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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习内容
1、宪法。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在整个国家法律体系中,宪法居于最高的地位,具有最高效力,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各级干部都要深入学习宪法,提高宪法意识,大力弘扬法制精神。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的理想、信念和观念的总和,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精神实质和基本原则的概括和反映,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法治领域的基本指导思想。
3、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有:《循环经济促进法》、《物权法》、《合同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科学技术进步法》等。
4、服务和改善民生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有:《民法通则》、《消防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义务教育法》、《安全生产法》、《残疾人保障法》等。
5、维护社会稳定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有:《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集会游行示威法》、《刑事诉讼法》、《土地管理法》、《禁毒法》、《条例》等。
6、卫生及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有:《传染病防治法》、《红十字会法》、《母婴保健法》、《食品安全法》、《献血法》、《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职业病防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执业医师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等。
二、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对象
1、各级领导干部。
2、各级公务人员。
3、青少年学生。
4、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5、农村“两委”干部。
6、农民工及流动人口。
三、宣传教育的形式、方法和载体
1、各单位、各级干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采取个人自学、集体辅导、集中培训、法制讲座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保证学习时间、内容、人员、质量四落实,确保学习效果。
2、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及职能,利用法制宣传黑板报、宣传栏、街头法制宣传等各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充分《食品安全法》宣传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周、艾滋病宣传日、结核病防治日等契机,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介,以发放宣传资料、解答咨询、义诊、设点宣传等形式,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使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青少年和农民了解卫生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卫生法律意识,提高遵守卫生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四、具体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提高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单位干部、职工教育的重要内容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计划,抓好职工的学习教育并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进行考核。
关键词:传染病; 控制; 难点; 对策
【中图分类号】R595.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783(2012)11-0051-02
传染病是人们生活中的一大隐患,与人们的日常生活习惯息息相关,因此应该进行良好的防治,提高人们的防治意识,有效对传染病的传播渠道进行控制[1]。
1当前我国流行传染病的现状
目前我国传染病的形势严峻,形式众多,现当今社会比较流行的有艾滋病、肺结核、血吸虫病、2002年流行的SARS、鼠疫、流感以及一些疫苗针对型疾病,这些疾病对人们的身心安全造成很大的威胁,不利于社会的发展与稳定,渲染了一种紧张的情绪,因此传染病成为目前我国疾病防治的重点控制对象。
2传染病控制过程中的难点
2.1未建立健全体制:在很多医院以及医疗机构,均没有传染病防治科室,当病患患传染病时,便缺少相关的医疗人员进行接待,遇到大的传染病情况,更是造成秩序混乱,没有一个完善的管理体制。而且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基层医院与疾控机构呈分离状态,不利于综合管理,且传染病的相关报告没有相关监督机构进行审核监督,致使其没有完整的法定进行程序。
2.2制度缺失:疾控部门没有对相关传染病疫情报告进行相关管理,缺乏相关负责人。医院在进行传染病控制过程中,由于之前未曾进行合理管理,造成秩序混乱、监督不完善、规定制度的缺乏。
2.3没有齐备的机制:卫生知识宣传不到位,没有一个明确的机制,使发生传染病疫情时,人们皆处于被动状态从而造成局面的失控与混乱。而出现这一局面时,各地区由于没有健全的检查传染病的工作机制,因此导致任务不明确,使传染病的范围扩大。
2.4信息滞后:当发生传染病时,由于体制系统等的不完善,造成信息的阻塞与滞后,不利于紧急信息的传递,当国家以及省卫生局进行防疫信息的公布时,往往要晚于疫情传染的真实时间且没有特殊病例的相关信息库,在疫情发生时不能够进行及时的判断、分析,致使预防措施薄弱。
2.5没有充足的人力资源:无论是医务人员还是普通民众,对传染病的防范意识都不完备,因此在进行紧急防控阶段,便缺乏专业人员的控制。
关于传染病方面的专家配备不全,在突发疫情时,其作用发挥不大。
2.6人们情绪的躁动:由于传染病疫情传播较快,会引起人们的情绪波动,严重时还会造成恐慌、暴乱的现象发生,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发展,造成很不好的文化以及社会影响。
2.7支撑条件不能够保障:政府对预防工作以及农村基层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大部分医疗工作者的工作环境简陋、待遇微薄,在很大程度上打击了医疗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而这些地区往往是疫情的多发区域,因此当疫情蔓延时,便不能够进行及时的控制,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
2.8未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目前我国关于传染病的一些法律、法规措施都已经不适应我国的发展现状,急需修订,而一些新的传染病的针对性法律却没有出台,因此在很多地区很多单位/个人便钻了法律的空子,在出现疫情时,隐瞒不报造成社会安全的巨大隐患。
2.9不能够及时控制传染源:自然灾害、人为灾难都是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原因。在进行传染病控制的过程中,人们没有控制传染源的意识,导致疾病蔓延。
3当前进行传染病控制的对策
3.1建立健全的传染病控制体制:建立完善的传染病控制体制,加强医疗机构与疾控体系之间的合作,在医疗机构未能够进行相关报告时,要进行催促监督,对医疗机构的工作作出指导。对患病人员实行重点防护,防止其与未感染的人群接触,缩小传染病的传染范围,进行有效及时的防治工作[2]。
3.2健全制度建设:通过制度的制定,加强相关部门的责任心与工作积极性,对相关医务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使其能够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工作,严格防范疫情的扩展,保障民众的生命安全。
3.3进行合理机制的配备:建立合理的机制,建立计划免疫工作,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免疫计划,加强防范措施,通过对人们进行疫苗接种等工作的实行,减少传染病的传染率以及发病率,控制传染病的传染源。
3.4建立健全信息网络系统:健全疫情的报告信息网络,使各方面能够及时准确的了解到疫情的真实情况,并且加强防范措施,做好预防工作。
3.5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动员社会力量:通过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招募志愿者,对传染病知识进行义务宣传,提高人们对传染病的预防意识,改变人们的不良生活习惯。
3.6提高人们的预防意识:提高人们的预防意识,能够在疫情发生时,让人们做好思想上的准备,通过在学校进行相关预防知识的宣传,通过医疗服务部门的讲座,可以降低人们面临传染病时的情绪波动,有利于社会治安的稳定。
3.7落实国家方针政策:国家制定相关政策、法规,使传染病防控的各个方面紧密相连、环环相扣,加强对专业人员的培养,进行相关病理案例的研究,这样在传染病疫情流行时,便能够做到心中有数进行有效防治。
3.8强化法制观念:培养法制观念从三个层面入手:
3.81强化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传染病的传播防治的中坚力量是人们群众,因此强化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使其遵守《传染病防治法》。人们群众通过我国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拥有了防范的意识,有利于阻断传染病的感染源。
3.8.2加强医务人员的法制观念。医务人员是控制传染病传播的重要人员,因此在传染病的防范中,其应该增强自身责任感,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的学习,提高自身的执法守法意识,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管理制度进行控制流程的操作,防止传染病在医院内传播,控制试验室、医院等地的传染源。
3.8.3强化实习人员的综合素质。医院每年都会招收一批实习生进行实习,因此需要对其岗前培训。让未来的医务人员充分理解《实施办法》以及《传染病防治法》的意义,从而在控制传染病的传播时能够站立在医务事业的第一线。
3.9控制传染源:从饮用水供应系统、水体、居住环境、食物以及蚊虫等传染媒介进行防范与控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4结语
从我国传染病的发展现状看,形势还处于十分严峻的状态,因此需要引起各方的重视,通过对传染病的问题进行了解并制定解决方案。有利于传染病的控制防范,有利于社会的和平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1公共卫生管理的概念
公共卫生管理作为一种社会性的工作,其主要内容是对传染病预防工作的监督,药品安全的管理,公共环境卫生的控制等,从而在公共卫生领域充分发挥政府等部门的职能,维护社会公众的共同利益,进一步深化医疗体制改革创新。
1.2公共卫生管理的现状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政治环境的和谐稳定,为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与此同时,国家对其管理力度不断增强,促进了公共卫生管理的规范化与系统化。但是,纵观全国各地疾病防控中心,公共卫生管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管理体制松散,且各地管理水平不均,城乡差距显著。在地方乡镇,公共卫生管理机构建设起步较晚,人们公共卫生观念薄弱,而且由于地方疾控中心缺乏一定的资金和人力支持,从而造成整体管理体系发展较为缓慢,机制不健全。这也为传染病的预防与干预带来一定的困难。不仅如此,公共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执行不力现象时有发生,工作失当问题层出不穷。
2传染病预防与干预的重要性
2.1传染病的基本特征
自2003年“非典”疫情发生且带来灾难性的后果之后,人们对传染病有了全新的认识。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传染病的类型也日新月异,影响范围日益广泛,如甲型H1N1、H7N9等新型传染性疾病的出现,造成了人们的极大恐慌。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在传染病的预防和干预中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由于传染病具有感染性强、传播速度快、危害范围大的特征,对人们的身体健康产生极大的威胁,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2.2传染病预防与干预的重要性
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充分体现我国负责任大国形象,积极参与国际公共卫生治理,提高我国国际影响力和国际地位。加强传染病的预防与干预是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深化医疗体制改革决定性力量,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3公共卫生管理在传染病预防与干预中的作用
3.1行政管理
政府作为国家行政机关,在传染病预防与干预中主要通过其宏观调控能力,减轻传染病带来的破坏性影响。在精神方面,政府可以加大卫生宣传力度,树立安全卫生的生活观,提高人们对疾病预防的自觉性,同时也可增强人们战胜疾病的信心和勇气。在经济方面,政府充分发挥其职能,为传染病的预防筹措充足的资金资源,使得传染病防御工作可以有条不紊的进行。在政策方面,政府可以大力扶持地方疾控组织的发展,制定一系列有利于提高传染病预防水平的政策法令,加大政策倾斜力度,从而建立完善合理的公共卫生管理体系,以便于在疾病发生时能够以最为高效的方式隔离出患者,最大限度的维护人们的健康与利益。
3.2法律法规
在公共卫生管理中应用法律法规,使其成为传染病预防工作高效实施的重要手段和工具。目前,我国已经设立一些具体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为传染病的防护提供了法律基础和可靠的制度保障。在这些法律法规中,使得在传染病预防过程中,相关部门的权责明确,分工合理,目标统一,从而避免出现政府官员相互推卸责任,办事效率低下等消极懈怠的现象。与此同时,通过法律法规的强制作用,一些疾病防控中心快速建立起疾病预警体系,提高疾病预防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不仅如此,对公共卫生医护人员的培训力度也有所增强,从而保证了疾病防控过程中的人力资源充足供应。
4结语
到2013年底,使我区医疗质量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进一步规范依法执业,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净化医疗市场,杜绝假冒伪劣药品进入医院药房,使所有医疗机构成为人民满意的医院。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自主学习,提高服务水平,增强安全意识
各医疗机构要要组织医务人员强化《药品管理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临床诊疗规范》、《临床用药指南》及医学知识的学习,强化法律法规意识,提高医疗技术,更好地为广大患者服务,大力推进医院“三好一满意”活动。
(二)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规范购药渠道
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把好药品的购进关,各医疗机构要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使用的药品全部实行网上招标采购,严禁假冒伪劣药品进入医疗市
场;各医疗机构要强化购进药品的管理,特别是对毒、麻、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实行专柜“双人双锁”,必须由具有毒、麻、处方资格的医生开具处方才能使用。
(三)全面贯彻学习《质量发展纲要(2013-2020年)》,提升质量意识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质量发展纲要(2013-2020年)》相关内容,把质量发展与卫生医疗安全紧密结合,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杜绝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执法检查,规范医疗行为
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要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执业许可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异地执业、超范围执业行为;加大依法打击游医、巫医等非法力度,全面净化我区医疗市场;强化医院药品购进、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五)认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区疾控中心要按照《市卫生局2013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卫办发〔2013〕95号)的要求,做好33个食品抽检样品的采集送检工作,并积极与市疾控中心对接,做好检测结果反馈和报送工作。
由狂犬病病毒侵害人或温血动物的中枢神经系统引起的急性会导致死亡的传染病,狂犬病是国家法定报告管理乙类传染病。属人畜共患的自然疫源性疾病,主要传染源为猫犬。人感染上狂犬病后一旦发病,死亡率达100%迄今为止人类病死率最高的急性传染病。学生年龄小,防范外来侵害能力弱,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为确保学校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好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学校将狂犬病的预防工作纳入学期计划,有部署,有落实,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大大提高了师生防范意识,做好了狂犬病的预防工作纳入管理
一、高度重视。
有部署,学校学校将狂犬病的预防工作纳入学期计划。有落实,专门成立了狂犬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好学期的宣传布署工作,做资料收集和协调工作,做好学生的教育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使工作有人管,有专人负责,作为学校安全工作大事来抓。
二、广泛宣传。
1让师生知道狂犬病的预防的重要性,每学期对学生进行一次全校性的狂犬病预防宣传工作。以及会带来的严重后果。
2要求学生对亲人和邻居进行宣传。将狂犬病的预防知识到校园网上。
3将狂犬病的预防知识作为必须内容,学校办有健康教育的板报。
还在学校显眼位置专门办有健康教育的墙报,加强宣传的氛围,使狂犬病的预防深入人心。
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SARS)疫情被控制以后,在新加坡、中国台湾和北京相继发生SARS冠状病毒实验室感染事件,实验室生物安全提上了议事日程。实验室生物安全在我国处在较落后的状态〔1〕,尽早建立我国的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成为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而体系的建立首先取决于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制订、发展和完善。为了对我国实验室安全提供一定参考依据,本文探讨实验室生物安全法制建设的现状及对策报告如下。
1 实验室生物安全法制建设过程
11 国际发展概况 早在1886年就有科霍发表过霍乱病的实验室感染报告,那是全世界第1次关于实验室生物安全的报告。20世纪50~60年代欧美国家就开始关注实验室生物安全问题,世界卫生组织(WHO)也认为生物安全是一个重要的国际性问题,因此,在1983年发表了第1版《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1993年又颁发了第2版,1997年出版了《卫生保健实验室安全》,2004年WHO正式了《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第3版〔2〕。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的保障、重组DNA技术的控制、实验人员的健康监测和急救等内容。
12 国内发展概况 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SARS)疫情发生以前,我国虽然有几部传染病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1986)、《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1996),卫生部《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1991)、《血站管理办法》(1998),但均未涉及实验室生物安全。菌(毒)种方面,卫生部《中国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办法》(1985)、中国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国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条例》(1986),内容仅涉及菌种的质量安全,未提及生物安全和危害性控制。SARS疫情发生后,国务院公布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该条例明确提出了严防传染病病原体的实验室感染、病原微生物的扩散和菌(毒)种保藏的要求,为今后实验室生物安全的法制建设奠定了基础。卫生部也了《传染性SARS型肺炎人体样品采集、保藏、运输和使用规范》(卫发电〔2003〕39号文)提出了在菌(毒)种管理技术规范方面的要求《传染性SARS型炎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指南》(2003.4.29)专门就实验室生物安全提出要求,是我国最早出现的实验室生物安全法规之一。《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2003.8.1;WS2332002)行业标准,在管理职责、人员要求、设施设备、病原微生物的危害性评估等实验室生物安全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2 我国实验室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建设与存在问题
21 现阶段我国实验室生物安全的法律法规框架 SARS冠状病毒实验室感染事件发生后,尽快建立我国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提到议事日程,我国实验室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制订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阶段。各部委针对实验室生物安全都了重要的法律法规,卫生部《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2004.6.1)、建设部GB 503462004《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2004.9.1)国家标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GB 194892004《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2004.10.1)强制性国家标准,国务院在11月12日颁发了424号令《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订版)也在同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上述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相继出台,对我国传染病防治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产生了极大的影响。特别是《条例》,是极具中国特色的、为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特设的国家级专门法律,表明了中国政府的重视和决心。为贯彻落实《条例》,卫生部下发了45号令《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2005.12.28)、《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2006.1.10)和第50号令《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农业部颁发了52号令《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2005.5.20);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也下达了第32号令《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办法》(2006.5.1),与上述GB194892004和GB503462004一起,作为《条例》的配套文件,构成了现阶段我国实验室生物安全的法律法规框架。
22 存在问题 目前,我国在实验室生物安全方面制订了部分法律法规,但从内容、结构和实施上还存在许多问题。(1) 硬件方面:GB194892004和GB503462004对各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的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但在BSL3实验室建设上,尚未到考虑病原传播途径和危害程度差异很大,需要不同的防护设计和配置;单向气流组织缺乏动态稳定性指标和监控要求;实验室围护结构的强度、抗震性、消防等能力的技术参数还不明确〔3〕;实验室气密性的检测方式、高效过滤器泄漏检测的生物指标还未建立〔4,5〕,对建筑材料的质量和制作工艺也缺乏要求;对设施选址的环保要求不够明确;对实验室中给排水、送排风等技术观点也存在严重分歧〔6,7〕。在BSL2实验室方面,当实验室房间数较多时,没有就整体实验室的布局、流程提出指导性意见;生物安全相关产品(生物安全设备、实验器械、消毒剂)的生产技术、安装调试、过滤器更换、验收检测等技术标准还在探索阶段。(2) 软件方面:尚需要逐步形成一套全国统一的、系统的、标准的、具体的实验室生物安全文件体系,包括实验室规章制度、管理要求、操作技能和设施、设备的标准操作规程,涵盖感染性样本接触、调查、采集、包装、运输、储存、交接等所有环节。目前对生物安全设备、实验器械、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还缺乏基础研究数据。特别是高致病性样本的运输,铁路部门还未批准,民航部门仍有许多机场和航空公司未得到授权。运输非呼吸道传播的病原标本或疑似高致病性样本,尚无明显证据表明危险性时,目前的法规要求太高且缺乏灵活性,造成经济不发达地区、特别是基层单位执行困难的局面。对于菌(毒)种的管理,在流通的审批、储藏设施和设备的条件和内部管理程序方面还缺乏相关的法律支持。(3) 管理方面:建立完善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制订管理体系文件,形成管理、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宣传、贯彻我国生物安全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作好相关培训;强化实验室检测和管理人员的生物安全意识,按标准建设BSL2和BSL3实验室并实施有效管理。这些都需要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要求。目前,高等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BSL3以上实验室)的建设、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方面初步形成了规范管理的框架,但BSL2实验室的管理还未出台相关的管理文件。根据《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的定义,目前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开展的实验活动几乎全部要求在BSL2实验室中进行,而现有的BSL2实验室标准配置和管理要求还在讨论阶段,难以实施有效管理。
3 我国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展望
31 管理职责 随着《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我国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已经步入良性发展轨道。目前从管理层面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高等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牵头单位,发改委、科技部、建设部、环保总局在规划、论证、建设和环保方面各尽其责,卫生部、农业部、教育部和国家质检总局在各自领域的相关实验活动中分别把关。高等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建设必须获得国家认可,与人体相关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必须通过卫生部批准、与动物相关的实验活动必须通过农业部批准。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研究和制订BSL2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相应的法律法规。
32 管理程序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制定完成《生物安全实验室认可准则》(CNAL:AC30/2005),要求申请认可的BSL-3实验室必须在认可前期完成发改委、科技部、建设部、环保总局要求的工作(《条例》实施前建造完成的实验室除外),申请材料经认可委审核后组织预评审(如果需要)、现场评审、整改措施的现场复核及评定委员会评定,然后作出是否认可的决定,再按照规定时限进行监督评审和复评审。卫生部和其他部委再根据相关领域病原的危害性等级、实验室的硬件条件、管理和技术水平决定能否批准实验室开展相关实验室活动。政策、规则、准则基本都有了,评审员队伍也已经建立,通过对全国少数几个BSL3实验室的试点现场评审,合格评定体系(认可体系)基本形成〔8〕。
33 管理要求 《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已经实施,我国的生物安全专家库也已建立,通过评审或研究活动,对法律法规和准则的执行条款进行广泛讨论,逐步形成共识、缩小分歧,有利于行业管理的健康发展。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呼唤配套产业的介入,中介服务在《行政许可法》颁布之后逐渐合法化,但在为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提供服务方面尚在起步。特别是在BSL3实验室的建设和审批过程中,由于没有适当的、合法的服务部门,许多实验室在立项、图纸设计、招标、建设、验收以及申报和评审程序上,对管理要求不甚了解,许多实验室高额投入却没有得到及时回报或付出了高昂的学费。
4 结语
经过2年多的努力,许多单位成立了生物安全管理组织,建设了管理体系。目前全国已有8个单位的BSL3实验室获得了国家认可,其中3个单位的BSL3实验室获得卫生部资格认定。全国范围内的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活动的上岗证培训,菌(毒)种运输的专业培训,极大地提高了实验室生物安全意识,得到了社会的关注,初步形成了对意外发生的应急能力。科技部也在建立高等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的网络管理体系,今后可以通过网络实施行政检查、远程维护、学术交流、远程培训等活动,提高我国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管理和技术水平。随着我国实验室生物安全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完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和重点传染病防控水平必定稳定提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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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措施及方法
1.1领导重视,确保《条例》贯彻实施
医院领导首先组织干部学习《条例》精神,成立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由法人任主任,副院长、医院感染管理科主任任副主任,委员为相关科室负责人,人财物到位,并根据《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及操作要点,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多次修改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使其具有较强的人性化及可操作性。如:《医院感染管理科医疗废物管理职责》、《科室医疗废物管理规范》、《医疗废物处置站工作规范》等。明确各级人员的相应职责,做到各尽其职,尽心尽力。为防止医疗废物在院内发生意外事故,制定《突发医疗废物事故应急方案》,对一旦发生各类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正确处理报告,预防控制、事故分析均作了具体规范要求,在具体运行工作中发现不规范、不合理,及时协调和整改,确保完好地执行。
1.2开展相关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法制观念
业务培训由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科教处、医务处、护理部配合。医疗废物涉及医院内每位工作人员,但鉴于目前工作人员流动性大,认识模糊等客观因素,故采用多种形式,反复多次对全院各层次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职业安全防护及紧急处理一系列业务培训,并对法律责任知晓和技术工作掌握情况进行考核,人人过关。尤其针对工勤人员文化程度较低的特点,对其进行现场指导,直到完全搞懂为止。强化全体员工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明确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知晓医疗废物分门别类收集方法、个人防护措施等。
1.3领会《条例》精神,确保工作正确性
医院感染管理科人员在认真领会《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基础上,学习外省市好的经验。 如2002年全国医院感染培训基地对医疗废物毁型消毒前后对比分析结果提示,毁形消毒并不能达到消毒效果,换言之,弊大于利[2] 。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流程,寻找符合国家法规要求的锐器盒与包装袋的生产厂家,产品经反复试用和修改,直至达标并请相关执法机构进行认证,在操作过程中逐渐完善。与护理部多次协调,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收集箱放置位置,管理配合等问题达成共识,与消毒员共同拟定院内转运路线,配备合格的运输工具。
1.4强化医疗废物院内转运管理,防止院内二次污染
根据《条例》要求,使用后医疗废物直接投入符合规范要求的锐器盒及收集袋。医院配备了全封闭、防水、耐腐蚀、防渗漏的医疗废物运送车,收集人员在运输前后必须检查车辆完好程度,做好清洗、消毒工作。下科室收集时必须检查所收集容器及包装袋有无破损、渗漏或其他缺损,分类是否正确,一旦发现不符合要求,有权拒收,当场指令科室整改,并确定其重量流转双方签收。资料保存3年。对原有的暂时储存点进行了改建,墙面为墙砖,地面为地砖,安装防蚊、鼠设施,近门口处设一浅沟,以便清洗消毒水直接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不致于污染公共场所,墙面设有醒目的警示标志。一旦发生问题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
1.5做好职业防护,确保职工安全
根据《条例》为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储存、处置等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 。 建立健全健康档案,每年体检加必要时体检,预防接种,制定相应制度上墙,既能指导正确的工作流程,又有自我提醒的作用。修建消毒员休息场所及个人卫生设施,配备必需的劳防用品及消毒药液,指导正确使用方法,一旦发生职业暴露,根据所暴露的种类,及时进行针对性处理及追踪随访。强化医护人员自我防护意识,知晓在处理医疗废物时极易被感染经血传播的疾病,熟知医疗废物对健康和环境的危害性,及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重要性[3]。
1.6加强现场指导和督查
医院感染管理科人员采取到临床科室指导、暗查、明查、考试等多种方法,及时发现《条例》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及时指导,加以整改。检查结果纳入医疗质量考核中,对多次教育不改的科室及个人进行必要的行政与经济处罚。遇到问题及时与相关的执法机构进行沟通,以确保《条例》的贯彻执行。
2成效与体会
通过近2年的工作实践,我院医疗废物规范管理走在了全市的前列,也体会到只有领导重视,确保人财物到位、学习到位、制度到位、职责到位、培训到位,制定可操作性的规章制度、便捷合理的操作流程,严格督导才能确保医疗废物处理的安全性。预防医护人员被锐器伤所造成的医源性感染,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每月平均节约人民币5万元),真正达到医疗废物科学规范化管理。
3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范[S].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3.
[2]吴安华,黄昕,龚瑞娥, 等. 医疗废物浸泡消毒效果观察[J]. 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5,15(1):51-52.
一、培训目的:通过有效的培训,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尽快适应我院的工作环境,有效的发挥自己的才能。
二、培训时间:7月22日―7月30日
三、培训地点:体育城、医院会议室
四、培训内容:
(一)阳光城拓展训练
(二)院内培训
1、正视现实 审视自己 作好人生职业规划
(1)学习医院核心制度,找到立足方位感
(2)学习医院文化理念,找到价值认同感
(3)学习医院发展历史,找到职业规划感
2、医院业务发展相关情况)
3、医教科培训内容 (待定)
4、院感――预保科培训内容
(1)传染病报告
(2)医院感染控制
(3)相关法律法规内容培训
5、保卫科培训内容
(1)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2)工作岗位注意事项
6、药剂科培训内容
药品、抗菌素、处方管理相关内容
7、财务科培训内容
(1)欠费管理
(2)职工费用报销程序及标准
(3)差理费管理条例
8、医保办培训内容
9、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
五、培训制度:
六、培训费用:体育场拓展训练费用340/人,合计9860元。
七、培训考核
(一)笔试。
(二)通过学习以上内容,以书面形式,谈谈此次岗前培训的心得。
方案二:医院岗前培训方案为使新聘的临床医生充分了解医院的文化发展建设过程及办院理念,了解工作岗位特点和要求,培养其团队合作精神以及集体荣誉感和自豪感。特制定新聘临床医生岗前培训计划u,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机构:岗前培训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培训目的:通过有效的培训,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尽快适应我院的工作环境,有效的发挥自己的才能医院岗前培训方案医院岗前培训方案。
三、培训时间:即报到的第一天起培训。
四、培训地点:医教科办公室
四五、培训内容:
(一)医院概况(人力资源培训内容)
1、院训(团结、诚信、求真、务实、开拓、创新);
2、服务承诺:“心贴心的服务、手握手的承诺”;
3、医院的基本概况(发展史及远景);
4、医院的行政组织结架;
5、医院奖罚制度;
6、学习员工手册;
(二)医教科培训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3、《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三)质控科培训内容:
1、府城医院核心制度手册(发放至个人);
2、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法规汇编;
3、住院病历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4、府城医院医疗文书奖惩补充条例;
5、运行病历考核标准(发放至个人);
6、终末病历考核标准;
7、新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8、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9、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发放至个人);
10、处方评价标准(发放至个人);
11、府城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目录(发放至个人);
12、药品和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13、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发放至个人);
14、药品和药品临床使用培训后进行考核习题。
15、《抗生素管理制度》;
16、《抗生素类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院感培训内容:
医院感染知识培训:
1、医院感染相关概念;
2、手卫生;
3、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4、职业暴露;
5、无菌操作基本常识;
6、医院感染报告报告制度;
7、医院感染暴发报告流程;
8、医院感染诊断标准;
9、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0、多重耐药菌报告流程;
传染病防控知识培训:
1、传染病报告组织机构职责;
2、传染病的报告制度及报告流程;
3、传染病信息报告;
4、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要求;
5、常见传染病的诊断;
6、考核与评估;
(五)医务科培训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3、《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
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5、《首诊科室与首诊医生负责制度》;
6、《三级医师负责制度》;
7、《值班、交接班制度》;
8、《处方制度》;
9、《转院、转科制度》;
(六)急救知识培训(重症医学科)
1、心肺复苏;
2、输液反应;
五、授课形式:幻灯片形式进行授课。
期望在今后的培训中不断优化培训内容。
方案三:医院岗前培训方案根据医院继续教育规定和工作需要,为使20xx年保卫科新进人员充分了解医院的文化发展建设过程及办院理念,熟悉工作岗位特点和要求,增强团队意识以及集体荣誉感和自豪感。特制定此新进工作人员培训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有效的培训,提高保卫科员工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尽快适应我院的工作环境,有效的发挥自己的才能。
二、培训时间:
7月22日―7月28日
三、培训地点:
Xxx医院保卫科办公室
四、培训人:
保卫科科长:xxx
五、培训内容:
(1)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2)工作岗位注意事项
(3)安全教育制度
(4)巡防队员职责
(5)交接班制度
(6)巡逻队员工作职责
(7)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
[关键词] 规模牛场 养牛业 疫病 防治 措施 探讨
[中图分类号] S858.23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3)04-0221-01
近些年来,对我国养牛业危害比较大的传染性疾病蛀牙包括牛流行热、结核病、口蹄疫、巴氏杆菌病、布氏杆菌病、恶性水肿、传染性胸膜肺炎等等,传染性牛疾病具有传播广、流行快以及发病急等等特点,一般情况下,病区发病率在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百之间,牛犊的死亡率很高,危害十分严重。规模化养牛场的疫病防治已经成为了一项具有系统性的工程,不管是经营管理,还是疾病防治、饲养方式方法、饲养管理技术、人员配置、设施设备配套、建设布局、场址选定,都必须要采取综合性的措施,只有这样,才能够收获到良好防治效果。下面,笔者就探讨规模牛场疫病防治。
一、规模牛场疫病防治要规范防疫苗的使用
规模化养牛场在防疫过程中使用疫苗或者菌苗必须要加强对其的管理,原因就在于疫苗以及菌苗是防疫用生物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其供应的渠道必须要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由我国的动物防疫监督部门实施统一的管理。疫苗以及菌苗属于防疫和免疫注射的种类,因此,必须要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山西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施统一的部署,不能够擅自将其增加或者减少,尤其是重大的动物疫病防治所用的疫苗或者菌苗,必须要坚持免疫注射到位,除了要实行免疫档案登记管理措施之外,还必须要实施动物防疫驻场的监督制度,更加要做好预防免疫接种的相关工作,从本质上增强动物群体的抗病能力。
规模化牛场对于一些类似于牛瘟以及口蹄疫等等十分重大的传染病必须要实施疫苗免疫接种工作,对于类似于牛传染性胃肠炎、链球菌病、犊牛红痢、犊牛黄白痢、气喘病等疫病,必须要根据山西省自身规模牛场实际的情况以及山西省疫病流行的情况,将规模牛养殖场疫病流行规律以及种类明确,根据规模牛养殖场疫病流行特点以及疫病发生特点,结合牛疫病临床发病的情况,借助实验诊断室来对病源进行分离检测以及分离鉴定工作,对于发病畜禽以及感染畜禽必须要进行准确、及时的诊断,明确牛场存在继发性感染疫病以及原发性感染疫病种类,具有重点地实施免疫接种,并且要掌握一些行之有效的免疫方式方法。
二、规模牛场疫病防治要规范使用保健品
当前形势下,在新发生的牛传染病中,大约有三分之一因为病毒所引起,针对这些病毒性的牛传染病,并没有特效治疗的药物,只有根据山西省养牛场牛群所处于的不同饲养的阶段,具有针对性的进行病原菌敏感药物的选择,有效预防牛群内源性以及外源性细菌性的感染,将牛病死率以及牛发病率减少,有效提升牛的出栏率以及牛的成活率,只有这样,才能够取得良好的防疫效果以及饲养效益。因此,不管是中成药制剂、化学药品制剂还是升生化制剂的保健药品,不管是抗生素类药品还是消毒类药品,虽然能够在一定时间内对于牛防病和治病起到保健的作用,但是,牛食用这些保健品以后都会在身体里面存在一定的残留,直接影响到了牛产品的质量以及牛防疫的效果。在规模化养牛场中应用保健药品,必须要按照休药期长短以及剂量来进行使用,那些不需要的药品、禁用的药品以及淘汰的药品坚决不能使用。
三、规模牛场疫病防治要消除技术上的误区
在山西省很多规模养牛场都对疫苗以及药物进行过分依赖,遵循重治疗轻预防的原则,对山西省规模牛场日常饲养管理进行轻视,这是不正确的。事实上规模牛场环境控制以及饲养管理都成为了规模化牛场疫病控制十分关键的因素,生产上往往会因为卫生条件差以及饲养管理差导致发生很多疾病。免疫接种以及药物治疗都成为了对疫病进行控制十分有效的手段,但并不是万能的手段,再加上有些疫苗自身并不具备很高的免疫保护率,而且大多数疫病都是病毒性疾病继发感染,并不存在特效药,辖区药物治疗的收效十分微小。想要从本质上防治规模牛场的疫病,必须要从饲养管理以及卫生消毒方面下功夫,坚持防重于治以及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
四、结语
本文中,笔者主要从规模牛场疫病防治要规范防疫苗的使用、规模牛场疫病防治要规范使用保健品以及规模牛场疫病防治要消除技术上的误区这三个方面对规模牛场疫病防治进行了探讨。
参考文献
[1] 巫亮.李金博.李爱华.温万.Wu Liang.Li Jinbo.Li Aihua.Wen Wan 宁夏银川地区奶牛繁殖性能调查[期刊论文]-农业科学研究2009,30(4).
[2] 王振雄.陈少平.李岩.张鲁安.刘让.毋婷.乔德平.王宝文集约化牛场高产奶牛炎感染情况调查与免疫预防(初报)[会议论文]-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