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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盈利水平; 所得税筹划程度; 会计信息质量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6)01-0074-04
一、引言
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作为资本市场有效配置资源重要依据的会计信息,得到了政府、社会以及投资者的重视。与此同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制度和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企业在不断提高盈利水平的同时,越来越重视税收筹划①的效率。但是,提高税收筹划效率会不会影响会计信息质量,如果影响,那么这种影响会不会随着盈利水平的不同而不同。这些问题对于有效监管会计信息质量,合理制定税收筹划策略十分重要,亟需深入研究。
近年来,关于会计信息质量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人们主要从公司治理(张娆,2014)、会计方法的选择(李荣锦、马娜,2010)及企业内部外部环境(李红霞,2009)等方面进行。本文选择盈余管理水平作为会计信息质量的替代变量,有关税收对盈余管理影响的实证研究,人们主要是从盈余稳健性(车菲,2012)与盈余管理水平两方面进行,本文主要从盈余管理水平的角度进行分析。税收对于盈余管理水平的影响研究,主要从税收负担、会计―税收差异以及税收筹划等方面进行。Shackelford and Shevlin Frank(2001)研究发现,提高财务报告收益会招致税收成本的增加,若为了减少税收成本而向股东报告较少的会计收益又会导致财务报告成本的增加,因此管理者需要在财务报告决策和税收报告决策之间进行权衡。周泽将(2012)认为,当上市公司进行正向盈余管理时,税收负担对于盈余管理程度无显著影响;当上市公司进行负向盈余管理时,税收负担与盈余管理程度显著负相关。叶康涛(2006)研究发现,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幅度越大,则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差异也越高,即上市公司通过操纵非应税项目损益,规避盈余管理的税负成本。谭青、李薇(2011)研究发现,会计―税收差异指标能有效地识别企业盈余管理水平。这些学者的研究表明了税收负担、会计―税收差异与盈余管理水平之间确实存在一定的关系,但并没有对税收筹划程度与盈余管理水平的关系进行阐述。关于税收筹划程度与盈余管理水平的研究相对较少,Frank et al.(2009)实证研究发现,企业财务报告的激进程度与税收筹划的激进程度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关于税收筹划程度对会计信息质量影响的研究更是寥寥无几,有关盈利水平影响税收筹划效率进而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的研究只有一些相关度不高的研究文献,如:Dhaliwal,Gleasonand Mills(2003)研究证明,当公司在对非税项目进行盈余管理仍然不足以实现盈利目标时,公司会通过减少其所得税费用来实现其盈利目标;戴德明等(2005)研究发现,我国上市公司基于报告动机和税收动机的盈余管理行为并存。通过梳理文献后发现,已有研究表明税收筹划与会计信息质量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但究竟何种关系还未得出一致性的结论;对不同盈利水平下税收筹划程度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是否有变化尚未有人研究。本文以2011―2014年间中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的财报数据为样本,对此进行实证研究,以期能丰富这一领域的研究文献,推动相关理论的发展。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企业作为“一系列契约的联结”,与政府之间以税收制度的形式存在着一定的契约关系。由于税收制度永远不可能是尽善尽美的,这导致了企业与政府间的契约总是不完善的,企业管理者作为“理性经济人”,在企业运营过程中有权追求自身合法利益最大化,因此,企业可以根据“法无禁止就可为”的原则进行税收筹划。事实上,我国现行所得税收法律制度存在内外资企业税负差异,存在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不同经济事项纳税调整事项差异,以及存在减税、免税、退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所得税法属于原则性规定,这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更有利的条件与空间。
企业减轻税负可以有多种途径,按其是否违法可以分为违法与不违法两类,而税务筹划则属后者。健全、合理、规范的税收法律制度,能够大大缩小纳税人偷逃税款等违法行为的空间,促使其通过税务筹划寻求自己的税收利益,这也是企业逐步成熟和行为理性化的标志。
税收筹划主要是通过降低应纳税所得额或延迟缴税等途径达到降低当期应纳税额的目的。应纳税所得额一般是在会计盈余的基础上,加减税法规定的调整项目后得到,因此,公司的盈利水平是决定其能否进行税收筹划以及筹划程度大小的基本因素。当上市公司盈利水平接近于零甚至发生亏损时,公司所得税筹划的空间就比较小,则企业通过税收筹划降低税负的动机比较弱;而当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较高时,公司所得税筹划的空间就比较大,此时公司通过税收筹划获得的利益可能会比较大,企业进行所得税筹划的动机就比较强。因此,上市公司进行税收筹划的动机和能力可能随着盈利水平的不同而变化。由此提出以下假设。
H1:公司盈利水平与税收筹划程度呈正相关。
从法律层面分析,税收筹划不是涉嫌偷税的行为,而是贯彻国家税法立法意图的理,有利于提高税法的宏观调控效率。当企业运用税收法律制度的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时,从短期看可能会影响国家收入的相对增长,但长期来看,这些优惠政策正是国家对社会经济进行调整的手段之一,企业运用这些政策有利于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有利于国家调整产业政策、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资源以及环境保护等意图的实现,这是对税法意图的有效贯彻执行,对国家、对企业都是有利的。即使企业利用税收法律制度不尽完善之处进行税收筹划,也属于企业的理,仍是合法的。从公司财务管理层面分析,税收筹划作为公司财务管理的手段之一,其直接目的是使当期税负“不超支”,最终目的是实现公司财务目标,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公司进行税收筹划是在遵循税法导向的基础上通过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等方式争取税收收益、规范会计核算,从而减少涉税损失,按照税收筹划所采取的技术手段,可将其分为节税筹划、避税筹划和转嫁筹划等。由此可知,公司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也是进行财务管理的过程,以合规合法为前提,包括严格遵循会计准则。它有利于遏制管理层为了薪酬和晋升等冲动形成的不计税收成本而虚增盈余的盈余管理行为,从而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据此提出以下假设。
H2:税收筹划程度与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呈正相关。
三、研究设计
(一)变量设计
1.会计信息质量。目前,学术界对于会计信息质量的评价指标主要有:信息披露考评等级指标、综合评分指标、盈余管理水平及其他自建指标。其中,用盈余管理水平测度会计信息质量为多数学者所认同,因此,本文主要选取盈余管理水平(DA)作为会计信息质量的替代变量,二者为反比关系。目前学者们运用较多的盈余管理研究实证模型主要有:Healy模型、DeAngelo模型、Jones模型、Modified Jones模型及Industry模型等,由于Modified Jones模型在实证中应用广泛,并且其误差最小,本文选取Modified Jones模型作为会计信息质量的评价指标。Modified Jones模型是以操纵性应计利润为盈余管理的衡量指标,通过应计利润总额与非可控应计利润的差额来对其进行估算。
2.税收筹划程度。目前我国运用较多的税收筹划指标有实际负担税率(ETR)、名义负担税率与实际负担税率的差异(ETR-D)及会计与税收差异残差(TS)等。其中,会计与税收差异的计算方法是:当期所得税=所得税费用-(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应纳税所得额=当期所得税/适用税率,会计与税收差异=(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期初总资产,应计利润总额=(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期初总资产。由于我国的税收制度中根据不同情况所遵循的税率不同,各个企业所遵循的具体税率及税收制度又参差不齐,无法保证相关数据收集的质量,而真正反映税收筹划程度的应是剔除盈余管理因素影响后的会计与税收差异即会计与税收差异残差(TS)(Desai,Dharmapala,2006)。目前,彭韶兵和王伟(2011)、王娜和叶玲(2013)等均采用该方法来估算上市公司的税收筹划程度。因此本次设计选取会计与税收差异残差(TS)作为税收筹划的衡量指标。
3.盈利水平。盈利水平指标有营业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盈余现金保障倍数、总资产报酬率、净资产收益率和资本收益率等。在实证研究中,一般选用资产报酬率(ROA)作为其评价指标。
4.控制变量。在研究税收筹划程度与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相关性时,有必要设置下列控制变量:(1)当公司规模较大时,公司可用于调整的盈余范围较大,然而其规模越大需要向外界披露的相关信息越多,为了减少政府及社会对公司的关注与监督,公司可能会选择更少的财务操纵,增加信息可信度,因此公司规模对会计信息质量有影响,本文将其加入控制变量,以企业总资产的自然对数表示;(2)当公司存在负债时,可能为了不违反债务契约而进行激进的盈余管理,但也可能由于债务人的监督而减少财务操纵,总之它会对会计信息质量产生影响,因此将其加入控制变量,以资产负债率(DAR)表示,为期末负债总额与资产总额之比;(3)盈利水平可以通过税收筹划、盈余管理、审计制度(杨中和,2008)等途径来影响会计信息质量,虽然学术界对于盈利水平与会计信息质量二者间的影响机制并未取得完善的研究成果,但二者间具有较强的相关性已得到普遍认可,因此将其加入控制变量,以资产报酬率(ROA)表示,为净利润与期末资产之比。
各变量具体如表1。
(二)模型构建②
1.公司盈利水平与税收筹划程度之间的关系
TSi,t=α0+α1ROAi,t+εi,t 模型(1)
2.公司税收筹划程度与会计信息质量之间的关系
DAi,t=β0+β1TSi,t+β2SIZEi,t+β3DARi,t+β4ROAi,t+εi,t
模型(2)
其中,i表示样本公司,t表示观测期,α0、β0为常数项,α1、β1、β2、β3、β4为回归系数,ε为随机扰动项。
(三)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深、沪两市所有A股上市公司于2011―2014年四年间公布的数据作为研究依据。选取标准如下:非金融保险类上市公司(金融保险行业的会计准则与其他行业存在较大差异,没有可比性);当期所得税大于0的公司(所得税小于0的公司无需缴纳所得税,没必要进行税收筹划,因此更谈不上税收筹划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四年数据完整且连续的公司;各项数据均在正常值范围内。最终通过筛选的数据总样本为1 048家上市公司四年的数据。数据来自于国泰安数据库,数据处理主要使用Excel与EViews软件。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表2列示了样本中各变量的相关统计量。其中,ROA反映的是盈利能力,均值为0.0505,最大值为0.6279,最小值为-0.0947,标准差为0.0468,表明样本公司基本上都是盈利公司且各公司盈利能力存在差距;TS反映的是税收筹划程度,中位数为0.0833,最大值为27.3424,最小值为-7.0065,标准差为0.9614,这说明样本公司中进行税收筹划的程度差距较大,其中有部分样本公司税收筹划接近于零,税收筹划程度较小;DA反映的是各公司的盈余管理程度,平均值为0.0290,最大值为7.2675,最小值为-0.6681,表明大部分的样本公司进行正向盈余管理,而极少部分的样本公司进行负向盈余管理,总体来讲正向盈余管理的程度远大于负向盈余管理的程度;SIZE反映的是公司规模,最大值为27.1481,最小值为18.8806,表明上市公司间的资产规模相差不大;DAR反映的是资产负债率,最大值为1.1682,最小值为0.0003,平均值为0.3217,从样本总体来说公司利用财务杠杆的程度偏低,部分企业几乎不运用财务杠杆,而部分企业负债过高。
(二)实证结果
表3列示了选择模型过程中所进行的各项检验的结果。模型(1)在进行F检验时Cross-section F的Prob.值为0.0000,表明本文中数据不适合用混合模型;在进行Husman检验时Chi-Sq. Statiatic的Prob.值为0.0000,表明本文中数据适用固定效应模型;模型(2)的选择同模型(1)。因此,经过检验后本文中两个模型均选择固定效应模型为最终模型。
表4列示了模型(1)选用固定效应模型之后做二元线性回归的结果。其中,ROA的回归系数在1%的置信水平下为8.3688,表明TS与ROA间存在明显的正向变动关系,即盈利水平越高的公司税收筹划程度越高,与上述理论分析结果一致。
表5列示了模型(2)选用固定效应模型之后做多元线性回归的结果。其中,TS的回归系数在1%的置信水平下为-0.1549,表明DA与TS成反向变动关系,即税收筹划程度与会计信息质量呈正比,这与前文的理论分析相一致,公司进行税收筹划使得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符合国家政策,更加贴近现实,从而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SIZE的回归系数为-0.0922,表明DA与SIZE成反向变动关系,即公司规模与会计信息质量呈正比,这与前文的理论分析相一致,但回归系数很小,说明在我国上市公司的规模大小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微乎其微,这主要是由于根据上文描述性统计分析可知我国上市公司的规模相差并不很大,且在我国的税收制度及会计信息质量披露制度不尽完善、社会监督力量薄弱的情况下,大型公司并没有因为规模大而承受更多的社会监督与财务压力,因此它的规模不会对盈余管理或会计信息质量产生较大的影响。DAR的回归系数为0.3101,表明DA与DAR呈正向变动关系,即资产负债率越高的公司会计信息质量越低,这是由于公司可以通过提高负债水平增加税后收益(Franco Modigliani,Mertor Miller,1963),公司盈余管理程度增大,从而降低了会计信息质量。ROA的回归系数在1%的置信水平下为1.2072,表明DA与ROA间存在明显的正向变动关系,即盈利水平越高的公司盈余管理程度越高,会计信息质量越低。结合模型(1)的结果可知,盈利水平不仅直接影响会计信息质量,还会通过影响税收筹划程度对会计信息质量产生影响。
注:表4、表5的回归结果显示,模型(1)和模型(2)样本的F值均在1%水平上显著,说明参数整体上显著;两组样本的拟合系数分别为0.4067和0.5693,整体的回归结果较为理想。因此,可以认为模型的回归结果能较好地说明盈利水平与税收筹划程度、税收筹划程度与会计信息质量之间的关系。
(三)稳健性测试
为了使本文的研究结果更加可靠,笔者进行了如下测试:(1)税收筹划评价指标用名义负担税率与实际负担税率的差异代替会计与税收差异残差;(2)公司的盈利水平评价指标用净资产收益率代替总资产收益率;(3)公司规模评价指标用公司总营业收入取自然对数替换总资产的自然对数。用替代数据进行回归后发现,各系数虽存在差异,但其影响方向并没有发生变化,这进一步证实了本文的研究结论,说明本文中模型的回归结果具有较强的稳定性。
五、研究结论和政策建议
本文以2011―2014年间中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的最新报表数据作为样本,对不同盈利水平下税收筹划程度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是否有变化这一问题进行了实证研究,根据上文分析结果得出以下结论:
1.公司盈利水平与税收筹划程度呈正相关。这意味着企业的盈利水平越高,所得税筹划的空间越大,进行盈余管理的空间也会越大,因此,企业应当随着盈利水平的提高努力提高所得税筹划程度,一方面最大限度地实现企业合法利益,另一方面通过充分的税收筹划努力压缩盈余管理空间,降低甚至消除盈余管理水平,保证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2.税收筹划程度与会计信息质量呈正相关。这意味着,税收筹划不仅不会降低会计信息质量,而且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但这是以合法进行税收筹划为前提的。因此,为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政府监管部门应当改变对企业税收筹划的负面看法,将盈利水平和税收筹划程度较低的企业列入所得税计缴监管的重点,以便提高所得税监管质量和效率。企业应当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努力提高税收筹划程度,保证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否则,就可能发生违法行为,不但不能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甚至被政府监管部门处罚,遭受经济和声誉损失而得不偿失。
本文的局限性在于选取了2011―2014年间中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中盈利的公司作为研究对象,默认亏损企业缺乏税收筹划动机和空间,可能不一定符合实际,需要作进一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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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税收;筹划;途径
中图分类号:F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07-0191-01
1 有关企业税收筹划的概述
(1)企业税收筹划的理解。税收筹划按其筹划主体的不同具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从国家税务机关的角度看,税收筹划是指税务机关所进行的一系列的旨在有效调控经济和取得最大税收收入所进行的管理活动;另一方面从企业的角度看,税收筹划指企业为了实现价值最大化,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前提下,自行或通过税务专家的帮助,对生产、经营、投资、理财和组织结构设置等经济业务和行为中涉税事宜,预先进行的设计和运筹,并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纳税方案中择优从之的行为。
(2)税收筹划的特点。①合法性。税收筹划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是以税法为依据,深刻理解税法所体现的国家政策,在有多种方案可供选择时,作出低税收成本的决策。这种行为,既不违法又可促使企业精打细算,加强财务管理。②知识性。税收筹划具有较高的知识含量,必须吃透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具体政策,在此基础上作出正确的决策。③目的性。税收筹划的目的非常明确,即最大限度地降低税收成本,以较少的成本支出换取较高的利润,达到企业利益最大化的最终目的。
2 企业实现税收筹划的途径
2.1 企业投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企业的投资方向、投资规模等直接影响最终获利。如何在投资这一生产经营起点把握税法,进行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点。
(1)对经营组织形式的选择由于我国税制对公司和合伙企业实行不同的纳税规定,不同的组织形式其税后净收益不同。因此,企业对经营组织形式的选择,是税收筹划不容忽视的问题。
(2)对区域性税收政策的选择由于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和对外开放的需要,我国实行区域性的税收倾斜政策。因此,在进行投资方向决策时,要看准区域性的税收优惠,减轻税负的潜力相当巨大。
(3)对行业性税收优惠的选择不同行业实际税负有着较大差异,体现了国家产业政策的导向性,对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一般税赋较轻,企业要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导向,选择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充分享受税收政策。
2.2 利润分配过程的税收筹划
(1)股利分配方式的选择。
股利分配有两种形式: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按我国税法规定,企业股东区的现金股利时,要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而取得股票股利不用缴税。所以,应尽量少支付现金股利,多支付股票股利。具体做法是,企业收回部分流通在外的普通股,这样,流通在外的普通股就会减少,每股收益上升,引起股价上涨,股东从股价上涨中所获得的资本收益就可以代替现金股利收入。
(2)通过资产重组,减少企业整体税负。
资产重组分为企业之间的重组和企业内部的重组。企业内部的重组是指企业内各子公司之间的重组。企业之间的重组是指利润高的企业兼并亏损企业,兼并时,一般采用吸收合并或控股合并,不采用创立合并。因为创立合并后,双方都失去法人资格,被兼并企业的亏损已核销,不能冲减兼并企业的利润,达不到节税的目的。各公司之间的重组是指优质资产的子公司与劣质资产的子公司互换资产,以使两个子公司的利润都低,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2.3 运用低税环境进行税收筹划
低税环境是指税率较低、税负较轻的区域、行业和产品种类。选择低税区包括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技术开发区。低税区税收优惠政策之一是降低税率,减少纳税环节,优化税收环境。不仅给企业提供良好的税收条件,而且为企业创造了税收筹划的便利。此外,产业倾斜政策也给企业投资提供了政策选择和税收筹划的机会。例如,我国税法规定,在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免征所得税两年等。
3 建议
(1)税收筹划要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税收筹划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合法性,即税收筹划方案不能违反现行的税收制度,不能违背立法意图。但节税、避税与逃税在某些情况下可以相互转化,有时界限不明,或者一种方案在一个国家是合法的,而在另一个国家可能是违法的。这就要求税收筹划人员在设计税收筹划方案时,充分了解本国的税收制度以及其他国家的税收制度,了解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使税收筹划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
(2)处理好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关系。企业税收筹划中要协调的局部和总体的利益关系包括两方面:一是注意兼顾纳税单位内部局部与整体的利益。对局部有利但对整体不利的税收筹划要摈弃或慎用,对局部和整体都有利的税收筹划要多用,对局部有大利但对整体无害或对整体有大利但对局部有小害的税收筹划要择机使用。二是注意兼顾国家与企业的利益。对企业有利但对国家和社会发展有害的税收筹划原则上要摈弃,对国家和企业自身都有利的税收筹划要多用。
(3)有全局性和系统性的观念。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不能就某一环节、某一方面做单方面的筹划,应该整体地、系统地进行筹划。如果一个企业的税负降低了,却给别的企业带来外在负效应,比如转嫁给另一企业,整体而言,并未降低税负,这样的税收筹划方案就不是最优的筹划方案。
(4)做好税收筹划的基础工作。首先,要规范企业的会计行为。设置真实完整地会计账簿,编制真实客观的财务会计报告既是依法纳税、满足税务管理的基本需要,又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基础。其次,实行科学化决策。税收筹划具有鲜明的筹划性,通过事先规划、设计、安排,把税收成本作为企业运营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建立科学严密的审批机制,实行科学化决策,才能使企业税收筹划走入正轨
参考文献
关键词:税收筹划;节税
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应尽的义务,而企业经营的目标是追求效益的最大化。企业在完整、准确地理解和执行税法的同时,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争取获得纳税方面的优惠待遇,既是企业纳税意识不断增强的表现,也是社会进步的体现。
一、税收筹划的意义
1 有利于增强纳税人纳税意识。充分、正确地运用税收筹划依法纳税,是纳税人纳税意识增强、纳税观念提高、纳税方法成熟、纳税效益明显的一个标志,不仅有利于纳税人降低风险提高收益水平,而且有利于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加强税收工作的有效监督和制约,同时对税收征管制度的完善也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2 有利于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纳税人通过对筹资、投资和经营管理等活动进行税收筹划,充分运用优惠政策,调整企业的生产经营方式,取消没有经济效益的生产经营行为和环节,可避免和减少企业现金的流出量,从而达到在现金流入量不变的前提下增加净流量的目的。同时,还可以延迟现金流出时间,利用货币的时间价值获得一笔没有成本的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帮助纳税人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
3 有利于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税收筹划的过程也是纳税人通过对投资与经营税收政策研究的过程,通过对不同税法条款运用的分析比较,使企业最大限度地利用好国家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达到节税的目的。筹划得当,可以达到资金、成本和利润的最优效果,减轻税负,减少资金流出,增强竞争力,实现利润最大化的财务目标。
二、税收筹划的原则
1 合法性原则。税收筹划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以及财务会计制度,偷逃税收也可减轻纳税人负担,但显然是不合法的。
2 稳健性原则。一般而言,节税的收益越大,风险也越大。节税收益与税制变化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债务风险、汇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紧密相连。税收筹划要在节税收益和节税风险之间进行权衡,以保证能够真正取得财务利益。
3 便利性原则。当纳税人可选择的税收筹划方案有多个时,应选择简单、容易操作的方案。能够就近解决的,不舍近求远。
4 节约性原则。税收筹划会耗费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应尽量使筹划成本费用降低到最小程度,筹划效益达到最大程度。
三、如何做好税收筹划
1 牢固树立诚信纳税意识。税务筹划是企业的一项基本权利,税收筹划的权利与企业的其他权利一样,都有特定界限,超越这个界限就不再是企业的权利,而是违背企业的纳税义务,就不再合法,而是违法。而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可以相互转换:当税法中存在的缺陷被纠正或税法中不明确的地方被明确后,企业相应的筹划权利就会转换成纳税义务。如超额累进税率改为固定比例税率后,纳税人利用累进级距的不同税率而进行的筹划就不存在了;当税法或条例的某些条款或内容被重新解释并明确其适用范围后,纳税人就可能不再有享筹划的权利;当税法或条例中的某些特定内容被取消后,税收筹划的条件随之消失,企业的筹划权利就转换为纳税义务。因而,要避免涉税法律风险,切实有效的进行税收筹划,应以税法为依据,深刻理解税法所体现的立法精神及国家政策。
2 做好税收筹划基础工作。首先,要规范企业的会计行为。设置真实完整的会计账簿,编制真实客观的财务会计报告,不仅是依法纳税、满足税务管理的基本需要,又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基础。其次,由于企业的税收筹划是一项复杂的前期策划和财务测算活动。要求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进行事先安排和策划,进而对一些经济活动进行合理的控制,因此必须建立科学严密的审批机制,实行科学化决策,才能使企业税收筹划走入正轨。另外,要加强税务筹划风险的防范与控制。企业要正视风险的客观存在,树立税务筹划的风险意识,并在生产经营过程和涉税事务中始终保持对筹划风险的警惕性。通过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对筹划过程中存在的潜在风险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寻找导致风险产生的根源,制定有效措施遏制税务筹划风险。
3 建立税收筹划信息系统。任何税收筹划方案都是在一定的时间、一定的税收法律环境下,以企业收集到的信息为基础制定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因此税收筹划是一种创造性的思维活动。它需要输入信息的刺激,在占有大量客观材料的基础上才能形成。这就意味着要搞好企业税收筹划,必须有一套完善的信息收集传递系统和税收筹划数据库,以实现税收筹划对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相关适度性要求。
4 掌握税收筹划基本方法。税收筹划的方法有很多,可以分为优惠型税收筹划方法、节约型税收筹划方法、避免税收违法行为的筹划方法等等。优惠型税收筹划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充分了解税收优惠政策的基本内容;掌握取得税收优惠政策所必须的条件;争取税务部门的认可。节约型税收筹划着眼于减少和避免税金的重复支出,调整和取消税金重复支出的生产经营行为和环节,避免税收违法行为的筹划。主要是掌握和理解税制要素规定、解释,避免因认识的错误而受到处罚造成损失。另外,由于各税种的应纳税额都是通过会计核算的结果加以纳税调整来确定,凡是税法没有明确规定会计处理方法或有多种会计处理方法的,会计核算的结果就是应纳税额,因此通过会计政策选择,也可以实现税收筹划的目的。企业在进行具体筹划时应结合自身的实际状况,综合权衡,可将以上方法结合起来,将会取得更理想的效果。
5 综合考虑税收筹划方案。从根本上讲,税收筹划属于企业财务管理的范畴。它的目标由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企业价值最大化所决定。税收筹划必须围绕这一总体目标进行综合策划,将其纳入企业的整体投资和经营战略,不能局限于个别税种,也不能仅仅着眼于节税。也就是说。税收筹划首先应着眼于整体税负的降低,而不仅仅是个别税种税负的减少。这是由于各税种的税基相互关联,具有此消彼长的关系,某种个税税基的缩减可能会致使其他税种税基扩张。因而税收筹划既要考虑某一税种的节税利益,也要考虑多税种之间的利益抵消因素。其次,税收利益虽然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的经济利益,但不是企业的全部经济利益,项目投资税收的减少并不等于纳税人整体利益的增加。如果有多种方案可供选择,最优的方案应是整体利益最大的方案,而非税负最轻的方案。即便是某种税收筹划方案能使纳税人的整体税负最轻,但并非纳税人的整体利益最大,该方案也应弃之不用。例如,如果向纳税人提供一份税收筹划方案,可以使他免缴全部税款,前提是要其把经营业绩控制在起征点以下。这项税收筹划方案一定会遭到拒绝。因为该方案的实施,虽然能使纳税人的税收负担降为零,但其经营规模和收益也受到了最大的限制,显然是不可取的。因此,纳税人或中介机构开展税收筹划应综合考虑,全面权衡,不能为筹划而筹划。由于税收政策和税收筹划的主客观条件时刻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因此,每个企业都必须从实际出发,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筹划和安排,利用税收优惠及弹性,因时、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方案,力求在法律上站得住,操作上行得通,用发展的眼光权衡得失,进行纳税方案的优化选择,实现直接减轻税负,尽可能地使企业利润最大化。
【关键词】跨国经营 税收筹划 避免双重征税
【中图分类号】F275 F812.42
“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为我国企业“走出去”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我国的施工企业也放眼全球,对国际市场参与的深度和广度都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跨国经营将是我国企业未来发展的新常态。我国和其他国家政府之间为了明确划分税源也加强了进一步的合作,签订或重新签订了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包括避免双重征税和信息共享等内容。作为跨国经营的企业,为了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税收筹划比单纯在国内经营更加复杂。
跨国经营税收筹划是指跨国纳税人事先制定的,用于减少国际纳税义务的跨国投资经营计划。其是跨国纳税人在国际税收的大环境下,为确保和实现最大的经济利益,利用公开合法的手段,达到规避或减轻税收负担目的的经济活动。因此,跨国经营税收筹划已经成为跨国公司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一种重要手段。
一、从企业整体角度来考虑税收筹划
从目前来看,我国的许多跨境经营企业对此重视程度不够,有些还存在认识上的误区。各国税法针对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的各个生产经营环节设置税种及征收方式,所以税收筹划也应从公司设立到日常运营的各个环节有针对性地进行,而不仅仅是针对公司年终利润税收的筹划。有的领导认为税收筹划是财务部门的事,其实不然,税收筹划是全公司各个层级、各个部门的事,没有各方面的配合和支持,仅仅靠财务部门无法很好的执行下去。财务部门既要做到事先筹划,又要确保执行。
税收筹划应作为企业经营的一个重要方面进行内部宣传教育,否则很少有人对其真正的了解。公司领导层应对此加强重视,首先应保证合法合规,避免风险,其次就是要降低税负。只有公司领导层重视了,对税收筹划的人力物力进行了合理投入,公司各个层次的员工才会重视,才会在日常工作中时刻注意税收筹划,才会形成公司整体税收筹划的氛围。思想上对税收筹划越重视,企业整体的税收筹划效率越高。
二、了解当地税务环境、税收相关法律法规
到境外经营,就要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了解和掌握当地相关法律法规是进入境外市场经营所必须要做的基础工作之一。如果企业只注重经营开发工作,只注重追踪承揽项目,而忽视了税收法律法规的收集和分析,违反了当地税收法律法规而不自知,等当地税务部门来审计查账时,才发现存在较多违法违规行为,被开出巨额罚单,影响企业经营。
国际税务环境复杂多变,各国税制不尽相同,境外经营的法律形式选择、架构搭建、融资安排、商业模式等,都将影响母公司以及境外运营实体的税收,从而影响公司收益。税收筹划要从注册公司开始,要以当地法律法规为基础。只有充分了解和掌握了当地法律法规才能在此框架下选择合适的组织形式。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来规避涉税风险和降低税负,该项工作应做在追踪承揽项目之前,越早做对公司越有利,越晚做对公司的风险越大。在境外经营过程中还应关注当地重要的税法变更和发展动向,及时调整公司税务政策。有的国家税务政策稳定,有的国家税务政策多变,有的国家税务征管严苛,有的国家税务管理宽松,这都对公司的税务筹划产生很重要的影响,应当针对不同的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提高税收筹划的效率。
了解当地税收法规、税收环境有多种途径:1.到税务局直接寻求相关的税法资料并找出与经营相关的涉税条款;2.走访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进行相关方面的咨询;3.到与公司性质类似的单位咨询涉税事项的做法;4.到经参处、国家税务总局、当地税务局等网站查找相关税法文件;5.请当地税务局官员到企业讲课;6.聘用当地知名会计师事务所或国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为企业提供税务咨询服务等。
三、查找经营全过程中可进行税收筹划的节点
企业创立伊始或承揽新项目前,就应开展税收筹划。在具体经营活动中,纳税人必须了解自身从事的业务全过程涉及哪些税种,与之相适应的税收政策、法律和法规是怎样规定的,税率是多少,采用何种征收方式,业务发生的每个环节都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可能存在哪些税收法律、法规上的漏洞。在了解上述情况后,纳税人可以准确、有效地利用这些因素来开展税收筹划,以达到预期目的。具体可从以下方面进行考虑:
(一)境外设立公司时的税收筹划
设立分公司、子公司、项目公司或联营体公司在不同国家一般有不同的税收政策,如可以不受承揽项目的限制,应对公司的组织形式进行比较,选择税负低的组织形式。如在肯尼亚,分公司所得税率为37.5%,子公司所得税率为30%,选择子公司组织形式较为合适。
(二)投标、签约时的税收筹划
为规避税收政策变动风险,应在合同中约定税收条款并到法院备案。
(三)物资设备进口时的税收筹划
进口分为永久M口和临时进口,永久进口指不再出关的自用物资设备等,临时进口指待使用后还需办理出口手续的物资设备。在永久进口条件下,若公司相关采购成本费用(如公司总部采购服务费)无法记入当地账,可以考虑采取价格转移的方式报关,尤其是低税率物资设备,以使相关物资设备按合理成本记入当地账。在临时进口条件下,可考虑采用租赁方式将相关成本费用记入当地账中。
(四)项目分包时的税收筹划
分包类型包括对内分包和对外分包,对内分包指分包商以总承包商的名义实施分包工程,对外分包指分包商以合法的不同于总承包商的独立经营单位身份实施分包工程。对外分包,应签订正规分包合同,开具正规发票并缴纳相关税费,可记入当地账成本,税前列支。对内分包,虽然可以避免分包环节的相关税费,但是管理起来难度大,尤其是对其形成的实际利润,分包商无法提供有效发票而造成公司利润虚增,分包商应配合总承包商共同做好税收筹划工作。
(五)列支总部管理费时的税收筹划
有的国家允许列支总部管理费,但是需要提供相应的分摊依据,包括总部相关文件、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等,这些都需要提前与税务部门沟通好并在记账时附上相关支持资料。
(六)利润分配时的税收筹划
年底税后利润分配时会涉及股息红利税,有的国家还有强制性雇员分红。对此,可采用鼓励再投资优惠政策,进行利润再投资;或通过其他合理方法转移利润或延迟形成利润,减少可供分配的利润或延缓分配利润的时间。
(七)固定资产确认和折旧方法的税收筹划
有的国家税法中对固定资产的确认和折旧方法、年限有相关规定,则应按照规定执行。有的国家对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没有严格的规定,公司可制定统一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在此情况下,可提高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尽可能提早确认成本费用。另外折旧方法和年限如可进行选择,也可调节不同期间折旧费用的大小,从而影响当期及后续期间的所得税费用,但此方法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改变。
(八)现场物资材料盘点的筹划
现场物资材料属于存货,不同的计价方法会影响不同期间成本费用的大小,从而影响对应期间所得税的金额。
(九)会计核算和税费缴纳的合规性
遵守当地会计核算准则,对收入成本确认、费用摊销预提等都应提前一一明确并严格执行。税费核算应清晰明了,包括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都应按规定流程,提交合法票据,按时申报缴纳,同时取得相关纳税文件存档备查。
另外,当地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的成本费用或有扣除限额的成本费用,应与税务局沟通确定具体的成本费用类型,通过成本控制、费用类型转化和入账会计科目的选择,争取全额扣除。
四、选择合适的税收筹划方法
在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没有涉税风险的前提下,如何降低企业整体税负是税收筹划的重点。税收筹划不是针对单一税种的筹划,而是针对企业整体税负的筹划,应整体考虑并测算各种方法对企业的税负影响,优化税收筹划方案。
(一)首先考虑是否有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如有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免税、低税率、就业安置增加税前扣除、出口退税等规定,应充分加以利用。如有免税期,可采取的方式是尽量扩大当期利润,在收入无法改变的情况下,尽量延迟成本的结转。
(二)其次考虑延迟纳税的办法
包括以前年度亏损抵免,合法延迟确认收入和提前确认成本等。
(三)利用不同国家间税率差异
在税率低或免税的国家注册公司,签署有关经济合同,进行采购、销售,可以进行成本转移,调节不同国家的利润,从而降低整体税负或延缓纳税。
(四)转让定价
转让定价是指关联企业之间通过内部确定交易价格相互提品、服务的税收筹划方法,被广泛地应用于国际、国内的税务筹划实务当中。采用该办法可以很好的操纵资金的流向和快慢、缴纳税费时间、转移利润。转让定价的具体形式有:调整采购物资设备价格、调整设备租赁价格、调整设计服务价格、调整委托从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调整委托从金融机构办理保函的费率等。转让定价的调整幅度应适当,尽可能不偏离市场价格合理区间,否则容易遭到税务局关联交易审查。
企业在制定税收筹划方案时,可考虑采用一种筹划方法,也可采用多种方法,但都要结合企业经营业务的特点进行,针对不同的筹划方案,测算比较相应的筹划成本和筹划收益,然后确定最优的筹划方案。
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_保执行
任何好的税收筹划方案如果不能很好的执行,其效果会大打折扣,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需要与相关各方沟通,确保其可操作性,另外还应有相应的奖惩措施加大其执行力度。具体应包括设立税务管理岗位,明确税务管理权限,规范税务管理流程,建立全员参与机制,加强对涉税票据或文件的管理,对税务信息的保存管理,对税务政策法规学习交流,对生产经营决策提供建议和支持等。
六、对当地税务审计发现的问题应积极应对,并反馈到税收筹划当中
税收筹划方案的最终检验标准有两条:一是能否通过当地国家或地区税务局的审计;二是能否降低企业税负。对于第一条标准:经过税务局审计,若未对公司进行处罚或公司无需补缴任何税费,则说明税收筹划方案是成功的,应坚持以前的做法;若税务局的审计报告列示出不合规之处并需补缴税费和罚款,则说明税收筹划方案是有漏洞的,或者执行过程是有问题的,这就需要税务管理部门认真分析问题的根源并对以前的税收筹划方案进行改进。对于第二条标准,应当持续改进。
七、对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进行研究,减免当地和国内纳税金额
截止2016年11月,我国已签署了102个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其中98个已经生效, 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签署了税收安排,与台湾签署了税收协议。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对于跨境经营的企业主要有如下4方面的作用:一是消除双重征税,降低“走出去”企业的整体税收成本;二是增强税收确定性,降低跨国经营税收风险;三是降低“走出去”企业在东道国的税负,提高竞争力;四是当发生税务争议时,提供相互协商机制,解决存在争议的问题。
在大多数情况下,税收协定中规定的税率低于东道国的国内法税率。如尼日利亚,其国内法对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的标准预提所得税率均为10%,而根据我国与其最新签订的协议,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的预提税率均为7.5%;俄罗斯其国内法对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的标准预提所得税率均为20%,而根据我国与其最新签订的协议,利息的预提税率为0,特许权使用费的预提税率为6%。这就为我们跨境经营的企业降低税收成本提供了法律依据,给企业带来了真正的效益。
另外税收协定中关于税前可抵扣成本也有相关的描述,尽量将可以列入的成本合法化。如税收协定中“在确定常设机构的利润时,应当允许扣除其进行营业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行政和一般管理费用,不论其发生于该常设机构所在国或其他任何地方”,该条款就将我们在东道国境外发生的费用记入境外经营企业成本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有的国家需要对发生费用的单据进行公证、认证。
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中一般都有关于所得税互免的条款,即境外经营的利润汇总到国内后计算应缴纳的所得税时可用境外取得的税票抵免。所以跨境经营企业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应取得正规税票,待国内汇算清缴时提供给国内税务局,可以免于现金支出,降低企业税负。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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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谢波.浅析境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税收筹划[J].经营管理者,2013(5):202-203.
关键词: 税收筹划 应用 新企业所得税法 税收筹划办法
税收筹划,又叫纳税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在遵守税法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减轻税收负担,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或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一、税收筹划在企业中的应用
笔者认为可以从三个方面来总结税收筹划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应用:首先企业可以在投资过程中应用税收筹划。例如,在投资时,可以选择国家扶持的行业或者区域,为了促进投资,在这些行业或地区税负相对较低,有些税种可以少交或不交,企业也可以获取最大的税收利益;其次企业在筹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例如,总所周知的两种筹资方式,股本筹资和债务筹资,根据税法规定,企业支付的股息、红利不能计入成本,而支付的利息则可以计入成本;再次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这是纳税筹划的重点。例如,采购环节的税收筹划可通过进货渠道和进货时间等进行,销售商品方面可采取折旧销售、现金折扣、销售这让的方式减轻自身的税收负担,在会计核算上,存货计价方法和固定资产折旧则是税收筹划的常用方法。薪酬激励机制中,企业多利用奖金和员工福利进行税务筹划。
二、新旧企业所得税法下企业避税途径的差异
2008年我国颁布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作为一般企业的主要非流转税种,所得税部分是企业合理避税筹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透彻研究新的所得税法是企业必须完成的功课,也是制定完备的避税计划的关键。对比新旧所得税法,对企业合理避税有明显影响的差异性制度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新企业所得税法实现了公平竞争
新税法为实现公平竞争的目的,取消了颁布多年的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将内外资纳税人的身份及税收待遇统一起来,这使得通过变身为外商投资企业达到避税目的的行为失去了效果。
2.新企业所得税法改变了原有的部分优惠政策
新企业所得税法将原来的“区域调整为主”的税收优惠政策,改为以“产业调整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政策,很多企业在过去通过选择经济特区、经济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地点为注册地,以用这些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以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在新税法下这些都已失效。
3.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报税时需要附送关联业务报告
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特别设立了“特别纳税调整”一章,其中规定企业在报税时,还需要报送年度企业关联业务往来的报告,同时,税务机关也在日常的检查工作中,加大对企业关联业务的检查,这使得企业利用关联交易合理避税的做法也无法实现了。
三、新企业所得税法下企业税收筹划的新途径
1.对企业组织形式的所得税税收筹划
如上所述,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关于企业组织形式、税率和税收优惠等方面的规定有比较大的变化。在实际工作中,大型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设立很多下属公司,因为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其所得税税负也是不一样的,因此这些下属企业的组织形式如何选择就给企业的合理避税提供了一些途径。
子公司属于独立法人,单独核算,但如果子公司属于小型薄利企业,税法规定可以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样会使整个企业集团的税负降低;而分公司属于非独立法人,与母公司合并纳税,那么如果分公司前期投入较大,在设立初期就会有亏损产生,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能降低整个集团的应纳税所得额,达到避税的目的。
2.针对收入确认时间的合理避税
企业的会计计量主要是以权责发生制作为基础,对于企业收入的确认和计量这点尤为重要,同样在税法的规定中,在不同情况下企业收入的确定时间同样存在差异,而收入是企业缴纳所得税的基础,这就为企业提供了一些合理避税的途径。
企业的收入主要来自于销售商品,而销售商品的形式有很多种,直销直付、直销分付、分期预收、委托代销等等,对于不同的销售方式,其销售收入的确认时间也不尽相同,例如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的,以收到货款或取得索取货款的凭证,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作为销售收入的确认时间;若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则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作为收入的确认时间;而如果采取订货销售和分期预收货款销售方式,则在货物发出时确认收入;在委托代销商品销售的情况下,则以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由上面的规定可以看出,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可以主动选择合适的销售方式,达到推迟收入确认时间的目的,从而可以推迟相应所得税的缴纳,所推迟的应纳所得税额,相当于一笔无息贷款。当然,这也需
要企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不能只为避税而忽视销售收入的及时收回,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财务风险。
3.迎合国家立法意图的合理避税
上述两种避税方式,对很多企业来说可操作空间是很大的,但现阶段可以说,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途径应当是更加稳妥。例如现在是我国经济结构转型的重要阶段,国家鼓励企业走高新技术路线,积极研发新产品和新技术,在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就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企业可以迎合这个导向,积极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加计扣除的部分便可以为企业规避很大一部分纳税开支。
参考文献:
[1]肖继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合理避税和节税.中国学术期刊电子出版社.1994-2009.
税收筹划论文范文一: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税收筹划思考
【摘要】税收筹划是企业依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通过事前经营活动安排来降低税收负担的合法行为。建筑施工企业主要涉及的税种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与企业所得税。通过对企业组织结构的合理设计、合同管理设计、原材料及设备使用设计及劳动用工设计等税收筹划措施,能够帮助建筑施工企业降低税收成本。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税收筹划;营业税;营改增
一、税收筹划的概念与特性
税收筹划是企业建立在对税收法律法规充分理解与掌握的基础上,通过对相关经营、投资等活动进行安排进而达到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的合法活动。税收筹划具有合法性、事前筹划性与目的性三种特性。合法性是指税收筹划本身是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的合法行为,如通过违规行为获得的降低税负不属于税收筹划。事前筹划性是指税收筹划是在正式纳税申报前所开展的节税行为,通过企业账目调整而进行节税明显是违规且不符合税收筹划定义的行为。目的性是指税收筹划的根本目的在于降低企业的纳税负担,这是税收筹划的基本动因。
二、施工企业税收筹划总体建议
(一)税收筹划应当具有全局性
税收筹划应当是站在企业全局所采取的行为,不应当仅仅站在财务部门的角度考虑。根据税收筹划的事前筹划性可以得知,税收筹划应当站在企业全部的业务流程进行考虑。因此,全局性的税收筹划可以从公司与子分公司的设置、合同的签订、原材料采购、设备使用、人员设置等角度来采取综合性的企业税收筹划措施。
(二)必须对施工企业纳税规则做到充分了解
税收筹划必须是严格遵守税收法律规则的行为。故缺乏对施工企业纳税规则的理解无法帮助企业有效的规划税收筹划措施。按照现行规定,施工企业所适用的税种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及车辆购置税。其中,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是施工企业税负的主要来源。施工企业适用税种问题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施工企业的“营改增”问题。国家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在2012年1月1日正式启动营改增改革试点。施工企业虽然目前尚未纳入到营改增的试点范围内。但随着改革的逐步推动,“营改增”将成为施工企业税收缴纳所必须面对的问题。“营改增”虽然可以从抵扣减税的角度降低企业税收负担。但是,由于施工企业涉及砂石、沙土等原料的采购难以取得进项税发票,大型设备难以抵扣进项税额等问题的存在,故在“营改增”实施后,短期内有可能造成税负“不降反升”的尴尬状况,施工企业仍需要通过系统完善的税收筹划措施才能有效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
(三)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完善是施工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基础
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是有效实现税收筹划的保证。不规范的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一方面导致企业票据账目管理、会计核算的混乱;另一方面,由于财务人员缺乏相关税收规则体系,缺乏对税种税率、缺乏对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及纳税会计核算调整的了解,导致无法有效利用税收规则进行税收筹划。因此,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完善是建筑施工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基础。
三、施工企业税收筹划的具体建议
(一)在公司组织结构设计中进行税收筹划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在企业组织机构中可以体现出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而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因此,分公司企业所得税应当合并在总公司中缴纳。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由于项目大多不在同一行政区域,如当地可以享受到所得税减免政策,可以采用设置子公司的形式进行税收筹划。但是,如果母公司自身能够享受到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异地分支机构可以通过设置分公司的形式来起到税收筹划的作用。
(二)在合同管理中进行税收筹划
合同的签订是施工企业重要的经营活动内容。税收筹划可以通过对相关合同内容及条款的设置来起到降低企业税负的效果。《营业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如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其将该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不论是否参与施工,均应当按照建筑业适用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如施工企业不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建筑安装合同,则应当按照服务业适用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因此,在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签订上,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适用的税率要明显低于不签订承包合同的情形。因此,通过相关合同签订适用税率的区别,帮助企业合理适用税率,能够起到税收筹划的作用。此外,总包企业的营业额计算是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譬如分包方将分包部分开具发票时可以带出总包方给建设方的营业税发票,“一税双票”避免同一劳务重复纳税。这就要求总包企业在分包工程的过程中,认真做好相关分包款项的会计核算,来减少企业不必要的税务支出。
(三)在原材料及设备使用方面进行税收筹划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因此,建筑施工企业施工过程中的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等相关工料费应当计入营业额。因此,在建筑施工企业原材料采购应当尽量采用包工包料的形式,通过与长期合伙伙伴进行采购来降低采购成本,从而降低计入营业税计税依据中的原材料价值,进而达到税收筹划的效果。在建筑施工企业设备管理方面,企业可以利用相关折旧政策,增加折旧摊销费用,这样增加企业成本,进行降低企业收入来起到税收筹划的作用。
(四)在劳动用工方面进行税收筹划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在相关事宜的岗位适当安置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进行就业,从而达到税收筹划的作用。同时,在劳务公共方面,通过与工程劳务公司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一方面相关工程发票可以进行税前扣除;另一方面,避免了劳务用工本身所可能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缴纳问题,降低了企业的税收成本与纳税风险,起到了税收筹划的作用。
四、结语
税收筹划可以在低纳税风险的环境下帮助企业有效降低税收负担。税收筹划应当具有全局性、必须对施工企业纳税规则做到充分了解、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必须完善。在此前提下,通过对企业组织结构规划、合同有效管理、原材料及设备使用及劳动用工方面的合理安排,能够帮助建筑施工企业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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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论文范文二:汽车销售税收筹划与财务风险控制
摘要:面对日益激烈的汽车行业,汽车销售企业如果想要在当中获得优势,其销售环节的税收筹划和风险控制就相对重要,企业应该考虑到权销售环节的长期发展,在遵守国家规定的前提下,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生产营销方案和商务决策,选定好销售方式,从而使税收成本降低,有效的避免税务风险,最终使经济效益最大化。汽车制造商和汽车专卖店的主要税种为消费税、增值税及营业税,其能够利用对税法条款的研究,发现税收筹划的突破口,理清业务流程,规范内控细节,更好的完成税收筹划。
关键词:汽车;销售环节;税收筹划;财务风险控制
一、汽车销售过程的税收结构
本文所研究的汽车销售环节的税收筹划与风险控制,以汽车专卖店销售模式为主,包括制造商与专卖店两个层面的税收筹划。当前,我国汽车销售模式主要包括专卖店、汽车超市、交易市场三大类型。其中,汽车专卖店由汽车制造商授权建立,通过签订合同,专卖店获取汽车制造商特定品牌的经营权,开展营销活动。模式中,汽车专卖店不论是建设,还是管理、营销、服务,都应该按照汽车制造商的要求进行,具备整车销售、零配件提供、售后服务及信息反馈四大功能。按照结构,税收筹划以汽车销售环节为链条,包括制造商环节、销售公司环节及专卖店环节,重点把控消费税、增值税及营业税的筹划。
二、销售环节中税收筹划的重要性
汽车行业是技术及资本密集型行业,同时还有着经济效应,能够推动全经济链条的发展,其属于国民经济里的重要角色。当前,我国的汽车市场仍处于需求旺盛的阶段,开展专卖店销售方式,为的就是使自身的市场份额增大,通过铺设销售网点及专卖店,汽车制造商实现了地域扩张,能够按照各网点及专卖店的销售情况制定决策,是提高制造商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汽车行业的竞争随着专卖店数量的增长而日益激烈。大部分的汽车专卖店都存在着较大的税务风险,其原因是地区之间及地区专卖店的管理水平的差距较大。税务部门在进行税收检查的过程中,对汽车制造商出台的商务决策表示质疑,其觉得一些商务决策没有遵守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同时还发现部分汽车专卖店存在违法行为。汽车制造商不仅要强化利润获取能力,为长期发展提供基础,也要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实现真正的可持续发展。为了避免税务风险,汽车制造商应该先科学的对税收进行筹划,再建立商务决策和汽车专卖店设计的销售方案。其中设计销售方案是汽车销售环节中的重中之重。由此以来,不仅能够使汽车制造商和汽车专卖店销售环节中的成本最小化,获得更大的节税利益,还可以根据税收筹划调整业务流程,以长期目标为基础,避免为实现短期利益的最大化而损害了长远利益,严防短期行为。因此,现代汽车生产商及销售商在构建税务筹划办法时,应当首先以合法性为基础,设计合法、合规的销售方案,筹划涉税营销环节,在将税务风险控制到最低的同时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促使可持续发展。
三、销售环节税收筹划方案研究和风险点控制
(一)消费税的税收筹划
按照国家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汽车行业里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属于此规定重点应税消费品,应在生产环节中纳税。
(二)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税收筹划
增值税和营业税都属于流转税,其与汽车制造商和经销商的销售活动有着紧密关系。增值税和营业税所牵扯到的经济业务通常有交集,会有混合销售行为、兼营行为等情况出现,并且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在某些情况下能够相互转换。这将致使增值税和营业税拥有巨大的税收筹划空间。
1、利用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开展税收筹划
当前,我国税法规定,混合销售行为中的涉税点及涉税额应由企业年销售额或营业额所占比重确定,且企业年销售额及营业额所占比例也决定了营销涉税具体涉及增值税还是营业税。当前我国汽车制造商与销售商都是一般纳税人,业务处理中一般以汽车销售与维修服务为主,因此,当涉及混合销售,通常会按应税项目金额征收增值税。在混合销售与兼营方式利用的过程中,汽车制造商与销售商需要把握业务与财务流程的畅通性,严密关注销售行为是否能够被判定为混合销售或者兼营。在兼营活动的处理中,若企业无法将单据、宣传的业务流程进行分离处理,税务机关很可能将此行为判定为混合销售,极有可能面临处罚,并补缴增值税。财务风险产生。
2、利用减少应纳税额开展税收筹划
面对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市场,汽车制造商通过各种途径激励汽车专卖店销售自己品牌的汽车,目的就是维持或扩大所拥有的市场份额;汽车专卖店采用多种营销途径从而抓中消费者的眼球,促进产品的推销。税法中各销售方式都有其特有的计征增值税的规定,汽车制造商和汽车专卖店在销售方式上都具备自主选择权,从而能够通过不同的销售方式开展税收筹划。汽车专卖店的营销途径较复杂,包括积分换礼品、买一送一等等。不同的营销途径都要注意事前的税收筹划。选定折扣方法销售需控制的风险点是,将销售额和折扣额抵减的同时,减小销售额需要掌控定价的尺度,若税务机关指出价格过低,那么税务机关将有权核定销售额。
综上所述,企业在选定营销途径之前,不能急于求成,需要具体了解税法的有关规定,健全销售环节的业务手续,选定最优的科学销售途径,使税收成本最小化,降低税务风险,使得经济效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殷晓霞.汽车行业税务筹划思路[J].会计师,2010(11)
[关键词]税收筹划 中小企业 设立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业生产总值占全部工业生产总值的一半以上。中小企业的发展对我国整体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但大多数中小企业生产规模较小、资金技术相对薄弱,自身发展与市场经济的发展不协调,企业的市场生存能力较弱,甚至部分企业长期亏损最终倒闭。在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中,税收筹划占据不可忽视的重要地位。一年之计在于春,企业设立的初期管理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的影响。因此,本文仅就中小企业设立过程中的税收筹划提出几点建议,以供参考。
一、中小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意义
第一, 税收筹划有助于实现中小企业获得直接的经济利益,达到财务利益最大化。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税收是企业一项不可避免的经营成本。正确的税收筹划可以降低中小企业的税收费用, 给自身带来直接的经济利益。并且,合理的税收筹划能够减少由于自身融资能力有限、资金不足而面临现金短缺资金链断裂等问题的发生,有利于企业稳健发展,实现利润最大化。
第二, 税收筹划有利于企业正确进行投资、生产经营决策,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企业与国家的利益双赢。正确的税收筹划有利于实现国家税法的立法意图,充分发挥税收杠杆作用,增加国家收入,也有利于税收业的发展。国家在税收制度中规定的许多税收优惠政策,受益主体大多是中小企业。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不仅符合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和立法意图,还可减轻中小企业自身的税负, 使企业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活力, 提升竞争力, 从而提高收入和利润。税源的充足使国家的税收收入随之增加,进而实现企业与国家的利益双赢。
第三, 税收筹划有利于中小企业增强纳税人的法制观念,减少或避免税务处罚。正确税收筹划的过程和结果都以合法为前提。中小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寻求最佳纳税方案的过程, 实际上是学习研究税法、正确理解税法并灵活有效地运用税法的过程。正确税收筹划 能够提高中小企业纳税自查能力, 消除纳税隐患,使中小企业在合理降低税收负担、增加企业收益同时, 也大大降低了税收违法风险,减少或避免税务处罚。
第四, 税收筹划有利于提高企业纳税意识,有助于提高中小企业的财务和会计管理水平。中小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离不开会计人员, 要求会计人员不仅要熟知会计准则、会计制度, 还要熟知税法和税收政策, 并按照税法要求设帐、记帐、编报财务会计报告、计税和填报纳税申报表等, 从而有利于提高中小企业的财务和会计管理水平。
二、中小企业设立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1.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前,需注意公司经营场地的选取。
一是选择交通便利的经营地点,除了满足经营的需求外,尽量选取去国税或地税局交通方便的地点,及时报税,节省时间和成本。有部分地区的国税局和地税局相距非常远,在报税繁忙期,会计报税的时间成本会显著增高。
二是选择适当场地面积,除了满足经营需要外,应充分考虑相应税负。一般情况下,与经营场所有关的征收税种有营业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此处所说的营业税是指经营场所为租赁情况下企业代出租方缴纳的税款,通常按租金的5%征收。同时,也应缴纳相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一般规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为0.50~10.00元;中等城市为0.40~8.00元;小城市为0.30~6.00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为0.20~4.00元。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纳的方法。
2.中小企业应注意印花税的及时缴纳。中小企业管理者通常对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比较关注,容易忽视印花税等应税金额较小的税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税票的,税务机关除责令其补贴印花税票外,可处以应补贴印花税票金额20倍以下的罚款。中小企业中印花税主要的征税对象为购销、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
3.中小企业必须到当地劳动社会保障局办理劳动用工。企业如果不办理劳动用工,就无法办理《工资总额使用手册》;没有此手册为依据,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职工工资不能在税前扣除。
4.中小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纳税辅导期应注意以下事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规定,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3个月;其他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6个月。辅导期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应当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抵扣进项税额。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领购专用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十万元;其他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应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重新核定。辅导期纳税人专用发票的领购实行按次限量控制,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的经营情况核定每次专用发票的供应数量,但每次发售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
参考文献:
[1] 陈建伟 刘飞: 我国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问题自议. 财政监督.2010, ( 4)
关键词:国有企业;税务筹划;方法;对策
中图分类号:F810.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2-0-01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企业在税务筹划的工作方面意识淡薄,特别是国有企业。很多人都认为税收是财务部门的工作,因此与企业的领导或其他工作人员没有任何关系,这就导致国有企业在一些重大的经营决策和改革上没有对税收进行充分的考虑,只是单纯为了完成既定的经营活动,而忽略了企业的税务筹划,不利于国有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一、国有企业税务筹划的主要原则
税务筹划对每个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特别是大型集团的税务筹划工作。这在企业的改革和资源整合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自身的税务问题,明确有效的税务筹划方案,而不是单纯地降低税收的成本,从而导致对方案实施上的忽略,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他方面费用的变化,因此企业必需用药对自身的税收筹划方案进行严谨的综合考虑,为企业带来更可观的经济效益。所以,企业的决策者在进行税收筹划方案的选择时,一定要切实遵循既定的原则。
1.合法性的原则
合法性主要是要求企业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税务筹划的工作。第一,企业只能在相关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相应的税务筹划工作,并且多种纳税方案已定要按照相关法律来执行,不能够做违反法律规定的事情,以达到逃税的目的。第二,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一定要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经济法规和会计法。第三,企业的税收筹划务必要与国家法律法规的环境换变相适应。企业的税收筹划的方案一定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一定的企业经营活动,但随着时间的前进和社会的进步,相关的法律法规可能会有所变化,所以企业的管理者一定要对自身的税收筹划方案进行及时、有效的完善和纠正。
2.提前筹划的原则
提前筹划是需要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的工作时,一定要有效了解和掌握相关税收法律存在的差异性,因此对企业的投资、经营和理财的活动都要提前进行科学合理的工作安排,尽量减少税收行为,有效降低企业自身的税收负担真正实现税收的筹划。例如,企业已经形成了相应的投资、经营和理财的活动,并且纳税义务也已经产生了,这是要想降低企业自身的税收负担,进行欠税、偷税等不良行为,就不属于真正的税收筹划。
3.成本的效益原则
效益是企业税收筹划的最终目的,但无论何种筹划方案都存在两面性。也就是说在策划案实施的过程中,纳税人在获得税收利益的时候,一定会也会付出一定的费用,此外,还有由于方案选择上存在的潜在利益的损失。因此,只有当选择的实施方案在损失或费用上低于为采用的方案时,这个筹划方案才是最合理的,反之,就是失败的。一项最佳的税务筹划方案一定是多种方案的优化,是综合性的考虑。
二、国有企业税务筹划的有效性建议
企业是当前税务筹划的主要操作者,而企业的筹划技能和意识才是企业节约开支和进行税务筹划的关键所在。国家的各种税收政策不仅需要量良好的外部环境,而且需要一定的内部环境配合。
1.企业领导与员工要树立筹划的意识
如何有效利用税务筹划的方法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是系统性的问题。相比较而言,企业需要树立科学的筹划意识,并将其真正纳入企业的经营决策中来,学会具体方法的运用。因为意识是行为最好的领路人,只有先具有税收的筹划意识,才能进行税收筹划的行为实施。
但随着而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税收的筹划工作,同时企业也需要学习一定的政策法规,真正树立依法纳税和节税的科学理财观念,注重并加强企业的税务筹划工作,从人员经费和组织上为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提供有效的资源支持。企业的财务工作人员不仅要克服对自身工作的思维定位,逐渐向决策和管理者的角色转变,所以要加强财务工作人员的税法知识和税收筹划的节税意识,真正落实到企业的财务活动当中,通过税务筹划活动的开展,进而获得领导的尊重和一定的职业地位。
2.规范税务筹划工作
规范、完整性的会计账目及其编制以及财务报告不仅是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而且也是企业配合税务部门工作和依法纳税的需要,构成了企业税务的筹划的技术基础。可见,规范、完整性的会计资料有利于促进企业对税务信息进行量化分析,为筹划效率的提高提供了有效的信息依据。因此,作为企业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格依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有法可依,创建会计账簿,不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为企业自身的税务筹划提供有效的基础性条件,促进税务筹划的健康发展。
企业还需要对内部的收费项目和业务流程进行细化分工,利用现有的财务数据对企业的各项业务以及每项业务的依赖性和独立性进行有效性的分析,这不仅需要充分考虑企业管理和发展机遇,还需要对各种税负影响进行综合性的考虑,从而为企业自身在税务筹划的改革重组工作做好税负的基础性分析准备,尽可能减少企业自身的税负。
总结
综上所述,税务筹划对企业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尤其对国有企业的发展有着关键性的作用。所以,在现代化社会中,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经济中,国有企业一定要注重并加强税收筹划工作,做到观念和行动的完美结合,采取有效的筹划措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效降低国有企业自身的税负,保证企业在市场经济中获得更好的生存和发展,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进而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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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纳税筹划;作用;企业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07-0026-02
企业税务管理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其主要内涵是指企业对其涉税业务和纳税实务所实施的研究和分析、计划和筹划、处理和监控、协调和沟通、预测和报告的全过程管理行为。
一、纳税筹划的含义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或其人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自觉地运用税收、会计、法律、财务等综合知识,采取合理合法或“非违法”的手段,以降低税收成本,服务于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经济行为。税务筹划与偷税、欠税、骗税、漏税、抗税等税收欺诈行为有着本质区别。税务筹划的有效实施,可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减少企业的合法权益、减少企业的涉税风险、降低企业的税务负担、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从而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二、纳税筹划的特征
1.合法性。纳税筹划是在合法条件下进行的,是以国家政府制定的税法为研究对象,对不同的纳税方案进行精细的比较后作出的纳税优化选择。在税收筹划中必须坚持合法性原则,要坚决反对和制止偷税漏税的行为。在纳税人实行纳税筹划时,要注意全面准确地理解税收条款,要准确分析和判断采取的措施是否合法,是否符合税收法律规定。要注意把握税收筹划的时机,要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选择通过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周密精细的筹划来达到节税的目的,而不能在纳税义务已经发生而人为采取所谓弥补措施来推迟或者逃避缴纳义务。
2.节税效益最大化原则。纳税筹划本质是对税款的合法节省,因此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对多种纳税方案进行比较时,通常选择节税效益最大的方案,作为首选方案。而要实现节税效益最大化,还需要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还需要结合多种税种的特点和其他的指标,进行综合的评价。
3.筹划性。筹划性表示事先规划、设计、安排的意思。在经济活动中,纳税义务通常具有滞后性,如企业实现收益或者分配后,才缴纳所得税,企业交易行为发生后才缴纳增值税或消费税。这种客观因素决定了对纳税事先作出筹划的可能性。再有,根据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的性质不同,税收待遇也往往不一样,这在另一个方面为纳税人提供了可选择较低税负决策的机会,因此,做好税收筹划,必须坚持筹划在先的原则。
4.整体性原则。整体性原则的含义就是企业要把纳税筹划放在整体经营中加以考虑,还要在减少多种税收负担的同时重点考虑以企业整体利益为重。有人认为,真正的纳税筹划是要使企业的纳税额降到最低点,认为企业税负越少越好,其实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在现实工作中,最优的方案并不一定是税负最轻的方案,因为任何一件事物都有两面性,即风险和利益并存。税负的减少不一定等于资本总体收益的增加,有时候反而会导致企业总体收益的下降。比如在一项纳税筹划中,对流转税来说是一样节税,但却会增大所得税的税负,故在这项纳税筹划中,可能导致企业的整体利益的下降。因此真正的纳税筹划,就是进行设计和选择总体收益最大的最优方案。
三、纳税筹划的作用
1.通过税收筹划能减轻税收负担。纳税人对减轻税收负担有着急切的需求,是纳税筹划产生的最初原因。毫无疑问,直接减轻税务负担也就是纳税筹划所要实现的目标之一。企业法人作为一个经济组织,首先需要资金进行生产的投入,经过一段时间的加工生产的过程,形成的成品投入到企业中进行流通,最后成品资金形成货币资金返回企业,是企业实现利润。因此为了保证经济实体的良性循环,企业的运营离不开货币,离不开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对货币资金的需求贯穿于经济组织的整个生产过程,而生产经营的目的就是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实现,不仅要求总收入大于总成本,而是要求总收益与总成本之间差额的最大化。在纳税人总收益一定的条件下,要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就是要使得总成本最小化。对于企业而言,成本就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支付工人工资、津贴、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等。这些支出属于企业的内在成本,企业通过减少内在成本可以提高企业的总体经济效益。但是,作为国家凭借其权利,依照税法规定强制、无偿征收的税收,是企业外在的成本,这同样也是构成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的一部分,其数额减少一样可以增加企业的实际经济效益。例如,在企业的销售收入没有太大变化的情况下,企业某年的应纳税额是300万,而通过税收筹划之后,应纳税额变成了200万,我们可以认为这样的筹划是成功的,因此通过税收筹划是一个减少企业外在成本的一个很好的方式。
2.通过税收筹划能实现涉税零风险。涉税零风险是指纳税人账目清楚,纳税申报正确,缴纳税款及时、足额,不会出现任何关于税收方面的处罚,即在税收方面没有任何风险,或风险极小可以忽略不计的一种状态。
纳税人在进行纳税筹划时,总是千方百计地想少缴纳税款,认为只有能够直接获取税收上好处的筹划才是成功的筹划,否则就不是成功的筹划。其实不然,税收的筹划的目的不仅仅是通过税收筹划获得直接利益,也包括通过税收筹划获得一些间接的经济利益,更加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与规模的扩大,这种状态就是涉税的零风险,因此涉税的零风险应该是纳税筹划追求的目标之一。
企业可通过几种方式来实现涉税零风险。(1)纳税人经过必要的税收筹划,使企业的账目清晰,纳税正确,这样才不至于受到税务机关的经济处罚,实际上相当于获取了一定的经济收益。(2)通过税收筹划,企业能够避免发生税务机关认为的“偷税”、“漏税”等情形的出现,这样就能够防止企业的声誉遭受到严重的损失。此外,“偷税”、“漏税”的行为的认定还可能导致税务机关更加严厉的稽查,更加苛刻的纳税申报条件及程序,从而增加了企业的纳税申报的时间及经济上的成本。(3)通过纳税筹划,可以使企业账目清楚、管理更加有序,从而有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实现涉税零风险。企业的账目不清不仅不利于企业进行企业各项成本的核算,也不利于企业进行各项成本费用的控制,从而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及管理上的混乱。再有纳税人账务不清,纳税不正确,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处,将会给企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
3.通过税收筹划能获取资金时间价值。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企业要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尤其是在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时,经常会举借贷款,因为仅仅依靠自身积累发展生产的速度毕竟太慢,不能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这个时候,资金就显得尤为宝贵。而企业通过税收筹划,能尽量延缓税款的缴纳,就会使企业的营运资金相对宽裕,更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对那些资金比较紧张的企业来说更是如此。再深一层次讲,延迟税款的缴纳,无偿地使用财政资金为自己企业生产经营服务,不存在财务风险,当然其前提条件是要求企业在税法允许的范围之内进行税收筹划。除此之外,由于税收筹划使得企业当期总资金增加,有利于企业扩大举债规模,即企业承担财务风险的能力相对增强了,这也有利于企业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4.通过税收筹划能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纳税人从事经济活动的最终目标是提高企业自生的经济效益,从而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而不应该是少缴纳税款,如果仅仅是少缴纳税款的话,企业完全可以减少自己的经济行为,甚至不进行经营活动,这样就能更少或者不用缴纳税款,但是这却是与企业的经营行为的目的相违背的。如果说企业的纳税这项支出是固定的,那么企业可以通过提高自身经济效益的方法,将税收负担进行自我消化。企业通过税收筹划,运用成本收益分析方法确定每次纳税筹划的净收益。如果净收益很大,则说明该项筹划是值得去做的。
5.通过税收筹划能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对于任何经济主体而言,权利义务是相生相伴的,拥有权利就要承担义务,而履行义务也必须享有相应的权利。而作为企业的纳税人也同样不例外。作为企业这个纳税主体,一方面应该依法纳税,而另一方面就享有了进行税收筹划的权利。也就是说,纳税人在按照国家税法规定依法缴纳税款的同时,也有权利向不合法的税收说“不”。对于不应该缴纳的税款,纳税人可以理直气壮的拒绝,因为这是纳税人享受的合法权利。
如果说纳税人不进行税收筹划,或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不注重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任由税务机关根据自身的需要征收税款,那么,无论纳税人进行多么周密的筹划,都无济于事,而且由此引起的损失,纳税人很难或无法进行追偿,这样会无谓地增加企业的税务成本,因而,注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必不可少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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