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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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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第1篇:国企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范文

1.全力协调助推重大项目顺利运行。扎实开展重大项目招投标“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活动,加强对重点工程、民生工程项目的前期业务指导,及时提供政策咨询等各类服务,围绕政府重点项目和政府实事工程推进和开展,及时与建设单位联系与协调,截止11月底共接受各类咨询100多条,参加各类重大项目协调会议20余次,走访项目建设管理部门10余次,协调处理各类难点50多项,推进了重大项目的建设进程。

2.注重沟通及时妥善处理各类提案和质疑。通过走访、面谈等方法主动对接提案委员,查找问题根源,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完成区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7号建议《关于加强对招投标项目的监督,严格控制中标项目的转包、分包的建议》和区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__3号提案《关于解决欠薪的建议》的协办工作。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秩序,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主动出击,认真把关项目招标前期过程,主动化解投诉源点,妥善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投诉质疑事项30余起。

3.主动服务化解管理难题。针对区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活动提出的整改要求,我办全力配合区政府,实地调研问题部门和单位,主动沟通协调区财政、戚家山街道、城管局、审计局、控股公司等单位和部门,提出解决开发区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相关的历史遗留问题的有效措施,既理顺了关系,又为企业的发展壮大指明了方向。

4.多措施落实监管职责。加大科技监管力度,启用政府投资项目智慧监管系统,将全区333个项目267亿元资金的项目纳入系统,对项目审批、招投标、施工、投资等九个环节进行了全面管控,已对25个预警进行检查。加大项目监管力度,今年牵头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对街道乡镇582个项目进行检查,抽查了76个项目,涉及决策程序、发包、施工管理造价控制等建设全过程,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向各建设单位和管理单位进行了通报。加大项目查处力度,今年对__路西延工程投标单位弄虚作假、__公交公司未按招标程序签订合同等各类突出问题进行了处理。

1.“红名单”诚信激励取得持续进展。会同区建筑工务局、住建局等相关单位,完成区20__年度政府投资项目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预选承包商工作,分别择优产生35家和50家。会同区绿网办,完成11家20__、20__年度__区(开发区)绿化造林工程施工企业名录。会同区生活污水领导小组,完成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采购材料预选供应商工作,择优预选玻璃钢化粪池、pvc-u 管材等20家企业27种产品。会同区农污办,调整了10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设计单位入围企业名单。会同区交警大队,完成20__、20__年度“交通科技”和“交通设施”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录取工作。到目前为止,我区已经在房建、市政、水利、园林绿化、交通设施、交通科技、中介服务等16类建立了预选承包商名录,共有200多家优质企业入选,为推进我区建设提供了良好的保障,为规范我区建筑市场发挥了重要作用。

2.“黑名单”失信惩戒得到有效落实。会同区检察院继续完善我区黑名单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非罪行贿行为查询的实施办法》,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通道,全面应用非罪行为查询制度,充分发挥了黑名单制度的震慑力,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广受市级检察系统好评,着手全大市全面推广__模式。为深化落实《建设领域和政府采购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试行)》,构建全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体系信用信息查询应用平台,完善不良行为信息分类管理制度,草拟完成了《不良行为积分制管理细则(试行)》,进一步细化不良行为信息公示和应用,提

高信用信息整合力度,加大对不良行为的打击力度。3.管理制度体系得到规范和提升。会同区住建局、监察局、发改局等有关部门全力做好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和政府投资项目监管的相关制度体系的优化完善,印发《关于修改<__区(开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试行)>和<__区(开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办法(试行)>的通知》,及时有效的解决了办法施行后出现的相关矛盾点,确保了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和公正。为破解我区政府投资项目由于暂估价多导致的招标发包难、现场管理难、投资控制难等问题,区监管办(交管办)会同区发改局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暂估价”管理的通知》,严格控制暂估价设置,压缩资金比例,从源头上根治暂估价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难题。

会同交易中心研究制订《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由区府办印发。实施方案从制度设计的实效性、执行的可操作性、各方职责的明确性等方面推出十多项创新举措。根据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我区将推行预选承包商诚信约谈与告知制度;试行随机抽取定标、报价低者中标、质优价廉者得标、企强人优者获标等四类新型评标办法;优化评标办法中的资信标、技术标、商务标评标规则;组建区直评标专家库;构筑多路径抽取评标专家网络系统;建设远程电子评标系统,从招投标各环节入手,全面推动优化革新,实现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制度的跃进。

1. 区级交易平台建设管理进一步加强。今年,会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动对接并妥善解决了非罪行贿查询应用事宜、指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善网上交易管理服务系统,开发预选承包商系统、远程评标系统以及电子评标专用模块,进一步提高了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机构的管理服务标准化水平。指导区交易平台规范中介行为,推行机构评价制度。深化网上电子交易平台建设,有效提高了场内串标、围标治理能力,提高了项目进场交易效率。截止10月份,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共进场1170宗,成交金额53.93亿元,增效节资3.__亿元,增效节资率5.52%。

2. 街道(乡镇)小型平台管理指导进一步到位。一是针对街道(乡镇)公共资源交易市场遇到的困难和暴露的问题,制定出台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街道(乡镇)小型公共资源交易和项目管理办法》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街道(乡镇)公共资源交易和项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完善交易程序和办法,强化各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加大不良行为打击力度,进一步提高了街道(乡镇)工程项目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街道(乡镇)小型项目的检查。采取事前交易项目方案审查备案,事中项目实地情况抽查督察,事后工程款项专项审查等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方式方法,着重强化对街道(乡镇)小型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和项目建设的决策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施工过程和竣工结算验收等环节的全程监督。三是进一步提高小型平台的专业化程度。多次组织基层平台工作人员参加市、区各级培训。7月份,邀请市交管办和区住建局的专家,召集全区九个街道(乡镇)交易中心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同志,就当前街道(乡镇)平台操作常见的实际问题和政策法规知识,开展专题培训。采取“两上两下”的方式全面深入调研小型平台,解决实际问题10余项,并着手推动建立小型平台网上招标平台,目前新碶、大碶两个街道已经开始建设。截止10月份,街道(乡镇)平台进场交易363宗,交易总额3.51亿元,增效节资2567万元。

3. 继续拓展区公共资源交易范围。在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出让、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四大类全面进场公开交易的基础上,继续拓展国有企业水处理药剂、重大生产设施设备、卫生保洁服务等其他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今年,共拓展其他公共资源类项目22类59项,交易总额达8562万元。继续挖掘潜力,开展全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拓展情况及计划大调查,共收到50余家单位报送的统计报表,涉及交易项目共200余条,为部署我区下阶段公共资源交易拓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和保障。

1. 创新方式,学习教育求实效。精心研究制定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和“真学真思真用”学习计划,创新学习方式克服了人员少、集中上课氛围不浓厚等问题,通过合并教育、党员互动教育、现场警示教育、自主学习教育等多元化教育模式,强化学习效果。深入学习了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项禁令”、市委“20条措施”等30余项学习内容;与区交易中心、人口计生局合并,邀请区领导吕焕忠书记和区委党校丁秉副校长分别作专题讲座。观看焦裕禄、朱彦夫、牛玉儒等先进事迹;参观__区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观看教育片,接受廉政教育;祭扫革命烈士,缅怀革命先烈们的丰功伟绩,学习先烈事迹和艰苦奋斗的精神;全面提升了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和思想道德素养。

2. 重心下沉,开门纳谏接地气。有机融合“问需问智问症”群众谈和“认亲联亲走亲”走访活动,真心实意征求意见和建议,以高频率和常态化的联系,密切党群关系,建立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开展了“街道(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新规执行情况”、“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等5个课题的调研活动,走访了包括街道(乡镇)、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等共17个单位,召开了3次服务对象座谈会,发放了60多份意见征求表,党群沟通渠道进一步拓宽。

3. 端正态度,即知即改转作风。积极开展征求意见活动,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集体座谈、个别谈话等方式,广泛征求干部职工、服务对象、职能部门的意见建议,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先后2次进行集体分析“会诊”,并研究拟定解决措施,以积极的态度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此外,我办在党员干部中提出“

3个找”活动, 即找自己的党性观念是否确立,担责意识是否增加;找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自觉意识是否加强,监管交管的手段是否得到创新;找反“”是否落实到每个人的具体行动上。研究制定《__区交管办、监管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要点》,开展办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之间等共计5次谈心谈话活动,党组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问题种种表现,完成“”问题对照检查材料,同时根据查找出来的问题,多次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做到边查找边整改,并按预定计划全面完成整改工作。我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按规定召开班子成员述职述廉会、班子民主生活会等,坚持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强化班子内部的相互监督作用。制定《监管办(交管办)20__年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将全年11项重点工作进行逐条分解,层层落实目标责任。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开支,今年公务接待支出比去年同期下降了__%,会议经费比去年同期下降了82%,无市外考察情况。认真做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增加工作的公开透明性,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深化落实干部管理制度。实施中层负责人评价机制,完成20__年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

今年,还组织了志愿者服务、慈善一日捐、无偿献血、普法教育等一系列活动,使支部、普法、工会、档案等各项工作也有了新的进步。

20__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我办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完善职责,创新制度,强化监管,构建工程建设领域诚信市场,推进交易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水平。主要从以下七个方面落实:

一是创新监管手段。我办于今年初建立了政府投资项目智慧监管系统,8月份完成验收,目前已将全区发改立项的政府投资项目都纳入系统中,涉及333个项目267亿元。明年将充分发挥智慧监管系统的分析和预警功能,对项目的审批、招投标、施工管理、造价、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控,实现对我区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监管。制定实施《政府投资项目智慧监管系统管理办法》,明确相关单位的主体责任,确保系统的生命力。对存在问题的项目进行通报,将项目建设管理中发生的问题解决在苗头上,推进项目规范运作。对分析结果进行梳理,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二是创新招投标办法。20__年要抓好今年10月__日出台的《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落实工作。首先组织开展好培训工作,对区直机关、街道乡镇、国企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让涉及招投标工作的相关人员能够掌握各类评标办法,深刻领会实施方案的精神实质。其次推动相关部门组建区直评标专家库、构筑多路径抽取评标专家网络系统、建设远程电子评标系统等各项具体工作。推行小型工程简易招标方式。对选用区级各类预选承包商限额以下的项目,通过公开固定价格的方式直接对名录库内的投标人采用抽签等简易方法选择中标人。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出台项目投标控制价浮动区间的参考标准,招标人可根据各小型工程的特点进行选择。

(四)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和交易环境整治。一是要继续落实《__区(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违规问题举报暂行办法》,认真受理各类政府投资项目各类投诉举报,落实政府投资项目问责制度,对存在问题进行严肃查处,重点查处一批典型、影响力大的借资质挂靠、串标、围标案件。二是要继续推行红黑名单制度。拓展预选承包商实施范围,建立招标、造价咨询、监理等中介服务机构预选承包商名录,规范中介市场,探索研究区直机关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和街道(乡镇)小型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及政府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实施办法》,研究制订《不良行为积分制》,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真正落到实处,着力提升工程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净化我区建筑市场环境。三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工程质量为重点”的原则,探索研究提升业主管理工程的主动性、积极性,保障项目的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

(五)进一步拓展市场化配置范围。继续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意见》和市监察局、财政局、国资委、交管办联合发文的《关于印发宁波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拓展目录的通知》两个文件要求。今年拓展目录24类中有22类进场,明年要在今年拓展基础上继续加大力度,对前期梳理出的200多个项目进行研究分析,重点以公共空间户外广告使用权转让、废旧物资处理为突破口,稳步拓展各类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范围。

(六)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项目重点环节的监管力度。积极参与“五水共治”、“梅山水道”等重大项目、民生工程招投标环节的现场监督。借助审计、评审报告等载体,及时发现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年继续主动出击,联合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发改等部门开展对交通、水利、安置房三类项目,对施工监理、竣工验收两个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严肃查处,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行为,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促进项目顺利建设。

(七)进一步加强对交易平台的指导与监督。一是指导区级平台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工作。继续完善交易平台,推进统一表式模块的应用,完善电子评标系统开发建设,建设电子(远程)投标系统;完善公共服务平台,提升网上服务系统服务能力;完善行政监督平台,做好与行政监督部门系统的对接,提升在线监督能力。二是加强对街道(乡镇)平台的指导和监督。落实街道(乡镇)小型工程交易和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和实施意见,规范项目操作程序,提升项目管理质量。强化落实行政主管部门对街道(乡镇)小型工程的管理制职责。在试点基础上建立小型工程网上报名系统,改变报名抽签入围招标方式。建立小型平台评标专家库,并与区级平台专家库进行对接。加强对小型平台的业务培训和指导,采取点面结合的方法,选择交易管理工作相对出色的街道(乡镇)小型平台,组织召开全区小型平台现场观摩会议,现场培训、讨论、学习,切实提高小型平台服务水平。

第2篇:国企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范文

(一)保持经济平稳协调较快增长,必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面对矛盾和问题,必须进一步强化改革创新意识,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加快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近期要着力抓以下两项改革。

一是推进投资体制改革。下一步要紧密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重点做好三件事。其一,进一步修改完善已经出台的民间投资项目登记办法,完善配套实施细则,并适时上升为政府规章。其二,进一步修改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通过立法程序,争取早日出台。其三,抓紧制订代建制的实施办法。投资体制改革方案出台后,国家有关部门还将出台多个配套政策。各地要特别重视抓好学习培训,切实把这项改革作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好。

二是规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紧密结合全面实施行政许可法,着力在规范深化上下功夫。其一,要按照省政府公布的行政许可目录,抓好省级部门和市县的衔接、规范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完善行政许可的配套制度建设。其二,要按照国家审改办的要求,抓好清理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工作。其三,要抓好全省网上审批总体方案的实施工作。

(二)保持经济平稳协调较快增长,必须加快城乡体制改革

浙江省要率先在全国走出一条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路子,就必须率先在城乡体制创新方面取得新突破。

一是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改革的重点举措:统筹城乡规划,推进规划体制改革,加快形成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规划建设体系,促进城镇规划方式和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覆盖。统筹城乡就业,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加快建立城乡平等就业制度。统筹城乡户籍管理制度,总结试点经验,适时在全省范围内实行按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制度。同时,要积极关注并重视解决城乡转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快“城中村”改造,推进撤村建居,推进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促进城乡从社区建设、户籍身份到管理组织等方面的逐步接轨融合。

二是深化与农村税费相配套的改革。最重要的是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还要推进县乡财政体制改革,改革农村教育体制,以及研究把税费改革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政府对农业补贴方式的转变结合起来。通过推进这些配套改革,切实建立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巩固和保障农业基础。

(三)保持经济平稳协调较快增长,必须加快社会体制改革

一是大力消除社会事业发展中的体制障碍。围绕科技强省建设,要进一步深化科研院所改革,牢固确立企业科技进步的主体地位,强化产学研联合机制,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围绕文化大省建设,要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抓好试点方案的实施,推动一批重点文化设施、文化产业区块、文化产业和文化企业的建设和发展。要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动教育均衡发展。要深化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疗机构改革力度,深化农村卫生院改革,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体系。要加快事业单位改革步伐,在分类认定基础上,加快社会中介类和生产经营类单位的转企改制。同时,还要抓紧就消除服务业发展中体制性制约,降低民资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领域门槛等方面,深入研究,完善政策,加快市场化进程。值得指出的是,围绕着大力发展社会事业,还要把建立社会发展评估体系放在突出位置。通过发挥评估指标的导向作用,推动各级政府牢固确立协调发展理念,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谐统一。

二是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就业和社会保障是最大的民生工程。要认真落实各项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扶持政策,研究采取有利于促进灵活就业的政策措施。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大规模开展针对性强、有实效的就业再就业培训。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做好扩面工作,不断提高保障水平。要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规范完善“新五保”制度,加快实施进程。还要加快推动社保体系向广大农村农民延伸,全面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保制度,大力实施“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千方百计转移农民、保障农民、富裕农民。

(四)保持经济平稳协调较快增长,必须加快建设现代市场体系

一是加快推进要素市场化进程。一方面,要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大力推进直接融资,抓住中小企业板块推出、CEPA实施等机遇,推动更多企业多渠道上市。规范发展产权交易,做大省级产权交易平台。加快发展地方金融业,推进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支持城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服务功能,防范金融风险。大力引进外资,加强银企合作,进一步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改善资金有效供给。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土地市场。扩大市场配置土地的范围,建立政府对建设用地总量的调控机制,加强土地供应结构的调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提高建设用地投资强度和容积率“双控”标准,千方百计盘活土地存量,提高土地利用率。

二是建立健全资源集约利用机制。充分运用价格机制,用经济手段推进节能、节地和节水,形成有利于集约使用各类资源的新机制。要研究制订资源开发利用中生态补偿和生态修复的具体办法,以及严格的污染排放标准和超标排放惩罚办法,引导企业自觉加强污染治理和“三废”综合利用,形成有利于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的机制。通过试点逐步建立水权、排污权交易制度。

第3篇:国企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范文

(一)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进一步规范乡镇机构设置,精简机构和人员编制,转变政府职能和乡镇事业站所运行机制(市人事局、市编办、市民政局负责)。

(二)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措施,完成“教育惠民行动”所确定的“两免一补”目标任务(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负责)。

(三)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在全市所有区、县全面推进“乡财县管”的财政管理体制;健全县级财力最低保障机制,力争年末全面解决财政困难县基本支出需求财力缺口问题(市财政局负责)。

(四)完善农村土地经营制度。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探索和推行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已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有稳定收益的项目,扩大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市农业局、市农办负责)。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健全完善被征地农民的征地拆迁补偿机制,切实维护合法权益(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五)健全农业经营机制和服务体系。出台我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展农技推广机构按区域建站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农业科技人员联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制度;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围绕我市的“五大”拳头产品,重点抓好10个省级、20个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建设(市农办负责)。继续推动各级供销合作社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目标深化改革(市供销社负责)。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成立农业产业化担保公司,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完善农村金融服务(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农办负责)。

二、大力推进社会事业体制改革

(六)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落实促进我市文化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深化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完善不同类型文化事业单位实行不同收入分配办法的新机制;稳步推进市川剧团体制改革;整合资源,组建旅游文化产业实体(在市委宣传部的指导下,由市文化局、市广播电视局、市国资委、市编办负责)。

(七)深化教育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推进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继续推进职业院校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扩大办学规模,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做强职业教育品牌;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中小学校长聘任制和教职工聘用(任)制、届满考核续聘办法;继续深化职称改革,完善竞争评聘机制和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全面实施教师资格认证制度,探索建立城市教师到农村支教的服务期制度(市教育局、市人事局负责)。

(八)加快科技创新建设步伐。加快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着力形成“企业主体、产业布局、工程模式、集成推进”的科技新体制;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试点,争取我市更多企业享受国家、省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创新产学研合作机制,支持指导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联合建立技术创新中心或技术联盟;探索我市与省内综合性高等院校、省科青联的合作机制,搭建合作平台;继续深化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科技管理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突出科研经费支出重点,向我市重大科技工程和重点科技产业化推进行动项目集中(市科技局负责)。

(九)着力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政策措施,建立较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筹资和投入机制,建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8个;启动大英和安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参合农民达180万人;加大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力度,适当调整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进一步规范药品集中上网采购制度,完善新上网药品限价机制和已上网药品的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市卫生局负责)。

三、加大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力度

(十)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创新再就业援助制度,完善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全面推行就业实名制,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5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1.5万人,帮扶3000名“4050”等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再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每户至少有一人就业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8%以内;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立录用备案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制度,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协商制度,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十一)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公务员工资制度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市人事局负责)。进一步健全预防拖欠工资的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健全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扩大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的范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十二)继续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完善社会养老保险的措施与办法,积极争取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探索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争取纳入全省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试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建设试点城市范围;完善农民工医疗保险政策,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为重点,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年末参保人数达16.9万人;推进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扩大非国有企业、服务行业、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人员参保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十三)健全完善最低保障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79000名城镇低保对象全部纳入城市低保,保障线标准达到150元/人?月,累计月人均补差达到79元;健全和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将8万名农村居民纳入农村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差达到19元,将24533名农村“五保”对象全部纳入供养范围,落实月供100元/人的标准,新(改)建农村中心敬老院20所以上,新增床位1539张,集中供养率达到20%;完善慈善事业发展机制和管理体制,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全年筹集慈善资金100万元,资助特困对象300人以上(市民政局负责)。

四、努力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十四)规范推进企业改革。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积极培育上市公司后备资源,助推高金公司上市,做好盛马化工等3—5户企业的上市辅导工作;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切实解决国企改革遗留问题(市国资委、市经委负责)。

(十五)加快实施公用行业改革。大力推进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制度,完善招投标、协议签订、绩效评估等运行机制和管理办法;推进市政、绿化、环卫等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剥离行政管理职能,实行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相对分离;加快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步伐,对市设计院实施转企改制;推行以招投标人投标担保、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承包人履约担保、劳动者工资支付担保为主要内容的建设工程担保制度,争取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市规划和建设局、市国资委负责)。

(十六)改革基础设施管理体制。全面推进公路管理体制改革,以行政等级分类与路网功能分类为基础,明确界定管理职责,合理设置管理机构,科学划分管理机构事权;健全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农村公路养护政(事)企分开、管养分离(市交通局负责)。完成各区县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建立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水利工程分级管理体制(市水利局负责)。

(十七)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落实遂委发〔20**〕15号《关于进一步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文件的支持政策,健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大力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推进全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整合担保资源,规范运行机制,积极发展互助式会员制担保机构,力争全市担保额突破5亿元(在市经委的指导下,由市中小企业局负责)。

五、健全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

(十八)大力推进市场化配置资源。全面实施遂委办发〔20**〕21号《关于加快推进市场化配置资源工作的意见》,拓展市场化配置资源广度和深度,激发经济发展的潜力和活力(市国资委牵头,其他资源占有部门配合)。深化国有土地和矿产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改革,巩固完善经营性土地100%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商品房住宅用地100%拍卖出让制度,工业用地100%“招拍挂”方式出让,积极探索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大力推行探矿权、采矿权“招拍挂”出让制度,新设置矿业权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一律采取市场方式出让;严格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切实强化土地调控(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研究制定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实施细则,全面启动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代建制,引入先进的项目管理机制,依法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市规划和建设局负责)。

(十九)稳步推进资源环境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实施成品油、天然气价格改革;实行差别电价政策,推行环境保护与产业结构调整电价政策;实施农业终端水价制度,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完善环境保护和资源补偿政策,推进城市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改革,提高工业企业排污收费标准;逐步启动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实行鼓励垃圾焚烧的价格政策,提高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市物价局负责)。

(二十)健全完善城乡市场体系。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培育骨干龙头企业6个;实施“万村千乡”工程,新建农家店200个;继续推进大中型农副产品的批发交易市场、配送中心、放心超市(店)的建设与改造工作,力争限额以上总部在遂宁的连锁企业达到14家(市商务局负责)。继续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做好主要品种的最低保护价收购工作;建立新型粮食仓储管理机制,规范培育多种粮食市场主体,完善粮食市场体系,健全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市粮食局负责)。

(二十一)创新招商引资机制和方式。完善招商引资激励机制,制定出台我市招商引资考核激励、考核异地分成、以商招商激励、客商投诉处理等办法;推行项目经理制,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实施产业招商、小分队招商、驻点招商、委托招商、中介招商、网上招商、薪酬招商等措施,力争全年引进资金45亿元,其中引进省外资金增长40%以上(市招商局负责)。

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二十二)加快投资体制改革。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制定出台我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的相关规范文本;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责任制,探索政府投资开工项目全过程长效管理的机制(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二十三)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在全市所有县、区全面启动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建立新型的政府支出功能分类体系和支出经济分类体系;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行部门预算编制改革、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考评制度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继续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市财政局负责)。

(二十四)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创新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实现市级国有资产收益7000万元;试行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制度建设,选择市属企业开展试点;探索推行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试行经营者年薪制。(市国资委负责)。

(二十五)创新工商行政管理制度。深化企业登记制度,进一步推行“一审一核”制度,促进企业登记注册制度由行政首长审批制向专业人员核准制转变;改革工商执法体制,逐步建立专门的注册登记机构和工商行政管理综合专业化执法办案机构;健全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监督制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工商局负责)。

(二十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市级部门行政许可项目,进行梳理汇总编制公布目录,并按照相关法律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改进完善行政审批方式,推行电子政务,创新市级政务中心运行机制,试行行政办事全程制,切实推行网上咨询、管理和审批(市财政局、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

(二十七)规范完善行政行为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决策咨询和评估制度,坚持决策听证和公示制度,增强行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强化行政责任追究,努力创建服务型政府(市效能办、市监察局负责)。改革行政复议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程序,探索行政复议的有效机制和办法,建立行政复议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市政府法制办负责)。

第4篇:国企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范文

Abstract: With the advent of the 21st century knowledge economy and the deepening of China's economic reform, higher service requirements are proposed on China's engineering cost consulting. Based on the status analysis of engineering cost consulting, some countermeasures are proposed to solve the existing problems of engineering cost consulting,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engineering cost consulting healthy and orderly development.

关键词: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咨询;分析;对策

Key words: engineering cost;engineering cost consulting;analysis;cuntermeasuers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28-0085-02

0引言

在过去相当长的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工程造价管理是依据计划经济的原则进行管理的。因此“工程造价管理”更多意义上是指政府对工程造价管理。自国家确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后,投资主体才逐步实行了多元化,建设体制中推行了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项目监理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也有了相应的变化,各地政府造价管理部门定期编制和有关造价指数,对建筑工程造价中的材料价格进行适时调整。随着建设市场化程度的不断增大,需要根据工程本身的情况和市场多变的因素加强对项目工程造价的控制,在这样的环境下,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应运而生。但与国外较为成熟的建设市场相比较,国内工程造价咨询业发展的历史还不长,在发展的过程中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1我国工程造价咨询业的发展

我国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是随着国家经济体制的变化而发展的。20世纪80年代后期,业主和承包商利益对立的局面出现,客观上要求明确工程概预算人员的中立、公正地位。90年代后,我国经济全面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原有的工程概预算人员的专业定位己不能满足工程项目管理的要求;另外我国加入WTO后,国外建筑业进入我国市场,必须要求工程造价人员通晓国际惯例。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和中国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于1996年底公布了造价工程师考试大纲等文件,1998年在全国考试。建设部2000年初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同年政府主管部门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规定所有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经办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人员、财务、职能、单位名称等方面在限期内脱钩,到2001年下半年,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脱钩改制工作基本完成,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我国工程造价咨询业在2005年向世界全面开放,允许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全资的分支机构提供与工程咨询服务有关的服务,这对于国内工程咨询业来讲,意味着垄断及市场分割的彻底打破,意味着与国外跨国工程咨询公司在业务与人才上的激烈竞争[1]。

2工程造价咨询业现状分析

2.1 企业管理存在问题许多执业机构内部管理不规范,基础管理薄弱,队伍兼职挂名多,对从业人员缺乏有效的约束和监督机制。目前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单位多数是兼营的会计师事务所、勘察设计院、工程监理公司等,这些单位在企业的管理模式、经营理念上是以会计、勘察设计或监理业务为主体的,工程造价咨询仅是附带业务,因此,在许多方面不能不能完全形成工程造价咨询业特色的、独立的企业运作管理体系。不过,国家正对这方面加大管理力度,凡是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必须是专营的;否则,不予以批准[2]。

2.2 行业监督管理不到位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虽然在资质资格等方面做了严格的规定,但许多工程造价单位也只是在形式上符合要求。一些基本的行业管理制度,如统一的执业规范、业务监管办法等尚未建立起来;由于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缺乏有效地引导,宣传力度不够,监管措施不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的相关法规、制度办法形同白纸空文,谁也不当回事,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了工程造价咨询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国家主管部门、地方行业协会应制定强有力的措施,加大监管力度,组织、引导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共同发展。

2.3 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按照国际惯例,从事工程造价咨询的专业人员应该是以工程技术为基础,兼有经济、法律、管理等方面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工程造价行业的人员素质离社会的要求还有距离。由于缺乏统一的职业道德规范,从业人员在职业道德方面的问题也较为突出,风险意识淡薄,责任意识差[3]。有些造价人员仅具有初中文化程度,其专业基础理论差,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有些造价人员是半路出家,以前并不具备造价专业基础知识,只是培训一下便改行做造价工作。有些造价人员是职位设置人员,并不太精通工程造价专业,但照样能审核别人的预决算。从事工程造价咨询的人员有的甚至没有任何执业资格。因此,当前从业人员的总体素质不高。

2.4 造价咨询业市场尚未形成有序竞争由于近年工程咨询业发展很快,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数量增长过快,市场竞争非常激烈,在利益的驱动下,多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重点放在承接业务上,不管采取什么手段,能接到项目就好,这样造成了同行之间以压低价格、互相诋毁、争相给予回扣等方式争夺业务的不良循环之中;个别单位的人员一味迎合委托方的意愿,弄虚作假,以致法律纠纷不断。另外,有的咨询单位为了抢占市场,利用盘根错节的行政权力承接业务,造成多数业务量被一两家垄断,难以形成合理竞争,同时也造成相关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

2.5 企业业务范围有待扩展工程造价咨询的业务范围本应包括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投资回收年限以及工程各阶段造价的确定、造价监控、信息资料服务诸多方面。实际上,现有咨询单位大多将业务定向于工程结算审查,特别偏重财政、投资管理及审计,甚于一些单位带有行政色彩的审查,工程造价咨询业远未发挥出应有的职能。国家推出工程造价咨询的目的之一是培育新的市场主体,在各个阶段发挥其计价作用,促进造价管理体制的改革。今后,企业职能重点应放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投资回收效益析以及招投标、合同签订等阶段对工程造价进行管理与监控。

3工程造价咨询业发展对策研究

3.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和行业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规范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管理:①完善咨询服务政策和法规,明确造价咨询服务的法律地位,制定咨询服务效果评价标准,将咨询作为决策过程的一个法定程序,建立真正意义上独立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业主和承包商之间起中介作用,更好地服务于工程建设;②通过立法取消兼营单位的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规定从业人员必须是专职人员,保证审价结果的公正性;③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制定相应的行为规范、行为准则,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建立经营管理手册制度,执行严格的年审制度,定期对咨询企业的工作成果和执业行为进行检查,严格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④实行专业责任制,强调个人责任,建立风险赔偿制度;⑤建立造价工程师执业风险保险制度,使造价工程师的执业风险有顺畅的转移通道,通过保险公司对投保专业人士的信誉度进行监控,形成对造价工程师的职业道德及专业能力的约束;⑥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资格审查,完善施工合同的审查制度,加强对工程标价的监控;⑦建立黑名单的制度,对从业人员中在工作中严重失误、、收受贿赂或,实行惩戒制度,由行业协会予以公布“黑名单”,在年检时给予处分,直至终身取消执业资格。

3.2 强化监管手段,改变监管理念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强化监管手段:首先要规范工程造价咨询市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其次要建立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机制,提高工程造价协会在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地位,代表行业内多数从业者的利益,起到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纽带和桥梁作用;再有要处理好行业管理部门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之间的关系,协调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之间的关系;最后要严格把好咨询企业的评审关、年检关、扶强去弱,不断增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实力。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在与国际接轨的高度上,只有专业理论丰富,并结合现代管理理论,才能做到科学决策、有效行政。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需要更新监管观念,由事务管理向依法管理转变,由行政权利向提供服务转变,对咨询企业今后的发展加强引导和服务。

3.3 提高工程造价咨询业的管理水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充分运用现代工具和手段,拓宽信息服务领域,完善运行机制,加强工程造价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的发展趋势,利用先进的科学管理技术,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提高工程造价咨询业的管理水平。由信用评级机构根据造价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履约纪录、执业记录、资信情况等进行信用评级,以促进造价咨询人员自觉遵守市场经济秩序,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认真地完成工作任务。随着外商和外资强势介入造价咨询业,外企先进的管理理念、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优良的服务,必将加剧我国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竞争,国内企业受到的威胁前所未有,行业面临重新洗牌的危险。因此,必须把内资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放在突出重要的地位[5]。

3.4 规范工程造价咨询市场,不断增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实力从2001年开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断加强对参与招标投标工作的主体资质条件和执业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咨询单位今后的发展和自身建设加强引导和服务,开拓工程造价咨询市场,鼓励和支持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增强实力,提高水平,开展全过程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支持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通过合理合法的竞争作大作强。今后随着工程造价咨询市场激烈的竞争,按照优胜劣汰的市场发展机制,必然会有一批企业会淘汰出局,这将有助于增强工行造价咨询单位的实力。目前,国家主管部门虽然控制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的审批,但对市场的有序规范、公平竞争、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及工程造价咨询业行业自律机制的建立等方面,今后扔需要作大量的工作。

3.5 转变造价工程师的职能不断提高进入造价工程师队伍的专业素质,不断提高进入工程造价咨询领域的行业门槛,不断转变造价工程师的职能,使造价工程师成为一个具有很强竞争能力的职业。随着业主对造价工程师执业质量的要求逐步提高,对造价咨询成果精度的要求逐步提高,很多业主从项目初期就要求造价工程师介入,要求其从头到尾提供工程投资的造价咨询服务。对造价工程师而言,只有对项目介入得越深、了解得越清楚,熟悉建设项目的特点、熟悉建设程序、熟悉管理过程等,出具的咨询建议才越合乎实情[4]。根据未来发展趋势看,造价工程师的执业岗位将从传统的建筑业,扩展到以建筑业、房地产业、投资行业,并涉及银行业保险业等金融服务行业、法律、税务部门;造价工程师的工作内容也将从工程造价的分析、管理、核算,扩展至工程合同管理与法律事务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并为保险业提供的工程索赔理赔金额计算、为仲裁机构或法律部门提供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权威性裁决意见等。因此,只有造价工程师的职能不断转变,才能满足市场对造价工程师的要求。

3.6 发挥其在项目融资中服务中的作用项目融资是指以项目的资产、预期收益或权益作抵押取得的一种无追索权或有限追索权的融资或贷款活动。它不需要以投资者的信用或有形资产作为担保,也不需要政府部门的还款承诺,贷款的发放对象是专门为项目融资和经营而成立的项目公司。对中国企业或企业经营者而言,对有效的融资方式缺乏了解,另外面对众多融资方式,不知如何选择和如何着手。因此,在我国商业界不乏因资金等问题而失掉发展机会的企业。而工程咨询服务贯穿于项目融资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要转变观念,抓住机遇,在项目融资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4总结

通过对国内工程造价咨询业在的发展及现状分析,比较详细地分析了工程造价咨询业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处理好我国工程造价咨询业的一些对策措施。总之,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发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只有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和行业管理制度,加强政府监管,提高内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扩充业务范围,才能实现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才能在我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乃至整个基本建设投资市场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参考文献:

[1]张凌.工程造价咨询业的现状与发展[J].安徽建筑,2007.06.

[2]李文印.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与发展之探讨[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8.07.

[3]吴祖学.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现状与发展探析[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05.

第5篇:国企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范文

摘 要 在建设期间会发生大量的工程建设行为,而在现实工作中往往这一阶段成为企业内部控制管理的薄弱环节。内控制制度体系建设对于投资大、周期长、工艺流程复杂的项目投资而言尤为重要和迫切,如何解决项目建设进度、质量等与内控制度体系合规性要求,规避建设风险,本文从项目建设的特点、项目建设与内控制度体系不同步的表现,提出了围绕项目业务发展,从顶层设计同步建立健全项目建设期内控体系建设的几点看法。

关键词 项目建设 内控制度体系 顶层设计 业务权限手册

一、项目建设的特点

(一)项目前期时间长、前期费用大

本文项目是指按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需要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从项目筹备、立项、取得“路条”、最后被核准需要较长的时间,短则二、三年长则六、七年,或者项目没有被核准取消了。项目核准需要各种需要独立、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相应合格的报告,如环境评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选址意见书、资金落实情况等,出具相关报告需要前期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财力。

(二)项目建设周期长、投资金额大

项目建设工艺流程复杂、设计施工要求高,往往建设周期比较长、投资规模大。由于建设项目一般规模大、技术复杂、涉及多个专业,投资额大,这就要求项目建设只能成功,不能失败,否则将造成严重后果。

(三)项目建设意义重大、涉及面广

项目投资建设一般具有较大的经济利益或战略目标,同时受到各级政府的机关部门的监管,对社会经济、环境发展、税收缴纳、解决就业等各个方面有较大的影响,同时也对企业自身商誉和整体发展具有非常大的影响。

(四)具有一次性和单向性

表现为投资建设地点一次性固定,建成后不可移动。项目投资额大、影响大、涉及面广,一旦开工后就朝着目标单向进行,不可逆转,不能重头再来。工程项目建设一旦开工建设并完成,不可能重新施工设计、改变用途。

(五)组织机构不太健全

项目建设从筹建期到建设期,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在前期可能机构单一、人员少、业务量小,一旦项目被国家机关主管部门核准,项目建设需要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大量专业性人才。

二、项目建设与内控制度体系建设不同步的表现

(一)项目业务发展先于内控制度建设

在项目建设阶段,可能受进度计划、上下游产业链统筹、各级部门对重大项目的要求等各种原因需要加快进度安排,在实际项目业务发展建设过程中,按照有利于加快项目建设、简化各种手续开展业务,事后再建立内控制度加以规范,或者只是在某个节点上凭以往经验开展项目建设最终也没有形成一种制度。内控制度建设落后于项目业务发展,有人认为建设期在某些环节上建立内控制度是对项目业务发展的阻碍,在本来项目建设工期紧张的情况下复杂、拖延项目建设。

(二)重项目建设轻内控制度建设

在项目建设阶段,以如何实现安全施工、高质量完工、如期建成投产为目标,重视项目安全、质量、进度、费用的控制和管理。事事以项目建设为出发点,轻视内控制度体系的健全和完善,没有固定或专业的人员或机构开展内控制度体系化的建立。

(三)各种管理规定相对独立、分散

在项目建设接受不同上级部门或地方政府的监管,建设期也有如《项目管理手册》、《项目执行计划》、《HSE体系》等不同侧重点的管理制度,这些管理制度其实也就是内控制度体系的一部分,只是侧重点不同,分散在不同制度体系中,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全面的内控制度体系。

(四)建设期内控制度体系不全面、不系统

建设期由于组织机构不太健全,人员不可能完全到岗,部门之间职责没有清晰界定,在内控制度体系方面是一个薄弱环节。不同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范围在国家法规或上级企业的要求建立了内控制度,但不全面、不系统,最后造成内控制度形式多样、不同制度间冲突或矛盾点多。

(五)项目建设管理与内控制度建立的灵活衔接

企业在建期间往往处于事务繁杂、工程、进度、费用、安全齐抓的情况,各单项工程交叉作业,业务界面很难划分清楚且制度不健全。没有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岗位、人员及各流转环节都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控制,内控很难有效开展。使项目建设在赶进度保质量的情况下能够建立符合相关法规监管的内控制度体系,需要灵活衔接。显然,现在二者的衔接还是不够的。

三、项目建设期建立内控制度体系顶层设计的几点看法

(一)高管层高度重视

从建设期开始顶层设计内控制度体系,应从“顶层开始”。建设期内控制度体系建立和有效实施,需要高管层的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在项目建设开始,将高管层关注的重点制度化,规范化并有效的执行下去。首先要建立一套能够推动内控制度体系建设的组织机构,在内控制度建设过程中能自上而下贯彻管理层的意图。2006年财政部下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目的在于促进内部控制的统一和规范,引导企业提高认识,建立和健全内控制度体系,从而有利于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这为企业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提供了依据。

(二)围绕项目业务发展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体系,统筹全局

建立健全企业内控制度,要按照严格、详细、具体的原则,以不同行业、不同业务板块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操作实施细则。由于项目建设期的特点,必须进行深入的按业务板块、项目业务发展周期的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做好内控工作的前提和基础,通过有重点、有目的的专项调研工作,及时总结、提炼和推广内控管理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研究内控体系发展和完善的工作思路,上下结合,合理有效地制定制度。从项目业务发展为始点,项目业务发展中的关键点为控制点,以项目业务发展需要为内控制度体系建设的需求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在顶层设计时上下互动,才能有效的解决项目建设期实际业务与内控的矛盾。

(三)建设期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应具备模板化、周期化特点

建设期具有期间性,经历了筹备期、建设期后到运营期,每个阶段有不同的特点,特别是建设期时间紧、任务重。对项目建设的筹备期和建设而言,能够获得模板化和具有建设周期性的内控制度体系,可以节约大量的人力成本、避免建设期多走弯路,能够资源共享、也有适用于不同的监管需要。在项目建设初期具有模板化的内控制度,对于项目建设具有非常大的指导性和可执行性。特别是国有大型企业,应该以项目业务发展的周期性,建立不同阶段的内控制度体系模板,在大原则相同的情况下允许不同项目有差异化的内控。

(四)建立业务权限手册作为内控制度体系建设的深入落实

2006年6月6日,国资委公布了《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一时间,风险管理成为央企及地方国企关注的重点,内控体系建设无疑是其中的重要着力点。国有大型企业陆续都建立了一套适合本项目业务发展和特点,又符合国家法规的内控制度体系。内控制度体系一般由基本制度、管理办法和操作细则配套流程图和关键控制点组成,但比较“文字”化,不利于执行者和审计人员查阅。建立业务权限手册,要以项目业务发展全过程为闭环的理念开展内控制度体系建设,项目业务发展为需求引导内控制度建立,解决建设期项目业务发展先于内控制度建设的问题。建立业务权限手册,是在内控制度体系的基础上再一次优化和整合,是真正落实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表单化、表单信息的真正体现。

(五)树立全体员工对内控制度体系的遵从意识,形成一种企业文化

把内控制度建设作为企业文化的基础,结合企业文化建设,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是内部控制制度的真正“落地”的保障。不管建设期在项目建设阶段在进度、投资或其他各种关系上多么具有特殊性,都应该自上而下培养全体员工的对内控制度的遵从意识,在日常操作上具有“红线”文化的理念,有制度的按制度办,制度规定不行的就一定不能逾越。建设期内控制度应在全面性、系统性、可执行性和合理性的基础上建立。内控制度体系建立不仅需要管理层参与,更应该全员参与,须由每一位员工自觉地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去,因此要着力培养全体员工的内控制度遵从意识,特别是管理层,不能出现凌驾于制度之上的任何人。

(六)建立内控制度信息管理及沟通机制

一个良好的内控制度体系应确保企业内每一个员工都能清楚地知道其所拥有的权力和承担的责任,树立每一个员工都应对企业的内部控制负有责任的观念,促使他们团结合作,主动实施并完善企业的内部控制,为企业总体目标的实现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加强信息化管理,建立能够充分的反映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实施的成效沟通渠道。

(七)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体系监督和考评机制

建立行之有效的建设期内控制度体系是内外部监管的需要,也是有效控制项目建设投资成本、正确反映项目建设经济效益的根本保证。对项目建设的各个关键环节进行监督和考评,是克服“两张皮“的强有力手段,是检验内控制度体系是否“行”的重要部分。

四、结语

同步建立和健全建设期内控制度、理顺项目建设与内控制度体系的关系是企业提升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项目建设期,建立和健全内控制度建设应达到顶层设计的效果,在整体关联性和具体可操作性方面规范项目投资建设、投产运营,为竣工审计、验收提供制度保障。

参考文献:

第6篇:国企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范文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创建集权管理导向

由于我国股份有限公司大多是从国有企业脱胎而来,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公司相比,在公司治理机制上存在先天性的缺陷。失衡的公司治理机制,不合理的合约和制度安排,是产生会计与财务问题的重要原因。在有的民营企业中,则实行的是封建式家长集权,家庭式层级统治。良好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要求做到股东不论大小均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股份公司与其控股股东的人员、财务、资产分开,机构、业务独立运作,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建制完善、运作规范。在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中还要建立独立的外部董事制度。

落实在财务管理方面,就是要创建便于集中的管理模式。在我国,企业财务管理采取集权制,也许是一种无奈的现实选择。选择集权管理方式跟目前我国的社会道德背景是紧密相关的。从企业改革20多年的实践来看,我们认为在财务管理上过分分权,使得一批集团企业的资金占用上升,管理失控。这是一大教训。有人认为,我国企业财务管理上最大的两个问题,一是假账,二是“小金库”。这是有一定道理的。所以在我国现阶段,不管是民营企业还是国有企业,不管是公司制企业还是非公司制企业,除了搞集权管理,也许别无更好的选择。在集权管理模式下,实务中有以下两个问题值得探讨。

第一,总部性质的选择。作为一个集团公司,有两种选择,一种是纯粹型控股公司,一种是混合型控股公司。两者的差异主要是集团公司是否进行具体的商品经营业务。纯粹型控股公司在数量上越来越少。为了加强控制,混合型控股已成为一种主流。

就集团公司而言,为了使控制更有效果,集团总部应该在自己的定位上,有一个恰当的机构设置,比如集团公司应设有发展规划中心、人力资源设计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等等。这样,才能形成一个集团的整体形象。以世界著名企业麦当劳为例,尽管麦当劳遍及世界各地,但是它整个的认知形象是全世界统一的。这种统一的经营理念,就是集团给人的一个基本识别系统。对企业集团来讲,没有对业务的控制,财务的控制就会虚化。只有通过业务的控制才能落实财务的控制,才能实现财务控制的目标。在整个集团当中,总部应当管好大的方面,例如财会部门负责人的统一任命和考核、财务会计制度的统一执行、资金的统一调度、对外担保的统一管理。

第二,作为一个集团,其下级单位的设置形式有三种:子公司、分公司或者事业部。任何一个组织结构的设计,都必须按照成本效益原则来确定。以事业部体制为例,集团是投资中心,事业部是利润中心,工厂是成本中心。集团总部的若干个事业部对产品的经营负责,相关产品的开发、销售、服务一体化。这种做法,可以确保整个集团财务管理的统一和资金运作的规范。

全面推进预算管理,实现经营动态管理

预算管理企业是西方国家流行的集权管理方式之一,集团总部通过对分支机构及子公司的分项预算和总预算,明晰各自的权限空间和责任区域,细化落实集团的财务目标,对分支机构和子公司进行有效控制。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国有企业也曾有过较为完善的预算管理制度。在企业改制以后,有的公司对预算管理有所弱化。应当指出,全面预算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统筹规划,细心组织。预算的编制要以企业的方针、目标、利润为前提,以“先急后缓,统筹兼顾,量入为出”为原则,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程序进行编制。预算的编制须有重点,不同的企业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重点。

预算的编制是一种预期,是一个静态的过程,而在实际经营过程中会发生各种各样的情况,预算与实际情况之间会有一些差异。为了保证预算制度的有效实施,集团总部与分支机构及子公司之间要建立信息反馈系统,对预算执行的情况进行跟踪监控,不断调整执行偏差,确保预算目标实现。预算控制是全面预算管理的核心阶段,对实际发生值与预算控制计划之间差异的管理权限,应由集团总部掌握。在实务中,企业的做法一般是:预算控制计划值与实际值之间差异在一定范围内的由集团总部总经理处置,对超出预算既定范围的突发事件或非常事件,由分支机构或子公司报原预算审批机构处置。在审批之前,按原预算执行。预算执行完毕后,一般还要进行预算分析,以检查预算执行情况。

全面预算管理采用事先预算、事中监控、事后分析的方法,实现总部对分支机构及子公司整个生产经营活动的动态管理,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在实际工作中,企业集团常采用这种方式来实现对分支机构及子公司财务的集中控制。

财务预算的事后分析考核一般仅局限于集团内部,但有一种预算例外,那就是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上所作的盈利预测。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2003年修订稿)》第136条规定:“如果发行人认为提供盈利预测报告将有助于投资者对发行人及投资于发行人的股票作出正确判断,且发行人确信有能力对最近的未来期间的盈利情况作出比较切合实际的预测,发行人可以披露盈利预测报告。”中国证监会对盈利预测实现程度的法律责任也给予了特别规定。《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第32条规定:“上市公司增发完成后,凡不属于公司管理层事前无法预测且事后无法控制的原因,利润实现数未达到盈利预测的,上市公司董事长、公司聘请的注册会计师、担任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业务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应当在股东大会及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利润实现数未达到盈利预测80%的,如无合理解释,上述人员应当在指定报刊公开道歉;未达到盈利预测50%的,中国证监会对有关上市公司给予公开批评,自作出公开批评之日起2年内,不再受理该公司发行新股的申请。”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的管理当局和财务人员对此应予高度的关注。

重视投资项目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

1.要正确处理好多元化经营与专业化经营的关系

从国内外企业的发展实践来看,确有不少企业是靠多元化经营得到迅速发展、获得成功的,我国有些企业也是如此。这是因为“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在一定情形下,投资要讲究合理、有效的组合。合理、有效组合起来的投资,既能互相取长补短,发挥综合经济效益,又能增强抗风险能力,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在惊涛骇浪的市场经济海洋中永远立于不败之地。但是,多元化经营必须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第一,企业要有足够的资金。只有具备充足的资金,才能做到一专多能,在壮大主业的基础上,发展多元化经营;第二,企业必须在自己的产业和产品上拥有雄厚的技术力量,拥有强大的竞争优势,多元化经营才能成功;第三,企业各业所生产的各种产品都有社会需求,都能卖得出去,而不是开发一个产业,生产一种产品,就积压一批存货;第四,企业要有一批与多元化经营相匹配的高素质的人力资本(企业经营专家和技术专家),不熟不做。

不切实际的多元化往往是一个陷阱。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就有许多企业集团片面强调多元化,盲目扩张,投资遍布全国,横跨十几个行业,经营走上歧途,从而背上沉重包袱、陷入困境,甚至导致破产。因此要正确处理好多元化经营与专业化经营的关系,在专业化的基础之上,根据自身实力和市场情况,有选择地进行相关领域的多元化经营。

2.要提高投资决策的透明度和专业化水平

目前有的公司权力往往高度集中于内部人手中,内部又是“家长式”管理,对外投资“三拍”现象普遍:投资前“拍胸脯”吹牛,投资时“拍脑袋”决策,投资后“拍屁股”走人。导致投资决策质量非常差,投资的安全性和盈利性难以确保,投资决策缺乏科学化和民主化,可行性研究报告演变为“可批性”研究报告,公司缺乏良好的内部风险控制机制,缺乏规范化的授权和约束机制,内部盛行的是“人治”,不是法治,内部管理还未真正程序化、透明化,决策透明度低,普遍存在信息不对称,缺乏监管的约束。对此,必须加以改变,一要决策科学化,引入专家,广泛听取专家的意见;二要决策民主化,使 “三会”(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真正规范运作起来,广开言路,充分发挥股东、监事的集体智慧;三要决策程序化,让职能部门动脑子,挑担子,努力做好投资的调查、分析、研究工作,以此来提高投资决策的透明度和专业化水平,确保投资的安全性和盈利性。

3.严格规范委托理财

与对外投资相类似的一个问题就是委托理财。有的企业的委托贷款、委托理财资金动辄几百万、上千万元,甚至达到上亿元,而这些重大经济活动往往董事长一个人说了算,既未经公司董事会集体研究,也未报经股东大会批准,严重违反了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委托理财资金安全性方面的问题突出,给企业带来重大的财务隐患和风险。在财务会计信息披露中也没有做到及时、准确、完整。我们认为,企业发生委托理财事项,必须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要做到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该等信息。

关注募集资金使用,如实披露财务信息

募集资金的使用,是上市公司财务管理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应当引起重视。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中要逐项列举说明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包括实际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入时间、完工程度,如投资项目产生收益且能够核算,应说明所产生的收益。若投资项目跨年度投入应分年度逐一列举。

上市公司的证券部和财务部要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招股或配股说明书承诺以列表方式做逐项对照,并说明所投入项目、投资金额是否按承诺执行。如存在差异,应说明差异内容。如投资项目的实际收益低于招股或配股说明书中承诺收益的20%(含20%)以上,应予以特别说明,并对董事会陈述的差异原因进行核验。投资项目有变更的,应说明变更项目名称、涉及金额、变更程序、批准单位及披露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原招股说明书有出入的,应及时履行公告手续。募集资金未全部使用的,应说明未使用的资金数额、占所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未全部使用的原因以及公司是否已作出相关的安排。

在会计核算方面,有以下两个问题值得探讨。

其一,在实务工作中,经常发生某个项目早已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就开始用借款建造的情况。此时原借款利息资本化部分可否用募集资金溢价部分抵冲?我们认为,这主要看原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使用承诺。原则上如果原先承诺的是用于购建此项目,则该部分借款利息资本化应予冲销;如果原先承诺的是用于归还该项目借款,则该部分借款利息资本化不应冲销。

其二,关于发行费用的具体内容。《企业会计制度》第50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其他单位发行股票支付的手续费或佣金等相关费用,在发行股票的溢价中抵消。但是,发行费用的内容到底包括哪些,在实务工作中往往理解各异、游移不定。目前,在股票发行过程中,存在着一些发行公司将与股票发行无关的费用在发行费用中列支的情况,导致实际募集资金减少。2003年3月24日,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2003年修订)》第32条规定,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用、审计费用、评估费用、律师费用、风险手续费用、审核费用等。事实上,早在1996年12月,中国证监会《关于股票发行工作若干规定的费用通知》就指出,发行费用是指发行公司支付给与股票发行相关的中介机构的费用,主要包括承销费用、注册会计师费用(审计、验资、盈利预测审核等费用)、资产评估费用、律师费用等。发行费用可在股票发行溢价中扣除。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机字[1993]8号文的规定,股票发行中文件制作、印刷、散发与刊登招股说明书及广告等费用,应由股票承销机构在承销费用中负担,发行公司不得将上述费用在承销费之外计入发行费用。发行公司在上报股票发行申请材料时,应同时报送发行费用预算明细表;发行完毕后,发行公司应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发行费用预算执行情况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发行费用审计报告。由此可见,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对发行费用的规定不尽一致。在实际工作中应把握好两点:一是明确承销协议有关承销费用的标准和内容,不得重复列支相同项目费用;二是对其他费用不能含糊,要有大额清单,并且与股票发行确实直接关联。

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做好资产处置工作

1.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

我国的许多企业近几年经常出现有利润、账面盈利状况不错,但是资金匮乏、无货币资金,最终陷入财务困难的深渊而不得自拔的情况,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应收账款余额居高不下,逾期账款增加,账龄越来越长。因此,每家企业都要像抓营业额和利润额一样,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清理与回收,以保证企业现金净流量的最大化,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企业流动资产质量优化。

原国家经贸委曾于2000年2月12日印发了《关于企业加强应收应付账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经贸综合[2000]130号文)。《指导意见》要求企业:一要对应收账款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摸清底数,准确掌握应收账款的详细情况,包括应收账款的账龄、数额、类别、缘由、收回的风险及虚列的账目,并与欠款单位进行核对,及时获取有效的追款凭据;二要及时登记每笔往来款项,准确反映应收账款的形成、回收、支付及增减变化情况,并按月对往来款项进行核对与清理;三要加强对客户资信程度的调查和分析评估;要坚持按合同组织生产,销售货物,杜绝随意发货的现象;四要将产品销售和资金回笼结合起来,把销售回款率作为考核销售人员的一项重要指标,并与其工资、奖金、旅差费挂钩;五要严把赊销关,建立并完善企业赊销审批程序和风险防范制度;六要健全呆坏账损失的核销制度,及时消化处理当期发生的呆坏账;七要强化法律意识,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清理欠款,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2.加强对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的管理

这个问题,对上市公司而言,证券监管部门有过明确的规定。非上市公司可以借鉴。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2001年12月,中国证监会印发了《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文)。《通知》指出:

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的行为,是指上市公司购买、出售或置换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情形:

(1)收购、出售、置换入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后合并报表总资产比例达50%以上;(2)收购、出售、置换入的资产净额(资产扣除所承担的负债)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后合并报表净资产比例达50%以上;(3)收购、出售、置换入的资产在最近一个年度所产生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后合并报表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达50%以上。

《通知》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的行为,应履行下列程序:

(1)上市公司董事会对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作出决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各中介机构对此出具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3)超过一定比例的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交易行为,应当提请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4)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就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事宜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5)股东大会批准后,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实施有关购买、出售、置换资产方案;(6)上市公司在股东大会作出有关购买、出售、置换资产决议90日后,仍未完成有关产权过户手续的,应当立即将实施情况报告证券交易所并公告;此后每30日应当公告一次,直至完成有关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过户手续;(7)在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完成后6个月内,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对拟发行上市企业改制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证监发[1999]4号)的有关要求,向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规范运作情况的报告。

规范计提减值准备,健全资产核销制度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包括坏账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八项减值准备。因此,凡是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都有一个规范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工作的问题。为了防止多计、少计或滥提资产减值准备,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应把握好以下几点:

1.企业应建立健全有关提取八项资产减值准备或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2.企业经理应按董事会的要求提交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书面报告。企业经理书面报告应详细说明提取减值准备的依据、方法、比例和数额,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等。董事会应就企业经理报告中的各项内容逐项表决通过后实施,同时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实际情况作出评价。

3.已提取减值准备的资产确需核销时,企业经理应向董事会提交拟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书面报告。

4.核销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巨大或涉及关联交易的,在召开年度股东大会或股东会时,企业董事会应提交核销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1)核销和计提数额;(2)核销资产形成的过程及原因;(3)追踪催讨和改进措施;(4)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5)对涉及的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结果或意见;(6)核销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涉及的关联方偿付能力以及是否会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说明。

正确处理股东关系,规范关联交易行为

一是正确处理与控股股东的关系。

控股股东大多是被投资企业的发起人,与被投资企业有着密切的人事关系和利害关系。即使不具备发起人身份的控股股东,也是为自身的利益需要而去控股的。受到利益的驱使和不正确认识的误导,很多控股股东往往把自己控股的被投资企业看作是自己的附属机构,甚至把其作为实现自己目标的筹资工具或提款机,如大量占用被投资企业的资金或让被投资企业为自己或自己的关联单位提供贷款担保,无力偿还时将被投资企业拖进债务泥潭,这就形成了一种为市场经济法则所不容的不正当关系。应当指出,在一家企业中,所有股东的权力都是平等的,控股股东没有任何特权可以去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小股东的利益。控股股东和所有股东一样,只能在股东大会上行使《公司法》赋予的重大决策、收益分享和选举董事等项权力,不能超越法律规定的权限,利用自己的控股优势去谋取特殊的利益。具有法人身份的控股股东与被投资企业之间,是两个各自完全独立的市场主体和法人主体,在法律上处于完全平等的地位。被投资企业作为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和法人之间,在资产、人员、财务上应该也必须完全独立。控股股东不能也不应干预被投资企业的独立经营,更不能以各种借口,损害被投资企业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应该通过立法和完善公司章程等途径,把控股股东与被投资企业的关系加以明确并进行规范。

二是规范关联交易和转移价格设计。

在与关联方交易管理当中,规范关联交易的转移价格也是财务控制的一项内容。近几年,某些上市公司利用与关联方之间显失公允的交易操纵利润,违背会计核算基本原则,严重违反了资本市场的"三公"(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为了真实反映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交易的经济实质,向有关各方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财政部曾于2001年印发了《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财会[2001]64号)。《暂行规定》强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如果没有确凿证据表明交易价格是公允的,应按本规定进行处理。对显失公允的交易价格部分,一律不得确认为当期利润,应当作为资本公积处理,在"资本公积"科目下单独设置"关联交易差价"明细科目进行核算,这部分差价不得用于转增资本或弥补亏损。

还有一个文件的内容需要关注,即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和关联方收购商标等无形资产信息披露的通知》。其主要内容是:

1.上市公司在进行此类关联交易时,应当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关联交易的各项要求,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就该关联交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财务顾问报告应当至少对以下两方面发表意见:(1)对该无形资产历年形成中关联双方的贡献进行量化分析,确定该无形资产的价值分摊比例;(2)对此次关联交易是否公允发表意见。独立财务顾问还应当在财务顾问报告中声明自身的独立性。

2.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对此次关联交易是否公允、财务顾问是否独立发表意见。同时还应当至少披露如下事项:(1)此次交易前公司与关联方有偿使用此无形资产的协议情况等;(2)此次交易完成后,该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及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的影响(用前三年与未来三年对比的方式,披露该项交易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特别是对每股收益的影响);(3)此次交易完成后,关联交易的对方是否继续使用该无形资产;如果继续使用,还应当披露有关协议。

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降低连带债务风险

有些企业涉及重大诉讼和仲裁,不是本身问题而是由对外担保引发,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为有效控制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证监会、国资委于2003年8月印发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通知》要求严格控制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风险。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上市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2.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

3.上市公司《章程》应当对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做出规定。对外担保应当取得董事会全体成员2/3以上签署同意,或者经股东大会批准;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

4.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5.上市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必须按规定向注册会计师如实提供公司全部对外担保事项。

6.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上市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执行上述规定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上述规定虽然是针对上市公司而言的,但我们认为,非上市公司也可以参照执行其精神,以降低对外担保的财务风险。

完善内部审计机制,强化自我约束功能

第7篇:国企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工程采购;第三方;驻厂监造;供应商;成本控制;工程费用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F407 文章编号:1009-2374(2015)03-0174-08 DOI:10.13535/ki.11-4406/n.2015.0275

经过几十年的高速建设期后,石化行业工程设备开始进入大面积的运营维护阶段。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些工程前期建造过程中潜在的质量缺陷慢慢暴露出来,大小事故不断发生、管道维修养护成本亦大幅度逐年递增。尤其是近10多年来一次次的重大事故乃至安全悲剧,让我们深刻体会到设备质量的重要性,也时刻警醒我们要严把质量关。近20多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以人为本、质量第一”的理念被越来越多的工程单位予以重视,并且各领域、各公司在这方面的投入亦呈逐年递增之势。在中国,石油石化产业发生多起事故,死亡最多的集中在化工管道等设施的爆炸、城市天然气管道老化、储气罐违规维修和储油罐违规拆借等事故中。从事故高发部位看,化工产业、各类型管道和石油储罐事故排在前三名,发生事故的频率分别是36.87%、28.49%和24.58%。同时由于微小的制造疏忽酿造的惨痛后果也是令人痛心的,例如:2011年11月6日,国内某项目甲乙酮装置A线水合反应器发生着火,P308C泵在运转过程中发生机械密封泄漏。泄漏出的压力为0.6MPa、温度为253℃的混合二甲苯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喷射时产生的静电起火。经过事后调查,对发生断裂的压控阀组断口检查发现:在法兰与管线(D20)焊道断面上,3/5焊道未焊透,存在焊接缺陷,表明该道法兰焊口存在原始焊接质量问题。该设备建造和安装时均未采用第三方驻厂监造,因此未能发现法兰的质量问题,以致造成重大事故。图1为项目一芳烃车间爆炸事故现场。

经过对事故的仔细调查和分析研究发现,该事故的发生主要是产品质量监控不到位,没能有效地监控产品生产的质量关键环节,以至于在未能保证产品质量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了使用,从而酿成了事故,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如果在产品生产制造和安装阶段通过以很小的成本执行高质量的驻厂监造来严控质量关,那这次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实际上石化工程中经常会发现许多重要构件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图2至图4所示是产品检验过程中发现的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法兰和管件,如果这些有缺陷的构件安装到相关设备和管道上,不难想象事故发生的概率会有多高,甚至可能引发严重泄漏事故,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和经济损失,诸如此类的问题举不胜数。但通过一定数量的工程项目实际运行发现,通过聘请专业的第三方进行高质量的驻厂监造可以有效降低产品设备的事故发生率。本文就第三方驻厂监造进行了仔细论述和研究。

1 第三方驻厂监造的必要性和必须性

1.1 石化工程的特点

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能源利用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第三方驻厂监造单位在工程建设中主要承担着项目咨询、设备监造、现场监督管理、竣工验收等重要工作。图5为地面火炬验收现场。

专业化的监造水平是对石化工程建设质量的保证,因此引入第三方驻厂监造机构显得格外重要,这也是石化工程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

1.1.1 投资规模大,不允许出现质量问题。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石油资源的需求也不断扩大,从而促使了石油化工产业发展前景的扩大化。这使得与石油化工工程有关的投资项目增加、投资力度加大、投资规模也扩大化。因此整个石化工程市场竞争激烈,施工阶段的施工周期较短,施工效率要求高、施工质量要求高等特点要求所使用的建筑素材不能存在质量问题,否则会拖延整个施工过程。

1.1.2 工程技术应用广,技术水平要求高。现代科技水平的不断发展,科技创新不断升级换代,大量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不断用于石化工程。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后,引进了许多国外尖端加工工艺和生产技术,这样对于驻厂监造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要求更为专业化,如高精密仪表的生产制造调校、超大型设备的监造、特殊材料的焊接等。为了跟上技术进步和发展的步伐,这就要求专业化的第三方监造队伍承担起石化工程的监造任务。

1.1.3 施工条件复杂化,施工安全严格化。由于石油资源存在的地理环境具有复杂化、多样化特点,各个地区的地理环境和气候环境对于施工现场的生产条件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困难,如高温、高压、寒冷等条件。而且其运行介质也多是易燃易爆或有毒介质,对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都会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这也影响了某些关键石化工程设备的安装调校,同时由于其专业性强,需要监造人员进一步跟随监督安装,以满足生产需要。如图6所示,火炬基础施工现场钢筋绑扎及混凝土密实度检查工作非常复杂,施工安全尤为重要。

1.2 EPC工程P的决定性作用

EPC工程,为英文“Engineering”、“Procurement”和“Construction”的缩写,即设计-采办-施工。在EPC工程中,P是工程中间环节,也是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一个工程的成败与否或者说盈利与否,P的具体实施情况对工程项目来说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因而我们也可以说P是工程项目的重中之重。

通常情况下,P在EPC工程造价中占的比重在20%~50%之间,P实施的好与坏直接影响工程的盈利目标,而P的实施的质量高与低也直接影响着工程的质量情况。因为设计和施工在工程量确定的情况下基本是死东西,唯独P是可以挤出水的海绵,如何在能挤出水的情况下还能保证工程质量就取决于P环节中的质量控制。P的质量为何对工程造成如此巨大的影响呢?主要有如下三个方面:

1.2.1 所购工程安装物资因质量不合格造成事故。这一点是不言而喻的,一旦因物资质量问题在试运投产阶段造成重大质量事故,不但给工程各方面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对工程工期亦是致命一击,而且还将遭到业主的巨额索赔。如果事故带来一定的社会负面影响,那损失更是不可估量,难以用金钱来衡量,比如说墨西哥湾海底油井泄漏事故和康菲石油渤海油田渗油事故。

1.2.2 因工程安装物资质量问题导致的工期延误。如果关键路径上的长周期设备在出厂验收时发现存在重大质量缺陷而需要重新生产,势必严重影响项目工期,而一旦因物资质量问题在试运阶段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则将对工程工期亦是致命一击―在业主拒收的情况,作为承包商则只能重新订货(因为从工程成本角度考虑,大型、贵重、长周期设备不会采购备用产品)。

1.2.3 质量问题导致的其他额外费用。因为质量问题导致工厂不得不重新生产,一旦重新生产则导致交货期拖延,在工程工期紧张的情况下,为了保证现场安装要求,不得不改变运输方式来节省时间,比如说海运改空运,采购成本要几倍、几十倍乃至上百倍的增加;免税物资通过改由交税清关来加速物资的清关速度;给工厂支付额外的加班费用来压缩延迟时间等。虽然这些成本增加得很多,但相对于工程项目承包来讲,比起现场窝工费和业主的巨额索赔还是相对少得多。质量问题导致的额外费用可对照表1:

1.3 驻厂监造的必要性与必须性

作为国有工程公司的一员,我们面对来自全球所有国际油气公司的竞争,这些油气巨头们对工程质量控制的要求很高,这当然也是其多年发展过程中从经验教训总结而来的。经过这几年的市场拓展,国际油气巨头业主有一个共同的硬性要求,就是要求在承包商采购过程中必须选用第三方检验机构对工程安装物资进行质量检验和控制,而部分设备和物资的检验计划的见证点和控制点的增多,也使得第三方驻厂监造必然成为一种趋势。

国内近几年的质量事故也暴露了目前我国在质量风险控制上的不足,如法兰裂纹和螺栓强度不达标导致的爆炸和泄漏事故,在后续的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这些事故原本是可以避免的,但是由于我方人员在检验时疏忽或仅雇佣第三方进行终检而未加以过程质量控制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如果我们选择专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全过程监控,供应商就很难在这个质控点上蒙混过关。另外,就国内和国际市场秩序来看,供应商的水平和能力参差不齐。在低价中标的大环境下,不少供应商以低于成本价竞标,而后在中标后再想方设法通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方式来获取利润。

引入第三方驻厂监造切实做到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则能够杜绝这些现象发生。同时,现在欧美已经失去工业化的过程,大部分的欧美工厂要么只做品牌推广(通过低成本的发展中国家的企业贴牌),要么在发展中国家开设工厂,在这种情况下只做终检验收是不够的,所了解的信息也很可能是不真实的,选用第三方进行驻厂监造来确保产品质量是非常必要的。

随着国内市场的逐渐萎缩,海外工程承包越来越多地成为中国工程公司发展目标,尤其是大型国有企业,不但承担着经营的指标,更代表着一股不可或缺地向世界昭示中国强大的力量。而过惯了养尊处优生活的国有大型工程公司走出国门开始不断碰壁,一时难以从国内那套粗犷的打法撤出身来,进而开始思考如何才能走向“国际化”。但不论如何伟大的目标,都要脚踏实地地从脚下做起,这也就是我们现在的工程项目管理如何才能达到业主的要求。尤其是遇到海外强大的SHELL、BP等大牌公司,更是要求我们不断提高各方面的管理能力。而在众多的管理环节中,工程项目采购的质量控制尤为重要,因为在工业上,质量问题向来是重中之重。由于市场的不规范和供应商的思想行为不端正,大量血的教训告诉我们,提升工程物资的质量控制迫在眉睫,尤其是对于工程项目的承压部件更是要慎之又慎。而对于过程质量控制,以现有的条件和队伍专业素质,靠自己的队伍去进行监控,是很难做到的。所以我们需要引入第三方机构来开展相关工作,而选用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控制也是全球知名大公司要求承包商必须做到的。

因此作为石化行业龙头企业,更应该利用第三方驻厂监造的手段为工程建设保驾护航,为规范市场起到带头作用,在中国企业中起到领头羊的作用!

2 第三方驻厂监造机构的市场现状

2.1 国外第三方驻厂监造

在国际市场上,目前常用的第三方驻厂监造机构是国际上知名的船级社,而国际油气公司认可的也局限于这些大品牌的船级社。各个船级社给自己的定位不一样,价格差异也较大,故市场竞争机制不强。但能全面做专业的检验和监造服务的船级社是少之又少,选择性不强、买方的谈判筹码基本没有。由于各家服务质量不相同,基于成本考虑大部分检验机构的员工属临时雇佣,或转包国内其他机构,故检验事故时有发生。

2.2 国内第三方驻厂监造

中国石化监理企业是随着国家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石化行业的不断发展而建立和发展起来的。随着国家和石化行业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监理单位的范围、规模和队伍等方面都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其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1)1989~1993年为石化监理试运作阶段,由于石油化工建设行业的特定性,在这一阶段石化建设监理方式主要为建设单位自行监理,即由建设单位直接派出人员组成监理队伍;(2)1993~1998年为石化建设监理维护期,此阶段的监理对象是一些具有一定规模、投资大的石化重点工程项目,如广州14×104t/a乙烯、齐鲁和扬子30×104t/a乙烯改造工程项目等,在这一时期石化建设监理的队伍发展较快,监理工作的范围和内容较前期发生了一些变化;(3)1999年至今为石化建设监理强制维护期,这一阶段国家和石化行业针对社会和行业中出现的工程建设质量问题,制定了有关工程建设项目的强制监理措施和办法。

近几年,国内市场检验和监造服务业蓬勃发展,第三方机构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对比国际市场的大牌们,其价格低廉很多,但相应的服务质量和派驻人员的质量亦明显不足。值得一提的是,近两年国内亦有少量第三方机构在走高端路线,即价格高但保证服务质量,其所录用人员亦各行业或领域的资深人士,服务对象大多以海外知名私人企业为主。但由于其发展较晚,进军国际市场仍显艰难。

3 第三方驻厂监造机构的选择及管控

3.1 严控供应商的偷工减料

在选择驻厂监造机构之前,我们需要明确供货商是如何偷工减料的,这样我们在选择驻厂监造单位时,能够更加清楚选择怎样的第三方驻厂监造单位能够最大限度保证产品质量。举一个阀门投标案例来说明如表2所示:

根据目前采购“低价中标”原则,我们必然要选择供应商1作为中标商,但仔细分析,我们不难发现供应商4的报价几乎是供应商1的报价的2倍,同样的东西如何会有如此大的差距?而根据经验和市场原料价格来看,应该是供应商2和供应商3的报价是符合企业行为的,毕竟企业是以盈利为重要目标。那么供应商1的超低价是如何得来的呢?根据市场原料价格来看,其报价连成本都难以包住,故可以基本分析为“供应商1存在偷工减料或以此充好的情况”。针对此情况,项目组织在供应商生产制造过程中安排第三方专业公司进行驻厂监造。而在后续的驻厂监造过程中,买方证实了其推断――供应商1并未在本厂进行加工制造,而是另外委托其他小厂乃至作坊进行生产,在其生产过程中,第三方发现众多的偷工减料行为,导致买方多次勒令其整改或重新生产。结果可想而知,该批物资交货严重延迟,该供应商亦在此单生意上亏本操作,但也只能是“认栽”。

在众多的供货合同中,通过第三方的监造和检验,发现诸如此类的事情举不胜数。而供应商偷工减料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比如就阀门来讲,其可以通过直接用热轧原料来直接代替锻造材料(从热轧到锻造过程,原料损失可达20%~30%),而两种工艺下的原料成分又是一样的,如果买方没有监控,那在事后的检验中则很难发现,但这种偷工对产品的质量和使用寿命又肯定是有负面影响的;另外,供应商可以通过缩减尺寸来节省原料,对于一台42英寸的球阀来说,球的尺寸如果缩减一个毫米,那重量上要减少上吨的原料,而非专业人士是很难发现的,这种减料行为则将给阀门带来内漏等风险;再者,对于库存散杂管的采购而言,笔者通过第三方检验机构的化验分析,其所购X65钢管,实际是B级钢产品,通过私下了解,供货商为了利益擅自更改钢管的标识,可以将B级钢产品改为X52产品,在发现X52没有市场后,又改为X60,以此下去,最终硬生生将B级钢管变为X65产品,类似案例不胜枚举。

但是,如果如表3所示采用国产货物加驻厂监造的情况,不难看出在采用国产品牌的情况下,价格上与欧美的价格相差很大,仍然是成本很低,而驻厂监造费用只是零头,基本上对采办成本造不成太大的影响,而在驻厂监造的情况下,采办物资的质量却大幅度得到了提升,而欧美厂家的设备由于没有进行驻厂监造,仍难免存在上述提到的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情况(目前市场大环境较差,外国供应商的欺诈行为日益增多)。

3.2 国内第三方驻厂监造的环境

目前国内工程建设设备监造行业的产生和实施的环境是非常复杂的,主要是由于以下原因:(1)我国的工程建设设备监造行业处在经济体制由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时期,多数监造单位尚未经过充分的市场竞争,也未产生一批实力强、社会信誉良好的知名监造公司;(2)国内有关监造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参与监造各方的法律意识淡薄,履约意识淡薄;(3)监造行业执行人员自身行为不规范;(4)存在行业保护、部门分割和政企不分的状态,难于形成公正、统一、竞争的监造市场;有些政府职能部门成立监造单位,从而弱化了正常、公平的竞争。

3.3 第三方驻厂监造的选择

现实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决定,目前国内选择监造单位不宜采用直接委托方式,因此第三方检验和驻厂监造机构的选择还是采用招标方式来决定,然后通过谈判来获取更优惠的价格;国内石油公司一般采用集中采购的方式来进行年度招标选择驻厂监造机构。但是这种方式也存在问题,有些监造单位以低于成本价中标,在监理过程中通过收取灰色收入大搞形式主义而获得利润,结果根本达不到通过监造来提高质量控制的目的。因此即便是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监造单位,也应该在最后确定的几家意向单位中,经过严格审查和清算选择监造工作做得更加专业,报价更加合理的企业,而不是盲目的“最低价中标”方式。

3.4 第三方驻厂监造的管控

由于第三方所派驻的人员水平参差不齐,除了通过合同约束第三方机构的行为外,还应采取有效手段对其进一步加以管控:(1)通过供应商的监督:在订货谈判阶段,要求供应商做到对第三方机构的协查工作,即要求其监督第三方人员是否按时上下班,是否存在故意刁难,并做到自己拒绝提供任何便利等贿赂行为;(2)对第三方派驻人员的审核:要求第三方机构对其所派驻人员提供简历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要求更换;(3)突击检查制度:买方在不通知卖方和第三方的情况,直接赴工厂随机检查其工作,一旦发现问题,立即予以通报,对于问题严重的人员要求第三方机构立即更换;(4)黑名单制度:对于第三方所派驻人员问题突出、严重的列入“检验员/监造员黑名单”,并在同行业通报。

4 符合我国大型国有企业的质量管理办法

4.1 第三方驻厂监造的质量管理综述

第三方监造的质量管理须全面包括设备的生产全过程,驻厂监造实质上是把检验延伸到产品的生产过程中。更为严谨的作法是把这种检验一直延伸到产品原始材料的生产,这就从根本上控制了产品的质量。对重要工程项目具有长远的质量安全保证作用,但这种检验又不是用户(业主)直接去进行,而是用户委托有资质的驻厂监造人员―第三者去进行。因此这种方法既能保证产品的质量,又保证了检验的公正性,是目前国际上比较流行的做法。

基于检验时序维度的检验实施模型是以检验开展的顺序为主线构建的,其核心是体现了工业项目的生命周期的特点。此外,工业项目的检验也属于管理范畴,所以在检验的过程中完全可以借鉴相关成熟的管理学理论和工具,尤其是项目管理的相关手段。项目管理就是采用高效的项目管理知识和方法体系,在预算之内高质量地按时完成项目,实现项目目标的过程。而检验作为支持工程,其目标是通过协调好工业项目存在的进度、资源和质量的“制约三角”,确保工业项目目标的实现。所以在目标上,两者有着本质的统一。

参照项目管理完整的方法体系并加以引伸,对于完善检验工业项目的知识与方法体系的建立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因此,可以利用现代管理的知识体系来构建检验工业项目方法体系。

根据IS0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的定义,质量,即一组固有属性满足要求的程度。而这种要求是明确的,也可能是隐含的。质量控制是指为提高产品质量而采取的一些控制措施,如质量整改、变更、返工和过程调整等。具体监控项目活动的进程和结果,包括监控项目实施过程的质保措施和特定的项目结果,以确定其是否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分析产生质量问题的原因,并制定相应的措施来消除导致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因素,确保项目质量的不断持续改进。作为第三方的检验单位,依据客户的要求对项目进行质量控制,分为项目前期、中期、后期进行质量控制。

4.2 第三方监造的质量管理的方法

4.2.1 生产前对生产厂的质量体系检查。生产前的质量体系检查包括工厂资质、重要岗位人员资质等。工厂的质量保证机构、生产检验设备等,要一一查对落实。

例如目前我国石油管生产企业众多,质量参差不齐。全国石油专用管生产企业,据不完全统计套管生产厂有20多家,油管厂有30多家,而且还有一些正在建设的厂家,各企业的生产规模差距较大,产量从几千吨到数万吨不等。这些生产厂,既有国家大型骨干企业,也有股份制企业,还有规模非常小的油田自己的加工厂和个体企业。其技术水平差别很大,产品质量和档次也各不相同。虽然大多数企业通过了质量体系认证和API认证,但实际运行过程中,受人员技术和装备水平的限制,质量体系未得到有效贯彻运行,产品的质量波动性很大,图7为API ISO 9001证书等企业资质证书。和国外相比,质量控制技术也存在一定的差距,一些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手段还未采用或无法实现,甚至基本的质量控制技术也未有效利用。如水压试验问题,其设备能力达不到标准压力要求。设备检验效率低,无法实现根根试压,甚至有的企业基本不进行试压。

再如管体和螺纹探伤问题,一些企业探伤设备不全或设备功能不够,探伤设备利用率低,探伤人员没有资质,探伤设备的检定不规范等,存在多种影响质量的问题。鉴于以上情况,在生产前的质量体系审查中,一定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对按照规定应该审查的绝不能漏掉,查资质、查设备、查文件,并到重要岗位了解工作人员的质量意识及对标准的理解,该补作的要求补作,确实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及时向业主汇报。

4.2.2 原材料的复检。原材料性能是油管、套管质量的基本保证,没有性能合格的原材料,根本无法生产出合格的产品。但由于我国当前油套管缺乏,有些地方甚至出现等米下锅的局势,这就使得许多不能满足油、套管的材料,如普通45#钢、普通无缝管、普通焊接管也进入套管市场。有些油田由于油套管缺乏。“忍痛”接受那些不符合要求的钢管。这种做法满足了一时的要求,解决了当前的燃眉之急,可是造成的隐患却是难以估量的。特别是由于套管不可更换,一旦损坏,轻则需要对套管进行修补,浪费时间,提高成本;重则可能使油井报废。因此,对原材料的复检是不可缺少的一环。

4.2.3 试生产的监督与检查。为了保证油、套管的质量,必须通过试生产检验所制定的生产工艺,通过对试生产产品的检验确定产品的性能与标准及技术条件的一致性,通过试生产发现制定的生产工艺的不足之处,发现产品性能与标准的差距,然后对生产工艺等相关环节进行修正、改进或对原材料进行更换,作为正式生产必须遵守的依据。图8为对试生产管道的标准试验现场。

4.2.4 制造过程中的监督与检查。有了经过试生产确定的工艺过程,并不等于按照制定的生产工艺生产就可以保证产品质量,满足技术要求。监造组除了监督生产人员严格按照已制定的生产工艺进行外,还要对各个生产环节及每一阶段的半成品的检验进行监督与检查,保证产品的外观和几何尺寸,如外径、不圆度、壁厚以及螺纹

的锥度、齿高、螺距、牙型角度等符合技术条件。

4.3 第三方监造的质量管理的内容

4.3.1 检验前期的质量管理。项目前期检验的目的是在检验开始之前,对需要进行检验的内容有一个整体的把握,主要工作内容:(1)明确检验委托。对监造公司提交的文件和要求进行审核,依据石化行业经验,专业知识和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建议,确认检验范围。将质量关键点在检验范围中明确,这是项目质量控制的前提;(2)协调资源。根据检验范围,合理地协调资源。包括人力资源:检查是否有合适的检验员,是否有合适的技术专家做支持;信息资源:检查是否有检验范围中提及的标准、规范,是否有指导检验员进行检验的工作书,是否有相关的培训资料等;设备资源:检验仪器和设备,是否通过校验。以上所提及的如果达不到,如何、何时、需要什么支持能达到。把合适的人、合适的检验设备、准确的资料在合适的时间应用在检验项目中来保证项目质量;(3)制定可行性的合同。最后制定可行性的合同,从法律上明确在检验项目中第三方驻厂监造单位的责任。以确保对方按时保质的完成自身的职责,来保证项目的质量。同时,应该要求第三方驻厂监造单位对制造方的生产能力、自身的检验能力以及是否通过质量体系认证进行考察并形成报告,以此知道制造方的整体情况,要求第三方驻厂监造单位有侧重点的安排人员、设备、技术支持和管理,把质量控制工作做得更好。

4.3.2 检验中期的质量管理。项目中期检验的质量控制是对检验过程中的质量控制:(1)检验项目开展前的检验会议。检验会议是由委托方,生产方和检验方同时出席的会议。在此要通知检验的范围、检验依据、各方的联系方式、联系人、检验中出现问题时确认的方式、汇报方式和时间以及处理问题的流程、问题的跟踪和重新检验等。三方对以上要求要理解统一并明确,以保证配合顺畅使检验的顺利进行,达到控制质量的目的;(2)对生产方的人员进行考核。合格的人员才有资格投入各个工序的生产和检验。要确认相关人员得到过相关的培训和取得应有的资质。生产方的人员要有生产和控制质量的能力;(3)对生产方的设备和检验仪器进行检查。确认生产方生产过程中使用设备和用于检验过程中的仪器,是否通过了校验,校验证书是否齐全,是否在允许期限内使用。生产方要使用合格的设备进行生产,要使用合格的检验仪器进行检查,以此来保证能生产出合格的产品,并且有能力自行检验产品是否合格;(4)对生产方的质量体系进行检查。检查生产方的质量体系是否建立,是否有效正确地维护和使用。以此管理体系来保证生产方有能力持续生产出合格的产品;(5)协助生产方建立和完善质量控制。第三方驻厂监造单位应该依据我们对项目的要求,协助生产方建立和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对出现的质量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提醒生产方可能出现问题的环节,提出控制和管理方法,从整体上保证和提高项目质量;(6)不符合项的汇报。检验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项,在与生产方确认的情况下,应及时汇报我们石化公司知悉。同时第三方驻厂监造单位要进行跟踪,依据指示进行重新检验或拒绝不合格产品。从而保证项目质量;(7)检验内容的汇报。可以要求第三方驻厂监造单位依据合同和检验范围定期汇报,我们可以实时了解项目的进程和产品质量的详细信息。同时,三方进行及时和有效的沟通达到控制质量的目的。

4.3.3 检验后期的质量管理。对项目完成情况,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持续改进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进行改进和提高:(1)项目完成情况。要对项目内容进行整理和汇总,文件要真实地反映办公室的操作流程和检验流程,具有唯一性、溯源性、时效性。文件要反映出当时当地的准确情况,反映出检验过程中的联络、确认、跟进、调整、改进、结果等信息。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进行分析产生的原因,制定相应的措施来消除,进行评估,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潜在的风险要提出预防和改进的方法和建议;(2)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持续改进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进行改进和提高。检验过程中对已出现的问题采取措施进行跟踪和改进。检验结束后对进行监造的设备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情况进行汇总。对潜在的、存在的和风险性的问题进行分析,采取措施进行改进、提高和评估,从而达到保证项目质量。

4.4 第三方监造的质量管理的风险控制

4.4.1 项目风险管理。项目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计划编制,内容包括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对策研究和风险监控。风险管理的前提和基础是进行风险识别,下一步是对风险进行分析和国际第三方工业项目检验管理模式研究评价。通过风险的分析与评价能更准确地认识风险,为项目的正确决策提供保障,为风险决策提供依据。风险分析包括对风险事件发生概率的估计和对损失程度的估计。委托方委托检验的目的有两个方面:一是要对产品质量控制,二是要对项目的成本进行控制。质量控制是要求检验方根据其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在核算成本方面,需要第三方检验公司给出一个整体的报价,以便计算出项目的整体成本。这样一来,检验公司如果报价高,可能争取不到这个项目;如果报价低,检验公司就可能亏损。委托方实际把质量和成本风险转移给了检验公司。风险识别的过程实质上是对所面临的风险和潜在的风险进行判断,归类整理和对风险性质进行鉴定。对以上风险要素进行识别后,接下来就要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价,也就是对风险事件发生概率的分析与评价。此过程包含两种方式,即定性和定量。

定性分析方式进行风险分析时的主要根据包括:(1)项目各个参与方的风险管理计划;(2)已经识别出来的风险因素;(3)风险的类型;(4)历史经验数据。

4.4.2 风险对策研究。经过风险分析,确认了项目中存在的风险以及这些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对项目的影响以及可探测度,并排出了风险的优先级,然后根据风险的性质和项目对风险的承受能力制定相应的防范计划。其中包括三个方面:(1)风险规避:在选择第三方驻厂监造公司时,应考虑监造公司其自身检验能力能不能达到客户的要求,如果不能达到要求决不能签订合同。同时也可以附加执行、更改、终止合同的条件,以便有权利进行合理的选择,对赔偿条款也要有所规定;(2)风险转移:风险转移是项目风险管理中广泛采用的一项对策。合同中可以采用一些条款,将风险转移给检验方;(3)风险缓解:在管理中要求第三方驻厂监造单位对自身员工进行技术、安全、协调等能力的培训;检查并督促生产有加强、完善生产安全、人员培训、设备维护和保养等方面的措施;对其分包方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现场巡检,督查其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工作。建立一整套的项目管理体系,要求各参与方按照相应的工作流程、工作范围,联络和协调方式进行工作,协调、解决问题。

4.4.3 风险监控。在制定了风险对策后,风险不会自行消失,而可能会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增大或减少。因此,在项目执行的过程中,需要时刻监督风险的发展与变化情况,并确定随着某些风险的消失而带来新的风险。风险监控就是要跟踪识别风险、识别遗留风险和出现的风险,修改风险管理计划,保证风险计划的实施,并评估风险计划的效果。风险监控的目的包括监视项目的状况;检查风险的对策是否有效,监控机制是否在运行;不断识别新的风险并制定对策。

4.4.4 检验前期项目风险管理。依据自身的资源状况,相关项目管理经验,历史数据进行风险识别,制定风险管理计划。

4.4.5 检验中期项目风险管理。依据项目开展情况,现场检验情况的反馈,检查所识别风险的发展相变化情况,对消失的风险进行记录,对扩大和新增加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做出相应的更改风险管理计划并且实施,并严密监视进展情况。检验方要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加强各方面的沟通与协调,以期达到降低风险和减少损失的目的。

4.4.6 检验后期项目风险管理。在检验前期和中期,大部分的风险已经产生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但是对于项目后期的汇总报告、项目评审工作、索赔、付款等工作还要进行,要求检验方要加大沟通、协调力度,积极推行各方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避免问题扩大化,从而降低风险和减少损失,并做好风险管理的汇总评估工作。

5 第三方驻厂监造的成本分析与成本控制

5.1 第三方驻厂监造的成本分析

通过第三方产品监造不但产品质量得以控制,交货期得以掌握,更主要的是对于履行采购生产合同的严肃性通过监造过程得以实施和贯彻,避免了裙带关系的采购行为从而导致的质量失控行为。同时,EPC单位通过签署第三方驻厂产品质量控制协议,最终业主可以更加信任施工单位对于产品质量的严肃性,通过监造国内生产的产品,使得国内产品走出国门,是国产品牌通往世界的基石。在第三方驻厂监造的成本方面,已经有许多成功案例表明,第三方驻厂监造的成本是比较小的,但是其收益却非常大。如表4所示:

从以上的数据不难看出,第三方检验和驻厂监造的费用对于工程采办总额可以说是微乎其微,而这种监造给工程项目带来的质量保证是显而易见的,在以上开展监造业务的项目中,到目前为止货到现场的质量事故率为零。

5.2 第三方驻厂监造的成本控制

面对巨大的国际市场,如何合理地利用资金,既能使第三方监造公司能进行客观公正的第三方检验,又能将公司花在第三方监造上的成本降到最低,是目前各石化公司所追求的目标。以下是进行第三方驻厂监造的成本管理策略:(1)成本管理与技术、流程和组织结构相结合。注重技术、设计、流程、组织结构与成本管理的结合,以谋求这种结合产生的现代成本管理效应,通过了解第三方驻厂监造公司对各专业监造项目的认知价格,以认知价格和目标成本为依据,采用一定方法确定本次项目的实施成本;(2)建立高效率的管理信息系统,以降低价值链运行成本。有效的管理信息系统不仅能够提高业务的处理速度,而且可以大大降低业务处理成本。应用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成为提升企业竞争能力的有力工具,使公司资源得到有效利用,从而降低成本,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3)采用灵活多样的管理策略,使成本费用外部化或延缓成本费用的发生时间。成本管理是一种现代基础性管理手段,具有重要的价值。良好的成本管理可节约资源、节省时间、创造较高效益。成本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低成本、高效益。在约定的时间和资源条件下,以最低成本实现最大效益。

5.2.1 检验前期的成本管理。项目前期检验的成本控制是从询价和报价开始的。一个合同是由技术条款,商务条款以及其他条款组成。一个合同的确认,必须先技术条款,后商务条款,或者技术条款和商务条款同时确认。但商务条款都是基于技术条款的报价。

合同中的报价都是基于成本考虑的,很多直接或间接影响成本的因素都要考虑进去,一些潜在的因素,比如可能在监造过程中或长期进行中发生变化的因素或者可能引起争议和索赔的因素,不仅要考虑进去,而且有必要在合同中以明确的条款进行规定。商务条款一般有以下两种方式:(1)人天,人月+加班费+交通费+住宿费+通讯费+出证费+设备费+邮寄费这种方式是检验公司常用的一种报价方式,即只是规定各项单价,以实际工作量作为结算依据,这种报价方式对我们石化公司而言,成本不容易控制,有些监造单位可能会因此故意拖延项目进度;(2)根据技术条款和预测项目可能持续期,做一个整体检验费的报价。这种报价方式有利于石化企业控制自身成本,但在检验费结算时可能引发争议,因此具有一定的风险性,所以在合同中相关规定一定要明确。如果项目提前结束,石化企业会认为检验费付多了;如果项目滞后结束,监造公司可能在此项目中亏损,可能会降低服务质量来减少费用支出,最终影响项目质量。

如果是长期项目,则要考虑汇率、利率因素,在合同中加上时效性规定。同时要考虑到在监造过程中可能引起争议和索赔的情况,要在合同中加以规定,以便合同项目顺利进行和付款的执行。

5.2.2 检验中期的成本管理。中期的成本管理主要是做好日常的各项费用统计控制及通过协调进行动态的调整:(1)对第三方监造公司的费用报销、货款支付等按公司规定进行报销和统计;(2)严格执行合同,对合同的变更要相应地调整报价;(3)对可能发生索赔的潜在因素,制定防范对策,减少索赔的发生。

中期的成本控制是控制成本是一重要环节,控制和协调的好坏,直接决定了是否能达到预期收益,也决定了项目的收支情况。

5.2.3 检验后期的成本管理。由于项目检验发生的各项费用可能超前或滞后检验费的收取。所以后期成本控制主要是统计、汇总和分析并进行评审。对存在的问题或潜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整改方案并执行,以达到近期和远期控制成本的目的。

6 关于第三方驻厂监造的意见和建议

第一,所选择的监理公司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设备监理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建筑师、结构师、经济师、会计师等专业人才配备及储备。

第二,监理公司专业技术人才人员背景以石化工程建设领域为优,必须从事过工程设计,大型钢结构制作与安装,石化工程监理,石化设备监造,石化装置建设、检修和改造,石化设备及材料采购等工作,具有丰富石油、化工、房建及市政等工程建设经验,能够胜任各类工程的建设管理和监理工作。

第三,监理公司资质应以拥有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证书、炼油化工设备工程甲级等资质为优。

第四,监理公司应具有全新的管理模式、完善的技术、周到的服务、卓越的品质,拥有坚持用户至上、用心服务于客户的行业精神。

7 结语

要保证大型关键石化设备的安全运行,应从设备设计制造期和使用期两个阶段进行控制,即设计和制造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中都应严格控制质量,使每台设备符合不同阶段的要求,力争将产品缺陷消除在出厂之前。

国际油气争端实际上是国家综合国力之间的较量,我们作为国有工程公司的一员,面对着来自全球所有国际油气公司的竞争,提高自身在工程质量上的能力是质量控制的重中之重。由于市场的不规范和供应商的思想行为不端正,大量血的教训告诉我们,提升工程物资的质量控制迫在眉睫,尤其是对于工程项目的承压部件更是要慎之又慎。而对于过程质量控制,以现有的条件和队伍专业素质,靠自己的队伍去进行监控,是很难做到的。所以我们需要引入第三方机构来开展相关工作。

国有企业是国家经济发展的支柱,是中国石化行业发展的标杆。我们作为国有石化公司的一员,有义务有责任将国产品牌带出国门、推向世界。向世界展示中国石化行业的强大,为国家综合国力的提高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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