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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安徽省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为主线,积极推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目前,全省承担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省级专业应急救援力量主要有8支队伍,其中7家隶属大型企业,1家隶属政府安全监管部门。8支队伍中有4支非煤矿山专业救护队,4支危险化学品专业救护队。
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安徽省安全生产应急保障能力建设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在应急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制约应急救援队伍发展和体系建设。
区域力量薄弱
现有骨干专业救援力量主要是部分大型煤矿和化工企业的救援队伍,其有限的人员、装备难以满足全省各类事故灾难救援的需要,区域性、专业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工作进展缓慢。
经费投入不足
企业和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经费严重不足,难以充分开展应急演练、业务培训、技术交流活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经费没有列为财政专项预算。
法制建设滞后
有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法律层面的规定,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办法、安全生产应急财产征用补偿办法等尚未出台,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缺少具体的法律支撑。
物质储备不足
各地应急物资储备种类、数量偏少,难以满足应对突发事故的需要,需要财政拨付专项区域性储备资金。
对策措施
构建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强化省级专业队伍建设。采取政府与企业共建的方式,加强省级骨干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的财产投入、补偿、激励机制,支持救援队伍改善基础设施,充实技术装备,建设应急通信信息系统,提高保障能力;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装备调度和保障机制,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与骨干专业救援队伍之间的紧密联系。
扶持企业兼职队伍发展。在全省范围内,根据行业划分,依托相关企业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形成应急救援网络化。应急队伍和应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专业队伍为主兼职救援队伍为辅,在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各级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发挥指挥作用。
建立健全应急队伍管理机制。一方面帮助专业救援队伍建立准军事化管理制度,提供军事化管理人员;另一方面对骨干专业救援队伍实行统一挂牌制度,平时依托企业管理,救援时由当地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统一调度;还要建立定期演练和培训交流机制,各企业、部门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各部门、企业结合实际,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演练。此外,还应对应急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向社会公众普及应急知识。
推进应急救援基地建设
在省级骨干专业救援队伍建设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根据全省矿山和危化企业分布情况,做好省级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使之成为所在地区和邻近区域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的主要力量。同时,加强与地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合作,建立以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及专业救援队伍为主,地方和业余救援力量为补充的覆盖全省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明确应急队伍建设的经费来源。一方面从企业安全费用中按一定比例收取,二是按一定标准从签约单位中收取,另外财政还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建立跨区域异地救援经济补偿机制。鉴于目前省级专业队伍参与异地救援,除个别事故少量的奖励外,人员补助、设备维护等发生费用,均由救援队伍或依托企业自身承担。建议尽快协调建立异地救援经济补偿机制,一是实行有偿服务,确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包括救援人员风险费用,实际发生费用等,来源可以考虑两个途径:按救援实际费用从事故单位收取;同时建立应急救援抢险基金,专用于支持应急救援队伍在建设和抢险救援方面的开支。二是建立救援抢险的奖励机制。
加强救援队伍装备建设
强化资源共享,对省、市重点企业现有救援装备设施进行备案登记,统筹管理。针对事故类别,分别建立矿山、危化等专业应急装备数据库,政府牵头,企业管理,统一更新,加快引进先进救援装备,淘汰落后装备,保证救援需要。
健全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和调用制度
一是帮助专业救援队伍建立准军事化管理制度,提供军事化管理人员。二是骨干专业救援队伍实行统一挂牌制度,平时依托企业管理,救援时由当地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统一调度。
给予政策支持
制订应急救援车辆在执行救援任务时,给予绿色通道、免除过路过桥费的特殊政策,以避免救援途中因收费、限速等原因,影响救援效率,致使事故扩大。
高度重视救援人员在应急处置中(特别是跨区域救援),面对高危环境和基层救援队伍经费困难的实际情况,制定并督促落实应急救援人员在社会、医疗、工伤保障和抚恤方面实行专项投保,确保应急救援人员得到生命安全和医疗救治保障和补偿;二对于在抢险救灾中(包括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牺牲的应急救援人员,政府应出台政策,给予抚恤和补偿。
关键词:煤矿;应急;问题;措施
导言
我国既是世界产煤大国,同时也是煤矿事故的多发地。安全问题已然成为政府和煤炭企业的头等大事,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过去,很多煤矿企业只注重产量而不注重安全,使得煤矿事故频繁发生,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其中很重要一个原因就是缺乏统一、高效、及时的应急预案和系统,当事故发生时不能够进行及时、有效的救援,造成事故危害不断扩大,轻则财产损失,重则人员伤亡。这既不利于企业自身发展,同时也造成了对社会稳定发展不利的因素。尽管各级监管监察部门和煤矿企业为了预防事故的发生做了大量预防工作,但各类煤矿事故仍不断发生。如何提升一线作业人员应急避险和逃生能力,也是有效减少矿井灾害事故人员伤亡的重要工作之一。
1、当前煤矿应急管理存在的问题
1.1思想重视程度不够与管理不健全
我国目前所建立的的煤矿事故应急管理规定尚不完善,人们思想认识上高度不够,安全意识薄弱,自救、互救能力差,缺乏安全防范和紧急避险常识。同时,应急管理制度的制定中存在盲目性和随意性。应急救援队伍缺乏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遇到突发事故时不能及时做出应对措施。
1.2应急技术装备设施与系统不完善
有些煤矿企业不愿意在应急救援上投入更多的经费,现有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老旧或严重不足,系统机构建设过于简单。由于应急救援技术装备和系统不完善,井下事故一旦发生,导致井下一线职工不能及时有效地进行互救和自救。例如,当前应急救援管理规定中明确的矿井紧急撤离报警系统,部分矿井安装的仍然不能完全覆盖井下各生产地点以及部分矿井安装利用率低,这些都将给事故发生后扩大受灾人员埋下危险隐患。
1.3应急救援预案编制规定概念模糊
煤矿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工作,经由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通风、生产、地质测量、运输、安监、技术、调度和机电等相关部门的人员进行充分讨论,共同完成。并经当地安全监察、管理等部门共同审核通过,但是多数矿井预案的编制模板统一化,规定释义解读不够准确,导致多数矿井在编制过程中存在敷衍,与本矿实际出入较大。
1.4缺少应急救援演习与知识培训
多数煤矿企业模拟矿井救灾演习流于形式,对矿井应急救援设备和系统没有经过熟练的实践操作,以及对实际产生的问题不能及时发现,不懂得如何去检验应急指挥系统,以及没有及时反馈获取重要信息,所以在发生事故时,不能及时有效做出自救措施。煤矿自救能力薄弱是造成矿井事故重大损失的主要原因。由于忽视救灾避难技能的日常培训,使危害不能得到控制,或是事故初期没有及时开展救灾工作,而且在救援过程中由于缺乏正确的救灾知识和自救互救的高效组织性,使得救援结果事倍功半,不能很好地降低损失,甚至导致灾害范围扩大。
2、完善煤矿应急救援系统的措施
第一、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管理规定法规和条例,明确工作责任和基本要求,加大煤矿灾害事故人员伤亡警示教育学习,从个人思想上提高安全认识,强化煤矿安全生产以及职工自救、互救知识的学习,要对煤矿工人与指挥人员进行系统培训,让煤矿工人熟练掌握矿难发生时应该采取的措施以及紧急避难途径和逃离路线,使的灾难发生时,工人们可以正确的应对,并将伤害减少到最小。
第二,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装备投入,并提高应急救援装备的利用率,对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的管理要使其动起来,不能以全论好,要建立有针对性的,切实符合本矿井安全生产需要的必备物资装备,真正在灾害发生第一时间能够有效使其发挥最大效益,引导救助一线职工安全避险和撤离,减少事故灾害的扩大伤亡。
第三、从思想上高度认识应急救援预案管理的重要性,只有完善的预案体系和管理才能根本保证本矿井在灾害发生第一时间正确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因此必须完善健全本矿应急救援预案内容的编写,要切实结合自身矿井安全生产的主要危险源和实际发展现状,编写符合自身运用的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预案。
第四,由于煤矿事故的发生严重影响着煤矿开采的安全性与综合效益,因此,我们必须建立一个完善的煤矿应急救援系统,这样才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煤矿企业的损失。在平时,就应该经常进行煤矿救援的实地演习,在演习中不断提高救援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同时也增强煤矿工人自救的能力,对煤矿应急救援系统的指挥工作也要加强,这样就能够有效地提高应急救援的效率。
3、结束语
经过多年的技术发展和经验总结,我国煤矿安全应急救援系统现已初步形成并逐渐形成自己的特色,但同时,也发现了很多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目前,仍然需要持续加快与煤炭安全生产相关应急救援法规建立、管理制度建设,加强资金投入及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煤炭行业对突发事件的抵御能力,形成从预防到救援完整合理的应急体系,以达到煤炭生产的本质安全化。
参考文献
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建设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建设、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二、重大危险源等级分类
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严重后果,重大危险源分为以下四级:
1、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
2、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
3、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
4、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
三、重大危险源评估
每一年至少对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将安全评估报告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重大危险源的建设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当对重大危险源及时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安全评估工作应由注册安全评价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主持进行,或者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进行。从事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检验、安全评估业务的中介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检测检验和安全评估的结果负责。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2、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
3、危险、危害因素辨识与分析;
4、可能发生事故的种类及损害程度;
5、重大危险源等级;
6、监控措施方案及防范措施计划;
7、应急救援预案效果评价;
8、评估结论与对策建议等。
四、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
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级别,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监控管理。矿主要负责人对本矿的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工作全面负责,并指定重大危险源管理与监控的具体负责人。
1、一级重大危险源必须建立有效的动态监控系统,进行不间断的监控,随时掌握危险物品有关参数的变化情况,发现问题立即进行处理,并每季度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2、二级重大危险源应建立有效的监控措施,定期监测危险物品的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每半年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
3、三级、四级重大危险源应建立有效的监控措施,监测危险物品的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每年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
4、必须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矿主要负责人应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的资金投入,并组织对本矿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巡查、登记和上报等。
5、必须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每年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
(2)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3)危险辨识与评价;
(4)应急设备与设施;
(5)应急能力评价与资源;
(6)应急响应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7)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8)保障措施与程序;
(9)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
关键词: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筑施工现场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是一个露天、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临时设施多、作业环境多变、人员流动性大、存在着多种不安全因素的生产场所。因此抓好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对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下面就如何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浅谈几点看法:
一、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和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了规范和强化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国家在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程,包括《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标准》等等。而项目部更应该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审查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文明卫生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机械设备管理制度、门卫制度、治安保卫制度等。
其中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项目经理作为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与班组、职工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分解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明确各自职责,一级保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才能充分保证施工现场不出事故。
二、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按规定配足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筑施工现场应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并组成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总、分包工程或多单位联合施工工程,应以总包单位为主,分包单位参加成立联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
同时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91 号)第十三、十四条的规定配足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
三、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其它安全技术措施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规定: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和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等七个专业性要求较强、易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环节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履行审核、审批程序,来指导施工。编制由项目施工技术人员编制,审核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而审批是由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公司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公司技术负责人在审批前应先经公司安全管理机构、技术质量、财务和工会等部门对方案进行会审。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的目的是用来指导施工,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因此在编制时应紧密结合工程的地理环境、施工条件,尽可能细
化、周密,确保万无一失。例如模板支撑系统施工方案应包括模板的制作、安装及拆除等施工程序、方法及安全措施,设计时不仅要有计算书,而且要有细部构造的大样图,同时对材料的规格尺寸、接头方法、间距及剪刀撑设置等均应详细注明。
在重视国家规定的七项专业性要求较强项目的安全时,千万不能忽视一般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例如施工临时用电、夏、冬季季节性安全措施、“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小型机具使用时的安全技术措施等,这些也可能是引发事故的重要环节。
四、抓好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工作
安全事故的发生是由于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造成的。如果要消除人的不安全因素,只有加强干部和职工的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术素质,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主要有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每班班前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安全教育、变换工种工人安全教育等。安全教育的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生产技术知识、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安全生产操作技能、事故案例等。安全教育不
能流于形式,要做细、做实。有些安全管理人员为了方便,在办公室坐上几天,把整个项目的安全教育记录全做好了,工人并没有真正受到教育,结果是害人害己。也有些进行了教育,却未能做好记录,把自己所做的成绩一笔抹杀了,出了事故还要承担未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
五、扎扎实实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施工现场的生产作业环境是不断变化的,因此危及职工的不安全因素是随着作业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要达到有效防止事故的目的,必须通过安全检查的手段对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测、预报和预防。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检查要求一周一次,公司对项目部的安全检查要求一月一次。检查的关键在于严、深、细、实。检查人员要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处理问题能力,在检查时不能走马观花,不能走过场,要能找出所有的事故隐患,否则将失去安全检查的意义。检
查到的事故隐患要安排专人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存在重特大事故隐患的,不心慈手软,要坚决停工整改。隐患整改后还做好复查工作,防止有未整改完毕的隐患存在。
六、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并定期组织演练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六条中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通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能及时总结以往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明确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工作重点,提出预防的思路和办法,在一定程度上预防事故的发生。成立应急救援组织和定期组织演练,能保证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组织及时出动,有秩序、有针对性地采取救援措施,防止事故的
进一步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生产安全事故的救援成本。因此项目部要认真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使其具备相关的应急救援知识,掌握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的使用。
同时还要对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进行经常性维修和保养,保证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的正常运转。
七、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和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缴纳保险费
建设工程项目一般具有投资大、工期长、风险的不可预测性等特点,因此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建设方、施工方、供应商、分包方等)均可能面临意想不到的风险,如质量事故、设备事故、伤亡事故、火灾事故或自然灾害等。这些事故既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的顺利进行,又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和效益。为了保证建筑施工人员在发生意外事故时,能得到有效救治并保障他们能得到经济上的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八中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中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这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顺应了现代社会文明的要求。因此建筑施工企业要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和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为建筑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八、结论
总之,抓好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仅是企业发展的需要,更是对国家和人民生产财产安全负责的需要,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生产要发展,经济效益要提高,劳动条件要改善,事故要下降,这是社会主义企业的客观要求。我们一定要以对党、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扎扎实实抓好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陆宏.浅谈如何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J].大众科技,2009.
Abstract: Various disasters frequently happened in recent years ring the alarm bells of China's emergency rescue security situation. Chongqing gas group is included in the emergency rescue gas security team of Chongqing city. Through the construction and implementation of the rescue security system, Chongqing gas group builds up an influential and powerful emergency rescue security team. This article discusses the construction, organizing and management and implementation process of the emergency rescue security system.
关键词: 城镇燃气;应急救援;保障体系
Key words: town gas;emergency rescue;security system
中图分类号:TU99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25-0156-03
0 引言
重庆燃气集团是主营城市燃气供应、基础设施建设、燃气工程设计和安装的城市燃气企业,天然气管网1.45万余公里、储输配气站150余座,年供气量达到25亿立方米,为330万客户和40座CNG加气站提供燃气供气服务,燃气供应范围覆盖重庆市辖区38个区县中的24个区县。重庆燃气集团近年来加强燃气应急救援保障体系的构建与管理,为维护城市公共安全、减少燃气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做出积极贡献。
1 重庆燃气集团应急救援保障体系构建与实施的背景
1.1 适应建设安全保障型城市的需要 2009年国务院出台3号文件支持重庆建设安全保障型城市示范区,2010年重庆市政府为有效提升全市综合应急救援实战能力和救援水平,率先在全国组建了8支市应急救援队伍和12支市应急救援保障队,重庆燃气集团作为重庆市应急救援燃气保障队被纳入其中,一旦城区出现灾害险情,在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下,市燃气保障队将按照指令集结到位,开展燃气救援和处置工作,共同推进安全保障型城市建设。
1.2 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需要 重庆燃气集团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管理服务型企业,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安全可靠能源保障的特殊的社会责任。积极构建应急救援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其管理,正是企业构建和谐社会、强化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通过构建燃气应急救援保障体系,积极参与重庆市应急救援工作,不仅能展现重庆燃气集团的应急救援水平,而且能提升社会对重庆燃气集团的认可,客户对企业的认知,从而能提升企业的美誉度和好评度,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1.3 提高企业应急救援保障能力的需要 随着重庆市城市化、工业化和城乡统筹一体化的推进,城区燃气管网不断发展、供气范围不断增大,燃气泄漏抢险处置的工作难度也不断增加。由于企业内部燃气应急救援不健全,企业内部基层分、子公司对燃气泄漏都是按照各自管辖区域进行抢险处置,存在服务区域不清晰、职责交叉、管网现状掌握不明、人员经验技术水平参差较大、抢险设施设备配置差异等问题,严重影响到燃气泄漏险情处置。因此,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应急救援保障体系,配备先进的技术设备,培养高素质的应急救援队员,以提升现有应急救援水平和质量,确保安全平稳供气,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是重庆燃气集团实现内涵增长的迫切需要。
2 重庆燃气集团应急救援保障体系构建与实施的主要做法
重庆燃气集团积极构建燃气企业应急救援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其内部管理。企业通过确立安全发展理念,完善组织体系和管理机制,规范应急响应程序,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强化设备物资保障,加强应急救援培训及演练,提升新技术支撑,严格内部考核和强化风险管理,构建了较完善的应急救援保障体系。主要做法如下:
2.1 确立安全发展目标,推行“01310”安全管理模式
重庆燃气集团以构建重庆市天然气安全供应保障体系为工作目标,以充足的气源保障、合理安全的输配管网、充分的储气调峰手段、完善的抢险运行机制、优质的管理服务等五方面内容为抓手。推行“01310”安全管理模式,即0—全年死亡事故为零;1—各级行政负责人对本级安全工作全面负责;3—建立集团-分(子)公司-班组(站)三级安全管理体制;10—全面落实安全工作“十到位,全方位”的总体要求。“十到位”:安全意识到位;管理制度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管理机构、人员到位;教育培训到位;监督检查到位;事故应急防范措施、救援预案及演练工作到位;隐患整改、资金投入到位;事故处理、责任追究到位;安全工作奖惩到位。“全方位”:集团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管理、物资管理、商业秘密保护和人员安全等人、财、物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都应纳入安全管理工作的范畴。
2.2 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建设 重庆燃气集团成立了以企业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集团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应急救援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应急管理分层级按区域建立救援机构:一是在重庆主城区成立了应急救援抢险队伍,24小时轮流值守值班,承担重庆市主城区范围内的重大燃气应急抢险。二是在所属各分、子公司建立一支应急救援抢险队,与位于主城的应急救援抢险队形成联动,承担各自管理辖区范围内的燃气应急抢险和对口支援应急抢险。
2.3 完善应急救援流程建设
①按照燃气突发事件所在燃气供应系统的压力等级、影响的用户性质及数量、事件发生地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方面因素,将燃气突发事件等级由高到低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并参照燃气突发事件分级标准,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预警的燃气突发事件由高到低分成红、橙、黄和蓝四种预警报告,分层次调度。
②燃气事故抢险信息来源主要包括管道维护人员报警、车检人员报警、110和119报警、市长公开电话、社会公众和施工单位报警以及重庆燃气集团客服热线966777。
③应急救援根据警情判断和影响级别,将抢险流程分为重特大燃气泄漏和一般燃气泄漏,并制定不同的抢险流程和应急预案,如图1所示。
2.4 强化应急救援人才建设及培训工作 注重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抢险技能、安全意识、组织协调、专业水平、实战经验等方面知识水平的提升。
首先,优先从集团公司现有的安全生产业绩一流的团队、个人和安全生产条件复杂的岗位中选拔领导干部和专职人员,作为应急救援保障工作机构小组的后备人才库。其次,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含特种作业人员)等进行燃气专业、安全管理、抢险救援装备等知识的专项培训。三是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活动,打造了一支业务技能高、安全责任重的应急救援队伍。四是通过从接警处置、集合出动和现场处置等燃气突发事件灾害救援实战训练。实现训练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保障队伍业务技能水平和应急救援协同作战能力。
2.5 健全应急响应管理机制 重庆燃气集团建立了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制定了《天然气设施接警抢险管理规定》、《应急管理规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援预案》、《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重庆市燃气应急救援保障队伍建设发展规划(2011-2015年)》、《燃气专用抢险设备管理办法》等多项规章制度,规范了作业流程和标准;建立燃气抢险专题工作例会机制。对当月燃气抢险出动率、管网泄漏点自查率、隐患整改等情况进行通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
2.6 强化应急救援设备物资配置 重庆燃气集团围绕应急救援设备特点,重点抓好各类抢险机具设备的基础管理、现场管理和保障运行工作。抢险设备实行了动态定编管理,主要分为了运输工具、检测仪器、抢险机具三大类。以重庆燃气集团《设备管理信息系统》、《物质信息系统》为工作平台,按照“统筹管理、科学分布、合理储备、统一调配、实时信息”的原则,进行应急设备、物资进行储备和统一调配。截止2012年底,配置有应急指挥车、燃气专用抢险车、带压堵漏应急包、甲烷检测仪、乙烷分析仪、移动照明车、发电焊机、激光遥距检测仪、路面钻孔机、真空吸气泵、防爆风机、正压呼吸器、探管仪、发电机、破路机等各类抢险救援设备共计1391台套。
3 燃气企业应急救援保障体系构建与实施的效果
重庆燃气集团应急抢险已建立起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反应快捷的应急工作机制和“五个统一”(班子、牌子、队伍、场所、标识)应急管理工作标准。市燃气应急救援保障队圆满完成重庆市政府组织的2011年重庆市洪涝灾害综合应急救援演练、2012年国家(重庆)陆地搜寻与救护基地落成典礼暨重庆市综合应急救援总队成立两周年汇报演练,得到了市政府及广大燃气客户的高度认可。
3.1 燃气抢险率呈下降趋势 重庆燃气集团通过应急救援保障体系的构建与实施,建成了在重庆市内有影响、有实力的应急救援保障队伍。特别在燃气抢险次数方面,自2010年以来,集团位于主城的两支应急救援抢险队每年抢险次数呈下降趋势,降幅达到8.8%。春节长假期间,更实现了燃气抢险“零出动”的历史性记录。
3.2 燃气管网泄漏点自查率创新高 重庆燃气集团通过企业应急救援保障工作的有序开展,进一步加强了企业管网维护管理。企业以燃气检测车检带人检的方式,扩大检漏区域,提高管网泄漏点自查率,降低了漏气输差损失,创造了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市燃气应急救援保障队仅2013年上半年,燃气检测车共出动车检93个工作日,行程5389.5公里,发现疑似天然气泄漏点93处,经乙烷色谱分析确认天然气泄漏35处,均全部抢险修复。
3.3 应急救援能力极大提升 重庆燃气集团应急救援保障体系的实施促使企业内部安全管理、监督风险等方面的管理得到极大提升,强化了企业一体化管理运作能力,规范和完善了各项安全应急保障制度,促进了企业各部门、基层各单位的无缝合作和良性互动以及与社会各界的协调配合,突出其整体性、协调性、规范性和一致性,全面系统的提升了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执行能力,不仅强化了重庆燃气集团的品牌形象,也为进一步打造全市的应急救援保障队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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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文英,钟卫.川西北输气场站设备泄漏检测及分析[A].四川省第十次环境简册学生交流会论文集[C].2005.
按照省厅《关于做好迎接国务院消防考核检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在全州民政系统内立即开展了消防工作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我州民政系统充分认识消防工作的重要性,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消防工作“一岗双责”领导机构,并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一是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和宣传制度。把安全工作贯穿于各项日常工作之中,从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加强安全疏散设施、消防设施的建设。严格要求用火用电安全,进行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改。二是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档案,并将责任书、履职情况及各项动态管理记录完整归档备查。全局各机关科室、各下属单位负责人认真落实好“一岗双责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敢于碰硬,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全面自查突出重点
1、加强社会福利机构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继续强化十大公共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大对应急救援基础建设的投入,努力建立适应实际需要的专业性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应急自救能力;以社会福利机构为重点,在各社会福利院(敬老院)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2、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一是组织开展福利院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同志,进行消防安全生产工作培训会,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二是充分利用各项工作例会、文体活动、宣传标语、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使干部职工多掌握防火灭火和安全生产及逃生自救常识,切实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3、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一是各机构必须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到所有内设机构、岗位和领导班子每个成员,严格考核,逗硬奖惩。二是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加强劳动组织管理和现场安全管理。三是严格落实外包工程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承包施工单位监督、管理,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确定安全生产管理事项。
4、强化专项整治力度。一是认真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常年进行“拉网式”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对查出易燃物资乱堆乱放、挤占消防安全通道等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隐患,要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二是重点抓好福利机构的老人、儿童聚集场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杜绝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如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及各敬老院的重点部位、场所、消防设施、电源设备等,应着重进行排查整改,增添防范措施。
5、多年来,我局要求各县民政局对烈士陵园消防隐患高度重视,特别在清明节、春节等时期进一步加强领导,进一步加强防范,未发生任何火灾。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消防责任人不明确,管理人员缺乏消防知识。
二是个别烈士陵园杂草灌木等可燃物较多,大部分陵园没有配备消防器材,消防水源匮乏,火灾隐患较大。
三是消防宣传工作有待加强,缺少防火提示标语。
四、整改措施
一是各要求各县民政局要明确一名领导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生产过程风险水利工程建设周期长,施工工序复杂,施工过程中如有施工质量不过关、安全隐患未及时处理,机械操作不当都可能引起堰体失事、爆炸、触电等危险。安全管理风险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未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易造成安全管理漏洞,无章可循,安全意识不足,人员操作设备失误,引发重大事
2应对策略分析
2.1总体布置
工程总平面布置应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工程性质、规模、生产流程、交通运输、环境保护,以及防火、安全、卫生、节能、施工、检修、厂区发展等要求,结合场地自然条件,经技术经济比较后择优确定。在工程总体布置设计方面,应根据工程所在地的气象、洪水、雷电、地质、地震等自然条件和周边情况,预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的主要危险因素,并对各建筑物、交通道路、安全卫生设施、环境绿化等进行统一规划。
2.2自然灾害风险防范
2.2.1地震风险防范工程选址时选择区域构造稳定性较好地块,尽量避开区域性大活动断裂带,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确定工程抗震设计标准和地震作用计算方法,根据规范、相关研究成果及成功的工程经验合理确定工程各建筑物结构和基础处理措施,建立、健全地震监测及预警、预报系统,建立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对建筑物进行定期的检修维护。
2.2.2暴雨、洪水、泥石流等风险防范严格按照防洪标准要求设计,重点做好电站及其他建筑物的防洪、度汛措施,加强电站运行管理及水情测报,地面建筑物的设计充分考虑气象等不利因素,加强监控,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2.2.3低温及冻融、冻胀风险防范在混凝土施工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含有不同矿物质成分和不同性能的水泥、骨料和外加剂,从材料方面确保混凝土的抗冻性能,严格混凝土制作配合比,根据结构类型和所处的环境条件,确定关键设计参数,掺入外加剂以增加混凝土密实度,提高抗冻性能,依据规范进行结构和基础防冻设计、施工,改善混凝土构件周围的环境条件,以减少或改善致使混凝土冻融受损的各种不利因素,严防渗漏,加强排水,对易受冻害的边坡采取喷护、排水等综合措施。
2.2.4生产设备风险防范严格设备选型,选择有资质厂家的合格设备,确保安装质量和安装精度,设备安装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操作,并按相关规定对设备焊缝进行检查。严格运行管理,发现超标振动应及时查明原因,必要时停机检修,做好设备运行维护、试验和调试工作,按技术规范要求工况运行,加强对生产设备各部位的监测,发现问题及早处理。制定严格的操作管理制度,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及岗位培训,焊接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持证上岗。完善设备巡视与台账制度,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3加强安全管理
2.3.1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监察机构,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对安全工作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2.3.2加强对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培训工程项目应配有专门负责安全的人员,选择理论和实践能力都较强、有充分应对危险能力的人员,对于新入厂的工人和调换工种的工人应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特种作业人员,除按一般性安全教育外,还要按照行业规定进行特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2.3.3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做好应急救援管理制定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和器材,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实施演练,建立事故分类和等级划分标准及调查、处理、报告、等级、制度和事故管理档案,做到“四不放过”,即
①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②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③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④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
2.3.4水工建筑物安全建筑物抗震等级应满足结构抗震规范要求,按照规范要求合理确定工程等别、水工建筑物级别及设计标准,根据工程区建设条件合理确定水工建筑物形式、尺寸、抗震措施等,对建筑物选址、结构、基础处理、建筑材料、施工工艺等各环节严格控制,施工中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做好水工建筑物防渗体施工、地基处理等,建立科学的洪涝与地震等时期的运行管理制度,提高应对不可预见危险的能力,定期进行水工建筑物监测、检查与维护。
3结语
[关键词]做好;兼职救护队;建设和管理;工作
中图分类号:F4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46-0312-01
1.兼职救护队建设的必要性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九十三条规定:所有煤矿必须有矿山救护队为其服务,煤矿企业应设立矿山救护队,不具备单独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煤矿企业,应制定兼职救援人员,并与就近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或联合建立矿山救护队,否则不得生产[1]。另根据河南省煤监局豫煤安监〔2013〕140号文《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矿企业兼职矿山救护队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年生产能力在60万吨以下的矿井必须建立兼职救护队。华兴公司隶属于河南能源义煤公司,核定生产能力36万吨/年,根据安全生产需要及上级有关规定,我公司与就近的义煤救护三中队签订了救护协议,并组建了兼职救护队。如何搞好兼职救护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2.兼职救护队的建设
兼职救护队队伍建设包含机构建设、办公和训练场地建设及规章制度建设。
2.1 机构建设
(1)应具有成立兼职救护队的文件,明确兼职救护队职责,兼职救护队应直属矿长直接领导,总工程师业务指导,并与就近专业救护队伍签订救护协议。
(2)兼职救护队人员配备应满足以下要求:队长1名、副队长1名、技术员1名、仪器装备管理员、两个小队,每小队不少于9名队员。
(3)兼职救护队人员的选择应满足规程规定的文化程度、职称、年龄、身体条件和从事井下工作1年以上等要求。
(4)所有人员必须按规定到国家承认具有培训资质的单位进行培训,队长、副队长、技术员参加兼职矿山救护队指挥员培训,仪器装备管理员参加仪器装备管理员培训,兼职救护队员参加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证书后,方可上岗,每年按规定进行复训。
2.2 办公和训练设施建设
(1)办公场所应能满足2个小队人员的学习、休息、工作等,包含:值班室、宿舍、会议室、修理室、装备器材库、氧气充填室等;宜选距离井口较近的较低楼层内,能够便于队员迅速出动,及时达到井口;要求具备事故记录表、矿井位置交通显示图板、当月工作于学习日程表、值班表、作息时间表,紧急出动装置等,所有图表要清晰,便于观看,并填写规范。
(2)训练场所应选在办公场所附近,不能影响其他职工及家属正常工作、休息、生活的地方,训练场地内要配备体能训练设施。
(3)按要求统一配备救护队员服装、劳保和足够的个人防护仪器、各种检测仪表、设备等要齐全。个人防护仪器应满足4h正压氧气呼吸器每人一台,备用2台,压缩氧自己器每人1台,矿灯每人1个,服装、安全帽每人一套,其它装备仪器的配置满足救护规程要求。
2.3 规章制度建设
(1)兼职救护队应建立以下制度:值班工作制度、待机工作制度、交接班工作制度、技术装备维修保养制度、学习和训练制度、考勤制度、战后总结评比制度、内务卫生管理制度、材料装备库房管理制度、会议制度、评比检查制度和奖惩制度等,并严格执行。
(2)兼职救护队应建立与各项管理制度对应的记录,包含: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装备保养维护记录、理论学习记录、体能训练记录、考勤记录、战后总结评比记录、奖惩记录、各种会议记录、事故电话记录、事故处理记录等。
3 兼职救护队的管理
兼职救护队的管理包含:学习管理、训练管理和日常管理。
3.1 学习管理
(1)兼职救护队应组织学习救护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矿山救护的理论知识。
(2)兼职救护队应组织学习矿井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明确各种煤矿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熟悉避灾路线。
(3)兼职救护队应组织学习人工呼吸、简单的心肺复苏、对伤员的止血、包扎、固定、搬运等医疗急救知识。
(4)兼职救护队应组织学习正压氧气呼吸器、自救器、苏生器、一氧化碳检定器等各种防护仪器设备的构造原理、工作原理,能够熟练掌握仪器的应知应会。
3.2 训练管理
(1)兼职救护队应执行军事化管理,规定作息时间表进行军事训练,包含解散、集合、立正、稍息、整齐报数、停止间转法、队列敬礼、三大步法等,做到队伍整齐,步伐一致。
(2)兼职救护队要进行各项体能训练:引体向上达到正手握杠连续8次,30kg杠铃达到连续10次,跳高达到1.1m,跳远达到3.5m,爬绳达到3.5m,8kg哑铃达到上、中、下各20次,负重40kg达到连续蹲起15次,10分钟内完成2000m跑步,佩带氧气呼吸器8分钟内完成行走1000m,佩带氧气呼吸器4h完成1万m等。
(3)兼职救护队应进行各种防护仪器的操作和训练,使队员能够熟练掌握 4h正氧呼吸器和2h正氧呼吸器的操作以及故障的判断、排除,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氧气呼吸器更换氧气瓶,能够熟练掌握苏生器和呼吸器校验仪的操作,能够正确使用瓦斯检定器、一氧化碳检定器和氧气检定器等。
(4)兼职救护队应定期进行医疗急救的模拟训练,假定一名伤员,训练队员的救治前准备、伤员止血、包扎、固定、搬运等的方法,以及一些突况的应对和处理。
(5)兼职救护队应进行一般技能训练,在地面模拟巷内进行挂风障、建造木板密闭墙、建造砖密闭墙、架木棚、安装局部通风机、接风筒等模拟训练。
(6)兼职救护队应定期进行各种应急演练,包括:闻警集合,水灾、火灾、瓦斯事故等各种矿井突发事故的演练,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佩带氧气呼吸器训练。
(7)兼职救护队应定期下井进行熟悉巷道和预防性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每月不少于一次。
3.3 日常管理
(1)兼职救护队的日常工作应根据日程表进行安排,严格按照作息时间进行训练、学习和工作,认真执行考勤制度,做好考勤记录。
(2)值班人员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
(3)每天要有专人打扫卫生,保持办公场所干净整洁,每周组织一次全面大扫除。
(4)兼职救护队应根据学习、训练内容制定年度、季度和月度工作计划,并按计划执行,写出对应的工作总结。
(5)兼职救护队应每月组织一次全面评比,从环境卫生、业务知识、技能操作、体能训练、模拟演练等方面进行综合评比,评比成绩纳入年底评优。
4 结语
煤矿兼职救护队是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基础力量,是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因此建立和完善兼职救护队伍建设是矿井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必不可缺的部分,煤矿企业要从救护队伍建设和各项管理抓起,高标准严要求,使各项管理不断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才能真正发挥兼职救护队在煤矿企业应急救援体系中的作用,使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应急能力不断提高,实现安全生产。
参考文献
(一)基本原则。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着力提高应急队伍的应急能力和社会参与程度;坚持立足实际、按需发展,兼顾政府财力、物力和人力,充分依托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加强应急队伍组织体系和联动机制建设,形成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的应急队伍体系。
(二)建设目标。力争通过两年的努力,在全市基本建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应急队伍体系。即到年底,建成市、县、乡三级及开发区(工业园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防汛抗旱、危险化学品(矿山)、气象和地质灾害、公共卫生、水上搜救、公用事业保障、森林消防、重大动物疫情、突发农业灾害、突发事件信息员等重点领域的专业应急队伍得到全面加强,重点企业单独建立或联合建立相应行业和领域的专项应急队伍,应急志愿服务进一步规范,应急救援能力基本满足本区域和重点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为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建设重点和任务要求
(一)全面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1.市、县两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分别由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建,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依托,集公安、安监、卫生、民政、交通、环保、质监、建设、气象、地震、民防及驻军、武警等优势专业力量,建立“一专多能”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在相关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开展救援处置工作。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除承担消防工作外,同时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包括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空难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协助有关专业应急队伍做好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
2.乡镇(街道)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建。乡镇(街道)要整合现有力量,充分发挥民兵、预备役人员、基层警务人员、消防人员、医务人员、保安员等具有相关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人员的作用,组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在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的组织下,发挥在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水旱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产安全事故、环境突发事件、等方面的就近优势,开展先期处置工作。主要是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参与抢险救灾、转移安置人员、维护社会秩序;配合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各项保障;协助有关方面做好善后处置、物资发放等工作。
3.开发区(工业园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由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新区、市科教创业园区及各县(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组建。集开发区(工业园区)公安、消防、环保、建设等专业部门人员、重点企业及单位技术人员和基干民兵,建立开发区(工业园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承担开发区(工业园区)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任务。
(二)建立健全专业应急队伍体系
在全面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同时,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突出重点、统筹规划的原则,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建设专业应急队伍,具体由相关部门或单位牵头负责组建。特别要有针对性地加强以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1.防汛抗旱队伍。市、县(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牵头负责,组织水利、农业、国土、气象、交通、环保、卫生、水文等部门人员,以及基层民兵、预备役人员、水利技术人员、村(居)民等人员参加,针对水旱灾害常发地区和重点流域,组建市、县、乡三级防汛抗旱队伍。防汛抗旱重要地段的村(居)委会,组织本地村(居)民和属地相关单位人员参加,组建村(居)抗旱防汛队伍。对水库河道以及洪灾易发地段,县、乡、村防汛抗旱队伍,要做好汛期的巡堤查险和险情处置,并加强平时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努力把隐患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汛抗旱队伍要在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组织下,开展培训演练,做到有汛防汛,有旱抗旱。
2.危险化学品(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市、县(区)安监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公安消防、经信、质监、交通、环保、卫生等部门人员,以及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专业人员参加,组建危险化学品(矿山)市、县两级应急救援队伍。同时,安监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大型矿山、重点危险化学品单位建立由专(兼)职人员组成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小型企业,除建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外,要与邻近建有专业救援队伍的企业签订救援协议,或者联合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在发生事故时及时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平时开展或协助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3.气象、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市、县(区)气象、国土资源部门分别牵头负责,组织乡镇(街道)、村(居)干部和有经验的相关人员组建气象灾害和地质灾害应急队伍。气象灾害应急队伍主要任务是接收和传达预警信息,会同国土资源部门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收集并向相关方面报告灾害性天气实况和灾情,做好台风、强降雨、大风、沙尘暴、冰雹、雷电等极端天气防范的科普知识宣传工作,参与当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气象灾害防御方案的制订以及应急处置和调查评估等工作。地质灾害应急队伍的主要任务是参与各类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监测预警和群防群控,组织灾害隐患点排查,划分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开展防范知识宣传,报告隐患和灾情等信息,组织遇险人员转移,参与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和应急处置等工作。容易受气象、地质灾害影响的乡村、企业、学校等基层组织单位,要在气象、国土资源部门的组织下,明确参与应急队伍的人员及其职责,定期开展相关知识培训。
4.卫生应急队伍。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牵头负责,根据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的类型和特点,依托现有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市、县、乡三级卫生应急队伍,完善专家库,配备必要的医疗救治和现场处置设备,承担传染病、食物中毒和急性职业中毒、核与辐射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其他突发事件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及卫生学处理,组织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市医疗卫生机构要与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建立长期对口协作关系,把帮助组建基层应急队伍作为对口支援的重要内容。
5.水上搜救队伍。市、县(区)交通海事部门牵头负责,整合水上搜救应急资源,组织公安、消防、安监、海洋渔业、卫生、环保、气象等部门人员和专业技术力量,组建市、县两级水上搜救队伍。水上搜救队伍在当地水上搜救中心的统一组织下开展水上搜救活动。在船舶、设施、航空器及其人员从事水上水下作业活动,发生或可能发生人员遇险、水域污染等突发事件时,搜寻救助遇险人员,控制、减轻水域污染等危害。
6.公用事业保障应急队伍。市、县(区)政府各主管部门协调辖区相关运营单位设计、施工、维护等专业技术人员,分别组建市、县两级8支公用事业保障应急队伍。经信部门负责组织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企业组建通信保障应急队伍,负责组织供电公司、供热公司组建电力保障应急队伍和城市供热保障应急队伍;水利部门负责协调环保、卫生、自来水公司等组建城市供水保障应急队伍;建设部门负责组织相关运营企业组建城市排水保障应急队伍、天然气供应和管道泄漏应急队伍;交通部门负责组建城市交通保障应急队伍;城管(环卫)部门负责组建市容环境保障应急队伍。8支公用事业保障应急队伍各负其责,必要时联合行动,承担相关领域突发事件抢险救援任务。
7.森林消防队伍。市、县(区)林业部门牵头负责,针对森林防火任务重的地区、林(农)场、森林风景区等,组织辖区乡镇、村(居)委会、林(农)场干部职工,组建市、县(区)、有关乡镇及重点林(农)场森林消防队伍,并与公安消防、当地驻军、预备役部队、武警部队和森林消防力量的联动机制。森林消防队伍主要任务是开展森林火灾的隐患排查、先期处置、信息报告工作,配合开展扑灭火和组织人员转移安置、维护社会秩序等工作。
8.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队伍。市、县(区)农业部门牵头负责,组织畜牧兽医、海洋渔业、卫生、公安、工商、质监、林业等部门管理人员、有关专家、动物防疫和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人员,组建市、县两级动物疫情应急队伍,具体承担畜禽、野生动物、水生动物疫情的监测、控制和扑灭任务。
9.突发农业灾害应急队伍。市、县(区)农业部门牵头负责,组织气象、水利、林业、海洋渔业等部门管理人员、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组建突发性重大低温冻害、农作物病虫害防控应急队伍。要加强基层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并做好防治药械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
10.突发事件信息员队伍。市、县、乡三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依托现有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人员、村(居)委会干部、基干民兵、应急志愿者等组建突发事件信息员队伍。信息员队伍主要任务是及时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协助做好预警信息传递、灾情收集上报和调查评估等工作,参与隐患排查整改、预案制订、应急处置和科普宣传。获悉突发事件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
三、主要措施和保障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统筹规划。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是推进应急队伍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建设方案,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活动,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全面加强应急队伍建设。要合理确定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数量和规模,明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强化队伍资质认定管理,保持队伍相对稳定,提高队伍应急能力。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机构要加大对应急队伍建设的指导力度,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落实应急队伍建设规划、管理制度、运行机制等。公安、国土、交通、建设、环保、水利、农业、林业、民政、卫生、安监、海洋渔业、气象、电力、通信等有关部门要明确推进本行业专业应急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县(区)工业园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及县(区)各专业应急队伍建设情况要报县(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各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新区、市科教创业园区应急队伍和市各专业应急队伍建设情况要报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二)强化经费保障与装备建设。各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工作经费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政府补助、组建单位自筹、社会捐赠相结合等方式,拓宽应急救援队伍经费渠道。危险化学品(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演练工作经费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在矿山、危险化学品工业集中的地方,当地政府应给予适当经费补助。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各应急队伍建设物资储备库,按标准配置专业器械设施、设备和安全防护装备,重点配备抢险救援特种器材设施,提升应急装备水平。严格装备管理维护制度,保证装备处于良好状态。建立大型专用设备统筹调用征用机制,实现应急资源共享。各企事业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加强装备建设,满足应急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