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谣言的危害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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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谣言的危害范文

一、分布与为害

烟蚜又称桃蚜,属同翅目,蚜科昆虫。烟蚜的分布遍及全世界,国内各烟区均有发现。烟蚜的寄主植物种类很多,除为害烟草外,还能在十字花科蔬菜、辣椒、马铃薯、茄子、瓜类、大豆、桃、李、杏、梅等约200种植物上为害。

烟蚜在田间的为害分直接为害和间接为害两种形式。直接为害是成、若蚜利用其刺吸式(针状)口器吸食幼嫩烟叶汁液,叶片受害后出现褪色斑点,严重的发黄卷缩、变形或枯死。嫩茎、花梗受害则呈畸形,蒴果发育不正常或枯死。同时,烟叶受害处分泌出一种甜而粘的蜜露污染叶片,诱发烟叶煤污病,使烟叶表面变黑,造成烟叶品质下降。间接为害是其传播的烟草黄瓜花叶病毒、脉斑病毒和蚀纹病毒等多种病毒病害,有翅蚜是传播的主要媒介。蔬菜、杂草和其它农作物是烟草黄瓜花叶病等多种病毒病的毒源植物,由这些植物上迁入烟田的有翅蚜是造成烟田发生花叶病等多种病毒病害的主要原因。

二、形态特征

1.成虫有两种形态,一为有翅胎生雌蚜,体长1.6~2.0mm,体黄绿色,头部黑色,额瘤显著,触角黑色共6节,胸部黑色,腹部黄绿色或赤褐色,在腹部背面中央有一黑褐色近正方形斑纹,其两侧各有小黑斑一列,腹管较长,黑色,圆柱形,但中后部稍膨大,末端明显缢缩,尾片黑色,较腹管短,圆锥形,中部缢缩;二为无翅胎生雌蚜,体长1.4~1.9mm,较肥大,近似卵圆形,体色有绿色、黄绿色、桔红色或褐色,额瘤、腹管与有翅型相似,触角黑色,6节。

2.卵长椭圆形,长0.44mm,初产时淡黄色,后变黑色,有光泽。

三、生活史及发生规律

烟蚜每年发生的世代数,因各地区生态条件而有所不同,在南方烟区每年发生30~40代不等。在以卵越冬为主的烟区,2月底卵开始孵化为干母,第三代产生迁移蚜,5月初迁往烟草苗床和菜田;在黄淮烟区及以北各烟区,桃树是烟蚜卵主要越冬寄主植物;在云南及华南等地,烟蚜终年以孤雌胎生方式繁殖,未发现雄性蚜,冬季没有明显的越冬滞育现象。烟蚜在一年内,为害烤烟及油菜(或桃树)各半年;每年9月中下旬烟草收获后栽种油菜,烟蚜即转移至油菜(或桃树)上为害,翌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油菜收获,烟蚜又转移为害烟苗,5月烟苗移栽后又在大田为害。

烟蚜有明显的趋嫩性,6~7月间多集中在顶部嫩叶背面、叶柄及花管上为害。烟株打顶后,多集中在烟杈上取食为害。有翅胎生雌蚜,对黄色有正趋性,而对银灰色或白色有负趋性。烟蚜可随风和气流远距离飘飞。

烟蚜的发育起点温度为4.3℃,发育最适温24℃,高于28℃则不利。因此,在我国多数烟区烟蚜呈春、秋两个发生高峰。高温、干旱、少雨的气候环境最适宜其发展,蚜害往往较重。如遇狂风暴雨天气,烟叶上的蚜虫会被冲刷掉大部份,蚜量可减少80%~90%。天敌对烟蚜的自然控制能力相当好,主要有瓢虫、寄生蜂、食蚜蝇、蚜霉菌等,应注意保护利用。

四、综合防治措施

1.农业防治结合栽培管理,对非留种田及时打顶抹杈,以灭除聚集在嫩梢上的蚜群,减轻为害。苗床期,可利用银色薄膜驱避蚜虫,以减少移栽时带毒不显症的烟苗。

2.药剂防治早春注意检查烟田附近桃树和油菜上的蚜害,及时喷杀,防治其迁入烟田。移栽后在发生高峰前期,也可选用10%吡虫啉可湿性粉剂、3%啶虫脒乳油、40%速扑杀、2.5%功夫、50%抗蚜威、20%速灭杀丁等任一种按使用说明对药均匀喷雾防治

3.使用灭蚜签灭蚜签负载杀虫剂,并具内吸作用。将灭蚜签斜插于烟茎中上部,每株烟插1根。此方法安全,不污染环境,残效期较长,并可有效保护天敌。

第2篇:谣言的危害范文

关键词:云南;烟草;金龟甲;防治;生物学特性

金龟甲属鞘翅目害虫,目前资料报道危害烟草的金龟甲有10多种,但在云南省烟草生产上常见的,危害比较严重的主要有三种:码绢金龟甲(Madaderasp.)、棕色金龟甲(Holotrichia titanis Reift)、铜绿丽金龟甲(Anomala corpulenta Motschulsky)。

1 分布与危害

码绢鳃金龟甲目前主要分布于云南、贵州和广西。棕色金龟甲在云南、贵州、河南、山东、广东、广西、福建、台湾等省区均有分布。铜绿丽金龟甲国内除西藏、新疆尚未发现外,遍及中国各省(区)。

金龟甲主要以成虫为害烟叶,咬食叶片成缺刻或孔洞。严重的把叶片吃光,仅剩下叶脉;有的烟株生长点也被吃光。被迫重栽。幼虫在土壤中活动,虽然可以齿食寄主植物根皮。但一般对烟草危害甚微。

金龟甲食性极杂,除烟草外,还为害棉、大豆、麦类、玉米、高粱、甜菜、向日葵、马铃薯、花生、瓜类、桃、李、梨、苹果等草本和木本经济植物和禾本科杂草。

2 形态特征

2.1码绢金龟甲

成虫:体长6.5-11mm,体宽4~8mm。体椭圆形,体色暗褐色或棕褐色,鞘翅在光照下有闪光,特别是末端处闪光明显。鞘翅上各有10条明显的隆起线,唇基扁平,触角10节,鳃片部外侧二齿形。前胸背板长2~4mm,宽3~6mm。小盾片三角形。前足腿节粗大,胫节端部外侧二齿形。中足、后足胫节内侧和外侧各有一矩,中间着生跗节,胫内侧着生细毛,跗节5节,爪成对,端部钩状。中足胫节端部较平、形如斜锯状,外侧有3根刺状物,内侧1根。后足状如中足,只是较为粗大。腹面除上唇、上颚为暗褐色外。一其余为棕褐色,腹部5节。

卵:椭圆形,长约1.75mm,宽约1.17mm,表面呈瓦纹状。初产卵乳白色,较小,随着胚胎发育,卵粒逐渐增大,颜色变褐。

幼虫:体长15.0~20.0mm,宽4.5~9.0mm。体乳白色微黄。头顶部毛稀少且细,额内平滑,无毛,下两侧各具毛3根。腹部1-6节。每节的前、中、后盾片着生细毛和短刺毛。

蛹:小型,长约10.5~120mm,初期为黄白色,后变为黄褐色。头顶近方形,唇基梯形,前缘明显:卷;无发音器。

2.2棕色金龟甲

成虫:体长18~26mm,宽9~12mm。头小,棕色。触角短,柄节稍长,末端3-7节。鳃节叶状。前胸背板黄棕色,无光泽。鞘翅全长为前胸宽度的2倍,棕色,表面具不规则隆起成。前足、腹足胫节内、外均具龄状突,前足尤适于掘土。

卵:椭圆形,长2~3mm。宽约2.5mm。初产时乳白色或浅黄色。孵化前呈水渍状半透明。

幼虫:别名蛴螬。C字形,体圆肥胖,体长40-50mm,宽12~17mm。头部红褐色,胸部乳白色,多皱褶。胸足3对,黄褐色。腹部黄白色,皱褶稍多;腹部末端着生肛毛。

蛹:长椭圆形,长约20-27mm,初期为黄白色,后变为黄褐色。无发音器。

2.3铜绿丽金龟

成虫:体长16~22mm,宽8.3~12mm。头胸及鞘翅均为铜绿色,具光泽。前胸背板前缘较直,两前角前伸,呈斜直角状。鞘翅每侧有4条纵肋,肩部有疣突。前足胫节有2个外齿。雌性腹部腹板呈灰白色或雄性腹部腹板呈黄白色。

卵:卵圆形,长2.4~2.6mm,宽约2.2mm。卵壳表面光滑。

幼虫:体长30-33mm,头部前顶毛每侧6-8根,成一纵列,肚腹片后部腹毛区刺毛列由长针状刺毛组成,每侧多为15-18根,两侧刺毛尖相遇交叉。刺毛列的后端少许岔开些,刺毛列的前端远没有达到钩状刚毛群的前部边缘。

蛹:长椭圆形,土黄色,长约18-22mm。体稍弯曲,腹部背面有6对发音器。

3 生活史及习性

3.1码绢金龟甲

此虫是近年新鉴定和报道的烟草害虫。发生世代数有待研究。分布全省,在文山、红河、曲靖、玉溪、昆明、楚雄、大理、保山4月下旬初见成虫。天气干旱年份,其他寄主枝叶稀少,食料缺乏,5月中旬一6月中旬在烟田大量危害烟株,靠近果园,山边等地的烟苗发生严重,移栽烟苗早的田地重于移栽迟的。生长势好的烟苗重于生长势差的,有的地方成片的烟苗叶肉包括生长点都被吃光。1987年和1988年,罗平、曲靖、马龙、富源、寻甸遭受码绢鳃金龟甲危害的面积达12万亩以上,虫伤株率平均达78%,死苗率达23.4%。在玉溪、峨山、宜良、陆良、泸西、龙陵等地调查,严重田每株烟有虫数头,多的达10余头。近年来,云南许多地方在这段时间一直是码绢金龟危害高峰期。7月中旬后,其他寄主植物枝繁叶茂。食料丰富,成虫纷纷离开烟田,迁往其他寄主植物上取食。

成虫昼伏夜出,一般傍晚7点以后成虫纷纷出来活动。取食烟叶,到夜晚10-11时达高峰期。黎明时,成虫潜伏于烟株根部和其他土缝中以及杂草或秸杆内躲起来。成虫取食寄主的时期,也正是产卵的时期。成虫有假死性。

3.2棕色金龟甲

棕色金龟甲每年发生1代。以幼虫或成虫在30厘米处土壤中越冬。越冬成虫春暖季节开始出土活动。在云南烟区,棕色金龟甲成虫于5月初出现,5月下旬至6月中旬大量发生为害烤烟。6月末7月初则多数迁往其它寄主上为害。

成虫白天潜伏在土壤内或杂草丛中,黄昏后飞出来活动取食,并进行,黎明前又潜回土中或杂草丛中隐藏。后雌虫一般在比较松软而潮湿的砂壤土中产卵。卵散产或几粒至几十粒为一小堆,卵期14-28天。

成虫有假死性和趋光性。天气闷热。风小或无风夜晚成虫活动十分活跃。成虫期一般200-300天。

幼虫终身在土壤中活动,取食寄主根皮。

3.3铜绿丽金龟甲

每年发生1代,以幼虫越冬。在云南烟区,成虫主要在6-7月份发生。成虫也是昼伏夜出。白天隐蔽的场所多在3-6厘米表土层,且喜在草根下。每雌产卵一般40粒左右,卵分批产下,多散产,产卵深度主要集中在3-10厘米处。

成虫有假死性和趋光性。阴天。成虫白天也活动频繁,2001年6月底,在陆良县一些烟地发生严重,严重田块百株有虫数15头左右。在阴雨天,烟地旁一些木本植物上虫口密度非常大。

4 发生与环境的关系

成虫活动与气候因素关系密切。天气闷热、无风的夜晚,成虫活动十分活跃;凉爽、有风的夜晚,则活动平缓。

幼虫终身在土中活动,表土过干或过湿则下降;地下水位高时,幼虫上升;人秋后逐渐下降,春暖时逐渐上升。幼虫活动适宜的土壤含水量为10%-25%。

从环境的总体条件看,松软的土质及杂草丛生,便于成虫及幼虫藏匿和活动;土壤适当湿润,幼虫生长发育正常;耕作粗放,则为幼虫和蛹提供安全的生活条件:施用较多的堆肥或厩肥,幼虫食料充足,并使土质松软,提高土温,有利于幼虫生长发育。上述种种都因有利于金龟甲的发生而可能引起猖獗为害。

5 防治措施

5.1冬春季深翻田地,杀伤和减少土壤中幼虫和蛹。

5.2诱杀成虫。这三种金龟甲对核桃叶都有特殊嗜好。可在傍晚于烟田内插上数丛新鲜核桃枝。也可插桃、梨、石榴等树枝,在树枝上喷洒90%敌百虫800倍液,诱杀成虫效果非常好。

第3篇:谣言的危害范文

一是严把要害岗位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关。通过对要害岗位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引导他们形成了健康向上的生活风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法,让警钟时时长鸣,杜绝各类案件的发生。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经常了解、关注要害岗位人员8小时以外的活动,着重关注有无参与黄、赌、毒现象,定期与要害岗位人员进行交流谈心,定期反馈他们8小时以外的情况。

二是严把要害岗位用人关。严格按照规定,从思想道德、学识水平、家庭状况及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审查,既注重要害岗位人员的学历水平和个人能力,又注重其道德品质。

三是严把制度制约机制关。着重从防范控制的角度出发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避免各科室(股室)之间因业务交叉、职责不清、不规范操作造成资金和财产的损失。进一步完善了涉及要害岗位部门的各项管理规章和业务操作规程,用严密的制度来约束要害岗位人员的行为,杜绝了“一手清”现象。

第4篇:谣言的危害范文

关键词: 网络谣言 成因 治理机制

在信息通讯高速发展的今天,网络不仅开拓了人们视野的广度和深度,而且提供给了人们认识世界的无限可能性。网络好似一把双刃剑,在不断方便人们生活的同时给人们带来了许多负面的影响,作为网民主力军的大学生在这一点上受影响尤深。在浩如烟海的网络资讯中,快捷、匿名、互动和任意的网络传播使网络谣言具有传染速度快、波及面积广、极易泛滥成灾等特点。网络谣言导致处于感性阶段的大学生在思维、行为和价值观方面发生根本性转变,从而为校园的安宁和社会的和谐埋下隐患。为建立有效的防范机制,有必要对网络谣言先从概念、特点、危害及其成因等方面进行认识。

一、网络谣言概述

(一)网络谣言的概念、特点及危害

网络谣言是在网络社会环境下,网络使用者以网络为平台向公众传播未经证实的人物、事件或问题的相关信息。网络谣言的主要传播途径包括各类网络论坛、社区、电子邮件、QQ、微博及近几年来非常火爆的微信朋友圈。总体来说,网络谣言具备以下显著特征:一是谣言的匿名性、隐蔽性;二是谣言传播的迅捷性、开放性;三是谣言真伪的难辨性、迷惑性。这些特点使网络谣言的危害远大于一般谣言,网络谣言一旦发生,那么从个人层面会败坏个人名誉,给受害人造成极大的精神困扰;从社会层面,易引发民众恐慌,破坏社会秩序。因此,若对网络谣言不加遏制,将给我国的社会稳定和互联网的健康发展带来极大危害。

(二)网络谣言产生的背景分析

大学生处于心理走向成熟的过渡期,心智和判断能力还处于有待完善阶段,因此大学生极易受到外界干扰和影响。分析网络谣言的产生背景对于大学生有效防范和化解网络谣言具有积极意义。

首先,网络话语权的开放性与传播机制的缺陷性。包容性极强的网络为广大网民提供了一个平等互动的交流平台,大学生往往借助这个平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观点。然而,网络的开放性会使一些仇视社会或别有居心者通过网络散布一些负面情绪,从而形成网络谣言,大学生在接受网络信息的过程中很可能不加甄别地将这些网络谣言在大学生群体中再度扩散,无形中为谣言的传播推波助澜。此外,网络的信息传播机制具有自由散漫等特点,缺乏系统有效的审核监管,使得谣言的传播速度非常迅速,监管者还未采取应对措施网络谣言早已泛滥成灾。信息的迅速流动固然给大学生快速获取资讯、汲取新的知识提供了便利,但这种缺乏监管的传播机制各种信息垃圾在零成本之下得以扩散,使大学生会在网络谣言中一叶障目,失去原有的正确价值判断。

其次,对社会事件的非理性对待和网络信息公开制度的缺乏。实践证明,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网络谣言大多是对社会事件的非理性对待和过度放大,往往是一些与人们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安全和群体关系,某些大学生在网络谣言的污染中为彰显个性、凸显自我,容易将社会的个别阴暗现象扩大,继而视网络谣言的传播为正常现象;法律赋予公民平等的知情权,对大学生来讲同样如是。然而,某些高校发生涉及学校的热点问题,学校管理层往往会采取掩盖态度,对学生校方无法给出合理解释,社会信息的管理严重滞后,为校园内的网络谣言传播提供了机会。

最后,从整个社会大环境分析。网络谣言的发生在当今社会具备了充分条件,如智能手机的普及、新媒体的发展为其快速传播提供了物质条件;检验网络传言是否真实的滞后性为其迅速泛滥提供了时间条件;网络追责具有一定难度、从众心态等因素为网络谣言的发生提供了社会条件,等等。

二、大学校园网络谣言治理机制的构建

大学校园好比一个小型社会,网络谣言的充斥泛滥不仅会给大学生的成长带来不利影响,而且会对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造成很大干扰,这样的伤害是多层次的。面对形形的网络谣言,大学生的非理性情绪会随着谣言的发展加以膨胀,使其在行为选择上陷入迷惘与现实冲突的困境,价值取向会受到严重扭曲,从而给德育工作者的管理工作增加难度;网络谣言中的非理性情绪若在大学生群体中迅速扩散,则很容易感染整个校园网络空间,从而影响高校的稳定,极易引起。

网络谣言已成为互联网时代影响高校校园稳定的一大重要因素,必须加以治理。这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从两个方面综合考量。

一是预防为先。增强高校校园对网络谣言的防范意识。对高校管理层而言,学校及相关部门应在对网络谣言的控制中承担起主要职责,对涉及热点事件的处理结果应当及时公布,以主动的态度应对网络谣言,对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对存疑的问题也应第一时间做出澄清,树立“先机”和全局意识,使网络谣言失去传播的土壤;对于大学生阶层,绝大部分大学生在面对网络谣言时还是具有一定防范意识的,但这种防范意识比较薄弱,甚至有少部分大学生对网络谣言缺乏必要的分辨能力,甚至无意识地成为网络谣言的推手。因此,在治理校园网络谣言的过程中要不断增强大学生思想上的防范意识,一是可以通过课堂教学、专题活动等形式,提高大学生的道德认识水平,确立坚定的道德信念,使大学生不断成长为守法、懂法、自觉践行道德规范的高素质群体;二是以案例观摩等实践活动使学生对网络谣言产生理性认识,培养大学生的理性判断力,不热衷于炒作社会阴暗面,不一味八卦猎奇。从意识上强化大学生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才能使大学生群体在今后面对网络谣言时能用正确的方式解决问题。

二是治理为主。治理工作要想取得成效需要多维度的配合。首先是立法应予以完善。相对于网络的迅猛发展,我国相关法律制度是滞后的,一部与网络言论相关的《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是2000年出台的,且操作性不强。而英、美、德等发达国家均已建立起了完善的网络法律规范体系。我国互联网立法的滞后性给互联网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日益凸显,通过制定互联网基本法明确网络谣言的法律标准,建立系统的互联网法规体系,才是对网络谣言标本兼治的良方。通过完善立法对于网络谣言的概念、界限、主体等做出明确界定,让人们认识到网络谣言是什么;明确网络活动中各方的权利义务,使用户在使用网络时知道自己的责任是什么;将网络相关法律法规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相衔接,完善网络造谣者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大网络造谣行为的违法成本,使广大网络用户意识到自己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其次是政府应加大治理力度。网络谣言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权威渠道的信任危机。谣言盛行的主要因素是政府没有及时权威的调查信息,导致信息以讹传讹。信息越公开透明才越有说服力。政府应该加强信息公开,消减谣言威力。在防治网络谣言的过程中,政府还必须充分发挥引导职能,加强网络监督,强化防范意识,并形成快速反应能力,一旦发现有危害社会稳定的谣言就及时予以消除,把危害降到最低。最后是高校应做好网络谣言的监测工作。作为一个小型社会,高校校园要建立网络谣言治理的日常工作机制,对网络信息进行常规的跟踪监测,并逐步建立网络谣言信息库,增强对网络谣言的应急能力。此外,检测手段的智能化也是学校未来的发展趋势,将人工监测与技术检测相结合,不断完善网络谣言的监测工作。

三、防治网络谣言应注意的问题

在防治网络谣言的过程中,应注意将公民的言论自由与网络谣言区分开来,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言论自由在现代被普遍认为是在任何形态的媒体上,以口述、文字、印刷、透过互联网或透过艺术表达的自由。所以,网络上发表言论的信息自由被视作公民言论自由的延伸,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但任何权利都不是绝对的,都是以不侵害他人合法权利、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为限。言论自由应在这一法律框架内,谣言往往打破了这一框架,谣言的滋生难免会侵害他人的正当权益,危害社会公共秩序。因此,对于互联网上正当的信息自由,法律是充分予以保护的;而对于网络谣言,则是要坚决抵制并予以追责的。二者的界限就在于是否突破了法律的底线。

此外,在互联网中,可能存在网络信息的瑕疵。网络信息瑕疵是指因缺乏相关必要内容或有事实上的错误瑕疵,如相关新闻报道引用的数据错误、名称错误等。它与网络谣言在表面特征上有交叉之处,但本质上有很大区别。网络谣言的传播行为往往存在主观恶意,网络信息瑕疵却不存在主观上的故意。在认定、防治网络谣言时,需要将二者区分开来。

校园网络是我国社会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引导校园网络文化的健康发展,减少网络谣言对大学生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值得每一个教育工作者思索的问题。

参考文献:

[1]于炎.校园网络谣言治理机制研究――以贵州高校为例[J].传承,1994-2014.

[2]王银梅.网络谣言对社会稳定的负面影响及法治化治理[J].社会建设,2012(5).

第5篇:谣言的危害范文

强化对重点群体教育与引导。网络舆论的重点群体是网站管理者和有影响力的网民。这些重点群体往往在网络中具有较高的威信和影响力,甚至直接执行部分网络管理权,对于网络谣言的化解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于这些人群要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网络伦理和道德教育,提升他们的网络自律意识,切实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重要社会事件发生时,重点群体特别是公共知识分子和专业人士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议题应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上进行客观、深刻的分析和评判,借助这些媒体较高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来培育健康、成熟的受众心理。例如,2011年11月,有人在网络和手机短信中传播一条信息:新疆籍艾滋病人通过滴血食物传播病毒,多人感染艾滋病。这条网络谣言利用了网民对艾滋病的恐惧心理和医学常识的缺乏,在社会上一度引发民众恐慌。这种情况,只要医学专业人士有针对性地开展医学常识普及教育,谣言便能化解。因而,此谣言一出,卫生部立即作出回应,指出“科学证据表明,艾滋病传播有三种途径,即血液途径、性途径和母婴途径。艾滋病病毒不能通过餐具、饮水、食品而传染。自艾滋病病毒发现以来,国内外没有一例经食品传播艾滋病病例的报告。”这就使得谣言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在较短时间内得以平息,避免了网络谣言引起的公共安全危机。

切实强化对重点网络媒体的监督与管理。重点网络媒体或者是门户网站在信息传播中发挥着主力军作用,受众对这些网站或媒体有着较强的信息获取依赖。有针对性地加强对这些重点网站的网络舆论引导,建立网络舆论主阵地,对于网络谣言的化解具有重要意义。因而,有必要利用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及其开办的网站及时正确信息,建立协同其他网站的信息联动机制,预防和消解不实传言。强化网络行业的自律意识对网络谣言的监管有着重要意义。有些网络媒体尤其是一些商业网络媒体的自律意识不强,甚至成为了网络谣言传播的重要载体和帮凶,加大了网络谣言的社会危害性。例如:2012年3月以来,一些不法分子在互联网上无端编造、恶意传播政治谣言,一些网络媒体对该谣言的传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国家相关监管部门出击迅速。北京市公安机关迅速展开调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网上编造谣言的李某、唐某等6人依法予以拘留,对在网上传播相关谣言的其他人员进行了教育训诫。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责成有关地方网络管理部门进行严肃查处,电信管理部门依法对梅州视窗网、兴宁528论坛、东阳热线、E京网等16家造谣、传谣、疏于管理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网站予以关闭。这些措施有效地维护了健康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同时,以中央电视台为代表的国内电视媒体也及时做了报道,一定程度上净化了社会舆论。

完善网络谣言的化解机制。要切实根除网络谣言的危害,净化网络环境,必须构建化解网络谣言的长效机制。一是对网络谣言编造者和传播者依法惩戒。网络谣言不但容易欺骗网民,影响社会诚信基础,甚至会造成人们对客观事件的认知混乱,误导公众的价值伦理观念,更有甚者会激化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因此,对网络谣言编造者、恶意传播者的打击要坚持不懈,惩处要毫不手软。二是必须明确网站,特别是主流网站在网络谣言治理中的责任,把网站作为遇到网络谣言传播的第一责任人。网络谣言都是通过网站媒体实现迅速传播,可以说,治理网络谣言关键在于网站。只有明确了网站的责任,网站才会自觉地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行业规范,做到真防实防,将一些道听途说的传言、蓄意编造的谣言挡在网络门外,以免误导群众、误伤社会。三是采取切实有效举措,优化网络传播生态。遏制网络谣言的滋长和危害,关键要建设良好的网络舆情传播环境。因此,增强广电等传统媒体在网络中舆论引导力,规范广电新闻工作者实名微博的信息,加大编造、传播谣言者的责任追究力度等,都应该尽快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以制度约束人们的言行,以法律法规警示人们的心理,促使网络生态积极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江西教育电视台)

栏目责编:邵满春

第6篇:谣言的危害范文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公众最关心的话题之一,每一起食品安全事件都牵动着人们的神经。近年来,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不断发生,婴幼儿奶粉事件、瘦肉精事件、染色馒头事件、塑化剂事件、地沟油事件……伴随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往往是铺天盖地的网络谣言迅速传播,引起社会恐慌,对身在校园的中学生也产生了不利影响。如何辨别真伪、理性应对,增强对食品安全网络谣言的“免疫力”,应该成为广大中学生的一门“必修课”。

认清食品安全网络谣言的危害

食品安全网络谣言频繁发生,其危害是显而易见的。一是影响了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去年网络关于“毒西瓜”的不实报道,造成全国范围内西瓜大量滞销,价格大跌。二是打击了食品消费信心。当前广大市民最关心的问题之一是到底吃什么安全?人们之所以对我国食品安全不放心,c网络谣言的传播是密切相关的。从相关政府部门的监测数据来看,我国食品监测合格率长期稳定在96%以上,但老百姓仍然不放心甚至不相信这个数据,很多家庭长期从国外采购婴幼儿奶粉,就是一个明显的例证。身边许多同学出国留学,不少人是为了吃上国外放心的食品、喝上放心水,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反思。三是破坏了网络生态,影响了诚信建设。青少年是网络生力军,如果任由食品安全网络谣言泛滥而不能明辨是非,青少年身在其中身心难免会受到影响,同时给其背后的家庭带来压力,也影响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顺利推进。

提高应对食品安全网络谣言的能力

中学生作为中国具有活力的群体之一,应千方百计提高对食品安全网络谣言的识辨能力和应对能力。一是要多了解一些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常识。俗话说,谣言止于智者。如果了解一些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基本常识,就不会轻易上当受骗。比如去年4月有关媒体报道的使用乙草胺导致草莓农残超标事件,如果仔细分析一下,乙草胺是一种除草剂,草莓又是一种草本植物,栽培草莓使用乙草胺显然是不合常规的,据此就会做出理性的判断。还有关于“无核葡萄是用避孕药喂大的”传言,学过生物的同学都知道,动物激素或药物使用在植物上是不起作用的,了解了这一点,这个谣言就不攻自破。二是要懂得网络传播的一般规律。网络作为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广,即时性强,社会影响力大。同时,网络舆情往往带有一定的片面性和情绪化,作为中学生,要了解新媒体的特点,在面对负面消息时,应该多一些理性分析,少一些感性宣泄;尽量不要随手转发,随口点评,更不必恐慌害怕,以免影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三是要经常参加食品安全教育和宣传活动。可以通过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进课堂”活动,了解水果蔬菜农药残留原因和处理方法,知道怎样辨别不安全食品,怎样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怎样避免同时食用相克蔬菜等,在心中埋下食品安全的种子;回到家中要运用学到的知识,当好食品安全的宣传员。四是要加强诚信建设。不管是食品安全出了问题,还是网络谣言随意传播,从根子上讲都是诚信建设上出了问题。作为一名中学生,要把诚信作为人生的必修课,从我做起,以诚育人,以诚做事,增强自身修养,为构建诚信社会做出自己拥有的贡献。(沙晓菲 山东省青岛市第九中学)

第7篇:谣言的危害范文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关闭了16家造谣、传谣网站,6名造谣者被拘留。随着信息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已经成为民意表达的重要平台,对政治、经济、文化和人民生活产生着积极的影响。

倡议书说,网上不良、不实信息仍然存在,影响社会健康发展,特别是最近网络谣言的传播,已经成为一大社会公害,严重侵犯公民权益,损害公共利益,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因此,倡议书提出,网民应树立法律意识,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各项法律法规,以及中国互联网协会的行业自律公约,不为网络谣言提供传播渠道。

倡议书呼吁互联网业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自律公约,配合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打击利用网络传播谣言的行为。积极响应“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弘扬中华文化,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部署,制作和传播合法、真实、健康的网络内容,把互联网建设成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的平台。

倡议书希望互联网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对论坛、微博等互动栏目的管理,坚决斩断网络谣言传播链条。建立、健全网站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信息制作、和传播流程,强化内部监管机制,加强对网站内容的甄别和处理,对明显的网络谣言应及时主动删除。

倡议书强调,要提高从业人员对网络谣言的辨别能力。号召提供互动信息服务的企业,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真实身份认证的要求,同时要做好保护网民个人信息安全工作,提醒各类信息者信息必须客观真实、文责自负,使每个网民承担起应尽的社会责任。

倡议书提出,互联网企业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设置听取网民意见的畅通渠道,对公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整改,提高社会公信力。希望广大网民积极支持互联网企业抵制网络谣言的行动,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助长谣言的流传、蔓延,发现网络谣言积极举报。

第8篇:谣言的危害范文

编者按 人民论坛11月上期推出的专题《公众“信息饥渴症”诱因评析》'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随着网络社会的发展,互联网赋予了公众在信息获取和传递上的开放性和便利性,但是,一些假新闻、谣言、诽谤也依靠新媒介得以快速传播。网络谣言传播的随意性、快速性及其引发的社会问题,引起了各级政府、媒体、社会机构等组织的高度关注。虽然各级机构从制度规避、预警监控等各个层面都加以预防和重视,但谣言仍然大行其道。尤其在网络时代,谣言借助新的媒介,又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和特点,那么,作为个体的社会成员该如何面对?有人认为,谣言止于智者。但除了个人的认知和理解,网络时代我们的政府和媒体又该采取哪些新的措施?

前网络时代的谣言

谣言,古已有之,从实质上说它也是新闻。研究谣言的专家卡普费雷说:“一个信息,假如它不能构成一条新闻的话,是不会引发出谣言的。”所以,“狗咬人”不是新闻,是普通常识;而“人咬狗”则是新闻,因为它违背常理。可以说,“谣言”常常是为了产生轰动效应而炮制出来的假新闻。

谣言有四个重要的文化特质:未经查证性、耸人听闻性、快速传播性和特定目的性。谣言的早期定义往往把“未经查证”作为重要特征。这种对事实本身是“真”是“假”的限定,并未抓住谣言的个中三昧,因为即是在“已经证实”的事件上,也还有谣言继续流传的情况。而“未经查证”是从谣言传播者主体而言的:听到一个消息,不管其真假,就四处传播、广为扩散。

一般而言,谣言有经济、政治、社会、军事等方面的特定目的,要结合具体的情景具体分析。换言之,谣言像市场营销一样,有它的目标群体。

网络时代谣言的10个特性

如果过去人们说,谣言会飞或谣言不胫而走只是一个比喻的话,那么在网络时代,它变成了活生生的现实。由于谣言有了电子腿和互联网的翅膀,所以网络时代谣言的传播速度比传统时代谣言的传播速度要快千万倍。网络技术的发明,不仅提高了谣言传播的速度,而且改变了谣言的内容、形式与特点,进而改变了谣言的性质与功能。

网络的虚拟性和进入的匿名性,使得网络空间成为冒险家的乐园、自由主义者的国土。在现行的网络运行环境下,每一个网络行动者,都是这一虚拟空间的“国王”。他可以随心所欲地行驶自己的权力,造成惊天动地的巨大响声,以便炒作自己、推销自己。比如,网络语言暴力、网络隐私侵犯已是网络的顽疾,成为网民诟病的对象。

近几年来,谣言在网络上的传播成为一大社会景观,随着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网络谣言的传播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成为引发社会振荡、危害公共安全的因素。网络谣言有以下新的特点:

隐蔽性。虽然早期“在互联网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的网络流行语现在已变成“在互联网上,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但是“知道者”毕竟是网络公司,对于广大网民而言,你的身份仍然是隐蔽的。这增加了普通网民查找谣言来源的难度,不利于及时揭穿谣言。

知识性。许多网络谣言,以传播知识的面孔出现,增加了识别的难度。例如,风靡网络的15条美容谣言,忽悠了多少少男少女。

炒作性。网络谣言的传播速度之快和传播范围之广,经常使一些不甘寂寞的人指使一些帮闲文人制造一些关于自己无伤大雅的谣言,然后自己再出来辟谣,借此炒作自己以增加网络名气。

自炒性。在网络上,有人自己制造关于自己的“谣言”。这种谣言,美化自己的居多,丑化自己的也有,但十分罕见。这种丑化自己的谣言,其制造者的动机颇值得研究,大概逃不出“不求流芳百世,但求遗臭万年”的思维逻辑。

攻击性。在网络上散布某人的谣言,大都是带有攻击性的行为,包括诽谤中伤、泼妇骂街和一些地痞流氓、光棍无赖的龌龊行为。

报复性。最近在网络上发生的有广泛影响的“闫德利”事件,是其前男友杨某为了报复闫德利,而捏造闫曾从事易,并患有“艾滋病”的网络谣言,河北省容城县司法机关已对其男友采取了司法措施。

宣泄性。有些网络弱势群体,在现实社会中受到了委屈或打击,为了宣泄郁闷心情,在写博客时或留言贴中,不知不觉制造了一种谣言。

预言性。为了吸引眼球,有些网络谣言以预言未来祸福吉凶的面貌出现,让人半信半疑。

诱惑性。有些无聊好事之徒,往往以发电子邮件的方式制造遗产赠予的谣言,以考验你抵御巨大金钱诱惑的定力。

强迫性。更有一些精神偏执者,在网络上发送一些莫明其妙的谣言信件,要求你转发给多少人以上,否则就对你和你的家人进行疯狂的诅咒,强迫定力不强的网民必须按照他的意志从事。

谣言的应对

应该说,大众是容易受到谣言蛊惑的。《战国策・秦策二》曾记载过这样一个故事:“费人有与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人告曾子母曰:‘曾参杀人。’曾子之母日:‘吾子不杀人。’织自若。有顷焉,人又曰:‘曾参杀人。’其母尚织自若也。顷之,一人又告之曰:‘曾参杀人。’其母惧,投杼逾墙而走。”这就是说,即使像曾母这样的贤惠睿智之人,也抵御不住谣言的进攻。

谣言就在人们的周围,在网络时代,可以说人们就生活在谣言之中。那么,我们到底应该怎样对待谣言呢?鲁迅先生说:“‘流言’本是畜类的武器,鬼蜮的手段,实在应该不信它。”鲁迅先生对付谣言的态度值得我们参考和借鉴。但鲁迅所生活的时代与网络时代大不相同,谣言的性质和功能也有许多变异。因此,对待谣言的基本策略,只能靠我们自己研究此时此地的具体情况而得出。

对待谣言,特别是网络谣言,我们应持的基本态度是:

正视。首先要正视谣言,不要回避谣言。正视谣言,就是要承认,谣言和其他事物一样,也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不会因为你不理睬它而自动消失。

研究。其次要研究谣言,弄清它从哪里来,又到哪里去,以及基本的传播手段。只有对这些心知肚明,才能发现有效的应对措施。

睿智。谣言止于智者。当代公民对谣言的基本态度是:不制造谣言、不相信谣言、不传播谣言。

沉默。沉默也是一种应对方法。对有些谣言,越解释越流传。为什么有些谣言会有“越描越黑”的效果,就与这类谣言的性质有关。

第9篇:谣言的危害范文

关键词 微博;“抢盐潮”;谣言;危机信息

中图分类号G20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1)43-0006-02

微博风潮的出现,产生了一种全新的新闻传播媒介样式。基于Web2.0技术,微博区别于传统媒体的单向传播方式:用户不只是被动的新闻接收者,也是主动的新闻创造者、传播者。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微博必然存在一定负效应,如何趋利避害,充分利用好这一新媒体,值得研究与深思。

1 微博在新闻传播特性上的利弊分析

“抢盐潮”是指于今年3月16日至23日发生的在广东、浙江、安徽、江西等多地市民恐慌性抢购碘盐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导致市民抢购碘盐的谣言原因如下:其一,日本地震海啸造成福岛核电站核泄漏,放射性物质污染海水影响海盐质量;其二,服用碘盐可以预防辐射;其三,盐价必定会随着抢购而暴涨,现囤积大量食用盐可避免日后被迫购买高价盐。谣言以极短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传播,其中微博起了相当大推进作用,其直播、共享、互动等新闻传播特性上的优势在成为了谣言传播的“左膀右臂”。

1.1直播性:微博是谣言产生的“温床”,也是察觉谣言爆发征兆的“利器”

微博的直播性体现在传播的零时差,用户可以第一时间和接受消息,这为谣言的产生提供了“温床”。一则微博的字数在140字以内,不同于其他的传播媒介,不需要过多事实论证与推演,只需提供简短的结论。谣言的者往往会把这则短消息伪装成正规的新闻样式,甚至冠以知名新闻机构的头衔。在“抢盐潮”期间,便出现过海外学子转播BBC新闻的短消息,声称“日本发生严重核泄漏,海水遭到严重污染”,最终BBC官方辟谣称根本没有过类似言论。在应对谣言事件中,政府处置响应滞后往往遭到大众诟病。借助微博的直播性,有关部门可以迅速察觉出谣言爆发的征兆,可及时通过官方微博消息进行辟谣。在“抢盐潮”爆发后,便有专家针对上述3个谣言进行了反击:第一,我国供应的食用盐中以矿盐为主,海盐所占比重不会超过20%,何况日本目前排入大海的放射性物质不多,加上稀释作用,对我国沿海几乎没有影响;第二,如放射性碘进入人体,服用碘片可能会减少甲状腺对放射性碘的摄取,但来自日本的核污染多源于空气、环境中的放射性,服用碘片或碘盐均毫无意义,服碘过多更会引起人体不适;第三,食盐由国家专营,国家规定零售价格,任何人高价卖都是违法行为,且以目前各地盐业公司的供应能力,不会出现食盐紧缺的现象。

1.2共享性:微博可以加速谣言的传播,也可以加快谣言的平息

微博的共享性使其具有核裂变式的传播,当一个微博具有大数量关注者,一旦其消息之后,关注者觉其有价值便转发,同样,转发者的关注者也可能会转发该条消息,由此形成一个巨大的传播链。因此,谣言一旦以微博这一媒介进行传播,将在极短的时间内影响到极大的范围,且数据只能反映有多少人转发谣言,却不能确定有多少人看到并相信谣言,具有更大的不确定性和不可控性。然而,政府可以利用微博极强的共享性,及时遏制谣言,加快其平息。有关部门建立对应的官方微博,在谣言爆发前期,及时官方信息进行辟谣;在常规状态下,适当灾害常识,提高公民对谣言的辨识能力。在“抢盐潮”爆发后,中国盐业总公司及时了近50条微博进行辟谣,辟谣消息通过其约28 000位关注者进行更为广泛的传播,对谣言的控制与平息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此外,不少专家也在微博上普及了相关的科学常识,加快了谣言的平息。

1.3互动性:微博可以提高对谣言的关注度,也加强对谣言的公众批判

微博不同于以往的传统媒体,Web2.0技术使其具有一对多的互动性,能在公众内部形成讨论群,始终保持着高度的谣言关注,而普通大众往往会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态,自觉承担起传播谣言的作用,使得谣言反复传播。当“谎言说了一千遍,就成了真理”,这种现象即是被心理学家称作“虚幻真实”的效果,人们听到谣言的次数越多,就越有可能相信它,并且也越有可能传播它。1953年,克罗斯在考虑公众批判能力的因素后,得出了修正版的谣言公式,即谣言=(事件的)重要性×(事件的)模糊性×公众批判能力。公众批判能力主要指谣言参与者和接收者对谣言传播内容真实性的认可程度,受众的批判能力越强,谣言产生的可能性就越小,反之则越大。此次“抢盐潮”中,产生的谣言大多都缺乏合理性,对于那些科学常识丰富的人来说,他们能轻易判别出言论的真伪,并且会为周围人提供一个科学合理的解释,增强公众对谣言的批判,从而有效地化解谣言。如多名科学家组成的微博“科学松鼠会”举行的“微访谈”,利用科学知识对公众进行讲解,为缓解公众对于日本核泄漏和“谣言”恐慌作出了有力的回应。

2 微博危机信息传播的趋势展望

2.1完善微博信息传播的法律法规

微博作为新媒体,对危机信息传播的作用与影响不言而喻,因此必须加强管理以增强在危机信息传播过程中的正效应。由于微博仍处于起步阶段,所面临的情况和问题都将是前所未有的。面对难题,最行之有效的办法就是完善专项法律法规进行约束。

完善法律法规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必须界定责任义务,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官方有关部门以及指定专家必须立即通过微博进行危机信息以及及时准确的辟谣;其次,明确公民在微博传播机制中的权利,可以转发官方微博的正确危机信息,以及促请有关部门及专家进行相关问题的释疑;最后,对谣言的发起者和恶性传播者必须予以处罚,对有关部门和专家没有及时辟谣应当追究其责任。

2.2加强对微博传播内容上的把关

在Web2.0条件下,无论是微博的者、传播者还是接收者,面对的限制都更为宽松,建立起一个合理有效的把关模式十分必要。微博网站平台应当对微博传播内容进行严格把关,还应当针对微博平台的多样化,从技术层面对微博创作过程进行控制。政府部门应当做好监督者的角色,严格监测广泛转发的微博,对错误的危机信息应当及时予以改正,将谣言扼杀于萌芽状态。

2.3政府利用微博建立起新型的危机信息传播模式

在信息爆炸的新形势下,及时有效地传播正确的危机信息,是稳定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政府部门应当利用微博在直播、共享、互动等新闻传播特性上的优势,通过微博建立起新型的危机信息传播模式。在常态下,有关部门利用微博定时科学常识,以增强公民对谣言的辨识能力;在突发事件爆发后,及时通过微博危机信息,保障公民的知情权,稳定社会秩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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