上伤害卖家利益,从而影响卖家对敦煌网的信任度。
Abstract: Computer Internet promotes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electronic commerce, which is the biggest application trend in the future. E-commerce is a new economic form of international trade.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cross-border e-commerce, people's lives are inseparable from e-commerce, and e-commerce development also brings new issues to China's security and confidentiality management. This paper discusses several common security problems in e-commerce, and summarizes the basic techniques to reduce the risk of e-commerce in the computer Internet.
关键词:计算机互联网;电子商务;安全保密
Key words: computer Internet;e-commerce;security
中图分类号:TP39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31-0204-02
0 引言
人类社会的发展离不开三大要素的支持,即材料、能源和信息,由此可知信息的重要性。本文所说的信息主要是指IT信息技术方面的。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我国经济乃至全世界经济都取得了飞速发展,且在互联网+的大数据背景下,信息战、数字化生存、网络营销、互联网+等新概念不断的涌现出来。
当前信息化水平越来越高,世界变成了一个地球村,面对这种现状,经济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甚至一些问题涉及到了国家方面,比如经济运行与监管的安全问题,具体例如东南亚的金融风暴、日益猖狂的网上诈骗问题、股票市场安全问题等。此外金融网络和系统的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严重时甚至会威胁到国计民生,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基于此,若我们不对网上从事的交易行为进行监管,可想而知危险是很大的。试想若一个人能够随意的调动银行的资金进行网上招股,其后果将不可预计。一旦经济信息的安全无法得到保障,那么只要涉及到网上交易,就会存在信息被更改的风险,影响交易的真实性,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未来网络会越来越普及,在这种形势下,现代商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同时其挑战也无处不在,电子商务这种新型的商务模式就是在这种形势下应运而生的。有调查结果显示,阻碍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因素是计算机网络的基础设施和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其中影响最大的因素就是电子商务安全问题。电子商务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但不可否认电子商务经常出现信息泄露、网上诈骗等安全问题,因此如何解决安全问题是电子商务的当务之急。
1 基于计算机互联网中的电子商务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
80年代的信息安全被理解为保密信息,在这个阶段人们除了关注系统的保密性,还十分注重系统的完整性和可用性。例如某人想在网上银行转账资金一百元,但由于信息泄露并被篡改成转账了一千元,此时明显客户遭受到了损失,但这个损失由谁负责成了问题。实际生活中我们发现打电话追究回资金的概率是很小的,这就要求系统的完整性和可用性更加完善,因为一旦出现系统崩溃等问题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20世纪90年代后期,信息安全意识出现了明显变化,这个阶段更多的谈论可控的问题和信息系统,以及信息的行为不可否认的问责问题。
过去我们谈论的是计算机安全,昨天我们在谈论信息安全,今天我们在谈论信息保障。
通过加密可以有效保密计算机的安全,例如我们可以毫不费力的听懂两个讲中文说的话,但是听不懂两个讲俄语的人的话,对于对方来说这就是一种加密方法。计算机加密是必要的,它能够一定程度上保证计算机及信息的安全,现在,如果你的系统崩溃了,如何恢复?新网络犯罪的摩尔定律,网络犯罪18个月翻一倍。
电子商务是安全问题十分复杂,不仅仅是网络安全的问题,涉及到很多方面,具体如下:
①管理问题。目前多数电子商务网站都尚未建立统一的管理和评价标准,且多数网站的安全风险管理能力薄弱,缺乏抵抗黑客攻击网站的能力,一旦遇到黑客攻击,通常都会导致服务器瘫痪,影响网站的信誉。
②技术问题。尚未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系统。当前世界虽然电子商务安全产品众多,但真正认证的产品是有限的,究其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世界的网络安全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二是强度安全技术薄弱,关于这方面的技术国外虽然比较先进,但由于受到政策影响,我国要想引进最先进的技术受到很多限制。
③环境问题。电子商务也会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尤其是法制建设的影响,要想确保电子商务建设的发展,必须完善相关的法律。
2 基于计算机互联网中常见的电子商务安全问题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普及,其面临的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多,基于计算机互联网中常见的电子商务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多。整个社会对电子商务的安全需求有很多,主要分为以下几点:
①加密问题:确保识别和认证用户的需求,数据存储和加密数据的保密性,保证其在线交易支付的可靠性,更方便的安全管理,以及验证数据的完整性、不可否认性。
②政府关注:任何机构都应该在政府的支持下行事,电子商务亦是如此,经济安全和执法机构都需要一定的政府支持。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因素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物流配送问题;二是法律保护问题;三是有偿的技术问题;四是信用机制;五是改变问题的问题;六是基础设施存在的问题。上述因素都离不开政府的支持。
③计算机网络的问题:电子商务依赖计算机系统才能正常运行,因此计算机网络安全几乎决定了电子商务是否能够正常运行,因为一旦计算机网络出现安全事故,电子商务就会中断进行或者进行错误的操作,而无论是哪种操作对于电子商务来说都是巨大的损失,因此市场上开始出现各类网络安全设备,但就目前而言,还存在较大的进步空间。
④信息安全问题:我们想来看看究竟什么是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安全不是绝对的,它也不是一个纯粹的技术概念。安全是一种成本和价格,采取安全措施除了会影响到一定的便利之外,还会增加成本和价格,也正因为如此很多电子商务网站为了降低成本和价格,导致很多安全措施没有完全落实到位。2000年中国人民银行的信息安全标准是安全投入的10%的资金,这是第一个明确公布信息安全标准配额的行业部门,由此我们也知道了信息安全的重要性。但不可否认很多电子商务网站都没有达到10%的信息安全标准,大大增加了交易的风险性。
3 解决基于计算机互联网的电子商务安全的基本技术
①解决电子商务支付的安全性可分为直接支付和间接支付。根据银行账户可以分为如果有一个支付账户和基于电子支付的支付账户,可以分为基于信用卡支付和电子支票支付,电子支付已经成为以货币为基础的电子现金或数字现金。您是否必须与三分之一方在线联系,也可分为在线支付和线下支付。基于信用卡的支付协议的应用主要有两个:SSL和SET。目前,中国是通过电子信用卡支付的广泛应用,中国的网上银行使用SET协议的银行,中国招商银行卡是SSL协议。
②CA问题也是存在的安全问题。我国建立CA时间较短,在经验等方面存在许多不足之处,虽然我国已经建立了40多个CA(若包括地方政府和行业,有人说可能超过了80多个),但这些CA普遍存在缺乏标准的问题,我国电子商务缺乏标准化,这也是导致其安全问题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CA的安全设备也会影响到电子商务的正常交易,无论该设备来源哪里,如何对设备的安全性进行科学的检测,也是电子商务安全的一项基本技术。
③电子签名,技术层面的统一规范。除了具备一般的签名,电子签名所应具备的功能,根据签署的文件的性质不同,签名以及各种各样的其他特点:例如,签名可以证明一方当事人愿意受合同的约束;一个人的授权是文档作者证明;对一个人通过其他人的内容书面同意证明;证明一个人某时身在某地的事实。
为了确保受认证的消息将不会简单地因为不被认证的文件和独特的方式,以否认其法律价值,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将《电子商务示范法》通过一个综合的方法来实现。
因此,《示范法》的用意为以下两种情况下提供有用的指导:一例完全是国内法律由当事人决定注册数据信息,另一种情况下的国内法签名要求通常是强制性的,这样的要求不能由双方协议并做出改变。
电子商务中缺乏一个标准化的技术层面,相互操作影响互联互通。国际标准一万七千以上干,如果标准有超过3000个的,真正在电子商务的标准还是不够的,还需要开发。标准不仅要提前,你也应该铺平道路。游戏的标准规则,没有规则,没有标准。你先制定标准后,以后银行也好,交易也好,造成的影响非常大。在管理方面,从不同部门管理的松懈政策,导致管理混乱。法律和法规现在还不够完善,电子签名法还没有出台。如果在互联网上出现邮件攻击的问题该怎么办?出现责任怎么办,谁来负责?安全是一个重大的问题,安全措施也是一个问题,与直接投入跟适当的技术措施是相关的,与成本也有关系。我们不能使用资产的价值高于我们的成本做安全。如网站上的盗信用卡号码被盗了,谁来承担这方面的主要责任?法律法规在这方面是否有相应的规定应为安全承担连带责任问题,如果安全保护出现了问题必须被追究责任。
最后,要提高服务的安全性,否则会影响电子商务的发展,或成为一个发展的瓶颈。提高沟通的速度,否则就变成纯粹的电子商务和网络广告不能搬到商城内,许多东西我们无法看到,也更谈不上交易。降低成本,包括硬件成本、通信成本和计算成本。
4 展望
综上所述,在应对电子商务安全问题的出现,虽然电子商务安全技术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真正成为一个领先的电子商务商业模式,必须有更多的安全技术的巨大发展和突破。什么是重要的功能信息技术,通信技术是小设备和服务的大设备。电子商务管理系统应具有一致性和经济性的特点,一致性和经济性的安全监督和符合信息安全管理一致性的信用体系。
国家应该有相关的电子商务CA管理中心,充分发挥政府在电子商务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在小政府大社会的方式,规范和管理的CA的发展,在电子商务的建设和采购中一定要考虑安全因素建设,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合作。
参考文献:
[1]张毅.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策略[J]. 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4(07).
【关键词】电子支付;问题;服务;创新;策略
一、前言
科学技术的前进和发展,让人们的生活发生了重大改变,尤其是以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对于传统金融业产生了重大影响。其不仅让人们的金融意识发生了重大转变,而且让人们的投资方式产生新的转型,让企业的融资行为变得更加方便快捷,在改变金融经营方式、企业经营理念方面的贡献也极大。也正是着眼于金融行业的整体发展,电子支付业务产品和服务创新的研究就成为必要,这是我国相关行业在此领域求生存、求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必然选择途径。
二、电子支付业务发展存在的问题
1. 网上支付硬件设施落后
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网络硬件不断进步,但是相对于国际先进水平以及国内网络尖端技术还是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小型的银行机构或者企业,由于技术受限,不能及时更新网络硬件设施,由此对电子支付业务造成了安全隐患。
2.电子支付业务的支撑系统存在安全隐患
电子支付业务的支撑系统主要存在的安全隐患包括:信息泄露、假冒通信和假冒信息。电子支付业务依赖于互联网进行交易,所以互联网的安全关系着支付的安全。但是网络漏洞时常出现,导致信息泄露事件时有发生,所以网络无法保证信息的安全性。网络用户在进行交易的时候,不需要本人亲自操作就可以完成交易,这就为假冒通信创造了便利条件。不法分子只要使他的配置与总部配置一致,就能够骗过各种检测设备,与其进行通信,进行欺骗诈骗活动。最后利用虚假信息、假冒信息完成一些本已经完成的交易业务。
3.信用风险的恶性循环会危及银行业
电子支付功能主打的就是便捷,全部在网上完成,可以摆脱银行支付业务的时间和地点的限制。但是这种虚拟式的交易使交易对象变得难以明确,而且交易过程变得不是那么透明。所以电子支付业务相对于传统的银行业务存在更大的风险。负面公众舆论很有可能导致银行资金流转出现问题,客户流失,而银行本身并不是自己在做电子支付业务,通常是找寻第三方服务商来承担外包业务,而目前的第三方服务商仅仅由几家组成,如果其中一家资金链出现问题,那么将对银行造成很大的损失。所以信用风险的恶性循环会危及银行业的稳健发展。
4.术规范和实施标准缺乏统一规划
目前我国各家银行的数据互不兼容,身份认证系统相互独立,不能进行资源的互换。身份认证的权威性不能得到控制,造成了各家银行对身份认证项目投资巨大,也浪费了资源,而制定技术便准规范,建立标准统一的银行认证系统可以解决此类问题做好标准的规划可使商业银行机构处在主动的局面。
5.监管措施不完善带来风险
电子支付业务完全没有以往的签字盖章凭证,这使得监管部门通过传统的监管方式不能收集到相关的交易清单和相关资料。而且在电子业务中,银行端可以无痕迹地修改,监管部门无法从中发现问题。监管问题导致网络诈骗时有发生,使各种电子支付业务存在风险。
三、电子支付业务产品和服务创新策略
1.支付产品多元化策略
目前支付产品业务主要集中在互联网平台,针对这种情况,相关部门应该建立多元化产品发展策略。人们对便捷的支付方式要求越来越高,所以在线支付、线下支付相互补充融合已经是支付业务发展的大趋势,支付产品多元化趋势发展明显。许多消费者和商户希望可以通过移动终端或者智能设备在线支付,避免传统现金支付或POS支付的弊端。传统的POS支付系统比较封闭,管理功能局限性大,存储空间小,运行速度慢,维护不方便,所以导致采购成本高。通过多元化的策略,新产品可以替代传统的支付方式,大大降低设备成本,又充分利用了互联网的优势,满足了消费者和商户的多元化要求。
2.业务创新金融化策略
互联网金融是时下热门话题,已经成为音量传统跨区域融合并创新发展的助推剂,大部门的互联网企业在中国的金融市场占据一席之地,的互联网金融市场。银联支付作为中国最早的电子支付平台,在技术方面有着明显的优势。通过业务创新金融化策略,充分分析自身和第三方资源公司的优劣势,以自己营运经验为基础设计出高端金融化产品。这种产品具有收益性高,风险性低,投资门槛低,操作便利,零手续费等优势。业务创新的策略不能仅仅局限在降价式的简单竞争手段,还应该积极探索更为庞大的商户群体和创造更高的服务价值。
3.市场拓展国际化策略
目前电子支付业务的国际化发展并不是很顺畅,主要是由于政策因素和外汇管理制度,大多数第三方支付还在积极探索。随着人民币国际地位的不断攀升,汇率市场化脚步加快,跨境支付市场将是一个巨大的新兴市场,其潜力巨大。国际化策略能够帮助企业拓展市场,增加收入利润比。通过拓展国际市场为企业获得新的发展契机,为走向国际化发展道路奠定良好的基础。
4.业务系统智能化策略
业务系统智能化包括对现有业务系统进行更智能化的改造,充分利用直联和间联渠道优势,实现交易种类的智能化判断和支付通道的自动路由切换,最大化地达到成本管控和获取收益的目的。业务系统智能化策略是基础建设的策略,只有基础牢固可靠,才能保障其他策略的有效实施。智能化策略有效地降低了企业成本,使企业业务稳定高效地运行。
5.商业模式平台化策略
商业模式平台化策略是以用户为主体,以服务为核心,综合第三方支付平台优势打造一个综合业务平台,提供以支付业务为基础的增值服务,来改变现有商业模式单一的缺点。商业模式平台化策略具体包括:营销合作、产品整合、自愿联合、技术开发、业务咨询。利用现有商户资源、产品信息、交易数据,建立一个综合业务平台,作为现有支付业务的增值服务附加功能。为有成长潜力的中小商户提供有偿的增值服务,帮助其提高交易量,协助其扩大市场份额,增加利润。同时,可以增加银联电子支付公司的交易量和利润额,用增值服务避免与竞争对手进行直接的价格竞争。
6.大数据化策略
互联网时代,数据占据着重要地位,大数据在金融业的地位不断攀升,其作为金融和新资产,将撼动传统的客户关系。通过收集、分析相关市场信息可以提前布局潜在的商业用户;也可以加强分线的可审性,打破行业垄断,提供更加贴近客户的服务。充分重视大数据策略能够提升企业在行业中的竞争力。
7.提升综合营运能力策略
运营能力是考验企业的实力的象征,提升综合营运能力策略包括加强企业的文化建设,建立人力资源制度,各种奖惩机制和改善同行业不同行业的合作关系。如何做到提升综合营运能力,可以归纳为重视风险控制管理,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加强信息技术的开发和维护,强化网络安全建设,打开并维护合作渠道,深化与同行业间的合作关系。只有具备强大的运营能力,才能保障企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在行业中占据一席之地。
四、结语
电子支付业务产品质量的提升,以及服务的优化是其发展的主要方向和趋势,也是社会对于支付行业所提出的新的要求和标准。只有做好电子支付业务和产品的创新发展,才能够让人们的支付更加放心,才能够让人民的生活更加便捷,才能够带给人们更加高品质的生活享受,让人们享受到安全、高效的电子支付方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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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邢丘丹,常莹莹,杜占河. 商业银行网上支付业务的服务创新途径研究――基于服务创新与服务质量差距理论[J]. 经济与管理,2013,09:55-62.
[3]刘洋. 银行电子支付业务发展现状及建议[J]. 河北金融,2013,10:67-68.
[4]蔡东. 电子支付业务现状及发展趋势探析[J]. 中国金融电脑,2012,04:15-18.
关键词:电子银行;外包;监管
近年来,在全球银行业兴起的电子银行业务(ElectronicBankingBussiness)大大改变了银行业的传统经营方式与业务模式,不仅银行效率得以提高,服务成本得以降低,而且商业银行也被赋予了许多新的特征,例如服务内容的开放性和服务对象的全球性,传统业务和网络技术的紧密结合,以及银行与外包第三方间的相互依存关系等。[1]虽然这些新特征并不必然带来新的风险,但其无疑会增加和改变传统银行业务实践中的风险结构。因此,各国银行监管机构纷纷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加强相应的专门监管,而其中对电子银行业务外包活动的监管则是各国共同关注的重点之一。
一、对电子银行业务外包的优势分析
外包(Outsourcing)是一个外来词,其基本含义就是将自己本可以做的一些事情委托给其他人去做。由于电子银行业务对信息技术及网络安全都有着极高要求,而这就意味着巨大的资金投入,因此在以最小成本追求最大收益的商业规则下,银行往往选择将电子银行业务中的软件开发、信息处理、硬件维护等部分或全部外包给更为专业的第三方公司去做。从经济学和管理学的角度来看,银行之所以倾向于选择电子银行业务外包通常是基于如下的考虑:
1.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需要。电子银行外包可以让商业银行转而注重自己的核心业务,专注核心竞争力的培育。据调查,美国有68%的信用卡业务都是通过非商业银行机构来实现,银行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业务本身而非后台支持,因此银行没必要雇用大批的网络高手来维护网络,交给专门的网络公司去做就行了。
2.更好地控制成本,优化资源配置。根据管理学理论,优秀企业通过将价值链中的不同环节外包给更为专业的公司,从而节省资源获得规模经济。例如,根据美国Forrest调查公司的一项统计,美国企业依靠自身力量建立并维护一个Web网站,头年的费用是22万美元,而将此工作外包给网络公司仅需花费4.2万美元。
3.获得新技术和提高服务效率。IT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而电子银行的技术外包不仅可以使银行内部技术人员获得更多接触新技术的机会,还可以使他们摆脱一些繁杂的日常事务,从而大大提高技术支持的响应速度与效率。四是发展战略和风险规避的考虑。在全球金融一体化发展的背景下,银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网络技术的运用更给传统的生活方式与商业模式带来了新的挑战与机遇,而通过与专业外包服务商的利益捆绑,银行可以围绕最新科技的发展趋势来发展各项新兴业务以抢占市场先机,并因此减少了很多系统维护管理和技术开发失败的风险。
二、电子银行业务外包的风险分析
电子银行业务外包在提升银行的核心竞争力的同时,也会给银行带来新的潜在风险,并且给传统的银行监管体系出了新的难题。撇开就业等社会问题不谈,从经济与法律角度分析,电子银行业务外包本身也蕴涵着许多隐患。
1.信誉风险。银行业最为核心的资产是信誉,而外包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低下将会影响银行的信誉。例如由于IT外包供应商的原因硬件设备出现故障维修不及时或软件系统存在漏洞等致使银行客户受损(包括客户在业务操作方面的不便利以及在资金、机会方面的损失等),即使这完全是由于IT外包供应商的过错也同样会大大影响银行的社会形象与信誉。
2.技术风险。在技术选择上,银行必须选择一种技术解决方案来支撑电子银行业务的开展,因而当各种电子银行的解决方案纷纷出台时,商业银行选择与哪一家公司合作,采用哪一种解决方案都将是电子银行存在的一种潜在风险,一旦选择不当,将使银行面临巨大的机会损失与利益损失。同时由于核心技术由外包公司掌握,外包公司或其职员利用工作便利来从中获利的道德风险也不可不防。
3.法律风险。由于电子商务和网上银行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尚没有形成完善的法律环境,再加上网络的无国界性与各国监管机制的差异性使得电子银行业务外包中存在着相当大的法律风险。例如,外包过程中银行客户的隐私权保护问题、商业秘密和技术专利的归属问题、跨国诉讼的司法管辖权问题等都可能对银行的审慎经营造成巨大冲击。
4.系统风险。银行业是一国金融发展的核心,其对风险管理有着更加严格的要求。由于某些IT核心技术的垄断,在IT外包行业也存在着若干寡头公司,因而可能产生某一国(地区)的多家银行过于集中依赖某些外包服务供应商的情况,一旦出现问题会造成连锁效应。另外从长远来看,过于依赖某些跨国公司的技术外包还可能不利于本土企业的技术创新,甚至可能威胁到国家的金融安全。
三、电子银行业务外包监管的域外经验
银行业是个对风险管理有着异常严格要求的行业,而电子银行业务的外包有可能把本属银行机构的风险、管理责任及合规要求转移给不受监管当局监管的第三方。在此情况下,银行机构如何有效控制外包带来的运营风险?监管机构如何确保外包供应商在外包过程中履行了其监管要求?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很多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银行监管当局已经陆续对此作出反应,以监管报告、建议或指引方式将电子银行业务的外包活动纳入到其原有监管体系中。
1.美国。早在1990年1月,美联储就通过一份监管声明提醒金融机构注意订立电子数据处理(ElectronicDigitalPlatforms,EDP)服务合同的潜在风险,美联储最为关注的问题是金融机构所签EDP服务合同中是否含有对其原有风险管理体系存在不利影响的条款,如责任免除条款等。而美联储纽约银行1995年的一封监管信函则明确了外包服务安排报告规则,即无论任何银行服务机构都应该在首次签署外包服务合同或者履行合同后的30天内向合适的联邦银行机构报告这种关系。
另外,联邦金融机构检查委员会(FFIEC)还了一系列旨在阐明银行管理IT外包风险方面职责的指引与公告,例如《FFIEC对外包技术服务的风险管理指引》(2000年)提出了由董事会负责外包引入和风险管理的原则;《FFIEC对技术服务商(TSP)监管手册》(2003年)概述了TSP风险的监管流程与方法;《IT外包技术服务检查手册》(2004年)为监管人员的审计检查提供了相应的程序指引。
2.香港。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2001年12月的《外判》对本地银行业的的外包活动表达了相当明确的监管态度,它虽然并非专门针对电子银行,但其中载明的一般监管方法及有关技术外包的管控措施等均对电子银行外包具有参考价值。在《外判》指引中金融管理局明确只要被监管机构的外包安排具备周详的计划和妥善的管理且不会有导致损害客户利益的情形发生,金融管理局就不会干涉。[2]
而所谓“周详的计划和妥善的管理”则包括了以系列的特殊管控措施。首先,在选择外包服务商时,银行应审查其是否具备足够的资源与专业知识,而在将关键技术如数据中心操作外包时,还应由独立第三方作出独立评估报告,报告将提交金融管理局备案。其次,在同外包服务商签订协议时,金融管理局强调应清楚载明外包服务商的履行标准和服务水平。再次,在外包安排存续期间,银行应对外包服务商实施持续充分的监控和制定有效的应急计划。最后,为了防止外包风险的过于集中,银行还应尽量避免过度依赖单一的外部服务商。
3.瑞士。1999年8月,瑞士联邦银行委员会(SFBC)了针对银行与证券公司的《外包指引》,允许金融机构在未经SFBC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实施外包。但该指引规定外包必须得到董事会的同意方可实施,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并要求金融机构将外包业务纳入内控体系,外包合同必须明确允许SFBC、金融机构及其内外部审计机构对外包服务商进行必要的监控,同时某些核心管理职能是不允许外包的。
此外,伴随着国际金融一体化步伐的加快,各国监管者也逐渐意识到,外包所带来的风险往往是超越国境的。因此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于2003年先后了《电子银行风险管理原则》及《跨境电子银行业务的管理与监管》,为电子银行业务(包括外包)的监管提供了高级指导。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综合各国监管经验的基础上,指出电子银行业务外包的风险控制首要原则是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该对与电子银行业务的有关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通过建立全面和持续的尽职调查制度与监管程序来处理银行与外包第三方的相互关系。[3]
四、我国对电子银行业务外包监管的实践与法规建设
近年来,我国银行业的外包势头也发展迅猛,各大商业银行都相继开设了电子银行业务,其中四大商业银行都选择了自主开发核心技术与辅助业务外包相结合的道路,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等股份制商业银行则选择将更多的信用卡业务、网络银行业务外包出去以降低运营成本。但在电子银行业务蓬勃发展的同时我国对其的监管还处于逐渐发展和不断探索中。目前我国电子银行业务监管事宜主要由银监会负责,关电子银行监管的法律框架也已初步确立,主要由《电子签名法》、《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和《银行业信息资产风险监管暂行办法》等组成,而其中2005年颁布的《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是我国首次出现“外包管理”字眼的法律文本,其对电子银行业务外包的发展和监管可谓意义深远。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及自助银行、ATM等均纳入电子银行业务范畴,扩大了对电子银行业务的监管范围,改变了长期以来部分电子银行业务监管无据的状况。[4]同时《办法》突出强调了电子银行系统的安全评估工作,要求金融机构聘请有资质的安全评估机构,至少每2年对电子银行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评估。而为了应对新兴的电子银行业务外包风险,《办法》还明确了许多具体的监管措施:(1)规定金融机构在选择电子银行业务外包服务供应商时,应充分审查、评估其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实际风险控制与责任承担能力。(2)规定金融机构应当与外包服务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外包服务供应商的保密义务和保密责任。(3)规定金融机构应建立针对电子银行业务外包风险的应急计划,并应制定在意外情况下能够实现外包服务供应商顺利变更,保证外包服务不间断的应急预案。(4)规定金融机构对电子银行业务处理系统、授权管理系统、数据备份系统等涉及机密数据管理与传递环节的系统进行外包时,应经过董事会或者法人代表批准,并应在外包实施前向银监会报告。
笔者认为,《办法》的上述规定已经吸收了很多国外监管的经验,并对我国银行业的发展情况有所考虑,它的出台既是我国监管当局在金融全球化趋势下对监管工作的一项适应性创新,也是一项有利于我国银行业在改制上市及发展过程中提高自身风险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但是《办法》仍存在一些不足,诸如要求金融机构对第三方认证机构的可靠性和公信力进行保证并不尽合理。此外对金融机构的责任规定也过于严苛。
五、健全我国电子银行业务外包监管体系的思考
虽然我国已经对电子银行业务外包的监管制定了比较明确的规章,但是对电子银行业务的监管应该是一个完整的体
系,而且目前在我国的社会背景下,纸面上的法律要变为行动中的法律无疑还有较长的路要走。实践中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很多监管人员对于电子银行外包风险的认识不足,导致我国各地监管机构的监管理念和执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所以笔者认为有必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国有关电子银行业务外包的监管体系,以促进电子银行业务的良性发展。
1.在监管的价值取向上,银监会应该综合考虑监管的安全目标与金融机构的效率追求,实现金融安全与交易效率的平衡发展。银行是基于提升效益目的而实施外包的,因此监管当局不能仅仅为了监管的安全价值而不顾银行的效率价值。笔者认为,银监会应在谨慎基础上支持银行业更多的外包活动,这也是应对入世后更为激烈的银行竞争所必需的。当然银监会应始终坚持以下两个原则:第一,确保银行业外包活动处于银监会的有效监管之下;第二,确保银行机构合理制订外包计划和妥善处理外包风险。
2.银监会应进一步细化现有的电子银行业务外包监管规则。现有的外包监管规则总体而言仍偏于原则性,因而需要在既存原则框架之下尽快出台更具操作性的监管细则对监管人员的监管范围、权限和监管程序予以规范。此外,电子银行外包的实践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因而密切关注电子银行的最新发展动态,适当汲取国际上的先进经验,丰富电子银行业务外包风险管理的内容也极为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