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范文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第1篇: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范文

1)新《安全生产法》的颁发2014年正式实施的新版《安全生产法》,着眼于安全生产存在的实际问题及发展要求,并在认真贯切落实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指示下,补充完善了相关的法律制度。新法明确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进一步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并建立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其中,新法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包括两方面,一是“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二是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制度,授权国务院人力资源、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社会保障部门等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新法中首次将注册安全工程师写入了安全生产法,打破了近十年来安全工程师从未被写入我们国家任何一部法律的禁锢,其意义重大,说明了注册安全工程师这一群体引起了国家立法机关的重视并寄于厚望,为注册安全工程师开辟了法律通道,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初步法律地位。2)其他“十三五”规划(2015-2020年)从经济增长、产业结构、绿色协调、改革、农业及民生六大领域勾勒出了改革的路线图。“十三五”时期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结合,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国、从严治党的重要时期。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煤矿的安全生产,不仅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顺应民意,同时也适应了时展要求。

二、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2.1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必要性为什么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只要提高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才能增强煤矿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1)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改变当前安全生产现状,促进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近年来,每年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多达二百万起,死亡人数多达十万,一些煤矿企业多起的伤亡事故,严峻的形势逼迫我们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安全生产也是企业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2)加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法律、法规的強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2.2目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问题煤矿安全生产的隐患始终存在,暴露了不少问题:1)安全成本投入不足,安全意识薄弱。煤矿生产门槛低、无证开采、盲目开采广泛存在,煤矿普遍安全投入不足。一些承包的煤矿存在短期行为,过度消耗使得矿山资源枯竭。一些管理者安全意识薄弱,漠视弱势群体,给煤矿的安全生产埋下极大的隐患;2)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不健全。安全信息基础设施不完善,发展不平衡,未能融入安全生产的核心内涵,安全信息化在加强政府及企业单位安全监管、应急处理及事故预防等方面的整体保障效果不明显;3)煤矿企业安全事故预防措施不落实或不完善,煤矿本身生产条件差,作业环境恶劣,一些企业领导缺乏对安全工作的关注,也没能很好地开展一些事故自救演习活动,一旦矿难发生,就陷入了被动状态,极易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4)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的隐患治理。冰山理论指出人的不安全行为才是最大的事故隐患,规范人的操作程序,人的行为安全才是根治一切是事故的根本对策。

三、实施煤矿安全生产的措施

3.1强化安全意识所谓安全意识,是人们头脑中建立起的必须遵循的安全观念,也是人们生产活动中应对外界环境影响而建立的安全警惕性、安全价值观。强化安全意识,可以从以下三方面着手:1)加强对煤矿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培训,强化对《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要注意的是要根据煤矿自身实际情况培训到位,企业要在思想上根植“以人为本“,从而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2)强化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责任,提高煤矿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3)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煤炭行业要进一步完善煤矿采掘作业流程,按规程操作,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3.2加强安全生产软件设施的投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信息化建设在各行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良好的煤矿安全生产离不开先进的科学技术。企业除了投入资金到硬件设施中,也要加强对安全生产软件设施的投入。通过建立井上、井下的信息化预警机制,通过对井下巷道瓦斯含量,通风有效性、矿压显现、超前探放水、煤层自燃等进行动态测量及数据采集分析,并实时监控作业环境,减少安全隐患。3.3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在积极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制度的前提下,煤矿企业也要制定相应的内部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矿工的工作能力和安全意识,做好制度落实的监督管理工作,真正做到“日监测、周报告、月分析”。

四、小结

第2篇: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范文

煤矿安全管理责任书【1】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按照省、市人民政府着力构建六化、六化煤矿的基本要求,切实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省人民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抓好煤矿安全生产的一系列要求,结合全区煤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管理责任范围

负责本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管理责任目标

全年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为零,其余指标在下达指标以内。

三、管理责任内容

(一)各煤矿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地质规定》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方针。

(二)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加大对煤矿的投入,全面提高煤矿的安全技术装备水平,提高煤矿企业抗风险、灾害能力。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队伍,严格按规定配齐、配足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特殊岗位人员。

(四)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培(复)训任务,使从业人员的培(复)训合格率达到100%,持证上岗;未经培(复)训合格,严禁上岗作业。

(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规定;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每个工区,每个从业人员,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六)按规定正确使用、管理和维护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所有作业场所不许处于监测监控范围。配足各种监测剑龙仪器,并按时进行校验,正常使用。

(七)对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整改指令书严格按照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向上级部门上报各类数据、资料、报表。

(八)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排查所有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场所、环境、人员和设备设施,根据排查结果确认隐患等级,制定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隐患能够及时整改消除。

(九)强化瓦斯治理,严格按照瓦斯综合治理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排除隐患、综合利用二十四字工作体系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推动实现瓦斯防治五零目标(零突出、零爆炸、零燃烧、零窒息、零超限)。必须认真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做到瓦斯治理达标,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

(十)采掘工作面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并定期进行断电试验;严格落实瓦斯超限撤人、停电停风撤人、放炮撤人制定;对新开掘进工作面和启封密闭实行报告备案制度,对密闭实行编号管理。

(十一)严禁超定员、超通风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设计产能30万吨/年及以下矿井,只能布置2个掘进工作面和1个采煤工作面作业(瓦斯治理工程除外);严禁超层越界开采。

(十二)全面认真执行双七条规定,六盘水市煤矿安全生产8个100%、1077措施和先探后掘各项规定;严格落实矿级领导带班入井制度;实现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矿灯发放记录和出入井检身记录三统一。

(十三)必须编制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和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应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应急救援合同。

(十四)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职业危害防治各项规定,认真履行职业健康主体责任,开展粉尘防治及高毒物品危害治理转向行动,积极配合完成职业危害申报工作。

(十五)加大对四新技术的推广力度。推进采掘工作面的支护改革和采、掘、运机械化的运用。

(十六)认真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国有煤矿达到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地方煤矿必须达到二级以上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强化动态达标,各煤矿每月组织工程技术人员严格对照标准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自评工作。

(十七)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和安全文化建设,强化科技支撑,着力推广先进技术;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

(十八)严格按照省、市、区关于煤矿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工作要求认真开展煤矿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制定煤矿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实践安排和方法步骤逐项开展。

(十九)监督管理部门端正工作态度,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发现吃、拿、卡、要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有权利进行举报。

上述工作由区安全生产监督局和区能源局监督实施并列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能源局和煤矿企业各执一份。

煤矿安全管理责任书【2】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切实加强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管,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非煤矿山产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柳林乡人民政府特与

一、控制指标

1、杜绝死亡一人(含一人)以上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影响恶劣的事故。

2、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行为。

3、杜绝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而引发各类不稳定事件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

二、工作指标

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矿山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并对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导致的后果负责。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承担和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定和《柳林乡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完成以下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有各项政策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和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及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及时研究部署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三项制度(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和任务,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3、加强矿区管理。建立安全检查、会议记录、隐患整改、职工信息等一整套安全管理档案;矿区要有标准的办公用房,做到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上墙,档案管理规范;矿区设置完善的安全警示标志;严格按照采矿许可证审批范围开采,不越界开采,保证不引发越界开采等群众纠纷。

4、认真学习国发20XX[23]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多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保证管理人员、职工具有必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各类培训必须建立台帐。

5、对新、改、扩建项目必须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企业要自觉主动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对排查出的隐患,或者当地政府和安监部门指出的事故隐患,必须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7、矿山企业应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职工正确佩戴、使用;安全防范设施、设备、装备齐全;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体检,夏季提供必要的防暑药品;为全部企业职工及时办理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

8、特种作业机械、设备必须定期检修,严禁带病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9、严格爆炸物品管理,做到按规定存放,专人保管、使用,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10、露天矿山开采必须实行采剥并举、剥离先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严禁采用扩壶爆破、掏底崩落等方式开采,开采的边坡角符合规范要求;爆破作业后要先清理危岩、浮岩、悬岩,防止滑坡,禁止在未清理危岩的情况下冒险作业。

11、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矿山企业要针对自身特点制订可操作的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和落实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定期开展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应急救援预案应报送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12、自觉接受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的监督和检查,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自觉缴纳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

(企业)(章)

代表:

xxx乡人民政府(章)

代表:

签字日期:

煤矿安全管理责任书【3】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目标责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管理条例》,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按照公司总体部署要求,特制定20XX年目标责任状。

一、安全目标

公司所属煤矿年度内杜绝重大事故,消灭死亡事故,实现零重伤,轻伤事故比去年下降20%。

二、生产指标

按照公司制定的各项生产指标,在安全的前提下,每月保质保量地完成生产任务。

三、安全培训

完成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及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培训;班组长取得《班组长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其他从业人员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生产及辅助人员经煤矿教育培训中心接受岗前培训取得《上岗证》,确保持证上岗率达100%。煤矿须建立健全培训档案。同时积极参加公司组织及规定的各类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安全防护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

四、隐患排查治理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管理条例》。坚持岗位、班组、科队分级排查,煤矿集中排查,生技处、总工办检查,安检科、安监处督查相结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到闭环管理,并健全隐患治理台帐。

五、工程管理

外包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的责、权、利等,同时建设单位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外包工程的安全和质量管理工作。

六、安全管理目标

健全责任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树立全新的安全理念。组织召开煤矿安全生产会议,协调解决煤矿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必须达到或保持一级标准化矿井,实现动态达标。加强安全监督检查,杜绝三违,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七、安全考核

(一)对矿级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执行不力的,追究矿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发现三违行为,对责任人严肃处理。

(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四)严格实施质量与安全奖惩。

(五)年度内轻伤事故不能实现降低20%的煤矿,扣发矿长和相关责任人一个月绩效工资;月度内发生重伤事故,扣发相关责任人当月绩效工资。

(六)月度内发生死亡事故,扣发矿长及相关责任人当月全部绩效工资;扣发其他科队级及以上人员当月全部安全绩效工资。

(七)生产任务考核严格按《煤矿生产管理条例》执行。

八、相关事项

(一)本责任状执行期间,若人动,接任者须继续履行本责任状的规定。

(二)本责任状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责任状有效期为一年,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山西凌志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总经理签字:

第3篇: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范文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2.深入开展煤矿安全诚信创建活动,建立健全企业安全诚信机制。

3.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安全责任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建立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

5.大力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积极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一年内建成示范矿井。

6.加大煤矿安全科技投入力度,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

7.积极推行“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加强班组建设,强化现场管理。

8.按规定配备煤矿专业技术人员。

9.强化职工安全培训和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素质。

10.加强煤矿职业危害防治,严防煤矿职业危害的发生。

11.不再发生煤矿安全生产伤亡事故。

以上承诺,请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我矿进行监督检查。如果没有兑现承诺,愿自觉接受处理。

承诺人: ××煤矿企业负责人×××

提供两个参考:一是针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的;二是针对员工的,希望对您有帮助。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第一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动手,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

3.树立表率作用,定期进行绩效考核,公开安全生产表现,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做出贡献的人员予以奖励,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持续改进。

4.支持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开展各类安全活动,努力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文化氛围,为职工提供一个好的工作场所。

5.贯彻落实安全投入保障制度,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年度内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无污染、无人身伤害,争创安全管理一流水平。

6.把安全、健康放在优先地位,并加大资金投入,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确保安全。

本人愿意认真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愿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主要负责人:

年 月 日

企业员工安全生产承诺书

为了个人的安全健康,为了家庭的幸福美满,为了企业的稳定发展,本人在工作中,自愿签订并遵守以下承诺:

1.本人在进场工作前,已接受 “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安全生产纪律”、本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本单位的各项安全、治安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的教育。

2.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单位名)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自觉遵守*****规定,自觉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自觉参加安全学习。在工作中做到“我不伤害别人,我不被别人伤害,我不伤害自己”。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有事外出要请假,经批准后才能外出,在规定时间内归队。

4.在不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情况下,本人自愿接受上级领导和安全职能人员的安全检查与监督。

5.自觉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

对于以上承诺,本人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本人愿承担责任。

本承诺书自签字日起生效,退场日起自行作废。

第4篇: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范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为贯彻《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的精神,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保障煤矿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签订《xxxx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目标

煤矿企业是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本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经营方针。

本矿生产经营必须遵守《煤炭法》、《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减少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煤矿负责人(法人)和经营管理人(矿长)对预防煤矿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

二、安全生产管理

本矿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护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本矿的生产经营管理人(矿长)对本单位的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一)矿长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之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矿长未按照上述规定履行上述职责的,主管部门可以责令矿长限期组织培训,并依法进行处罚。

(二)矿长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根据本矿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立即停产,撤出作业人员,研究整改方案,直至整改合格。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存档。

矿长未按照要求履行上述职责的,主管部门可以责令矿长限期改正,并依法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矿长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从业人员依照本矿的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主管部门随时进行检查,发现从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可以责令煤矿企业限期改正,并依法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矿长或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轮流带班下井,并建立下井登记档案。

主管部门发现矿长未按规定带班下井的,可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三、安全生产预防制度

本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治理和报告制度。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本矿矿长应当负责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停止生产,排除隐患。

煤矿企业未按照要求履行上述职责的,有国务院446号令第八条第二款所列情形之一仍进行生产的,主管部门可以责令企业停产整顿,情节严重的予以关闭。

四、安全事故的控制

本矿建立起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层层落实。目标是: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

第5篇: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范文

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煤矿生产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20__〕32号)和《安徽省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皖经煤炭〔20__〕98号)等文件精神和市工业委、区安委会要求,结合我区煤矿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__市__区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加大煤矿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建立规范和谐的安全生产秩序;严查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监管,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全力解决煤矿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煤矿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广大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我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内容

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总体行动方案、以及省市关于《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同时,突出以下重点内容:

(一)执法行动。对具有下列行为的煤矿企业依法进行打击和查处:

l、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的;

2、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3、瞒报事故的;

4、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对安全执法视而不见的;

7、煤矿未建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或者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8、其他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二)治理行动。重点要排查治理以下内容:

1、治理违规采掘作业。保证矿井生产系统可靠,生产布局合理,同一采区采掘工作面数量要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严禁违反规定非正规采煤、以掘代采、多头作业、“剃头下山开采”;采掘工作面按作业规程规定作业;按要求淘汰木支护和金属摩擦支柱。

2、治理瓦斯事故隐患。保证矿井通风系统合理、完善,通风设施可靠,按照规定设置专用回风巷,矿井总风量和各作业点实际风量达到规定要求,杜绝无风、微风作业和不合理串联通风,消除盲巷;强化局部通风管理,严格执行“三专两闭锁”的规定。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探头安设位置、报警断电功能和调校符合规定,严防人为因素干扰传感器正确测量真实瓦斯浓度;按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严禁电气设备失爆;严禁瓦斯超限作业;按照“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要求,组织开展煤矿瓦斯专项治理工作。

3、治理透水事故隐患。严格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落实矿井水文地质,特别是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矿井老空(窑)积水防治措施,重点是加强老空水、钻孔水、构造水、强含水层、地表水等水害的防治,建立健全矿井排水系统,完善防洪排水各类装备、设施,建立水文地质预测预报系统,认真编制重大水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做好雨季水害的防治。

4、严格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同意不准开工,安全设施未经验收不准投产;新建煤矿、改扩建煤矿,杜绝边施工边生产现象。

5、严格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劳动用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严禁以包代管,层层转包;从业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才能下井作业:严格执行入井人员检身制度和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

6、深入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要制定工作计划,分步扎实推进,落实责任,强化考核,把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全面动态达标,力争所有矿井基础管理达到新水平。

7、杜绝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行为。

8、杜绝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行为。

9、杜绝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行为。

(三)宣传教育行动。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法制和煤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煤矿安全基本知识的宣传活动;加强煤矿矿长、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突出抓好农民工的安全技能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开展创优争先活动;及时公布重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利用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煤矿员工,吸取事故教训,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诚信承诺活动,强化煤矿业主的安全意识,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2、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矿建设;

4、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系列宣传教育;

5、及时公布重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利用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煤矿员工,吸取事故教训,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6、加强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突出抓好农民工的安全技能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三、实施步骤

“三项行动”要贯穿各涉煤矿乡镇和各煤矿企业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同时要结合煤矿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细化方案,开展自查自纠(6月30日前)

各涉煤矿乡镇和各煤矿企业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20__年“安全生产年”工作要求和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并于6月20日前抄报区安全监管局。

(二)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7月至9月)

1、各涉煤矿乡镇认真落实煤矿安全属地监管责任,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2、进一步强化煤矿瓦斯治理措施的落实,切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4、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的宣传贯彻落实;加强岗前培训,推进职业安全教育,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三)深化“三项行动”,巩固扩大成果(10月至12月)

1、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2、各涉煤矿乡镇和各煤矿企业要对“三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区安全监管局将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在9月底前,将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大检查,并对煤矿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进展进行专项督查。

3、各涉煤矿乡镇要对“三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及时总结,每月25日将“三项行动”阶段开展情况书面抄送我局;11月10日前将“三项行动”的工作情况总结抄送我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涉煤矿乡镇要统一组织实施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层层落实责任,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要抓住不放,加强执法和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要针对“三项行动”内容,强化各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抓好协调推进。要着重做好“三个结合”:一是安全执法与安全治理相结合,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同时对安全治理过程中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督促解决;二是“三项行动”与“三项建设”(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相结合,研究把握安全生产规律,完善和落实治本之策,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三是“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相结合,加强安全监管,务求取得实效。

第6篇: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范文

扎实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加大煤矿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建立规范和谐的安全生产秩序;严查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监管,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全力解决煤矿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煤矿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广大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我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内容

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总体行动方案、以及省市关于《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同时,突出以下重点内容:

(一)执法行动。对具有下列行为的煤矿企业依法进行打击和查处:

l、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的;

2、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3、瞒报事故的;

4、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对安全执法视而不见的;

7、煤矿未建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或者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8、其他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二)治理行动。重点要排查治理以下内容:

1、治理违规采掘作业。保证矿井生产系统可靠,生产布局合理,同一采区采掘工作面数量要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严禁违反规定非正规采煤、以掘代采、多头作业、“剃头下山开采”;采掘工作面按作业规程规定作业;按要求淘汰木支护和金属摩擦支柱。

2、治理瓦斯事故隐患。保证矿井通风系统合理、完善,通风设施可靠,按照规定设置专用回风巷,矿井总风量和各作业点实际风量达到规定要求,杜绝无风、微风作业和不合理串联通风,消除盲巷;强化局部通风管理,严格执行“三专两闭锁”的规定。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探头安设位置、报警断电功能和调校符合规定,严防人为因素干扰传感器正确测量真实瓦斯浓度;按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严禁电气设备失爆;严禁瓦斯超限作业;按照“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要求,组织开展煤矿瓦斯专项治理工作。

3、治理透水事故隐患。严格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落实矿井水文地质,特别是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矿井老空(窑)积水防治措施,重点是加强老空水、钻孔水、构造水、强含水层、地表水等水害的防治,建立健全矿井排水系统,完善防洪排水各类装备、设施,建立水文地质预测预报系统,认真编制重大水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做好雨季水害的防治。

4、严格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同意不准开工,安全设施未经验收不准投产;新建煤矿、改扩建煤矿,杜绝边施工边生产现象。

5、严格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劳动用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严禁以包代管,层层转包;从业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才能下井作业:严格执行入井人员检身制度和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

6、深入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要制定工作计划,分步扎实推进,落实责任,强化考核,把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全面动态达标,力争所有矿井基础管理达到新水平。

7、杜绝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行为。

8、杜绝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行为。

9、杜绝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行为。

(三)宣传教育行动。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法制和煤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煤矿安全基本知识的宣传活动;加强煤矿矿长、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突出抓好农民工的安全技能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开展创优争先活动;及时公布重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利用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煤矿员工,吸取事故教训,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诚信承诺活动,强化煤矿业主的安全意识,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2、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矿建设;

4、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系列宣传教育;

5、及时公布重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利用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煤矿员工,吸取事故教训,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6、加强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突出抓好农民工的安全技能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三、实施步骤

“三项行动”要贯穿各涉煤矿乡镇和各煤矿企业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同时要结合煤矿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细化方案,开展自查自纠(6月30日前)

各涉煤矿乡镇和各煤矿企业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2009年“安全生产年”工作要求和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并于6月20日前抄报区安全监管局。

(二)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7月至9月)

1、各涉煤矿乡镇认真落实煤矿安全属地监管责任,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2、进一步强化煤矿瓦斯治理措施的落实,切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4、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的宣传贯彻落实;加强岗前培训,推进职业安全教育,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三)深化“三项行动”,巩固扩大成果(10月至12月)

1、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2、各涉煤矿乡镇和各煤矿企业要对“三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区安全监管局将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在9月底前,将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大检查,并对煤矿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进展进行专项督查。

3、各涉煤矿乡镇要对“三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及时总结,每月25日将“三项行动”阶段开展情况书面抄送我局;11月10日前将“三项行动”的工作情况总结抄送我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涉煤矿乡镇要统一组织实施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层层落实责任,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要抓住不放,加强执法和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要针对“三项行动”内容,强化各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抓好协调推进。要着重做好“三个结合”:一是安全执法与安全治理相结合,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同时对安全治理过程中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督促解决;二是“三项行动”与“三项建设”(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相结合,研究把握安全生产规律,完善和落实治本之策,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三是“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相结合,加强安全监管,务求取得实效。

第7篇: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范文

一、参与预防检查必须进一步提高救护队员的自身政策水平

近年来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等,矿山救护队员要参与煤矿日常安全生产预防检查,就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这些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行业标准,比较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指令、行业规范、技术标准等。只有这样才能在日常安全生产预防检查过程中更好地把握这些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才能更好地督促矿井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等,使矿井做到依法严格组织生产,依法严格管理煤矿安全生产。

二、参与预防检查必须进一步提高救护队员的技术业务素质

矿山救护队员要参与煤矿安全生产预防检查,就必须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技术业务素质,其内容主要包括:

2.1采煤工作面预防检查技术

在我省煤矿生产过程中,各类事故多集中在采煤工作面,尤其以顶板事故最为突出,因此,采煤工作面是日常安全生产预防检查的重点,必须抓好采煤工作面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防范检查。检查的依据主要是《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编制的作业规程,重点是检查工作面的支护有否做到布置成行,排距、柱距、柱径有否按照作业规程规定执行,检查其有否缺柱、折柱和空顶作业,有否加强上下出口和三角点区域的支护,上下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安全出口的长度、要注意检查采煤工作面的爆破作业,检查炮眼的排列、角度、深度,使其不对工作面支护造成影响,确保不崩倒支柱、不打破顶板、不造成冒顶或片帮。

同时还要注意检查采煤工作面安全用电,煤电钻有否综合保护装置,电缆敷设有否“鸡子”、“羊尾巴”、明接头和严重护套损伤等现象,电缆有否悬挂整齐,符合要求。

2.2掘进工作面预防检查技术

掘进工作面的安全预防检查也是矿山救护队预防检查的重点之一。掘进工作面主要检查其巷道的掘进断面有否小于作业规程规定的设计要求;有否执行敲帮问顶;半煤岩巷道有否使用前探梁支护、使用木支架支护的,要注意检查其支架的质量;要检查掘进工作面有否执行湿式打眼、放炮喷雾、装岩洒水、净化水幕、个体防护等综合防尘措施;装药、联线、放炮有否按照规定进行、放炮母线有否悬挂、,有否与钢轨、水管、风筒、电缆、信号等金属物体靠近,放炮地点距工作面距离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放炮后,放炮员和班组长有否等待炮烟排除后才进入工作面检查顶板支架、瓦斯、煤尘、残炮等情况,如有危险的还要督促其立即排除。

倾斜巷道上下山掘进工作面要注意检查其兼作人行的有否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其上部车场还要检查其有否防止跑车的装置或措施。

掘进工作面有使用装岩机的,还要注意检查其司机有否持证上岗、有否按

照规定进行装岩作业。

2.3 矿井“一通三防”预防检查技术

2.3.1矿井通风系统的预防检查

矿井通风系统主要检查其有否独立通风系统或系统是否健全、稳定、可靠,通风能力是否满足矿井实际生产的需要;有否使用局部通风机或使用局部通风机群当主要通风机、主要通风机有否双电源、有否通讯电话、主要通风机房主要检查其运转情况及电压、电流、水柱计等记录是否齐全、主要通风机性能有否按照规定每五年进行一次测定、司机操作反风装置的熟练情况;井下主要检查通风网路、回风系统、井下风流流动路线、井下用风地点的风量实测和有否串联通风、老塘通风、风流不稳定、风流反向、微风、无风作业以及密闭、风门、测风站等通风设施是否完好;地面主要检查矿井测风记录、风量分配记录以及通风旬报、月报和通风设施管理牌板、局部通风管理牌板、通风仪器管理牌板等。还要注意检查矿长和总工程师(技术主管)有否每日审阅通风瓦斯报表、矿井有否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其反风时间、操作情况、反风量及反风前后的瓦斯变化情况、主要大巷及车场是否能够及时反风,反风演习报告、总结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2.3.2 矿井瓦斯系统的预防检查高度、宽度和超前支护是否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井下现场主要检查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有否超过规定、栅栏有否按照规定及时设置、栅栏规格、距离巷叉口是否符合要求、栅栏台帐管理情况;瓦斯牌板记录与检查地面瓦斯检查员手册、瓦斯日志是否三对口、瓦斯排放记录、瓦斯排放措施、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是否按照规定每年进行鉴定和测定,并对照检查地面各种台帐、记录与井下现场实测数据。

2.3.3矿井防尘系统的预防检查,矿井防尘系统主要检查地面防尘水池容量、水压是否满足矿井防尘洒水的需要,同时还要检查供水管路的吊挂和铺设情况、管路有否漏水、进风大巷有否设置净化水幕、雾状效果如何、井下煤仓、溜煤眼、翻罐笼、装煤转载点有设置喷雾洒水装置、巷道积尘有否定期进行清扫,新建矿井或延深新水平的煤尘有否进行煤尘爆炸试验报告,有否综合防尘制度、有否按照规定进行粉尘浓度测定及其有关防尘报表等。

2.3.4 矿井防灭火系统的预防检查,主要检查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消防水池水量是否保持在200m3,消防管路有否每隔100m设支管和三通阀门;对于井口附件、通风机房附件、平硐、各水平主要进风巷道、爆破材料库及其他机房硐室等处所采取的消防措施深入现场进行严格的检查。

2.3.5 矿井防治水的预防检查,在煤矿生产过程中经常会遇到水害的威胁,这也是矿山救护队安全预防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主要检查其地面防治水,如矿区水文地质工作,防治水规划、计划及有关措施,地面工业广场的防治水工作,各种水与矿井的关系及其防治等。具体检查矿井是否配备专人负责防治水工作、矿井是否进行了涌水量、水位动态及其季节性变化规律的观测、矿井周围的湖泊、积水区、水库、河流和沟谷等历年最高及最低水位、江水情况和它们的疏水能力。特别是更要对矿井周围的老窖水和小煤矿下山开采情况加强检查,主要检查矿井有否进行老窖水和小煤矿下山开采情况的调查,有否事先对采掘工作面防治水进行了安全技术论证,对可能遇到的水害有否提出严密的防范措施、采掘工作面配备的探放水设备是否满足探放水工作的需要、对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掌握防治水基本常识进行询问和了解。

2.3.6矿井电气设备的预防检查,矿井电气设备的检查内容主要有:防止触电、电气火灾和电火花等3个方面。其具体内容有:矿井供电线路是否符合《规程》的有关规定、井下所有电气设备有否达到《规程》要求防爆型屯气设备有否达到防爆要求、井下漏电、接地系统和煤电钻综合保护、局部通风机风电闭锁装置等是否达到动作灵敏可靠、有否定期检测;井下电缆和井下变、配电室、机房硐室是否符合《规程》规定;井下电气设备检修、停送电作业有否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有否配备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等;还要注意检查有否使用非矿用机电设备下井。

2.3.7矿井提升运输系统的预防检查,特别要加强对斜井人车防止断绳、跑车、使用专用人车信号和乘车人员是否携带易爆、易燃物品上车、携带的工具和零件是否露出车外以及有否扒、蹬、跳和超负荷载人等的检查;提升绞车要重点加强制动装置、保险装置的检查;低瓦斯矿井进风主运输巷道使用架线电机车的巷道主要检查其有否防火措施、巷道断面积是否符合《规程》的要求;电机车的灯、铃(喇叭)闸、连接器和撒砂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列车是否前有照明灯、后有红尾灯;电机车的运行是否按照《规程》的要求。

三、参与预防安全检查救护队员必须具备良好的工作作风

矿山救护队员是煤矿生产的安全卫士,肩负着安全预防检查、保证矿工生命安全和抢险救灾的神圣使命。因此,矿山救护队员要做好参与安全预防检查工作,就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矿工服务的思想,培养以下良好的工作作风:

3.1认真严肃的工作作风

要认真严肃地对待日常安全预防检查工作,做到不马虎、不徇私情,工作中要细心观察、细致分析,在检查中要善于较多地发现问题,并帮助矿井找出问题的原因,督促矿井尽快地解决存在的问题或隐患。

3.2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

在日常安全预防检查中要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问题,查出的问题要有依据,不能瞎说,要以现场存在的隐患事实为依据,以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程、规范为准绳,使其进行认真的检查。

3.3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

在日常安全预防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或隐患的,特别是发现重大隐患的、或是发现重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必须立即进行阻止、果断进行处理,做到工作上要有高速度和高效率,不能拖延时间,贻误最佳整改时间。

第8篇: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范文

[关键词]小型煤矿 安全生产 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 TD82-9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5)-7-419-1

1全国小型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现状

近几年,全国煤矿安全形势并不理想,虽然在国家重拳高压治理下,特重大事故有所下降,但较大事故仍时有发生。特别是小型煤矿,安全形势更是令人担忧,主要原因是地质条件复杂,煤层赋存条件差,人员素质低,投入和产出不成比例等等。现阶段在国家的强力整顿下,小型煤矿生产条件有所改善,机械化水平有所提高,生产秩序有所改善,事故率有所下降,但小型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还存在诸多问题。

2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安全是保证现代化煤矿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关键点,同时也是相关企业不断增强经济效益的核心保证,故还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现状的细致分析,结合当前的工作形势和工作开展的基本状况,有针对性的提出改进的政策,提出改进的措施方案,不断的实现煤矿企业的稳步增强。一些煤矿业主为追求高额利润,无视国家法律法规、铤而走险、抗拒执法、无证或证照不全违法组织生产、超层越界开采等。由于煤矿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一线有经验的工人流失严重,大专以上院校的毕业生又不愿到企业工作,企业人才严重缺乏。一些煤矿不绘制采掘工程平面图和通风系统图,采区和采掘工作面无设计,不编制采掘作业计划和作业规程,有的煤矿不按设计施工作业;石门揭煤、巷道贯通、过断层和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等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3小型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3.1立足于安全生产管理思想,体现其向导功能

企业发展与生存的灵魂是安全生产思想,安全跟效益与生产紧密相连,所有企业生产的前提条件以及生产效益的保障都是安全,为此,煤矿安全生产的推进务必立足于管理思想。管理包括管理人员与被管理人员,即所有进行煤矿生产的职工与工作者,都务必增强安全观念,在确保心态安全的基础上,实现行为上的安全。以管理人员作为视角,倘若被管理人员误认为安全思想是一种硬性的指标,那么就会出现应付上级检查的情况,逃避监管,开采过于盲目性,未能够有效地预防事故,这属于一种错误的安全思想。以广大的员工作为视角,应当在所有员工的内心深处渗透安全思想,以标语、报刊、电视、安全知识竞赛、安全知识讲座等手段,在所有员工的内心渗透安全思想,进而推动人的行为规范。

3.2安全管理要改掉不良习惯

在煤矿生产过程中,职工们有各自不同的行为习惯,有些非常好,有些却容易造成安全隐患。管理者在面对这个问题时要区别对待,做到赏罚分明。有些习惯是非常容易造成事故的,比如,在井下工作过程中泛起瞌睡,在井下工人互相打闹,态度随意,工人在工作中毛手毛脚,这些都是要不得的,这些非常容易导致矿难的发生。

因为如果一个坏习惯,可能导致发生事故,影响到井下所有职工的安全。管理者在遇到这些不良习惯时,一定要严厉处罚,完善安全制度。

3.3统一思想,落实责任

同样的矿井中,为什么有的区队能安全生产,有的区队却屡次发生事故?同样是矿工,为什么有的下了一辈子井都平安无事,而有的却经常出问题?思想认识高低和工作责任是否落实是根本原因。思想重视了,工作到位了,实现安全生产是完全可能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通过责任制的落实,可以增强各级管理人员抓好安全管理以及一线员工遵章作业的责任感、使命感。各级责任人必须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和安全目标负责任,要形成由下至上逐级负责的综合体系。正常工作中,员工按责任制履职,出现事故、违章等异常,按责任制进行追究考核。

3.4分清主次,突出关键

煤矿的安全涉及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也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小型煤矿的管理者必须清醒地认识影响企业安全生产的各类因素,分清问题的主次。哪些因素必须立即解决,哪些因素必须从根本上彻底解决,如顶板管理、瓦斯治理、防排水等工作必须严肃对待,严格按安全措施施工。

3.5创新管理,奖罚分明

任何管理都离不开具体制度,有了制度就必须执行,才能产生实际的效果。在健全管理制度的前提下,企业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监督和绩效考核制度,强化监督意识,确保相关制度在实际工作中落实效果的跟踪、验证和考核,提高执行力。监督重点应放在一线干部职工身上,确保规程和制度落实到位。如果发现隐患,就必须要求管理部门采取措施,尽快排除,并运用经济处罚手段,使责任人吸取教训,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做到执行制度必严,违反制度必究。那些安全工作做得好,事故率较少的基层单位,应用经济和精神荣誉相结合的办法予以表彰奖励。只有这样,才能把握管理的主动权,降低事故率,使企业从事故的偶然变成安全的必然。

3.6加大投入,人机并重

小型煤炭企业普遍机械化水平不高,有些甚至还延用比较原始的采煤工艺。先进的装备就好比“硬件”;广大煤矿干部职工就好比“软件”。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提高,现代化的采煤装备成为成熟的工艺装备可供我们选择,先进的“硬件”装备将在煤矿安全生产中起到革命性的作用,小型煤矿企业一定要抓住机遇,加大资金投入,迅速实现“硬件”的升级换代。然而,同样的装备,不同的操作者使用,会取得完全不同的效果。提升“软件”的水平需要靠教育培训实现。一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管理制度以及安全知识等的培训,这是作为煤矿职工必备的知识和技能。二是注意方式。你讲我听是传统方式,时间长了,授课老师和职工难免感到疲倦,如果采用有奖问答、家庭参与等职工乐于接受的形式,让职工有新鲜感,职工才能真正领悟其中的道理。三是突出重点人员教育。对重点人员、特别岗位的特殊“软件”要依法采取强制教育、规范管理的手段,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四是要做到常抓不懈。安全教育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要建立长效机制,结合企业阶段性工作重点,针对性、循环式地开展安全意识和技能培训。

4结束语

从本质上加以分析在煤矿企业的建设过程之中安全管理是一个相当关键的环节,所以应当以切实的思想进行改进,以正确的观念和严格的措施手段,真正意义上实现工作的进步,为今后工作的开展和相关事业的增强做出积极贡献。

参考文献

[1]崔彦红.现代化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探析[J].山东工业技术,2014,20:56.

[2]杨军政.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及实践策略[J].内蒙古煤炭经济,2014,01:66-67.

第9篇: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范文

【关键词】 四川小煤矿 职业卫生 现状 存在问题 对策措施

随着煤矿经济形势恢复性好转,职业卫生投入也普遍有所增加,实现了职业卫生状况的总体稳定,但四川煤矿的职业卫生形势仍未实现根本性好转。本文就目前四川小煤矿职业卫生现状、存在问题、、有效整改的对策措施与大家共同探讨。

1 煤矿职业卫生现状

1.1 法律法规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形式的发展,国家又相继颁布了《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职业病防治法等等,成为了目前煤炭行业职业卫生执法依据[1]。

职业卫生工作职责分工以来,四川省安监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的要求开展对煤矿职业卫生的监管工作。同时针对四川省职业卫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包括煤矿)组织编写《四川省职业病防治条例》。

1.2 管理体制

传统职业卫生管理是被动的管理,是在人们活动中采取安全措施或事故发生后,通过总结教训,进行“亡羊补牢”式的管理。主要表现在:(1)侧重追究工人的操作责任,忽视创造本质安全的物质条件;(2)侧重事故的追查处理,忽视事故发生前的潜在危险性分析,是一种被动的事故管理;(3)凭经验和感觉处理生产中的安全问题,没有由表及里地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去深入分析研究,是一种表态的、定性概念多的安全管理;(4)没有在设计、基建、生产等环节的技术评估中纳入安全评价;(5)没有把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挂起钩来,缺乏对安全经济学和危险损失的研究;(6)没有重视人机工程学、安全心理学的研究。

近年来,四川省加强了职业卫生管理一体化工作,现代职业卫生管理的特点是:(1)变纵向单科为横向综合,推行全面安全管理;(2)推行安全预测,做到预防为主;(3)推行系统安全工程逻辑分析;(4)推行反馈原则指导下的安全评价;(5)推行本质安全。

2 煤矿职业卫生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2.1 法规不配套,没有处罚细则

煤矿安全监察新体制已经建立7年了,虽然国家也出台了许多法律法规,但是这些法律法规是一个框架性的大规范,不可能在每一个细节上对其性质作出界定,适应法律法规上都作出很详细的规定,再加上出台这些法律法规的专家毕竟实践上有局限,还有许多没有考虑到的东西。

目前执法的主要依据有:《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等,无法与四川省煤矿的实际情况相结合。

2.2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不完善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是煤矿经营状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质量为本”的理念渗透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四川省的煤矿安全管理,一方面,正在从传统管理模式向现代管理模式迈进,在控制职业病事故,保证煤矿安全生产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另一方面,由于种种原因,职业卫生管理的现状仍然不尽人意,问题多多。

2.2.1 煤矿从上至下存在较严重的急功近利的思想

企业被推向市场后,人员多、负担重、负债高等问题影响了企业对安全的投入。部分企业领导存在重生产、轻安全思想;特别严重的是某些地方煤矿经营决策者都是农民出身,实行矿长责任制以后,很容易急功近利,缺乏从后劲着眼的人才培训和储备战略。

表现为或在煤炭市场恢复性好转的形势下急于摆脱困境;或在采掘失调情况下急于恢复正常生产;或为追求更大利润,片面追求生产而使安全处于从属地位。

2.2.2 职业卫生专业管理人才缺乏,管理层次不高

煤矿工作风险大、报酬低,难以吸引人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相对缺乏,管理层次难以提高。

现今煤炭企业的职工,大多是农民工、轮换工、合同工、协议工和临时工,他们文化水平低,又没有专业技术,心理上缺乏市场考验的能力、主人翁意识和集体观念。

2.3 四川煤矿职业有害因素危害形势严峻、不容忽视

煤矿井下粉尘、噪声、振动、高温、高湿、不良、有毒有害气体等职业危害因素的重视程度不够[2]。

2.3.1 粉尘

在煤矿井下回采、掘进、运输及提升等各生产过程中以及煤矿地面煤台和发运站大部分作业中,几乎所有的作业操作(如打眼放炮、清理工作面、装载、运输、转载、顶板管理、翻罐笼、给煤机、振动筛以及卸煤机等)过程中均能产生粉尘,煤矿工人长期在粉尘环境中工作,可引起各种疾病,如尘肺病、肺气肿、尘源性支气管炎、慢性阻塞性肺部疾患等。危害最大的是尘肺病(矽肺、煤肺等)[3-6]。

2.3.2 振动与噪声

长期接触手传振动与噪声不仅会引起局部振动病和噪声性耳聋,而且会对人体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产生不良影响,例如:异常心电图、异常脑电图、高血压等。这些身体状况异常虽然不会危及生命,但是严重影响了劳动者的生活质量,目前未给予足够的重视[7]。

2.3.3 高温高湿

工人在高温条件下作业主要的生理功能改变表现为体温调节功能失调、水盐代谢紊乱、血压下降,严重时可导致心肌损伤、肾脏功能下降。高湿的工作环境则使工人的两手等处发生皮肤糜烂,同时也容易诱发皮肤病[2]。

2.3.4 不良(姿势)

不良(姿势)对工人的影响在发达国家已经引起高度重视,在我国仍处于研究的起步阶段,还未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由于煤矿井下作业空间狭小,工人经常在不良(姿势)下工作,不适当的强迫性或工具很容易引起工人的职业性肌肉骨骼损伤疾患,如局部肌肉疲劳和全身疲劳,反复紧张性损伤和腰背痛等[2]。

2.3.5 有毒有害气体

采掘过程:井下采煤和掘进过程中,煤层或岩层中存在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硫化氢便用逸散到工作场所。

放炮过程:井下采煤工作面炮采和掘进工作面放炮过程中会产生炮烟,炮烟的成分包括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硫化氢和氨。

2.5 职业卫生事故频发

近几年来,四川煤炭工业一直在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强调“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尽管如此,职业卫生事故频发几乎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已经成为久治不愈的顽症[8]。

职业卫生事故频发的原因:一是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问题突出;二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三是行业管理弱化;四是煤矿安全投入不足;五是煤矿安全科技水平低;六是煤矿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七是煤矿安全法制建设亟待加强;八是职业卫生资金投入不足;九是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工作没有落实到位。

3 加强煤矿职业卫生状况的对策措施

煤矿职业卫生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采取综合性措施,从法律法规、科技进步、行政执法监察、工伤保险、宣传培训等方面采取措施,并力求使安全生产“关口前移”,真正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3.1 提高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权威性和监察工作效率,强化政府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职能

为此,一方面需要政府的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和有关执法部门的积极配合;另一方面,需要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高行政执法和安全技术水平,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煤矿安全监察要突出重点、分类监察、量化考核指标;要建立起促进企业和地方政府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新机制,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和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

3.2 强化煤矿各级领导、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和责任

应通过职业卫生宣传教育等措施,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舆论氛围 ,克服急功近利的思想。同时,要建立职业卫生责任体系, ,科学地进行责任分解,使每个岗位、每位职工都明确自身的职业卫生责任,建设企业职业卫生安全文化。

3.3 依靠科技进步促进企业安全状况的好转

煤矿灾害治理的难度和复杂性增加,应大力开展安全科技创新,推广先进煤矿防治粉尘、毒物等方面的新技术、新装备,并为保证设施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建立高层次、全方位的技术基础。

3.4 学习和借鉴先进的管理经验

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都在基层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实践中产生,都是能够产生良好效果的管理办法。各煤矿要深入实际,善于归纳总结、提炼职业卫生管理的好经验、好方法,使之系统化、理论化,以便再运用于实践,使煤矿的职业卫生工作的管理层次、水平得到提高和升华。

参考文献:

[1]邓舜发.煤矿安全监察中存在问题的探讨.煤矿安全,2004,35(1):4-6.

[2]刘卫东,张岩松.浅谈煤矿井下职业危害对工人健康的影响及防治.当代矿工,2006,12:24-25.

[3]侯传之,张秀娥,葛铭.煤矿接尘矿工的健康状况调查.中国辐射卫生,2006,15(2):233-234.

[4]张铭强,廖俊强,丁小青,等.三明市某煤矿粉尘和气体危害分析.职业与健康,2006,22(22):1930-1931.

[5]方新.新建大型煤矿粉尘危害现状分析.安徽预防医学杂志,2006,12(1):15-16.

[6]李津,林青,李希彬,等.煤矿地面作业环境中的粉尘危害调查.中国职业医学,2002,29(6):6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