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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的主要责任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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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的主要责任

第1篇:工程监理的主要责任范文

 

工程监理服务是工程咨询服务中的一种,工程监理协会一方面要和其它各工程咨询协会统一确定协会在推广职业责任保险方面的任务和职责,有合作有分工,另一方面,也要加强自身建设,在推广工程监理职业责任保险中发挥积极作用。为了更好的推广工程监理职业责任保险,工程监理协会在应在以下方面发挥作用。

 

1、与政府、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公司积极合作

 

推广规范工程监理职业责任保险,组织研究工程监理职业教育中责任保险的理论、方针、政策,发展与国外同行业社团组织的联系、交流,建立适合监理行业特点的职业责任保险。协助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保监会,制定和完善利于工程监理职业责任保险推广的法律法规。

 

开展有关监理职业责任保险的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向监理宣传职业责任险,激发其保险需求。考虑到监理的职业技术特性,一般可以通过行业组织、管理机构、专业杂志等途径进行宣传。宣传内容上一方面应注重职业责任险有关专业知识的介绍,理性的介绍比较符合专业技术人员的习惯思维,另一方面,可以使用一些针对其行业的案例。此外,还可以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对公众进行有目的的宣传,以解除监理关于保险会对其声誉产生影响的后顾之忧。

 

积极组织和协助监理单位参与工程监理职业责任保险,构建监理单位与保险公司的桥梁。具体包括:为投保单位提供咨询和帮助,如成立特别委员会,为监理单位提供通过监理协会审核并能提供良好服务质量的保险公司名单;组织保险公司投标,以获得较低的费率以及设计较合理的保;建立工程监理职业责任门户网,介绍监理职业责任保险知识和实务,为监理单位提供经验交流的平台等等。

 

开展工程监理职业责任保险的调研,协助政府总结职业责任保险推广中的经验教训,协助保险公司根据试行情况修改监理职业责任保险条款。

 

在推广职业责任保险的初期,也可以采取建立监理行业的职业责任赔偿基金,进行自我保险。具体做法是:由工程监理协会制定一个合适的比例或者数额,要求协会成员从监理收费中扣除上缴,如果某家监理单位

 

在职业责任赔偿过程中,集中使用了一定数额的职业责任赔偿金,那么它必须在此后限定的时间内对使用的基金承担上缴任务,直至弥补这些赔偿数额。这是通过建立工程监理行业内部的一种职业责任保险机制,以整个行业的经济实力来提高每家监理单位的赔偿能力,抵御监理工程师职业风险。

 

2、建立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归属鉴定机构

 

实行工程监理职业责任保险,关键点是确定监理的职业责任。监理职业责任保险涉及到两个索赔过程:a是合同委托人或第三方对监理的索赔,b是当a发生时,监理依据职业责任保险合同对保险人的索赔。当a发生时,对监理职业责任的认定主要有三种方法:一是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质量事故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牵头,临时抽调人手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或由质检站裁定责任归属;二是仲裁,是由合同双方依照事先签订好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彼此的争议交由双方共同信任、法律认可的仲裁机构的仲裁员进行调解和裁决,由仲裁员认定监理的职业责任;三是法院认定,这是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索赔纠纷案件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时的责任认定机构。而保险公司依据诉讼结果、仲裁结果或政府部门的质量鉴定报告,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实施理赔工作,当然保险公司有权参与监理和合同委托人的赔偿协商过程,当保险公司与监理就索赔发生争议时,也可以采用仲裁、诉讼的方式。

 

政府出面进行监理责任归属的好处是可以体现政府的权威,且处理的效率较高,缺点是人员的组成缺乏专业性和代表性,处理结果容易偏离专业的轨道。

 

而且政府注重的是质量或安全事故中监理的行政或刑事责任,对于工程监理职业责任的认定,政府没有义务也不具有专业优势。因此,借鉴国外的通常做法,政府逐渐淡出,让专业人士发挥更大作用,只有在发生了危及社会公众的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时,才需要政府介入调查处理。而对于可能引起索赔的职业责任鉴定,应交由专业人士。国际通行办法是在项目开始之前成立争端评审委员会,由项目参与各方共同挑选若干名独立的争端调解人,专门负责解决项目进行过程中的各种争端,认定相应的责任,这样争端可以及时、迅速而又花费较低地得到解决。而工程监理协会可以联合其它工程协会,提供一个仲裁名单供合同双方选择,也可以抽调专业人士和保险人士组成工程监理职业责任鉴定机构,负责监理合同双方及保险合同双方的索赔纠纷,判定工程监理职业责任。

 

3、组建风险管理机构,协助保险公司降低工程监理职业风险

 

著名的职业风险管理公司ACE将处理其职业责任问题主要采用三种措施:

 

风险管理(RISkManagement)、保险(IssuranCe)和法律措施(LegalFramework),由此可见风险管理在降低职业责任风险中的重要性。保险与风险紧密相连,要推行工程监理责任保险,就必须加强相关专业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风险管理水平,提高风险意识。目前我国的职业责任风险大量存在,保险需求巨大,但目前我国保险公司的服务措施还没有跟上,往往只关心展业和理赔,而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风险管理不甚关心。这一方面是由于我国保险业的水平还不够理想,另一方面,也是保险公司缺乏懂技术懂工程的专业人才。

 

在推广监理职业责任保险的初期,可以通过行业协会组织经验丰富的工程专家和保险公司一起,组建风险管理机构,在监理企业内部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战略,制定企业级别的风险管理手册。

 

此外,在专业服务机构承担具体的服务项目时,应该建立针对每个项目,进行风险评价,具体可以参照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推荐的风险评价核对表。通过风险管理手册和风险评价核对表,专业技术人员应仔细分析鉴别其将面临的风险.决定如何避免、分配、转移潜在的风险。根据对美国建筑和工程公司的项目和公司管理做法的调研,以及过去数年中的索赔史,美国的研究人员确定了以下风险是应该格外重视的:业主的不合作态度、基于价格而不是基于能力选择项目相关方、合同不完善、工程持续延期、自身在项目中没有积极的参与、公司领导和所属权的变更。虽然这些风险是根据对美国的咨询公司的调查而得出的结论,但对于我国的工程监理职业责任保险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第2篇:工程监理的主要责任范文

【关键词】建设工程 监理 状况 探讨 建议

一、当前建设工程监理现状

现阶段我国工程监理事业在旧的管理体制中探索着一步步发展,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工程监理法规体系和工程监理市场体系不完善,缺乏专门调控和规范建设监理高层次的法律法规。目前,虽然我国已经有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行业进行整理、规范,但建筑工程监理行业发展的太快,且中国的监理行业起步较晚,所以出台与之相应的法规、条文势在必行。建设工程监理覆盖面宽,服务内容肤浅。目前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绝大部分停留在施工阶段的管理服务上,且侧重质量管理,离全方位、全过程服务还有较大距离。监理其实是深入的、细致的管理工作,只有小的地方、环节、部位不出问题才能有整体的目标达成。监理组织机构不健全,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主要反映在,我国的监理人员来源比较广泛,主要来自基建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勘察设计单位,他们由于在知识结构、管理知识和法律知识方面缺乏,且少有机会接受岗前培训和实践探索,所以很难有效地发挥组织、协调、管理作用,开展监理工作。监理取费普遍较低。严重制约着监理行业的发展,很多工程项目的监理费甚至达不到合理的监理成本水平,使监理企业无法挽留和吸引高素质监理人才,严重影响了监理人员的积极性,难以发挥监理应有的作用。

二、目前工程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建筑法》中规定: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理内容及权限,书面通知施工承包企业。建筑工程监理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为:对项目施工招投标的监理。施工招投标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业主能否选到优秀的承包商,能否得到先进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案。对施工质量的管理。做好施工质量的的监理,是确保工程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的保障。这个环节的管理其实就是质量控制,做到每个环节不出问题,最终达到预期质量目标要求。对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借鉴国际和国内工程管理的经验和教训,熟练掌握工程合同文件《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法律为准绳,以合同为依据。对工程承包合同进行管理,项目总目标才能得以实现。

目标成本管理已推行多年,但并不尽人意,主要原因:一是目标成本的测算方式与施工现场实际的施工组织形式相分离,设定的成本目标与施工管理的分工不一致,无法真正落实到实施人和控制人身上;二是目标成本测算没有明确成本责任区域,使成本责任无法传递,成本目标无法分解,测算资料形同虚设,只能作为项目最终盈亏分析的参考资料,而无法体现目标成本管理最重要的环节――过程控制。因此,在吸取大量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的基础上,构筑了现在推行的这套目标成本管理体系。

在建立这个体系的过程中,我们主要把握三条原则:一是遵循谁实施、谁受控、谁负责的原则,将设定的分项成本与施工管理的基本分工一致起来,力求实现谁组织施工,谁控制消耗,谁对受控内容的结果负责;二是遵循建立成本责任区域原则,设定了项目成本12个成本责任区域,力求做到在责任区域内,生产管理、消耗控制、成本核算三位一体,实施集成管理;三是遵循目标成本可分解原则,对构成实物量的责任区域明确测算到分部、分项、分层、分栋,便于项目部相关人员将局部控制和总体控制统一起来。

三、改变目前建设监理状况的建议

规范企业和业主行为。规范企业和业主行为,是“三制”良性发展,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的必要条件。加强监理人员法制理论学习,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合同法、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对合同进行管理。高度重视并加强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的深入学习和研究,是监理工作开展的重要理论依据,这是监理市场化之必须。加强承包商监理知识方面的理论引导,提高承包商对“监理”的正确认识,便于工程项目的实施。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向全方位、全过程监理发展。我国实行监理制已有二十多年的时间,但目前仍然以施工阶段监理为主,要想改变这一状况既要从完善既有的监理制度,也要加强建设单位和建立企业素质和能力的提高。强化从业人员职业素质,优化工程监理企业结构。加监理人员强岗前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充分发挥监督管理作用。

四、总结

监理工作在工程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其在建筑工程施工中的主导地位日益提高。在对控制工程质量、造价、工期等目标最终达成方面的影响日益显著。通过实行建设监理,在为建设工程提高施工质量、节约投资成本、缩短施工周期等方面创造了条件,建设监理工作,正逐步向规范化、专业化、科学化方向迈进。目前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虽然还处在探索发展阶段,但随着市场的导向作用,其发展的速度正在逐渐加快,并且监理的内容和形式也正在发生变化,有理由相信,不远的将来一个成熟、完善、开放的监理行业会最终形成。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S].1998.

[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条文说明[S].2002.

[3]田金信.建设项目管理[M].北京: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第3篇:工程监理的主要责任范文

Abstract: The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has a clear responsibility and obligations in construction organization and management, and it controls the total quality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in implementing safety operation procedures. Clearing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both bears the responsibility of national policies and laws and regulations, and the responsible for national economic interest as well as the attitude to requiring quality, and carry out its responsibilities to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truly. Various links and construction process should be managed and coordinated, so that national interests are not lost, while promoting further development of enterprises.

关键词: 建设监理;安全文明施工;关系

Key words: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safe and civilized construction;relationship

中图分类号:TU72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2)09-0047-02

0引言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保障,随着建设工程监理制的引入,有关监理应对施工安全管理中承担一定责任的呼声已经提到了议事日程。文章对监理在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作用以及具体怎样做进行简单的探讨。

1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体系

我国的监理事业经过二十多年的研究和实践,已经发展到一定阶段。对工程监理,国家已有《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多个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明确工作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该法一建筑市场管理为中心,以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为重点,以建筑活动监督管理为主线,其中,明确规定:“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用建设工程目标控制来说,建设监理的工作主要是: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指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标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和协调工作。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该条例以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为基线,规定了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明确了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工程质量监督制度等内容,并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作了原则规定,其中,“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一章中明确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2003年国务院颁布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了建设工程参与各方的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明确规定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以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其中,违法行为:①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转向施工方案进行审查;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③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④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指明:“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关于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实施的专业化监督管理”。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优化设计方案、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审查设计文件,控制工程质量、造价和工期,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建设单位与工程建设有关方面的工作关系等。

综上所述,任何建设工程都有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标,这三大目标构成了建设工程的目标系统,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施工现场做协调工作。

2建设工程安全施工和安全管理的责任体系

第4篇:工程监理的主要责任范文

关键词:建筑工程监理;存在问题;对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TU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当前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理还是存在很多问题,需要解决这些问题的良策,以便减少矛盾发生的可能性。由于建筑市场还是在不断的发展之中,只有满足业主的最根本需求,才能获取最大的利益,进而让工程监理朝向健康、全面的方向发展。作为一个行业,工程监理能够为社会的稳定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是现有的制度措施也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它的进一步发展。面对这样两难的抉择,只有从内心深处关心工程监理的发展,才能解决这个紧急的问题。无论发展如何,都要坚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措施,将工程监理的分工和作业进一步完善和规划好,只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就能够处理好工程监理的各种协调性关系。如今科技发展迅速,只有有针对性的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就可以在正确的政策引领下让建筑工程监理有更加长远的发展。

1 我国建筑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

1.1 监理市场未完全实现招投标制度,监理单位监理难度大

如今的许多单位并不是独立的组织,他们会受到来自地方政府或是事业单位的监管,这样就无法对自身的管理实现最大化。在这样的背景下,很多建筑单位就会利用自身的权利,对建筑工程单位进行价格施压,让他们做出一些阻碍市场发展的事情,更有甚者,会做出一些非法的手段,让不正当的竞争环境萦绕在建筑工程监理之中。

1.2 认为监理工作就是质量监理

对于监理企业而言,很多人认为他们的职责就是控制、管理和协调,但就目前而言,这种说法并不切实际,无法保证在特有的机制下,让监理单位有更好的发展。往往在体制的背景下,很多本应该留意的工作没有做到,不应该做的事情却一味的承担。气质监理的最为重要的工作是质量监理,但不是唯一,还投资和进度管理,这两方面的职能不能被弱化。建筑工程监理的工程师很多时候担任的是质量检验员,因此没有注重投资的回报和管理的基本形式,这样建筑工程间接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1.3 工程监理相关制度规范化欠缺

建筑工程监理在实施时,过于强调监理在其中所扮演的重要作用,这样就会让工程监理的只能过于单一,无法保证施工的基本质量。这样无论对于工程项目的哪一个环节,都会有较大的影响,例如设计、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等阶段。只有进行全面的控制,才能促进建筑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而不是在缺乏规范化的制度面前,一味的向前发展。

1.4 监理责任逐渐加大

从当今社会的发展来看,建筑工程的监理人会承担越来越重的责任,这样会让他们身上的担子加重,也会让他们有较大的心理压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4.1 如果一些建筑行业在施工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规范或是违法的事情,那么这时候业主往往表现出责任的推卸,如果监理人无法保证自己明确公正,就会出现一些比较大的漏洞。

1.4.2 一旦进入改制转型期,施工企业就要向实力较强的方向发展,进而出现劳动力密集的情况,大量的劳动力剩余,只能是建筑队伍的综合素质下降,对工程的质量无法有任何的保障。

1.4.3 建筑工程监理的主管人员在监管的过程中可能会存在责任转移的倾向。主要是因为,作为监理人,他们的地位比较尴尬。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他们身从投资单位,有很强烈的控制权力,一旦进入到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后,他们就没有形成固有的习惯,仍然留恋固有的控制权,却没有了实际的掌握权,在这样两难的背景下,即使他们有一定的责任心,也没有办法处理问题。作为建筑工程和监理部门的“夹心”,他们会表现出有责无权,无法对质量的好坏进行基本的控制。再者,在进行工程监理招标时,会出现一系列的恶性竞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有十分明确的规定,只有符合建筑工程监理的一切条件的工程才能进行招标,虽然这是法律条文规定,但是从行业发展的角度来看,竞争机制肯定没有错误,但是价格战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很多监理企业收取的工程监理费比标准的收费低许多,从而导致招标企业过多。这样导致的背景就是监理人员没有过高的职业素质,服务质量也比较低端,对整个监理行业都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对工程的监理效果也没有促进作用。最后,没有素质较强的监理队伍作为保证,只能让监理企业收取较低的费用,这样监理的地位会趋于更加尴尬的地位。很多高素质人才不愿从事监理工作或是他们更不愿进监理公司。监理工程师的地位更是一落千丈,只能在注册工程师中处于最低位置。他们的收入更是只有有其他注册工程师的一半,这样就将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分为两类人:第一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或是老工程师等;另一类人就是有证书也有能力但是却从事着与建筑工程监理毫无相关的其他工作。

2 完善我国建筑工程监理体系的措施

2.1 制定工程质量监理目标

监理工程师需要承担一些监理任务,还要能够进入施工现场,对一些基本建筑建设工程的概况进行详尽的了解。根据具体的工程特点,对业主进行全方位的了解,这样可以结合相关需求,按照《建筑法》、的规定,对质量进行监控。在这个过程中,不能根据自身的经验进行判断,需要编制较为详细 工程质量监理目标,这样有了明确的监控目标,就可以让施工标准变得更加清楚。在进行工程监理目标制定时,要充分考虑工程的多方面目标,根据监理的要求为之制定更加行之有效的措施,让目标和工程建设实施达到最为有效的统一,这样对于工程的建设质量来说也有较大的保证。

2.2 建立完善责任制度,做好工程所需材料管理

建筑工程寻找监理的唯一目标就是要对建筑的质量进行保障。根据之前的一些经验来看,之所以会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很大情况下是由于没有完善的责任制度,对于工程的监理也不是十分到位,这样就会让建筑商有偷工减料的可能性。但是到最后追究责任时,会无法招到明确的责任人,会让建筑质量的监理有很大的问题。筑工程的基础保证是有合格的建筑材料,好的建筑材料才能保障建筑工程不出现一些漏洞。这样,质量的监理人员就要对材料进行严格把关,不能让承包商有较大的选择权,虽然可以进行自主选择,但是一定要了解材料的状况,不能让不达质量要求的水泥、砂、石进行到建筑工程之中。满足了技术的规范要求,就可以杜绝使用一些不合格或是不好的材料。

2.3 加强建筑施工过程的技术指导

建筑工程监理要加强建筑施工过程的技术指导,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努力:第一,对施工图纸进行会审,施工图纸能够对建筑施工进行保证,也有基本的依据,所以要尽量少的出现质量问题,如果作为监理人员,那么就要加大监管的力度,对会审严加要求。对于所有存在的不足进行指导,这样能够便于施工方改进自身的发展,让图纸中的质量隐患进一步解除掉;第二,监理人员可以对现场的施工人员讲解基本的质量、施工技术等方面的知识,让培训效果达到最佳,让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有明显的提高,避免出现一些个人素质的问题,导致施工无法正常进行;第三,对于一些比较重要的工艺监理,建筑工程需要对要求进行更为详尽的了解,对难点和技术要求也进行统一的规划,这样便于全方位的监管。一旦在施工的过程中,发现了任何与质量相关的问题,就要及时制止,以防发生更大的危险;第四,对于施工现场要进行巡视,主要的目的就是达到质量控制的标准,提早发现一些问题,这样能够在现场进行实测实量,让最终得到的结果和数据说话,而不是口说无凭,检查和判断工程的质量对于建筑工程监理人员至关重要。只有在施工方面给予出更加专业的数据,例如轴线偏位的多少等问题,在必要的时候给予严格的监督,能够让日后减少出现这样类似的质量问题。

2.4 正确处理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中所面临的几个关系

只有正确处理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中所面临的几个关系,才能真正保证监理工程有良好的发展结果,主要体现在:首先要正确处理监理与业主的关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第一,对业主的行政做出正确的干预。受到基本的委托,就要做实事,这样才能保证监理能够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要独立公正地工作。任何行为都会受到合同的保护,但是在进行实操时,会发现业主过于依赖监理工程师,更习惯把他们当成为自己的专家或顾问,这样就会对自己的上级领导发出一些不符合身份的施令,对行政干预会造成很大的影响。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就要冷静处理,认真对待。如果觉得业主行为得当,那么监理工程师可以适当的采取相关意见,并进行执行,如果观点是错误的,那么就会对最终结果的实现造成一定的阻碍作用,进而监理工程师有权利对错误进行指正,并让施工单位按照之前制定的规则行事;第二,监理工程师要对付款控制权进行掌控,在我国的监理工作范围内,需要对质量、投资、进度进行基本的控制,但是业主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会跳过工程师,直接向施工单位拨付工程款,这样容易产生矛盾。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发生什么问题,没有按照工程合同而擅自拨款,都是违反了相关的原则,要对这种情况严加处理;第三,要进行详细的现场记录,避免在事后引发一些纠纷,如果出现重大问题必须做出一份详尽的书面报告。这样能够防止业主对所做的口头指示产生违背的意愿。如果在事后进行否认,那么就会与监理发生直接的矛盾冲突。在一般会发生在视察工地的过程中,如果害怕投资太大有不愿意承担责任,就只能通过当天的监理日记进行查询。

参考文献:

第5篇:工程监理的主要责任范文

【关键词】工程监理;安全责任;法理分析;研究

对安全监理是否应该纳入监理工作范围,似乎在业界已成共识,其原因很简单,因为施工的安全和工程的质量、进度、成本是密切相关的,是无法截然分开的,要全面实现项目的质量目标、进度目标和投资目标,就必须做好施工安全,形成安全的施工环境。关于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业内人士在其提法和称谓上仍有所不同,有的人称安全监理,有的人叫做安全监督,也有的人叫做安全服务等等。不管对其怎么称谓和提法,意思基本上是相同的,那就是要求监理单位在对工程实施“三控、两管、一协调”的基础上要增加监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既然工程监理单位的工作范围已涉及到工程安全的管理,那么,发生事故后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应该承担事故的安全责任,一直成为社会和业内人士争论的焦点。

一、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在法律上的认识

从《建筑法》来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职责在政府主管部门。施工安全的责任主要由施工企业负责。但这并非意味着监理企业可以置工程安全工作于不顾。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第57 条对工程监理单位与责任人有具体的法律责任规定与要求,在《建设监理规范》的规定中,监理企业或总监工作范围也涉及到工程安全的管理,这就有可能发生因行为失当而产生安全责任事故。另外也不能排除因监理企业或监理人员过错导致的工程安全事故责任。《刑法》第 137条规定: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 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表明,如果监理企业或者监理人员因失职、渎职或等原因造成工程安全事故,将承担工程安全事故责任。

二、工程监理人员的安全责任范围

(1)工程监理单位要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根据安全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时停止施工。

(3)施工单位拒不按监理要求整改或暂时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4)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5)工程监理单位为依法履行建设工程中监理安全责任而与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发生的工作联系,应当以书面形式反映。

三、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落实

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落实到认真开展《条例》和安全生产管理法规的学习工作; 通过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深刻领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精神实质,提高对安全生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制定监理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监理安全责任,切实提高依法履行监理安全责任的能力和水平。工程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监理安全责任负总责。工程监理单位要建立健全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规章制度,确定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分管领导和归口管理的部门,在单位各级岗位职责中落实监理安全责任。加强对有关监理安全责任的考核工作,尤其要加强对项目监理机构的考核工作。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监理安全责任负责。项目监理机构要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分管人员并明确其职责,要把监理安全责任的落实工作作为项目监理机构的重要工作内容来抓,《条例》中规定的监理安全责任内容要列入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制定相应的实施措施,并严格落实。

四、监理工作中的难点

(1)安全管理的授权。监理单位要正确选择工程项目,要了解监理的工程工作难度,不能只图经济效益,本身不具备专业技术能力还承担工程项目,把安全责任寄托在施工企业和政府管理部门。监理单位与业主签订安全管理的授权与委托,不能只停留在业主期望的监工程度上,应采取有效的监督机制,达到安全监理目标任务。业主选择分包或监理单位时应该考核技术能力。

(2)安全管理的到位。安全监理目标任务。从任务的划分来看,可按工程阶段及监理人员职责划分。按工程阶段性可分为:招标阶段的安全监理任务;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任务;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任务:竣工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安全监理任务。按监理人员的职责划分为安全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安全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安全监理员的职责等。

(3)安全管理的实力。在现阶段监理单位确实面临着许多困难,要摆脱困难,工程监理公司应树立良好企业形象,加强监理人员责任心并提高专业水平,树立良好的职业素质,加大对涉及施工现场安全的监督管理力度,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用优质服务开拓市场,壮大企业。监理单位要建立监理人员学习与培训制度,对监理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监理法规学习和思想道德教育,使监理人员有与监理工作相应的知识理论水平,有较强的责任感,有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有敢于承认错误的勇气,有敢于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气魄,要敢于讲真话、讲实话,教育监理人员热爱监理工作,维护监理单位的形象。建立监理人员持证上岗与注册制度是维护监理秩序、保证监理人员质量和监理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

(4)安全管理的创新。监理单位应不断学习新的施工工艺和技术,不断提高监理人员的技术水平,不断创新进取,尽可能的选择先进的安全管理设施与建立可靠安全管理监督机制。创建样板工程,促进交流,不断提升安全监理管理水平,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这也是企业发展的基本要求。落实好建筑工程监理安全责任,才能认真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我们要积极探索,下决心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条例,强化安全监理管理工作,杜绝特大事故,遏止重大事故,降低一般事故为目标,真正做好建设工程的安全质量卫士,努力为我国建设工程的监理做出更大的贡献。

五、结束语

建设工程安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往往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和突发性,应该说,监理单位承担一定安全责任可以使安全生产更加有保证。但监理企业的定位是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力度不大,监理企业和企业的监理人员应认真贯彻《条例》,强化安全管理监理管理工作,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降低一般事故,真正做好建设工程的安全卫士,努力为我国建设工程的监理做出更大贡献。

参考文献:

[1] 许志涛.当前工程建设监理存在的问题与思考[J].中国电子商务. 2012(11)

[2] 余国洋.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研究[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3(34)

[3] 秦红艳.如何实现建筑工程施工技术和工程监理的相互促进[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3(19)

第6篇:工程监理的主要责任范文

中国关键词:建筑;工程监理;作用;控制措施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质量是建筑工程的生命,是建筑企业赖以生存的根本保证。监理工作作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重要保证,其对建筑工程的正常建设与使用、建筑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的深化促进了我国建筑市场的发展,而国家对建筑工程项目投入力度也在不断地加大,这些都使得当前我国的建筑行业正迎来一个发展的高峰期。但是,其在给建筑企业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给建筑工程的监理工作带来了挑战。建筑行业在发展的同时,其仍存在着许多建筑工程监理问题,并对建筑工程的建设质量、使用功能以及企业的投资效果等等都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本文就我国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作用进行分析,探讨当前我国建筑行业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出切实可行的控制措施,以提高建筑工程的建设质量,实现建筑企业的最佳投资效果。

1 建筑工程监理发展及作用

我国建筑工程监理发展主要分为三个时期,分别为引入时期、推广时期、竞争时期。在引入时期,国家开始针对国民经济发展状况,将国民经济转向为市场经济,逐渐开始将建筑工程监理运用到建设过程中。在本阶段建筑工程监理主要是在外国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督指导下完成,开展实施监理工作。推广时期主要是在建筑行业大幅兴起的时期,在该时期,国家开始对建筑工程监理内容进行强调,对建筑工程监理条例、工程技术等进行综合管理,逐渐实现了人员的专业化发展和技术的综合性格拓展。在竞争阶段,建筑工程监理的主导地位已经开始突出并且被大部分人认同,已经成为建筑工程中的重要内容。当前建筑工程监理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建筑工程监理与建筑工程质量息息相关。建筑工程质量在施工的过程中很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导致建筑应用效果大幅降低。监理人员的行为直接决定着工程使用价值及工程功能价值,直接或间接影响着工程效果。建筑工程监理可以从不同方面控制建筑施工内容,对建筑管理方案进行设定,增强了施工管理的规范性、可靠性。建筑工程监理从本质上明确了各方的责任分配,完成了对责任体系的构建,形成了合理、统一、完善的施工管理体系及管理条例,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建筑工程施工水平。

第二,建筑工程监理影响影响施工进度。建筑工程监理不仅能够从时间上控制建筑工程管理效果,还可以从工程设计、招标、施工、竣工等各个阶段对工程施工进度进行强化。建筑工程监理在一定程度上对施工进度、施工连续性、施工全面性等进行分析,实现了施工进度的全面控制。在建筑工程初步阶段,建筑工程监理可以明确建筑施工任务,对工程进度目标及工程进度状况进行设置,提高了施工的目的效果。施工过程中,建筑工程监理实现了对任务进度目标的控制,增强了总进度管理及网络图审核质量,提升了进度控制水平。

第三,建筑工程监理对安全的影响。安全作为当前建筑施工中的前提,已经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生活环境质量的不断提升,人们对建筑施工的过程中的安全质量要求逐渐上升。建筑工程监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人员的施工安全,为建筑施工人员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提高施工人员施工质量和效果。除此之外,建筑工程监理还能够保证建筑质量的水平,提高建筑安全性和舒适度。

2 建筑工程监理控制措施

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理起步较晚,发展速度较快,已经开始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广泛应用。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例如监理工程控制效果较差、监理人员责任意识不强烈、施工进度管理不规范等。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建筑工程的发展,加强对建筑工程监理的控制力度已经刻不容缓。

2.1 加强施工进度控制力度。作为建筑施工的关键因素,建筑施工进度是建筑项目能否顺利完成的重点。通过对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的控制可以从本质上完成对工程建设的控制,提高建筑工程建设及建筑工程经济效益的一致性,对我国建筑工程发展具有非常好的促进作用。在对施工进度控制效果进行强化的过程中,监理人员要实现:(1)及时掌握工程进度状况。监理人员要对工程进度实时状况及时进行了解,将施工计划目标及施工进度落实效果对比,初步评估建筑工程施工效果;(2)要对建筑工程进度控制过程进行强化。监理人员要综合分析建筑工程施工概况、建筑工程执行计划、建筑工程规定时间等指标,依照上述指标内容合理调整建筑工程计划,增强建筑工程计划的可靠性、可实施性,确保工程计划符合建筑工程要求及工程项目总进度。

2.2 突出建筑工程中的质量监理。在进行建筑工程监理的过程中,监理人员首先要明确自身的监理目标、监理内容、监理评价指标等,要全面提升自身的监理素质,从本质上提高建筑工程监理效果。监理人员要在进行现场监理的过程中尽忠职守、尽职尽责,严格依照监理人员监理基本原则,落实建筑工程质量监理初步方案。其次,要对质量监理内容进行划分,对质量监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质量监理影响因素、质量监理手段、质量监理不确定方面等进行全面分析和掌握,改善监理质量。在该过程中,监理人员要强化现场巡视检查,合理运用巡视检查器材,做好工程监理巡检。

2.3 落实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理。建筑工程监理是一项连续性、系统性的工程任务,需要贯彻落实到建筑工程施工的全过程,这样才能真正达到建筑工程管理及控制要求。在对建筑工程全过程进行控制的过程中,监理单位要严格遵循公正客观原则,对建筑施工中的各个环节、各个层次、各个工序实施建筑工程监理。要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不合理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解决,降低可能出现的建筑工程违章施工状况,保证施工规范化。与此同时,监理单位还要对监理过程中的施工原料进行控制。作为建筑工程的基础,建筑材料质量及应用效果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的安全性、可靠性。因此,监理单位要从原料采购、运输、入库、保管、领用等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对建筑材料进行监理,保证原材料完全符合建筑工程要求,降低可能出现的建筑工程质量问题。

2.4 加强监理人员技能素质培训。在进行建筑工程监理的过程中,监理人员的行为、素质等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建筑工程质量,已经成为监理工作中的要素。监理单位要依照建筑工程监理要求,全面落实建筑工程监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建理人员监理技术水平。单位要对监理人员进行严格的技术培训,对人员的监理工作学习效果进行考核。当考核成绩达到监理工作要求后才可以颁发监理资格证,进行带证上岗。除此之外,监理单位还要对监理人员的监理素质进行强化。单位要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教育,对人员的业务素质、业务意识、责任意识等进行强化,提高人员的道德水平和思想意识水平,大大减低监理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现象。要对监理中存在的监理人员问题进行整顿,强化人员风纪管理、责任管理,对存在的监理不良现象要依法严惩。

结语 在我国的建筑行业中,建筑工程的监理工作是确保工程质量、实现企业投资效果的重要保障。但是,当前我国建筑行业监理工作中仍存在着许多问题,比如说,监理体系不完善、安全监理不到位等,对建筑工程的建设质量、企业经济效益的获取以及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障等都有着一定的消极影响。所以,我们要对监理工作的作用进行充分、全面的理解,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有效的控制措施,制定有效的解决方案与办法,切实保证我国工程监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从而使得工程的建设质量、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等有所保障,实现企业的投资效果。

参考文献:

[1] 黄春华.当前工程监理工作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及对策思考[J].经济管理论坛.2005.

[2]邓金娥论建设工程实施阶段的投资控制措施 [期刊论文]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年16期

第7篇:工程监理的主要责任范文

关键词:建筑工程监理 工程质量 现状分析 发展方向

工程监理是建筑工程设计以及实施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对于保证建筑工程的工程质量,保障并提高建筑行业的经济效益和促进其全面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理制度的基本框架已经形成,同时在建筑行业的各大项目中全面实行,相关法律法规也日趋完善,基本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然而,在取得发展的同时,还有许多问题和矛盾,需要我们深入思考和解决。

建筑工程监理的重要性

建筑工程的主要特点是施工周期较长,所用材料纷繁复杂,大到体积庞大而且笨重的成品半成品部件,小到甚至一颗螺丝钉,都可能导致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出现。这就需要工程监理来发挥其重要作用,保证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严格按照要求和规定执行,从而确保工程质量和经济效益实现双赢。

建筑工程的监理按照其阶段划分可分为设计监理和施工监理,其中设计监理是指在工程设计阶段对设计项目所进行的监理。主要是为确保工程设计的质量和时间等方面的目标是否符合业主的要求;施工监理则是指在工程施工阶段对具体的施工项目进行的监理,它的主要目的是保证施工的投资、工期、安全质量等各方面的达标。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建筑工程的监理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安全质量,进而有利于提升建筑行业的整体水平,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我国建筑行业全面快速发展。因此,重视工程监理的发展,才能有效地解决近几年来我国建筑行业中不断出现各种问题和弊病,从根本上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我国工程监理的发展现状

1、建筑企业对工程监理的重视不够,工程监理发展不尽完善

虽然建设监理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已有二十多年历史,但是很多业主、施工单位以及质量监督机构由于对于建筑工程的监理制度在建筑工程中的重要作用和意义缺乏必要的认识,因而并没有对工程监理制度给予应有的重视。再加上我国目前的工程监理还只是在施工阶段,虽然个别行业已经实行了施工图审查制度,但从严格意义上来讲,我国目前并没有完善的设计阶段的工程监理,因而并不能全面发挥其在建筑工程中的重要作用。

工程监理行业从业人员监理水平和专业素质偏低

在国外的许多工程监理领域,工程咨询等都被认为是高智能型服务业。然而在我国,因为许多建筑企业对工程监理的重视程度不够,工程监理缺乏内在的发展动力,从业人员的监理水平和综合素质也就得不到根本的提升,监理行业普遍存在人员专业素质较低,对相关的法律规章不够熟悉等问题,很多企业甚至聘请已经退休的工程师作为工程监理人员。这些问题都使得工程监理的发展速度和水平大打折扣。

相关规章制度并不十分完善

从1988年施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以来,我国已经先后颁布了许多法律条规对其加以改进和完善。但是大部分都比较重视对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和监督,在工程监理人员的资质评定与责任处罚等相关方面的规定还是十分模糊的:“仅在《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第 22 条有粗略的涉及。( 第 22条规定: 因监理工程师的过错造成利害关系人严重经济损失的,除追究其所在单位经济责任外, 还应撤消其注册, 收缴其《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那么可以采取加大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风险责任并进一步细化相关法规( 比如监理工程师可能出现的哪些违纪违法行为,并依据各种违法行为制定详尽的惩罚措施) 。”[ 张静,肖茜《中国工程监理与国际化接轨探讨》长安大学学报 2004年6月]

强化建筑工程监理的几点对策

建立有效的监理机制,强化监理委托程序

虽然我国已经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建筑工程监理框架,但依然存在许多制度漏洞,许多业主出于法律限制,仅仅授权工程监理单位程序性的工程监理,工程监理单位得不到足够的授权,也就无法保证监理程序顺利进行。再加上相关的责任制度规定还不够详细,当工程出现安全质量等问题时,业主、建筑企业以及工程监理单位的纠纷事件也常常诸见报端。因此,必须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以及监理人员的执业资格制度。

提高监理行业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在国外,“它们比较重视在职咨询人员的培训, 尤其是复合型人才的培训, 既懂技术又知晓经济、法律、管理的人才, 因此每年需要投入较大的费用用于人员培训, 以提高咨询水平。”[ 周洪波,秦光 《对我国监理咨询业未来发展的思考和建议》建筑管理现代化2002(3)]企业的竞争就是人才的竞争,从业人员的追平得不到提高,企业的发展,也就无从谈起。所以要想改善工程监理发展现状,就必须提高监理行业的门槛准入,要对监理工作的从业人员的监理水平和综合素质进行严格审查,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提高工程监理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监理行业发展,也从根本上解决了监理人员的待遇问题。

积极做好工程监理与国际化的接轨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中国的许多行业都针对国际市场竞争环境做出一系列的调整,建筑行业也不例外。然而由不得不承认,因为我国的工程监理行业较晚,又得不到相应的重视,在国际市场竞争中,还处于相当尴尬的地位。因此,面对如此严峻的竞争形势,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理行业必须要尽快进行有针对性的改革,迅速扩大业务范围,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完善法律法规,尽快与国际市场接轨,在合作和竞争中取得长足发展。

总而言之,全面施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是中国建设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中国在入世以后国际交往日益扩大的必然结果。只有进一步提高和完善工程监理水平,中国的建设工程管理体制才能实现向规范化、社会化以及专业化的转变,才能积极推进中国建筑工程监理事业的国际化进程,为建筑事业的更好更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资料]

[1]周洪波,秦光.对我国监理咨询业未来发展的思考和建议.建筑管理现代化,2002

[2]王家鼎.论我国工程监理的定位,2009

[3]张静,肖茜.中国工程监理与国际化接轨探讨.长安大学学报,2004

第8篇:工程监理的主要责任范文

关键词:工程监理 建筑施工 问题 作用意义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随着我国建筑行业体制的不断完善,建筑施工的全面管理也逐渐摆在了建筑管理者的面前。我国基础设施和房屋建设工程的不断增加,使得建筑行业开始变得混乱,单靠政府的管理监督已经不能完全覆盖工程施工的各个方面,因此第三方监督机构开始形成,这就是建设监理行业。工程监理受政府约束,针对建筑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资金等进行监督管理,大大加强了社会因素对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自我国1988年开始推行建设监理制度以来,其在建筑工程质量的保证、业主合法权益的保障、建筑施工安全的管理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并且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赞誉。但是由于我国建筑监理制度起步较晚,目前还存在许多的问题,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得到完善。

对建设监理工作的认识

1.建设监理在建筑施工中的地位。建设监理是介于建筑行业与社会之间的第三方,是业主或者政府单位委托来进行建筑施工监督管理的单位,监理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建筑施工监理工必须以独立、客观、公正和科学的态度及方法来进行,对建筑施工过程进行监督,防止施工单位违规操作、偷工减料,同时降低施工事故发生概率。工程监理单位必须具备国家相关资质,并且能够独立进行工程监理,在社会中扮演第三方监督机构的角色,也是现代建筑工程施工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2.建设监理的职责。建设监理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它不仅仅是检查现场施工的质量和进度,而不干涉工程管理,恰恰相反,现代工程监理的主要职责则是管理与控制。传统监理主要是指甲方的“质检员”,主要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质量和规范操作上,不涉及工程的具体管理和内容。其实监督工作只是现代监理工作中的一部分,在新时期广大工程监理人员还应用精湛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程经验,对业主及甲方进行合理化建议,即根据建设阶段的不同,环境的不同,技术的不同等提出有建设性的建议或做出更符合全局的安排,为业主节约投资或减少损失。总结起来就是控制、管理和协调,工程监理单位需要对施工质量、施工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同时对施工单位的合同信息、安全文明等进行管理,协调各方利益与关系,保证现场施工的正常运行。

3.对工程监理责任的认识。工程监理主要责任在于监督施工过程,规范工期内操作管理问题,保证工程按时按质完成。部分委托人确认为工程出现问题责任应归咎于监理方,而在实际的工程施工中,干扰因素和突况较多,工程监理并不能完全覆盖和控制,它只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而监理人员也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若出现自己失职,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工程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工程监理在我国起步较晚,国内至今还未形成较为完善的监理审核制度,政府对监理单位的授权、责任划分、费用收取等方面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国内工程监理建设还任重道远。

1.监理费用的收取问题。监理费用的收取工作是监理单位必须要面对的一个问题,监理行业要想长期良性地发展下去,那么合理规范监理费用的收取行为就是必不可少的一环。一些监理单位以压低价格来承接工程,同时委托者也将监理费用一压再压,使得监理工作长期处于“价格战”的模式之中,使得监理单位难以发展壮大。

2.监理授权问题。现代监理单位不仅对工程施工具有监督的权利,其根据业主的委托还具备一些其他的权利,如建议权、工程款支付权、资金管理权等等,如何处理监理工作的权限问题也是监理管理者和业主都要面对的重要问题。

3.责任划分不明确。建筑施工质量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而并非有监理单位决定,监理单位只能最大限度地降低施工风险,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现阶段业主往往将施工质量问题推在监理单位身上,这个责任应该在于承建施工方,而并非第三方监督机构。

4.监理人员素质低下,职业道德受到考验。工程监理单位人员必须具备国家的执业资格考试,要持证上岗,但是现阶段我国监理工作中,的确还存在不少的无证上岗人员,他们大多为临时聘用人员和离退休工程师,流动性较大,并且对监理工作了解单一,对管理、控制和其他环节的认知程度较低。同时有些监理人员不遵守职业道德,私下与施工方达成交易,,或者不作为,从而使得施工质量问题难以得到保障。

工程监理的作用和意义

工程监理在我国虽然起步较晚,且并不完善,但是其作用却是非常明显的,建设监理制度不仅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也是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效益的重要手段,它对我国建筑行业的规范有着重要的意义。

1.监理单位可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体系及教育的管理,最大限度地减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监理单位通常在施工现场采取旁站,对施工人员的日常施工行为进行监督和规范,并对现场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监督,规范现场违规行为,这大大降低了施工现场出现安全事故的几率。并且监理单位也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尤其是突发性事故处理教育,使得监理人员的现场工作更加合理科学。

2.工程监理能够监督施工方的施工行为,严把质量监督关,确保业主及甲方的利益。监理单位将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呈报委托方,对现场的施工行为进行监督,尤其是材料的采购及设备的维护,以及最后的工程验收都给予严格的把关,可以最大限度地发现问题,保障委托方的利益。

3.工程监理能够控制施工周期,防止施工单位拖延工期,同时其也能够审核资金及各方追加资金,避免施工方胡乱开价要价的情况发生。监理方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将对现场施工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进行把控,预估施工所需的完成周期,防止施工方故意拖延工期情况发生。

4.工程监理能够查出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保障施工设备以及人员的安全。在施工现场,工程监理方采取巡视、旁站等工作方法,并且开展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提前将可能产生导致施工事故的地方进行查漏补缺,同时对施工方的安全管理体系进行评价,协助其进行完善,从而确保现场施工设备以及人员的安全。

5工程监理可以协调各方利益,确保施工正常进行。监理单位将协调建筑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原料供应单位以及委托人之间的关系和利益,保障工程的顺利开展。

总结:我国工程监理制度建设还不完善,在实践中还存在不少的问题,但是其未来前景却是光明的。作为第三方监督管理单位,其存在对建筑施工起着重要的作用,并且对保证工程质量,维护业主的利益,加强政府的宏观监控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必须重视工程监理行为,将监理工作当成必不可少的调控手段来抓,以保障社会公众的利益。

参考文献:

1.李晨光《浅谈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科技信息,2009(1).

第9篇:工程监理的主要责任范文

考试目的

测查考生掌握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的程度,以及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建设工程监理制度

1.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

2.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和责任

3.建设工程监理相关制度

二、工程建设程序及组织实施模式

1.工程建设程序

2.全过程工程咨询

3.工程总承包

三、建设工程监理相关法规政策及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内容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相关内容

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主要内容

四、工程监理企业与监理工程师

1.工程监理企业组织形式和经营活动准则

2.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

3.监理工程师执业和继续教育

4.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

五、建设工程监理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1.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方式、程序和评标方法

2.建设工程监理投标工作内容和策略

3.建设工程监理费用计取方法

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

六、建设工程监理组织

1.建设工程监理委托方式、实施程序和原则

2.项目监理机构及其人员职责

七、监理规划与监理实施细则

1.监理规划的编写、主要内容和报审

2.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写、主要内容和报审

八、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和主要方式

1.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

2.建设工程监理主要方式

3.建设工程监理信息化

九、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

1.建设工程监理基本表式及主要文件资料

2.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职责和要求

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1.项目管理知识体系

2.建设工程风险管理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保修阶段服务内容

4.建设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一体化

5.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集成化管理

十一、国际工程咨询与组织实施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