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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组织部长为副组长,组织、编办、人社、监察、审计、统计等部门单位为成员的机构编制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由编办牵头组织评估工作。出台《蒙阴县机构编制评估办法》,细化评估指标体系。在前期走访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精心设计了《蒙阴县机构编制评估表》,具体包括机构编制情况调查表等共计14项,每一项又设计了若干小项,把政府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规定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具体明确的分列在指标体系中,为开展评估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找准切入点,试点总结评估办法和步骤
蒙阴县是农业大县、临沂饮用水源地、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成为各级关注的焦点、热点,农业综合执法平台建设也成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执法工作由农业、公安、工商、质检、畜牧等单位联合实施。农业部门多次反映工作中存在各职能部门机构设置与现代农业快速发展不相匹配、执法主体多头管理的现象,原有的机构编制资源与快速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等问题。我们借势把县农业局等相关部门作为首批机构编制评估工作的试点部门,采取 “走出去、走上门”的方式,上门评估,上门服务,深入沟通。采取“提出问题、抓住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步步深入的方法,展开试点性评估。
三、固化评估流程,深入推进评估工作
一是评估预告,明确事项。以书面形式及时将评估时间、内容和指标以及报送自评报告等事项通知被评估部门。二是部门自评、抓住问题。部门按照“三定”方案和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的相关要求,逐项填写下发的《蒙阴县机构编制评估表》所列事项,认真梳理和总结本单位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履职及机构编制情况,形成详实的自查报告,上报评估领导小组。三是实地评估、分析问题。结合部门自查情况,专业人员深入反复地进行实地评估检查,查阅机构编制管理台账档案资料、查看机构编制运转情况、调看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数据库。召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专业管理人员和中层干部、典型科室全体人员三个层面的座谈会,进一步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同时,结合正在开展的全体人大代表评议政府部门履职活动,征求部分政协委员意见,形成评估报告,并及时将评估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被评估部门。四是评估落地、解决问题。实地评估结束后,我们将评估报告的书面形式上报评估领导小组各成员,进一步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结果反馈被评估部门。将分析查找的问题梳理分类进行解决。由编办和部门沟通协商解决的及时解决;提交县编委会和县委县政府研究解决的按程序办理;暂时不能解决和县里解决不了的,上报上级编办逐步进行解决。
四、注重实效,评估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历史遗留项目处理意见的通知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吸取“葛宇路”道路名牌事件经验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于2017年10月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项目调查摸底工作的实施方案》(京建发﹝2017﹞430号),组织开展了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项目排查工作,现将有关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项目排查情况
(一)总体情况
按照《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项目调查摸底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全市20个市、区有关部门(包括市住建委综合服务中心、市监督总站、市公用站、17个区住建委)对2016年12月底前已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的工程项目进行了认真排查。根据各部门排查报送的数据,经统计,全市已办理施工许可手续但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的工程项目共约5630项。
(二)具体情况
根据各单位排查报送的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项目清单,进行分类汇总,大致原因可归为以下6类:
1.因停工烂尾、停建灭失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工程项目
此类工程项目数约164项,占总数的3%。
2.因未通过规划验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工程项目
此类工程项目数约550项,占总数的10%。
3.因未通过消防验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项目
此类工程项目数约200项,占总数的4%。
4.因不具备出具监督报告条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项目
该类是指工程项目已通过规划验收、消防验收,但由于不具备出具监督报告条件,导致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具体包括:监督机构责令整改尚未完成、已组织竣工验收未通知监督机构、建设单位不组织竣工验收等。此类工程项目数约3051项,占总数的54%。
5.已出具监督报告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项目
该类是指监督机构已经出具了监督报告,但由于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此类工程项目数约703项,占总数的12%。
6.因其他原因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项目
该类是指由于上述原因之外其他问题,导致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具体包括:未开工建设、工程款存在结算纠纷、建设单位联系不上、建设项目部分单体未完工等。此类工程项目数约962项,占总数的17%。
二、处理意见
(一)处理原则
针对排查出的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项目,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分类处理的原则,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是对已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停工烂尾工程项目,具备复工条件的,由施工许可管理部门牵头协调推进复工手续的办理。
二是对因未通过规划验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按职责分工,由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别将相关项目清单移送规划验收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三是对因未通过消防验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按职责分工,由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别将相关项目清单移送消防验收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四是对因不具备出具监督报告条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项目,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处理。
五是对已出具监督报告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由竣工验收备案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六是对因其他原因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由相关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据工程具体情况依法处理。
特别是对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工程项目,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严格依法处理。
(二)处理职责
市住建委工程质量管理处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此次处理工作;制定处理指导意见;组织相关部门研究疑难问题的解决方案;向市城管委移送相关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手续的工程项目清单;向市监督总站移送相关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工程项目清单;研究建立健全竣工验收备案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市住建委法制处负责就处理工作中有关问题给予法律法规及政策方面的业务指导和合法性审查。
市监督总站负责按职责分工,依法查处相关竣工验收或备案违法违规行为;向规划、消防等部门移送相关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手续的工程项目清单。
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按职责分工,依法查处相关竣工验收或备案违法违规行为;向规划、消防等部门移送相关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手续的工程项目清单。
三、处理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排查出的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历史遗留项目多、处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部门要提高对处理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确保处理工作顺利展开。
二是切实履责,依法处理。各部门在处理工作中要切实履职尽责,依据处理意见,结合相关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制定详细处理方案,明确具体工作计划,依法依规、扎实细致开展处理工作,确保处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部门在处理工作中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按照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处理中难度大的事项要积极加强沟通协调,集中力量研究解决办法,切实履职尽责。
四是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部门要结合处理工作,系统总结分析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原因,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措施。请各部门于2018年11月底前将处理相关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市住建委工程质量管理处,处理工作将列为2018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工作考核内容。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是工程建设法定程序,把好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关口,对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市住建委将对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健全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长效机制。
一是加大法律法规宣贯力度,增强竣工验收及备案意识。在工程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时,主动向建设单位宣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竣工验收及备案的规定,使其了解掌握竣工验收及备案的相关制度要求,增强主动进行竣工验收及备案的意识。
二是加强对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的提示督办,建立健全联动机制,优化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管理模式。在监督竣工验收时,督促建设单位在工程验收后15日内及时申请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同时督促各参建单位配合建设单位完善相应的手续。进一步建立健全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市区联动机制,加强同规划、消防、档案等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切实加强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管理。
三是进一步完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统计和通报制度,实现竣工验收备案动态管理。市区竣工验收备案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竣工验收备案信息统计和通报工作,通过对所有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统计分析,及时掌握、了解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研究相应的解决办法,加强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情况的动态管理。
四是研究建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定期排查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每年组织开展竣工验收备案专项排查活动。一是属地排查,各级竣工验收备案管理部门按照所辖范围开展自查,建立自查台账,对未依法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进行督促整改,并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形成排查报告报市住建委;二是督查抽查,在属地排查的基础上,市住建委组织竣工验收备案工作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制度、办理程序、档案资料管理、专项排查资料和信息通报管理等情况。市住建委将对排查及竣工验收备案情况进行全市通报。
五是推进竣工验收备案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优化我市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系统,加强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数据委内委外共享互通,实现竣工验收备案网上统一申报、数据自动流转、信息高效审核、结果实时打印的管理目标。
六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各级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部门要加大对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工作的执法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未依法组织竣工验收、未及时办理验收备案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惩处,并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对拒不整改、情节恶劣的,要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和媒体曝光,通过加强执法检查和社会舆论监督,督促相关单位切实落实竣工验收及备案法定责任。
今年第一季度,工程质量监督站严格落实办党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稳健发展,全站安全生产领域平稳可控。现将我站2020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情况
(一)制定方案,落实安全责任
根据市人防办《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通知》所列清单内容,结合质监站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了《质监站安全生产方案》,将在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逐项进行分解,将建设单位责任进行明确。截止目前,累计质监在建工程项目7项,未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状况良好。
(二)完善制度,健全安全机制
我站按照国家《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省《加强防空地下室竣工专项验收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和相关行业技术标准要求,结合先进地市的工作经验,及时对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流程、标准严格进行了规范,对质量监督报监程序、交底会内容、质量监督检查内容进行了详细修订。同时,根据工作实际,重新制定完善了《质监站工作制度》、《廉政建设制度》、《站长工作职责》、《质监员工作职责》、《资料管理员工作职责》,《公章使用制度》等内容,还印发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及竣工验收服务指南》,将工程质量监督及专项竣工验收的详细流程和标准以手册的形式进行明确,未来将更好地为人防工程建设单位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为落实在建人防工程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2020年度《安全生产承诺书》和《安全生产责任书》文本进行了修改。
(三)统一标准,规范质监
按照“统一标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制定了《进一步规范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和专项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对全市质监竣工流程标准进行统一规范实施,并对县(市、区)开展常态化业务指导。加强督导县区全面开展质量监督和专项竣工验收工作,对没有能力开展工作的县区人防办,协调县区住建局探索由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代为对人防工程监管的模式。
(四)采取措施,助推复工复产
制定下发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助推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采取了八项有力措施全面助推人防工程建设企业复工复产,确保了从业企业复工复产平稳运行。自复工以来我站对景西路回迁、幸福里、南洋广场、等在建项目分别进行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及尚嘉美庭项目专项竣工验收。
二、存在问题
今年第一季度,我站安全生产领域继续保持向上向好,总体平稳可控,但也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在建工程参建单位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承诺书》的内容过程中有不严格落实和不重视的现象。
二是参建单位在具体施工过程中,经常出现各方主体履职不到位的情形,不能有效履行控制施工过程质量的责任与义务。
三、第二季度安全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全站自我疫情防控管理。落实日常消毒,做好体温检测上报,严格外来办事人员管理,加大对质量监督过程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加强落实《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助推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按照制定的措施助推人防工程建设企业复工复产,确保人防从业企业平稳运行。
二是要强化责任切实把开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活动摆在重要位置,按各自分工,认真负责,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全县“三城同创”工作调度会后,我局迅速开展工作。一是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职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三城同创”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二是根据全县创建工作安排,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县住建局创建文明县城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三是夯实责任,将全局承担的8项任务细化分解到相关股室,明确到人头,限时完成任务。
在我局承担的8项创建任务中,牵头1项,配合7项,截止目前,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是:
1、建立了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今年以来已收缴农民工保证金496万余元,,下达限期支付农民工工资通知书7份,对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警告,帮助农民工追讨工资720余万元。
2、完成了全县物业企业调查摸底,制定了32个住宅小区环境整治方案,组织中医院到东泰和苑小区开展了义诊服务,组织各小区物业企业开展了灭鼠活动。
3、依托__等“农民工爱心驿站”,建立了农民工业余学校,组织有关部门为农民工捐赠了科技、法律、文化书籍,农民工利用空闲时间也能自学,接受教育。
4、积极协调__瓷园区管委会、文广新体局等有关单位,加快文化活动场所建设。目前,__博物馆工程主体已封顶,进入内外装修阶段,并成功申报为特色风貌建筑;建筑面积4173.29平方米的全民健身中心开工建设。
5、积极协助城管部门加大城市建筑和公共设施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今年重点实施公园路建设和平安大街中北段排水改造。目前,公园路已完成涉拆户调查摸底和预评估工作,平安大街中北段排水改造已完成立项、环评等前期工作。
6、住房保障工作已列入今年县政府工作报告,市下达的400套建设任务,目前已经落实到具体项目,其中:100套限价商品房安排在锦绣御园二期,现主体四层施工;150套棚户区改造安排在__小区二期,现主体封顶;150套棚户区改造安排在兴合家园二期,正在实施“三通一平”。
7、实行安全施工网格化管理,每个工地均有分包人员,做到责任下移,保证履职尽责。坚持定期检查和特殊巡查相结合,进一步强化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及脚手架、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钢管及扣件等的监督管理,深入排查各类事故隐患。截至目前,共下发停工整改单2份,隐患整改单6份,检查记录10余份,起重机械设备注册备案率达100%。由于成绩突出,6月9日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扬尘治理现场观摩暨工作部署会在内丘召开。
8、城镇生活污水处理与正常运行,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100%,排放标准达到国家规定的一级A标准。
我局创建文明县城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全县的创建标准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安排上缺少创新,活动内容不够丰富,有的工作相对滞后,特别是档案搜集与整理还不完善。
2012年月12日。再次召集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分管领导、各区县人社局负责同志,省、市政府先后召开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视频大会。时隔一个月后的今天。紧急召开全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大会,这表明了两点:一是市委、市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非常重要;二是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面临的形势仍然较为严厉。为了进一步增强这项工作,下面,着重讲三点意见。
一、思想再统一。
一是必须直面当前的严厉形势。刚才。7个区县和4个市级部门分别作了发言。从刚才大家的发言中,市人社局对全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感受到这一个月以来,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区县都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市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仍面临较为严厉的形势。前段时间,人社、公安、住建、财政、国资、监察等部门和总工会在全市范围内发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从对全市864户重点用人单位检查的情况来看,共清理出94户企业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拖欠工资总额12557万元,涉及农民工0.94万人。截止昨天,已清理兑现5114.6万元,涉及农民工0.49万人。目前尚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7442.4万元,涉及农民工0.45万人。此外,部分区县、单位、企业不同程度存在拖欠问题。可见,当前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面还比较广、总金额仍然很大,如果解决不好,一旦形成大规模的,后果将不堪设想。
二是必须直面存在突出问题。随着春节即将来临。部分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尤其是农民工工资问题逐渐凸显出来,农民工正在逐步集中返乡。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较为突出。其中的原因,既有国家宏观调控收紧资金闸门,造成流动资金短缺,也有建设方与承建方不按时支付工程款,承建中增加工程量、工程峻工后不及时结算的问题;既有承建方层层分包、转包,资金不到位、不算帐,又有保证金不到位等问题。这导致农民工不能按时足额拿到工资,有的甚至采取过激方式寻求解决,由此引发或上访事件,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比如2012年12月31日纳溪到叙永高速公路开通时,就出现了较大规模的群众阻止通行事件。近期,纳溪区、叙永县都先后报告,仍然存在群众阻断公路的隐患。这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就是部分农民工工资没有按时足额支付,同时也有对农民的赔付不到位的问题。近段时间还有一些农民工因为拿不到工资,市政府和相关部门上访。可见,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已到刻不容缓的时候。
三是必须认识到做好支付工作的重要性。目前。必须全力保证“两会”期间的和谐稳定。即使不考虑这样的特殊时期和背景,省上正在召开“两会”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近期都明确要求。农民工辛辛苦苦一年,连拿自己应得的工资回家团圆过年都不能保证,企业如何心安?相关部门和各级政府如何向广大人民群众交待?大家都经常在讲要“以人为本”要“改善民生”做好当前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就是最迫切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所以,大家务必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主要工作,采取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措施再增强。
一是要层层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按照“属地管治、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保证工作不留空白。一要明确职能职责。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主要责任,保证辖区内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扎实推进。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前期相关大会和文件的责任分工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其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牵好头,加强对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调解力度;住房城乡建设、公安、发展改革、监察、财政、工会等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做好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工作。二要落实清偿主体,杜绝推诿扯皮。凡因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凡因工程总承包企业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的由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担清偿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责任。三要采取灵活措施,突破难点问题。对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己拖欠的工程款,要由本级政府限期予以清偿,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工资。政府工程项目,不论何种原因,都要切实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对于房地产开发等项目已拖欠的工程款,要督促建设单位限期还款;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工资;对于不具备还款能力的项目,可采取资产变现等措施筹措还款资金。对于拖欠时间长、涉及数额大、一时无法解决的拖欠工资,要通过动用应急周转金等资金渠道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给予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必要的生活救助,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对因建设单位破产等特殊原因,致使拖欠工程款成为“死账”造成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由有关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妥善解决。
二是要采取有力举措。普遍检查的基础上,全力保障农民工权益。一要大力排查。要持续深入发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专项检查。集中力量重点解决建设领域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要抓紧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逐一排查,发现拖欠工资问题或欠薪苗头及时督促企业妥善解决。对反映投诉的建设领域工资历史拖欠问题,也要认真加以解决。二要快速处置。要加强行政、司法联动,加大对欠薪逃匿行为的防范、打击力度,实现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快立案、快审案、快结案。对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的劳动争议,要开辟争议处理“绿色通道”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当即立案,快速调处,力争在春节前办结。三要加强管治。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的监管职能,加强对建设单位和用人单位的管治,尤其要努力改变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的问题,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依法解决。要认真研究和采取措施解决好建筑领域工程层层转包、分包问题,避免一些没有相关资质和实力的包工头充当用人单位和民工的中间人,造成工钱不能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要进一步加大各级各部门间的协调和配合,建立起长效联动机制,形成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强大合力。四要严厉打击。要加大对重大案件的督查督办力度,对拖欠金额大、涉及人员多、案情复杂的案件,以及上级交办、媒体关注的重大案件,要依法、迅速、从重处置。对违反刑法拒不支付劳动人的欠薪案件,要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重点进行侦察和审结。
三是要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实行举报投诉电话24小时值班。要实行欠薪举报首问责任制,提高案件快速处置能力。一要畅通投诉渠道。重点场所要设立“劳动保障权益告示牌”公示欠薪举报投诉电话和地址。接受举报部门必须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对投诉举报案件,发现一起、过问一起、查处一起。二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要高度关注网络、报纸等媒体关于我市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言论和报道,发现有拖欠的苗头和问题,要及时快速反应,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避免事态扩大。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对建设业务量多,存在拖欠行为的企业,要实行黑名单制度重点监控,曝光那些不履行支付农民工工资任务的企业,以及在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方面发展不力的部门和人员,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监督的氛围。三要增强值班工作。今年的春节假期较长,要统筹安排,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农民工维稳工作。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和每天“零”报告制度,切实做到农民工投诉举报上门有接待、电话有接听、邮件有接收、处理有结果、权益有保障。
三、力度再加大。
一是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加强。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对此项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形成有人管事、有人办事、有能力办事的工作格局。对工作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要整合相关部门力量,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工作小组或召开联会进行认真研究和有效解决。各区县要积极组织,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对辖区内所有企业、所有在建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要掌握清楚,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保证及时掌握支付情况,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尤其要对照前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相关大会与文件的责任分工要求,切实履好职、尽好责,抓出工作成效。
一、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及原因探析
目前,尤其是社会化服务程度欠发达地区的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不容乐观,物业服务企业在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以及消防培训演练方面均存在着诸多问题,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物业与开发商交接不规范。
《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实行“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物业服务企业在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全面而细致的查验,理清关系,分清职责。但现实中,大多物业企业是由房地产开发公司衍生出来的,物业企业的现场查验工作成为“走过场”,形同虚设,可能在存在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室外消火栓管网没有建设到位等等先天火灾隐患的情况就接手物业,对开发商应移交的有关消防手续也把关不严,埋下先天隐患,极易同开发商推诿扯皮,损坏业主合法权益。
第二,物业消防安全职责不明晰。
物业服务企业既承担民事责任,又担负行政职责,具体到消防安全职责,一是以行政法律法规形式明确的行政职责,二是以民事合同形式明确的民事责任。 可以看出,物业消防安全职责的界定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消防法律法规对物业担负消防安全责任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不全面,《消防法》中仅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企业消防安全职责进行了规定,关于商住楼、综合楼的物业企业并未提及;二是行政职责同民事职责往往是不相对应的,一些物业企业仅将职责局限于合同中写明的民事职责,从而导致行政职责不明晰,落实不到位,不能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第三,物业过于重服务轻管理。
2007年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将“物业管理企业”修改为“物业服务企业”,强调更多的是业主自治管理和物业服务,但有的物业企业过分强调对业主的服务,疏于日常管理。从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可见,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的消防违法行为可以采取“劝阻”、“制止”的方式责令其改正,但事实上效果欠佳,物业对消防违法行为管理的“无力”致使其负责区域内的消防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第四,物业从业人员素质较低。
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还要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但是在物业服务企业中,从事消防安全管理的人员主要涉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以及水电维修人员,其中只有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必须经消防专门培训后才能持证上岗,其余人员均不需要经消防专门培训,这就造成了从事消防安全管理的人员整体素质较低,大多不懂得消防安全基本常识,不学习消防法律法规,更不懂得建筑消防设施的基本原理及日常维护,不会发现消除火灾隐患,使得防火管理盲区较多,基本处于失控漏管的状态。
第五,消防机构监管存在盲区。
从消防机构监管角度来讲,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消防机构将日常监管的重点放在火灾危险性较大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公众聚集场所以及人员密集场所,侧重于对一个个社会单位的监督检查,而对于居民住宅区、商住楼、综合楼这样的综合体的监管相对而言要少得多,并且对肩负这类场所安全重任的物业企业也管理较少;二是消防机构对物业未履职行为没有有效的惩罚手段,不能督促物业发挥其作用;三是直接管理业主力不从心。若物业怠于履职,将责任、困难和矛盾交由消防机构予以解决,事实上消防机构警力有限,根本管不过来。
二、解决物业消防安全管理问题的对策
第一,确立物业服务企业消防主体责任。
要改变物业服务企业的情况,第一要在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借助公安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制定一系列物业服务企业的规章制度,明确物业的责任。其次,物业服务企业要将消防安全管理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日常管理中去,按照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符合管理实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第三,物业服务企业应主动同县镇、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及公安等有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动,当发现难以解决的火灾隐患时,应及时报告有关职能部门,尽量将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二,形成对物业服务企业监督的合力。
住建(房管)部门作为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严格履行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审批、管理职责,将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能力纳入企业资质审查的内容,形成物业企业消防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建立物业管理人员消防资质培训体系,在“物业管理人员职业资格统一考试”的培训内容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业务培训。其次,房管部门应当建立联合执法和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会同消防部门以及乡镇、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等有关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全方位的监督指导,使其充分确立责任意识。此外,要由政府出面,指导加强业主自治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监督、维权和协调的作用,保证业主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秩序,可以更好地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转变对物业服务企业消防监管思路。
消防机构对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消防安全重任应引起足够重视,转变监管思路,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消防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派出所要负责对多层住宅、无自动消防设施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检查,积极主动介入,引导物业管理人员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结合实际情况,督促其尽快加以改善、解决;同时,还应积极地指导物业管理层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安全管理措施。此外,消防机构要对物业服务企业消防违法行为从严查处,特别是对其擅自关停消防设施、擅自改变或同意改变建筑物和场所使用性质的,要责令改正并依法严格处罚。同时,对于物业服务企业在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秩序中遇到的业主无理阻挠、拒不配合行为,消防机构及派出所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对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罚,支持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与管理。
第四,加强对业主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农电是电力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农电工作是电力局的重要工作内容。农电工作非常重要,必须抓紧抓好。借此机会,讲这么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充分肯定2010年公司的工作
2010年公司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成绩显著、队伍建设明显提升,荣获了“农电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在全市农电系统组织的培训竞赛中,获得了团体总分第三名,一批优秀员工和先进供电所受到省电力公司和市农电管理局表彰奖励。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上级高度重视、大力支持、正确指导的结果,是公司上下团结进取、奋勇争先、努力工作的结果。公司每一份成绩的取得、每一项荣誉的背后,都凝聚着上级的关怀和关心、员工的心血和汗水。我深信,包括公司员工在内的全体电力人都将会铭记住这所有的一切。
二、清醒认识农电工作面临的形势
农电发展到今天,总体趋势是面临良好的机遇。农电大有可为,农电大有作为,农电充满希望。特别是近些年来,中央对“三农”问题高度重视,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强农惠农政策,有效地刺激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对电力的需求,呈现出较大的上升趋势,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是负荷需求大,季节性供电矛盾尤为突出;二是服务要求高,农民电力消费维权意识增强。也正因为如此,今年元月初,温--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了启动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的决定,按照这一决策,农村电网将面临又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有望在未来几年内,较好地解决目前农村电网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温总理提出要深化农电管理体制改革,将有利于理顺农电管理体制,逐步消除制约农电发展的体制障碍。而在电力系统内部,对农电的重视也是前所未有,国网公司、省公司明确提出要加强对县级供电企业管理,做精县公司,实质上就是要加强对农电的管理,把农电做精。
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随着国家电网“两个转变”的深化、“三集五大”体系的构建,对农电管理的标准越来越高,要求越来越严,农电的各项管理必须实现与城市用电的管理实现无缝对接。而农村电网明显滞后城市电网、农网科技含量明显低于城市电网、农电安全基础明显弱于城市电网、农电队伍素质还参差不齐,还有农村客户安全用电的意识还比较淡薄,这些因素将是管理无缝对接的最大障碍,因此,如何从农电实际出发,规范农电管理,提高农电综合管理水平,这对所有农电管理者来说,是一个严峻的挑战,考量着农电人的智慧和胆识。
三、对做好2011年农电工作的几点建议
2011年农电工作已经在报告中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和安排,非常全面,切实可行,希望大家在深刻领会的基础上,逐项抓好落实。在这里,我还想重点强调六个方面的工作。
1.务必确保安全生产。安全是“1”,没有安全,一切归零。要多站在农村客户的角度来考虑抓农电安全的措施和手段,一切从服务农村安全用电、避免农电外人触电伤害为出发点,农电安全宣传要全覆盖,农电安全整改要全闭环,农电安全措施要全到位。同时,要加强施工作业现场,特别是村网改造施工作业的全过程管控,安全稽查组要当黑脸包公,对违章者要铁面无私,打击违章要毫不留情。
2.务必确保降低线损。线损高是我县农电管理的“短板”,是说不起话的工作。今年要通过扎实开展线损管理年、线损效能监察,切实将高损耗的台区、线路消灭掉。要认真落实高损台区、高损线路、高线损供电所“第一责任人”承包负责制,“最高的”都要与各级第一责任人(所长、经理、局长)挂钩,严格考核。要通过一年的努力,确保农电降损取得明显成效。
3.务必抓好优质服务。公司全体员工一定要转变服务理念,落实供电服务的各项要求,特别是农村电力设备的故障抢修,必须出警迅速,严格落实国网公司抢修时限要求。要完善和深化农电“阳光服务”,要高度重视舆情工作,对客户的投诉要第一时间响应,要切实做好农网“低电压”整治。
4.务必抓好队伍建设。主要突出这么几点:一是要强化观念的转变。现在的农电、现在的农电工作、现在的农电工、现在的农电管理,与农电体制改革之前,已发生深刻的变化,与之相对应的工作质量、工作标准、工作要求、奖惩考核都更加规范标准严格,想在农电混日子决计是行不通的了。二是要重点管好骨干。就是服务部负责人、班组长以及公司本部人员。公司本部要切实推进作风整顿,每一个人都必须正确履职,认真履责,要以良好的作风引领公司全体员工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服务部负责人必须静下心来,沉下身子,深入一线,深入现场,与员工同进同出同劳动,要尽可能地吃住在供电所,不允许当“走读生”,更不允许常在公司本部或电力局院内晃来荡去。三是落实好准军事化操练。住所员工每周至少集中操练一次,其他员工每月集中操练2次,要通过准军事化操练来锤炼意志,炼就出一股干工作的精气神。四是抓好员工培训。既要抓专业知识的培训,又要抓现场操作的培训,还要抓思想素质的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技术素质。五是要落实好绩效考核。考核必须动真格,拉开档次和差距。
5.务必守住廉政底线。从省公司系统看,目前农电系统廉政建设问题较多,大多又是供电所的问题。从我们去年底查处的几起问题看,也印证了这一点。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有历史的、有体制的,但不管是什么原因,这些问题都是不允许的。我们对此必须高度重视,特别要规范业扩管理,严格电价执行,严肃预算管理,使用好农维费。从周一各所给我反馈的自查整改情况看,有的所居然一个问题都没有查改,谁相信呢?我就搞不懂,供电所的员工居然一个个都敢在承诺书上签字。我可以明确地说,今天会一开完,明天就第一个到你这个所查,查出了问题,那就按照规定来处理。到时候请你不要到处找关系,不要到处求情,丑话已经讲在先了,“亡羊补牢”的机会已经给你了,是你自己主动放弃的。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全面分析当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形势,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把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基础,严格管理,狠抓落实,推动建筑工程安全质量进一步好转,坚决防止质量安全事故发生。下面,我就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做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近年来,我县建筑质量安全工作坚持“安全工作以预防为主,预防在先,防患于未然”的指导思想,以“质量安全”为核心,针对保障性住房、政府性安置房以及一些民生工程建设任务重的实际,落实措施,强化监管,在各镇、各部门和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县建筑行业生产总体保持安全稳定态势,建设质量水平持续提升。一是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较好。规模以上项目基本上严格执行报建管理制度,依法履行基本建设办事程序,坚持先报建办理施工许可再开工建设。二是责任主体质量安全意识增强。各建设项目能坚持施工图纸审查制度,先审查再按图纸实施;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国家技术标准,规范操作,建筑材料先复检再使用,违反强制性条文现象明显减少。三是工程实体质量控制稳定。今年以来,全县建筑工程领域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四是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改善。在县住建局等部门的监管和指导下,城区各大型工程建设工地基本能按照文明施工管理要求规范管理、文明施工。
但是,随着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等建设项目与日俱增,监管措施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工程质量安全状况不容乐观,仍存在着诸多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一是部分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对质量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重视不够,习惯于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作风不扎实,没有抓住自身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关键问题。个别单位没有安全管理机构,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视而不见,麻木不仁。有的存在厌战心理和松懈情绪,安全工作不深入、不细致,走过场、图形式。二是建设工程五大责任主体(即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责任落不实,尤其是县城、建制镇私宅和联户开发的商品住宅工程,大部分开发商既是建设单位,又是施工单位,甚至无设计图纸、无监理、无监督。试想一下,这样建成的楼房还有人敢住吗?这种无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行为,一旦出现事故,责任能担当得起吗?三是质量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全县建设工程检查时发现的问题,仍然有一些问题至今还没有得到有效整改,有些甚至连最基本的监控管理措施都没有,随时都有可能演变成为质量安全事故。尤其是一些私宅和私人联户开发项目,更是和监督管理部门打游击,我们的执法管理人员前脚走,他后脚就开工,如此反反复复、偷建抢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根本无法保证。四是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盲区。近年来,城区开工项目多,质量监管部门没有进行“拉网式、全覆盖”的检查,个别项目只是例行程序、走过场,没有按要求做深入细致的检查,导致隐患排查不彻底,存在安全隐患。这些问题的存在,给我县建筑业市场健康发展埋下不稳定因素。因此我们要进一步深刻认识到做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切实落实措施,加强建筑质量安全薄弱环节治理,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建筑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力抓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各项工作任务
做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事关人民群众利益、事关社会稳定、事关社会经济发展。我们要以今年中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安全生产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目标任务。重点要抓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要通过完善机制抓质量、保安全。首先,要认真贯彻执行建筑业管理法规、条例,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全面落实建筑企业三类人员(即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执业资格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落实建设主体安全责任。其次,要结合质量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完善规章制度和施工质量控制流程,杜绝违章行为,规范施工操作。第三,要加强落实人员、职责、措施、经费,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强化质量安全长效管理,形成健全、科学、严密、无缝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要通过源头治理抓质量、保安全。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严把工程建设安全资质关,严格落实企业持证施工、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安全隐患台账,进一步明确人员,明确职责,明确标准,明确时限,提早介入,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
三要通过专项整治抓质量、保安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活动,围绕建筑工程领域、市政设施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深化专项整治,重拳“打非治违”,坚持“一周突击检查一次、一月随机抽查一次、一季度全面督查一次”,增加质量安全检查频次,及时发现、就地整改质量安全隐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可靠。
四要通过全面达标抓质量、保安全。在抓安全生产上要“高站位、高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加强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实施企业安全认证和工地达标验收,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五要通过动态监管抓质量、保安全。加强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实施安全资质动态管理,强化施工工地现场动态管控,特别是对于安全管理水平相对较低的企业实施跟踪监管,不符合质量安全和规范施工要求,责令停工整改。
六要通过建好队伍抓质量、保安全。要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强化日常管理和业务培训,使每个执法人员安全业务精、行政执法严、责任意识强,努力打造一支“建筑企业认同、人民群众信赖、党委政府放心”的执法队伍。
七要通过教育培训抓质量、保安全。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安全生产“三责”教育,结合业务管理、岗位需要、人员类别,扩大覆盖面,提高针对性,确保见实效,形成全员“重质量、抓安全,提质量、保安全”的浓厚安全文化氛围。
八要通过目标考核抓质量、保安全。要对照目标责任制要求,加强安全指标落实情况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和企业市场准入清出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一票否决”、责任倒查。坚决不放过每一个问题和隐患,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人员严肃问责,让那些在质量安全上大而化之、消极懈怠、的人付出代价。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奋力开创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新局面
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各镇、各部门必须要时刻绷紧心弦,做到时刻关注、动态研究,勤检查、勤整治,决不允许一起建筑质量安全事故在发生。
一要始终把质量安全工作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各镇、各部门要坚持把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融入各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特别是针对学校、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重大工程以及市政设施建设的重要部位,要全程主动服务,加强日常监管,以超常规措施保障“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双落实。
二要始终把质量安全责任贯穿项目管理的全过程。认真落实“分责、知责、履责、问责、负责”的责任体系,以分责促知责、以知责促履责、以问责促负责,实现监管无缝隙、责任全覆盖。特别是住建、安监等部门要重心下沉、关口前移,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管主体职责,坚决防止监督检查流于形式;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职责,严格标准、规范操作,严把每个程序、工序,每个环节、细节的质量安全,提升质量安全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努力实现全面安全、本质安全、持久安全。
三要始终把质量安全成效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尺。坚持把质量安全水平作为衡量工程建设、行业管理水平的重要砝码,把质量安全指标作为考核评价工作的基础指标、重要指标、前置指标、刚性指标。今后一段时期维护安全稳定工作是首要任务,特别是当前,一些重点工程正处于加快进度的敏感时期,安全生产责任很大、任务很重,我们要突出重点部位,全面排查隐患,抓住关键环节,细化标准要求,狠抓施工安全,确保各项工作安全平稳开展。
(一)基本情况 。
1.应急管理工作机构进一步完善。成立了由区分管建设工作的副区长任组长,区应急指挥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区住建局、安监局、环保水务局、建筑工务局、经济促进局、民政局、财政局、__交警大队、__消防大队、各街道办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__区建筑工程抢险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分类管理,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做到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到人,确保了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
2.应急救援预案体系逐步完善。我局今年以文件印发实施《__区建筑工程抢险应急预案》、《__区住房和建设局防洪防风应急工作预案》、《__区住房和建设局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应急预案。每项预案从应急指挥、应急响应、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分工,都明确了详细具体的工作措施,对每个建筑工地的应急工作组织发动等具体事项都做了详细周密的安排,全区建筑系统的应急预案体系框架已基本建立。通过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通过演练检验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急救援、应急处置整体水平。2015年,区住房和建设局共组织“防洪防汛”联合演练、消防应急救援演练、暴雨天气防台风救援演练、触电急救演练等大小应急演练近92次,通过演练,有效地检验了预案的可操作性及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了我区建筑工地应急救援、应急处置的整体水平。
3.进一步完善应急保障体系。一是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应急队伍在我区从事工程队伍的建筑施工企业中选择,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调用,常设1个专业抢险中队,为深圳市__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二是加强风险隐患排查管理。通过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月、建筑工地汛前防汛防洪专项检查、消防专项检查、九打九治专项检查、防台风瀑雨灾害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进行风险隐患排查,并做好相应的隐患排查整改记录、台帐,落实整改措施及人员,积极开展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监管工作,较好地掌握了我市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状况,并对其开展有效监管,通过加强监督管理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形成检查、监控、救援三位一体的监管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模式,有效遏制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提高了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能力,为及时迅速开展救援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是加强应急救援技术方案修订和专家评估组建设。由我局施工科牵头,负责组建由科研、勘探、设计、施工、质监、检测中心、安监等技术专家组成的专家评估库,制定及修订应急救援技术方案,开展工程结构安全性鉴定。四是设立物资储备管理单位。根据区政府职责分工,由区国资委按“先征调、后补偿”的原则,负责协调我区建筑施工企业有关工程抢险物资、设备、人员的调用工作。
4.应急管理职能得到充分发挥。一是抓值守。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信息渠道畅通,确保24小时值班电话有人接听、有人处理、有人反馈、有人办结。明确应急工作分管领导和专职或兼职信息员,应急信息工作做到了及时、准确、有效,提高了应急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二是抓预防。针对不同的时期、不同施工项目特点,市、区住房和建设局及区应急办分别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值守应急工作的通知》、《关于应对强降雨天气的紧急通知》、《关于认真作好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做到早预防,将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消除于萌芽状态。三是抓管理,建立应急管理长效机制。首先是抓内部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人员职责,其次是坚持定期召开应急管理会议及时
总结讲评和安排全区建筑工地应急管理工作.5.施工企业应急意识和应急能力全面提高。今年以来,我们围绕应急知识进企业、进工地的“两进”活动为宣传主题。采取多种形式,使应急知识宣传有声有色。一是设置现场宣传场点、悬挂横幅标语、宣传气球、张贴宣传挂图、发放宣传资料、接受咨询等方式,向建筑工人宣传应急知识。二是媒体宣传。利用电视、互联网、短信等媒体,充分利用社区体育活动室、文化站、文化广场以及宣传栏等场所进行宣传。又利用短信定期向手机用户发送公众应急小知识,还组织全区建筑工地主要负责人观看了应急知识教育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应急管理知识。三是结合各种主题活动日,如“安全生产月”、“千万农民工共上一堂课”、“国际减灾日”、“消防日”、“法制宣传日”等进施工工地开展应急科普宣教,发放宣传资料、普及专项应急知识。
6.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我局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做好日常值守应急和信息汇总工作,不断提高信息报告的效率和质量,进一步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值班登记、交接班制度。根据国家、自治区关于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要求,完善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告制度,明确信息报告要素、时限、渠道和责任主体,强化对重要值班信息的查询、研判、跟踪和汇总,规范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接收、采集和报送工作。
(二)存在问题。
1.建筑工地应急管理机构的建设参差不齐。由于今年开工建设的建筑工程项目较多,大小不一及管理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特别是个别旧改项目,虽有应急管理管理机构体系,但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人员未能到岗履职,造成应急救援预案的可操作性不强。没能充分发挥建筑工地的应急管理的优势,施工企业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2.应急培训力度不大,培训面不广。随着时代的进步与发展,个人应急管理水平的不足成为制约应急管理工作持续深入开展的重要因素,应急管理培训是这一问题最直接和有效的解决办法。我区建筑系统目前尚未建立系统的培训机制,只有为数不多的人员直接或间接参加过区、市里组织的培训,无论从培训的面和效果上都是不足的。
3.应急保障能力有待提高。一是应急专业应急队伍种类不全,装备不足,技能掌握不全,需要形成长效的培训演练机制。二是应急物资分散且装备落后,救灾物资准备不充分,还处于较低水平、低标准阶段。三是储备物资数量少、运输时间长、储备品类单一,影响到实际救助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健全应急管理组织网络。通过健全指挥部、救援队及专家队伍,明确应急工作分管领导和专职或兼职信息员确保信息报告及时、准确、真实。
2.加强应急专业队伍建设。按照依托专业队伍,整合社会力量,提高装备水平的要求,坚持一队多用、一专多能的原则,做好人力资源的统筹工作,加强应急队伍的培养和训练。
3.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定期或不定期对建设工程突发事件隐患进行分析和检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特别是重大风险隐患加强实时监控,实现风险隐患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加大督促力度、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具体明确专人负责隐患排查的具体工作,认真做好隐患的统计汇总、分析评估和信息报送。
4.精心组织各类应急预案演练。坚持以应急预案演练为着力点,努力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实战能力。一是配合市、区应急办做好应急演练。二是区建设工程的有关单位要加强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演练后要有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调整预案,达到落实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的目的,真正将专业应急队伍打造成一支叫得响、打得胜的应急队伍。
5.加强应急培训与宣传教育工作。积极组织应急管理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应急管理知识讲座和培训提高应急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积极参与省市组织开展的突发事件应急知识宣传演练活动,不断加大应急知识宣传工作力度,做好辖区建设系统的应急知识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建筑工地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一)基本情况。
目前,__辖区有6家瓶装燃气企业,共计7个瓶装燃气供应站、52个瓶装燃气服务点。在我局编制的《__区燃气行业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基本框架下,各燃气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方案》,各瓶装燃气供应站和瓶装燃气服务点相应制定有《应急事故处置方案》。在我局的督促要求下,各燃气企业将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登记建档,在每季度的安全生产日常检查中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重点检查内容。同时,由我局每季度定期组织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应急实兵演练。
现__辖区范围内已铺设次高压燃气管网11.9公里,中压燃气管网339.2公里,低压燃气管网700多公里。主要以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依托,编制《燃气管网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组建专业的城市应急救援队伍。结合__区燃气管网实际情况,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健全完善突发事故应变处置框架,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充实物资设备储备,加强对次高压、中压、低压管线的日常巡查。同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活动,达到“完善机制、磨炼队伍”的目的。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1.结合实际情况,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根据__区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变化,结合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标准要求,与时俱进,完善和健全应急管理工作,建立一支过硬的应急救援队伍。重点完善瓶装燃气经营站防爆设备、瓶库间管理措施、车辆安全运输等关键环节的防恐应急工作。
2.推进突发事故应急工作的标准化建设。针对燃气安全供应的行业特点,在日常应急管理工作中,逐步统一规范各燃气企业和站点的应急基本措施,包括前期预警小组、物资保障小组、救援应变小组、疏散分导小组等,进一步规范标准化统一建设,确保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及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