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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音乐教学中,教师如果注意合理选择,灵活运用各种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就能激发学生的兴趣,优化课堂教育结构。
一、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在学习过程中,学生有了兴趣才会去学,喜欢学学习便不再是一种负担。多媒体音乐课一开始就能唤起学生的注意力,因为它具有呈现客观事物的空间结构、时间顺序和对场面创设的能力,能立刻引起学生的情绪反应,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激发学生在感情上的参与,给新课教学打下良好的基础。
例如,在人民教育出版社四年级下册《学戏曲》这一单元的教学中,首先可以向学生介绍这节课是用多媒体演绎中国京剧的发展历史,应重点了解它的发展概况、行当角色、京剧的唱腔、京剧的表演艺术以及京剧的脸谱等。接着,在屏幕上以幻灯片的形式展示京剧产生的历史背景,并配以解说:1790年四大徽班进京,后来与来自湖北的汉剧融合,又吸收了昆腔、秦腔的精华和许多民间音乐,形成了全国最具影响力的剧种--京剧。从而揭示了本课的学习内容:京剧的行当、京剧的唱腔、京剧的表演艺术以及京剧的脸谱。在短短的几十分钟时间里,通过多媒体以艺术的手法和形象生动的演示,使学生对中国京剧的起源、发展等内容有了较全面的了解并留下深刻印象。
二、提高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
音乐是听觉的艺术,音乐欣赏是创造性的形象思维活动,它对于启智益能、触发灵感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在教学中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把视、听紧密结合,再辅以生动活泼的语言引导,诱导学生在聆听中去感知、认识、想象和理解音乐作品的内涵,给学生以真实的情景体验,从而提高审美能力。
例如,在管弦乐合奏《彼得与狼》的教学时,为了让学生充分感觉音乐形象,我通过PPT分别播放小鸟、鸭子、猫、老爷爷、狼和彼得的音乐,同时屏幕上依次出现他们的音乐形象,让学生在观察与鉴赏中去归纳、总结这些乐器的音乐特点。接着老师根据性格化的动物和人物介绍乐器:小鸟-长笛,鸭子-双簧管,猫-单簧管,老爷爷-大管,狼-圆号,彼得-小提琴。学生通过听、说、看、想多种感官的参与,步步深入,深刻地领悟了作品的内涵,提高了他们的音乐审美能力。
三、提高学生的音乐欣赏能力
音乐是以音乐的愉悦性、情感性、形象性等独特形式来表现美的,所以提高同学们的音乐欣赏能力是欣赏教育的关键。恰当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音乐教学,变抽象为形象,加强学生的记忆,增强学生学习兴趣,可有效地提高学生音乐欣赏能力。
例如,在欣赏《牧童短笛》时,先介绍乐曲的内容,然后播放课件:随着优美淳朴,富有浓郁民族风格的钢琴旋律--屏幕上出现了流水潺潺,杨柳依依,牧童骑牛吹笛,神态怡然自得,悠扬的笛声在春风中飘荡着的一幅田园风光的景象......。同学们被这图文并茂、声像一体、情景交融的美陶醉了、感动了,有的两眼注视着画面,有的轻轻拍打着节奏,聚精会神地倾听着......这样学生便对作品的音乐形象有了初步的感受。继而,再通过预先设置好的程序,让学生分段欣赏乐曲并提出问题,使他们展开想象的翅膀畅所欲言。
四、集成播放,为课堂节时省力
现代教育技术的辅助手段是多功能且具有高度集成性的。传统的教学方式中,教师常常免不了要在黑板或纸张上密密麻麻地书写节奏、乐谱、视唱曲,甚至抄写歌词,这样既烦琐又耗时费力。而现代教育技术可集媒体的多项功能非常方便地解决以上问题。
例如在《我们的田野》这一课的教学中,学生通过多媒体教学既能看到清晰规范的歌谱,听到优美抒情的旋律,又能看到歌词所反映的美景,如粉红的荷花,碧绿的河水,起伏的稻田......教学中,教师只要选择课件中的相应区域,一按鼠标,就可以把图、文、动画等清晰规范地呈现在同学们的面前,这样不但能使学生的注意力高度集中,还有利于学生对识谱视唱能力的提高和所学音乐知识的掌握。
五、便于多元化文化的渗透
摘 要 体育教学是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影响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因此,为了加深对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学的认识和了解,促进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学活动的顺利高效开展,本文就针对体育教学对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的影响以及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学活动的实施策略等问题进行了探讨。文章首先从生理、心理以及社会适应等三个层面入手针对体育教学对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的影响进行了具体分析,然后又在此基础之上,进一步提出了在组织开展体育教学活动时应注意始终遵循针对性的基本原则、遵循健身性的基本原则和遵循益智性的基本原则等实施策略,以期对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学活动的科学化开展能够有所助益。
关键词 特殊教育学校 体育教学 影响分析 实施策略
体育教学是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影响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由于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对象多是身心具有不同程度缺陷的学生,因此,特殊教育学校的体育教学相较于普通学校的体育教学而言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所以,为了加深对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学的认识和了解,促进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学活动的顺利高效开展,本文就针对体育教学对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的影响以及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学活动的实施策略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一、体育教学对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的影响
在探讨体育教学对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的影响时,主要从生理、心理以及社会适应等三个层面入手进行了具体的分析:
首先是生理层面的影响。康复健身等生理层面的影响是体育教学对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最为直接的作用之一。特别是对于中小学阶段的学生而言,由于中小学阶段的学生身体发展的可塑性非常大,即使是身体的残疾部位也多处于没有完全定型的时期,甚至还存在转化的可能。因此,如果在组织开展体育教学活动的过程中,能够根据不同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合适的运动计划、选择合适的运动方法、设置合理的运动负荷和运动量,往往能够有效的改善或者是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和运动能力,促进学生生理层面的康复。
其次是心理层面的影响。体育教学对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心理层面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体育教学能够促进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的智力开发。学生在参与体育运动的过程中,往往需要调动多个感官进行工作,例如:视觉、听觉、触觉以及平衡觉等等,而不同感官在体育运动过程中所获得的各种感觉信息也会源源不断的传输到学生大脑皮层的各个中枢,从而起到刺激和活化大脑细胞、改善学生大脑供氧量的效果,让学生的头脑更为清醒,思维更为敏捷;二是,体育教学能够促进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自信心的培养与发展。契合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实际情况的各种体育活动的开展,能够让学生获得良好的运动体验,并通过在体育运动中的成功逐渐找到自我、实现自我、超越自我,从而使得自己的自信心不断增强。
最后是社会适应层面的影响。体育教学对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社会适应层面的影响一方面在于体育运动中的竞争与合作、沟通与交流等等能够直接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属于对学生社会适应层面的直接影响;另一方面,通过上文的分析可知,体育教学能够促进学生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的提升,从而有效扩大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的社会活动空间,让学生能够更好的融入到社会之中,属于对学生社会适应层面的间接影响。
二、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学活动的实施策略
为了确保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学活动的顺利有效开展,根据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学的特点和需求,特提出了如下几点相关的实施策略:
首先,要注意始终遵循针对性的基本原则。对于特殊教育学校的体育教学而言,教学对象的特殊性是其与普通学校体育教学的根本区别,也是组织开展体育教学活动时应考虑的关键问题。由于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身心缺陷存在一定的区别,例如:智力障碍、视力障碍、听力障碍等等。所以,为了取得理想的教学成效,在针对不同身心缺陷的学生组织开展体育教学活动时,也要注意根据其实际的身心状况和需求,组织有针对性的教学内容、选择有针对性的教学方法、制定有针对性的教学评价体系。
其次,要注意始终坚持健身性的基本原则。通过上文的分析可知,康复健身是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学的主要作用之一,而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由于身心障碍方面的问题往往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自身的机体活动能力。因此,为了提高学生的各项身体机能水平,为学生的缺陷补偿提供良好的身体条件,在开展体育教学活动的过程中,任课教师应注意始终坚持和贯彻健身性的基本原则,将学生各项身体机能水平和体质健康水平的提升作为教学的重要目标之一。
最后,要注意始终坚持益智性的基本原则。为了发挥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学在学生心理层面和社会层面的积极作用,在开展体育教学活动时,应注意始终坚持益智性的基本原则,尽可能的做到如下几点:一是,能够通过对教学内容和教学活动组织开展方式的合理O计,尽量多的调动学生不同感官在活动中的参与,以提高学生的观察力水平、记忆力水平以及思维能力等等;二是,要注意通过集体性体育活动的开展,促进学生之间的互动交流,以培养学生的沟通交流能力和团结协作能力,并让学生在体育活动中切身体验合作与竞争的重要性,为学生更好的适应社会、融入社会奠定良好的心智基础。
参考文献:
特殊教育学校文化建设的目标在于创设一种氛围,不仅能够陶冶特殊教育学校师生员工的情操,培养特殊需要儿童健康向上的人格,并且规范特殊教育学校师生的日常行为,给特殊需要儿童提供最少受限制的环境,从而最大程度上促进特殊需要儿童的发展。特殊教育学校文化的内涵包括了三个层面:一是物质文化,主要指一种自然与人文和谐的外观物质状态的特殊教育学校文化;二是制度文化,主要指特殊教育学校的组织结构及规章制度;三是精神文化,主要指特殊教育学校的校风、教风、学风,是特殊教育学校整体精神面貌的集中体现。
(一)物质文化。特殊教育学校物质文化是特殊教育学校文化的物化形态,是特殊教育学校文化的“硬件”,是特殊教育学校师生员工在教育实践中创造的各种物质设施。特殊教育学校物质文化主要通过特殊教育学校标志、环境以及建筑设施等物质表现形式来体现的。首先,一个具有代表意义的特殊教育学校标志就能很好彰显该校的教育目标和特色,这些标志大到特殊教育学校的校训石、小至特殊教育学校的校徽。如湖北远安特殊教育学校的校门口就有一块体现该校物质文化的景观石,上面刻有“团结、和谐、自信、进取”八个大字。其次,特殊教育学校环境是特殊教育学校物质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特殊教育学校外部环境和特殊教育学校内部环境。舒适优雅、清新自然的特殊教育学校外部环境能安定情绪、陶冶情操。如一般盲校都具有色彩鲜明、绿化环保、无障碍设施的外部环境,盲校的内部环境则富有个性、优美和谐,启迪思想、净化育人。且大多数特殊教育学校的楼道上随处可见张海迪、邰丽华等知名残疾人的画像和事迹,以此来激励学生自强自立。最后,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施主要包括特殊教育学校的人文景观、教学设施等。一般的特殊教育学校都有独具特色的人文景观,如湖北省武汉第二聋校的主题雕塑区、苏州园林风格的休闲园区都是该校标志性的人文景观;在教学设施方面,在信息化时代的背景下特殊教育学校大都配建了多媒体室、图书室、电子阅览室、语训室、感统训练室等现代化功能室。
(二)制度文化。学校制度文化是学校文化的规范层,是师生在交往过程中缔结的社会关系以及用于调控这些关系的规范体系,是学校在法令、行政、道德层面上建立起来的,与学校价值观念、管理观念相适应的学校规章制度、管理规定、公约守则等。一般特殊教育学校的管理制度主要有特殊学校各部门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制度、班级管理制度、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等。如湖北省宜昌市特殊教育学校根据其实际情况针对学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分别制定了《教学工作检查制度》、《教案评估标准与奖惩办法》、《特殊教育学校教研活动制度》和《文明班级评比方案》等。这些特殊教育学校的管理制度都是为了规范特殊教育学校师生员工的行为,使得特殊教育学校各种活动都能有效进行,从而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的工作效率。但先进的特殊教育理念则要求特殊教育学校的制度文化不仅体现在学校的“硬”制度层面,更多的制度文化表现在特殊教育学校软环境的制度上。学校软环境是在学校中客观存在的且无形的,它由人为因素(主要是教师)把握并以不可量化的方式对学生身心发展产生较大影响。如湖北省宜昌市特殊教育学校坚持“三情”管理制度,即“有情的管理者”———人格管理;无情的管理制度———依法治校;绝情的管理行为———执法必严;通过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督有效”的学校管理制度来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责任感来创建学校的软环境。
(三)精神文化。在任何一所学校的文化体系中,物质文化体现的是学校的风貌体系,处于文化体系的表层;制度文化体现的是规范体系,处于文化体系的中层;它们都受到学校的价值观体系的引领,或者说是受到深层的学校精神文化的引领与协调。特殊教育学校精神文化是特殊教育学校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而特殊教育学校精神文化的实践形态又主要体现在特殊教育学校校风、教风、学风上。校风是指一个学校的思维方式、治学态度等,它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学校的办学理念、培养目标、价值取向与行为方式。特殊教育学校的校训能直接体现特殊教育学校校风。如湖北省武汉盲校的校训是“致和尚善奋发有为”,该校训很好地表达了学校的精神文化,提倡人和事顺、上善若水、奋发向上、有为每天。教风是学校中的教师在工作和生活中所形成的,并表现出共同的、稳定的特点和行为倾向,是教师职业道德、工作态度、专业知识、教学能力、教学方式的综合表现。如湖北省武汉盲校对学校老师在教学实践方面的教风进行总结,表现为一补,即开发潜能、缺陷补偿;二分,即分层分类、因材施教;三度,即注意广度、把握深度、提高效度;四动,即动手摸、动口说、动脑想、动笔做;五学,即预学、展学、论学、助学、获学。学风是学生在学习、生活中养成和表现出来的共同的典型的思想和行为倾向,是学生的学习动机、兴趣爱好、学习形式和态度文化价值观念的综合表现。特殊教育学校因为学生个体的差异性和多样性较大,其学风与普通学校的学风会有明显的差异。在普通学校里,优良的学风更多注重于学生知识的学习和学生的能力全面发展,而特殊教育学校大都首先注重的是构建特殊需要儿童自信、自强、自立的学风,通过组织大量活动游戏来树立学生的自信心和培养学生自强的优良品格,其次要注重形成学生自觉和主动的学习知识和技能的学风。
二、特殊教育学校文化建设的困境
随着国家对特殊需要儿童受教育情况的日益重视和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大力支持,我国大部分省市都已经建立了特殊教育学校,但因经济文化等原因导致的地区差异,使各省市的特殊教育学校发展情况参差不齐,而每个特殊教育学校文化的建设也面临这样或那样的困境。在特殊教育学校文化建设上,是应坚持本土内生还是选择异地移植;是继续一元观念还是吸取多元观念;是继承传统还是开拓创新。这些都是在建设特殊教育学校文化时值得深思的问题。
(一)本土内生与异地移植。一个特殊教育学校的文化要素和特性在这个特殊教育学校创立之初就开始具备了,并随着学校的发展和改革而不断丰富。我国许多特殊教育学校文化建设都带有浓厚的本土气息,而这些本土学校文化的建设与我国五千年的悠久文化历史是息息相关的。如江浙一带的特殊教育学校开设了刺绣这一极具中国本土文化特色的课程,不仅有利于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陶冶学生的审美修养,同时能开发学生智力,启迪学生智慧,培养学生能力,为学生能学得一技之长就业奠定基础。又如我国新疆地区的特殊教育学校,双语型的教学(民族语与普通话)、学校师生的民族服装、学校的建筑设计和环境等都体现了其民族特色和本土地域特色。这些本土内生的学校文化有的是其建校以来就一直存在并延续下去的,也有的是随着特殊教育学校的转型与变革而不断创生的。然而随着文化的传播,西方的特殊教育理念、特殊教育课程、特殊教育教学方法等开始传入我国,我国特殊教育学校发展在坚持本土特色的同时也汲取外国先进的思想理念和教学方法,而这些异地移植的文化也给特殊教育学校文化建设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影响。一些特殊教育学校在学习西方的特殊教育实践时,建立了一系列体现特殊教育学校物质文化建设的教学环境与设施如心理咨询室、音乐治疗室、沙盘室、儿童行为观察训练室、感觉统合实验室、游戏治疗室、蒙台梭利教学实训室、幼儿游戏情景教学实训室等。这些异地移植的特殊教育功能室与一般的教育学校设施有机结合,使特殊教育学校的物质文化建设在最大程度上满足特殊需要儿童的需求,体现特殊教育学校文化建设以人为本的特色。此外一些特殊教育学校文化建设也体现于异地移植的特殊教育课程中,如感觉统合训练课、律动课、定向行走课、沟通交流训练课、生活自理训练课、社会适应课等等。这些异地移植的课程和学校普通课程的结合反映了特殊教育学校培养目标和课程改革的目的———促进每一个特殊需要学生获得整体与和谐发展的素质教育。但这些异地移植的文化是否都能自然的融入中国并给中国特殊教育的发展带来正效益,这在特殊教育学校文化建设中是有待探究的。
(二)一元观念与多元观念。无论在普通教育领域还是在特殊教育领域,长期以来的学历主义的一元价值观念都在起主导作用。一方面这种一元价值观念给特殊教育学校文化建设带来积极的影响,特殊需要儿童上学的意识逐渐增强,特殊教育学校的入学比率明显提高,并且越来越多的家长想让自己的孩子进入高等学府,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这在一定程度上给特殊教育学校的文化建设带来正能量;另一方面,这种一元的价值观念对特殊教育学校文化建设存在一定弊端。一些特殊教育学校文化注重学生的学业成绩,以应试为重,而不是以人为本。这种一元的学历主义观念打击了特殊需要儿童积极发展的自信心,束缚了特殊需要儿童的思想,更窄化了衡量人才的标准,使许多特殊需要儿童的个性都不到展现和发展。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和外来文化的传入,一些特殊教育学校开始改变一元的观念,走向多元化的学校文化建设,多元观念使特殊教育学校文化建设更具有理解、包容、平等的特点,首先,知识层面的特殊教育学校文化建设,学校可以开展多种教育选择,尊重不同个体的个性差异,让特殊需要儿童有多样化的选择。受教育者的多样化选择,体现了人性化的教育取向,体现了对人的生命的终极关怀,从而极大地唤醒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热情,实现教育的师生互动和增加学生的成功体验。其次,价值观念层面的特殊教育学校文化建设,特殊教育学校要营造积极乐观的学习环境、生活环境,如自信的做人、自立的生活、自强的学习。古希腊哲学家德谟克利特有这样一句名言:“所有胜利之中,战胜自己是首要,也是最伟大的胜利。”让特殊需要儿童学会接纳自己包容他人,树立积极的价值观和人生观。最后,艺术层面的特殊教育学校文化建设,大部分特殊教育学校每年都会选派学校优秀的艺术人才参加教育部、中残联、省残联等举办的各种各样的艺术大赛,如“身残志更坚,巧手绘明天”的全国美术大赛。同时特殊教育学校也很注重艺术教师队伍的培养和艺术专业人才的引进,自主编写艺术教育的校本教程。
(三)继承传统与开拓创新。学校文化建设是指自主地、理性地对已有学校文化的总结概括、分析反思,在此基础上根据学校改革和发展的新目标引入新的文化要素对已有学校文化进行改造和重组,以弘扬学校优秀文化传统,创建学校的新文化。可见学校文化建设的过程就是在传承旧的学校文化的同时创造出新的学校文化。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中提出到2016年,全国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其他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截止2013年底我国已经有特殊教育学校1933所,比上年增加80所,每一所特殊教育学校的学校文化建设都离不开其自身的历史文化背景;并且真正面向未来的学校文化,恰恰是扎根于传统与现实的文化土壤中,能孕育出超越历史与现实的文化,学校文化本身也应体现指向未来和超越的本质。如我国建立最早的一所特殊教育学校———瞽叟通文馆,是由苏格兰人穆•威廉创建,创建于1874年,现为北京市盲人学校,距今已有139年的办学历史。北京市盲人学校现在具有的深厚文化底蕴与其悠久的办学历史是紧密相连的。又如一所由中国人建立的最早的特殊教育学校———南通市盲哑学校,由张骞在1916年创建。当时张骞办学的宗旨是“本校以造就盲哑具有普通之学问、实业之技能及日用操作之知识,俾能自立谋生为宗旨”,此办学宗旨与当时的社会形势、国情背景是密不可分。而现今的南通市聋哑学校、盲童学校的办学理念也是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形成的。对于办学历史较短、在学校文化传统方面积淀还不够深厚的特殊教育学校来说,在学校文化建设上则更倾向于积极勇敢地开拓创新。在这些特殊教育学校中,学校的师生员工可以在规划特殊教育学校的发展和变革过程中,能更好的审视特殊教育学校的发展定位,将新的特殊教育理念、文化与特殊教育学校的变革实践中不断产生的创举结合,从而形成具有新意且符合特殊教育学校实际的学校文化。如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提出了新颖丰富的办学理念:以人为本、教育服务、教育经营和教育科研创新等四大理念,而不再是过去传统单一的办学理念;并致力于在特殊教育学校课程建设、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医疗康复、特殊教育与信息技术、特殊教育学校特奥运动等方面来凸显该特殊教育学校文化的特色创新。然而文化创新与文化传统并不矛盾,创新也与传统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鲁迅先生曾说“:新的阶级和文化并非突然从天而降,大抵是发达于对于旧支配者及其文化的反抗中,亦即发达于和旧者的对立中,所以新文化仍然有所传承,于旧文化也仍然有所择取。”因此,继承传统是为了更好地创新,特殊教育学校文化的建设应在传统上创新,在创新中发展。
三、特殊教育学校文化建设的路径
为了解决特殊教育学校文化建设中存在的困境,特殊教育学校应该注重校长办学理念的科学,彰显学校文化的全纳理念;创建特殊教育学校的生态文化,构建特殊学校师生的学习共同体;加强特殊教育教师的合作文化,促进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
(一)注重校长办学理念的科学,彰显学校文化的全纳理念。办学理念是全体学校成员对学校的理性认识、理想追求及所持教育观念或哲学观念,它是建立在对教育规律和时代特征深刻认识基础上的。它包括“学校是什么”,“学校具有什么使命”“,发挥什么作用”等这样一些对学校基本问题的价值判断和识别。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办学理念则是对理想特殊学校模式的系统构想,是特殊学校发展的的精神动力,更是特殊学校的一面旗帜。一个好校长就是一所好学校,每一位校长科学的办学理念都是对办学实践的理性思考和理想追求。如广东省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始终坚持“以生为本,育残成才”的办学宗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积极探索“教育、康复、就业训练一体化”的办学模式和以残疾学生发展为本,以道德、文化、科学教育为中心,以身体、心理康复为基础的教育发展途径,强化就业训练,培养学生“自尊自强、顽强拼搏、超越自我、立志成才”的品质,努力为残疾学生将来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适应社会需要打好基础。校长科学的办学理念使得该校被誉为中国特殊教育的一面旗帜,成为了展示中国特殊教育事业和事业的窗口。随着全纳教育理念的深入,我国普通小学、初中随班就读和附设特教班招收的学生截止2013年底已经有3.50万人,在校生19.08万人,分别占特殊教育招生总数和在校生总数的53.12%和51.84%,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中更明确目标,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由此可见随班就读和全纳教育在我国的发展趋势日渐明朗,因此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办学理念也应随着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而更新,办学理念应该彰显全纳教育的理念,构建特殊学校的融合文化,加强特殊学校与社会的交流,促进特殊学生与主流社会的融合,提升主流社会对特殊学生的全纳与包容,从而加大随班就读和全纳教育在中国的开展。全纳教育理念强调学校、家庭、社会的融合,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应该通过融合培植互相关怀的学校文化,如四川成都青羊区的一所融九年制培智教育和六年制普通小学教育于一体的“特普共校”———成都市同辉(国际)学校。该校现由24个义务教育小学普通教学班和12个有特殊需要的培智班组成,普通班每班也有一到两名经过测试可以随班就读的特殊需要的学生,该校校长坚持在“和谐博爱”的核心理念引领下实施“质量立校、习惯育人,实施爱的教育”,通过实施个别化教育,为每一名学生的成长搭建平台,实现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的三结合。
(二)创建特殊教育学校的生态文化,构建特殊学校师生的学习共同体。生态文化是人与自然环境和谐相处的文化,它代表了人与自然环境关系演进的潮流,它的出现引发了一系列的变革。首先,是人的价值观的革命,即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价值观代替人统治自然的价值观;其次,是世界观的革命,即用尊重自然、敬畏生命的哲学,代替人类中心主义哲学,用关于事物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生态世界观代替机械论、元素论;另外,它还会引发人类思维方式的革命,整体的生态学思维如莱昂波尔德等提倡的“像一座山那样的思考”将代替机械论的分析思维。这一转变已经在各个领域中表现出来,它是全方位的、深刻的人类文化革命和创新。特殊教育学校文化建设也因此发生了变革和创新,将生态文化融入学校文化建设,加强特殊教育学校生态文化建设,构建和谐特殊学校校园,生成特殊学校和谐教育。然而和谐教育的生成需要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构建学习共同体。在博耶尔看来,学习共同体是所有人因共同体的使命并朝共同的愿景一起学习的组织,共同体中的成员共同分享学习的乐趣,共同寻找通向知识的旅程和理解世界运作的方式,朝着教育这一相同的目标相互作用和共同参与。特殊教育学校学习共同体的生成一方面是创建学生学习共同体,即它的每一个成员都对自己的学习、其他成员的学习和整个共同体的学习承担责任;另一方面为了使学习共同体高效地进行,需要组织教师共同体,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提升教师个人的专业技能为目的的同事合作小组。
关键词:特殊教育学校;环境空间;特殊性
一、特殊教育学校建筑空间的发展现状
特殊教育学校,包括智力障碍类特殊学校、聋哑类特殊学校、综合性特殊学校等,是我国实现特殊教育的主要形式。而目前来看,我国的特殊教育起步晚,与国外同类学校相比数量少,学生的入学率低。与此同时,由于经济水平不够发达,学校缺乏符合残疾儿童需求的各种设计。因此现有的各类特殊学校的建筑空间环境并不能完全满足残疾儿童在学习、康复和训练等诸方面的要求。但伴随着我国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思想理念也紧跟世界的步伐,接受并开始实施了全纳教育。这对我们特殊学校的建筑空间环境设计也提出来新的要求。总结来说,在新的形势下,特殊教育学校不单单只是为特殊儿童提供一个教学场所,而是应该要为他们构筑一个像家一样温暖的地方,让他们能感受到爱和公平。为残疾儿童提供适宜、多样、开放校园空间,真正发挥环境育人的作用,成为特殊教育建筑设计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二、特殊教育学校的特殊性要求
1.学生的特殊性
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与正常的学生相比,感官能力与智商都可能在某一方面相对较低下。对不同程度、不同类别的特殊儿童教育要采取不同特殊的设备和措施,所以打造特殊教育学校的建筑空间环境首先要研究特殊儿童的生理和心理特征。他们正常儿童相比,在感官能力、智力、适应具有不同于正常儿童的特点,所以特教学校与普通学校建筑空间环境在构成要素上有很大的差别。
2.教育的特殊要求
特教学校在教育任务、学年和班级学额等方面的要求与规定上与普通中小学大不相同。首先,特殊学校的学生依然要进行德、智、体、美、劳的基础教育,但要求与教学方法与普通学校大相径庭。其次十分重要的是要要对残疾儿童进行必要的生活技能与劳动技能的训练及康复工作等。在新时代的要求下,对特殊儿童的职业化教育成为一个重要趋势。这就要求在建造特殊教育学校的建筑空间环境时比之普通的中小学校需要增加满足残疾儿童特殊需要的功能用房。其次,我国的特殊教育学校一般招收的学生的年龄跨度比较大,为9到18岁,有些学校还招收学前儿童就读。从特教学校的教学要求与规定上来看,特教学校相比之普通学校相比除了必备的教学房间、图书室、计算机室、办公用房等基本空间,还需要增加比如语言训练室、情景教室、职业训练用房、康复治疗用房、职业教育教育用房等特殊要求的空间。另外,特殊学校教育作为一种隔离式的教育,容易造成智力障碍儿童与社会生活的脱节,不利于对他们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这群特殊的孩子需要多亲近自然、多让社区和家长参与到学校的教学活动中来,以此来培养孩子具备一定的社交能力,因此校园内的配备有一定大小的游戏空间和交往空间等丰富的各个类别空间是十分必要的。
3.无障碍设施
与普通的中小学不同,无障碍设施在特殊教育学校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系统。无障碍设施不仅是对特殊儿童安全性的一道保证,它是为了消除和减弱残疾儿童在学习、生活环境中肯能会遇到的各种障碍,同时建立适合特殊学校使用的无障碍系统,对于配合特教学校的教育教学起着重要的作用。它能够帮助残疾儿童独立完成校园内的各种行动,为特殊儿童提供有一种安全感,增强自信心和参与意识。因此,在特殊教育学校建筑空间环境中,要充分掌握各类特殊儿童形成障碍的特点,以及使用辅助器材的尺寸及特性等,从人机工程学的角度有针对性地设计出各类特殊教育学校的无障碍系统。
三、特殊教育学校建筑空间环境的创造原则
1.开放性和多样性原则
特教学校由于特殊儿童的独特性,在以往刻板的思想的影响下,许多学校为了确保学生的安全,采取了封闭式的教学管理模式。这固然有其便利之处,但在如今全纳教育理念的指导下,我们不能一味的让他们封闭起来,保护起来,而应让他们在这个环境空间中找到归属感,感受到爱和尊重。因此在设计上在保障基本安全的同时,要注意空间的开放性和多样性。比如校园内部活动空间、交往空间的连接要有序连接,同时要考虑到校园内外的绿色庭院空间等的丰富性等。
2.空间的可识别性原则
特殊儿童往往在知觉和认知上不够敏感,因此我们在设计的时候需要比普通学校更加注重加强空间的识别度。在设计的过程中使用不同质感的材料和明快鲜艳的色彩来强化学生对空间的区分与辨识。与此同时,在特教学校中注入鲜明的色彩导向,也能吸引特殊儿童的注意力,为整个校园增添活力与朝气。
3.安全性原则
在进行建筑空间的构筑时候,首先要注意的就是安全性,是特教学校设计的第一原则。通过安全无障碍设计为特殊儿童流出便捷、通畅的移动路线;内部空间与外部空间的合理过度;避免在校园类种植一些对特殊儿童身体和心理不利植物;在各类特教学校,要有针对性的对不同类别障碍的学生所可能遇到的障碍进行方方面面全面细致的考虑设计,真正做到人性化的关怀。
4.环境工程学因素的考虑
特殊儿童往往对环境工程学也就是声音、光线、热度、空气、色彩十分敏感,同时,他们可能伴随着有这其中某一项的感知障碍,因此我们在设计的过程中需要将这些因素都进行仔细考量。
参考文献:
[1]杨晓川.詹建林.汤朝晖.王竹.由“特殊行为”到“特殊设计”——基于残疾儿童行为需求的教学空间设计探讨[J].城市建筑,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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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马仁海.办好特殊教育学校的几个问题[J].中国特殊教育,2001.
关键词:特殊学校;学生教育;特殊关怀
随着社会的发展,特殊教育行业同样作出了改变,特殊教育行业工作者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为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促进其生理发展和心理发展。特殊教育相比普通教育更特殊、复杂,因此,特殊教育学校学生需要得到更多的特殊照顾。
一、改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教育观念,给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以特殊关怀
在具体实践中,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要与时俱进,使自己的思想观念不断更新,工作方法不断改进,特别注意坚持一个“爱”字,突出一个“特”字。所谓“爱”,即要关注学生的成长方面,关注并帮助学生解决学习或生活中的困难。例如,关心学生和正常人的交流问题,解答他们的疑惑等,做到把“爱”落实到实际行动中。教师要树立学生工作高于一切的思想,并以“爱”为纽带,增进师生情感交流,耐心教育。同时,突出“特”字,考虑聋哑学生、听力障碍学生的需求,选择相适应的教学方法。积极面对特殊教育任务的艰巨性,要勇于克服工作的巨大困难。在具体的工作中,要积极帮助他们树立起自强、自立、自信的决心,帮助他们树立人生目标。
二、培养教师的综合素质,给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以特殊关怀
特殊教育教师除具备职业素养和知识能力外,还要熟练掌握特殊教育知识,如心理学、缺陷教育学等,教师还要对语言、听力等专业学科有所了解。教师要对自己所掌握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教材进行综合理解,根据学生的不同特征进行有效的教育,满足学生的生理需求和心理需要。例如,对有听力障碍的学生,教师采用助听、读写等形式对其进行教育,在教育的过程中,教师不仅要考虑学生的学习情况,还应照顾学生的心理状态。因为听力障碍学生实际听力水平有所不同,教师在开展教育时,也要根据每个学生的不同情况,实施针对性较强的教育方式。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素质的提高,对于增强学生的信心、满足其教育需要具有重要作用,因此,特殊教育学校要加强对特教教师的专业能力培养[1]。
三、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给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以特殊关怀
针对性教育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根据学生的个人情况进行教育,如学生的能力、爱好、身体健康情况等,教师需要根据这些条件制定教学计划、为学生制定学习方案。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在教学中,利用现有资源,采用不同的教学方式,对学生实施有针对性的教育。特殊教育学校的针对性教育主要是根据学生的身体条件和爱好进行教育。例如,学生对舞蹈充满兴趣,同时自身条件允许其学习舞蹈,教师应尊重学生的想法,并给予鼓励,增强学生学习舞蹈的信心,使其舞蹈生涯顺利开始,并在学习舞蹈的过程中体会到快乐。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需要的不仅是丰富的知识,更需要得到尊重。他们的内心是脆弱的,教师在教育时要照顾学生的心理感受,使学生的内心得到满足,这种满足会使他们感受到快乐,对生活充满信心。因此,特殊教育学校对学生的教育要具有针对性,充分尊重学生的内心,使学生成为教育的主体。
四、坚持以人为本,给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以特殊关怀
任何教育都应坚持以人为本,使学生成为教育的核心。教育方案的设计要尊重学生的实际情况,在重视学生学习成绩的同时,更要关注学生的内心世界,使学生拥有健康的心灵和健全的人格。然而,在特殊教育中,以人为本的理念一直被宣传,却没有受到特殊教育教师的重视,特殊教育同样受到传统教育模式的影响,在教学中没有体现出以学生为主体。特殊教育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过于程式化,导致学生的心灵和人格没有得到充分的自由成长。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没有从学生的实际需要出发,了解学生对生活的渴望,满足学生作为单独存在个体的情感需求。特殊教育学校以人为本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将学生的需求和促进学生的综合发展作为教育的出发点,使学生的潜在能力得到充分的发展;其次,学生“以人为本”的本质是将学生价值作为教育的核心内容,将学生的生存和发展作为教育的最终目的,实现一切为了学生、一切为了学生服务的宗旨,促进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的综合发展[2]。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要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从学生的实际发展与需要的角度出发,实现特殊教育学校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总而言之,随着特殊教育的发展,特殊教育教师要树立一种特殊教育理念,在特殊教育中坚持以人为本,为更好地从事特殊教育工作,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参考文献:
[1]李世英.特殊学校学生教育的特殊关怀[J].玉溪师范学院学报,2010(5):70.
江苏省处于全国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水平的前列。文章阐述了目前江苏省特殊教育发展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建议多途径普及残障儿童的义务教育,大力推进融合教育,建立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完善特殊教育支持保障体系,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培养与培训,以期为相关工作者提供启示。
[关键词]
特殊教育;发展;思考;江苏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我国各地区特殊教育事业均获得了较大的发展,但是发展不均衡现象仍然存在。其中,江苏省处于全国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水平的前列,先后有40个县(市、区)被评为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县(区),已基本形成了从残障儿童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级中等教育到高等教育的特殊教育体系;建成并正在逐步完善高等特教师资培养培训机构,构建了省、市、县特殊教育教学科研网络,初步形成了“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以特教学校为骨干、以示范学校为龙头”的特殊教育发展格局。因此,本研究以江苏省特殊教育发展为例,阐述了目前特殊教育发展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为特殊教育事业的未来发展提出建议,以期为相关工作者提供启示。
一、江苏省特殊教育发展的现状
(一)特殊教育发展取得的经验
1.残障儿童教育体系得以完善
为了普及智障、视障、听障三类残障儿童的学前教育,由政府部门统一规定所有特殊教育学校开办学前特教班,同时规定普通幼儿园接受残疾幼儿可给予财政补助,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0—3岁残障儿童早期干预。采取多种形式为残障儿童少年提供义务教育,比如特教学校、普通学校特教班、随班就读以及送教上门等,以此实现了残障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全覆盖、零拒绝”的目标,并高质量完成了残障儿童的义务教育普及工作。在高中及以上教育方面,根据省教育厅2016年统计结果显示,有22所特教学校设置了高中班,并注重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障学生高中阶段教育;金陵科技学院、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分别设置了聋人信息技术本科专业、工艺美术专科专业,南京中医药大学设置了招收盲人大学生的康复治疗技术专科专业,以此途径让有需要的残障学生能够接受高等教育。总体而言,江苏省已基本形成了从残障儿童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级中等教育到高等教育的特殊教育体系,为所在地区残障学生接受良好教育创造了条件。
2.课程与教学研究工作取得成效
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需要立足于特殊学生的培养,所以要重视特殊学校课程与教学的核心地位,从而为特殊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教学服务。以江苏省为例,充分发挥省视障教育、听障教育和智障教育资源中心的研究、指导、服务功能,以课题研究推动特殊教育课程和教学改革。还在教育科学研究院中设立了幼教特教研究所,并在各级教研室设立了专兼职的教研员,由特殊教育专业委员会每年组织特殊教育专题年会,持续地开展特殊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另外,发挥特殊教育的优势专业资源,承担了教育部《聋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的研制任务,并鼓励有条件的特教学校开发校本课程,提高课程实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发挥优秀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学团队作用,在课程与教学方面力求创新突破,例如“聋人普通高中课程体系的创建与实施”“中度智障生生活适应课程的开发与研究”“学前听障儿童双模块融合教育的十年实践与探索”等获得国家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项,这是近些年来特殊教育学校致力于课程与教学研究工作的成效反映。
3.财政保障力度增大
特殊教育能否获得发展的空间,与各级政府的财政支持与保障力度是否充分密切有关。以江苏省为例,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关于组织实施特殊教育发展工程的意见》(2013),提供工程实施、项目引领,省、市、县三级财政近三年共计投入5亿多元。在此支持下,江苏省以特殊教育学校为代表的特殊教育发展水平和办学质量得到显著提升,地区之间、学校之间发展差距缩小,切实保障了残疾儿童平等受教育的权利,让每个残障儿童少年享受有质量的教育。为了保障残疾学生的教育条件,省教育厅还规定对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按当地普通同级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8倍以上标准拨付;随班就读学校学生按同级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执行;对新入学的残疾大学生免收学费并逐步免除住宿费。在多项财政制度的支持下,江苏省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得到优化,残疾学生的受教育机会和学习条件得到改善。
4.特殊教育被纳入义务教育统筹管理
教育督导是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以江苏省为例,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被列为教育督导和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评估的重要内容,纳入全省教育督导的指标体系中,在教育督导评估中给予重点关注,以督促各级政府重视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在综合督导中,把县域特殊教育发展水平纳入全省创建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考核的重要指标,并且在评估验收时,作为必查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在此政策下,各地特殊教育学校表现出较好的发展水准,例如江苏100个县区全部通过2015年度教育部督导认定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标,这显示出有效的教育督导监督和管理是特殊教育获得良性发展的必要条件。
(二)特殊教育发展存在的问题
1.更多障碍类别儿童的教育需要引起关注
虽然江苏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一直处于我国较为领先的地位,截止2016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三类残障儿童入学率已经达到97%以上,但比较而言,孤独症、脑瘫、重度及多重障碍等其他残障儿童的入学问题还存在较大的困难。此外,普通学校中还存在为数众多的学习障碍儿童、情绪行为障碍儿童等,但目前的特殊教育工作对此还缺乏有针对性的、有效的相关服务措施,这需要在未来特殊教育工作中给予足够的重视。
2.融合教育亟待发展
虽然我国特殊教育的发展方针是“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但多数残障儿童的教育安置形式仍是以特殊教育学校为主。例如,江苏省2016年的残障儿童在校生数为23123人,其中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有12652人,占54.7%;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附设特教班就读的是10471人,只占45.3%。而让特殊需要儿童在普通学校接受融合教育,已经成为了当代特殊教育发展的主要趋势,“即使在最为贫穷、资源贫乏的国家,融合教育也至少成为使更多处境不利儿童享有学校教育机会的政治宣言或者现实举措”[1]。相比而言,江苏省普通学校从理念到行为,以及专业支持等方面,都没有为接纳残障学生做好足够的准备。
3.教师队伍的人员配备和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
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职工人员配备不足。以2016年为例,江苏省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数为12652人,教职工总数为3664人,生师比为3.45:1,超过了对特殊教育学校生师比3:1的规定。不仅如此,特殊教育学校还要承担随班就读的指导、送教上门等工作,导致教职工的工作量较重。另外,特殊教育学校师资的质量不高,在面临特殊教育学校里残疾类型逐渐增多、残疾程度不断加重的情况下,如何更加科学有效地开展教育教学以及康复训练,对现有的教师队伍而言,是个不小的挑战。同时,随着融合教育的广泛开展,特殊教育学校需要转型为当地的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越来越多的教师将承担起巡回指导的工作,他们不仅要了解普通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具备较强的学科教学能力,还要具备特殊教育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才能应对普通学校里各种类型儿童的特殊教育需求。
4.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
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推动下,特殊教育发展所需的经费投入逐年在增加,如江苏省绝大部分地区都能按照同类学校普通学生的生均公用经费8倍标准给特殊教育学校拨付经费,但与新形势下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相比,还缺乏稳定的经费长效保障机制。一是部分地区随班就读学生尚未达到普通学生生均经费8倍的标准;二是特殊教育学校所承担的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工作的交通、差旅等费用缺乏专项的经费保障,对普通学校教师、特殊儿童家长等开展的培训工作,也缺乏稳定的经费来源和渠道;三是特殊教育教师的特教津贴对教师的激励作用有限,从事随班就读工作的普通学校教师未能享受特教津贴。因此,如果仅靠短时间的特殊政策或发扬特殊教育教师的奉献精神,特殊教育工作是难以持久且有效开展的。
二、江苏省特殊教育发展的建议
(一)多途径普及残障儿童的义务教育
国务院在《“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2016)中提出要“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主要指标”,其中“残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要达到95%[2]。为实现该目标,仍需坚持“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为补充”,通过多种途径解决残障儿童的受教育问题。随班就读和特教班的形式,能让残障儿童就近入学、尽快融入普通学校生活,融入主流社会,也为普通学生认识多样化社会、学习接纳与帮助他人、培养宽容善良的良好品德提供了机会;特殊教育学校能给残障儿童提供专业的教育,能为普通学校提供专业的支持、示范和引领;针对极少数重度残疾、无法上学的儿童,送教上门是一种满足他们受教育需求的很好补充。总体而言,教育安置模式多样化并存的发展格局是保障残障儿童受教育权利、促进他们全面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有利于实现教育的公平与社会公正。
(二)大力推进融合教育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未曾要求普通学校教师掌握特殊教育知识和技能,虽然我国相关的政策文件规定普通师范教育专业应该开设特殊教育方面的课程,但真正做到的只是极少部分院校。所以,大多数普通教师都认为特殊教育只是特教老师的任务,这不利于融合教育工作的推展,需尽快转变这种特教人办特教的观念,促进更多的人员参与到融合教育工作中。融合教育不仅是一种理念,也是促进弱势群体回归主流学校与社会,平等共享社会文明成果的教育实践策略。实际上,普通教育离不开特殊教育,因为普通学校里的每个班级都会有特殊需要学生,必须通过特殊的课程、特殊的教育教学方法,才能满足他们多样化发展的需要。推进融合教育也是促进所有学生更好成长的教育策略。接纳残障儿童,大力发展融合教育,激励教师潜心研究,采用有针对性的教育方法和手段,使之成为普通学校转变教育观念、推进教育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良好契机。
(三)建立特殊教育指导中心
在融合教育全面实施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残障儿童进入普通学校学习,特殊教育学校的生源发生变化,其必然面临着转型发展,即从单一的残障儿童教育机构转变为所在地区的特殊教育指导中心。“从教学机构向综合性管理机构转型,全面指导区域内普通学校的融合教育工作(含送教上门),成为区域融合教育的指导和管理中心;建立科学、综合性的教育诊断评估(包含医疗、康复、心理、教育等)制度,对学生安置和转衔提出建议,成为特殊教育诊断评估中心;探索建立各种制度、策略、标准、工具,成为特殊教育发展研究中心。”[3]因此,尽快建立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明确其工作职责,为普通学校深入提供特殊教育专业支持,将是未来特殊教育发展的重点。
(四)完善特殊教育支持保障体系
加快特殊教育的发展,需要建立和完善强有力的特殊教育支持保障体系。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明确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指导中心、随班就读的特殊教育教师配备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制定以公共财政为支撑的特殊教育发展支持保障体系,明确各类教育机构的生均公用经费、专项补助经费的标准,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特教津贴;鼓励与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残障儿童学前特殊教育机构,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开展适合残疾人的职业教育,营造关心、支持特殊教育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舆论引导,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特殊教育事业,从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公平、实现科学发展的高度,把特殊教育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不断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步伐。
(五)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培养与培训
加强特殊教育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是提升特殊教育专业化水平的重要条件。高等院校的特殊教育专业是培养特殊教育专业人才的主要途径,需要加强教学改革,培养适应特殊教育一线工作需要的专业人才;普通高校的师范教育专业也应开设特殊教育的相关课程,为毕业生未来从事随班就读工作奠定基础。教育管理部门也应把特殊教育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工作列入议程,加大对从事特殊教育巡回指导、送教上门工作的师资培养和培训工作,为他们的成长提供平台,不断提升特殊教育的专业化水平,提高特殊教育教学工作的质量,使特殊教育事业获得可持续性发展。
作者:谈秀菁 单位: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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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韩国特殊教育的起源,韩国特殊教育学界有些争议。有的学者认为1445年是韩国特殊教育的元年,这年朝鲜政府选拔10名聪慧的盲人安置在书云馆里学习阴阳风水术。另一个不同观点则认为现代意义上的韩国特殊教育始于19世纪末,1894年美国传教士霍尔女士对盲少女金凤来进行个别教育训练,并于1898年创办第一所女盲校。霍尔女士还派老师到中国学习聋教育方法,1909年创办韩国第一所聋校。韩国特殊教育最初在美国传教士的努力下,学习参照欧美和中国先进的特殊教育方法。日殖民时期日本对韩国实施殖民化教育,特殊教育也不例外。1913年朝鲜总统府在济生院设置盲哑部,教育盲人和聋人。济生院是韩国第一个公立特殊教育机构,日殖民时期即使有公立特殊教育机构,韩国残疾人也极少受益。根据记载1916年盲哑部学生共有62人,其中韩国学生只有8人,但济生院盲哑部的师生,为韩国特殊教育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1935年李昌浩牧师在平壤设立光明盲哑学校,是韩国人创办的第一所特殊教育学校。日殖民时期韩国特殊教育学校屈指可数,残疾人受教育机会也十分渺茫,特殊教育在艰难中求发展。
21949年颁布的《教育法》首次要求地方政府设立特殊教育学校
二战后的韩国百业待兴,李承晚政府要建立民主社会制度,1948年颁布宪法,1949年颁布《教育法》。《教育法》中提出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对象、教育内容以及教育水平,还规定各道要设立一个以上特殊教育学校。但50年代由于朝鲜战争,只在济州岛和釜山增设公立特殊教育学校,到了60年代韩国虽然政局稳定,但政府把经济发展作为国家第一大政策,教育的重点在初等教育和扫盲教育,特殊教育未成为国家和地方政府关心的话题。虽然《宪法》和《教育法》都赋予身心障碍者教育权利,但没有具体的措施及促进政策,韩国公共特殊教育发展缓慢。而民间宗教人士热衷于特殊教育,陆续创办私立特殊教育学校。仅60年代新增设的私立特殊教育学校有14所,而新增的公立特殊教育学校只有2所。可以说20世纪五六十年代,私立特殊教育学校承担了韩国特殊教育的重担。
31977年颁布的《特殊教育振兴法》标志着韩国特殊教育进入国家化时代
20世纪70年代随着经济的复苏和国力的增强,韩国政府开始关注特殊教育。以1971年在大邱市的普通学校设置特殊班为契机,韩国政府逐渐扩大公共特殊教育。而1977年颁布的《特殊教育振兴法》则可视为韩国特殊教育从民间力量为主转变为国家政府职责为主的重要标志。在特殊教育学界的大力推动下韩国政府1977年12月颁布《特殊教育振兴法》,1978年颁布其施行令和施行规则。之后多次修订,其中1994年的修订最为全面。
3.1《特殊教育振兴法》强调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职责
《特殊教育振兴法》全文共有16条,其宗旨是保障身心障碍者的教育权益。提出特殊教育的目的在于对特殊教育对象提供生活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使之成为对社会有贡献的人。特殊教育对象包括视觉障碍、听觉障碍、精神迟缓、肢体障碍、情绪障碍、言语障碍以及其他身心障碍者。在义务特殊教育方面对国公立和私立特殊教育学校有所区别,国公立特殊教育学校实施小学阶段义务教育,幼儿园、初中和高中阶段实施无偿教育*。而私立特殊教育学校仅对小学阶段实施无偿教育,这也成为《特殊教育振兴法》颁布后备受争议的一个条文。《特殊教育振兴法》中明确要求国家和地方政府采取措施振兴特殊教育。在施行令中具体规定,文教部设置特殊教育审议会,审议特殊教育振兴相关的重要政策,由文教部的副部长担任,由15-20名成员组成。施行规则还要求各市、道设置特殊教育对象鉴定委员会,主要负责鉴定身心障碍程度以及教育安置。除了颁布专门的特殊教育法律外,韩国政府出台专门政策振兴特殊教育。《特殊教育振兴法》出台后的十年韩国特殊教育取得了三方面可喜的成果。(1)出台国家层面的特殊教育振兴计划。第四次经济开发5年计划(1977-1981年)中专门提出强化特殊儿童教育的计划,这个计划是真正从国家层面拟定的特殊教育振兴计划。计划中提出在未设置特殊教育学校的市郡,新增设特殊教育学校或特殊班。为缓解私立特殊教育学校的运营困难,逐渐扩大政府财政补助。(2)大力发展特殊班,扩大身心障碍学生公共教育机会。韩国政府主要通过大幅度增设普通学校特殊班,发展公共特殊教育。1971年韩国只有1个特殊班,到1976年增加至350个,1986年猛增至2260个。80年代随着特殊班数量的增多,60%以上的身心障碍儿童在特殊班接受公共特殊教育。(3)修订《特殊教育振兴法》,促使国公立和私立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享有相同权益。根据《特殊教育振兴法》的规定,私立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只能享受小学阶段的无偿教育。民众和学者对此深感不满,要求修订相关内容。1987年对《特殊教育振兴法》中的义务教育相关条文进行修订,至此无论就读国公立特殊教育学校还是私立特殊教育学校都能接受无偿特殊教育。
3.2全面修订《特殊教育振兴法》强调“适当而均等”的特殊教育
在《特殊教育振兴法》的推动下,韩国政府大幅度扩大了障碍学生的公共教育机会,但也出现特殊教育发展不均衡和质量不乐观的现象。中重度障碍儿童入学率不高,特殊教育学校和特殊班过于集中在小学和初中阶段,学前、高中和大学阶段特殊教育发展不理想。1994年全面修订的《特殊教育振兴法》以提供适当而均等的特殊教育为目的,促进特殊教育均衡发展,还首次提出个别化教育计划和融合教育的具体规定,使特殊教育从重数量向重质量发展。1994年的修订虽然延续《特殊教育振兴法》的名称,但其目的及具体内容发生较大变化。全面修订的《特殊教育振兴法》最大的亮点在于五个方面。(1)特殊教育概念的变化。1977年的《特殊教育振兴法》中的特殊教育是狭义概念,认为特殊教育是“采用盲文、手势语和身体辅具进行的教育”。1994年重新定义特殊教育,强调特殊教育要采用适合特殊教育对象特性的课程、教育方法和教育媒体,实施学科教育、治疗教育、职业教育。(2)义务特殊教育范围的扩大。义务特殊教育的范围从小学扩大到初中阶段,幼儿园和高中阶段实施无偿特殊教育。(3)规定特殊教育对象的鉴定及安置流程。障碍类型在原有的视觉障碍、听觉障碍、精神迟缓、肢体障碍、情绪障碍、言语障碍等其他身心障碍基础上,增加学习障碍,并将自闭症纳入情绪障碍。但并不是具有上述障碍就是特殊教育对象,特殊教育对象是因这些障碍,被鉴定为需要特殊教育的人。修订法中规定特殊教育对象的鉴定及安置流程,高中以下的特殊教育对象由教育监根据审查委员会的审议进行鉴定,并指定适合的安置学校。教育安置综合考虑特殊教育对象的障碍程度、能力及居住地,并参考监护人的意见。(4)特殊教育形式的多样化。1994年修订中提出多样化的特殊教育形式,包括巡回教育、融合教育*、个别化教育、治疗教育。首次在法律条文中提出融合教育概念,“特殊教育对象在普通学校就读或者特殊教育机构的在校生参与部分普通学校课程称为融合教育”。为了有效落实个别化教育,还要求为每个特殊教育对象拟定个别化教育计划。这是第一次以法律用语规定个别化教育计划的拟订和实施。(5)保障特殊教育对象及监护人的权力。在修订法第25条专门规定特殊教育对象及监护人的权力。特殊教育对象及监护人对鉴定和教育安置有异议,可以向审查委员会提出再审申请,而审查委员会在接到申请30天内把重审结果通报申请人。1994年全面修订《特殊教育振兴法》后,韩国政府通过两次专门的“特殊教育5年发展计划”,提升特殊教育质量。韩国政府首先通过加强特教师资培养体系,提高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水平。为改善融合教育质量在普通学校教师培训中开设特殊教育相关课程,2007年该比率达到79.9%。除外还逐年增加特殊教育财政预算,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特殊教育财政预算1998年占教育预算1.9%,2007年计划提高到3%以上,实际完成情况各地区不均衡,如釜山增加到2.7%,仁川增加到4.4%。为解决学前特殊教育和高等特殊教育发展滞后的问题,1998年至2007年之间逐渐扩大身心障碍者早期教育和高等教育机会。普通幼儿园特殊班数量从5个增加至1414个。招收身心障碍学生的大学也从1996年的20所增加到80所。
42007年颁布的《特殊教育法》开启“融合、生涯、支援”为核心的韩国特殊教育时代
进入21世纪随着韩国特殊教育理念和思想的革新,特别是身心障碍者及其监护人权益意识增强,颁布30年的《特殊教育振兴法》面临新的挑战。《特殊教育振兴法》主要涉及初、中等特殊教育,在障碍婴幼儿早期教育、障碍者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极少涉及。学者和家长认为《特殊教育振兴法》不够具体明确,不能有效保障身心障碍者的权益。2007年韩国政府废止《特殊教育振兴法》,颁布新的《特殊教育法》**。《特殊教育法》把韩国特殊教育引向促进融合、关注生涯、提供支援的特殊教育时代。《特殊教育法》共有38条129项条文,比1994年多10条55项,条文更加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4.1重新定义“融合教育”概念
1994年的《特殊教育振兴法》把特殊教育学校学生部分参与普通学校课程也纳入融合教育范畴,在《特殊教育法》中重新定义融合教育,提出融合教育是“不受障碍类型和程度限制,特殊教育对象在普通学校与同龄人一起接受满足个别教育需求的适当的教育”。从此新定义下的融合教育迅速发展,成为韩国特殊教育主流。根据2012年特殊教育年度报告书,6707所普通学校设有14562个全日制融合班级,实施完全融合教育。1994年以前特殊班以分离式教育为主,1994年《特殊教育振兴法》修订之后逐渐转变为部分时间融合教育,2007年以后大部分特殊班采用部分时间融合教育。为了保证融合教育质量,在《特殊教育法》及其施行令中具体规定融合教育支援措施。有障碍学生的普通学校即使没有特殊班,学校也应为障碍学生拟定融合教育计划,本地区的特殊教育支援中心为普通学校融合教育提供巡回服务,要保证每个学生每学年150课时。
4.2提出贯穿身心障碍者生涯的特殊教育体系
《特殊教育法》共有6章,其中第四章主要阐述婴幼儿、初、中等特殊教育,第五章则重点阐述障碍者高等教育和终身教育,这为韩国身心障碍者生涯教育体系奠定法律基础。身心障碍者义务特殊教育范围扩大到15年(3-17岁),实施幼儿园到高中阶段特殊义务教育,对未满3岁障碍婴儿和特殊教育学校专攻科阶段学生提供免费教育。为促进身心障碍者的高等教育和终身教育,《特殊教育法》专门用6个条文规定相应内容,要求大学应设置特别支援委员会专门负责障碍大学生相关事宜,为障碍大学生提供人力支援和辅具支援。21世纪终身教育备受韩国民众的关注,为了促进身心障碍者终身教育,《特殊教育法》规定开设专门的障碍者终身教育课程,扩大障碍者终身教育机会。
4.3为“特殊教育支援中心”的有效推行提供法律保障
在第二次特殊教育发展综合计划(2003-2007年)中,曾规划推广特殊教育支援中心,支援安置在家庭、医院以及普通班级的特殊教育对象,但因没有法律依据,没有得到实质性发展。《特殊者教育法》中明确要求设置特殊教育支援中心,其主要任务是早期发现、诊断评估、信息管理、特殊教育研修、支援学习教学活动、支援特殊教育相关服务、巡回教育等。1994年《特殊教育振兴法》中提出治疗教育,在《特殊教育法》中转变为治疗支援,作为特殊教育相关服务的一种。从此治疗教育从教育活动转变为有专门治疗师提供的治疗支援。在之后颁布的施行令再次强调治疗支援包括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听力治疗、心理行为治疗等,治疗支援的提供者应获得“医疗技师法”或“资格基本法”规定的国家认可资格证。特殊教育对象需要治疗支援,但特殊教育学校和特殊教育支援中心无法提供时,教育长或教育监联系障碍福利机构提供治疗支援。2008年,韩国政府颁布第三次“特殊教育发展5年计划(2008-2012年)”,这是《特殊教育法》颁布后的第一个特殊教育发展计划。第三次特殊教育5年计划最大的成果是实现幼儿园到高中阶段的义务特殊教育和障碍婴儿以及专科阶段学生的无偿特殊教育。正在进行中的第四次“特殊教育发展5年计划(2013-2017年)”,其宗旨是提供能够实现梦想和才能的适当特殊教育,促进障碍学生主动参与社会。根据韩国教育部颁布的2014年特殊教育年度报告书,2014年就读普通学校特殊班级和全日制普通班级的障碍学生共有61451人,其中就读全日制普通班级的障碍学生占25.5%,74.5%的障碍学生在特殊班级接受部分时间融合教育。2007年以后,有了法律保障特殊教育支援中心数量持续增长,到2013年韩国共有201个特殊教育支援中心,安排人员1432名,包括特殊教育教师、康复教师、治疗师、辅助人员等。近几年韩国障碍者的高等教育和终身教育也有长足的发展,2014年高中毕业的障碍学生共有6991人,升学率为46.4%,其中66%的障碍学生升入专攻科,16%升入专科大学,还有18%升入本科大学。为了支援障碍大学生顺利完成专业学习,投入39亿韩元用于辅助人员的聘用。2014年承担障碍者终身教育课程的机构(包括夜校、特殊教育支援中心、特殊教育学校等)共有209个,财政预算达到28亿韩元。
5结语
一、特殊教育学校语文教学创新研究的原因
(一)新时期教育事业改革的需要
随着信息时代的不断进步,经济改革也在大力的开展,不仅仅是经济发展在一步一步的改革,各行各业都在着力进行改革以保证本行业能够在社会发展大军中站稳脚跟,甚至能够走到前沿。同时,经济改革的浪潮中也包括教育行业,然而这里要着重讲的是特殊教育学校所要进行的教育改革。特殊教育是针对特殊人群所设立的学校,因此,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模式不能完全的遵从正常学校的教学模式,但是教学资源就必须要同正常学校的教学资源一样,要保证这些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能够与正常的孩子站在同一个高度,让特殊教育学校的孩子也能正常享受先进的教学资源。
(二)教学方式过于单一化
目前很多的特殊教育学校对于特殊人群所制定的教学计划过于单一,没有任何的新意,不能够很好的引起学生的兴趣。首先来说就是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都有这样那样的残疾或者缺陷,其次,这一类的学生群体更容易出现心理疾病,最后就是说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对于知识的渴求也是极为重要的。然而综合这些原因,很多特殊学校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还是采用不够合理的传统教学模式,没有附加过多的优秀教学资源,让这些特殊人群觉得这样的课程太过于乏味,更加使得他们内心的负担变的大起来了,所以,依赖单一化的教学模式是不长久的。
(三)教学内容过于书本化
特殊教育学校的语文教学首先要做到将教学正常化,不要带有任何的其他想法去教学。很多的特殊教育学校的语文教师都是依赖课本为学生讲解相关的知识,老师通过朗读课本,将一些优美的语句单独提出来供学生学习,这样一来就能很好的完成教师的教学计划,但是实际的教学质量还是很差。例如在特殊教育学校,一部分学生是聋哑患者,老师在朗读课文时,对他们不会起到作用的。通过这样的教学只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学生的语文学习兴趣,让学生学习思维也开始变得退步,这也可以说明很多学生的兴趣点无法被老师清楚的了解到,使得学校的整体教学质量有了一定的退步。特殊教育学校语文教学创新研究的推广策略
二、改进教学模式,提倡多元化教学
传统的教学模式是依托教师对于课本内容进行解读,依赖于老师为学生传达这些语文知识。然而对于这些身体有残疾或者缺陷的学生更加需要比较适合的教学模式,例如教师可以采取多元化教学模式,借鉴国内外一些优秀的特殊教育教学模式,可以在借鉴教学模式的同时还可以借鉴一定的教学内容来丰富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学内容,进而将这些教育模式中的优秀内容进行专门的研究,再结合本地的情况很好的处理教学单一化的问题。
三、创新教师的专业教学能力,引进先进的教学资源
关键词:新疆 特殊教育师资 现状与对策
分类号:G760
近年来,新疆特殊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进一步得到保障,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明显提高。但由于受历史、地域、经济等原因的影响,新疆特殊教育基础薄弱,特殊教育事业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其中最严峻的问题之一就是特殊教育教师问题,它已经成为制约新疆特殊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本文基于大量的数据调查分析及广泛调研,旨在全面分析新疆特殊教育教师队伍的现状、问题,并就如何加强新疆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出建议与对策。
1 新疆特殊教育教师队伍的现状与问题
1.1 特殊教育教师的总体数量严重不足
2008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实施《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项目方案》,规划投资1.58亿元为新疆新建和改扩建30所特殊教育学校。随着新建、改扩建特殊教育学校的陆续建成并投入使用,新疆特殊教育资源快速扩充,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入学人数稳中有升。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特殊教育教师数量的严重短缺。由表1可以看出:2006年至2009年,残疾儿童在校生由1329人增长到了1562人,六年共增长了233人,增长率为17%;与此同时,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职工数只增长了53人,增长率为14%,其中专任教师增长了30人,增长率为10%。教师人数的增长率低于学生人数增长率近7个百分点,这使原本就存在的特殊教育教师数量不足问题进一步加剧。教师数量不足衍生出的现象是代课教师数量的快速增长。2006年至2011年,新疆特殊教育学校代课教师数量占特殊教育教师数量的比例从3.15%提高到了12.66%,提高近10个百分点。代课教师的增多加重了特殊教育学校的负担,因为这部分聘用人员的工资主要从学校有限的学生公用经费、伙食费和社会捐款中支付。此外,代课教师与公办教师的同工不同酬,会使代课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受到严重挫伤,进而影响到教学质量的提高。随着刚投入使用的新建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逐步转入正轨,再加上即将建成的项目学校以及各类残疾人康复中心、儿童福利院等相关部门和行业所需从事教学、科研与管理的专业师资,新疆特殊教育教师数量不足的问题将变得更加严峻。
1.2 特殊教育教师的性别、民族、地区比例严重失衡
据王雁等人对我国东、中、西部地区12个省市32个城市145所特教学校3215名教师所做的调查显示,我国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男女性别比例失衡现象非常明显,女性教师占有效样本的75.3%。新疆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性别比例失衡问题更为严重。由表1可以看出:从2006年到2011年,新疆女性专任特殊教育教师所占的比例始终高于75.79%。男女专任教师的性别比例严重失衡,这不仅不利于特殊儿童生理、心理的全面发展,而且对特殊教育学校的管理、教师专业发展等都可能产生不良影响。
新疆地域广阔,人口居住比较分散,特殊教育学校全部为寄宿制学校,学校管理、安全保育、维稳任务繁重,每天都需要教师值班。由于教师性别比例严重失衡,在普通寄宿制学校通常由男教师值夜班,但在特殊教育学校,女教师也不得不值夜班,这一方面给女教师带来了各种压力,另一方面也使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产生了诸多隐患。
据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新疆有106.9万残疾人,其中少数民族残疾人有71.3万,占全区残疾人总数的66.82%,这个比例比新疆少数民族占全区总人口的比例(59.9%)高出近7个百分点。与少数民族残疾人(包括少数民族残疾儿童)高比例相对应的却是少数民族特殊教育教师的低比例。由表1可以看出:从2006年到2011年,新疆少数民族特殊教育教师占专任教师总体数量的比例一直比较低,始终没超过22%。
新疆以天山为界,分为南疆、北疆和东疆,由于受历史、地域等原因的影响,以乌鲁木齐为中心的北疆和东疆发展水平比较高,而南疆发展水平比较低,这种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性在特殊教育师资方面也体现得非常显著。从表2可以看出:新疆近40%的特教教师集中在首府乌鲁木齐市(126人),北疆、东疆地区拥有的特教教师(220人)约占全疆特教教师总数(316人)的70%。南疆地区人口有1016。87万,占全疆总人口(2181.33万)的46.63%t8J,但南疆地区拥有的特殊教育教师只有96人,仅占全疆特教教师总数量的20%。高级技术职称特殊教育教师的地区分布不均衡现象更为严重,71.74%(33人)的中学高级和42.74%(53人)的小学高级特殊教育教师分布在首府乌鲁木齐市,整个北疆和东疆地区拥有的中学高级特教教师(42人)和小学高级特教教师(88人)占全疆高级技术职称特教教师的比例分别为90.97%、70.96%。特殊教育教师数量上的严重短缺、质量上的先天不足,使得南疆特殊教育的发展面临着重重困难。
1.3 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尚不完善,教师专业化步伐缓慢
2009年以前,新疆高等院校尚未开设特殊教育专业,全疆只有新疆幼儿师范学校暨新疆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开展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工作。该中心自成立以来,共开展了两届中等特殊教育师资培养(1996届、1999届,共计80人)和两期在职特殊教育教师短期培训(共计100人),1996年招收的特殊教育学生为公费生,1999年招收的特殊教育学生为自费生。全疆中小学实行教师学历达标后,该培训中心由于办学层次较低、学生学历无法满足特教学校需求以及不是公费生而面临招生困难,因此从2002年起该培训中心便停止了招生。直到2009和2010年,新疆教育学院、新疆师范大学才分别开始招收特殊教育专科、本科层次学生,填补了新疆多年以来特殊教育高层次人才培养的空白。
从2002年至2009年,在长达八年的时间里,新疆特殊教育师资的培养与培训几乎全部依赖疆外的高校。由于新疆地处西部边陲,距离内地发达省市遥远,出疆培训成本高、路途花费时间比较长,特教学校又面临办公经费紧张、学校运转困难等问题,致使这段时间出疆受训的特殊教育教师数量和受训时间非常有限。2006年至2008年,新疆受过特殊教育专业培训的教师只占新疆特殊教育专任教师总数的31.81-38.66%,而同期全国接受特殊教育专业培训的教师占特殊教育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为53-54%。此外,新疆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提升途径狭窄,绝大部分老师的学历提升和职后培训只能依托疆内普通师范大学(学院)完成,培训的内容和课程呈现出明显的“普通教育化”现象,缺乏特殊教育的特殊性和针对性。
1.4 群众性特殊教育学术团体尚不健全,教师专业发展平台比较缺乏
新疆教育学会特殊教育专业委员会作为全疆特殊教育界的群众性学术团体,曾为推动新疆特殊教育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但该团体由于种种原因,在2009年时被注销。由于没有特殊教育专业委员会这一纽带与桥梁,全疆特殊教育学校校际之间、与疆外兄弟学校之间缺乏交流、研讨、合作、分享的平台。2010年新疆教育学会特殊教育专业委员会重新登记注册,重新建立了管理制度,该学术团体重新开始开展各项教师专业化发展活动。但从目前看,该学术团体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发展定位、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任务,才可能更好地为新疆的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发展提供良性平台。
2 加强新疆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建议
2.1 打造发展特殊教育教师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的平台
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不是孤立的,而是整个教师队伍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加强新疆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就应该把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融入到相应的教师发展制度之中。2012年国务院印发了全面部署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即《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目前各省(市、自治区)正根据该《意见》精神,结合地方实际,抓紧制定本省(市、自治区)的配套政策。新疆应利用这一大好机遇,将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发展制度建设作为规章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纳入到教师队伍建设建章立制工作的总体规划,通盘考虑,重点安排。除此之外,在宏观政策或其他相关政策中,也应纳入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内容,以便使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能与其他各类教师的队伍建设工作一道迈向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的进程。
2.2 坚持“特教特办”,创造专有的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机制
和普通教育教师相比,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性强,其专业发展有着一些特殊的需求。同时由于特殊教育在我国各类教育中起步最晚、基础最薄弱,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又是我国教师工作中最薄弱、最困难的环节。要切实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工作这一薄弱环节,必须要有特别的措施和机制。2012年12月,我国颁发了《关于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第一次对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进行全面部署。该《意见》明确指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要坚持“特教特办”的原则。因此,在统筹实施教师队伍建设时,新疆还应努力创造专有的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机制。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要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教师编制标准,缓解特殊教育教师编制紧缺、数量不足的问题。新疆在2009年专门颁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暂行办法》。该文件虽然提高了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编制标准,将特殊教育学校班额定为8-12人,盲生班班师比定为1:4,聋生班班师比定为1:3.5,智障班班师比定为1:4.5,普通中小学附设的特教班师比定为1:4。但该标准依然难以满足新疆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的需求。近两年,国家和新疆自治区举办的特殊教育教师培训项目因为特殊教育教师数量短缺而面临日益严重的“工学矛盾”困扰,即学校如果外派教师参与培训,则面临学生无师可教的现象。这造成新疆各地、州、市在选派特殊教育教师参训时,存在着数量上不能完成培训分配指标、质量上无法保证按要求选派参训教师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培训质量和效益。如2012年新疆首届特教“国培计划”计划培训40人,实际参训教师人数仅为21人,培训的对象本应是特殊教育学校的骨干教师,但实际参训教师中具有特殊教育经验的只有13名,占62%,新上岗和即将上岗无特殊教育经验的学员有8名,占38%。
此外,新疆2009年的特殊教育教师编制标准既未涉及康复类专业人员的编制标准,也未涉及随班就读资源中心(指导中心、资源教室)教师的编制标准。特殊儿童有着自身特殊的需求,这种特殊性表现在:他们既需要教育,也需要康复。2007年教育部印发的三类特殊教育学校(盲校、聋校、培智学校)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明确提出了“教育与康复相结合”的原则,要求特殊教育学校在原有康复类课程基础上,根据特殊学生不同类型障碍特点,增设更多具有针对性、综合性的康复类课程。另外,为加快普及特殊儿童义务教育,国家和新疆自治区目前都在大力推进随班就读工作。而要保证特殊儿童随班就读的质量,防止随班就坐、随班混读现象,就需要加强随班就读资源中心(指导中心、资源教室)等支持保障体系建设。因此,新疆今后应在落实好现有特殊教育教师编制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教师编制标准、细化编制结构,以便为特殊教育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专业人员支撑。
第二,要进一步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增强特殊教育教师的职业吸引力。特殊教育对象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决定了特殊教育教师是所有教师中面临挑战和困难最大的、要求专业化程度最高的群体。他们的任务十分繁重,工作十分辛苦,必须付出比普通教育教师多得多的努力和心血来教育学生,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尽管2010年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为《实施意见》)提高了特殊教育教师的津贴,在原有15%基础上又增加了15%,但因为只是在工资前三项(岗位工资+薪级工资+高定工资)的基础上增加,因此和当地平均收入相比,特殊教育教师的收入依然不高,只能算是中等或中下等,特殊教育教师的社会地位和职业吸引力依然不高。因此,新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津贴,增强特殊教育教师的职业吸引力,以激发更多优秀人员(尤其是男性优秀人员)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积极性,改善特殊教育教师的来源和性别失衡。此外,2010年新疆虽然在《实施意见》中规定将随班就读工作纳入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内容,但因为教师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70%)和奖励性(30%)两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又是在绩效工资总量上做人员之间的调整,而不是通过工资增量实现,因此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这一措施的奖励性特征就难以实现,大部分随班就读教师的收入基本上没有什么变化。在新疆这样一个具有独特地理环境、经济发展水平落后、多元文化并存的少数民族地区,随班就读在提高残疾儿童入学率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新疆今后还需进一步改革、完善教师绩效工资政策,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功能,切实提高随班就读教师的待遇,调动起广大教师承担随班就读工作任务的积极性。
第三,要探索建立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证书制度,完善特殊教育教师补充和退出机制。近些年,新疆不断强化特殊教育教师的进出口管理,按照国家推进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根据“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原则,从严入口标准。但因为我国的《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所列的七类教师资格种类中,没有关注到特殊教育教师,因此现有的特殊教育教师补充机制只是从源头上保证了特殊教育教师的学历达标,却并未真正考虑到特殊教育教师极强的专业性,无法保证招聘的教师一定能够胜任特殊教育工作。世界上很多国家特别是美国、英国等主要发达国家都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制度。虽然各国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的类型、标准等不尽一致,但建立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制度已经成为世界特殊教育发展趋势。因此,新疆今后还需加强研究建立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资格证书制度,制定特殊教育教师、康复服务人员、随班就读教师、资源教师等各类特殊教育专业人员的标准,作为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这种以法规和制度的形式来明确特殊教育教师的资格、规范特殊教育教师的素质,才能促使特殊教育教师更快走向职业化、专业化。
第四,要改革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职称晋升评聘制度。目前特教教师职称评聘没有单独的系列,都是与普通学校教师混在一起评聘,评审标准也只能参照普通中小学学科教师的评审标准。这种职称晋升评聘制度既无法体现出特殊教育的独特性,无形中损害了部分特殊教育教师的利益,严重挫伤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也会误导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的方向。因此,新疆今后亟需改革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职称晋升评聘评审制度,争取单列特殊教育教师职称评聘系列,研究制定特教教师职称评审标准以及相关制度,引领特教教师走向专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