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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法律法规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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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法律法规

第1篇:大学生创业法律法规范文

[关键词]大学生;创业;政府;角色定位

[中图分类号] G640[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1-5918(2017)07-0013-02

doi:10.3969/j.issn.1671-5918.2017.07.006

[本刊网址] http://

一、大学生创业和政府角色定位内涵分析

创业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指创立个人事业,广义包含国家、集体的大业。对大学生而言,创业就是通过创新和发现商机,结合各种能利用的元素,创办属于自己的企业,为社会提品、服务和创造价值的商业活动过程。大学生创业过程需要多重生产要素、环境体系、政策支撑等联合作用,需要在社会大背景下,依托外界和自身的资源开展创业的过程,需要政府部门给予资金、政策、教育等多方面的支持。

政府作为公共行政权力部门,是政策的支撑体和实际的行为体。政府是国家权力和公众资源行使权力人格化的统一体,是社会发展的核心。政府角色定位是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演变的,是政府明确自身智能、明晰责任定位、承担服务使命、巩固自身合法地位、实现政府角色延续的动态过程。经济新常态下,大学生创业过程中需要政府给予更多的支持,在“民本位”、“社会本位”的大视野下,充分调动可支配资源,做好服务工作。要求政府在政策制定、环境的营造、资源的配置等方面做到科学部署和合理规划,积极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实现创业倍增效应,在这一过程中政府要将自己定位为服务者、引导者、教育者,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推进大学生创业,促进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

二、政府在大学生创业中的角色缺失分析

(一)政府在立法立规方面的缺位

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法律法规方面,政府存在缺位现象。当前,针对大学生创业方面的法律条文尚未,关于大学生创业教育、创业融资、知识产权保护、创业税收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较少,无法形成完成的体系。创业方面支撑的法律体系不健全,势必影响到大学生的创业积极性,缺乏了政府法律层面的支撑,大学生在创业中就失去了保驾护航的指路明灯。虽然政府已经出台了部分关于鼓励促进大学生创业的政策,但还不能囊括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资源对大学生创业带来的风险,如鼓励民间资本和风险投资如何顺畅进入大学生创业市场,如何做到规范管控,规避风险尚没有确切的法律条文来约束限制。此外,关于大学生创业教育方面,甚至有的学校还没有普及创业课程,关于创业教育的立法还没有出现。虽然部分地方政府出台了一些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但是局限于文件精神层面,在落实过程中还不尽如人意,让大学生创业过程异常艰辛。

(二)政府在大学生创业服务中的缺位

大学生创业是一个人与社会交流沟通的动态互动过程,需要政府提供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服务。部分地方政府部门没有定位在服务的角色,而是管理的角色,从而使大学生创业初期缺乏有效的信息帮扶、政策引导、融资辅助,面对市场的竞争和压力提前结束了自己的创业之旅。当前,随着国家对行政审批的进一步开放式管理,大学生普遍感觉到创业中的执照办理等各类行政手续简化顺畅了,但是仅有的手续简化是不够的,如政府部门提供的法律咨询、创业孵化基地的使用、劳动人事部门企业管理的相关培训、失业救济、养老医疗等服丈胁痪弑竿暾的运营体系,还处于进一步完善之中。缺乏了这些配套的服务,大学生创业初期由于项目尚不成型,创业实践过程大部分是在摸索中进行,再好的项目也可能由于缺乏后盾支撑原因与成功失之交臂。

(三)大学生创业教育中政府的错位

我国大学生创业教育起步较晚,受到了国家和高等教育的极大关注,政府和国家教育部门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创业教育的文件,在全国各高校中积极推进创业教育,开设创业教育课程,呈现出良好的态势。然而,我国处于经济转型期,部分地方政府仍以经济发展为中心,对大学生创业教育还不重视,对大学生创业教育的氛围营造还不尽如人意,而直接由政府参与的创业教育就是创业大赛,政府与高校共同开展的创业大赛具有浓重的官方色彩,政府既是主办者也是管理者,还是规则制定者。此外,地方政府参与高校创业实践教育的基础设施还不完善,而作为创业教育与创业实践中间纽带的创业孵化器和创业实践基地建设还不理想。目前,我国大部分创业孵化器都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分布还不均衡,大学生不能普及创业实践教育,得不到有效的创业辅导,势必影响到创业成功率。

(四)大学生创业投融资支持中政府的缺位

大学生创业需要初始的启动资金,涉及到基本开支、店铺租金、员工工资、原料采购等费用,资金是创业运转的直接保证,是影响大学生创业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因此,如何多途径融资、高效筹资是大学生创业的关键。大学生主要筹资来源是家庭,这部分非常有限,能够获得风投资金的人尚属少数,绝大部分需要从银行贷款。而政府提供的贷款形式主要有抵押贷款、担保贷款等形式,这对刚进入社会打算创业的大学生来说相当困难。目前,政府还没有设立全国性的大学生创业基金,加之大学生信息不畅,大部分学生不知道如何申请、到哪里申请初始资金,政府支持大学生创业中的小额贷款和短期无息贷款还存在审批手续复杂、贷款金额较少的现象。

三、大学生创业中政府合理角色定位建议

(一)创业支撑体系的制定者,完善大学生创业政策及法律体系

当前,虽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大学生创业的政策文件,但是已出台的政策文件和配套法规数量上和质量上还不理想,没有形成完整创业支撑体系。政府应加强创业相关政策的制定,立足长远,结合新常态下大学生创业的实际,完善相关的支撑体系,如为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提供培训服务政策、简化大学生贷款审批手续相关法规等。为更好地促进大学生创业,政府应与教育部门联合推进,鼓励高校将自主创业大学生学费部分减免,设立创业基金,供大学生创业初始利用,以此出台相应的管理政策。政府应联合户籍管理部门推进异地大学生创业中的户口准入政策,给予创业大学生户籍政策的保障。与保险相关部门推进大学生创业社会保险政策,确保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能够更好地抵抗风险,对于缺乏创业经验的大学生来说这无疑是利好的。另外,大学生创业是一个多维联动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将社会资源和相关部门整合,联合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协同推进创业引领计划,完善创业教育政策体系。

(二)创业服务的提供者,构建“政府、学校”联动的服务体系

政府作为为人民服务的行政化机构,需要做好自身创业服务者的角色定位。首先,政府通过与高校联合、与其他行政部门联合、与社会相关组织联合,打造多维度、立体化、全方位的创业服务体系。如结合劳动部门、人事部门对大学生进行免费的创业培训,帮助大学生了解创业流程、形成创业意识、激发创业热情。专门设立创业实践教育基金,联合高校推送优秀大学生外出实践、参观、考察,全面提升大学生创业教育的实效性。政府服务教育部门将相关社会资源引入高校课堂,丰富创业理论知识,如将社会知名优秀企业家请到高校现身说法,将课堂知识与生产实际相融合,更好地实现课程内容与市场需求之间的匹配。其次,政府要为高校的创新创业孵化提供服务,积极搭建产学研用平台,助推大学生的更多科研成果转化为创业实践。出资建立创业孵化器,加大对创业实践和培训基地的投入力度,同时依托政府部门建立完善的大学生创业评价机构,对大学生的创业行动提供智力支撑、资源共享等方面的服务,从而有效提高大学生创业成功率。

(三)创业过程的协调者,多维协调,共同参与

大学生创业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政府的职能要转变,以协调者的身份参与创业互动。首先,政府将社会、学校、企事业单位、家庭的各类资源做到充分整合,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其次,政府应该鼓励创新,将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作为本地区发展的动力之源,开展创业引领计划,联合多部门给予有力的资金和政策支持,组织社会上民间组织参与到大学生创业培养中来,成立专业的管理团队、社会团体为大学生提供免费或者廉价的创业相关的法律援助和技术支持,协调农林、牧渔、林业、科技等部门为大学生提供项目、技术、资源、信息等帮扶,助力大学生创业实践。最后,政府协调各部门参与大学生创业的同时还需要加大监管力度,保障各项政策落实到位,注重相关法规的执行情况反馈,避免将协调好的各项体系流于形式,及时协调纠正各部门出现的问题,给予适当的评估与治理,及时进行调整,以保证协调一致,协同推进大学生创业。

(四)创业氛围的营造者,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

大学生创业实践需要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创业氛围,政府与高校作为创业教育实践的推动者,应积极营造良好的创业文化氛围,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首先,政府通过各种措施加强鼓励创业氛围的营造,转变学生就业观念,提高大学生创业积极性,协同社会各方对大学生创业加以扶持和认同,切实将大学生的创业意愿转化为创业行动。其次,政府在创业氛围营造过程中应着重就国家和地方对大学生创业支持政策做深入解读并通过媒体推送给公众,使大学生能够更好地理解政策精神。再次,政府通过互联网、报纸、电视等主流媒体,大力弘扬创新创业精神,积极宣传大学生创业的典型,将成功创业大学生的事迹变为生动的教材,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引领作用,积极营造鼓励创新、崇尚创业、宽容失败的良好社会氛围。政府还应同高校联动开展校园创新创业文化建设,潜移默化地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使大学生以饱满的热情和足够的能力水平投入到创新创业中来。

参考文献:

[1]舒福灵,景玲.大学生创业支持体系构建研究[J].前沿,2012(17):38-40.

[2]张文强.大学生创业障碍及对策探究[J].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4):260-262.

Analysis of the Role Orientation of the Government in the Entrepreneurship for College Students

WANG Dong-ming,LIU Ji-bing

(Arts and Design College, Sui Hua University, Suihua Heilongjiang 152061, China)

第2篇:大学生创业法律法规范文

关键词:大学生创业;法律风险;防范

近年来,随着高校扩招,毕业生逐年增多,加上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使得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加大,部分大学生开始选择自己创业。但大学生创业是一项风险行为,我国大学生的创业往往是败多成少①。在分析其背后的风险方面的原因时,大多数研究者主要从资金风险、管理风险、竞争风险等视角进行探讨,鲜有从法律风险视角来研究大学生创业失败原因[1]。事实证明,法律风险因素是影响大学生创业成败的重要因素。挖掘出大学生创业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并加以防范,有助于提高大学生创业的成功率。

一、大学生创业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深化以及市场经济的发展,大学生创业获得了广阔的发展天地。但是有利也有弊,大学生创业往往会陷入市场陷阱,使其面临来自各方面的风险,法律风险是其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大学生创业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主要表现为:第一,创业者本人法律风险意识浅薄,法律风险防范能力较低;第二,大学生创业中设立的公司规章制度、采取的公司经营决策等缺少法律因素的支持;第三,政府、高校、社会对大学生创业中法律风险重视不够,也会影响大学生创业的顺利进行。

二、大学生创业法律风险的主要表现

大学生创业法律风险主要来自公法和私法两个层面。

(一)公法层面。

可能存在行政处罚方面和刑事处罚方面的风险。市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法律的规范,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如果不熟悉所在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行为随时可能会因为违法而受到行政处罚,严重的可能还会走上犯罪道路,进而受到刑事处罚,如假冒专利、偷税等行为[2]。

(二)私法层面。

1.有关企业设立的法律风险。大学生创业者因未认真参照《公司法》有关法律规定,企业设立时缺少书面设立协议或内容约定不当等等。

2.合同法律风险。合同风险是大学生创业过程中的主要风险之一。在缺少对《合同法》研究的情况下,其风险主要体现为合同签订前对对方的真实身份、诚信意愿及履约能力调查不周,合同签订手段及内容是否合法的审查不当等等。

3.知识产权法律风险。主要表现为两方面,一方面是对自身公司有关项目的商标、外观设计、专利等知识产权缺少保护意识,一方面是可能侵犯其他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

4.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公司员工的招聘与配置、培养与考核、薪酬与福利以及劳动关系等方面,都受到《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

一、 大学生创业法律风险的防范

大学生创业法律风险的防范主要从自身和外部两方面展开。

(一)自身方面的防范。

1.提高大学生的法律风险意识及其防范能力。大学生创业者要加强学习法律知识,了解和掌握与企业开发和经营相关的知识产权的保护、工商注册登记、税收法律,经济法律等。学会依据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及时防范不合法的风险,确保创业工作的顺利开展。

2.在创业中完善制度规范,细化责任分担。创业者在制定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时,对所涉法律风险的各个方面以书面条文的形式作出明确规定,细化风险责任,保证创业过程中各事项有章可循。

3.构建大学生创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创业者充分了解公司企业设立及其发展中可能面临的各种法律风险时,相对应地提前做好各个阶段流程的防范,依据《公司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加强合同管理、知识产权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

(二)外部方面的防范。

1.政府方面。政府在扶持大学生创业过程中除了政策、资金扶持外,应加强对创业过程中法律风险防范的政策引导,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法律风险管理培训。

2.高校方面。高校在对大学生就业和创业的教育过程中,除了教育大学生做好职业规划外,还应对大学生创业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进行具体地分析指导[3],比如开设以“创业法律风险”为主题的校级公选课,通过案例分析讲授防范方法等[4]。

3.社会方面。可通过社会上投资公司、创业俱乐部、创业基地、专门创业基金等的帮助为大学生创业提供资金与服务[5]。

二、 结语

目前,大学生创业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问题日益凸显。大学生认真分析创业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与表现,提高创业者的法律风险意识,将会有效防范大学生创业中法律风险的发生,促进大学生更好地创业。(作者单位: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注释:

①易定红.大学生初次创业成功率仅为 2.4%[J].人民日报,2010-06-25。

参考文献:

[1]朱文星.促进大学生创业的法律对策研究[J].法制与社会,2009,(6).

[2]文川.基于法律风险视角的大学生创业保障机制构建[J].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6):80.

[3]何庆江,谭志合,雷祺.大学生创业教育中的法律教育初探[J].法制与社会,2008,(5):134-135.

第3篇:大学生创业法律法规范文

关键词:创业;创业能力;法律素质培养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加强就业观念教育,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在校大学生作为接受高等教育的群体普遍希望学以致用,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毕业后走上创业之路。近年来,各高校纷纷建立创业园或者创业基地,开设了一系列创业指导课程,鼓励学生自主创业。这对于培养创新型人才意义重大。进而大学生创业能力培养研究也成为了学者关注的热点问题。

创业能力是一种多元化的综合能力,不单包括自我管理能力、工作胜任能力、终身学习能力、社交能力、沟通表达能力等。还包括学生自我认知、职业生涯规划、职业道德、择业心理素质、就业法律知识、求职技巧等方面的能力。近些年来关于大学生创业能力培养的研究十分活跃,很多学者从多角度结合大学学校教育的特点提出若干合理化建议和解决大学生创业实际问题的具体对策,为高校学生创业能力的提高提供有效的指导和建议。大学生法律素质培养在创业能力上的体现研究也成为其中主要的研究方向。

在创业前大学生需要了解我国的基本法律环境要运用相应的法律法规来保障,从而创设保障其发展的有利环境。要通过开展大学生创业的法律教育,使大学生能在法律框架的范围内依法创业。大学生创业过程中自身是否具备法律意识和法律理性,是否了解和掌握与其创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是依法创业的关键,因此大学创业的法学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创业法律教育不仅可以指导学生在校期间规避风险,也可以对学生真正走入社会后的独立创业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

但是事实上大学生基本法律素质的现状并不乐观,大部分在校学生对一般法律问题有比较正确的看法,同时也有维护自身权益的强烈的意愿,但是大学生普遍对法律诉求的信心不足、法律意识本位思想严重、认识与行动上存在偏差的现象也很突出,学生创业所涉及的法律意识、法律素养教育亟待加强。应立足现有法律基础教育,进一步探讨法律教育的创新性改革,更好的迎合创业教育的需要,使学生能在法律框架内依法创业,努力使学生创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那么如何加强大学生法律素质培养,实现大学生法律素质培养在创业能力上的良好体现呢?

首先课堂教学应该是大学生创业法律素质培养的主阵地。

课堂作为教师与学生交流的主途径,可以在学生创业法律素质培养方面发挥巨大的作用。利用课堂教学对在校大学生就市场主体法、市场规制法、财税法、知识产权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知识,进行全面的、有针对性的教育十分必要。

其次校园网建设是大学生创业法律素质培养的良好途径。

网络时代的到来,使大学生开阔了视野、丰富了知识,同时网络的负面作用也影响着在校大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因此,网络时代学校更要要加强大学生的法律素质教育、培养,提高其综合素质。但是,但是我们看到仅仅依靠课堂学习是不够的,校园网与学生的学习生活密切相关,教师可以利用校园网这个开放的平台,加强学生法律素质培养方面的教育和引导。

再次,结合创业实践进行实践参与型引导也是较好的提高学生法律素质水平的良好途径。

网络信息大爆炸是我们共同面临的现实,网络信息浩如烟海,学生鉴于自身法律素质水平的限制,无法从深层次理解和剖析事件的真实性从而指导自己的行为,轻信网络谣言、不负责任的散布虚假信息、不正当的交友活动,参与网络诈骗,进而导致校园恶性事件时有发生。学生参与教师引导下的网络法律实践活动,可以使学生提高认识水平,加快其法律素质水平的提高。

最后结合大学生创业的不同阶段有针对性的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对症下药,实现法律素质教育与创业实践的深度

结合。

第一,创业初始阶段的资金、人员场地和工商注册相关法律问题。加大对《民法通则》、《劳动法》、《公司法》、《担保法》培训,指导学生多寻求行政干预和支持,引导其享受政府针对高校自主创业的学生,在工商注册、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方面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解决大学生创业存在的资金规模较小、筹措资金困难等问题。同时学生创业需要依据《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及消防、卫生等行政审批程序的一些具体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创业经营阶段涉及的市场交易及管理的相关法律问题。

在创业经营过程中,具体的经营活动与多种法律密切相关,《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劳动法》、《票据法》、《保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应该是指导的重点。还有《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等创业经营阶段涉及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问题也是很重要的。

第三是创业过程中纠纷解决的相关法律问题。

第4篇:大学生创业法律法规范文

    610万人,2010年达到631万人,2011年高达660万人。与此相应的就业率却持续下滑,2001年6月毕业生一次就业率本科生就超过80%,2002年底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0%,2003年就业率降为75%、2005年降为72.6%、2008年只有70%、2009年仅为68%。从此数例对比可以看出一个趋势,大学生在不断增加,就业率在逐年降低,这告诉我们,大学生创业将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因为社会在发展,原有的传统经济体制必然要为适应市场经济而改革而转型,所以只有鼓励大学生创业,才能给中国市场经济带来活力,因为大学生创业不仅能解决自身的就业问题,而且还能为社会增加许多就业岗位,但就近数据显示当今大学生创业率仅为1%,成功率只有2%-3%,所以对大学生创业问题研究迫在眉睫。

    一、大学生创业过程出现了很多问题

    第一 创业的定位和思路模糊。相当多的学生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创业。甚至对创业根本没什么概念,甚至没有想过。也有一些同学认为简单的买进卖出就是创业,还有的认为创业就是能立即带来经济效益,导致了很多人对创业打上了功利主义的价值取向,从而违背了大学生教育的本质,殊不知,简单的买进卖出不是在创业。第二是对创业的认识不足。对于创业根本没有什么概念,有的是创业热情多于理性,没有充分认识到创业对能力与品质的种种要求,创业带有盲目性和随机性。第三是创业资金问题。往往创业资金问题是阻碍大学生创业道路的关键问题,无论是学校还是政府,给予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方面的支持很有限。所以当大学生考虑创业,在资金方面就容易被打倒。第四,创业缺乏指导,缺乏教育,缺乏支持,使大学生对创业的考虑和思维不能系统化。

    二、什么是创业

    创业,指“创办事业”,广义的创业指培养开创性个性,狭义的创业旨在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创业素质、创业能力和创业人格,不断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从创业的涵义可以看出,创业的基本内涵是开发和提高学生的创业素质,培养学生良好的自主创业意识,培养学生创业的基本素质、基本能力和基本品质,引导学生掌握创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

    三、创业过程存在问题的根源是什么

    要理性对待大学生创业。从政府、社会、教育、家庭以及创业者自身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从中探索出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政策及措施,帮助大学生更好地进行创业活动。

    首先是政府方面,政府应该是创业环境的营造者、鼓励创业的政策制定者、 创业政策执行的督查者、创业资金的支持者、创业实践的指导者。政府在建构大学生创业机制的过程中,应该倡导创业精神,营造全社会尊重和包容创业的舆论氛围;在加强制度创新, 增强对创业教育宏观指导的同时,优化大学生创业的政策环境和法律环境;搭建创业平台, 建立与完善大学生创业的社会配套体系。政府还应该对外国政府促进大学生创业的政策积极的借鉴,建立鼓励大学生创业的法律法规,创业竞赛,联合多方力量出台各种投资方案,通过不同的方式进行大学生创业基地建设,政府与大学联合建立的 “创业支援中心”,政府在为大学生提供担保和贴息的相关政策过程尽量避免门槛过高、手续过于复杂。政府在企业扶持、创业者宣传、创业风险控制等方面要有所作为,使社会形成一股创业风潮。在资金方面,政府应扩大融资渠道,缩小融资难度,政府应积极完善风险投资方面的法律法规,扩大投资规模,增加投资主体,保障全心全意对大学生创业的支持。

    其次是创业教育方面,我国高校目前应该积极地开展创业教育,使创业教育理念融入学科专业教育之中,纳入教学大纲, 高校必须将创业教育和创业指导深入到高校整个教育、 科研体系中,将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教育当做必须培养的学生基本素质之一。创业教育一个最起码的目的是让学生了解自身的不足,通过日常的理论学习、文体活动等多方面来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让学生无论是在国有企业、政府机关还是私营企业、基层单位等岗位都要有扎实工作、不浮不燥努力创造自己的事业的意识。创业教育是促使学生学会生存、学会发展、学会协作、学会学习。

    再次是社会方面,社会上传统的创业意识缺乏, 创业氛围淡薄,社会对创业要有一个实实在在的支持和鼓励,社会要对创业者进行支持,需要社会建立有效地导向机制和激励机制。

    最后是大学生创业者自身方面,由于是受传统安居乐道、满足现状思想影响,缺乏创业意识、团队意识、风险意识、冒险意识和职业素养。通过创业走向成功、通过创业报效祖国的主体价值观还没有形成,还深受考公务员、考研、出国、进大型国有企业观念的影响,上层缺乏支持和引导, 下层缺乏原动力和自觉性, 这就导致创业教育的功利性。大学生对创业的认识比较肤浅。一些学生对创业存在很大的盲目性,认为创业就是办公司,能够一夜暴富,或者是注册几家公司,而对创业创意缺乏推敲,过于注重表面而对市场压力、竞争对手考虑甚少,最后导致创业的失败。还有的大学生创业过分集中某一领域,在产品生产,设计,推销及售后服务方面涉及狭窄,不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归根于大学生对科研参与很少,只有具有市场潜力,具有高技术含量的产品才能取得创业成功的第一步。与此同时创业学生要深刻了解国家相关政策信息,找准合适的切入点,选择合适的项目是大学生创业的关键。

    创业不是简单的事情,不是人人皆可成盖茨、做老板。创业者必须具有起码的创业素质,有所准备,有所武装,要有良好的心里素质和个性品质,心态要平和、乐观。要有应对困难和挫折的心理准备,有百折不挠的勇气和毅力,能承受风险和失败,切忌盲目行事,急功近利,大悲大喜。

    参考文献:

第5篇:大学生创业法律法规范文

关键词:教育改革;高校;大学生;创业教育

创新创业是现代经济发展的代名词,目前我国无论是实践者还是学者对于创业产生了越来越高的热情。虽然目前学者对创业展开了大量的研究,但是对于创业的定义尚未形成统一认知。国外业界对于创业的定义为:个人或组织寻求和捕获机遇的过程,且这一过程与当时所拥有的资源无关。结合现代大学生的实际情况分析,高校大学生创业就是根据自身所学专业的特点,为了实现自我价值,整合自身拥有的资源和能力,在经济市场中寻求创业机遇从而创业,有助于实现自我价值,创造一定的社会价值。

一、当前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问题分析

首先,缺乏大学生创业政策: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创业政策和法律法规尚未完善。发达国家大学生创业机制比较成熟,且出台了一系列创业相关法律法规,因此发达国家大学生创业政策容易实施。近些年来,我国政府虽然也推出了一些免收税费、小额贷款等政策推动大学生创业,但是整体水平来看仍旧无法实现大学生的自主创业。首先来看就是我国的大学生创业政策及优惠措施的操作难度大且限制条件多,我国政府出台的政策虽然对不同条款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优化,但是没有制定相应的实施规划。其次,高校创业教育存在许多问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为在新世纪背景下,为了让大学生更好地创业与就业,应当培养大学生创业精神与创业能力。大学生不仅仅是求职人员,同时也需要成为工作岗位的提供者。创业教育早在上个世纪就收到了欧美等国家的重视,但是我国高校中的创业教育发展时间短,正处于初级发展的阶段,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就我国高校现状而言,大部分高校没有开设一门真正意义上的大学生创业教育学科,且接受创业教育的大学生人数较少。此外,有很多高校缺乏创业教育的教师,大部分教师都是毕业后进入学校工作,缺乏创业经验,无法帮助学生创业,难以形成专业化、高水平的创业指导团队。

二、构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可持续发展模式的对策

高校首先需要转变传统的教育观念,开设科学的创业教育课程。目前国内大部分高校尚未开设创业教育课程,且高效领导都未重视创业教育。因此,高校领导者应当转变传统的教育观念,认识到创业教育的重要性及其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意义。学校管理层要在各项工作中突出创业教育的重要性,从提升学生的创业精神和能力出发,在教学过程中对教学内容、方法、课程以及评价制度等方面进行创新,对高校原有人才培养模式进行调整,将创业精神的培养纳入教学管理过程中,从而全面提升学生的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通过科学的教学培养出更多的创业人才。创业教育的实施需要教师和教材支持。但是我国高校中缺乏专业创业教育教师和专业创业教育教材,这是我国高校有待解决的重要问题。高校可以通过聘请有创业经验的人员作为课任教师,或者鼓励院内教师进行自主创业,从而提高自身的创业经验。还可以通过聘请有名的企业家为大学生进行演讲,从而提高创业教育的效率。目前国内使用的创业教育教材过于理论化,需要遵循创业教育的一般规律,同时有需要根据学生专业的规律,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创新。高校可以在学校内开展各种创业活动,从而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从而为未来创业做好准备。能够通过开设创业讲座,邀请知名企业家进行创业交流;通过科研竞赛、暑假实践活动、创办模拟创业活动等,鼓励大学生在校期间做好创业准备,采用各种方法指导大学生自主创业。组织各种创业实践活动,例如创建创业社团或是组织公共活动。有条件的大学能够通过建设高校科技园,从而形成技术、资金密集场所,成为高新科技研发地,设立创业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为大学生的自主创业共有力的环境。

三、结束语

创新创业是一个国家经济与技术发展的不竭动力,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高校大学生是社会中最具有创造力的群体,其掌握了科学的专业知识,是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肩负着推动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重任。政府的大力推动,高校和社会的积极推动,为高校大学生创业教育的形成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但是我们也要认识到,除了创业知识的缺乏、自身观念的限制等因素阻碍高校大学生创业外,市场的大环境也使得高校大学生对于创业感到非常艰难。这个大环境主要是指资金投入少、技术支持少、政策支持力度小、市场机遇小、资源共享水平低等因素,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创业教育体系,与国外大环境相比,高校大学生创业教育问题较为明显。因此,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参与,构建完善的高校大学生创业促进机制,推动大学生的自主创业。

参考文献:

[1]李隽,曹玉平.高等学校“分级递进式”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构建研究[J].职教论坛,2016,(26):27-30.

第6篇:大学生创业法律法规范文

[关键词]大学生;非正规就业;问题;对策

近年来,伴随着经济体制转轨、产业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我国的非正规就业发展迅猛,几乎涵盖了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角落。非正规就业的发展,对于促进就业,保持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就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非正规就业市场因具有的灵活性、多样性的特点而为大学生提供了重要的就业空间。特别是在经济危机爆发后就业压力不断增大的情况下,大学生非正规就业较低的准入门槛,为大学生顺利地进入岗位角色,提供了一个重要的缓冲带。当前我国大学生非正规就业主要有五种方式,包括正规部门的非正规就业、自主创业、自由职业、劳务派遣就业、兼职就业等。

一、大学生非正规就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传统的就业意识难以符合非正规就业要求

随着我国高校的扩招,高等教育逐步进入大众化阶段。大学毕业生整体的就业也进入了一个“大众化就业”模式的时代。但是,目前还有相当一部分毕业生受传统就业模式影响以及对非正规就业的偏见,仍未树立大众化的就业观念,“等、靠、要”思想普遍存在。在选择就业单位时,不是根据自身的特点和能力进行选择,而仍是把传统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作为选择就业单位的首要因素,只想从事传统意义的“精英工作”,不远从事“蓝领工作”和“灰领工作”。

(二)非正规就业市场中的劳动关系不规范

由于发展时间短以及市场法规体系还不健全,目前非正规就业的劳动关系仍处于不协调、不稳定的状态。一些非正规就业人员通常以完成一定的任务为期限建立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一般都比较松散,劳动合同短期化的现象越来越明显,非正规就业人员随时可能被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不稳定。甚至不少非正规就业人员没有与雇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不仅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权益,而且还缺乏基本的劳动保护,以至出现了工伤事故往往得不到应有的补偿。这些因素的存在严重影响大学生选择非正规就业的积极性。

(三)非正规就业的社会保障不科学问题

受体制和传统影响,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针对传统的正规就业设计的,具有较强的分割性与歧视性缺点,从而导致非正规就业人员多数被排斥在现行社会保障制度之外。而且由于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与非正规就业的发展不相适应,从而对大学生就业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由于非正规就业人员无法获得相应的社会保障,大学生总是担心将来的养老、工伤、医疗保障问题,给从事非正规就业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同时,在就业形势不容乐观的情况下,大量新增劳动力进入非正规就业领域,假如不及时将这部分人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内,势必造成赡养率提高,缴费比例增加,进而导致现行社会保险制度陷入危机,并进而影响到非正规就业群体的利益。

(四)大学生创业缺少必要的支持

非正规就业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通过创业促进就业,而且这也是重要途径之一。大学生这一群体素质较高,有创业激情,具备较好的自身条件。清华大学创业研究中心共同的中国百姓创业致富调查报告显示,大学生创业者的比例2007年达到20%。可见,随着我国对大学生创业的大力扶持,创业人数在大幅度提高。尽管如此,大学生创业中遇到的问题依然突出。首先是缺少创业培训和指导。大学生群体缺少工作实践经验,创业的基本技能,开业的技巧、实际操作能力都非常缺乏,而目前还缺少这些内容的培训和指导,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创业的成功。其次是缺少创业资金。关于创业资金的筹集对于每一个创业者来讲都是至关重要的,对于我国的大学生创业者这个问题更是关键。大学生创业者融资渠道狭窄,国家提供的小额担保贷款覆盖范围和支持力度都较小,大学生又难以获得风险投资公司的信任。再次是缺少对创业企业的跟踪扶持,大学生创业中遇到的问题难以得到及时解决。

(五)高校人才培养模式与非正规就业市场不适应

非正规就业市场是强竞争性劳动力市场,大学文凭的信号作用变弱,就业选择将充当衡量大学生人力资本存量的信号作用。决定从事不同就业类型的因素不再是人的绝对受教育水平,而是他相对于其他竞争者的相对优势。就业者的生存和发展取决于自己的真才实学。而目前高校的人才培养仍不太适应市场需要。首先是专业设置不对路。主要表现在专业的设置口径、设置方向等方面比较僵化、缺少弹性,不适合于复合型人才和通用型人才的培养需要。其次是课程体系设置呈现重理论轻实践。调查显示用人单位对大学毕业生的工作态度、专业知识、动手能力、合作精神的总体评价都不高。此外,高校在新形势下的一些非理也给大学生就业带来不利影响,包括盲目扩招,办学层次定位不准,一味“高、大、全”,不能符合社会劳动分工的多样化和人才层次多样化要求,导致人才特点和类型雷同,造成人才大量积压。

(六)知识经济条件下市场的技术壁垒作用明显

随着大量高科技、专业化服务的新型产业部门的迅速成长以及现代企业组织管理和经营方式的进一步变革,一大批新型的非正规就业方式随之产生,具有高知识型的非正规就业形式将成为重要内容,非正规劳动力市场将分割为“高技能”和“低技能”两个板块。这使得不同技术水准的劳动者将面临不同的就业形势,大学生中高技能劳动者将获得广阔而自由的空间,并由此获得丰厚的收益低技能劳动者只能流向农民工、城镇下岗人员从事的非正规就业中的简单劳动岗位。

二、加强大学生非正规就业的措施

(一)确立非正规就业的法律地位

在现行法规体系中,尚没有对于非正规就业的专门规定,也没有针对非正规就业人口的保护措施。已有的一些涉及非正规就业的法律法规也不够系统和全面,而且一些政策只是针对特定群体制定的,适用面较窄,明显存在许多不适应非正规就业情况的地方。因此,要适时修订《劳动法》,建立弹性就业机制,使企业具有灵活用工的权利,使劳动者有灵活就业的选择权。要通过建立专门的法律法规确认非正规就业的地位和作用,明确非正规就业的合法形式和使用范围,保护非正规就业条件下从业人员的权益和企业的权益积极研究和实行适合非正规就业的社会保险形式等。尤其是针对大学生创业的法律和规章制度,通过建立针对大学生创业的法律、法规,出台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措施。

(二)建立非正规就业中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

总的原则是非正规就业人员能享受到自己应有的权利与利益,满 足其生存与发展的需求。要从立法上规范劳动关系多元化与复杂化的问题,有关部门应着手修改现行法律中不利于非正规就业发展的部分,制定非正规就业的劳动合同标准,加强非正规就业的劳动合同管理,以切实保证灵活就业人员的权益。同时要针对大学生群体特点,设计工资制度,限定最低工资标准。

(三)制定积极的非正规就业优惠政策

要以非正规就业的方式促进就业岗位的增加,鼓励更多的大学生选择非正规就业,就必须实行特殊的就业扶持政策,鼓励非正规就业领域的开拓和发展。首先,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拓展非正规就业岗位。在发展第三产业时,应该重点发展投资少、见效快、效益好、就业容量大的产业。其次,促进非正规就业组织的建立。政府加强就业指导,推动市场力量自由地、自发地组织建立各种非正规就业组织,通过组织的建立促进就业。最后,制定合理的税收政策,促进非正规就业健康发展。税务部门要完善非正规就业人员的税收减免政策,鼓励非正规就业者依据法规和政策纳税,政府相关部门要积极为大学生的非正规就业提供支持。

(四)建立与非正规就业相匹配的社会保障制度

非正规就业劳动力市场的不断发展虽然增大了大学生劳动力市场的弹性,但是对劳动者自身而言,非正规就业劳动者面临的生活风险也就远远大于正规就业者。因此需要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创新设计出适用于非正规就业人口的社会保障规章条例,形成有区别、能承受、易操作的实施办法,使非正规就业人员也能按照一定的规章,享有与正规就业者同等的社会保障水平。在构建非正规就业的社会保障体系时,应以失业社会保障为重心,以促进就业为目标,以积极的就业服务为核心,从而防范非正规就业的失业风险。

(五)端正大学生对非正规就业的认识

大学毕业生应该端正对非正规就业的认识,不是针对某一个群体,而是全社会。不论哪一种就业,本质上都是一种为谋生或其它目的而付出劳动并获得收入的行为。在就业形式严峻、正规部门不能提供充足就业岗位的情况下,非正规就业是最能体现“就业就是最大的保障”这一原则的,它也是保持社会稳定和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各高校加强就业指导,引导大学生充分认识当前的就业形势和自身实际情况,确定现实、合理的求职目标。

(六)提高大学生非正规就业能力

促进大学生非正规就业,高校必须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和择业竞争力,使毕业生适应产业结构升级和劳动力市场对人才需求的变化。首先,要以就业为导向,加强学科专业结构调整,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其次要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教育质量,使毕业生知识宽、能力强、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从而适应市场需求。再次要开展创业教育,建立促进大学生创业制度,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主创业是重要的非正规就业形式,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就业市场,自主创业不失为高校毕业生实现自我价值的另一条就业之路。在创业教育中注重学生就业观念的转变,加强创业基本能力和开业技巧的培养,使学生具备自主创业的基础。

(七)创造良好的大学生创业环境

围绕解决我国大学生创业存在的问题,为大学生创造良好的创业环境。首先要做好创业孵化,提高大学生创业者的实际操作能力。政府要加大对创业的支持,建设相对集中的创业市场或孵化基地,为缺乏创业经验和经营场地的大学生创业者提供一段时期的孵化,帮助其完成创业见习,丰富创业体验,提高实际操作能力。其次要开展融资服务,提高大学生创业者的诚信意识和资金运作能力。抓紧落实国家有关小额担保贷款的政策,同时多渠道筹集资金,为创业者提供多种形式的融资服务。要结合信用社区建设,加强对贷款申请人的诚信教育,跟踪了解资金使用情况。再次是要加强跟踪扶持,提高创业者的经营能力。跟踪大学生创业者企业运营和发展情况,针对经营中出现的问题,提供咨询和指导。创建创业指导中心,加强创业交流,沟通创业信息,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全方位有效服务。

[参考文献]

[1]郑永森,王拢大学生非正规就业问题与对策分析[J].南昌师范高专学报2009(1).

[2]郑永森,王拢浅议大学生非正规就业[J].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02.

[3]陈宇海,浅议大学生非正规就业[J].广西社会科学,2004.10.

[4]袁彦鹏,非正规就业的发展是必然趋势[J].中国劳动,2002.09.

[5]石美遐,非正规就业劳动关系研究――从国际视野探讨中国模式和政策选择[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7.07.

第7篇:大学生创业法律法规范文

【关键词】女大学生 性别歧视 成因 对策

一、女大学生就业中性别歧视的现状

高校女大学生再就业过程中遇到的性别歧视现象可谓是多种多样的,她们在工作的道路上更是遇到了无数的艰难险阻。女大学生就业受到歧视的情形大体分为以下几类,具体表现为:

(一)直接拒绝型歧视

所谓直接拒绝,就是在招聘员工时明确表示将不录用女大学生的性别歧视。因为这种招聘违反了我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以在现实生活中已经不多见了。

(二)内在型歧视

所谓内在型歧视,是指一些企业在招聘员工时并不明确表示不聘用女大学生,但是其在具体录用过程中,会选择忽略女大学生的简历,或者在对女性求职者进行面试时,会因为其“女性身份”从而提出各种苛刻的要求。有份调查显示,有超过59%的女大学生认为自己在求职过程中是因为性别原因而被淘汰的,但是男生的淘汰比例则相对较小。

(三)学历歧视

在校园招聘中,用人单位对女大学生的学历要求相比男生来说偏高一点,很多企业在招聘是采取同等条件下男士优先的原则。甚至一些企业在招聘时,要求应聘的女性是博士、硕士等学位作为硬性标准。但实际上招聘的岗位是一个专科生都可以胜任的岗位。这不仅损害了女大学生平等就业的权利,同时也造成了无谓的人力资源浪费。

二、阻碍女大学生实现就业的因素探析及不良效果

女大学生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群,但在就业大军中却处于劣势。这并不是偶然的个例现象,而是由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

(一)传统观念的因素

受中国两千年封建社会的影响,女性生来就被认为比男性弱势,“重男轻女”的性别观念在劳动力市场盛行,在潜移默化中影响了用人单位对女性工作者的能力判断,并且这种影响力是持久的。即使是在知识经济的时代,就业对人的要求更高的是智力而不是体力。女性通过同等的升学考试进入高等学校的比例大幅度上升,作为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女性和男性相比拥有同样的竞争能力,但是劳动力市场的公平竞争原则足以抵抗传统的思想观念。男强女弱的思想观念让招聘单位片面地夸大女性的负面效应。企业单纯的认为男性可以给他们带来更多的效益,女性反而会有太多的麻烦。让很多优秀的女大学生连进入面试的机会都没有,就被心仪的企业给拒之门外。

(二)女大学生的自身原因

首先,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女大学生对自身的认知能力存在偏差。在长期“男强女弱”的思潮熏陶中,女大学生普遍认同自身能力和综合素质比不上男生。面对同一岗位的竞争,认为男生有天生的优势。

其次,面对就业问题,相当一部分女大学生选择考研或者出国留学来逃避这个问题。在就业问题上缺乏主动性。另外,家庭教育的影响,很多父母都女儿的期望就是安稳就好。再给子女的就业建议中大多偏重于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最后,女大学生自身对职业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划。在毕业之前,过多地重视自己的学习成绩,很少想到自己未来的职业生涯,导致刚毕业的女大学生嫉妒缺乏社会实践经验。相比经验丰富动手能力强的男生,女大学生当然无法满足用人单位的要求。

(三)聘用女大学生的成本太高

刚毕业的女大学生通常都是二十三左右的年龄,在参加工作一两年后就会面临结婚生子的问题。接踵而来的就是漫长的婚假和产假。暂且不论女大学生的能力和男生的能力差距,用人单位培养一个新人是需要一定时间的,一个刚培养成熟的员工就要让你带薪休假,现在岗位多数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女大学生休婚嫁产假对用人单位来说无疑是痛苦和无比麻烦的。所以在招聘时对女大学生就是拒绝的。

(四)平等就业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虽然我国有相关法律条文明令禁止就业歧视的存在,《宪法》《劳动法》等都有相关条文说明女性与男性都共同拥有平等的就业和择业权利,但是大多数法律条文只是原则上的要求,对于用人在做出有关性别歧视的行为后没有具体的处罚措施。女大学生在遭受性别歧视后。没有合适的渠道或途径去维护自己的权利。这就给用人单位提供了打球的机会,这些法律法规也无法起到保护女性劳动者的作用。所以在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仍然存在以性别为由拒绝聘用女大学生。只有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企业的法律责任。让企业从根本上杜绝性别歧视行为的存在,让女性劳动者有法可依。才能保证女性劳动者具有平等择业和就业的机会。

(五)造成违背社会公平论的不良效果

女大学生就业时所遭受的性别歧视严重侵犯了就业者的平等就业权利,破坏了劳动力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就业歧视的存在,打击了女大学生的就业积极性,让她们失去很多展现才能的机会,同时,对女性的歧视,更是助长了男性主义的社会偏见。不利于“男尊女卑”封建观念的消除。同样时接受过高等教育的群体,男大学生可以得到一份满意的工作,而女大学校却要受到各种歧视,这种现象的存在,又怎么能说社会是公平的呢?

(六)不利于女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面对毕业,很多大四的女大学生为了能够找到工作。开始斥巨资打造自己。漂亮的衣服,各式各样的化妆品,美到没朋友的证件照。都只是想让自己的简历可以脱颖而出。因为很多用人单位把更多的关注目光都放在了所谓的“美女”身上。招聘现场就像是选美比赛。就业歧视现象的存在扭曲了女大学生的价值观念。所谓学校上的好不如嫁人嫁的好。导致一部分大学生不再好好学习,认为毕业后能嫁给高富帅才是王道。如果女大学生都这样不思进取,那么我想我国在就业市场上将会流失一批人才。所以,女大学生在就业时遇到的性别歧视十分不利于女性群体正确价值观的树立。

三、关于解决女大学生性别歧视的路径探析

(一)把学校教育与劳动力市场相结合,充分考虑女性特点

高等院校作为培养劳动力的主要基地,在传授知识的同时,应该结合劳动力市场的现状。充分考虑女性工作者的自身特点和社会需求,对女大学生采取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重点培养女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同时,高校在开设课程时,应该考虑到市场的需求,增加技能型课程的开设。培养市场需要的复合型人才而不是只会读书的书呆子。注重对女生自尊自爱的教育,营造出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并且通过社会实践的机会,全方面提高女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改变女大学生在就业时动手能力差的现状。

(二)鼓励支持女大学生创业

鼓励支持女大学生进行自主创业,鼓励带动更多的女大学生实现就业。我国可以设立专门的基金项目用来扶持女大学生创业计划。给女大学校自主创业提供平台,有专门的技术人员给予指导。同时,针对女大学生研发的创业项目国家在税收上可以酌情给予减免。

(三)完善维护女性就业权利的法律法规

女大学生在就业时受到性别歧视的问题不仅是在我国的劳动力市场上存在的问题,所以在制定法律法规是我们可以参考国外的成功经验。比如在德国,如果用人单位对员工做出了性别歧视的行为,员工有权向用人单位索取三个月的报酬。用人单位因为害怕受到惩罚自然会规范自己的行为。所以我国应该在制定《就业促进法》的同时也制定《反就业歧视法》,对违反就业歧视的行为出台具体的惩罚措施。以保障女大学生以及全体女性劳动者得到充分就业。另外,要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不仅是给女性劳动者提供一个维权的部门,也是对用人单位的提醒,加大对平等就业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平等就业的氛围。

(四)高校应对女大学生进行就业指导

高校应该引导女大学生做好角色的转变,打破自己是弱女子的思维定式,树立全新的择业观念。面对严峻的就业考验,女大学生自身应该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对自己的能力有一个全面的认识。了解自己应聘岗位所需要的是怎么的人员,清楚自己的优缺点,所谓知己知彼才能战无不胜。在女大学生就业时,高校应该设立就业辅导机构,在女大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期望值等方面给予指导、培训。鼓励女大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就业,而不是消极地逃避就业。帮助女大学生总结经验,把握机会,达到女大学生充分就业的目的。

四、结论

高校女大学生在面对就业时所遭受到的性别歧视问题让很多实际上很优秀的毕业生无缘自己喜欢的工作。同时也反映出劳动力市场的运行存在问题,用人单位对于真正的人才没有清晰的标准。解决女大学生遇到的性别歧视问题是刻不容缓的。国家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应该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充分保障大学生得到充分就业。最后作为女大学生自己,也应该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在就业时选择适合自己的行业和职位。相信经过自身坚持不懈的努力,每一位女大学生都可以找到自己理想的工作。

参考文献

[1]孙舒榆.学术期刊:《大学生就业歧视问题研究》.《合作经济与科技》,2014年17期.

[2]张永红.学位论文:《社会性别视角下女大学生就业歧视研究》.浙江师范大学,2012.

第8篇:大学生创业法律法规范文

鼓励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已成为国家扩大就业途径的基本政策和方向之一,2010年来,国家实施了“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计划到2012年末,国家将实现引领和扶持45万名大学毕业生实现自主创业的目标。目前,我国大学生创业率和创业成功率均相当低。据统计,我国大学生创业的比例不到毕业生总数的1%,在发达国家大学生创业比例是20%-30%。[1]我国大学生创业成功率的比例是2%-3%,全国大学生创业成功率最高的浙江省,成功率也才仅仅4%,而全球大学生平均创业成功率是20%。[2]

一、大学生创业实践成功率低的主要原因

大学生不愿创业、不敢创业、创业成功率低是多方面原因综合作用的结果,概括起来主要体现为三方面的原因。一是高校创业教育缺失,大学生缺乏创业意识、创业素质、创业能力培养和提升的机会;二是整个社会、国家缺乏支持、鼓励创业的政策扶持,资金支持和法律保障;三是大学生自身缺乏创业意识,创业素质和创业能力不具备。

(一)高校创业教育缺失,创业指导虚化目前,大多数高等院校,为了做好大学生就业工作,遵照国家教育部门的政策规定,基本上在教学计划中都安排有较为完整的大学生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课。近几年,创业教育课在高校陆续开设,但目前的就业、创业指导课,由于各方面条件的限制和认识上重视不够,教学中,指导老师缺乏实践经验,教学内容脱离实际,教学形式落后,基本上还是“纸上谈兵”为主,偏重于理论知识的传授,布置学生所做就业和创业方面的规划作业,也只能是理论和形式上让学生尝试一下,而不能深入实际去实践锻炼,缺乏实用性和真实性,缺乏解决问题的可操作性,学生也对开设这样的就业和创业指导课兴趣不大。[3]因此,目前学校开展的就业和创业教育对学生在真实的创业实践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指导作用有限。学生由于缺乏正确有效的创业理论和教育方法指导,增大了创业失败的可能性。

(二)缺乏资金、技术、人才支持

1.创业资金短缺,融资渠道狭窄目前我国大学生创业面临的关键问题是如何解决创业资金问题。由于大学生企业创立初期,企业资金的需求较大,而企业经营活动还未走上正轨,自有资金少、规模小,少有盈利甚至亏损。现实中,基本上得不到大型商业银行的贷款;创业投资机制尚不健全,能通过亲友资助、商业贷款、政府政策资助等方式获得足够创业启动资金的创业者寥寥无几,而且大多数获得的资金数额有限。资金不足是大学生创业过程中普遍面临的最大困难之一。据调查资料显示,72%的大学生创业企业是通过创业团队集资获得的资金,只有9.74%的大学生创业企业获得了银行贷款,5.19%的大学生创业企业获得了创投、风投,5.19%的大学生创业企业享受到了政府创业基金,1.95%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得到了其他方面资助。[4]融资途径少,集资数额小给大学生创业企业融资造成了很大局限性。不仅不能保证创业阶段经营的顺利开展,也给企业以后可持续经营带来困难。许多大学生创业企业经常面临资金“断血”的危机,无法保证创业企业的正常经营。

2.创业项目相似,核心技术和优势项目欠缺许多大学生创业开始时,寻求简单快速创业,对创业项目的选择带有一定的盲目性和趋同性。根据资料统计,2011年上海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扶持的已工商注册的321大学生创业企业中,信息技术类企业约占45%;新材料、生物医药行业共约占15%;机械制造类企业约占12%;服务咨询类企业约占15%;其他行业(包含现代农业、环保行业等)约占13%。多数大学生创业选择的项目是软件开发、购物网店和信息服务咨询网站等开设难度相对较低的信息类创业企业,比例超过60%。由于许多这样企业和项目,经营无特色,没有自己的核心技术和项目优势,缺乏核心竞争力,行业项目相似度高,行业呈饱和状态,市场竞争激烈,规模难以发展,盈利能力差。这些情况,加剧了大学生创业企业生存的难度,以致停业、倒闭的数量增多,市场淘汰率高,存活率低。

3.人才招聘困难,创业团队不稳定人才是一个企业成长发展的原动力,拥有一批优秀人才,对于刚刚起步急需拓展成长的大学生创业企业而言尤为重要。现实中,大学生创业企业大多从事的生物医药、环保、软件开发、高科技农业、信息网络服务等高新技术行业,需要大量的专业和管理人才。但由于大学生创业企业与现有的许多大企业、成熟企业相比,企业规模较小,创办时间不长,资金紧张,报酬很低,工作强度大,研究条件差等原因,创业企业对人才缺乏吸引力,因而在人才招聘上面临困境,难以吸引到优秀的人才,创业团队也很不稳固,留不住人才。往往创业团队中核心技术人员的流失,就会导致创业失败。

(三)大学生自身原因

1.创业意识缺乏主动,创业心理准备不足多数大学生毕业走向社会时,并不是把自主创业作为就业的首选,他们首先考虑的是,如何去一家理想的企业和单位,找到一份自己满意的工作,部分大学生甚至将创业当做是寻找工作失败后的的最后无奈被动选择。由于有这种想法,导致了许多大学生并没有做好自主创业心理、思想、软硬件条件等方面的准备。当真正需要自己创业时,形成了创业意识消极被动,创业条件缺失,创业风险认识不够,对创业的艰苦性心理准备不足的问题,也缺乏创业激情和主动性,以致在创业中一旦遇到困难和挫折,容易灰心丧气,产生畏难畏苦情绪,创业工作往往半途而废,导致创业失败。

2.创业技能不足,创业经验缺乏由于创业本身是一项纷繁复杂的经济活动。要想创业真正成功,单凭一时的热情是不够的,创业者需要具备创业所需具备的生产组织、企业管理、营销、财务等企业经营各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需要具有一定的企业管理经验。但是目前,大学生创业者基本上是一毕业就进行创业,从课堂直接走向社会,从未有过创业从业经历和管理经验。同时,我国现在的大学教育体系,大学生在校期间,主要偏重理论知识学习,轻视专业技能的训练和培养。许多大学生创业从事的行业项目也和自己所学专业不一致,做不到学以致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能满足创业实践的需要。这些情况增加了创业成功的艰难性。

3.扶持政策未充分利用,政策优惠享受有限国家为支持大学生创业,政府各部门对大学生创业在企业开办、土地使用,财税金融政策、人才引进、产业资金支持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鼓励优惠政策。但是,在实际创业中,大学生创业者,精力往往关注在创业的资金、项目、人员、设备等方面,关心的是企业开业,生产周转,商品销售,财务运转等实际问题上。而对通过利用国家优惠扶持政策帮助其创业的软资源意义认识不足,对国家有哪些支持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含糊不清,对政策缺乏全面的学习了解和认识,创业信息服务平台也不健全,结果是对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不知道用、不会用、用不好”。

4.法律意识薄弱,受骗损失较多创业初期,由于大学生创业者充满激情,经营积极性比较高,有闯劲。又急于把企业业务开展起来。因此,在经营中和对方经济往来时,风险防范意识不高,缺乏法律方面的知识和商场经验,经营中常常出现货和款被骗的事件,又由于缺乏经验。对出现的问题又不知道如何处理,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使企业遭受重大损失,无法恢复元气。以致创业失败。

二、提高大学生创业成功率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创业法律体系,树立依法创业思想为保护创业者顺利创业,国家应积极推进创业相关法律体系的研究和建设,加快制定和完善如《促进就业法》、《促进创业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在全社会积极开展创业法律教育,帮助大学生创业者树立依法创业理念,学会通过法律保护自己和企业的权益,为建立良好的创业环境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同时,大学生创业者应加强创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掌握,遇到不法行为侵害时,学会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二)加强创业指导,落实创业准备为了提高就业和创业指导课程教学的实用性和针对性,各类高校应积极探索教学改革和创新教学模式。为适应就业和创业的需要,要科学改革教学培养方案,选请有经验的指导老师,教学中有针对性加强学生创业所学知识和技能讲授,通过课堂案例教学、实训基地实习等方式,激发学生创业激情,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和提高学生创业实战技能。为学生毕业后能顺利开展创业做好的思想和理论知识上的准备。

(三)提高创业心理素质,树立创业成功信心大学生创业者要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做好思想上、心理上的准备,能冷静客观的面对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以积极的心态开展创业活动,不气馁,不放弃,对创业事业树立必胜的信心,千方百计,克服困难,百折不挠,坚持创业。相信具有了这样坚持到底的精神,创业是一定能够成功的。

(四)精选创业项目,发挥核心优势大学生创业成功的关键是要精选好创业项目。大学生创业者选择行业项目时,不能“攀高求新”,应结合自身自己的基础条件,所学专业知识、具有的核心技术优势、对行业熟悉情况,国家的产业政策,从业经历等,进行深思熟虑,认真研究,选择自己熟悉有把握的行业项目做,发挥自己技术和经营中的特有专长和核心优势,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精的创业策略,增强企业竞争能力,提高创业成功的可能性。

(五)拓展资金渠道,建立创业互助基金大学生创业过程中,需要解决创业资金短缺的“瓶颈”问题,应拓展筹集资金的渠道保证企业发展的“血液循环”。大学生创业者可以积极通过父母、亲友,同学、导师、合作伙伴、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政府创业基金,小贷公司,商业银行贷款等渠道筹集资金。此外,大学生创业企业间应积极建立创业互助联盟组织,在人才、资金等方面实现互助合作。争取成立创业企业互助基金,积极鼓励社会组织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天使基金”、“雏鹰基金”等资助项目。当成员企业遇到资金困难时,能通过申请互助基金及时解决问题。大学生创业企业内部应注意加强财务管理和筹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六)吸引优秀人才,构建优秀创业团队大学生创业者应充分认识到人才对企业创立和发展所起的决定性作用。因此,创业企业应在资金、住房、职位权限、奖励和个人价值尊重等方面给予倾斜,积极用重要岗位任用、改善生活条件、绩效分红、奖励期权和发展成为合作伙伴等优厚的条件、措施,选用所需的各方面人才,恰当处理好人才之间的相互关系,构建稳定和谐的创业团队。对优秀人才尤其是核心技术人员应倍加珍惜,理解和信任他们,为他们创造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增大所需技术研究经费投入,充分发挥他们的智慧和才能,增强他们参与创业企业的归属感和成就感,从而形成人才留的住,用的好,人尽其才的良好氛围。

第9篇:大学生创业法律法规范文

1对高校大学生进行创业教育的意义

198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北京召开了《面向二十一世纪教育国际研讨会》,在该会上,联合国对创业教育这个理念首次予以了高度重视。自此,创业教育这个理念首先成为国外的热点词汇。而在此几十年后,创业教育的理念在中国也有了极大的推广。在当今技术科技以及经济日新月异的情况下,大学生作为我国建设社会的后备军,就业形势却日渐严峻,因而,为了解决我国人力资源快速膨胀的这一境况,国家大力鼓励大学生进行自主创业,并出台相应的经济政策与社会政策予以支持,因而在这一时代大背景下,时至今日,创新教育成为高校的一个热点话题,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状况也并非不可预料的,因为创业教育本身对于高校大学生毕业后的人生生涯也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而现实是我国高校的创业教育系统严重滞后,因此,以中国自身的教育理念为主,以借鉴与学习西方先进的创业教育理念为辅,积极提高我国的高校创业教育成为我国人民共同努力的目标。

2对大学生创业教育的困境分析

创新创业教育系统的落后、不完善是阻滞高校创业时效性提高的重要原因之一。正如我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与中国实际国情相符促使中国有了今天这样举世瞩目的发展一样,我国高校创业教育之路应与我国高校教育体制的缺陷相互弥补。在当今教育事业方面,创新创业教育发展在高校教育过程中是不可阻挡的发展之趋势,因而,加大高效创业教育是对传统教育体制的完善与发展。高校创业教育不应只考虑当下教育体制的稳固性,它应同时考虑到当下与未来教育体制能否长远适用与留存下去。鉴于此,提出一个完善的教育体制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最重要同时也是最必要的一点就是教育体制的提出者必须对当今社会教育资源进行整合,再对其进行合理的规划进而提出一个相对全面的教育体制。只有在对创业教育有一个清晰而全面的认识之后才有可能提出这样的体制。一些专业课老师自身对创业教育的本身不够到位同时他自身也没有创业经历,他们对于创业理论的知识了解不够又缺乏实践创新能力,这导致他们对理论与实践的双重更新远远落后于社会对这两点的需求。针对此现象,教育机构对专业教师进行培训的力度需要加大。只有在确保老师有足够多的创业教育经验才能为学生的学习创新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企业与学校之间互动性不强是由于企业家认为对大学生创业教育的支持常常会耗费掉他们很多资金、物力与人力。他们希望在不侵害自身利益的同时与学校合作以助学校完成大学生的创业工作,然而事实与他们的想法相违背。支持大学生创业教育不仅没能给他们带来一定的经济收益,反而花掉了他们大量的物资,故其对该合作的积极性不高。之所以导致企业家们存在这样的心理的原因是他们认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是政府和学校的责任,与他们企业方无任何关系。而想要确保合作的继续进行需要给双方都带来一定的利益,因此学校如何与企业家达成资源的互利与双向的收益是值得思考的一个问题。只有这样,才能调动企业与学校合作的积极性。

3解决创业教育问题的具体措施

3.1借助政府力量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

目前,高校创业教育已经是国家高度重视的项目之一。在此背景下,政府部门有必要对当今社会所需要的大学生对创业的错误的认识观予以纠正,并应对创业的途径与指导予以完善,通过制定及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促成创业教育体制的迅速完善。但在完善法规政策时一定要注意深入了解大学生的性格品性,有目的的对创业教育过程中实施的畸形政策予以纠正,并对所制定的不合适的法律法规进行及时的调整,切不可因小失大。除此之外,应对大学生创业信息交流平台给予一定的保护,以确保其安全性,尽量不要让有志创业的大学生的合法权益遭到破坏。

3.2动员各高校开设有关创业教育的课程

绝大多数高校传统的教育理念便是注重大学生在科学文化知识方面的普及,其次的一点便是对其身体素质的重视,而常常忽略学生们在创业方面的能力提高,自然也不会在这一方面对其进行统一的教育,这也是导致高校创业教育严重滞后的一大原因。因此为了提高我国的创业教育水平,国家应该要求高校开设有关创业教育的课程,让创业连续的观念深入学生内心,进而才会推动其行动上对创业的实践。此外,学校也应该对不同年纪的学生进行不同的创业教育,在每一届新生入学后对其进行创新创业教育思想上的灌输,让此观念在开始阶段便牢牢的被记忆在他们的脑海,让他们对创业教育有一个深刻的了解,既要掌握当今世界格局下国内国外创业教育体制的差异性,也要了解本国创业教育知识以及国家对此制定的法律法规等。

3.3充实师资力量,培养一批专业化的教师团队

教师在学生学习过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于高校的教育工作亦是如此。为了使学校能够跟上社会发展的脚步,为了自身获得更好的发展,对于高校而言培养一批既有充足的专业理论知识又具有丰富创业经验的专业性教师是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首先,教师具有跟随时展的专业知识是很重要的,社会发展了,人的思想观念依然停留在过去是万万不可能适应当今这样发展迅猛的时代,因此高校需要的应该是一批创业教育观念符合当今社会需要的教师。其次,教师需要具备强烈的责任意识,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将自身全部经验耐心的传授给学生,而不是单纯的为了赚取工资而浮夸了事。最后,学校有必要鼓励教师到外边的企业挂职锻炼,有助于提高他们的创业教育水平,这也是对他们一种变向的培训。而且这也是使教师真正处于创业环境下的一种培训,相对其他培训而言更具有一定的切实意义,更有利于提高教师的创业教育水平。

4结语

实施创新教育驱动发展战略中,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培养是其中至关重要的一项任务,而要做好该项任务要求我们格外注意创业教育中的难题并通过有效的解决方式消除障碍,方能确保我国各高校这项工作的进展。现今绝大多数高校由于其创业教育的实效性不强导致其发展受阻。因此,为了增强高校教育的实效性,各高校需提出一个切合实际的措施来改变这样不好的局面。我们在此基础上,就要不仅促进传统式高校教育与现代高效创业教育的发展相协调,也要改革各大高校对于创业教育的弊端与态度,促进高校创业教育的创新发展与大力推广之势。

作者:童媛媛 单位:桂林旅游学院

参考文献

[1]王辉,陆志荣.提高高校创业时效性浅析[J].中国成人教育,2010(2):160-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