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对金融监管的建议范文

对金融监管的建议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对金融监管的建议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对金融监管的建议

第1篇:对金融监管的建议范文

关键词:地方金融 管理体制 对策建议

一、地方金融在地方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一是地方金融有效缓解了城乡主体融资难的局面。以服务中小企业为己任的城市商业银行和支农主力局农村信用社,充分发挥地缘优势,大力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着力调整信贷资产结构,优化信贷资源配置,为中小微、“三农”提供了更加丰富的融资渠道。二是地方金融机构树立普惠制金融理念,努力将金融服务覆盖到社会所有阶层,消除金融服务空白区域。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根植于农村,不断满足“三农”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着力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小贷公司以其简便的服务方式,为小微企业和个体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力支持;农村资金互助社以其互助的形式,有效缓解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所需资金,促进了农村居民共同增收致富。三是地方金融体系提升了社会信用意识,优化了地方金融生态环境。地方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动向诚实守信的金融参与主体倾斜金融资源,对缺乏信用意识的金融参与主体制定限制措施,推进地方金融生态环境持续好转,金融生态的良性循环得以实现。

二、地方金融管理体制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分块监管,重复交叉

当前,地方金融监管组织体系涉及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工商、公安、法院、行业协会等多个管理机构,分工繁杂、职权分散、职能边界模糊,监管重叠与监管真空并存。如:银监局负责农信社监管,但省政府委托省联社负责农信社的高管任命、业务监管等,而部分准金融机构对于中央、地方金融管理体制而言都是监管盲区。这种“九龙治水”的管理模式不仅有碍于全面掌握地方金融发展概貌、统一调配金融资源,而且容易产生相互推诿、覆盖面不全等弊端,也容易产生违法交易。

(二)权责混淆,职能冲突

一是权责混淆。目前不少地方的金融办充当了地方金融国资委的角色,控制地方金融机构的高管任免,并以下规模、定增速、搞排名的行政手段干预金融机构的日常经营,董事会、理事会职能弱化,甚至形同虚设,公司治理纸上谈兵,与中央政府金融改革和监管的总体思路背道而驰。二是监管职能冲突。地方金融办作为地方金融管理协调部门,其落脚点应着眼于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地方金融稳定。但在实践中并非如此,越俎代庖的现象时有发生,尤其在协调融资和信贷投入方面,具有明显的地方色彩,致使金融监管效率低下或监管妥协。

(三)监管内容单一,监管方式弊端较多

一是重市场准入,轻市场退出。目前地方金融监管大多对机构、业务的市场准入颇为严格,而在问题金融机构的处理与市场退出规定不够明细和具体。尤其对涉嫌违规经营和非法交易的各类,出现严重资不抵债被迫解散,在风险处置过程中清偿资金缺口“兜底”责任不够明确。二是重现场监管,轻非现场监管。现场监管虽能够如实掌握金融机构所公开的财务信息和业务经营存在的漏洞,但从中难以发现深层隐蔽性的问题。而当前非现场监管所必要的业务监控机制和监管要素缺失,监管机构对被监管机构核心指标心无底数,难以有效履行监管职能。三是重合规性监管,轻日常风险性监管。现行金融监管的主要内容是对金融业市场准入、业务范围、资本状况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合规性监管。而现实中,对准金融机构的监管基本停留在审批设立和事后风险处置环节上,对金融机构日常经营的风险性监管存在缺位现象,监管作用大打折扣。

(四)监管信息不畅,金融风险处置被动

一是监管机制不尽完善。地方金融风险处置职责全权赋予地方政府,但在金融垂直监管模式下,地方金融风险信息主要由人民银行、银监局等部门的地方分支机构掌握,一旦发生地方金融风险,地方政府会处于被动。二是监管信息倒置。人民银行、银监机构对非存款性的贷款机构出现的风险往往是从贷款银行或被担保企业、关联企业中获得,处于被动地位。三是金融风险具有“多米诺”效应。目前许多地区尚未建立区域性金融稳定协调机制或不尽完善,区域内金融监管信息共享渠道不畅,一旦某个地方发生金融风险,势必快速波及相邻地区而引发区域性金融风险。

(五)监管专业人才匮乏,人才培养机制亟待完善

相对于金融业的高薪,基层金融监管机构对人才吸引不足。许多监管人员视监管机构为跳板,向被监管机构频繁跳槽,导致监管人才大量流失。同时,金融监管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实践性,而金融监管机构部分人员刚走上工作岗位,缺乏监管所需的履职要求和实践经验,对被监管的金融机构的内部运作缺少深层次了解,难以很好发挥监管的实际效能。

三、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的对策建议

(一)厘清金融管理边界,整合地方金融管理权责

一是厘清中央和地方金融管理边界。在中央金融管理机构和地方政府之间,建立清晰合理的职责边界,明确职责划分。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属于“一行三会”监管的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应主动做好协调与服务,反馈金融运行中的相关信息,帮助中央金融监管更好地发挥引领作用,而不是利用行政手段干预中央金融监管行使监管职权,削弱监管的有效性。不属于“一行三会”监管或监管不到的准金融机构,应明确由地方金融管理部门承担监管责任,以充分发挥地方金融管理信息链条短、真实快捷、成本低、效率高等优势。通过中央金融监管和地方金融监管的协调配合,达到消除监管盲区、避免重复监管、实施有效监管的目的。二是梳理地方金融管理政策,整合地方金融管理资源。地方政府要做好地方金融管理政策梳理,修订并完善地方金融管理政策,确保中央和地方金融管理政策保持一致。同时,地方政府务必要打破部门壁垒,并将分散于各部门的金融管理职能,以及业务相同或相近的准金融机构整合于地方金融管理办,实施统一的监管标准、监管要求和协调管理,避免地方金融管理政出多门。

(二)明确地方金融职能,规避筹资需求与监管要求冲突

在现行金融监管框架下,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机构的职能应该是配合“一行三会”做好金融监管,并认真履行部分“一行三会”无法覆盖的准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责,防范地方金融风险。因此,务必从制度设定上充分考虑地方金融监管机构“为地方经济发展筹集资金”职能与金融监管责任之间的潜在冲突,将筹资功能与监管职能(如金融办)予以隔离,避免运动员兼裁判员的乱像,不得以下任务、定增速、搞排名等方式干预金融机构的日常经营,影响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行。

(三)完善金融监管机制,强化准金融机构的监管

一是在国家层面对准金融机构监管制定立法,或以行政法规的方式就监管重大问题做出规定。各地可在不违背国家立法的原则下,通过地方立法制定实施细则,促使准金融机构设立、变更、退出以及业务经营和监管有法可依。二是加强准金融机构业务监管平台建设。可参照正规金融相关监管标准,对准金融机构实行事前监管和日常经营监管,实现一次性监管向持续性监管转变。三是建立准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机制,并设置科学、严谨且可操作的退出规则,借助行政手段高效处置金融风险,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更有效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

(四)强化金融稳定联动机制建设,提升应急管理能力

一是加强人民银行、政府金融办、经济部门、银监部门、行业协会等协调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属地优势与中央金融监管专业优势,并通过金融监管联席会、经济金融分析例会等渠道互通信息,提升区域管理协作合力。二是推动“一行三会”内网监管信息和征信系统对接平台建设,实现“一行三会”区域内监管信息资源共享。三是规范金融监管信息报送和披露制度,加大各类金融机构专项审计,保证监管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四是鉴于目前地方金融发展潜在的诸多不确定性,建立地方金融稳定基金制度,提升地方金融机构兼并、重组、救助和退出等金融风险处置能力。

(五)加强地方金融管理队伍建设,提升监管专业化水平

随着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金融创新层出不穷,将对监管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建立科学有效的人才培养、流动、激励机制,培养一批既懂金融监管,又精通金融业务的专业人才,不断提升监管的专业化水平,同时,还要优化选人、用人、晋升机制,改善监管人员薪酬福利,激发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此外,还要加强金融监管机构人员和被监管机构之间的人才交流互动,促进监管机构与被监管者互相了解监管要求和业务规范要求。参考文献:

[1]张雪兰,何德旭.关于完善我国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的思考[J].财贸经济,2011(7).

[2]钟海英.我国地方金融管理体制改革研究[J].金融管理,2013(2).

[3]杜文娟.规范我国民间金融发展的问题研究[D].郑州大学,2012.

第2篇:对金融监管的建议范文

论文关键词:评级机构,东南亚金融危机,次贷危机,金融监管,结构性融资产品

一、引言

信用评级源于美国,20世纪初,约翰·穆迪创办了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经历了30年代的经济危机之后,评级机构征服了投资者,从此作为一个独立的行业走上了经济发展的历史舞台。中国的资信评估公司是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发展的,1987年成立的吉林省资信评估公司是中国的第一家资信评估公司。1997年有9家公司可以从事企业债券评级——大公、中诚信、北京长城等。1998年,中国的诚信证券评估公司与惠誉国际信贷评级公司成立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信用评级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现在世界经济贸易和金融业务日趋复杂,多数公司难以依靠自己的力量选择合作者,因此特别重视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评级的变化往往会直接影响到社会对一个经济体的信心,因此评级结果对经济体至关重要。

二、从两次危机中分析评级机构的角色与作用

(一)东南亚金融危机

1.东南亚金融危机简介

1997年危机爆发后,以穆迪公司为代表的国际金融评级机构一直表现活跃,对金融危机的加深和蔓延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1997年4月,穆迪降低泰国主权信贷等级后,又降低了泰国三家主要银行的信贷等级,并称此举是泰国经济和金融形势恶化的必然反映。穆迪的降级行动非常引人瞩目,成为投机者攻击泰铢的信号,最终引起了金融危机。其后的一年里,穆迪公司及标准-普尔公司又降低了韩国、日本等国的债信等级,严重损害了东亚金融体系的稳定,打击了经营者和投资者的信心。1998年7月至1998年9月,三大评级机构前后60~70次降级、“观察”或“负面”通告,多次下调泰国、马来西亚、韩国等国家和地区的主权信贷等级,引起区域性股市震荡有10多次,对具体国家(地区)股、汇市的负面冲击则更为显著,印尼、马来西亚和俄罗斯等国由于多数重要债信指标被降为“垃圾级”,陷入严重信贷危机,进出口受阻,加剧了经济的恶性循环。

2.评级机构对东南亚危机的影响

(1)消极方面

马来西亚、泰国和香港政府都曾表示穆迪和标准-普尔的评级结果不公正、不客观,指责这些评级机构忽视东西方文化和经济体制的差异。目前知名国际评级公司均是西方国家的跨国公司,其意识形态、价值观念、政治立场等都是西方国家的。它们基本遵循美国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思路,专注于债权人的风险,强调金融自由化和透明度。有些国家和地区若不照章办理,必然面临被降级的威胁或现实。在金融危机中,评级机构对问题成堆的日本和俄罗斯网开一面,而严密监视东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金融状况,不能不让人怀疑其政治上的目的。即使从技术上看,国际评级机构的结论也往往有失明察。当穆迪宣布将香港的外汇信贷等级列入可能调低评级的观察名单时,遭到激烈评论,最终被迫检讨。东亚一些经济体金融状况的败坏早有征兆,但穆迪等在危机前并未充分重视,却赋予这些经济体较高的债信评级,鼓励了盲目放贷,扩张了金融泡沫。很多亚洲国家却将穆迪公司的信用评估与索罗斯相提并论,因为他们都对各国造成了损失。事实上,不少国家表示在亚洲国家陷入金融危机之际,他们希望能得到更多的支持而不是批评。

(2)积极方面:

评级机构主要依赖公开信息进行分析,在当前缺乏统一的金融机构透明度标准,一些经济体严密封锁的情况下,要求评级机构独具慧眼也很难。评级机构的不少降级举措,对一些国家造成较重的现实损害,其出发点和效果值得质疑,政治和道义形象欠佳,但评级公司在危机中作用的发挥,却有符合经济规律的成分,因为评级公司确实承担了强制纠偏的职能。评级机构大多数结论,如实反映了一些经济体的事实经济状况,有利于避免进一步的信贷危机,保证借贷人利益,有助于有关国家和经济体正视问题,加速金融整改。如印度核试验后,穆迪和标准-普尔随即对其主权信用评级进行降级,是十分正确的。因此我们需要辨证的看待评级机构。

(二)次贷危机

2007年,美国次贷风暴席卷全球,给世界经济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前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称其为1929年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一次经济危机。评级机构也因在次贷相关的结构性融资产品评级中的“次级”表现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上。次贷问题在2006年下半年已经显现,尽管当时三大评级公司也发出了一些警示,但直到2007年7月,三大评级公司才开始调低部分次贷支持证券的评级。银行家们承认,他们并没有充分认识到所投资产品的风险,并且过分相信分析师的推荐。银行盲目贷款是整个危机的源头,但如果贷款没有被重复证券化,风险会保留在银行体系内,正是由于投资银行和评级机构的介入,风险被引入到资本市场,而且成指数扩大。信用评级机构在其中扮演了扩大风险的催化剂角色。2008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开始对三大信用评级机构实行调查,以确定他们是否出现了违背法律和职业规范的行为。

1、次贷危机及其影响因素

触动机制:1.利率上升;2.住房价格下降;3.失业

第一层面影响因子:1.大量的次级按揭贷款;2.对住房价格的非理性预期导致的投机和低贷款信用评分要求;3.缺少有效的监管

第二层影响因子:1.将次级按揭贷款打包成MBS,风险被隐形化;2.信用评级机构的错误评级

第三层影响因子:1.信用评级机构的错误评级;2.互动基金的杠杆投资;3.CDO以及其衍生产品形成较长的信用链

第3篇:对金融监管的建议范文

关键词:防范 金融会计 风险

金融会计风险,就是金融机构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由于会计核算错误或会计信息提供失误而导致的决策失误,以及因为主客观条件恶化或其他情况,使金融机构的资金、财产、信誉等蒙受损失的可能性。在我国经济日益呈现多元化趋势的情况下,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绝不能仅仅停留在信贷与支付的风险上,而要多方面、全方位看待金融风险。金融风险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金融会计风险就是金融风险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其危害程度并不亚于信贷风险。

一、建立管理型金融会计新体系

在防范与化解金融会计风险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会计的管理职能,切实运用现代管理会计的理论与方法,对银行的业务经营,特别是对高风险经营的信贷业务,进行全程跟踪与监控,积极参与银行经营决策,逐步建立起能适应商业化经营特点的管理型金融会计新体系。一是要尽快建立集中统一管理与分级授权核算相结合的会计核算体系,全面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彻底杜绝假凭证、假账簿、假报表等“三假”现象,切实提高会计核算质量,为改善银行经营管理与防范金融风险。提供及时、真实、可靠、全面、相关的会计信息。二是要尽快实施统一的会计管理体制,杜绝违规经营、账外经营。目前我国银行业存在的许多风险与损失在很大程度上与违规经营和账外经营有关,这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了金融会计管理不统一的弊端,影响到会计职能的发挥,使得正常的会计信息难以及时获得,不仅不能及时发现问题,还容易掩盖问题,延误分散与化解风险的时机。因此,只有尽快实现金融机构内部统一的会计管理体制,才能有效遏制违规和账外经营,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会计风险。

二、加强金融会计信息披露

离开了来自银行内部和外部及时、可靠、完整的会计信息,金融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就无从谈起。为此,对来自银行外部借款单位的会计信息应就其真实性、全面性和相关性提出相应要求。一是考虑到目前我国企业虚假会计报表满天飞、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现实情况,银行在接受贷款申请时,应强制要求其报送经由注册会计师审计验证后的会计报表,并要求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二是银行在接受企业贷款申请时,应要求所有的贷款企业必须提供现金流量表,并应将原先着重对企业利润指标和静态财务比率的考核,转变为对现金流量指标以及与现金流量表有关的财务比率的考核上来。三是鉴于我国企业编制与提供的会计报表过于简化、信息含量低的情况,银行在接受企业超过一定数额的贷款申请时,除要求企业报送主要会计报表以外,还应要求企业提供能详细披露其偿债能力的补充会计信息。

从银行内部来看,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加强和改善金融会计的信息揭示与披露。一是为弥补会计报表项目设置较为粗糙的不足,可以考虑要求银行在现有会计报表的基础上,再单独编制一张能够反映风险资产总额及资本充足率、逾期贷款平均余额及资本风险比率、备付金及备付金比率、贷款风险集中度、短期及中长期贷款、逾期贷款及不良资产状况等内容的补充报表,以便更为集中、全面、真实地披露有关金融风险信息。二是由于银行表外业务仅在业务状况表下以会计报表附注的形式予以反映,故银行表外业务具有自由性大、连续性弱、透明度差、风险性强等特点。因此,要恰当揭示表外业务所带来的各种风险,完善金融会计信息揭示制度,强化表外业务风险防范,可以考虑要求银行编制一张“表外业务情况表”,列示表外业务的经营情况,以全面反映表外业务的潜在风险。同时,银行应借助先进的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将每一个借款企业的情况,包括企业的会计报表及补充会计信息、担保抵押和信用度及开户状况等录入计算机,建立完整和连续的银行信贷信息数据库,从而实现银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完整、连续、动态的监控,以便及时发现企业异常,防止企业重复抵押、连环担保、多头贷款等不规范行为和高负债经营现象的发生,保证信贷资产的安全性。

三、完善金融会计制度

1.改进呆账准备金计提方法。一是可以考虑采用能够按照贷款的风险程度计提呆账准备金,即:将现行呆账准备金的计提方法改为每月按实际发生的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比如1%)全额计提“一般呆账准备金”;对出现有问题贷款,应立即按其发生呆账可能性的大小,依据预先确定的计提比例再计提“特别呆账准备金”。当这两项呆账准备金累积到一定的数额,足以完全化解所有有问题贷款可能发生的呆账损失风险以后,可不再计提呆账准备金。银行及金融机构按上述方法计提的呆账准备金应允许其在税前扣除。二是进一步放宽呆账准备金计提范围,使计提呆账准备金的范围不能只局限于信用贷款,还应包括同样存在风险的透支、融资租赁和存放同业款等。三是放宽对呆账确认的条件限制,改革现行制度中一些过于苛刻的呆账确认规定,使许多实际发生的呆账能够及时核销,可考虑允许银行将超过一定期限的逾期贷款一律确认为呆账予以核销。此外,还应简化对呆账核销的审批程序,赋予银行一定的核销呆账的自主权。

2.改进现行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按现行制度规定,银行坏账准备是按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3‰计提。此种方法的不足之处,在于它无法反映不同期限和不同性质的应收利息的构成与发生坏账损失可能性的关系,使坏账损失的发生与坏账准备的提取不相协调。为此,可要求银行采用“账龄分析法”来计提坏账准备,并按应收账款账龄和性质的不同确定不同的计提坏账准备金的比例。另外,应强制要求银行从每年实现的净利润中,按一定比例提取风险准备基金,专项用于补偿各种风险损失。

3.改进资产期末计价方式。应允许银行对长期持有的金融资产与一些非金融资产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的原则计价。银行可在每个会计期末对诸如贵金属、抵押贷款、拆放资金、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等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公允市价或可变现净值进行比较,当这些资产的公允市价或可变现净值跌至账面成本以下时,或有较为明显的证据表明银行所持有的资产可能蒙受损失时,应对其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并将公允市价与账面价值之差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四、构建风险监督保障体系

金融会计风险的监督保障体系应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三个部分。事前监督主要应包括对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的制定与考核。即反映流动性风险指标体系,如备付金比率等;反映资本不足风险指标体系,如资本充足率等;反映资产风险指标体系,如逾期贷款率等;反映金融市场风险指标体系,如利率风险率等;反映损益状况指标体系,如资产盈利率等;反映贷款对象财务状况指标体系,如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产销率、资产收益率等。事中监督主要应包括对银行稳健经营的动态监控。银行的决策部门应将上述反映金融风险的一系列指标,作为需要考核的责任指标落实到各有关责任部门。会计部门要与其他职能部门一道建立起对金融风险实施动态监控的机制,随时将来自各方面反映金融风险的各项指标与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的警戒值相对比,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反馈信号,敦促并监督各有关部门及时采取修正措施,以确保银行经营始终遵循稳健与安全的原则,尽量避免与减少金融风险所带来的损害。此外,事中监督还应包括对银行业务规范和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以维护法规制度的统一性与严肃性,防止违规违法行为带来的风险损失。事后监督主要应通过对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簿和各种报表的检查分析,对银行稳健经营的结果进行全面复审检查,考核各单位有关控制金融风险责任指标的执行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与措施,切实防范金融风险。此外,在银行内部还应建立健全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以便有效地在银行经营的各个工作环节上堵住金融风险的漏洞,形成防范金融会计风险的有效屏障。

五、健全金融风险监控机制

1.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体制。金融会计人员在业务上只接受会计主管的领导,会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的惟一依据是有效的会计凭证。积极推行统一的核算软件,实行账务集中核算,资产负债表、财务报表应由系统自动生成汇总上报。其他有关会计信息报表应当由会计人员独立编制,任何人不得随意调整。这样才有利于防止和杜绝银行“三假”的产生。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才能有效控制人为调表而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

2.强化重要风险环节控制。要遵循“双人、双岗、双职”的原则,健全会计制度,推行会计委派制,强化财务核算,加强成本控制,加强对会计流程、印押证机、联行清算、承兑汇票、内部往来、现金出纳和财务报表等重点环节、岗位的管理,重塑会计“三铁”形象。同时,要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分析、风险报告等措施,对会计风险和经营风险进行全面防范和有效控制。要建立合理的授权分类和担保业务的会计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各种审批手续,严格各项程序,加强对内部授权和转授权的控制,严格担保行为,全面反映经济活动情况,及时提供业务活动中的重要信息,增强内部管理的时效性和针对性,防范潜在的金融会计风险。

六、推行责任会计制度

第4篇:对金融监管的建议范文

关键词:巴塞尔协议Ⅲ; 银行; 监管; 资本

中图分类号:D922.28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2010 年底,《巴塞尔第三版协议: 更加稳健的银行和银行体系的全球监管框架》( 以下简称巴塞尔协议Ⅲ) 正式出台。这是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 在反思国际金融危机和巴塞尔协议Ⅱ的基础上,对银行业提出的新的监管要求,其目的在于增强银行业吸收冲击和损失的能力,降低金融业对实体经济的溢出风险,确保银行经营稳健和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

二、巴塞尔协议Ⅲ的监管改革——微观审慎监管

(一) 强化全球资本框架

尽管从巴塞尔协议Ⅰ到协议Ⅱ,资本监管都是银行监管的核心。但是次贷危机仍然反映出资本监管存在的不足,如监管资本的质量不高和水平偏低、监管资本要求的顺周期性等。

1.提高资本质量、一致性和透明度

金融危机的现实表明,过度的金融创新导致了资本结构的复杂化,易造成资本监管的漏洞,不利于银行应对风险的要求,加上一级资本质量下降,商誉等无形资产未被扣除,影响了银行吸收损失的能力。而且,各国法律制度、税收政策、会计准则等的差异,也影响了资本的质量、一致性、透明度和可比性。因此,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于2009年12月提出了资本定义和构成的一揽子改革方案,巴塞尔协议Ⅲ做了正式界定,总体上,新的监管资本结构更加简化,划分为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一级资本能够在持续经营条件下无条件地吸收损失,增强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一级资本主要由普通股和留存收益构成,一级资本进一步可划分为普通股一级资本和附属一级资本。二级资本仅能够在银行清算时吸收损失,巴塞尔协议Ⅲ简化了二级资本,取消了巴塞尔协议Ⅱ中的附属二级资本,并取消了专门用于吸收市场风险的三级资本,以确保吸收市场风险的资本与吸收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的资本质量相同,提高资本的一致性。

2.强化风险覆盖面

金融危机前,很多银行的业务集中于资本市场相关的领域中,银行总资产增长迅速,但是在巴塞尔协议Ⅱ的规则下,一些表内外主要风险和衍生品相关风险未能被捕捉到,致使风险加权资产增长却相对缓慢,这是金融危机放大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巴塞尔协议Ⅲ强化了风险覆盖面,希望银行的风险加权资产与总资产增长相匹配,并有相应的资本来支持其资产扩张。巴塞尔协议Ⅲ对风险覆盖面的强化体现在证券化产品、交易账户、对手信用风险等方面。

(二) 引入全球流动性标准

金融危机发生,通常会出现金融机构或市场的流动性不足、下降甚至干涸。金融危机前,资产市场通常很活跃,融资成本很低,但市场条件的逆转会使流动性迅速蒸发,即使银行的资本充足,仍然会面临流动性困境。显然,资本充足只是银行稳定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流动性对金融市场和银行部门的正常运行同样重要。银行系统在极端压力情境下,必须由中央银行来支持金融市场和机构的运行。银行面临的困境主要是由于违背了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因此,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于2008 年推出《流动性风险管理和监管的稳健原则》,作为这些原则的补充,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巴塞尔第三版协议: 流动性风险计量标准和监测的国际框架》和巴塞尔协议Ⅲ中提出了流动性覆盖比率( LCR) 和净稳定融资比率( NSFR) 两个融资流动性的最低标准来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

三、巴塞尔协议Ⅲ的监管改革——宏观审慎监管

(一) 减缓顺周期性

巴塞尔协议Ⅱ出台前后,不少研究表明,其资本监管要求会强化银行信贷的顺周期性。次贷危机爆发后,巴塞尔协议Ⅱ的资本监管规则受到了众多的批评,为了缓解其顺周期性,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和巴塞尔协议Ⅲ推出了一些新的措施,包括缓解最低资本要求的顺周期性、采取更具前瞻性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建立资本留存缓冲和逆周期资本缓冲,这些措施有助于确保银行成为冲击的吸收者而不是风险的传递者。

1. 缓解最低资本要求的顺周期性

巴塞尔协议Ⅱ增加了风险敏感度和监管资本的覆盖范围。为了缓解最低资本要求的顺周期性,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采取了一些权衡措施,并要求银行要涵盖衰退情景下更大的信贷利差来进行压力测试。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还评估其他一些措施以使监管者在风险敏感性和资本要求的稳定性之间达到更好的平衡,如欧洲银行监管者协会( CEBS) 和英国金融服务局( FSA) 对违约概率的调整方法。

2. 资本留存缓冲( Capital Conservation Buffer)

在金融危机初期,许多银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前景已经恶化,但仍然还大量发放红利、奖金和进行股票回购,这种行为主要由集体行动问题导致,因为如果银行的分配减少将被视为负面信号。为了应对这种市场失灵,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引入了资本留存缓冲,目的在于确保银行持有缓冲资金用于在经济衰退时期吸收损失,资本留存缓冲由普通股一级资本组成。尽管银行在危机期间可以利用这一缓冲,但资本比率越是接近最低要求,受到的限制会越大。

3. 逆周期资本缓冲( Countercyclical Capital Buffer)

金融危机的现实表明,当经济衰退银行遭受损失前,通常伴随有银行信贷的过快增长甚至出现信贷泡沫,泡沫破灭银行将遭受损失,并引起或恶化实体经济的衰退,反过来又影响银行的稳定。因此,在信贷过快增长时,银行建立资本防御就非常重要,通过构建资本防御来缓解信贷过快增长。巴塞尔协议Ⅲ引入逆周期资本缓冲,由普通股或其他能完全吸收损失的资本构成,缓冲比率为0-2.5%,将根据各国情况具体执行。逆周期资本缓冲是基于一项更广泛的宏观审慎目标——在银行信贷过快增长时为银行提供保护。对一国而言逆周期资本缓冲仅仅在信贷增速过快并导致系统风险积累的情况下才会生效。一旦逆周期资本缓冲生效,将作为留存缓冲范围的延伸。

四、对我国银行未来监管实施进行展望

第5篇:对金融监管的建议范文

变化一:进入门槛降低

征求意见稿规定:汽车金融机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亿元人民币。并且要求,参与发起设立汽车金融机构的公司需要满足最近一年的总资产不低于80亿元人民币、连续三年盈利等条件。

10月3日公布的《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进入门槛有所降低。虽然还是要求“汽车金融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亿元人民币”,但《办法》规定,出资人“其最近一年的总资产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

总资产从80亿元到40亿元,门槛降了一半。不过,《办法》还强调,“主要出资人须为汽车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且“同一企业法人不得投资一个以上的汽车金融公司”。

变化二:业务范围缩小

征求意见稿和正式实施的《办法》中,涉及汽车金融公司业务范围的条款主要的差别有三:第一,《办法》中规定汽车金融公司可以“提供购车贷款业务”,而删除了征求意见稿中“提供汽车租赁业务”的条款。这意味着,国内的汽车金融公司不能像国外那样,可以开展“以租代售”等与租赁相关的服务。第二,《办法》中去掉了汽车金融公司可以“发行公司债券及商业票据”的条款。第三,《办法》中新增了汽车金融公司可以开展“转让和出售汽车贷款应收款业务”。

另外,《办法》对于办理汽车经销商贷款进行了细化。规定,包括采购汽车、展厅建设、零配件以及维修设备等都可以从汽车金融公司贷款。这样,就降低了汽车经销商的资金风险,也使其与汽车企业的关系更密切了。

变化三:细化了法律责任

第6篇:对金融监管的建议范文

【关键词】金融危机 金融监管 影子银行 金融产品

历次金融危机的发生都有其类似原因:银行的资本不足,放贷过多、放贷条件过于宽松。但金融监管的缺失无疑是造成美国次贷危机,以致全球金融海啸的重要原因 。在次贷危机中,我国金融系统虽未遭受重创,但金融监管对一个国家金融的健康发展的重要性越来越受到重视。而在这场次贷危机中爆出的种种问题和缺陷,对我们重新审视我国的金融监管制度,提高监管能力又有很多的启示。

一、金融法律法规的完善

金融监管制度落后于金融业发展是此次危机表现出来的主要监管特征。美国的分业监管在上世纪三十年代确立之后,随着美国金融业的发展,这种监管体制几乎没有体制上的变化,这场次贷危机的罪魁祸首之一就是金融监管不利。

而依法监管是监管有效性的前提和保障,严格的金融立法是金融监管职能的法律保证,是金融监管的法律基础和必要依据,不能用行政的随意性代替法律,要使金融监管法律能面支持未来金融监管的需要。目前我国金融监管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金融监管制度建设滞后于金融业业务发展与市场创新。如银监会、保监会和证监会于2004年6月签署了《在金融监管方面分工合作的备忘录》,明确三家机构要在工作中相互协调配合,避免监管真空和监管重复。该《备忘录》非法律法规,不具备约束能力,不能解决三家地位平等机构之间可能产生的工作模糊责任问题,应通过行政法规的形式对《备忘录》的有效性进行明确。

在经济市场化和金融自由化的背景下,从美国在次贷危机后的监管趋势来看,我国在努力构建金融分业监管体制的同时,美国已经从分业监管体制转向混业监管体制。混业经营将是中国金融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实现混业监管将是我国未来金融监管制度的必然选择,改革和完善我国金融监管立法就具有重要意义。

二、影子银行的监管

“影子银行”提供流动性、提供信贷,就像银行和保险公司一样,目前影子银行要比传统银行增长更加快速,他们的风险和成本却没有得到很好的计量,游离于现有的金融监管体系之外,因此发生金融风险的概率也较大。

面对不断活跃的金融创新与规避信贷规模管制的冲动,央行对近年来不断涌现的新型金融机构和金融工具的监管存在不足。目前的监管框架着重于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数据,对衍生产品表外业务、结构化产品、或有资产负债等缺乏关注。事实上,国内银行目前存在很多‘影子银行’业务,比如说委托贷款、银信合作、信贷理财产品等等,银行起到一个中介的作用,并不占用银行的资本金。如果监管要求这部分业务由表外转为表内,纳入银行业务的管理,本质上和正常信贷是一样的,并会被计入银行的信贷规模管理额度,从而银行总体信贷投放的结构必须进行调整来适应新规。然而,由于对影子银行游离于监管之外,很多银行将贷款转成被信托公司打包的金融产品,这些被轻度监管的信托公司再将资金投资于实物、基础设施、金融工具和高风险高回报的领域,比如股票市场、房地产等,并通过资产抵押以及股权持有等方式使更多的主体联系在一起,而一旦资产价格出现大幅波动,这些主体也就形成了一个紧密相连的风险组合。

因此,提高影子银行自有资本金充足率的要求,加强内部控制,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控制业务风险,进而建立全方位的金融调控体系和风险监控体系已经刻不容缓。

三、金融产品的监管

迄今为止,对管理系统性风险的建议都倾向于监控金融体系,以及更严格地监督人们认为在金融体系中举足轻重的机构。 除此之外,我们还需要更好地了解系统性风险的发展和传播方式。 产品带来的风险很有可能不亚于机构带来的风险。

目前各大银行的金融产品种类眼花缭乱,产品名称晦涩难懂,金融产品故意设计成复杂且难懂的形式,无论是设计产品的人、还是购买这些产品的人,都不能完全理解它们的意思。这类产品的所谓创新不是为了满足客户的需求,而是利用制度漏洞来规避监管,它们已影响了整个金融体系,并在传播过程中不断变异,最终,在没有引起任何注意的情况下,演变到对整个体系构成威胁的程度。对金融产品创新功效进行重新审视,既要看到它对金融发展、风险分散的促进作用,同时也要看到其放大风险、传播风险的危害。

大量复杂而且不透明的交易,加剧了金融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性。管理金融行业系统性风险的最佳方法是对其承载者采取限制措施,并要求所有超过一定数量的产品都要通过交易所交易,而不是通过柜台交易。因此,金融监管应推进商业银行和银行公司风险管理的不断改进,强化信息披露,提高产品交易透明度,使产品更简单、更标准化和更透明,同时减少在金融危机中涌现出来的潜在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

四、国际合作机制的建立

目前金融市场已不单单局限于某一国内,大量的现金流活动不仅发生在众所周知的国际债券市场,还发生在银行同业、证券化、衍生品和跨境信贷市场。 其中有许多积极的影响,但高风险也相伴而生,所产生的问题会在国家之间传播蔓延,且一个国家的监管体系所无法预见的后果会对另一个国家产生影响。

所以应建立国家级的监督协会来制定监管规则,从而监控全球金融体系并为监管部门和各国政府提出建议。针对银行所提出的新监管建议很难只在一些国家强制实施,而不在一些大国强制执行,且不引起大规模不良效果的套利行为, 我们必须迅速确定协调和合作机制。

总之,我国应加快金融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完善,扩大金融监管的内容和范围,借鉴他国经验,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监管缺位或存在监管真空而引发金融市场风险。

参考文献

[1]李扬,全先银.危机背景下的全球金融监管改革:分析评价及对中国的启示[J].中国金融,2009.

[2]汤柳,尹振涛.欧盟的金融监管改革[J].中国金融,2009(17):21-22.

第7篇:对金融监管的建议范文

一、金融监管理论概述

目前,根据金融监管的功能、作用、方法等内容可以将金融监管理论划分为四种,它们分别是:金融监管的公共利益理论、金融监管的政治理论、金融监管的权衡理论和金融监管的法律理论。金融监管的公共利益理论认为,国家应当本着服务社会的目的,运用国家机器干预自由的金融市场,弥补自由市场失灵的不足,让金融的发展更多地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需求。金融监管的政治理论认为,政府作为一个独立的团体,也有自己的利益所在,因此,政府过去的干预往往是有害于金融发展的,并不利于市场的完善和进步。金融监管的权衡理论认为,金融发展的过程中,政府干预的失败和自由市场的失灵是同时存在的,二者皆有好有坏,必须权衡利弊均衡调节,二者不可偏废其一,亦不可过分依赖政府调节或者过分信任市场行为。金融市场监管的法律理论主要是从法律的角度对市场行为进行约束,该理论主张国家要完善相关法律规定,规范市场行为,构建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和经营环境。四种理论各有侧重各有利弊,如何将这些理论灵活运用到实际中促进我国金融监管的改革,推进金融市场繁荣稳定才是我们应当思考的核心所在。

二、实证检验金融监管理论是否有效

本文根据世界银行的发展指标数据库、金融发展和结构数据库等的数据,选取100家进行数据实证分析,探讨这四类监管理论的有效性和实际效果。我们主要观测的指标有九个方面,分别是:政府对银行的控制程度、政府对金融的监管影响力、银行的集中程度、国家经济对外开放程度、金融监管的独立性、私人监管权力、债权人权利指数、产权指数和金融发展水平。每一项指标的侧重点都是不一样的,综合起来便可以比较全面地衡量一个国家的金融监管情况和金融发展水平,并探讨出金融监管理论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首先,根据笔者实证结果表明,金融监管的公共利益理论在实际中是不利于金融业的繁荣发展的,数据结果显示,如果一个国家对金融的监管和干预权力越大,政府对银行的拥有程度越高,是不利于金融业的健康和发展壮大的。其次,在银行集中程度方面,如果银行集中程度比较高,那么国家对金融的干涉就比较容易,干涉程度也就越深,相应的对金融的影响也就越为不利。而相反的,如果能降低集中度,提高竞争力度,则是有利于金融发展的,此外开放程度越高相应的金融发展往往也会更繁荣。再次,通过研究表明,金融监管和金融运行的法律体系建设和完善也是有利于金融业发展的。规范的法律能够为市场提供公平的运行机制和竞争平台,从而促进金融繁荣,因此,金融监管的法律理论是适用于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的。最后,在金融监管权衡理论方面,我们认为如果能够大幅提高金融监管的独立性和民间监管力度,也是有利于金融业发展繁荣的。

三、对我国金融监管改革的建议

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金融体系的发展很不完善,为了进一步促进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壮大,本文为国家金融监管改革提出以下几点建议。首先是要提高监管独立性,促进监管的公平公正。政府的行政干预是无法保证市场公平的,经济学理论认为,任何有行政约束的地方都会引起寻租行为,最终会给市场稳定带来负面影响。其次是要完善法律体系建设,构建完善的监管体系。努力用法律来约束市场行为和国家行为,构建统一公平的法律体系就是为金融运行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和游戏准则,这样既为金融企业提供了运行标准,也为监管机关提供了监管依据,对规范金融市场行为是非常有利的。最后,我们要努力促进监管信息公开化,提高民间监管力度。民间力量是一股不容忽视的监管力量,在金融监管中我们要充分发挥民间力量,鼓励相互监管相互举报,让违法违规行为无处遁形,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弥补政府监管的不足和漏洞,全面约束金融活动和金融行为,保证整个金融市场的规范性运行。

第8篇:对金融监管的建议范文

【关键词】金融危机 金融监管 反思和建议

一、引言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活则经济就活。然而,金融监管的放开,一方面会提高金融效率,提高资金利用的效率,使资源流向效率最大的实体经济中;另一方面会极大的刺激虚拟经济的发展,引发投机,造成市场的紊乱,增加整个金融系统的不稳定性,极大程度引起金融系统的瘫痪,致使金融危机的发生。

纵观金融危机史,2008年的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经济金融危机是最为严重的一次。危机发生不仅严重影响了美国的虚拟经济市场,而且还波及到整个世界。整个世界金融市场一片混乱,大量的金融机构面临破产;实体经济受到重挫,企业资金链断裂,资产缩水,社会商品生产受到严重影响,世界经济大幅度的衰退。例如,我国的出口外向型企业,在金融危机发生时,外贸订单大幅度地减少,企业不仅因为生产产品消耗了大量的资金,还面临着再生产的危机,大批量的出口导向型企业破产。其他国家也中,与世界经济联系较为紧密的企业也纷纷破产,雷曼兄弟、冰岛国家危机等。

面对突然起来的金融危机,各个政府都积极的影响,一方面为了稳定市场经济的两性运行,给金融机构注资,避免大面积的挤兑;另一方面采取逆经济周期的政策,配合使用积极的财政政策和宽松的货币政策是经济走出困境。例如,美国政府连续出台量化宽松货币政策,日元也是向市场注入大量的流动性,我国政府调整宏观经济政策,向市场注入4万亿的人民币,以期望能够顺利的度过经济危机。同时,世界元首会议、各个经济论坛和经济学家都在谈论金融监管问题,到底应该采用什么样的金融监管系统才能避免金融危机?本文通过对于金融危机原因的研究和当前世界经济形势情况,提出一些相关的建议。

二、金融危机的原因

对于金融危机原因的研究有很多不同的观点,其直接原因就是美国金融系统崩溃,引发了连锁效应。然而,背后的原因很多,有人提出是因为中国长期的出口导向性经济体制才引发美国政府的金融危机,有人认为美国政府长期放松金融监管,也有人认为经济本身周期性导致的金融危机。

(一)房地产泡沫是金融危机的导火索

2000年末,美国为了避免互联网泡沫而带来的经济衰退,同时还有九一一对美国市场的影响,美联储就连续降低利率。据统计美国在两年内联系十三次降低市场利率,市场利率几乎达到零。利率的降低带来市场上大量的流动性,而当时美国市场上并没有可以进行有效投资的产品。为了使市场运行起来,投资者将目光转移到房地产市场。房地产市场因为资金大量的流入得到迅速的发展,市场的需求十分旺盛。在一片良好预期前景的房地产面前,金融机构低头了,他们放松了对于购房者资金链的监管。美国本身就是高负债的国家,居民有提前消费的意识。对于大部分人来说,购买很多房子或者进行房地产投机根本不可能的,然而金融机构设计了大量的金融工具让市场的消费都能进行投资。大量的虚拟资产被催生,市场虚拟产品价格不断攀升,泡沫不断严重。一旦市场中出现一个资金链断裂,整个市场就会被影响。

(二)虚拟经济的泡沫化

大量的房地产在华尔街金融市场被虚拟成大量的证券,通过虚拟房地产负责将房地产证券化,投入到市场进行买卖交易。大量的资产证券化产品被出售给对冲基金公司、保险公司。据统计美国的房地产市场达到的次级债务总额高达15000亿美元,但是其进行衍生后的债务担保达到了25000亿美元同时还有10000亿的违约吊起等。

虽然金融创新的目的在于规避风险,引导资金合理流向实体经济,但是美国的虚拟经济发展的已经脱离了实体经济。对于垃圾的资产通过虚拟经济作用下,放大成为几百倍的金融衍生品,风险被极端的放大了。在实体经济并不能保证虚拟经济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如果一味的进行投机性的获利活动,就会加速实体经济的泡沫破裂。一旦实体经济不能正常的运行了,虚拟出来的衍生产品也就没有基础,就会瞬间被击垮。

(三)政府监管的放松

金融危机始于美国的金融市场,美国政府的这种放羊似监管不能不为金融危机的后果买单,历史悠久的美国国际集团轰然倒塌。在金融机构纷纷倒闭的面前,映射了美国政府对于金融机构监管的漏洞。大量的评级机构并没有在金融将中起到任何作用,反而成为了他们的帮凶。没有进行有效合理的金融监管,而是进行大规模的放任和虚假的评级。

三、金融监管的反思

(一)审慎监管的反思

新自由经济学派认为对于市场最少监管就是最好的监管,他们认为不能干预市场,应该让市场去自由运行。美联储没有对评级机构去进行监管也没有限制房地地产抵押贷款的数量和规模。正因为没有进行宏观的审慎监管才导致危机的潜伏,最后导致房地市场泡沫的破裂。金融监管应该加强审慎运行,而且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合作才能是宏观审慎监管得到最有效的发挥,同时还应该对审慎监管的体制进行与时俱进的更新。

(二)逆周期监管的反思

在顺周期中,金融危机影响经济能力会被放大,为了避免这种加剧萎缩效应,应该见逆周期性加入到金融监管的行为中去。需要建立贷款损失资金库、修改会计计量虚拟资产的方式。顺周期中,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被放大了,没有正确真实反应资产的价值,一旦市场对金融资产有了冲击就会让金融资产缩水,资产市值大幅度下降,市场会进一步放大这种下跌。所以需要逆周期金融资产监管。

(三)信用评级机构的反思

世界三大信用评级机构穆迪、惠誉和标准普尔占有市场90%的份额,具有高度的垄断性。他们信用评级的可靠性的能力受到严重的质疑,同时他们的信用评价体系是否合理、科学也没有进行确认,更没有用实践去检验。那么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呢?加强他们的信息披露的公开性,改变其盈利模型,加强管理。

四、金融监管的建议

2008年的全球性金融危机给各国经济都造成严重的影响,同时也给世界一个深刻的教训。对于单一性质的金融监管或者单一指标的金融检测已经不适合经济金融一体化的经济形势了,整个市场需要从整体宏观的角度出发去取对金融行业进行有效合理的监控。金融危机的影响还没有结束,对金融危机的反思和研究还没有停止,尤其是具有前瞻性和金融监管改革仍需要进行。对于金融监管和金融改革的态度不同利益集团有不同的立场,对于金融监管的必要性认识也不没有达成共识。一些较为激进的方案被削弱,一些未达成共识的方案被搁浅。

(一)对监管资本做重新定义

重视资本的结构和质量,提高资产证券化和交易类资产的资本标准。核心资本比例达到5%,一级资本达到15%,保证普通股和留存收益的比例,减少次级债务和股息票息的比例。

在监管部门角度,其关注的指标主要是一级资本和加权风险资产的比率。在总的一级资本中包括优先股和普通股。从微观角度来看,优先股势必普通股质量较高的资本,这主要是由于微观企业的破产过程中,优先股是比普通股偿付等级高,可以优先获得企业破产后的资产。而从宏观监管角度来看,监管部门并没有过多考虑企业破产的情形,反而更多的关注企业重组的顺利进行。作为金融监管政策重要执行渠道的银行来说,既有其作为企业的一面,在后危机时代也有维护金融系统稳定的一面,因此监管部门定义银行监管资本时,应建议银行持有一定比例的企业普通股,以便在金融危机初现时便促进企业重组合并,维护社会信心。

(二)统一影子银行业务监管

此次金融危机之所以会有如此大的宏观经济影响,其直接原因除了部分大型金融机构的倒闭外,还有大批影子银行消失所带来的冲击。这里影子银行的概念是从监管角度来说,不仅包括影子银行系统,也包括商业银行大量的表外业务。影子银行的金融中介活动很少受到金融监管部门的关注,或者将其归于银行其他风险业务同等水平的地位。但实际上银子银行系统的存在给整个社会信贷提供了大量供给,因此,有必要将金融系统中的影子银行业务做统一监管,对资产证券化和借贷期限错配做监管评级。

(三)实施逆周期金融监管策略

金融市场顺周期性表现有三点:一是金融市场贷款损失储备;二是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三是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具体来说,对于处于经济繁荣发展的阶段,一般鼓励银行进行信贷,这样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就下降了;对经济下滑阶段,严格控制银行的信贷,保证银行资本充足率。金融市场贷款损失储备会在经济下滑中体现出来,计提的储备越多银行的利润越低,贷款的风险就越小。

在金融危机期间,如果监管部门仍坚持固定的资本比率进行监管,容易导致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表急剧收缩,随之而来的信贷紧缩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因此,有必要实施逆周期的监管策略,即金融繁荣时期和金融危机时期实施不同的监管措施,在金融危机时对法定监管资本比率调低,在金融繁荣时期对法定监管资本比率做出适当调高,用“棘轮效应”稳定社会信贷水平,维持金融稳定发展。建立前瞻性的逆周期管理体系,重视经济周期对于金融市场的影响。

(四)加强科学技术运用

科学技术在金融领域的运用十分广泛,提高金融业务的效率,加快交易速度,也给金融监管带来很多的不变。那么对新时代的金融监管要体现出科学技术的运用,尤其是要加大对电子产品的监控,电子交易记录的审查。这些不仅需要人力,更需要可以在金融监管中运用,要提高信息的电子化程度。

(五)加强金融信息的披露和获取

任何金融活动的顺利实施都有赖于信息的畅通和准确。对于金融监管行为的有效性,信息的透明性和真实性更为至关重要,因为从本质上来说,金融的发展和信息的畅通是相辅相成的。有效的信息披露有利于监管部门尽早对金融风险进行防控,采取相应措施对风险的进一步形成监管约束。后金融危机时代,监管部门不仅应加强法律法规层面的信息监管力度,加强传统金融业态的风险信息披露,更为重要的是积极研究新兴金融业态模式,披露众多金融创新工具的风险信息,以此加强新形势下金融监管行为的有效性。

参考文献

[1]汤震宇,刘博,林树,李翔.从美国次贷危机看金融创新过程中的信用创造的缺陷[J].放导报,2009,(2):34-35.

[2]李凤云.金融危机深度解读[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9.23-52.

[3]黄桂良.次货危机背景下对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问题的思考[J].特区经济,2009,(2):21-22.

[4]蒋海,李餐宏.国际金融危机中发达国家金融安全网政策的调整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经济前沿,2009,(6):15-16.

[5]谢平,邹传伟。金融危机后有关金融监管改革的理论综述[J].金融研究2010,(2):1-17.

第9篇:对金融监管的建议范文

关键词:混业经营 金融监管 建议

一、金融监管的整合是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我国金融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和金融创新的不断探索, 金融业由以往线条清晰的分业经营已逐渐朝着综合混业经营经营模式发展。以往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是为了适应分业经营而设立的。但是,随着1999年,我国颁布了《 证券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管理规定》和《 基金管理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同年 10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又一致同意保险基金进入股票市场,2000年2月《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出台等,和随后的一些列的政策的出台表明: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体制已经开始出现松动,一些金融机构由此也看到了巨大的商机而开始行动,一些新的金融工具如银证合作、银行与基金合作、投资连接保险产品等在我国不断涌现。

经过几年的快速发展,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已初见规模,证券、银行、保险三者之间的界限已经打破,这也反过来倒逼我国的金融分业监管体制要做出相应的调整和改革,以应对新的复杂情况的出现挑战我国现有的金融监管体制。目前我国金融市场上已经出现了若干真正意义上的金融控股公司,以中国平安为例,该公司已经获得了保险、证券、银行、信托、资产管理等几乎所有金融行业的牌照,成为一家真正意义上的“金融百货公司”。综合性金融集团数量正在扩张发展,保险、基金、银行、证券相继“触电”成为电商。对于任何一家混业经营的金融企业而言,都存在通过内部转移和资源调配来规避“一行三会”监管。 “一行三会”的监管体制在混业经营发展的大趋势下,监管已经越来越力不从心,在利益驱动下争权力、出现情况又推卸责任。“一行三会”的监管体制也促使监管运行成本极度膨胀,致使监管效率下降。

所以,金融监管模式必须适应市场发展变化的需要,混业经营、统一监管已经成为全球金融业的一个发展趋势。美国的金融监管改革将七家监管机构精简为三家,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改变政出多头,相互、推诿、扯皮的多头监管的格局,以提高效率。政出多头,既让被监管者感到濒于应付、无所适从,同时也为监管者提供了寻租腐败的空间。今年两会,关于政府机构改革是一大亮点,之前网上热议的金融监管机构改革并未触及,但这足以引起大家对改革的热议和思考,基本共识是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要比其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更加慎重、更加稳妥。对于金融监管是否实行“大部制”存有争议,但有一点是,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势在必行。笔者认为,在国务院建立金融监管协调委员会,央行负责货币政策,其他部门由协调委员会统一协调监管,统一调动监管资源。

二、完善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体系

如果说金融监管体系是进行金融监管的前提,而金融法律法规的完善则是实施金融监管的基础,因此,金融监管法律规章的建立健全对监管体制能否发挥作用至关重要。鉴于此要对我国现行金融法律法规从新进行梳理,该废除的废除、该修改的修改、该补充的补充,通过对现有的金融监管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进行清理和重建,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的法律体系,使金融监管有法可依,使金融监管在法律的框架下规范运行。建立金融风险的监管、预警、处置机制,为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经济金融安全,必须建立对金融风险的早期识别、预警和处置机制。在明确监管目标的基础上,必须着力更新监管的手段和方式,要在强化风险监管这一核心前提下,努力实现监管方式和手段的现代化。

三、加快培养金融监管人才

完善的金融监管体制离不开高素质的专业人员。目前我国金融监管从业人员素质低,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其知识结构、业务能力远远不能适应当今形势发展和金融创新的需要,大力培养金融监管人才是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但是,对这个问题,我们还要立足与中国国情,即不能好高骛远,又不能亦步亦趋,要通过各种渠道培养适合金融发展需要的人才。全方位统一的监管模式必是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必然选择,但是目前的发展现状和综合实力统一监管还有一段路要走,也就是还有一个过度期,即“分业―过渡期―统一监管”路线。过渡期内决策层可以进行充分论证,考察各种情况,吸纳世界各国先进的经验和做法,特别是要放眼世界网罗高精尖人才;但同时还要立足本土培养自己的人才。

四、加强国际金融机构监管合作与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