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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08-0040-01
1 资产评估风险及其构成
1.1 资产评估风险及其构成
资产评估风险是指由于主客观原因,导致评估人员所评估的资产价值区间与其实际价值发生重大偏离,资产评估风险可以分为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两部分。
1.2 资产评估风险管理
资产评估风险管理是指以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等风险管理的程序为基础,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对资产评估活动风险实施控制,以将资产评估风险降到可控程度的管理活动。风险识别是评估机构对各项业务开展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的识别,是对资产评估的风险环境的基本认识。风险估测与评价是对风险水平的分析和和总体估测,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与评估人员的专业判断。
2 资产评估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资产评估风险管理缺少完善的法律支持
我国当前还没有专门的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方面的最权威法律文件是《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该法规在我国资产评估工作中具有重要意义,促进了我国资产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暴露出许多问题。
2.2 资产评估机构自身存在很多缺陷
从我国资产评估机构的发展过程来看,许多资产评估机构是在资产评估服务市场需求快速增加的情况下,由原来经营业绩不好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机构等演变过来的,本身存在着机构规模小,管理混乱,执业水平低等缺点。
2.3 资产评估人员职业能力有待提高
资产评估活动的主体是资产评估人员,人员素质的高低对资产评估风险有着重大影响。当前我国资产评估人员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不足,业务技能不高,对情况的发展变化和业务活动的复杂性认识不充分,无法应对错综负责的评估事项。评估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不高,缺少应有的职业谨慎,在评估程序、资料搜集、市场调查等方面不现场获取信息,影响资产评估质量,甚至与委托方串通舞弊,违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致使评估结果成为委托方造假的工具。
3 完善我国资产评估风险管理的建议
3.1 健全资产评估法律体系法律环境
健全的资产评估法律体系是资产评估得以顺利进行的基本条件,针对我国资产评估法律的现状,应从制定资产评估的相关法律入手,尽快制定《资产评估法》、《注册资产评估师法》和《资产评估基本准则》。明确资产评估业的管理体制,资产评估人员的法律地位及职业道德,资产评估程序及评估方法;资产评估违法行为及其处罚;资产评估收费制度等。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评估机构及注册评估师的监督指导机构,明确资产评估技术准则、职业道德准则、质量控制准则和后续教育准则等。制定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资质管理法规,对不同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规定相应的业务范围和职责,减少委托方选择的盲目性,保障委托方的利益。
3.2 完善资产评估行业的管理和监控体制
要加强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在资产评估行业自律中的重要作用,做好广大评估机构和工作人员与政府的沟通工作,在加强行业监督和管理工作的同时,积极履行为广大评估从业人员服务的只能。在行业协会的领导下,建立专业资格评级制度,定期进行资格评审,并根据评估机构的资质规定可以受理的业务范围。建立资产评估质量监控体系和资产评估质量控制机制。通过成立评估质量监督委员会,对行业监控进行评估,并结合政府及相关行业的监控机制对资产评估提出法定要求和专业要求,对评估行业的评估质量进行检查、处罚。
3.3 建立资产评估师责任风险保险制度
注册评估师职业责任保险制度在实施中得到日益完善,在评估风险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国应当充分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结合国内实际情况建立我国自己的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责任保险制度。由于我国的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承担法律诉讼责任的能力普遍较弱,资产评估行业具有很大的隐藏风险,为了保障评估报告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在资产评估行业实施强制性保险方式很有必要。
3.4 培养资产评估专门人才
建立系统的资产评估教育体系是培养高素质资产评估人才的基础。建立学历教育与资格准入制度相结合的资产评估资格认证制度,通过高等教育阶段进行资产评估专业基础教育,利用资格考试和执业资格提高资产评估人员的执业能力和道德素质,开展多种途径的后续教育促进资产评估人员的知识更新和技能培训。
参考文献
关键词:林权:抵押货款;风险控制
1 林权抵押贷款易于出现的风险
1.1 资产评估
评估管理和评估技术是资产评估的核心内容,评估森林资源资产时,可以通过以下4点内容详细展现:(1)森林资产的构成部分较多,有林地和林木等。(2)树种不同,价值就会不一样,同一树种,树龄不同价值也会不同。(3)原始林木与人工林木的价值存在差异。(4)交易市场没有形成规模,森林资源无法实现有效评价。(5)森林资源价值可以通过生长周期和自然增加值全面体现。普通会计师林业知识比较匮乏,森林资源职业设计规划师没有会计和资产评估方面的知识储备,这就使得森林资源在评估时存在很大的风险。
2 抵押物价值保全
森林资源具有较强的特殊性,从而使抵押机构在进行林权抵押时存在较为严重的风险,可以通过以下2点全面体现:(1)经营和管护森林资源,存在很多的人为灾害和自然灾害,比如,污染、病虫害、风灾、泥石流、水灾、火灾、冻害以及雪灾等,这些灾害一经发生带有比较强的毁灭性,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使得金融机构无法实现对抵押物的有效监管。(2)森林资源被偷盗的危险系数较高,这对于抵押金融机构来说风险比较严重。林区地理位置比较偏远,人烟稀少,交通设施短缺,使得在管理时难度较高。有的人法律意识比较差,乱砍滥伐现象时有发生。
3 政策与法律法规
林权抵押贷款是一种新兴的贷款模式,因此,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集体林权、国有林权流转以及处置都需要不断地完善。森林资源具有较强的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采伐森林资源时,需要报批一定的限额,公益林和生态林不纳入商品性采伐中,这些因素都会给金融机构造成一定的风险。
4 风险防范的策略
4.1 注重农村信用系统的建设
借贷人的违约风险可以通过农村信用系统进行约束,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工作时,不断完善农村信用系统中的信用评价机制。设置评价指标时,以抵押贷款的业务特征为依托,建立健全信用评级档案,有效控制交易成本,提高服务水平。
4.2 完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制度
金融机构的风险与贷款金额以及抵押物的价值有直接关系,科学合理地评估抵押物价值十分关键。完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制度、评估技术标准、评估人员以及评估机构,有效保障评估的可信性和权威性。制定科学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制,有效规范评估机构的资质,将森林资源的使用价值包括在评估内容中,使森林资源的价值得到完美体现。
4.3 大力宣传森林保险机制,创建多元化的担保系统
有效控制森林资源资产保全风险导致的损失,分散风险,创建多元化的担保系统。政府不断加强森林资源政策性保险的研发力度,促使借贷人积极踊跃地加入到资产投保的行列中,严格限制森林资产抵押的条件。积极鼓励保险公司开展与林权相关的险种,有效控制林权抵押的风险。政府积极与各类担保公司合作,鼓励林农和企业积极加入其中,创建互的担保系统,引进专门从事担保工作的企业,快速提升担保服务水平,使林权抵押贷款中的担保服务不断实现市场化,提高服务质量。
4.4 完善林权流转系统
不断完善林权流转系统,使林权资源实现快速提现,有效控制交易成本,使林产品的价格趋于稳定。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使林权流转时有据可依。科学规范林权中介,提升林权流转的速度,使资产处置的形式变得灵活多样。
4.5 不断创新货款模式
发放林权抵押贷款时,一定要做好风险防范工作。严格审查借贷者的信用信息,遵循贷款发放程序,认真核实相关信息。开展网络化管理新模式,做好跟踪记录,精准掌握借贷者的行踪。金融机构要不断创新贷款模式,使林权抵押贷款更加合理,能够实现有效的回收,可以依据树种的生长周期制定贷款的还款日期,不断拓展延伸贷款的用途。
5 结语
综上所述,尽管我国已经创建了林权抵押贷款的相关机制,但依然处在不断探索的时期,存在大量的潜在风险,需要采取有效的办法。每一种抵押贷款都有属于自己与众不同的风险存在,林权抵押贷款一定要采取积极的措施进行监管,使其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参考文献
关键字:金融资产;资产评估;方法
金融资产的概念和特点
金融资产,实物资产的对称,是一切可以在有组织的金融市场上进行交易、具有现实价格和未来估价的金融工具的总称。通常指企业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贷款、其他应收款、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和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资产等。
金融资产有四个方面的特征,分别是:偿还期,指借款人拿到借款开始,到借款全部偿还清为止所经历的时间;流动性,指金融资产在转换成货币时,其价值不会蒙受损失的能力;风险性,投资于金融工具的本金是否会遭受损失的风险;收益性,金融工具能定期或不定期给持有人带来收益的特性。
金融资产评估
金融资产评估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金融资产在评估基准日下特定目的的价值进行分析和估算。
(一)金融资产评估的目的
(1)一般目的:为资产的交易和投资提供公平的价值尺度,正确反映资产的价值及其变动,实现资产的优化配置,维护金融市场的有效性。
(2)具体目的:根据具体业务确定具体目的,如以编制财务报告为目的,以资产交易为目的,以破产清算为目的。
(二)金融资产评估的原则
金融资产评估的原则与其他资产的评估原则一致,包括两个层面,分别是工作原则:独立性原则、客观性原则、科学性原则、专业性原则;技术原则:预期原则、替代原则、贡献原则、未来收益原则。
(三)金融资产评估的方法
不同的金融资产评估目的不同,具体条件不同,因此选择的价格标准和评估方法也不同。总体来说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应使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用于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采用合适的评估方法(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确定其公允价值。
主要类型
(1)市场法
指通过比较被评估资产与市场上类似资产的异同,针对各项价值影响因素,将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从而确定被评估资产的评估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
(2)成本法
成本法是用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账面折旧,得到该项资产的账面残值,即现行市价。账面价值可使用历史成本和重置成本法。历史成本法又可分为投资人要求权法和资产-负债法。价值判断的准确程度取决于资产的历史成本与市场实际价值的差异程度。
(3)收益现值法
收基本原理:
此法基于的原理:一项财产的价值等于它在未来带给其所有者收入的净现值。它是把被评估资产的预期收益流,通过适当的折现率进行折现,从而转换为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
使用条件:
1)被评估资产必须是经营性资产,而且具有继续经营的能力并不断获得收益
2)被评估资产在继续经营中的收益能够而且必须用货币金额来表示
3)被评估资产未来经营风险的各种因素能够转化为数据加以计算,具体体现在贴现率和资本化率中。
(4)贴现现金流量法
贴现现金流量(DCF)法是上述收益现值法的一种,是收益现值法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将未来现金流作为未来收益。
基本思路
1)估计出金融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序列
金融资产创造的现金流量也称自由现金流量,它是在一段时期内由以金融资产为基础的投资活动创造的,这些现金流量不包括与筹资活动有关的收入与支出。
净资本支出:购置新资产花费的现金与出售旧资产获得的现金之间的差额
2)确定折现率
总结
金融资产评估是保障市场安全稳定的关键,因为资产评估能够发现金融资产的真实和内在价值,具有“去资产泡沫化”和“稳定器”的作用。资产评估可以有效抑制和减轻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安全与稳定。同时,资产评估具有金融监管“预警”和“标尺”的作用,是有效进行金融监管的手段。
参考文献:
[1]杨大楷编著.金融资产评估[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
[2]刘丽.我国金融资产评估面临的挑战和发展新思路[J].华章,2012,(1)
[关键词]抵押资产;评估理论;评估方法;折现现金流法
不良贷款一直是我国银行业改革发展的主要障碍,是金融风险的主要表现。我国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并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以减少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从2000年四季度开始,我国银行业不良贷款比例和余额开始实现“双下降”。然而,一些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存量较高、不良贷款率高位徘徊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形成不良贷款的原因无疑是多方面的。在笔者参与的有关不良资产处置的相关调研中,发现相当一部分抵押贷款在抵押有效的情况下也成了不良贷款,这就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本来,通过抵押资产来降低或缓释信贷风险是银行控制信用风险的主要手段之一。但据中行系统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以机器、设备等动产做抵押的资产变现受偿率只有10%左右,以房屋等不动产做抵押的资产变现受偿率只有30%左右(周洪生,2003)。另有调查显示,目前抵押资产变现损失平均在50%左右,有的甚至高达90%(刘桂良、招平,2004)。而何自力(2005)的实证研究结果也表明,抵押贷款的回收率平均不足50%,抵押资产评估价值的变现率则不足40%,抵押资产评估质量很不理想。尽管不同的调查结果有所差异,但抵押资产变现清偿比率不高、抵押资产评估质量低下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国外的调查研究(如美国国会针对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金融危机进行的调查)结论也表明,不动产评估价与实际价值之间的差异,导致金融机构的资产大量缩水,是促成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之一(张燕敏、王诚军,1998)。
在深刻反思不良贷款成因的基础上,对于不良资产的处置,中国银行业已经开始从事后化解转向事前防范。在这一转轨过程中,科学评估抵押资产价值是一个关键环节,因为贷款的价值是抵押资产价值的函数(仪垂林、刘玉华,2005)。我们的调查结果显示,抵押有效的不良贷款之所以时有发生,就是因为当初抵押资产的评估值过高造成的,而评估值过高除了部分虚评外,多数则是因为评估价值类型的选择与评估方法的采用造成的,而这套评估理论与方法在当时甚至现在通行的评估实务看来竟然是合理的。
由于评估师对抵押资产评估存在系统性的高估(崔宏、程凤朝,2004),为银行贷款提供决策基础的抵押资产评估事实上误导了银行贷款决策。对此,银行业和评估界应该反思。所以,基于保证银行贷款安全的目的,应该创新抵押资产评估的理论与技术。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分析
国外理论界一般认为估价是对资产市场价值的评估,并且国际评估准则也将市场价值作为基本的价值评估标准。针对抵押贷款对评估的要求,德国率先提出了抵押贷款价值的概念,并在欧洲市场上逐步得到认同和应用。BienertandRehkugler(2005)分析了抵押贷款价值概念在欧洲的发展,指出了其相对市场价值而言与抵押目的匹配的适当性。当然也有学者反对在进行抵押评估时采用抵押贷款价值类型(如Crosbyetal.,2000)。到目前为止,“抵押贷款价值”已在欧洲得到广泛应用,并完
全纳入《欧洲评估准则》。
关于抵押评估的具体方法,除了传统的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等途径外,随着金融前沿理论的发展和较多交叉学科的出现,现代应用数学、统计学等学科知识和工具被大量应用到评估领域,出现了进阶现金流量折现模型、蒙特卡罗方法、期权评估模型、实物期权法等新的评估方法。如较多文献就将抵押视为一种期权并对抵押期权的定价问题进行了研究(如Hilliardetal.,1998;Chowetal.,2000;Dengetal.,2002)。
新的巴塞尔资本协议(BaselⅡ,2004)扩大了银行可使用的抵押、担保和信用衍生产品的范围,提出了合格的金融抵押品的认可标准,如存在可及时、经济、有效处置抵押品的市场;存在可以公开得到的抵押品市场价格;抵押品的价值不可与贷款企业的信用存在较高的正相关性等,特别是协议强调了抵押贷款价值,这些都将对抵押资产评估理论与实务的进展发挥积极影响。
与国外相比,我国对资产评估、特别是对抵押资产评估理论与方法的研究还非常落后。早在1997年,我们就指出中国的资产评估学缺乏理论支持,成为了评估操作学(崔宏,1997)。经过近10年的发展,时至今日,我国资产评估理论与技术仍然基本停留在原先水平上。几乎所有的资产评估学教材,其理论部分基本上均以第一章“总论”或“概述”一带而过。具体到抵押资产评估领域,其理论与技术更是十分陈旧和落后。如兰瑛(2004)所言,我国抵押贷款评估业务基本处于无序状态,许多重要概念混淆不清,就抵押资产评估到底评估的是什么价值都未能取得一致认识,实务界人士多认为是市场价值,而学者则多认为是清算或变现价值(刘桂良、招平,2004),也有学者认为是清算价值的折现值(路金勤,1997)。甚至如何界定抵押评估对象也未能得到统一,多数人认为是抵押物,但有部分人则认为评估对象是抵押权<薛炳东,1997)。理论的模糊不清直接导致了评估方法的局限性,多数评估采用传统的重置成本法、市场比较法,少数采用收益现值法其收益口径也僵化单一,抵押资产评估的特殊性在评估方法上没有任何反映。价值类型与价值定义的概念尚没有被抵押资产评估人员和评估报告使用者所接受(或仍然习惯认为是传统的市场价值),同时评估方法缺乏创新,造成抵押资产评估价值结果失实,误导银行决策。部分学者在坚持市场价值的前提下进行了一些抵押资产评估方法的探讨,如李延喜(1998),刘桂良、招平(2004)等,但未能引起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回应和重视。
实践方面,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的规定,对于抵押资产的评估,在有市场的情况下,按市场价格定值;在没有市场的情况下,应参照同类抵押资产的市场价格定值。建设部的《房地产估价规范》、原国土局颁布的《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试行)也有类似规定。实践证明这种规定并没有保证金融机构抵押贷款的安全(刘桂良、招平,2004)。2006年1月,建设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了《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但与以前相比,该指导意见除了可以控制部分道德风险与体制风险外,在理论与技术上并没有做出新的创新和突破,因此并不能从技术上防范房地产信贷风险的产生。
综上可见,银行贷款抵押资产评估迄今没有建立起统一的理论与方法体系,评估实务中则“百花齐放”,也没有取得一致的认识。因此,充分借鉴国际上已有成果,对银行贷款抵押资产评估在理论与方法上做出创新,不仅具有巨大的探索空间,而且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不仅可以丰富我国资产评估理论,有助于促进我国统一评估理论的建立和完善,而且可以为评估界提供与理论逻辑相一致的操作指导,有助于规范评估界的抵押资产评估行为;特别是可以科学确定抵押资产的价值,有助于银行正确进行信贷决策,维护银行贷款安全,防范金融风险。
二、抵押资产评估理论创新的途径和思路
目前我国已有的抵押资产评估理论“碎片”缺乏明确的中心、清晰的主线和实质性联系,相关内容既不统一,也不确定,有限的理论不仅不能很好的指导实践,甚至还在误导实践。因此,对理论做出创新非常必要。
理论的创新需要找准逻辑起点、搭建模式与探索路径。理论不是别的,只是概念的展开(汪丁丁,1996),而特定理论,则是关于两个或多个概念的陈述,是在多个概念之间用推理来架起的因果关系的桥梁(张宇燕,1992)。有鉴于此,抵押资产评估理论体系应以理论目的为指引,以相关核心概念为基点,并以其之间的逻辑关系为主线来搭建。
但这里的目的具体如何定位?核心概念是什么?其内部逻辑关系如何?这是理论创新首先需要解决的一个关键问题。另外,抵押资产评估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其理论绝不应该是单一层面的,那么又该如何划分抵押资产评估理论的层次?
(一)保证银行贷款安全:抵押资产评估与抵押资产评估理论目的的确立
创新理论的目的是什么?也就是说,我们为什么要创新抵押资产评估理论?显然,理论的创新是为了更好地指导评估实践。这样,抵押资产评估的目的就直接规定了抵押资产评估理论的目的。
抵押是指抵押人以自己或第三人的财产,通过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履约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处置抵押财产并优先受偿。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抵押的本质就是对债权的保证,它表现出一个显著属性,即保证抵押债权的安全。设定抵押权是国家依法赋予抵押权人对抵押人履约的督促权、在一定条件下对抵押物的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以保证抵押债权安全无损。安全问题是发放贷款的首要问题,在金融市场上普遍采用抵押的方式来保证债权的安全。
从抵押的本质属性出发,设定抵押的目的显然就是保证银行贷款的安全。因此,抵押资产的评估以及抵押资产评估理论的创建都必须统一在“保证银行贷款安全”这一目的之下。否则,抵押评估的实践就失去了方向,抵押资产评估理论的创建也就是盲目的。
(二)抵押贷款价值:抵押资产评估理论的核心概念
明确了评估目的作为构建评估理论体系的起点,接下来需要确立的就应该是理论的核心概念了。我们初步认为,最为核心的概念是“抵押贷款价值”。“抵押贷款价值”类型是抵押资产评估理论的统帅和灵魂,新的理论体系必须在目前对“市场价值”类型盲目崇拜的“破”中而“立”。因为若采取市场价值类型,尽管抵押资产的未来价值不知道,但对借贷双方来说抵押资产的初始市场价值是已知的。在此条件下,如果在合同期间的任何时间,抵押资产的市场价值小于贷款合同的价值,那借款方的理性选择便是违约。因此,用市场价值进行评估,而不考虑资产的长期持续性,将助长企业的违约风险,并损害银行贷款安全。任何有违抵押目的的概念或观念都必须抛在抵押评估理论体系之外,哪怕其多么的根深蒂固,因为逻辑无法保持一致,而自相矛盾的观点必然不能共存于一个体系之内。
具体而言,抵押贷款价值是指考虑到资产的长期存续性、正常的和当地的市场条件、资产当前的用途和可选择适宜用途等因素,经过对资产的未来可出售性进行的谨慎评估得出的资产的评估价值。在评估抵押贷款价值时不应该考虑投机因素。这也正是欧洲评估准则第6号所倡导的适宜于抵押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这样定义的抵押资产价值类型,与抵押资产评估的目的是最相符合与匹配的。
如前文所述,目前评估理论界与实务界对抵押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认识还存在相当大的分歧。导致这一情形的出现有其自身的根源:银行设置抵押的作用在于防范金融风险,是在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即第一还款来源之外,以资产抵押物代偿为条件设置了第二还款来源。这种贷款方式从理论上讲比单纯第一种来源多了一道风险屏障,当第一还款来源出现问题,借款人无法用正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来归还贷款时,银行可通过处置抵押物获得补偿。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抵押物在降低贷款风险、减少贷款损失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也正是抵押资产的“现时担保作用”与“他时的清偿功能”使得借贷双方对抵押资产价值的认识上存在着明显的分歧,进而在借贷双方心中抵押资产呈现出不同的价值。对于借款方而言,抵押资产是企业重要的生产要素,其价值取决于该资产与其他生产要素一起为企业创造的未来收益的现值,期望评估时假设这些资产按最佳用途使用,获取其即期在用价值。所以,从借款方角度考虑,资产的抵押并不改变其市场价值。与此相反,银行在进行贷款决策时,要考虑万一借款人偿债能力不足时,贷款的担保—抵押资产必须作为还款的保证。由此可见,贷款人对抵押资产注重的不是使用价值,而是该资产从现有经济实体分离并被用于抵债的价值。而这时抵押资产的抵债价值比它在生产经营中的使用价值通常要低。因此,从贷款方的角度考虑,抵押资产的适宜价值类型似乎应该为清算价值。
因此,如何获得双方都认可、客观公正的抵押资产价值成为抵押资产评估的难点,也成为银行抵押贷款业务中的重要问题。实务中,银行对抵押资产进行评估要考虑到银行内部风险管理的两个需要:一是看抵押物能否起到对借款人信用增级的目的;二是假定借款人违约后,处置抵押物的收益能否覆盖贷款,从而确定违约损失。在评估后,综合考虑抵押担保对借款人的信用增级效果以及贷款的违约损失,银行可以进行贷款定价以及做出是否贷款的决定。抵押资产的特点是产权在评估时点不发生转移,银行的主观意愿也是希望贷款能够正常持续、抵押资产产权不转移。这种可能出现的产权转移对价值类型提出了特殊要求,若为满足需要一,市场价值似乎合适;而若要满足需要二,则非市场价值(清算价值)似乎更为恰当。
而对于评估界,则主流的观点是将抵押资产价值类型定位于市场价值。之所以这样做,本文认为可能是出于如下几个目的:一是自利的考虑,因为在当前评估环境中,相对于评估其他价值类型而言,市场价值的评估更为简单。二是习惯性思维的路径依赖作用,因为评估师职业从诞生之日起,评估的价值类型多是市场价值,此后出现的任何类型资产的评估,不管其特殊性如何,评估师首先想到的就是市场价值。三是受既有评估理论以及《国际资产评估准则》的误导,不加分析,全盘接纳。四是遵照有关政策法规的“强制实施”。前已述及,《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房地产估价规范》、《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都对抵押资产的评估采用了市场价值类型。
那么,如何协调借款抵押人、抵押权人银行以及评估界的认识与做法?在既有的框架内,采用哪一种价值类型其实都将使另一方或两方利益受到影响,我们必须寻求一种帕累托改进路线,这就是确立“抵押贷款价值”类型。根据前述抵押贷款价值的定义,首先,由于该价值类型考虑到资产的长期存续性、正常的和当地的市场条件、资产当前的用途和可选择适宜用途等因素,符合资产所有权方(借款方)对所持有资产的预期,如此定义的抵押资产价值不会损害资产持有者的经济利益;其次,由于该价值类型的评估不考虑投机因素,并考虑到了资产的未来可出售性,符合一定的谨慎原则,可以照顾到银行的利益,与维护其贷款安全的目的并不矛盾;最后,对评估师来讲,采用抵押价值类型对抵押资产进行评估,只需要对习惯的市场价值进行某种程度的修正,并不会带来实质上的巨大改变。因此,这样定义的抵押资产价值类型,不仅理论上与抵押资产评估的目的相符,实践中也不会产生太大阻力,且有助于维护各方既有利益,是一种协调式的帕累托改进策略。
(三)从基本原理到行为规范:四个层次搭建抵押资产评估理论体系
如何构建资产评估理论体系存在众多难点,尽管多数学者提出以会计理论来构建资产评估理论,但本文认为抵押资产评估理论体系与会计理论没有必然的联系,可从最为基本的原理到核心概念的建立,再到其具体应用,最后到评估主体的行为规范四个层面来构架。
第一层次为抵押资产评估的基础理论,主要探讨抵押资产价值的构成与来源,以及抵押资产价值变现的影响因素,从中提炼抵押资产评估的本质和职能、目的与对象,重点解决抵押资产评估中“评估什么”以及“评估原理”的问题;
第二层次为抵押资产评估概念框架,主要包括抵押资产评估的目标、假设、原则和要素,重点解决抵押资产评估的“核心概念”及其“逻辑联系”问题;
第三层次为抵押资产评估的应用理论,按照“经济环境一评估目的一评估对象一价值类型一评估方法一结论披露”的逻辑,描述银行贷款抵押资产评估的流程原理,重点解决抵押资产的“评估流程”及其“制约关系”的问题;
第四层次为抵押资产评估的调控理论,包括抵押资产评估的职业教育、职业道德以及行业管理与法律规范,重点解决抵押资产评估行为主体的“行为塑造”以及“行为惩戒”的问题。
四、抵押资产评估方法创新的途径与思路
评估理论创新的目的在于实践应用,而应用的基础则是依据理论提出新的评估技术与方法。因此,如何创新银行贷款抵押资产评估技术与方法,就成为抵押资产评估理论进一步深化的基本应用领域。
(一)评估方法的创新受制于评估目的与价值类型
抵押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既体现了评估所要实现的具体目标,又体现了抵押资产评估结果的具体用途。因此,评估目的会在宏观层面上对评估对象及其面临的条件产生约束和限定作用,评估目的正是通过对评估对象及其面临条件的约束,对评估技术思路、评估具体技术方法和评估方法所使用的经济技术参数的选择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也就是说,不同的评估目的规定了评估方法选择的方向。而价值类型也制约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某种标准的评估价值必须通过具体的评估方法获得,而对于不同的价值类型,在评估时需要考虑的方面和影响因素不同,也就是说,价值类型直接制约着评估中各种指标、参数的判断和选择。而对评估方法的选择本身就包括了对评估所涉及的经济技术参数的恰当选择。选择恰当的评估技术思路与实现评估技术思路的具体方法,同恰当选择经济技术参数共同构成了恰当选择资产评估方法的内容(姜楠,2004)。
但是,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进一步讨论,即评估方法受评估目的和价值类型的影响并不代表特定的评估目的和特定的价值类型必须与特定的评估方法一一对应。评估方法是实现评估目的、满足价值类型要求的技术手段,评估目的和价值类型与评估方法的匹配是体现评估科学性的重要方面,正确理解和认识这一匹配关系是正确选择评估方法的基本前提。但是,评估目的、价值类型与评估方法之间的匹配关系并非一定要一一对应,而是指对于特定的评估目的和价值类型,评估师应选择相对更高效、相对更准确合理的评估方法。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以及各种评估方法对于实现评估目的和价值类型的相对合理性,不同的评估方法之间可以替代,但特定的目的和价值类型下,由于需要考虑的因素可能有所不同,评估方法的选择应该首先考虑评估活动自身的因素及其对评估方法应用的影响,这些影响形成了评估方法选择的内在约束,评估师在这种约束下选择的评估方法就是最为适合的方法。
基于以上认识,本文并不同意一些学者所持的如下观点:在评估目的和价值类型确定的情况下,评估方法的选择具有随机性和多样性。我们宁愿说,对于特定的评估目的与价值类型必有与之最相匹配的评估方法,在最匹配的评估方法所需要的条件不能完全满足时,可以依据替换原则,采用其他评估方法。
(二)以折现现金流法为核心,以期权定价法为补充创新抵押资产评估方法体系
评估技术与方法直接受制于评估目的与价值类型。前文我们已经明确银行贷款抵押资产评估的目的是“保证银行贷款安全”,其适用的价值类型是“抵押贷款价值”。那么,在此条件约束之下的最适宜评估方法是什么呢?
为了回答此问题,仍然需要返回到“抵押贷款价值”内在的规定性以及评估目的中去。前已述及,银行贷款抵押资产评估有其特殊性,作为第二还款来源的抵押资产,其对债权的保证作用取决于贷款到期而债务人违约后抵押资产变现能力的大小。因此以贷款之初的抵押资产的市场价值作为未来的担保显然是不适合的。评估抵押资产的担保价值,必须考虑该资产的未来市场价格波动,也就是说抵押资产的评估方法必须体现抵押资产价值的长期持续性、当地正常的市场条件、资产的未来可出售性等因素,并对投机性因素加以排除。因此,其适应的评估技术与方法自然应该以折现现金流法为主。而若贷款由波动率很大的资产提供担保,抵押资产将具有较大的期权价值,但同时将会增加贷款违约的机会。因此,这类情形下的抵押资产评估,也应考虑期权价值的影响,这样就可以形成期权定价法。
当然,诚如前文交代,在最适宜评估方法的使用条件不能完全满足时,可以考虑其他途径与方法,如收益途径下的其他方法,以及成本途径与市场途径的其他方法。这样,适用于抵押资产的评估方法体系包括如下三个层次:
核心方法:折现现金流法。
补充方法:期权定价法。
替代方法:成本法、市场法以及其他收益法。
不管具体评估时采用哪种方法,重要的是必须依据“抵押贷款价值”的本质,基于安全边际的考虑对相关参数恰当进行附值。
五、本文主要贡献与研究局限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在资产与负债的基础上,利用其技术、信息、机构、信誉等优势,不运用或较少运用其资金,以中间人或人的身份替客户办理收付、咨询、、担保和其他委托事项,提供各类金融服务而收取一定费用的业务。中间业务由资产负债业务衍生出来,共同构成商业银行的三大支柱,又有机地融为一体,互相促进。在银行业务中,无论是吸收存款形成的负债业务,还是发放贷款形成的资产业务,银行在这些交易中,总是直接作为信用活动的一方参与的。而在中间业务中,银行不再直接作为信用活动的一方,而是扮演居间、中介或的角色,有偿服务。银行的功能也由银行与客户传统的双边信用交易关系,进入到多边信用交易关系。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品种繁多,分类方法各不相同,大致可以分为结算类、类、担保类、金融创新类中间业务及其他中间业务。
二、信用社中间业务的风险状况
与传统的资产负债业务相比,中间业务具有收入稳定、服务性强、风险较小等特点,使得中间业务收入已成为商业银行经营收入的重要来源。开拓和发展中间业务,将对传统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中所发挥的功能和充当的角色产生巨大的作用,可以提高银行的社会形象和经济效益,调整银行的利润结构,提高银行的综合实力,提高国内银行在对外开放中与外资银行的竞争能力,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国内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起步较晚,对中间业务的认识有一个逐步深入的过程,在我国各商业银行开展的约260余个品种的中间业务中,绝大部分属于结算类和收费类等劳动密集型的产品,而技术含量高的金融信息咨询调查、资产评估、个人理财、期货期权以及金融创新类品种有的才刚刚起步,有的基本上还没有开展。目前我国多数商业银行缺乏有效的中间业务规范标准和操作规程,致使中间业务的开办过程透明度低,业务操作缺乏公开性。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上述特点决定了中间业务法律风险具有较大的分散性、隐蔽性和社会性。具体到信用社而言,虽然可以采取拿来主义,套取商业银行的管理模式开展中间业务,但由于规章制度的滞后性,风险不断加大。如在实际操作中,工作人员抛开信用社直接把投保客户介绍到保险公司,从中收取报酬;办理抵押贷款时工作人员指定资产评估公司,事后收取资产评估公司的介绍费用等。这些行为实际是一线工作人员依靠信用社的招牌谋取个人的私利,如不加强规范不但有损信用社集体利益,也为信用社工作人员的个人腐败提供了温床。
三、中间业务的风险防范
基于上述原因,防范中间业务风险对于信用社而言十分重要。借鉴其他专业行的管理经验并结合信用社的实际,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防范中间业务风险。
(一)建立中间业务风险内部控制机制。
中间业务立法及其相关法制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对于信用社发展中间业务而言,有远水不解近渴之虞。因此,惟有建立完善的中间业务风险内部控制机制,才能有效地控制中间业务风险。
建立完善的中间业务风险内部控制机制,首先要做好中间业务法制教育与法律培训,使法制教育与法律培训工作紧紧围绕中间业务拓展情况,与时俱进,长抓不懈,使信用社经办员工及管理人员尤其是业务一线员工熟悉与中间业务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引导员工树立依法开展中间业务工作的观念,提高他们的风险防范意识和水平,帮助员工意识到中间业务中的法律风险,把握好中间业务开展中的法律界限,注意防患于未然,做到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确保实现既拓展中间业务,又切实防范中间业务经营中的法律风险的目的。其次,要成立信用社内部法律控制部门,充分发挥其事前防范、控制和化解中间业务法律风险的功能。要让法律部门提前介入中间业务,充分论证中间业务新产品的合法、合规性,客观、公正、合理地设计和安排中间业务的法律框架;要积极开展中间业务法律专题研究,研究中间业务法律风险并予以积极预防;要建立中间业务法律风险后评价制度,研究、总结中间业务法律咨询中的疑难、有价值的法律问题,进行后评价,形成法律指引,规范相关中间业务的发展。最后,要认真对合同及合同性文件进行法律审查。由于中间业务种类繁多,且差异较大,同时客户需求也差别较大,而且出于业务竞争的需要,常常需要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因此较多中间业务没有也无法制定格式合同。在此情况下,信用社在开展中间业务时不得不根据客户的具体实际情况拟订合同。同时我国目前有关中间业务立法仍有不少空白,有关中间业务立法内容侧重监管,忽视了信用社与客户关系的调整,缺乏对中间业务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范。基于上述情况,信用社要重视中间业务合同,重视对中间业务合同文本的审查、修订和使用管理以及合同的履行及跟踪监督,通过合同规范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充分发挥合同文本对中间业务法律风险的事前防范功能,进而增强中间业务法律关系的稳定性、可预期性和确定性。
〔关键词〕专利定价;风险因素;结构方程;评估风险
〔中图分类号〕G255.5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0821(2014)06-0166-05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飞速发展,专利作为知识产权的一个核心类别,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与专利相关的技术转移和商业兼并活动日趋频繁,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共成交专利技术合同5 565项,较2010年增长30.7%[1]。与专利相关的转让、出资入股、企业收购、授权许可、质押融资、资产证券化、风险投资等活动的不断涌现,使得技术、专利价值的评估需求越来越大[2],人们对发明创造的产出(技术和专利等)的评价需求在过去20年中急剧增加[3],如何有效评估专利价值成为促进专利资产交易活动有效进行、有效配置专利技术资源的重要因素[4]。然而专利价值评估存在大量风险因素[5],往往使专利定价不同程度的偏离专利资产的客观价值,不仅会给利益相关者带来经济损失,还可能妨碍专利交易顺利进行,这与国际贸易背景下的知识产权战略是相违背的。因此,有效识别和衡量影响专利定价的风险因素,并依此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合理进行风险管理,对于减少经济损失、促进专利市场的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研究现状
影响专利价值的因素有很多,学者们多从技术、法律、经济3个层面进行总结[6-8],但是并不是每一种影响因素都能带来风险,专利风险的来源具有不确定性[9],而部分影响因素是确定的或者可以准确把握的,如专利类别、专利权人特征等。学者们对于影响专利定价的风险因素研究,主要围绕专利的价值风险展开。Rrichard Razgaitis[10]从内在质量、市场、法律、竞争等8个层面出发分析了风险因素所在;李秀娟[11]在此基础上进行了修正,认为专利诉讼、无效和侵权风险及技术风险、管理风险是主要风险因素,然而专利的最终定价不仅仅是由专利客体本身决定的,专利价值评估过程同样受到各种风险因素的威胁。JTCromley[12]从专利评估流程出发,探讨了从信息收集到评估操作再到报告生成过程中涉及的诸多影响因素;成文[13]对无形资产评估的主要风险进行分析,从评估对象、评估主体、评估方法和评估结果4个方面进行了总结;等[14]从知识产权评估的基本要素出发,将知识产权评估过程中出现的风险分为主体风险、客体风险和方法风险;于新颖[15]不再局限于分析专利客体本身带来的价值风险,将专利技术资产评估风险划分为资产确认风险、评估方法风险、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执业风险。这些研究成果为分析影响专利定价的风险因素提供了借鉴。
总体而言,现有的研究成果虽然给出了相关风险因素,但仅是简单罗列,并未对各影响因素进行详细的归类处理,不利于明确风险来源,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防范,也没有分析各因素的风险程度,风险因素给最终定价带来的偏差就无法衡量,评价结果的准确性难以保证。基于此,本文对影响专利定价的风险因素进行了归类整理,采用结构方程方法构建二阶验证性因子的概念模型,并设计调查问卷进行数据采集以验证概念模型的正确性,最后分析了各观测变量的影响程度以及各潜变量与专利定价风险的相关关系,为进行风险防范与风险控制提供参考。
2影响专利定价的风险因素分析
影响专利定价的风险因素有很多,首先,专利的价值涉及大量的不确定因素[16-17],导致专利价值评估具有大量的风险[18]。Yu-Jing Chiu[19]等认为不确定性既来自技术层面,又与替代技术的竞争有关,还不可避免地受到法律因素的影响。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1年委托中国技术交易所开展的“专利价值分析体系及操作手册研究”课题成果从法律、技术、经济3个层面建立了专利价值评价指标体系,学者们对专利价值影响因素的分析也多从这3个维度展开,从研究结果可以得出,专利技术本身的不确定性、经济环境的变化以及法律上的不稳定性都会给专利定价造成偏差。除此之外,我国《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专利资产评估操作要求进行了规范,从信息收集到方法选定到评估报告的出具,专利价值评估是作为一个诸多要素融合的复杂过程而存在的,这一过程不可避免地受到相关参与要素的干扰。因此,本文将从技术风险、法律风险、经济风险以及评估风险4个层面对影响专利定价的风险因素进行分析。
2.1技术风险
专利技术本身会存在相应的风险[11]。如果专利技术竞争力较低,即专利在技术层面具有的成熟度、先进性和创新性较低,则难以在市场上占据主动地位,例如交易的专利技术尚不够成熟,仅仅处于发展期,它所带来的风险必然要大于处在成熟期的专利带来的风险。另外,技术是不断发展、不断进步的,它处在一定的技术领域中,其产业化程度受到整个行业发展动向的影响,不同行业具有不同的发展前景,发展前景是增长型、周期型还是防御型,决定了投资该行业的风险水平,继而影响资本的流动情况[20]。
2.2法律风险
专利技术的非实物性和法律依附性使得专利必然受制于法律保护的状态,受到法律因素的影响与制约[21]。在对专利权进行授权时,难免有一些不符合条件的专利通过审查,这些专利权实际上是无效的,那么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法律规定时,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另外,专利权具有排他性,任何人或单位在未经专利权人同意的情况下使用该专利都将构成侵权,专利的价值可能会因侵权而降低,甚至给交易者带来致命性的打击,特别是在专利密度高的电子及通信行业,专利侵权风险发生的概率非常高[11]。同样,如果专利被他人在不发生侵权的情况下被模仿,也会给专利持有者带来巨大损失。
2.3经济风险
专利应用的经济环境不断变化,不利因素随时可能出现。宏观经济政策的改变必将直观地影响价格,专利价值自然也不例外[20],与国家产业政策相违背,显然不利于获得资金等资源的支持,产业化进程将受到阻碍。此外,专利技术作为一种特殊商品,也受到市场机制和价值规律的制约和影响[21],供求关系变化、利率变动等可能会对专利价值的实现产生积极或消极的影响。专利权不能单独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它必须依附于相关产品,产品能够带来稳定的收益是建立在企业持续健康经营的基础上的,任何一个经营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导致企业瘫痪,专利资产也将无法实现经济利益。
2.4评估风险
专利评估涉及的风险因素非常多,评估过程中的任意一环出现偏差都可能使相关利益方蒙受经济损失。专利价值评估是基于大量信息、数据之上的,信息数据的不完整和不准确往往会带来巨大风险。其次,评估主体的风险性不容小觑,不仅表现在评估人员的素质上,还表现在评估方法的选择上,而不同方法的评估结果往往差异较大。目前,国内外用于专利价值评估的常用方法有传统的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和实物期权法、模糊综合评价法,每一种方法都有相应的优势和劣势。各种方法均有自己的适用范围,如果评估方法选择不恰当,评估结果将无法客观反映专利资产的真实价值。
3理论模型与数据来源
3.1理论模型
本文选用的结构方程模型主要用来检验观察变量与潜在变量之间的关系,与传统的回归分析相比,它能够同时处理多个因变量,并可比较及评价不同的理论模型,与探索性因子分析相比,它可以对事先根据某种理论建立的假设模型进行验证,可以对模型的拟合程度做出评价,允许自变量和因变量含测量误差[22],能够更加准确的验证专利定价风险与各影响因素之间的关系。
在上述因素分析的基础上,本文得出影响理论假设的因素,并根据小范围问卷调查的结果对并相关性较高的因素进行合并,删除了不必要的因素,最终得到了12个理论假设因素,见表1,并据此建立二阶验证性因素分析理论模型,见图1。本模型中存在惟一的内生潜变量:专利定价风险F0;4个外生潜变量为:技术风险F1、法律风险F2、经济风险F3、评估风险F4。
3.2数据来源
本文分别就4个潜在变量的12个风险因素设计调查问卷,采用李克特五点量表法进行打分,1表示显变量对所属潜变量的影响很小,5表示显变量对所属潜变量的影响很大,2、3、4则介于这两者之间。本次问卷调查对象包括高校科研管理人员及申请过专利的老师、本地专利工作人员、本地专利公司以及该公司部分专利客户、本地资产评估机构工作人员,问卷调查形式均采用网页填写方式,自2013年7月始,截止到2013年8月底,共有166人参与调查,因网页填写合格率较高,因此仅剔除不合格答卷2份,最后共得到有效问卷164份。
4模型验证与结果分析
4.1模型验证
本文运用SPSS20.0软件与AMOS20.0软件对数据进行处理,经过对异常数据的核对校正与剔除,得到以下结果:4个维度的Cronbach Alpha系数分别为0.831、0.823、0.855、0.861,所有潜变量视为可信;整体的测量指标标准化信度为0.876,说明样本数据具有较高的内在一致性;4个初阶因素构念的因素负荷量分别为0.71、0.69、0.68、0.65,各测量变量的标准化因子载荷均大于0.6,符合因子载荷大于0.5的标准,说明初阶因素在告诫因素构念的因素负荷量与观测变量在初阶因素的因素负荷量均较为理想。程序运行结果如图2所示,为标准化的参数估计。
在估计模型图中没有出现负的误差变异,说明模型界定没有问题,基本符合适配标准。理论模型的适配卡方自由度比值CMIN/DF=1.717
4.2结果分析
本文从技术风险、法律风险、经济风险、评估风险4个层面对影响专利定价的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并建立了相应的二阶验证性因素分析模型。从图2可以看出,技术、法律、经济、评估对应定价风险的路径系数依次为0.71、0.69、0.68、0.65,表明4个外生潜变量与专利定价风险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通过对模型的验证和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技术风险的路径系数达到0.71,高于其他潜在变量的路径系数,这说明影响专利价值的风险因素中,技术层面的因素风险程度最大,可见专利自身的技术特性是影响专利技术产生稳定效益的最重要的一环。其中专利技术的更新速度路径系数最高为0.87,竞争技术的快速更新使得专利技术有效生命期限迅速缩短,大大影响专利价值;专利技术领域的发展动向次之,路径系数为0.85,说明专利所处的宏观环境是专利技术发挥作用的重要前提;专利竞争力略弱,路径系数为0.66,可见专利技术如果不能拥有足够的创新性、成熟度和先进性,必然使专利资产在市场竞争缺乏支撑、处于劣势,但专利竞争力更多的与专利自身的稳定程度有关,可控性较强,能够带来风险的可能性略小。在专利价值评估时,应优先考虑技术风险对最终定价带来的风险,重点收集与行业发展及替代技术相关的信息并进行深入分析。
(2)法律风险的路径系数为0.69,略低于技术风险,能够带来的风险影响程度也较大。其中专利被诉侵权带来的风险为0.88,从近年来的专利纠纷中可以看出,专利一旦发生侵权,侵权方不仅要承担巨大的经济赔偿,还会导致现有生产运营瘫痪,因此是法律风险的主要来源;专利被宣告无效同样会造成很大危害,但相对于侵权来说发生的概率较小,所以其路径系数为0.74,影响程度要小于专利侵权;专利技术可规避性的路径系数为0.77,介于两者之间,足见为了获取最大利益,有些主体选择在法律范围内模仿他人技术,这对被模仿专利的持有者也是一种潜在的致命性的打击,在进行专利定价时也应重点考虑。
(3)经济风险的路径系数为0.68,与法律风险的路径系数基本持平,两者都是影响专利定价的的重要风险因素。经济风险中,企业经营状况的风险影响程度最大,路径系数达到0.88,因为专利技术总是依附于某种产品,对于产品生产、运营、销售的相关经营策略会直接影响到专利价值能否得以充分体现;市场稳定性的路径系数为0.84略小于前者,因为宏观的经济环境能够间接影响到专利技术的成长速度,市场的波动不利于专利效益的持久发挥;政策的适应性路径系数为0.75,是三者中最小的,一般来说相关政策法规的变动性不大,而且在变动之前往往都可以进行预测,因此专利技术的政策适应性不会太差,相应的风险程度相对较小。
(4)评估风险的路径系数为0.65,虽处于末位,但其风险影响程度不容小觑。专利价格的确定不仅受到内在价值的影响,还受到评估过程的干扰。评估过程的复杂性使得信息的收集、主体的水平、评估方法的选择都成为风险的产生源。三者的路径系数由结果来看,评估主体水平的风险程度最高,路径系数为0.89,如果资产评估机构的公众认可度低或者在工作模式、管理体制、信用状况、评估人员道德素质、技术水平等方面存在问题,都会给专利最终定价带来风险;评估方法风险的路径系数为0.80,选择何种方法,会直接影响到参数的选取,与评估目标和价值类型不相符合的方法会导致评估结果的不准确;信息收集难度的路径系数为0.76,信息收集难度与风险的产生息息相关,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受到缺乏获取途径、信息更新时滞、人为干扰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使交易陷入风险的泥沼。因此,在考虑影响专利定价的风险因素时,应当将评估风险充分融合在内,避免评估结果偏离客观价值,给利益相关者带来经济损失。
5结语
对专利资产进行合理定价是专利交易进行的必要前提,本文就影响专利定价的风险因素展开研究,把价值风险之外的评估风险充分考虑在内,将专利定价风险划分为技术风险、法律风险、经济风险和评估风险四类,并利用结构方程中的二阶验证性因素分析模型对其进行了验证,得到了较好的模型拟合数据。由数据分析结果可以看出技术风险是影响专利定价风险的首要风险,评估风险略次之,因此在进行风险评估时应该重点考虑,力求综合全面,避免遗漏某些风险因素而使利益相关者蒙受损失。在本文的基础上还可以对评估风险进行进一步提炼,研究评估风险与价值风险之间的关系,明确各风险的作用路径,将会对专利定价风险预警和风险管控产生积极意义。
参考文献
[1]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司.专利统计简报2012年21期[EB].http:∥/ghfzs/zltjjb/201304/P02013041 6355491989727.pdf,2011-05-10.
[2]陈健,贾隽.专利价值的影响因素和评估体系研究综述[J].西安工业大学学报,2013,(7):517-525.
[3]GAY C,LEE BAS C.Uses without too many abuses of patent citations or the simple economics of patent citations as a measure of value and flows of knowledge[J].Economics of innovation and New Technology,2005,14(5):333.
[4]蔡凡.基于实物期权定价理论的专利价值评估[A].南昌工程学院经济贸易学院,2012.管理创新、智能科技与经济发展研讨会论文集[C].南昌工程学院经济贸易学院,2012:4.
[5]Hou JL,lin HY.A Multiple Gression Model for Patent Appraisal Searching for Factors Influencing Technologocal Asset Value[J].Industrial Management & Data System,2006,106(9):1304-1332.
[6]冯丽艳.专利技术价值评估影响因素分析[J].中州大学学报,2010,(4):34-36.
[7]靳晓东.专利资产证券化中专利价值的影响因素分析[J].商业时代,2011,24:66-69.
[8]熊小荣,张超峰.对于专利价值及其评估方法的思考[J].通信企业管理,2012,(12):83.
[9]金泳锋,余翔.专利风险的特征及其影响研究[J].知识产权,2008,(6):84-88.
[10]Rrichard Razgaitis.Valuation and Pricing of Technology-based Intellectual Property[M].John Wiley,2003:137-143.
[11]李秀娟.专利价值评估中的风险因素分析[J].电子知识产权,2009,(12):66-69.
[12]JTCromley.20 Steps for Pricing a Patent[J].Journal of Accountancy,2004,198:31-34.
[13]成文.无形资产评估风险及防范[J].消费导刊,2010,(7):103.
[14],于凯.试析知识产权评估风险和防范对策[J].商业文化:下半月,2012,(3):33-34.
[15]于新颖.专利技术资产评估风险及防范[J].学习月刊,2009,(8):21-22.
[16]DHarhoff,FMScherer,K.Vopel,Citations,family size,opposition and the value of patent rights,Res.Policy,2003,32:1343-1363.
[17]JSGans,DHHsu,SStern.The impact of uncertain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on the market for ideas:evidence from patent grant delays,Manag.Sci,2008,54:982-997.
[18]Gordon VS.Intellectual Property-valuation,Exploitation,and Infringement Damages(2007 cumulative supplement)[M].John Wiley,2007:25-33.
[19]Yu-Jing Chiu,Yuh-Wen Chen.Using AHP in patent valuation.Mathematical and Computer Modelling,2007,46:1054-1062.
[20]李满宇,刘桂明.专利价值评估的影响因素分析[J].中国发明与专利,2013,(7):31-33.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之间的并购活动愈演愈烈。并购是企业实现快速扩张的重要战略措施,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企业收购是一项复杂的工程,不仅要做好收购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在开展收购的前期阶段就要考虑风险防控,因此,需要建立一套规范的资产收购程序,有效控制和降低收购风险。
关键词 :企业并购;收购程序;尽职调查
企业收购作为资本运营的核心内容,是企业实现快速发展的重要途径。成功的企业并购可以为企业带来经济规模效益、资源优化配置、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等效应。目前,全国各地电力集团以及地方小水电集团出于战略考虑,纷纷争相并购各地的小水电资产,但是资产收购是一项复杂的工程,要做好收购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在开展收购的前期阶段就要考虑风险防控,需要建立一套规范的资产收购程序,有效控制和降低收购风险。
一、标的资产选择程序
纵观众多并购案例,其中有60%是失败的,并购失败的原因80%在于目标企业选择的决策失误,因此,降低企业并购风险的关键是合理科学选择目标企业或标的资产。并购活动中标的资产选择可分为四个阶段:1、明确企业的并购动机;2、制定选择原则和标准;3、标的资产的价值分析;4、标的资产的筛选与确定。并购动机是并购方发展战略在并购活动中的具体体现,直接影响目标企业的选择和企业并购的方案的制定。合理的目标企业选择原则和标准的建立为标的资产的筛选提供了依据。并购方购买的资产必须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
二、对标的资产进行技术复核程序
标的资产选择过程中存在并购决策的主观风险、法律风险、政策风险和信息风险等,为了降低并购选择决策风险,标的资产筛选与确定应该制定合适筛选机制。目标的筛选与确定应包括两个步骤:一、初步筛选;二、确定最终标的资产。在初步筛选阶段,并购方应围绕并购动机,在对标的资产相关资料收集和分析的基础上,从目标企业所在行业、地理位置、经济政策、企业规模和性质等角度去衡量标的资产是否与企业发展战略相匹配,合理确定目标企业的选择范围。以收购水电资产为例,并购方可以委托设计院及相关技术单位对标的资产进行技术复核,对资产设备、电量、环评以及需要进行技术消缺等情况给予评定和提出意见,采用专业决策方法来辅助标的资产选择决策。
三、法律尽职调查程序
并购方对目标企业或者标的资产的了解熟悉程度是决定该项企业并购项目能否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并购方在初步确定并购意向之后,必须履行尽职调查程序,深入了解目标企业或者标的资产各方面情况。并购方必须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比如财务咨询公司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对目标公司的经营能力、经营状况、竞争能力等方面进行调查、评估,委托技术专业机构或评估机构对目标公司的技术能力进行调查、评估,委托环境评估机构对目标公司所涉及的环境保护事项进行评价等等。尽职调查中重要一项是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并购方可以委托律师调查目标公司设立的合法性、主要股东情况、重大股权变动情况等等。法律尽职调查应主要关注包括并不仅限于如下情况:(1)公司基本情况,如公司成立、出资、股东情况、股权结构;(2 )公司经营所需的各种批准或许可;(3 )公司运营方面的实质性合同;(4 )公司的资产和债务以及债务重组情况,包括审查财务报表、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和债务重组合同;(5 )公司的房地产和无形资产;(6 )公司的合规情况,是否遭受过政府处罚、诉讼仲裁及其他法律程序;(7)公司的税务责任;(8)公司的环保合规和应承担的责任;(9)劳动人事方面的情况。
四、资产评估和清产核资审计
目标企业的价值评估是并购交易的精髓,目标企业的估价取决于企业对目标企业未来收益的大小和时间的预期,对目标企业的价值评估可能因预测不当而不够准确,这就产生了目标企业价值评估风险。目前,我国实务中主要依据资产评估的基本原则和方法程序对企业并购中的目标企业或标的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其合理性会受到以下多种因素的影响:(1)信息不对称;(2 )企业价值评估体系不健全,并购缺乏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评估指标体系,并购不能按市场的价值规律来实施;(3)缺乏服务于并购的中介组织;(4)并购中政府干预太多。
在完成法律尽职调查之后,收购方应聘请独立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和清产核资审计。对中介机构的选择必须考量其专业能力、独立性、职业操守等多方面,要求其标的资产的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全面的审计与分析,合理评估资产价值,从而对目标企业的未来收益能力作出合理的预期,为在此基础上作出的目标企业估价较接近目标企业的真实价值提供价值参考。
五、收购方式的选择
企业并购主要分为股权并购和资产并购。股权并购是指并购方购买目标企业的股权,并购方成为目标企业控股股东,参与、控制目标企业。目标企业的原有债务仍然由目标企业承担,但目标企业的原有债务对今后股东的收益有着巨大的影响。并购完成后,作为目标企业的控股股东将继承目标企业的各种法律风险。如果并购方缺乏对目标企业各种状况的充分了解,不能发现其隐藏着的未来可能爆发的各种风险,并购行为往往会因此失败。
资产并购是指并购方购买目标企业实质经营性资产的交易。并购方收购资产后,自行运营该标的资产,而不会成为目标企业的股东。在资产并购中,资产的债权债务状况一般会比较清晰,除了一些法定责任,如环境保护外,基本不存在或有负债的问题,可以规避目标企业所涉及的各种问题如债权债务、劳资关系、法律纠纷等等。并购方仅需要关注资产本身的债权债务情况就基本可以控制收购风险。
股权收购风险较大,若非特殊原因,应尽量避免股权收购方式进行并购,采取资产收购方式进行并购。
六、谈判及收购协议的签订程序
收购方向目标企业发出兼并意向,如果双方初步达成了并购意向,那么接下来双方就将进入并购价格和并购条件的实质性谈判阶段。
收购方成立并购项目领导小组,由收购方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负责企业战略、投资、财务、资产管理等部门的负责人任小组成员。项目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个并购项目的组织与实施,直接对公司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负责,保证信息沟通及时和决策高效。尽职调查小组的负责人或主要成员,包括收购方专业人员及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应当加入谈判小组。
企业并购中谈判的焦点问题主要有两项:并购价格和并购条件。在企业并购谈判中,虽然并购方可以通过各种渠道以及尽职调查获得关于目标企业的各种信息,但是其与目标企业相比,显然是出于一个信息不对称的不利地位。并购方应综合分析各项信息,采用合理的估值方法,科学确定目标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并以此为基础确定并购价格的上限。以小水电资产为例,企业可以与自己集团下属水电站相比较,结合自身建设成本,合理估计重置成本,并充分考虑投资期的各种风险及不确定因素进行合理估值。
不同的并购条件,比如不同的支付方式、支付期限,交易保护、损害赔偿,并购后人事安排、税务筹划等等,实质都会影响并购现金流情况,进而影响真正的并购价格。在谈判中,并购方在争取低价的同时,必须讨论有利付款条件,即交易上的保护,比如应该在并购协议中明确,如果目标企业如果提供虚假陈述、不实财务资料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纳税清算程序
根据公司法与税法的要求,对于需要纳税清算的目标企业进行清算,主要有以下步骤:(1)成立清算组,并购方应当派遣专业人员参加目标企业的清算组;(2 )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3 ) 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制定清算方案;(4)处置资产,包括收回应收账款、变卖非货币资产等,其中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应作坏账处理,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后扣除损失;(5)清偿债务,公司财产(不包括担保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应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即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6)分配剩余财产,公司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清偿债务后有余额的,按照出资或持股比例向各投资者分配剩余财产,分配剩余财产应视同对外销售,并确认隐含的所得或损失。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7 )制作清算报告。
八、资产交接及财务交接程序
办理资产交接及财务交接程序和法律手续。并购双方按照并购协议的规定,办理资产的移交,对债权进行清理核实,同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工商变更登记及土地使用权等转让手续。对于涉及国有资产交接的,应当在国有资产管理局、银行等有关部门监督下,按照协议办理移交手续,经过验收、造册,双方签证后,会计据此入账。目标企业的债权债务,按协议进行清理,并据此调整相关会计科目,办理更换合同借据等手续。除此以外,财务交接还应根据并购后双方财务报表依据不同并购的法律后果作相应调整。
参考文献:
[1] 孟福利,闫兴民.简议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及其防范[J].中国总会计师,2010,(8).
[2]祝开平.企业并购财务风险分析与防范[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0,(6).
[3]汤晓华,陈宜.如何防范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J].商业会计,2009,(19).
关键词:并购重组财务管理资产评估
资本运作是企业实现做大做强的重要手段,国际上一些成功的大企业都是通过开展资本运作成为行业的领军企业。成功的资本运作,离不开科学的财务管理指导。现结合实践,对企业资本运作中的财务管理的有关问题处理作一分析。
一、前期调研的财务问题
开展前期调研是企业资本运作、并购重组的前提,通过调研作出实施决策,如果调研不充分,关键问题不了解,作出的并购决策可能就是错误的。在调研过程中,除对企业概况、人员、资产分布、产业特点、发展趋势等内容作全面了解外,更要关注企业的资产结构及组成情况,是否存在财务风险,全面分析或有事项,并根据调研情况,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作出客观评价,提出科学意见和建议。
1.1系统了解目标企业的资产构成情况
资产构成情况是企业状况的重要方面,优质的资产情况是企业规范畅通运作的前提和基础。在并购重组时,应将资产构成状况作为重点进行调查,包括并购目标企业的总资产情况、净资产情况、注册资本构成、负债结构、企业负担情况、经营性资产状况等。通过深入调研了解,对目标企业在财务角度有一个大体的评价。
1.2准确把握目标企业的财务风险
有效防范财务风险是衡量企业财务运作能力的重要尺度,要对目标企业的财务管理基础工作是否完善、专业人员业务素质情况、财务机构职能情况、应对外部环境变化措施能力等作出正确判断,并判断目标企业是否具有较强的财务决策能力,资本结构是否合理,根据财务状况对今后企业的营运发展能力作出科学判断。同时,应审查企业隐性负债,对或有负债及潜在的危机等问题进行分析评价。
二、资产评估过程中的财务管理问题
资产评估是双方谈判的基础和依据,应结合目标企业的实际,选定评估基准日,确定切实可行的评估方法,对有形、无形资产进行客观的评估。整体资产评估包括:机器设备、专业生产、建筑物、房地产、长期投资等各类实体资产的整体评估。无形资产评估包括目标企业的商标权、商誉、商(字)号、专利权、专有技术、销售网络、著作权(版权)、软件、网站域名、企业家价值、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资源性资产等。①聘请质信高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明确评估范围,选取恰当的评估基准日评估。评估基准日应当有利于评估结论有效地服务于评估目的,有利于评估资料准备工作和评估业务的执行。②在全面深人了解的基础上进行评估,根据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取评估方法,客观公正评估。③认真抓好账实核对。要根据账面资产情况进行资产核实,对资产质量与账面不符的,要进行科学调整。
由于目标企业经营是个动态过程,在评估过程中应重点关注可能存在的潜在问题和风险:
(1)担保问题。许多企业都存在着诸如担保等或有事项,为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了巨大的潜在风险,特别是多个企业间相互担保形成的一种担保链,担保责任纵横交错,“牵一发而动全身”,如果其中一家企业担保事项出现问题,就可能会使其他相关企业承担连带偿债责任,给相关企业带来风险。
(2)或有事项问题。尽可能恰当地估计或有事项发生的可能性是正确认定企业资产的重要环节。相关中介机构除了以企业取得的资料为依据,并充分考虑内外环境各种因素来作出估计外,必要时还应征求专家的意见,将其影响因素及其性质、估计的程序和公式披露在报表附注中,以增强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对企业净资产有影响的重要合同问题。对净资产而言,影响较大的主要是应收账款、存货、收人及成本等费用,评估值与账面值以及收购方最后支付的购买价可能相差较大,这种情况在企业改制收购时表现尤为明显。应依据现有的会计准则,并结合相关合同研究而定。
(4)土地使用权、商标及商誉等无形资产的合理确定问题。企业拥有的如土地使用权、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是企业多年经营的结晶,也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进行资产评估时,不能忽略此类资产。
三、拟定谈判协议
资产评估工作完成后,双方具备了商谈并购价格的基础。应围绕充分利用财务理论,开展并购价格及相关并购协议有关事项的谈判。
(1)确定并购价格。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以目标企业净资产为依据,适当考虑企业的经营状况、预期发展情况及成长性,确定并购价格。一般地,对具有成长性的目标企业,并购价格可以适度高于评估净资产的价格,而对于亏损企业,应低于净资产值的价格。
(2)根据企业规模大小、对方意愿,确定并购重组的方式。包括股权受让、增资扩股、股权置换等。对资产规模较大的企业,可通过授让股权达到绝对控股的方式,实现并购目标;对资产质量不高、但通过改造后可迅速扭转的企业可收购其净资产,对规模适中、急需注人资金金的企业,可采取增资扩股的方式实现重组目标。另外,还可以通过换股等渠道实现控股目标。
(3)确定支付方式。应结合企业资金实力,确定有利于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的支付方式。①现金支付方式。需要收购企业筹集大量现金用以支付收购行为,这会给收购企业带来巨大的财务压力。②证券支付方式。包括股票支付方式,即收购企业通过发行新股以购买目标企业的资产或股票。③债券支付方式。即收购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获取目标企业的资产或股票;此类用于并购支付手段的债券必须具有相当的流通性及一定的信用等级。
(4)对一些或有事项,要着力在合同中予以明确,避免在接收重组过程中出现不利于并购方的或有事项发生,引起并购方的损失。
(5)对于重组整合的企业,应明确享受财务收益分配的方式和起始时间。
四、企业并购后的财务管理
并购协议正式签订后,按照协议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后进行的重组整合,对做好资产划转、资产过户手续、账务处理,真正与母体企业在财务管理上无缝对接,实现实质性重组,达到收益最大化和对并购企业经营、投资、融资等财务活动实施有效管理有重要意义,并且也使并购以后的生产要素发挥出最大的效应,最终实现盘活资产存量、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的目的。:
(1)委派财务负责人,加强财务人员管理。并购目标企业接收后,要确保财务管理平稳过渡。并购公司应尽快委派财务负责人,根据并购公司的战略意图和财务管理要求,开展整合工作,进行财务监督,硬化产权约束。委派的财务负责人向并购方母公司和被并购方负双重责任。同时,结合对应的并购企业财务人员管理规定,制定财务管理人员的选拔、任命、考核和奖惩制度,提高财务工作效率。
关键词: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资本运作;财务管理
近年来,国内外的资本运作活动风起云涌并呈持续上升的态势,促使企业经营者纷纷踏人资本运作的行列。以企业兼并重组为核心的资本运作成为煤炭企业的中坚力量和主要支柱。成功的资本运作,离不开科学的财务管理指导。现结合我们河南煤化焦煤集团兼并重组、资本运作实践中存在的财务管理的有关问题进行分析探讨,旨在促使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资本运作实践活动健康发展,使其在煤炭企业经济资源配置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笔者认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资本运作所面临的财务管理问题主要包括:前期调查的财务管理问题、目标企业价值评价财务管理问题、并购融资财务管理问题、并购支付财务管理问题和并购整合财务管理问题等五种,以下分别具体分析:
一、前期调查的财务管理问题
开展前期调查是企业资本运作、兼并重组的前提,通过审查作出实施决策,如果不履行必要性的审慎性调查,对目标企业缺乏深入了解,盲目决策,很可能作出的兼并重组决策是错误的,甚至造成了企业的累赘和资金的无底洞。在焦煤集团兼并新乡的几个煤矿时,在前期审查过程中,除对企业概况、人员、资产分布、产业特点、发展趋势等内容作全面的了解外,更关注被兼并企业的或有事项,被并购企业的经营现状,全面揭示企业并购风险。同时根据审查情况,对被兼并企业的财务状况作出客观评价,提出科学性建议。
(一)了解目标企业的资产构成情况。资产构成状况是企业状况的重要方面,优质的资产状况是企业规范运作的前提和基础,在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时,应将资产构成状况作为重点进行调查,包括并购目标企业的总资产情况、净资产情况、注册资本构成、负债结构、企业负担情况、经营性资产状况等。通过审慎性调查了解,对目标企业价值从财务角度有一个大体的评价。
(二)把握目标企业的财务管理问题。企业并购是一项风险性很高的投资活动,应审查企业隐性负债,对或有负债及潜在的危机等问题进行分析评价。
二、目标企业价值评价的财务管理问题
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的动机是为了扩大其整合资源的界域,使其能够在更为宽广的平台配置资源,以实现企业整体价值的最大。在这个方面主要关注资产评估过程中的财务问题。对煤炭企业资产在价值形态上的评估,应结合目标企业的实际,选定评估基准日,确定切实可行的评估方法,对有形和无形资产、可辩认的和不可辩认的资产进行客观的评估。资产评估包括:机器设备、建筑物、长期投资等各类实体性资产的整体评估。无形资产的评估包括目标企业的两权价款、土地使用权等资产的评估。不可辩认的资产如商誉的评估。在评估中应1.聘请资信高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应当有利于评估结论有效地服务于评估目的,有利于评估资料的准备和评估业务的执行。2.在全面深入了解的基础上进行评估,根据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取评估方法,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估③认真抓好帐实核对。要根据帐面资产情况进行资产核实,对资产质量与帐面不符的,要进行科学调整。由于目标企业经营是个动态的过程,在评估过程中应重点关注可能存在的潜在问题和风险。
三、并购融资财务管理问题
对企业的兼并重组行为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首先,并购要支付大量前期费用,包括对目标公司背景调查、产业情况分析、财务与会计有关资料分析、会计处理程序的调查研究等费用;其次,并购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主要是指支付给目标公司的费用;此外,并购后还要注入大量的资金对被并购企业进行整合和营运,如建立新的管理机构、人员安置和培训、资产处置、启动资金的拨入等。这就需要关注以下方面的财务问题:
(一)借入资金财务问题。举债会使企业背上高利息负担,使税后盈余份额缩小,也可能提升负债比率,使企业高债务风险运营;同时,借入资金严格规定了借款人的还款方式、还款期限和还本付息金额,如果借人资金不能产生效益,导致企业不能按期还本付息,就会使企业付出更高的经济和社会代价。
这就需要做好筹资的各种预测和预算工作,应保持适当的负债比率,应根据兼并重组活动需求确定资金需求总量,合理安排筹集资金的时间和数量,降低空闲资金占用额,提高资金收益率,避免由于资金不落实或无法偿还到期债务而引发的筹资风险。
(二)所有者投资财务问题。它不存在还本付息的问题,它是属于企业的自有资金,这部分融入资金的风险,只存在于其使用效益的不确定上,具体表现在资金使用效果低下,而无法满足投资者的投资报酬期望,使筹资难度加大,资金成本上升。应重点强调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对资金运用过程的管理。在资金的使用过程中,谨慎使用筹集到的资金,注重最后的回报效益,建立资金使用效果的评价体系和激励惩罚机制,促使资金使用人员有效使用所筹集到的资金。
四、并购支付财务管理问题
企业并购支付方式主要有现金支付、换股并购、杠杆支付和混合支付等方式。这些支付方式所产生的财务问题主要有:1、现金支付方式将增加企业产生流动性困难的风险,在企业其他流动性资产不足和不能通过外部筹资方式筹资等情况下,企业偿债能力下降,这将会增加企业债务到期不能偿还的财务风险。2、股权对价支付方式将降低并购企业的股权控制能力,从而增加并购企业股权稀释风险,削弱其在企业中的控制权,摊薄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股价下降,导致合并企业原有股东利益受损,从而加大其财务风险。3、杠杆支付方式增加企业的财务风险,杠杆支付方式虽然可以增强企业的收购能力,实现以小博大式并购,但与之相伴的偿债风险也将数倍放大,当面临债务风险时,杠杆支付系数越高,其财务风险也就越大。4、混合支付方式,即以现金、股权、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多种形式作为支付工具。 转贴于
以上四种支付方式,每一种方式都有其优点和弊端。可采用以自主资金为主的混合支付方式;当并购企业财务状况不佳,债务负担重,资产流动性差,财务风险大时,可以采取股权置换为主的支付方式;当并购企业发展前景看好,预计并购后通过有效的整合,能获得更大的赢利空间时,可采用以债务资金为主的混合支付方式。
五、并购后整合财务管理问题
企业并购支付只是完成并购战略的第一步,更加重要的工作是对并购后新成立企业的资源进行有效的整合,对做好资产划转、资产过户手续、帐务处理,真正与母体企业在财务管理上无缝对接,实现突破性重组,达到收益最大化和对并购企业经营、投资、融资等财务活动实施有效管理有重要意义,并且也使并购后的生产要素发挥出最大的效应,最终实现盘活资产存量,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的目的。
(一)委派财务负责人,加强财务人员管理。并购目标企业接收后,要确保财务管理平稳过度。同时,结合对应的并购企业财务人员管理规定,制定财务管理人员的选拔、任命、考核和奖惩制度,提高财务工作效率。
(二)实现目标企业与并购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有效对接。企业实施整合后,财务必须实施一体化管理,目标企业必须按主体企业的财务管理模式进行整合。主体企业对目标企业的生产经营实施有效控制,并做出及时、准确的决策。但一般而言,整合双方的会计核算体系、定额体系、考核体系、财务制度等并不完全一致,因此整合主体企业客观要求统一财务口径,实现与并购企业的无缝对接,才能实施有效的控制。
(三)制定并购整合失败的补救策略。并购后企业如果不能实现财务上的协同效应,将对并购的成功及并购后企业的发展造成严重影响。因此,并购前企业应制定出有效的财务策略,一旦出现财务整合失败就可以从容应对,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这些财务策略包括:
1.套利出售。并购方在完成并购后,妥善处理被并购企业财产,可将不符合经营战略的资产出售,以抵消筹资所引起的债务。也可采取各种方式将不良资产转让出去,以减少财务风险。
2.果断撤资。并购后,如果出现某些预料之外的情况,使得并购整合的结果与原来设想制定的战略规划差距较大,或者因企业生存环境发生变化使并购目标不能实现,企业应果断撤资,以降低财务风险,避免持续下去造成更为严重的损失。焦煤集团在收购新疆的小煤矿时就对有些矿采购这种措施,成为出资合理、规避风险的集团公司。
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资本运作的最终目的是通过整合并购企业与被并购企业的各种资源,以实现资源互补、优化配置、效用最大的并购战略目标,以提高资产运作效率,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
参考文献
[1]骆剑华.我国企业并购财务风险分析及规避对策研究[J].全国商情理论研究2010.17
[2]于泽阳.财务管理在企业并购重组中的作用[J].中州煤炭2009.10
[3]李勇.社会信用制度在企业中的影响[J].会计之友2009.30
[4]张彩霞.企业并购中的财务风险及其防范[D].山东大学2004
[5]许燕.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01
[6]李立明.煤炭资源整合中的财务风险防范[J].会计之友2009.3.
[7]方周文.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管理[D].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05
[8]吕丹.刍议中小企业并购财务风险的防范[J].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09