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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浙江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的审议工作,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前介入,认真听取省政府法制办、省交通运输厅立法情况汇报,先后赴杭州、湖州、嘉兴、舟山、丽水市及部分县区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听取市县有关部门、乡镇(街道)、人大代表和水运企业的意见,实地考察航道、渡口、涉水企业等,征求13个省级相关部门和11个设区市的意见,并赴外省考察相关立法工作经验和做法。省人大常委会冯明副主任参加了座谈和调研活动。在认真梳理研究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财政经济委员会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情况报告如下:
水上交通是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管理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我省水运资源丰富,沿海航道最高可通航30万吨级船舶,内河航道通航里程达9762公里,主干航道日均流量超过1000艘次。2014年,全省完成水路客运量3581万人、水路货运量7.3亿吨;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10.8亿吨、集装箱吞吐量首次达到2136万标箱。目前全省95%的外贸物资由水路运输,浙北内河航运一直承担着全社会60%以上的货运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分别于1983年和2002年实施,对维护水上交通秩序和保障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省水运业的迅猛发展和水上各种活动的增多,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安全监管任务愈益繁重。地方普遍反映,制定体现我省特色、实用性强的地方性法规,以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保障人身、财产安全,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请的条例草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吸收总结了我省各地的成功经验,总体可行。根据调研情况,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关于条例草案的适用范围。条例草案第二条规定,在本省沿海、内河水域从事航行、停泊、作业以及与水上交通安全有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有的地方、部门、企业和人大代表提出,条例草案的适用范围,从管理水域讲,除水运航道外,还应包括湖泊、水库、城市园林等封闭水域;从水上行为讲,除水上交通外,还应包括渔业、旅游、体育等水上活动;从管理主体讲,除政府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外,还应包括与水上交通安全活动有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作进一步研究,将涉及水上交通安全的其他水上活动纳入本条例草案的调整范围。
二、关于水上交通安全的管理体制。一些地方、部门和企业认为,条例草案关于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体制的规定还不够清楚,存在管理边界不清、职责模糊的问题。应该通过立法进一步健全完善水上交通安全的管理体制,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管理职责,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部门主管、海事管理机构具体实施安全监管的职责,还要更明确安监、公安、渔政、水利、旅游等涉水管理部门的职责,形成交通行政部门主管和其他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条块结合、合力推进的监管体制,解决部门边界不清、职责模糊形成的管理盲区问题。建议对此问题进一步调研后,予以修改完善。
三、关于水上交通安全的管理责任。条例草案第二章对安全责任作了规定。一些地方、部门、企业和人大代表认为,条例草案只规定了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管职权,没有明确其应承担的相应责任,同时对经营主体安全管理责任的规定也不够清晰。建议作进一步调研,明确管理主体的管理责任,并设定相应的罚则。
四、关于乡镇(街道)的管理职责。条例草案第六条对乡镇政府职责作了规定。一些地方、人大代表和乡镇(街道)反映,对于农(林)生产自用船舶和长度小于5米的其他船舶,只规定由乡镇(街道)登记,而没有明确具体的管理事项,没有明确相应的处罚权。建议明确乡镇(街道)安全宣传、安全考评、船舶登记和管理等具体的管理职责,并可由县级人民政府委托执法。
五、其他问题。
1.有的地方和人大代表反映,条例草案的转致性规定较多,不少转致性规定(如第四、五、七、十七、十九、三十九条等)来自于政府、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符合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要求。建议对相关条款予以研究和修改。
2.有的地方、人大代表和企业提出,对船舶护航是公务活动,条例草案第二十一条不适宜对费用的内容作出规定。建议对条款作进一步研究和修改。
3.条例草案第五章对水上搜救作了相关规定,有些地方、部门、企业认为,应增加关于水上搜救力量的规定。建议对有关条款作进一步研究和补充。
[关键词]审计;培训课程;设计;职业教育
完整的审计干部培训过程包括制订培训计划、设计培训课程、培训实施、教学评估以及根据评估结果对前几个环节进行调整,其中,培训计划阶段确定培训班的类型,并明确各培训班的培训目标和培训对象。课程设计则是针对培训对象进行培训需求与课程的研究,在此基础上安排课程、配备师资、选择培训的方式方法等,以期达到培训目标。课程设计影响甚至决定着培训目标能否顺利实现。
一、当前审计干部培训课程设计存在的问题
笔者曾从事审计工作多年,期间多次作为被培训者接受培训,近年来从事审计教研和审计教学工作,角色转换为培训者与执教者。从培训者与被培训者双重视角,根据多年实践与观察,认为当前审计干部培训课程设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缺少先进的教育培训理念作为指引和支撑。拼凑几门课程开办培训班是容易的,在先进的教育培训理念指引下进行严谨的课程设计是不易的。二是缺少对培训需求的深入分析和清晰认知。培训需求不仅包括审计干部个体需求、审计机关组织需求、审计事业发展需求,同时还涉及三者间的关系、当前需求与可持续发展需求的关系问题。三是教学方法对教育培训理念的践行不够,有些培训班教学方法单一,基本以讲授式、“满堂灌”为主,有些将本应创造性灵活运用的教学方法教条化。
二、课程设计应以先进教育培训理念为引领
“理念”通常指思想,与观念关联,上升到理性高度的观念就是理念。教育培训理念决定了设计课程的种类、采取培训的方式、管理的模式及培训的效果。(一)职业教育培训的本质。职业教育正从为产业和特定职业提供技能培训的简单任务,扩展成为开发人力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及公民教育的综合性任务,因此,审计干部职业教育培训是对审计干部从入职开始贯穿整个职业生涯的职业教育培训。它不仅是一项提供审计技能培训的简单任务,而且是一项开发人力资源、实现审计事业和全体审计人员可持续发展的综合性任务。职业教育培训的本质就是一种人力资源开发。比如,日本就将原来的《职业训练法》彻底重组变更为《人力资源开发促进法》。“贯穿整个职业生涯”是吸收“终身教育”的理念,“可持续发展”意味着它不只针对此时此刻、特定岗位的具体技能,而是面向未来、重在发展。(二)学习过程。关于学习的理论有很多,近年来越来越被广泛接受的是建构主义学习理论。根据这一理论,学习是学员主动完成的过程。每个学员都是带着自己固有的经验和信念来到课堂,并以此理解和消化新的信息、概念、现象和问题,对这些新材料进行感知、联想、评估和决策,最后将其消化为自己的理解,整合到自己的信念系统中去。在这一过程中,学习者是学习活动的主人,学员是学习过程的主体。秉持这样的理念,课程设计应突出学员主体地位,营造有利于学员发挥主观能动性的情境,采用适当方法激发学员的学习兴趣,使其成为自主的、终生的学习者。(三)学员和教师的关系。西方曾有项调查,问人们最害怕的事情是什么。结果居然超过半数的人选择了公开演讲,仅次于死亡,排在第二位。如果老师把自己看作教学过程的主体、知识的灌输者和“权威”,那势必会带来巨大压力。而现在国际上比较通行的认识是,在教学中老师是一个分享者、引导者、推动者,带着平等、开放的心态进入课堂,目的是分享和启发思考,每位学员经由思考进行各自的知识和能力建构。在此过程中学员产生各样质疑甚至奇思妙想,这正是教学的成功,且会对教师和其他学员产生启发作用,并进一步引发思考,达到教学相长、学学相长之目的,正如经典案例教学教材中有句话所言:“愉快地引导案例讨论,其关键与其说是个人教学方法的高超,不如说是一种态度”。(四)工作与学习的关系。有研究发现,从能力学习的途径看,主要包括工作中学习、社会关系中学习和课堂培训,而这三者在能力发展中的比例是70:20:10。工作中学习是学习的常态。从一个人成长的角度看,最直接和帮助最大的方法是将其置身于挑战性的工作中,学习的最佳机会是在真实工作情境中。当前,我们所处的社会是知识和信息爆炸的社会,每个领域每天都会产生大量新知识、新信息,各领域间产生新的联系,低智力投入的工作被人工智能取代或即将被取代……所有这些都使得工作和学习的边界日益模糊。工作的过程就是学习的过程,而学习也越来越以再现、模拟工作的方式来进行,这也是为什么世界各国倡导和推行的培训方式都与工作结合得越来越紧密。比如,案例教学就是将真实情境引入课堂,由学员通过分析、讨论,实现认清现实世界复杂性和模糊性的目的;而行动学习英文是“learningbydoing”,即“做中学”,更是将工作和学习合二为一,以质疑与反思来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目前高校正在推行的“虚拟仿真”教学项目也正是案例教学和行动学习的结合方式。
三、课程设计应重点关注的方面
(一)课程设计应坚持需求导向,兼顾整体。与个体、长远与当前培训要服务审计发展大局,课程设计首先应着眼于审计事业发展的需求,因此,必须研究审计发展规划和战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要点。研究审计工作规划、战略,要面向发展,兼有前瞻性、外向性;研究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要点,使课程设计对于审计干部胜任当前和近期工作具有针对性。所制订的培训计划、课程设计应有助于审计人员获得和提升适应审计事业发展所需要的能力,从而实现个人、组织与事业共同的可持续发展。当然,在面向未来、突出事业发展需求的同时,还应兼顾具体单位需求和个体需求。2018年,审计署审计科研所曾对审计干部教育学院的市县审计局长培训班和审计理论研究骨干培训班的学员进行问卷调查,从得到的200多份问卷统计分析了审计机关负责人和审计业务骨干所应具备的知识和能力,包括审计及相关专业知识、宏观政策、管理学、人文社科、网络与安全、大数据等知识;组织领导、科学决策、沟通协调、具体业务、口头与书面表达等能力。这些应成为课程设计的重要依据。(二)课程设计的教学方式方法应是对教育培训理念的践行。《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中明确提倡改进教学方式方法,开展研讨式、案例式、体验式等互动式教学方法,探索运用访谈教学、论坛教学、行动学习、翻转课堂等方法。作为课程设计者,首先需要研究的是使用这些方法的原因以及这些方法背后的教育培训理念。所倡导的互动式教学方法、行动学习方法,是由一系列重要理论和理念生发出来的,如对职业教育培训本质的认识、对学习过程的认识、对学员与教师关系的认识、对学习和工作关系的认识等。如果不是真正理解、接受了这些理念,只是生搬硬套地使用这些方法,结果只能是得其形而失其神,变得教条化;反之,得其神(精髓),就可灵活运用各种方法,还可以由此创新出更多方法。2017年审计署审计干部教育学院主办培训班课程设计的教学方式组合情况如表1所示。从表中可以看出,在对培训方式的选择上,将讲授、案例教学、研讨、座谈、访谈等多种方式结合运用,传统的讲授模式基本控制在50%以下,有的班只占1/3左右。从培训实施效果看,学员们普遍认为课程设计将丰富的课程内容、优秀的师资、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方法充分整合,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三)课程设计应贯穿培训全过程。应坚持持续化设计的理念,将课程设计贯穿于培训全过程。一是对培训班课程在上报方案的基础上细化任务设计,提前与授课老师沟通,明确授课内容和形式。二是深化研讨课设计。研讨课一直是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和难点,其效果直接关系到整个培训的成败。应放弃简单、自由的讨论方式,采用结构化研讨方式。研讨课前根据教学进程、学员学习领会的情况,收集学员最关注、最想解决的问题,在课程研究的基础上列出详细的结构化研讨提纲,使研讨更富实效。一个好的结构化研讨需要精心设计和备课,需要全过程的引导和掌控。三是课程设计者应全程跟班听课,了解教学进度和教学效果,根据培训目标、课堂现场反馈和学员接受情况,及时对课程、师资、案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进行必要调整。
四、实际教学案例探讨
工程承包权是通过招标投标获得的,价格结算方法是施工合同明确的,整整9个月的履约过程中谁也没有提出过对造价确定形式的疑义。但工程竣工后,当施工单位要求建设单位以合同约定的按审价结论支付工程价款时,麻烦却意外地出现了:建设单位因为其上级单位不同意该审价结果而要求以审计结果为结算依据。
这是一起较为典型的因工程审价与审计的争议而引起的纠纷案例。
值得业界关注的是,该类案件在国内政府投资工程、特别是国家重点投资工程中非常普遍,几乎所有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多或少都尝过这种滋味。而值得关注的是,在一些地方,关于对工程造价的行政审计可以干预市场审价的做法甚至已经开始形成或正在形成地方法规。
(二)
那么,行政审计和工程审价究竟哪一个才是工程造价最终的确定依据呢?为此我们采访了有关专家。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朱树英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认为,工程审计与审价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由行政机构实施的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帐本、报表及其他与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监督财政、财务收支是否真实、合法和有效的行为。目的是加强对公有制投资者资金进行有效控制,减少投资者滥用职权截留或转移资金,防止建设资金流失,是一种行政监督行为。而工程审价是以施工承包合同为基础,以承发包双方发生的实物交易为依据,按照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预算定额、工程消耗标准、取费标准以及人、机、料消耗等标准进行核算。目的是解决工程建设活动中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因此是确定造价的实施过程和行为。
河南大学法学院张道云教授也认为,工程造价的确定应以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为依据解决。如果当事人约定的造价是经过招投标确定的,只要招投标符合法律的规定,就应当以此为依据签订合同;如果当事人约定的造价是经过审价确定的,只要审价行为符合法律的规定,也应当以此为依据。他还认为,审计结论只针对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没有法律约束力。建设合同纠纷是民法调整的范围,审计属于行政法律规范调整的范围。审计结论是一种行政决定,并不当然具有法律上高于其他证据的效力。因此,审计机关用审计结论来干预合同的审价或招投标确定工程造价的原则,实际是违反《合同法》的行为。
(三)
建筑业企业对广泛存在的审价与审计纠纷仍然忧心忡忡,要求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的呼声也非常高。为此,一些专家提出了三点建议。
首先,目前工程建设领域出现的审价与审计问题,实际上反映了立法的滞后。虽然建设部的有关规章对此有所涉及,但立法层次太低,适用性差,而相关法规对此涉及承发包双方重大利益的问题几乎没有涉及。因此,应通过修改《建筑法》等途径,立法明确工程造价形成的原则和程序。政府投资的安全运作需要保证,施工企业的利益同样应该保护。如何在立法上明确工程审计与审价的关系,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科学规划会计改革与发展,完善会计法律法规
制定《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做好宣传贯彻工作。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加大会计秩序整饬力度,组织修订《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启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记账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研究加强会计监管和会计执法检查的相关政策措施。举办《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规章培训。
二、加强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建设
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政府会计改革工作的宣传培训工作,为政府会计改革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研究制定存货、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政府会计具体准则,完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研究制定政府会计制度,做好模拟测试等工作。发挥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作用,加强与部内外相关单位沟通与协调,努力推进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建设和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开展政府会计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加强政府会计国际合作与交流。
三、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抓好宣传培训和实施工作
做好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保值、收入确认、分部报告、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与终止经营等准则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并研究起草相关准则应用指南。对我国其他现行具体准则进行系统梳理,按照准则项目内在一致性合理规划修订完善时间表,按照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体例》要求进行修改完善,提升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质量,进一步推进中国准则与国际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对正式的国际准则项目做好相关调研和测试工作,研究并适时启动我国相关准则的修订完善工作。
紧密配合经济改革和资本市场发展要求,深入研究“三去一降一补”涉及的会计问题,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研究制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文件或相关办法,推动准则有效实施。进一步推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贯彻实施工作。加强会计准则委员会建设,制定《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工作大纲》,适时组建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组织开展国际国内相关准则研究;认真做好会计标准战略委员会日常工作。
四、加强管理会计指引体系建设
制定《管理会计基本指引》,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规范管理会计应用指引体例,部分应用指引征求意见稿,指导单位管理会计实践应用。加强管理会计经验总结和宣传工作,总结提炼管理会计实践经验,开展案例库建设工作。组织2016年度管理会计专项课题研究,做好课题的日常管理和中期检查、结项评审等工作。继续推进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体系建设,研究制定电网行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
五、进一步推动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与实施工作
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组织相关宣传报导和培训,研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评价指标体系,研究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案例。研究制定《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互联网内部控制相关指引。继续联合证监会总结分析2015年我国上市公司实施内控规范体系情况,撰写并年度分析报告。
认真总结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实施情况,研究提出全面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的措施。组织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换届、咨询专家改选工作,充分发挥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的智库作用。
六、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
加强与相关监管部门的联系,推动跨部门财务监管数据标准化合作,推进通用分类标准在中央企业、金融机构、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社会保障等领域的应用。开展XBRL应用典型案例研究工作并形成案例库,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全国范围内交流推广。完成会计软件数据接口国家标准制定工作,报送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批准,并开展相关的宣传培训及贯彻实施工作。继续深化XBRL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做好会计信息化委员会和全国会计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七、积极推进会计人才建设
印发《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发展规划》,选拔招收新一期会计领军学员和特殊支持计划学员,组织第11次联合集中培训。研究部署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下达2017年度培训任务。稳妥推进中级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扩大试点,修订完善考试大纲,组织无纸化考试题库建设和纸笔考试试卷命题印制工作;发挥协调工作机制作用,有效防范高科技作弊问题;研究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制度。研究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衔接相关工作,继续开展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优秀教学案例、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推动开展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质量认证工作,加大案例研究和教学力度。修订《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修订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更新扩容无纸化考试题库;做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相关工作;继续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
八、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
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修订后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及时修订完善行业管理配套规章制度,同时继续做好简政放权、行政审批改革涉及的相关工作。改进完善事务所从事证券审计业务监管体制机制,配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切实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监管,探索建立签字合伙人(注册会计师)登记管理制度,持续提升行业诚信度和公信力。推动建立公共部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和政府购买注册会计师专业服务制度,力争从法制体系和体制机制上破除注册会计师实施公共部门审计的准入障碍。联合相关部门适时、适当延长审计轮换期,研究大型企业集团和金融机构“主审+参审”的审计师配置制度,鼓励适当充分竞争,构建合理行业布局。研究制定境外机构发行人民币债券审计监管规定,服务人民币国际化同时兼顾审计监管现实需要,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扎实做好行业行政管理各项日常工作,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备案管理、H股资格事务所和“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日常管理、财政会计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优化升级等工作,不断提高行业监管和服务水平。
九、深化会计对外交流与合作
继续密切跟踪研究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最新进展,积极参与国际准则的修订与制定工作,加强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在准则项目层面的技术交流。切实履行亚洲―大亚洲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组副主席国职责,继续做好新兴经济体工作组联络办公室工作,深度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改进,使国际准则制定更多地听取并吸纳我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我国利益。继续全方位开展会计对外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国际平台与机制,为我国会计准则持续国际趋同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因循我国人民币国际化、资本市场开放进程和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条件许可,研究境外企业到中国发行债券使用的会计准则政策问题。继续广泛深入开展管理会计、内部控制、会计信息化、注册会计师行业等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扎实做好会计理论研究工作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财会改革中心工作,重点选择政府会计、管理会计、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环境会计等领域,积极引导学者们开展课题研究,建立健全课题管理制度。继续组织各专业委员会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术交流和研讨活动,增强会计学术研究的活力。加强会计学术对外交流,扩大中国会计学术界在国际上的影响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使领导班子在思想上重视对审计准则的贯彻落实。我们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审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领导小组,将“贯彻执行新准则促进质量上台阶”纳入全局主要工作日程。二是通过《铜川日报》刊载审计准则知识问答,扩大审计准则的宣传面。三是建立学习制度,在全市审计系统开展了学习审计准则活动,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规定每年对审计准则及相关审计法规集中学习不少于10天。先后三次就审计准则的学习进行专题辅导,并派出人员参加省厅的学习培训。通过局域网络、专题研讨和案例剖析等途径,大力培训审计干部,促进审计人员全面掌握国家审计准则的各项内容,把握新旧准则的区别和衔接,并将学习审计准则与当前审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审计准则的新精神、新内容及时贯彻到审计业务工作中去。
二、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准则实施
一是认真落实省厅的八项制度,我们先后修订制定了《铜川市审计局审计业务会议制度》等七项制度。2012年根据省厅印发的四项制度,我们修订印发了《铜川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审核、复核、审理办法》等四项制度,制定印发了11种主要审计文书及其参考格式和9种审计文本参考格式,统一了审计文书格式。二是严格执行审计法规和审计准则,加大审计执法力度,完善审计机关层级监督机制,推动“依法、程序、质量、文明”审计。三是大力推行审计项目审理制度。新《审计准则》颁布后,结合2010年政府机构改革,我们新设立了审理稽核科,配备了三名专职审理人员,根据市政府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明确了审理稽核科的职责,严格按照审计法规和准则的要求开展审理工作,逐步规范审理工作流程,明确审理工作标准,提高审理工作质量。四是探索建立审计质量岗位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审计质量包括准则执行的岗位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强化审计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防范审计风险。
三、加强审计资源管理,保障准则执行
一是提升审计资源的配置效率,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前期立项调研,发挥好审计项目计划的引领作用,明确审计目标和工作重点,提高审计工作覆盖面,发挥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的作用,整合审计资源,统筹安排相关审计工作。二是加强审计项目计划和统计工作,提高审计项目计划的科学性,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定年度审计工作重点、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提高计划编制与下达工作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合理安排审计项目,细化审计目标、审计范围、所需审计资源和关键时间节点,提升审计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强化审计统计数据有效分析利用,更好地为审计业务工作和有关领导提供参谋服务。
四、加强审理稽核,推进准则落实
一是根据《审计准则》的要求,我们建立了以审计组成员、审计组长、审计业务科科长、审理稽核科、各主管领导为责任主体的分级质量控制制度,并明确了审计组长审核、业务科长复核、审理机构审理各环节的工作职责和应承担的责任。二是由审理稽核科具体负责组织对全市审计机关审计业务质量的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三是每年开展一次全市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评选,促进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四是审理稽核科定期对审理工作中发现的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及时向各业务科室通报,并予以纠正,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五是注重工作方法创新,对部分审计项目开展了审计实施现场审理工作。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学习使人进步,这个“进步”首先是思想观念上的进步。我们目前面临的是知识经济的时代,终身学习的时代,只有学习,而且是持续不断的学习,我们才能发现别人的长处、自己的不足,才能打开思路,开拓创新,跨越发展。所以,持续不断的学习,是解放思想的首要环节,而且是不可逾越的环节。通过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省市党代会精神;梁保华同志在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上的报告;王建华同志在市委十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去年3月23日全市领导干部大会、今年4月9日全市领导干部大会上的报告;外地解放思想的新鲜经验等内容,使审计干部充分认识开展新一轮思想大解放活动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有力举措;是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发展大城市建设的关键所在;是激发创造活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途径。迅速把审计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梁保华书记、市委王建华书记的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决策和部署上来。把审计干部从重业务、轻理论的观念和思维模式中解放出来,把对审计工作的认识从单一的业务型理解,转到业务型与服务大局融为一体来理解,在解放思想中不断探索审计工作的内在规律,推动审计监督制度创新、完善和发展,在转变观念中不断丰富审计的内容和方法,以适应审计工作的新发展、新要求,用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来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教育引导广大审计干部职工树立开放意识、创新意识、争先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积极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转变观念,增强意识。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解放思想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内涵、任务。与过去不同,新一轮思想大解放的历史背景、时代特征和主要内容都发生了巨大变化。过去讲解放思想,主要是破除思想禁锢,解决“不敢”的问题;当前解放思想,是要解决“不会”的问题,解决好“为谁发展、怎样发展、实现什么样的发展”的问题。总书记和总理对*战略区位给予了充分肯定,极大地提升了*的发展定位;省委提出举全省之力振兴*,对*的发展给予了政策、资金、物资等多方面的支持;崛起腾飞中的*能否抓住新一轮思想解放蕴含的重大机遇,实现全市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为经济监督机关,必须转变思想观念,牢固树立审计就是服务的观念,把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引向深入。一是增强为被审计单位服务意识。正确处理与被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改变其“审计是找麻烦”的对抗性心理,多作换位思考,以推动整改为目的,实现文明审计,增进与被审计单位之间的和谐;对被审计单位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按照一审二帮三促的原则,出具审计意见书(审计报告),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针对被审计单位资金使用容易混乱的实际,及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健全与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二是增强为政府宏观决策服务意识。要突出效益审计的理念,加强对财政制度改革措施实施的效果,以及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督,加大对财政投资项目资金的跟踪监督,避免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上半年在重大项目投资跟踪审计中,审计人员针对施工单位方案不科学,造价过高的情况,结合实际,反复调研,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与合理的造价,既为政府减少了损失,又为政府节约了投资资金,得到了政府的认可,至目前为止,全局共审减工程款3.5亿元,审减率达11.7%。在平山花园安置小区投资审计中,仅提一条建议,就为政府节约资金达400万元。三是增强为群众利益服务意识。要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审计工作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围绕“三农”问题,加大对在新农村建设中牵涉“三农问题”的资金使用、分配规范性方面的审计和审计调查力度,保证政府惠民涉农政策措施的有效实施;围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加大对农保补贴类资金的审计和审计调查力度,确保涉农专项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农民群众手中;抓好五项社保基金和住房公积金审计监督,确保职工生活、就医和住房保障工作;抓好体育彩票和福利彩票资金审计,确保公益彩票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三、把握重点,争先创新
争先创新是市审计机关今年初提出的工作目标。争先就是要正视自身不足,取人之长,补己之短,以先进的兄弟审计单位为标杆,迎头赶上,创新是事业发展的动力之源,是解放思想的本质要求所在。争先必须创新。实践证明,创新则兴,守旧则衰。新一轮思想解放的深入,必须始终坚持以创新为导向,勇于创新,善于创新,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创新思维,才能永不自满、永不懈怠,才能获得源源不竭的发展动力。我市“一体两翼”、“一心三极”的发展战略强势启动,国际性海滨城市的建设框架全面铺开,迫切要求全体审计人员解放思想,紧跟国际国内和周边地区的竞争态势,从经验主义、条条框框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学会辩证的思想方法,学会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始终在思想观念上保持创新的活力,努力为全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保驾护航。
一要创新审计理念。通过解放思想,理清思路,确立民本审计、效益审计、责任审计理念,充分发挥审计在维护经济秩序、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做到“三破三立”:要破除专注微观、就事论事的思维定势,树立胸怀全局、服务跨越发展的宏观视野;要破除单纯查错纠弊的狭隘观念,确立真实、合规和效益并重的工作目标;要破除盲人摸象、凭经验查账的落后习惯,建立总体把握、系统分析的整体模式。努力在依法审计上见能力,在服务大局上见意识,在围绕中心上见态度,在突出重点上见眼光,在求真务实上见精神;在审计工作实践中,要注意体现整体性,强调宏观性,注重效益性,发挥建设性,增强创造性。
二要创新审计手段。加快计算机管理系统和计算机审计现场实施系统的建设运用,探索完善信息化条件下的新手段、新方法,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尽快赶超全省信息化建设和计算机审计先进水平。从省厅对各省辖市计算机审计应用情况的评比结果来看,我市计算机审计工作形势严峻:AO应用案例少,被省厅采用的专家经验就更少,存在主要问题是固步自封,认为计算机审计是年轻人的事,老同志毋须学,或学也学不会;错误地认为计算机审计是个别同志的事,与我无关系,至于实际工作,我自有我办法,比他用计算机还便利;过分强调教育培训而忽略和放松了探索实践,计算机软件应用水平较低,审计经验还比较欠缺。计算机是现今时代审计人员的常用工具,必须学通学好。广大审计人员要排除畏难情绪,老同志老领导,要解放思想,缓解抵触情绪,年青同志更要端正态度,虚心学习。
三要创新审计管理。坚持以审计质量为生命线,完善落实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加强对审计计划、项目预算、审计实施、审计处理等全过程的管理,促进审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加快传统审计向现代审计的跨越。整合审计资源,优化人员、技术、知识、信息资源效能;加强质量控制,实现项目控制全程化、操作规程标准化、定性定量准确化、经验推广及时化;构建审计文化,重视精神层面的建设,以人为本,激发创造活力,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培养审计干部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
四要创新审计内容。着重安排财政专项支出、公共支出、民生支出、环保支出、重点建设支出等审计项目。把内容创新放在审计创新的突出位置上,深化效益审计,向管理、决策、制度跟踪问效。找准与政府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明确审计目标,突出审计重点,并确保工作成效,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四个方面的作用。首先加强财政审计,做财经秩序的“监督员”。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审计工作,加强财政资金、政府非税收入审计,规范部门、单位财政收支管理,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加强公共财政支出审计,促进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加强专项支出和重点支出审计,促进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加强财税政策和调整经济结构支出审计,在推动科学发展方面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促进性作用。其次关注民生,做构建和谐社会的“剂”。积极履行审计职责,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目标,加强对教育、医疗、卫生、住房、社会保障、扶贫、抗震救灾等民生资金的审计,严肃查处损害百姓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问题,促进党和政府有关民生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保障群众利益,让人民群众更好享受改革发展成果。第三要加强经济责任审计,促使领导干部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排头兵”。进一步深化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重大经济决策、重要经济政策法规执行、重点资金和资产管理等情况进行审计,客观反映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管理能力和决策水平,为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服务,促进领导干部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做践行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第四要加强环保审计,做可持续发展的“保护神”。加强对环保资金筹集、管理和分配情况的审计,加强发展循环经济方面的支出和生态环境支出审计,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四、强化作风,打造队伍
解放思想,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助推全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必须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审计队伍。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赋予审计监督的职责越来越重要,工作任务越来越艰巨,对审计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要履行好审计监督职能,就必须加强作风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审计干部队伍。
一是抓“龙头”,建设高素质的领导班子。党的十七大指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关系党的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必须把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核心内容抓紧抓好。”俗话说“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领导班子是干部队伍的“龙头”,“龙头”的引领作用发挥得好,才能激发整支队伍的战斗力,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是抓本领,造就一批业务过硬的精兵强将。首先要抓好审计人员业务知识的更新和提高。在世界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经济突飞猛进的今天,如果审计人员不及时学习掌握新知识就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审计工作要创新发展,为经济建设服务将是一句空话。其次要抓好学历教育与业务职称考试为主的继续教育。审计机关是高层次综合经济监督部门,涉及的部门多、行业广,要求工作人员有较高、广博的文化科学知识和业务能力,必须舍得花本钱,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第三是抓岗位练兵,从实践中锻炼提高。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计划地对审计人员轮岗,压担子,承担主审项目,促使他们多学习、多接触审计对象,以提高工作适应能力,使每个审计人员都成为精兵良将。
如合同有约定,应按合同约定确定变更价款;如合同未约定,合同当事人或监理应按相关条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程的价款[2]。如双方还不能就变更工程的价款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①第16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确定变更工程的价款,即将政府部门颁布的定额标准或造价信息作为确定相关工料单价和计取费率的依据。
2变更估价条款的运用
笔者在市政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处理过很多变更估价条款的案例,在案例处理过程中,均会经历从不同意到同意的过程,部分案例处理起来阻力较大。同时也深刻体会到“如不深入分析、理解合同、解释合同,对方只会按最浅层理解处理问题”。所以运用合同变更估价条款应灵活、多分析,才能获得满意的结果,现举2个案例说明变更估价条款的运用。
2.1案例1
某市高架立交桥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且支架、模板、地面硬化均含在箱梁混凝土的综合单价内。由于线路标高调整,现桥面比招标图纸桥面标高高2m左右,相关人员从施工过程至竣工结算编制,均未体现及说明该问题,认为箱梁混凝土是固定包干,不能调整。笔者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并询问相关事项,提出箱梁混凝土的单价需要调整,应增加箱梁支架因高度变化引起的超高增加费。考虑到原综合单价已包含报价风险,因此在原综合单价不变的情况下,单独计算支架高度变化引起的超高增加费。自问题提出,相关人员、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财政审核均不认可,部分人员持肯定或反对态度,认为应按原箱梁混凝土单价执行,但笔者坚持自己的观点并提出2条反驳意见:1)该项变更是成立的,各方人员均认可,不存在争议;2)对于合同已有项目的单价是否适用于变更项目的单价,不能简单的从名称相同来判断,原合同中箱梁混凝土的综合单价只适用于箱梁底至地面平均高8m左右,设计变更抬高2m,现箱梁底至地面平均高10m左右,所以原合同中箱梁混凝土的综合单价不适用变更后的单价,其价格应调整。经过漫长的解释和谈判,最终竣工结算审核一致同意上述意见,获得250余万元的变更价款。
2.2案例2
某市轨道交通工程某标段为2个车站、2个盾构区间,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综合单价采用全费用模式(含规费、税金)。模板、支架、水平运输、垂直运输等措施费用含在混凝土的综合单价内。联络通道的临时钢支撑、防护门、冻结孔施工、冻结施工、积极冻结、维护冻结、停止冻结、充填注浆、解冻、融沉补偿注浆、冻结孔封孔及钢管片处理等费用含在联络通道土体加固的综合单价内。项目实施过程中,车站附属围护结构的支撑由原来的覫609×16mm钢管支撑更改为钢筋混凝土支撑,尺寸为600mm×800mm,混凝土量增加1500m3。原车站主体围护结构第1道支撑也采用钢筋混凝土支撑,尺寸为800mm×1000mm。联络通道土体加固采用冷冻法,原设计图纸加固范围为联络通道及泵房边界线外3m,加固体积为1447m3,工程量清单中的加固数量为1430m3。项目实施过程中,业主与设计单位对原加固方案进行优化,修改后的加固方案为联络通道及泵房边界线外2m范围内进行加固,结构内部尺寸范围内不进行加固,变更后的加固体积为759m3。审计与业主代表审核意见:混凝土支撑、冷冻加固的综合单价直接采用工程量清单中已有项目的综合单价,其依据是混凝土支撑、冷冻加固在原工程量清单中已有,不必重新确定单价,应按合同已有的价格执行。笔者不同意该审核意见,并提出反对意见。虽然变更的混凝土支撑、冷冻加固与原合同已有项目的名称相同,但所含的内容有所区别,提出应按“合同只有变更工程类似价格,可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确定,理由及依据如下:1)混凝土支撑、冷冻加固属于合同工程变更定义“a.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和“d.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的2种情况;另外,合同工程变更定义还约定“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费用都由业主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所以上述工程变更成立,且费用增减应由主业承担。2)既然工程变更成立,就应按合同变更估价条款处理。混凝土支撑与冷冻加固只有在“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的情况下,才能采取合同已有的价格,但变更的混凝土支撑、冷冻加固与合同中已有项目存在一定区别,即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不能采用合同中已有的价格。3)原混凝土支撑尺寸为800mm×1000mm,变更后的混凝土支撑尺寸为600mm×800mm,原混凝土支撑模板含量为2.8m2÷0.8m3=3.5m2/m3,变更后的混凝土支撑模板含量为2.2m2÷0.48m3=4.583m2/m3,每立方米混凝土支撑增加了1.083m2模板的工作内容,变更后混凝土支撑的综合单价应为534.50元/m3(计算公式为: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468.93元/m3+增加含量1.083m2/m3×60.54元/m2模板综合单价)。4)冷冻加固费用由可变费+固定费组成,可变费随工程量增减而调整,固定费用不随工程量增减而调整。冷冻加固的开孔、钻孔、冷却管等与冷冻加固体积基本上成正比;首次充氟费用、氯化钙费用、冷冻机械的电费(一般联络通道土体冷冻的用电量在30万kW•h左右,电费为20~30万元)、冷冻施工演练、防护门、联络通道两侧的临时钢支撑加固(设计参考数量约70t)、拆除钢管片残值等费用不随土体冷冻加固体积变化,相对常规的联络通道施工而言,这些费用属于固定费用(累计约65万元)。原设计图纸冷冻加固范围为联络通道及泵房边界线外3m,冷冻加固体积为1447m3,固定费用摊入冷冻加固的综合单价应为65万元/1447m3=449.21元/m3;设计变更后,冷冻加固范围为联络通道及泵房边界线外2m,冷冻加固体积为759m3,固定费用摊入冷冻加固的综合单价应为65万元/759m3=856.39元/m3,则变更后冷冻加固的综合单价应为1845.26元/m3(计算公式为: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1438.08元/m3+变更后摊销费856.39元/m3-变更前摊销费449.21元/m3)。综上所述,笔者从施工图变更前后的对比分析、施工工艺、综合单价的构成、合同工程变更的定义、变更估价条款解释等方面,阐述了上述变更工程价款调整的依据,最终审计与业主代表均同意了上述意见。
3结语
关键词: 互用性; 跨部门协同; 项目代码系统; 证照共享系统
中图分类号: D6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9973(2014)01-0051-05
一、“协同性”政府改革与电子政务
“协同性”是当今公共管理的核心命题,它源于生产者社会向顾客社会的转变。[1] 如果说20世纪70-80年代,西方各国普遍推行的行政改革是以强调效率和政府回退为核心,那么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西方国家涌现出的新的改革趋向则将注意力又转回了公共部门本身,“人们关注的焦点又开始从效率转向政治回应性”。[2] 以英国“协同政府”(joint-up government)、“整体政府”(holistic government)的改革为先导,新的改革强调公共部门之间的合作互动,力图“超越以往只关注以功能导向的预算、目标、激励、机构管理和责任机制方面的改革”,[3]30 它的内容可以包括“中央行政部门不同政策领域之间日益增加的横向协作、部委与其机构之间的内部纵向协作以及地方机构在提供公共服务时进行的协作”;[4]83 它的目的是“整合相互独立的各种组织以实现政府所追求的共同目标”,[5] 追求包括在政策制定、机构内部和机构之间、财政预算以及信息系统上的整合,以此打造以包容性(inclusive)和整合性(integrated)为特征的“整体政府”。[3]30 这场以强调“协同”、“合作”为主要内容的改革趋势不仅在英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这些被称为新公共管理改革先锋的盎格鲁——撒克逊国家非常明显,而且在其他并没有致力于推行新公共管理改革的国家日益显现。[4]83
公共部门改革的实践引发了学界对于协同和合作问题的关注。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起,不断有学者对政策整合、部门合作等问题进行研究,出现了同“协同”(Joint-up),“整体”(Holistic)相类似的一系列表述,如“跨部门合作”(Cross-agency Collaboration)、水平化(Horizontal)、伙伴关系(Partnerships)、一站式窗口(One Stop Window)、网络管理(Network Management)以及交叉议题(Cross-issues)、政策整合(Policy Integration)等,旨在解决由部门分割、职能划分带来的政策、服务碎片化的问题。[6] 这种“协同性”政府改革的内涵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个层面来理解。广义的“协同性”指的是政府、市场和社会各个组织或部门之间的相互协作,是超出了政府本身而涵盖企业、非政府组织、社区等多元化现代组织形态的一种协同;而狭义的“协同性”则仅限于政府本身而言,指的是政府内部各个部门或者不同层级的政府部门之间形成的一种跨部门协同。本文所要研究的电子政务中的跨部门协同,主要是基于狭义的“协同性”概念。下文所列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审批活动就是一种政府内部各个部门所共同完成的一种行政事务。
在推动政府部门协同办公、增进政府整体性方面,政府事务的信息化和电子化建设是重要途径之一。信息技术的应用为实现政府内部跨部门信息、资源与业务的整合和共享,为实现跨部门的网络化协同办公,为实现构建一种整体的政府管理范式和公共服务递送方式,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和实现方式。[7] 电子政务(e-Government)作为依托互联网的信息传播技术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行政管理模式,能够对内打破行政主体之间纵向和横向的壁垒,实现信息无缝隙快速传播,对外消除行政主体和公众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终结行政主体的信息垄断地位,使得多元化的行政治理模式取代单一制行政管理模式成为现实。[8] 它的实质是政府机构在其管理和服务职能中利用信息技术,实现政府组织结构的优化重组以及政府工作流程的电子化,超越信息、资源和事务分割,形成一种协同、高效的政府运作模式。[9] 可以说,电子政务的技术属性决定了它天然地对增进政务协同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而在实际的电子政务建设过程中,要实现不同职能部门之间信息与资源的无缝隙快速传播,必须先使得各个机构所使用的系统和应用技术在标准和规范上达成一致,而这就涉及到电子政务中的互用性问题。
二、电子政务中的互用性
所谓互用性(interoperability),指的是不同的系统和组织机构之间相互合作,协同工作(即互操作)的能力,因此又被翻译为协同工作能力、互操作性等。在技术层面,互用性指的是两个软件实体之间交换功能和可解释数据的能力,它包括四个必要条件:通信、请求生成、数据格式和语义(communications, request generation, data format and semantics)。[10] 由于信息或数据的共享是任何整体、协作的系统和组织的先决条件,互用性在组织层面可被定义为“能够交换信息并且相互使用被交换信息的能力”。[11]
在Layne和Lee提出的著名的四阶段发展模型中,电子政务发展的高级阶段与纵向及横向整合相关,而在系统整合背后的更深层次,部门间的协同与互操作是本质核心,[12]这使得互用性一直以来都是电子政务领域的研究焦点之一。Luis Guijarro指出,互用性的含义包括组织互用性、语义互用性、技术互用性三个层面。组织互用性涉及组织各个部门交换信息的协同性,以及为达到这种协同性的组织内部结构和过程;语义互用性指的是确保交换信息的准确内涵能够被其他接收者准确理解的能力;技术互用性则是包括公开接口、数据整合、交互服务等多个技术领域。[13]Hans J.Scholl& Ralf Klischewski以“需要-期待”理论(needs-and-wants theory)为基础将电子政务中的互用性分为治理、经济、组织、信息技术四个层面,指出了电子政务互用性所存在的约束和挑战,并试图提出一个关于互用性的研究框架。[14] Gottschalk在2009年提出互用性成熟度模型,将互用性分为计算机互用性、流程互用性、知识互用性、价值互用性和目标互用性五个层次。[15]
在实践层面,美国政府于1999年率先提出联邦组织架构(Federal Enterprise Architecture, FEA),并试图从绩效、服务到业务、数据构建一个能够实现充分协同的架构,[16]其他国家和地区也陆续构建了相关架构体系。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出版的《电子政府互用架构(第11.0版)》中,将电子政府互用架构定义为“提高政府部门之间和政府与社会之间的电脑系统的互用性,促进政府推行以顾客为本位的综合式公共服务的策略”;[17]1并将其功能阐释为“界定了一套规格,用以促进政府各部门所提供的服务的整合性。综合有关标准于同一架构下,可让系统管理及开发人员有一个单一的参考依据,以参详推行电子政府服务时须依从的互用标准”。[17]1
在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政府就开始关注信息化,我国的电子政务建设已经取得了一些进展。2002年中办、国办下发的《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中办发17号文件),正式将“政府先行,带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确立为我国信息化建设的发展战略。随后,200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2008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都涉及到电子政务的相关内容。[18] 另一方面,电子政务的发展确实引起了相关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并投入大量财力进行信息化建设,比如政府域名网站、政务呼叫中心等。然而,由于前期建设中缺乏统一的规划和部署,缺乏对互用性和部门协同的认识,我国电子政务的建设出现了诸如“信息孤岛”、重复建设等问题,使得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出现了严重的阻塞。为了进一步深化我国的电子政务建设,实现电子政务建设的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国家已经开始了对电子政务顶层设计和标准化的建设工作。[19] 笔者试图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网上行政审批为例,来说明电子政务中的互用性对于实现政府跨部门协同,进而阐释提升政府公共服务的绩效水平的重要意义。
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网上行政审批中的互用性与跨部门协同
(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工作的特点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就是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的项目,即固定资产再生产活动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社会固定资产再生产的主要手段,涉及范围广泛,各部门、各行业、各地区每年都要有一定数量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于特定的制度遗产和发展路径,财政刺激计划在我国经济的宏观调控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这些宏观调控的贯彻执行是通过投资项目的审批来完成的。由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审批是政府调控经济的基本手段,政府行政审批效能的提升对于我国的政治、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政府行政审批工作的重要内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有着区别于其他事项行政审批的内在特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涉及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牵涉到的管理部门多,其行政审批工作信息量大、程序复杂、周期较长。[20]
以通过土地公开交易市场取得土地开发权的内资企业投资项目的行政审批办理流程为例:
1. 项目单位应在土地公开交易市场通过公开交易的方式取得土地开发权,并获得由国土部门核发的土地成交确认书。在这之后,项目单位可以同时办理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用地的相关手续。其中立项相关手续包括办理建设项目核准或备案、环境影响评价审查;规划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相关手续包括设计方案的招标,规划部门在设计方案招投标过程中的备案监管或咨询服务,同时将监管结果或咨询服务意见根据需要有选择地抄送公安交通、市政管理、消防、人防、体育、水务等部门;用地相关手续包括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出让许可等。此后,项目单位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相关手续,涉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年度投资计划。接下来,项目单位需要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相关手续,包括移伐树木许可、占路许可、掘路许可、移植古树名木许可等。[21]
由此可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审批具有如下特点。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涉及多种事项要素,而不同的事项要素的行政审批权限分属于不同的管理部门,这就导致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是一个多部门参与的行政管理过程。以北京市为例,就至少涉及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建委、规划局、国土局等多个委办局。而在行政审批的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审批信息是繁多而复杂的,既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内容、项目分类这样的项目信息,也包括申报、受理、审批、送达等业务事项审批信息。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的周期较长。一个项目从提出项目建议到办理项目立项、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土地预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到最后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需要持续一段较长的周期,有的项目仅立项审批的时间就不止一年。
(3由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自身工程内容复杂、程序繁琐、周期跨度较大等特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频繁。根据相关规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立项后不得随意调整或变更相关项目内容,比如建设规模、投资额、项目功能等等。然而,由于项目单位面对的是审批权限分散的政府各个部门,而部门之间缺乏联动性的监管机制,致使针对项目的后续实施和管理失去了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手段。这不仅影响到立项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也直接关系到政府对于项目在立项之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效果。
固定资产投资行政审批所存在的这些特点,使得审批过程中如下几方面的改善尤为重要。项目涉及要素分属不同部门,各部门职责分工不同,这就必须推进政府各个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办公程度(见表1)。例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所涉及的不同部门之间审批信息的关联程度很高,某一部门的审批信息可能是另一些部门审批的前提和依据,这就凸显了信息共享的必要性。
2. 由于审批周期较长,能否提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的行政效率就成了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审批周期较长的一个直接后果,是政府通过行政审批实施宏观调控职能时容易出现调控效果的滞后,而行政审批效率的提升将有利于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的改善。
3. 亟需针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全过程动态监管,而全过程动态监管的前提是政府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与协同办公。目前我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本处于“重建设、轻管理、少论证”的状况。这一状况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影响了投资决策水平的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的提升,以及项目的事后控制和监督作用的发挥。全过程动态监管可以解决诸如投资失控、建设周期和质量难以保证、投资效益难以按预期有效发挥、甚至滋生腐败的问题。
(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网上行政审批中的项目代码、证照共享系统
对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而言,行政审批的信息化建设有助于优化审批流程,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提高审批质量和办事效率。作为政府事务信息化的重要途径,网上行政审批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和重要手段。所谓网上审批,是指运用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对申请、审核、决定、监管等项目审批过程的手段、方法以及流程进行改造和整合,以达到创新工作流程、降低项目审批成本、提高办事效率的目标。[22] 网上行政审批建设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包括审批材料电子化、审批流程电子化流转、审批信息共享、审批事项跟踪办理等多个功能模块。[23] 本文仅以项目代码、证照共享系统作为阐述网上行政审批建设的切入点,试图具体地探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网上行政审批中的互用性与跨部门协同问题。
所谓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即赋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某级行政区划范围内唯一的、终生不变的识别标识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管理系统,则是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供项目代码赋码、代码信息管理等服务的信息管理系统。项目代码应用主要包括赋码和用码两方面工作。首先,发展改革部门、经济信息化部门、建设部门应在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阶段对项目进行赋码。赋码单位指定人员在收件时录入前置环节审批的批准文件号,确保前置环节审批事项信息与项目关联,赋码相关信息通过数据交换系统或手工录入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其次,对于已赋码项目,各相关单位在审批完成后在本单位出具的,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主要环节、节点上的批准文件或意见函等文本上统一打印项目代码识别的二维条码信息。通过赋码与用码工作,同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涉及不同部门的审批信息都关联在唯一的代码中。通过代码系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项目信息以及业务事项审批信息都可以进行查询和管理,提升了网上行政审批信息的互用性,对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和监管的改善都有极大的现实意义。
证照是行政机关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许可证件。证照在政府部门间和社会中有广泛的共享应用,工商执照、身份证、建设项目立项批复都是证照。而所谓数字证照,就是指采用数据电文(包括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形式存储管理的行政许可证件。而数字证照服务系统建设的目的是通过建立一整套完备的与纸质证照发放同步的数字证照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纸质证照与数字证照的同步发放、在线查询、联机校验、联机交换等功能,从而在网络上实现政府部门之间审批证照类与文件类审批结果的跨部门共享交换和有效性查验。数字证照系统由一个注册服务中心、一套数据交换系统和若干个服务节点、业务集成接口四个主要部分组成,采用“统一规划、统一注册、分布部署、分布管理、全网通行”的部署原则,形成一套数字证照服务网络。其中数字证照注册服务中心负责对全网的服务节点进行注册管理、运行监控、牵头制定全网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数字证照服务节点部署在各委办局,由一个数字证照节点服务子系统和一个基础证照库组成,用于管理证照数据及信息共享应用;业务集成接口是数字证照节点服务子系统和各部门原业务系统的衔接集成接口,负责生成基础证照库的内容。这一数字证照系统可实现证照数据查询的基础服务,以及以此为基础的其他服务,例如数据比对、数据回填和数据交换服务等。
如前所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涉及多个管理部门,程序复杂,所产生的审批信息量较大。以行政审批当中涉及的证照为例,一个完整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流程就会涉及诸如规划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项目可研报告、项目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种类繁多的证照。通过数字证照服务系统,可以将所有的电子证照类文件进行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查验,并利用项目代码系统串联和整合某一项目的所有审批信息,从而极大地方便了对于项目信息的管理和使用。
(三)项目代码、证照共享系统如何实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中的互用性与跨部门协同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效能的提升,关键点在各个部门之间能否共享审批相关信息,而项目代码、证照共享系统作为突破口可以很好地提升相关信息的互用性,促进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信息监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信息主要包括两部分,即项目信息和业务事项审批信息。其中项目信息是描述一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本特征的相关信息,如项目名称、项目代码、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内容、项目分类、项目类型等。而业务事项审批信息则是反映一个业务事项在各进驻单位进行申报及审批情况的相关信息集合,由各进驻单位在业务事项审批过程中产生,主要包括申报信息、受理信息、审批信息、审批结果信息、送达信息等。
作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某级行政区划范围内唯一的、终生不变的识别标识码,项目代码可以将项目审批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项目信息及业务事项审批信息进行有效的串联,从而方便信息的查找、管理和监察。与代码系统相配合,数字证照系统可以在实现各部门证照数据标准化的基础上,提高审批信息档案化和集约化管理,从而服务于联合审批和证后监管。具体而言,项目代码、证照共享系统可以从如下三个方面有效提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中的互用性与跨部门协同能力。
1. 推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信息的标准化和有序化,提高审批部门之间信息通信的互用性。随着各行政部门网上审批的深入,审批信息管理已经实现电子化,但由于各部门审批结果存储缺乏标准,致使部门间信息交换仍多为纸制文件,没有实现纸制文件和电子文件共同发挥作用,阻碍了电子政务效能的发挥。通过建立数字证照服务系统,对于审批结果信息引入档案化管理理念和方法,实现审批结果向数字证照的转化,保障数据的齐全、完整、真实和长期有效,解决数据质量问题。而项目代码系统则通过赋予项目的标识码将与项目有关的所有信息串联和整合在一起,使得繁杂的项目信息和审批信息有序可查,极大地方便了跨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信息监察。
2. 在实现信息互用性的基础上,推动行政审批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政府行政许可的重点是“审”和“批”。“审”主要是行政相对人提交的材料或行政文书的真实性,“批”主要是在“审”的基础上根据政府宏观调控的政策,综合考虑社会、经济、环境和文化的发展环境等多种因素,做出科学的决定。而“审”和“批”都是在项目相关信息标准化且能够获得的前提下才可以实现的。通过项目代码和数字证照服务系统,各级政府行政审批部门可在线查询发证机关的证照数据库,快速掌握某一个项目的前置审批结果信息,并可根据该信息启动后期工作,为“怎么审”和“该不该批”这两个重要环节提供有效的应用支撑,大大提高办事效率。在并联审批的过程中,部门之间对于前置审批结果信息的及时而准确的掌握是启动后续审批工作的前提,这时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就显得十分重要。
3. 在实现信息互用与共享的基础上,促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事后监管所需的跨部门协同。为了维护经济社会有序发展,政府部门在市场监管中,需要检查企业和个人取得资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这需要准确获得审批管理部门的相关信息。通过项目代码和数字证照服务系统,监察部门可以通过代码跟踪查询某一项目的所有项目信息和审批信息,实现跨部门审批结果的批量分类共享,为提高政府对于市场监管的质量、宏观调控的有效性打下良好的数据基础。
政府事务的电子化和信息化建设能够促进政府的跨部门协同,但其前提是电子政务中互用性的实现。本文试图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网上行政审批为例来说明互用性的关键作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直接触及各部门的核心职能和业务,涉及面广,信息量大、程序复杂、周期较长。基于这一内在特点,审批部门之间的信息互用性便成了推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的关键点,而项目代码系统和证照共享系统作为突破口,可以从加快审批信息标准化与有序化、推动协同办公与项目监管等方面,整体提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效能。对于这一具体领域的网上行政审批改革的研究,也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电子政务建设是如何改善政府管理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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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建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年来,建设局以“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为契机,从思想教育、制度建设、规范行为、狠抓落实入手,不断强化机关作风建设,致力于打造一支廉洁高效、爱岗敬业、务实创新的新型队伍,为建设工作作保障。
(一)服务态度明显改善
检验一个单位、一个部门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的好坏,关键是看单位干部职工是否对群众动真情、用真心。为此,建设局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强化和提升:
1、转变服务职能。着重教育引导职工从管理职能向服务职能转变,要求职工体察民情、了解民意,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把服务意识渗透到职工一言一行中,落实在每个细小环节上,着实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
2、用制度管人管事。制定出台了《机关文明用语规范》、《机关劳动纪律制度》等多项规章制度,倡导微笑服务、快乐工作,用以规范职工言行。
3、推行服务承诺。全面推行“三公开”(公开办事程序、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四第一”(群众利益作为第一目标、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重点、群众情绪作为第一信号、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五不让”(不让公务在我这里延误、不让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工作在我这里中断、不让前来办事的人员在我这里受到冷落、不让机关形象在我这里受到影响)承诺服务,并设置举报箱、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4、建立窗口服务。在办公条件十分有限的情况下,尽最大可能建立窗口服务平台,实行窗口服务,限时办结工作机制。
5、打造“阳光城建”。城市规划、重要基建项目、房屋拆迁等重大涉民事项全部公开、公示和听证;行政审批事项、程序、收费依据、标准全部公开;招投标实行“八统一”(统一招标公告媒体、统一监管投标保证金、统一评标办法、统一评标专家库、统一开标评标地点、统一进场资格审查、统一招标备案监管程序、统一中标通知书),阳光作业。
6、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大执法培训教育、监督管理力度,逐步规范执法行为。
(二)办事效率明显提高
为杜绝办事拖沓、推诿扯皮行为的发生,保证建设项目的优质、高效推进,建设局多措并举,全面提升工作效率。
1、认真贯彻执行四项制度。打造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出台后,建设局配套制定了“四项”制度落实措施,实行重要事项跟踪问效、群众事情限时办结、日常工作承诺服务,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首推“一表审批、一站办结”服务。针对项目审批、房产办理多科室审批、多环节办理冗杂的实际,推行科室合署办公,一表审批,一站办结、一口收费,大大方便了群众,精简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
3、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报建项目,实行定期讨论上报,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办结和答复;对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程序、收费项目、依据、标准通过政务信息网、建立公式栏等形式公开公示,运作过程置于群众监督之下,依法严格办理。
4、优质、高效推进项目实施。年初拟订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把建设项目、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到领导,分解到股室、细化到个人,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大事集体会议讨论决定,小事现场协调处理,分头分责抓落实,有效确保了建设项目的推进与实施。
(三)城市建设快速推进
建设局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发展”这一要务,围绕中心,超前谋划,立足本职,狠抓落实,全力推进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1、超前谋划促发展。城市建设离开项目的支撑寸步难行,靠单一的土地资金难以推进。为此,建设局把项目储备作为建设工作的重头戏,细致做好项目前期测设储备工作,主动协调、积极争取。到目前为止,县城垃圾处理场、污水管网改造通过向上争取项目补助资金达4000余万元,污水处理厂通过招商引进资金3000余万元,石湖景区、城北片区开发建设、部分旧城改造项目已初步与投资商签定了框架协议,为全面推进县城建设打下了基础。
2、立足本职抓建设。一是结合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和县城格局调整的需要,适时启动了县城总规、控规、修规及城北片区详规的修编和新编工作;二是完成凤凰大道绿化及文笔二号小区农貌市场建设2项工程;三是稳步推进通源广场、凤泉公园2项市政建设项目和龙凤庄园、安瑞新城三期、明辉花园、青海园小区、能源小区、工商红盾苑小区等9个商住小区建设;四是启动了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建材城、2万㎡廉租住房五项重点建设工程,近期计划启动通源大街北段、县城供排水管网改造2项重点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达到12亿,年内可完成投资7.38亿元。
3、加强队伍建设作保障。一是强化班子及组织建设。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带头干事、带头执行动纪律,讲团结、讲大局,讲奉献、树榜样,以班子建设带动队伍建设,强化组织的凝集力、战斗力;二是强化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把专题思想学习教育与日常教育管理紧密结合,进一步统一干部职工思想,激发干部职工干事的激情;三是通过各项规章制度的健全落实,规范职工的言行;四是鼓励、支持职工参与不同形式学习培训、资格考试,明确只要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单位另行以资奖励。通过多形式的教育管理,干部职工学习、干事、服务的氛围逐渐浓厚。
4、服务基层办实事。一年来,以开展“互联共创”为契机,先后两次组织股所以上干部到扶贫挂钩村平寨村进行专题调研,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帮助其出主意、解难题、谋发展。承诺投资8万余元,扶助建设一座桥涵、解决一村的人畜饮水、一村的道路建设和一校的门窗修复,并委派专人住村抓落实。到目前为止,已投入资金6万余元,完成预定工程的75%,年内可全面完工。
(四)廉政建设得到加强
廉政建设一直是建设工作的中心,并致力于打造“廉洁城建”。
1、强化廉政警示教育。把廉政警示教育与干部日常素质教育紧密结合,认真学习把握党纪法规,邀请纪检检察领导组织开展专题讲座,组织干部职工参访中安监狱,强化党纪法规、正面典型、反面案例警示“三项教育”,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做到警钟长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2、截堵滋生腐败的源头。突出抓好项目规划审批、项目招投标、项目实施三个重点环节,项目规划审批严格执行会议讨论,集体审批制,有效避免个人说了算的现象;项目招投标严格执行曲靖市十个文件管理规定,按规操作,阳光作业;项目实施层层签定廉政合同,严格审计结算;财务管理主动邀请审计、财政、发改部门定时不定时开展审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到事前有警示、事中有监督、事后有落实。把拒腐防变的关口前移,有效遏制不良行为的产生。
3、健全落实监督制约机制。年初,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年中、年末同检查、同考核;主要领导与副职、副职与中层干部、中层干部与职工,层层签定《廉政建设责任书》,并交纳风险保证金,并明确廉政建设的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奖惩办法;年中、年末定期开展廉政建设分析会,进行自检自查,发现有矛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建立健全民主决策议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等制度,做到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制度约束人。同时公开、公示党务、政务及行政许可事项,把权力运行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
4、贯彻执行党政方针不动摇。贯彻执行党风党纪若干规定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于律己,从严要求;财务开支提倡厉行节约,精简压缩,较大数额开支实行会议讨论,民主决策,日常开支实行办公室委派、财务审核、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批的四级审查机制,有效避免大吃大喝、铺张浪费、滥发资金、公款出游等行为的发生。
5、着实办理来信来访及矛盾纠纷。建设局始终把办理来信来访、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出了“限时办结、及时排查化解”的总体要求。在1-9月,共排查矛盾问题43件,已办结38件,办结率达88%以上,其他案件在积极的协调办理中。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不足
城市建设工作通过不断的努力实践,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及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建设工作量大、面广、任务重,以下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㈠县城规划滞后不全,实施难度大。县城总体规划于2005年完成第三版修编,但随着县城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县城北片区(恩荣片区)纳入县城近期建设,县城格局发生了重大调整,总体规划明显滞后,并且仅有总规,指导性不强。实施中,部分群众执行规划的自觉性不强,乱塔乱建、违法建设时有发生,难以杜绝。
㈡旧城改造推进难,很多拟建项目难以实施。××县城旧城区由于历史原因,建筑混乱,设施不配套,城市景观、人居环境较差。县政府于年初拟订了多个旧城改造项目,但由于改造房屋拆迁安置难、群众意见难以统一、生产生活问题难以解决、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等问题被迫搁置。
㈢县城辐射力、带动力、吸引力不强。我县仍是一个农业大县,工业基础薄弱,城市建设缺乏产业支撑,后劲不强,长效性、持续性不足。特别是旧城区绿化、亮化、美化投入不足,建筑零乱、设施不够配套,绿地率低,整体环境距园林城、生态城还有较大差距。
㈣县城长效管理机制、公共配套设施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现阶段履行城管职能是从涉管部门抽调人员成立综合整治办公室,开展日常管理工作,机构本身缺乏长效性,加上县城规模专业市场、停车场、公厕等设施还不配套,特别是不能满足传统节日农特产品交易需求,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乱摆乱设、乱泼乱倒等突发性、随意很难控制。
㈤齐抓共管、全民共建的氛围不浓。城市建设工作涉及面广、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仅靠部门的努力很难适应新形势建设发展需要,更多的是广大人民群众要增强“建城、管城、爱城”的主人翁意识,自觉参与、理解、支持城建工作,齐心协力共创生态园林城市,共同打造和谐宜人、发展进取的城市形象。
㈥服务、便民的条件十分简陋。建设局于2005年与环保局分设,但一直是合署办公,在有限的办公楼内已容纳近90人办公,推行“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便捷服务硬件条件受到限制,职工办公、群众办事的环境条件较差。
三、整改措施及下步工作打算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步工作中,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和改进:
㈠编制完善“四项规划”。高起点、高标准修编完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北片区专项规划”,力争在2010年完成,用以指导建设,服务发展。
㈡快速推进13项重点工程建设。分别是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通源大街北段、通源广场、凤泉公园、石湖景区开发、园林城市创建、污水管网改造、城北片区开发9项近期重点市政工程及明辉花园、龙凤庄园、青海园、能源小区4个规模商住小区建设项目,逐步完善城市功能,扩大城市规模。
㈢逐步启动4个旧城片区改造。研究制定出台配套城市建设改造惠民政策,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逐步启动电影院片区、粮食局片区、木材公司片区、农贸市场片区改造工作,渐进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县城整体形象。
㈣探索健全县城管理长效机制。逐步理顺管理职能职责,健全机构队伍,创新管理措施,配套完善停车场、城市公厕、规模专业市场等设施,逐步实现市容环卫的长效规范管理。
㈤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城镇建设。通过各种有效媒体,加大规划、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机关内部建设等的宣传、公示、公开力度,增加工作的透明度,让市民充分享有规划、建设、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并主动参与到建设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