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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文明诚信、知法守法的新型农民为目标,以政策法规、农业实用技术、农民工岗位技能等培训为重点,对广大农民群众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特别是科技文化素质、转移就业技能和发展创新水平,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促进农业稳定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全面发展。
2总体要求:立足和谐社会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需求。结合我县农业发展的战略性主导产业、区域性优势产业、地方性特色产品开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市场需求、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现状及当前农村发展存在重点、难点问题。突出农村基层干部、专业户和一线农民的科学操作技能及经营管理水平培训,分层分类确定培训重点。改进培训方式,增强培训效果,加快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全面科学发展。
3目标任务:培养造就一支热爱农业。从事种植、养殖、加工、经营、管理和服务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按照二三产业和城镇化发展的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农民培训的总体目标是按照发展现代农业、培育新型农民和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扎根农村。培养造就一批能够适时、稳定转移的后备技能工人和产业工人队伍;按照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培养造就一批知法守法、文明诚信的新农村建设者。今冬明春教育培训的具体任务是全县完成农民教育培训5万人(次)其中农村劳动力劳务技能培训2.4万人(次)转移就业2万人。
二、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制定农民教育培训意见。传达贯彻市县农民培训有关精神;农牧、科技、林业、教育、文化、卫生等职能部门和农民教育培训成员单位立足本部门、本行业实际,县乡成立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机构。召开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会议。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和方案,筛选确定专业技术人员、聘请专家教授和农村经济能人组建培训师资队伍,确定教育培训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动员,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良好的教育培训氛围。
第二阶段教育培训。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村组干部、农民技术骨干、初高中回乡毕业生等进行政策法规、科技知识、专业技能教育培训。组织专家教授、技术人员和农村致富能人巡回宣讲培训;各乡镇要以“六站一校一中心”为依托,县上将以党校、农广校、职中、劳动就业培训中心为依托。并由县农民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严格按照培训意见,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分类组织好本乡镇培训,及时收集培训资料,建立培训档案,坚持每周向县农民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农民教育培训进展情况,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编发教育培训简报,向县委、县政府及市政府报送全县教育培训情况。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向县农民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县农民教育培训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农民教育培训工作进行考核验收。根据考核验收结果评优选先,各乡镇对农民教育培训情况进行自查。重点检查培训内容设置、培训档案资料、参训农民人数及教育培训效果。表彰奖励。
三、工作重点
要始终突出“五个重点”坚持“五个结合”培育“五型农民”整个教育培训中。
突出“五个重点”
一是以农村初高中回乡毕业生为重点。开展农业职业教育培训。依托职业技术学校、农广校。进行系统的农业知识培训,开办“2+13+1培训班。提高初高中回乡毕业生务农基本技能。同时,结合即将启动的省农村实用人才培养“万名中专生计划”对部分农村初高中毕业生实施农业中专学历教育,培养善于创业、热爱农业的农村青年实用人才。
二是以外出务工人员为重点。开展创业技能培训。重点培训其创业意识、创业技能和创业精神。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促进劳动力外出务工由苦力型向技能型转变。由短期型向长期型转变,由无序型向组织型转变,打造劳务品牌,持续增加农民收入。
三是以在家务农人员为重点。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根据我县农业发展现状和不同产业发展主体技术要求。突出旱作农业、保护性耕作、立体种养业、科学施肥、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业节本增效、重大动植物病虫害防治、节水灌溉技术、苹果栽植管理等技术培训。围绕农业结构调整。
四是以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管理人员为重点。使其真正成为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者和领路人。开展市场营销和企业管理知识培训。重点培训市场开拓、品牌培育、效益管理、合作组织运转等方面知识。
五是以村组干部为培训重点。开展现代经营意识和市场经济理念培训。通过重点辅导和实践操作技能培训。提高运用农业科技增收致富的能力和水平,促使其率先转变观念。并通过他示范引领农民致富。
坚持“五个结合”培育“五型农民”
一是结合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深化形势政策教育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分期轮训、巡回宣讲等形式,培育明白型农民。各乡镇要坚持以乡村宣传阵地为载体。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立足农村发展现状看变化、找差距、谋发展,以“学政策、知政策、用政策”为主题,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央、省市关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为重点,深入宣传培训,真正使党的各项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切实把广大群众的思想行动统一到党和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提高群众学习政策、运用政策、加快发展的能力。
二是结合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化公民思想道德教育培训。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培育美德型农民。认真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以艰苦奋斗为核心的老区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实践和文明村组、文明家庭、婚育新风进万家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坚持把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双节”文化活动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坚持用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占领农村活动阵地,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相信科学、反对迷信,移风易俗、革除陋习,深入实施小康文明示范创建工程,改变村容村貌,提升乡村环境文明程度,创建一批省、市、县级文明新村,
三是结合“五五”普法活动。深化民主法制教育培训。深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公路交通、土地承包征用、社会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计划生育、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培育知法型农民。坚持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民主法制意识,学法、守法、懂法,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权益、行使权力、履行义务,解决矛盾纠纷,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风尚。
四是结合现代科学技术。强化发展能力教育培训。以支柱产业开发、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经营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为重点,培育经营型农民。根据全县农业发展现状和不同产业发展主体技能要求。采取举办专题培训班、印发资料、巡回宣讲、现场咨询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强化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突出抓好以设施高效瓜菜生产、优质果品生产、设施规模养殖为主的特色产业开发新技术推广培训,以沼气能源建设、秸秆综合利用为主的发展循环经济技术知识培训,以测土配方施肥、节水灌溉为主的旱作农业技术培训,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无公害生产为主的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以农业品牌培育、合作经济组织运转、农产品销售流通为主的市场营销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群众运用农业科技增收致富的能力和水平。
五是结合农村劳动力输转。深化劳务技能教育培训。对农村劳动力资源状况和就业现状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培育就业型农民。坚持把劳务产业开发作为农民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根据市场用工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既要抓好制造、服务、建筑、餐饮、保安、电子信息等技能性教育培训,又要向农民工传授基本权益保护等外出务工常识,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带资金、带技术返乡创业,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合理有序地向二三产业和城镇转移。
四、保障措施
一要广泛宣传动员。着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把宣传动员摆放在农民教育培训的重要位置。广泛深入地宣传农民教育培训的重大意义和作用,采取召开会议、悬挂横幅、印发宣传材料、制作电视广播专题、组织宣讲队巡回宣传、编排文艺节目等多种切实有效的方式方法。县电视台要跟踪采访,报道宣传在农民教育培训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切实做到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报刊有文字,真正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开展农民教育培训是全面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育新型农民、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村发展的重要途径,大力支持、积极参与,形成良好的教育培训环境。
二要创新工作方式。不断增强教育培训效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项目带动为重点。合理确定培训对象,认真组织实施新型农民培训、测土配方施肥、农业科技入户、科技增粮、农村能源建设、扶贫整村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等项目。突出培训重点;要借鉴农业科技入户经验,选择一批具有一定文化基础、科技水平较高、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经济效益较高、乐于帮助和带动周围的农户作为示范户,由科技特派员负责进行重点培训,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解决农业技术推广“最后一公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道坎”问题。要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建办农民技术咨询服务点,开展技术咨询、图书借阅、科技成果展示、发放技术明白纸、播放光盘等活动,全方位地传播农业科技知识。每乡镇要选择有条件的村社新开办一批“农民科技书屋”制定计划,按期组织农民借阅农业科技图书,观看技术光碟。要组织“农业科技入户直通车”建立农民科技培训流动课堂,现场开展信息传播、技术指导和农业咨询服务,提高政策、技术信息到户的直接性和到位率。
三要通力协作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把农民教育培训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精诚团结、形成合力。乡镇在抓好畜禽养殖及优质苹果栽培管理、加工贮运等培训的基础上,发挥职能、分工负责。要突出抓好农村能源综合利用技术培训;其他各乡镇在抓好优质苹果栽培管理、测土配方施肥、畜禽养殖等技术培训的同时,要突出抓好高效设施瓜菜栽培和烤烟生产管理技术培训;县农牧局要牵头抓总,全面做好农民教育培训人员调配、检查指导、综合协调等工作;县农广校、农技中心、能源办要发挥主阵地作用,认真抓好沼气能源综合利用、测土配方施肥、设施瓜菜生产等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培训;县发改局要加大力度,积极论证争取一批农民培训项目,县财政局要千方百计筹措落实农民教育培训资金,县人事劳动保障局要抓好农村劳动力劳务技能培训和农民工输转就业,县文化教育体育局要抓好农村初高中回乡毕业生职业教育培训,县扶贫办要抓好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县林业局要抓好果树栽植管理培训,县畜牧中心要抓好科技养殖培训,县水务局要抓好节水灌溉、水产养殖培训,县烟管局要抓好烟草生产管理技术培训,县科技局要抓好实用技术普及推广培训,县司法局要抓好“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其他各成员单位都要根据各自业务特点,培育师资力量,承担一定的培训任务,确保全县农民教育培训顺利进行。
2003年,为了服务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需要,学校开办了全日制职业中专班。由于初涉全日制,农村青年对学校不甚了解,缺乏认同感,生源组织成为一大难题。对此,李佰森主动请缨,勇敢担当,承担起生源组织任务。他背起行囊,乘坐大班车,奔走在承德坝上坝下,基层农村、学校,走村串户,深入田间地头,向每一名农村初高中毕业生和家长苦口婆心,谈形势,讲前景,讲解党和国家各项惠教惠农政策,宣传学校办学宗旨、开设专业就业安置渠道和学生发展前景。让学生及家长破除辍学打工、只图眼前利益,不顾青年潜在劳动力成长发展的守旧思想,千方百计动员农村青年主动参加系统性职业教育,掌握转移就业创业技能本领。
丰宁县黄旗镇大院村的初中毕业生王鹏,父母年迈多病,为了缓解家庭困难,他初中毕业后打算外出打工。李佰森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多次登门,耐心细致地讲解党和国家各项对农业职业教育优惠政策和农广校为就读学员争取得到的各类助学补贴待遇,经过反复疏导,王鹏同学进入学校机电专业学习,经过两年的专业技能学习,现就职于北京一家显示技术公司,月薪4000元多元。
方静是丰宁县坝上大滩镇的一名女孩,父母离异,母亲重新组合家庭,父母无任何劳动技能,靠原始种地谋生,家庭陷入困境,辍学在家务农。李佰森五次入户做学生及学生家长思想工作,家长最终同意孩子来校进入电子商务专业学习,在校两年经过了系统的专业技能教育培训,现就职于北京一家科技公司,月收入3800多元。
为了完成好生源组织工作,李佰森背着一个书包,带着一套泡面碗常年奔波在基层农村农户。没公车就坐班车;不通车就靠徒步;没旅店就住农家;没饭店就吃泡面。不知道多少次他在农民炕头上过的正月十五、端午节、中秋节;孩子高考、妻子生病他顾不上照顾;晴天一身汗,雨天一身泥,深入农村一去就是几个月。十年来,他的足迹遍布全市110多个乡镇、3000多个自然村、20000多个农户。
十年来,经李佰森宣传发动来校就读职业教育的农村初高中毕业生达到3000多名,占学校全日制职业中专和技工班招生总数的40%。其中,一大批学员在北京、天津、青岛等地知名企业成为技术骨干或基层班组长,部分学员已经实现自主创业。为学校趟出了一条培养一人,致富一家,带动一片的农村人才培养之路,赢得了农民及学员的信任和赞誉,成为广大农民和学员心目中的贴心人,也为学校全日制职业教育作出了重要贡献。李佰森同志8次被市政府记二等功;先后被评为河北省技工院校优秀教师、河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教学管理先进个人、承德市农业广播电视教育培训先进工作者。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坚持以统筹城乡就业创业为指导,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主导产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对劳动者的需求出发,从2011年开始,利用3—5年时间,大力开展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让有培训需求的劳动者都得到一次以上培训、掌握一门以上技术,让有技术基础劳动者的技能得到提升,让有创业愿望的人才激发创业潜能和提升创业能力,全面提高城乡劳动者的就业竞争能力、职业转换能力和创业带动能力,逐步缓解我县劳动力就业与企业用工需求的矛盾,使广大劳动者真正成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培训对象和范围
全县城乡劳动力包括下岗失业人员、企业职工和老板、返乡创业农民工、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人才、事业单位业务人员及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等。
三、培训资金来源、使用和监管
1、资金来源:上级财政下拨到县劳动就业、县农业、县农业开发办、县老建办、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残联等部门的培训专项资金,上级财政下拨给县职业中学的学生补贴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和事业单位人员培训经费。
2、资金使用:所有培训资金实行捆绑使用,由县职业教育培训办公室(以下简称县职教办公室)统一调配,资金重点用于我县产业工人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
3、资金监管:资金使用由县财政局全程监管。
四、组织实施
1、制定培训规划。根据职责分工,县人事劳动部门负责工业园区企业定向培训(金蓝领工程)、创业培训、服务行业培训和事业单位专业培训,县农业、农业开发办、老建办等部门负责农村实用技术、良种良法、农业开发等人才培训,县残联负责开展残疾人培训。各项目实施部门根据上级分配的任务数和全县劳动力培训需求制定本部门的培训年度计划,报县职教办公室审核,并经县职业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县职教办公室统一协调和安排实施。县职教办公室要及时制定我县五年培训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报县政府审批。
2、确定培训机构。由县劳动就业局职业技术培训中心、赣中农村人才市场培训机构、县农业局阳光工程培训机构,县职业中学、县创业学校和经批准的其它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县职教办公室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培训机构,培训机构也要向社会培训专业、培训计划、培训内容、教学师资、实训设备等信息,为劳动者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参训提供便利。
3、组织培训生源。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大培训生源组织力度,利用农闲时期,根据劳动力培训愿望,及时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技能培训;利用企业职工休假时间,组织员工技能提升培训;利用初高中毕业等待升学或就业时期,组织学生参加县职业中学组织的学历教育或短期培训;结合我县六大产业用工需求,培养技能型产业工人;对有创业需求的人员,及时组织参加SYB和SIYB创业培训;对需要提升素质的企业老板,组织参加能力提升培训。除事业单位人员专业培训要交纳费用外,其他人员一律免费培训,并发放一定的误工补贴。
4、选聘培训教师。根据培训专业不同,分别从县职业中学、企业和有关职能部门、上级有关培训机构以及各层面领导中选聘教师从事理论和实践教学。
5、实施分类培训。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短期培训与长期培训相结合、学历教育与短期培训相结合、培训时间、地点固定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探索实施订单培训、校企联合、企业实训、定向式培训或储备式培训,使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主要包括就业技能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岗前培训、创业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包括良种良法培训、农业人才开发)培训。就业技能培训主要对准备转移到非农产业务工、经商劳动者开展专项技能或初级技能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主要对与企业签订一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岗职工进行提高技能水平的培训;岗前培训主要是结合我县六大产业用工需求,对即将在县内企业上岗的人员进行技能培训或培训储备一批产业工人,为我县主导产业发展提供技能型人才保障。创业培训主要是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人员开展的提升创业技能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主要是依托我县职业中学,对未能继续升学并准备进入非农产业就业或进城务工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籍退役士兵开展6至12个月的储备性专业技能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主要是面向农村劳动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农业产业、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社会事业管理、农产品加工以及农村妇女能手等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有关法律法规、企业道德和文化、县情(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安全生产知识、务工常识、社交礼仪、专业理论知识和产业实践操作技能等。县职教办公室要组织人员结合政策法规、县情及人力资源培训要求编写培训教案讲义和教材。
五、监督管理
1、培训申请。培训机构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和企业用工需求,提出开班申请,开班申请包括培训对象、培训人数、培训目标、培训工种、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课程安排、授课教师、使用教材等内容,并报县职教办公室审批后方可开班培训。
2、监督检查。县职教办公室收到开班申请后,严格按有关要求审核,符合培训要求的下达培训开班通知书,造册登记培训名单。县职教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培训监督检查职责,做到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培训机构培训情况,全程监督其办班的真实性、效用性,并形成培训检查报告。
3、考核验收。培训结束后,县职教办公室根据培训机构办班情况、参训合格人员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情况、就业单位按月发放的工资表等认定办班培训效果,并出具培训验收报告。同时,对培训学员颁发岗位技能证书。
4、资金拨付。经考核验收合格后,培训机构及时向县职教办公室提出培训资金拨付申请(一并提交培训项目实施部门所要求上报的各种材料),并经县职教办公室审核、县财政局复核后,拨付培训补贴资金。经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培训,对相关培训机构不予拨付培训补贴资金。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县就业创业能力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财政、人事劳动和教育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人劳社保局、县农业局、县农业开发办、县老建办、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经贸委、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残联、县职业中学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职业教育培训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县职业教育培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职业中学。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分管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县劳动就业局局长和县职业中学校长担任,办公室主要负责就业创业能力培训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考核验收等工作。
2、加强协调配合。各相关单位和培训机构要在县职教办公室统一安排下做好就业创业培训工作,要加强沟通联系,互通培训信息,实现资源共享。县职教办公室要经常调度就业创业培训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和用工需求,积极改进和探索行之有效的培训方式;建立健全就业创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涉及就业创业重大事项由部门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县职教办公室具体实施。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创业就业、服务经济发展为目标,按照城乡统筹、就业导向、技能为本、终身培训的原则,完善培训机制,创新培训模式,扩大培训规模,增强培训实效,全面提高劳动者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二)目标任务。大力开展各类职业培训,使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劳动者都有机会接受相应的职业培训,企业职工都得到一次技能提升培训,每个有培训愿望的创业者都参加一次创业培训,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就业一人培训一人”和“创业一人带动一批”的目标。“十二五”期间,全市每年开展就业技能培训3.5万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10万人,创业培训4000人,培养高技能人才1万名,到“十二五”期末,全市技能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初、中、高之比为25:45:30,基本满足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企业发展需求。
二、大力开展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
(三)健全职业培训制度。适应城乡劳动者创业就业需要,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加快实现培训对象的全覆盖。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重点开展初级技能培训;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重点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对职业院校学生,重点开展“学历+技能”、“外语+技能”培训。发挥企业在职业培训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对在岗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对企业新录用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对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以及处于创业初期的创业者,重点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和企业经营管理培训。建立职业培训结业与技能鉴定同步实施制度,凡享受政府职业培训补贴并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在培训结业时均应参加技能鉴定,并取得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四)创新职业培训模式。根据劳动者就业需求,建立健全理论教学与技能训练融通合一、能力培养与工作岗位对接合一、实习实训与顶岗工作学做合一的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灵活采取学分制和弹性学制,方便劳动者参加培训,提高劳动者培训积极性。根据市场需求,全面推行校企合作、产学结合的模式,积极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委托培养,鼓励支持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共建实训基地或实训中心,鼓励职业院校积极参与企业产品研发、技术攻关、工艺改进、咨询服务等,提高技能培训的实效性。根据创业者特点和创业不同阶段的需求,着力完善创业培训与创业实训、创业见习相结合,与创业扶持政策、创业服务相衔接的培训模式,提高创业成功率。
(五)整合职业培训资源。进一步打破地区、部门、行业界限和学校类别界限,组建多形式的职业教育集团,重点培育一批专业有特色、办学有规模、就业有市场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打响“职教”品牌。加强各类职业培训基地建设,依托省技师学院及其它重点职业院校建立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和世界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依托各类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和企业,建设1个国家级、2个省级和20个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5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改革示范校,5个省级、20个市级和20个县级创业培训基地,10个县级公共实训基地,认定和建设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就业实习(见习)基地和定点培训机构。
(六)提升职业培训能力。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师德教育和业务培训,积极组织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选派骨干教师赴国外研修,建设2-3个市级职业培训师资培训基地。“十二五”期间,培养20名省级教学名师、100名专业带头人、1000名“一体化”教师,职业培训专业课教师“一体化”比例达70%以上。深化职业培训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培训课程体系改革,加强示范专业和精品课程建设,加快开发培训计划大纲和培训教材。推进职业培训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建立职业培训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公布承担政府补贴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并进行动态管理,对参训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确保培训质量。
三、着力构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机制
(七)健全高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加快建立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内技能评价和院校职业资格认证相结合的多元化技能人才评价服务体系。大力开展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社会化考评工作,贯通劳动者技能晋升通道。探索建立企业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办法,坚持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注重从生产服务一线发现拔尖技能人才。加强职业院校学生的职业资格认证工作,积极推行职业院校毕业生“双证书”制度。
(八)健全高技能人才选拔机制。充分发挥技能竞赛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鼓励各地区、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广泛开展技能竞赛、技术比武、岗位练兵等活动,丰富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内容,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加快推进职业技能竞赛规范化和制度化,每两年开展一次市级职业技能大赛,每年举办一次职业院校师生技能大赛,积极推荐优秀高技能人才参加省、国家及世界职业技能大赛。全国一类技能竞赛前三名、省级一类技能竞赛第一名获得者以及参加世界技能竞赛的选手,在市内职业院校任教的,可按规定程序优先招录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九)健全高技能人才使用机制。鼓励支持行业、企业充分发挥生产、服务一线优秀高技能人才的重要作用,为他们开展相关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活动创造条件。推行首席技师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制度,采用企业建设为主、政府适当补贴的方式,在企业班组、工段、实训(研发)中心等关键岗位设立首席技师,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组织开展技术攻关、技能创新、技术开发等活动,发挥技能大师“传、帮、带”作用,带动企业技能人才水平整体提升。
(十)健全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建立政府奖励为导向、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高技能人才奖励制度,对在职业培训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引导企业建立并完善职工凭职业技能资格等级、业绩贡献大小确定收入分配的激励制度。用人单位在聘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与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工资福利待遇。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院校毕业生,在就业创业等方面享有与高等院校毕业生相同的政策。技工院校高级班毕业生到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试用期、见习期工资待遇及定级工资均参照高等教育大专学历毕业生待遇执行;技师班毕业生各项待遇按照本企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有关待遇执行,经用人单位聘为技师、高级技师的,其待遇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切实加大职业培训资金的保障力度
(十一)增加职业培训资金投入。各级政府对用于职业培训的各项资金要积极整合、统筹使用、提高效益。确保各项政策性资金安排到位。统筹安排省财政补助经费和市、县财政应承担的经费,全面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完善中等职业教育财政经费投入机制,建立按生均安排公办中等职业学校财政经费制度。加大财政资金投入。调整市、县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构,逐步提高职业培训支出比重,在按规定给予各项职业培训补贴的基础上,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就业专项资金用于公共实训基地、创业培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和就业实习(见习)基地建设。用于职业教育的城市教育费附加应不少于20%用于高技能人才的教育培训。规范提取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企业要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5%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市、县政府可统筹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0.5%,用于本地区职业教育培训,并划出一定比例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对自身没有能力开展职工培训以及未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的企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依法对其职工教育经费实行统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培训服务。鼓励社会各界捐资助教。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对职业培训提供资助和捐赠,企业、个人通过国内公益性社会团体、国家机关资助和捐赠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准予在企业和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一)职教体系之外的优势与基础
教育学校相比,高职院校在传授职业技能,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层面不可替代。基础教育对于提高农民基本素质与文化水平方面扮演着重要且独一无二的角色,但是基础教育并不能使农民职业技术技能得到根本性的提高,不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农民的创业与再就业。每年不断增加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中有不少人都是仅仅接受了初高中教育后便直接走向劳动岗位,生产技能的缺乏导致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发生阻碍,因此接受进一步的职业教育能够有效扭转这部分劳动力所面临的窘境。与成人教育学校相比,高职院校对于市场的需求具有较强的适应性。成人教育学校与高职院校一样是农村教育的主体,但成教学校往往受限于自身规模与资源,或是师资力量,或是资源制约,有时还存在政策局限,这些层面导致成教学校在为农民提供教育培训时效果并不明显。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在培训目的与出发点上都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差异,成人教育偏向于学历教育,而高职教育在提供学历教育的同时更侧重于职业技能的培养,根据市场对于技术人才的需要,有针对性地设置专业课程,对农民开展职业教育培训,促进农民就业与再就业,加速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同时,国家与地方政策的扶持,也使得高职院校在开发进行农村职业教育培训的过程中相比成人教育院校更具优势。与普通高等学校相比,高职院校对于职业教育的针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广,更具专业性。普通高等教育院校在一定层面也可以并且能够提供职业教育培训服务,例如当前国内各本科院校里面具有成人与职业教育性质的二级学院,还有学校名头上带有农业二字的本科院校等。这类学校在农村职业教育培训及新农村建设中同样起到了较为重要作用。虽然如此,相对于高职院校,其局限性也较为明显。首先,本科院校毕竟侧重于学历教育,即使对于专科层面的教学,在专业课程设置、教育目标方面都与高职院校的职业教育具有较大不同。其次,本科院校对于农村职业技术人才输出有限。一方面,由于当前国内的“现实”情况,导致本科院校的毕业生绝大多数都不愿意到农村去发展或是创业,而职业技能的缺乏也是主因之一;另一方面,大多数本科院校都集中在大中城市,或是中心城区,就其所处地理位置来说,很难覆盖到广大的农村地区,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本科院校开展农村职业教育培训。而高职院校覆盖面较广,以黑龙江省为例,目前省内共有各类正规高职院校近50所,各地级市都有覆盖,甚至有的院校本身就处在农村乡镇,这对于高职院校开展农村职业教育提供了较大的优势。
(二)职教体系之内的优势
在职业教育体系内部,相比职高与中职,高职院校竞争力更为明显。一方面,生源的逐年减少,加上高职、三本院校的竞争,导致中职学校的招生恶化,不少中职院校都努力升格或者合并为高职学校,而留下来的中职学校规模越来越小,办学质量大不如前。职高院校面临的处境与中职院校如出一辙,形势也不乐观。另一方面,高职院校的“主业”虽然是职业教育,但其同时也属于高等教育序列,在师资力量、办学规模、教学资源方面与中职学校相比有很大的提升,这对于那些既想要学历,又想要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民来说,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因此说,高职院校参与开发农村人力资源,必然能够提升农民朋友接受培训的积极性。
二、高职院校参与开发农村人力资源的对策
(一)以开发农村人力资源为契机,转变高职办学理念
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是高职教育所承担的两个性质不同却又联系紧密的教育层次,在当前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开发农村人力资源的形势下,理顺这两者的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高等职业教育所面向的群体是特定的职业或职业群,相比于普通高等教育,高职教育更加倾向于对特定群体的职业技能的培养,其重心仍然是职业教育。高职学院要想在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中发挥重要作用,面临着如何办好农村职业教育,如何发挥其在农村职业教育中的引领作用,如何能够有效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等诸多问题,这些都是需要迫切解决的现实问题。高职院校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培训,其职教的专业性就是优势所在,而不少高职院校在办学中一味求大求全,在专业设置、课程建设等方面都向普通高等院校看齐,这其实是本末倒置,等于拿自己的劣势去碰撞对方的优势,势必会影响高职教育目标的实现。因此,高职院校开展农业职业教育应转变原有的办学思路,坚持立足学院所处地区,依托行业,以服务区域内农村经济发展为己任,并根据市场需要,灵活设置培训项目,在提供农业技能培训服务的同时做好其他社会急需的技能人才的培养,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二)健全高职院校开发农村人力资源机制,使其参与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普遍化、常态化
我国目前高职学校虽然数量众多,且分布均匀,但真正参与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大部分是农业类高职学院或者是各高职学院的涉农专业,非农高职学院及相关非农专业的参与程度较低。以黑龙江省牡丹江地区为例,牡丹江地区共有高职院校5所,农业高职学院仅有笔者所在学院一所,即使就黑龙江省40多所高职学院来说,其中也只有5所农业高职学院而已。这几所农业高职学院承担了省内绝大部分的农村职业教育培训项目,其他非农类高职学院虽然也有涉及,但所占比例较小。这里面既有学院自身的原因,同时也受政府、教育、农业主管部门政策制定的影响。农业类高职学院的主管部门大部分都是省农委、省农垦总局等农业主管部门,这些农口高职学院在农村职业教育培训与人力资源开发方面占有得天独厚的优势。非农类高职学院即使有心参与,但在农业职业教育师资力量、政策制度等层面存在着较大的进入壁垒,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非农类高职学院参与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因此,各级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有必要健全现有的高职学院开发农村人力资源的机制,放宽非农类高职学院参与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限制,实现非农类高职学院与农业类高职学院优势互补,在优势专业、优秀师资等方面有机整合,同步推进农业类职业教育与其它深受市场欢迎的非农职业技能培训,以此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三)整合农村职业教育资源,构建新型农村职业教育体系
当前农村有限的教育资源都主要集中在基础教育层面,职业教育资源相对稀缺、分散,未能形成合力,且随着农业职业技术人才匮乏以及农业类专业生源不足的情况逐渐加剧,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应整合现有的农村职业教育资源,提高农村人力资源的职业技术水平,提高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效率,从而促进农村人力资源的有效转移。一方面,在坚持农村基础教育的基础上,构建中职、成教、高职的三教统筹的教育体系,这里的“三教统筹”应有别于传统的普、职、成三教体系,要打破以往体系中过分强调政府行为,行政化教育色彩浓厚,忽略了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教育因素的个性发展的弊端,要从市场、个人需求出发,做好中职、高职、成人教育的有效衔接。另一方面要在院校与院校之间开展合作,构建院校间教师交流学习平台,同时也鼓励院校间联合开展农村职业教育培训,最大限度发挥1+1大于2的效应。[1]三是要规划好各层次职业教育,将职业高中、技师学院、民办职校、劳动就业培训中心等各类职业教育资源进行整合,实现优势互补。[2]细分到每个区县,都应建立起综合性的职业教育中心,以起到示范作用。同时要合理规划高职教育布局,目前多数地区高职院校分布较为均匀,但是由于政策等原因致使不少高职院校的辐射面较小,降低了职业教育培训的效果。而对于一些地区高职教育相对比较落后,高层次职业技术人才培养不足的现状,应在各地级市优先发展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并整合各地市原有的电大、成教、高等教育助考机构,这不仅对提升劳动者素质有重要意义,而且有利于强化高职院校对于所处地区的辐射力度。
(四)以农村市场需求为导向,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高职院校在转变办学理念的同时应适时向农村倾斜,转变目前“城市职教”的单一局面,把握好建设新农村的大好机遇。同时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宣传,引导社会和私人资本投入,充实农村办学经费,降低农民职业教育的培训费用。面对农业技术人才匮乏的现状,高职院校还应从农村社会经济的实际出发创新人才培养模式。[3]一方面,要降低农民入学门槛,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改革以往统考的考试制度,采取更为灵活的考录方式,如最近几年开始实行的高职单招考录模式,这种招考模式摒弃了以往必须要通过高考后才有机会接受高职教育的机会,只要考生通过单独招生考试被高职院校录取后就不用再参加高考,而单独招生考试的难度要明显低于高考,这就为一些由于自身原因不想参加高考但有志于学一门农业技能后回农村创业的考生提供了机会。另一方面,应对农民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意愿给以积极回应,要针对农村社会经济的实际情况,从开发农村人力资源的实际出发,改革原有的专业与课程设置,使之更贴近农民的需要。
三、总结
──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满足人民群众终身学习需要,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自主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继续完善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学格局,进一步健全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教育管理体制。
──扩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期间继续保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相应比例。重点骨干学校在校生规模达到5000人左右,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达8000人左右。**期间为江阴经济社会输送3.8万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和1.5万高等职业教育毕业生。
──大力开展职业培训。**期间实施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培养1万名生产服务一线特别是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急需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使我市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30%,其中技师、高级技师的比例不低于5%。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每年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万人。实施现代农民教育工程,每年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2万人、创业培训5000人。实施新市民教育和创业教育行动工程,对进城务工人员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文明教育,提高创业能力。实施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依托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形成覆盖全社会的职业培训网络,建成工学结合的企业职工教育培训体系,对初高中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等普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发展社区教育、远程教育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学习需求。
二、不断提高职业教育的办学水平
(一)提高职业院校建设水平。在合理规划布局、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实施高水平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重点扶持建设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和省级以上中等职业学校。**期间建成两所国家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力争年内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水平评估”。近两年内把江阴市高级技工学校创建成江阴技师学院。
(二)加强职教中心建设。**期间重点办好一所起骨干示范作用的职教中心,以其为龙头构建农村职业教育网络,使之成为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术培训与推广的重要基地。把职教中心建设与普通高中建设摆在同等位置,进一步加大投入,切实改善办学条件。
(三)建好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按照“市场导向、合理定位、功能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依托现有骨干主体学校、现有设备设施改建扩建,实行资源整合,专业定点,各有侧重,分期建设功能齐全、技术先进的面向全社会开放的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鼓励企业、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与我市产业发展相贴近的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对全市职业院校及企业开放,实行公用、共享。
(四)建立健全社区教育网络。完善由市、镇、社区三级社区教育网络,覆盖全市各类各层次培训,基本满足社区成员学习要求。切实有效地开展职业技术培训、成人继续教育、老年教育等各类教育,提高终身教育普及率,老年教育普及达13%,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率达60%,农民教育普及率达60%。大力开展学习型城市、学习型社区、学习型企业创建活动,努力建设学习型社会。
(五)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大力开展以骨干教师为重点的全员培训,全面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准、实践能力、教学水平和相关学历层次。建立职业教育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专业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加快“双师型”教师培养。制定有关政策,引进国内外名、特、优职教人才,支持职业院校面向社会聘用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
三、加快建立充满活力的职业教育办学体制
(一)推进职业教育集约化办学。强化政府统筹职能,打破部门、行业和所有制界限,推进区域内整合、总体优化,努力扩大优质职业教育资源。职业院校要实行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学分互认、教师互聘、共同培养;鼓励创建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办学联合体,以示范性职业院校为龙头、重点职业院校为骨干、行业企业为依托,组建以专业为纽带的区域性职业教育集团,走规模化、集团化、集约化办学的路子。
引言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铁路企业快速发展,铁路的大提速、重载货物运输以及客运专线的不断开通都需要大量先进技术性人才。目前,我国铁路职工培训依然沿袭陈旧的知识系统,课程内容缺乏新意,使用陈旧的教学软件设施,已经远远满足不了现代铁路企业的发展需求。人本管理理论是建立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上改革与创新铁路职工培训教育,切合铁路企业发展的现代实际需求,解决铁路职工培训教育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是现代铁路企业发展必然选择。
人本管理的内涵
我国管理理论界借鉴西方以泰罗为代表的“科学管理论”和美国行为科学家弗雷里克·赫茨伯格的“双因素理论”以及美国行为科学家麦格雷戈的“人的本性理论”等提出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1]。其深刻内涵包括四种涵义,即尊重人、依靠人以及为了人。尊重人是指每个职工都具有做人的尊严和享有的权利,职工应享有最大的尊严以及应有的权利,不准侮辱、伤害职工的人格和人权;依靠人是指任何企业的发展都离不开职工的共同努力,职工是企业经济活动的主体,是企业发展的重要资源。企业若只为谋求自身的产值和利益,而忽视员工的发展和利益,企业终将失去活力与市场竞争力;发展人是指挖掘职工的潜能,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职工的潜能,以极大的热情和创造力为企业发展作出贡献;为了人是指企业的发展和利益要与员工的发展和利益相结合,保持企业的发展利益与职工的发展利益相一致,使企业的成果让职工分享,而职工的发展利益带动企业的发展利益[2]。//html/zongjie/
铁路职工培训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2.1教职工缺乏铁路职工教育培训改革创新的认识
教职工缺乏对铁路职工培训教育改革和创新的认识,培训教育失去积极性。铁路新职工大多数是复退人员,绝大多数是初高中毕业生,文化基础水平低,业务技能操作能力低下。各站段培训教育时间短,培训教育停留于形式。教师讲解知识笼统,未细致分解成系统知识体系,导致职工文化水平以及技能操作未能提高,人本管理理论在铁路职工培训教育的改革与创新中未得实效性实施。
2.2教材知识陈旧,缺乏培训知识的针对性
在铁路职工培训教育中,大部分本文由收集整理的教师都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中大专毕业生,教学知识内容比较陈旧,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铁路中各项技能知识都已经全面提升,陈旧的教学知识已经不再适应现代现场教学需求,而铁路教师也未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新技术,依然停留在陈旧的知识中闭门造车,未进行知识系统的全面升级,影响培训教育效果。/
2.4培训教育的手段单一
我国铁路企业的快速发展,使得铁路大提速、重载货物运输以及客运专线的开通,大量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以及先进操作方式已经使传统的教学模式和管理职工的方法不能满足职工学习需求,而教师又未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实际情况,也未学习先进的教学方法和管理手段,更未花精力和时间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
3.1转变传统教育理念,重整铁路职工培训教育的认识
在铁路职工教育培训中,加强人本管理理论的宣传力度,正确定位职工教育的重要性,重整职工对铁路职工培训教育的认识,使铁路职工自觉参与铁路职工培训教育活动。建立完善的铁路职工培训教育制度,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制度”、“持证上岗制度”等,并实施考核制度,最大限度的提高职工素质修养,激发职工积极参与教育培训,转变职工对传统培训教育的认识[3]。
3.2构建完善的铁路职工培训教育体系
铁路职工培训教育在铁路企业发展中已经显得越来越加重要,而铁路相关部门也逐渐意识到铁路职工培训教育的重要性。针对传统的铁路职工教育中针对性差以及资源利用不规范以及不合理的情况,要构建科学合理的培训教育体系。完善的铁路职工培训教育有利于有关部门根据职工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并有效的实施培训教育,同时也能提高各种资源的利用,实现最大化的培训教育的效益。/
3.3优化配置各种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模式
3.3.1开展模块化培训教育
根据职工实际需求动态完善教学教材,提高培训教育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并开展模块化教学。模块化教学是根据不同工种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要求将教学成若干模块,每个模块对应将每个知识学分,职工通过模块内容学习累积知识学分,而累积学分越多,评定的等级就越高;同时建立职工考核档案,将职工模块学习考核结果与职工岗位等级和职工收入挂钩,通过机制控制,实现职工自觉参加模块化学习。
3.3.2开展现场培训教育
采用现场培训教育以提高教学效率。培训教育以班组为单位展开,根据培训的不同职工选择不同的现场教学场地,并适当在培训中提出针对性问题,使职工相互探讨和交流,同时教师在培训过程中提醒职工实践教训,积累实践经验,通过针对性的问题以及探讨交流,职工深刻掌握知识,使培训具有实效性。
3.3.3增加多媒体教学的应用
现代化多媒体教学是培训教育的重要手段,根据多媒体图、文、声并茂的特点,将模块化知识内容结合实际生产作业现场拍摄的实践操作照片和相关资料,制定成多媒体教学课件,进而生动形象的讲解培训知识,激发职工培训兴趣。培训教育还可以充分利用局域网实现网上教学与考试一体化以及铁路各站段的资源共享,充分提高资源的利用率。//sixianghuibao/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提高农民就业创业能力、培养更多的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和现代产业技术工人为目标,全面实施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创新培训方式,提升工作水平,突出抓好农业专业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技能培训两大重点,引导更多的农民转变就业观念,提高就地就近就业能力、创业能力、辐射带动能力和新农村建设能力。
二、目标任务
全年培训任务为2800人(详见附表),各类培训的组织实施分工如下:
(一)农业技能培训。由县农业局牵头负责,主要针对粮食生产、蔬菜种植、食用菌、中药材生产等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应用开展培训。
(二)农村"两创"实用人才培训
1.实用人才培训。由县农业局、人劳局牵头负责。主要分为二大类:(1)物业化管理人才培训,包括农村污水处理及沼气设施维护、农村绿化养护、农村水电人员的培训。(2)科技、社会服务等其它人才包括农村财会、能工巧匠、文化产业、农机具修理培训。
2.创业人才以及异地培训。由县农办、人劳局牵头负责。创业人才培训,主要指农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龙头企业的领办者、行业协会带头人、家庭工业创办人、小企业经营者、农家乐经营业主、网上创业、农村经纪人、村组干部、外出打工返乡人员和有志于农村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等各类农村经营能人的培训。着重以农民自主创业和创办实体、创办农家乐或农家乐餐饮、客房服务和网上创业的技能培训为主;异地培训主要是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库的各类实用人才以及农民急需而我县无师资力量的培训。
(三)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由县人劳局、教育局牵头负责。一是以不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为主体,开展预备劳动力培训;二是开展双证制教育培训,对已经获得初高中文凭的农村劳动力再向上提升一级学历文凭,同时获得一项职业资格证书;三是以被征地农民、下山移民、下岗、转岗的返乡农民工和农村预备劳动力为主体,开展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包括电车工培训、中高级电工、护理工以及"双证制"的相关工种培训。要切实抓好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的后续服务工作,着重抓好已经培训月嫂推介工作和后续服务管理工作。
(四)务工农民岗位技能培训。由县经贸局牵头负责,培训的主要对象为:县、乡镇规模以上企业的职工。
三、资金补助标准
县财政安排培训经费不少于180万元。各类培训具体补助标准为:
1.农业技能培训。实际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给予每人100元的补助。
2.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实际培训时间在20天以上,给予每人450-900元的补助。
3.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及农村创业人才培训补助标准。实际培训时间不少于15日,视培训成本、培训时间、质量以及项目性质给予每人600-800元的补助。
4.特殊工种及异地培训。对培训成本大,培训时间长,需要外请专家教授或灭绝性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等培训工种,比较同类培训类型,报经县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但最高不超过2000元/人。
5.务工农民岗位技能培训。实际培训时间不少于3日,并有《培训课程表》、《学员签到单》、《培训学员名册》的给予每人200元的补助。
6.双证制及预备劳动力培训。根据初中升高中,高中升大专的两种不同文凭和学制长短,经承办单位提出申报经县领导批准给予补助。预备劳动力仍按原补助标准每人40元执行。
7.零星培训。是指对个别参加市省级中高级资格证书的补助:中级资格证书每人补助2000元,高级资格证书每人补助4000元。培训对象在未参加培训之前必须填报《县中高级资格证书培训审批表》,经申报审批同意以后参加培训,并获得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凭《县中高级资格证书培训审批表》和资格证书复印件到县农办申报相应的补助经费。
四、工作要求
(一)社会教育培训需求相当旺盛社会教育培训面向各年龄段群体,尤以青少年需求最为旺盛。调查显示,福建省在校中小学生参加社会教育培训情况具有以下特点:一是越是经济发达的城市,中小学生参加社会教育培训的热度越高;越是教育教学质量高的优质学校,学生对社会教育培训的需求越强烈。二是在校学生参加社会教育培训时间段主要是周末或者寒暑假,也有相当部分学生利用晚上参加学科晚自习辅导。三是在校生参加社会教育培训的年龄段,小学人数最多,初中次之。
(二)社会教育培训市场呈多元化发展态势从培训类型上看,福建省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培训课程设置多层次、多门类,主要有语言类、文体类、文化补习类、兴趣特长类、考证过级类等,满足不同学生的个性化需求。从审批情况来看,福建省社会教育培训机构主要由教育部门审批,教育咨询类公司主要在工商部门审批,还有一部分技能类的培训在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从实力上看,福建省教育培训市场目前进入了品牌竞争的时代,形成了国际知名培训品牌、跨省连锁培训品牌、本土培训品牌“三足鼎立”态势。从规模上看,福建省教育培训机构主要分为三大类。一是“正规军”,即由教育部门审批发放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或培训学校;由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教育咨询公司;由劳动保障部门审批的技能培训学校。二是“游击队”,即散见在社区的小机构、“小作坊式”的补课教室,这些小机构满足了部分家长就近补习的需求,但没有在政府相关部门注册登记,很难监管。三是“个体户”,即部分教师在家中自办的补习班,或个体经营的托管机构,更难监管。
(三)多种因素催生社会教育培训市场火爆场景
1.家长对子女殷切期盼,望子成龙,怕孩子输在起跑线上;
2.高考、中考的指挥棒没变,“一考定终身”的评价体系没变,导致众多学生投入社会教育培训中;
3.教育资源不均衡与人们对优质教育资源需求之间的矛盾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成为优质教育资源的补充;
4.禁止学校集体补课为社会教育培训提供了更多的机会;
5.就业竞争逐步前移为学业竞争,社会对课外辅导的需求日益强烈。
(四)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具有“双刃”作用近年来,在社会需求的强力拉动下,福建省社会教育培训机构以学生为服务对象,推出名师一对一、晚自习作业辅导、学科课程辅导、艺术特长培养等培训班,满足了学生多样化、个性化需求,提高了青少年的综合素质。同时,社会教育培训机构高薪引进公立学校在职教师为领衔名师或兼职教师,招聘大学毕业生或公办学校退休教师为专职教师,解决了大批毕业生的就业问题。据业内人士估计,仅福州市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的从业人员就超过5万人。但是,随着社会教育培训行业的迅猛发展,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的负面影响也逐渐凸显。第一,一些社会培训机构举办以提高学习成绩为主要目的的各类培训班,利用学生业余时间开展补课活动,给学生布置课外作业,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第二,一些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开设各类预科班、衔接班、学科辅导班、一对一名师辅导班等,大搞提前授课、超前教育,影响孩子的发展后劲和持续竞争力,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第三,一些社会教育培训机构以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为名,以名师猜题、提高学生成绩、保证考上重点学校等为噱头开展招生宣传,助长了为应试而学习之风。第四,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收费不菲,增加了家长的经济负担。以福州市晚自习辅导为例,一般大班全学科辅导收费每科每小时为50元、小班辅导每科每小时收费70元,一对一辅导每科每小时收费200-500元不等。厦门、泉州等地收费更高。第五,一些社会教育培训机构以名师为噱头进行招生宣传,以虚假广告迷惑学生家长。有的专家名师仅仅被聘为顾问,并不负责直接授课,有的只是举办过几次讲座或公开课而已,真正负责授课的教师往往只是普通的大学毕业生,甚至是一些在校大学生。
(五)政府部门积极加强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监管近年来,福建省各地先后出台了有关民办非学历教育的政策法规,以加强对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如福州市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出台了《福州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对培训机构办学场所、资金要求、教师资质及审批程序等做了统一规定。厦门市湖里区、海沧区、泉州市丰泽区、石狮市以及蕉城区、邵武市等也制订了有关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文件。各地还通过年检、专项检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对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如厦门市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年底组织街道、民政等相关部门进行年检,同时将年检结果通过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布。泉州市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坚持严格审查、依法审批,鲤城区、丰泽区联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安全专项检查和民办学校收费检查。福州市及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每年都组织开展无证办学机构清理整顿工作,不定期公布无证办学培训机构名单,向全市学生及家长发出《抵制“黑培训”,远离教育欺诈———致全市学生及家长的一封公开信》,避免黑机构损害整个培训行业声誉。
二、福建省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政策定位模糊,管理部门职责不明2002年出台的《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教育机构必须经教育行政部门或劳动保障部门审批获得办学许可证,并到民政部门登记为非企业法人单位的民办学校后,才有权依法从事教育培训。《民办教育促进法》还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性的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但国务院至今未就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制定“另行规定”。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积极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但目前国家对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分类管理也还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因此,哪些培训机构应该按照非营利性培训机构由教育或劳动部门审批,哪些培训机构应该按照营利性培训机构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管理部门职责模糊不清。
(二)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管理多头,责权不一致难以监管到位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审批管理涉及教育、工商、民政、劳动保障等多个部门,“多头管理”出现多头都难以监管,导致社会教育培训市场出现乱象。主要有:
(1)无证办学培训机构难以取缔。受利益驱使,各种无证办学机构仍层出不穷。
(2)超范围经营现象比较普遍。大量教育培训机构以教育咨询或教育科技公司为名,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但实际从事的却是课程辅导,超出咨询公司的经营范围。
(3)擅自设立教学点。一些社会培训机构在申请办学许可证后,往往随意开设分支教学点,这些教学点的办学资质没有经过审批,在办学质量、消防安全等方面存在很大隐患。
(4)师资水平不达标。一些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大量聘请大学毕业生或在校生充当“名师”,这些培训教师往往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也没有什么教学经验,培训质量难以保证。
(5)乱收费。目前福建省物价部门对教育培训机构收费管理采取成本核算、物价报备、公示收费的收费制度。但受办学成本影响,一些培训机构随意调高收费标准,也没有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
(6)虚假广告,退费纠纷多。一些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的广告并未经审批,往往打出名师授课、一对一教学等虚假广告,作出“保校、保线、保分,无效全额退款”的承诺,迷惑家长和学生,产生大量退费纠纷。
(7)转让频繁。一些中小型社会教育培训机构频繁转让,不仅转让办学资格、办学场所,还连带转让学生,无形中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三)政府部门工作衔接不够,影响了对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近几年来,福建省教育、工商、民政、消防、税务、公安等部门在规范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办学、清理整顿无证办学上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各部门间配合不够,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媒体刊登教育培训广告把关不严,导致一些无证办学机构的招生广告误导消费者;培训机构教材审查把关不严,没有明确哪个部门负责审查,造成教材的实用性难以保证;对无证办学机构的非法所得查处执行主体不明确,不知道该由哪个部门具体执行没收黑机构的非法所得;对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登记备案管理协调不够,许多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在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并没有按有关规定到同级民政、税务、物价、技术监督等部门办理登记及相关手续,导致监管困难;收费投诉案件处理不尽如人意,工商部门对社会教育培训收费仅仅是登记备案,教育部门虽然负责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审批,但对收费投诉案件无力查处,消费者一般只能通过有关合同提交司法机关审理。
三、对规范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管理的意见与建议
(一)理性看待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的存在与发展近年来,随着人们对优质教育的追求和全球竞争愈演愈烈,校外培训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放眼全球,英国、美国、德国、日本等国纷纷采取政策措施,支持、引导、规范校外教育培训。从国内来看,浙江、安徽、济南、西安、宜昌等省市也在积极探索规范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管理的措施。校外培训是学校主流教育的一面镜子,它的兴起应引起社会各界对学校主流教育的反思。政府不应对社会教育培训机构过于排斥,而应理性细致地思考如何通过改革考试制度,改革单一化评价方式来抑制社会教育培训需求,规范社会教育培训办学行为、充分发挥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的积极作用。我们必须理性看待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既不应把它看作“洪水猛兽”而加以限制,也不应对席卷全球的校外培训风潮漠然视之,而应该采取积极的、理性的态度做好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国家非常重视对民办教育的规范管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指出:“大力支持民办教育。依法管理民办教育。积极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2012年,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清理并纠正对民办学校的各类歧视政策。依法清理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不利于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的规章、政策和做法,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平等的法律地位。”北京市、江苏省、成都市等省市先后出台了一些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福建省各市县也出台了一些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但这些办法从总体上看,尚不够完善,特别是在省级层面,没有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目前,针对福建省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在管理上存在的职责不明、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建议出台各级政府部门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教育、工商、民政、劳动、税务、消防等各部门职责,也可参照北京市、宁波市等地做法,对培训机构的资质由机关业务部门实施前置审批。
(三)加强社会教育培训机构规范化管理由政府牵头,工商、消防、公安、民政、税务、卫生以及教育、劳动、文化、体育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开展全省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综合治理行动。对现存的社会教育培训机构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对无证培训机构,按照条件基本达标与不达标进行梳理,对经过扶持有望达标的机构,应引导其走上正轨办学渠道,对小规模的无证办学点,可采取与正规办学机构联合办学等形式,在引导中促使其规范发展。各前置审批部门每年要对经批准举办的社会教育培训机构进行年检评估和督导,督促其依法办学,不断提高培训水平和培训质量,年检评估结果给予通报或向社会公布。年检不合格的,由前置审批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或由机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对依法办学的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补助。建立教育培训行业协会,加强对行业的指导和帮助,促进行业信息交流、业务协作,引导制定高质量的行业标准,使教育培训行业走向良性有序的发展道路。加强电子信息网络建设,建立教育培训行业从业者、培训机构和培训学生的电子档案系统,建立培训行业综合信息网站,及时公开行业有关政策法规、行业标准、相关动态等,供家长和社会各界了解和监督。
(四)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属地管理机制,由乡镇、社区负责开展本辖区内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办学情况巡查,发现无证办学行为,由乡镇、社区予以取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政府牵头,教育、工商、消防、公安、民政、税务、城管、电业、卫生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定期研究,互通信息,共同推进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的规范化管理。赋予有关部门执法权力,由政府明确交工商、消防、城管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对无证办学、违规办学行为予以取缔,对非法所得明确由工商部门予以没收。严禁举办小升初、初高中衔接培训班,搞超前教育。严禁公办学校教师为社会教育培训机构介绍生源,扰乱公办学校教学秩序。严禁社会教育培训机构虚假广告或夸大宣传,凡在市(县、区)级以上媒体培训机构广告,必须向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严禁超范围经营,教育咨询公司不得从事课程辅导,教育培训学校(中心)不得擅自设立分教学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