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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是人类挑战海洋的世纪。在人口增长、陆地资源利用空间日渐消减、经济发展受自然资源约束越来越大的情况下,人类社会把目光投向占地球表面积71%的海洋是不足为奇的。海洋里已经探明的占世界总量45%的石油、天然气资源也成为能源资源日趋紧张的人类分外眼红的肥肉,何况浩瀚海洋里还储藏着多少可供人类利用的资源人们都还不得而知,人们称之为人类生存与发展的资源宝库和地球上的最后空间。海洋经济发展潜力巨大,90%以上的国际贸易货运量靠海洋运输来完成,世界海洋经济产值平均每年以11%的速度增长,预计到2020年全球海洋经济产值将达30000亿美元。[1]世界正在形成一个向海洋要空间、要资源、要财富、要发展的激烈竞争格局。可以预见,21世纪,世界性的海洋开发和海洋经济发展将会大大提速,海洋对人类发展的作用也会越来越重要。谁在21世纪的海洋开发和发展中取得先机和优势,谁就能够在世界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占据制高点。正因为海洋经济发展的作用越来越大,世界沿海各国都在充分利用自己的领海,大力进行开发。各国都针对海洋经济开发制定了自己的宏大的规划。日本、美国、英国等都有自己雄心勃勃的规划。海上城市、海底城市等词汇见诸各国的规划之中。我国的海岸线居世界第四,海域面积辽阔,是一个海洋资源非常丰富的国家。虽然我国海洋经济发展起步较迟,但是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发展的速度也非常快。在2010年成为世界经济第二大国后,大力开拓新的发展空间,加快向海域进军的速度就不可避免了,这不仅是向大海要土地、要资源、要能源,缓解经济发展面临的资源环境要素制约,更重要的是通过海洋资源开发和港航物流建设,集聚全球生产要素,开拓世界新兴市场,拓宽新的发展空间,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
这样才能保证我国的经济能够持续发展。特别是由于沿海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主战场,随着沿海地区经济发展导致的资源约束更加严重。土地资源的紧张和昂贵,给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造成了相当大的影响。如何保证中国沿海地区的发展势头,不仅成为中央政府必须考虑的战略问题,也是沿海地方政府必须充分考虑的事情。2011年被称为中国的海洋经济元年,因为中央政府在“十二五规划”中把海洋经济的发展作为我国产业发展的一个部分单独提出来了。国家“十二五规划”指出:“科学规划海洋经济发展,发展海洋油气、运输、渔业等产业,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加强渔港建设,保护海岛、海岸带和海洋生态环境。”这是中国在五年规划中首次把“海洋经济”作为产业体系中的一个单独的组成部分提出来。根据国家正在征求意见的《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到2020年海洋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0%以上,并逐步形成六个到八个海洋主体功能区域板块。”[2]现在已经获批的海洋经济发展区有福建海峡西岸经济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相继还会有广东、广西的开发区的获批。各个省都已经或正在制定自己的海洋经济发展的宏大规划。在“十二五规划”的目标驱动下,新一轮的海洋开发大幕已经拉开,海洋经济发展会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另外一个重要的战场。与此同时,沿海各省也已经制定或正在制定自己的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浙江省的《浙江省海洋经济示范区规划》2011年2月获得国务院的批复,浙江省的“十二五规划”纲要也把“充分发挥海洋资源优势,实施海洋开发战略,统筹海洋经济与陆域经济发展,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加快建设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写入了规划中。福建省则借助于之前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把海洋经济发展作为自己的发展战略和重点。山东、辽宁、广东等省也在眼光向海,规划着海洋经济发展的问题。2011年,沿海各省大大加快海洋经济发展,推进海洋开发已是大势所趋。
二、海洋经济的大发展将伴生海洋环境保护的严重问题
发展海洋经济是国际发展的趋势,中国也不例外。对于中国这样的后发国家来说,在发展资源约束越来越严峻的情况下,向海洋要资源、要空间似乎也是必然的选择。但是,“海岛的生态环境往往独特而脆弱。如何在开发与保护之间寻找平衡?这是海岛经济发展面临的重大挑战。”[3]今年以来的康菲公司渤海污染事件使人们对海洋经济开发带来的环境破坏问题更加忧虑。对海洋的开发,我国其实在20世纪80年代就已经开始,只不过是非常低层次的开发,主要是港口建设、海上运输业、海洋渔业等。到90年代,海洋旅游业、海洋化工业。海洋建筑业、海洋油气业也发展起来。到2010年,“我国海洋生产总值已经达到3.8万亿元,占GDP比重达9.7%”[4]虽然海洋开发成绩很大,但是带来的海洋环境问题也是不可小觑的。据国家海洋局的《中国海洋发展报告(2011)》指出,在我国海洋产业大发展的同时,由于大型围填海、过度捕捞与海水养殖和陆源排污等造成海洋生态环境风险增加。“中国海洋生态环境面临的严峻形势主要包括:近岸海洋环境污染呈立体、复合污染新趋势,对生态系统安全、食品安全、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威胁;陆源污染物排海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严重,个别排污口及河口邻近海域出现‘荒漠化’现象。近岸海域营养盐结构失衡,直接影响中国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近岸海域污染严重地区主要分布在大中城市和中国主要经济区域邻近海域,沿海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受到制约。”[5]
90年代的海洋开发就带来了海洋环境问题,新一轮的海洋经济发展,能否走出一条科学开发和产业转型升级的路子来,成为许多专家和学者关注的要点。因为80年代的海洋开发规划“无一不强调科学有序开发,但最后都是雷声大雨点小,除了依旧在传统产业上低层次无序竞争外,还令海洋生态受到了日益严重的威胁”。[2]在传统的海洋经济发展模式下,产生了严重的海洋环境污染问题,使得人们不得不重视新一轮海洋经济发展中的环境保护问题。“日益严重的海洋环境污染让人类面临两种选择:一是继续无限制地以消耗海洋环境、破坏环境为代价来发展海洋经济;二是在保护海洋环境、科学使用资源下实现人类和自然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显然人类只能选择后者。因此保护海洋环境、实施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已成为全球性的重大问题。”[6]海洋开发势不可挡,但是如何防止海洋开发带来的海洋污染确实一个必须充分关注的问题。人们经常会说,开发与保护并重,在文件里面,这个问题很好解决,在实际的工作中,开发容易开展,保护则很难真正落实。因为从短期来看,开发是可以赚钱的,可以增加GDP和财政收入的,而环境保护则是不能赚钱的,甚至是赔本的,也不能增加财政收入。所以,在加大海洋开发的力度的同时,必须把海洋保护的问题提出来,通过真正有效的措施保证切实做到开发与保护并重,使海洋经济真正的实现科学发展,能够造福于社会和人民。
三、加强对海洋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环境监管
促进海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加强海洋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必须防止造成对海洋环境的破坏,特别是海洋污染。而海洋开发必然会带来某种污染,开发和保护并重这两手,开发应该让位于市场调节,让企业按照市场规律进行开发。但是由于海洋开发具有较强的外部效应,完全依靠企业来实现开发与保护并重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保护的责任就不可避免的落到了政府的肩上,也落到了社会多元治理主体的身上。要有效的保护海洋环境,必须加强对海洋环境的科学有效的监管。世界和中国治理环境污染的实践证明,只有严密科学的监管才能实现真正的有效保护,也才能达到开发与保护并重,实现海洋经济的科学发展。有效的海洋监管必须要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对海洋经济发展的科学规划
新一轮的海洋经济开发应该摆脱传统海洋开发和利用的路径,走出一条科技支撑的、品质优良的、新兴海洋产业的“蓝色经济的”路子来。要保证海洋经济发展走蓝色经济的道路,保证做好海洋开发中的保护工作,首先必须把好海洋经济规划关。即沿海各省在制定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的时候,必须突出科技领先、低耗能、高效益、低污染的特色。国务院在批准各省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的时候也必须把好这个关。只有这样才能把新一轮海洋经济开发纳入新兴海洋产业领域发展的道路。海洋经济长期以来都过于注重海洋渔业、海洋油气业、滨海旅游和海洋交通运输业,造成海洋产业结构性矛盾突出。同时,海洋经济在过去不是真正的海洋经济,而是临港产业的发展,特别是重化工业2003年后加快向沿海布局。这些产业向沿海发展是需要的,但是如果各省的规划都如此,则会加大产业结构性矛盾,同时也会加大环境污染的可能性。专家指出:“综观各省的产业规划,虽挂名‘海洋’,实为临港、临海产业集群。从产业构成看,各省均以大钢铁、大化工等高耗能、高投入、高污染的重型产业为主。”[2]因此各省在编制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的时候必须坚持科技支撑的蓝色经济的要求,坚持保护海洋环境的要求,对于那些高污染、高耗能的产业发展在规划中要予以禁止或者限制。如果必须要发展这些产业,就必须把有效的保护海洋环境的措施也列入规划之中。否则,新一轮的海洋经济发展又会加大对海洋环境的污染,破坏了海洋环境。
(二)加大对海洋经济发展项目的环保审核
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是海洋经济发展的总纲,需要在规划中贯彻海洋环境保护的原则。但是,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的具体实施是要通过诸多的海洋产业发展的项目来实现的。所以,加强海洋经济发展各个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审核则是海洋环境保护的最重要的环节。海洋经济发展项目的海洋环境评估工作直接关系到海洋环境是否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要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要求进行开发项目的海洋环境影响评估。环境影响评价要克服“自做、自审、自批”的封闭式评估方法,评估过程要公开透明,评估过程要吸收相关的专家、公众和环保组织成员参与。参加评估的项目的所有材料要公开,接受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由于在海洋产业项目环境评估中地方政府的影响力比较大,只有依靠公开透明的、多主体参与的评估方式,才能比较有效的遏制地方政府以权力压服环保部门通过有环境保护缺陷的环境评估报告的状况,保证海洋产业发展的项目能够坚守住海洋环境保护法要求的标准。当前,海洋环境影响评估审核中需要加强的是海洋环境影响评估标准的建设。要对人类活动对海洋环境影响的途径、机制和规律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找到各种影响因子及其相互关系,为评价海洋开发活动对环境的影响提供科学依据。
(一)资源优势
宁海海域辽阔,拥有“港、岛、涂、渔、能”等丰富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潜力很大,发展海洋经济具有扎实的现实基础和有利条件。一是优良的岸线港口资源。全县拥有218公里的海岸线,其中大陆岸线176公里,岛屿岸线42公里。宁海湾内已建5万、3.5万、5000、3000吨级泊位各2个,另1万吨级磨盘山码头泊位正在开展前期工作。三门湾内已建有500吨级伍山汽轮渡码头、300吨级梅岙码头、100吨级胡陈港码头,田湾山港区还有尚未开发的3.5-5万吨级6个泊位岸线。二是丰富的滩涂资源。全县有蛇蟠涂、下洋涂、双盘涂等资源共191.8平方公里,其中三门湾海区138.8平方公里,象山港海区53.0平方公里;具备理想的海洋潮汐能、风能、太阳能的开发条件。三是充足的海洋渔业资源。海域水质良好,营养盐类丰富,海洋渔业资源约有200种左右。全县海水养殖面积达到22.87万亩,为全省海水养殖面积第一大县,主要水产品有蛏子、牡蛎、泥蚶和蟹虾类等。四是独特的海岛旅游资源。全县共有岛29个,数量居宁波市第二,岛屿总面积5.2平方公里,适宜发展滨海旅游业。目前,象山港强蛟岛群已经纳入到宁海湾旅游度假区进行整体开发建设,三门湾内岛群、岛屿都已基本列入宁海县海岛开发和保护规划。
(二)产业基础
宁海对海洋经济的开发利用,已经形成相对完善的产业体系。2011年,全县海洋经济生产总值154亿元左右,占GDP近48%,临港工业、港口物流、滨海旅游、现代渔业等产业初具规模。一是海洋临港工业。宁海湾循环经济开发区已构建起以港口开发为先导,以国华电厂为龙头,围绕粉煤灰、脱硫石膏等废弃物循环利用的临港工业循环经济体系;西店卫星城加快滨海工业区、望海工业区建设,初步形成了家用电器、文教用品、金属制品、汽车部件、模具制造等5大主导产业;宁海三门湾区域宁东新城也加快开发建设。目前这三个区域分别实现工业95.3亿元、126亿元和2.5亿元。二是现代海洋渔业。加大对海水养殖的政策扶持,形成三门湾百里生态型海水养殖带,涌现出一批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的养殖大户、营销大户,带动渔业乃至农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2011年,全县海产品总产量达到14.5万吨,海水养殖总产值16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48.5%,为全省海水养殖面积第一大县。三是滨海旅游业。以宁海湾旅游度假区为载体的滨海旅游逐渐形成了规模,随着国际养生会所、游艇俱乐部、岛群旅游、水上运动区等新项目的实施,旅游与城市、旅游和工业相互联动发展,宁海滨海旅游服务业将会实现跨越式发展。2011年,全县滨海旅游总收入达21亿元,同比增长近30%。
(三)发展平台
一是宁海县海洋经济发展规划体系不断完善。海洋经济发展已纳入宁海县“十二五”规划《纲要》,并提出要将宁海建设成为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重要平台的阶段性目标。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宁海县实施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各个重点区块的规划编制稳步推进,西店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西店镇域总体规划调整、宁海湾循环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等相继完成,宁海三门湾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宁海设立出口加工区研究、胡陈港休闲旅游度假区规划均已形成阶段性成果,宁海县象山港区域空间保护和利用规划、宁东新城总体规划、宁海三门湾工业园区“十二五”规划等形成初步成果。二是海洋经济区域载体建设扎实推进。宁海三门湾新区开发建设前期办挂牌成立,三门湾新区列入拟新设立的省级工业园区和市十大海洋经济产业集聚区之一,三门湾开发建设成为宁波市政府咨询委首号调研课题,胡陈港休闲度假区、下洋涂临港产业集聚区等六大功能区功能和定位进一步清晰,宁海湾旅游度假区、宁海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区、宁海湾滨海新城、宁海湾强蛟港物流区和西店“两城两区”开发建设稳步推进。三是成功举办首届中国海洽会宁海专场推介会。推出了港航物流、滨海旅游、清洁能源等七大类总投资约1500亿元的20个招商项目,现场签约8个项目,投资总资金达105亿元。
(四)项目支撑
宁海三门湾区域和宁海湾区域是宁海县实施“东崛起”战略和“北跨越”战略的支撑区块,是宁海“十二五”时期打造“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重要平台”的关键抓手。为此,这两个区域的项目建设与安排直接影响到海洋经济发展的整体格局。一是“十一五”时期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十一五”期间,“两湾”区域共实施项目38个,项目总投资263.5亿元,其中“十一五”期间完成投资211.3亿元。宁海三门湾区域共实施重大项目22个,总投资63.4亿元,累计完成投资22.4亿元。宁海湾区域共安排重点工程16个,总投资200.1亿元,累计完成投资188.9亿元。二是“十二五”期间重大项目安排情况。“十二五”期间,“两湾”区域共安排项目73个,项目总投资979.0亿元,其中“十二五”期间计划投资375.2亿元,占全县“十二五”期间重大项目计划投资的45.7%。宁海三门湾区域共安排项目40个,项目总投资444.2亿元,其中“十二五”期间计划投资147.3亿元;宁海湾区域共安排项目33个,项目总投资534.8亿元,其中“十二五”期间计划投资227.9亿元。
宁海县发展海洋经济的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先行先试,以海洋经济大平台、海洋新兴产业和海洋旅游建设等为重点,以实施“六大行动计划”和“百项千亿工程”为抓手,以加强组织领导和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努力实现宁海海洋经济产业结构、发展动力和发展模式的转型升级,基本建成浙江海洋经济南北两翼的重要节点、长三角地区滨海旅游先行区、我国海洋生态经济建设示范区,为宁海建设成为生态型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滨海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为宁波建设海洋经济强市和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发挥先行示范作用。——全面实施“六大行动计划”。这是宁海今后一段时期发展海洋经济的主要任务,就是围绕省市海洋经济发展战略要求,针对宁海海洋经济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着力实施海洋经济重点区块开发行动、海洋主导产业培育行动、综合交通构建行动、海洋基础设施完善行动、港口岸线开发行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行动,努力实现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深入推进“百项千亿工程”。这是宁海发展海洋经济的主要抓手,就是为实现海洋经济发展的目标任务,着重推进“百项千亿”工程,即加快建设100个重大项目,主要涉及现代海洋产业、滨海旅游、平台载体和海洋基础设施的重大项目,总投资达到1000亿元左右,“十二五”时期完成投资500亿元左右。
(二)发展目标
通过体制机制创新、重大政策先行先试等举措,力争到2015年,海洋经济综合实力显著增长,海洋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基本建成浙江海洋经济南北两翼的重要节点,长三角地区滨海旅游先行区,我国海洋生态经济建设示范区,对全市海洋经济发展发挥先行示范作用。浙江海洋经济南北两翼的重要节点。充分发挥宁海地处环杭州湾产业带和温台产业带的交接之处,紧紧围绕浙江打造“一核两翼三圈九区多岛”的海洋经济发展格局,以宁海三门湾、宁海湾为重点,加快培育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配套服务体系,努力建设成为浙江海洋经济南北两翼的重要节点。长三角地区滨海旅游先行区。充分发挥“滩、岩、岛”滨海旅游资源,以“大森林大景区”建设为主攻,以“5•19中国旅游日”为载体,以宁海湾旅游度假区、胡陈港休闲度假区等区块为重点,推进海洋资源和生态资源联动开发,注重民俗文化、古镇文化、名人文化、养生文化等的延续和挖掘,大力发展滨海休闲度假旅游,实现海洋文化、历史文化与自然生态和谐共生。我国海洋生态经济建设示范区。充分发挥生态资源优势,在大力培育和发展海洋装备制造、清洁能源生产、现代海洋渔业等产业的同时,加快推进海洋资源的有序开发、有效利用和合理保护,加强重点海域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实现海洋经济与生态保护和谐发展,为全国海洋生态经济建设探索新路径。到2015年,一是海洋经济实力显著增强,海洋生产总值达到27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二是海洋经济产业结构明显优化,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占海洋经济比重达到25%;三是港口物流发展初具规模,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3000万吨;四是海洋生态环境保持一流,COD下降和近岸海域水质功能区达标率均达到国家和省市有关标准,实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五是海洋开发环境显著改善,海洋经济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的机制体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全社会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氛围基本形成。
下阶段我县发展海洋经济的对策建议
(一)优化海洋经济功能布局,推进重点功能区建设。按照海洋功能区划和海洋近岸环境功能区划,编制实施宁海湾区域和三门湾区域发展规划,着力构建“一核两湾十区多岛”空间布局。一是继续推进中心城区建设,提高海洋经济的综合服务和要素集散功能,着力发展信息咨询、金融保险等服务产业,加快推进会展中心、十里红妆博物馆、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物流中心、中央商务区等项目建设进度。二是继续推进宁海湾建设,着力发展工业循环经济和滨海旅游产业。加快园区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加快横山岛、白石山岛等海岛的开发开放,理顺海岛开发体制机制,推进海岛基础设施建设。三是继续推进宁东新城建设,提高区域产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的承载功能。力争实现“三个超十亿”目标,即引进项目总投资超十亿、实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入超十亿、实现十个投资亿元以上项目建设开工。进一步做好前期谋划、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要素保障、服务环境、管理水平等六个方面工作。
(二)加快培育海洋产业,打造海洋经济产业体系。加快编制完善宁海县海洋产业发展规划和海洋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等海洋产业规划体系,进一步加大财政税收和资源要素等政策扶持力度。一是着力培育海洋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制造三大海洋战略产业,重点推进海洋装备新材料项目核准,茶山风力发电、环保热电联产、东方日升光伏和LED项目配套产业园开工建设。二是加快发展海洋生物医药、港口物流、海洋科技服务三大海洋新兴产业,重点拓展海洋生物开发、生物医学工程等领域,推进港口岸线资源整合,加快发展海洋科技服务产业。三是优化提升汽车零部件、现代海洋渔业两大海洋优势产业,积极发展汽车关键零部件、汽车电子产品、汽车五金功能件等重点领域,推进传统渔业向现代海洋渔业转变,着力打造全省重要的生态海水养殖基地。
(三)整合海洋旅游资源,推进大森林大景区建设。加快编制实施大森林大景区建设规划和海洋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尽早出台加快建设大森林大景区及滨海旅游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推进重点旅游项目早落地快开工。一是加快发展滨海旅游产业。以宁海湾和三门湾北岸等区域为重点,高起点、高标准开发以海洋气候、海岛风光、海味品鲜、海上运动、海港风情等为特色的海洋旅游精品项目。加快推进宁海湾滨海新城、游艇基地、养生会所等项目的开发和建设。二是积极发展海岛旅游产业。依托海岛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开发基础条件较好的横山岛、中央山岛、白石山岛、铜山岛、满山岛等岛屿,形成不同主题的海岛游乐旅游区。努力把宁海努力打造成为融观光、休闲、疗养、度假为一体的现代滨海休闲旅游度假地。三是大力发展商务会议和休闲渔业旅游产业。以胡陈港、西店新城、宁海湾等为重点,重点建设海洋休闲、旅游商务和国际会议大型设施,打响“山水福地、人居仙境”的品牌。以双盘三山涂、蛇蟠涂等为重点,开发建设各类休闲渔业区,开展海岛垂钓、自助海鲜、渔文化体验等旅游项目。
(四)推进海岛开发和保护,打造海洋经济新增长点。根据重要海岛的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及发展基础,因岛制宜选择合适的主导功能,积极打造海洋经济新增长点。一是积极打造港口物流岛。规划建设灶窝山岛、田湾山岛、下万山岛为港口物流岛,力争田湾港区纳入宁波-舟山港一体化发展,在田湾山岛布局3.5-5万吨级散杂货泊位3个,年吞吐能力300万吨,下万山岛布局3.5-5万吨级散杂货泊位5个,年吞吐能力600万吨,规划在灶窝山岛支持保障区布局千吨级港作船泊位4个,泊位长度325米。二是大力发展海洋旅游岛。规划建设白石山岛、中央山岛、铜山岛、横山岛等为海洋旅游岛,合理利用“港、渔、岛、滩、景”等资源优势,推动强蛟群岛整体开发。推进横山岛发展成为宗教朝觐与海岛生态休闲度假胜地,推进中央山岛与白石岛联合开发,将其打造成为生态休闲与户外运动营地,将铜山岛打造成为生态休闲与野营区。三是着力发展海洋生态岛。规划建设马岛、桔柿山岛为海洋生态岛,依托海岛资源禀赋,充分发挥海岛生态优势,努力将马岛打造成为国家级海岛生态开发示范区,将桔柿山岛打造成为生态建设实验区。
关键词:信托;海洋经济;海洋信托基金
近年来,随着国人认识、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意识的不断深化,我国海洋经济得到了较快发展。即便如此,资金短缺仍然是困扰开发利用海洋及实现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一块短板。因此,如何充分发挥金融资本市场的功能,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和组织结构设置,使金融资本市场和海洋经济有效结合,促进金融手段的创新,是海洋经济未来发展的核心和必由之路。
一、海洋经济发展的现状及金融困境
目前,世界各国在海洋经济发展领域主要执行的是政府主导型的金融支持政策,在具体资金支持形式上,海洋经济的发展注重以项目为依托,广泛通过政府投资、信贷、保险、风险投资、国际机构资金援助、政府财政拨款、减免税收、增加补贴、企业融资等多种公共性和市场化的投融资机制,为其提供全方位的资金支持。但实践证明,海洋经济是一个技术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的产业领域,也是一个高风险、高投入、回收周期长、专业参与性高的产业;同时生态环境、社会公益性和效益外溢性的脱节,导致海洋经济发展面临产业发展前景和潜在收益不确定性的问题。因此单纯依靠传统的金融投融资手段,难以回避海洋经济风险的高集中度和不可控性,也难以规避成本收益不对称下生产经营活动的潜在风险。
此外,我国海洋产业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资金短缺、技术落后造成了我国海洋产业的高风险与高回报并存的现象。由此,设立并发展海洋信托基金能够有效动员全社会资本参与海洋经济建设,能有效分散海洋经济风险改变生产经营者在风险面前孤立无援的窘境,这是完善海洋经济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最后,海洋经济存在建设周期长、投资风险大、资金收益不确定等弱质性,由此,大力发展海洋信托基金,以此充分发挥着市场信用的作用,是对以银行为主要手段的间接金融的有益补充。
二、发挥信托投融资功能,助推我国海洋经济建设
1.我国发展海洋信托基金的优势
海洋信托基金是指通过发行基金受益凭证募集资金,交由专业的信托投资管理机构运作,由其专门投资于海洋产业或项目,以获取投资收益和资本增值的一种基金形态。海洋信托基金实质上是一种证券化的产业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基金集中管理、分散投资、专家理财的特点。相对于政府财政拨款、发展政策性保险、创新投融资机制以及开展金融合作等而言,海洋信托基金的主要优势在于:一是能够有效的控制海洋经济中的各项风险;二是消除了资金的进入与退出障碍,有效对接了实业市场与资本市场;三是筹资手段灵活,筹集的资金规模庞大;四是能够有效补充技术人员经营管理经验和市场开拓能力的不足。
2.海洋信托基金能够满足民间投资的要求
相比其它金融机构,信托公司更适合做实业投资,也更符合《“十二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中,要求扩大民间资本实业投资规模这项政治任务。信托公司是惟一可以跨越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产业市场的金融机构,投资范围最广泛,实现方式最灵活,具有独特的制度优势。当前,能够进行实业投资的金融机构只有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而且后两者有很大的局限性。证券公司虽然可以通过PE(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方式进行实业投资,但是主要是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并且投资行业和地域受到限制。保险公司进行实业投资则需要非常繁琐的手续,同时还受到很多限制。因此,相比其他金融机构,信托公司更符合我国“十二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建议的要求,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实业投资领域。
三、设立海洋信托基金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1.设立并大力发展海洋信托基金,是贯彻国家海洋经济发展战略、优化沿海区域开局的客观需要。党的十七大曾提出“实施海洋开发战略”,同时,我国“十二五”战略规划《纲要》中也曾明确要求“发展海洋经济”。近年来国务院先后批准设立了天津滨海、上海“两中心”,以及海峡西岸开发区,等多个区域发展战略。由此,充分彰显了国家力求深挖我国海洋资源优势,推进沿海区域经济发展,进一步完善国家沿海区域发展布局,落实国家建设海洋强国战略的急迫性与重要性。
2.设立并大力发展海洋信托基金,是落实国家长江三角洲地区打造亚太地区重要国际门户的客观需要。国务院《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明确提出“把长江三角洲地区建设成为亚太地区重要的国际门户”。
3.设立并大力发展海洋信托基金,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科学规划海洋经济发展的需要。通过设立海洋信托,可以促进我国经济增长;发挥海洋资源优势;挖掘海洋经济生产力;建设海洋经济强国;加快打造国际强港地位;集约利用海岛、岸线、海域等海洋资源,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
四、设立海洋信托基金的可行性分析
信托可以通过产融结合,促进海洋经济实体的大发展。
1.拓宽海洋经济的资金来源,形成更加合理的资本结构。信托公司可以通过组建专项海洋信托基金,运用更加灵活的融资手段(包括:项目贷款融资、雇员投资、结构性融资等),促使我国海洋经济发展形成更加合理的资产债务结构。
2.信托可以利用自身独特的优势,提供多种金融服务。与其它金融机构相比,信托公司可以凭借经营范围的广泛性、产品的多样性、经营手段的灵活性和服务功能的独特性,通过服务的个性化和创新设计,组合运通投资、融资、租赁、财务顾问等多种方式,满足不同海洋经济类企业的生产需求。
3.金融体系的核心作用是将融资需求和投资需求进行有效匹配,最大限度地将金融资源从过剩方向需求方融通。当前我国银行业对信贷政策实行了严格的授权制度,导致对海洋经济发展支持力度不够。因此,引进具有市场配置特征的海洋信托基金,将一定程度提高海洋金融当期的系统风险化解能力,提高金融体系的安全性。
综上,构建投融资渠道多元化、分散风险的海洋金融体系,成为我国海洋经济发展一个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基于此,信托行业应该把握时代赋予的机会,利用信托投资范围广的优势,创新设计海洋信托基金,以此完成“十二五”发展海洋经济规划中“扩大民间资本投资渠道”的历史使命。
参考文献:
[1]杨子强:《海洋经济发展与陆地金融体系的融合:建设蓝色经济区的核心》,《金融发展研究》2010年第1期.
关键词:水产品;交易所;福建省
水产品交易所是介于传统批发市场与期货市场之间的新型要素市场,是以会员制形式吸纳拥有大宗水产商品和资源的龙头企业及金融企业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性质的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平台和大宗商品现货交易所。打造福建水产品交易所,既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需要,也是在更高起点、更高标准谋划福建海洋水产业发展的需要,对福建区域经济和海洋水产品行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推进建设海洋经济强省
十报告提出,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建设海洋强国。这也对福建省海洋经济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中国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的《中国海洋经济发展报告(2013)》指出,中国已形成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海峡西岸、环北部湾和海南六大海洋经济区;2012年中国海洋生产总值突破50000亿元,达到50087亿元,增长7.9%;海洋生产总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9.6%;未来十年,海洋新兴产业将成为海洋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
海洋为拓展人类生存空间提供了广阔的领域,被称为“蓝色聚宝盆”、“人类未来的粮仓”。海洋渔业是重要的战略资源,是粮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所占比例越来越高,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一环。海洋生物资源被视为世界上最优质的蛋白质资源,同时海洋渔业涉及国家的海洋权益、经济利益、食物供应安全、资源和外交战略等,因此拥有和掌握海洋就意味着拥有和掌握未来。
海洋水产业是海洋经济的支柱产业,是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发展海洋水产业可以带动一系列相关产业发展,推动配套产业的技术进步和生产能力增长,也能促进国内外海洋水产经济贸易和物流冷藏储运产业同步发展,对拉动区域经济具有积极作用。
海洋水产业发展空间巨大,发展海洋水产业有利于走向深海,拓展国际空间,获取更多资源,得到更多权益;减少对近海水产资源的破坏和环境影响,逐步淘汰落后的船舶、生产设备及生产方式;海洋水产业的多元化发展,可以带动海洋水产观光、科普、购物、餐饮等行业,促进旅游业的繁荣。
福建是海洋大省,拥有3324公里的海岸线,居全国第二位,水深200米以内的海洋渔场面积12.51万平方千米,占全国海洋渔场面积的4.5%。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先后了《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发展规划》、《福建省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福建省继山东、浙江、广东成为国家海洋经济发展试点省份,正式跻身国家海洋战略的快车道。目前,《福建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方案》开始实施,国务院批准的发展规划中指出,“要加快渔区产地市场和水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打造以福州海峡水产品交易中心为主要集散地的现代水产品流通网络”。打造福建水产品交易所,有利于发挥福建海洋区位和资源环境优势,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是深入实施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战略,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重大举措。
二、促进福建区域经济发展
水产品交易所具有以下主要功能。一是价格发现功能。交易所采取集中竞价的成交方式,形成市场权威价格。二是资金结算功能。统一结算制使交易所具有了银行的资金结算功能,为形成区域性的金融中心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三是信用保障功能。交易市场独特的运作和管理机制充分体现了现代信用市场的根本要求,为培育和发展现代信用体系提供了制度保障。四是物流配送功能。通过系统性自动配置与联合性互动,大大节省时间和空间,降低物流成本,从而使物流过程更经济有效。
打造福建水产品交易所,发挥水产品交易所的功能,能有效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首先,有助于区域市场体系建设。交易市场既是市场经济的高级组织形式,更是健全的市场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打造水产品交易所,建立良好的市场基础设施,不仅为水产品流通提供服务,而且在管理和信息上也能为其提供全方位的配套服务,使经营者能站在市场知天下,以市场来指导生产经营活动。
其次,有助于增加区域资本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形成资源配置机制,不仅能有效阻止本地区的资本外流,而且有可能吸引其他地区的资本内流。设立福建水产品交易所,会吸引各地的水产品收购商和投资者在福建投资水产品交易,这会给福建的经济发展带来大量宝贵的资本资源。
最后,有助于促进物流渠道的畅通。打造水产品交易所,要建立健全市场流通的法律法规,形成公开、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机制。同时,要求逐步采用国际市场上一些通用惯例,改变单一的销售形式,引进新型交易和销售方式,使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接轨,使水产品流通走向世界。
三、提升福建水产业发展水平
福建省是一个水产资源大省,多年来水产品总量均跻身全国前三甲。从区域位置上看,北接浙江,南连广东,是南北水产品调动的枢纽中心。目前水产业发展面临突出问题。一是产业层次和产业素质较低。小而全、高成本、低效率的小农经济使低品质、低价格的产品充斥市场;结构调整滞后,产业整体素质不高,产业集约度不高,不能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成为制约养殖产品竞争力提高的瓶颈;优势主导品种培育不够突出,品牌企业和名牌产品不多。二是水产业经营过于分散。目前水产业发展中单打独斗还是一种主要的存在形态,个体经营过于分散、盲目发展、无序竞争的弊端已经开始显现,过度捕捞导致海洋天然水产资源日渐枯竭。三是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沿海污染严重,渔业水域环境污染日趋恶化;养殖生产中违规现象普遍,养殖产品药残超标,质量安全达不到标准,难以形成高标准的市场;四是水产物流渠道不畅通。大部分水产品批发市场存在交易方式落后、信息服务功能不完善、交易规程和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阻碍着水产品批发市场向着行业产业化、规范标准化、信息系统化、功能多样化、设施现代化的方向发展。
建设福建水产品交易所,可以充分利用福建水产资源,创新市场开发机制,完善水产品流通市场体系,提升福建水产品行业地位。
首先,通过水产品交易所,有效配置境内外海洋水产资源,大量引进境内外优质水产品,作为保证粮食和食品安全的重要补充。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愈加重视。由于陆地工业和生活污水对近海水域的污染,水产品交易所除了促进福建省内传统的水产养殖业,还积极引入境内外安全、健康、优质的水产品,成为境内外水产品展示和交易的窗口。
其次,国家大力支持远洋捕捞业的发展,而远洋捕捞因其在海上作业时间长,运输路途远,获取市场信息相对不便的特殊性,客观上有通过水产品交易所的交易来规避风险、锁定利益的现实需求。同时,通过水产品交易所的资源配置,引导海洋水产业向远洋、深海发展,减少对近海水产资源的破坏和环境影响。
再次,水产品交易所可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通过交易品种、交易规则、产品标准和金融配套服务等的制定和实施,引导海洋水产业做强、做大、做精,逐步淘汰落后的船舶、生产设备和生产方式;同时通过这个平台积累数据和资料,为国家修定海洋水产业的产业政策提供决策参考。
“发展海洋经济”已写入“十二五”规划建议草案,试点地区鲁、浙、粤三省海洋经济工作强力推进,其他省市又当如何?
作为全国海洋经济试点工作的重要推动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区经济司司长范恒山百忙中接受了《小康・财智》记者专访,对我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进行详细解读。
《小康・财智》:我国海洋经济的发展现状是怎么样的?
范恒山: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央大力支持和沿海各级地方政府的努力下,我国海洋经济一直保持着高于同期国民经济增速的良好态势。1978年,全国主要海洋产业总产值仅为60多亿元。2010年,全国海洋生产总值已超过3.8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9.7%。海洋经济已成为增强国民经济总体实力、提升综合竞争力的一支重要力量,对优化东部沿海地区产业结构、拓展经济发展空间、增加社会就业、有效维护国家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基于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现状和制定实施海洋发展战略的需要,我们专门请示国务院开展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并将山东、浙江、广东作为试点地区。
《小康・财智》: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综合大区有11个,此次把山东、浙江、广东三省确定为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的试点,是出于怎样的战略考虑?
范恒山:我们提出试点地区的选择是本着重点突出、科学合理、避免攀比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我们提出了作为试点地区必须要满足的五个基本条件:一是海洋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总体实力在全国处于领先位置;二是海洋科技研发能力突出,成果转化能力强,具备推动海洋经济持续发展的动力;三是海陆关系和谐,海陆统筹协调机制相对完备,推进实施海洋综合管理具有比较良好的条件;四是区位优势明显,在我国各个海区中具有代表性,有助于形成涵盖我国黄渤海、东海、南海重点海区各有侧重、各具特色、共同发展的沿海开发总体战略格局;五是在开展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
山东、浙江和广东三省岸线、海岛、海域空间、海洋生物、能源矿产、滨海旅游等资源优势明显,海洋经济规模大,产业体系完善,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具有规模化、基地化发展海洋经济的巨大潜力。并且,三省海洋科技教育水平高,是我国海洋科技人才集中、产业创新优势明显的地区,具有支撑海洋经济持续发展的巨大动力。再则,三省在推进海洋经济发展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为全面探索海洋经济科学发展与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
《小康・财智》:除山东、浙江、广东三省外,其他沿海省市应如何把握自身优势,加快海洋经济发展?
范恒山:“十二五”时期,沿海各地在推进海洋经济发展过程中应着力完成四项任务:调整升级海洋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海洋科技、优化海洋经济空间布局和加强海洋综合管理。
如何调整升级海洋产业结构呢?比如,海洋渔业要由“产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海洋油气业要实现油气并举;海洋运输业要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滨海旅游业要继续实施旅游精品战略;海水综合利用要作为战略性的接续产业加以培植;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要重点发展造修船、海洋特殊工程设备与材料制造、深海和远洋技术装备研制等产业,积极培育特色鲜明的现代海洋装备和制造业基地。
【关键词】 江部沿海 经济滞后 成因 条件 对策
一、江部沿海简介
江部沿海开发区域包括连云港、盐城和南通三市市区以及赣榆、东海、灌云、灌南、响水、滨海、射阳、大丰、东台、海安、如东、通州、海门、启东14个县(市)。沿海经济带为连云港、盐城和南通所辖所有区域。全区人口2090.76万,占江苏总人口的26.4%;土地面积32960平方公里,占江苏省总面积的32%左右。
1984年,我国首批开放沿海14个城市,其中就有南通和连云港。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江苏沿海经济带却成为江苏经济发展的断层。2009年,国务院通过了《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江苏沿海开发升级为国家战略,沿海发展力度有所加强。2011年,南通、连云港人均GDP分别为56005元和32119元,在14个开放城市中分别列第八和第十三位。连云港、盐城、南通三市GDP总量分别为1410.52亿元、2771.33亿元、4080.22亿元,对全省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分别为2.9%,5.7%,8.4%。在2011江苏城市综合竞争力排名中,南通、盐城、连云港在江苏13个市排名中分别列第五、第十和第十一位,连云港的发展比较落后。从整体来看,沿海拥有江苏32%的土地面积、26.4%的人口,却只创造了17%的经济发展贡献率,不仅没有实现其增长极的作用,反而成为江苏发展的掣肘。
二、江部沿海经济发展滞后的成因分析
1、历史原因
构成沿海经济带城市之一的连云港地处江北地区,在改革开放初期,其优越的地理位置被苏南地区较快的经济发展态势所掩盖,江苏省把发展重心放在了苏南,导致连云港发展起步晚、底子薄。而盐城虽然有较广袤的滩涂资源,但多属苦咸水地质,开垦困难,再加上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缺乏人才、技术等要素的原因,使其未得到长足发展。南通由于其早期的实业发展,与连云港、盐城相比底子较好。但是在长期的发展中,南通注重纺织、建筑等传统行业的发展,而对于沿海产业发展缺乏先见性和敏锐度,相对优越的地理位置并没有真正发挥优势。
2、区域条件差异
在海岸线构成上,连云港多为基岩海岸,可以建设30万吨级航道与码头;盐城多为淤积海岸,适合小港与码头建设;南通作为江海汇流处,可以建设20万吨级航道与码头。由于多样的海岸线地貌,导致三地缺少统一开发的联动机制,各地零散开发,缺少统一布局,难以形成集聚效应。
在经济上,三地在发展上的差异体现为从南向北依次呈梯度下滑趋势。2011年,南通市人均GDP为56005元,盐城市人均GDP为38222元,连云港市人均GDP为32119元。南通市致力于向苏南地区看齐,其发展更侧重追求与苏南的互动,缺乏与盐城和连云港建立协调机制的动力。而盐城作为三市中心,没有发挥好其枢纽联通作用,缺少与南北的互动,经济发展相对比较缓慢。连云港虽然区位条件得天独厚,但是其在经济成绩上列三市最后。三个城市经济基础不同,在沿海一带开发上较难构成协作战线。
在区域功能上,连云港得益于其优越的港口及陇海—兰新的铁路终点站位置,具有与内地铁路沿线城市互动发展的潜力和建设大型港口城市的发展定位。而盐城拥有广阔的滩涂资源,致力于生态农业的发展和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城市定位为湿地生态旅游城市。南通汇通江海,基础相对较好,有发展为较发达港口城市的潜力。三地城市区域功能侧重不同,在发展中较难形成战略同盟。
3、产业结构不合理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地区各产业构成比例直接影响对其 当地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江苏省沿海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形成以现代农业为基础、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生产业为支撑的产业协调发展新格局。但是经过两年多发展,产业结构还未彰显其优势。
表1是2011年江苏、浙江、山东三省东部沿海地区各产业增加值占三次产业总增加值比例。从整体来看,江苏沿海第一产业增加值占三次产业总增加值比例远高于浙江和山东,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与浙江沿海还有4个百分点的差距。从城市来看,盐城和连云港第一产业增加值比重列苏浙鲁三省17个沿海城市的前两位,而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分别列第15、16位。发展相对较好的南通地区,第一产业增加值比重也偏高,高于浙东沿海平均水平1.54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不及山东沿海平均水平,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不及浙东平均水平。连云港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在东部沿海三市中最高,但还远低于杭州、舟山、温州、青岛。通过比较发现,江部产业结构不合理,第一产业比重过高,第二产业发展相对滞后,第三产业发展不温不火,严重阻碍了经济的快速发展。
4、海洋产业发展滞后
海洋产业主要包括海洋渔业、海洋养殖业、海洋船舶工业、海盐业、海洋油气业、滨海旅游业等。2011年江苏海洋生产总值实现3900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约为8%;浙江海洋生产总值实现4500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的14.1%;山东省海洋生产总值达8300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的18.3%。从以上数据可见,江苏海洋经济的发展对经济发展的贡献远低于浙江和山东。
三、建设江部沿海经济增长带的有利条件
1、区位条件
江部沿海地区南承长三角经济圈、北接环渤海经济圈,隔海东临东北亚,还是“沿东陇海线、沿海、沿长江”三沿交汇处。连云港作为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是内陆腹地重要的出海口。南通作为“北上海”,江海汇通,受上海、苏州的辐射。优越的区位条件为沿海发展奠定了地理基础。
2、自然条件
(1)港口建设条件。江苏海岸线长954公里,可用于港口开发的岸线达171.9公里,其主要分布在连云港—响水灌河段,废黄河口和辐射沙洲内缘,多处可建深水港。较优越的港口建设条件(见表2)为发展临港产业,带动沿线相关产业集聚提供了条件。
(2)多样的资源条件。沿海地区有较大面积的沿海滩涂,适合建立浅海养殖区;在盐城境内有大型海岸性湿地和沼泽地,并建有野生麋鹿和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盐田资源较丰富,主要分布在连云港和盐城,如绣针河口至临洪河口的青口盐场,灌河口至王港口的灌东、三圩盐场等。多样的资源禀赋给地区因地制宜发展多样性产业提供了可能。
3、交通条件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江苏交通网络体系为沿海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先后有新长铁路、沿海高速江苏段、苏通大桥、崇启大桥通车。新长铁路贯通苏南苏北,途径盐城、南通境内;沿海高速江苏段途径连云港、盐城、南通,贯穿整个东部沿海地区,是三地之间以及对外的重要干线;苏通大桥的开通解决了苏南苏北的交通障碍,把南通纳入上海一小时经济圈;崇启大桥的通车,为沿海南线增加了发展动力。近年来交通网络的覆盖给沿海疏通血脉,为其吸引资金,引进人才,加速技术交流畅通了渠道,为沿海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4、政策条件
上世纪90年代,江苏就提出“海上”,规划布局“四沿”战略;2007年江苏省政府批准下发了《江苏沿海开发总体规划》;2009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江苏沿海开发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国家战略把沿海的发展放在了更高的平台上,使其置身中国东部的视域中,更明确提出了建设“我国东部地区的经济增长极和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的建设目标。国家战略提出后,吸引了来自全国乃至世界的目光,到2011年投资总额已超过6000亿元,大幅度提高了三市的开发力度。
四、促进江部沿海增长带发展的对策研究
1、三市联动,统一布局
由于三市长期各自为政,并且受传统的绩效考核的束缚,寡合作的发展方式让这片土地缺少凝聚力与向心力。统一布局要求三市打破行政上的独立,站到更高角度审视三市在沿海总体规划和发展战略目标上的一致性。在考核机制上,设立考核三市总体发展水平的指标和针对各地区特点的特色指标。比如针对连云港,建立港口生产能力指标,用于衡量其年港口创造的地区生产总值与年港口建设投资的产出投入比。在机构上,尝试设立独立于三行政市的发展综合机构,起到总体把握、信息汇总、促进三市交流的作用,这样既可以减少像其他城市群发展过程中的重复投资、产能过剩现象,防止恶性竞争的出现,又能促进规模效益的实现。三市要作为一个决策和行动上的整体融入长三角经济圈。
2、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合理发展第一产业。江部沿海第一产业产值占生产总值比率高,促进农业向第三产业转型是实现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盐城市致力于现代农业的发展,首先,应该在保证原有传统作物产量的基础上,注重发展高附加值农作物,并且政府应该提升对地区农产品企业发展的投资力度,提升农作物加工水平,融入现代健康理念,增加品牌效应;其次,要学习苏南经验,因地制宜发展诸如观光农业、休闲农家乐等消费农业,在把消费带进来的同时把特色农产品带出去,这样有利于第一产业合理转型成第三产业。
重点发展第二产业。在原有已经形成的上海外高桥集团(启东)企业园、上海张江(大丰)高科技园区等一批转移项目的基础上继续有选择地承接上海、苏州等地的转移项目,为地区经济发展注入活力。此外,要用创新驱动第二产业发展,投入研发资金、引进人才,优化发展钢铁、石化、船舶等临港重工业,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和资源利用效率;重点发展沿海新兴能源产业,在已有较好的光伏和风电产业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核能、生物质能的投资,建设新能源研发产业园,把沿海建设成新能源研发高地。
优化发展第三产业。发展具有沿海特色的港口物流业,形成高效便捷的物流体系,建设连云港、南通等物流产业园区,吸引企业入驻沿海。发展旅游业,开辟可行旅游路线,比如连云港东西连岛—花果山—大丰麋鹿保护区(盐城观光农业园)—吕情区三日游等,促进沿岸旅游经济的发展,融汇三市人文,增进带状联系。发展现代金融业,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完善金融体系建设,增加企业投融资渠道。
3、构筑江部沿海产业集群
产业集群有利于要素的集聚,实现规模效益。在江部沿海可以部署规划连云港港口产业群、盐城生态农业产业园、高新产业开发区、南通船舶产业群等。建设连云港港口产业群,一方面要加快深水航道建设,综合开发利用港口资源;另一方面要重点发展港口物流业和仓储业,增加港口容纳度和开放度,增强港口产业在经济发展中的拉动力。盐城可以因地制宜地部署生态农业园建设,把观光农业与麋鹿、丹顶鹤保护区开发相结合,共同探讨宜居农业的发展方式,形成沿海经济效益绿地。盐城有我国可持续发展国家级试验区,已经建成相应规模的“风电互补”、“光伏电站”等新能源基地,应在原有基础上继续推进科技创新,构建高新产业开发区,以连接南北地区,提升经济长久活力。借着蓝色经济发展契机,南通作为江海汇通之口,应打造船舶产业集群,深度挖掘其地理优势和产业优势,增加科技含量,做强项目硬件水平,以提升经济效益,增强城市吸引力。
4、推进海洋经济发展
从第一产业的海洋渔业、海水养殖业到第二产业的海洋石油、船舶工业,到第三产业的滨海旅游业等,海洋经济发展贯穿一、二、三产业。因此,要合理布局江部沿海海洋三个产业的发展。经济效益相对低的海洋渔业、海水养殖业要结合滨海旅游业共同开发,增加海产品附加值,并建立几个集中的海洋渔场和养殖场,增加产业集约度。继续用科技创新驱动海洋新能源开发,增强海洋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在《江苏省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实施期间,充分调动财政对海洋产业的扶持力度,为入驻的新兴行业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并加大对东部海域的开发监管和指导,为未来良性发展奠定基础。
5、提升城市容纳度,进行区域营销
江部沿海作为一个区域整体,一方面要加强与环渤海和长三角经济圈主要城市的互动,以开放的姿态了解他们的发展经验。尤其是与山东、浙江的沿海城市,可以尝试结成沿海友好城市的方式,通过发展座谈、实地调研、经验交流等形式增进联系。另一方面要做好区域整体营销,展现江部沿海地区文化底蕴,让中国甚至世界关注这块土地。区域营销要将城市的个性融于区域的共性中,展现未来区域发展方向。比如根据沿海特色、高新产业的发展可以把区域打造成“蓝色起航·智慧浚新”等具有鲜明特色的形象,体现区域营销理念。
6、注重可持续发展
江部经济的发展要吸取长三角经济发展的经验,坚决不走“先污染后治理”、“高耗低产”的弯路。对于海域发展,要加大地质勘测力度,明确东部沿海的地质资源分布状况以及可开发程度,切忌盲目;建立地质灾害预警机制,减少灾害损失;构建监测体系,对海岸带生态环境作实时监测,保证海洋生物的多样性。对于非海域发展,要杜绝高能耗高污染企业的转移,加大对已经污染的水系的治理工作。秉着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做好海洋和内陆的协调发展,实现长远利益。
【参考文献】
[1] 凌申:非均衡视域下江苏沿海“三极一带多节点”空间发展模式研究[J].盐城师范学院学报,2011,31(6).
[2] 民盟连云港市委会:江苏沿海开发中值得注意的几个问题[J].大陆桥视野,2010(5)上.
关键词:舟山群岛新区; 高职院校; 服务; 人才培养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315(2014)08-154-002
在我国,多数的地方高职院校的发展依托于地方,地方经济的发展战略方向和资源特色往往决定了地方高职院校的特色和优势,同时高职院校也肩负着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责任。2011年6月,国务院正式批复设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标志着舟山的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将按照顶层设计转型升级。因此,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浙海职院)作为新区唯一的一所地方高职院校,按照相应的要求,主动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接轨,形成联动机制,培养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技能型人才,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做了一些探索。为此本文从新区发展的要求入手,分别从新区人才需求、用人单位需求、产业发展需求三个角度,探究浙海职院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模式,以期为地方高职院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建设提供更多的参考。
一、从新区人才需求出发,优化专业设置
从人才培养的角度,地方高职院校专业设置必须要与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相适应,以地方产业结构调整为指向,拓宽专业的适应性。《舟山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指出,舟山市目前人才资源总量为16.7万人,到2015年,人才资源总量将会达到29.7万人,增长13万人,增幅为77.84%。人才缺口非常明显,需求量很大,尤其是船舶与海洋工程、大宗物资加工、港口服务、海洋旅游、海洋新兴产业、临港石化和现代渔业等重点发展产业,到2015年需培养和引进约11万人,到2020年需培养和引进约24万人,地方高职院校必须在专业设置上与地方需求紧密关联。
在办学特色上始终突出地方性、区域性,寻求特色化和差异化,形成了海上运输、船舶工程、港口物流、海洋旅游四大主专业群,其中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和船舶工程技术专业获省特色专业,顺应了海洋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为地方产业发展提供了技术技能型人才支撑。2013年,根据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功能定位要求,学院又申报了船舶检验新专业,开设了风能和数字媒体技术二个新专业方向。
在专业需求上,根据《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人才需求白皮书》,新区重点发展产业人才需求涉及120多个专业,近50个二级学科,其中在高职层次,需求量比较大的是港口机械应用技术、船舶检验、酒店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等方面。要根据新区建设的人才需求,对接新区海洋工程和船舶产业、海洋旅游产业、海洋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产业、现代海洋渔业等现代海洋产业基地,广泛社会调研与需求分析,做好学院专业发展规划,拓展新专业,提高专业建设水平。
二、从用人单位需求出发,加强校企合作
地方高职院校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必须扎实有效的推动校企合作,牢牢把握“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思路,构建“学院与企业、学院与政府、学院与名校”三方联动机制,建立“企、政、校”三位一体合作关系。
1.打造校企合作平台,构建学院与企业联动机制,创新校企合作模式
高职院校、校企双方要根据双方的需求和自身的能力,利用各自的资源和优势,确定合作项目。高职院校要充分发挥优势资源,主动为企业提供员工培训、技术研发、订单培养等优质服务,同时要充分利用企业的优势资源,吸引企业共享人才资源、共建专业、共建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体系。
一方面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通过企业调研、专题研讨、专家论证等形式,不断明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探索实践各具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优化了人才培养过程。如航海技术专业构建了校企联通、陆海贯通、学训互通、课证融通的“四通耦合”人才培养模式;船舶工程技术专业及专业群依托船舶行业,与舟山各大知名船舶企业形成了“与船同行,融学于做”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
另一方面积极拓展合作教学项目。实行“一课双师”的校企合作共建课程,由各专业核心课程的主讲教师对接1名企业技术骨干;与企业开展“订单”合作教育,由校企双方共同选招学生,共同确定培养方案,企业岗位能力要求融入课程内容,设立企业奖学金激励学生,校企双方共同实施教学和考核,着力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培养新区行业企业需要和实用的人才。
2.扩大校企合作平台,构建学院与政府联动机制,深化校企合作层次
高职院校要通过科技指导员、渔农村暖促指导员、挂职锻炼等方式,充分了解和收集地方政府的发展规划,第一时间掌握政府部门在人才培养、科技研发、文化建设等领域的需求,通过对接交流来展示高职院校的办学能力和服务地方经济能力,提高政府部门对高职院校服务地方重要性的认识,达到良性互动。
3.拓展校企合作领域,构建学院与名校联动机制,丰富校企合作内涵
由于地方高职院校基本上都是由中专升格而来的,缺乏品牌效应,因此要善于“借力”,主动联合科院校借势创造品牌,借各校名牌优势,创学历教育品牌,满足用人单位需求。
学院要继续实施校企合作订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满足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实施现代学徒制教育教学改革。通过校企合作,双方共同选招学生,共同确定培养方案等,实现企业招工与学校招生同步,企业职业标准与学校专业课程内容对等,企业生产过程与学校教学过程结合、企业职业培训与继续教育培养同步。
三、从产业发展需求出发,提高技能素质
地方高职院校的发展与地方的社会经济发展紧密联系,地方既是本地高职院校办学资源的重要依托,又是人才输送的重要市场。紧密联系新区产业发展,尤其是当第四代现代港口已经发展为以信息流、技术流、资金流与人才流汇聚的中心,这就要求我们对海运、港航物流人才的培养也应着眼于产业发展与时俱进的进行调整和优化。
1.形成复合型培养模式
新区要求培养的人才应该要具备基础理论知识、专业能力和动手能力,又要具备高尚道德品质的、多样化的应用型和复合型人才,同时在此基础上还应具备国际化的视野和创新创业精神。因此,浙海职院目前的人才培养模式与新区对人才的要求存在差距。
人才培养模式由人才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学方式和方法、评估体系等环节组成。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就要从这些环节的改革着手。首先,浙海职院要根据新区建设对人才的需求来设定人才培养目标,如“培养一批技术型、创新创业型、复合型等类型的人才”。其次,以科学性、层次性、合理性、创新性为基本原则,紧紧围绕人才培养目标这个核心,全方位调整和改革课程体系,优化课程结构,在课程内容上增加新区重点产业必备的专业知识、创新创业教学模块等。最后,要改变传统的教学方式和方法,不能局限在教师讲、学生听的单向教学模式;要推进探究式教学、启发式教学,增加实践教学比例。此外,还需进一步完善教学评价体系,合理设置评价指标,增加实践教学的指标比重。
2.构建立体式教育体系
新区对本地人才培养基地的建设目标是“积极打造‘人才特区’,加快区域性、特色性的海洋经济人才高地建设,充分发挥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新区建设明确了人才需求的类型和层次,并对本地的人才基地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立足全日制教育。浙海职院对内通过建立和完善“五年一贯制”、“3+2”等中高职一体化教育模式,加强与新区本地中职学校的合作,有计划的储备本地生源。对外积极争取并获得了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国际邮轮乘务、港口物流设备与自动化控制等专业“三位一体”自主招生资格,扩大了本地生源招生数量。同时,学校确立了“以服务舟山群岛新区建设为契机,加强校地、校企合作力度,以实习带动就业”为指导思想,与本地多家企业建立毕业生就业实习基地,以实习带动就业,为积极开拓毕业生就业门路,鼓励学生在本地实习就业,学院2013届毕业生在舟山就业实习学生比例高达51.6%,在舟山本地就业的学生数370名,约占毕业生总数的三分之一。
――做大在职继续教育。浙海职院要大力培养在职海洋技术技能人才,努力成为新区继续教育和文化传播中心。充分发挥学院和合作院校各类在职专科、本科、研究生教育和继续教育的资源优势,大力开展在职海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与相关行业部门和企业密切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人才培训基地,服务新农村建设,服务社区海洋文化建设。
――拓展海员素质培训。浙海职院是浙江省外派船员培训基地、浙江国际海员培养基地、舟山旅游人才培养基地等各类培训基地,积极完善服务社会机制,大力推进渔民转产转业,推进国际海员劳务输出。根据新区产业发展需要,学院还为舟山市旅游局、舟山市教育考试中心、舟山市检验检疫局等开展各类技能资格考试提供服务。学院要依托已取得国家海事局认可的25个培训项目,积极与海外航运企业、国际航运组织等合作,做好“舟山海员”国际品牌建设。
――做强国际交流培养。浙海职院通过国际交流与合作,为新区培养国际化人才,学院应大力借鉴学校和乌克兰国立马克洛夫船舶制造大学联合招生成功经验,与国外相关高水平和职业院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加大合作力度,引进优质教学资源,实施教师和学生交流,扎实推进国际化教育,积极培养国际视野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同时,配合新区外资引进,开展外籍人士专业进修、业务提升、文化熏陶等培训,以满足新区国际化发展需要,提高学校职业教育国际能力。
基金项目:本文为浙江省教科规划2013年度研究课题《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背景下舟山高校提高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的对策研究》[编号SCG383]节选
参考文献:
[1]舟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舟山市“十二五”人才资源发展规划[Z]2010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海洋特别保护区是指对具有特殊地理条件、生态系统、生物与非生物资源及海洋开发利用特殊需要的区域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和科学的开发方式进行特殊管理的区域。
第三条本省管辖海域范围内海洋特别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海洋特别保护区实行保护优先、开发利用服从保护的方针,有效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科学合理开发海洋资源。
第五条沿海各级政府应当切实履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加强对海洋特别保护区的领导,将海洋特别保护区的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海洋特别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力度。
第六条海洋特别保护区实行统一规划、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建设与管理。
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管辖海域内海洋特别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沿海市、县(市、区)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管辖海域内海洋特别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
跨市、县(市、区)海洋特别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由共同的上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第七条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国海洋特别保护区发展规划和全省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环境保护规划,会同省发展改革、环保等有关部门制订全省海洋特别保护区规划,经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海洋特别保护区规划应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利用规划、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和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等相衔接。
第八条下列区域可以建立海洋特别保护区:
(一)海洋生态系统敏感脆弱和具有重要生态服务功能的区域;
(二)单种资源密度特别高的海洋生物定居区或多种海洋水生野生保护动植物的栖息、繁衍区域;
(三)能对区域环境、生态系统产生重要影响的海洋水文、地理环境,如涌升流、汇聚流、环境自净区、岛礁区等独特区域;
(四)领海基点等涉及国家海洋权益的区域;
(五)具有特定保护价值的海洋自然、历史、文化遗迹分布区域;
(六)海洋资源和生态环境亟待恢复、修复和整治的区域;
(七)其他需要予以特殊保护的区域。
第九条海洋特别保护区分为生态保护型、生物资源保护型、非生物资源保护型、自然遗迹保护型、资源利用保留型等多种类型,根据区域内保护对象和海洋经济发展方向确定海洋特别保护区类型,制定相应的保护区管理制度。
第十条海洋特别保护区分为国家级和省级。
具有重大区域海洋生态保护和重要资源开发价值、涉及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及其他需要申报国家级的海洋特别保护区,列为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
除本条第二款之外的其他海洋特别保护区应当列为省级海洋特别保护区。
第十一条海洋特别保护区由县级以上(含县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海洋功能区划、海洋资源环境状况、海洋经济发展情况及海洋特别保护区选划标准,组织选划论证和提出建区申请,经同级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省政府批准。
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由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政府同意后,报国务院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跨行政区域的海洋特别保护区,由各行政区域的共同上级政府提出申请,逐级上报省政府批准。
第十二条申报海洋特别保护区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海洋特别保护区申报书;
(二)海洋特别保护区选划论证报告;
(三)海洋特别保护区建设管理方案。
海洋特别保护区申报书(空白)由国务院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海洋特别保护区选划论证报告按国务院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制订的编制大纲要求进行。
第十三条建立、调整海洋特别保护区,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事先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并向社会公示或举行听证会,征求公众意见。
第十四条海洋特别保护区名称按照“海洋特别保护区所在行政区”(或“地名”)加“海洋”加“类型”加“特别保护区”的形式命名。
第十五条经批准建立的海洋特别保护区范围和界线,由同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在适当位置设立界标,并予以公告。
第十六条海洋特别保护区的撤销、调整和变化,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七条经批准建立的海洋特别保护区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加大对海洋特别保护区的资金投入,必要时可以设立专门管理机构,在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具体开展海洋特别保护区的保护、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
(二)制定保护区的管理制度章程;
(三)制定保护区的总体规划和保护与开发计划;
(四)负责保护区内海洋环境监视、监测和评价;
(五)组织开展保护区内的日常巡护管理;
(六)组织保护区资源可持续利用开发活动和生态保护与恢复;
(七)组织开展保护区内宣传、教育、培训、国际合作交流和科学研究等活动。
第十九条经批准设立的海洋特别保护区,其管理机构或所在地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1年内编制完成海洋特别保护区总体规划,报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的总体规划由国务院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条海洋特别保护区实行分区管理,可以根据保护与开发的需要和资源及环境的特点,适当划分出生态保护区、资源恢复区、环境整治区和开发利用区等。
生态保护区和资源恢复区内除保护区总体规划所明确可以开展的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活动外,不得从事其他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活动;环境整治区和开发利用区内可以开展
不与保护目标相冲突的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活动。
第二十一条根据对主要保护对象进行保护的需要,海洋特别保护区可以确定特别保护时段。在特别保护时段,严格控制对保护对象有较大影响的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活动。
特别保护时段由保护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向社会公众告知。
第二十二条严格控制在海洋特别保护区内进行炸岛、炸礁、采砂、围填海、砍伐林木等改变海岸和海底地形地貌或者严重影响海洋生态环境的开发利用行为。
第二十三条严格控制在海洋特别保护区内进行下列活动:
(一)狩猎、放牧、捕捞、采集、垦荒、开矿、采石等活动;
(二)采捕野生鸟类、鸟蛋;
(三)炸鱼、毒鱼、电鱼;
(四)加工、销售、运输和携带以受保护的动植物与岩石等为原材料制作的旅游纪念品;
(五)采挖野生羊栖菜、水仙花、贻贝、泥蚶等水生和陆生动植物种苗;
(六)移动和破坏海洋特别保护区界标及保护设施。
第二十四条严格保护珍稀、濒危海洋生物物种和重要的海洋生物洄游通道、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栖息地等重要生境。
第二十五条海洋特别保护区及区内开发活动使用海域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二十六条海洋特别保护区内的开发活动和建设项目应当与保护区规划相协调,鼓励开展生态养殖、生态旅游、休闲渔业、人工繁育等与保护区保护目标相一致的生态型开
发利用项目,建立协调的生态经济模式。
第二十七条海洋特别保护区海洋环境保护要求应当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和海洋环境保护规划,采取科学、合理、有效的措施,保护和恢复海洋生态。
第二十八条严禁在海洋特别保护区内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影响景观的生产生活设施。在保护区内进行海洋和海岸工程建设,必须依法进行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
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须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
第二十九条海洋特别保护区不得新建陆源污染物的排污口,现有排污口应当逐步关停或改造成离岸排放,对入海污染物实行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制度。
第三十条在海洋特别保护区内不得擅自倾倒任何废弃物,生活污水必须实现达标排放,生活垃圾实行无害化处置。
第三十一条海洋特别保护区开展旅游活动须符合保护区总体规划,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会同当地旅游部门制定旅游规划,科学确定旅游区的游客容量,合理控制游客流量。
第三十二条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区内有关单位共同制定防止海洋污染、生态破坏及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报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遇突发性事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第三十三条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对保护区的海洋资源与生态环境状况定期进行调查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对生态保护、资源恢复、生态环境整治和资源开发利用等活动的效果进行科学评估,动态调整区内保护与开发计划。
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保护与开发计划调整应当报国务院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省级海洋特别保护区保护与开发计划调整应当报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四条海洋特别保护区实行管理评估制度,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海洋特别保护区进行监督检查,并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保护区总体规划,及时调整海洋特别保护区保护与开发计划。
海洋特别保护区的管理评估和考核制度,由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或不遵守海洋特别保护区的相关管理制度,导致海洋特别保护区内的自然资源或环境破坏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第三十六条因管理不善致使海洋特别保护区受到破坏的,由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保护区管理机构予以纠正。
第三十七条因破坏严重而失去保护区存在价值的省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由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报请省政府批准,取消海洋特别保护区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月4日,国务院正式批复了《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到2015年,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基本建立,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5%以上,海洋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65%左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8万元,城镇化水平达到65%左右。
1月14日,山东省委、省政府召开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全面加快推进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
2月18日,在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恳谈会上,山东省委书记姜异康表示,欢迎中央大企业、金融机构以及海内外各方面的朋友积极参与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
2月18日,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恳谈会在北京举行。此次恳谈会,山东省共推出招商项目200个,总投资8512亿元,现场签约项目23个,投资额2549.4亿元。以此为标志,我国第一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区域发展战略正式启动。
18家机构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在此次恳谈会上,山东省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交通银行等12家大型商业银行和中国人保集团等6家保险公司签署了《支持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战略合作协议》。签约机构表示,将以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为契机,把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作为业务发展的重点区域,优先给予政策支持,加大资源投入。同时,将把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作为金融改革创新的试点区域,为经济区内的大型企业和重点项目提供各种创新型服务。
2549.4亿投向蓝色经济区7个城市。山东省此次共推出招商项目200个,总投资8512亿元。其中,海洋第一产业项目12个,总投资110亿元;海洋第二产业及涉海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87个,总投资3529亿元;现代海洋服务业项目74个,总投资3671亿元;基础设施项目27个,总投资1202亿元。会上,蓝色经济区内7城市与投资合作单位签署23个重大项目合作协议,总投资2549.4亿元,涉及农业科技、新能源利用、国际物流、旅游文化等多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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